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化进程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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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进程论文

篇1

1利率对汇率影响的总体论评

从本质上说,利率是本币资金的价格,汇率是以本币表示的外币价格,本币币值是二者变化的共同基础,这就决定了汇率与利率之间的高度关联性。

利率平价模型

S=r-r*(1)

灵活价格货币模型

S'=(m-m*)-a(y-y*)+b(r-r*)(2)

粘性价格货币模型

S=(m-m*)-a(y-y*)-λ(r-r*)+(λ+b)π*(3)

此三方程是西方汇率理论中有关汇率与利率相关关系的重要结论。方程(1)表明了远期汇率变动率决定于两地利差,方程(2)表明了均衡汇率分别取决于本国和外国的均衡货币存量、实际国民收入和利率水平三组变量,与两地利差成正相关,方程(3)表明了即期汇率与两地利差成负相关。

2利率——汇率传导机制基本理论

2.1利率变动对汇率影响的两个模型

在金融开放条件下,人们关注到汇率对利率的变动越来越敏感,但往往忽略了导致利率变动的经济原因。而这些原因的不同将会导致利率对汇率作用方面产生不同的结果。

2.1.1Dornbusch模型

假设前提:购买力平价在长期内成立。

理论模型:关于汇率、利率和物价的长期均衡方程为:Eo=Po+ζ1·rd+ζ2·y-u

式中,Eo表示可持续国际收支下的长期均衡汇率的自然对数,Po为通货膨胀率,rd代表内利水平,y是实际国民收入的自然对数,ζ1、ζ2为常数,u为偏离系数。

该模型表明,如果一国经济结构没有实质性变化,当本币名义利率上升,意味着中央银行正在采用调节利率的手段来克服通货膨胀差异,这时的利率上升将与更高的通货膨胀预期相联系,会使国内对货币需求降低。人们在增加支出的情况下减少货币余额,于是价格随之上升,由于购买力平价成立,因此本币贬值,即本国利率和本币汇率呈逆向运动。

2.1.2利率平价理论模型

如果投资者是风险中性的,国际资本流动将使本、外币资产的收益率在一价定律的作用下趋于一致,故国内外利差应该等于本币汇率的预期变动率,据此可得无抵补的利率平价理论公式:

I=I*+Eρ

其中,I和I*分别表示国内外利率水平,Eρ表示预期的汇率远期变动率。当外国利率和预期汇率没有变动时,本国利率和本币即期汇率同向变化,即本国利率提高,本币升值。但当本币升值到一定幅度,预期汇率改变,贬值预期产生,人们开始出售远期本币,当远期本币供过于求时,本币远期贴水。

这两个模型为我们揭示了利率变动所引起的汇率变动的不同结果,即当利率的变动是由通货膨胀引起时,本国利率提高会导致本币汇率的下跌;而当人们没有通货膨胀预期的情况下本国利率提高时,本币汇率立即上升。

2.2利率——汇率传导机制的构成

利率对汇率的传导机制是指利率政策对汇率的作用过程。它的构成要素包括两个领域,即金融领域和实物领域;两个市场,即国内和国外金融市场,包括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外汇市场等;多个变量,即利率对汇率产生影响的过程处于多个宏观变量之下,如通货膨胀率、货币供给增长率、投资和消费增长率等;多位主体,即指利率对汇率的影响要牵涉到一国中央银行、国内和国外的投资主体、消费主体和投机主体等;多种渠道,即利率对汇率发生作用的渠道不是单一的,是通过各种宏观经济变量的多重传导完成的。

2.3利率——汇率传导机制的基础

利率——汇率传导机制发生有效作用需要宏观和微观经济基础。宏观经济基础主要包括:利率的调整充分市场化,利率变化能够通过、影响货币供求引起经济总量的变化,投资和消费等经济变量对利率变化反映灵敏;存在发达的外汇市场,汇率水平主要由外汇供求状况决定;国际资本可以自由流动。微观经济基础包括微观经济主体必须对利率、汇率和通货膨胀率等信号反应灵敏,可以根据市场信号迅速调整自己的经济行为。根据这些条件满足程度的不同,在不同的市场化程度、开放度和汇率制度下,利率——汇率的传导机制会有所不同。因此,利率变动对汇率的影响,要受到一国具体市场化程度、开放度和所选择的汇率等条件的影响,在不同的条件和时期下具有不同的表现。

