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管理范文

时间:2023-03-14 14: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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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管理

篇1

一、参与主体的变化

海外公共安全管理工作需要国家、企业和个人三个主体从被动参与到主动参与的转变。

国家从被动参与到主动参与的转变主要原因是政策、重视程度、发展方向、东道国安全形势变化等。

以蒙内铁路项目为例,该项目是肯尼亚百年来建设的首条新铁路,是东非铁路网的咽喉,也是东非乃至非洲实现互联互通的重大项目。但肯尼亚国家政治环境复杂、暴力事件频发、卫生医疗条件差等安全风险对项目和人员也构成了一定的威胁。针对蒙内铁路项目公共安全管控难度较大的现实,两国政府均主动协助项目应对各类安全风险。

企业作为海外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的执行者,其工作的成效关系到经济效益和企业形象,应主动应对安全风险。中国路桥主动开展海外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主要体现在:结合蒙内铁路项目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保卫措施;总经理部公共安全部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思路落实安保措施,确保整体安全;各标段的项目部将各类重点设施和部位的现有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梳理排查,及时发现隐患等。

海外公共安全管理工作需要落实到每一个人。

蒙内铁路项目的每一个中方人员主动参与公共安全培训,提高个人安全意识,从而体现了个体与整体的密不可分,每名人员必须认识到:我的安全我负责,他人安全我有责,集体安全我尽责。

二、参与方式的变化

从被动参与到主动参与的转变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参与方式的变化上。比如增加安全信息搜集、、共享平台等,实现电子化进程;强化政策制定、安全机构的设立、人员的配置、应急装备、物品的储备等,实现物防、技防、人防和管理相统一;加强事先评估、风险研判、对策商讨、应急措施,实现预警、防范、应对和处置相结合。

从附属性到主导性的转变

海外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海外安全管理工作对项目的重要程度,从附属性向主导性的转变。这是由海外安全环境的特殊性和对项目实施成败的关键性决定的。

一、海外安全环境的特殊性

以蒙内铁路为例,中国和肯尼亚的直线距离约一万公里,一旦出现安全事件,难以借助国内的力量。因此,企业必须将公共安全管理视为日常工作的重要事项,某种意义上讲,应当与生产经营同等重要。

肯尼亚的安全形势比较严峻,恐怖袭击、抢劫、绑架、疫情、偷盗等因素对项目的安全产生威胁。如果企业不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将无法应对的这些安全风险因素。

肯尼亚政府对蒙内铁路项目的支持力度较大,但是其办事效率较低、腐败现象严重,对情报收集和安全保卫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因此,很多问题的解决,离不开企业自身的努力。

中国人的海外适应能力经过相关的培训之后整体较强。将中国人的海外适应能力的强化培训作为蒙内铁路项目的一项重要工作,突显出海外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蒙内铁路各个标段的项目公司强化中方员工的公共安全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培养员工的自保技能、最大限度地规避各种风险。培训要遵循切实可行、全员参与的原则,涵盖所有中方员工、当地雇员、警察和保安,保证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培训效果明显。

二、对项目实施成败的关键性

海外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的成败,是项目实施成败的关键因素。企业成功开展项目,必须在各个阶段将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

在项目可研和策划阶段,安全风险因素是必须考虑的关键事项。比如项目开展将会面临哪些风险、哪些风险是可控或不可控的、各种风险因素对项目将会产生哪些影响等,都需要综合分析和评价。

项目实施阶段,做好海外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主要体现在三个重要环节上:一是事前做好安保工作的总体规划,二是实施过程中做好安保工作的检查监督,三是持续跟踪和改进安保工作的各项措施。

这个阶段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目的是通过预防和应对安全事件、控制事态,从而降低企业安全成本,实现项目收益最大化。

海外公共安全管理工作至关重要,需要上升为企业发展战略的地位,全面谋划、全面协调、整体部署,并从细入手,全程跟进,将公共安全工作开展扎实。从短期性到常态化的转变

一、对单个项目

对于单个项目来说,安全不是项目前期、中期或者后期的工作,也不是安全形势严峻、恶化时期的工作,更不是安全事件发生时或者发生后的工作,而是一项最早开始、最晚结束、贯穿全程的工作。人员和材料的安全都是工作对象。

二、对常设机构

对于企业在海外的常设办事机构来讲,安全是一项固定的、常态化的行政管理工作,应完善机构设置、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加强对在建项目或者已完工但未完全交付业主的项目的安全管理,将公共安全管理(物防设施建设、人员外出管理、安全会议记录、培训演练情况、制度及预案的编制等内容)作为重要的考核依据。

对于总部在国内的企业,尤其是主要业务分布于海外的企业,做好海外公共安全工作无疑有利于企业保持健康、平稳、可持续的发展态势,这项工作的管理水平也逐渐成为我国涉外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从经验型到专业化的转变

一、管理分工的变化

中资企业走出去之初,大部分企业将该项工作穿插于行政后勤、党团工作、人事工作等范畴,造成界限不明、责任不清、工作效率低下等情况。在海外,尤其是风险等级比较高的国家或者地区,上述做法是属于低层次的做法。将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独立划分,已经成为一种必要的趋势,具体做法就是成立公共安全管理部门,实现经费独立、职能独立。

二、管理人员素质的要求

起初,海外中资企业的安保工作都是凭感知、凭经验、凭有限的信息,容易发生误判。低估形势引不起重视,高估形势会引起恐慌。

事实上,安保工作需要上升到企业可持续发展策略的层面。那么,要求海外公共安全管理者具备专业化的综合能力,如安全知识结构、语言沟通能力、人事管理能力、全局和重点把控能力、风险评估和预判能力、突发事件处理能力、资源调度能力、与当地政府及业主的协调能力等等,达到多而专的要求。

三、引入外部专业力量

大部分的海外中资企业,将人力、物力和财力都分配在生产经营上,在安全管理方面没有经验,没有形成体系。对于这样的企业,最好引进国内或国际的专业安全咨询机构或公司进行安全评估、策划和实施。同时要利用好所在国政府的武装力量、情报机构等。

篇2

中图分类号: TU71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前言

改革开放以来,传统的社会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新的社会形态,也落后于经济社会飞速发展所产生的需求,特别是在一段时间,社会管理的一些方面在某种程度上被忽视,导致公共安全事件频繁发生。值得欣慰的是,这种情况已经开始改变。党和政府不断强调和推动公共安全与社会管理的建设,并将这一工作的地位不断提升,其日益清晰的思路和目标定位,表现出相关部门责任意识的不断进步是适应现代社会需求的管理理念。

1.实施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近来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事件不断发生,社会各界对公共安全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这也加深了对建立公共安全日常管理体系和应急处置机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当前公共安全管理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有许多。意识淡薄,教育薄弱,急需建立和完善公共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市民公共安全意识高低是衡量一个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参数。目前许多部门和地区都制定了突发事件的预案,有的还进行了演练,但还仅限于纸面上和浅层次,必须下力量加强对市民的公共安全知识教育、防范技能培训、心理适应能力调适。因此,切实建立和完善公共安全教育和培训体系是当务之急。信息独享,缺乏引导,急需建立统一权威的信息平台。目前地方政府工作人员还存在着意识缺位,缺乏自如应对媒体、有效引导舆论的能力。因此,在着眼建立起一个权威的公共安全信息平台的同时,必须在政府各部门培养一批新闻发言人,对媒体和社会公众进行正确引导,一旦危机发生,则会有效发挥作用。注重应急,忽略防范,急需建立公共安全日常管理协调机制。由于近年来公共安全事件的多发,人们更多的关注危机事件发生后的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而对如何预防和化解公共安全危机,加强公共安全的日常管理,建立科学的公共安全评价体系,重视不够。在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及应急机制建立上,着力点应放在日常管理机制的建设上,要对危机的可能发生有超前的预测,对区域内危险源头的控制有积极的措施,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有系统的预案。社会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政府应该建立统一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预案,不管什么危机发生,都有事先的组织体系和应对策略,一旦危机发生立即启动预案,减少工作环节,提高救援效率。自成体系,管理分散,急需建立协作统一的管理平台。建立一个常设协调管理机构,搭建统一的工作平台,促进各职能部门的有机衔接,对提高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是十分必要的。

