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3 11:07:26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12篇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xxx公安消防支队:
我单位建设的*********************工程,由**************工程公司承建,*********************设计院负责设计,******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质量跟踪监督,并委托**********消防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承担现场监督,并由*********************消防设施检测单位于2007年11月245日完成本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及消防设施检测,确认检测结果为合格。工程于2007年12月21日通过了五方主体预验收工作,并完成了有关问题的质量整改闭合,现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工程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 工程概况(建筑类别、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与广场路交叉口,南邻广场路,北邻飞鹏巷,西朝信河街,东邻居民区。属居民集中区域,为消防重点控制单位,本工程建筑物为地下一层、地上十八~二十二层,独立裙房二层组成。总建筑面积为40192m2,地下部分5252.34m2。总建筑高度分别为:64.3m、70.30m、80.90m、9.30m。一层层高为4.50m、二层层高为4.80m,三层层高为4.50m;地下室一层高度分别为:机动车库5.60m;设备房4.80m非机动车库3.80m。地下事室主要有两个消防通道口,设计容量为400m3的消防水池及设计容量为18m3的喷淋专用水池、消防排烟风机房、自备发电房等设备房,地上二层~三层商场部分设置有两座消防楼梯。屋顶设有电梯机房,正压送风机房及消防水池设计容
量18m3等设施。
1、建筑类别及耐火等级:一类高层建筑及地下室,耐火等级为一级,北侧商业部分为二类多层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
2、主体结构采用全现浇钢筋砼框架—框支剪力墙结构,地下室连体,地下室设有汽车库,非机动车库。一、二层设有商场、办公区等公共场所,三层设为架空层(技术层)、露天部分设屋顶花园等休闲场所;四层及以上为住宅。
二、建筑内部装修情况:
三、安全疏散与消防电梯情况:
四、消防水源、消防电源情况:
五、消防工程设施情况:
1、 本工程消防报警系统采用消防中心控制系统,由自动报警系统、楼层疏散指示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消防排烟系统、正压送风系统、消防广播和消防电话等系统组成。消防中心设在D-1栋一层,消防中心采用集中报警控制器控制。
2、 本工程联动系统为集中控制,联动控制台设在一层消防控制中心内,联动功能主要有:火灾报警后停止送排风机,打开排烟口和正压送风口,启动排烟风机和正压送风机,火灾确认后接通警报装置,10~15秒后接通紧急广播,组织疏散,同时启动消防水泵、喷淋泵,电梯迫降至底层。
3、 消防控制室的联动逻辑和手动功能:a、手动按钮动作时,立即联动消防设备。b、消防栓按钮动作时,立即启动消防泵和喷淋
泵。C、烟感、温感、水流指示器等报警时,应确认后方可联动消防设备。d、消防紧急广播扬声器、排烟口及暂停空调机等功能应联动着火层及上、下层,e、消防控制室应有各消防设备的启停启示,并能手动控制各消防设备的启停。f、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广播应能手动开启,也可自动开启,设有话筒,也可放录音带。g、消防中心应设有消防支队的直通专用电话,在消防水泵、电梯机房、风机房应设有消防电话。
六、 工程施工过程:
慈溪市建设局制填报说明
1,竣工由建设单位负责填写
2,竣工一式四份,一律用钢笔书写,字迹要清晰工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它有关专业工程主管部门各存一份.
3,报告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虚假情况不予备案.
4,报告须经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参加验收的所有人员签字,建设单位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
竣工项目审查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结构形式
层数
勘察单位
建筑面积
造价
设计单位
报建日期
监理单位
开工日期
施工单位
竣工日期
施工许可证号
施工图审查情况
审查项目及内容
审查结论
完成设计项目情况
基础,主体,室内外装饰工程
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
通风与空调工程
电梯,电扶梯安装工程
(填写已完成或未完成)
完成合同约定情况
总包合同约定
分包合同约定
专业承包合同约定
(填写已完成或未完成)
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建设前期,施工图设计审查等技术档案
监理技术档案和管理资料
施工技术档案和管理资料
(填写齐全,基本齐全,不齐全)
进场试验报告
主要建筑材料
构配件
设备
(填写齐全,基本齐全,不齐全)
五,工程质量保修书,使用说明书
(填写有或无)
审查结论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20年月日
竣工验收组织实施情况
验收机构:
领导层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各专业组
验收专业组
成员
建筑工程
给排水,燃气工程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
通风与空调工程
室外工程
注: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均必须参加验收.
验收组织程序
1,建设单位主持验收会议
2,施工单位介绍施工情况
3,监理单位介绍监理情况
4,各验收专业组核查质保资料,并到现场检查
5,各验收专业组总结发言,建设单位做好记录
三,工程质量情况
分部工程名称
评定情况
质量保证资料情况
地基与基础工程
主体工程
地面与楼面工程
门窗工程
装饰工程
屋面工程
给排水,燃气工程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
通风与空调工程
电梯安装工程
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情况:
存在问题:
竣工验收结论:
参加验收的各单位人员签名
建设单位
20年月日
设计单位
20年月日
监理单位
20年月日
施工单位
20年月日
二,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执行各项法律,法规,标准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情况,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招标,投标情况.
2,设计情况:注明设计文件号,施工图审查编号和审查单位.注明设计完成时间,项目和各专业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师证号,注册结构师证号和注册设备工程师证号.叙述图纸会审情况,施工过程中有无重大设计变更并说明情况(重大变更是否经图纸审查部门批准,主要说明影响结构,使用功能的变更和主要材料,设备的变更).哪些部位未按设计施工,及需要特别说明的其它情况.
3,地质概况:注明地基勘察项目负责人及执业证号和勘察报告审查编号.说明建筑地基种类(天然或人工),深度(槽底标高),承载力数值和依据,允许变形要求.建设工程地基实际情况是否与勘察报告相符,如不符是否按建议的处理方式进行了处理,地基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地基变形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4,监理基本情况和评价:说明监理机构设置情况,分别注明参与本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驻工地监理人员的姓名,资格证书及编号,注册证号.写明项目监理部是否按规定进行了隐蔽验收;是否按规定对施工试验进行了有见证取样与送检;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报验;对哪些主要部位实施了旁站监理.
5,施工单位基本情况和评价:分别说明总包单位项目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施工现场管理负责人等姓名,执业证书及编号.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工期定额规定的施工天数,实际施工天数,工程总用工工日.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分部工程的划分,简介各分部主要施工方法,重点描述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施工过程,有无甩项,有无质量遗留问题,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
6,主要建筑材料使用情况:用于主体结构建筑材料,门窗,防水,保温材料,特种设备等产品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生产厂家是否具有生产许可证.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是否有合格证明文件,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复试,有见证取样与送检,试验和检验的结果如何,是否符合国家及北京市地方标准.
7,工程资料管理情况:说明有关工程施工技术,施工管理,质量保证资料,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合格文件及试验检验资料归档情况.
