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验收建设汇报材料范文

时间:2023-03-13 11: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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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建设汇报材料

篇1

中图分类号:K206 文献标识码: A

一、 “挑刺”就是对建设项目负责

这几年,我们参加了一些不同类型的项目档案验收,其中的切身感受是,对于建设单位来说,邀请专家进行项目档案验收时的心理活动是很复杂的,一方面怀着忐忑的心情,担心被专家抓到“大毛病”而不能通过验收、不能“过关”;另一方面,也希望通过验收找出项目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好加紧整改,达到在竣工验收前“问题归零”,为竣工验收做好准备,同时也提升了本单位的档案管理能力。

而对于我们这些受邀参加项目档案验收的专家来说,以相关文件和验收标准为基准,对建设项目中形成的文件进行全面梳理,认真、负责地完成项目档案验收任务,是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验收专家要对“下笔”签字的项目档案情况负责,绝不能是只说拜年话,一团和气、“你好、我好、大家都好”,所以“挑刺”是对建设单位负责、对建设项目负责、对项目档案的真实可靠负责。我们认为,项目档案验收的意见(验收结论)要经得起时间检验,才对得起邀请我们参加验收的组织单位的信任,也对得起我们作为验收专家手里的那只“签字”笔,希望通过“挑刺”,交上一份项目档案管理的满意答卷,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铺平道路。

同时,项目档案还是建设项目完成后能够进行长期稳定运行、发挥预期效益的直接信息保障,作为档案工作者,希望通过我们的工作还要为建设项目今后的正常使用和维修改造留下真实、可靠的项目档案,以保证建设项目能够发挥预期效益。

二、 “挑刺”是个需要一定技巧的技术活

不过,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每次的验收时间安排都是很紧张的,如何在短时间内对项目档案完成“挑刺”任务,就需要动脑子、想办法了,根据这几年我们项目档案验收所积累的经验,对项目档案“挑刺”也是有技巧的,也是有相当的“技术含量”一项工作。

首先,“挑刺”要有依据,对于验收专家来说,说话要言之有理,就是以相关文件和技术标准(如大家很熟悉的DA/T28)为衡量标准,对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进行全面评价,通过“挑刺”来评价建设单位的项目文件管理和项目档案是不是达到通常所说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的验收要求。

其次,要熟悉项目档案验收的工作流程,在不同阶段如听取建设单位的建设项目情况汇报、其他专业的专家提出的质疑、建设单位上级单位在了解项目进展状况时无意透露的有关档案收集、整理情况等,这些都可以作为进行检查时的参考信息。

然后,在进行检查时要会把握重点,方向性要强,要注意不同建设项目的工作重点。因为每个建设项目的性质不同,有的是建筑改造项目,以建筑装修、设备安装为主,这时就应当重点关注装修过程中对原有建筑物(构筑物)的包括水、电、气等变更情况、设备安装及调试等情况;有的是工程建设项目,则需要重点关注竣工图编制情况、竣工资料的归档质量等方面。总之,在时间紧、工作量大的情况下,要瞄准目标去“挑刺”,不能天女散花般的什么都想查看一番,无论是时间上或者精力上这都是难以做到的。

三、听汇报时就进入“挑刺”状态

听取建设单位向验收组进行项目汇报往往是整个验收过程的首先环节,很多建设单位还会发放打印好的汇报材料。有句俗话说:锣鼓听声、说话听音,所以我们有个技巧,就是一边听取项目建设情况汇报一边翻看汇报材料;我们发现一个有趣现象,凡是建设单位做的比较好、比较到位的方面,汇报人的语言与汇报材料对照就比较清晰、吻合度高;反之,如果感到建设单位谈到某一方面时含含糊糊、而汇报材料词不达意时,说不定这个地方就是个需要关注的重点。按照心理学的理论,人在通过语言表达思想时,其语言的明晰程度与人的心理状态有一定程度的关联:没问题、有把握的事情就会表达的比较肯定,而可能存在问题、无把握的方面就不由自主地躲躲闪闪、表达含混。

在听取建设单位汇报时,可能建设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或其他专业(如土建、设备、财务审计)的专家也会随机提出一些问题,在建设单位回答提问时,可能会发现一些需要在档案检查时需要注意的蛛丝马迹,也有必要在检查时予以关注。

四、 由外向内来“挑刺”

以我们的经验来看,“挑刺”可以先从项目档案的“”入手,逐步向实质性内容即案卷质量情况推进。比如对各个单项验收文件情况、竣工图章的格式、竣工图的图面情况等外在形式进行检查。

环保、安全、职业卫生、消防验收等单项验收结论也具有“一票否决”的效力,因此要加以关注。我们的经验是,在建设项目批复时要求进行的环保、安全、职业卫生、消防验收文件等,要注意所收集的文件的对称性,因为一般情况下,环保、安全、职业卫生、消防等单项验收可能包含立项审批和项目验收两个阶段,但往往是建设单位把环保、安全、职业卫生、消防等单项验收的结论归档了,而忽视了立项阶段的文件归档,我们已经不止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因此,对环保、安全、职业卫生、消防等单项验收文件进行审查时,可以按照“一来一往”(即申请立项、项目验收等相关阶段建设单位与相关部门的来往文件,可以注意文件中提到的文号或文件名称)的方式,以保证文件的有效性和成套性。

再比如,对项目档案的外观质量如竣工图的折叠形式、竣工图章的格式与签署情况等可以肉眼直观地看到结果的外在形式进行审查。我们发现,有相当多的建设单位没有按照《GB/T 10609.3 技术制图 复制图的折叠方法》国家标准的要求对竣工图进行折叠;或者竣工图章的格式与DA/T 28的规定不一致(甚至与GB/T50328规定的竣工图章格式也不一致);或者竣工图章的签署不完整;对竣工图的外在形式进行检查,往往还可以发现修改竣工图没有做出相应标记等不符合规定等的一些情况。

附带说明一下,如果建设项目以土建为主,那么可以重点查看图纸修改情况,在图纸是否按照规定做出了修改标记等方面“挑刺”,往往会带出竣工图和竣工资料的编制质量问题,这也有助于下一步顺藤摸瓜、对项目档案内容的重点审查。

五、招投标、竣工图、监理文件、设备开箱是“挑刺”重点

在检查了项目档案的后,就要向纵深发展,对项目档案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深入审查,但是,由于项目档案验收的时间安排一般都比较紧凑,或许建设单位还会不由自主地设置点小“障碍”(如尽量延长汇报时间、以图缩短专家去现场的时间等),验收专家要想在短时间内对项目档案的整体情况做出判断,还是要花点心思的,说实话,“挑刺”真的是个技术活。