2.明确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内容

建立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体系还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关于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范围和对象,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基本定位于生产安全、公共安全、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四大方面,但具体包括的内容尚无具体论述。在工作实践和探索中,我们认为,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由日常管理及应急处理两大体系构成,是针对城市不特定人群的生命、健康和重大财产的安全,进行预防、处置、恢复的一个完整的管理系统。其目的是挽救生命,保护财产、公众健康和安全,减轻灾难与威胁。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范围和对象具体可大致做以下几方面划分:从公共安全的渊源划分可分为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其中自然灾害包括水灾、地震和气象灾害,人为灾害包括火灾、爆炸、投毒和交通事故。从公共安全的管理对象划分可分为市政设施类、生态环境类、公共卫生类、社会治安类、安全生产类等。从公共安全涉及的场所划分可分为大型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地下空间。

3.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是一项政治性、科学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科学决策,有关公共安全的每一项决策,都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涉及切身利益,因此,在决策中要贯彻“尊重科学、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原则。科学防范,建立统一、科学的城市应急指挥系统、完善各类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十分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建立健全日常防范机制,一方面预防和减少危机的发生,另一方面能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科学管理,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要从公共安全管理对象的客观规律和实际情况出发,正确协调人和物、人和事、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最大限度地发挥管理和机制调处的效能。科学教育,加强对市民公共安全教育与培训,掌握紧急避险的常识,提高自防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带来的破坏。科学处置,公共安全应急事件现场处置要把握好专业前置、专家参与、领导决策三个环节。所谓专业前置是指现场处理首先由专业人员进行,完成公共安全事件事态性质、状态及初步处置;所谓专家参与是根据专业人员报告情况和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提出进一步处置的建议和实施方案。

4.加强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

4.1完善城市公共安全日常管理体系建设。公共安全日常管理体系是在公共安全危机发生前,由政府管理部门、相关社会组织和市民共同进行的公共安全危机预防、化解的一个有机整体。主要由组织管理、危险源控制管理、目标监测、教育培训和救援保障等五大系统组成。组织管理系统,建议由城市公共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城市公共安全协调管理委员会和专家指导委员会组成城市公共安全的管理体系。主要职责是协调组织和决策有关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和危机处理的重大事项、决定危机处理等级和启动程序等级等。危险源控制管理系统,危险源是指可能因人为因素而引发公共安全危机的各类场所和设施。掌握与控制危险源是进行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基础性工作,由于危险源在一定程度上是由可观测和可控性的人造系统组成,只要工作深入细致是完全可以掌握与控制的。目标监测系统,主要是应用城市管理信息技术,对城市公共安全目标进行监测,发现危险“征兆”,及时进行预警,保障城市公共安全。监测预警系统由对城市公共安全固定目标和移动目标实施监测的两部分组成。教育培训系统。主要是加强对城市公共安全危机事件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大力倡导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安全社区”的理念,形成“全民皆防”的局面。救助保障系统,完善应急救助器材保障计划,建立救助快速反应机制。

篇3

(二)健全宗教活动场所公共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三)建立宗教活动场所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建立市、县(市、区)、乡(镇、街办)、村(社区)4级宗教工作信息网络,确保信息及时,通讯畅通。

(五)加强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本意见所称大型宗教活动,是指举行参加宗教活动信教群众超过1000人以上、超过宗教活动场所容纳规模的大型宗教活动。

凡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宗教活动场所,应制定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经当地宗教、公安部门审核后,报县(市、区)政府备案。

二、工作职责

(一)市县两级政府:负责辖区宗教活动场所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安全管理体制。

(二)市、县(市、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检查指导、组织协调宗教活动场所公共安全管理工作。

(三)市公安局: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公共安全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宗教活动场所秩序、侵害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案件;指导监督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做好宗教传统重大节日和大型宗教活动交通秩序维护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四)市卫生局:监督检查宗教活动场所卫生状况,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卫生防疫、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五)市建管委: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宗教活动场所房屋安全检查鉴定工作。

市文物局: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文物保护和监督管理。

(六)乡镇(街办):负责本辖区宗教活动场所、设施、用具、饮用水源等公共安全。

(七)宗教团体:参与和支持宗教活动场所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公共安全,督促指导宗教活动场所自身建设和安全管理,制定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教制仪规等规章制度,积极开展对外友好交往和抵御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

(八)宗教活动场所责任单位: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内部管理,确保场所及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活动安全,自觉接受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健全宗教活动场所公共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事故预防措施,加强日常监管,及时排除隐患;加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公共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停止使用或维修更换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确保大型宗教活动安全;办理宗教传统重大节日活动报批手续,规范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和维修改造等事项审批。

三、事故处理

(一)在发生地震、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和重大治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宗教事务等部门和宗教活动场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紧急防护措施,切实保障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场所内文物安全。

(二)发生伤亡、失火、失盗等安全事故时,宗教活动场所立即报告行政主管部门,重大事故行政主管部门及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

(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引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事故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宗教活动场所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四、责任追究

(一)擅自变更大型宗教活动时间、地点、内容或扩大宗教活动规模的,由当地民族宗教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二)发生重大宗教活动场所伤亡事故、治安案件或造成其它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处分或治安管理处罚。

篇4

摘要: 在分析研究SaaS模式基本理论、面向服务软件系统架构以及XML和Web Service技术的基础上,利用分层设计的系统架构模式,给出了SaaS在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系统中的应用架构。利用SaaS模式构建该系统的平台,可实现系统功能的按需配置,单点登录,统一认证,完成资源整合。

