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3 11: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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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会议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落实第二次中央xq工作座谈会精神情况;聚焦xq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和兵师党委决策部署,全面深化农牧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推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完成重点任务情况;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贯彻民主集中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开展 “访惠聚”活动和“两学一做”、“学转促”学习教育情况;强化“兵”的职能,发挥兵团特殊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和兵地融合情况;推进法治建设的情况进行考核。
二、考核原则
综合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考核责任主体不变、基本内容不变的前提下,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有统有分、统分结合;
2、坚持分类进行、综合评价;
3、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
4、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运用;
5、坚持务实有效、简便易行。
三、考核对象
师市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含二级局、非领导职务干部、援疆干部、挂职干部、“访惠聚”工作组成员、“住连管寺管委会”工作成员以及师市党委直属的副处级、正科级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
四、考核内容运用
此次考核内容主要有师市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团处级试用期满一年干部的考核。采取一次考核,结果多次运用的原则。即对团场团处级干部的考核结果,既用于对干部个人年度考核定等的依据,又用于试用期干部是否通过试用期的依据。
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具体要求
(一)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和定等原则
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由分项考核和民主测评两部分组成。分项考核得分由各分项考核责任单位根据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情况综合研究提出;民主测评得分为得票情况量化分值。
领导班子考核责任单位及分值设置情况如下:
1.团场领导班子考核评价
(1)分项考核(各责任单位,70分)
对团场领导班子的分项考核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组织建设考核、意识形态考核、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安全生产考核、环境保护考核、团场目标管理考核、人口和计划生育考核、团场集聚人口能力、科教文卫、民生建设和工程建设等。
以上分项考核指标由各职能部门打分。
(2)民主测评(组织部,30分)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维护稳定、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深化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改进作风、民族团结、向南发展、兵地融合、完成重点任务和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内容。
民主测评意见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设置并量化(好,按照得票率×100%×30计算;较好,按照得票率×80%×30计算;一般,按照得票率×60%×30计算;差,按0计算)。
2.zd系统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考核评价
(1)分项考核(各责任单位,70分)
对zd系统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分项考核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组织建设考核、意识形态考核、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安全考核和履行工作职责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
以上分项考核指标由各职能部门打分。
(2)民主测评(组织部,30分)
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职能作用、推动改革、改进作风、民族团结和兵地融合、完成重点任务和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内容。
3.直属企业单位领导班子考核评价
(1)分项考核(各责任单位,70分)
对直属企业单位的分项考核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组织建设考核、意识形态考核、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利润总额、资产负债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安全生产考核和环境保护考核等。
以上分项考核指标由各职能部门打分。
(2)民主测评(组织部,30分)
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职能作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改进作风、企业经营状况、完成重点任务和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内容。
4.对师市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由师市直党工委参照本方案组织进行;对各单位下属处级单位由行业主管部门考核。
5.领导班子考核定等原则
领导班子考核等次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考核等次原则上根据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和“一票否决”等情况综合确定。
(1)评定为“好’’等次的,团场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90分,且无“一票否决”事项;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90分,且排名在同类班子的前30%,无“一票否决”事项。
(2)评定为“较好’’等次的,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80分,且无“一票否决’’事项。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一般”等次:
①某项工作受到师市以上通报批评的;
②因工作落实不力,发生重大暴力恐怖事件、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事故、重大、系统性区域性质量安全事件、重大财经违规行为且审计整改率低的;
③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民主测评“好”和“较好”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但“差”票得票率不超过三分之一的。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差”等次:
①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低于60分,且排名在同类班子中后15%的;