8,工程验收情况:注明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单位名单,人员名单及执业身份证件号码,参加竣工验收的单位和人员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描述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验收内容和验收过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提出的工程整改意见和竣工验收意见,整改和复验情况.对未进行验收的分部工程给予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
说明完成规划,消防,环保(工业生产及有污染排放项目),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时间,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进行的其它验收项目验收情况.
9,无障碍设施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情况.
10,施工中发生的质量问题,质量,安全事故处理情况:是否发生过质量问题,质量和安全事故.如发生,说明原因和处理结果,写明什么时间,什么部位发生什么样的质量问题,质量和安全事故.扼要说明其主要原因采取的措施,处理结果应有设计单位或检测单位认可的结论性意见.如未发生质量问题,质量和安全事故应写明施工中未发生.
三,对工程质量的综合评价:
1,工程建设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基本建设程序.
2,工程建设是否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3,工程设计是否合理,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的要求,工程质量是否合格.
4,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参建各方是否一致认为达到了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建设单位是否同意工程竣工验收并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四,落款:
工程名称:
查验时间:
建设单位: (盖章)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
填 写 说 明
1.为切实加强鄂尔多斯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管理,保证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有效落实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2021版),本报告是建设单位实施消防查验的结果汇总,由建设单位负责填写,在申请消防验收或备案时作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附件。同时,为了进一步明确施工、设计、监理单位的主体责任,本报告包含三个子报告,分别为《建设工程消防施工竣工报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质量检查报告》《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监理评估报告》,由土建或总承包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负责编制,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备案时一并进行提交。
2.综合查验结论由建设单位根据查验内容1-4项填写,并明确意见。
3.查验结论:参加查验单位应由各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并明确意见(合格/不合格),加盖单位公章。
4.建设工程消防查验基本情况记录表中查验人员为该项目直接责任人。
5.表A.1至表A.12中子项按其影响消防安全的重要程度分为A(关键项目)、B(主要项目)、C(一般项目)三类,分类标准如下:
a)A类是指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内容;
b)B类是指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内容;
c)C类是指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的其他非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内容。
6.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单位、主要消防设备供应单位参加现场查验的所有人员均应在消防查验记录表中签字。
7.建设单位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组织的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等内容检测合格报告;(2)完整的工程消防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含涉及消防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3)涉及消防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4)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8.本报告一式两份,建设单位、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各持一份;本报告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意见和结论必须清晰、明确;内容不涉及或不需填写的,应明确填写“不涉及”;栏目表格不够或内容不全的可自行增加。
一、建设工程消防查验基本情况记录表
工程名称
工程详细地址
建筑性质
民用建筑 厂房 仓库 储罐或可燃材料堆场 其他
工程类型
新建 改建 扩建 装修
工程基本
概况
耐火等级
层数(层)
建筑高度(m)
占地面积
(m2)
建筑面积(m2)
地下:
地上:
装修楼层及面积
查验日期
施工许可证号(或开工报告)
特殊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批文号
消防查验合格内容
建筑类别与耐火等级 总平面布局 平面布置 建筑保温及外墙装饰防火 装修防火 防火分隔 防烟分隔 防爆 安全疏散 消防电梯 室外、室内消火栓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防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防火 消防电气 建筑灭火器 其他灭火系统 资料审查
建设单位
查验人
设计单位
查验人
工程总承包单位
查验人
消防工程
施工单位
查验人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查验人
监理单位
查验人
二、消防查验内容及结论
序号
查验内容
查验结论
1
是否完成工程消防设计和合同约定的消防各项内容以及消防设施性能
附表:表A.1至表A.12
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和建筑室内外供人员操作或者使用的消防设施划线、标名、立牌等标识化管理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消防设施性能、功能联调联试等检测内容是否完整并检测合格。
2
是否有完整的涉及消防的各分部分项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涉及消防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检验报告是否齐全。涉及消防产品的具有法律效用的检测报告等材料是否齐全,是否与现场消防产品一致。
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是否与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相符(含纸质和电子图纸)。
3
是否对工程涉及消防的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验收且合格
施工单位是否已单独编制涉及消防的各分部分项工程竣工报告,竣工报告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设计单位是否已单独编制涉及消防的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设计质量检查报告,设计质量检查报告应经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监理单位是否已单独编制涉及消防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综合查验结论
参
加
查
验
单
位
结
论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工程总承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消防工程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项目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公章)
年 月 日
主要消防设备供应单位
厂商代表: (公章)
施工单位为太原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价为2819万元,计划工期180天。监理单位为河南省远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山东省公路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一、路线走向及起讫点
本次共设计三段,路线全长14.235km;第一段起点位于淝河乡街西,与现状道X043路相接,设计起点桩号为K10+318,路线沿现有道路前进,途径赵家庄、韩家湖,终点位于看疃村东,设计终点桩号K17+737,路线长度7.419km;
第二段起点位于看疃村西,与现状道X043路相接,设计起点桩号为K18+430,路线沿现有道路前进,途径霍圩,终点位于赵集村东侧桥头,设计终点桩号K23+300,路线长度4.870km;
第三段起点位于双桥集镇与诸集乡交界处,与现状道桥梁相接,设计起点桩号为K32+954,路线沿现有道路前进,终点位于洄沟村与X046相交,设计终点桩号K34+900,路线长度1.946km。
二、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本项目路线全长14.235km,全线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9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I级,其它技术指标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道路横断面布置:路基宽度9米,路面宽度7.5米(行车道2*3.75),两侧各0.75米土路肩。
路面结构层:40mmAC-13SBS沥青混凝土+粘层+60mmAC-20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透、封层+200m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无侧限抗压强度3.5MPa)+200mm低剂量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无侧限抗压强度2.0MPa)。
三、项目进度
我单位于2017年5月与山东省公路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签订设计合同,并开展设计勘察工作,本项目采用两阶段设计工作暨方案设计与施工图设计。方案设计由蚌埠市公路管理局于2017年9月12日批复,批复概算为3400万元。施工图设计批文由蚌埠市交通运输局于2018年7月17日批复,批复预算为3290万元。
一、前言
