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4 14: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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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继续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以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情况及行刑链接情况为重点,组织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和执法案件评查,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典型案例制度。加快执法装备、信息化、技术支撑等重点项目建设。抓好食品药品检验机构、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建设,逐步提升检验监测工作水平。加强执业从业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全面贯彻《全国食品药品监管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继续推进人才兴业工程,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业务培训工作。夯实基层监管基础,推动农村食品药品监管站建设,完善“四员”(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员、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监管工作机制,逐步形成县、乡(镇)、村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
四、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主动服务医改大局,针对基本药物和县级公立医院基本用药品种,强化生产、配送、使用环节监管,对基本药物和高风险品种实施全覆盖抽验。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继续推进基本药物、零售药品电子监管,针对国家基本药物品种目录的调整,做好新增基本药物品种的电子监管工作。组织实施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发挥骨干企业率先达到新修订GSP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广告和互联网监管,完善广告监测网络,加强互联网药品信息和交易行为动态监测。严厉打击虚假广告和互联网虚假药品信息违法行为。加强高风险医疗器械监管,重点强化无菌和植入类器械生产监督检查。加快推进《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工作。
五、强化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监管。强化行政许可工作,把好餐饮服务许可入门关。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力争在2014年6月底前对持证餐饮单位实施全覆盖。切实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继续巩固和强化学校食堂和农家乐等重点单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农村自办餐饮宴席的监管力度,全面推进小餐饮整顿规范试点工作。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保化日常监管,规范说明书标签管理,强化重点产品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示范工程建设,开展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万里行活动。
六、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药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大案要案督办制度,健全完善部门打假协作机制。继续开展规范中药生产经营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中药材、中药饮片染色、增重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违禁超限、假冒伪劣专项整治和重点品种综合治理工作,继续推进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单位的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和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物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国家局、财政部出台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加强各类投诉举报及案件的查处和办理工作,加强12331电话投诉举报网络建设。
七、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行政审批管理系统建设,推进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远程监管系统应用,完善药品注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推行药品批发企业冷库温湿度实时在线监控,提高监管效率。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管信息化建设,实现实时、动态监控。探索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平台,加快建立动态监管、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息系统。
建立覆盖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体系。落实各方责任,实施分区分级保障,确保世博园区内不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事件,确保全市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推进世博园内企业和人员操作规范化管理。4月份前,全面完成对供博餐饮配送中心、世博园区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完善实时监控体系,控制关键环节。构筑世博食品安全实时监控体系,通过对供博食品从源头到餐桌安全管理信息的掌握,重点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关键环节的实时远程监控及食品运输贮存温度等参数超限值的自动预警,实现对世博食品安全的科学、高效监管;实施供博食品可追溯管理,充分准备,妥善应对处置突发事件。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完善各类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与世博医疗急救体系搭建沟通渠道,完善世博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二、以构建世博食品安全防线为契机,强化餐饮监管,全面提升全市餐饮业和肉品安全水平
促进小型餐饮规范经营,全面实施餐饮量化分级监管。继续推行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按照风险高低确定监督检查频次。积极预防并及时处置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保障重点时期食品安全。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对与市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食品、节令食品,组织开展全市性专项检查。
三、深入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不断规范药品研制、生产、经营秩序
加强资料审核和现场核查,严把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关。完善现场核查机制,探索建立申请人诚信档案,确保药品研制真实、规范;强化风险管理意识,确保药品生产质量。强化对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针对企业质量管理状况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和差异化监管;开展专项检查,不断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经营秩序,加大稽查力度,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关口前移。组建药品稽查机动队,实施常态下巡查制度,有效保障世博会药品安全;严密监测,加大对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管。严格执行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制度;完善机制,深化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紧密跟踪监测甲型H1N1疫苗等重点产品不良反应情况。