②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③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民主测评“差”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认定确实存在问题的。
(二)关于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和定等原则
1.领导班子正职考核评价
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各级各部门党政正职采取班子总分成绩的30%和民主测评总分的70%计算百分制成绩。没有班子的各单位党政正职由行业主管部门提供30%的成绩。
2.领导班子副职及其他干部考核评价
(1)领导评价(30分)。团场党委书记、政委根据年度履职情况,商团场党委副书记、团(场)长对班子副职及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按总分30分进行打分评价。机关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商行政正职对班子副职及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按总分30分进行打分评价,无党组(党委)书记的单位由行政正职或负责人对班子副职或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进行评价。班子副职及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的打分工作由所在单位政工部门(或党办)负责,分数确定后,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安排专人于12月30日前报师市党委组织部。
(2)民主测评(70分)。测评内容:德、能、勤、绩、廉。
3.领导干部考核定等原则
领导干部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等次根据领导干部所在班子考核定等情况和干部考核得分等情况综合确定。
(1)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团场领导班子正职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80分、无“一票否决”事项;机关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正职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75分,且排名在同类干部的前40%,无“一票否决”事项;领导班子副职和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60分、无“一票否决”事项。
团场领导班子正职不计入团场领导干部评优基数、评优比例不受限制。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优秀等次名额一般不超过本单位或同类型单位师市党委管理干部数的15%。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①领导干部考核得分低于50分但不低于40分,且排名在同类干部后3%的;
②领导干部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不称职”得票率不超过三分之一的;
③分管工作受到师市通报批评的;
④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负有领导责任的;
⑤有问责情形的。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不称职”等次:
①领导干部考核得分低于40分,且排名在同类干部后1%的;
②领导干部民主测评“不称职”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的;
③违反政治纪律,不按政治规矩办事的;
④有其他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的。
(4)其他领导干部,一般应评定为“称职”等次。
领导班子正职(含二级局正职)定等,由师市党委研究确定,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不提出定等建议;各单位领导班子副职和其他师市党委管理的干部考核定等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党总支)研究提出建议,师市党委组织部结合各单位总体评优比例情况统筹报党委确定。领导班子考核评定为“一般”或“差”等次的,正职和负有直接责任的班子成员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综合评价未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可适当提高评优比例。领导职数较少的处级单位和无主管部门的副处级单位,可按1个优秀名额推荐,由师市党委统筹确定。一级局辖多个二级局或副处级单位的,一般优秀等次名额不超过领导干部总数的15%。师市机关部门副职的评优,按照以总支述职、测评为基础,师市党委综合统筹确定。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确定等次:
①因职务行为以外的错误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
②受一年处分的第二年,或受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
③受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
④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
⑤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检查、调查期间尚未结案的。
(6)师市党委管理的援疆干部不计入受援地、受援单位评优基数、评优比例不受限制。
(7)按照规定有一票否决、兵团干部在线学习任务未完成或其他规定不得评为优秀情形的,相关领导不得评优。
六、各单位团处级试用期干部考核具体要求
对2017年新提任且试用期满一年的干部,进行试用期考核。
1.考核一般采取本人书面述职、个别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领导干部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考核其对试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考核前,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应对领导干部能否正式任职提出初步意见,提前报师市党委组织部。
2.团处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师市党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后,报师市党委书记审批,办理正式任职手续,正式任职前,委托单位党委按规定与试用期干部谈话。
3.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经师市党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提出意见,报师市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用前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七、考核方法程序
(一)撰写总结述职材料。
领导班子根据考核内容撰写年度工作总结,每项考核内容形成专项报告。年度工作总结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兵团、师市党委决策部署,发挥职能作用情况作为主要内容,简要报告其他考核内容。报告要突出以下方面内容:
1.学习贯彻党的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情况;
2.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兵团改革精神,全面推进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情况,第二次中央xq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兵团党委、师市党委重要决策部署,推动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完成重点任务情况;
3.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发扬党内民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和行为操守,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开展“两学一做” 常态化制度化、“学转促”、“访惠聚”和“住连管寺”活动情况;
