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长制工作方案范文

时间:2023-03-13 11: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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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长制工作方案

篇1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建设的系列部署,统筹山水林田湖一体化治理,以严格资源保护、提升资源质量为目标,探索建立林长制,加快构建“省级统筹、市县组织、乡镇运行、村组落实”的森林资源管理新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聚焦生态资源保护和修复,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只能增绿、不能减绿的路径和方法。

(二)坚持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网格化责任体系,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其他领导分区负责,部门及有关单位领导各负其责,层层压实责任。

(三)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充分尊重自然和科学规律,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对症开方,因地制宜、因情施策,科学经营、规范管理。运用辩证思维,建立长期管用的政策制度体系。

四、坚持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用最严格的监督检查全面如实评价林长制推行工作,科学总结、探索路径、补齐短板,探索成功经验做法。

三、实施目标

(一)探索确立科学合理的保护发展目标体系。通过建立林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管护体系,探索科学的推进路径和实现方法,确保森林、林地保有量不减少,确保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稳步增长,确保防范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目标任务落实,促进林业资源节约集约科学合理利用。同时,充分发挥好森林的水源涵养、防风固沙作用,深入推进土地沙化防治,为黑土地保田增产提供保障。

(二)探索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的保护发展制度体系。围绕加强生态保护红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沙化土地综合治理等制度建设,结合试点林长制相关工作制度,全面梳理、修改完善、查缺补漏,探索形成系统完备的保护发展制度体系。

(三)探索落实监管有效的保护发展责任体系。围绕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修复、更新进行监督检查,以建立林长制为抓手,强化各级领导责任意识,明确承担部门职责和责任人,不断增强制度措施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确保林长制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四、组织体系与工作机制

(一)建立林长制组织体系

1.分级设立林长。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构建镇、村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我镇林长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共同担任,副林长由镇政府主管林业副书记担任;林长制成员及包保区域由镇相关负责人担任;林长成员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村级林长由村党支部书记及村主任担任;村以下设置若干管护网格长,各村网格长由各村护林员担任。

镇林长、副林长职责:负责组织本级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完成本级资源保护责任目标;组织群众护林,组织建立资源保护源头治理网格化巡护模式,配备专职网格长,指导、监督林长制办公室完成日常工作和村级林长履职情况,组织落实会议、巡查等制度,协调配置“一林一警”,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破坏林业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村级林长职责:负责做好网格长的推荐,组织开展网格化巡护和一线普法宣传;维护林长信息公示标识;参加乡镇级林长组织的会议,落实巡查要求;协助承包经营人解决实际问题等工作。

网格长职责:负责对管辖区域内林业资源的日常巡护,记录好责任区巡护手册,及时发现、制止毁林开垦、盗砍滥伐、森林防火期野外用火、猎捕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并向上级报告。

镇级林长和副林长为我镇第一责任人,村级林长为主要责任人。村级林长要对镇级林长负责,镇级林长对村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2.设立林长制办公室。为强化组织领导,便于工作开展,林长制贯彻实施过程中各成员部门按照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治林的原则完成好职责工作,设专门的林长制办公室,为本级林长的办事机构,负责林长制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拟订相关制度、组织实施考核、建立保存档案等工作,向林长报告全镇资源保护发展情况,镇级林长制办公室主任由镇林业服务站负责人兼任。

3、设立林长会议。林长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落实上级部署的任务,研究解决林长制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二)执行林长制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镇级林长、副林长负责对全镇村级林长及林长成员部门,林长制相关责任人员在林长制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要严格按县制定的七项制度执行林长制相关工作:1.档案登记制度、2.信息公示制度、3.巡林制度、4.信息通报制度、5.警示督办制度、6.会议制度、7.工作考核制度,镇林长制办公室在镇级林长的领导和指导下对各部门人员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发现推诿、不作为、慢作为的一律严肃处理。

(三)强化配套措施和公众监督机制

1.配备“一林一警”。镇派出所与林长制责任体系全面衔接,派出所会同镇林长制办公室划分民警执法责任区;民警执法责任区由派出所确定。民警执法责任区配备对应的责任公安民警,“一林一警”配备警员名单由镇、村和派出所共同备案并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名单实行动态调整,如有变动由派出所及时通知备案。

2.因地制宜,按照“一林一策”的原则灵活制定推进措施。镇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分解至各村后,各村要统筹兼顾将任务按照本区域实际,科学制定各项林业发展规划,谋划好林业产业发展。

3.主动接受监督。设立群众监督岗或成立公益组织等参与林长制实践,强化林长履职日常监督。

4.规范经常性工作。梳理镇、村级林长、网格长等岗位,按要求定期分时段梳理归类岗位时段工作任务,按照《林长经常性工作履职手册》要求履职尽责。

5.抓好层级落实。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进行责任分解,确定村目标责任,压实林长主体责任,确保任务目标明确。

6.运用科技手段。配合县林业部门将林长制与“一张图”相结合,与数字化巡护相结合,与林业资源动态遥感监测相结合,探索建立镇级林长制平台系统,提高林长制现代化水平,在图斑变化、环保督察等涉林保护方面发挥各级林长职能作用。

7.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建立微信群、公众号等途径引导全社会关注,鼓励支持社会团体、学校、群众家庭等认建认养“责任林”“家庭林”“纪念树”等公益活动,提高林业资源管护社会化参与程度。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1月5日)

由镇林业服务站牵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文件精神落实好调研工作,摸清各村实际情况,科学拟订我镇林长制实施方案和组织架构并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报请镇党委、镇政府审阅通过,完成方案制定和组织架构建立。

(二)实施阶段(2020年11月6日-2021年5月1日)

