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器材管理制度范文

时间:2023-03-14 14:5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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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篇1

1.1为保障公司安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为公司的经济效益保驾护航,突出“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到灭火器材用时无碍,特制定本制度。

2.0 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3.0 职责:

3.1人事行政部保安队负责落实检查和保管。

3.2人事行政部负责督导和指导。

4.0 程序细则:

4.1消防器材人事行政部负责,每半年综合检查一次,每月点检一次,做到临警好用。

4.2 本制度所指的消防器材具体为:各类灭火器、消防栓以及其他消防设施。

4.3消防器材安置好以后,必须由各部门安全消防责任人负责,分段、分块落实到班组。

4.4消防器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货物,不得阻塞通道,消防器材随时保持清洁。

4.5消防器材是灭火的专项物品,不得任意挪用。

4.6消防栓箱内的水带、接口、板头、喷枪等物品要每月检查一次,且随时处于备用状态。

4.7消防器材箱、消防栓及其内的物品损坏、缺少,将按公司《奖惩条例》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按破坏消防设施论,送交派出所处理。

4.8公司建筑物内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员活动的地方、公共场所、娱乐场所、楼层间、机房、电房、厨房、办公室等部位视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灭火器材,由管辖部门负责维护保管及外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经人事行政部同意,有意损坏消防器材要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4.9过期损坏或因消防演习使用过的消防器材经人事行政部确认后,统一进行配备、装药,并按《废弃物管理程序》规定处理。

4.10公司各类灭火器由人事行政部统一每年一次换药并送检消防部门。

4.11消防手电筒、出口指示灯、事故应急照明灯保持完好。

4.12采购消防器材时,应符合环保要求。

4.13报废管理:

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

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年;

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年;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8年;

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年;

手提式1211灭火器———10年;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8年;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0年;

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

篇2

(一)完善安全设施基本管理。

安全设施的管理是全厂安全管理的重点,我部门在9月份完成全厂消防系统的安装及防护用品的分配,并设置消防器材及防护用品记录台帐,将管理责任下发到以各班组为单位的生产车间负责人身上,监督《消防器材管理制度》、《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在全厂的执行情况,安全员主要对各车间的消防系统进行检查,保证消防管道内的通水,其中我部经理提出的生产岗位兼职安全员责任制是新的安全管理理念,既要求兼职安全员每天对消防器材、防护用品例行检查,并填制检查记录,以保证其物品能在平时保持最佳状态,关键时刻能马上使用。

(二)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的管理

特种设备在公司生产运营中具有一个特殊的地位,比如压力容器、行车、等等。今年对这些设备设施加强了管理,除了制定《特种容器设备管理制度》,还对特种设备设施专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检修,杜绝带病作业导致的恶性后果,使全年保持了良好的运行状态,保证了生产的正常运行。同时我部门从严查着手,规范操作,加强特种容器的安全教育,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法,在很短时间里理顺了工作,使管理走向正轨,特种作业人员坚持持证上岗,登记特种设备使用台帐,从源头把关,在招聘时没有资格证不予录用,已经录用没有证件的限期办理,逾期取不到资格的按待岗处理,从而规范了作业队伍。

(三)与政府部门的协作,建立了重大危险源信息系统。

对危险化学品进行了申报。根据区安监部门要求,每月对工厂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实行隐患自查自改,每月接受安监局来访人员的监督。 12月份根据安监局的要求在厂区内各生产工序设置了危化品标志牌,在全国化工厂遭遇“黑色九月”的时候加大监督力度,积极与市区安监团配合,准备好资料,及时进行上报,当月全厂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向政府部门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四)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五)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框架

配合部门经理制定出了《永祥多晶硅工地安全管理条例》,《消防器材管理制度》、《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并在全厂生产系统内开展进行,监督各系统生产岗位的《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的上墙,对各生产系统的设备进行挂牌生产,防止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误操作,同时加强特种容器的管理,制定《特种容器设备管理制度》完善设备安全管理台帐,做到安全使用。

篇3

2、项目组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项目经理请示,施工队长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分管项目经理请示填获准后方可外出。

3、施工项目经理外出需向项目副经理通报。

4、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

5、事假要向项目经理申请,填写请假条。

6、无故旷工三次或连续三天者除名处理。

二、施工现场例会制度

1、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坚持每天举行一次碰头例会。

2、每日例会由施工项目经理召集,项目组管理人员、施工队长参加。例会内容及决定由项目组指定专人记录归档。施工项目经理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例会人员范围。

3、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提交例会讨论,重要事项报公司总经理。例会中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

4、各施工队、班组间需协调的问题提交每日例会解决。例会中及时传达有关上级指示精神、作业要求、安全状况及最新工程动态。

5、每周例会由公司总经理召集,由施工项目经理、项目组人员参加。例会内容及决定由项目组指定专人记录归档。公司总经理可根据具体情况扩大参加人员范围。

6、公司部门间的协调问题、甲乙双方等的协调问题提交周例会解决。例会传达公司最新工程动态、最新公司文件及精神。

三、施工现场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由项目组专人负责。

2、做好施工现场每日例会记录、每周例会记录、临时现场会议记录等。

3、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造册。施工班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归档。

4、工程中签证单、工程任务书、设计变更单、施工图纸、工程检查资料、采购资料、合同等的整理归档。

5、工程中其它文件、资料、文书往来整理归档。

6、各类档案资料分类保管,做好备份,不得遗失。同时建立相关电子文档,便于查阅。

7、项目组人员借阅档案资料需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工程资料借阅表,并及时归还。

四、施工现场仓库管理制度

1、材料、外购件入库必须经项目经理验收签字,不合格材料决不入库,采购员必须及时办理退货手续。

2、保管员对任何材料、外购件必须清点后方可入库,登记进帐。填写材料、外购件入库单。有条件应录入电子文档备查。

3、材料、外购件帐册必须有日期、入库数、出库数、领用人、存放地点等栏目。

4、仓库内材料、外购件应分类存入,堆放整齐、有序并做好标识管理。留有足够的通道,便于搬运。

5、油漆、稀释剂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存入危险品仓库。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不得使用明火。