4.强化“兵”的职能,发挥兵团特殊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兵地融合和向南发展的情况;
5.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建设、法治建设、环境保护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
领导干部按照分工全面总结一年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撰写述职述德述廉述学(以下简称“四述”)报告。报告要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参加专题教育活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依法办事情况等作为重要内容。党委(党组)书记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和加强“三支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党委(党组)成员要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履行党建责任作为重要内容。
领导班子工作总结、领导干部“四述”报告,要突出问题导向,认真查摆谋稳定、抓党建、改作风、促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领导班子工作总结由党委(党组)集体审定,领导干部“四述”报告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审签。领导班子工作总结(不含专项报告)和领导干部“四述”报告提前发参会人员阅读,为考核做好准备。
(二)召开考核会议。
综合考核会议由带队师领导作动员,党委(党组)书记主持,并代表领导班子报告年度总结工作、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报告。其他班子成员及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四述”报告均采取书面形式。上述有关材料要提前印发给参会人员。
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制定参会人员名册、民主评议表、布置会场、印制各类表册、确定联络员等。
各农牧团场及水管处参加述职述廉大会的人员范围是: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纪委班子成员,其他团(处)级干部,机关科室负责人,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部分基层一线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要有一定人数参加(10%左右)。
zd系统各单位参加述职述廉的范围是: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副处级领导干部,各科室主要领导和各垦区领导班子成员,一定数量的“两代表一委员”。
直属企事业单位参加述职述廉大会的人员范围是: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团处级干部,机关全体干部,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师市机关团处级干部的考核主要以党总支为单位,参会范围为党总支全体正式工作人员。
(三)民主测评。
在综合考核会议上,对考核内容进行测评。领导班子正职和副职后备干部会议推荐工作,结合综合考核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一并进行。
(四)评定等次。
根据综合考核情况和责任单位提出的意见,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要求,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基础上,师市党委组织部综合分析形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定等建议方案,报师市党委常委会议审议。
(五)上报材料。
1.各单位党委(党组)根据后备干部民主推荐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集体研究提出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正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按照领导班子正职职数1︰1比例确定;副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由各单位党委(党组)按照领导班子副职职数1︰1的比例确定,并上报后备干部人员花名册和登记表。
2.各单位在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组意见反馈情况,上报单位副职(包含其他处级干部、援疆干部等)定等意见。
八、综合考核结果的运用
1.师市党委组织部分别向各单位、各部门反馈考核的相关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当根据反馈情况、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或专题会议,认真总结经验,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
2.公务员(含参公)单位的领导干部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2号)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3.领导班子确定为差等次的,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组织调整的意见。
领导干部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正职由师市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限期整改;连续两年确定为基本称职的,进行组织调整。
领导干部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视具体情况适时进行组织调整。
4.对综合考核中发现涉及领导干部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分别依据中央《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和兵团《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进行打招呼的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对干部进行及时提醒、批评教育或函询、诫勉谈话以及予以调整、追究责任等。
九、一般干部的考核
一般干部的考核主要是指对师市机关科级及以下公务员、zd系统各单位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已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团场机关科级及以下职务公务员和师市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考核工作主要由师市人社局、师市直党工委负责。
十、其他要求
1.师市党委管理的援疆干部的年度考核,除已进行考核的,其余人员与所在单位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一并进行考核。进疆工作不足半年的,原则在派出单位参加考核(各受援单位要与援疆干部派出单位提前做好沟通,以防出现重复考核和均未考核的情况)。
2.参加“访惠聚”活动的干部年度考核,由“访惠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参加“住连管寺管委会”活动的干部年度考核,由师市党委统战部根据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3.担任多个职务的领导干部,一般在承担主要工作职责的单位进行年度考核。
4.新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按现任职务在现单位进行考核。交流任职的领导干部,由现单位进行年度考核,交流任职不足半年的,其交流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5.参加培训学习的领导干部,在现单位考核,考核期间本人可不回单位进行“四述”,可采取书面形式进行,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其中参加一年制以上学习培训的,不参加“四述”、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
