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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整治任务
(一)流域
1、完成大北农生物公司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工作,并使污水达到排放标准。
责任单位:镇政府、区环保局
2、基本完成我区33条内河的整治工作。
3、完成省嘉合泰农业技术开发公司的污染治理,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
(二)敖江流域
1、执行畜禽养殖长效管理机制,防止禁养区畜禽养殖回潮现象。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区农林水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环保局。
2、继续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完成禁养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拆除任务,防止回潮现象。8月31日前完成乡南峰村畜禽养殖场所搬迁、拆除任务,9月20日前完成梓山村及插花地畜禽养殖场所搬迁、拆除任务。
责任单位:乡政府、区农林水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环保局
3、8月底前完成乡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乡政府、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领导小组
4、完成村日处理5吨标准化垃圾处理场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乡政府、区环保局
5、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巡查工作,防止污染水源事件的发生。
责任单位:乡政府、乡政府、镇政府、区环保局
6、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乡完成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工作,镇完成省级生态乡镇创建工作,各乡镇累计完成60%市级以上生态村的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区环保局
7、完成铁坑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乡政府、区环保局
8、完成山仔水库周边饮食行业的摸底工作,确保餐饮废水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乡政府、区环保局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长效管理,完善考核机制
1、按属地管理原则,实行流域、敖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制,不断创新绩效考核机制;要落实乡镇主要领导环保目标责任制,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各镇街、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合力整治,共同做好流域和敖江流域的整治工作。
2、区政府按照省政府制定的重点流域整治考核办法对乡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流域整治工作组织考核,区效能办要将考核结果列为当地政府和部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经区政府审定后抄送组织部门,作为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参考。对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或在整治过程中失、渎职的单位和责任人,按效能管理办法予以处理并由监察部门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区财政局、区环保局要相应扣减次年流域整治专项资金补助。
(二)加大行政监察力度
1、进一步强化环境监测、监控手段,完善污染源例行检查、抽查、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工作制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应按时报送阶段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区环保局负责汇总上报,并定期通报流域、敖江流域水质状况,督促有关单位加强整治。
2、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应加强巡查督查,切实遏制污染反弹,同时应加强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
(三)完善应急管理机制。
各乡镇(街道)要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统筹安排、有序调度、妥善处置。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协调联动,确保群众饮水安全。有关乡镇应要求有关自来水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理工艺;环保部门要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卫生部门要严密监控水厂出厂水质,上下游要加强联动,及时沟通信息。
(四)加大整治资金的投入,强化政策引导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设立辖区流域整治专项经费,加大投入。坚持污染者付费原则,明确投资主体,采取直接拨补、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督促企业筹措治理资金,落实治理项目。省、市、区流域、敖流域整治专项资金,扶持重点项目实施,各乡镇(街道)配套设立流域整治专项资金用于流域整治,提高资金效益。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现“改善居住环境,建设新区”为目标,以“解放思想,勇争一流”主题实践活动为动力,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属地管理、综合治理、全民动员、社会参与”的原则,大力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努力把区打造成“宜居之区、畅通之区、洁净之区、靓丽之区”,实现环境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源头治理的原则。按照治标和治本相结合的思路,认真调查分析园区环境存在的根本问题,从源头上有针对性地开展园区环境整治,从根本上解决影响园区环境的深层次问题。
2、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条块结合、重心下移、权责一致、协同整治。明确和细化管委、各部门和村两委在环境综合整治中的责任,建立健全环境综合整治长效体制和常态化管理体制,密切协作,确保实效。
3、坚持分工负责的原则。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要求,实行管委领导分工责任制。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要强化领导力量,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园区环境整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形成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
二、目标任务和责任分解
从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通过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和绿化工作,使我区环境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环境综合整治的长效机制和常态化管理制度基本健全,形成“区容区貌秩序改观、环境管理有序、园区品位提升、发展环境优化、居民素质提高”的良好局面。
(一)大力开展路域河流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1、进一步加强园区道路、河流卫生整治。进一步健全完善园区道路环境卫生保洁与管理制度,加强园区道路环境卫生保洁与管理,扩大充实保洁队伍,合理优化辖区内区域保洁力量,使主次干道在可视可控范围内,道路垃圾随产随清,第一时间保证道路卫生整洁。启动大卢河二期整治工程,修建标准护堤,清理河道,美化绿化沿河区域,打造风景秀美的沿河休闲区。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
2、进一步加强路域、河流绿化管理。做好园区内主次干道和支路、河道两岸等公共区域内的园林绿化工作,积极协调园林、林业等部门,加大投入力度,完善绿化设施,对绿化的断档带进行补植,做到不缺不断。重点抓好路以及路两侧绿化工作,建立沿路屏障式绿化带,注重后期养护。合理利用空地,增加彩色景观绿化植被,提高园区绿化水平。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相关村庄
3、进一步加强园区市政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完善园区市政道路配套,重点抓好路道路两侧硬化亮化建设,铺设多层次立体感的人行道板,丰富园区道路风格。加强园区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及时整修部分沥青面层、人行道板,增加重点路口红绿灯等交通标志,创造安全、舒适、便捷的出行环境。将疏港高速大庄出口节点附近作为重点整治区域,做到路标齐全完善,道路安全畅通。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
4、进一步加强主次干道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彻底清理园区主次干道沿线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和乱扯乱挂等问题,加强视觉环境整治,专项整治户外广告、占路经营和门头牌匾等问题,提升园区整体形象。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