四、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发挥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功能
切实发挥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作用,加强配套地方立法工作。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地方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实现对食品安全领域的有效监管;推进食品安全标准化工作,启动标准评审委员会建设,开展立项、研制、评审、批准、等各项工作,逐步清理、修订、整合现有地方标准;全面推进本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及时协调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和报送工作。建立完善上海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制度,加强相关培训和演练,提高处置能力和水平。
五、积极参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加强国家基本药物生产经营质量监管。根据国家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部署和安排,强化对基本药物生产、流通、储备、使用等各项监管工作;积极支持生物医药产业规范健康发展,加强医药卫生信息服务建设。
六、严格进行保健食品、化妆品全过程监管
属地化监管与飞行检查相结合,严格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研制生产行为,有效遏止本市生产企业违法添加行为;强化监管与抽检,规范经营和使用行为,整顿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秩序。对美容美发、宾馆、批发市场等场所的化妆品以及城乡结合部成人商店的保健食品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虚假宣传。严厉打击利用免费体检、讲座、网上销售、“地下和场外”销售等手段兜售违法产品的活动。
七、推进完成“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全面提升食品药品监管科技支撑水平
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中心建设,加强技术支撑机构建设。抓紧推进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二期工程、医疗器械所浦东新区项目等技术支撑工程建设,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技术保障能力;大力推进监管信息平台和基本数据库建设,提升重大事故应急处置水平。
八、深入开展宣传培训,着力强化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不断提高行政相对人的责任意识,着力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氛围。
九、创新监管方式,着重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1、加快监管机构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突出引导扶持,加强小餐饮整规,优化服务指导,提高行政许可质量,在强化监管实践中更好地服务改善民生。加快食药监管业务向产业、园区、企业延伸,在强化监管实践中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年内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医药零售连锁品牌化经营,力争零售药店连锁率达全市第一。
2、加快监管模式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加强源头管理,推进监管前置化,构建防范在早、处置在先、防患未然的主动监管模式。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保持严厉打击“四品一械”违法犯罪行为高压态势,坚决遏制餐饮服务环节食品非法添加、使用非食用物质、滥用添加剂行为及虚假药械、保健食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广告行为。
3、加快监管方式由单兵作战向协调联动转变。完善行政许可、日常监管、监督抽检、稽查执法“四位一体”监管体系,构建食药监管牵头,多部门参与,联合服务,联合监管的联动机制,着力提高行政资源整合效应和服务效能。建立科学化监管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流程,推进网格监管常态化、监管程序标准化、监管过程痕迹化、监管运行数字化。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充分利用电子政务专网、药械电子监管平台等网络资源和基础设施,形成集行政许可、日常监管、信用管理、信息通报、风险预警、公众咨询于一体的餐饮药品安全动态信息数据库和基层信息共享应用平台,提升信息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强化基层基础,认真落实监管主体职责
4、加快监管重心下移。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安全承诺书),有效落实各方责任。坚持把主要精力向基层转移,监管资源向基层集中,优质服务向基层延伸,织密基层监管组织网络。继续推行餐饮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加强镇街、园区餐饮药品监管站建设,加大区、镇(街)、村(社区)三级监管组织联动力度,细化分级监管职责,实现监管职责无缝衔接。
5、加强监管业务建设。进一步加强餐饮药品行政许可、日常监管、监督抽检、行政处罚等基础性工作,行政许可提速30%,办结率100%,许可质量抽查合格率95%以上。日常监管碰边触底,工作责任到岗到人,年度综合监管覆盖率100%。完成上级下达的抽样检验工作任务,餐饮服务评价性抽检合格率95%以上,药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98%以上,日常监督抽样检验不合格率20%以上。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覆盖率100%,全年上报不少于370份;药企GSP认证跟踪监管实施率100%,认真执行零售药店驻店药师制度,推进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加强基本药物与特药(毒、麻、精、放)监管,强化医疗器械监管,全年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保健食品及化妆品经营企业检查不少于2次,对一级以上医疗机构监管不少于1次,探索推进零售药店、医疗机构电子监管核注核销试点工作。加强依法行政,全面实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举报投诉受理率100%,案件查处率100%,案件结案率90%以上;行政处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裁量适当、程序合法,无行政复议变更、撤销案件,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6、组织各类业务培训。全年对协管员与信息员培训不少于2次,推进新许可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培训工作常态化,持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率100%,培训上岗率100%。对零售药店从业人员、医疗机构药学人员、医疗器械从业人员、保健食品及化妆品从业人员轮训1次。
7、全面加强业务指导。加强农村居民自办宴席及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工作。试行建立农家宴厨师备案、公示、督查制度。协调城管部门加强疏导点的建设与管理,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合格率100%,协调加快集中疏导点硬件改造提升,年内集中疏导点接通上下水、安装防蝇防尘设施。
三、强化实践创新,不断提升科学监管水平
8、积极试行监管业务规程。坚持客观、公正、规范的原则,完善现场监督检查项目、检查方法、处置对策等相关指标,建立一线监管“标准化”指标体系,最大限度提高工作效能,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影响。
9、积极打造数字监管品牌。加快完善区、镇(街)、村(社区)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网络,运用电子监控手段,建立餐饮用药安全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实现对监管对象实时监管、精细管理。药械企业、医疗机构电子监管入网率100%,数据上传率100%。年内建立重点岗位人员电子档案,启动餐饮服务单位远程电子监管工作,首批选择学校食堂和部分餐饮连锁企业50家以上进行试点。认真组织新一轮饮食用药安全隐患风险普查,落实风险点监测预警防控措施,餐饮药品应急处置率100%。