项目档案验收带有明显的抽查性质,专家在听取项目情况汇报后,留给现场检查的时间是很紧张的,既然如此,以抽样检验的方式来“挑刺”,往往会成为验收过程的唯一选择。因此,如果想在时间比较短的情况下“挑刺”成功,就有必要抓重点、做到以点带面,找到让建设单位和验收组织单位心服口服的“挑刺”证据,这种情况下,抽丝剥茧、顺藤摸瓜就成为屡试不爽的“杀手锏”。

在进行项目档案验收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方面大致有: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文件、竣工图及竣工资料文件、监理文件、设备仪器文件等方面。

招投标文件:招投标是建设项目的重点环节,对招投标文件的检查可以划分为标前阶段和标后阶段;标前阶段指开标会前形成的文件,如招标项目的批准、、资格预审、标书发放记录等文件;标后阶段指自开标会议开始到中标通知书阶段形成的文件,主要包括评标手册、专家登记表、开标记录、评标小组的首末次会议记录、单项评分表、评分汇总表、废标记录、评标会议结论等,还包括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投标书和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书、答疑澄清文件、中标单位公告等文件。在招投标文件的收集中,最常见的问题就是评标过程文件不齐全、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书等没有收集归档的问题。

竣工图及竣工资料文件:竣工图是有土建内容的工程必须重点关注的内容,往往会在竣工图的设计变更、技术洽商等方面发现不合规的问题,如没有对竣工图进行修改就加盖了竣工图章、对竣工图的图面进行修改时没有修改标记等重大问题;此外要查看水、电、气、道路等平面总图的归档情况。

监理文件:对工程监理文件的检点放在隐蔽工程、建设工程单项竣工验收文件方面,要查看是否按规定建立了巡视、旁站、见证等记录,要检查监理会议记录、监理日志的归档情况。

设备仪器文件:设备仪器重点检查开箱时随机文件的归档、设备安装及调试文件(如果是生产线、大型设备,需要查看联动联调、试运行记录、工艺平面图等)。

六、来回比照对应文件的符合性是“挑刺”诀窍

我们认为,来回地比照对应文件、寻找对应文件之间的符合性是“挑刺”的诀窍,因为对应文件是建设单位等文件形成部门公文(文件)来往中形成的,是建设项目文件管理链条中的组成环节,是对应形成、共同发挥作用的。

比如在检查竣工图的合规性时可以采取两种方式:

1、从竣工图的修改标记入手。

如果在竣工图上发现图面有修改、而且有修改标注时,可以把对应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洽商单等查找出来,与竣工图进行比照,看是不是修改到位、修改合规。

2、从变更文件中查找竣工图的修改情况。

或者把竣工资料中与竣工图修改相关的设计变更单、技术洽商单等变更文件查找出来,查看与之对应的竣工图,看是否做到了修改及是否做出了修改标记。

采取对相互对应的文件进行比照检查的方式,很容易发现竣工图存在的重大不合规性问题,为竣工图的编制质量整改提出具体意见。

再比如,可以比照建设项目的财务审计结论所附的设备清单,比照设备仪器的归档情况,也属于这种查看方式。

采取这种比照对应文件抽查项目文件的方式,可以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准确地查找出项目文件的不合规情况,有利于形成对整个建设项目档案归档情况的完整印象,可以为客观、准确地评价项目档案是否达标给出明确答案。

篇2

1.2要求监理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并且要求监理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在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及工程竣工报验单上签署意见。

1.3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

1.4在竣工验收会议上,汇报合同履约情况及工程质量情况。

1.5接受有关方面对现场所有资料的审查。

1.6在验收各方人员共同签署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字。

2、竣工验收阶段协助建设单位的工作

2.1就竣工验收的程序和内容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及咨询,协助建设单位制订竣工验收方案、确定验收组成员名单及竣工验收程序。

2.2协助取得城乡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用文件。

2.3协助通知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2.4协助组织竣工验收。

2.5记录、归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与各方的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情况的汇总材料。

2.6协助审阅上述各参与方的工程档案资料。

2.7协助组织实地工程质量查验。

2.8协助建设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协调各方意见,起草竣工验收意见。

2.9协助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3、竣工验收程序

3.1竣工预验收:(1)当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承包单位应在自审、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竣工验收资料(质量保证资料、评定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管理资料、竣工图)报送项目监理部,申请竣工验收;(2)总现场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现场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督促及时整改;(3)验收合格后,由总现场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要求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评估报告。

3.2竣工验收

我们施工单位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1)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状况、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以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2)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3)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检验。(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3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在15天范围内向备案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4、质量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有:

4.1工程概况:(1)建设地点。(2)建筑面积。(3)层数。(4)建筑使用功能。(5)结构形式(地基处理方案,基础及主体结构形式),抗震设防烈度,结构抗震等级。(6)建筑装饰特色。(7)水、暖、电、通风、空调等设备安装工程的特点。(8)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名称。

4.2项目监理机构组织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组织名单。注册现场工程师岗位证书编号。

4.3质量评估依据:(1)设计图纸;(2)施工承包合同;(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4)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5)施工验收规范;(6)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

4.4工程质量概况:(1)概述工程建设情况,重点说明地基验槽、地基与基础验收、人工地基或桩基检测、主体验收、竣工初步验收等情况;(2)施工过程中有无质量事故及质量事故处理情况;(3)建筑沉降观测情况;(4)建筑主要使用功能情况;(5)设备调试、试运转情况。

4.5质量等级评定情况

每个分项工程完成后,现场工程师应在承包单位自评自核的基础上,通过讨论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允许偏差项目核查,确认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1)单位工程的组成划分;(2)各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的核定;(3)单位工程的综合评定。

4.6质量评估意见

对于达到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质量评估意见通常有以下内容:(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工程资料完整有效;(3)完成的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要求;(4)质量等级优良或合格;(5)符合竣工验收备案要求;(6)同意竣工验收。

4.7项目总现场工程师及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盖章。

5、结束语

篇3

根据建设部的[2000]142号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及建设部令第78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由核验制改革为备案制,即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单位和有关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对竣工工程进行检查验收,通过办理备案手续得到确认。但在实际竣工验收过程中,有些现场工程师还不了解竣工验收的程序和内容,不熟悉《暂行规定》及《暂行办法》,不清楚各参建单位要做的工作和该完善的资料,因此,仅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1、竣工验收阶段的基本工作

