时间:2023-03-13 1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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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3月下旬至12月底,分组织启动、集中督查、整改提升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启动阶段(3月下旬)。研究制定方案,召开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部署会。
(二)集中督查阶段(4月-6月底)。对照督点和检查内容清单,分别组织开展重点督查和专项督查。
(三)整改提升阶段(7月-12月底)。按照“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标准不降”的要求,持续开展督查,并对前期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前期督查和排查发现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各地全面普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是否及时整改销号。
二、人员安排
在市纪委监委和乡党委、政府的统筹协调下,成立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小组,由乡纪委和扶贫办联合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具体人员如下:
三、督查方法
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紧盯“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脱贫攻坚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抓住督点,采取分类施策的方法,提高监督的精准性、有效性。
1.对全乡14个村(居)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全覆盖督查。
2.对全乡18户44人未脱贫人口、4户10人脱贫监测人口以及9户27人贫困边缘人口开展重点督查。
3.对其他299户816人的已脱贫人口落实“四个不摘”“四个不减”政策情况开展随机抽查。
四、督查主要内容
1.政策落实情况。重点督查330户897人教育、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四项保障”方面的情况。
2.资金使用情况。督查各村落实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有关制度的情况,重点检查扶贫资金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的问题以及扶贫项目实施建设是否缓慢,程序是否规范等问题。
3.干部作风情况。重点督查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履职情况、基础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帮扶干部开展帮扶情况,档册填写情况等。
4.问题整改情况。重点督查对上级发现的各类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的是否建立相关台账和佐证资料,还未整改到位的是否落实针对性措施。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跟踪调度。坚持“每周一督查、半月一调度、一月一专项、两月一‘回头看’、一季度全覆盖”;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达到“通报一起、警醒一片”的效果。
(二)组织交叉检查。按市纪委要求,组织参与乡镇(街道)交叉督查。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进行提醒、约谈、问责。
六、有关要求
一、以产业扶贫为根本,大力发展特色效益产业
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精准到户到人。做到有劳动能力的人都产业在手、就业在岗,补齐养殖业短板,加大特色产业带动贫困户增收力度,确保贫困人口稳定增收脱贫。
二、发展壮大嘎查集体经济
依托嘎查集体经济带动贫困户发展。将民委项目资金91万元投入嘎查集体经济,发展奶牛养殖项目,现已购牛91头,为贫困户提供就业岗位,并利用获得利润服务贫困户;入股合作社产业兜底。将扶贫办项目资金二百万元入股合作社,发展牲畜养殖育肥产业项目,为贫困户提供就业岗位,并将获得利润为贫困户分红。年底将收益平均致各嘎查,预计为每户贫困户发放3000元分红;盘活国有资产助力脱贫攻坚。
三、倒排时间工期,确保如期完成脱贫目标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中央、省、州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县工作大局,紧盯精准识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个环节,增强政治自觉,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把审计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利的措施,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二、整改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建立整改工作台账,落实整改工作清单,逐一细化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责任,逐一整改销号。
(二)主动认领任务。主动认领,举一反三,对标新要求、强化新担当,以解决问题为根本,以推动工作为目的,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推动各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
(三)压实工作责任。务必从严从实、不折不扣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全局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改实效。要强化标本兼治,注重统筹结合,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全面完成、按期完成。
(四)坚持建章立制。以实现规范化、督查经常化、自身建设制度化为目标,着力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已工作运行、监督约束、考评绩效为是主要内容的长效机制。
三、整改内容
(一)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