10、积极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动态评定工作,健全“四品一械”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年内中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快餐店、饮品店、学校食堂、药械经营企业监管档案建档率100%,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量化分级管理A级、B级单位数占比分别提高10%和5%,及时向消费者及公众公开评定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学生小餐桌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规范提高加工经营行为。年内组织编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通报工作情况,指导面上工作开展,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率100%,A级单位占比率上升10个百分点,小餐桌持证率100%。
11、积极推进示范创建工程。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和百千万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加快“3138”创建目标实施进度,年内确保区创成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区;创成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2家,省级示范街1条,新增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镇街3家、示范单位10家,70%中型规模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建成合格单位,不断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整体水平。深入实施“省市药品安全示范区共建工程”,确保药品流通安全。开展“放心药店”、“十佳驻店药师”评选活动,在全区零售药店中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逐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12、高强度开展专项整治。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品种、重点单位的专项整治,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突出加强城乡结合部、学校、农村及市区主次干道等生产经营场所,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检查、食品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餐厨废弃物处置、食品标签、乳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油、餐饮具消毒等方面的执法检查和整顿,深化学校周边餐饮综合整治,整治合格率100%。深入开展药械、保化品打假治劣专项行动,突出虚假广告宣传、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物成分、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加强稽查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保持严厉打击“四品一械”违法犯罪行为高压态势。
13、积极实施有奖举报制度。坚持高效、便民原则,建立覆盖辖区的投诉举报中心,实行食药安全投诉举报统一接入、统一受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处置效能,动员社会力量推动监管方式创新,引导各类监管资源参与食药安全监管,逐步形成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多元监管机制。
1、狠抓重点区域的监管。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学校周边、大型食品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等集中经营场所为重点区域,自2014年3月20日开始,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周密部署,密切合作、集中力量、分工负责、任务包干、责任到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为期3个月的农村食品流通安全的大检查。
2、突出重要节点的监管。抓住315消费者权益日、两会期间等重要节点,围绕五一、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时段,组织有关人员,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并及时通过媒体相关监督信息。
3、强化重点品种的监管。按照国家食药总局、省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的工作实际,将乳制品、肉及肉制品、植物油、白酒等高风险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及危害广大群众健康安全的食品,作为今年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工作重点,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和抽验。
4、严肃查处食品违法行为。深挖案源线索,加大投诉举报及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的查处力度,狠抓大案要案查办,采取主动出击,暗查暗访,直插基层、打建结合等方式,重点打击农村地区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特别是儿童食品)、无证经营和未履行食品经营法定责任和义务等违法行为,力争查办一批有影响的答案要案。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件,要及时办结并上报。
二、坚持多措并举,推进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规范
5、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完善食品流通许可管理规定,强化许可证核发质量的督查和指导,充分发挥行政审批“证前监管”作用,从源头上杜绝不符合条件的经营者进入市场;对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经营者,应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凡是不再符合食品流通许可条件的,不能确保经营食品质量的,应依法撤销其食品流通许可。
6、加强食品经营行为监管。探索制定食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努力提升食品经营质量管理水平;探索建立食品经营者首负责制和质量安全追究制;严格落实进货审查和购销记录等制度,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法定责任和义务,督促食品经营者把好食品的进货关、储运关、销售关和退市关。督促企业建立有效地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食品零售做到进货有台帐、登记全、信息准、可追溯;食品批发做到来源可查、质量可查、去向可查。
7、开展信用分类分级管理。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增强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制定食品流通经营者分类分级评价办法,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的在全省开展食品流通经营者信用分类分级动态化管理;加大对风险等级较高经营者的监督力度,将相对人日常监管、监督抽验和行政处罚等违法违规行为记入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作为评定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等级的重要内容;建立食品流通“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违法企业的曝光,采取内部通报、网站公布等形式定期对违法违规经营者及抽验不合格食品进行通报。
三、调动各方力量,形成食品安全监管社会合力
8、强化经营资格主体责任。追究制定以经营者首负责任、从业人员岗位责任为主要内容的食品经营主体责任制度,推动经营者建立自身食品安全制度规范,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法定责任义务,努力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促进食品流通产业的健康发展。
9、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形式为载体,广泛开展向公众,系统有效地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努力提升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