5、进一步加强废旧物品回收点的清理工作。加强废旧物品回收点整治工作,清除园区主要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废旧物品回收点。坚决取缔无证经营业户,规范合法经营业户,努力实现集中入室经营。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
(二)持续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1、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各村两委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制定符合本村实际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方案,明确各阶段整治工作目标,落实责任人,通过扎实持续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确保达到村容整洁的要求。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各管区及各村两委
2、进一步加强村庄环境整治管理。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相关要求,重点抓好清理“三大堆”(土堆、粪堆、草堆)工作,抓好小型供水、生活饮用水处理和垃圾收集设施建设。加快农村“五改”(改水、改厨、改厕、改圈、改房)工作,规范家禽、牲畜饲养和清洁卫生管理,减少家禽粪便污染。开展庭院环境整治工作,搞好庭院绿化美化,着重治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对村庄道路、场地、房前屋后、厕所定期清扫,保持村庄整洁。完善村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特别要实施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积极探索建立农村“五化”工程维护管理长效机制,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各管区及各村两委
3、进一步做好建成区村卫生保洁工作。健全完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制度,将垃圾清运作为村庄卫生保洁的重点来抓,及时联系协调运输车辆。根据园区公共部位垃圾桶设置标准,并结合各村人口数量、垃圾量等实际情况,在建成区村内设置垃圾桶,实行统一处置生活垃圾,禁止建成区村自行处理生活垃圾。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
4、进一步做好山区村卫生保洁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村结合实际,以方便群众投送为目的,以不影响村庄形象为原则,合理配置垃圾桶或建设垃圾池,配备垃圾清扫工具,并在符合环保要求的基础上,经公示且村民无异议后,设立集中填埋垃圾点。坚决杜绝生活垃圾乱扔乱放问题。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各管区及各村两委
5、成立专门的卫生保洁队伍。保洁人员以村居住人口为原则配备,100户以下村的设1-2人,100-200户的村设2-3人,200-300户的村设3-4人,300-500户的村设4-5人,500户以上的村设6-7人。保洁人员具体负责进出村道路两侧和主要街道的卫生保洁。建成区村要保证垃圾入箱,山区村做到垃圾入池,日产日清。
责任部门:社会事务局
(三)深入开展园区企业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1、大力开展环境污染治理。协同市环保部门,着力抓好水、大气环境污染及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噪声、异味、粉尘等污染扰民问题的综合整治。通过发放环保宣传册、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加大查处力度,进一步提升园区环境质量。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经济发展局
2、大力开展园区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园区内所有企业要严格实行门前“三包”,职工宿舍和食堂设置垃圾箱和果皮箱。企业产生的生活垃圾要运送到市生活垃圾场进行集中处理,禁止随意乱拉乱倒。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
(四)大力开展园区绿化
自年起,用三年时间,对园区村庄、荒山、荒坡实施绿化和改造提升,对主要通道林带实施断档补植和提升。到年底,使全区村庄、荒山、荒坡等宜林地段实现绿化全覆盖。年,全区计划完成新造林600亩,其中荒山绿化500亩;新育苗30亩;四旁植树1万株;封山育林500亩;新增活立木蓄积3000立方;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
1、大力实施荒山荒坡造绿工程。年上半年,重点完成疏港高速、沈海高速以及国道两侧可视范围内荒山荒坡造林绿化工程,消除坡面。根据上级部署,确保完成主要通道两侧林带,村庄林带断档补植的提升任务。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各相关管区及村两委
2、大力实施村庄造绿工程。结合园区环境综合整治,选择适宜的绿化树种,大力开展“创绿色家园,建富裕农村”,重点实施村庄“四旁”(村旁、路旁、沟旁和宅旁)绿化美化。年,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闫家屋子村等16个村高水平村庄绿化工程。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各相关管区及村两委
3、大力实施防护林建设工程。重点抓好等山区防护林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农田林网建设,做到美化绿化相结合。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各相关管区及村两委
(五)持续广泛开展公民素质提升活动
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手段,通过社会精神文明建设专题宣传橱窗、宣传栏等,集中宣传爱国卫生、爱护环境等常识。广泛开展养成良好公共行为的系列教育和实践活动,形成个人讲卫生、人人参与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形成“讲卫生、懂礼仪、有修养”的良好风尚,提高居民的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开展科学知识、卫生知识和健康知识教育,引导居民提高环境卫生意识,摒弃乱丢垃圾、随地吐痰等不良行为,养成良好的生活习俗和卫生习惯。加强爱护公共设施教育宣传,引导居民自觉抵制和纠正不文明行为。广泛开展“卫生文明家庭”、“卫生文明单位”、“卫生文明社区”创建活动,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融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精心打造和谐文明的新区。
责任单位:党建办
三、实施步骤
(一)发动部署。3月下旬,管委召开动员大会,部署目标任务,各村(居)、各事业单位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发动力度,营造良好的环境综合整治氛围。各村(居)、各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整治方案。
(二)组织实施。自3月下旬起,用三年的时间,管委、各责任部门、各村(居)、各事业单位要集中时间、人员,按照工作责任分工,开展全面综合整治。各有关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管委考核目标,积极开展环境整治工作和绿化美化工作,确保全面达到上级要求,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督查验收。管委将对各责任单位开展园区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批评。每阶段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结束后,园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确保环境综合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全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全区环境综合整治和绿化工作,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考核工作。各有关企事业单位、村居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专门班子,认真抓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项责任目标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以各村及园区道路沿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环境为重点,以点带面、以大带小,全面推进。各村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确定每阶段和每年的工作重点,制定具体的整治工作计划。各企事业单位、各村居要逐级逐人明确目标责任,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三)多方筹资,加大投入。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健全环境综合整治经费保障投入机制。管委决定拿出1000万元资金,对全区环境综合整治和绿化美化实行“以奖代补”,专门用于环境综合整治和绿化美化工作。各村要多方筹措资金,不断加大村庄排水设施、道路、环卫设施、村容村貌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特别要用足用活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奖补政策,充分调动社会资金参与环境综合整治和绿化美化的积极性。
(四)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各企事业单位、各村居要进一步完善环境综合整治和绿化美化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群众参与、监督长效机制,确保整治有成效、不反弹。要加强专业队伍建设,要配备专职人员和管理队伍,明确卫生清扫、垃圾清运、绿化管护和道路养护等的范围和责任,确保能扫得净、看得住、管得好。建立健全村庄环境管理制度,制定村规民约,加强日常管理和经常性维护,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二、重点任务