1.1施工单位组织和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

1.2施工单位编写工程施工质量竣工检查报告,并由项目经理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1.3监理单位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在提交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和工程竣工报验单上签署意见。

1.4勘察、设计单位编写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并由项目负责人和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1.5建设单位组织完善建设工程规划、绿化、消防、环保、防雷、节能、分户、档案专项验收。

1.6建设单位向工程各参建方和质监站发送竣工验收通知书,明确竣工验收时间。

1.7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在竣工验收会议上,参见单位分别汇报合同履约情况及工程质量情况,接受有关单位对现场所有资料的审查。

1.8竣工验收合格后,参建各方人员共同签署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

1.9 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在15天内向建设工程备案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2、竣工验收阶段协助建设单位的工作

2.1就竣工验收的程序和内容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及咨询,协助建设单位制订竣工验收方案、确定验收小组成员名单及竣工验收程序。

2.2协助取得建设工程规划、绿化、消防、环保、防雷、节能、分户、档案等部门的验收认可文件或准用文件。

2.3协助通知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2.4协助组织竣工验收。

2.5记录、整理、归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与各方的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情况的汇总材料。

2.6协助审阅上述各参与方的工程档案资料。

2.7协助组织实地工程质量查验。

2.8协助建设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协调各方意见,起草竣工验收意见。

2.9协助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3、竣工验收程序

3.1竣工预验收:(1)当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承包单位应在自审、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编写工程竣工检查报告,并将全部竣工验收资料(质量保证资料、评定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管理资料、竣工图)报送项目监理部,申请竣工验收;(2)项目总监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督促及时整改;(3)验收合格后,由项目总监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2专项验收

(1)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委托具有资质的测绘勘察机构进行项目的测绘,并按要求出具项目竣工地形图、项目竣工地下管网图、房屋竣工面积测量报告及实测图、工程竣工验线回单、以及电子文档,填写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申请表,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竣工图(建筑部分)、竣工工程部分实物照片等资料,到项目所在地规划局办理规划验收手续,规划管理人员到现场验收合格后出具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2)建设工程绿化验收:根据规划要求的绿化率并按绿化施工图施工完成后,邀请项目所在地市政绿化管理处工作人员查看现场,确认绿化种植满足要求后出具单项专业验收证明。

(3)公安消防验收:向项目所在地公安消防部门报送竣工验收申请表,并附相关文字资料和竣工图,邀请项目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和项目所在地公安消防部门有关人员现场进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检测合格后出具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办理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4)建设工程环保验收:到项目所在地环保局提交项目试生产环境保护项目环境保护申请表、并附相关资料,环保管理人员现场查看合格后出具建设项目试生产环境保护批复。试生产期满后,建设单位再报项目生产环境保护申请表及有关检测资料等,邀请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验收合格后出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和核发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5)防雷验收:向项目所在地气象部门防雷中心提交竣工验收申请书,并附相关文字资料和竣工图,邀请相关管理人员现场查看检测合格后,出具建设工程防雷验收合格证和检测报告。

(6)分户验收: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对房屋每户的空间尺寸,结构外观尺寸,门窗安装质量,墙面、地面和顶棚面层质量,防水工程质量,给排水系统和电气工程安装质量,通风空调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填写相关验收资料,经质监站抽查合格后形成分户验收会议纪要。

(7)节能验收:填写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申请表,并附相关文字资料和竣工图,报项目所在地建委节能办公室进行资料和现场查看、检测合格后,颁发相关建筑能效标识与证书。

(8)空气质量检测: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房屋内部房间进行检测,其相关检测指标合格后出具房屋空气质量检测报告。

(9)白蚁施工验收:工程基础开挖阶段经有资质的白蚁防治机构对基础进行白蚁防治施工后,出具白蚁施工验收报告。

(10)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向项目所在地城建档案馆报送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申请表,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目录要求报送资料经档案馆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出具建设项目竣工档案验收意见书,办理建设工程档案接受证明书。

3.3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各参见单位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验收小组长宣布工程竣工验收成员单位及验收小组人员名单。(1)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2)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检验。(3)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状况、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以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施工单位自评质量情况,监理、地勘、设计单位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形成竣工验收意见。(4)建设单位验收小组长宣布验收结论。(5)质监站发表竣工验收监督意见。(6)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各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签章。

3.4竣工验收备案

篇4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施工备案

证号

开工日期

验收日期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图

审查单位

二,工程竣工验收实施情况

(一)验收组

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组成验收组.

验收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验收程序

1,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参加,市城市管理局燃气科和镇区燃气主管部门按相关程序进行监督.

3,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分别向监督组汇报合履约情况和工程施工各个环节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4,相关单位实地检查.

5,根据工程验收情况及主管部门监督意见由监理单位整理《燃气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纪要》及工程整改通知书,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按各自职责出具《燃气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6,建设单位根据《燃气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纪要》及工程整改通知书的内容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补正工程验收必备资料.

7,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分别在《东莞市燃气工程竣工》上签字.

(三)工程质量评定

质量保证资料

评定情况

观感质量评定

图纸会审,变更设计及洽商记录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

管道,设备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系统吹扫记录

系统置换记录

专项验收记录

竣工图

(四)验收组人员签名: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职务

(五)工程竣工验收结论:

竣工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

(盖章)

法人代表:

年月日

监理单位:

(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施工单位:

(盖章)

法人代表:

年月日

设计单位:

篇5

1.为加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及直属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基本建设(以下简称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基建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基建项目档案在工程建设、生产(使用)管理、工程维护和改建扩建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局《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8]4号)、《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xx]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总局管理的全部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3.基建项目档案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使用)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包括基建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计划、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竣工、试生产(使用)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声像材料以及其它形式与载体的文件材料。

二、基建项目档案的管理

4.基建项目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基建项目主管部门、总局档案馆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基建项目的档案工作。总局档案馆负责接收和管理由总局直接管理的总局及所属在京事业单位的基建项目形成的基建项目档案;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接收辖区内由其负责的所有基建项目档案;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的基建项目档案,应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向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档案机构移交,煤矿安全监察分局保存复制件或复本;总局所属京外事业单位负责接收管理由其负责的所有基建项目档案。

5.基建项目的档案工作要与项目建设进程同步,纳入项目建设管理程序。项目申请立项时,即应开始进行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审查工作;项目竣工验收时,完成文件材料的归档和验收工作。

