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3 11: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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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检查机关大院各单位和室机关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
.市政府大院所属各单位建立治安保卫工作领导组,要有领导分管,抽派人员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工作,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确保本单位办公室的安全。版权所有
.门卫值班人员负责市政府办公大院安全,加强夜间巡逻,配合市政府办公室处理各类发生在办公大院的突发事件。
.门卫值班人员待机关工作人员下班后,对警卫目标要彻底巡查一遍,不留死角。
二、出入机关大院规定
.市政府大院所属公务员、职工凭工作证或市府办制发的出入证进出。
.各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凭市府办制发的临时工作证进出。
.出人市政府机关大院的车辆实行一车一证通行证进出的管理办法。非上班时间一律凭泸州市人民政府机关车辆通行证和驾驶员本人有效证件,方可放行,两证缺一不可。无两证车辆一律不准出入和停放。
.各单位上级来人或召集会议,必须事前与门卫值班值勤人员联系,并配合接待。
.外单位来市政府办公大院与部门联系工作的人员,凭单位介绍信或身份证登记方可人内。
.来访人员实行凭身份证登记接待管理,由门岗与办联系同意后,才能人内。
.其他闲杂人员如精神病人、废旧物资回收人员、产品推销人员等禁止人内。
三、特殊情况的处置
.对无理取闹和违法静坐、游行、示威者,值勤人员要迅速报告保卫处或值班室,便于及时处理。
.夜间发生各类治安案件,值勤人员要及时报告值班室,遇重特大案件除向报警外,要及时报告保卫处和有关领导,并切实保护好现场,便于公安机关侦破案件。
一、检查内容
1、上班考勤
2、节假日值班
3、工作日晚上驻镇值班
4、学习、会议签到
二、检查办法
1、上班签到由党政办负责,每月月底统计一次当月考勤情况,并于次月5日前公布。镇机关行政效能办公室成员、镇领导随时核实签到真实情况和签到时间执行情况。
2、正常上班时间除签到外,还实行不定时点名制度,每月由书记、镇长各抽签点名一次,必要时也可随时点名。
3、周末值班实行抽签检查制度,每月由书记、镇长各抽查1个周末。
4、工作日晚上驻镇情况,由书记、镇长每月定期抽签检查两次。
5、学习、会议签到由党政办负责,每月月底统计一次,并于次月5日前公布考勤情况。
6、党政办在次月10日前将各项制度检查落实情况汇总送交主要领导审核后存档,作为机关人员当月和年终奖惩依据。经济发展办、农场财务科依照考核汇总表予以扣款、发放奖金。
三、奖惩办法
落实制度情况实行计分制,根据得分情况实施奖惩。
1、每日上班规定时间内未签到的,一次扣20分。代签的,双方一次各扣100分,并作出检查。上班时间请假和当天上午补勤的扣10分,请假扣分不计入年终奖金分数内,但请假应事先办好手续、事后请假不补假;补勤应在当天上午,否则视为缺勤。法定假期、住院有正当手续的不扣分。若公事无法签到的应提前报告,由主要领导交代党政办登记。
2、上班时间离岗(因公事,股级以上干部向主要领导、一般干部向分管领导报告),事先未报告,点名时不在位一次扣50分。若下村站公务不需报告,但遇点名时应用所在村村部电话或村干手机向领导报告。
3、节假日值班,检查时擅自离岗的、上级机关下达指令无人接受的,值班人员一次扣20分,并取消本周末值班补贴。
4、工作日晚上驻镇值班,检查时不在位的一次扣10分。
5、学习、会议签到缺席、早退者,一次扣20分。
6、全年被扣积分在150分以下的,则将所扣积分按千分比乘以年终奖金所得金额从年终奖金中扣除;全年被扣分在150分(包括150分)—200分,发放当年年终奖金的80%;全年被扣分在200分(包括200分)—250分,发放当年年终奖金的50%;全年被扣积分超过250分(包括250分),当年年终奖金全部取消,不能评先评优。
7、所有扣分情况每月在《政府信息》公布。
8、凡全年落实制度无扣分的给予年终奖金的15%奖励。
9全年在上班签到、点名、值班无扣分的给予年终奖金的10%奖励。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生委(局)、卫生厅(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药监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计生委、卫生部、药监局《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推进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综合治理工作,国家人口计生委、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在全国开展贯彻落实《规定》的督查工作。
各地应认真组织对各级和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规定》的督查工作。督查的重点内容为:依照《规定》的要求建立并落实各项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特别是对违反《规定》行为的查处情况。各地应于每年年底前将督查工作情况逐级上报到省级主管部门汇总,再分别上报国家人口计生委、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国家人口计生委、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于2003、2004年对各地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规定》的情况进行联合督促检查,抽取部分省(区、市),听取有关部门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情况汇报,抽查所辖部分县(市、区)的计生(包括计生行政部门和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卫生(包括卫生行政部门、医院、妇幼保健院、个体诊所)、药监(包括药品监督行政部门、药品生产及经营企业)等单位贯彻落实《规定》的情况,并将汇总对各地督查结果,予以通报。
二、各地人事部门要根据《关于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监督巡视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发〔1997〕51号)精神及本通知的要求制订本地监督巡视员的工作内容、程序和办法。
三、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监督巡视员应持监督巡视员证书并佩戴胸牌执行公务。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本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办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作用,分工进一步明确,规章制度运用更加规范,有关科室配合更加紧密,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本办一是进一步落实《县外侨办网上行政办公室系统管理制度》县外侨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等相关配套措施,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中严格执行。二是采取会议培训、网络转载、信息网开设专栏、编发简报等形式,组织干部深入学习《条例》强化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三是建立信息公开内容更新维护机制。及时编制、公布和更新单位的主动公开目录。依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和“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对可以公开的信息及时主动予以公开。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本办在制定的县外侨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失密审查制度》县外侨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信息上传制度》县外侨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受理制度》等制度规范基础上进一步进行了完善。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情况