6、大宗材料、外购件不能入库的,要点清数量,做好遮盖工作,防止雨淋日晒,避免造成损失。

7、仓库存放的材料、外购件必须做好防火、防潮工作。仓库重地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8、材料、外购件出库必须填写领料单,由施工项目经理签字批准,领料人签名。

9、工具设备借用,建立借用物品帐。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并及时催收入库。实行谁领用谁保管谁赔偿的原则。

五、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制度

1、施工作业时不准抽烟。

2、施工现场大小便必须到指定厕所。厕所使用后要随时清洗。

3、材料、外购件等物品分类码放整齐。不沿途遗洒并及时清扫维护。

4、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必须及时整理成堆,及时清运。做到工完料清。

5、现场施工人员的着装必须保持统一、规范、整洁。

6、工作场地必须保持整洁,轮流打扫卫生,生活垃圾、生产废物及时清除。

7、团结同志,关心他人,坚决杜绝酒后上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拉帮结伙、恶语伤人等情况。

8、对施工机械等噪声采取严格控制,最大限度减少躁噪声扰民。

六、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新工人入场必须接受“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戴好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如安全带等。

2、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相关机具设备。上岗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3、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4、使用砂轮机时,先检查砂轮有无裂纹是否有危险。切割材料时用力均匀,被切割件要夹牢。

5、高空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严禁在高空中没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随意走动。

6、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稳定,及时完善护壁加固措施。

7、危险部位的边沿,坑口要严加栏护,封盖及设置必要的安全标记。

8、按规定设置足够的通行道路和安全梯。

9、装卸堆放料具、设备及施工车辆与坑槽保持安全距离。

10、大中型施工机械指派专职人员指挥。

11、小型及电动工具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注意用电安全。

12、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13、施工现场地挂贴安全施工标牌。

14、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工地所有临时用电由专业电工(持证上岗)负责,其他人员禁止接驳电源。

2、施工现场每个层面必须配备具有安全性的各式配电箱。

3、临时用电执行三相五线制和二级漏电保护。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和维护。

4、所有临时线路必须使用橡胶护套线。线必须架设牢固,一般要架空,不得绑在管道或金属物上。

5、严禁用花线、铜芯线乱拉乱接,违者将被严厉处罚。

6、所有插头及插座应保持完好。电气开关不能一只多用。

7、所有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使用。

8、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及施工用金属平台必须要有可靠接地。

9、接驳电源应先切断电源。若带电作业,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并有三级以上电工在场监护才能工作。

八、施工现场看护保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看护保卫人员(24小时,一班不得少于两人)。看护保卫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坚守岗位、昼夜巡视。保护施工现场财产不受损失。

2、施工项目经理应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设置符合标准的挡栏,围栏等。尽可能实行封闭施工。

3、施工项目经理应对露天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安全检查,必要时增设安全防护设施,或派专人看守。

4、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号牌,外来人员无施工项目经理许可,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5、夜间值勤的保卫人员,必须巡视整个施工区域,不得睡觉。

6、保卫人员现场巡视时,密切注意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机具设备等。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7、施工班组自带的所有设备、工具等应进行登记,登记清单由项目组保管。以备有关人员查阅。

8、施工班组离场时,携带的工具、设备出场,必须有项目经理部的批条方可。

九、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的每个层面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消防器材。

2、项目组人员每天必须检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性,如有损耗应及时补充。

3、消防器材安放处必须有明显的标记。

4、消防器材的设置地点以方便使用为原则,不得随意变更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

5、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漆类等易燃品存放在危险品仓库。油漆工施工时要避开火源、热源。

篇4

2、项目组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项目经理请示,施工队长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分管项目经理请示填获准后方可外出。

3、施工项目经理外出需向项目副经理通报。

4、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

5、事假要向项目经理申请,填写请假条。

6、无故旷工三次或连续三天者除名处理。

二、施工现场例会制度

1、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坚持每天举行一次碰头例会。

2、每日例会由施工项目经理召集,项目组管理人员、施工队长参加。例会内容及决定由项目组指定专人记录归档。施工项目经理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例会人员范围。

3、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提交例会讨论,重要事项报公司总经理。例会中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

4、各施工队、班组间需协调的问题提交每日例会解决。例会中及时传达有关上级指示精神、作业要求、安全状况及最新工程动态。

5、每周例会由公司总经理召集,由施工项目经理、项目组人员参加。例会内容及决定由项目组指定专人记录归档。公司总经理可根据具体情况扩大参加人员范围。

6、公司部门间的协调问题、甲乙双方等的协调问题提交周例会解决。例会传达公司最新工程动态、最新公司文件及精神。

三、施工现场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由项目组专人负责。

2、做好施工现场每日例会记录、每周例会记录、临时现场会议记录等。

3、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造册。施工班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归档。

4、工程中签证单、工程任务书、设计变更单、施工图纸、工程检查资料、采购资料、合同等的整理归档。

5、工程中其它文件、资料、文书往来整理归档。

6、各类档案资料分类保管,做好备份,不得遗失。同时建立相关电子文档,便于查阅。

7、项目组人员借阅档案资料需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工程资料借阅表,并及时归还。

四、施工现场仓库管理制度

1、材料、外购件入库必须经项目经理验收签字,不合格材料决不入库,采购员必须及时办理退货手续。

2、保管员对任何材料、外购件必须清点后方可入库,登记进帐。填写材料、外购件入库单。有条件应录入电子文档备查。

3、材料、外购件帐册必须有日期、入库数、出库数、领用人、存放地点等栏目。

4、仓库内材料、外购件应分类存入,堆放整齐、有序并做好标识管理。留有足够的通道,便于搬运。

5、油漆、稀释剂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存入危险品仓库。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不得使用明火。

6、大宗材料、外购件不能入库的,要点清数量,做好遮盖工作,防止雨淋日晒,避免造成损失。

7、仓库存放的材料、外购件必须做好防火、防潮工作。仓库重地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8、材料、外购件出库必须填写领料单,由施工项目经理签字批准,领料人签名。

9、工具设备借用,建立借用物品帐。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并及时催收入库。实行谁领用谁保管谁赔偿的原则。

