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合同范文

时间:2023-03-14 14: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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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合同

篇1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充分协商,就乙方经销甲方生产的产品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产品名称:

二、销售区域

1.甲方授权乙方为 地区 渠道经销商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本合同授权经销区域外销售本合同授权的以上产品。

三、价格体系:甲方提供的产品价格为到岸价(以甲方提供价格表为准)。

四、销售目标 单位:(万元)

附:以上如果没有在合同签订时确定,双方之后以附件补充。乙方无法达成季度目标任务时,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经销区域做出调整的权利。

五、结算方式

1. 乙方首批提货款不低于 万。

2.款到发货(款到甲方指定帐户才发货),即乙方向甲方提交订单并付清相应货款。

3.乙方每次向甲方汇款后,将汇款说明和汇款单一并传真或扫描至甲方,以便双方往来账目精确核对。甲方定期向乙方以传真形式发出对账单,乙方若有疑意需在5日内向甲方提出,否则将凭甲方的对账单为准。

六、供货与运输

1.乙方应提前填写《订货单》。

2.甲方在接受《订货单》,并确认乙方款到账后5个工作日内发货,如发生不可抗拒的因素(如交通事故、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使甲方无法保证货期的除外。

3.运输费用:从发货地到乙方指定接货地(限一地点)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的收货地址为联系人及电话

4.甲方负责把货物送到上述地址,若乙方库房不能通过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货物到达困难,乙方必须协助运方的运输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更改收货地址,需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货物验收

1.乙方与运输单位交接验货时应就验收情况履行有关手续并及时将其与运输单位的验收情况的商务记录报知(传真)甲方,乙方逾期未报,视为乙方收讫无误;货物到达目的地卸货后发生的货损、货差由乙方负担。

2.甲方向乙方运送货物,在运输途中造成的破损,由甲方与物流公司协商处理;在乙方验收后,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销售服务

1.对于问题产品的定义:存在非人为的质量问题,此类产品甲方给予无条件退换。

2.双方配合严格控制产品货龄,保证产品正常销售。

3.新产品上市后,甲方会根据市场情况做多元化促销支持活动。

4.如首批产品滞销,乙方需在收到货的2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将由甲方负责协调(尽量在本地区消化)所产生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甲方的义务

1.维护乙方在指定区域作为经销商的权益,不在范围内另设其他同渠道经销商。

2.向乙方提供正常经营所需的资料及必要的产品批文和产品检验报告。

十、甲方的权利

1.有权对乙方违反市场规范的操作进行处理。

2.乙方连续60天未向甲方订货或持续 月销售量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销售目标时,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经销区域做出调整的权利。

3.如乙方有违约行为,经劝阻无效,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乙方的义务

1.认真执行与甲方共同制定的市场操作及广告宣传方案。

2.自觉维护甲方产品与品牌形象,在甲方的指导下做好区域内消费者投诉、产品问题和有关部门检查的配合工作。

3.不得超越本合同约定区域销售。

4.准确、及时向甲方传递包括库存、销量、分销商经营情况的有关市场动态信息。

5.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经营必备证件复印件。

十二、乙方的权利

1.享受本合同约定区域内的独家经销权。

2.根据市场实际情况,乙方有权在经销区域设置二级经销商。

3.享受甲方免费提供的市场指导和相关资料。

4.乙方被授权使用正大欧瑞信的注册商标,使用范围仅限于与产品销售有关的业务,包括人员名片、宣传广告,但上述事宜须事先得到甲方的批准备案后方可执行。

十三、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或利用甲方产品或品牌从事本合同的约定事项以外的任何其他经营活动,否则造成的一切经济纠纷和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2.甲方提供的商业文件涉及产品营销、培训、销售的资料,乙方有责任保守相关商业机密,如乙方泄露甲方提供的商业文件,甲方将以侵犯商业机密行为追究乙方责任。

十四、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条款没有规定的事宜时,合同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加以解决,并将达成一致的协商结果以补充合同的形式纳入合同文本。

2.以上条款所列内容经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在双方均同意的前提下,可以按解除合同的方式处理分歧。

3.甲乙双方因合同相关事宜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甲、乙双方可以将有关争议向甲方所在地提起诉讼。

4.甲方在合同期限内所推出的同一品牌的新品,甲方优先考虑乙方的区域经销权;甲方公司所有人员向乙方借款、借货,须经甲方经理签字,并由财务出具合法手续后方可出借,未经同意的借款,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5.合同履行中,双方均负有书面通知的义务,合同中的通讯地址为双方约定地址,一经发出,即为送达。

6.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立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应。

十五、补充内容

十六、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限从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止。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销商合同范文2甲、乙双方于 年___ 月____日,就乙方承接甲方区域销售总事宜,在互利互惠、优势互补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定本区域销售总合同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地区总的确认

经双方确认:甲方开发生产的系列产品有广阔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

(1) 甲方授予乙方区域的销售总权,由其全权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售后服务。

(2) 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甲方要保证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

二、乙方承诺

(1) 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将集中力量,尽快地在所的区域内建立起有效的销售。

(2) 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下订单。每一份订单的货物规格为一种至数种,每种规格产品的订货数量要达到甲方的要求

三、保证

篇2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并共同严格遵守下列条款:

一、特约经销区域

甲方委托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______牌增高皮鞋系列产品特约经销商,并出具特许经销协议,乙方接受这一委托。

二、乙方销售提成政策

高档精品,销售价为每双____元以上,甲方向乙方的提成____元/双。

高档产品,销售价为每双_____元,甲方向乙方的提成____元/双。

普及产品,销售价为每双____元以下,甲方向乙方的提成____元/双。

三、销售计划数

特约经销商年销售量不应低于________双,根据乙方所辖地区的实际情况,经协商甲方同意乙方的年销售量为________双。

四、款项结算

款到发货,汇款按甲方指定帐户或现金结算。

五、交(提)货办法/运输方法/地点及费用承担

乙方委托甲方代办托运。运输方式及到货地点由乙方选择,甲方积极配合, 运费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产品质量标准

企业产品执行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三包”实行明示担保

七、包装要求

完成包装:每双皮鞋纸盒包装,符合格证,包装袋。

每标准____双。

八、有关承诺

1.发现质量问题,按照国家规定,甲方保证调换,来回运费由甲方承担。

2.乙方订货以传真件为准,注明货号、尺码、数量的要求以及货款支付的金额和账号。甲方____天内发货。大批订货发货期另定。

3.所进产品____个月内包换(其中剩下的断码鞋、出样鞋不能换货),运费乙方自理,甲方每双鞋收取调换管理费____元(首批进货除外)。夏季凉鞋(____月____日后)和冬季棉鞋(____月____日后)不得退换。换货率不大于____个月累计进货量的____%。

九、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的____个月内,乙方若未完成计划数的____%或连续____个月未进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权优先与甲方续签合同。

十、经济责任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如有违约行为,按照《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罚。

十一、附则

1.本合同依法签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

2.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纠纷,应主动协商解决。

3.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定协商。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篇3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销区域:_______省(市、自治区)_______市

合同签署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共同发展原则下,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总则

1.乙方自愿申请作为“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的特约经销商,并同意接受甲方的有关经销规定。

2.经甲方审核确认乙方具备“__________”系列产品的特约经销商条件,并授权乙方作为“_________”系列产品的特约经销商。

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一年。

2.如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经销额,本合同可续签;如乙方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经销额,甲方视情况另定。

三、合同标的

1.乙方需交纳经销权保证金________________元,该保证金在乙方完成第一年或前二年任务后全额返还,乙方如违反合同规定,甲方将取消其经销商资格,并不予退还保证金。

2.本合同规定年销售额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本合同规定乙方首次进货额_________万元。

四、首次进货额货款支付方式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将首批货款划入甲方帐户。逾期_________天未交足上述款项,则视为乙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权对该地区继续征召特约经销商。

五、供货及相关细则

1.合同供货价:按“___________”产品供货目录所列价格或议定价格。

2.货款支付方式:在规定时限内全款汇到甲方帐户或支付现金。

3.供货期限

(1)首批进货,甲方在收到乙方全款后___________日内发出。

(2)以后进货,经销商应提前___________天填写书面申请单或电话通知,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应在7日内将货款汇到甲方帐户。甲方将按照双方协议的发货时间发出货物。

(3)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铁路、公路、海运事故等),使甲方不能保证供货期或乙方不能按时交纳货款的情况除外。

4.交货地点及运费

(1)合同交货地: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市(县)。

(2)甲方负担产品到深圳市货运站的费用,到达合同交货地的长途铁路或公路运费由乙方负担(指火车或汽车到达该合同交货地城市前的费用),到达该城市后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保证将产品保质、保量、按期交付乙方。

6.验收地点:收货方仓库。如发生破损乙方应在收货当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属运输方造成的损失,则应由乙方向运输方要求赔偿。

六、相关管理办法

1.为保障全国经销商利益,由甲方制订“_________”系列产品的公司限定价格。

2.宣传品及广告

(1)甲方设计、制作的产品宣传资料,除按乙方购货量比例配赠外,乙方还可以根据当地市场需求以成本价向甲方订购。

(2)乙方自行的广告或组织的推广活动,所涉及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如果乙方需要,甲方可协助进行设计、策划或指导实施。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标准为乙方市场的用户提供安装及售后服务。