根据《规划》和《工作意见》,*年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计划投资10.4亿元,重点推进工程120个项目。
(一)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程。落实畜禽养殖业禁建区要求,*年6月底前流域各市、县(区)要完成辖区禁建区内养殖场搬迁、治理。治理禁建区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年底前流域各市、县(区)政府要制定实施辖区禁建区外养殖场限期治理计划,于2007年底前完成全流域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计划投入约1亿元,重点实施福州仓山区、沙县畔溪洛溪流域,及三明、南平市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等8项工程。
(二)推进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要落实省政府有关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政策,鼓励各种经济成分采取BOT、TOT等形式,积极参与污水、垃圾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要制定实施《闽江流域沿岸乡镇垃圾整治规划》。计划投入2.1亿元重点实施福州连坂、沙县、南平、德化污水处理厂等8项城市污水处理项目,投入0.9亿元实施福州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厂等11项垃圾处理工程。
(三)推进重点水源保护工程。严格执行各城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各地要依法完成当地集中式生活饮用水一、二级保护区的整治。各设区市政府要组织开展辖区内建制镇集中式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并于2007年底前完成。计划投入1.3亿元,重点实施福州西北区水厂水源地、三明东牙溪水源地等10个水源保护项目。
(四)推进清洁生产促进工程。要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大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年上半年,各地要落实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指导督促有关企业于2007年上半年前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要结合推行清洁生产,在年内制定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方案,分年度实施,从源头治理和控制污染。三明市作为清洁生产试点城市,要加大清洁生产推进力度,对成效显著的企业要予以资金扶持和奖励。全年计划投入2.7亿元,重点实施54项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项目。
(五)推进生态功能保障工程。以保障流域生态功能为目标,针对当前生态破坏的突出问题,重点推进梯级电站清理整顿、河道畅通、水土流失治理、矿山整顿、生态林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恢复生态功能,维护生态平衡,发挥生态优势。计划投入1.2亿元,重点实施福州南台岛内河整治、连城水土流失治理、德化戴云山自然保护区建设、政和金峰矿业整治等21个项目,并在年内完成青山挂白整治工作。
(六)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工程。建设延平区炉下镇循环经济实验区,合理规划养殖业布局,建立生物质能综合利用模式。建设太平镇南坪溪生态养殖示范点,构建养殖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和利用沼气发电的能源综合利用模式。建设马尾生态工业园区,打造电子信息制造业生态产业链、食品加工生态产业链、饲料生态产业链。建设青口汽车生态工业园区,促进龙头企业及上下游产业链的修补、拓展和延伸。建设三钢集团生态工业园区,改善环境质量。在德化县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发展县域经济,保持闽江上游良好生态环境。
(七)推进生态农业示范工程。加大生态农业建设力度,大力推广成熟适用的生态农业模式,抓好现有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农业试点(示范)县建设。发展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优先在自然保护区、生态示范区、可持续发展试验区、生态农业试点(示范)县推广培育和发展有机食品基地,推动农业、农村经济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计划投入0.3亿元,实施永泰县同安镇有机茶基地、南平市农村沼气池工程等10个项目。
(八)推进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工程。要抓好流域市、县自动监测监控分中心建设,并制定重点工业企业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计划,2007年底前,COD、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污染负荷占所在设区市相应污染负荷60%以上的重点工业污染企业都要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并与省、市监控中心联网。要加强相关技术研究,重点实施5个项目,提高环境科研支撑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部门职能分工,实行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市、县(区)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制。各地要强化对2005年未完成项目和*年度整治项目的督促检查。要把综合整治任务完成情况和市、县(区)出界断面水质达标情况作为当地政府环保实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各设区市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由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通报。
一、认清形势,振奋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创卫问题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县自2011年启动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以来,在相关镇和大多数部门单位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创卫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3月22日至23日,省爱卫会暗访组对我县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进行了暗访调研,市爱卫会于3月26日至28日对我县创国卫工作进行了考核评估,对我县两年多来的创建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许多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归纳起来主要有六点:一是硬件建设仍然滞后。部分城市道路改造建设未启动,城区破损道路修补、人行道砖和路沿石更换不到位,垃圾收集点、公厕和果皮箱数量不足,旱厕没有全面消除,无垃圾中转站,污水管网改造未启动实施,背街小巷硬化亮化绿化等工作欠帐还很多;二是环境卫生不达标。背街小巷垃圾清运不及时,城区“牛皮癣”、野广告清理不彻底,流浪猫犬乱窜;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房前屋后物料乱堆,污水乱排乱流;医院、汽车站等重点部位卫生死角多;高速路引线、312国道沿线集镇、村庄卫生“脏、乱、差”现象没有全面消除。三是管理机制不健全。部门单位联合执法力度不大,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尚未全面形成,“六小行业”管理不规范、设施不到位,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普遍,店外经营、流动售货、沿街餐馆饭店乱倒污水等行为没有全面消除,部分建筑工地物料堆放杂乱、未砌筑围墙等等,都亟待进一步整治、规范。四是软件资料质量不高。部分镇、多数部门单位创卫软件资料未按要求完成建档任务,普遍存在内容简单、雷同、套用或逻辑错误等问题,存档不规范,漏项多,经不起细查。五是市民素质有待提高。部分干部职工及市民城市意识差,文明卫生习惯未养成,垃圾随手扔,污水随意倒,语言不文明,举止不得体,与“文明市民”的标准相距甚远。六是创建合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少数部门单位在创建工作中协作参与意识不强,标准要求不高,工作任务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甚至推诿扯皮、讨价还价,工作推动不力。以上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到创卫达标验收,必须下茬整改到位。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是县委、县政府对全县人民的庄严承诺,事关全县发展大局,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我县在省卫创建过程中,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汗水,也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有力地提升了城市品位,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极力拥护和支持。按照上级创国卫规定,如果今年我们不能通过国家验收,就要等到2016年才能重新申请验收,这期间脏、乱、差现象就可能再次反弹,我们就会投入更多的资金和人力物力。因此,我们必须以破釜沉舟、背水一战、志在必得的坚定信心和决心,以时不我待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立即行动,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全面完成各项整改工作任务,确保创建工作顺利通过省级初验。
二、倒排进度,抢抓时间,坚决完成各项整改工作任务