10、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充分调动和发挥媒体、群众、专家学者、行业协会等社会各方力量,激发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共治的能动性,形成共同维护食品安全的人人都是监督员的强大社会监督力量。
配合省、市局开展监督抽查,积极争取抽检经费,力争做到全覆盖,强化对抽检结果分析及运用,做到发现一个隐患、杜绝一个问题,对不合格产品快速反映、处置得当、监督有效,严格落实不合格品整改、处罚、停产、退市等相应制度。
二、抓好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结合县域食品生产企业实际,及时收集相关风险监测信息,开展风险研判,部署风险排查工作,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存在较高风险食品企业重点监管,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开展食品添加剂、酒类、食用植物油、酱腌菜、肉制品、调味品、标签标识以及节假日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肃清我县食品生产安全环境,防控行业性、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三、严格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督促企业自觉强化管理
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度审查、换证及取证工作为抓手,通过严把初审门槛、严格符合性审查、严格落实后处理等举措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发现隐患问题严肃整改、发现违规问题严厉惩戒、发现重大问题严格退出准入等举措,推进企业自觉加强管理,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企业管理软环境及硬件配备。
四、推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协调发展”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与“和谐发展”的理念,围绕全市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提高各类生产装置控制水平,继续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深化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全面压降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求,各项指标控制在省、市下达的指标内。
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持证率100%;
2、剧毒化学品和涉及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验收达标率100%;
3、建立并执行专家检查制度达到100%;
4、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工艺自动控制、自动报警、自动连锁达到100%;
5、化工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达到省、市时序进度要求;
6、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达到“四无”(无死亡、无重伤、无火灾、无爆炸)。
三、重点工作
2009年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重点工作是:以全面提高企业本质安全为重点,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有序地推行安全标准化,继续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体系,认真扎实地改造提升危险工艺控制水平,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有效提升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质量和水平;以全面强化安全监管和服务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受经济形势影响而停产、复产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过程中安全工作的服务和指导;进一步强化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严格重大危险源和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坚决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生产企业,坚决查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各类违法行为。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全面提高各项基础管理工作水平。要不断督促和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建立、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积极有序地推行安全标准化。要按照*市安监局《关于在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中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通知》(通安监[2008]186号)文件精神,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积极有序地推行安全标准化,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剧毒化学品和涉及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在2009年底前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验收。
3、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要按照国家、省、市要求提取安全费用和缴纳风险抵押金,没有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和缴纳风险抵押金的,在领(换)证时不予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加大对员工职业病防治的投入。
4、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1)2009年6月30日前,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将相关岗位从业人员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业条件要求调整到位;
(2)2009年底前,具有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至少要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3)有关企业要充分利用因金融危机而导致的停产停工时段加强对职工的培训教育。
5、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1)有关企业负责人要按照省安监局苏安监[2009]12号文件要求,及时向安监局报告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设项目情况等;
(2)各地要把企业安全生产定期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对企业安全监督检查的内容之一。
(二)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本质安全水平。
6、继续改造提升危险工艺控制水平。
(1)督促具有危险工艺且控制水平低的企业改造提升控制水平,通过装备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切断系统、集散控制和紧急停车系统等,提高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水平,2008年未完成自动化改造的企业要于2009年6月底前改造完成;
(2)有条件的企业要在自动控制的基础上装备安全仪表系统,进一步提高本质安全度。
7、继续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
(1)继续完善企业自查、专家检查和政府督查相结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2)企业要建立并实行专家检查制度,由企业聘请专家,定期组织专家对生产储存装置进行隐患的排查与治理;
(3)企业要把隐患排查治理纳入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形成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
(4)继续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红色等级企业的制度化检查,帮助企业排查生产工艺、单元操作、重点反应装置、应急救援预案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