七、双方的权力、义务

1.甲方权利

(1)对乙方的经营有咨询、督察权。

(2)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直接追究乙方经济、法律责任。

2.甲方义务

(1)有按照合同规定维护乙方合法权益的义务。

(2)有对乙方提供全面服务支持的义务。

(3)有义务帮助、协调乙方在经营中出现的困难。

(4)有按时供货、保证货物质量和提供经营信息的义务。

3.乙方享有的权利

(1)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直接追究甲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4.乙方承担的义务

(1)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办理好产品上市一切手续的义务。

(2)对甲方的产品情况,经营情况、市场拓展等信息有保密义务。

(3)不得经营假冒、侵权产品。

(4)及时向甲方反馈产品销售及产品质量问题

(5)有协助甲方共同处理上述问题的义务。

八、其他双方必须遵守的条款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责任在甲方的,由甲方对不合格品实行无偿退换,退货运费由甲方负责承担。

2.解除合同后的有关条款。

(1)乙方应该对甲方经营内容(包括“__________”系列产品及其销售的全部相关内容)继续承担保密义务。

(2)退还所有文件、资料、授权委托书、经销牌等(包括复制品),如违约,甲方将按知识产权法的规定对乙方进行论处,或在媒体上予以曝光。

(3)违约责任: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4)如果经销商销售假冒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失,须承担全部责任。

九、附则

1.合同生效及期限:首次进货的款项到达甲方帐户后生效,有效期一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确定后作为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2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1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篇4

卫生许可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

卫生许可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出卖人对所售食品保证质量达标,并在该食品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内不发生食品质量变异;否则,赔偿买受人的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 买受人对购入的食品,应按其食品的保管规定进行保管;因保管不善发生食品质量变异,损失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______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________所有。

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同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

第十六条 出卖人保证所售食品不侵害第三人合法权利;如因所售食品产生商标权等权利争议,均由出卖人自行解决。

第十七条 本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 卖 人

出卖人(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人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政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买 受 人

买受人(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人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银 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 邮 政 编 码:_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5

遵守本试验栏目实战和读者直接受益的原则,笔者访谈了重庆很多经销商以及厂家销售分公司就经销合同谈谈自身的看法,总体来看有以下三个认识的误区。

误区一:经销合同签定与否并不是很重要。

持有这种认识是大多中小型商家,在我访谈的时候有些商家始终没有找到2004年的经销合同,而且也没有什么担心。为什么存在这样的状况?

某快速消费品区域经销商解释:

1、销合同没有什么大的变化,与去年的相差无几。

2、销合同中唯一重要的就是年度任务和年终扣点,这个我们早就牢记于心了。

3、经销合同中其他的条款无非就是促销政策和价格保护,这些也是说说,还不是看最后的实际情况,呵呵。

4、毕竟市场是活的,销售天天在变化,如果要把很多事情提前确定下来那也不现实也没这个必要。

5、我们双方合作快三年了也没什么大问题,我相信厂家,毕竟是大品牌嘛,不会骗我们这些小商家的。

听完这位商家的解释后,我就问商家

1、万一厂家年终给返利的时候要你出示合同,否则不兑现,你怎么办呢?

2、日常促销活动厂家不给你执行,你还能怎么样?

商家不知从何处回答,愣了半天才说“应该不会吧……”

厂家分公司对这个问题的解释:

1、们经销合同大多就是让业务员去和商家签的,一般只要签字了拿回来我们也不怎么细看。

2、般也没有商家对经销合同有异议,所以签定经销合同很顺利。

3、经销合同上面也没什么重要的,就是年度销售任务和扣点可能重要些,但是年终核算的时候也不需要商家拿出合同来核对,财务都有底。

听完这位销售主管的解释后,我就问“厂家这么做,商家会吃亏吗?”他笑而不答。

误区二:经销合同中没有全部直接利益回报的条款很正常。

这方面应该说在一定的层面上是正常合理的,因为很多销售政策的推出的确与当时市场动态变化有很大的关联,所以很难提前确定下来。另外一个方面就是厂商为了相互保守秘密,在某些敏感的年度销售任务和扣点以及促销费用方面都喜欢秘密操作,所以当然不能与经销合同来共存了。商家也是把这个方面的书面资料牢牢牵挂于心,经常与厂家沟通和申请。在日常销售工作中,临时促销政策都是由厂家业务人员口头告知,商价再选择是否参与,至于这些销售政策到底该谁享受还是由厂家来确定。当然销售政策结束日期也是由厂家来确定,比如常常被告知畅销或促销产品缺货就是非常鲜明的例子,至于这个中存在哪些违规操作和个人存货,厂商都是知道的。

误区三:经销合同可以持续签定多份,只要保证日常促销政策就好了。

经销合同可以续签多份在厂商合作过程中很普遍,大多是在某特定阶段厂家为激励经销商而推出的临时促销政策,最核心的也就是价格调整和利益补偿。但这些促销政策的推出都是厂家自身在权衡考虑并立足为自身品牌服务后主观推出的,经销商没有发言权,只能被动享受。而且这些政策操作过程中有很多是暗箱操作,没有统一规律性。所以相比较来说,促销政策不是经销合同的补充内容,因为没有双方的协商。这样所谓的多份经销合同也只能是很多经销商的奢望。

经销合同中的几个陷阱

这个方面的问题笔者针对一些普遍问题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员,给我的警醒很大,希望各位经销商能注意经销合同中相关法律依据,这样才能识破一些经销合同中的陷阱,保证自身利益不受损失。

陷阱一:警惕模糊销售政策

我们经常在经销合同中能发现譬如“款到3日发货”、“销售不畅可退货”、“乙方铺货率在45%以上者,广告、促销由甲方负责”等字眼,大多经销商在签定经销合同是满心欢喜,普遍认为这些政策能充分保证自身的利益,其实刚好完全相反,一般厂商也最容易在这些方面出现纠纷。如果商家真因销售不畅而要求退货,厂家则会深究销售不畅的原因,而且很容易将产品销售不畅的原因归咎于商家,以致商家不能退货或者是少退货。而“铺货率在45%以是”这一概念也很模糊,这里的问题出在铺货面的界定上。铺货率以哪类店为标准在合同中没有明确。以上两点都没有明确的规定,都可以照自己的理解去解释,这样的合同一旦出现问题,就容易造成双方的纠缠不清。还有款到三日发货到底是以经销商打髋日期开始为准还是以厂家收到或核算后商家货款的日期为准呢?所以应该在签订合同时将这些内容明确化、具体化。比如说,“销售不畅”的具体界定、退货的数量是全退还是按百分比来退等等。当然大多知名品牌的操作还是在按照商家的理解正规执行,但是经销商还是应该注意最好把这些明确化。

陷阱二:注意口头承诺

在厂商合作过程中最根本的就是双方信誉的保证,所以可以说随意承诺是销售环节中的大忌。很多商家会经常遇到过厂家的口头承诺兑现不了的情况,像一些促销费、宣传费、广告费、进店费、年终返利等,当时一口答应下来的,后来就“缩水”了,不是不给,就是少给。按照法律专业人员的解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第十三条规定“合同以要约、承诺为订立方式”,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应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这样口头承诺其实也是承诺的一种形式,只是由于这其中可变的因素过多,所以法律上很难支持。这样我们最好就是“空口无凭,立字为据”,只要厂家口头承诺了,商家要紧抓时机,现场辅以笔录、签字、印章。对口头承诺书面处理是一种方式,但有些口头承诺商家可选择即时兑现,例如说,厂家口承诺提5万元的货返给2000元促销费,那么打货款时商家就可以选择把促销费从货款中扣出。

陷阱三:谨防虚假欺骗

经销合同欺诈手法简直五花八门,许多劣质厂家“玩的就是合同”,因为很多商家缺少法律知识,所以有时某些经销合同操作本身存在很多违规操作的,这样这些经销合同本身就很难受法律保护,那就只有损失商家的利益了。最普遍的有下面三个方面:

1、某些不规范的厂家在取得商家信任后,利用经销合同向商家预收一定预付款或市场保证金后,只发少量货物,蓄意骗取全部货款。

2、厂家利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不明,比如规格、型号、标准等模糊不清,通常只是口头约定,故意在成交时以小充大,以次充好,以廉充优,以旧充新借以达到行骗目的。

3、有些厂家把商家货款骗到手后,以货款作为股份注册成新公司,立即擅自变更公司地址、隶属关系,企业字号等,摇身一变成为新的公司,而在原单位留下破烂不堪的门面来与商家周旋,展开游击战,任你腿跑断,就是避而不见,通过这种办法将商家拖垮而达到目的。

4、利用商家法律素质低,以签订合同的合法形式进行欺骗,骗取货款、定金等。 比如某些厂家与商家签订经销合同,商家付给厂家5万元定金和首期20万货款并约定到厂家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结果因为地方保护主义商家25万被厂家骗走。

在经销合同中商家要想避免上当受骗,签约前一定要搞清厂家的基本情况,比如签约目的、经营资格、资信情况及履约,切勿盲目签约履约。

经销合同的正确签定

经销合同是厂商为确保产品经销的实现而设立的彼此间的权利和义务。通常来说合同需要建立在当事人双方协议的基础之上,是当事人双方自由选择的结果。那么到底商家到底应该与厂家怎样正确签定经销合同呢?