五、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制度

1、施工作业时不准抽烟。

2、施工现场大小便必须到指定厕所。厕所使用后要随时清洗。

3、材料、外购件等物品分类码放整齐。不沿途遗洒并及时清扫维护。

4、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必须及时整理成堆,及时清运。做到工完料清。

5、现场施工人员的着装必须保持统一、规范、整洁。

6、工作场地必须保持整洁,轮流打扫卫生,生活垃圾、生产废物及时清除。

7、团结同志,关心他人,坚决杜绝酒后上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拉帮结伙、恶语伤人等情况。

8、对施工机械等噪声采取严格控制,最大限度减少躁噪声扰民。

六、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新工人入场必须接受“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戴好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如安全带等。

2、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相关机具设备。上岗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3、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4、使用砂轮机时,先检查砂轮有无裂纹是否有危险。切割材料时用力均匀,被切割件要夹牢。

5、高空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严禁在高空中没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随意走动。

6、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稳定,及时完善护壁加固措施。

7、危险部位的边沿,坑口要严加栏护,封盖及设置必要的安全标记。

8、按规定设置足够的通行道路和安全梯。

9、装卸堆放料具、设备及施工车辆与坑槽保持安全距离。

10、大中型施工机械指派专职人员指挥。

11、小型及电动工具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注意用电安全。

12、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13、施工现场地挂贴安全施工标牌。

14、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工地所有临时用电由专业电工(持证上岗)负责,其他人员禁止接驳电源。

2、施工现场每个层面必须配备具有安全性的各式配电箱。

3、临时用电执行三相五线制和二级漏电保护。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和维护。

4、所有临时线路必须使用橡胶护套线。线必须架设牢固,一般要架空,不得绑在管道或金属物上。

5、严禁用花线、铜芯线乱拉乱接,违者将被严厉处罚。

6、所有插头及插座应保持完好。电气开关不能一只多用。

7、所有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使用。

8、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及施工用金属平台必须要有可靠接地。

9、接驳电源应先切断电源。若带电作业,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并有三级以上电工在场监护才能工作。

八、施工现场看护保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看护保卫人员(24小时,一班不得少于两人)。看护保卫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坚守岗位、昼夜巡视。保护施工现场财产不受损失。

2、施工项目经理应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设置符合标准的挡栏,围栏等。尽可能实行封闭施工。

3、施工项目经理应对露天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安全检查,必要时增设安全防护设施,或派专人看守。

4、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号牌,外来人员无施工项目经理许可,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5、夜间值勤的保卫人员,必须巡视整个施工区域,不得睡觉。

6、保卫人员现场巡视时,密切注意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机具设备等。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7、施工班组自带的所有设备、工具等应进行登记,登记清单由项目组保管。以备有关人员查阅。

8、施工班组离场时,携带的工具、设备出场,必须有项目经理部的批条方可。

九、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的每个层面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消防器材。

2、项目组人员每天必须检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性,如有损耗应及时补充。

3、消防器材安放处必须有明显的标记。

4、消防器材的设置地点以方便使用为原则,不得随意变更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

5、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漆类等易燃品存放在危险品仓库。油漆工施工时要避开火源、热源。

篇5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教职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幼儿园后勤每月对幼儿园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人员应将检查情况及时报告幼儿园,若发现幼儿园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1、幼儿园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上课时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3、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幼儿园后勤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1、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幼儿园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班放学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八、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篇6

(二)隧道硬件方面存在的问题消防器材、消防设备的合理配备和确保其完好有效性,是保障隧道消防安全的重要环节。但由于隧道主管部门公管公司人力、经费的不足,造成对隧道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的交通工具、器材和人员的配备较为欠缺。隧道内也存在着消防器材缺乏维护保养、损坏器材没能及时补配、泡沫液未及时补充等现象。

(三)隧道制度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由于主管后云台山隧道的公管公司成立不久,包括消防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还有待完善。对隧道的消防安全监管方面缺少相应的监管制度和相关规定,从而导致在日常的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时缺少相应的制度和规定约束,不能将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隧道内危化品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后云台隧道虽然为特长隧道,考虑到港口发展实际,装载危化品车辆在此隧道的通行不可避免。但是,针对装载危化品车辆在隧道内通行时的管理措施较为欠缺。一旦发现泄漏、燃烧等事故,不能第一时间知道车辆装载货物的具体情况,继而影响下一步的救援。

二、相关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建立共赢的多单位共同监管机制针对交警、路政、消防、清排障部门、危化物品处置部门、医疗、环保、保洁、检查站等隧道管理部门各自分散管理的现状,公管公司应根据隧道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联动机制。制定相关的制度,进行常态化的多部门的联合监管和日常检查,并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各部门参与的大型模拟实战演练,包括应急处置措施、组织疏散等,主要是为了防患于未然,一旦出现事故,可以及时处理,为后续救援工作赢得时间。更能促进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协作,做到资源整合,将力量和人员统一部署,发生事故后能更科学、更有效、更迅速地对车辆人员进行施救,对事故进行处置。

(二)强化隧道硬件建设针对隧道内消防器材、消防设备存在的问题,以及日常检查和巡查所需设备器材的不足,应加大对隧道经费的投入和相关人员的配备。增购巡查车辆,增加人员配备,购置警戒带、路锥、手套、防毒面罩、安全帽、扩音器、应急照明灯、空气呼吸器、灭火器、应急指示牌等应急设备和物资。对隧道内消防器材要及时有效维护保养和及时配备。检查人员应定期对器材进行检查,查看灭火器气压情况是否正常,查看泡沫液液位等。对未达要求的器材和设备及时更换和维修。

篇7

三、消防巡查日志要对每日巡查情况做详细记录,并由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签字。

四、巡查人员要认真负责,对巡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要立即上报本单位主管领导,并力争做到当场妥善处置,本单位无法解决的,要立即报告学校主管部门,在隐患未解决前,所属单位要采取积极措施,不能使隐患酿成火灾事故。

五、每日防火巡查的内容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岗位与值班人员的在位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检查制度

一、各单位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二、各单位要对防火检查工作要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组织、人员、内容、措施五落实。重点部位每日巡查一次,其它部位每月检查一次。

三、各单位要建立防火检查档案,每次检查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记录上签字。

四、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学校有关部门每年进行不少于2次的全校防火安全大检查,并视情况做好重点抽查工作,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五、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有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八)防火巡查情况。

(九)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园内动用明火要实行审批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擅自动用明火。

