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3 11: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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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截止6月5日全市产地检疫生猪4.05万头,禽类948.7万只;定点屠宰生猪7.4万头,禽类1014.3万只;累计领用检疫票证933本。开展屠宰场、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执法检查400余个次;开展动物诊疗机构执法检查20余个次,累计设立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16个;举办动物检疫员、执法人员培训班2次,培训人员120余人次;开展动物产地检疫执法、动物防疫条件执法检查、动物诊疗机构执法检查等集中专项整治活动4次;配合省、市等部门抽检样品20余批次;立案查处各类动物卫生执法案件15起,罚没款项5.5万元;出色完成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总体要求。
二、动物卫生监督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1、科学合理设置动物检疫报检点,规范产地检疫行为。
我们始终把提高动物产地检疫率,作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以贯彻实施《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实施动物检疫电子出证为契机,主要依托辖区内13处动物卫生监督站,按照“就近、便民”原则,在全市设立了16个产地检疫报检点,并加挂有醒目的检疫执法标志,配备了办公用房、计算机、打印机、交通和通讯工具等必要的设施设备以及快速检测试纸等检疫工具,确保产地检疫工作正常运转。将动物检疫报检网点向社会进行了公布,执法程序、动物检疫收费进行了公示,采取广播电视、发放宣传资料、工作名片、举办培训班、开展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对养殖户、经纪人和贩运户进行动物产地检疫法律规定的宣传教育,使我市上半年动物产地检疫数量比去年同期净增了40余万头、只,初显成效。
2、创新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思路,提高产地检疫水平。
一是充分发挥全市500多名村级防疫员的作用,实施全程监管模式。为了达到产地检疫的全程监管,及时动态了解养殖场所动物免疫、疫病发生、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动物出栏、补栏等情况,为产地检疫工作开展打好基础。我市充分发挥村级防疫员的作用,防疫员分片包干,对各自片区内的散养户、动物养殖场实施网格化管理,以强制免疫、防疫档案、耳标佩戴等为基础开展产地检疫工作。把防疫员的监管职责与工资待遇直接挂钩,纳入对防疫员的考核范围,充分调动防疫员的责任感和积极性,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建立官方兽医派驻或包片制度。实施分类管理,分级指导,对生猪定点屠宰场、正大肉鸡屠宰场实行官方检疫人员派驻制度。为了缓解目前定点屠宰同步检疫人员配备不足的情况,依据《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市与定点屠宰企业签订了《屠宰检疫协议书》,选配了部分动物检疫协检员协助官方兽医开展动物屠宰检疫检疫工作,完善的工作措施,使我市定点屠宰检疫工作得以顺利开展。三是要求畜禽屠宰严把“五关”和执行“四不、一处理”规定,驻场官方兽医根据屠宰企业出具的生猪“瘦肉精”检测合格报告,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3、稳步推进检疫证明电子出证推广工作,加强动物检疫证章、标志专的管理。按照市动监所的统一部署,我市去年11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 “XX市检疫证数字化管理系统”的推广使用,并收到了良好效果,下一步将逐步更加完善、更好的开展该工作。
为切实加强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管理,我所不定期开展动物检疫证章、标志检查。通过对全市13个动物卫生监督站、10个动物屠宰场点、70个集贸市场和100余个规模畜禽饲养场(户)的明察暗访,未发现畜禽交易经纪人、养殖场户持有空白检疫证明和动物检疫员转让、倒卖动物检疫证明及“隔山开证、出伪证”等现象。
4、严格执行新检疫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新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收费标准实施以来,我所严格贯彻落实新的收费标准,制作了收费标准公示牌,下发到全市16处动物检疫报检点。要求各相关收费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动物检疫管理,切实履行好动物检疫职责。检疫人员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要严格规范检疫规程和要求,遵守检疫纪律和“六条禁令”,规范检疫操作,严禁不检疫只收费,同时我所还加强了对涉及动物及动物产品收费单位的监督检查,杜绝了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及重复检疫重复收费或不检疫只收费等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三、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针对上半年媒体曝光的上海黄浦江死猪事件、泔水养猪等群众关心的和舆论媒体关注的热点、难点等问题,我所集中动物卫生执法骨干力量,分析形势、想办法,找出解决问题的根本,通过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和经常性打击行动,整合力量,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打掉了一批泔水养猪、不按规定处置动物尸体等有社会影响力的违法案件,起到了震慑作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1、严厉打击不按规定处置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的违法行为。今年3月27日,根据群众举报,我所组织执法人员迅速到达现场,经多方调查取证核实,现场病死猪是位于温泉镇丁戈庄村的养猪户“渊某”将死猪尸体丢弃于村东的河道内。经执法人员对死猪丢弃现场进行了初步勘验后,一方面立即责令该养猪户对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周边环境进行消毒灭源,一方面着手对该案件进一步进行调查。经现场调查和勘验,在村东河道内被丢弃的有病死猪15头,平均每头约10公斤左右,属患一般传染病致死亡。执法人员当场对当事人渊×进行了教育,渊×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表示以后一定不再随意丢弃病死动物尸体,并愿意接受相应处罚。目前,该案已经结案,对当事人罚款3000元 。
2、开展泔水养猪专项执法检查。上半年我所集中执法力量,制定了泔水养猪执法检查方案,整合全市13处动监站执法力量,统一行动,对全市从事泔水养猪的小养猪户进行摸排。集中对我市鳌山卫镇马山前村刘某、王某、高某等9户不按规定从事泔水养猪的养殖户进行了行政处罚。目前,已有7户接受了行政处罚,并结案;另有2户因家在江苏,现在已经搬离我市,去向不明。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有待提高;二是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监管工作有待加强;三是动物卫生执法和专项治理工作需持续深入开展,针对存在的问题,下步我们将在各项业务强基固本的基础上,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强化培训管理,全面提升人员素质。建立完善动物卫生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加强执法人员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的履职能力。同时建立健全综合考核评价机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考核监督,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
2、进一步完善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机制,提高检疫率。通过依法规范开展畜禽产地检疫工作,使我市动物产地检疫报检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取得新突破,切实做到现场检疫到位、规范检疫到位、检疫结果处置到位。
3、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下半年,我们将扎实推进动物卫生监督各项工作开展,着力开展动物产地检疫专项执法检查、动物防疫条件专项执法检查等4个专项整治方案,严格执行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整顿,提升动物卫生监督依法行政水平。
动物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3年以来,我所在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体人员的努力,圆满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召开了专门会议安排部署,下发《沧县2013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全县共免疫禽类421万只,免疫猪6.5万头,免疫牛4.8万头,免疫羊9.2只,免疫密度均达100%,真正做到了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禽,确保没有疫情发生。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委、县委政府高度重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县、乡政府及畜牧部门多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督查。县政府和乡政府之间、畜牧部门上下之间层层签订责任状,有效的保证了春防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强培训,规范指导。我单位为了更好的了解全县的防疫情况,组织有关人员三次深入乡村,了解防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与解决。对全县村级防疫员和乡镇兽医站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人员达1200人次,规范指导防疫人员开展免疫注射。