明确经销合同中应该包含的内容

一般来说在经销合同中应该包括以下十个方面内容:

1、授权与认可:包含经销方式是还是分销或经销和销售产品类别以及销售区域等其他规定。

2、销售任务:包含销售日期以及期间内的年度和月度销售任务,商家评价和奖励。

3、订货和付款:包括订货和送货的方式以及费用承担,付款方式和日期以及贴息,换货和退货。

4、价格和市场保护:价格制定权和调价认库补差,窜货和管理办法,市场价格保证金。

5、广告宣传:门头和展台(专柜,陈列)设计以及制造费用,广告费用,促销宣传品的发放和费用。

6、知识产权:注册商标所有权和商标协议管理办法。

7、技术服务:保修日期和保修责任人。

8、协议期限:生效日期和协议延续条件,协议失效的违规操作。

9、协议争议和解决:争议解决期限和仲裁或法律申诉地点。

10、其他事宜:协议份数和持有方,补充协议的认可,未尽事宜。

厂家制定的格式合同

现在大多厂商签定的合同都是由厂家制定的格式合同。格式合同是由厂家向所有商家提出并规定厂商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不得加以改变的接受或拒绝的合同,它具有完整、固定的具体内容。这种合同的特殊性在于它不是由厂商协商订立的,而是由厂家单独订立,然后向商家发出要约,根据“订不订由你”原则试图把其合同条款加给商家,商家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只能接受或拒绝,不存在协议修改或变更的余地。问题在于,格式合同是由厂家单独订立的,合同的条款只体现了厂家的意思,是以维护厂家的利益为出发点的,难以自觉做到将厂家与商家利益进行公正合理的平衡。厂家具有雄厚的财力、最好的法律服务和订立合同条款的优势,而经销商势单力薄,缺乏必要的知识和经验,属于合同的弱方,对于厂家为维护自身利益而精心制订的格式合同,一个普通商家是很难真实了解合同中所表达厂家的真正意图,即便认为合同损害了他的利益到法院去起诉,他也难与经营者相抗衡。至于采取哪种措施才能有效地保护格式合同中的商家利益,商家可选择在未尽事宜或补充协议中来做自己说明。

经销合同签定中需要坚持几个原则

在经销合同的签定中商家应注意把握以下五个原则来签定,这样可以充分有利的保证商家利益:

原则一:签订合同前,要对一切合同条款都执怀疑态度,然后再一条条地解题,直到没有疑问为止。总的来说,商家应尽量与那些正规的大企业合作,少与那些弱势品牌合作。

原则二:法律中规定:“行为人没有权,超越权或者权终止后以被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人追认,对被人不发生效力。”这就是说在商家与厂家业务人员打交道的过程中,对临时签定的合同要加盖法人公章后才确切受到法律保护。

篇6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利,本着共同发展、平等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经销条款

1 、甲方授权乙方为(地区、市、县)经销商,经销甲方所经销的品牌系列产品。

2 、产品名称、规格、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3 、货款结算方式:款到发货或现款结算。

4 、供货程序:乙方填写书面《订货申请单》,经甲方业务人员确认传真到配送中心,配送中心确定该批货款到帐后,三日内发货。

5 、运输方式:甲方负责送货至乙方所在市(县)的车站、货运点,运费由乙方承担。(根据地区不同, 2-10 元运费/ 件)

6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目标销量为万元,甲方给予返利奖励,否则不予返利。

二、甲乙双方责任条款

1 、甲方应根据市场状况策划产品宣传、广告及促销活动,乙方有义务配合。

2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经销产品的合法证件,乙方有责任维护甲方产品的声誉,杜绝销售过期变质产品和经营假冒侵权产品。

3 、乙方应在所经销区域做好网络分销的发展、监控,并承担责任。

4 、乙方必须无条件提供甲方所需的与甲方产品有关的任何销售数据,并做到准时、准确、完整。

三、退换货条款

1 、台湾产品原则上不予退换货,因产品包装或配送出现差错,甲方退换。

2 、自进货之日起五日内因产品质量问题经甲方确认同意可进行产品调换。该批产品甲方承担此运输费用,乙方不得自行销毁。

3 、因乙方仓储管理不善等造成的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换货。

四、解除合同条款

1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乙方连续2 个月未能完成甲方规定目标之内的需求计划,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乙方在合同规定区域以外销售或分销甲方产品,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乙方违反甲方价格销售政策,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乙方销售假冒产品及其他造成甲方产品不良影响的,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 、在本合同执行45天内,如乙方没有达到KB类店50% 以上的铺货率,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6 、其它本合同书中规定的终止合作或本合同的条款。

五、保密条款

乙方保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会将甲方的商业机密(如价格、销售数据、知识、技术等甲方认为是“商业机密”的信息)披露给任何其他人或为自身目的使用。

六、其他条款

1 、本合同为正式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 、合同签署后,如甲方在7 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乙方的首批货款,合同自动失效。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订立附加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如出现合同纠纷,双方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可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5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6 、本合同最终有效签署人为甲方营销副总经理以上职位者。

八、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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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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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

1、 压货的好处。

厂家的压货行为从众多经销商的一致反映来看几乎对经销商没有什么好处,但好多经销商也吃过因厂家货源跟不上而影响市场的事件发生,尤其是春节或中秋,畅销品牌的生产线都是全天24小时三班轮流上岗,如果经销商在旺季到来之前能有合理的压货就不至于出现断货的现象。

对于经销商来说知名品牌产品要有一定数量的库存,近年由于经济环境秩序走好和生产原材料的不断上扬,厂家为应对消费水平的升级,价格上涨是律见不怪的现象,茅台由2002年的200元/瓶左右到2012年的1500元/瓶,洋河蓝色经典海之蓝由市场导入时130元/瓶左右到如今218元/瓶,口子窖由06年68元/瓶,到09年88元/瓶到如今138元/瓶(餐饮价)。从这几个品牌可以看出每年畅销品牌必然有一定涨幅,经销商压部分知名品牌的货有时是产品增值的,所以压货不是一无是处,要区别对待。

2、 压货弊端

恶性压货是断绝经销商现金流的杀鸡取卵之举。一般来说经销商经营资金都比较有限,经销商进行终端送货或分销商分流时有时回款拖欠,压款少则一月,多则数月甚至一年半载,经销商一边现金从厂家进货,一边赊销到下游渠道,资金再雄厚的经销商也要拖垮,再者,一个厂家的产品库存量过大势必影响其他产品的正常进货,从而影响整个商贸公司的再发展。

恶性压货是破坏厂商情感的罪恶之源。虽说厂家与经销商各自代表的立场不同但目标是共同的,厂商关系处理好坏与否也是衡量市场尺度之一,有些厂家为了一时销量不顾及经销商的实际情况,恶意倾压产品使得厂商关系急剧矛盾,销量是市场良心动销起来的不是压货压出来的,厂商的情感是有序市场运作的基石,如果没有良好的客情关系,在好的市场估计也不会维持太久。

恶性压货能使产品与市场不能有效衔接。经销商过多的挤压库存不利于产品与市场的良心衔接,厂家有市场人员会对市场产品的情况进行及时的汇总反馈给公司决策层,在这一过程中,产品调整是经常发生的事,经销如过多挤压太多产品一旦厂家调整产品包装或酒精度数,经销商库存里的老产品可能存在滞销的问题,老产品与市场一旦不能有效衔接,经销商就是最终的受害者。

面对压货可以从两方面来看待这个的问题,经销商应该而且必须有一定的库存,有充足的货源,当出现旺季,而且厂家货源要求提前备货时经销商要早作准备,所以压货对于处理突发事件很有帮助。另一方面经销商应该适当减少适销不对路的产品库存。一般厂家和商户都要签订合作协议,根据年度协议以往年具体销量为基准适度增加本年度销量,同时分解到月份收放有度的合理预留库存,所以指定任务,量力而行才是处理压货的真正解决之道。

二、 厂家对经销商压货常用的手段及应对策略

要想不被厂家的压货牵着鼻子走,了解厂家进行压货的手段是必要的事情,营销专家戚俊文总结了厂家压货的四种手段,这四种手段如下,有时是每种手段更替使用,有时是叠加使用。

1、 手段一:利益诱导。指厂家为取得经销商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或为完成某定时期内的销售任务,给予经销商一定销售政策或特殊的奖励,来诱惑经销商进行进货的一种营销手段。利用诱导是厂家最常用的压货方法之一,有些经销商有时按耐不住厂家鱼饵的香味,往往都是上钩,到最后是库存满满。

应对之策:摆正心态,制定合理分销策略,量力而行。

厂家在给经销商压货的时候,经销商要加强与厂家的沟通,提出合理的意见。要详细分析自己经销区域的市场情况,分析竞品情况、自身情况、渠道情况,结合以前同期销量,要求厂家制定出具体的市场操作执行方案,包括渠道力度、消费者推广及促销宣传方式,不能把厂家给予的所用力度视为厂家让利的利润。在厂家人员和自己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明确能够分流多少产品,然后在分流产品的基础上增加30%的进货量。不能因为厂家某次的让利力度大而大量的进货。