(一)加快硬件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一要抓好道路畅通工程。县住建局要尽快筹措资金,招标聘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4月份尽快启动长新路三期改造、南坪路改造工程和开源路、聚贤街等断头路建设,力争9月底前完成工程改造任务。世纪大道、北环大道要加快后续扫尾工作步伐,确保绿化工程全部到位。二要抓好市政环卫工程。县住建局要尽快规划选点,本月内必须完成城区公厕建设,确保数量达标,给广大市民如厕提供方便。同时要启动并必须完成3个垃圾中转站和一批垃圾收集点,购置一批垃圾桶、果皮箱,完善城区垃圾收集系统,解决城区居民垃圾乱倾乱倒问题。污水管网改造要尽快招标启动,今年要完成20公里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城区停车场建设滞后是造成车辆乱停乱放的关键原因,县住建局、县交警大队要共同研究规划,在城区尽快建设3到5处停车场。三要抓好市场建设工程。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城区市场划行规市总体方案》要求,尽快推进各专业市场建设。县粮食局要在4月底前完成东岗粮油蔬菜市场和中型综合超市建设任务,城关镇要在5月底完成邮政巷小吃市场和聚贤街小吃夜市建设任务,取缔文卫巷小吃夜市市场,并加强运营管理。四要抓好硬化绿化亮化工程。县住建局要组织力量,对城区人行道及坑洼路面进行全面整修硬化,对松动、破损的人行道砖进行更换和修补;要加强城区行道树、绿地补植补栽工作,并做好绿化苗木管护。同时,要联合电力局对城区所有路灯、霓虹灯、高杆灯、景观灯、灯箱进行一次维护更新,确保城区街路亮灯率达到95%以上。五要抓好生活饮水工程。县水务局要加快推进县城第二水厂建设步伐,同时尽快完成“农村饮用水安全监测中心”项目报批,确定工程建设方案,确保年内建成。六要抓好旱厕改造工程。城关镇要按照“先易后难,先中心后周边”的原则,加快推进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旱厕改造工程,全面消除城区旱厕,教育引导群众养成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
(二)开展专项活动,全面加强公共卫生监管。一要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县药监、工商、质监、经贸等部门要联合组成工作组,经常深入食品生产企业、零售店、饭店、学校、机关食堂、超市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确保食品在生产、流通、销售环节做到“五专”、“三防”。二要全面开展公共场所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县卫生局要切实担起责任,督促指导“五小”行业按规定在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向消费者公示室内空气质量和客用品监测评价报告;督促职业病危害单位按照法规要求建立健全职业病卫生监督管理体系;督促各中小学校按要求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三要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县疾控中心要牵头组织各镇村、部门、医院、学校、卫生院,通过多种形式,向干部职工和群众传播健康知识。按照国家教委《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各学校开展健康教育自评、互评和抽评。四要深入开展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由县卫生局牵头,县疾控中心、教体局等部门配合,建立传染病执法、医院感染和传染病报告联合监管机制,督促各级医院规范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和传染病预检分诊点,规范医废暂存点和消毒池,规范学校接种证查验、晨检和消毒。五要认真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由县爱卫办负责,采取集中力量、综合治理的办法,4月份组织一次灭鼠专项活动,在夏季开展一次“除四害”活动,铲除“四害”孳生地,使“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以内。六要加强生活饮用水监督管理。县水务局要牵头负责,环保局、卫生局配合,完善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管护措施,加强城区生活饮用水监督和农村饮用水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经营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全面开展一次业务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指导能力,确保公共卫生管理全面达到国卫标准。
(三)严格执行规范,全面抓好软件资料整理归档。各级各部门要对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和《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软件资料建档内容》,按照“缺啥补啥、逻辑合理、条理清晰”的要求,围绕“收、补、整、归”四个环节,扎实自查自纠,切实解决资料不全、雷同套用等问题,务必于4月30日前全面完成软件资料整理工作。县创卫办要在尽快完成国家卫生县城宣传画册和创建申报资料汇编制作的同时,尽快组织开展一次软件资料整理归档培训和现场督查指导,确保各项资料规范齐全、分类科学、归档及时,努力在软件资料上不丢分。
三、突出重点,强化整治,不断提升城乡环境面貌
各镇、各部门要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总体目标,按照县、镇、村三级联创联动的要求,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要广泛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结合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卫生示范镇、示范村、示范户创建工作,全面治理集镇和村庄的环境卫生,清理土堆、粪堆、柴堆“三堆”,抓好改水改厕改圈“三改”,实施“四化”(村庄绿化、道路硬化、庭院净化、村落美化)工程,清除房前屋后和路边、河边、地边卫生死角,全面消除“脏、乱、差”现象。县住建局要拿出方案,今年先期为7个创建镇解决好垃圾箱、垃圾清运车问题。各镇要积极研究,规划地点,申报项目,加快集镇和农村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建设,确保垃圾日产日清,确保垃圾处理和改水、改厕等指标全面达标。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引导村民积极革除陋习、移风易俗,自觉讲文明、讲卫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要教育群众,进入城区后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果皮纸屑、不乱停车辆、不流动销售农副产品,不讲粗言秽语,做到言行举止文明规范。
在城区,要抓好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河沟渠道、市场秩序、交通秩序、建筑施工秩序六项整治,努力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城关镇及各部门、单位要抢抓有限时间,迅速组织开展“拉网过筛”式集中整治活动,彻底对县城街道、背街小巷、公园绿地和各镇所在地街道、学校、医院、卫生示范村的环境卫生进行整治清理。县直口要组织干部职工,对街道卫生责任区、单位院落、家属区内垃圾、杂草、野广告、“牛皮癣”进行彻底清理整治。教体局要组织城区中小学生开展“清洁鹿城,爱我家园”环保活动,清洗城区公共设施、护栏,捡拾河道、公园、绿化带内垃圾。县住建、工商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厉打击以街为市、沿街叫卖、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等现象。要组织人力,坚持不懈地开展建筑工地秩序整治,确保城区所有工程施工均砌筑围墙遮挡,杜绝占道搅拌作业,推动建筑施工秩序持续好转。工商部门要强化门店广告牌匾管理,严格审批程序,规范制作规格,确保户外广告布设合理、规范整齐;承担有“七沟一河”治理任务的单位要在完成治理任务的同时,安排人员加强监督巡查。县交警大队要加大对城区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新交规,确保道路畅通、停放有序。公安、畜牧部门要联合加强城区流浪猫犬及散养畜禽治理,积极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
为确保这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县上成立由县委副书记王立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党世民等9名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县住建局等22个部门单位及13个镇党委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住建局,全强虎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各部门也要相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机构,真正做到组织有序、协调有力、整治有效。各镇、各部门要把环境卫生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长期性工作抓紧抓好,认真完善卫生检查评比、街巷道路清洁管理和专业市场、市容市貌、城镇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努力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城镇管理体制。
四、加强领导,强力推动,确保国家卫生县城创建目标如期实现
国家卫生县城的考核验收涵盖九大内容和五十二项指标,需要全县上下、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凝心聚力抓整改,倒排进度抓落实,确保创建目标圆满实现。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目前创国卫工作已进入关键时刻、决战阶段。各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县委、县政府决定,继续实行县级领导包项目、包镇、包大口制度,各位包抓县级领导要亲自上手,积极协调解决创建迎检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形成创建工作高位推进的态势。各镇、各部门也要强化责任意识和组织观念,严格执行纪律,无条件服从创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整改工作方案》中分解给各单位的每项工作任务,各单位都必须不折不扣、圆满完成,决不允许敷衍塞责,更不允许顶着不办。各级领导尤其各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组织、亲自参与,真正把创建迎检工作纳入工作日程,不图形式、不走过场,一步一个脚印抓到位。