关键词: 公共安全管理;软件即服务模式;分层系统架构

中图分类号:TP3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2)08-0138-02

0 引言 城市是人们工作、生活高度集中的场所,同时也是各类机构、企业、公司的聚集地,是社会与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城市的公共安全关系重大,而目前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系统集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系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基于地理信息的公共安全监控系统于一体,为城市的公共安全提供充分的保障。SaaS(Software as a Service软件即服务)模式是一种新型的软件提供方式,它将软件的买断模式转变为租用模式,实际上采用的是面向服务的软件架构体系,而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系统的特点是多系统集成,分布式应用,利用SaaS模式,结合分层系统架构和MVC设计理念,在实现系统各项功能的同时,提高系统的灵活性,增强系统的扩展能力。 1 关键技术分析 构建基于SaaS的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系统,主要用到SaaS模式技术、面向服务架构技术、Web Service技术等。 1.1 SaaS模式 SaaS模式改变了传统的软件开发思路,将应用软件部署在互联网的服务器上,由用户根据自己的需求调用软件提供的功能,然后以所购服务的数量与使用时间的多少来支付相应的费用,而软件服务的供应商则通过网络实现软件的升级以及向用户提供售后服务。软件的供应商也为用户提供离线操作服务和本地数据存储服务,使用户可以随时随地使用软件功能[1]。 SaaS模式是以互联网为基础,在软件的技术层面与运营层面都有其鲜明的特点。一方面,充分利用了目前网络迅猛发展带来的便利,改变传统的软件开发与部署方式,用户所付的是软件的服务费用,而不是版权费用;另一方面,部署于网络服务器上的软件系统同时为多个不同的用户提供服务,这就要求SaaS模式下的软件比传统的单机软件更注重对不同用户之间数据与配置信息的隔离,从而保证数据的安全性与保密性,同时,不同的用户有不同的界面、业务逻辑以及数据结构等,SaaS模式也应支持用户对这些内容的个性化定制,这就对SaaS模式支撑平台的功能与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2 面向服务架构 面向服务的体系架构(Service-Oriented Architecture,SOA)本质上是一个组件模型,它将一个应用程序按照一定的粒度分割为几个不同的功能单元,这些单元也被称为服务,同时定义了这些服务之间的接口和协议,并通过这些接口和协议将不同的服务组合联系起来,共同提供用户所需要的功能[2]。 SOA的出现是为了解决在网络的环境下,各业务模块对集成的要求,它可以通过接口和协议,将不同功能,甚至不同物理位置的服务模块组合起来,完成特定功能的一种软件系统架构。它有两个需要注意的地方,一是SOA是一种软件系统架构,它需要靠其他的语言来实现,如C#、Java等,在特定的业务模型下,SOA系统架构可以灵活配置业务服务模块,实现特定的功能;二是SOA的适用范围,对于SOA来说,它最主要的应用场合在于解决网络环境下的业务的集成问题。 1.3 WebService技术和XML规范 Web Service是一种新的Web应用程序分支,他们是自包含、自描述、模块化的应用,可以、定位、通过Web调用。Web Service的主要作用是提供实现业务逻辑的功能,包括各种对数据库的操作,可以说所有与业务模型有关的操作都是通过建立Web Service服务来实现的。Web Service技术是当前的发展趋势,因为它体现了软件即为服务的理论,可以说,Web Service技术是未来系统开发的主流技术[3]。 XML称为可扩展标记语言,它是一种标准通用标记语言,目前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因为它是一种在网络环境中跨平台、依赖于内容的技术,所以经常被用于处理结构化文档、存储数据、进行信息传递等方面[4]。 2 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系统需求分析 构建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系统的目的在于将多个不同领域与应用对象的公共安全处理系统集成到同一个平台,实现联动处理机制,共同为维护城市的公共安全服务。根据具体的应用要求,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 2.1 针对自然灾害实现紧急预案执行功能 当发生地震、洪水、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时,系统应能够及时启动急需预案,按照预案的部署,调动公安、武警、部队、医院等各个方面的力量,协调指挥各部门及人员,按照应急预案的内容执行抢险救灾工作。相关的信息应及时反馈到公共安全管理系统中,供总指挥决策与部署下一步工作。 2.2 针对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的处理功能 当发生重大恐怖袭击事件时,系统应能够及时掌握现场的第一手资料,包括影像、具置、人员伤亡情况等,能够通过系统指挥警察、消防人员、医生等协同工作,力争将损失降至最低。 2.3 针对日常治安的公共安全监控功能 当发生社会治安案件时,系统应具备连通110报警系统的功能,及时将案件发生的地点标注到地理信息系统中,再根据职责区域的划分以及就近处理的原则,直接指挥警察等人员前往案发地点,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系统就能够对关键地区进行24小时实时监控,并能够将监控资料保存到数据库中。 由以上对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系统的需求讨论可以看出,这三大功能需求虽然相对独立,但有很多功能是重复的,例如,三个功能都是以地理信息系统为基础,都需要用到通信系统实现指令的上传下达,而这些功能都可能通过面向服务的软件架构技术,利用SaaS模式实现。 3 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系统架构设计 根据系统需求分析的结果,系统的总体架构采用分层的架构方式,具体分为六层,分别为用户界面层、系统应用层、业务逻辑服务层、服务构件层、基础构件层、数据访问层,具体的逻辑架构视图如图1所示。 如图所示,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系统的逻辑架构有六个层次。不同的层次提供的功能模块和服务不同,软件单元的粒度也不同。原则上,上层的软件元素调用下层的软件元素,一般不能隔层调用。从总体看,层次越高,越接近于用户,层次越低,与底层数据与应用组件结合得越紧密。 用户界面层主要提供了与用户的接口。在该层实现接收用户的输入信息,并将系统的信息展现给用户,该层是应用系统层的集成界面。由于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系统包括了多个子系统,因此系统应按需为用户提供不同的界面显示。 应用系统层主要是根据需求分析确定的不同的功能应用模块来设计的。每一个模块完成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功能应用。应用系统层提供给用户的是系统的实用功能,用户通过这些模块实现某些操作,获取操作的结果。 业务逻辑服务层主要是完成为应用系统层中各功能模块提供相关功能服务的工作。应用系统层中的分系统是由一个或者多个功能单元构成的,如要完成公共安全监控系统的所有功能,需要调用单点登录服务、用户认证服务、地理信息服务、数据库管理服务、视频监控服务等,而这些服务模块又可以被其他分系统复用,通过组装不同的服务可以实现应用系统层中各分系统的功能。 服务构件层。业务逻辑服务层提供的服务模块功能的实现需要多个不同的更小粒度的组件来协同完成,而服务构件层就是这些小粒度组件的集合。该层的服务构件完成的功能较单一,但复用性更好。选取适合的服务构件,加上特定于某种应用的业务逻辑,即可实现上层中业务逻辑服务的功能。 基础构件层是系统开发环境为互动新闻系统提供的开发与运行组件环境支持。系统的开发是基于微软公司的。NET FrameWork开发平台,通过调用平台提供的各类库函数以及相关的组件实现系统功能。此外,Windows操作系统本身提供的应用程序接口(API)也是一些功能实现过程中需要调用的。 数据访问层主要是处理系统所有与数据库相关的功能与业务逻辑操作。数据库的形式除了包括传统的关系数据库外,还有基于XML文件的轻量文件数据库,用于保存一些结构化形式的配置信息等内容。系统中的上层软件单元可通过调用数据访问层的相关组件与函数功能,实现对数据库的操作与控制。 4 总结 SaaS模式主要是基于面向服务的软件架构技术,为用户提供灵活可配置的软件服务,增强系统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在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系统中应用SaaS模式,可以将原本相互独立的各子系统集成到统一的框架下协同工作,并为以后功能的扩展打下基础。 参考文献: [1]Wei Sun, Kuo Zhang, Shyh-Kwei Chen, et al. Software as a Serivce: An integration perspective. In: Proceedings of the 5th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Service-Oriented Computing. Germany: SPRINGER-VERLAG, 2007,558-569. [2]HICSS. Service-Oriented Architecture Adoption Patterns. In:Proceedings of the 42nd Hawaii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System Sciences. System Sciences. Hawaii: System Sciences, 2009, 1-9. [3]王安全.SaaS模式下大数据量统计框架的研究和实现[J].计算技术与自动化,2009.02. [4]高怡新编著.XML基础教程[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6:184-190.

篇5

2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示和各种规章制度;

3 在计划、部署、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要有安全生产工作内容;

4 组织审定工厂制定的各项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贯彻执行;

5 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安全事故的原因,并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制定改进措施,预防事故重发生;

6 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学习安全保护方针、政策和安全业务知识。

二 质检部安全职责

1 参与有关劳动保护措施项目的审查,以及劳动保护方面的规范、规程的制定和审查;

2 编制或修订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时,工艺条件必须符合劳动保护条件要求;

3 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新产品试制、新工艺、新材料的采用等工作中,都必须考虑劳动保护方面的要求,应尽量采用无毒、低毒物品替代有毒、高毒物品;

4 做好新进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部门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三 机电设备部门安全职责

1 负责工厂机械、电器、仪表、设备、工艺管道、通风排风装置的管理,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2 制定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组织编制维修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确保其实施;

3 监督车间机械动力设备的正常使用,保证其正常运转,防止发生事故;

4 编制厂内通用设备的维修规程和有关操作制度,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5 负责厂内的设备及安全装置的管理、检查或定期检查;

6 组织实施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和制定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

7 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8 做好新进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部门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四 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1 负责劳动保护措施所需物资和防护器材的采购、供应,并确保采购的物料符合安全要求;

2 负责对采购、保管人员经常性安全教育,切实搞好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

3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并督促落实。

五 后勤保卫部门安全职责

1 在工厂主管领导下,负责全厂的保卫工作;