3、多种形式,强化免疫。各乡镇在全面普查、掌握畜禽存栏的基础上,狠抓基础免疫工作。有的乡镇组建几个防疫小分队,挨村挨户进行免疫注射,小分队人员明确分工,团结合作,一次全部完成免疫注射、免疫证明发放和档案建立及耳标佩带工作;有的乡镇是所有村同时进行,村级防疫员统一领取疫苗及防疫用品,在免疫注射同时佩带耳标,填写防疫情况登记表,在免疫注射完成后统一整理、规范填写防疫档案。以上方法均取得很好的效果。
4、强化监督,科学管理。我单位建立了干部包乡责任制,全体工作人员采取领导包片、一般干部包乡的目标责任制。各乡镇也建立了乡(镇)干部包片,村干部包村包户的责任机制。散养户由村防疫员进行免疫注射,规模场在乡(镇)和村防疫员的监督下进行自免。对防疫意识不强的规模场由村防疫员强制进行免疫注射,确保免疫密度100%
5、做好消毒灭源工作。在防疫工作进行的同时,由村防疫员对集贸市场进行消毒,监督规模养殖场、生猪定点屠宰厂进行消毒。全县共消毒100万平方米,使用消毒药品1.8吨。
6完善预案,及时处理。根据《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沧县突发重大疫情应急预案》,更新了应急储备库。
7、做好监测工作。防疫结束后,为了更好的掌握防疫效果,采集禽血清1000份、猪血清500份,羊血清200份,进行免疫抗体检测,免疫保护率均在70%以上。
二、做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工作
1、搞好产地检疫工作。我单位设立了10个检疫报检点,养殖户出栏畜禽时可就近报检,填写报检单,检疫人员去养殖户现场查看畜禽健康状况,还要查看养殖档案和耳标佩带情况,查看规模养殖场的“瘦肉精”自检情况,养殖户的溯源单填写情况,对于出省的猪、牛、羊还要按3%的比例进行“瘦肉精”抽检。有时养殖户紧急报检,检疫人员就要不分昼夜的赶到现场检疫。通过全体检疫人员的共同努力,共检疫活禽500万只,活猪3万头、活牛0.5万头、活羊5万只。
2、做好屠宰检疫工作。搞好屠宰检疫是让群众吃上放心肉的重要措施。我县目前有6家生猪定点屠宰场、2家禽类屠宰场、1家羊屠宰点。我单位对上述企业均派驻了检疫人员驻场检疫,对进场的畜禽严格查证验物,对没有产地检疫证明的畜禽和没有佩戴耳标的猪、牛、羊一律不得进场屠宰。对进场屠宰的生猪进行观察,没有问题的签发准宰证后方可进入车间屠宰。检疫人员在屠宰车间实行同步检疫,并同时进行“瘦肉精”抽检,没有问题加盖检疫标识后进入冷库贮存。全县检疫胴体0.9万吨,屠宰动物检疫率100%,免疫标识回收率100%。
3、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指导规模养殖场、屠宰场通过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对新建养殖场进行现场指导规划,全县25家企业已经取得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明》。上半年对屠宰场进行了40次突击检查,对4家屠宰企业下达整改通知,尤其是对齐家务村连续进行了5次突击检查,未发现加工病死禽的违法行为。
4、加强畜禽产品质量检测。在屠宰场抽取猪肉样品10 份,羊肉样品5份,猪尿样150份、羊尿样50份、猪肝5份、羊肝2份、禽肉样品10份、禽肝5份。在养殖场抽取鸡蛋样品50个,猪尿样100、羊尿样60、牛尿样30份,进行现场快速检测或送市检测站进行检测,未发现“瘦肉精”阳性和药残超标的畜禽产品。
三、做好兽药监管工作
1、指导兽药经营企业通过兽药GSP验收工作。对提出申请的兽药经营企业提供材料副本,组织兽药经营企业去邻县参观,目前已给10家兽药经营企业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
2、加强兽药监督执法工作。上半年对沧县兽药生产、经营单位、动物诊疗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下达整改通知6份,没收过期药品30公斤。
3、加强兽医管理。全县53名乡村兽医、8名职业兽医,对兽医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兽医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
四、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继续严格卫生许可,履行好卫生行政部门的行政许可职责
XX年度上半年(1-5月份),共受理食品、公共场所等卫生许可申请1049份,发放卫生许可证663个,下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40份。基于目前我省尚无统一的卫生许可发放标准和规范,在开展卫生许可审查时,坚持以国家相关行业卫生标准为依据,并结合我市相关行业的实际卫生水平,做到严格审查、严格发证。自《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至今,在卫生行政许可工作上,坚决做到了受理审查程序合法,审查许可有标准、有时限。
二、全面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履行好卫生部门监督职责。
1、食品卫生监督
按照省卫生厅及杭州市卫生局统一部署,1月中下旬开展了“卫监1号行动”,对全市的“年夜饭”经营单位及春节正常营业餐饮单位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共计检查餐饮单位43家,责令整改11家,立案处罚5家,罚款0.38万元。确保“春节”、“五一”期间未发生食品卫生公共卫生事件。4-5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餐饮业及熟肉制品业 的“两证”专项检查,共计检查餐饮单位201家、熟肉制品加工单位(户)43个,立案处罚17家,罚款0.43万元。通过专项检查,有效净化了我市餐饮业及熟肉制品市场。
2、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今年1月,对所有的公共浴洗业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对经营单位卫生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共用物品消毒等进行了重点检查,共计检查浴洗单位24家,下达整改意见书13份。2-3月,对XX年度7月份首次实施的舞厅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强制执行申请,共计申请强制执行案件5起,执行5起,执行罚款0.21万元,结案率100%。
3、学校卫生监督
根据上级部署,我局与教体局联合发文,开展学校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在全市范围内对所有的学校食堂进行了执法检查,共计检查学校食堂43个,责令改正31个,立案处罚12个。4月下旬,对XX年度纳入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13所市区学校进行了定级,并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了通报,其中B级1所,C级9所,D级2所,1所正处卫生许可审查阶段,暂未评级。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保障了我市中小学生食品卫生安全。
4、职业卫生监督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召开了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会议,相关企业、单位负责人共200余人参加。进一步强化了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力度。1月,对全市的粉尘危害企业进行了连续监督检查,重点对**、***、**等地的3家硅微粉生产企业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意见书,并在2月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其中2家企业均因达不到要求而自行停产,另1家在未整改的情况下仍然继续生产,3月,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罚,罚款0.7万元。4月中旬,我所根据全省统一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卫监2号行动”,对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的非固定用工劳动者的健康监护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共计检查企业11家,责令改正7家。
三、加强宣传,增加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社会知晓率。
我局采取了送法上门活动,对市区的5家企业进行了《职业病防治法》现场宣传。同时,在市区范围内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现场咨询宣传活动,制定发放相关宣传材料1000余份,设置展版10块,接待咨询30人。连续在《**报》刊登了两期《职业病防治法》宣传专栏。另外,根据有关部门的统一安排下,在城区主要地段开展了食品、化妆品卫生安全宣传活动,制定并分发各种宣传材料1000余份。
在开展相关专题宣传外,我局还在《**报》、电视台等媒体上进行了卫生监督工作动态的报道。如1月份对“卫监1号行动”进行了现场报道,4月份对“卫监2号行动”进行现场报道、对市区学校食堂量化分级评级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会议以及全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动员大会,都作了报道,营造了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管理