1.相关部门及乡镇审核不力,导致已清退人员获取财政贴息6737.44元。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信息共享,将每年动态调整的贫困人口信息以攻坚办正式文件分发至相关部门。二是强化基础数据审核,及时与农业银行、信用联社审核拟享受贴息对象情况。三是建立贫困对象扶贫小额信贷信息审核部门联席机制,确保信息共享、信息畅通。四是建立整改台账,确保按时销号。
整改单位: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整改责任人: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10日前,并长期坚持
2.县人社局及相关乡镇审核不严,导致就业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涉及资金1000元。
整改措施:一是在年度就业岗位统筹安排上,督促县人社、水利、林草等部门梳理实施方案,并经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例会研究同意后实施。二是督促涉及相关行业部门严格落实贫困村退出公益性岗位不得少于5个的标准,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
整改单位: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整改责任人: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二)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方面的问题
县扶贫移民局履职尽责不到位,导致职业培训学校以虚假资料套取资金25280元。
整改措施:一是责职业培训学校立即整改,退还套取培训资金25280元;二是加强培训资料审核,在以后的劳务培训中,不仅审核培训机构在报销的发票、资料,同时,还将对培训机构培训期间产生的相关票据进行审核;三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和第十四条要求,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四是将加大此类培训的监管力度,落实专人全权负责培训工作,做到全程跟班监管,及时掌握了解培训的相关工作和进度。五是制定《县技能培训和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管理办法》,规范培训内容、时间、补助标准、资料审核、资金拨付、就业创业等内容,确保培训工作发挥实效;六是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七是建立整改台账,确保按时销号。
整改单位:县扶贫开发局
整改责任人: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10日前,并长期坚持
(三)扶贫项目效益不佳的问题
村活动室后期管理不当,设施设备损坏等。
整改措施:一是扶贫开发局负责活动室建设工作,活动室后期管护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活动室建设完毕后,及时做好活动室移交工作;二是配合组织部门开展后期管理工作。
整改单位:县扶贫开发局
(一)严格“责任落实”,筑牢组织保障。一是完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帮扶责任人及联络员的具体责任,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2020年,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脱贫攻坚工作4次以上,并按要求完成年度帮扶任务。二是制定石鼓村定点帮扶工作年度计划,同时认真落实干部包户措施,局安排帮扶责任人12名,结对30户贫困户,至少7次深入贫困户家中开展调研,落实“一户一策”帮扶举措;持续派驻2名第一书记、7名驻村工作队员,确保驻村帮扶力量不减。三是加强驻村帮扶力量的日常管理,每周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梳理汇报,每月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开展交心谈心活动3次,及时沟通交流,协调处理困难问题,切实做到日常管理精细化、常态化,筑牢驻村帮扶坚实保障。
(二)立足“职能特点”,精准实施帮扶。一是认真履行单位包村职责,局主要领导按要求全年赴帮扶村开展调研、走访指导6次,局分管领导全年到定点帮扶村开展帮扶8次,帮扶责任人每月开展入户走访2次以上,建立全覆盖走访台账。协助基层司法所,加强帮扶村矛盾纠纷排查与调处力度,解决矛盾纠纷、困难诉求12件,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二是积极帮助贫困村实施产业脱贫,协助自贡律师团打造石鼓“法治漫画村”,做好脱贫攻坚普查准备,组织司法行政干警到贫困户家中开展宣传动员、入户排查、感恩教育,切实将司法行政队伍、驻村队伍、村组干部的政治思想统一到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决策部署上。三是积极整合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资源,建立精准法律援助台账,加大对建卡贫困户的援助力度,不断满足贫困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与石鼓村村委会免费签订免费法律顾问合同,共提供法律咨询60余人次,发放法治宣传挂历100余份。
(三)整合“优势资源”,强化服务质效。一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疫期间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与联系户保持联系,讲解疫情防控知识、防控政策措施等,积极推送“两法一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宣传,全面增强群众疫情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二是深化“走基层”活动,持续开展“不忘初心、干群连心”、“两联一进”群众工作全覆盖工作,走访群众1200余户,收集群众意见建议12条,发放慰问金1600元,发放福袋1560个,发放不忘初心、干群连心”新春纪念品100余份;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3次,查看地质灾害隐患点2次。三是充分发挥“法治”在扶贫攻坚战工作中的推动作用,结合“送法进乡村”、“法律政策七进”等载体,深入帮扶村开展《民法典》、《婚姻法》、《治安处罚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党四中全会、省委、州委、县委相关会议精神及医疗、教育、住房等法律政策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50余人次,全面提升村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
二、下步工作举措
(一)持续抓好扶贫帮扶重点工作。继续协助石鼓村抓好产业发展、阵地建设、基层治理等重点工作,打好扶贫“组合拳”,形成脱贫攻坚“合围势”。严格实施干部结对帮扶工作制度,督促帮扶责任人逐项逐季准确如实地记录帮扶过程,规范填写两本手册,确保一户一策、一户一帮扶要求等各项责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