2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工作的政策、法令、指示、规章制度;

3 负责厂内消防、有毒物品、爆炸物品、灼伤、触电等的急救措施,及时准确的进行抢救、报警;

4 负责厂内宿舍、饭堂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5 负责厂区的防盗工作,确保24小时有人巡查值班。

六 生产部门安全职责

1 在编制生产计划时要同时编制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检查生产进度时要同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

2 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3 在生产中发现重大危险,要及时进行调度指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做出详细记录报告分送厂安全部门;

4 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考虑生产设备装置的能力,防止设备装置带负荷运行;

5 在安排生产的产量和品种时,负责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

6 做好新进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部门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七 车间主管安全职责

1 保证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在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1)

2 对新员工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的教育;

3 对车间进行定期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安全装置、消防、防护器材处于完好状态;

4 严格执行劳保用品及防护器材的管理,并监督员工正确使用,教育员工妥善保管;

5 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保护现场,查明原因,采取预防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的意见,报工厂安全部门执行。

八 班组长安全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工厂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教育工人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2 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3 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清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记录,参加和协助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4 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5 对新员工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并保证培训合格方上岗作业;

6 做到文明生产、安全生产,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

九 生产工人安全职责

1 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制止劝阻他人违章作业;

2 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要交接安全生产情况;

3 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果断正确处理事故,并及时性如实汇报,保护好现场;

4 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确保生产安全;

5 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报告;

篇6

编制*区司法行政工作“十二五”规划并最终形成*区公共安全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总体上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动员阶段。司法局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编制*区司法行政工作及公共安全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工作,正式启动规划编制工作。召开专项工作会议,传达区“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研究部署*区司法行政工作及公共安全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调研起草阶段(*1月)。按照业务工作,由分管局领导负责,相关业务处室通过召开座谈会、咨询会、征集调研论文等多种形式,具体组织开展专题研究,提出各业务条线“十二五”规划工作基本思路及基本内容,并报至局办公室。

(三)初稿拟定阶段(*2月)。由局办公室根据各业务条线“十二五”规划工作基本思路及基本内容,进行汇总,牵头拟写涉及*区司法行政工作及公共安全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并征求各部门和局领导对发展规划纲要的意见和建议,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审议稿。

(四)提交审定阶段(*3月)。将*区司法行政工作及公共安全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审议稿)提交局党组会审定,根据党组会意见再进行修订。

(五)协调磋商阶段(*3~4月)。由局办公室牵头,与公安*分局联系沟通,磋商研究*区公共安全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合并撰写工作,并与公安*分局一起最终形成*区公共安全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报送区“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司法行政工作及公共安全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于冠波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寇德禄、李建国、周俊亭担任,成员由局政治处、办公室、督察研究室、财务审计科、法制宣传教育科、法律服务工作管理科、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科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推进“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篇7

中图分类号:C93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30-0116-02

城镇化是伴随工业化发展,非农产业在城镇集聚、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的自然历史过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03个百分点,为推进现代化建设、保持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但同时,由于城镇化所用时间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大大压缩,各类矛盾和冲突在短短三四十年内集中显现、交织、碰撞,也引发了一系列复杂的社会问题,加大了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难度。

一、快速城镇化背景下城市公共安全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城镇化过程中,人口、土地、资金进行再分配、再平衡,社会制度、社会关系、社会秩序进行再分化、再调整,本身就意味着风险和动荡,加上我国城镇化在时间上高度压缩,在动力上过分依赖行政主导,资源要素错配、社会矛盾冲突更为严重。

1.人口流动性上升弱化了社区自治功能。以良好邻里关系为纽带构建的熟人社区是我国传统社会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深入,社区人口的频繁流动和居住形态的快速变化,对原有稳定的社区结构造成巨大冲击,社区居民在价值观念、文化理念和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差异日益明显,沟通交流趋于减少,传统开放式熟人社区逐渐向封闭式的陌生人社区转变,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责任感随之降低,容易诱发各种矛盾冲突以及犯罪、吸毒、赌博等社会问题,社区公共安全面临严峻挑战[2]。

2.城市内部二元分割激化社会矛盾。二元结构不仅存在于城乡之间,在城市内部也同样存在。突出的表现为大量农业转移人口难以融入城市社会,市民化进程滞后。目前,受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影响,约有2.34亿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1],未能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保障性住房等方面享受城镇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加上贫富差距拉大,这部分群体社会心理极易失衡。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权利意识不断崛起,社会期望不断提高,但受制于自身文化技能,很难真正融入城市主流社会,相对剥夺感和社会不满情绪增加。安徽团省委的调查显示,新生代农民工中,有36.5%的人感到得不到尊重,37.2%的人出现过痛苦失望,9.7%的人产生过愤怒报复心理。

3.“城市病”问题突出加大了城市公共安全风险。由于人口过度涌入,内部空间规划不合理,产业布局失衡等多方面原因,目前,我国大城市普遍出现以人口膨胀、交通拥堵、环境恶化、资源短缺为代表的城市病,不仅直接危害人民身体健康,还对公众心理和社会心态造成不利影响。我国655个城市,约有2/3的城市交通在高峰时段出现拥堵[3],每年因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者超过20万人。2007―2015年,超过360个城市遭遇内涝,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等外来人口集聚区人居环境较差、社会秩序混乱。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城市病”还有从大城市向中小城市扩展的趋势。

4.体制机制不健全诱发矛盾冲突。由于过分依赖行政推动,加上要素产权制度不健全,缺乏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和协调机制,近年来,在土地征用、城区扩建、旧城改造过程中的冲突事件呈上升趋势[4]。中国社科院法学院研究所报告显示,百人以上中,由拆迁征地引发的占到一成左右。各类“钉子户”时常见诸报端,对社会心理和氛围造成消极影响。同时,拆迁过程中的产权争夺和拆迁后的一夜暴富等也是诱发矛盾冲突的重要因素。

二、城市公共安全管理转型的思路和对策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城市人员结构日益复杂,利益主体更趋多元,矛盾点和风险点增多,需加快推进城市公共安全管理转型,构建多方联动、重点突出、全面协调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

1.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首先,要转变政府治理理念。目前我国内地公安机关的110报警服务台每月接到的报警电话中,属于社会服务性质的已达80%以上[5]。政府的资源是有限的,大包大揽既不现实也无必要,要树立“有限政府”和“有效政府”的理念,将政府供给的公共安全服务,尤其是社会治安服务从大量低效的非警务活动中解放出来,聚焦在对违法犯罪活动的有效打击上。其次,要改进评价考核方法,建立从效果、效率、效益三个维度、政府部门、社会公众、第三方机构三方主体共同参与的公共安全服务成效评价机制,提升政府资源利用效率。再次,要高度社区综合治理。社区是公共安全管理的基本单元。要通过进一步完善社区安全体系,培育和发展社会团体,开展社区文化建设,加强安全教育和监管,建立社区居民间有效的信任制度,增强社区的凝聚力,逐步重现守望相助的熟人社会文化传统[6]。

2.进一步加强市场供给。长期以来,出于规模经济和特殊的行业性质和服务内容的考虑,我国在公共安全领域实行了比较严格的市场管制,这在当时的特殊条件下,是必要的。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管制成本已逐渐大于管制收益。因此,应逐步放开社会资本进入公共安全领域的准入限制。除法律法规和禁毒外,其他产品都可以尝试市场和非政府组织提供。比如,英国就曾以15亿英镑的价格外包警务,包含社区巡逻、犯罪侦查等。同时,公共安全服务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逐步放开管制的同时,应对市场的准入门槛、质量标准、服务价格等予以明确规定,在让人民享有高质量的公共安全服务的同时,尽可能突出公共安全服务的公平属性。

3.培育壮大社会供给。政府的力量有限,市场供给以盈利为必要条件,在公共安全领域还有大量的“真空”地带,只有通过调动社会资本的力量,有效使用社会资源,才有可能真正满足日益增长的城市公共安全管理需求。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夯实公共安全服务社会供给的法律基础,给予社会组织更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要完善社会供给的资助激励机制,在培训、资金、人才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通过建立常态化的公共安全培训制度,成立专门基金会为自愿供给行动购买意外保险等,增强社会供给的能力。

当然,政府、市场、社会三方供给的边界不是绝对的,其中,必然有交叉、有渗透,有学者就提出过城市公共安全服务合作网络[7],这与我们的想法是一致的,但多元主体之间合作和协调的具体机制、利益如何平衡、权责如何界定,都还需要在具体的实践中去总结、完善。

参考文献:

[1]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Z].2014.