1、认真贯彻市政府杭政明电[XX]2号通知精神,于3月18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卫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杭卫监[XX]69号),各单位都将安全生产提到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进行了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3月下旬,由分局长带队对我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分乡镇医院、一级以上民营医疗机构进行了明查和暗访,并将检查情况通报了全市卫生系统。共2页,当前第1页1
2、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管理。4月中旬,召开了全市卫生系统各单位(包括一级以上民营医疗机构)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在会上卫生局领导与各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统一印制了“安全生产承诺书”发放到各单位,要求每个职工与单位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下发了“**市卫生系统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3、组织开展了6月份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卫生局成立了该项活动领导组,下发了《关于开展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杭卫监[XX]160号),各单位分别利用横幅、标语、宣传栏等不同形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重要意义。
4、按规定督促市医院将该院燃煤蒸气锅炉上报纳入重大危险源监控范围;督促相关单位落实防雷减灾安全措施。
五、广泛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分别于年初和春未夏初开展了“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和“除害灭病为主防止传染病流行的春夏季爱国卫生运动”,通过广泛发动群众,起到良好的效果,对控制我市今年春夏季传染性疾病的流行发挥了关键性作用,受到了杭州市人大督查组的高度评价。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二、继续抓好产地检疫工作。重视和加强报检点标准化建设,根据《检疫报检点基本建设规范》的要求,对现有报检点重新审定和做好改进工作,协调好区域内各报检点工作联系,严把养殖环节风险控制关,严把屠宰环节监管关,严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关,加强检疫痕迹化管理。
三、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岗位责工作
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关系国家和地区的国际声誉,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2009年,我们在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特别是五月份以来,更注重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防控工作,根据省政府、省局文件要求,进一步的加强了各个检疫环节的监管。一是严把生猪进、出(屠宰、养殖)场关,做好进、出场生猪的查证、查标工作,对无规定检疫合格证明及免疫耳标的生猪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进、出场(屠宰、养殖)生猪体温的测量工作,对进、出场的生猪逐头测温,发现体温异常的,及时进行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三是对病死猪, 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的要求,一律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四是对屠宰检疫及市场检疫时发现的未经检疫和病害的生猪及生猪产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通过一系列措施,有效的控制了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三、狠抓动物卫生监督,保证肉食品质量安全。
1、加强法制宣传。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面向社会各阶层,涉及面广,难度大,切实加大宣传,增强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就显得尤为重要。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增强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法制观念,我们加大了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半年来,全市先后组织了10余次大型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把动物卫生法律、法规宣传牌、动物产品病料标本、检疫标识识别方法、检疫挂图等实物摆上咨询台,发放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材料2万余份,提供广大市民咨询服务2.5万余人次,出动宣传车50余台次,悬挂宣传标语50余条。在宣传的同时,还邀请电台、电视台、报社等媒体进行专题报道,真正做到了“电视里有影,电台里有声,报纸上有字”。通过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为依法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减少了工作阻力,不仅提高了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也树立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部门的形象。2、稳步推进动物检疫工作。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的基础,做好产地检疫是防止疫病蔓延的根本措施。今年我们进一步深化产地检疫工作,要求动物饲养者在出售动物时,必须提前向当地动物检疫机构报检,动物检疫员对出栏畜禽实施临栏检疫,凭动物疾病预防机构在执行防疫任务时发放的免疫登记卡及佩带的免疫耳标,经检疫合格的畜禽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对调出县境的动物及其产品出具相应的出县境检疫合格证明,并对检疫结果负责,严禁无免疫标识及规定检疫证明的畜禽进入流通领域和屠宰场。目前,以乡镇为单位,我市产地检疫开展面已达到100%,农户散养畜禽产地检疫率达80%以上,规模化饲养场产地检疫率达100%。屠宰检疫是保证市民吃上“放心肉”的关键环节,虽然我市屠宰检疫体制没有理顺,仍然实行“联合检疫”的检疫模式,但我站严把生猪宰前检疫、宰后监督关,做好生猪宰前检疫和宰后监督工作。今年,我们除继续对进场屠宰的生猪、肉牛进行常规的"三证"查验、疫病临床检查外,把免疫耳标的佩带情况作为宰前检疫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无标的生猪、肉牛一律不准许进场。同时,继续在屠宰检疫环节开展“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残留的抽样监测工作,按照8%的比例对待宰生猪进行抽样监测,半年来,共抽检生猪500余批次,通过实验室检测,均未发现“瘦肉精”残留呈阳性,为我市市民吃上“放心肉”把好了关口。半年来,我们严格按照量质化目标管理的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责任到岗,岗位到人,各负其责,层层把关,确保了进场屠宰的生猪、肉牛检疫率达100%,出证率达100%。市场检疫监督一方面对定点屠宰场(点)经过检疫后的动物产品上市进行监督,另一方面对直接上市的动物产品实施检疫,是检疫环节的最后一道关口,情况复杂。今年,我们在继续实行检疫员同市场开、关市时间同步上、下班制度,全天候的进行巡回检查的同时,更进一步加大了市场检疫监管力度,继续对肉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制,要求上市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必须持证、带标销售;实行强制索证,索票制度,对不能提供有效票证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实行强制退市制度;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督促各活禽经营市场开办方建立健全卫生、消毒、无害化处理、定期休市等管理制度,对活禽经营和宰杀场所、活禽运载工具和宰杀器具等坚持每日消毒,对活禽粪便、污物及废弃物等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要求家禽必须通过市场检疫人员测量体温、严格检疫合格后方能销售。同时,要求各生鲜超市、冷冻动物产品经营户、品牌肉食专卖店凭检疫合格证明、检疫验讫标志才能加工、出售动物产品,并建立购进动物产品检疫情况台帐制度。严防了未经检疫和病害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上市流通,使我市的检疫管理秩序走向了良性循环,为我市市民食肉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共2页,当前第1页1
一、基本情况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为副科级建制全额单位,编制39人,实有36人,拥有专业卫生监督人员36人,监督业务用车8辆(其中卫生应急专用车辆2辆、卫生监测车1辆、稽查车1辆、执法用车4辆),办公用房1100平方米,业务用房900平方米,饮用水、室内微小气候等现场快速监测设备6套,摄像机、照相机等现场调查取证设备7套,现场处罚出证设备5套。办公电脑28台。