8、继续加大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力度。
(1)制定我市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实现对全市重大危险源的规范管理;
(2)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监控力度,对重大危险源实行挂牌制度;
(3)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4)督促企业加大对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的投入,全面提高重大危险源的本质安全度;
(5)与相关部门加强联动,切实加强对移动危险源的监管。
9、继续完善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
(1)定期组织实施对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状况的核查,实现将企业安全生产实际状况及时纳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平台;
(2)通过企业信用等级与评先评优挂钩、与银行信贷挂钩制度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违法成本;
(3)继续完善企业信用等级升降级制度,对于安全生产条件降低的企业要予以降级。
10、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制订《2009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进一步加大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生产企业;
(三)进一步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11、从严把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源头关。
(1)以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工作为契机,涉及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完成生产装置的自动化改造,自2009年7月1日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必须达到规定的安全生产基本从业条件,否则不予换证;
(2)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种证和有仓储的乙种证的现场核查力度。
12、继续开展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和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工作。
(1)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的日常工作,组织专项检查;
(2)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监局关于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工作力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单位(使用剧毒化学品以及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工作的督促力度;
(3)对于未登记注册的将不予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进一步加大安全违法行为追究力度和提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13、不断加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查处力度。
(1)加大事故查处力度,强化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事故的行政责任追究;
(2)加强对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把工作重点放在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上,做到关口前移,提高事故综合防范能力;
(3)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杜绝各类事故苗子和事故隐患。
14、不断提高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1)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完善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在对重点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危险程度进行充分评估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发生的岗位和装置的异常情况制定和完善处置措施,加强对员工进行危险工况下应急处置技能的培训和演练,提高企业事故状态下有效处置、科学施救的能力;
(2)继续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督促化工企业集中的镇依托重点企业建立应急救援互助体系,实现相关事故的有效救援。
(五)进一步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服务的水平。
15、做好对化工企业搬迁工作的服务和指导。
(1)督促指导搬迁企业做好老厂区生产装置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安全设施带病运行;
(2)及时排查治理装置和建筑物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和废弃生产储存装置处置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做到特事特办,帮助企业及时完善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16、注重对危险化学品停产复工企业的检查和服务。
(1)针对金融危机对我市化工企业的影响,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停产复工企业出现的新问题并予以解决;
(2)严格停产企业备案制度和复工企业专家组检查制度的执行。对于复工企业,要组织3-5人组成的专家组对企业生产装置和相关文件资料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才能同意复工生产;
1.严格按照管理权限开展许可审批工作。严格按照省厅2020年明确的许可管理权限开展食品生产(食品加工小作坊)许可审批工作,认真执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不断优化许可服务,规范许可流程,提升许可工作质量和效率。
2.加强食品生产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强化许可审批与日常监管的紧密衔接,对新获证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开展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把现场核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并持续保持许可条件。下半年做好全省食品生产许可监督检查迎检工作准备。
3.严格规范白酒生产许可。严格控制产业政策放开后白酒(液态)生产主体增量,对申请获证品种明细为“白酒”的申请人实施许可,申请人必须自有原料处理、制酒(发酵、蒸馏等)、贮酒、调配、灌装等完整的生产工艺及相应的设备设施。
4.配合省厅开展食品生产许可信息建设。根据省厅部署,积极推进食品生产许可信息系统应用,年底前实现食品生产许可“全程网办”和电子证书管理。
二、加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5.明确检查任务,落实监管责任。加强2020年监督抽检2批次(含)以下不合格企业的飞行检查、隐患排查,彻查风险隐患,细化防控措施,增加对饮料生产企业的检查数量,年度内检查企业不少于30户次;强化企业风险分级动态管理,科学制定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风险分级确定的检查频次对辖区内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加强监管区域内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督检查。
三、加强重点食品安全问题治理
6.加强重点品种治理。继续加强饮料、蜂蜜等重点食品监管,进一步加强重点食品问题综合治理。
7.加强重点问题治理。持续抓好食品添加剂“两超”问题治理和“塑化剂”污染防控等工作。进一步规范食品标签标识管理,打击虚假标和误导消费行为。
四、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8.开展生产领域食品安全风险研究。继续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按照食品类别完善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撰写生产领域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报告。
