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3 11: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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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班子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出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制订整改措施。
2、项目部组织班子人员,每十天组织一次大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填写整改报告书。
3、施工班组每天坚持召开班前活动会,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分析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安排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班前班后对作业环境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4、施工现场每个工人在作业前都要对施工机具和作业环境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
5、安全员、各工种工长随时随地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6、对检查出工人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者,进行批评教育,或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处理。
7、对重大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班子。
(二)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特别是加强施工高峰、夏季、冬季、雨季、夜间施工及节假日前后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使职工能够正确认识生产与安全的辨证关系,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及安全管理水平,防止事故发生,从而实现安全生产,制定如下制度:
1、凡新工人(包括民工、 临时工)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2、对架子工、电工、起重工、焊工、 起重机械司机及各种施工机械操作工人,都要进行安全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3、坚持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4、在采用新的生产方法、添置新设备、制造新产品、调动新工人工作时,应对工人进行新的操作方法和新工种岗位的安全教育。
(三)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为确保安全施工,提高职工的安全思想素质,加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各项目在安排生产的同时,应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2、必须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班组每天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班前交底内容主要是当天的作业环境、邻近高压线、附近建筑物地基情况、气候条件(如台风、雨季等)、当班主要工作内容、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技术要求的特殊工种的配合等。班前检查,主要查上岗人员的劳动保护情况,现场每个岗位周围的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3、上班前由工地负责人(工长)对当天的工作安排做好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并记录在案。
4、班组长在班前向职工交待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让职工了解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和管理,正确使用和发挥建筑工人“三宝”,发动职工对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积极组织落实和实施。
5、必须建立班组每周的安全活动日制度,即在平时的班前活动中,增加以下内容:小结本周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提出下周安全生产要求,特别是针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的工作环境和特殊作业部位等,如何采用相应预防措施,分析班组工人思想动态及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表扬好人好事和吸取教训。
6、上级有关单位对工地的检查情况均应按实记录。
7、记录要齐全、详细、认真,并有针对性,签字齐全。
(四)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必须按时复审方为有效。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熟知本职工作和工作范围。
3、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擅自把机械、机具交给无证人员使用。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服从领导的安排和指挥。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班前班后检查本人所使用的机械、机具,并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
6、严禁机械、机具带病工作。
7、特种作业人员严禁酒后操作。
8、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9、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后应附操作证复印件作为安全检查资料附件。
(五)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采取积极预防措施,防止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院第75号令《企业职工之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制订本制度:
1、严格执行国务院第75 号令《企业职工之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中的条款。
2、伤亡事故发生后,保护好现场, 积极抢救伤者,立即书面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3、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4、对事故的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职工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对事故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
5、对事故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损失大小给予不同的处理,对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或虚报的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六)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制度
1、各项目部应按规定为职工发放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2、物资部门应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管理,按统计的工种和性别,做好年度劳动保护用品计划,并按批准的计划进行采购,不得盲目采购,防止积压。
3、各项目部在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须在国家审批的劳动保护用品商店采购,所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书、产品质量安全鉴定证书等。
4、劳动保护用品入库后,必须进箱、进柜,经常检查,严防霉烂变质、鼠咬、虫害、保持清洁卫生。
5、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中,要建立发放领用台帐,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6、职工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和保管好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七)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保管制度
1、各项目部对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储存,必须设立专用仓库或储存室。
2、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场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专业防火规范;