本工程于2017年7月20日开工,2018年11月08日工程完工。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屋面、装饰装修、建筑电气、给排水与采暖、通风空调、建筑节能等各分部分项工程经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一致同意验收,符合要求。
工程名称:新建哈尔滨至牡丹江铁路客运专线工程---新香坊北站站房综合楼
建设单位: 哈牡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单位: 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原铁三院)
监理单位: 中铁二院(成都)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单位:铁道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哈牡客专站房及相关工程项目经理部
第三方检测单位:北京铁五院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铁道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沈阳铁路局工程质量监督站
哈尔滨铁路局质量监督站
二、工程概况
基本概况:
新香坊北站站房综合楼,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向阳乡石槽村,车站中心里程DK25+580m。房屋中心里程DK25+580m,建筑面积为1494㎡,首层建筑面积1100㎡,二层建筑面积394㎡,中间候车大厅一层建筑高度13.6m,两侧地上二层建筑高度9.95m;室内设计标高±0.00相当于绝对标高134.565m,依据桥梁百年洪水位设计高程134.2m及站场提供轨道高程139.915m,室内外设计高差0.15m,站前平台按照坡度1%的找坡,站前平台边缘标高为0.28m;建筑抗震设防烈度按基本烈度7度设防,设计使用年限50年,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防水等级为屋面一级。
结构概况:
基础形式为柱下独立基础,持力层为粘土层,换填3.5m,处理后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ak=150Kpa;地下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C25、C35;主体采用框架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C25、C30、C40。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B级。
建筑概况:
1、墙体:防潮层以下采用MU20页岩实心砖、M10水泥砂浆砌筑,防潮层以上砌体均采用强度等级MU7.5陶粒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Mb7.5专用砂浆砌筑。
2、防水:屋面1.2mm+1.2mm三元乙丙橡胶防水卷材,卫生间及有水房间采用聚氨酯涂料防水层。
保温:屋面为100mm厚阻燃挤塑聚苯板(B1级)、100mm厚岩棉板(A级)。
3、楼地面:候车厅、进出站厅、售票厅、进站门斗采用花岗岩采暖地面;售票室、票据室、进款室、消控室、配线间、通信机械室、信息系统机房、行车室采用静电地板;值班室、楼梯间、休息室等采用玻化砖地面;卫生间、开水间有水房间采用防滑瓷砖防水地面;变电所、水箱间采用细石混凝土地面。
4、内墙面:候车厅、进出站厅、售票厅、进站门斗采用干挂石材墙面;有水房间采用面砖防水墙面;其他房间采用乳胶漆、无机涂料墙面。
5、顶棚:候车厅、进出站厅、售票厅、进站门斗采用铝条板、铝单板吊顶;办公室、休息室等采用矿棉吸音板吊顶;水箱间、楼梯、变电所采用无机涂料顶棚。
6、外墙:采用100厚的岩棉板保温隔热层;采用干挂石材及玻璃幕墙。
幕墙系统:明框玻璃幕墙、铝合金门窗、石材幕墙、铝板雨棚、石材幕墙、门斗。明框玻璃幕墙:80系列断桥隔热明框系统,面板采用6+12A+6+12A+6厚中空钢化超白玻璃,采用140/80系列铝合金立柱(6063-T6),采用70系列铝合金横梁(6063-T5),型材可视面氟碳喷涂深灰色,其余阳极氧化处理。铝单板:采用AA3003铝合金,厚度3mm,外表面氟碳三涂,厚度不小于45um,加劲肋为C40*20*10*2mm铝型材,间距≤500。采用中性固化硅酮密封胶,三元乙丙橡胶垫片。
7、屋面:屋面施工层分为保温、找平、隔离、防水、保护层;采用有组织内排水,无缝对接镀锌钢管,施做电伴热。
给排水及供暖概况:
生活给水系统:由室外给水管网直接供给,冷水管采用PP-R管S5级,热熔连接(水压0.25MPa);热水管采用稳态PP-R管S2.5级,热熔连接。3‰坡向立管及泄水装置安装。候车室及车站办公区域采用开水器供应热水。
雨水系统:屋面雨水采用重力流屋面雨水排放系统,经管道收集后排入室外雨水管网。
生活污水系统:采用污废水合流制,重力自流排入室外管网,采用降噪音PVC-U排水塑料管,承插口粘接连接。卫生间采用防返溢地漏,箅子均为镀铬制品,水封不小于5cm,清扫口采用铜制品,与地面平。
采暖系统:热媒采用热水,接至站区锅炉房,供回水温度85°C-60°C。办公及设备房屋采暖末端采用双金属压铸型民用散热器,系统采用上供上回式,平管3‰坡向总立管。候车厅、售票厅及进出站厅末端采用地板辐射采暖,通过混水装置置换55-45°C热水(地面下敷设耐高温聚乙烯PE-RT管),辅助散热器末端采用双金属压铸型民用散热器,系统下供下回。大门进出口设置电热空气幕。
消火栓系统:临时高压消火栓系统,由泵房及室外消防管网供水,设水泵接合器一套,系统用水量10L/s,火灾延续时间2小时,入口压力不小于0.5Mpa。设18m3镀锌钢板高位水箱一座。
气体灭火系统:通信机械室、信息机房、信息配线间及设备间设置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防护区设制动泄压阀。
灭火器设置:通信、信息、信号等四电房屋内设置CO2灭火器,其他房屋配置MF/ABC4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满足要求。
通风与空调概况:
空调系统:通信机械室、信息机房、信息配线间及设备间采用专用空调,售票室设分体空调。其他房间设置分体空调预留电量。
通风系统:候车室、卫生间、变电所及四电用房(气消排风)设置机械排烟;其他房间采用自然排烟。采用分体空调,预留室外机位置及电源插座。
电气概况:
站房为一个防火分区,以10/0.4KV变电所低压开关柜馈出断路器下端头分界:
一级负荷主要包含通信、信息、信号、FAS、变电所、消防,由变电所不同低压母线两路电源供电,一主一备。在末端电箱主动切换,公共区域照明两路电源交叉供电。
二级负荷主要包含电梯、风机、生活泵及污水处理设施,空调及照明等,由一段变电所低压母线电源供电,只有一路时,由变电所母联断路器切换供电。
三级负荷主要包含空调机组、电热设备、商业用电等,非正常状态时。允许切除。
照明灯具采用高效节能、显色性好、配光曲线均匀的灯具,高净空采用金属卤素灯,消防泵房采用防水灯具。候车厅、站台、地道采用智能照明控制系统,两路电源交叉供电,接入值班室。
接地系统采用TN-S系统,防雷接地、强弱电系统、非电气金属管道及金属构件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欧姆,信号房屋的避雷网、引下线、接地网及法拉第笼满足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屋面设置∮12镀锌圆钢接闪器,形成防雷网。
消防线路应有明显的标识及同一沟槽、井道内敷设时区分措施。
建筑节能:
处于严寒A地区,采用外墙采用250mm厚陶粒混凝土空心砌块,外贴100mm厚A级岩棉板,屋面采用100mm厚B1级阻燃挤塑聚苯板,冷桥部位采用30mm保温砂浆;外窗及玻璃幕墙采用断桥铝合金中空玻璃(6+12A+6+12A+6钢化超白玻璃),外门采用钢制防火门及断桥铝合金中空钢化玻璃;门、窗框等缝隙处采用高效聚氨酯发泡保温材料填实。周边地面采用50mm挤塑聚苯板。采暖房间与非采暖房间采用40mm硬泡聚氨酯复合板保温层。
三、按图施工及质量控制情况:
整个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院下发的施工图及变更施工图施工,符合施工现行验收规范。
用于本工程的钢筋采用HRB400E钢筋;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地砖、吊顶板、乳胶漆、防水卷材、保温板、钢材、屋面瓦、电线、电缆、灯具等,均有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在工程施工质量方面,实行各级质检、工序交接、技术复核及隐蔽验收工作。各工序施工及时通过报验申请,监理工程师审核和验收签字后,方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在材料质量控制方面上,工程材料必须符合设计施工图要求和合同要求,材料进场通过验收合格后进行报验,经监理工程师核查后进行抽样送检,符合见证取样、送检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屋面、卫生间、厨房及其他要求施工防水的部位均按照设计及相应的规范施工,经淋水实验2小时或闭水试验48小时,不渗不漏,满足设计规范要求。
水电安装工程主要材料设备均按要求的厂家购买,各有关系统及设备实验已测试,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四、过程施工质量管理情况
1、组织管理情况
⑴、本项目由业务素质高的成员组成项目部管理班子,落实项目经理负责制,选调施工技术过硬,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专业施工队伍施工。
⑵、根据公司《综合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和《质量创优计划》,建立本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把质量工作落实到各个职能人员和各个工作岗位,各行其职,各尽其责。
⑶、强化质量意识,在全体管理和施工人员中开展质量目标教育。
2、技术管理情况
⑴、工程开工前,组织项目部施工技术人员熟悉、审查设计图纸,进行图纸会审。
⑵、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报公司总工程师及监理单位审批后作为施工依据。在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前,由技术负责人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员向施工班组长进行质量技术交底,各班组长负责在每天作业前向本班职工进行施工交底,
⑶、项目部制定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和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保证有关技术工作正常运行。
⑷、严格执行项目部的技术质量保证措施规定,落实班组的施工质量自查自纠工作。
3、质量保证情况
⑴、在施工过程中,我们严把工程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进场关和验收关,对进场材料实行台帐管理,进行收、发、储、运等环节的技术管理。对进场的土建、安装材料,要求其具有相应生产资质、出厂合格证和质量检测报告等质保资料,并核对现场材料的质量、数量是否达到要求;
⑵、严格执行见证取样制度,规范施工行为。监理单位由总监指定见证人员,施工单位取样人员持证上岗。本工程进场材料均在监理见证的情况下,从施工现场按规定随机抽取,送往实验室进行复试,只有经试验合格,该批材料方可用于工程使用。
4、质量控制简述
⑴、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和公司制定的IS9001质量体系文件,项目部编制了工程质量管理与措施实施方案,对各个分项工程的质量及施工方案进行预控,落实三检制和工序交接制。在装饰装修阶段,每个分项工程完成后均严格进行100%的实测实量验收,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复查验收,对不合格的点位按要求进行返工及修整。对屋面、卫生间、厨房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均按要求做淋水、闭水试验,无发生渗漏水现象。
⑵、执行设计文件,规范质量控制:以设计为依据,规范为准绳,标准为品质,进行施工材料质量控制、施工工艺质量控制、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施工产品保护控制、施工检查验收质量控制、施工技术资料(质量依据)控制。
⑶、本工程主体工程施工的全过程中监理工程师从工程施工方案、材料计划审批、材料进场检验、工程测量放线复核,到钢筋成型、模板拼装、混凝土浇筑三大工程等每道工序都作了认真细致的检查验收,对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实行了旁站监督,从而有效地控制了工程的内在质量。