二、因教学、科研、生产需要在校园、学生宿舍区、禁火区内动用明火,施工单位应提前提出书面申请到学校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并办理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施工。

三、申请的内容应该包括用火地点、时间、范围、动火方案、防火措施、现场监护人、责任人等内容。

四、因教学、科研、生产等活动需进行焊接、切割作业,应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和规定。

五、电工、焊工、锅炉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地点应符合安全要求,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

六、校内各基建工地动火、用火,施工承包单位负责人应对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确保工地安全,规划处负责监督检查。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内输变电设施必须严格按章管理,线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专门人员按规程作业。

二、电工人员安装、改造、维修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操作,避免因操作失误、技术不熟练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在校内输电线路上私自乱拉、乱接电线。

四、教学、科研、生产用电设备要确定专人负责、按章管理,一般应坚持人走拉闸断电。

五、公寓管理部门要严格学生宿舍用电管理,杜绝私拉乱拉电源线,严禁使用违章电器,公寓管理中心要坚持用电用火检查和巡查制度,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管理制度

一、校园内严禁生产、经营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

二、学校应建立危险品仓库专门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并设专人进行管理,危险品仓库的建立地点要远离教学、生活区200米。

三、因教学、科研、生产所需使用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保管、领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四、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人员,须经过消防专项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各单位消防管理员,应定期和不定期对所属单位使用危险品情况进行安全检查或抽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存档备查。对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燃气和电器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一、使用燃气和电器设备的单位必须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检修,严禁带故障工作。

二、对重要设备要分类编号,登记立卡,有计划地维修、保养和管理。

三、有关单位应定期检测变压器等设备及接地避雷器设施,注意防雷、防静电。

四、安装使用电器、煤气、燃化气设备,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把关。

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管理、维护保养制度

一、学校的消防器材配置、维修和管理由保卫处统一负责,要对全校消防设施、器材建立完整的电子档案,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维修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二、学校新建楼体必须按消防安全设计要求配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设施、器材。

三、各单位、部门所辖区域的消防器材、设施由各单位、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看护和管理,并应将其数量、状况、位置记录在册,出现问题及时报告,保证其完好有效性。

四、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未经同意,严禁非火警使用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五、各驻校经营单位、各建筑工地,必须按规定配置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负责管理、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重点部位消防管理制度

一、消防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明确校级消防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

二、被明确的消防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其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单独制定各类消防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岗位安全员,并报学校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在落实常规管理和措施的同时,所属单位必须做到:每日巡查、每月检查、设立档案并保持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制定详尽的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

举办大型群体性活动消防安全申请制度

一、室内超过200人,室外超过500人的各类活动视为大型群体性活动。

二、举办大型群体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向学校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请。

三、申请内容应明确活动内容、参加人数、人员结构、活动地点、消防器材设施情况消防安全负责人、灭火疏散应急预案等内容。

四、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单位提交的申请,现场进行勘察,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有权责令其缓办、停办,火灾隐患整改合格后方可举办。

校园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管理制度

一、校园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的消防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二、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全过程要接受公安消防机关审核监督管理。

三、工程管理部门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应当签订工地防火安全责任书,明确甲乙方消防安全工作负责人和责任人,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人员及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四、工程竣工后,须由公安消防机关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消防验收合格后,工程管理部门应与消防主管部门履行严格的交接手续。

六、工程交付使用后,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改变原防火设计。

七、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擅自搭建小型建筑物,特殊情况需要搭建的,必须书面报告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核准,或视情况转报公安消防部门核准。

八、严禁在消防通道上和楼群安全间距上违章搭建。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演习制度

一、学校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全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演习工作。各中层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参与并组织好本单位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二、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校报、板报、橱窗、校园网、主题班会、讲座、演出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相关技能。

三、消防重点单位、重点岗位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技能演练。

四、各单位、部门的安全责任人,消防管理人员应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五、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持证后方可上岗。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岗位消防安全员。

(二)特殊工种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六、学校每年组织一次学生火场逃生大型演习。

消防疏散通道及设施管理制度

一、严禁在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堆放杂物、安装铁栅栏、将安全出口锁死。

二、疏散通道、出口应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安装应急照明灯。

三、严禁各部门、个人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遮挡或挪作它用。

四、公共场所和高层建筑的通道、安全门、楼梯等应当有明显的消防标志,并保持畅通。

五、严禁在公用道路、建筑物门口停放自行车和其它物品。

六、严禁在校园建筑物内及校园内燃烧废纸、杂物、垃圾和树叶。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学校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公安消防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巡查、检查出的火灾隐患有权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二、被下达火灾隐患的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确定专人、落实有关资金,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要求完成整改,并上交火灾隐患整改报告。

三、被检查单位在接到限期整改通知后,对不能尽快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制订整改方案、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合格的要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存在隐患的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确保消防安全。

五、对于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造成火灾事故的,应立即停止使用。

六、隐患单位确实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部门。

七、学校鼓励师生对身边的火灾隐患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对举报人进行表扬和奖励。

八、学校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公示,同时实行挂帐督办。

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各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替岗未经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二、值班人员应加强学习,掌握消防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防火、灭火技能。

三、值班人员要严密监视设备运行情况,遇有报警要按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做好各种记录,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一、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管理档案,管理档案应一式两份,一份自用,一份送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存档。

二、消防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情况,消防重点岗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场所施工,使用或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岗位职责。

(四)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岗位职责。

(五)消防安全制度。

(六)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七)与消防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八)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九)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超级秘书网

(十)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十一)有关燃气、电器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记录。

(十二)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十三)火灾情况记录。

(十四)参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十五)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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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人身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

第三条 安全管理小组

(一)安全管理小组为公司安全管理机构

(二)安全管理小组组成成员

组长:总经理 组员:副总、总工程师、各部门经理 第三条 安全管理小组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安全政策,负责公司安全制度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制定、执行各类安全管理措施;

(二)负责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进行考核,检查,督促不安全措施的整改落实;

(三)出现安全事故,及时组织人员对公司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并拟订可行性处理方案;

(四)组织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大检查等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 安全管理责任

第四条 人身安全的最高责任人为总经理及各部门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 各级管理人员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对员工的人身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四章 员工人身安全事故预防