9.加强生产环节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省厅和管委会联防联控机制部署,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疫情防控工作,督促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吉冷链”系统及时准确录入相关数据,加强对企业落实“三个专、三个证、四个不得”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开展涉疫食品溯源排查和疫情管控,最大程度降低“输入风险”。
五、深入推动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10.继续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行动”。督促企业重点落实食品安全领导责任、管理责任、风险管控责任、检验检测责任、食品安全投入责任。组织召开本辖区“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报告会”。
11.督促企业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指导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确保食品生产过程持续合规;监督抽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含企业负责人)的企业覆盖率达100%,合格率达90%以上。
六、组织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12.扎实推进“名优特”小作坊创建。根据全省“名优特”食品加工小作坊创建工程实施方案和考评验收标准,创建5家“名优特”食品加工小作坊。加强食品加工小作坊日常监管,督促小作坊严格落实卫生管理、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加工过程记录等各项管理制度,推动食品加工小作坊提档升级。
一、立足根本,落实好基础性工作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按照国家食安委、国家工商总局的培训要求,一方面,充分发挥市食品流通行业协会作用,配合食品处做好对食品经营主体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增强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另一方面,按照省工商局部署,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练兵年”活动,在加强工商系统执法人员食品安全监管业务培训的同时,开展应急演练、电子追溯系统推广竞赛等活动,提高其政策法规运用水平和日常监管、应急处置实务技能。二是强化经营者自律。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食品储存条件等开展自查自纠;定期、不定期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加强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和消费提示。督促食品经营者对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立即停止经营和下架退市,依法予以处理、销毁。三是严格市场准入。继续把好食品经营市场准入关,为符合食品经营条件的申请者提供便利快捷服务。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市区两级政务中心食品流通许可受理、审核和发证情况,对行政许可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及时组织研究、予以妥善处理。规范食品流通许可延续行为,严格按照《市工商局关于做好食品流通许可证到期延续换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食品流通许可证延续换证工作。
二、加强监管,开展好日常性工作
一是加强市场巡查。督促基层工商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食品市场巡查监管制度》,对食品经营户实行“八查八看”。查主体资格、查进销货台帐、查包装标识、查退货销毁记录、查经营者自律等情况。二是强化信用分类监管。依据食品经营户信用分类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用升降级制度,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各工商所对信用等级低的食品经营户加大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频次,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组织开展食品质量监测。一方面,市局组织开展食品质量抽样检测2,400批次,做好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及调查处理等工作;另一方面,组织各分局开展食品质量快速检测35,100批次,积极筛查不合格食品,防患于未然。四是支持食品流通行业协会工作。积极指导、配合食品流通行业协会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在支持并联合协会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力度的同时,推进经营者诚信自律建设。市食品流通行业协会及各分会、工作站要扎实开展会员服务活动,吸引更多的食品经营户入会。要有效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扩大协会影响力。
三、抓住关键,处理好重点性工作
一是强化对现场制售食品经营行为的监管。现场制售食品经营行为是工商部门执法监管的重点、难点和高风险点。__年,市局已将此项工作纳入食品安全绩效目标管理,从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相关证照公示上墙、索证索票、进货台账保存完整、标签标识设置规范、经营环境整洁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有效等方面细化指标,强化监管。同时,向社会作出承诺:全年开展现场制售专项整治不少于6次;现场制售糕点、炒货、卤制品经营户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安全承诺书、举报电话公示率达到100%;出台《武汉市流通环节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准入管理、经营者责任和义务、监督管理、黑名单制度、责任追究等内容,构建长效监管机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二是积极组织开展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工作要求,开展好食品添加剂、乳制品、儿童食品、节日市场、夏季市场等专项整治行动。三是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体系。一方面强化舆论引导,建立健全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交流、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另一方面,快速反应、快速行动、快速处置好领导关心、社会关注的各类民生问题,并按规定及时回复或公示处理结果。同时,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监督员作用,激发社会公众的参与热情,构建群防群控工作格局,不断扩大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的覆盖面,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合力。四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流通环节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办法》。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所有食品经营户,加强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管理,严禁过期食品上市销售。五是大力推行湖北省食品流通电子追溯系统。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东西湖舵落口大市场粮油区先行试点成熟后,出台电子追溯系统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在全市流通环节稳妥推进。
四、开拓进取,推行好创新性工作
一是推行考核评定“食品安全示范所”。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分四个季度进行考核,促进各工商所积极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年终结合四个季度的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全市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示范所”,树立标杆,带动全局。二是强化“食品安全示范街”建设。指导每个分局在辖区范围内创建1-2条“食品安全示范街”,督促食品流通企业强化自律,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促进食品安全工作整体上台阶。三是实行信息化网格