5、资料整编情况
工地现场配备专职资料员一名,负责对工程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编归档,保证工程技术资料的及时、完整和真实。工程开竣工形成的各项程序文件、工序施工前后形成的技术资料及原材料进场复试等质保资料等,都及时进行收集,报监理单位备案,以便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全方位控制。同时认真做好安全资料、文明工地资料及贯标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五、 施工及质量自评的主要依据
1、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
2、经审核合格的建筑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及设计变更单;
3、施工单位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各专项施工方案;
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
5、国家现行有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6、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技术规范、规程等;
7、国家现行颁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8、各级主管部门的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9、《装饰、装修施工验收规范》 GB50210—2002
10、《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8
1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GB50303—2011
1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黑龙江省实施细则》 DB23/1269-2008
13、本公司企业标准质量保证手册;
六、施工进度情况
1、地基与基础:工程自2017年7月20日开工,于2017年12月5日通过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
2、主体结构:主体结构于2017年9月30日完成封顶,于2018年6月11日通过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
3、屋面工程:主体结构完成后进行屋面工程施工,于2018年6月21日通过屋面分部工程验收;
4、装饰装修:楼地面、内外墙面、门窗安装等装饰装修工程于2018年9月20日通过装饰装修分部工程验收。
5、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通风空调和建筑节能随土建工程同步进行,于2018年9月20日通过给排水与采暖分部工程、建筑电气、节能分部工程验收。
在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监理单位的严格监督下,在各参建单位的协助指导下,我方全体施工人员精心组织,规范施工,加强过程质量控制,至2018年11月08日,已经完成施工合同内站房综合楼土建、安装等工作。
七、质量控制资料核查情况
1、建筑与结构:
⑴、图纸会审1份,设计变更12份;
⑵、工程定位测量4份;
⑶、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51份;
⑷、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117份;
⑸、隐蔽工程验收记录14份;
⑹、混凝土合格证10份;
⑺、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验及抽样检测资料4份;
⑻、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36份。
2、给排水与采暖:
⑴、图纸会审1份,设计变更1份;
⑵、材料、配件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26份;
⑶、管道、设备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4份;
⑷、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4份;
⑸、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2份。
3、通风与空调:
⑴、图纸会审1份,设计变更1份;
⑵、材料、配件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15份;
⑶、管道、设备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4份;
⑷、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2份;
⑸、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8份。
4、建筑电气:
⑴、图纸会审1份,设计变更7份;
⑵、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15份;
⑶、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6份;
⑷、隐蔽工程验收记录9份;
⑸、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9份。
5、智能建筑:
⑴、图纸会审1份,设计变更5份;
⑵、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21份;
⑶、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6份;
⑷、隐蔽工程验收记录11份;
⑸、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66份。
5、建筑节能:
⑴、图纸会审1份,设计变更2份;
⑵、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12份;
⑷、隐蔽工程验收记录3份;
⑸、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2份。
6、电梯:
⑴、图纸会审1份;
⑵、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2份;
⑶、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1份;
⑷、试运行验收记录1份;
7、核查情况:
⑴、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均验收合格,验收记录完整,内容及签字正确、齐全。
⑵、所有进场原材料、配件、设备均有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并按规定经见证取样送检,有复试检测报告,且报告合格。
⑶、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齐全,均经见证取样,报告合格。
⑷、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试验测试记录齐全,内容及签字正确、齐全。
七、安全和功能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情况
1、建筑物沉降及垂直度、标高、全高观测情况:
⑴、沉降观测情况:共设置8个沉降观测点,从基础加荷开始至竣工后一年共观测8次,最大沉降量16㎜,最小沉降量13㎜,沉降均匀,各观测点累计沉降量符合要求,进入沉降稳定阶段。
⑵、垂直度观测情况:观测建筑物4角垂直度,最大偏移量2㎜,建筑物大角垂直度偏差在允许范围内。
⑶、标高观测情况:随工程进度及时观测、控制,标高最大偏差7㎜,偏差值在允许范围内。
2、蓄、淋水试验情况:
⑴、屋面经大雨后观察未发现渗漏现象。
⑵、卫生间地面经24小时蓄水后检查未发现渗漏现象
⑶、断桥铝合金窗经淋水及雨后观察未发现渗透现象。
3、通水、灌水试验情况:
⑴、排水管道隐蔽前均作通球试验畅通无阻,验收合格。卫生器具灌水满水试验,各液面均无下降,管道及接口无渗漏。
⑵、给水系统管道强度及严密性试验,检查不渗漏,符合要求。
⑶、阀门强度抽查试验无渗漏和结构损伤现象,符合要求。
4、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情况:梁、板检测部位随机确定,检测结果符合规范标准要求,详见检测报告。
5、墙体拉结筋和构造柱植筋锚固承载力检测情况:墙体拉筋和构造柱植筋抽检部位随机确定,检测结果符合技术规程标准要求,详见检测报告。
6.避雷接地装置电阻测试情况:防雷装置电阻最大值为0.22欧姆,符合设计不大于1欧姆要求。
7、节能、保温测试情况:对门窗、外墙、屋面、采暖及配电照明项目进行节能保温检测,均满足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
八、观感质量检查情况
本工程观感质量共检查11项,包括:室外墙面、线角、滴水线,屋面,室内墙面、地面、门窗,散水、台阶,管道接口、坡度、支架,卫生器具、支架,阀门、检查口、清扫口、地漏,散热器、支架,配电箱、接线盒、设备器具、开关、插座,防雷、接地,风管、支架,风机,通风阀门、支架。90%以上观感为好,观感质量总体评定为好。
九、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情况
1、本次单位工程划分为10个分部,共215个分项、290个检验批,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具体数据详见质量验收记录。
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情况表:
序号
分部工程
子分部
工程
分项工程
检验批数
验收结论
1
地基与基础
土方工程
1、土方开挖
1
合格
2、土方回填
1
合格
地基处理
3、砂和砂石地基
3
合格
混凝土
4、模板
4
合格
5、钢筋
4
合格
6、混凝土
2
合格
7、现浇结构
2
合格
2
主体结构
混凝土
1、模板
5
合格
2、钢筋
5
合格
3、混凝土
5
合格
4、现浇结构
5
合格
砌体结构
5、填充墙砌体
2
合格
3
装饰装修
建筑地面
1、基层铺设
7
合格
2、整体面层铺设
1
合格
3、板块面层铺设
4
合格
抹灰
4、一般抹灰
1
合格
外墙防水
5、透气膜防水
2
合格
门窗
6、木门安装
2
合格
7、金属门窗安装
2
合格
8、特种门安装
2
合格
9、玻璃安装
1
合格
吊顶
10、板块面层吊顶
2
合格
幕墙
11、金属幕墙安装
1
合格
12、玻璃幕墙安装
1
合格
13、石材幕墙安装
2
合格
饰面砖
14、内墙饰面砖粘贴
3
合格
涂饰
15、溶剂型涂料涂饰
2
合格
细部
16、窗帘盒和窗台板安装
1
合格
17、护栏和扶手制作安装
1
合格
4
建筑屋面
基础与保护
1、找坡和找平层
1
合格
2、隔汽层
1
合格
3、隔离层
1
合格
4、保护层
1
合格
保温与隔热
5、板状材料保温层
1
合格
防水密封
6、卷材防水层
1
合格
细部构造
7、水落口
1
合格
8、女儿墙
1
合格
9、檐沟与天沟
1
合格
10、伸出屋面管道
1
合格
11、实施基座
1
合格
12、屋面出入口
1
合格
13、变形缝
1
合格
5
给排水及供暖
室内给水系统
1、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2
合格
2、给水设备安装
1
合格
3、消火栓系统安装
1
合格
4、防腐、绝热
1
合格
5、管道冲洗、消毒
2
合格
6、试验与调试
1
合格
室内
排水系统
7、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2
合格
8、雨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1
合格
9、防腐
1
合格
10、试验与调试
1
合格
卫生器具
11、卫生器具安装
2
合格
12、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
2
合格
13、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
2
合格
14、试验与调试
1
合格
室内
供暖系统
15、管道及配件安装
1
合格
16、辅助设备安装
1
合格
17、散热器安装
1
合格
18、低温热水地板辐射供暖系统安装
1
合格
19、电加热供暖系统安装
1
合格
20、热风供暖系统安装