第六条 生产安全事故预防

(一)责任划分:

(1)由于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以及操作工的培训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厂负主要责任,车间主任负次要责任。

(2)由于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厂负主要责任,车间主任负次要责任。

(二)各部门必须遵守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用电管理制度,机械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各部门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建立安全网络图并落实相关管理人员及具体的岗位职责,制定重点设备及区域的相关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四)各部门必须有专人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每月不少于一次),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

(五)维修车间应当对车间内的机器设备安排专人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六)新员工、转岗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生产技能培训,同时各部门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违反以上条例的单位,对责任部门总经理索赔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七条 消防安全事故预防:

(一)责任划分:维修部负责消防设施的检查、整改,各部门负责消防设施的E及时更换并协助维修部进行消防安全管理。

(二)各部门必须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动火、用火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度、消防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每日防火巡查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

(三)各部门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专(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及具体的岗位职责。

(四)各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每周必须对所在单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必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五)灭火器必须时刻保持正常使用,且保持压力正常,同时消防水枪、水袋必须配备齐全,必须急灯必须保证正常使用。

(六)灭火器材必须按规定予以配置、摆放。严禁在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旁堆放物品。消防器材要做到四防(即防雨、防晒、防潮、防冻)。

(七)从事或雇请电工、烧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作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八)各部门必须对重点消防部位设立明显防火标志,并设置相必须的消防设施;各部门的疏散标志和事故必须急照明设置必须符合规范。

(九)各部门必须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且必须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分库存放。

(十一)各种电器、电线必须定期检修(每月不少于两次)。

(十二)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违反以上条例的部门,对责任部门经理索赔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八条 驾驶安全事故预防

(一)驾驶员必须定期进行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定期维护车辆方向、刹车、车灯和机油等部件,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二)驾驶员在工作期间不得饮酒,服用精神或麻醉品,如果驾驶员有影响驾驶的疾病或疲劳驾驶,不得驾驶机动车。

(三)定期开展交通教育和安全培训,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四)违反以上条例的单位,对责任部门经理索赔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五章 工伤事故划分及认定

第九条 员工人身安全事故按照受伤害程度分为:

(一)一般安全事故:工伤:9-10级、7-8级、5-6级、3-4级、1-2级。(以医院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二)重大安全事故:员工死亡、发生重伤(工伤级别:3-4级、1-2级)三名以上的事故。

第十条 工伤的认定

(一)工伤的认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工伤事故的申报范围

1、因不服从领导指派安排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2、未经任何授权、许可便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3、违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4、从事不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伤亡事故;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工伤的种类:按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工伤事故导致的因工负伤可分为轻伤、重伤、死亡等种类。

(四)工伤认定负责部门:公司安全管理小组与人力资源部,按国家有关法律执行,员工如有异议,可向国家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裁决。

第六章 工伤的申报程序

第十一条 申报责任

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的工伤、安全事故的申报责任,因迟报、瞒报所致的事故责任增加部分由部门负责人承担;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第十二条 申报范围:

(一)在本部门所辖范围内,本部门所管辖的员工发生的一切工伤、安全事故,不受时间限制。

(二)对公司已投保的员工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医疗险”所涉及的范围,包括员工上下班途中,因工作所致的伤害。

(三)申报内容:

1、事故(疾病)人的姓名、年龄;

2、事故(疾病)人家属联系方式及电话、人;

3、事故(疾病)人的到岗工作时间;

4、事故前的具体服务部门及工作性质;

5、事故发生时的具体岗位或具置;

6、上岗前是否受过该项工作的安全知识培训;

7、是否有从事该项工作的国家承认的操作证;

8、工伤的伤势程度的初步估计;

9、是否已住院、医院名称及地址。

(四)受理部门及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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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高校建筑物相对集中,宿舍楼、教学楼、实验楼及图书馆等场所人员密度高、用电负荷大、易燃易爆药品的大量使用等现状,一旦发生火灾,会发生财产损失甚至人员伤亡,带来严重的社会影响,因此高校是全国公安消防部队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单位,所以研究地方高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现状以及探索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所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找到切实可行的方案、措施势在必行。

1 高校消防安全的现状

近年来高校的消防安全问题十分突出,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学校的安全安全隐患大量存在,安全系数越来越低,给社会稳定带来具大的压力。由于高校是人员非常集中的场所,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巨大伤亡。表1列出了近年来发生的一些高校火灾。

2 高校消防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薄弱

从历年来的高校火灾原因的总结可以看出,大多数的校园火灾都是由于学生在宿舍或实验室中内违章使用电器引起的。学生对于在校内使用违章电器抱着无关紧要的态度,不能认识到由此会带来安全隐患,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学生消防安全意识非常淡薄。通过对学生的消防安全及消防知识的调查,发现大多数学生对如何使用各种消防安全器材一窍不通,而且也不会注意到自己周围安全器材的放置地点以及安全出口的位置,消防安全意识极其淡薄。另一方面,由于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都是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而保卫部门人员往往没有经过专业的消防安全训练,消防安全意识也很薄弱,很难做好对学校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及时的处理,加上负责学校消防管理工作的人员不足,对每日的消防安全检查巡视工作做的也不足,并且也不能长期坚持,从而导致师生在日常学习工作中,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时有发生,大大增加了火灾隐患。

2.2 违章用电普遍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进步,家用电器在高校学生身边越来越普及,每个人都拥有数种电器如电脑、手机、电吹风、电炉、电热毯、热得快等,不少学生私接电线,在一个电源插座上同时插有多个插头,使得电线和电力设备大大超过其正常的设计承受能力。加之一些高校部分电气线路老化现象较严重,加上有的学生使用不合格的电插座、接线板等劣质产品,致使发生火灾的系数大大增加。有些学生在使用电器的时候粗心大意如手机充电器长期插在插座上,吹风机使用后没有及时关闭并拔掉,或者在宿舍违规使用电炉或热得快等现象都极大的增加了火灾隐患。据统计,违章用电引起的火灾在高校火灾中达50%之多。