2.4利率——汇率传导机制的途径

利率变动对汇率的影响有直接和间接两个渠道。利率变动对汇率传导的直接渠道表现为国际套利资本的流动导致汇率下降或上升。在其他条件不变时,当本国利率水平相对高于外国利率水平时,为获得更高的收益,短期资本将流入本国,市场对高利率国家的货币产生较大的需求,导致本国外汇市场上本币供不应求,本币即期汇率上升,外汇汇率下降;反之,本国利率水平较低,则资本流出,本币汇率呈反方向变化。

利率变动对汇率传导的间接渠道表现为利率通过改变国内总供给与总需求影响汇率水平。以一国利率较高为例,在投资收益不变的条件下,政府采用高利率的政策,增加了投资成本,使投资需求下降,导致本国货币供应量减少,通货膨胀率下降,增强了出口商品价格竞争力,有利于出口;同时投资需求下降,总需求也相应减少,使经常项目外汇支出减少。在外汇供给的不变情况下,外汇供大于求,外汇汇率下降,本币汇率上升。

在利率对汇率传导中,无论是直接或间接渠道预期因素都是不容忽视的。一国利率的调整,会带来居民对本国货币预期的变化,从而对汇率发生影响。预期因素通常与其他因素共同发生作用,有时可以产生数倍放大的效应。

总之,一国货币利率上升,通过短期套利资本的流动,将引起即期汇率升值,远期汇率贬值。反之亦然。

3我国目前的汇率与利率政策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没有货币市场和外汇市场,利率和汇率均由国家统一制定集中管理,分割而治,相关度较低。在1994年外汇体制改革以后,人民币汇率“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它与利率和国际资本流动之间的相关性逐渐显现。在2005年7月21日之前,我国汇率形成机制还没有完全市场化,人民币汇率主要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形成,外汇市场的供求关系是决定人民币汇率的基础,但还有一部分外汇供求关系无法在外汇市场上实现。可以说那时的人民币汇率最主要的变化,还停留在商品市场层次上,利率变化对汇率的影响是通过商品市场实现的,利率平价在中国无法起作用,利率政策对汇率的影响十分有限。一个有力的例子便是,1994~1997年间,人民币利率远远高于国际市场上的美元利率,根据利率平价理论,在此期间人民币应贬值,但与之相反,4年间人民币名义汇率微升了1.8%。

从2004年12月29日的利率上调达到的效果来看,利率变化对汇率的作用更多的是通过对宏观经济的调控作用及对投资者心理预期的影响来间接实现的。由于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和金融市场欠发达,人民币的利率与汇率无法通过市场机制建立直接的必然联系,虽然利率的变动可以通过贸易和境内外资金流动影响外汇汇率,进而影响到国际收支,再进而影响国内货币供给和国内宏观经济形势。但是目前,我国资本项目收支仍受到严格管制,外汇市场又是一个封闭型外汇头寸市场,仅限于银行间外汇交易,而且国内货币市场不发达、它与外汇市场的直接联系也尚未建立。还有制度性因素的限制,以及微观经济主体对利率政策变化的反应滞后,使得利率对汇率的传导机制的作用采取其他方式表现出来,或者其作用的过程出现一定时间的时滞。因此,利率只能通过影响国内经济的迂回方式来影响汇率。

利率的变动和汇率在国际资本市场上的自由浮动之间在一定程度上互起作用,随着市场开放力度的加大,这种作用越来越高。中国加入WTO以后,国内经济对外贸依存度极大提高,人民币向自由兑换和资本向自由流动方向不断迈进。此次汇率制度改革更是将汇率的政府管制进一步降到最低限度,更多的交给国际资本市场的流动和供求关系来决定。利率的变动会影响国内资本的流动,在开放经济下,各国间货币流动程度将越来越高,本币在外汇市场的供求也受到国内市场对其供求的影响,那么利率这种货币政策工具对汇率变动的影响便越来越大,而不论是通过直接的套汇渠道,还是间接的通过影响国内供求渠道,利率——汇率传导机制肯定会更加有效的对我国宏观经济运行产生作用,由于利率和汇率的相关性进一步加强,利率政策的制定会越来越多地考虑到市场因素以及和各种货币政策工具的配合协调。