截止年6月25日,全县各类卫生监管服务对象其中:医疗436家,学校57家,公共场所137家,放射13家,职业健康检查2家,采供血1家。此外我所还承担着全县公共场所、饮用水、放射诊疗机构的卫生行政许可受理、现场审查和发放工作,从业人员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工作。
二、卫生监督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一是县、乡、村三级卫生监督服务网络基本形成。
年,我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扎实推进,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机制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联动管理,不仅有效的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而且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提供了有效的保障。有力的保障了全县人民的健康安全。
二是办公条件和执法装备整体水平提高。
一是去年省厅为我所配备了60台办公电脑全部配置至所及乡镇一级,投入卫生监督工作一线,配备饮用水、放射、室内环境监督设备、执法记录仪和摄(照)相机等30余台件。我县卫生监督监测设备条件大大的改善。
三是卫生监督队伍执法能力大大提升。
××××年上半年的卫生执法监督工作,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厅具体指导下,以推行依法行政、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为突破口,大力加强了卫生系统内的法制建设,特别是在防治非典工作的特殊时期,全市卫生工作坚持依法监督和实施各项卫生法律法规,使各项卫生执法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维护广大群众正常生活秩序,保护人民健康作出了一定贡献。
一、卫生法制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自年初以来,我们紧紧依托卫生法制建设工作,下大力气,狠抓了各项法律、法规的落实。
⒈认真落实了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按照省卫生厅和市法制处印发的《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的要求,结合全市卫生执法的工作实际,制定了考核方案,落实了责任制。尤其在防治非典工作中,原创:层层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实施首问负责制,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卫生医疗、防疫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⒉结合非典防治工作,狠抓了《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办法》、《非典型肺炎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的宣教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使这些法规在防治非典的特殊时期更加深入人心。同时组织多次培训班,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使广大医务工作者,尤其是工作在抗击非典第一线的人员能够熟练掌握这些法律法规,依法防治非典。并于月份对全市的《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二级以上医院家,乡镇卫生院家,村卫生所余家,个体诊所余家。
⒊狠抓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工作。今年是职业病防治法颁布的第二年,为深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结合当前的防治非典工作,于×月×日至×月×日开展大规模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进行宣传,切实在用人单位和企业内部建立起依法预防职业病的机制,使广大劳动者真正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全市共出动监督人员余人次,设宣传站点个,挂过街横幅条,张贴宣传组图多张,发放宣传单余份。
⒋始终把《食品卫生法》和《黑龙江省食品卫生管理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当作重点工作来抓,结合非典的防治工作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组织监督员到企业结合日常监督检测,进行长期的宣传工作,帮助企业科学预防食源性疾病和提高卫生环境质量,使广大业主、广大消费者的卫生防范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增强自觉守法经营意识。
,按照声卫生部的统一要求,明确要求自×月×日起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停止使用老式执法文书,统一更换成新版的执法文书,所有老式文书立即予以废止,进一步规范了执法监督工作行为。
二、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和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按照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我市积极加大卫生体制改革的运做力度,特别是在非典疫情发生后,尽快完成我市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建立,进一步加快我市两个体系建设,已显得迫在眉睫。为此,我们积极的与省、市进行沟通,取得政府、财政、计委等的支持,并积极努力的筹措缺口资金,加快项目的进展。现已完成了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选址和前期规划工作,有望在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
三、卫生监督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⒈食品卫生工作。一是按照全国的统一部署,有效的开展了××××年全国保障食品卫生安全春节大行动和××××年全国保障食品卫生安全春季大行动。二是在全市防治非典工作中大力加强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进一步规范了食品市场生产经营行为。三是针对非典的传播途径广,难于控制的特点,特别夏季是食源性疾病的高发季节,重点加强了对大型餐饮业的监督管理,明令禁止婚丧嫁娶等大型聚餐活动。四是联合工商、公安、技监等部门对街头食品摊床、游商散贩、无证经营等进行了彻底的清理整顿,净化了食品卫生市场环境。据统计,全市上半年共组织大型食品卫生检查次,出动卫生监督人员多人,车辆余辆,检查各类食品生产、加工、餐饮等企业余家,查封不合格企业家,取缔无证摊床个,停业整顿家,销毁不合格食品余公斤。
⒉职业卫生工作。组织开展了职业病及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对全市的家职业危害企业发出了重新申报职业危害项目的通知。认真开展了对放射单位的放射性物质和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监测工作。
⒊公共场所卫生工作。首先会同人大、政协开展了大规模的清理整顿工作。尤其是在发生非典疫情的情况下,突出了对大中小型旅店以监督、监测,责任落实到人头,督促各类旅店、浴池等外来人员集中的场所,对外来人员逐一进行登记,并设立专人专岗,有专人负责消毒;禁止二人转剧场、补习班、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停止营业,确保非典病情绝不由这些途径传入。
⒋学校卫生工作。学校卫生是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为此,我们加强了对学校周边食杂店、快餐店及校内食堂的监督管理,尤其是抓住高考、中考两次考试,联系教育、工商、公安等部门,对校园周边的各种食那杂店、小吃部、校门前的烧烤等流动摊床进行了彻底清理整顿。同时,还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学校内的学生食堂和食杂店进行检查。并明确要求在“两考”期间所有食堂和食杂店一律停止营业,为广大学生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卫生环境。仅在“两考”期间,全市共出动监督人员多人,车辆余台次,对全市的多所中小学校的校内食堂、食杂店、小吃等多家进行了全面检查,关停不合格的食堂家,小吃家,取缔校外流动摊床多个。
⒌消毒工作。对大型宾馆、饭店等消毒情况进行了专项整治。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典工作,采取积极措施,购置了消毒设施和二氧化氯、过氧乙酸等消毒药品,指导企业进行消毒,并要求各企业设立专人负责日常消毒工作。二是开展大型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全市各级医疗单位的消毒人员参加了消毒人员培训班,提高其专业水平,全市共有多人参加了消毒人员培训班。三是主动到大中型商场、火车站、汽车站、党政机关等单位进行全面彻底的消毒,羡慕与公安、铁路等部门协作,加大对出入我市的交通工具的消毒。
卫生健康法规综合监督工作是政策性、专业性、技术性高度统一的特点,着重加强队伍建设。
(一)做好分工落实责任,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股、室、所、个人,进一步明确岗位责任、理顺工作目标,局领导、各股、室、所、经常对各股室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卫生行政许可情况、卫生行政处罚开展等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积极整改,不断规范管理,全面提升了卫生计生监督员的执行力。
(二)在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工作中,严格执法,秉公执法,不徇私利,做到执法程序合法,文书书写规范,引用法律条款准确,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到结案有专人负责。卫生行政许可审查发放程序逐步规范,从受理到现场卫生审查、签发许可证,严格执行“谁发证谁负责”的责任负责制。