(1)2020年11月5日前召开镇林长制工作启动大会,正式启动林长制工作。

(2)2020年11月6日前各林长制成员完成和包保村的对接,共同研讨推进措施。

(3)2020年11月15日前将我镇制定的方案、组织架构、正式文件及会议相关资料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备案,各村按照镇林长制方案做好林长制启动各项工作,镇林长制办公室启动林长制建档工作。

(4)2020年12月15日前将镇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分解至各村,村级林长因地制宜按照一林一策原则对本村林业资源进行产业发展规划。

(5)2020年12月31日前镇林长制办公室指导各村完成同公安机关的对接,划分民警责任区,落实“一林一警”并登记备案。

(6)2021年2月28日前镇林长制办公室完成林长制基础档案建立工作,登记林长责任区域及职责,各种相关文件资料归类存档,并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备案。设立林长信息公示牌。

(7)2021年5月1日前镇级林长组织群众家庭和学校、社会团体认养“家庭林”、“纪念树”,镇级林长组织开展义务植树,认建“责任林”。

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完成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11月30日-2021年5月1日)2020年11月开始,镇林长制办公室将对各村林长的任务完成情况陆续展开检查,检查前将进行工作提示。检查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把检查结果进行全镇通报,对落实工作不力的,将由林长或副林长对责任人员进行约谈。各村林长每季度向镇林长制办公室报告季度工作进展情况,由镇林长制办公室进行汇总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2021年4月10日形成林长制工作总结报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级林长是林长制的主要责任主体,要提高站位、亲自部署,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落实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推进林长制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篇2

【正文】

林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2020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消防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场高度重视森林消防和居民防火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精神,切实把保护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最高准则,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工作方针,重点管理、重点排查,加强宣传和隐患排查力度,充分抓住元旦、安全月、“十一”黄金周等节假日和全国“两会”等作为宣传和排查的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一步提高我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共同监督、共同维护、积极推进的工作局面,在消防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一年来,我场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火灾,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全场经济和社会稳定健康发展。现就一年来我场消防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我场成立了花山生态公益型林场消防安全委员会,由党委书记为组长,场长为第一副组长,党委委员、副场长为副组长,并配齐了工作人员,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和压力传导,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保障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建章立制,严格制度执行。制度是消防安全工作能够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我场对消防安全领域的规章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查漏补缺,出台和完善了一系列消防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2020年,我场出台了《花山林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消防安全整治。

(三)广泛宣传引导,筑牢安全意识。我场始终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创新方法,采取多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利用春节、国庆等节假日,深入各分场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宣传,采用分发消防知识手册、宣传车、悬挂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防火宣传。五一小长假期间,我场安排一辆宣传车到我场的居民区开展防火知识宣传,并将宣传单发放至居民手中。“十一”黄金周,我场安排工作人员到场部周围和各分场张贴禁火令,到居民家中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醒居民注意用火用电安全和禁止野外焚烧秸秆。这些宣传活动受到我场居民的广泛认可,增强了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营造了消防安全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消防演习,保障物资设备。为确保发生火灾发生时能够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我场消防工作人员的专业性和熟练度,我场每季度进行一次系统性的消防安全演习并专门设立了一间消防物资储备室用于存放灭火器、防护服、水带、水枪等消防器具,保障各类消防物资储备充足,同时在场部各办公室安装了消防报警器。

(五)严格值班值守,加强隐患排查。生命安全大于天,我场切实将“预防”作为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我场严格执行24小时轮班制度,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第一时间处理、报告。结合安全月活动和消防安全日常工作,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重点排查了辖区内消防安全设施、居民用火用电安全情况、烟花爆竹燃放等方面的消防安全隐患并及时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治。10月至12月,我场每三天到各分场巡察野外秸秆焚烧情况。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消防安全意识有待提高。居民对消防安全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充分,消防安全意识还有需进一步提高,对野外用火安全还不够重视;(二)消防工作人员配置不足,消防工作人员年龄偏大,存在青黄不接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继续持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排查和整治在抓“长”和抓“常”上下功夫。

(二)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力度,普及好消防安全知识,提升居民对消防安全的重视程度。

篇3

2、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建立林长制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森林保护与发展动态监管。严格依法保护林地林木资源,严格执行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和使用林地行政审批制度,严肃查处乱砍滥伐林木、乱占乱用林地湿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

篇4

农村饮水全覆盖。2016年以来,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总投资共计9824.65万元。解决189个村4803户30421人饮水问题,完成137处水源点蓄水池建设、347.8km供水管道建设,全域全面实现了安全饮水有保障,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水利保障。

水费收缴抓落实。我县积极推进农村供水水费收缴促进农村供水工程良性运行的,制定了并出台了《县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方案》、《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河(湖)长制促长效。2017年,我县全面启动河长制工作,成立和长制工作机构,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全县境内纳入河长制管理河流共52条,河流总长1274.73公里,流域面积10259.9平方公里。县河长制办公室组织编制了雅砻江在内的52条河流1个湖泊“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并印发执行。各级河长积极开展巡河问河督导工作,水利局紧紧围绕河长制六大任务,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规范了入河排污口监管;开展了城市较差水体治理和县城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工作;开展了饮用水源地安全保护专项整治工作。

水土保持取成效。2016年至今,全县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3平方公里,林草面积增加1221.85hm2,增加率30.28%,由治理前的52.60%增加到82.88%,超州上下达计划的300%。建设完成水土保持项目2个,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31万元。

采砂管理规范化。县调整充实砂石领导小组,砂石场规范到5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不定期、常态化开展巡查工作。完成2016年-2020年县河道采砂规划工作,完成2016、2019、2020年度河道采砂年度实施方案,正在编制2021年-2025年采砂规划,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目前我县的河道采砂工作已移交县国资公司经营。稳步有序推进小水电清理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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