6.项目建设过程中,各单位要落实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现场指挥机构、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项目监理单位明确一位负责人分管档案工作,并建立与基建档案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管理机构,配备档案管理人员及库房、设备,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搞好基建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工作。

三、基建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

7.基建项目各类文件应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或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收集;引进技术、设备文件应首先由建设单位或接受委托的单位登记、归档,再行译校、复制和分发使用。

8.建设单位各机构负责收集、整理项目前期文件以及设备、工艺和涉外文件;勘察、设计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勘察、设计文件,并于任务结束后向建设单位移交完整、准确的设计基础材料和设计文件。

9.建设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各分包单位负责其分包项目范围内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并提交总承包单位汇总;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其承包项目的文件材料,交建设单位汇总、整理;项目监理单位负责收集、整理项目监理文件,基建项目实体完成后向建设单位移交,统一归档。

10.实行工程建设现场指挥机构管理的建设项目,竣工时由现场指挥机构向建设单位移交完整、准确的项目档案。

四、基建项目文件材料的整理

11.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手续完备;需永久、长期保存的文件不得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书写、绘制;凡为易褪色材料(如复写纸、热敏纸等)形成的并需要永久和长期保存的文件,应附一份复印件。

12.录音、录像文件应保证载体的有效性;长期存储的电子文件应使用不可擦除型光盘。

13.基建项目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15-50年)、短期三种,其实际保管期限不得短于建设项目的实际存在(使用)年限。基本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见附件。

五、基建项目档案验收

14.基建项目档案验收是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或通过项目的竣工验收。验收主管单位应当通知有关档案管理部门派员参加基建项目竣工验收。项目档案验收应在项目竣工验收3个月之前完成。

15.总局档案馆参加总局投资管理的总局及所属在京事业单位的基建项目档案验收。其他单位的档案管理机构参加本单位负责接收的基建项目档案验收。

16.基建项目档案验收应成立以基建项目主管部门、档案管理部门及专业技术人员共同组成的项目档案验收组,并以召集验收会议的形式进行。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施工、监理和生产运行管理(或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17.项目档案验收会议的主要议程包括:

⑴项目建设单位汇报项目建设概况、项目档案工作情况;

⑵监理单位汇报项目档案质量的审核情况;

⑶项目档案验收组检查项目档案及档案管理情况;

⑷项目档案验收组对项目档案质量综合评价;

⑸项目档案验收组形成并宣布项目档案验收意见。

18.项目档案验收组检查项目档案时,采用质询、现场查验、抽查案卷的方式。抽点为项目前期管理性文件、隐蔽工程文件、竣工文件、质检文件、重要合同、协议等。

19.项目档案验收内容主要包括检查项目档案的基础管理工作,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情况,项目档案的安全管理。

⑴项目档案的基础管理工作包括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管理各项制度、工作程序及执行情况;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对项目档案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对本单位各部门和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进行有效监督、指导情况;管理项目档案的部门、人员及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及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情况;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经费的落实情况及必备的办公设备和信息化管理情况。

⑵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包括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情况;项目档案的整理、移交是否符合《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xx)及《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xx)。

⑶项目档案的安全检查包括档案库房的防火、防盗、防有害生物和温湿度控制措施及库房与阅览、办公用房分开情况;档案柜架、卷盒、卷皮等档案装具是否符合标准;归档文件材料的制成材料是否符合耐久性要求;是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档案实体和信息的安全等情况。

20.项目档案验收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项目档案验收组半数以上成员同意通过验收的为合格。

21.项目档案验收合格的项目,由项目档案验收组出具项目档案验收意见。

22.项目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由项目档案验收组提出整改意见,项目建设单位于项目竣工验收前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复查后仍不合格的,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六、基建项目档案的移交

23.基建项目所形成的全部项目文件在归档前应按档案管理的要求,由文件形成单位进行分类、组卷、装订、编目等整理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进行或组织汇总整理。

24.除受委托进行项目档案汇总整理外,各施工承包单位应在项目实体完成后三个月内将项目文件向建设单位归档;有尾工的应在尾工完成后及时归档。

25.基建项目档案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项目正式通过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本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26.建设单位应将移交的基建项目档案按要求排列顺序号并编制两份案卷移交目录,明确档案移交的内容、案卷数、图纸张数等;交接双方当面清点,清点无误由接收人签字后,双方各持一份。

七、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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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或委托组织进行竣工验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本办法所称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各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和具有投资管理职能的经济(贸易)部门。

第三条项目档案是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项目档案验收是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或通过项目的竣工验收。

第五条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应将项目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与项目建设实行同步管理,建立项目档案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制。

第二章验收组织

第六条项目档案验收的组织:

(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验收的项目,由国家档案局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

(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中央主管部门(含中央管理企业,下同)、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由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验收结果报国家档案局备案;

(三)省以下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

(四)国家档案局对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进行监督、指导。项目主管部门、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项目档案验收前的指导和咨询,必要时可组织预检。

第七条项目档案验收组的组成:

(一)国家档案局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验收组由国家档案局、中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地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等单位组成。

(二)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验收组由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及项目所在地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等单位组成。

(三)省级及省以下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项目主管部门等单位组成。

(四)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的项目,项目档案验收组成员应包括项目所在地的城建档案接收单位。

(五)项目档案验收组人数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组长由验收组织单位人员担任。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参加验收组。

第三章验收申请

第八条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应向项目档案验收组织单位报送档案验收申请报告,并填报《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表》(附件1)。项目档案验收组织单位应在收到档案验收申请报告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九条申请项目档案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项目主体工程和辅助设施已按照设计建成,能满足生产或使用的需要;

(二)项目试运行指标考核合格或者达到设计能力;

(三)完成了项目建设全过程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

(四)基本完成了项目档案的分类、组卷、编目等整理工作。

第十条项目档案验收前,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应组织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负责人以及有关人员,根据档案工作的相关要求,依照《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内容及要求》(附件2)进行全面自检。

第十一条项目档案验收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建设及项目档案管理概况;

(二)保证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所采取的控制措施

(三)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与归档情况,竣工图的编制情况及质量状况;

(四)档案在项目建设、管理、试运行中的作用;

(五)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第四章验收要求

第十二条项目档案验收应在项目竣工验收3个月之前完成。

第十三条项目档案验收以验收组织单位召集验收会议的形式进行。

第十四条项目档案验收组全体成员参加项目档案验收会议,项目的建设单位(法人)、设计、施工、监理和生产运行管理或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五条项目档案验收会议的主要议程包括:

(一)项目建设单位(法人)汇报项目建设概况、项目档案工作情况;