二、行政审批许可和行政服务事项工作完成情况
行政许可工作规范有序,群众满意度较高,全年实现0投诉,无超期审批,提前审批率为100%。
2019年我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共12项,截至2019年6月30日,受理业务办件101 件,其中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1件、变更1件,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新办3 件、校验35 件,医师执业注册首次4件、变更注册 9 件;护士执业注册 12 件,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延续供水单位卫生许可1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24件、延续10件、遗失补发1件;所有符合条件行政许可审批业务均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无超时限审批,提前审批率为100%、窗口满意率保持100%,继续保持0投诉。
三、依法行政,履行职能,各项业务工作有序推进
(一)医疗卫生监督工作。
我县目前共有医疗机构82家,其中县级医院3家、疾控中心1家、乡镇卫生院10家,个体诊所18家(其中牙科诊所7家),村级卫生室50家。2019年1-6月,共出动监督员46人次、车辆6台次,检查公立医疗机构11家,个体诊所13家,牙科诊所5家。下发监督意见书24份,下发当场行政处罚4家(给予警告),立案8家,结案1家,罚款21000元,其余7家诊所正在调查取证中。
(二)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执法工作。
上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 14 人次,检查生活美容场所 10 家,足浴场所4家,未发现有非法医疗广告行为,有效打击了非法医疗美容行为。
(三)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了公共场所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上半年共监督检查 172 家公共场所,监督覆盖率达到100 %。检查中重点针对卫生许可证、健康证持证情况,消毒效果、消毒记录。消毒药物效期、采购记录、客用物品更换记录。自查记录、消毒设施、专用工具消毒、空调及通风装置运转等重点内容及环节进行了检查整治,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80份,并对1家违法经营的理发店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四)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及涉水产品卫生监督。
上半年共检查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6家,持有卫生许可证 1 家(县水厂),各乡(镇)供水单位因无沉淀、过滤、消毒等卫生设施,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均未办理卫生许可证从事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活动。卫生许可证执证率为16.7%,从业人员19人,执有有效健康证15人,执证率79%,执有卫生知识培训证15人,执证率79%。
(五)学校卫生监督。
一是开展中小学校日常卫生监督1次。2019年3-4月,共出动车辆11台次,出动卫生监督员40人次,对全县县城及乡镇所在地学校进行卫生监督检查1次,共检查中小学校22所,其中,中学13所,小学9所。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18份。
检查情况如下:落实健康教育、落实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传染病监测和报告制度、预防控制措施落实的学校有5所, 9所小学开展有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配备有校医的学校5所,其余学校的传染病管理和学校日常卫生管理只能由老师兼职,因老师平时课程较重,存在较多管理不到位的问题。针对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已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12份,责令整改12所。
二是做好2019年高考卫生监督工作。按照县人民政府的安排,在2019年高考期间,派1名卫生监督员参加全县高考期间卫生监督工作。
三是开展对全县小学、幼儿园手足口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2019年4月16日至4月30日,联合县教育局、县疾控中心开展小学、幼儿园手足口病防治专项卫生监督检查,共检查小学65所,公立幼儿园11所,民办幼儿园55所。检查情况如下:制定学校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97所;开展学生健康体检45所(乡镇卫生院开展幼儿园学生体检,学校未建立有学生健康档案);设立有校医室或卫生保健室11所;开展新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131所;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和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簿131所;建立学生晨检制度和学生因病缺勤与病因追查登记制度131所;建立学生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131所;开展学校教室、宿舍、学生玩具的日常消毒制度并有记录86所;在学生洗手处张贴有正确洗手示意图的学校122所;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宣传141所。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局卫生执法人员已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各小学、幼儿园限期整改。
(六)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1、加强卫生监督现场培训和指导。利用卫生监督人员下乡开展卫生监督工作契机,对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现场传、带、教,促进协管员更好掌握卫生监督协管业务技术。2018年1-6月,对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现场指导20人次。
2、按照公共卫生考核相关文件要求,每季度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考核一次,按照县卫健局的工作安排,组织人员参加对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考核,督促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严格执行项目工作计划,确保协管工作取得实效。
3、每月按时上报卫生监督协管数据统计上报。
(七)承接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
按照2019年国家双随机抽检工作任务,医疗监督股负责有10所中小学校、医疗卫生3家、传染病防治4家、放射诊疗1家的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医疗监督股于2019年5月14-24日组织开展2019年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专项监督检查,已完成对8所中小学校、医疗卫生1家、传染病防治2家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综合卫生股负责有14家公共场所的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现已完成对11家公共场所的双随机监督抽检的卫生监督工作。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
(一)卫生监督人员不足,年龄严重老化,人才断层。我局卫生计生监督所执法队伍人员严重不足,年龄老化,原有卫生监督人员编制 15人,现在职在编 14人,目前卫生监督员的配置不能满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需要,同时由于工作环境、待遇、年龄等产生的不安心工作等因素,出现整体卫生监督队伍人才断层,队伍不稳定,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业务技术水平较低等现象。主要对策:1、继续向县编委会申请增编增人,壮大我所卫生监督员队伍;2、加强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和单位的文化建设,建立饱满的工作热情机制;3、加大执法能力建设和培训力度,提高卫生监督员业务技术水平;4、整合优化我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综合监督执法人员,充实到卫生计生监督队伍中。
(二)乡镇供水站饮用水未经消毒直接供水。各乡镇供水站无供水卫生许可证从事制水和供水服务,管理人员不足,水源卫生防护不到位,制水工艺不符合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未经消毒直接供水,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主要对策:1、建立健全饮水工程项目卫生审查工作机制,建议我局针对当前各乡镇生活饮用水存在的问题,向县人民政府报告解决,并向县住建、水利、各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通报;2、建议县乡镇人民政府和水利部门等加强对乡镇供水站的投入,规范制水工艺和消毒措施,增加管护人员,搞好水源防护;3、加强对乡镇供水站管理人员的卫生培训力度。