6.挂职锻炼或参加专项工作的领导干部,在挂职期间由挂职或服务单位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或服务不足半年的,由挂职或服务单位提供表现情况,在派出单位考核并确定等次。
7.到龄免职的领导干部,已批准退休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8.师市机关各部门的年度总结考核工作由师市直党工委按通知相关要求具体负责组织落实。
9.团处级领导干部考核结束后,填写“团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由机关各总支、各单位负责统一收集和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师市机关一般干部总结结束后,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由总支统一收集上报师市人社局。
10.各考核组及各单位要及时与师市党委组织部相关业务科室沟通联系,党风廉政建设测评表报师市纪委,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民主评议结果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组织科,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其他材料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干部科。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干部任用工作有关规定为依据,不断优化、调整中层干部队伍结构,不断激发机关干部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积极性,把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需要的领导岗位上来,为不断开拓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事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人适其岗、位得其人的原则。
4、坚持群众参与、综合考评、组织决定的原则。
三、竞岗职位
1、财务审计科科长
2、政治处副主任
3、法律服务工作管理科副科长
4、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只限事业编制人员)
四、竞岗条件
1、德才表现好,组织能力强,政绩突出,群众威信高。
2、能力、素质和特长适应所竞争岗位职责要求。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正科领导职位男性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副科领导职位男性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时间截止至*年11月12日)
5、竞争正科领导职务须具备副科领导职务满二年或主任科员满一年以上的经历;竞争副科领导职务须具备科员满三年或副主任科员满一年以上的经历。
6、具有局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7、具备竞争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8、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实施步骤
1、民主推荐: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在全局范围内对拟任职位进行民主推荐,将推荐结果上报局党组讨论研究。
2、思想发动:召开全局干部大会,动员部署竞争上岗工作。
3、公布竞争上岗的职位、任职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
4、公开报名:符合正副科级领导职位竞争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填写《*区司法局科级干部竞争上岗职位报名表》,每人限填报一个职位,并表明是否服从组织安排。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5、资格审查:政治处负责对报名人员按任职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后将竞职人员名单、报名表等材料一并报区人事局再审查。审查通过后公布参加竞职演讲者名单。
6、笔试考试:经审查合格人员,政治处组织进行笔试测试。考试内容主要是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7、竞职演讲和民主测评:召开全局干部大会,由竞职者作竞职演讲,竞职演讲的内容包括本人的基本情况、竞职意向、竞争本职位的优势和有利条件、今后工作的目标及采取的措施,发言时间不超过15分钟,若同一职位竞争人数在2人及以上的,1人演讲时其他人员要回避。评委向竟职人员提出问题,由评委进行综合打分。最后根据竞职者的平时业绩及竞争演讲、答辩等情况由参评人员填写民主评议表。
8、确定拟任人选:党组根据竞职演讲、民主测评等情况,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并报区人事局审核。
9、组织考察:对拟任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等方式,对拟任人员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进行客观公正的了解情况,由政治处对考察结果进行梳理,向党组报告。
10、讨论决定:党组根据竞职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等步骤,集体讨论确定人选。
11、任前公示:公示期为7天,内容包括:公示对象、职位、公示期限、联系方式和联系人、反映意见处理办法等。
12、组织谈话、任命:经任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政治处提请党组同意,办理任职手续,下发任职通知。党组指定专人对任职人员进行任职谈话。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竞争上岗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局竞争上岗领导小组,组长:于冠波,副组长:寇德禄、李建国、周俊亭,成员:张葵、冯秀慧。
七、时间安排
1、11月9日至11月11日广泛征求干部意见,在全局范围内对拟任职位进行民主推荐,汇集推荐结果,上报局党组。
2、11月12日至11月13日动员部署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公布竞争职位、任职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个人报名填写职位报名表。
3、11月16日政治处负责对报名人员按任职条件初步审核报名竞职人选资格。
4、11月17日政治处将初审后的相关材料报区人事局再审查。
5、11月18日公布参加竞职演讲者名单并通知竞职者本人参加竞争,准备竞职演讲材料。
6、11月18日至11月20日个人起草竞职演讲材料。
7、11月20日政治处部署笔试测试工作,发放相关复习资料。
8、11月23日政治处组织进行笔试测试。
9、11月24日至11月25日竞职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竞职演讲评委组成人员包括:区人事局有关领导、局领导班子成员。
10、11月25日党组根据演讲、测评等情况,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并报区人事局审核。
11、11月26日对拟任人员进行考察;
12、11月27日根据拟任人员答辩、民主测评、考察等情况,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确定人选。
13、11月27日至12月3日对拟任人员进行任前公示。
通过考核,全面掌握被考核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及纠风工作开展情况,促使各单位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要求,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更加重视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市卫生局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和部署落到实处。
二、考核范围及对象
局属各单位的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卫生局机关、爱卫办、医管局科室中层干部。
年9月30日以前任现任领导职务的干部,按现任领导职务进行考核;年10月1日以后任职的,按原任职务参加原工作单位的考核。
年9月30日以前已办理退二线手续的,不再参加考核;年10月1日以后办理退二线手续的,参加考核并评定等次。
三、考核内容和方法