(二)监理单位汇报项目档案质量的审核情况;

(三)项目档案验收组检查项目档案及档案管理情况;

(四)项目档案验收组对项目档案质量进行综合评价;

(五)项目档案验收组形成并宣布项目档案验收意见。

第十六条检查项目档案,采用质询、现场查验、抽查案卷的方式。抽查档案的数量应不少于100卷,抽点为项目前期管理性文件、隐蔽工程文件、竣工文件、质检文件、重要合同、协议等。

第十七条项目档案验收应根据DA/T28-《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对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进行评价。

第十八条项目档案验收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建设概况;

(二)项目档案管理情况,包括:项目档案工作的基础管理工作,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与归档情况,竣工图的编制情况及质量,档案的种类、数量,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及安全性评价,档案验收的结论性意见;

(三)存在问题、整改要求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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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江苏省建设厅首次组织全省开展“省示范监理项目”创建活动,得到了各监理企业积极响应,活动开展至今一大批工程项目获“省示范监理项目”称号,增强了监理企业争先创优意识,激发了监理人员爱岗敬业精神,发挥了建设监理典型示范引导作用,推动了监理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所谓示范监理项目,即经过单位和各级主管部门评价,符合《江苏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评价标准》(以下简称评价标准),在全省监理行业中起到示范作用的监理项目。该《评价标准》强调监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注重监理工作的质量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是监理单位在项目监理工作中全权委托人,在监理工作中扮演了一个很重要的角色。因此在开展示范监理项目活动中,总监起到关键性的作用。下面就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各个阶段结合《评价标准》谈谈总监如何组织示范监理项目创建活动。

监理机构前期筹备阶段

1、总监应熟悉监理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的主要内容,对监理的义务有个清醒认识,了解监理标的范围、规模、目标,熟知建设单位建设意图,为下一阶段的监理工作打下基础,有针对性地服务于建设单位。

2、征得监理企业法人授权,根据招标文件和监理合同的要求及监理工程需要,组建监理项目机构,确定现场监理人员,落实各级监理人员的分工和职责并制定考核办法和建立考勤制度。在职责分工中要注意专业配套,分工明确,进退场人员安排到位。合理的监理机构组成,在实施监理过程中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根据监理大纲、设计文件等编制监理规划和组织编写监理细则,要求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时效性。不少监理机构的规划细则从网上下载、照抄照搬以前的工程资料就很难体现这三性,很难想像这样的规划和细则如何指导监理人员的实施,监理机构如何高质量的为建设单位服务。

4、根据工程需要,配备必要的监理设施和设备;建立现场监理工作的图表、制度;收集监理过程中需要的图集、标准、规范等工具性资料,是履行监理合同完成监理任务的必要措施,也是规范化、标准化实施监理的必要条件。

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1、总监应能设别工程是否具备开工条件,不具备开工条件的应采用合适的监理手段如:联系、通知、暂停甚至汇报主管部门,确保工程能合法、顺利开展。

2、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第一次工地会议,总监应根据监理规划中的主要内容向施工单位做好监理交底工作,对施工单位准备的情况提出监理意见和要求。在会议中总监应将会议的主要内容组织监理人员编制会议纪要,并经各与会代表会签。

3、质量控制方面:

⑴总监应审核施工方案或组织设计,主要从针对性、有效性、时效性方面审核。组织监理人员根据施工方案或组织设计实施相应的监理,有效控制施工质量;

⑵工程材料、设备占工程建安费的60%,施工过程中材料种类繁多,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工程的质量和投资。总监应组织人员建立材料、设备台账加强对材料进行重点监控。

⑶总监因落实安排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对本专业的工程各道工序进行验收,尤其重视隐蔽工程的验收,必要时应留有影像资料。对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能及时处理,未验收合格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在过程中要有理、有据,按规范、标准灵活处置。

⑷总监对组织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对分部工程(基础、主体、节能等)提出相应的评估报告。在验收中强调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是否符合要求。

4、在进度控制方面总监应能正确处置建设单位压缩工期,审核进度计划资料是否齐全,计划是否合理;能运用进度计划网络图、横道图等手段掌握关键工序,确定总工期;分析计划工期与实际工期的偏差,提出进度控制要求。确保进度符合合同工期目标。

5、安全控制方面:现行的法律法规给总监履行安全职责风险较大,在安全控制方面作为总监在实际监理工作应做好如下方面工作:审查安全施工方案、单位资质、安全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机械设备使用条件、安全管理制度等;组织监理人员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在施工现场的监控;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应迅速处置,不留后患;无力处理应向有关部门及时汇报,确保施工安全和监理免责。

6、投资控制方面:目前监理在投资控制方面工作主要是现场签证和工程款支付审核。总监应组织现场监理人员做好日常的工程计量工作,将施工实际详细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上,不能应付了事。总监根据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等相关规定和日常监理人员的详细确认记录予以签证和支付审核。这里要说明一下计量的工程量必须是合格的工程量,否则不予签认。

7、合同管理方面:总监在合同管理方面的内容有检查施工单位合同履行情况、工程变更管理、费用索赔管理、工程延期管理以及竣工结算。在这些内容中总监应以合同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的对待;从程序、手续方面规范实施;重点注重信息的来源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性;在日常的工作中应制定相应管理方面的措施,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8、监理资料的管理方面:总监应落实专人负责整理、收集、发放监理资料;组织监理机构人员落实《评价标准》要求;全面负责资料管理的工作。在资料管理方面要注重利用信息化平台的管理;正确使用监理表式;完善监理日记、监理月报等监理文件;建立归档制度,逐步规范、正规化管理资料。

9、加强施工过程中监管。针对现场监理工作应采用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方法,在使用监理工程师联系单、通知单、暂停令、备忘录及向主管部门汇报单时,应视工程的实际情况,后果的严重性加以选择,不能滥发、错发和不能闭合;作为总监在签发以上文件时应认真对待。

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

1、竣工验收阶段总监应做好组织竣工的预验收、协作竣工验收、编写竣工报告和总结、移交监理资料以及做好结束期其它相应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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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为实现投资服务标准化与程式化。即内勤岗位、证照办理岗位、建设许可办理岗位、施工现场服务岗位、竣工验收备案岗位、生产经营服务岗位,并针对具体投资项目,确定1名项目经理。岗位配置由各镇(开发区)自行调剂解决。

3岗位选员要素质高。其它岗位配置人员各1名,人员到岗后相对固定。4各镇(开发区)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全面负责,并确保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必要的办公经费。