(2)有防雷保护措施;
(3)电气设备符合国家电器防爆标准;
(4)有防静电设施;
(5)设置有相应的通风、防爆、监测、报警、灭火等消防安全设施;
3、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核发的许可证;
(2)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储存、使用的场所、设施;
(3)有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含保管、使用等人员);
(4)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有群众性的义务消防组织。
4、运输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车辆及驾驶员必须至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申办准运证,配备的押运员也要办理押运证。
5、运输工具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6、各项目部必须严格填写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分类清单,逐级上报,报表必须经项目负责人审核、签证并盖有公章。
7、当日未使用的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必须严格按规定退库,不得在使用单位滞留,即使是明日还要使用,但也要办理退库,明日使用时,再按规定领用。
8、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必须严格入库验证、领用签证批准、退库签证确认等工作。
(八)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公司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经营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六)、安全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七)、财务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八)、质量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九)、工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一)、劳资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二)、项目部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三)、项目部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四)、项目部预结算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五)、项目部资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六)、项目部文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七)、项目部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八)、项目部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九)、项目部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项目生产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一)、项目部机电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二)、项目部动力设备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三)、项目部综合治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四)、项目部保卫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五)、项目部炊事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六)、项目部清洁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七)、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八)、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九)、木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瓦工、抹灰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一)、石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二)、架子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三)、模板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四)、钢筋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五)、砼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六)、打桩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七)、油漆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八)、机械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九)、起重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十)、司索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十一)、机械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十二)、信号指挥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十三)、防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十四)、管道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十五)、电气焊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十六)、普通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贯彻实施安全措施。
二、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并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性的业务指导,定期不定期对分包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监督落实整改。
三、几个分包单位联合施工时,应由总包单位统一领导,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总包单位必须给分包单位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四、分包单位进场前,总包单位不许与其签订安全生产劳动合同。在现场施工中,如分包单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总包单位有权对其停工整顿。
(二)、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要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和总包单位的“安全教育标准”、“安全技术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检查规定”、“施工安全管理标准”、“伤亡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现安全生产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
二、要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并赋予布置、检查、落实整改措施权,有停工和越级上报权,有奖罚权,充分发挥专(兼)职安全员的作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要经常性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使施工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章守纪,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搞好自我防护。
四、要编制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制定分部分项安全技术措施,按工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合理组织施工,不冒险蛮干,做到不安全不施工。
五、要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总包单位一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贯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