中图分类号:TD35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14-0400-01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高速发展,综合国力和国家地位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国际会议、国际赛事、各行业高峰论坛在我国各个省市举办,这就对公安机关安保任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大型活动安保任务中对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性逐渐显现出来,对驻地餐饮进行理化检验既是对重要人员的餐饮进行无缝隙保障,又保证了安保人员的用餐安全,使他们能更好的执行安保任务,因此是大型活动中不可或缺的安全工作。
1.公安理化检验在大型安保中的工作现状
目前在大型安保中食品安全方面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或界定由哪个机构独立完成,通常做法是由公安机关理化检验专业配合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指定餐饮厨房的各个流程进行监督。公安理化检验主要分为现场检测、实验室检测、动物检测三部分。
1.1食品储存场所的检查
食品和原料储存室是整个食品安全的源头,也是理化检验的重中之重,控制了源头才能确保食品的安全。主要对下面几个方面进行核查:储存室是否有固定场所及监控设备;储存室的管理是否有专人管理和监督人员;食品原料的购置、储存是否有交接记录台账和出入库记录;是否有固定资质的食品采购渠道及供货人;储存区内是否有危险化学品或可疑物。同时针对调味料和原料食材按照食品采集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取样[1],主要进行随机抽样送实验室检验,对调料的生产日期、品牌、外包装等进行检查。
1.2食品加工场所的检查
食品加工场所是对原材料食材的二次加工,针对这一过程主要进行实验室检测和动物检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针对食品添加剂和农药残留物进行检测。公安机关理化检验专业由于日常主要针对刑事案件中的检材进行检验,检验设备和方法侧重于农药、杀鼠剂、安眠药等毒物检验,因此目前公安理化检验在食品原料、生产、制作、加工等过程主要是进行常见毒物检验。对加工的菜品要及时留样记录,取样后进行实验室检测和动物检测。其次公安理化检验还对厨房人员健康情况、管理、流通、监控设备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1.3食品运输、上桌场所的检查
公安理化检验人员要确保菜品的运输有专人负责和监督人员,并保证每次运输有两人以上互相监督。对于上桌场所确保专人上桌,桌上确保没有菜单以外的食品或饮料。对送餐路线进行固定,对运输路线上的监控设备进行监督,确保没有安全死角和遗漏。
1.4对餐饮部管理的监督
尽早与餐饮部总监进行沟通交流,便于相关资料、信息的检查。及时了解近期后厨人员的心理健康情况,便于掌握整体后厨的运作情况。
2.理化检验在安保中存在的问题
2.1人员问题
理化检验是一个涉及到多个学科的综合性专业,一个合格的理化检验人员需要长期的知识储备和实际案件检验经验,而公安机关理化检验人员待遇低,工作量极大,几乎没有进修和学习的机会,长期处在闭门造车的窘境。因此人才流失严重,造成理化检验人才良莠不齐,检验水平较低,距离完成安保任务中理化检验工作有较大差距。
2.2设备问题
现代科技日新月异,几乎每个季度都有新的技术和设备进行更新,而许多基层理化实验室几乎建成后就没有再更新过设备,甚至一些地方财政不足的地区连实验室标准品和耗材都无法保障,实验室日常运转都难以为继。
2.3检测方法
近年来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使国家对这一问题逐步重视起来,但由于管理和机构的问题,长期没有出台关于食品安全中理化检验工作的标准检测方法。
2.4机构问题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出台后,公安机关、农业、质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计委等部门都建立了自己的理化检测机构和实验室,使得在大型安保中多部门参与,但各自分工和职能不清,又互相没有隶属关系;出现许多检测项目重复检测,有的检测项目无人问津的奇怪现象。
3.对策和建议
首先是提高公安理化检验人员待遇,建立合理的奖励体制,增加培训和学习的机会,提高工作的积极性。设立基层理化检验专业专项设备资金,保障实验室正常运作和设备。其次是有关部委尽快出台理化检验在食品安全中标准方法,满足当前工作的需要。最后明确各部门检验机构的职能范围和检验能力,统一协调部署指挥,科学配置。
4.结语
理化检验在未来重大安保活动的保障中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它不仅为食品生产加工的源头把关,也在餐饮厨房管理中发挥重要意义。理化检验工作是安保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大型活动、赛事和会议人员的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为抓手,健全食品安全组织机制,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为了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我们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同时明确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考核奖惩机制,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责任。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与村、食品经营单位签订责任书。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并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多次召开会议,对全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研究总结,并作出部署,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既分工,又合作,各司其职,深入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多次食品安全检查,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
抓“三网”建设,完善农村消费安全网络
乡食品安全办公室同各村把“三网、一保障体系制度”纳入农村消费安全工作的重点,对辖区的小超市和小商店都实行商品准入制度并建立食品安全“一票通”台账。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管理。
加强食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确保食品消费安全
今年以来,乡对各超市、小商店、作坊、餐厅组织进行了6次专项检查,抽检结果及时予以公告,以维护食品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今年到以来,实现了由“以打为主、打防结合”向“以防为主、防打结合”的转变,为消费者营造了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
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工作目标
全年辖区内不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深入开展,通过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和专项整治,使全乡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药品质量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到97%以上,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感明显增强,消费信心明显上升,食品药品产业得到又好又快发展。结合“示范县同创”要求,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瘦肉精的专项整治,狠抓农村食品市场生产、经营环节的管理,假劣、过期、三无食品得到有效遏制。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践行科学监管理念,按照全面推进“五个监管”、奋力打造“三区”的总体要求,以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目标,广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展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成效,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食品药品消费警示,不断改善系统形象,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事业不断发展。