注重同省市外侨办和其他兄弟单位的沟通联系,本办在派出人员参与专门的业务培训班的同时。加强对《条例》研究和理解。对办机关各科室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政府信息清理和依申请公开的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遵循“全面、及时、准确、规范”原则,年本机关严格依照《条例》规定。对政府信息进行属性选择和保密审查,既保证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顺利公开,又确保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被公开。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已累计公开1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包括部门介绍、机构职能、领导信息、领导活动;1.法规文件类,包括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2.发展规划类,包括发展规划、工作计划;3.工作动态类,本机关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分为以下8个类别:4.概况信息类。包括政务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公告公示、统计数据;5.人事信息类,包括人事任免、考录招聘、惩办奖励;6.财经信息类,包括财政预决算、政府推销与招投、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经费、税收、金融、安全、政府投资项目、招商项目;7.行政执法类,包括执法依据、执法动态;8.公共服务类,面向公民的服务、面向企业的服务、涉外服务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受理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本机关政府信息主要通过上饶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使门户网站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本机关还在办机关的信息网站上设置“政务公开”专栏,下设“涉侨法规”涉外法规”签证信息”政风行风”集中教育”机关效能”科学发展观活动”光荣榜”和“综治工作”等9个二级栏目。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料理情况
年度本机关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年本机关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累计为0件。
2、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及县综治委工作会议精神,拟定本局综治工作计划、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3、及时向县综治委上报综治工作安排、总结、信息。
4、组织协调各有关单位对“创安”联系点进行定期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5、大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综治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和举报情况办理工作制度
一、群众来信来访由办公室负责接待并及时转交有关人员处理,如办公室人员有事离开,按照首问责任制,由第一接访人负责接待;
二、对来信来访和来电举报应有专人记录和登记,并写明来访人要求及事件的具体内容,并告知来访人员一定要提供实情;
三、严守秘密,对来访人特别是举报非法违法安全生产的人员要进行保密,不能泄密举报人身份姓名及有关情况,否则造成不良后果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接到重要件后,应及时向局长汇报:
五、对不属本局管辖的举报及事件,应告知人或及时将材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六、对无理取闹的来访者,要坚持原则,进行批评教育,对妨碍工作人员履行公务、扰乱机关正常工作秩序,情节严重的要及时采取措施,交公安机关处理;
七、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待人,耐心听取意见,切实解决问题。
三、治保工作制度
1、经常组织职工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不断提高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搞好机关自身的治安防范工作,认真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3、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各类案件,对发案现场予以保护,对一切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有权制止,对现行作案的犯罪分子,可强行扭送到公安机关。
4、对重点人员进行帮教或控制,及时向辖区派出所报告本单位的治安情况。
5、服从司法机关领导,听从指挥,保证完成上级下达的治保工作任务。
四、调解工作制度
1、大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教育职工遵纪守法,遵守公德。开展法制宣传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教育,增强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道德水平,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纠纷的发生和激化。
2、认真调查处理涉安纠纷,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避免民转刑事案件的发生。
3、及时向县政府、县县局报告涉安纠纷调解工作情况,及时反映群众对现行法律、政策、纠纷调解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五、帮教工作制度
1、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促进帮教人员的转化,特制定本制度。
2、帮教人员每季度应和帮教对象、家长或家属见一次面,了解其思想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给予解决和帮教。