二要深入宣传教育。各部门、各单位及相关镇必须在机关单位院落醒目位置制做两条以上固定宣传标语;县住建局要迅速在县城东西南出入口设立省级卫生县城标志牌,在街道醒目位置刷写宣传标语;各镇要结合农村环境整治,组织开展一次以社区居民和农村村民为主体的创卫宣传教育活动;县教体局要组织开展2次以上以城区中小学学生为主体的创卫宣传教育活动;县电视台、广播电台、金丝峡周报要充分利用宣传专栏和曝光台,全面深入报道创卫工作。要通过多渠道、宽领域、强声势的宣传教育,在全县上下营造人人创卫、个个创卫、处处创卫、天天创卫的良好氛围。
一、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各煤矿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制度,对新、改、扩建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市及我县有关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环保部门审批,在取得环保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准书后方可开工建设;在建设或运行中出现与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重大不符的负面环境影响的,应当组织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以及产生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应当停止建设或运行,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全县凡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的煤矿企业,必须立即停止建设或生产;已经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的煤矿企业,必须在年8月31日前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准书和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图说报县环保局备案。
二、严格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
各煤矿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准书的规定,完成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并于开工前将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图说报环保部门备案。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并按规定向环保部门申请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全县凡正在建设中的煤矿企业,必须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准书和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图说的规定建设环境保护设施,并经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已经建成投产但未经环保部门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煤矿企业,必须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准书和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图说的规定对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和整治,并于年10月31日前报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保部门申请验收,逾期不申请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一律停产整治。
三、严格排污申报和排污许可管理
各煤矿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和市及我县的有关规定,于每年1月1日至1月15日向县环境保护局申报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并提供有关资料;产生危险废物的,还必须同时报送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各煤矿企业必须按规定申请领取排污许可(临时许可)证,并按排污许可(临时许可)证规定的种类、因子、数量、浓度(强度、活度)、最高限值及排放方式、去向、时间等排放污染物。
四、严格落实煤矿企业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
各煤矿企业必须切实承担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活动中产生的废水、废渣、粉尘以及噪声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切实加强固体废物管理。煤矿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掘进废渣、煤矸石和生活垃圾。各煤矿企业应该采取措施对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必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准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关于选址、设计、运行管理的有关规定。禁止随意倾倒、堆放固体废物。各煤矿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矸石山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煤安监调查〔〕15号)、《关于印发〈煤矿矸石山灾害防范与治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安监总煤矿字〔〕162号)、《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和《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等有关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落实煤矿矸石山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煤矿矸石山的安全管理,切实做好自燃、滑坡、崩塌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不发生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事故。对停用或废弃煤矿矸石山的安全管理应由原煤矿企业负责。对关闭煤矿企业,其已停用或废弃煤矿矸石山的安全管理由县煤管局负责,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关闭煤矿企业已停用或废弃煤矿矸石山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事故。各煤矿企业对煤矿矸石山等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进行封场,并符合关闭与封场的环境保护要求,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切实加强煤矿废水管理。煤矿废水主要包括井下废水和生活污水,各煤矿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准书的要求,建设水污染防治设施,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一是严格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不得超标排放。二是新建煤矿在设计中,应优先选择矿井水作为井下生产用水、消防用水和绿化用水等。三是对于高矿化度采煤废水,应根据实际情况深度处理和综合利用,高矿化度采煤废水用作农田灌溉时,还应该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规定的标准。
3.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各煤矿企业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建〔〕41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的义务,加强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改善矿山生态环境。同时,必须按照国家关于建立矿区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的相关规定,向国土部门作出书面承诺,缴纳预提保证金,并按国土部门的要求开展并及时完成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工作,减少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在停办、关闭、闭坑前,必须履行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义务,完成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工作,提出矿山闭坑报告及有关安全隐患、土地复垦利用、环境保护的资料,并经国土部门验收合格。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采矿的,不免除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义务。采矿权转让的,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的义务同时转让,采矿权受让人应当依照履行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的义务。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