二、宣传形式和内容
(一)新闻类。
1.季度新闻。根据系统监管工作会议要求,今年试行定期新闻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新闻会。四次新闻主要内容:一季度20**年全省食品安全状况;二季度全省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稽查应急处理现场会;三季度全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警示通报;四季度20**年全省药械领域十大典型违法案件。
2.日常新闻。除每季度确定的新闻主题外,根据系统中心工作,适时进行日常新闻。主要围绕食品药品安全检测情况、季节性食品药品消费警示、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完善情况、过期药品回收网点建立情况、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情况、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情况、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和保障奥运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情况等内容。
(二)媒体互动类。
1.开展好新闻评选。进一步营造系统良好的宣传氛围,年初开展20**年度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好新闻评选活动,并积极参加省记协主办的好新闻评选活动。部署20**年度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好新闻评选活动。
2.开展媒体采风。重点围绕食品安全示范县、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过期药品回收网点建设等情况,组织中央驻浙媒体和省内主要媒体进行采风,推进示范县(乡镇)建设。
3.建立固定平台。与《钱江晚报》、《都市快报》、**电视台影视文化频道等单位合作,建立固定宣传阵地,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常识,食品药品热点消费警示、检测结果、假劣信息。充分利用《平安**》固定橱窗宣传平台,张贴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海报、宣传资料,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4.参加“厅长在线”节目。认真组织参加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与**电台新闻台、**在线联合开办的“阳光行动?厅长在线”现场直播节目。上线访谈,倾听民情、了解民意、关注民生,宣传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解答公众关心、关注、反映的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
(三)宣传教育类。
1.组织大学生志愿者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动员组织大学生志愿者深入农村、社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传授食品药品知识,调研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倡导公众科学饮食、合理用药习惯。
2.开展中小学“食育”教育“八个一”活动。联合省教育厅在中小学校开展“八个一”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每学期举办一次食品安全知识讲座;每学期安排一节食品安全教育课;每班每学期出一期食品安全黑板报;每个学生有一本食品安全科普读物;每学年组织一次“食品安全知识带回家”活动;每个学生就食品安全给亲友写一封信;每学年组织一次食品安全征文活动;学校食堂设立一块食品安全温馨提示牌。
3.继续将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纳入文化下乡工程。各地要加强与文化部门、电影公司的联系,继续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片作为农村电影下乡映前公益片放映,在文化直通车中编排反映食品药品安全的节目。
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局及时进行了传达贯彻。于月14日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将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学习,并结合自身实际,对全年工作目标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进行了分解,确定了全年工作思路,提出了年六项工作重点,一是实行定岗定人,逐步推行稽查相对专业化制度;二是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落实为民十大实事;三是继续开展药品流通整治,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巩固两网建设成果;四是崇尚学习,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全面提升全局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五是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六是以实施“亮点”工程为契机,全方位开展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工作目标。
二、转变观念,开拓创新,力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有新的突破
2、抓规范,药品流通实现突破。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巩固去年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取得的实效,确立了保持高压态势、继续深入整治、进行规范管理的工作方针,在第一季度,将药品流通整治与药械稽查相结合,继续加大对药品批发企业的监管,连锁企业不统一配送,药品零售药店出租(借)柜台、超方式、超范围经营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加强专项检查和跟踪检查,对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目前,已经检查药品经营单位79家,警告79家,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79份,全面扭转了我市药品流通的混乱局面。
3、抓亮点,药品检验整体推进。按照市局的工作要求,我们把开展县级药品打假治劣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作作为今年的亮点工作。为把此项工作真正做实、做亮,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药品打假治劣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配备了经验丰富、业务精干的检验人员,多方筹措资金更换配齐了检验设备及试剂。现在,已经检验药品47批次,发出报告书47份,无一例申请复检,合格率100%。
4、抓教育,提高监管素质。春节刚过,我局就举办了为期一周的培训班,局领导亲自授课,重点学习十七大报告、公文写作知识、假劣药品识别方法和药品稽查办案经验等,进一步提高了队伍的业务素质。坚持每周五下午学习制度,倡导终身学习理念,增强党风廉政意识,全体人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保证书。
组织开展了年国庆节、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积极申请食品综合监管经费。办公楼改造工作也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机关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进一步加强。
三、下半年工作要点
上半年的工作为今后工作的有效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第二季度,我们将继续落实市局工作部署,创新工作思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新的突破。
1、按照省、市局要求,加大对特殊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管力度。加强药品质量监管,对抽验不合格的药品,依照《特别规定》严格查处。坚持依法行政,严厉打击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加强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发现违法广告及时移送工商部门处理。
2、继续深入开展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对重点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针对性检查,并对整改措施不到位,存在问题严重的单位坚决进行立案查处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