3、帮教人员要与帮教对象所在学校、家长、单位或居委会联系,进行监督。
4、帮教人员要与帮教对象在学校、家长、家属互相配合,互通情况,要关心爱护帮教职工对象,引导他们重新做人,成为社会有用人材。
六、普法工作制度
1、为了不断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本局的普法应拟定学习规划和会议制度。
2、积极委派具体工作人员参加有关单位举办的法律知识培训班。
3、经常深入企业检查普法进展情况,督促其完成普法任务和依法生产经营。
七、禁毒工作制度
1、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职工学法用法的法律意识。
要通过加强机关干部理性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面向基层,贴近群众,创造性的履行好职责,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实现机关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为“大干新三年,做强中心镇,再造整洁、秀美、幸福”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工作步骤
(一)对照要求找问题(8月1日-8月31日)
继续深入开展学习活动。今年来,镇按照市、市的统一部署,将“四型”机关创建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机关党建的一项重要工作。年初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继续在全镇开展了“五个一”学习活动,即每天学习一小时,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每季度读一本书、每半年讲一次党课、每年写一份调研报告。制定镇“四型”机关创建征求意见表,全镇各部门、各股室、各单位认真对照创建“四型”机关的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认真填写意见表。干部职工每月5号之前将前一月工作小结,这个月工作计划上报镇“四型”机关创建办。全镇将不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服务对象座谈会并邀请领导和专家点评,要求全镇干部职工深入服务对象调查研究。通过以上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全面、深入、准确地找出在工作中、在服务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在服务镇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掌握基本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并撰写调研报告于10月20日前交办公室。镇办公室、民政办等直接面向社会和群众办事的窗口单位,还要进行群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接受群众和服务对象的监督。
(二)梳理分类抓整改(9月1日-9月30日)
镇“四型”机关创建工作办公室将对全镇各部门、各股室、各单位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和不足,逐一梳理分类,建立工作台账,制订切实可行的具体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并将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于9月30日前报市“四型”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完善制度建机制(10月1日-11月30日)
镇“四型”机关创建工作办公室将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修订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并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和同岗替代制等工作制度。同时,建立本镇优质服务制度规范、服务承诺及常态化管理措施,开展“诚信服务、礼貌待人”活动,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一要“立”制度。要按照有利于服务镇党委镇政府中心工作、有利于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有利于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监督的原则,对于现实工作需要而尚未建立的规章制度,要组织力量调查研究、科学论证、积极创新,把转变机关作风、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好做法、好措施长效化、制度化。二要“改”制度。全镇各部门、各股室、各单位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进一步提升党政机关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新要求,努力创新服务模式和手段,优化办事程序和工作流程。对不符合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存在问题漏洞、不便操作的规章制度,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认真修改。对涉及面大、涉及群众利益的规章制度,要广泛听取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找准问题症结,完善修改到位。三要“废”制度。对一些内容陈旧,操作性不强,不能发挥应有作用,不符合党和国家法规制度、不符合当前形势发展要求、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制度规定要进衍清理并废止。由镇“四型”机关创建工作办公室完善后的制度汇编成册。干部职工人手一本。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制度落实。对涉及群众和服务对象的工作制度和流程,上墙公示。
(四)严格考核促成效(12月15日前)
镇“四型”机关创建工作办公室认真总结“四型”机关创建工作经验,提出巩固和深化“四型”机关创建工作成果的具体措施,写出书面总结报告,于12月l5日前报市创建办公室。
(五)表彰先进树典型(12月底)
镇“四型”机关创建工作办公室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四型”机关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建议名单,报镇“四型”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表彰。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大创建力度。各部门、各股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四型”机关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全镇工作,建设整洁、秀美、幸福的重要意义和重大作用,积极参与创建工作。
(二)加强检查指导。镇“四型”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定期不定期对全镇“四型”机关创建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对举措有力、表现突出、实绩明显的单位予以表彰推介,对工作不力,创建工作不合格的部门单位,进行批评问责。