各煤矿企业是环境风险防范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一是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将评估报告和应急预案报县环保局备案;二是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环境事件,建设相应的应急设施,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物资和器材,组织人员进行培训和应急演练;三是建立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定期检测、维护有关报警装置、应急设施设备,确保正常使用。当前,各煤矿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矸石山灾害防范与治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安监总煤矿字〔〕162号)、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矸石山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煤安监调查〔〕15号)、市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矸石山隐患治理工作的通知》(渝煤安监监察字〔〕226号)等规定,切实加强煤矿矸石山灾害防范和治理工作。
六、加强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
县环保局负责对全县煤矿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国土房管局、县安监局、县煤管局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煤矿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环保局、县国土房管局、县安监局、县煤管局等县级相关部门要建立环境安全联动工作机制,通报隐患排查情况,增进信息共享,开展联合执法,对可能引发次生环境安全事件的安全生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后督查。具体职责如下:
1.县环保局。负责对全县煤矿企业新、改、扩建项目执行环评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及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对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煤矿企业,应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的,依法进行处罚;对未将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图说报环保部门备案的,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进行处罚;对需要配套建设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就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煤矿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对擅自闲置、不正常使用或者拆除环保设施、场所的,应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进行处罚;对未按规定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依法进行处罚。
2.县煤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6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对煤矿企业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对未取得环评审批文件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批准文件的煤矿企业,不予核发或换发煤炭生产许可证;对已取得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批准文件,但在生产过程中其环保设施发生重大变化,经整顿改进后仍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煤矿企业,应吊销其煤炭生产许可证;要强化对煤矿企业煤矿矸石山特别是已关闭煤矿企业停用或废弃煤矿矸石山的安全监管,将煤矿矸石山灾害防范与治理列入监管执法内容,防止出现煤矿矸石山垮塌灾害事故,确保不发生因安全事故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事故。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500(2012)12-0022-01
一、目前思想政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在经济利益多元化的新形势下,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运用也暴露出许多弊端。
1.重强制灌输,轻交流对话。经济利益多元化条件下,受教育者主体意识不断增强,要求思想政治教育方法注重双向交流,并更多地考虑如何使受教育者主体意识得到充分发挥,提高方法实施的效果。然而传统思想政治教育片面重视强制灌输、忽视双向交流、互动,与经济利益多元化的现实形成了突出的矛盾。
2.重显性教育方法,轻隐性教育方法。经济利益多元化条件下,人的独立性日益增强,自主意识不断提升,盲从意识减弱,对于各种纷繁复杂的思想观念,受教育者不再满足于简单地接受,而是希望发挥自己的主体性,通过分析、判断加以选择和吸收。受教育者思想接受方式的变化,迫切需要与之相适应的教育方法。长期以来,显性教育方法一直是传统思想政治教育常用的方法,这种方法曾在很长时期内发挥着独一无二的作用。但随着利益格局的变化,利益主体的独立意识、自主意识的增强,该教育方法日益显现出局限性。
3.重单项方法,轻综合方法。思想政治教育是改造人的思想、改造“精神世界”的实践活动。影响思想形成、变化、发展的因素往往不是单一、静止的,而是复杂、变化的。特别是在现代社会,影响人们思想的因素更具有多样化特征,这就要求思想政治教育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多角度、多侧面地开展工作。经济利益多元化条件下,教育环境和教育对象都发生了重大变化,特别是教育对象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出现的多元化趋势,客观上要求思想政治教育摆脱过去孤立运用某一种方法的传统模式,采用综合的、多元的方法,提高方法运用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4.重集中型方法,轻分散型方法。在经济利益多元化条件下,教育对象流动性、阶层变动性日益频繁,过于集中的传统教育方法已不能适应形势的要求。在利益分化的新形势下,教育对象的结构日益复杂化,思想观念及行为都呈现出多样性特征,特别是其阶层、职业变动也更为频繁,以上教育对象发生的诸多新变化都表明,思想政治教育若仍然像过去那样完全采用集中时间、集中地点的集中型方法,是远远不够的。
5.重封闭式方法,轻开放式方法。长期以来,思想政治教育主要采用封闭式方法。思想政治教育是一个开放的系统,特别是随着利益格局的分化,旧体制形成的条块分割的局面逐步被打破,不同的社会组织之间、思想政治教育与其他上层建筑的其他系统之间的互动与交流成为常态,思想政治教育如果仍简单地沿用过去那种封闭式方法,显然跟不上新形势的需要。
二、创新思想政治工作
1.从强制灌输走向对话人的德行需要培养,但却不能靠灌输而成。特别是针对经济利益多元化的新情况,思想政治教育亟待从强制灌输走向对话。
2.从显性教育方法绝对主导向隐性、显性结合型方法转变第一,经济利益多元化条件下,应充分重视隐性教育方法。
隐性教育方法是适应经济利益多元化形势要求的科学的方法,它固有的内涵与经济利益多元化的形势要求之间具有高度的契合性。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首先,隐性教育方法的潜隐性特征与受教育者日益增强的独立意识相契合。隐性教育方法是一种无形的、隐蔽的、没有明显教育痕迹的教育方法。
其次,隐性教育方法的广泛性、灵活性特征与利益主体日益增强的流动性相契合。隐性教育方法发生作用的范围较显性教育更为广泛。它不仅可以渗透于教育活动中,还可存在于受教育者学习、生活的环境和氛围中。受教育者周围各种隐性教育资源都可以以不同的方式、不同的角度、不同的途径发挥综合影响。
最后,隐性教育方法的自主性、平等性特征与受教育者主体意识增强相契合。隐性教育方法是充分重视受教育者主体性的教育方法。由于教育的目的和内容都以一定的形式隐含在教育活动或周围环境中,受教育者看不到明显的居高临下的训导,意识不到自己处于被教育的地位,从而达到了角色淡化的效果。
3.从单项方法向综合方法转变。要想提高经济利益多元化条件下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必须针对该时期教育对象的日益复杂的思想实际,运用系统论的有关思想,摆脱过去“单打一”的方法模式,学会“弹钢琴”,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多角度,多侧面开展工作。首先应注重思想政治教育具体方法的综合运用,即各种方法要围绕统一的目标,相互配合、协调运行。其次还应注重广义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综合运用,即各种教育途径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的合力。。
4.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法。针对经济利益多元化条件下教育对象流动性强等特点,思想政治教育方法也应善于根据各利益主体的不同情况,灵活确定时间、地点,采取灵活形式,从集中型向集中和分散相结合型转变。
首先,应运用集中型方法解决利益群体思想观念的共性问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虽然各种利益群体的利益诉求、利益需要各不相同,但各群体间同样存在着共性的思想认识问题,有着某些共同的利益需要。针对这些问题,思想政治教育宜采用集中型方式方法来解决。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北部矿山扬尘治理工作作以安排部署。后面,拓县长还有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落实。