[2] 刘智霞.社区公共安全的建设[J].城市与减灾,2007,(4).

[3] 向春玲.中国城镇化进程中的“城市病”及其治理[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2).

[4] 刘建平,杨磊.中国快速城镇化的风险与城市治理转型[J].中国行政管理,2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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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公共安全管理

在国家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道路运输各种物流快速增长,地区间危险化学品的流动也呈现出高速增长的态势,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多发的可能性。一旦事故发生将会造成较大范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就危险品道路运输,我国先后制定并实施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遏制重特大危化品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交通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针对接连发生的道路运输事故引发的危险化学品泄漏、燃烧、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究其原因,当前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管理责任不强、措施不完善。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后,一些有运输要求的企业纷纷挂靠有资质的企业,一些资质企业对挂靠企业只顾收取管理费,疏于监管;另一方面,有资质企业未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企业主体责任不履行,使一些管理机制得不到落实;第三方面,超装、混装现象较为严重,部分槽罐运输车辆与车辆技术参数登记记录不符,为超装带来可能。

2.对从事道路运输的危险化学品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检验缺乏有效机制。由于国家在机动车检验上实行的是定期检验制度,也就是机动车在规定的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但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机动车安全技术状况往往无法保证在一个检验周期内时时正常,而出车前的临时检验有走过场现象;其次,在机动车检验实行社会化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的监管作用有所降低,无法保证机动车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真实有效;第三,对在道路上正在从事运输的机动车辆或即将执行运输任务的机动车辆缺乏应有的临时检验约束,其安全技术状况得不到保证。第四,运输车辆车型繁杂,没有统一的要求,一些车辆既从事危险品运输又从事其他普通货物的运输。

3.对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人员的管理和素质要求得不到贯彻执行。其中包括承运人和押运人员。承运人是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的关键人物,面对复杂的道路交通环境,承运人需要有一个良好的素质,既应该是驾驶员,又应该是熟练掌握危险化学品知识的技术员,他必须具有交通部门认定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押运人员也应当经交通部门进行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执证上岗。而一些企业为追求运输利益的最大化,对这些制度不够重视,用一些不具有资质的承运人或对危险化学品知识和运输安全知识掌握不全的押运人员,有的甚至连押运人员都没有,缺乏应有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使小问题很容易变成大威胁。

4.对运输线路未能有效实施监管。随着公路路网建设发展,在长途运输过程中,道路可选择的余地较大,一些运输车辆按线路运输的自觉性降低,再加上交通管理部门对长途运输监管力度下降、长途运输车辆监督管理手段相对落后,在利益驱动下,就在线路的选取上能省则省,完全不受禁行区、线路的约束,穿梭于监管薄弱的农村道路、临江临崖的危险路段,对公共安全造成很大威胁。??

5.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不强,甚至是应急预案都没有,有预案又缺乏演练,各取能部门配合处置能力不强,多头管理,一旦事故突发时不能把危险和危害降至最低。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为了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形成有效监管,以遏制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多发势头,形成标本兼治的管理局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对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企业要加大日常的检查力度,从管理措施、手段等方面监督好企业的日常生产运输,对辖区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单位,尤其是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单位、驾驶员,安全隐患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对挂靠的车辆和单位要展开排查,对查出的挂靠车辆运输货物与挂靠实际不相符的,要予以清理,并从严追究有资质单位相关责任;对只收管理费,缺乏有效管理手段,不记录管理台帐的资质企业,建议有关部门吊销其相关证件。

2.在国家法律法规的大框架下,在定期检验合格后,对从事跨地区运输的车辆,在发车时做到每辆车都要上线检测,运输线路上每经过不同管理隶属的地区,可由当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运输部门进行临时抽检;从事短途运输前要报告当地职能部门,申请临时检验,沿线要布置人员监控;第二,对机动车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要认真予以核对,发现有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三,应对运输车型有统一的应用标准,避免不分车辆技术状况的混乱现象。

3.切实做好承运人和押运人员的管理工作,以资质管理为手段,以熟练操作和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知识提高为目标,不定期对这两类人员进行素质教育和抽查,既要有备岗抽查,又要有在岗抽查,使这两类人员能切实负起运输责任。

4.重点加强对长途运输线路的监控,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常规通行路线和禁止通行线路向社会公告,完善危险化学品禁行、警示交通标志设置,以卫星定位系统实现对运输车辆的远距离实时监控,避免运输车辆出车后失去监管,线路不清无法掌握的漏洞;另一方面,在较大规模的长途运输过程中,要加强地区之间的协同配合,逐步完善安全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执法检查机制。

5.加强监管,严格审批和办证工作。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安全监管部门要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经营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从源头上预防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公安部门要加强道路通行监管,严格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无证运输剧毒化学品、擅闯禁行区域、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安全监管、交通、公安等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把好行政审批关口。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企业取得行政许可后,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不断增强遵章守纪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6.抓紧完善并定期演练应急预案。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同条件下的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接到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向化学品登记中心或有关专家了解事故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应急处置方法和注意事项,避免盲目施救,防止引发次生事故和环境污染。

参考文献:

[1] 战俊红、张晓辉:《中国公共安全管理概论》,当代中国出版社,2007年

篇9

Abstract: The city public security refers to the security problem of city life, including people living in the city of production, life, living within the scope of many aspects of security, it is not only the city and its citizens need safety of body and property to meet the city according to law, but also social, economic and cultural activities and ensure good internal order necessary for production and the management and the external environment, it reflects the natural disasters, ecological environment, economy and society, resources supply political, economic and cultural factors for a long period of stability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city influence.

Key words: City public security; strategic planning; emergency management; information construction

中图分类号:TU984

一、城市安全管理的现状问题

1.现行城市公共安全系统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保障机制不够健全。

如管理体制不尽完善,缺乏一个综合常设的权威机构。应急指挥与日常管理工作薄弱,覆盖城市各方面的联动机制未能形成,而临时性的战时指挥机构由于基础工作薄弱、经验缺乏、准备不足,致使应急管理的政令不畅,决策指令难以及时到位;部门之间相互掣肘,缺乏协调配合,不同部门和单位自成体系,职能分工不明确,重复建设,自选标准,不仅造成公共安全资源的严重浪费,而且大大降低了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并导致衍生灾害的发生;科技手段较为落后,公共安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仍未建成,数据库建设较为落后,未能形成全面覆盖的信息管理技术平台和紧急救护网,缺乏系统和长期规划,缺乏物资储备和资金保障机制。防灾技术、设备、物资和力量处于相互分隔的状态,救援能力严重不足;非工程建设问题薄弱,立法不健全,全民安全意识薄弱,社会心理防御能力明显不足,保险意识薄弱,管理手段单一,基本停留在以政府为主的行政管理层次上,各种民间的非政府组织、社会救援机构、慈善捐助机构建设工作十分薄弱。