此次考核由市卫生局纪检组组织实施。参照上级考核方案,市卫生局考核重点为以下内容:
(一)局属单位考核内容及考核办法。重点考核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纠风工作责任制和党务政务(院务)公开的情况。考核程序为: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述职述廉述行风;中层以上干部和职工代表对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责任制情况民主测评。考核前,被考核单位要将领导班子述职述廉述行风报告及领导干部填写的《市卫生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从政情况表》,在本单位显要位置公示3天,接受群众监督。
(二)市卫生局机关考核内容及考核办法。重点考核中层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民主测评。
四、考核时间安排
考核工作安排在今年底或明年初进行。
(一)局属副县级以上单位的具体考核时间,由市卫生局监察室、人事科商市委组织部与被考核单位确定。
(二)局属科级单位的具体考核时间,由市卫生局监察室、人事科与被考核单位确定。
五、结果运用
(一)测评表计分方法。优秀为100分,良好为80分,一般为60分,差不得分。最后得分为总分除去有效票。得分95分以上为优秀等次;95-80分为良好等次;79-60分为一般等次;59分以下为差等次。
(二)局属单位反腐倡廉建设综合考核排名靠前的单位,在考核中评为优秀等次并经本单位党委(总支)推荐的领导干部个人(1-2名),市卫生局予以通报表扬;领导干部在考核中得分低于59分的,给予诫勉谈话或组织处理。
(三)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六、有关要求
(一)各被考核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准备,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实事求是向考核组提供有关资料,严禁弄虚作假。
一、考评对象
各镇(街道)、区级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包括参与分工的非领导职务和助理级干部。
二、考评组织和时间安排
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绩效考评办联合组成五个考评小组,分组进行考评。
考评时间从**年1月11日开始,至1月底结束,具体时间由各考评小组与被考评单位联系。
三、考评内容
根据综合考评德能勤绩廉、突出考评实绩的原则,以**年度工作目标为重点,综合考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社会公认程度等方面的情况。
四、考评程序
1.做好考评准备。
⑴撰写述职述廉报告。考评对象围绕考评内容,认真撰写班子和个人的述职述廉报告,篇幅在2000字左右。
⑵自我评估打分。班子成员根据《**区**年度镇(街道)、部门绩效考评计分表》(泰高绩考办〔**〕1号文件附表),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估打分。
⑶进行实绩公示。各单位对考评对象结合述职述廉报告、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出实绩条目,填写《实绩公示表》(见附件),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
2.开展述职述廉、测评和民主推荐。
⑴述职述廉。召开考评单位全体人员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考评对象述职述廉,每人述职述廉时间为5-8分钟。
⑵测评。参会人员独立填写民主测评表、公众形象评价表、考廉表,并交回考评组。区领导对分管部门班子成员的综合评价由区绩效考评办另行组织实施。
⑶民主推荐。组织参会人员对单位后备干部进行民主推荐,填写《民主推荐表》。其中,**年已进行过民主推荐的单位,不再组织推荐。
3.年度工作目标考评打分。
考评对象向考评组提交《**区**年度镇(街道)、部门绩效考评计分表》及自我评估打分的有效依据。考评组进行逐项核实、计分。
4.个别访谈。
考评组与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个别谈话。还可结合实地考核、查阅资料、专项调查等办法,广泛深入地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各方面的情况。
5.形成综合考评报告。
考评组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写出综合考评报告。
6.提出考评建议等次。
区绩效考评办结合考评对象履职情况、社会公认程度、动态绩效考评,对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按20%的比例确定优秀等次初步人选。
动态绩效考评细则由区绩效考评办另行组织制定、实施。
五、其他事项
1.领导班子和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本次考评同步进行。
今天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主要是****同志进行换届考察测评、评议。下面,我先向大家介绍***考察组的领导:
****
***
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考察组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介绍完毕)
今天的会议内容有三项:
一是***考察组领导讲话;
二是***进行书面述职述廉;
三是对***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
下面,请**考察组领导***讲话,大家欢迎。
(讲话完毕,在发票的过程中)
同志们,刚才***考察组领导**作了讲话,对做好换届考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大家要领会和把握好讲话精神和相关要求,积极配合考察组做好各项考察工作。
由于考察时间安排比较紧凑,为了方便大家全面、深入了解****任职以来的履职情况,按照考察要求,我们已经在会前将***的述职述廉报告发给大家,请对***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考察组发放的《****》,共**页,其中***领取的是A票,*****领取的是B票。两种表格的内容是完全一致的。大家认真检查一下,是否都领到表格?是否有领错的?是否有缺漏的?如果有以上情况的,请举手。(如果有,请工作人员补发表格)。请大家按照填表说明要求认真填写。
(约3-5分钟)
大家都填写好了没有?没有填写好的请举手。
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5、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6、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二、竞争职位
国民经济综合科副科长
三、资格条件
1、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委机关、委属单位公务员,任副科级及相当职务者,或任科员满3年者,时间计算截止到2012年8月31日;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四、程序和方法
1、公布职位:公布竞争职位、任职资格条件及竞争上岗程序、办法等事项。
2、报名时间:2012年7月23日到7月26日。
3、公开报名:由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个人自愿报名,也可采取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的办法报告。报名人数不足2人则取消该职位的竞争上岗。
4、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领导小组根据竞争上岗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束后,在全委公布参加竞争人员名单。
5、演讲和答辩(100分):演讲和答辩时间为8月上旬。演讲内容包括工作经历,自我评价,对竞争岗位的认识及上岗后的设想与打算,答辩由评委向竞岗人员提出问题,一共为20分钟。根据演讲和答辩情况,评委进行综合打分。
6、民主测评(100分):演讲答辨后,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测评人员为委机关干部职工、委属单位负责人。
7、组织考察:根据竞岗人员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演讲答辩分×60%+民主测评分×40%),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最后结合考察情况、岗位要求和工作需要,确定拟任人选。按组织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后委党组任命。