近几年,全县上下围绕矿山整治和环境保护,努力探索,主动作为。特别是去年11月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X以来,我们通过“关、堵、拆、查、退、拍”等措施,全面掀起了新一轮矿山整治暨环境治理风暴,共拆除X个采石点,有效控制了矿山扬尘的产生。客观地讲,这个成绩着实来之不易,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都为之付出了艰辛努力。县委、县政府肯定大家的工作,但也请同志们保持清醒头脑,我们的工作仅仅才开了头、起了步,还存在不少的问题,离环保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一是之前我们矿山工作的重心是拆除清运,接下来要将精力更多的向治理扬尘转移,再打一场铁腕治霾攻坚战。二是个别持证矿山企业,绿色发展意识仍不够强,无论是生产,还是运输的过程中,都不同程度存在防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对空气质量造成影响。三是前期我们对矿山的拆除还不够彻底,走进原来的矿区,还有很大一部分石料堆积在那里,上面没有任何的遮盖,刮大风时就会扬起灰土,严重影响空气质量。四是市上将组织新闻媒体对各县市区铁腕治霾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暗访,我县北部矿区是重点区域,一旦工作开展不力,就会被市上通报,影响全县大局。
在去年12月召开的矿山整治大会上我说过:“严峻的形势,迫使我们必须下定决心整治矿山;做人的良知,要求我们必须坚定不移整治矿山;群众的期盼,促使我们必须毫不留情整治矿山;铁的纪律,中省市的支持以及群众的理解,保证我们能够彻底全面整治矿山”。扬尘治理是矿山整治的重要环节,扬尘治理抓好了,才能为全面、彻底整治好矿山奠定基础。
一要突出源头治理。结合我县矿山现状,扬尘治理工作的重点在冀东、声威两家持证矿山企业上,要严肃查处企业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县矿管办、国土资源局及相关镇要加强联合执法,加大检查频次,督促矿山企业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决不能为了生产而忽视扬尘治理,决不能为追求利润而降低治理标准。特别是要监督企业在开采生产、运输、堆料堆放等三个环节落实好各项防尘措施,严禁车辆带泥带尘上路。
二要强化问题整治。当前有三项重点工作,需要大家抓紧抓好。第一,县矿管办、国土资源局要尽快拿出方案,妥善对原有矿区遗留石料进行环保处理,坚决杜绝风吹引发的扬尘污染;第二,要督促矿山企业对出入厂区道路进行不间断洒水降尘,避免因道路碾压产生扬尘;第三,要紧盯冀东、声威两家企业,在通过皮带长廊运输石料的过程中,及时进行洒水处理,确保运输的过程中无扬尘污染。
三要加快修复治理。在扩大口镇吊庄试验段建设规模的同时,县发改局、国土资源局要积极争取、整合各类资金,逐步开始对北部沿山原有的碎石加工场区、堆料厂、进矿道路等统一进行平整治理,不断改善北部矿区环境面貌,早日还沿山群众一片青山绿水。
四要继续严防死守。治理扬尘的同时,巡逻值守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县矿山综合执法大队,要与县矿管办紧密配合,24小时不间断开展执法巡查,坚决不能发生一起偷采偷运现象。安吴、口镇等沿山4镇也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坚决按照环境网格化监管的要求,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五要强化氛围营造。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方式,大力宣传矿山扬尘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另外,今天来参会的沿山4镇及县矿管办领导同志,回去以后,一定要把今天会议要求向沿山群众说清楚,发动周边群众配合、支持矿山扬尘治理工作。
六要严肃追究责任。矿山扬尘治理工作是我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一项重要内容。今天的会议不仅仅是安排部署一项工作,更充分表明了县委、县政府整治矿山扬尘问题的态度和决心。对此,各相关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把矿山扬尘治理工作抓牢抓好。县考核办、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严肃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下面,我再就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简单强调一下。
一、整治重点和成效
1、狠抓宣传
8月份我村召开了村支两委、村民组长、党员及志愿者会议,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和发动,要求大家从自己出发,起带头作用,一是对自己身边的人积极展开宣传,二是带头参与环境卫生整治,让群众见到大家的实际行动,从观望的态度变成积极参与此项工作。
2、力抓整治,见成效
村支两委在每周的工作例会上对当前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立即行动。
1、在8月16日至17日我村支部总书记带领党员、干部对全村大面卫生进行清理。参与人员达到10余人,对全村卫生死角背街、沟渠进行了彻底的大扫除工作,在支部书记的带领下,这次行动做到了很好的宣传,发挥了党员先锋作用。
2、在协会会长万国喜同志的带领下,协会成员不惧炎热、辛苦,逐户进行登门卫生评比。一是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二是提高了协会成员在村民心中的知晓度,三是充分的发挥出了协会应有的工作作用。
3、组织督查,确保质量
村支两委对全村卫生情况进行全面性、阶段性督查验收,协会会长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全村各组各户卫生评比活动,选出最清洁户4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张榜进行公示,鼓励其他村民像其学习。评选出4户温馨提示户,村组干部上门督导宣传,加强村民环境卫生意识,确保每月有进步、有改善。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目前环境整治工作处于中期阶段,但仍有部分村民卫生意识不够,存在乱扔垃圾、垃圾不入桶的情况,尤其乱堆乱放,沟渠倒置建筑垃圾现象,红白喜事仍有燃放鞭炮的情况,整治力度还有待加强。对人居环境整治行到村民积级性、参与率还有待提高。目前主要是村支两委、村民小组长、党员、志愿者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少部分群众还处于观望态度,我们需更加大宣传力度,多开屋场会,调动群众积极性。
三、下月工作计划
1、继续加大力度,创新宣传方式,以召开屋场会的形式,吸引更多群众参与到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中来。
2、充分发挥人居环境整治协会工作人员的作用,争取全村人员意识上有改善有提高。
3、对未清理完的沟渠、塘坝继续进行整治。
1、保障政令畅通。保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政〔〕1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年度江、九龙江、敖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计划的通知》(政办〔〕89号),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综〔〕126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关于市年度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的通知》(政办〔〕158号)等文件贯彻执行到位。
2、促进有效履职。督促各乡镇认真履行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职责,确保本辖区范围内流域不发生因流域环境整治不到位造成重大环境突发事件,各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督促县直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本部门环境保护职责,强化对各乡镇落实整治任务的指导和监督。
3、督促整改到位。督促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认真对照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要求,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
4、严肃责任追究。对未完成治理任务以及在整治过程中失职渎职的乡镇、县直职能部门及其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5、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各乡镇、县直各职能部门认真分析制度、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研究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流域管理长效机制。
二、专项监察的组织
(一)自查自纠阶段(年11月1日—12月10日)
1、查找问题。根据省、市政府关于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部署,由县环保局对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包括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业污染整治、生活垃圾污水处理、饮用水源保护等在内的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摸底,并根据摸底情况和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列出各乡镇、重点行业在流域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向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通报,并向县监察局反馈。
2、边查边改。各乡镇开展对本辖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自查工作。对政〔〕16号、政办〔〕89号、政综〔〕126号和政办〔〕158号文件和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定的任务、计划未完成或今年流域环境整治全面检查发现的问题未按时整改到位的,应说明原因,并提出具体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主体(附表)。