1
合格
21、热计量及调控装置安装
1
合格
22、试验与调试
1
合格
23、绝热、防腐
1
合格
室外
给水管网
24、给水管道安装
1
合格
25、室外消火栓系统安装
1
合格
26、试验与调试
1
合格
室外
排水管网
27、排水管道安装
1
合格
28、排水管沟与井池
1
合格
29、试验与调试
1
合格
室外
供热管网
30、管道及配件安装
1
合格
31、系统水压试验
1
合格
32、系统调试
1
合格
33、绝热、防腐
1
合格
34、试验与调试
1
合格
6
通风与空调
排风系统
1、风管与配件制作
1
合格
2、部件制作
1
合格
3、风管系统安装
1
合格
4、风机与处理设备安装
1
合格
5、系统调试
1
合格
6、吸风罩及其他设备安装
1
合格
7、卫生间排风系统
1
合格
防排烟
系统
8、风管与配件制作
1
合格
9、部件制作
1
合格
10、风管系统安装
1
合格
11、风机与处理设备安装
1
合格
12、风管与设备防腐
1
合格
13、系统调试
1
合格
14、排烟风阀
1
合格
恒温恒湿空调系统
15、组合式空调机组安装
1
合格
16、精密空调机组安装
1
合格
多联机空调系统
17、室外机组安装
1
合格
18、室内机组安装
1
合格
19、制冷剂管路连接
1
合格
20、冷凝水管道安装
1
合格
建筑设备智控系统
21、传感器安装
1
合格
22、防排烟系统功能测试
1
合格
7
建筑电气
变配电室
1、变压器安装
1
合格
2、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安装
1
合格
3、母线槽安装
1
合格
4、槽盒安装
1
合格
5、电缆敷设
1
合格
6、电缆头制作
1
合格
7、导线连接
1
合格
8、线路电气试验
1
合格
9、接地装置安装
1
合格
10、接地干线敷设
1
合格
供电干线
11、电气设备试验和试运行
1
合格
12、导管敷设
1
合格
13、电缆敷设
1
合格
14、电缆头制作
1
合格
15、导线连接
1
合格
16、线路绝缘测试
1
合格
电气动力
17、配电箱安装
1
合格
18、导管敷设
2
合格
19、电缆敷设
2
合格
20、电缆头制作
2
合格
21、导线连接
2
合格
22、线路绝缘测试
2
合格
电气照明
23、照明配电箱安装
1
合格
24、导管敷设
2
合格
25、导管穿线和槽盒内敷线
2
合格
26、导线连接
2
合格
27、线路绝缘测试
2
合格
28、普通灯具安装
1
合格
29、专用灯具安装
1
合格
30、开关、插座安装
1
合格
31、照明通电试运行
1
合格
备用和不间断电源
32、应急电源装置
1
合格
33、线路绝缘测试
1
合格
防雷接地
34、接地装置安装
1
合格
35、避雷引下线、接闪器安装
1
合格
36、等电位联结
1
合格
8
智能建筑
用户电话交换系统
1、线缆敷设
1
合格
2、接口及系统调试
1
合格
3、试运行
1
合格
信息网路系统
4、计算机网络安全安装
1
合格
5、计算机网络软件安装
1
合格
6、网络安全设备安装
1
合格
7、网络安全软件安装
1
合格
8、系统调试、试运行
1
合格
综合布线
9、线缆敷设
1
合格
10、信息插座安装
1
合格
11、试运行
1
合格
公共广播系统
12、托架、槽盒安装
2
合格
13、线缆敷设
2
合格
14、设备安装
2
合格
15、软件安装
1
合格
16、系统调试
1
合格
17、试运行
1
合格
会议系统
18、托架、槽盒安装
1
合格
19、线缆敷设
1
合格
20、设备安装
1
合格
21、软件安装
1
合格
22、系统调试
1
合格
23、试运行
1
合格
信息导引及系统
24、托架、槽盒安装
1
合格
25、线缆敷设
1
合格
26、设备安装
1
合格
27、显示设备安装
1
合格
28、软件安装
1
合格
29、系统调试
1
合格
30、试运行
1
合格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31、托架、槽盒安装
1
合格
32、线缆敷设
1
合格
33、传感器安装
1
合格
34、执行器安装
1
合格
35、控制箱安装
1
合格
36、设备安装
1
合格
37、软件安装
1
合格
38、系统调试
1
合格
39、试运行
1
合格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40、托架、槽盒安装
1
合格
41、线缆敷设
1
合格
42、探测器安装
1
合格
43、控制器安装
1
合格
44、其他设备安装
1
合格
45、软件安装
1
合格
46、系统调试
1
合格
47、试运行
1
合格
机房
48、供配电系统
1
合格
49、防雷和接地系统
1
合格
50、空气调节系统
1
合格
51、给排水系统
1
合格
52、综合布线
1
合格
53、监控与安全防范
1
合格
54、消防系统
1
合格
55、室内装饰装修
1
合格
56、电磁屏蔽
1
合格
57、系统调试
1
合格
58、试运行
1
合格
防雷接地
59、接地装置
1
合格
60、接地线
1
合格
61、等电位联结
1
合格
62、屏蔽设施
2
合格
63、电涌保护器
1
合格
64、线缆敷设
1
合格
65、系统调试
1
合格
66、试运行
1
合格
9
节能建筑
围护系统节能
1、墙体节能
6
合格
2、门窗节能
3
合格
3、屋面节能
2
合格
4、幕墙节能
3
合格
5、地面节能
1
合格
供暖系统
6、采暖节能
1
合格
7、通风与空调设备节能
1
合格
8、空调与供暖管网节能
1
合格
电气动力
9、配电节能
1
合格
10、照明节能
1
合格
监控系统节能
11、检测系统节能
2
合格
12、控制系统节能
1
合格
10
电梯
自动扶梯
1、设备进场验收
2
合格
2、土建交接检查
2
合格
3、整机安装
2
合格
2、节能工程单独为一个分部,共12个分项、23个检验批,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具体数据详见质量验收记录。
屋面挤塑板,墙面挤塑板、网格布、粘接砂浆、抗裂砂浆,电线、电缆,开关、插座,散热器、灯具等节能工程主要材料、设备、构件均有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证书和出厂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并现场见证取样进行复试,经检验均符合标准要求。
外墙外保温节能构造钻芯检验该工程外墙外保温节能构造符合设计要求。
外门窗现场气密性能检验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性能分级要求。
十、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
根据强制性条文要求,施工在严格按照强制性条文的要求执行,未发生违反“强条”规定的行为。
十一、安全生产情况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管理人员和特工种人员均持证上岗,现场配有安全防护装备,对施工作业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施工中未发生任何机械、人身安全事故。
十二、竣工预验收提出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完成,符合要求。
十三、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自评结论
1、单位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经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全部合格。
2、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齐全完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下称《解释》)已施行两年之久,极大地规范了我国建筑行业的市场行为,但也暴露出很多问题。由于《解释》对一些问题规定的过于简略,导致审判实践中各地法院在理解和适用上有很大差异,严重影响了司法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笔者仅分析《解释》第13条和14条引发的若干争议问题并提出管窥之见。
一、关于《解释》第13条的问题
《解释》第13条规定: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此条规定引起如下两个争议问题:
1、“使用部分”是否包括房屋的屋面和外墙
对于这个问题,实践中主要有两种观点:(1)房屋是个整体,房屋的屋面和外墙属于该整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房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如果房屋屋面漏水、外墙渗水引起的质量问题,无论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过错责任)是谁,均应按《解释》第13条的规定判决发包人自行承担民事责任;(2)房屋的屋面和外墙虽然属于房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不论发包人还是房屋实际占有人,都使用不上这一部分,房屋屋面和外墙属于自然使用的范围,不属于发包人或房屋实际占有人使用的范围。因此,房屋未经竣工验收而发包人擅自使用的,根据有关质检部门的鉴定,若该房屋屋面漏水或者外墙渗水的原因是发包人造成的,应当判决发包人承担责任;若是承包人的过错造成的,就应判决承包人承担民事责任。笔者认为第2种观点比较公正合理,在案件审理中可予采纳。对于屋面和外墙部分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具体案件具体分析,根据权威质检部门的鉴定结论,按照过错责任原则来划分当事人的责任。如果法院不分析案件的具体情况,一律以《解释》第13条的规定来驳斥发包人的正当诉求,显然有失公正。《解释》第59条还规定,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的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施工,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等施工材料不得使用。因此如果承包人偷工减料,故意使用不合格的防水材料而直接导致房屋屋面漏水或者外墙渗水,承包人对此负有过错责任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此时即使发包人擅自使用也无需承担责任,因为屋面漏水与发包人擅自使用之间没有任何因果关系。
2、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是否一律不予支持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而提前使用了建设工程,而且产生质量问题的部分属于发包人的使用部分,对于这部分质量问题,能否一律让发包人自行承担?笔者认为,如果使用部分的质量问题,不是发包人的使用不当造成的,而是由于承包人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行为造成的,应按过错责任原则判决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已对此早有规定:首先,《建筑法》第58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民事案件审判质量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法(1999)231号]规定“对在工程施工中,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行为,要判令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应建议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再次,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第26条规定“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条例》第28条也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二、关于《解释》第14条的问题
《解释》第14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此条规定存在如下三个需要探讨的问题:
1、如何认定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尚待明晰