二、职能定岗

为企业投资建设提供服务:各岗位从以下方面。

1项目经理服务职能:

全程跟踪服务流程,项目经理为投资项目服务第一责任人。及时衔接并会同岗位人员开展服务。

2证照办理岗位服务职能:

1内资企业:名称核准。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审批,开设验资帐户,验资,申办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基本户等。

2外资企业:名称核准。赋码,项目立项,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审批,申办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外汇登记证,外汇基本金帐户,人民币基本金帐户,海关注册登记,验资,营业执照变更等。

3建设许可办理岗位服务职能:总平面图设计及总体方案文本设计,红线图及规划设计要点。总平面图审核及总体方案文本审核,地质勘探,施工图设计,消防审核,图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监理招投标,施工招投标,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白蚁防治申请,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安全生产“三同时”申报等。

4施工现场服务岗位服务职能:协助现场白蚁防治,开工申请(1办理基建用电;2办理基建用水;3场地平整;4绿化开口)协助甲方和监理公司抓好施工工程三控制。协助质监站做好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协助安监局做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协助做好施工过程中矛盾纠纷的处理,办理生产用电,办理生产用水等。

5竣工验收备案岗位服务职能:消防验收,施工工程防雷设施验收。竣工验收,工程验收备案,工程资料归档,办理土地证,办理房产证,办理门牌编号,开通电话、网络、电视等。

6生产经营服务岗位服务职能:生产经营过程中政策咨询,企业投产达效后。项目申报,银企对接,人才引进,招用职工,信息服务等经常。

7内勤岗位服务职能:签订投资协议书,政策咨询。服务事项受理及登记,安排、落实、衔接各服务岗位资料受理及办结时间等进度登记工作,服务事项形象进度公示,有关数据扎口上报等。

三、目标定向

1集中服务:全天有服务接待人员。其他人员以岗位服务工作为重,并配合做好各服务岗位之间衔接工作。

2全程服务:要为企业提供从政策咨询、项目落户到项目竣工验收全过程服务。主要包括政策咨询、前置审批、证照申领、建设准备、开工建设、竣工验收、生产经营等每个阶段的优质服务。

3专业服务:根据服务流程。岗位人员负其责的服务制度,做到服务专业化:内勤人员受理企业服务事项,并做好登记镇(开发区)分管领导安排落实项目经理、衔接各服务岗位各服务岗位人员专业完成各自岗位流程服务任务。

4优质服务:服务人员要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熟练掌握服务流程,指导企业一次性按要求准备好报批材料;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为企业提供现场服务;确保服务事项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5主动服务:服务人员要强化服务意识。做到主动上门(前)服务、热情周到服务、文明礼貌服务、高效廉洁服务。

四、工作定责

明确岗位人员工作责职,各镇(开发区)要建立相应制度。考核服务工作业绩。

1登记备案制度。凡企业的申办服务事项。认真、仔细做好登记、备案等管理工作。并认真做好各服务岗位资料受理、办结时间等进度登记工作。

2服务岗位无缺位制度。服务过程中。其中一方因故不在岗时,必须及时委托对方代办各服务业务,确保工作日服务无缺位。

3形象进度公示制度。凡企业的申办服务事项。使各岗位服务流程、受理及办结时限等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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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认识国债项目管理的重要性

发行国债、实施国债项目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手段,是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举措。国债项目的建设管理和资金使用均有着严格的管理规范和制度规定,项目实施和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我县今后国债项目的申报和争取,因此,各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国债项目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债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按照省、市有关部门的要求,加快国债项目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好国债项目资金,为我县争取更多的国债份额打好坚实的基础。

二、严格国债项目管理

(一)严格执行国债项目投资计划。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国债投资计划组织项目实施,不得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计划。县发改委、财政、审计、监察以及项目主管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对国债项目的监督检查,如发现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计划的问题,责令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复查,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县发改委、财政局停止拨付国债资金,对相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二)严格执行国债资金“三专一封闭”制度。设立“国债资金专户”,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单独建帐、单独核算,确保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和有效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滞留、挤占和挪用国债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拨付要依据签订的有效合同、年度项目投资计划和工程建设进度拨付。项目竣工验收后,按照投资计划预留10%的资金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保质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再予以拨款。

(三)严格执行国债项目“四制”制度。即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工程合同制”。项目法人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工程质量以及项目的达产达标承担终身责任。项目必须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严格实行招标投标制。国债项目的施工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监理单位监理。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工程监理等严格实行合同管理,严禁违规分包和非法转包工程。

(四)严格执行项目报告制度。根据上级发改委等有关部门要求,不同类别项目分别执行项目旬报和月报制度,旬报于每月1、11、21日前、月报于每月8日前由项目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将国债项目资金到位及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存在问题报县发改委,由县发改委统一汇总后上报。

三、健全和完善国债项目档案资料

根据国债项目管理的规定,项目建设务必加强对国债项目档案归档的管理工作,要分别按项目实施前期、实施中期、实施后期资料收集整理装订成册。项目竣工验收后15日内,向县发改委报送完整的项目档案材料。项目建设分类收集整理档案目录如下:

(一)项目实施前期资料

1、项目建设单位申请立项文件

2、省、市、县发改委对项目立项的批复

3、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

4、环境评估报告书和批复

5、地质勘测报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6、项目规划选址意见

7、项目用地批复

8、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批复

9、安全生产部门的审查意见

10、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工程方案专家论证意见书

11、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批复

12、国家、省、市、县发改委下达的投资计划

13、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计划变更的请示及批复

14、国家、省、市、县项目建设管理文件资料

15、项目建设单位成立项目领导组文件

16、有关会议纪要、文件材料等。

(二)项目实施中期资料

1、项目建设初步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及批复

2、全套施工图纸、施工图纸审查意见及批复

3、项目建设招标所有材料,包括招标文件、招标方案、预审文件、评分标准、招标公告、参与投标施工企业制作的标书、建设单位委托制作的造价(标的)、招标过程中所有文件、中标通知书、与中标单位签订的合同等。

4、项目开工报告及批复

5、项目建设施工文件、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

6、项目建设设计、地勘、施工、监理等部门资质证书

7、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设备购置、安装合同

8、项目建设施工图纸和施工记录

9、其他施工中产生的各种原始记录等。

10、项目实施中的进度汇报材料

(三)项目实施后期资料

1、工程决算报告

2、工程决算审计报告

3、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4、项目各单项工程验收手续资料

5、项目竣工验收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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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工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我市认真查找了《关于加快落实工程审批系统运行存在问题整改要求的通知》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11市长期未处理的办件比例过高。二是各地市普遍存在工程项目未实行联合验收的情况。三是各地市普遍存在工程审批系统办理审批事项覆盖数量少的情况。