2.3 违章用火突出

高校火源使用频繁,违章用火现象突出。许多高校不同程度地存在夜间在教室、寝室内点蜡烛、点蚊香、抽烟,用酒精炉做饭等现象。再加上学校食堂厨房、锅炉用火,实验室用火等等,如果对这些火源管理不善,稍有不慎,就会酿成火灾。每当期末考试,如果学校晚间规定熄灯的话,很多学生一般会点蜡烛看书,一旦忘记熄灭蜡烛或碰倒蜡烛,都会引发火灾。由于大多数学生公寓周围都有绿地,夏季蚊子比较多,有的学生会点燃蚊香驱蚊,可是如果使用管理不当,蚊香燃烧布匹纸张等可燃物,就极易引发火灾。有数据显示,在高校中,由于点蜡烛看书,使用煤油炉、酒精炉做饭,在床上吸烟,室内焚烧废品等违章用火引起的火灾达到了高校宿舍火灾的40%。

2.4 消防设备不足

由于近年来高校不断扩招,致使学校的各种建筑如宿舍、教室、食堂等不够用,有些学校的建筑没有经过消防检查或消防检查不合格就擅自投入使用,部分高校新建教学楼和学生公寓消防设备配备不到位,如果突遇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有的高校虽配备有一些消防器材和设施,但是由于维护和保养措施不到位,致使部分设施、器材超过使用期限。过期的消防器材由于失效在火灾发生时起不到应该发挥的作用,从而延误了火灾的扑救。高校消防设备落后短缺,已经成为目前困扰高校消防工作的主要因素之一。据调查统计,高校消防设施与装备不达标的约占80%,灭火器与消防栓配备不达标的约占40%,资金投入有保障的和基本有保障的仅占25%。

2.5 消防安全疏散通道不足

高校的教学楼、学生宿舍楼、办公楼、图书馆、食堂等都是人员非常密集的地方,而且存在的安全隐患也是最多,火灾极易发生,但是学校通常为了方便学生管理和防止盗窃,却忽视了建筑物内的安全疏散通道的重要性,很多高校的教学楼和宿舍楼都在原有基础上减少或关闭了安全通道,有的高校在学生宿舍窗户上装防护栏,楼道出口处安装铁栅栏等,甚至有的学校为方便,采取封闭式管理,在学生就寝后就锁上出口大门或者只留下一个较小的出口,一旦出现火灾突发等紧急情况,很容易因为疏散通道问题使得被困人员就很难迅速逃离火场。

2.6缺乏对学生的消防宣传教育

专门对学生开设消防安全相关课程的高校在全国范围内寥寥无几,大多数在校大学生在校期间没有接受过最基本的消防知识培训或消防安全讲座。通过走访发现大多数学生对最基本的消防常识都不了解,也从未考虑过一旦发生火灾应该如何自救逃生。正是因为对消防意识的缺乏,在各大高校普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随意私拉乱接电线、在宿舍内吸烟、用电超过学校规定的负荷等现象,大部分学生从未想过学校种种规定设立的原因及意义。再加上高校未能按照要求对学生进行消防常识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甚至大学四年也不进行一次。因此,各种隐患潜伏在学生周围,一旦发生火灾,只会惊慌失措,既不会逃生,也不会报警,更不会使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学生极难疏散逃生。

3 高校消防安全的对策

3.1 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科学合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保证学校各项消防安全工作有效进行的前提。因此,学校可以在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方面,要明确学校各级的责任,建立校园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操作规程;建立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为一体的管理制度;建立校园安全疏散通道设施、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统一管理维护制度;制定安全用电、火灾隐患整改以及易燃物品使用管理制度,要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另一方面,在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同时,要加大监督检查,对于违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按照具体制度,给予处罚。

3.2 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力度

很多学校存在着消防设施陈旧,达不到相应的标准等问题,主要是因为学校对于消防资金投入不足。要想最大限度的降低高校内的消防安全隐患,就要加大消防专项资金的投入,加大消防设备建设投入,建设好消防基础设施,并严格落实好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同时学校还要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积极对学校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整改。对年久失修或失效的设备要及时维修或更换,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消防设备的管理上,应明确落实专人维修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运行,将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3.3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学校要加强全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消防安全素质,把消防安全教育作为学校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学校可以在重大节日、新生入学、新学期等特殊时机,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板报、固定宣传栏、消防安全演讲比赛等形式,在校内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活动,也可以聘请消防官兵授课使每个师生学会查找身边火灾隐患,最终使每个学生都能掌握消防安全的“四个能力”。同时可以在11.9消防日对已经发生的大型火灾事故及其后果进行宣传,给全校师生敲响警钟,让他们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在今后能够时时提高警惕,在思想上绷紧消防安全的弦。

3.4开展校园防火演练培训

学校在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升师生消防安全知识方面的同时,也要不断进行疏散演练。学校要大力配合公安消防部门,针对各个建筑物的特点,制定适合本校的防火演练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做好定期对全校师生的防火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工作,使全校师生熟悉自己所处的建筑物的应急疏散程序及逃生路线,不断提高逃生自救能力,同时,也要不断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做到会使用灭火器材和设施,指导如何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如何引导疏散逃生,如何扑救初起火灾,真正发挥其职能。

3.5特殊建筑场所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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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立和完善健康安全管理组织架构,明确责任

水质监测中心在建立了健康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和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架构的基础上,按照2018年健康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组织架构,在人员发生变动的情况下即使做出调整,完善了健康安全管理表单。

 

2. 建立、健全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水质监测中心结合实验室质量体系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气瓶安全管理制度》、《MSDS安全技术说明书》、《实验室安全内务检查制度》、《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严格贯彻落实对外来人员安全教育的《水质监测中心安全环保告知书》 。

 

3. 层层落实健康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

对健康安全管理目标进行了分解,分别与各室室主管、健康安全员签订了《健康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逐级落实安全责任,灌输安全意识,营造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良好氛围,做到安全生产工作在各岗位都有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层层落实。

 

4.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每月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结果纳入月度绩效考核

水质中心坚持每月一次安全、环境、内务检查,对所有消防器材、劳动防护用品、急救用品、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在重大节假日前,开展安全大检查,检查结果纳入月度绩效考核当中,对违规现象在部门大会上做出通报。

 

5.  重视安全教育培训

水质中心坚持每月一次安全例会制度,通报当月健康安全检查结果,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先后开展了“安全标识知识”、“交通安全”、“危险气体使用安全”、“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辨识”、“化验室化学品安全”“消防知识、防护用品安全使用”、“反恐安全知识”“威立雅健康安全活动周”“用电安全知识”等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防灾、自救能力。