五、组织领导
成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竞争上岗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竞争上岗办”),办公室设在监察室,负责整个竞争上岗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六、要求
三、建立领导职务聘任制。对党政机关部分专业性较强的领导职务实行聘任管理。由县委、县政府与任职领导签订聘任合同。聘任期满后,职务自然解除。需连续聘任的,必须重新签订合同。
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交流制度。县管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县直机关部门股级干部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6年的,原则上要进行交流或轮岗;特殊岗位或其他原因不适合交流或轮岗的,须经县委组织部批准。不服从交流或轮岗的,予以免职,并调离原工作单位。
五、实行股级干部竞争上岗制度。县机关各部门要积极开展股级干部竞争上岗,要对竞争职位、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进行公开,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民主测评、考察和讨论决定等程序任命股级干部。特殊岗位、特殊情况不适合竞争上岗的,须报县委组织部批准。
六、严格执行股级干部任职审核制度。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必须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核定的股级干部职数操作,不准超职数配备股级干部,不准混岗配备正股级干部。对选拔任用正股级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正式研究后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对选拔任用副股级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研究任命后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七、改进领导干部考核方法。对县管领导干部的考核,应把县分管领导意见、上下级对口部门意见、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意见、本单位班子成员意见、中层干部意见、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意见,依据不同权数进行综合加权。考核分值和相关权数由组织部门依据不同单位的特点制定。对综合考核优秀率名列前茅、工作绩效突出的领导干部,予以通报表彰和嘉奖。对综合考核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或连续两年不称职票超过20%的领导干部,予以免职、责令辞职或降职处理。
八、规范领导干部日常外出管理。县管领导干部因公因私离开县范围,时间在3天以上的,都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事先填写《县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单》,履行请假报告手续。单位主要负责人节假日因私外出离开县范围,时间在3天以上的,须向县分管领导报告去向。单位副职节假日因私外出离开县范围,时间在3天以上的,须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去向,对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报告手续的,视为擅自离岗,由县委组织部责令其说明情况或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或处分。
九、建立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
1、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本人应引咎辞职。不愿辞职的,予以免职。
2、组织领导能力弱,工作实绩差,长时间打不开工作局面,未能较好地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的,予以诫勉;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的,本人应引咎辞职。不愿辞职的,予以免职。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通过公开招聘,为公司选拔优秀的业务骨干和急需人才,推进公司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在公开招聘工作中,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公开招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在考察应聘者知识素养、业务水平、能力才干的同时,也要注重考察应聘者的道德修养、思想品质和工作作风。
(二)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及时、公开,在招聘环境、招聘程序、招聘标准等方面,为应聘者提供透明、平等、公正的竞争机会。
(三)竞争择优原则。依据招聘岗位对应聘者在能力素质、性格特质、团队精神等方面的要求,通过笔试、面试等竞争方式,选拔出适合岗位要求的优秀人才。
二、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公司公开招聘工作策和方案,指导方案的执行和重大策的解释,并对公开招聘工作结果进行决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策解释和方案的具体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公司人力资源部。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见《公开招聘岗位列表》,招聘岗位的具体职责、上岗条件等详细信息在《公司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中公布。
四、招聘范围
(一)面向系统内公开招聘的人员范围是:与公司各分公司或集团公司所辖各级企事业单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员工。
(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人员范围是:除应届毕业生外的其他社会人员。
五、报名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热爱公司事业,认同公司发展的理念与模式;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应聘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科主任领导序列岗位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2月31日后出生),其中:现任正领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6年12月31日后出生);应聘管理序列、技术序列岗位的,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后出生)。
(三)学历原则上为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
(四)应聘人员原则上应具有5年以上管理或相关工作经验。其中社会人员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当中,须具有3年以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工作经验。
(五)领导序列岗位任职或工作年限要求如下:
1.申报部门总经理岗位的人员,应为现任正及相当职务的人员,或任职满三年的副及相当职务的人员。
2.申报部门副总经理岗位的人员,应为现任副及相当职务的人员,或任职满三年的正及相当职务的人员,或从事管理工作满八年的人员。
3.申报科主任的人员,应为现任正的人员,或任职满三年的副人员,或从事管理或技术工作满五年的人员。
(六)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和其他条件见《公司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七)应聘人员的任职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