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环境保护“一岗双责”的有关要求,自查本部门履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同时,按照部门职责对各乡镇落实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情况进行评价,并形成评价报告。
各乡镇的自查报告、县直有关部门的自查报告和评价报告于12月10日前报县监察局。
(二)重点督查阶段(12月11日至12月26日)
由县监察局会同县环保局对各乡镇及其职能部门落实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的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自查自纠及重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明确责任主体,督促限期整改。
重点监察大樟溪干支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并对县直各职能部门、各乡镇在流域水环境整治方面的履职情况以及整治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各乡镇自查工作情况、整改工作情况以及交接断面水质状况;县直有关部门自查工作情况、整改工作情况,以及对各乡镇落实整改任务的指导和监督情况。县环保局于12月23日前,形成重点督查报告送县监察局。
(三)督促整改阶段(年12月27日至1月20日)
由县监察局认真梳理自查自纠、重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经县政府批准,依法作出监察决定或提出监察建议。
各乡镇、县直各职能部门对监察决定或监察建议所提问题,应认真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的内容、目标、时限、责任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整改效果。
县监察局于2012年1月15日前,形成专项监察情况报告报县政府及市监察局。
三、专项监察的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流域水环境整治,确保水生态环境安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必然要求。开展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监察,是促进综合整治工作落实,保证政令畅通的重要措施。各乡镇作为本辖区流域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从“保护水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水生态环境就是改善人民生活环境”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监察的重要意义,切实推进综合整治工作,确保溪流水环境安全。
一、加强培训学习,规范执法行为
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交通运输部行政执法五个规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内业人员学习法律文书规范化作业知识,实施法律文书规范化作业,做到法律文书案结档清。
二、做好“三夏”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做好“三夏”期间公路安全保畅宣传工作。确定重点路段,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加大宣传力度。二是集中力量开展“三夏”公路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扎实开展以维护路权路产为重点的“三夏”公路环境治理工作,对公路上随意打场晒粮和公路控制区内乱堆乱放及时清理,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三、加大公路安全保畅巡查工作
一是做好路面安全保畅工作。对影响通行安全的路面堆积物进行全面清理,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二是做好桥梁安全
保畅工作。加大桥梁安全巡查力度,落实桥梁安全管理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桥梁进行检查封堵,落实限行措施。三是做好公路环境管理工作。对县乡道公路两侧10米以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进行全面整治。
四、加强公路建筑红线管理工作
春节后,各项工程开工,公路两侧违章建筑事案比较集中,组织执法力量,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切实保护公路建筑红线。
五、做好二级网化和国省干线迎国检工作
协助局协调办开展西户路、康永路二级网化协调拆迁工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在市局指导下,配合超限站开展国省干线迎国检公路环境整治工作。
六、做好超限运输治理工作
进入二季度,开展强化集中治超活动,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整合执法力量,开展强化集中整治活动。一是做好宣传工作。出动宣传车,深入施工单位、运输经营户,广泛宣传治超工作法律法规,营造良好治超氛围。二是加大超限运输查处力度。加大巡查力度、巡查时间和巡查频率,摸清超限运输车辆运输规律和运输集中路段,及时调整管控线路,对超限运输车辆进行集中治理,切实保护路权路产,维护良好的交通运输秩序。三是与施工企业、运输经营户签订合法装载协议,加强源头监管。
七、做好半年公路管理养护检查工作
一、2021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面实施10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上半年往利民垃圾场运送生活垃圾640.8吨,规范各类摊群点1160余次,依法整治流动摊点1800余次,整治各类出店经营、占道经营2220余次,劝离流动摊点30余次清理各类横幅广告3400余条,清理破损摩托车占道经营2000余辆。全面排查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运行情况、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成效、各村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面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边排查边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强化对保洁员考核管理工作,每月对各村考核2次,考核及过进行排名公示,并纳入年终考核。加大垃圾清运力度和清运的车辆调配,合理调度车辆,确保做到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共完成垃圾清运和无害化处置量3640.8吨,实现了日产日清、随有随清和100%无害化处理。
排查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工作:各行政村要对所属的行政村屯进行一次彻底的排查,是否存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倾倒、堆放生活垃圾问题,排查是否出现新增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和散乱堆放点。
收转运体系运行工作:各行政村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垃圾收集转运台帐齐全,保洁员按照城乡环卫一体化领导小组核定的人员数量配备、按照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保洁员入户上门分类收集,灰渣土填埋点、可堆肥垃圾集中堆肥点有规范的标志牌,不允许掺杂生活垃圾,各行政村屯不允许存在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及非正规垃圾堆点。
二、2021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是成立以村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负责人,村两委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文件草拟以及做好对保洁员的月度考核工作。二是定期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在会上对"三线三边"工作的督查结果予以通报,并积极提出、讨论并制定治理方案,确保在下一次督查前解决所有问题。三是完善配套设施,确保资金保障。修建新垃圾房、垃圾池,并配置垃圾车、购买保洁员配套服装等,保证保洁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全民参与的环境整治工作,才能出成效,有成果,因此,经过 "三线三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开会谋划,我村决定多措施落实工作宣传,稳扎稳打前期工作。首先,利用村广播放大站对村"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工作计划进行宣传,让村民在农耕期间了 解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其次,在村重要路口,人群集中地,进行横幅宣传,最后,在走访调研过程中,与村民交流,不断提高知晓率。
三、因地制宜,集中整治。
立面出新,标准统一。红光村分两个批次在徐花路、花东路沿线开展立面出新工程,主要针对沿线建筑物立面(围墙)破旧、尘污、乱钉乱挂、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晾晒衣物等有碍城市容貌的,实施整治、拆除、清理和粉刷出新。截止5月10日,约长6.3公里的两条主干道旁的房屋墙面已全部统一粉刷,与周边环境协调统一,全面提升了整治的整体效果。
杂草清理,环境整洁。5月份及7月份,由于雨水较旺,路旁杂草丛生,红光村组织该村保洁员、志愿者一起对徐花路、花东路沿线公路、沟塘旁的杂草进行清理。志愿者们利用药水喷洒、锄头割断等方式对杂草进行清理,之后保洁员将割断的杂草,聚拢在一起,运至该村垃圾池,集中处理。截止7月底,我村沟塘及路边的杂草已经全部清理完毕,沟渠、道路看起来更加干净、整洁,从源头上遏止了夏季高温情况下病菌的孳生。
四、融会贯通,全民共创
工作都是融会贯通的,因此,领导小组积极将"三线三边"工作与村重点工作相结合,以达到相辅相成的作用。
一是与"双联系"工作结合。在"双联系"2月份重点工作中,该村联系单位提出要到村参加环境整治义务劳动。经过沟通协调,该村邀请了联系单位工作人员与村民共同对主干道、沟塘周边进行清理,达到了以实际行动集中宣传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