(三)加强协调配合。坚持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形成抓“四型”机关创建工作的整体合力。镇“四型”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认真安排部署,全面掌握工作动态,及时上报情况,注重典型示范,以点带面。
第一条 为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全县水利系统督促检查(以下简称督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督查工作是确保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及上级机关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各项工作顺利实现的重要措施,是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 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水利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秉公办事,敢于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督查工作在局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办公室和监督组具体负责。
第五条 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把督办的各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办、站、股、室、所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和单位完成局里交办的各项督查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单位)
第二章 督查范围
第七条 督查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一)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水利部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督促检查我局党总支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全局干部职工会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督促检查全县水利工作会议以及局领导主持召开的各种专题会、协调会等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督促检查上级机关领导及本局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督促检查上级机关来文、来电及交办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六)督促检查各部门和下属单位有关水利事项的请示报告办理情况及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复情况以及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落实情况;
(八)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九)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八条 督查工作分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日常督查为按照年度督查计划进行的督查,主要是对目标责任制、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的督查。专项督查是未列入日常督查任务的督查,主要是对局党总支、局务会等有关会议的决定落实情况、领导批文、阶段性中心工作的落实情况的督查。
第九条 日常督查按计划、审批、执行、考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计划:每年年初由办公室根据全年工作计划提出初步督查计划,报局务会审批。
(二)审批:经局务会审批后,形成正式的年度督查计划;
(三)执行: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督查;
(四)考核:各承办单位要将列入督查事项的工作进行专项总结抄送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局务会;
(五)通报:对督查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六)归档:有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条 专项督查工作按照立项、计划、反馈、督办、审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立项:根据阶段性中心工作及局领导的批示及局务会等有关会议决定,由办公室填制督查任务表报请领导批准、立项、明确督查要点。
(二)计划:由监督组会商有关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按督查要点,拟定落实计划。
(三)反馈:监督组及承办单位将落实计划报局领导审阅,根据局领导意见,修改落实计划。
(四)督办:监督组根据承办单位的落实计划进行跟踪督查。
(五)审核:监督组对承办单位报来的办理结果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督办要求的,予以退回;并及时向领导反馈落实情况。
(六)通报:对督查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通报。
(七)归档:督办事项办理结束后,相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一条 各承办单位对督查事项要制定相应的落实计划,严格按计划执行,认真办理,对落实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有关落实情况要形成相应记录和报告。在办复期限内提前1日送办公室审核。
第十二条 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公文传递程序,各种发文应抄送办公室。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 分级负责制。督查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第十四条 岗位责任制。各部门要把督查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
第十五条 督查时限制。督查事项必须有明确的时限要求,严格按照时限考核。
第十六条 责任追究制。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督办任务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一、严肃组织纪律
目前,全局上下能够自觉服从党组决策,维护政令统一,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制度,表现出很强的大局观念和集体意识。但是,也有少数干部职工放松思想约束,宗旨观念淡化,工作作风不扎实,组织纪律、自律意识不强,个别单位对纪律抓得不严,疏于管理,在干部职工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各站办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纪律观念,严肃组织纪律,维护政令畅通,自觉服从局党组的统一安排和调度,坚决杜绝和禁止各自为政、各行其是。要自觉维护工作秩序,坚持把纪律放在首位,自觉遵守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集中精力、集中时间投入工作,努力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确保在全局形成上下一盘棋的良好局面。