(八)对于有特殊需要的岗位,经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可对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工作年限适当放宽。
六、公布形式
(一)系统内招聘信息通过《XX报》、集团公司及公司办公网公布。
(二)社会招聘公告通过网、《XX报》、公司门户网站公布。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
在网设置电子报名系统,分“系统内招聘”和“社会招聘”两个报名入口,应聘人员须进入电子报名系统相应入口报名,且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和简历筛选
对于系统内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根据报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统一征求其所在单位意见;对于社会人员,招聘工作办公室在审查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筛选简历。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逻辑推理能力、资料分析能力、公文处理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笔试由专业机构统一命题、阅卷和组织,在报名人数较多的省份可设立分考场。
(四)第一次面试
由专业机构派面试官主持,主要考察应聘者团队合作意识、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面试成绩由专业机构面试官给出。在入围第一次面试人数较多的省份或地区可设立面试点。
(五)管理能力测评
入围领导序列岗位第二次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参加管理能力测评。由专业机构组织,并提供测评报告,主要考察应聘者管理素质、管理技能和管理风格。
(六)第二次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应聘动机、对应聘岗位的认识、能岗匹配程度。根据不同岗位,组成相应的考核小组,负责面试和评分。面试地点设在公司。
(七)聘用人选确定
根据笔试、第一次面试和第二次面试成绩,由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按最终成绩排序后,与用人部门确定拟聘人选,提交领导小组审查,确定聘用人选。
(八)体检
聘用人选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患有影响履行岗位职责疾病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考察
应聘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科主任领导序列岗位且涉及提任的,按照企业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公示。
(十)聘用
系统内聘用人选,先交流至公司工作一年,进一步考察其实际工作能力,一年期满考察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社会聘用人选,先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并约定一个月试用期,试用不合格的,直接解除合同。合同期满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再续签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履行正式聘用手续后,即按所聘岗位兑现相应薪酬。对于京外人员,不承诺解决户口进京和住房问题。
八、时间安排
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于2011年12月26日启动,2012年3月7日前完成。
(一)2011年12月13日起,下发公开招聘文件,公开招聘广告。
(二)2011年12月30日-2012年3月29日,接受应聘人员报名。
(三)2012年3月30日-5月2日,进行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和简历筛选。
(四)2012年5月4日,组织开展应聘人员笔试。
(五)2012年5月10日-5月16日,组织开展第一次面试。
(六)2012年5月18日-5月24日,组织领导岗位应聘人员管理能力测评和第二次面试,领导小组确定聘任人选。
(七)2012年5月25日-6月6日,组织科主任、管理及技术序列岗位应聘人员第二次面试,领导小组确定聘任(用)人选。
具体时间安排见网站公告。
九、要求
最近,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及有关事项报告办法、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建立和实施这“四项监督制度”,是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措施。
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一是对有个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或改变集体决定、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等10种情形之一的,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二是对有不如实向党委(党组)报告民主推荐测评和考察情况、对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规用人问题不进行查核处理、对本地区本部门领导成员违规用人行为不提出反对意见等8种情形之一的,追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三是对有更改伪造推荐测评结果、隐瞒歪曲泄露考察情况、不认真审核干部档案造成严重后果等8种情形之一的,追究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四是对有在谈话推荐和考察中故意提供虚假情况、要求提拔本人近亲属或者指令提拔身边工作人员、拉票贿选等8种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
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规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在机构变动或者主要领导成员已明确即将离任时确因工作需要提拔调整干部、越级提拔干部等5种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要求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有破格提拔干部、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提拔任用、领导干部近亲属在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系统)内提拔任用、除换届外大批量调整干部等7种情形之一的,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
“一报告两评议”制度规定: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包括选拔任用干部的总体情况、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的措施等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督促整改。
离任检查制度规定:市县党委书记因提拔使用、平级交流、到龄退休等原因即将离任时,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对其任职期间市县党委选拔任用的干部、本地区用人风气、离任前有无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等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评价、使用市县党委书记的重要依据。
婚姻状况: 已婚 民 族: 汉族
培训认证: 未参加 身 高: 170 cm
诚信徽章: 未申请 体 重: 65 kg
人才测评: 未测评
我的特长:
求职意向人才类型: 普通求职
应聘职位: 销售人员:,培训助理:
工作年限: 5 职 称: 无职称
求职类型: 兼职 可到职日期: 随时
月薪要求: 面议 希望工作地区: 海珠区,天河区,番禺区
工作经历广州智讯通信系统有限公司 起止年月:2007-01-01 ~ 至今
公司性质: 民营企业 所属行业:通信/电信/网络设备
担任职位: 软件测试经理
工作描述: 主要从事通信行业数字程控交换机(哈里斯H20-20)软件和各类通信指挥调度终端软件的系统测试、安装调试和部门管理工作。
离职原因: 在职 公司性质: 私营企业 所属行业:医疗/护理/保健/卫生
担任职位: 会议营销专员