六、要积极参加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结合分包单位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七、由于管理不善,造**全事故的饿,由分包单位负责,除及时向总包单位报告外,按“三不放过”原则查**因,追究责任,采取防范措施,按上级和总包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定和上级的指示、决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的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二、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把安全生产列入议事日程,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讨论安全生产动态,分析事故教训,解决安全生产上的问题。
三、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每年备好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专款专用。财务部、材料部及项目部要落实项目,组织力量按时完成,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四、根据建筑施工特点,按照国家规定的配备符合条件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要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使他们真正做到有职、有权、有责。
五、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随时组织检查,不断充实完善。
六、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开展安全达标活动,消除不安全因素。提倡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保证本企业的产品符合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
七、评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时,要严格把关。由于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全事故的项目部和班组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凡有严重违章或发生责任事故者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八、经常性组织中层领导干部、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作业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
(四)、公司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单位技术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二、对公司、项目部施工生产中一切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经常把安全技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次研究、规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技术工作时,必须同时研究、规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技术工作。及时研究、处理重大安全技术难题。
三、组织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工程设计的图纸审核、施工方法的确定、施工机械设备、垂直运输机械设备的选用,以及确定脚手架工程的实施方案等每个环节,都要有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性强,实用效果好,成为科学指导施工的技术依据。
四、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考核工作。不断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预防事故的能力。
属主体执法还是非主体执法
【案情】
2007年4月某日,市监察支队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某楼顶一大型广告牌存在事故隐患。监察支队立即派员到现场,经检查发现举报属实,广告牌危及行人安全。监察支队确定立案调查取证。随后下达了责令改正文书,并要求进行安全评估。整改到期后,监察支队对事故隐患消除情况进行复查,发现既未采取任何措施,也未进行安全评估。经研究决定,监察支队下达了强制性拆除的执法文书。
在此案的办理过程中,存在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按照市政府的“三定方案”,广告牌的管理属市政部门,安监部门进行检查并下达改正文书的行为属于越权执法;另一种意见认为,广告牌的设立属于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安监部门对广告牌存在安全隐患情况进行查处是法定职权,不属于越权执法。
【评析】
该案件分歧的焦点是,该执法行为属于主体执法还是非主体执法?是否属于主体执法的关键是广告牌的设立是否属于生产经营活动。据调查,该广告牌设立的目的是用于出租,出租属于经营行为。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规定: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安全生产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某市监察支队依法查处广告牌事故隐患,属法定职权。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监察支队查处出租广告牌存在的事故隐患,权责法定。因此,在执法监察工作中,要以单位从事活动的性质确定是否属执法检查的范围,不因单位管理机构的属性确定是否属执法检查的范围,是本案留下的启示。
案例二
再议越位处罚
【案情】
2006年11月,某市安监局监察支队,在对一化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厂有一建筑施工工地,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用具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随之,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建安条例》下达责令限期改正文书,之后进行复查时发现逾期未改,下达了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罚款5万元处罚,建筑施工队伍不服处罚,申请听证。听证结果撤销该次行政处罚。
【评析】
施工队伍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建安条例》第六十八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所以安监部门依据《建安条例》给予施工队伍处罚不当。
实施处罚的安监局认为有三点依据可以给予处罚:
一、《建安条例》是《安全生产法》的配套法规,安监部门是该法规的执法主体之一。其总则第一条已经明确说明,“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可见。《建安条例》并没只根据《建筑法》制定,也未规定执法主体只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建安条例》的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了安监部门的职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三、《建安条例》的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第六十八条规定了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权限属安监部门。 “施工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与处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法定职权决定。”
依据《安全生产法》制定的有关行业的安全管理条例,安监部门不一定是必然的执法主体,主要是不能行使行政处罚权。例如《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在第一条中同样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但安监部门并不是《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的处罚主体。《煤矿安全监察条例》明确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制定本条例”,煤炭局却不是该条例的执法主体。也就是说我们可以适用《建安条例》中的某些条款(比如事故调查处理规定),但并不代表我们就是整部《建安条例》实施行政处罚的执法主体。
况且,我国在行政处罚中,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精神,实行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对同一环节不允许也不可能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有相同处罚权的执法主体,以避免职能交叉。