在房地产实务中,如何认定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存在争议。有观点认为,应当以发包人(建设单位,下同)提供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载明的“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之日。[1]理由是,《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是工程设计、监理和质量监督等单位签字认可的,2000年建设部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笔者不同意上述观点,认为应当以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下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中载明的“工程竣工验收日期”来确定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日。理由是,2000年建设部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第4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第6条规定“备案机关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验证文件齐全后,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留备案机关存档。”《暂行规定》第8条还规定“备案机关发现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有权责令单位停止使用已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因此建设单位原组织的竣工验收就作废了,必须重新按备案机关的要求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2、第14条第2款的规定与房地产实务操作互相矛盾
国务院《条例》第16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第6条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第7条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因此承包人在房地产实务中没有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义务,只有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的义务,即先由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然后由先后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最后是发包人制作《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笔者认为,《解释》第14条第2款关于“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表述应修改为“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3、如何认定“发包人拖延验收”在司法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
由于第14条没有详细列举发包人拖延验收的具体行为,在审判实务中如何认定发包人拖延验收主要有两种观点:(1)参考《建筑装饰施工合同》(甲种本)第32条的规定“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7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为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2]这种观点与房地产竣工验收的实务有差距。首先,乙方承包人没有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义务,只是承担递交《工程竣工报告》的义务;其次,甲方发包人无权批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只是制作《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按照国务院《条例》第49条的规定其最终批准权限应当是地方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而其是否被批准的依据是《竣工验收备案表》;(2)按照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16条的规定来认定发包人拖延验收的时间,即发包方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约定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竣工结算文件视为已被认可。发包、承包双方在合同中对上述事项的期限没有明确约定的,可认为其约定期限均为28日。[3]这种观点的缺陷在于损害了承包人的利益,因为在房地产竣工验收实务中,竣工结算文件的递交,是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28天之内。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是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如发包人迟迟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承包人就无法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文件。
笔者认为,若发包、承包双方在合同中有约定的,依约定。无约定的,应按照房地产竣工验收的实际情况分别认定。(1)承包人在工程完工之后,依照《暂行规定》及时向发包人递交了工程竣工报告和竣工验收申请,发包人依照《暂行规定》组成验收组验收并提出整改意见的,承包人按验收组的整改意见整改后,第二次向发包人依法递交工程竣工报告和工程竣工验收申请的,发包人却以“整改不到位为由”拒绝组织再次验收的,但验收组大多数成员都认为整改到位且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的,此种情形应以承包人第二次递交工程竣工报告日期为竣工日期,且认定发包人为拖延验收;(2)工程完工后,承包、发包双方依法组织验收并将相关文件报送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但该部门审查认为需要重新组织验收的,也应当以承包人第二次递交工程竣工报告日期为竣工日期。若发包人以种种理由拖延不依法组织验收的,笔者认为应以29个工作日为认定发包人拖延验收的期限,其中包括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7个工作日、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的15个工作日、发包人依法组织竣工验收所需的7个工作日。
1、工程项目开工之前,建设单位应携带下列资料到园林质监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并按规定缴纳质量监督费用。
(1)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申报表;
(2)施工合同;
(3)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4)工程概(预)算;
(5)施工总平面图及图纸目录清单。
2、园林质监站应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建设单位提交的全部文件资料,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签发“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书”;对文件资料漏缺、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签发“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申报补充通知书”;达不到规定要求,不得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二、制定质监计划
质监员接到监督项目后,根据工程特点,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定“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计划书”,并通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收到质监计划书后应及时转交施工单位,质监计划书一式三份,建设、施工单位和园林质监站各存一份。
三、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
1、园林质监站应对工程项目进行定位监督和不定期抽查,每次监督检查均应有书面质量监督记录。
2、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单位按质量监督计划书的要求,及时通知园林质监站监督员对实物质量进行到位监督检查,未经园林质监站监督检查或同意,施工单位不得进行后续工程的施工。园林质监站在实物质量抽查的同时,还对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质量行为进行抽查。
3、监督员制定事先不通知的突击抽查的内控计划,报站长同意后按计划实施。
4、园林质监站对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巡查。
四、竣工阶段质量监督
1、竣工验收应符合下列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竣工标准;
(2)施工单位提出工程质量竣工报告;
(3)工程竣工资料整理齐全;
(4)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有工程款支付证明;
(5)市绿化局、园林质监站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2、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后,应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向园林质监站提交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和竣工验收通知单,并申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园林质监站监督员应在4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成该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符合要求的发给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不符合要求的,通知建设单位整改,并重新确定竣工验收时间。
4、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必要时设计单位一起参加)对实物质量进行竣工验收,并对工程质量作出恰当的评价。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5、园林质监站质监员对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进行监督,质监站负责人或主任工程师视情况参加竣工验收的监督。质监站应在竣工验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向备案管理部门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改正。
根据建设部的[2000]142号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及建设部令第78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已颁布执行一年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由核验制改革为备案制,沿用多年的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竣工验收的工程进行质量等级核定改为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单位和有关专家组成验收组对竣工工程进行检查验收,通过办理备案手续得到确认。但在实际竣工验收过程中,有些现场工程师还不了解竣工验收的程序和内容,不熟悉《暂行规定》及《暂行办法》,不清楚施工单位要做的工作以及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的质量评估报告的内容。