(二)健康管理

在健康管理上,水质中心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年初组织涉水员工参加职业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符合率达100%;四季度组织员工按时完成健康体检;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健康讲座;在劳动保护方面,认真监督员工正确穿戴使用个人及公用劳动防护用品,每月对公用防护用品、急救用品检查并记录确保防护用品和急救用品齐全完好有效,做到管理台账完整。全年员工职业病发生率为0。

 

(三) 安全管理

1、在危化品及特种设备管理上,一直以来都作为水质监测中心安全管理的重点,严格实行危化品管理制度;2018年,水质监测中心按照行动计划实施了消防演练为进一步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加强对气瓶使用的管理,加强了管理制度的检查和管理表单填写,以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水质监测中心在部门内开展了安全隐患和未遂事件申报及“我发现、我行动”行动上报加分鼓励的活动,提出身边的不安全事项,并且进行了整改,通过活动提高了大家的安全意识。全年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2、 消防安全工作,重点检查8个消防重点部位,及时申请配置消防器材,成立了义务消防队,制定了火灾应急预案,结合7S管理,对消防标识也进行了完善,每月定期检查消防器材,使各类消防器材都保持良好的状况,随时可使用。台账齐全记录完整,每月组织召开消防安全会议,定期组织消防演练,2018年无火灾事件。

 

3、 环保管理,在危废、废水、废气、管控上,水质监测中心按照公司要求,做到分类收集,妥善保管、台账齐全记录完整,废水、废气、噪音管控上,水质监测中心均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同时还按照公司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管理危化品、易制,严格按照规定处置废弃物,注意保护环境,并且台账完整。

 

4、 治安安全管理方面,水质中心是在办公大楼与其他单位在一栋楼内办公,情况比较复杂,水质中心严格门禁管理,建立了治安安全管理组织架构,明确了责任和分工;对安装的实验楼监控系统,在使用中积极积累使用经验,不断完善功能。对一楼的配电室,实行了上锁管理;治安管理台账齐全记录完整,同时加强员工法制宣传教育,做文明市民,未发生在职人员打架、斗殴、赌博、吸食、参与活动。加强内部治安管理,落实剧毒、防爆炸、防破坏、防盗窃等治安防范措施,2018年未发生治安案件。

 

5、车辆管理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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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河北省境内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及驻校(园)各单位,在校(园)内工作、学习、生产、生活的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遵循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二章 消防组织

第四条 学校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各中层单位成立相应消防安全组织,科室、年级、楼宇内的楼层、班级设消防安全员。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部门,负责对学校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对违章、违规的单位及个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条 学校要确定消防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并在这些单位、部门设岗位消防安全员,并报学校保卫部门备案。

第六条 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要在全校范围内组建教职工义务消防队,高等学校要组建学生义务消防队,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火灾情况和应急疏散。中小学校建立学生消防监督员,负责监督、反映消防情况。

第七条 教职工义务消防队的人员组成,以保卫部门人员为主体,各消防重点部位、重点岗位的岗位消防安全员为辅,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培训,由保卫部门统一领导指挥。

第八条 高校学生义务消防队由学生管理部门负责组建和管理,保卫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学生义务消防队员同时是学生宿舍各楼栋消防安全员。

第三章 消防职责

第九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为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校内各部门、各单位及驻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学校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高度重视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本规定,

服从主管部门、有关部门消防工作的管理,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

况,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生产、科研、经营、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统筹安排,将消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三)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完善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四)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知识和技能水平,组织师生员工开展灭火和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演练。

(六)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发生火情及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救援工作,把损失降到最低。

(七)学校学生管理、后勤保障等各中层部门根据各自工作特点负责本部门管理范围内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以及消防设施、器材、供水系统的监管,保证其正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主管安全保卫的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领导保卫部门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具体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订学校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

入和组织保障方案,建立健全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管理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二)检查和监督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开展消防

安全检查,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利用多种途径、采取各种形式向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自救能力。

(四)负责对岗位消防安全员的管理和培训,使他们掌握基本消

防知识及相关的消防法规,熟悉本岗位的操作规程及各种消防器材的

使用。

(五)进行消防巡查和检查,督促各单位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督促火灾隐患的整改。

(六)负责组建义务消防队,指导义务消防队的业务学习、训练和灭火演练。

(七)制定学校的灭火、应急预案,每年组织一次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八)负责配备消防器材,检查督促全校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维护和更换工作。

(九)对违反消防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十)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机关的消防检查工作和对火灾事故的调查。

(十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

全情况,及时报告火险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

题。对暂时无法整改的安全隐患采取确实可行的临时措施,严防发生

故。

第十一条 学校各单位出租房屋和租赁经营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出租单位负责,承租单位应遵守出租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外来务工人员在校内居住地的消防安全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第四章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及本规定的内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防火巡查制度。学校应指派专人负责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工作,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对巡查的情况要作详细记录,由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签字。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非重点单位的重点部位必须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要及时纠正,妥善处置,当场无法解决的,要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要立即报警并及时组织扑救。

每日防火巡查的内容应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

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岗位与值班人员的在位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十四条 防火检查制度。校内各单位的防火检查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重点部位的防火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其他单位的防火检查每季度一次,年终进行全校消防检查。防火检查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记录上签名,并建立防火检查档案。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改正的当场改正,无法当场改正的,应书面报告有关部门,并加强防范措施,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学校有关部门对全校依法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防火检查的内容应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八)防火巡查情况。

(九)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十五条 用火安全管理制度。学校管辖范围内不得擅自动用明

火,因教学、科研、生产需要在校园、学生宿舍区、禁火区内动火的,应按规定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办理许可证,明确动火地点、时间、范围、动火方案、防火措施、现场监护人、责任人,经审核批准后方能动火。因教学、科研、生产等活动需进行焊接、切割作业,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电工、焊工、锅炉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地点应当符合安全要求,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校内各基建工地动火、用火,施工承包单位负责人应对消防安全全面负责,确保工地安全。