篇2

会计准则国际化是近年来国内外颇为流行的一个概念,会计准则的国际化是时代的潮流,是未来财务会计发展的方向,也是世界各国都面临的共同的课题。从各国会计准则产生与发展的历史看,证券市场是推动会计准则产生与发展的动力,我国也不例外。当今,证券市场的日益全球化为我国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时也使会计准则的国际化成为我国必须面对的一个不可避免的现实一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其时会计准则的推动作用也更加明显。不容忽视的是,我国处于经济转型时期,证券市场虽然有了一些长足的发展,但是仍不够完善,其内在矛盾的存在导致证券市场基本功能难以发挥,高度投机违背证券市场的交易原则,显现出幼稚和不成熟的特点。这种不成熟和幼稚的证券市场同时也制约着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化进程。

一、证券市场的制度缺陷影响会计准则的目标

我国的证券市场是在新旧经济体制的剧烈摩擦和尖锐时抗的夹缝中产生与发展起来的,是摩擦双方和时抗双方相互妥协和不断磨合的结果。因而我国的证券市场从产生那一天起,就带有先天不足的制度缺陷。(1)体制缺陷是我国证券市场第一个主要的制度缺陷。由于行政权力和行政机制的大规模介入,我国证券市场被严重行政化了,已经成为有计划的资本市场。(2)机制缺陷是我国证券市场的第二个重要制度缺陷。由于竞争机制、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的三重缺失,我国证券市场在很大程度上失去发展和进取的动力与源泉。我国的大多上市公司是由国有企业改造而采.由于行政的介入与市场机制的缺失,上市公司普遍存在“转轨不转制”的情况。

时许多上市公司来说,最主要的变化只有两个方面,一是“翻牌”(改名称为股份有限公司),二是“圈钱”(在上市时按高水平的溢价募集巨额社会资金)。(3)功能缺陷是我国证券市场第三个主要的制度缺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证券市场最主要、最核心的功能是资源的配置和再配置。为了实现这一功能,证券市场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价格形成的机制必须是市场化的,市场上聚财——用财——生财机制是健全完善的。然而在我国,公司上市后,保配股资格成了许多管理者和经营者甚至政府时企业“关爱”的心照不宣的目标。这样,资源合理组合和优化配置的功能基本失败或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失败了:在“聚财——用财——生财”这条因果链中,剩下的惟一功能就是聚财,即人们常说的“圈钱”功能了。(4)规则缺陷是我国证券市场的又一重要制度缺陷。从市场的角度,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应是证券市场的立法基本出发点和立足点。

由于这些制度缺陷,使得有计划的证券市场一方面要支持国有企业上市圈钱,向投资者转移风险;另一方面又要防止欺诈,保护投资大众的利益。这是一个无法两全的目标。正是这样的目标,使得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必须同时为国家、企业、投资者三方服务。我国1993年出台的《企业会计准则》中提到:“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需求,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管理的需要。”可见,我国现行会计准则制定的目标是要满足政府、有关各方和企业内部经理人员三方的利益,而且似乎把政府的利益放在首位。这实际上是“有计划”证券市场的必然结果。把三方利益关系人的利益要求同时作为会计准则制定的目标,在技术上具有一定的难度。而且,在同一会计准则体系规范下的同一会计信息要同时满足三方利益关系人的要求,首先的前提必须是:这三方关系人的利益不存在任何的冲突。显然.这一前提是不成立的从证券市场高度发达的国家来看,会计准则制定的目标一般定位在民众利益上。会计准则的民众利益一般表现为它所规范的财务信息是否有利于社会资源配置的优化,是否根据普通民众的利益要求来规范企业的财务信息披露行为。目前,在国际范围内普遍流行的国际会计准则、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等,大多是以民众利益为目标的。从长远观点看,我国证券市场终会完善、健全,会计准则的制定目标应当定位于民众利益,把政府看作是众多投资者的一员。

二、股权结构的不合理影响会计准则的价值取向及制定

与国外大多数国家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相比,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存在着特殊性:(1)股份复杂,股票流动性差。我国上市公司的普通股份被人为地分割为具有不同流动性的国家股、法人股和社会公众股等。国家股几乎不具有流通性,法人股只有极小流通性.只有占比例不高的社会公众股具有充分的流通睦,这也使股权结构处于比较稳定状态。(2)国有股处于控股地位。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程度较高,其中最高可以达85%左右。我国占据控股优势的国有股中首先是国家股股东,其次是法人股股东,并且均不能流通。由于国有股高度集中不流通,而社会公众股一般比较分散,难以集中。