(三)公共场所管理欠规范。我县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多数规模小,卫生设施比较简陋,公共用品用具消毒不到位,健康证执证率较低,很少建立卫生管理档案,难达到《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在我县全面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难度较大,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办证率难以提高。主要对策:1、继续加强对经营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卫生及法律意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2、加大监督和执法力度,发现问题依法查处,改善我县公共场所卫生面貌;3、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媒体合作,加强对管理相对人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四)学校卫生管理有待加强。大部分学校教学环境欠规范,有自备水源的学校生活饮用水水质不达标,大部分学校未按照规定设立有卫生室或卫生保健室,无专人管理日常传染病防治工作,学校传染病暴发流行风险大,私立幼儿园准入不够规范,条件差。主要对策:1、卫健局和教育局联合下文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检查,提高学校教学环境质量;2、督促学校做好学校生活饮用水的日常管理,按照规定对学校生活饮用水进行消毒,保障学校师生饮水安全;3、督促学校设立学校卫生室或卫生保健室并配备足额的卫生保健人员,加强学校日常卫生工作的管理,预防学校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4、加强对私立幼儿园监督。
(五)医疗机构管理不规范。1、医疗机构(公立和个体)普遍存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现像,有医生护士也有药房、放射检验人员未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独立值班;2、医疗废物管理不符合要求,医疗废物收集、交接、处置登记记录不全,医疗废物暂存点设计不合理,“三防设施”不到位等;3、公立医疗机构B超、放射诊疗管理不到位。乡镇卫生院放射场所未进行卫生预评价和检测,部分未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直接开展放射诊疗活动,个人计量仪购置不全,没配足够和规范使用放射防护用品;4、打击非法牙医任重而道远。我县具备执业资格的牙医极为缺乏,除县医院配有两名牙医外,其余的医疗机构及乡镇卫生院均无法提供牙科诊疗服务,个体牙科诊所大部分都是通过挂靠别人执业资格获得许可,牙科游医经常存在;5、医疗机构(主要是个体)许可准入把关有待加强,许可与监督之间协调不到位。主要对策:1、加强对医疗机构负责人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规范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对于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问题严重的医疗机构依法查处;2、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坚持以教育和处罚相结合,促进医疗机构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管理;3、加强公立医疗机构B超、放射工作人员管理。乡镇卫生院从业人员经县卫健局组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在乡镇卫生院开展B超、放射工作;4、加强个体医疗机构许可管理(特别是牙科诊所),开展许可现场审查。对不符合许可要求的医疗机构,下发整改意见,责令整改,对经整改仍不能达到许可要求的,下发不予以许可通知书。对未经许可擅自执业和未能通过校验暂自执业的医疗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或取缔;5、建议医政股加强医疗机构(主要是个体)许可准入把关,协调好许可与监督之间的关系。
(六)职业卫生工作任重而道远。职业卫生工作去年刚由安监部门化转我们卫生部门监管,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未申请得增编增人来开展这项工作,未能设置专门职业卫生监督科室,只能配备兼职的卫生监督人员,同时对职业卫生监督检查业务工作不熟悉,影响职业卫生日常监督管理。另外厂矿企业普遍未建设卫生防护设施和配备足够的卫生防护用品用具,也没能按照规定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对产生危害因素的场所也没有进行采样检测。主要对策:继续向县编委申请增编增人,建立职业卫生监督科室,保障职业卫生日常监督管理;2、加强职业卫生监督人员业务培训,提升职业卫生监督人员业务水平;3、加强对厂矿企业负责人法律法规和卫生防护知识培训,提高企业负责人的法律意识和卫生防护水平,督促厂矿企业负责人做好卫生防护设施和配备足额卫生防护用品用具,每年开展职业健康体检,建立职工健康档案。
(七)计划生育工作薄弱。由于政策的原因各级领导对计划生育工作重视不够,造成性别比偏高,打击“两非”工作困难重重,比如举证困难,对B超和妇产科人员监管难度大,部门协作不够等。主要对策:加强各级领导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加大部门协作力度,强化对医疗机构B超和妇产科人员教育和监管,强化举证技巧。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强化领导责任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爱国卫生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促进爱国卫生工作有计划、有步骤进行。充分利用爱国卫生月活动的开展,加大对巩固国家卫生县城、促进全民健康工作的落实力度,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爱国卫生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投入到爱国卫生工作中去。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上半年,我局始终把学习、宣传教育贯穿于爱国卫生工作的始终。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使干部职工的爱国卫生意识进一步增强,巩固国家卫生县城活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一是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爱国卫生有关文件、法规条例及健康教育知识;二是在机关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标语,文明规范;三是通过制作、展出宣传专栏宣传各种卫生小常识;四是多方收集卫生保健、疾病预防知识等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并及时向干部职工广泛传发;五是积极倡导干部职工自觉参与控烟宣传活动,严格按照《关于开展第31个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呼爱卫字[2018]30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安排“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200余份,并向群众宣传吸烟的危害和食品安全知识。
三、严格落实卫生保洁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一是各办公室内卫生做到每天早晨小清理,每周大清理一次。二是办公室门和窗户玻璃每月擦一次,保持门窗边无灰尘、窗户玻璃明净。三是保持室内卫生的整洁,办公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四是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五是保持墙壁、门窗无灰尘、无蜘蛛网。六是保持室外环境卫生保洁、不乱倒垃圾,墙面不乱涂画、不乱张贴印刷品。发现墙面有张贴物、小广告,组织职工及时清洗干净。七是楼道、洗手间、楼梯保持干净。八是责任路段卫生保洁由全体干部职工定期进行打扫。
四、健全制度、狠抓落实,确保了实效。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我局深入开展爱国卫生活动的各项制度。认真开展爱国卫生月宣传活动,认真开展卫生红旗单位及卫生科室的创建工作,使各项卫生保洁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认真做好办公室环境卫生工作,同时按照县爱卫办的要求,县食药监局还购买了药物,开展了办公室“除四害”活动。加强保洁区卫生治理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好全县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彻底整改、整治。集中力量大扫除,对包扶的社区进行洗、刷、刮、沫活动,对保洁区暴露在外的垃圾进行打扫收集并转移到垃圾箱内,在人员较少的情况下,保证定时、定点、定人在保洁区进行全方位的卫生保洁,确保了保洁区的卫生清洁。县食药监局领导亲自带队参与督导,组织人员到包扶区进行现场督促、指导跟踪,不留死角,严格标准,确保了活动不走过场。