2、 手段二:情理感动。有些业务人员给经销商处的像弟兄们一样,私下里哥长哥短,用到销售上同样是一把利剑,经销商朋友不能被所谓朋友的感情成为压货的砝码。

王力是某知名品牌的省省级经理,08年7月由于厂家人员人事调整负责山东市场,所到之处各区域经销商朋友们纷纷接风洗尘,与经销商关系处理恰到好处。王力调任山东市场后由于是销售淡季,厂家下达的任务又是非常大,王力与经销商推杯换盏之后说“多蒙各位朋友的关爱,小弟初来初来乍到,但本月销售目标分解较重,能否关照一下,给小弟一个见面礼,按照合同约定进货打款。”山东经销商是讲义气,爱面子均给予支持。王经理使用方式就是利用与经销商感情关系来实施压货。

应对之策:加强与业务人员的沟通,做生意与兄弟感情要区分对待。

厂家与经销商的关系是市场管理的很重要的环节之一,有些经销商过于顾及与业务人员的感情而听之任之,当业务人员用情感来打动经销商时,当然要顾及厂商关系,但同时要加强与其沟通,阐明自己的困难所在,用情感的角度要求对方考虑自己的处境。做生意与处弟兄感觉要区分开来,表明如弟兄们有私事当鼎力帮助。如确实需要进货或库存不大可做个顺水人情,适当进货,表示不薄弟兄的情面。

3、 手段三:新品上市。新品上市多数是市场策略调整或市场刚启动的首道步奏,但部分厂家业务人员也会在上面下文章来挤压经销商,达到压货或销售的目的。一般来说产品上市只要进货够铺市产品1.5倍即可,但由于销售额与业务员的薪资挂钩,多一点从经销商那里取得业绩就多一点收入,所以新品上市时厂家人员一定会给予经销商首批提货要求,否则可能会有种种理由来为难或推诿。

张强是徐州Q品牌的业务经理,在徐州市场该品牌分产品有两个经销商,W经销商经销是Q产品的商只Q品牌,S经销商不仅Q品牌同时还泸州老窖的头曲产品实力也比较雄厚,Q品牌打算在徐州市场上一个系列的新品弥补现有产品渠道利润下滑,新品逐步替代现有老产品。张经理是利用新品上市的机会对W经销商进行压货的。首先把新品与S经销商进行沟通,然后通过其他途径让W经销商知道要上战略新品,并与另外一个经销商做过初次沟通,W经销商安奈不住主动找张经理沟通,因为W经销商产品单一如何没有该厂家战略产品的以后的渠道很难掌控,张经理占据主动向其提出首批进货不得低于30万元,同时提出市场建设的要求,为了能够渠道该产品的独家权,W经销商不得不委曲求全。

应对之策:当经销商需要导入新品时,少批量多频次提货,这样保证经销库存不至于过大,由于新品的导入后期效果如何,没有任何人可以担保,及时答应进货额度也要多频次进货,一旦产品进入经销商仓库,调整产品的可能性很小。

4、 手段四:恐吓威胁。

老唐是沧州市区A品牌的经销商,老唐是事业单位的内退员工,与两位股东2011年9月A品牌,厂家运作模式是经销商负责配送收款和团购业务的开展,广宣投入、市场业务人员、促销员工资、市场操作策略均由厂家支付,由于老唐以前没有做过生意只能依附厂家人员进行市场拓展,但没有必须按照合同签订的年度任务200万元进行按月进货,前三个月通过自身的人脉资源及常规渠道的市场铺市均保证销售任务的完成,老唐心理不由得欣喜,但好景不长市场步入正常动销期,团购客户的酒未有消化完毕,加上与名酒品质有一定差别,同时淡季市场如期而至,经销商动销不是很理想,老唐库存有所增大,向厂家提出不能按合同按时打款,但厂家之处,如不按合同执行,厂家人员工资及促销人员工资由厂家支付承担,迫于经销商没有人员和不懂得市场不得已按合同执行,年度结束老唐销售量在220万元左右,但厂里未提货加上现有库存共计60余万元。老唐的压货经历正是被厂家撤走人员和不懂市场操作的恐吓所致,一年来没赚到多少钱,反倒积攒了满仓库的酒水。

应对之策:当厂家人员利用恐吓或威胁的手段进行压货时一定是经销商在经营时存在诸多弊端或过多的依赖厂家,经销商可从如下几个方面强化自己建设,壮大自己的实力。

1、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人员建设是经销商必须建立和健全的,再好的网络,再好的市场是一线人员用脚丈量出来的,没有销售队伍可谓寸步难行,俗语说:一将不敌三军,再好的谋略如无人执行也是空想。

篇8

二是网络经济的发展,最不能适应的就是传统的经销商,几乎有99%的从事传统营销的经销商,对于电子商务营销中网商的地空运行一无所知,并且对电子商务各种形式的经销行为非常排斥。形成了网商全面进入传统经销商行列的反逆流竞争。使传统经销商面临着大量市场份额被网商通过地空结合运行方式,拉走了大量的传统业务,特别是原来连锁营销体系从传统向网络实体相结合的双保险营销,严重地制约了经销商的原有优势,形成传统经销商与网络网商之间的市场竞争。

三是大量的中小企业,也开始从事电子商务营销,据有关专业公司的数据统计,今年中国中小企业,特别是终端产品企业几乎有39%从原来的传统营销转入到以电子商务营销为主体的网络营销中来,形成了中小企业本来没有资金进入全国市场的特色、优质产品,一夜之间成为网络的宠儿,也使许多中小企业在死亡线上抓到了救命稻草,起死回生,中国约有13%的眼看倒闭的中小企业再一次通过网络站立起来了,而且其竞争的态势再也不是当地的同类企业,而是全国同类企业。然而,这时中国的许多策划咨询公司却不能适应电子商务营销的咨询策划和网络营销布局,在电子商务营销策划上傻了眼,据说叶茂中策划最近在服务项目上增加了电子商务策划,但到底其对电子商务营销的策划水平达到怎么样的水平,还有待时间来考证。

看到上面许多的社会各行对电子商务营销的不适应,不理解,完全在于对电子商务经济的认识不足,对网络品牌的认识不足,对电子商务营销运行的技巧认识不足而造成的。在这里,我们重点讲一讲传统经销商如何去适应电子商务营销的整个网商运行体系,为传统经销商的转型提供一点基本的专业知识。

第一,传统经销商需要补上一课电子商务营销的专业课。传统经销商往往在接触电子商务营销时,第一个认为就是网上营销产品是否价格体系会冲击传统市场的销售体系。其实,电子商务营销体系与传统营销体系的产品是完全不同的两个领域,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说:首先是电子商务营销的消费者与传统营销的消费者是截然不同的两个群体,他们在网上购买产品主要是一般传统市场不一定有的产品,就是有的话,由于习惯于网上购物,对传统市场的同类产品并不是很关心,所以,双方在传统市场的消费冲突几乎小的可怜,传统经销商不必对网络消费者消费竞争而担心。其次是传统经销商还不能对网络营销中的产品单一性适应。电子商务营销不像传统营销市场,电子商务营销对消费者可以用大量的时间告诉消费者其购买产品的特点与独有的卖点,使消费者能更多的认识产品的专业方面的内容。而传统市场终端消费者是不可能有那么多的时间来了解产品的全面特点。更为重要的一点是电子商务营销产品对消费者的诉求是非常单一性的,要是说产品功能太多,特点太多,一般网上的消费者是不能接受的,网上产品需要用更专业的内容来支持网上的销售,不像传统市场有时越专业不一定能让消费者接受,这就需要传统经销商对电子商务产品营销需要更多的去了解其单一性突出特点,只有抓住这一特点,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网商。最后是传统经销商对于价格运行是最为敏感的。特别是窜货,是传统市场的一大顽疾。而电子商务营销市场网络平台展示面虽然很大很广,但由于其网络经济的特点,只要企业对网商的管理严格,一般是不可能出现窜货现象,也无法窜货。电子商务营销对于网店的管理与下级网商的管理,应当由企业来进行管理,但许多企业由于对电子商务营销的不熟悉,往往对价格的控制想当然的多,这也提醒传统经销商你需要学习两点经销经验:一是最好把企业里你相中的产品进行全国传统与网上,这样就完全让你控制了地空整个体系的价格命脉。二是当没有办法进行全面独家时,最好的方法就是做同城网际的地空营销策略,这是目前对于电子商务与传统营销最为有效,也最为保险的双战略“毒招”。但要全面掌握电子商务的运行特点并与传统经销产品相结合起来,做到地空双向结合,成为一个能够适应现在市场的经销商与大网商,需要传统经销商放弃许多陈旧的传统经营方式,去及时的补上电子商务营销的这一课。

第二,传统经销商如何从电子商务网商的区别中找到共同运行点。我们有一个经销商客户,做的是特产类产品,但这些特产在全国已经是铺天盖地了,说特产已经没有特产的样子了。完全是靠价格的杠杆做市场,一年下来累的不成样子,但钱并没有挣到多少。后来找到我们问有什么办法解决这样的问题,我们通过对于市场的调研,认为可以通过电子商务营销来解决问题。

我们对于这样的特产产品,不再直接跟传统的经销商洽谈业务,因为一谈就会进入到价格的死胡同里去。我们选择了电子商务营销中已经有着相当实力的网商,他们了许多企业的产品,而且做得也非常成功,但这些大网商一直从事着网络营销,却从来没有做过地面的传统营销。有许多网商一直想试一试地面经销产品的终端运行,但又不知道怎么做才能是最为保险,也是最合适的。这个时候,我们就需要给这样的网商找一个能够与之想匹配的传统利益与共同点。