工作描述: 从事医疗器械和医疗保健品的营销工作,主要负责客户资源的再开发,会议现场的会议营销工作,工作期间,业绩突出,得到单位领导的认可。
离职原因: 个人原因 公司性质: 私营企业 所属行业:教育/培训/院校
担任职位: 培训助理
工作描述: 从事业务推广、市场调研、新用户开发等工作。在职期间,跟随上海贝尔人力资源部经理陈炜栋,为西安交通大学电器工程学院学生进行校内拓展训练和就业指导工作,并得到校方的肯定;在职期间,有幸参加由著名营销大师陈安之先生亲临主讲营销心理学课程的学习,从中获益匪浅;
离职原因: 个人原因志愿者经历
教育背景毕业院校: 西安工程大学
最高学历: 大专 获得学位: 通信工程 毕业日期: 2006-07-01
专 业 一: 通信工程 专 业 二:
起始年月 终止年月 学校(机构) 所学专业 获得证书 证书编号
语言能力外语: 英语 良好 粤语水平: 一般
其它外语能力:
国语水平: 精通
工作能力及其他专长具备如下能力:
1.具备测试环境配置搭建能力;
2.具有项目业务需求分析,测试用例编写能力;
3.具有参照测试用例执行软件功能及性能测试、提交并跟踪缺陷能力;
4.具有测试报告编写能力;
5.具有产品操作说明书、培训手册的编写能力;
6.具有市场维护沟通能力.质量跟踪;
7.具有产品现场演示和现场解说能力;
8.具有比较强的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9.具备员工心理指导和业务管理能力;
10.具备市场开拓和人事培训管理能力;
详细个人自传认认真真做事,平平凡凡做人,凡事从小做起,夯实基础,方能德才;
1.建立正常的干部工作反馈机制和群众监督机制,以全面、准确地了解干部的工作表现和业绩;
2.检查干部任期目标的执行情况,督促干部改进工作,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
3.激励干部的工作热情,为干部的选拔、配备,任免和奖惩提供依据,建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二、考核对象
全县地税系统干部
三、考核形式
考核形式分为年度考核和任职考核。
1.年度考核:以年初县局下发的工作计划和本单位制定的工作计划为依据,在年终考核落实和完成任务的情况。
2.任职考核:以任期工作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各项任务为依据,比较任期初和期终主要工作指标的增长变化,考核任期内完成主要任务的情况。
四、考核内容
干部考核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方面内容。
1.德(政治素质):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的自觉性,办事公道,实事求是,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廉洁自律。
2.能(能力素质):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开拓能力和创新能力,决策能力,组织协调和实施推动能力。
3.勤(工作表现):奉献精神,工作的主动性和投入情况,工作的钻研和进取精神。
4.绩(工作实绩):本单位领导核心的团结协作,地方税收征管、队伍建设等方面业绩。
五、考核实施办法
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程序如下:
1、个人述职,根据工作目标责任规定的任务和工作计划确定的年度指标,结合自己在德、能、勤、绩等方面情况在一定范围内介绍自己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填写干部考核自评表。
2、民主测评,组织领导干部和党内外干部群众对被评议者在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评议,参加评议人员范围:局领导、各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县局聘请的行风监督员、纳税人代表
3.综合评价,考核领导小组以了解和掌握的第一手资料为依据,以制定的指标为标准。结合个别谈话和实地考察,由考核领导小组撰写考核报告,客观、辩证、准确地得出综合评价。
4.党组审议,根据干部考核自评表、民主测评情况及综合评价结果,由县局党组讨论确定干部的工作业绩等级。
5.结果反馈,由人事教育部门将考核结果向被考核者反馈,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对考核不合格者要进行诫勉谈话。
六、考核要求
干部考核是干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工作。在考核中要注意做到:
1、坚持走群众路线,考核工作要充分听取和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
2、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对考核工作要加强引导。对个别群众的意见要正确分析和看待。
分析这种现象的成因,既有参评人员自身的原因,也有测评组织工作考虑不周的因素。
1、从参评人员自身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不懂。有的参评人因为是第一次参加民主测评,或者是自身素质不高,水平有限,拿到测评表不知从何下手,干脆就从头到尾来个大家一样。二是不想。有的参评人思想认识不到位,不珍视自己行使民利的机会,对测评工作不重视,持应付态度,拿到测评表随手填写,马虎了事。三是不熟。一些单位在参评人员的选择上比较随意,导致部分对被测评人不熟悉的、不了解的群众参加了测评,而他们也要对每个被测评人都作出评价,想认真却无从下手,只好敷衍了事。四是不愿。有的参评人认为测评只是形式上的民主,最后还是要经领导“集中”确定结果,测评搞不搞都无所谓,自己填不填、怎么填都可以,不愿意认真填写测评表,敷衍应付。而事实上个别单位也确实出现过民主测评走过场,领导干部对测评结果不闻不问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家参加测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从测评工作组织环节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测评表内容单一。不管是正职还是副职,不管干部的年龄大小,不管干部的分管工作,全部一个模式,没有体现岗位特点,令参评人不好根据工作实际进行具体评价。二是测评之前有人打招呼。部分被测评人在测评之前找到平时关系不错的同志打招呼,参评人往往会碍于情面,不想得罪人,不好进行如实的评价。三是测评环境不利于保密。有些单位组织民主测评地点过于狭小,参评人坐的比较拥挤,互相传阅、参照测评结果,无法达到“背靠背”测评的要求;有些单位测评表不是投入专门的票箱,而是由单位的工作人员直接收取;这些做法都不利于为参评人保密,导致参评人心存顾虑,不敢进行如实的评价。四是被测评人述职“粗糙”。部分被测评人的述职内容空洞,通篇都是套话、大话,成绩多、缺点少,共性多、个性少,客观原因多、深刻剖析少,参评人没有感性认识,难以客观真实地进行评价。
二、对策
要进一步完善民主测评工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笔者认为应该做好“123”的文章:
(一)“1”即是做好一个“准备”的文章
要通过动员做好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增强参评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让大家认识到,民主测评既是行使个人民利的过程,也是检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的一种方式,因而要本着对单位、领导和自己负责的态度搞好测评。测评前将测评内容、测评方式和注意事项向大家讲解清楚,做到心中有数,把握有度,减少废票,提高准确率。同时还要注意上下的反映,避免有人提前进行非组织活动,人为干扰测评工作,一旦发现此类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严肃批评,必要时要公开处理。
(二)“2”即是做好两个“合理”的文章
1、合理确定参评人员。要用发展变化的观点合理确定参加测评的人员范围。要根据不同的考察任务和不同单位人员情况,来确定不同的人员参加测评。既要注重以被测人所在系统、单位的人员为主,又要兼顾与其工作有联系的相关单位人员参加;既要有被测评干部的上级、同级,还要有被测评干部的下级。避免因一些不了解被测评干部的群众参与测评,使测评结果的称职率上升,掩盖或降低了不称职率,导致干部的一些问题组织上没有及时发现和掌握。对人员较多的单位,可采取随机抽样的办法确定参加测评人员。避免出现由测评单位自行划定参评人员范围、甚至有意改变参评人员范围的问题,进而增强测评的可信度和真实性。
2、合理安排测评场所。要注意优化测评实施现场,应创造各种有利条件,拉大测评者相互间的空间距离,使测评者相互在可视范围之外,为参评者营造一个宽松的心理环境,从而消除测评者的心理疑虑,使参评者相互间不受任何影响,实现背对背测评,独立自主地评价。同时应加强对测评现场的管理,测评期间不准左顾右盼,窥视他人填表,严禁交头接耳、相互干扰。
(三)“3”即是做好三个“科学”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