第十六条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校内输变电设施必须严格按章管理,线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专门人员按规程作业。电工人员安装、改造、维修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操作,避免因操作失误、技术不熟练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在校内输电线路上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教学、科研、生产用电设备要确定专人负责、按章管理,坚持人走拉闸断电。要严格学生宿舍用电管理,规定学生在宿舍用电范围。

第十七条 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在校区不准生产、

经营、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因教学、生活、施工所需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必须执行国家关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规定,建立保管、领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人员,须经过消防专项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学校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不得在师生员工居住、学习场所及周围200米内生产、储存危险物品。各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和不定期对所属单位使用危险物品情况进行安全检查或抽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存档备查。对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十八条 燃气和电器设备检查、管理制度。使用燃气和电器设备的单位必须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检修,严禁带故障工作。对重要设备要分类编号,登记立卡,有计划地维修、保养和管理。定期检测变压器等设备及接地避雷器设施,注意防雷、防静

电。安装使用电器、煤气、液化气设备,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学校供电、供气及维修职能部门要严格把关。

第十九条 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管理、维护保养制度。学校的消防器材配置、维修和管理由保卫或安全主管部门统一负责,配置、维修器材必

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学校建筑必须按消防安全设计要求配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设施、器材。各单位、部门的消防器材由各单位、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应将其数量、状况、位置记录在册,出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要经常对学校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发现损坏、失效的应及时更换、维修,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使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未经同意,严禁非火警使用消火栓;不得占用

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各驻校经营单位、各建筑工地,必须

按规定配置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负责管理、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第二十条 重点部位消防管理制度。校内各消防重点部位,应结

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单独制定各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岗位消防安全员,并报保卫部门备案。重点部位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在落实常规化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同时必须要做到:每日巡查、每月检查、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必须完好、档案详细、有细致可操作的应急疏散预案。

第二十一条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申报制度。学校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向保卫部门申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保卫部门有权责令其缓办、停办、并当场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二十二条 校园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管理制度。在校园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设计中,符合国家标准化或行业标准。工程项目的消防计划,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有关法律和技术标准,从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都必须接受公安消防机关审核监督管理。工程竣工后,须由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工程交付使用后,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改变原防火设计。与施工单位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应当签订工地防火安全责任书。施工单位要负责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建筑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擅自搭建小型建筑物,特殊情况需要搭建的,必须书面报告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核准,或视情况转报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核准。严禁在消防通道上和楼群安全间距上违章搭建。

第二十三条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学校要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校报、板报、橱窗、校园网、主题校会班会、讲座、演出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水平。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重点岗位人员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新上岗员工要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各单位、部门的安全责任人,消防管理人员应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持证后方可上岗。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岗位消防安全

员。

(二)特殊工种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第二十四条 消防疏散通道及设施管理制度。校内各单位、部门

任何时候都应当无条件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在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堆放杂物、安装铁栅栏、将安全出口锁死。疏散通道、出口应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安装应急照明灯。严禁各部门、个人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遮挡或挪作它用。公共场所和高层建筑的通道、安全门、楼梯等应当有明显的消防标志,并保持畅通。严禁在公用走道、高层建筑的通道上堆放杂物。严禁在校园建筑物内及校园内燃烧废纸、杂物、垃圾和树叶。

第二十五条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对巡查、检查出的火灾隐患应尽快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对学校消防领导小组、公安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应明确责任,落实整改资金,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对不能尽快整改的火灾隐患,被检查单位在接到限期整改通知书后制定整改方案、期限整改。逾期未整改合格的要追究相关领导、部门、人员的责任。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确保消防安全。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造成火灾事故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对本部门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鼓励师生对身边的火灾隐患进行举报,一经查实,要对举报人进行表扬或奖励。主管部门应定期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公示,同时实行挂账督办。

第二十六条 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制度。学校必须制定灭火和应急预案及重点部位灭火和应急预案。其内容应包括:

(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指挥人员、行动组、通讯联系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灭火和应急预案,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实战演练,并结合单位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第二十七条 消防安全值班制度。消防安全责任部门、消防控制室必须24小时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未经专业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上岗。值班人员应掌握消防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防火、灭火技能。值班人员要严密监视设备运行情况,遇有报警要按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做好各种记录,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第二十八条 消防档案管理制度。消防档案的管理工作,由保卫部门负责,各消防重点部位、岗位的各类档案资料,都应一式两份,一份自用,一份送保卫部门存档。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消防重点岗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场所施工,使用或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岗位职责。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与消防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二)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

(三)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四)有关燃气、电器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记录。

(五)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六)火灾情况记录。

(七)参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第二十九条 奖惩制度。学校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终考核、评比内容,对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对做出成绩的义务消防队员要进行奖励、表彰。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单位安全制度,造成责任事故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篇12

(一)企业消防意识淡薄,忽视消防安全管理

有些密集型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内部消防管理混乱,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电线乱拉乱扯,违章操作,乱扔烟头等现象极为普遍。有的老板可以不惜重金对办公楼进行豪华装修和企业规模的扩大,却对消防设施极为吝啬,舍不得资金投入到消防建设上,致使企业内消防器材匮乏,消防硬件上不去,而消防管理的混乱又使得灭火器材人为破坏和丢失现象严重。有的企业虽然也制定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了消防责任人,但只是流于“形式”。员工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闻、不问、不落实,而责任人忙着抓“效益”,更无暇顾及消防制度的贯彻情况。在金钱利益的驱动下,消防安全只能成为一句空话,发生火灾是偶然却又是必然的。

(二)规模小,管理乱

很多个体、民营劳动密集型企业还处于家庭作坊式的生产经营阶段,员工人数在十几人到几十人之间,往往上面是厂房,下面是库房,甚至经营与住宿一体,生产和生活不分,这些企业大都分散在村镇或城乡结合部。在去年的“三合一”建筑专项治理中,发现绝大多数“三合一”建筑都是个体私营企业,在检查中发现多家企业一、二层既是车间又是仓库,三层为职工集体宿舍,用木板分隔,电线乱拉乱接、明火做饭等,安全系数几乎没有。由于企业规模小,大都没有专门的消防管理人员。许多个私企业在建筑厂房、库房、办公用房时,没有依法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甚至出现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现象,导致建筑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严重不足、消防水源缺少等“先天性”火灾隐患。

(三)消防安全制度不够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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