项目部制定必要、合理、严格的规章制度;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行“千斤重担人人挑,人人身上扛指标”的安全目标管理理念。项目经理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项目技术负责人、九大员、班组长到每个员工均与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各级和每个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形成全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将安全责任和目标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实行“一票否决制”,建立安全责任追究机制,把安全责任状完成情况作为每层级领导,每位员工的绩效考核标准之一。
2 企业“重视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在当今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人员的素质是非常关键的,要培养一支高素质的队伍,抓好教育培训和学习是安全管理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环节,它是提高全体建设者安全素质的一项重要手段;它不仅包含对全体建设者甚至和与它相关的人员的普及性教育培训,以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施工氛围。
项目部通过以下方式,使员工人人懂安全,人人管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生产,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并落实到位。
2.1 实行封闭式管理。员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经过教育培训(三级教育)并考试合格后发放工作卡(或证)。没有工作卡(或证)的员工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2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机手等)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到安全员处登记,办好工作卡(或证)。
2.3 经常性教育培训(指在施工过程中自始至终的坚持不断的安全教育培训)。
2.4 采取多种多样容易接受的形式(如:宣传画、板报、会议等)进行教育培训和总结、比拼。
3 企业“加强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是一项综合性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是建立良好安全生产环境,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手段,也是防止事故发生,减少事故隐患的有效方法。建立以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检查体制。安全检查做到公司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周不少于一次;作业班组每天不少于一次。主要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安全施工人员的思想和施工氛围营造的如何,特种设备的运营情况;有无安全隐患;安全管理人员到位情况等。做到一点不漏,面面俱到,不留死角。以杜绝重大伤亡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触电事故、治安案件为目标,全面开展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采取严格检查制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原因,消除隐患,找出差距,限期整改。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
4 公司“执行优奖劣罚,是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
经济杠杆不仅在施工生产上起到激励作用,同样在安全生产方面也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公司以“振湘简报”的形式每季度总结、比拼;项目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状》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实行优奖劣罚的激励机制。主要目的是提高全体干部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感。
5 公司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事故的发生是偶然性和随机性的,无论预防措施制定的再好,安全规章制度管理的再严,事故也有可能发生。为了减少人员伤亡或争取公司财产和利益不受到更大的损失。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并责任落实到人。这样可以有效的应对任何突发事件,控制事故的扩大,减少事故的损失。
6 以自身担任项目经理、组建项目经理部、落实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项目安全生产为例谈谈心得体会:
我曾担任的湘西州人民医院门、急诊医技大楼项目经理,以下为亲手组建项目经理部的管理感悟。
6.1 项目简介:该项目工程总建筑面积为38406(其中地下室为410)。地下设有负1.6m层高的架空层,其占地面积20亩(因为没达到计算建筑面积的高度,所以不在总建筑面积之内,但提高了该建筑物的技术经济指标);整个建筑物被两条伸缩缝分开由三块组成;屋内有七个绿化光庭;每层均有屋面;建筑层数为五层;建筑物檐口高度23.5m 、总高度为33m、总长为137.4米、进深为75米,梁的跨度最大为14.1米(梁高900),梁截面最高1.6米(跨度为7.5m);基础以下为人工挖孔基桩和架空层;主体结构为框架结构;屋面为上人屋面并设有休闲亭;天沟为斜天沟盖波纹瓦;室外沿建筑物周围设置有所有管线和给排水等管沟。房屋一楼设置急诊、门诊、收费等三个功能大厅;二至五楼是三甲医院所有科室的急、门诊检查和化验等综合功能的房间;该建筑物的特点是庞大,占地面积大。容纳功能多,房间功能各不相同,设计缜密,施工精细,它的建设过程和结果汇聚了我们的心血。
6.2 施工准备:开工前,我们经过了精心组织和施工准备工作,临时围墙有千余米,搭设临时办公室、休息室、临时工棚、安装施工用水用电、施工道路和土石方的施工等用了4个月的时间。根据这个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成立了强有力的项目领导班子,由一级建造师陈玉娥担任项目经理负责主持项目施工全面工作;公司建造师陈贤利担当项目副经理,负责施工现场各工种的协调、质量、安全、文明工作;公司高级工程师姜曦担当项目技术负责人。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项目经理在施工准备阶段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成立了质量、安全、综合检查领导小组,与各责任主体单位及职能部门相互配合,精干的团队得到了大家的支持与肯定。制定了一系列的组织措施和质量安全控制措施,同时向建设主管部门上报了申报优良计划书。
6.3 主体施工:除配备了强有力的人员外,项目部配置了现代化的机械设备,新购进了温控拌和机、砼输送泵和塔吊等;还购置了足够三层同时使用的支撑和模板(2万余平方米周转性材料)。施工作业按伸缩缝分为三段,采取流水作业,利用两台塔吊、5台龙门吊进行垂直运输。施工砼采用现场温控拌和机预拌、搅拌机搅拌、输送泵输送、振动棒和平板进行振捣。在进行大厅上方大梁砼浇筑时,为了保证施工砼浇筑质量,我从晚饭后开始坚守到凌晨6点,直到最关键部位砼浇筑完成后,我的心才放下来才回家休息。门诊大厅三层结构,为了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要求,我们做了高支模的专项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并由专家论证会论证可行后,方进行下道程序施工的。
6.4 标准化施工、安全文明生产
6.4.1 按标准设置围栏,围墙高2.2m,斜屋面压顶;五牌一图与两栏一报齐全,警示标牌布置合理。
6.4.2 按标准化管理进行平面布置与划分区域,办公、生活、生产分开;场容整齐,摆放花卉,办公区域进行了绿化。
6.4.3 按标准化搭设办公室、职工宿舍、食堂、厕所、防护棚、搅拌站、仓库用房等3000。
6.4.4 现场卫生清洁、建立了卫生保健站,食堂卫生经检验合格。
6.4.5 及时清理各楼层垃圾,及时运走,现场垃圾分类集中堆放。特别在装修过程中,已经全面打扫卫生不下10次,费用投入大。
6.4.6 根据要求该工程共配置了2名专职安全员,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现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4.7 主要材料半成品的堆放整齐,并设明显标牌,表明名称、规格和产地等。
6.4.8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对各工种施工班组施工操作前均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并开展了各项班前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等。
6.4.9 施工过程中针对重大危险源由项目部组织每周不少于一次的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均及时进行整改,且形成了自查和整改记录。例如:在三层梁板施工时,由于⑼-⒀轴门厅三层梁、板模支撑高达9米,我单位针对该实际情况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经监理审查后,并邀请了有关专家进行了论证,通过后严格按照该方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