1、竣工验收阶段施工单位的本职工作
1.1组织和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
1.2要求监理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并且要求监理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在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及工程竣工报验单上签署意见。
1.3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
1.4在竣工验收会议上,汇报合同履约情况及工程质量情况。
1.5接受有关方面对现场所有资料的审查。
1.6在验收各方人员共同签署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字。
2、竣工验收阶段协助建设单位的工作
2.1就竣工验收的程序和内容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及咨询,协助建设单位制订竣工验收方案、确定验收组成员名单及竣工验收程序。
2.2协助取得城乡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用文件。
2.3协助通知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2.4协助组织竣工验收。
2.5记录、归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与各方的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情况的汇总材料。
2.6协助审阅上述各参与方的工程档案资料。
2.7协助组织实地工程质量查验。
2.8协助建设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协调各方意见,起草竣工验收意见。
2.9协助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3、竣工验收程序
3.1竣工预验收:(1)当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承包单位应在自审、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竣工验收资料(质量保证资料、评定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管理资料、竣工图)报送项目监理部,申请竣工验收;(2)总现场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现场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督促及时整改;(3)验收合格后,由总现场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要求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评估报告。
3.2竣工验收
我们施工单位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1)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状况、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以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2)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3)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检验。(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3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在15天范围内向备案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4、质量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有: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一般由验收小组组长主持验收。
2、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验收组分为三部分分别进行检查验收。
(1)检查工程实体质量。
(2)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
(3)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试验。例如厕所、阳台泼水试验,浴缸、水盘、水池盛水试验,通水、通电试验,排污主管通球试验及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漏电跳闸测试等。
(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并听取质量监督机构对该工程质量监督情况。
(5)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小组人员分别签字、建设单位盖章。
(6)当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严重问题,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时,验收小组应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宣布本次验收无效,重新确定时间组织竣工验收。
(7)当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一般需整改质量问题,验收小组可形成初步验收意见,填写有关表格,有关人员签字,但建设单位不加盖公章。验收小组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整改,可委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复查,整改完毕符合要求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8)当竣工验收小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竣工验收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办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当协商不成时,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协调裁决。
4、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检验批和分项工程是建筑工程质量的基础,因此,所有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均应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验收前,施工单位先填好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有关监理记录和结论不填,见表l一3、表1一4),并由项目专业质量检验员和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分别在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中相关栏目签字。然后由监理工程师组织,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验收。
(2)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因此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因为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的主要技术资料和质量问题是归技术部门和质量部门掌握.所以规定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参加验收是符合实际的。
由于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技术性能要求严格,技术性强,关系到整个工程的安全,因此规定这些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的工程质量验收。
(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施工单位首先要依据质量标准、设计图纸等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定,符合要求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和完整的质量资料,请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4)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组织,由于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都是责任主体,因此设计、施工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人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均应参加验收(勘察单位虽然亦是责任主体,但已经参加了地基验收,故单位工程验收时,可以不参加)。
在一个单位工程中,对满足生产要求或具备使用条件,施工单位已预验,监理工程师已初验通过的子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可组织进行验收。由几个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的单位工程,当其中的施工单位所负责的子单位工程已按设计完成,并经自行检验。也可按规定的程序组织正式验收,办理交工手续。在整个单位工程进行全部验收时,已验收的子单位工程验收资料应作为单位工程验收的附件。
(5)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规定的程序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
由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双方主体是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应按照承包合同的权利、义务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对总承包单位负责,亦应对建设单位负责。因此,分包单位对承建的项目进行检验时,总包单位应参加,检验合格后,分包单位应将工程的有关资料移交总包单位,待建设单位组织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时,分包单位负责人应参加验收。
(6)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协调部门可以是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部门(单位),也可是各方认可的咨询单位。
(7)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是加强政府监督管理,防止不合格工程流向社会的一个重要手段。建设单位应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有关规定,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否则,不允许投入使用。