城市基础运行系统较为脆弱,公共安全基础建设较为落后。

一方面,由道路、通讯、水、电、热、气等六大系统组成的城市基础设施网络系统是城市运行的生命,其运行状况往往决定了一个城市的安全状态。而近年来大规模、大面积的城市建设,对城市基础设施网络系统的运行构成极大的威胁,增加了更多的安全隐患;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种易燃、易爆、危险品也越来越多地进人家庭,使基础设施网络系统的运行处在一个十分脆弱的环境中。另一方面,城市公共安全基础设施的建设却较为薄弱,重点工程防灾标准低、防护系统薄弱,缺乏全面系统的公共安全工程规划,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之间的工程项目相互之间不匹配,综合监测预测能力不强,预警及通信网络系统不健全、不统一,技术基础薄弱和风险管理意识不足,尤其是在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反应、洪涝灾害和火灾防治等方面缺乏综合性和系统性的研究。

3.安全规划战略缺失

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应该是与城市的经济发展、社会构建等基础工作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在制定城市整体发展战略的同时,也应该将公共安全建设战略融入其中,并且还应占据基础性的重要位置。但由于城市目前更多地侧重于发展经济,依靠经济指标定成效,“公共安全管理的研究和实践领域还主要集中在一般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层面,从城市可持续安全发展的角度对城市公共安全进行全方位的战略思考还不够,公共安全管理没有摆上城市发展应有的战略地位。”忽视安全体系的基础建设,强调临时性的应急管理,这是目前安全管理战略规划缺失的明显反映。

城市在基础建设过程中就将安全因素作为重点纳入规划是一种先天植入式的战略,而只按经济考虑进行建设,出现问题再寻求应急解决方案,这是一种后天嫁接式的战略,两者比较,显然前者在实际中发挥的作用更加强大。在很多城市中都不乏一种现象,即居民住宅及密集商业区建筑都非常高,且建筑群极其密集,周围缺乏足够的空旷逃生地带,甚至还有少部分带有危险性的企业设在生活区旁边。这些规划设计本身就没有系统地考虑城市的公共安全,先天遗留下的安全隐患只能通过后天无限的投入应急管理来弥补。特别是中西部地区今后还将出现更多的新兴城市,如不能在城市开始建设的规划阶段合理考虑整体安全战略,一味模仿东部现有城市模式,甚至将眼光仅瞄准经济,比规模、求速度,都可能导致忽视系统安全设计,最终将背上后天安全管理巨额投入的长久包袱。

城市安全认识尚待提高。

目前社会各方面对城市安全认识还比较模糊;1930年美国已提出交通拥堵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并衍生诸多社会问题;成为一种新的城市灾害。可是我国至今也未把交通拥堵视作灾害,有的经济学者甚至认为北京的堵车现象是社会繁荣的标志。长期以来我国对城市灾害的分类,多还停留在“地震、火灾、风灾、洪水、地质破坏”等方面,对传染病及其它新的城市灾害缺乏足够的重视。由于缺乏正确的安全观,社会的安全文化教育匮乏。

二、针对以上问题可采取的措施

加强城市公共安全的相关立法。

中国自2003年“非典”之后开始关注公共安全相关领域的立法,但至今城市公共安全立法中仍存在很多的空白,缺少一部《城市安全法》应该是城市公共安全体系的重要基础性缺失。失去法律的规范和约束,很多工作就带有了人为的随意性,大量给城市安全带来重大威胁的行为得不到严格约束。如果有了法律规定,则完全可以追究相关决策、监管等部门的责任,进而更有效地从源头引发重视。今后城市安全立法可以考虑将城市规划的公共安全设计要求、培育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政府在安全管理中的行为规范等纳入其中。

建立健全危机灾害应急管理机构。

城市人口密集,流动性强,城市灾害应急管理在整个国家安全管理中居关键地位,只有抓好城市突发事件管理才能稳住大局。针对目前我国城市突发灾害应急管理都是分部门、分灾种,不利于协调统一、高效救灾的现状,应该学习国外先进的城市应急管理模式,结合我国的特点和行政管理情况,创出中国式的城市减灾现代管理模式,形成强有力的综合协调管理机制。应着手成立防灾专门机构,建立应急综合管理指挥系统。

推动社会力量主体的有效参与。

从国外城市的发展经验来看,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安全体系建设已成为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其不仅能够提高应急反应的效果,还可以节约大量政府投入,政府将节约的资源转投向经济等其他建设,能取得更好的社会效应。从另外一个角度进行分析,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的深入,个体化、多元化在城市中的表现更加突出,多元利益诉求导致的矛盾冲突爆发的可能性也随之上升。共同抵御风险、应对危机成为多元化社会中分散个体的共同利益。将社会个体组成臆对风险的主体,这种将分散社会力量进行组织化和功能化的行动,不仅能有效提升社会整体抗风险能力,还可以从内部减少各种人为因素导致危机发生的可能性。政府应该有计划地培育一批可以发挥作用的社会力量,并将其纳入公共安全管理的决策体系,从而调动最广大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展成为推动城市公共安全建设的又一重要主体。

加强信息建设,建立灾害预警机制。

要加大投入,积极推进科技减灾,积极鼓励开展预防和减轻灾害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提高灾害的预测预报能力。及时披露灾害信息,通过顺畅渠道提供可靠的防范知识,对于消除不安定因素,降低紧急事件带来的危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9・11”事件后,美国进一步完善了信息预警机制,不定期地通过一套以颜色区分的警戒识别系统向社会各界恐怖威胁、警告,并给民众提供详细指南,效果很好。在我国,2003年初发生的北大、清华餐厅爆炸案,也因为权威媒体在第一时间及时、真实地报道了事件的全部过程,才没有引起大范围的恐慌。因此,我们对建立城市突发灾害预警机制,应给予高度重视。政府作为权威信息的掌握者和控制者,对能够预见的重大灾害应及时告知社会公众提前防范;对不能预见的突发灾害,在突发事件发生之初应该尽量在第一时间直接或通过权威媒体向社会通报情况,建立权威的信息和报告机制,以积极地引导社会公众的理,安定民心。

强化城市生命线系统的防灾救灾性能。

篇10

一、城市基础设施公共安全管理的概念界定

1、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infrastructure)是指为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工程设施和社会性基础设施,是用于保证国家或地区社会经济活动正常进行的公共服务系统,它是社会赖以生存发展的一般条件。

根据不同的标准和角度,基础设施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例如,可以将基础设施划分物质性基础设施(physical infrastructure)和社会性基础设施(social infrastructure),物质性基础设施包含交通通讯及供水供暖供热等物质工程设施,社会性基础设施则包括科教文化、卫生医疗等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因此,从这一划分角度来看,基础设施涵盖了交通、通讯、水电供给、科教文卫等市政公用工程设施和公共生活服务设施。此外,也可以将基础设施划分为农村基础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具有基础性、整体性、不可贸易性及公共物品性或准公共物品性等特点,它们是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现代社会中,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越来越高,建立完善的基础设施,对经济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2、城市基础设施

将基础设施按所在地域可以分为农村基础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由于国情及地区的差异,各国及地区对城市基础设施的理解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城市基础设施同样也可以划分为城市社会性基础设施及城市工程性基础设施(或城市物质性基础设施)。

城市社会性基础设施主要是指城市行政管理、科技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金融保险、商业服务、社会公共福利服务等设施。城市工程性基础设施的内容丰富,各国不尽相同,总的来看,笔者认为城市工程性基础设施应至少涵盖六个方面的内容(如表1)。

我们通常所讲的城市基础设施,主要是指城市工程性基础设施,本论文所要分析探讨的也主要是指城市工程性基础设施。由表1可见,城市基础设施是由六个独立运作、相互联系的子系统组成。城市基础设施由城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划并监督实施,城市基础设施的生产、建设和运营是由政府相关部门在协调合作的基础上分工管理。