二、情况说明

(一)经认真核实系统中长期未处理的办件比例过高,原因在于工程审批系统中已办结的工程项目部门审批人员未点办结选项。

(二)工程项目未实行联合验收的事项恒大御景湾二期(8#,9#,11#,29#,30#)已于2019年完成竣工验收,并于2019年完成规划验收相关协调,规划上会也已完成,仅余最后出证。建设单位与自然资源局沟通,为解决规划批件最后出证问题,线上选择单项验收。111天河金都1#综合楼已于2019年完成竣工验收,消防验收也基本完成。因建设单位急于进行经商营业活动,急需消防验收相关材料,选择线上单线验收原因在于工程审批系统于2019年11月1日正式上线,此项目无法在系统中进行联合验收。大连嘉园(原静安嘉园二期)E27、E49、E50#楼因某单体尚未建设,无法进行小区规划验收以上三栋单体建筑已于2020年以前完成单体质量验收。建设单位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单项验收。(详见附件)

(三)存在工程审批系统办理审批事项覆盖数量少的原因是实际发生的审批事项覆盖面窄。

三、整改措施

(一)积极组织培训,提高审批人员审批系统操作水平。

为使其更熟练使用审批系统,111政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将积极组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应用培训会。各级、各部门审批人员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工作主动性,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工作。提升窗口受理人员和相关部门审批人员业务能力,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的队伍。

(二)落实联合验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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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境内的由市、县(区)两级直接管理实施的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省级财政资金、社会捐助资金、对口援助资金或国家融资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第三条 省、市、县(区)投资主管部门是全市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主管部门。

竣工验收实行谁审批谁组织验收的原则;市、县(区)主管部门可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授权或委托负责其审批项目的验收,验收结果报上级授权或委托部门备案。

第四条 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应从前期工作准备阶段开始系统、全面、完整地积累各项原始资料。

第二章 竣工验收的依据

第五条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是:

(一)上级部门批准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设计变更、概算调整通知;项目申请文件、开工报告及其它有关审查、修改、调整的文件;

(二)施工图纸、设备技术说明书;

(三)现行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收规范;

(四)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招标、投标文件及其合同。

第三章竣工验收条件

第六条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竣工验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按批准的设计要求建成,能够投入使用;

(二)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已经通过有关部门审计或审核;

(三)设计和施工质量已经通过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并做出肯定性结论;

(四)环境保护、消防、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等按国家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达到了国家规定的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专项验收;

(五)建设项目用地已通过土地管理部门核查;

(六)建设项目档案资料齐全、完整,符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档案验收规定;

(七)生产性项目的主要工艺设备和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生产准备工作基本符合投产的需要;

(八)施工单位已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

(九)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

(十)交清了相关税费,未拖欠农民工工资,并可提供出证据资料。

第七条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条件,仅有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使用或投产,也可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但对未完成工程应按设计安排投资,限期完成。

第八条工程全部完工并基本符合验收条件后,因不可抗拒因素或其他客观原因不能及时开展竣工验收的,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验收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验收期限,但延长期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四章竣工验收准备

第九条竣工验收前,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或项目代建单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一)组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按照《竣工图编制要求》编制工程竣工图;

(二)按照《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要求》认真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并切实做好各项财务、物资以及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

(三)按照有关批准的设计文件内容逐项进行系统整理,列出交付使用财产清单,对于需要核销的工程,要办理核销手续;

(四)工程质量、设计质量及主要设备质量报有关部门进行了专项鉴定;

(五)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安全生产、卫生、消防、档案、水资源、气象和土地使用等按相关规定办理了专项验收或确认;对专项验收或确认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部分,须明确完善的具体内容,在正式验收前予以完善;

(六)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代建单位组织开展了自验工作,并编制完成了以下报告:建设单位或项目代建单位关于工程竣工自验综合报告;设计单位关于工程设计情况的报告;施工单位(总包单位)关于工程施工情况的报告;监理单位关于工程监理情况的报告;质量监督部门关于工程质量检查评定报告。

第五章竣工验收职责划分

第十条列入灾后恢复重建年度实施计划的各类项目必须履行竣工验收程序。

竣工验收在建设单位或项目代建单位自验的基础上由审批单位组织一次性验收。

第十一条总投资在300万元及以下的县区属恢复重建项目由县区投资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单位验收;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的市直单位恢复重建项目及总投资在300-1000万元之间的县区属恢复重建项目由市投资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单位验收;总投资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县区属恢复重建项目由建设单位或项目代建单位提出验收申请报告,逐级上报省级审批部门申请验收,省级审批部门授权或委托下级主管部门验收的,下级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

第十二条 为了提高验收工作效率,对于量大面宽的乡镇卫生院、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村级公共服务场所及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下的其他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采取填表验收的办法。参与验收的各相关部门根据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实事求是的在相关栏目加注验收意见,主持验收部门综合各部门意见提出竣工验收结论。

第六章 竣工验收程序

第十三条竣工验收工作程序:

(一)由建设单位或项目代建单位向主持竣工验收的部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竣工自验相关材料,主持验收的部门在接到申请报告后15日内与有关单位协商,确定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工作组成员单位,分发竣工自验材料;

(二)赴现场查看、核实相关验收内容;

(三)召开竣工验收工作会议,听取相关汇报,做出验收结论;

(四)验收中如发现项目存在较大问题,建设单位或项目代建单位应按照验收会议的要求和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次召开验收会议讨论是否通过验收。

第七章竣工验收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四条竣工验收由主持验收的部门成立竣工验收工作组开展。工作组设组长一名,由主持验收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副组长若干名。

竣工验收工作组一般应由发展改革、建设、审计、财政、国资委、环保、消防、劳动保障、安全生产、卫生、国土、气象、档案、统计、质量监督等单位的代表和工程技术专家、概算预算专家组成。

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作为被验收单位不参加验收工作组。

第十五条竣工验收工作组的主要职责:

(一)听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竣工情况报告;

(二)检查土建、安装工程质量和设备运行情况,听取工程质量鉴定意见;

(三)检查项目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编制情况,听取有关部门审计意见;

(四)研究解决工程建设遗留问题和试运行期间发现的新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五)检查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安全生产、卫生、消防措施执行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和气候条件论证资料、竣工验收档案资料是否达到验收要求;