1.1组织和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
1.2要求监理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并且要求监理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在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及工程竣工报验单上签署意见。
1.3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
1.4在竣工验收会议上,汇报合同履约情况及工程质量情况。
1.5接受有关方面对现场所有资料的审查。
1.6在验收各方人员共同签署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字。
2、竣工验收阶段协助建设单位的工作
2.1就竣工验收的程序和内容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及咨询,协助建设单位制订竣工验收方案、确定验收组成员名单及竣工验收程序。
2.2协助取得城乡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用文件。
2.3协助通知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2.4协助组织竣工验收。
2.5记录、归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与各方的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情况的汇总材料。
2.6协助审阅上述各参与方的工程档案资料。
2.7协助组织实地工程质量查验。
2.8协助建设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协调各方意见,起草竣工验收意见。
2.9协助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3、竣工验收程序
3.1竣工预验收:(1)当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承包单位应在自审、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竣工验收资料(质量保证资料、评定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管理资料、竣工图)报送项目监理部,申请竣工验收;(2)总现场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现场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督促及时整改;(3)验收合格后,由总现场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要求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评估报告。
3.2竣工验收
我们施工单位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1)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状况、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以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2)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3)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检验。(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3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在15天范围内向备案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4、质量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有:
4.1工程概况:(1)建设地点。(2)建筑面积。(3)层数。(4)建筑使用功能。(5)结构形式(地基处理方案,基础及主体结构形式),抗震设防烈度,结构抗震等级。(6)建筑装饰特色。(7)水、暖、电、通风、空调等设备安装工程的特点。(8)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名称。
4.2项目监理机构组织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组织名单。注册现场工程师岗位证书编号。
4.3质量评估依据:(1)设计图纸;(2)施工承包合同;(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4)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5)施工验收规范;(6)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
4.4工程质量概况:(1)概述工程建设情况,重点说明地基验槽、地基与基础验收、人工地基或桩基检测、主体验收、竣工初步验收等情况;(2)施工过程中有无质量事故及质量事故处理情况;(3)建筑沉降观测情况;(4)建筑主要使用功能情况;(5)设备调试、试运转情况。
4.5质量等级评定情况
每个分项工程完成后,现场工程师应在承包单位自评自核的基础上,通过讨论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允许偏差项目核查,确认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1)单位工程的组成划分;(2)各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的核定;(3)单位工程的综合评定。
4.6质量评估意见
对于达到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质量评估意见通常有以下内容:(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工程资料完整有效;(3)完成的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要求;(4)质量等级优良或合格;(5)符合竣工验收备案要求;(6)同意竣工验收。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建设部的[2000]142号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及建设部令第78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已颁布并实施了几年,但在实际竣工验收过程中,有些工程监理人员还不了解竣工验收的程序和内容,不熟悉《暂行规定》及《暂行办法》,不清楚工程施工相关单位要做的工作以及工程施工相关单位应该提供的质量评估报告的内容。
在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单位的主要工作是组织和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要求施工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并且要求施工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在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及工程竣工报验单上签署意见;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在竣工验收会议上,汇报合同履约情况及工程质量情况;接受有关方面对现场所有资料的审查;在验收各方人员共同签署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字。
在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单位应该就竣工验收的程序和工作内容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协助建设单位制订竣工验收方案、确定验收组成员名单及竣工验收程序;协助建设单位取得城乡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用文件;协助通知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助组织竣工验收;记录、归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与各方的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情况的汇总材料;协助审阅上述各参与方的工程档案资料;协助组织实地工程质量查验;协助建设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协调各方意见,起草竣工验收意见;协助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竣工验收程序分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当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承包单位应在自审、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竣工验收资料(质量保证资料、评定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管理资料、竣工图)报送项目监理部,申请竣工验收;总现场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现场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督促及时整改;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要求施工相关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评估报告。
监理单位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分别向验收组书面汇报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状况、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以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验收组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并实地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检验。验收组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在15天范围内向备案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质量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有工程概况、质量评估依据、工程质量概况、质量评估意见。
工程概况:(1)建设地点。(2)建筑面积。(3)层数。(4)建筑使用功能。(5)结构形式(地基处理方案,基础及主体结构形式),抗震设防烈度,结构抗震等级。(6)建筑装饰特色。(7)水、暖、电、通风、空调等设备安装工程的特点。(8)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名称。(9)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名单,现场工程师岗位证书编号。
质量评估依据:(1)设计图纸;(2)施工承包合同;(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4)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5)施工验收规范;(6)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