二、严肃工作制度
(一)严格工作纪律。(1)每名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局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工作期间不准串办公室闲谈,严禁上网炒股、玩游戏,不准擅离职守或外出办私事。(2)实行出发批准制度,分管领导到县外出发,要向主要领导请示,各站办长和单位负责人出发要经分管领导批准,一般工作人员离开岗位必须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安排。(3)认真执行局工作规则,凡遇重大原则问题,必须逐级请示报告,对财务报销、公文印发、公车使用、来人接待等事项,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自行其是,扰乱工作秩序。(4)股室单位之间、同志之间不准用公款相互宴请,干部职工考察、学习、调动原则上不举行迎送宴会。干部职工到下属单位和基层联系工作,要自觉遵守廉政规定,做到不索要、不吃请、不受礼,维护好形象。(5)对违反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的,一经发现,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本人纪律处分,并对所在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二)严格考勤制度。以站办为单位实行集中考勤制度,每天上午前签到,下午下班后签退。各站办、单位每周五例会上汇报本单位出勤情况,局办公室每周一对上周出勤情况进行汇总。要严格遵守规定的签到时间,由本人签到,不准代签或补签。各站办及单位负责人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考勤管理,真正发挥考勤作用。每一名干部职工要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作息规定,确保正常的工作时间。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病事假要写请假条,申明请假事由,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并报分管局长批准后,交局办公室备查,事后要及时销假。确因特殊情况未及时请假或续假的,事后必须补办手续,否则一律视为旷工。副科级以上干部请假1天、正股级干部请假2天、其它人员请假3天以上的,要报局长批准。职工病事假、公休假期间的有关待遇问题按上级规定执行。职工带薪休假执行《职工带薪休假条例》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实施办法》规定。
(四)严格值班制度。(1)局机关严格执行科级干部带班、专门人员和司机24小时无缝隙值班制度,全体机关人员轮流参加值班。(2)值班人员和值班司机要在接班后和交班前分两次签到,未签到者视为脱岗。交接班人员要做好交接班检查,填写交接班情况记录和履行签字手续。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参加值班的,由站办、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提前做好安排,并通知局办公室。(3)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和值班司机必须在岗值班、坚守岗位,不得无故迟到,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因用餐脱离值班岗位,严禁临时借用人员、门卫等值班或代班,严禁借任何事由不到岗值班。(4)值班人员要保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不得长时间随意占用值班电话,严禁办理值班电话呼叫转移,严禁在值班期间打牌、赌博、酗酒。(5)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期间的安全保卫,做好来人来电和公文的接收、传达,协助领导处置有关紧急、突发事件,按要求做好上传下达。对来访来电要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严禁语言粗辱、办事拖拉,损害单位形象。
第二条督查工作是确保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及上级机关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各项工作顺利实现的重要措施,是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水利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秉公办事,敢于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督查工作在局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办公室和监督组具体负责。
第五条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把督办的各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办、站、股、室、所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和单位完成局里交办的各项督查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单位)
第二章督查范围
第七条督查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一)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水利部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督促检查我局党总支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全局干部职工会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督促检查全县水利工作会议以及局领导主持召开的各种专题会、协调会等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督促检查上级机关领导及本局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督促检查上级机关来文、来电及交办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六)督促检查各部门和下属单位有关水利事项的请示报告办理情况及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复情况以及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落实情况;
(八)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九)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八条督查工作分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日常督查为按照年度督查计划进行的督查,主要是对目标责任制、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的督查。专项督查是未列入日常督查任务的督查,主要是对局党总支、局务会等有关会议的决定落实情况、领导批文、阶段性中心工作的落实情况的督查。