因此,在上市公司中,主要是国有股控股。国有股“一股独大”,必然影响我国会计准则制定中价值取向原则的设定。会计准则制定的价值取向原则从理论上可以归纳为三个:用户优先原则、送户优先原则和中立原则。用户优先原则是指会计准则制定者在进行会计选择过程中,以最大化用户(投资者)的效用为先决条件,而不管它对其他利益关系人的影响;送户优先原则是指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以最大化送户(经理人)的利益为前提;中立原则是指会计准则的制定者在会计准则制定的过程中,不考虑用户或送户任何一方的特殊利益,而仅以社会总福利最大化的标准来加以选择。我国证券市场上股权结构的特殊性.决定了政府利益在各种利益关系中的主导地位。以政府利益为导向的会计准则制定就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于是出现了我国会计信息应满足国家、有关各方和企业内部的各种需要的提法。我国奉行的这一中立原则在操作上存在较大的难度,而且纵观我国现有具体会计准则,主要是借鉴国际惯例,而这些国际惯例多是以用户优先原则为导向的。那么这就有可能与我们所持的中立原则相违背,就不太适应我国当前证券市场的情况。美国等会计准则比较完善、发达的国家,他们奉行的是用户优先原则,而这一原则的选择也主要出于对资本市场资源配置效率的考虑。要使会计准则能够促进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它首先就必须能够使投资者从所制定的准则中获益。

中国独特的股权结构,使得政府的行政职能、经济调控职能和所有者职能结合在一起.股权约束就渗透了社会政治目标,带有行政干预的属性。我国这种以国有经济为主导地位、国有控股的经济模式.导致会计的重.心是国有企业.会计目标是一种政府导向型的目标。这对会计准则的影响体现在:由于政府在整体上是企业最大的投资者,也是绝对最大的产权主体,它兼有代表产权主体和权威性两重特性。所以.我国财政部是会计准则的制定机构,即由政府机构负责制定会计准则。用博弈论来理解,这种政府管制下的准则制定,似乎也就成了由博弈的一方来制定规则的格局。因此,政府作为准则制定机关,使我国的会计准则不单纯是一种技术规范,它同时也是政府规章的一个组成部分,能够借助于国家机器的强制力得以贯彻。企业、少数股东对政府进行会计准则的制定工作缺少敏感性利益驱动,很少直接干预。会计准则直接关系着利益分配的舍理性,政府色彩太浓。会损害其他方的利益,会计准则也无法真正代表广泛的社会利益。

三、证券市场的发育程度影响我国会计准则体系

同经济发达国家比较,我国证券市场发育仍不够成熟。我国证券市场从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兴起,发展的历史较短,证券市场规模狭小,国内证券市场的容量小。2000年底股票市场的市价总值为48091亿元.仅相当于美国的一、两个基金的规模。证券市场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够突出。2000年底股票市场市价总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3.79%,仍远低于周边发展中国家大部分在100%的水平。证券经营机构能力弱、风险高、业务范围窄、经营行为不规范。机构投资者占市场投资主体的比例偏小。截至2OO1年底,中国机构投资者占全部投资者的比例不到20%,而在一个成熟的证券市场。机构投资者是市场上的主导力量,一般占40%~60%,在市场中发挥重要的稳定作用。

由于我国证券市场运行机制不完善,公开、公平、效率程度低,上市公司的数量和影响都不大。参与证券市场的投资者虽然较多,但广大中小投资者主要是证券市场的“投机者”。而且受教育程度有限,他们并不过多地关心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缺乏对财务资料进行分析的能力和知识,对企业提供相关、可靠、可比的会计信息的要求自然就不如证券市场发达国家的投资者那么迫切,人们并不过多关·是否有会计准则对会计信息作出规范。并且,由于上市公司的数量和规模都较小,还没有形成一种“产权文化”的氛围,人们仍然习惯于按有关法律或会计制度对会计实务作出处理。于是形成现在这种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存的准则体系。但从世界范围来看,会计准则已成为会计规范的主要形式,随着企业通过证券市场融资的比例增大,人们越来越需要会计信息的公开流通,会计准则也变得日益重要了。在这一大趋势下,我国也应加大会计准则制定和实施的步伐,逐步取消会计制度,尽快走上与国际会计准则协调的道路