网商可以先试着开一家实体店,虽然有时网商的资金实力远比传统经销商的实力要大的多,但还是从稳字出发,先开一家小的实体店试一下,这样可以积累一些在网上碰不到的传统经验,等做到一定水准后,再真正地做一个两栖经销商也不迟。当然,要想真正让网商成为两栖经销商,需要企业的大力扶持。企业要制订出一套两栖经销商的行动指南,并进行不断地鼓励与培训。还要拿出由网商反做传统经销商的发展战略方案,使网商非常有目标地进行每一步的市场开拓。果然,网商按着企业的方式,非常扎实地把实体店运行起来了,接着,网商可以通过同城网际的形式,让同城的二三级网商加入到实体店的开设中来,有了样板店,其它网商就不会过多地犹豫不前,他们会跟着企业的整个运行方式进行市场操作,使网商真正地成为两栖经销商。这样的两栖经销商,在经营上是非常保险的,如果地面运行暂时差一点,但网上不存在销售问题,要是地面销售有了量,那么网上的销售更是锦上添花。

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传统经销商要从传统结合到网络营销有时非常为难,因为还需要考虑到各种因素,最为突出的就是素质问题,现在传统经销商中大部分除了对价格敏感外,并不会对整个市场和产品进行全面的研究,更不会去考虑过多的网络经济给他们带来的意外收获。这就需要传统经销商改变现有的经营观念,逐步介入网商的经营行列,使自己很快地适应环境,成为一个真正的两栖经销商。

第三,传统经销商适应电子商务营销,企业引导是关键。现在许多企业天天都在说各地经销商越来越难管,企业一个标准到了经销商手里就变样。其实,这里果然有经销商的问题,但大多数是企业本身的问题,有些企业本着的目的就是圈钱,只要经销商掏钱,什么条件都答应,根本就不会去考虑后面的市场怎么做,更不会考虑用什么样的方法教育与转变经销商的陈旧观念。我们在实践中发现,一个企业在找经销商时,不能一味地追求对方掏钱就行的原则,还要看一看经销商是不是有学习的精神。这非常重要,要是一个经销商一天到晚只知道用价格来做市场,而不去考虑用其它更为科学的方式解决销售问题,那么这个经销商肯定不是一个好的经销商。我们接触过一个浙江的经销商,虽然只有初中毕业,但市场的运行水平非常高,可惜就是在实践中老是做不规范,一直想通过正规企业来引导他更深一步地发展自己。当企业客户的一则广告告诉他企业全面进行同城网际营销开拓时,他非常积极,准备这家企业的产品。由于经销商一直做的是传统经销业务,对于同城网际一无所知,我们为企业做了一套引导性的经销商开拓手册。先是教经销商如何运用现有的资源拓展市场,并加入了传统营销的最新方式,同时开始引导经销商切入到电子商务的同城网城的运行中来。要想能够让经销商全面熟悉同城网际的业务开拓,就需要让经销商知道电子商务的基本运作方法,使经销商自己先懂,并引起很大的兴趣,这样才能带动经销商的手下干好下一步的网际运行工作。

企业在对电子商务导入同城的开拓中是需要耐心的,也是需要更多地支持经销商,如配送体系的建立,同城网络信息的传播,网上客户购买配送的标准等等,是企业必须要引导的,不可能让一个做习惯传统营销的经销商自己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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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代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可适用于乙方总部及其在北京行政区划范围内开设的连锁门店或关联公司(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连锁门店或关联公司就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授权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体包括:

一、代销商品

1、代销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代销商品清单》。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批发、进口及专项经营等许可或证明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双方确认的调价日期起生效,适用于该日期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他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一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人

1、本合同人在其主管或被授权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2、双方如变更或撤换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三、订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小时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

(1)乙方电子商务平台

(2)电子邮件

(3)传真

(4)订货合同

(5)其他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正规条形码、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如不能接受,应当在_________小时内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实质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_________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表示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及时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如乙方无法在到货后的_________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向甲方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五、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

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以折扣等方式给予商品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具体的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折扣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三。

六、商品的保管与退换

1、商品的所有权在销售至终端消费者之前归属于甲方所有,但是乙方在代销期间应当妥善保管代销商品。双方确定代销商品的合理损耗率为商品总数量的_________%,乙方因保管不当造成的商品灭失、毁损的损耗率超过约定比例的,乙方应当就超出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24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甲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甲方应当予以退换货。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3、甲方应当允许乙方就过季商品提出退换货。但是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3以上的期限中提出。

4、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_________日内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甲方同意乙方按照(a、降价处理b、退货,乙方承担运费c、自行销毁d、其他:_________)方式处置该商品,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对账与结算

1、乙方应当保证将代销商品的货款专户存储,并不得挪作他用。

2、代销商品的结算在商品销售至终端消费者后进行,乙方应当每_________(日/周/月)为甲方提供商品销售清单一份。

3、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具体对账日为每月_________日,乙方应当在该日的工作时间内安排工作人员同甲方业务人员进行账务核对。对账时双方应当核对的原始单据包括:商品订单、甲方出具的送货/出库单、乙方出具的入库/验收单、退换货单据以及促销费用单据。根据对账结果,乙方出具《商品对账单》(附件四)经双方人签字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4、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为:_________。

(1)月结_________日(本合同"月龄"的起始时间为:a、当月1日至末日b、当月_________日至次月_________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月结间隔周期")

(2)滚动结算_________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滚动结算周期")

(3)其他,具体定义为:_________。

5、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账日、结算方式或结算周期不同,可就具体商品的对账日、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另行制作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6、乙方应当尽力建立顺利、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甲方可在约定的结算周期届满后,持《商品对账单》及相应数额增值税发票要求乙方足额支付货款。

7、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

(1)现金

(2)转账支票

(3)电汇

(4)_________。

八、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以及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九、反对商业贿赂

甲乙双方应当坚持诚实信用、公平交易的商业原则,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教育,对任何商业贿赂和其他不正当交易行为均应共同予以抵制,同时有义务向对方提供相应的信息和证据。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订单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1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_________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取消该批次订单;累计_________次迟延交货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1日,应当按日支付应当结算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由于甲方提供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乙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甲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乙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甲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一、合同的中止和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

2、任何应当先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一方依照上述约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_________日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1)存在本合同第十条第2、3、4、5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时;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他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

(3)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

(4)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时。

4、合同解除后财、物的处理:

(1)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账与结算。

(2)除代销商品的货款外,对于乙方已经收取的整个合同期内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返还。乙方可留存该结算期内结算数额10%的货款作为代销商品质量保证金,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三个月内如甲方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则应当退还甲方,如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用以抵扣乙方受到的损失。

(3)乙方处的剩余货物在对账后由甲方在5日内负责收回,5日内因甲方原因不收回的,甲方同意乙方按照(a、降价处理b、退货,乙方承担运费c、自行销毁d、其他:_________)方式处置该商品,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

2、合同期满前1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原合同自动顺延1年。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

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

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_ 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税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一、适用范围

本合同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商业零售性质的超市、大型超市、仓储式会员店及便利店与供应商之间就商品进货代销事宜确立的合同关系。

二、词语定义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当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商品代销:是指零售商接受供应商的委托,销售商品并按照所代销商品的销售数量和金额向供应商进行结算,同时收取佣金的交易模式。

2、零售商:是指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3、供应商:是指与零售商建立商品代销关系,委托零售商出售商品,并向零售商支付佣金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4、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代表供应商或零售商处理订货、验收、入库、销售、退换货、结算等各个环节相关事宜的授权代表。

5、订货: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原则、流程和方式,要求供应商提供约定代销商品的活动。

6、促销服务费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因零售商为商品代销提供各种形式的促销服务所应当支付的费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销售通道、宣传服务等名义所收取的佣金之外的全部费用及供应商给予的商品价格折扣。

7、对账: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就代销商品订货、入库、退货、库存、促销服务费等数量和金额进行核对的行为。

8、对账日:是指供应商按照本合同及订单约定向零售商提供代销商品后,零售商所指定的某一类商品供应商有规律的核对账目的日期。

9、结算:是指零售商根据对账后确定的所代销商品的售出数量、金额、促销费用等,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并收取佣金的行为。

10、结算方式: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协商确定的有规律的结账并支付货款的各种方式。

11、月结: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按照约定月龄期间代销供应商商品的数量、金额,间隔一定周期后进行该月龄货款结算的方式。

12、月龄: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共同约定的按月结算中"月"的起止期限。

13、月结间隔周期:是指零售商开始代销供应商提供商品的时间满足合同约定的月龄后,至开始办理该月龄内代销商品货款结算之间的期限。

14、滚动结算: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按照一定期限内代销供应商商品的数量、金额不断滚动进行结算的方式。

15、滚动结算周期:是指零售商开始代销供应商提供商品至第一次办理结算的期限,以后的结算依此周期滚动计算。

三、合同文件及组成

1、合同文件应当能够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如下:

(1)本合同

(2)代销商品清单

(3)双方人授权或撤换文书

(4)促销服务协议

(5)订单及订单确认

(6)商品价格变动文件

(7)商品交付或验收、入库文件

(8)商品退换货文件

(9)商品对账文件

(10)商品样品及各种附随文件

篇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可适用于乙方总部及其在北京行政区划范围内开设的连锁门店或关联公司(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连锁门店或关联公司就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授权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体包括:

一、订购商品

1、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购销商品清单》。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批发、进口及专项经营等许可或证明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双方确认的调价日期起生效,适用于该日期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他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一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人

1、本合同人在其主管或被授权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2、双方如变更或撤换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_____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三、订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_________小时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

(1)乙方电子商务平台

(2)电子邮件

(3)传真

(4)订货合同

(5)其他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正规条形码、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如不能接受,应当在_________小时内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实质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_________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表示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商品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乙方,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也自交付时起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及时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如乙方无法在到货后的_________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向甲方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24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甲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甲方应当予以退换货。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五、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

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以折扣等方式给予商品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具体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商品折扣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三。

六、商品退换

1、双方在确定商品价格时,应当对商品退换、损耗问题予以充分考虑。甲方选择的退换货类型为:

(1)不接受退换货

(2)有条件的退换货

(3)在商品总价值_________%损耗范围内可接受退换货

2、在选择"有条件的退换货"的前提下,为了保持乙方合理库存,且有利于商品周转,双方同意:

在第_________种条件时甲方同意更换商品:

(1)残、次品

(2)滞销、过季商品

(3)其他:_________

在第_________种条件时,甲方接受乙方退货:

(1)残、次品

(2)滞销、过季商品

(3)其他:_________

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3以上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

3、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后_________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_________日内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甲方同意乙方按照(a、降价处理b、退货,乙方承担运费c、自行销毁d、其他:_________)方式处置该商品,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对账与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为:

(1)预付

(2)现结_________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现结间隔周期")

(3)月结_________日(本合同"月龄"的起始时间为:a、当月1日至末日b、当月_________日至次月_________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月结间隔周期")

(4)滚动结算_________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滚动结算周期")

(5)其他,具体定义为:_________。

2、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账日、结算方式或结算周期不同,可就具体商品的对账日、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另行制作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3、采用第1款第(3)、(4)方式结算的,双方应当在本合同中明确对账日。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账日为每月_________日。乙方应当在该日的工作时间内安排工作人员同甲方业务人员进行账务核对。对账时双方应当核对的原始单据包括:商品订单、甲方出具的送货/出库单、乙方出具的入库/验收单、退换货单据以及促销费用单据。根据对账结果,乙方出具《商品对账单》(附件四)经双方人签字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乙方逾期不予对账的,甲方可依据上述对账单据出具《商品对账单》,交乙方确认;乙方收到后3日内既不确认又不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商品对账单》的内容。

4、乙方应当尽力建立顺利、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可在约定的结算周期届满后持《商品对账单》及相应数额的增值税发票要求乙方足额支付货款。

5、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

(1)现金

(2)转账支票

(3)电汇

(4)_________

八、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九、反对商业贿赂

甲乙双方应当坚持诚实信用、公平交易的商业原则,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教育,对任何商业贿赂和其他不正当交易行为均应共同予以抵制,同时有义务向对方提供相应的信息和证据。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订单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1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_________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取消该批次订单;累计_________次迟延交货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1日,应当按日支付应当结算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由于甲方提供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乙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甲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乙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甲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一、合同的中止和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

2、任何应当先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一方依照上述约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_________日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1)存在本合同第十条第2、3、4、5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时;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他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

(3)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

(4)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时。

(6)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商业贿赂问题,经书面提示后,再次出现类似问题的。

4、合同解除后的结算

(1)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账与结算。

(2)除购销商品的货款外,对于乙方已经收取的整个合同期内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返还。乙方可留存该结算期内结算数额10%的货款作为商品质量保证金,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三个月内如甲方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则应当退还甲方,如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用以抵扣乙方受到的损失。

十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

2、合同期满前1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原合同自动顺延1年。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

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

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_ 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税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一、适用范围

本合同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商业零售性质的超市、大型超市、仓储式会员店及便利店与供应商之间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确立的合同关系。

二、词语定义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当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商品购销: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建立商品买卖关系,零售商向供应商采购商品并自行组织销售,按照所采购商品的数量和金额向供应商进行结算的商业模式。

2、零售商:是指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3、供应商:是指与零售商建立商品买卖关系,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4、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代表供应商或零售商处理订货、验收、入库、销售、退换货、结算等各个环节相关事宜的授权代表。

5、订货: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原则、流程和方式,向供应商订购约定商品的活动。

6、促销服务费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因零售商提供各种形式的促销服务所应当支付的费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销售通道、宣传服务等名义所收取的商品价款之外的全部费用及供应商给予的商品价格折扣。

7、对账: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就购销商品订货、入库、退货、库存、促销服务费等数量和金额进行核对的行为。

8、对账日:是指供应商按照本合同及订单约定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后,零售商所指定的某一类商品供应商有规律的核对账目的日期。双方对账日应当约定在结算周期期限届满之7日前。

9、结算:是指零售商根据对账后确定的从供应商处购入商品的数量、金额、促销费用等,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行为。

10、结算方式: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协商确定的有规律的结账并支付货款的各种方式。

11、预付: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在供应商提供商品到货前,预付全部或部分货款的结算方式。

12、现结: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在供应商提供的商品到货验收后,立即安排全额货款支付的结算方式。

13、现结间隔周期:指零售商收到商品至全额支付货款的最长期限,此期限仅用于双方办理结算手续。

14、月结: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按照约定月龄期间从供应商购入商品的数量、金额,间隔一定周期后进行该月龄货款结算的方式。

15、月龄: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共同约定的按月结算中"月"的起止期限。

16、月结间隔周期:是指零售商开始从供应商处购入商品的时间满足合同约定的月龄后,至开始支付该月龄内购入商品货款之间的期限。

17、滚动结算: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按照一定期限内从供应商处购入商品的数量、金额不断滚动进行结算的方式。

18、滚动结算周期:是指零售商开始从供应商处购入商品至第一次办理结算的期限,以后的结算依此周期滚动计算。

三、合同文件及组成

1、合同文件应当能够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如下:

(1)本合同

(2)订购商品清单

(3)双方人授权或撤换文书

(4)促销服务协议

(5)订单及订单确认

(6)商品价格变动文件

(7)商品交付或验收、入库文件

(8)商品退换货文件

(9)商品对账文件

(10)商品样品及各种附随文件

篇11

中图分类号:F830.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770(2008)03-025-06

综合经营是金融业的一项基本制度安排,也是国际金融业发展的主流模式。协同效应是金融业综合经营的核心基础和金融集团存续发展的本质,能够较完整、准确地解释金融机构综合经营行为。为了实现战略转型和提升国际竞争力,我国商业银行正在深化综合经营试点工作。理论上,由于金融产品具有强相关性或互补性特征与弱资产专用性特点,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保险、财富管理和资产管理等业务存在协同的可能性,但实践中协同效应很难取得。协同机会本身不会自动转化为价值创造,协同效应的发挥是被动而有限的。如果没有相应的机制和条件支持,综合经营并不能实现协同效应。本文在分析国际活跃银行识别和创造协同效应的实践基础上,为我国商业银行综合经营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

一、商业银行综合经营的协同效应

Ansoff(1965)最早提出了协同效应的经济学含义,亦即公司的整体效益大于各独立组成部分之和的经济效益。Itami和Roehl(1987)认为“协同就是搭便车”,协同效应产生于企业一个部分中累积的资源同时可无成本地被用于其他部分。也就是说,公司运用无形资产时,才可能产生协同效应。这种定义比较严格,实际上将Ansoff的协同定义分解成“互补效应”和“协同效应”两部分,前者指规模效益,后者对应于专业技能、品牌等无形资产的共享。但这些协同定义都是一种成本节约的观点,通过避免浪费或有效利用资源达到协同,属于经济学中的传统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范畴,是较低水平的静态协同,并不是更高层次的、与信息网络时代相适应的动态协同。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都基于技术水平不变假设,从静态视角出发,把注意力集中于成本节约行为,无法运用公司发展的动态形势,只能为多元化经营提供一种不合适的解释。

协同效应的内涵应该更为丰富、深刻和具有动态性,不仅要包含运营成本降低、销售收入和利润增加,更重要的是包含企业联合或集团化后各战略事业单位(或子公司)的创新能力的提升及整体价值创造速度的增强,这才是协同效应的核心本质。综上,协同效应是指充分利用有形和无形利益的潜在机会以及这种潜在机会与公司技能之间的紧密关系,取得费用/成本的减少或销售收入的增加,导致整体价值大于各部分价值之和。其中,特别强调无形资产共享或技能转移带来的或者以创新方式实现的价值增值,这种隐含创新的创值机理是协同效应的根源。依据战略管理中多元化经营与核心能力的有关理论,可将协同效应理解为基于核心能力的外延拓展所实现的附加价值。