第九条日常督查按计划、审批、执行、考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计划:每年年初由办公室根据全年工作计划提出初步督查计划,报局务会审批。
(二)审批:经局务会审批后,形成正式的年度督查计划;
(三)执行: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督查;
(四)考核:各承办单位要将列入督查事项的工作进行专项总结抄送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局务会;
(五)通报:对督查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六)归档:有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条专项督查工作按照立项、计划、反馈、督办、审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立项:根据阶段性中心工作及局领导的批示及局务会等有关会议决定,由办公室填制督查任务表报请领导批准、立项、明确督查要点。
(二)计划:由监督组会商有关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按督查要点,拟定落实计划。
(三)反馈:监督组及承办单位将落实计划报局领导审阅,根据局领导意见,修改落实计划。
(四)督办:监督组根据承办单位的落实计划进行跟踪督查。
(五)审核:监督组对承办单位报来的办理结果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督办要求的,予以退回;并及时向领导反馈落实情况。
(六)通报:对督查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通报。
(七)归档:督办事项办理结束后,相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一条各承办单位对督查事项要制定相应的落实计划,严格按计划执行,认真办理,对落实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有关落实情况要形成相应记录和报告。在办复期限内提前1日送办公室审核。
第十二条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公文传递程序,各种发文应抄送办公室。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分级负责制。督查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第十四条岗位责任制。各部门要把督查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
第十五条督查时限制。督查事项必须有明确的时限要求,严格按照时限考核。
第十六条责任追究制。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督办任务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
为严格保密纪律,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加强机关的保密工作,我局成立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保密工作的了领导。同时,制定了保密工作各项工作制度。
(1)制定了《张北县发展改革局保密工作制度》,要求所有局机关工作人员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保密工作规章制度,严守党和国家秘密、工作中的秘密。严格做到不把机密、绝密文件带回家,不在公共场所谈论保密事项,不向任何无关人员透露保密的内容,不在机关联网计算机上操作与工作无关的事项,并严格做到不该自己知道的不打听,不该外传的事坚决不外传。对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和事,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严格制度、严密措施、严明纪律,确保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2)制定了文书管理制度,对文件的处理、传阅、撰写、发文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
(3)制定了档案管理制度。对档案管理,尤其是密级文件的管理以及文印保密,计算机保密作了严格规定。办公室定期对执法各项保密制度进行检查督促,确保局机关保密工作制度落到实处。
三、落实各项措施 ,确保机密安全
为切实落实保密制度,做好保密机要工作,我局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1)严格计算机管理。目前我局所有科室和局领导办公室都配备了计算机,每台电脑上都安装了网络防火墙,对每台电脑的软件进行清理,删除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和软件,尤其是网络游戏等联网软件,防止信息流失或遭受外界恶意攻击。
(2)严格文件资料管理。具体做好文件资料的收发、分放、整理、归档、销毁等,对涉密的文件资料,只准在机关办公室阅,未经批准,不得带出机关;做好电子文档的输入、存档、发送、印制、备份等,确保电子文档安全。
1、局机关、科、室、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保证每周40小时工作制。
2、遵守工作秩序,办公区内不得高声喧哗、争吵、打闹、打扑克牌、下棋,不得占用电话闲聊漫谈,不得网上聊天、下棋或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串岗,影响其他科室人员工作。
3、各科室、处应对所属工作人员严格管理,并按时组织人员参加局的考勤、学习和会议。
4、做好外来人员的接待工作,做到热情、认真、负责。
二、值班制度
l、局机关值班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并按局制定的《值班表》进行值班。节假日值班另行安排;
2、坚持值班岗位,不得擅自脱岗,认真履行职责,按规定时间交接班;
3、做好办公区内的防火、防盗、水电管理等工作;
4、接待电话要及时准确,并随时作好记录,不得贻误公务;
5、保持好高度警惕,随时准备外面突发事件。
三、卫生管理
1、各办公室:办公室内的桌、椅、玻璃、门窗应经常擦洗,保持办公场所卫生、设备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2、环境卫生:各单位要按局统一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认真清扫,做到地面无杂物、无垃圾、无积水;
3、局卫生检查评比小组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每周对各办公室内卫生,划分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评比一次,对先进单位悬挂“卫生流动红旗”;
4、卫生管理工作,作为评选先进科、室的条件之一。
四、车辆管理
1、办公室首先保障局领导公务用车,同时兼顾各单位用车,并按照急事急办的原则统筹安排;
2、特殊情况下的私人用车,必经局长批准自己加油。
3、搞好车辆的保养,及时维修,禁止车辆带故障执行任务。
五、水电管理
1、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人走熄灯,用水后关闸,注意节约一滴水、一度电;
2、办公室内严禁使用电炉取暖、烧开水,违者罚款100元;
3、未经批准,不得在办公室内进户线路上私自接电,杜绝人为用电故障。
六、资产管理
1、局有资产包括房产、地产、装备、车辆、通讯器材、办公设施、音像器材以及其它附属品;
2、局机关、各科室、处使用的办公设施及器材,严禁私自外借,并负责有保管,保养的义务,不得损坏,人为损坏,要限期修复或照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