3、安全及公共安全

从古至今,都有关于安全的论述,如汉朝焦赣的《易林·小畜之无妄》中:“道里夷易,安全无恙”;宋朝范仲淹在《答赵元昊书》中有:“有在大王之国者,朝廷不戮其家,安全如故”等,这里的安全都是指没有危险、平安的意思。在古代,安全还有“保护、保全”的意思,如苏轼在《徐州谢上表》中写道:“察孤危之易毁,谅拙直之无他,安全陋躯……”。现代汉语对安全的解释为:没有危险、不受威胁、不出事故。在英语中,安全对应的有safety和security,都包含有没有危险或免于危险的一种状态。另外,安全也可以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进行理解,沃尔弗斯(Arnold Wolfers)认为“安全,在客观的意义上,表明对所获得价值不存在威胁,在主观的意义上,表明不存在这样的价值会受到攻击的恐惧”。实际上是说,客观方面的安全是指外界的现状,主观方面的安全是指社会安全状况在人们心理上的感受,即安全感。

鉴于此,笔者也认为:安全是一种状态,即通过持续的危险识别和风险管理过程,将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风险降低至并保持在可接受的水平或其以下。因此,安全是指不受威胁,没有危险、危害、损失。安全是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安全是在人类生产过程中,将系统的运行状态对人类的生命、财产、环境可能产生的损害控制在人类能接受水平以下的状态。

根据对安全的含义的界定和理解,我们可以对公共安全进行含义界定。所谓公共安全,是指社会公众的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产以及公共生产、生活的安全,即社会公众的生命健康及公私财产等处于免于危险或不受威胁的状态,或将可能产生的损害控制在人类可接受的水平或以下的状态。

4、城市基础设施公共安全

要理解城市基础设施公共安全,有必要先对城市公共安全进行了解。城市是以人为主体,由社会、经济、资源、环境与灾害等要素通过相互作用、相互依赖、相互制约所构成的复杂动态的空间地域系统。

篇11

1大型公共建筑的发展现状

大型公共建筑一般指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以及交通运输用房。随着我国城市化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规模不断扩大,城市人口的增加幅度越来越强,城市公共安全面临着很大的挑战。因此,城市大型公共建筑的建设与规划要考虑综合开发与建设的可能性,从应对灾害、突发事故、人文、环境、海绵效应等多个角度入手,展开分析,提出建议,才能更好地提高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

2大型公共建筑安全存在的问题

2.1损失大、风险大

大型公共建筑在安全运营与操作中,伴随的损失往往也是非常大的。因为大型公共建筑的建造耗时、成本高、建设技术要求高,发生事故或破损后的修复难度很大、修复时间久。因为大型公共建筑的安全隐患,带来的严重影响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社会发展受阻、人文景观的破坏以及生态系统的紊乱。城市大型公共建筑较为集中,一般会建设在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经济集中的地区,一旦发生意外或安全事故就会引起巨大损失。

2.2运行风险的多元化

大型建筑安全运营风险种类多样,原因复杂,包括建筑自身因素、外界环境干扰、人为因素等等。其中,由于城市灾害的多样性,使得城市大型建筑所受灾害复杂,包括受地震、风灾、海啸、洪灾、地质灾害的威胁等。多种原因共同作用导致的运营风险往往难以控制。

2.3风险连带特性

大型公共建筑安全运营中,存在的风险因素还包括对经营风险的连锁反应引发的问题。城市功能的整体性增强,让很多居民参与到了大型建筑的使用和享受之中。因此,大型公共建筑安全中,大型建筑的灾害一旦发生,就会引起众多复杂的连锁反应,对周围一系列的人群和环境产生影响,导致巨大的灾害发生。

2.险防范的难度大

大型建筑风险防范难度大。由于城市大型建筑不仅基础设施等物理功能网复杂,而且组织结构也复杂,在防灾减灾措施或法律法规执行的程度很难保证达到统一标准,其中有些灾害是由于操作不当、人为造成的,无法实现风险的前期预测和主动控制。

3大型公共建筑安全运行创新策略

3.1强化风险评估技术创新和集成应用

建筑物的安全管理是一个动态化和系统化的工程,在步骤上需要在前期判断大型公共建筑的整体风险定位和标准,认真分析大型公共建筑的安全指标和数据,在建筑物运营中,要根据建筑物运营的实际情况,对建筑物进行动态监测,在风险因素的判断中,认真评价具体的风险级别,从优化和完善风险防范的具体基础做法入手进行改善;其次,在建筑物安全运营过程中,根据建筑物的特性与功能进行规划,对外界的环境与突发事件进行动态调控、预警、应急救援等一系列措施。

3.2完善城市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体制

应急管理是指对于已经发生的灾害或突发事件,根据事先制定的应急预案,采取应急行动。具体体现如下:(1)对灾害或突发事件、事故的辨识与评价,确定响应的应急启动机制及应急管理等级;(2)对人力、物质和工具等资源的管理、确认和准备;(3)指导建立现场内外合理、科学、高效的应急组织实施体系;(4)设计应急行动开展的程序及战术;(5)制定训练及演习计划。

3.3构建公共安全管理信息化平台

当前,构建一种科学、有效、稳定的公共安全管理信息化平台,对未来的大型公共建筑安全运营风险管理与控制具有非常好的帮助,有效的公共安全信息平台建设一般需要具备以下几个功能。(1)公共安全信息平台需要集中处理各类紧急情况下的信息与数据,并将事件严重性进行分级,并与历史上的事件或案例进行对比,查询具体处置方法与方案,预先设计一种事件的机动窗口与应急方案,在紧急情况下可以按照紧急方案进行管理和控制。(2)公共安全信息平台的发展与信息整合实现要进行联合处理,用户可以根据警报处理对事件级别进行控制,对警报流程和信息警示,对民众的安全疏通做出更加人性化的引导。(3)当有紧急事件发生时,按照预案规则,进行联动处理。

4结语

综上所述,大型公共建筑安全运营风险管理需要适当创新,采取人性化思路改进各项措施,这样才能保障公共建筑安全的稳定运行。

作者:乔五洲 单位:大庆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

篇12

关键词:食品安全 公共管理 分析

Key word: Food security Public administration Analysis

作者简介:杜万阳(1978.7- ),女,江西南昌人,西华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学硕士,从事公共管理及经济伦理等问题研究。

一、食品安全管理与公共管理建设

管制是指为纠正市场失灵,保证市场秩序,拥有法律授权的管制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被管制者所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控制和监督活动。依据管制主体不同,管制可分为政府管制和非政府管制两大类。政府管制是指政府基于公共利益或者其他目的,依据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对被管制者的活动进行的管制。政府管制作为一种政策工具,是政府治理的手段之一,是为实现政策目标而经常采用的具体治理方式。作为政府管制行为的一种,食品安全管制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的食品质量安全法规和食品安全技术标准,对生产和流通领域的食品进行检验和监督,实现对食品安全的有效控制,以保护消费者、生产者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在我国食品安全关系到13亿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而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构成了对13亿人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威胁,也影响了食品行业自身的有序发展,政府对食品安全进行管制是维护消费者和合法生产者的利益,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水平,消除社会对食品不安全的防范心理,降低社会成本的有效手段,是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重要保障。我国食品安全政府管制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政府多头管制,权责不明,管制的交叉与空白问题突出;政府管制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政府管制所依据的标准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总体表现出食品安全政府管制水平较低,管制效果不理想。

二、我国公共管理下的食品安全管理解析

近些年,食品安全问题不断出现,从“三鹿”奶粉的三聚氰胺这种行业性事件,到我们日常生活中随时可能遇到的“地沟油”、“毒馒头”以及各种食用添加剂等,这些事件层出不穷的拷打着公众对于食品安全的信心。政府在食品安全管理问题上暴露出来的管理缺失、监控失灵已经大大影响了公众对于食品消费的信心。