(六)确定尾工清单、完成期限、责任单位;

(七)起草并讨论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

第十六条竣工验收工作组通过的《竣工验收鉴定书》在15日内分送主持验收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建设和档案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

第八章 固定资产移交

第十七条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固定资产移交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固定资产移交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或项目代建单位、施工、设计、监理单位组成的交接小组负责,项目主管部门派有关负责人参加并担任组长;

(二)交接小组根据批准文件和竣工图,对项目交付使用财产逐项核查,交接小组确认后办理项目固定资产交接签证手续;

(三)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在通过验收后15日内办理项目固定资产转账手续,需要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的,应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国有资产变动产权登记,纳入国有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 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第九章罚则

第十九条 未经竣工验收的项目,财政部门不得拨付尾欠工程款。

验收之后在规定的时限内不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不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档案资料的处以1-2万元罚款,罚没金上交国库。

故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处罚,罚没金上交国库。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条对口援建(包括对口援建、省内对口支援、其他社会援助)、世行贷款、红十字会、特殊党费、慈善总会等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竣工验收,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无特别规定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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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电力建设项目档案是一个项目从立项、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投标到施工、竣工等全过程的真实记录和客观反映,这些档案资料,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及今后的运行、维修及改扩建具有重要的意义。项目档案收集不齐全、整理不规范、保管不安全都会直接影响建设

项目发挥最大效益。关键词:电力建设;档案管理:项目;重要性

一、充分认识电力建设项目档案的重要性 做好电力建设项目档案,是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电网公司集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实现电力建设项目的规范化建设,提升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档案局、国家发改委联合的《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规定,项目档案验收是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未经项目档案验收或项目档案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进行或通过整个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由此可以看出,项目档案验收对整个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具有一票否决权,充分体现了项目档案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中的重要性。二、怎样做好电力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电力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工程建设是百年大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同样是百年大计,有了工程没有档案将后患无穷。工程项目从立项开始,主管领导就要指定专人负责文件、图纸、计算数据、声像记录等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制定明确的岗位责任,进行考核并与奖惩挂钩。 (二)、加强对电力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建设、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等单位技术负责人参加的档案管理网络和各参建单位等部门组成的工程管理网络,明确工程项目责任人,档案管理责任人,工作分工到人,责任到人。加强考核,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从组织上、制度上保证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三)、实行档案工作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是确保档案完整、准确、系统的前提。1、为了使归档的档案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档案人员要在工程筹建初期就注意从“头”抓起,把抓好源头作为工程档案管理的工作重点,从项目的提出、到立项、设计、施工、调试、竣工投产等各阶段档案部门都做到超前介入,跟踪监督。使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随工程进展环环相扣、段段相连、步步延伸、逐步形成。档案人员要利用工程进度汇报会、工程协调会,向施工人员下发档案管理收集范围及归档要求,使工程施工者对档案的形成心中有数,并能积极配合做好工程文件形成过程把关和积累工作,为档案的完整奠定基础。2、检查工程计划进度与档案形成积累同步,加强施工人员档案意识,在工程施工阶段施工人员除注意档案的形成,积累外,还在工程施工阶段中检查质量情况的同时检查档案积累及质量情况。档案人员还与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档案网络的作用,掌握工程档案工作要点,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充分发动兼职档案人员,严把“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关,要求各参建单位都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使归档材料符合档案管理要求。3、工程竣工验收与档案检查同步,档案人员参加竣工验收,是保证工程档案资料质量的关键。档案人员在工程档案验收工作中,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档案初验阶段,各项归档材料要切实做到“图实相符”、签字手续完备。对初验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及时解决。在掌握验收标准上,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马虎迁就,以确保项目档案的质量。(四)、档案管理严格执行“三参加”制度,有效地控制了档案的完整性。1、为使这一制度得以较好的落实,在工程的开竣工、工程协调会、设备开箱活动时,都要通知档案人员参加,使档案人员及时了解现场情况及设备到达和随机文件完整情况,使档案管理始终处于受控状态。2、建立相关台帐,实现工程档案动态管理。档案人员要严格执行设备开箱制度,准确记录随机文件完整情况,在开箱时发现设备资料不全等情况及时与相关部门、厂家联系,要求补齐设备资料,以确保设备出厂技术文件材料能齐全、完整地归档。档案材料的准确是档案工作的生命线。对施工、安装过程中形成的记录、试验报告等,内容必须真实,数据准确,必须要求有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的三级审核、签字。在做好参加设备开箱检查记录的同时如实登记开箱活动记录台帐,做到与现场相符,保证了档案的准确率、完整率。(五)、强化电力建设项目档案的收集。项目档案是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包括建设项目从提出立项到建成投产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归档的各类文字、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和声像材料。项目档案验收时抽点为项目前期管理性文件、竣工文件、隐蔽工程文件、质检文件、重要合同、协议等。项目建设单位一定要把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纳入合同管理,采取有力控制措施,明确要求各有关单位,及时收集项目建设有关文件材料。根据我们这些年项目档案验收的工作经验,一些重要的声像材料,如项目开、竣工仪式的照片、录音(像)带等也是收集的难点。另外,竣工图章的签署也是不容忽视的,在实际工作中竣工图好多是从施工图直接转化而来的,没有经过任何改变,所以有的单位就把施工图作为竣工图保存了,这里要强调的是,施工图可以作为竣工图保存,但必须要加盖并完备签署竣工图章,否则施工图就不能作为竣工图来保存。 (六)、电力项目档案是基建过程真实性和工程的重要凭证。 档案人员和施工人员要为认真学习电力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坚持做好《档案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增强参建者的档案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到依法治档;档案人员要注重知识积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自身素质,并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人员联系,了解项目建设的动态。在组卷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电力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把好价值鉴定关,使案卷做到分类合理,卷内文件排列有序,标题拟写确切,保管期限划分正确,案卷装订结实、整齐美观,使建设项目档案达到科学管理和有效利用。(七)、重视电力建设项目档案的开发利用,加强重点项目档案的编研项目档案是本单位工程建设科技资源的优势所在,档案人员要花费大量时间和心血积累的文件材料,实际上是积累项目建设的经验和技术。项目档案是否得到有效的选用,应作为衡量和检验项目档案管理水平和项目档案发挥作用大小的重要尺度。三、结语

电力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关键在于加强过程控制,坚持档案工作与项目建设工程同步进行;提高档案人员和施工人员整体素质;重视档案的开发利用,为电力建设项目投产后运行、管理及今后的检修、扩建提供可靠依据,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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