(二)做好行业创卫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在我局的监管服务对象群内进行了关于创卫工作的动员通知,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单位要自查自纠,对不符合要求的自行整改。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合理安排工作人员逐条街进行检查,对几大市场进行了集中整治。重点对食品经营单位证件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证件过期的责令停业,要求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才能上岗。加强现场核查。对后堂面积不达标、布局不合理、冷藏、餐具消毒、保洁、“三防”设施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许可。加强食品经营场所防虫防蝇防尘设施的检查。对集中就餐点、所有学校食堂及各类餐饮店、食品店的防鼠防虫设施进行了检查,责令未安装及安装不合要求的经营场所进行停业整治。要求餐饮场所必须安装灭蝇灯,食品库房必须配置灭鼠设施,食品货架摆设整齐,食品经营场所不得暴露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必须采用防尘防蝇防虫措施,垃圾桶贴标加盖。三是落实色标管理、消毒等制度。在检查中对原料、工具、容器标识不齐全的问题进行了责令整改,坚决杜绝厨具生熟不分、交叉污染现象。对进货查验台账、晨检台帐、餐厨垃圾处理台帐进行检查,对餐具清洁、消毒情况进行了检查。四是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在检查中要求就餐场所、后堂、库房干净整洁,无明显油污,垃圾污物及时清理,物品摆放有序。店主要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五是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落实量化分级。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对餐饮服务、药品零售企业实施评星达标和量化分级。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动态监管,悬挂“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牌”、以量化打分的方式评定为三个安全等级:A级、B级和C级,分别用微笑、平脸和哭脸三种卡通形象表示。药品零售企业以A、B、C、D 4个等级表示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进行公示,颁发信用等级牌。
爱国卫生工作经过的严格落实后,环境取得了一定的改观,干部职工的环境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但这些成绩与上级部门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们将立足实际,从点滴小事优越,力争把单位建设成为环境优美,和谐单位。
五、加强爱国卫生宣传教育,提高爱国卫生思想认识
以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为契机,在各族党员干部群众中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教育,以月促年,常抓不懈,使爱卫生、讲卫生、珍惜环境的良好卫生习惯深入人心。通过发宣传单、挂宣传标语等形式进行爱国卫生健康教育宣传。大力宣传开展除“四害”、预防疾病等健康知识,不断提高职工的卫生健康意识。
六、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一、基本情况:
稽查科目前管辖的是天一广场、城隍庙、鼓楼步行街、南站四个区域的所有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经营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1)天一广场区域:现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82户,年检82户;公共场所经营单位23户,年检23户。参加监督检查65人次,监督检查510户次,监督覆盖面100%。
(2)城隍庙区域:现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56户,年检56户。公共场所经营单位16户,年检16户。参加监督检查58人次,监督检查365户次,监督覆盖面100%。
(3)鼓楼步行街区域:现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94户,年检94户。公共场所经营单位25户,年检25户。参加监督检查67人次,监督检查624户次,监督覆盖面100%。
(4)南站区域:现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73户,年检73户。公共场所经营单位35户,年检35户。参加监督检查78人次,监督检查865户次,监督覆盖面100%。
稽查科上半年对上述区域共完成25份行政处罚案件的查处,罚款总金额为38400元。
二、完成主要工作
(一)、内部日常管理
1、卫生许可证年检复核工作
年检食品卫生许可证305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99户。
2、相对人年检信息网络管理
对食品、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名单进行电脑化管理。对这些单位档案以街道片区、行业小类为要素单位全部录入电脑中,实现了智能管理功能,提高了电脑档案可利用率。
(二)、参与专项整顿检查
1、上半年,为创建省示范文明城区,在所里统一部署下开展了以五小行业为重点的卫生系列检查,卫生监督人员不辞辛苦,争分夺秒,加班加点地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督促落实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的亮证上墙工作以及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保洁工作并对美发美容业经营单位要求每天的消毒工作要进行登记,并能出示消毒记录。另外对食品、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内、外场所卫生也作为重点进行监督检查,使辖区内的卫生状况有了明显的改观。
2、针对白天不经营的酒吧、KTV等文化娱乐场所平时监督不够到位的情况,稽查科组织了两次专项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共计检查了32家次,总体情况较好,对有违反卫生法规的情况都提出了整改意见。
3、根据目标责任书的职责划分,稽查科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卫生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上半年我科共出动人次,处理了起的投诉举报案件,并都能把处理结果及时回复投诉举报人和办公室。
4、稽查科3次出动6人次协助分所处理辖区内的重点、难点卫生问题。
5、上半年稽查科在所的安排下还参加了元旦、春节及五一黄金周的卫生专项检查;查处各类违禁食品如:铁皮枫斗(石斛)类保健食品专项检查和查处违法添加药物的蓝依人—真郎牌生力胶囊;粽子卫生专项检查等。另外还2次参加了对地下加工场的依法取缔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食品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如无证快餐摊、地下食品工场等在短期内难以取缔。这一方面与卫生监督力量不足有关,另一方面跟工商等有关部门配合不够,环保因素及市民卫生意识不强有关。
2.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现象时有发生,这与经营单位卫生法律意识淡薄,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等因素有关。
四、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及对策。
一、基本情况:
稽查科目前管辖的是天一广场、城隍庙、鼓楼步行街、南站四个区域的所有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经营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1)天一广场区域:现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82户,年检82户;公共场所经营单位23户,年检23户。参加监督检查65人次,监督检查510户次,监督覆盖面100%。
(2)城隍庙区域:现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56户,年检56户。公共场所经营单位16户,年检16户。参加监督检查58人次,监督检查365户次,监督覆盖面100%。
(3)鼓楼步行街区域:现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94户,年检94户。公共场所经营单位25户,年检25户。参加监督检查67人次,监督检查624户次,监督覆盖面100%。
(4)南站区域:现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73户,年检73户。公共场所经营单位35户,年检35户。参加监督检查78人次,监督检查865户次,监督覆盖面100%。
稽查科上半年对上述区域共完成25份行政处罚案件的查处,罚款总金额为38400元。
二、完成主要工作
(一)、内部日常管理
1、卫生许可证年检复核工作
年检食品卫生许可证305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99户。
2、相对人年检信息网络管理
对食品、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名单进行电脑化管理。对这些单位档案以街道片区、行业小类为要素单位全部录入电脑中,实现了智能管理功能,提高了电脑档案可利用率。
(二)、参与专项整顿检查
1、上半年,为创建省示范文明城区,在所里统一部署下开展了以五小行业为重点的卫生系列检查,卫生监督人员不辞辛苦,争分夺秒,加班加点地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督促落实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的亮证上墙工作以及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保洁工作并对美发美容业经营单位要求每天的消毒工作要进行登记,并能出示消毒记录。另外对食品、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内、外场所卫生也作为重点进行监督检查,使辖区内的卫生状况有了明显的改观。
2、针对白天不经营的酒吧、KTV等文化娱乐场所平时监督不够到位的情况,稽查科组织了两次专项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共计检查了32家次,总体情况较好,对有违反卫生法规的情况都提出了整改意见。
3、根据目标责任书的职责划分,稽查科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卫生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上半年我科共出动人次,处理了起的投诉举报案件,并都能把处理结果及时回复投诉举报人和办公室。