商业银行综合经营是金融一体化的典范,根据产生方式大致有五种协同机会:(1)运营协同。运营协同往往基于各种有形资源共享。这些有形资源包括生产经营中的各种要素,如资金、办公场所和设施、销售队伍、管理和研发人员等。(2)客户或市场协同。银行向老客户销售新产品,能减少市场开发与搜寻的成本,增加销售收入:提供一体化服务,能够提高客户满意度,客户关系更加稳定。(3)财务协同。银行转型为金融集团,资本和规模优势增强,经营风险和资金成本降低;通过对财务资源进行统一规划使用,产生正向现金流的业务可支持产生负向现金流的业务,内部资金运用更有效率。(4)管理协同。由于效率差异与学习效应,集团中较高效率的公司通过技能转移方式提高较低效率的公司的研发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使经营成本下降和收入增加,从而提高整体收益。管理协同侧重于无形资源的共用,包括专业和管理技能、组织方式和品牌等。无形资源通常不需要大规模物理的改造,或者说花费较少的边际成本便可从一项业务移植到另一项业务中。(5)地域协同。综合经营加入地域因素所创造的效益,主要有:跨管制市场与自由市场搭建综合经营统一平台所创造的效益;通过联系专业、管理技能余缺的两个市场,系统内知识转移所创造的效益;金融集团跨地域扩张取得协同效应的数量累加。

二、创造协同效应的关键因素

本文选取花旗集团、摩根大通、瑞银集团、瑞士信贷、德意志银行、美国银行和汇丰集团作为分析样本,它们都是由国际活跃银行主动战略转型而成的金融集团。我们认为大投行优势、事业部制主导的组织结构、交叉销售、金融创新、品牌管理、信息技术、地域扩张为创造协同效应的关键因素。

(一)大投行优势

样本银行主动战略转型而开展的综合经营主要是发展投行业务,这种有限多元化策略是其创造协同效应的必要条件。代表现代金融业崛起的投行业务所具有的创新产品、理念和文化优势,对于传统银行业务的再造和其他新兴业务的增长都有极大促进作用。所以大投行优势既是全能银行协同效应的最突出表现,也是创造协同效应的关键因素之一。样本银行综合经营都将投行业务作为事业发展的优先安排,具有一个明确、统一而简单的投行战略。重大的并购活动可以反映样本银行对发展投行业务的有力承诺。花旗和摩根大通是商业银行发展投行业务的典范,从20世纪70年代就开始构建合适的战略体系结构注重培育相关核心能力。瑞银集团、瑞士信贷和德意志银行的发展战略十分相似,都以大规模并购方式发展投行业务,加强在美国资本市场的地位,推动银行转型全球一流批发金融服务提供商。瑞银集团由瑞士银行与瑞士联合银行在1997年合并组成,先后并购了英国著名商人银行华宝银行、美国投行德威和第四大证券交易商普惠集团。瑞士信贷在1996年完全控股了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公司(CSFB),这是其成为国际一流投行的关键,还收购巴克莱银行的股票业务和美国帝杰投行(DLJ)。德意志银行在1989年收购了英国著名商人银行摩根建富(是美国摩根财团的三支柱公司之一),1993年将其投行业务中心转移到伦敦:1998年收购了银行家信托,借此进军美国资本市场,奠定了其在全球成功的基础。

(二)业务线事业部主导的组织结构

高效的资源配置、灵活的市场开拓能力与集约经营的控制管理是创造协同效应的一种制度保障,样本对象普遍建立了基于业务线(或产品线)结构的事业部管理体制(汇丰集团组织结构的地区色彩更强一些)。例如,花旗集团采用了业务和控制

全球化的矩阵式组织结构(图2)。这种组织结构作为优化以业务为事业部的组织和以地区为事业部的组织的最佳方式,在经营上按核心业务为纵向构架,组织延伸和扩张,以区域(或地区)为横向构架,进行协作支持,以产品线为利润中心,以区域为成本中心,以综合团队来有效组织管理并有效整合业务和区域资源,借助公司总部职能中心的支持,依靠与客户结成伙伴关系,由事业部门、地区部门、职能(或流程)部门形成的核心支柱,坚定地支持着操作层。在沟通和控制上,某一业务在某一地区的负责人必须同时向两个上层领导负责,即:专业技术和经营利润向产品线领导负责,经营和财务活动向地区领导负责的双向负责制,改变“管理链条过长,横向不交叉”的传统管理模式,明显有助于实现跨事业协同,能够实现组织制度的竞争优势。其中一个显著特点是成立由业务部门、职能部门和各区域人员共同组成委员会管理的区域中心。

(三)交叉销售

样本银行都努力实现前台分销一体化,将交叉销售作为营业收入增长的引擎提高客户保持率和削减成本,切实发挥综合经营的业务范围优势。为了发现更好的客户解决方案而跨事业工作,加强事业组合之间的联系,使其作为一个整体而运作。瑞士信贷在2006年实施“一个银行”计划,提出5种交叉销售机会:提升隶属于私人银行和资产管理的客户的投行关系;向极高净值客户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以及获得投行和资产管理服务的通路;向养老基金营销非传统资本产品,提升投资银行关系:向私人银行客户出售非传统产品和其他服务;向对冲基金和共同基金管理人提供一流服务/执行,提升私人银行关系。2005年瑞银集团启动了“一个公司”计划(图3):发挥财富管理的咨询优势,视之为作为产品提供通道,投行、资产管理以及外部第三方作是产品生产者,增加向财富管理客户销售的投资产品销售量。这种一体化商业模式具有强大的竞争优势,在有效满足私人客户与公司和机构的需求同时,能够释放跨事业部的潜在协同效应,即生产/分销协同、客户协同和价值链协同。同时,以市场营销部门为主体,客户经理、产品经理和风险经理密切配合的统一营销模式,组建多业务、多功能团队,全面提升交叉销售能力和服务质量。

(四)金融创新

综合经营本身就是金融机构组织创新的产物,其产生与存在的生命力在于金融创新。样本银行的实践表明,创新与协同效应之间存在着紧密联系。所有七家样本公司都在引进新产品、提供新服务以及创造新商业模式方面居于领先地位。从某种意义上讲,协同效应正是这种创新的产物,通过开发新产品和服务,不断创造出新的协同效应;反过来协财效应为进一步创新提供了激励机制,使金融集团比较单一化经营的银行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样本银行非常注重集成创新,尤其是商业模式的创新。比如,花旗创造了公司和投行一体化模式(将投行与公司银行业务融合在一起,以商业银行的客户关系管理和融资优势支持投行业务发展),以及瑞银和德意志银行倡导的“私人银行+投行”的财富管理融合模式等,这些商业模式创新能够发挥协同效应,构造了集体合力,取得了强大的市场竞争优势。

(五)品牌管理

品牌不是一种名称,本质上反映一家银行向客户提供的体验,等同于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契约。综合经营也是银行与其客户特有的长期关系的自然延伸,品牌能在银行拓展新业务中发挥杠杆作用,与品牌成功相们的是协同机会。品牌管理的效益主要是通过统一新的分支机构和部门的名称,在统一品牌下开展新金融业务的方式来实现。2001年5月,花旗集团宣布整合品牌,在下属金融服务企业的名称前面都加上“citi”的字样,确立“Citigroup”作为主导品牌,增强构建一体化金融集团所需的共同文化。为了更贴近大众和注入新的品牌涵义,2006年花旗推出品牌重塑计划。1998年11月,汇丰开始统一集团品牌和建立品牌标识,对所有业务地区均采用汇丰品牌和六角形标识,以加深世界各地客户、股东和员工对集团及其信念的认识。统一品牌帮助汇丰在全球范围内以同一集团形象推出新产品与服务,促进业务增长。2002年以差异化定位塑造品牌标识,推出唯一的宣传口号:“环球金融,地方智慧”,强调汇丰与竞争对手的差异在于拥有地方市场的独特专长,其环球网络和共享最佳作业方式也能创造协同效应。2005年汇丰运用品牌推动业务增长,创立了HSBC Amanah、HSBC Di rect USA、HSBC France。2006年国际品牌顾问机构Interbrand将汇丰评为全球最有价值品牌第28位(2002年尚在全球100强外,是发展最快的金融服务品牌),成为继花旗和运通之后金融业为数不多的国际品牌。

(六)信息技术

金融业从本质上说是信息处理系统,信息技术进步完全改变了当代金融业的规模、范围和经济状态。IT优势是银行的核心能力之一,综合经营的技术基础是对信息技术的充分利用。样本银行对信息技术在综合经营中的作用非常重视,投入大量资源加强IT基础平台建设和信息化产品、管理系统的开发应用,为综合经营的管理体制、经营模式、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各项业务创新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汇丰是先进IT的主要使用者,每年对IT的投资高达50亿美元,拥有世界最大规模的电讯网络之一,可为遍布全球的客户和员工提供IT服务。汇丰有效运用IT平台,支持各种业务类型下的潜在商业过程,使多元化的产品供给成为可能,方便客户随时随地交易;改善IT与业务的结合并推动产品创新,简化产品种类和采用自动化处理程序,力求提升运营效率;促进集团内部知识基础资源的交流,为客户提供世界级的解决方案从而支持业务发展;建立了可供整个集团共享的核心系统,由各机构分担开发和支持系统的成本,取缔旧系统,并互相交流提升销售和服务质量的最佳方法。

(七)地域扩张

样本银行几乎都是跨地域综合经营的先驱者(美国银行稍欠缺)。花旗和摩根大通的成功转型得益于早期在海外市场做大做强证券业务的战略决策:汇丰正是经过多年在欧美收购和内部增长,才脱离新兴市场和殖民地银行的色彩,成为具有国际一流金融企业。瑞银、瑞士信贷和德意志银行首先在美国资本市场上取得成功,才使其跻身于全球领先的金融集团。同时,一种商业模式在新的市场上复制,地域因素放大了金融集团的多元化产品优势,在数量上增加协同效益,也巩固了协同机制。尤其当从发达市场向新兴市场拓展,竞争优势转化为比较优势所取得的累加协同效应更明显。