(一)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的范围广泛,政府经验欠缺

我国食品安全政府管制模式经历了计划经济时期的政府集权模式和转型时期的政府主导模式两个阶段: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建立的是高度集权的国家控制体系,政企不分,国家社会高度一体化。国营企业是食品生产的主体,生产安全的食品在很大程度上是政府的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既直接参加食品企业的生产又对食品企业实施管理监督。改革开放以后,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和政府管制制度也未能及时地建立和完善起来,加上食品生产技术越来越复杂,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是一个食品生产和消费大国,各地发展不均衡,食品生产从简单的手工作坊到现代高科技方式同时存在,管理难度大,管制方式单一,手段也只限于行政干预,缺少市场力量、社会中介、行业自律等多种途径和力量的参与,政府管制水平较低,效果有限。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呈现出“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双重特点。

(二)政府部门对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认识欠缺

我国的政府职能部门体系,在改革开放以后经过不断的调整和完善,职能分工已经日趋明确。过去我国政府公共管理的重点一直都放在推进国家经济发展,增加国民收入的问题上,对经济建设的热情高于其他社会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热情,对于食品安全这种问题,在各种大型公共食品安全事件出现以前,是没有的得到重视的。从“三聚氰胺”事件以后,公众对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上的责任进行了质问,食品安全应急机制才开始在我国建立。这种被动推进食品安全管理的方式,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过去政府对食品安全管理重要性的忽视,没有在各级政府体系中针对食品安全管制进行明确的规定,没有建立问责体系,缺乏系统的调查和监管。大多数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流于形式,并没有从落到实处,这是导致政府监控失灵的重要原因。

(三)公共食品安全卫生监管存在着体系性缺陷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幅员辽阔的国家,无论是食品安全管理还是其他各项公共事业的管理,都需要从中央到地方多层次体系的建设,单独的依靠中央监管或者地方政府负责是难以达成预期的监管效果的。并且,食品安全监管作为一个涉及范围较广的公共事业,不仅需要这种纵向的监管配合,而且会涉及到多个平行部门、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例如会涉及到工商局、质监局、卫生部门等相关机构。在我国当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食品卫生法》是重要的评判依据,食品卫生管理确立的主要责任机构是卫生部门,其余部门处于辅助地位。这种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从形式和组织架构上来看,是满足公共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要求的,但是在具体的执行和实施中,效果会大打折扣。因为食品卫生管理需要涉及到食品流通的整个体系中,单独的依靠卫生部门的卫生检查是难以达到效果的,其余辅助部门由于没有明确的问责权限、责任承担,也是难有大的作为。这就造成了在问题出现以后,各个部门之间相互推诿责任。公共安全卫生的管理,不应该继续停留在卫生事件爆发以后,上级领导以后,公公开始质疑以后,我们的监管体系才有所作为,有所行动,这种以牺牲公共利益的代价换来体系的被动型建设的习惯是不可取的。加强管理体系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人,这样才能促进管理体系的完善和执行效果的进步。

(四)管理者对利益的不合理追求

我国在将计划经济体制改为市场经济体制以后,市场便成为经济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政府在微观调控方面逐渐淡出,更多的是在宏观调控上予以大局性的把控。市场经济的发展,并不完全排斥政府宏观调控的作用,同样,政府宏观调控的职能,也并不是对市场经济自由性的否定。两者的并存是一种现实需要,无论是政府调控还是市场自发调控,都会出现失灵的情况。“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互相配合,能够帮助经济运行实现最大程度的稳定。政府作为公共管理的职能机构,虽然不以经济主体的身份参与市场竞争,但是它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并不是完全没有关系。特别是对于地方政府来说,管理者很容易因为对经济利益的不合理追求造成安全监控方面的漏洞、疏忽或者故意的放任。我国地方各级政府,不仅肩负着一般公共事务管理的职责,而且承担者发展地方经济的职责。地方经济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各种企业的创办、企业收益的增加、企业规模的扩大等方面,政府与企业之间会在某一定的经济利益范围内形成意识上的趋同,政府对这种利益的追求,更多的是从公共经济发展需要的角度出发,但是由此而引发的过度保护企业的经济发展而带来的不安全问题就会出现。这也是当前为什么很多地方政府对于本区域内的企业出现安全质量问题以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重要原因所在,平衡经济效益与公众安全是许多地方政府需要重新衡量的问题。

(五)公共管理自身存在着局限

政府的公共管理,是一个国家、社会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但是,政府的公共管理并不是全效的,它在某些环节、某些领域也可能会存在无法调整和规范的障碍。对于公共食品的安全管理,政府公共管理出现失灵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公共管理与企业生产之间存在着客观环境的差异,无论是何种形式的管理,都需要对被管理的对象有较为清楚的了解,但是公共管理与企业生产之间的客观环境差异,决定了政府在信息的获取上面存在着阻碍,特别是对于企业的生产信息,很难完全清楚的掌握。管理者单独的行使自己的管理职能,很难了解到企业生产的真实状况,这是客观存在的管理障碍。第二,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博弈关系决定了政府的公共管理存在着障碍。除了客观环境的差异以外,双方的地位或者角色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一种对立,这就加大了管理者的工作开展难度,并且对于企业的一些处于灰色地带的行为,难以通过公共管理的职能进行规制和处罚,这是政府公共管理自身存在的局限。

三、公共管理视角下如何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食品卫生的安全管理,对于社会的发展、国家的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当前,我国的食品安全管理暴露出的诸多问题,也反映了当前公共管理在食品安全卫生管理上的不足。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加强食品安全监控管理是一种必然选择。

(一)权责清晰的责任体系划分

权责不明是影响我国公共管理效果的重要原因,对于食品安全卫生管理,需要涉及到多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选择性、任意性的规范机制只会导致各个责任主体之间在问题出现以后互相推诿,难以找到明确的负责机构,无法对其进行处罚,这就导致了下一次恶性事件继续发生的可能性增加。确立权责清晰的责任体系,是当前我们进行安全管理建设的首要任务,对于参与食品安全管理的各个部门之间,进行明确的分工,甚至在部门内部将具体的职责落实到个人,明确的责任主体能够使我们在问题出现以后及时的做出应对和反应,并且严厉的惩罚制度能够加强单位和个人对与安全问题的事前监管,较少安全事故发生的机率。

(二)加强食品安全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设

无论是中央政府部门还是地方政府,国家都授予了他们制定行政法规、规章的权利。加强立法建设成为当前完善我国食品卫生公共管理的一个重要途径。从基本法的体系来看,我国对食品安全的管理并没有建立独立的法律部门,对消费者的保护大多数笼统的归类在经济法的相关条文中。在这种法律规范并不完善的情形下,除了国家立法机关应当重视和加强法制建设以外,各级政府部门可以制定相应的规章对自己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管理进行规范和调节,这种规范能够使政府因地制宜的选择适合本地区的措施和方法,实现效果的最佳。

(三)加强食品生产者自身安全意识的教育

政府各种公共管理措施的实施运行,都是从外部环境、外部压力来对这一问题进行规制。食品安全管理除了外部压力的施加这种方式以外,还需要食品生产者自身意识、自身素质的提高,这才是解决问题最根本的方法。这种生产者自身安全意识的提高,除了提高自身的诚信建设、自身的素质建设以外,形成全行业的规范体制也是一种重要的方法。通过行业的规制提高行业的整体质量是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可行方法。

(四)加强公共监督职能的发挥

食品安全管理,并非一个部门、一个机构能够解决的问题,公共监督职能的发挥在食品安全管理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公共监督职能的发挥,要求相关部门设立特定的机构、特定的渠道接受公众的投诉或者质疑,并且这种投诉和质疑应该得到及时的处理,不能让公众监督权利停留于表面,却难以得到实际的保障。

参考文献:

[1]贾敬敦,陈春明.中国食品安全态势分析[M].北京: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2003

[2]王燕霞.食品安全问题的成因及对策分析[J].现代商业,2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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