4、稽查科3次出动6人次协助分所处理辖区内的重点、难点卫生问题。
5、上半年稽查科在所的安排下还参加了元旦、春节及五一黄金周的卫生专项检查;查处各类违禁食品如:铁皮枫斗(石斛)类保健食品专项检查和查处违法添加药物的蓝依人—真郎牌生力胶囊;粽子卫生专项检查等。另外还2次参加了对地下加工场的依法取缔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食品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如无证快餐摊、地下食品工场等在短期内难以取缔。这一方面与卫生监督力量不足有关,另一方面跟工商等有关部门配合不够,环保因素及市民卫生意识不强有关。
2.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现象时有发生,这与经营单位卫生法律意识淡薄,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等因素有关。
四、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及对策。
一、工作成绩
(一)、建立健全领导组织,落实责任
区卫计局综合执法卫生监督所高度重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指派专人负责,并采取了与其他科室共同参与的协作机制,互相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各基层单位也根据工作需要,对人员适时作出调整,充实了卫生计生协管队伍,进一步落实责任,确保协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扎实做好队伍建设,强化培训
在接受上级业务部门培训后,区卫计局卫生监督所于4月10日,举办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师资培训班,基层单位的全体协管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培训。6月18日,区卫生计划生育局委托区卫计局卫生监督所组织了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人员培训,协管作为单独项目进行了培训,两次培训4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协管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各基层单位也都组织开展了相应的培训,年底已全部完成。
(三)、扎实做好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对象摸底工作
为及时掌握我区医疗机构、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计生、职业卫生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对象的变动情况,为今后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开展和绩效考核提供可靠依据,各社区及乡镇卫生院组织人员,摸清辖区内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对象及基本情况,并于11月底前上报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四)、有序开展了对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的业务指导。督导考核
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要求,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成立指导和督导小组,于4月、5月,9月、10月组织了对基层单位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的两次业务指导和两次督导工作。并下发了通报。7月,区卫生计生局又开展了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半年考核,区卫计局综合执法监督所指派专人参与了考核工作。对社区和乡镇卫生院督导检查覆盖率达100%。在对各单位督导考核结果来看,各社区和卫生院的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均能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开展,各项工作任务能够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及时有效的完成。
二、存在问题
(一)、工作进展很不平衡。部分乡镇由于人员少,均等化任务重,多数工作人员为兼职,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有推延现象。
(二)、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对象摸底建档质量不高,一些单位有缺、漏情况,档案填写不全或不规范。
(三)、巡查记录仍有不规范,部分单位还存在缺少影像资料。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根据全年督导及考核结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逐一排查,随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要求各单位提交整改报告,并跟踪落实情况。
(二)、在指导和督导期间,针对存在问题开展现场培训,提升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加大督导力度,适时增加督导频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稽查科目前管辖的是天一广场、城隍庙、鼓楼步行街、南站四个区域的所有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经营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1)天一广场区域:现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82户,年检82户;公共场所经营单位23户,年检23户。参加监督检查65人次,监督检查510户次,监督覆盖面100。
(2)城隍庙区域:现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56户,年检56户。公共场所经营单位16户,年检16户。参加监督检查58人次,监督检查365户次,监督覆盖面100。
(3)鼓楼步行街区域:现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94户,年检94户。公共场所经营单位25户,年检25户。参加监督检查67人次,监督检查624户次,监督覆盖面100。
(4)南站区域:现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73户,年检73户。公共场所经营单位35户,年检35户。参加监督检查78人次,监督检查865户次,监督覆盖面100。
稽查科上半年对上述区域共完成25份行政处罚案件的查处,罚款总金额为38400元。
二、完成主要工作
(一)、内部日常管理
1、卫生许可证年检复核工作
年检食品卫生许可证305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99户。
2、相对人年检信息网络管理
对食品、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名单进行电脑化管理。对这些单位档案以街道片区、行业小类为要素单位全部录入电脑中,实现了智能管理功能,提高了电脑档案可利用率。
(二)、参与专项整顿检查
1、上半年,为创建省示范文明城区,在所里统一部署下开展了以五小行业为重点的卫生系列检查,卫生监督人员不辞辛苦,争分夺秒,加班加点地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督促落实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的亮证上墙工作以及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保洁工作并对美发美容业经营单位要求每天的消毒工作要进行登记,并能出示消毒记录。另外对食品、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内、外场所卫生也作为重点进行监督检查,使辖区内的卫生状况有了明显的改观。
2、针对白天不经营的酒吧、KTV等文化娱乐场所平时监督不够到位的情况,稽查科组织了两次专项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共计检查了32家次,总体情况较好,对有违反卫生法规的情况都提出了整改意见。
3、根据目标责任书的职责划分,稽查科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卫生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上半年我科共出动人次,处理了起的投诉举报案件,并都能把处理结果及时回复投诉举报人和办公室。
4、稽查科3次出动6人次协助分所处理辖区内的重点、难点卫生问题。
5、上半年稽查科在所的安排下还参加了元旦、春节及五一黄金周的卫生专项检查;查处各类违禁食品如:铁皮枫斗(石斛)类保健食品专项检查和查处违法添加药物的蓝依人—真郎牌生力胶囊;粽子卫生专项检查等。另外还2次参加了对地下加工场的依法取缔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食品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如无证快餐摊、地下食品工场等在短期内难以取缔。这一方面与卫生监督力量不足有关,另一方面跟工商等有关部门配合不够,环保因素及市民卫生意识不强有关。
2.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现象时有发生,这与经营单位卫生法律意识淡薄,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等因素有关。
四、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及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