三、对我国商业银行综合经营的启示

随着我国金融业全面开放,资本市场崛起和利率市场化进程加快,金融脱媒日益明显,加快战略转型是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选择。战略转型就是主动地转变经营模式、增长方式和金融结构,综合经营是商业银行战略转型非常重要的途径。借鉴国际活跃银行综合经营创造协同效应的经验,建议如下:

(一)稳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

金融业综合经营是提升金融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内容,监管部门应该努力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不断推进银行业综合经营试点工作。一是在有效防范风险前提下,逐步建立资本市场、货币市场、资金市场等金融子市场之间的连接机制,改变金融市场割裂的状况,为综合经营创造大平台。二是借鉴美国银行业介入证券和保险业务的渐进改革路径,明确银行逐步扩大业务范围的条件和程序,尝试以股权,营业收入或经营地域等条件,允许银行设立证券和保险子公司,进一步促进战略转型。三是在分业监管基础上,尝试创新更高层级的新监管制度、机制安排及新方法,实现金融监管的“无缝链接”,减少监管职能的冲突、交叉重叠和监管盲区的问题发生。

(二)不断完善投资银行业务体系和功能

商业银行应该依据利润和风险权衡以及合规经营要求,结合内部管理能力,不断优化事业组合的选择。商业银行综合经营主要依托在于资本市场。投行业务对商业银行产品和业务创新、文化重塑、收入增加和结构优化、市值管理及股东价值最大化等具有重要作用,正成为商业银行综合经营的重中之重。因此,商业银行应该大力发展投行业务,特别是通过与传统批发业务的互动发展中,实现批发金融业务一体化,显著增强商业银行对公业务的竞争优势,并带动零售业务增长,促进零售银行转型。

不同于其他业务,现行业处在高度一体化的全球性市场,没有卓越技能和强大资本实力很难长期立足。为了逐步改变我国投行国际竞争力落后的局面,变比较优势为竞争优势,我国大型商业银行应该通过自建或并购等方式,建立投行业务体系,不断改善服务功能,但是,相当长时期内以满足国内企业直接投融资服务的需求为主。另一方面,海外市场特别是香港市场是发展投行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商业银行应该推动国内和香港两地投行业务平台整合和协调,实现完整的业务体系,改变国内非持牌业务与香港持牌业务割裂的状态,加强知识创新和技能转移,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拓宽投行业务范围,提升在国内和国际资本市场的运作实力,奠定成为世界级投行的基础。

(三)加快构建事业部制主导的组织结构

组织制度是实现组织目标的基本保障,商业银行战略最终要靠有效率的组织结构来贯彻执行。我国银行长期以来采取的是职能型组织结构,市场化导向缺乏,组织结构的缺陷也是缺乏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原因。我国银行应该按照国家战略和监管部门的统一部署,跟踪国际先进金融集团的发展趋势,积极开展金融创新,以母子公司制的经营性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为基础,构建适合于多元化业务发展需要的,事业部下子公司运作的管理体制,最终形成集团公司与各事业部(或子公司)各司其责、协调发展的纯粹性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同时,为了加快国际化经营和协调地区市场发展,应该学习国际一流金融企业的做法,加强区域管理总部建设,适时采用符合业务和控制职能全球化要求的分级管理与垂直管理相结合的矩阵式管理结构。

(四)切实共享资源

综合经营最基本的协同效应是共享资源。银行相对其他金融机构的核心能力为:客户关系管理、分销渠道、IT等,应该围绕银行和子公司的服务价值链,实现集团内资源共享。将集团体系中最适于共享的部分,如渠道或IT基础设施,予以集中应用。银行具有IT优势,其他子公司应该充分利用这种优势,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优化及创新。另外,在集团内创造一种开放式体系,完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构建销售服务管理应用平台,加强交叉销售和业务联动,最终实现分销渠道一体化。

(五)大力提高集成创新能力

篇12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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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本着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此合同经买卖双方共同制订,买方愿意购入、卖方愿意售出下述进口货物,谨此签约。

1.本合同项下的合同金额、交货地点(即交货港口)、交货期限(即交货时间)以及货物品种、数量、单价、包装等内容见《新连锁商品进口供货清单》(见附件1,简称《供货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买方签字后生效)。

2.包装

卖方应对本合同所售货物进行适当完全的包装,以适于长距离的远洋或内陆运输,能够很好地保护货物,防止潮湿、湿气、震动、生锈、粗暴处理。

3.装运标志

卖方须在每个运输包装物上标明本合同的合同编号,并标出包装号码、体积、毛重、净重,以及“本面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装运标志。

4.供货履约担保

(1)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即担保人)提供的以本合同为主合同的“供货履约担保”,买方与卖方签订本合同之日同时与卖方、担保人签订《新连锁商品进易履约供货担保条款》(见附件2),并由担保人通过买方当地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下属的业务服务网点(简称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向买方转交由担保人出具的《新连锁商品进易履约供货担保承保通知单》(见附件3,简称《供货担保承保通知单》)。

(2)买方支付的货款由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代收后汇入担保人和卖方指定的帐户,3个工作日内卖方委托担保人向买方开具《新连锁商品进易履约供货担保单》(见附件4,简称《供货担保单》),该担保单以传真和邮寄方式由担保人送达给买方。

(3)买方若因贸易融资原因需要将基于本合同项下的由担保人向买方出具的《供货担保单》项下的《供货清单》中的赔款款项转让给他人,买方在向卖方提交本合同时,须以书面方式向卖方和担保人提交申请书并由卖方和担保人进行确认,申请书应注明该赔款款项受让人的详细资料,包括:公司全称、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

5.商品检测及货物交割

(1)买卖双方指定境外卖方所在国(地区)当地的瑞士SGS集团下属营业机构(简称SGS)对上述货物进行品种和数量检测,并由其出具品种和数量检测报告。

SGS中国营业机构(SGS-CSTC)联系方式如下:

(2)双方确认上述货物的承运人为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简称承运人),买方承担从境外卖方装运港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的港的运费、保险费。

承运人联系方式如下:

(3)卖方备妥上述货物后,卖方须在不迟于每批货物交货期限前10日以传真方式向买方提交SGS出具的检测报告及《新连锁进口商品检测报告通知单及回执》(见附件5,简称《检测报告通知单》)由买方确认。

(4)如买方对卖方以传真方式提交SGS出具的品种和数量的检测报告内容无异议,须在收到卖方《检测报告通知单》传真件24小时之内,向卖方传真签章后的《检测报告通知单》和《装运通知单》(见附件6);如买方对检测报告的内容有异议,须在收到卖方《检测报告通知单》传真件24小时之内,向卖方传真签章后的《检测报告通知单》,按本合同“7.违约处理”规定处理。

(5)买卖双方以承运人签发的提单上载明的交货时间和装运地点为货物实际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该实际交货时间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最迟一批货物交货期限内;如因买方或承运人的原因造成交货时间或交货地点的变化,买方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变更后的货物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6)因为买方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给予卖方《装运通知单》或者因为上述(5)中买方或承运人的原因,造成交货延迟,卖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7)如买方所购商品需要国家有关部门进口批文和许可证,卖方可协助买方办理,所需费用由买方承担。

(8)买卖双方同意由承运人为买方提供国际运输、进口报关报检(中国商检机构规定的进口商检)、国内配送的全程物流服务;进口所需费用(包括国际运费、保险费、报关、商检、国内运费等费用)由买方承担,具体支付方式由买方与承运人另行商定。

(9)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应由买方在接到卖方书面通知后向卖方支付,卖方在货物完成进口通关后按实际发生多退少补,并按实际收取的货款、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的总额向买方提供增值税发票。

(10)如买方没有按承运人及卖方的要求交纳上述货物进口所需费用、进口关税及增值税,视为买方自动放弃货物,卖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6.货款支付

(1)货物总值详见附件1《供货清单》。

(2)自本合同签字之日,买方将《供货清单》项下的100%货款交纳给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买方须在交款单上填写《供货清单》编号以及担保人指定的卖方货款帐户(见以下(3))后,领取《供货担保承保通知单》。

(3)卖方货款帐户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方开户名称:北京新连锁商业销售网络有限公司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违约处理

如卖方未按本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地点、品种或数量向买方供货,买方可以按照《新连锁商品进易履约供货担保条款》的规定向卖方和担保人书面提出索赔。

8.质量异议

买方若对所购货物的质量提出异议,应向卖方提交相关索赔文件,包括:索赔书,瑞士SGS集团下属的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SGS-CSTC)出具的相关商品质量检测报告。

9.退货

卖方如要求退回有异议部分货物并承担相关费用,买方须委托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将该部分货物运至卖方指定港口。

10.不可抗力

卖方如因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可以延迟履行;如双方决定终止执行本合同,卖方须在交货期限后15日内全额退回买方已支付的货款及利息(期间存款利息按企业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11.争议

买卖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争议无法协商解决,则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在北京进行仲裁。

12.有效

(1)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2)如买方支付的货款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没有存入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指定的帐户,本合同自动失效。

(3)任何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须经买方、卖方和担保人三方共同认可。

附件(略)

卖方(签章):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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