四、证券市场的监管不力影响会计准则的执行

强调会计准则内容的国际化固然重要,但是确保会计标准的有效贯彻和执行同样重要,两者缺一不可。近年来,我国在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基础上,已制定了16项具体会计准则,在会计准则制定方面取得一定成果:但我们也应看到,这些具体会计准则的执行还存在一定的问题。近几年,我国证券市场出现了许多案例,如琼民源、银广夏等虚构收入、提供假报告。蓝田股份等虚增资产、随意调剂利润等都与没有有效执行会计准则有关。

篇3

2.与新型城镇化推进相适应

在北京远郊区县的乡镇地区,金融体系不完善的现象随处可见。机构类型单一,业务简单,分布不均匀,甚至出现金融机构的空白地区,乡镇金融市场缺乏竞争机制,经营效率低下。金融机构类型少且功能单一,除了银行之外几乎没有信托、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即使是银行也多为信用社和储蓄所,多数大型国有银行在上市前为了经营利润都纷纷撤出乡镇市场,有些原以农村市场定位的大型银行也在布局上更加重视城市网点设置,忽视乡镇网点设置。不管从国际经验看,还是立足国内实际情况,北京的城镇化仍然有一个漫长的过程要走。与之相伴,相关的金融需求将是一个不断产生、持续释放的长期过程。既要按照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要求,努力打造开放、多元、协调和创新的综合性城镇化金融服务体系,弥补金融资源的不足,又要加快金融创新,创造性地破解城镇化融资中的制度瓶颈,规避城镇化过程中的金融抑制问题。

一是提高金融服务覆盖面。进一步完善新型城镇化的金融组织体系,形成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民营性金融等多种形式并存的金融服务格局,不断提高城镇建设的金融服务覆盖面。发展壮大地方股份制银行,加快推动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和组织发展。同时积极引入民间资本,为北京市乡村地区的金融市场引入活力,为乡镇地区融资提供更加高效、安全、快捷、多元化的选择,为城镇经济主体提供个性化投融资和保险服务。

二是配套扶持政策。特别是在相关监管政策上采取差异化监管方式,对北京市一些偏远乡镇,特别是经济发展较为薄弱地区改制的金融机构,应从政府和监管两条线上给予资产或税收政策上的扶持和倾斜。积极鼓励北京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银行做好带头示范作用,在乡镇建立具备完善功能的现代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平台机构,鼓励并推动其引入民间资本。

三是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应大力培育和发展县域农业担保、评估、公证等中介机构,规范抵押、担保等中介收费;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担保、农业小额贷款担保,政策性农业保险等机制,提高抵御风险能力;在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村互助合作保险的同时,鼓励商业性保险机构开拓农村保险市场。同时,进一步创新金融服务和融资产品,增加环境保护、居民服务、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的资金投入,努力提升城镇化的“软件”水平。四是推动京津冀金融产业协作。北京市远郊区县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靠近津、冀地区。

篇4

一、欧盟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的政策

欧盟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进程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标志是1986年欧共体通过的《单一欧洲法案》的提出。在这份法案中,欧共体提出了在1992年12月31日之前建立欧洲统一大市场的目标,在这个市场内,实现产品、人员、服务和资本的完全流动。在《单一欧洲法案》框架下,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成了欧洲经济一体化的重点,而且随着德洛尔报告的和《欧洲联盟条约》(《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的实施,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又成为推动欧洲向经济货币联盟迈进的关键动力。

《单一欧洲法案》只是明确了欧共体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的方向性目标,具体的政策表现为欧共体理事会的指导性意见”。

早在1977年,欧共体委员会就了《第一号银行指导意见》,其核心条款是允许外国银行在符合东道国法规的前提下设立分支机构。它事实上打开了成员国银行在共同体其他成员国设立分支机构的大门,具有重大的普遍性意义。但是,由于各国的立法差异并没有得到消除,因此《第一号银行指导意见》并没有导致任何重大的跨国银行活动。真正标志着欧洲银行业和金融服务业走向单一市场的是1989年欧共体理事会的《第二号银行指导意见》(Directive89/646/EEC),经过修订,1993年各成员国将其转化为本国的法律加以正式实施。这份立法涉及欧洲银行业金融服务和跨国活动的各个方面,具有十分广泛的内容,其核心是置于共同监管规则下的单一许可原则和母国控制原则。根据这两项原则,任何一个成员国的银行和金融机构,只要在本国获得了营业许可,就可以在其他成员国开设分行,不用事先征得接纳国的许可,其业务也只受母国监管机构的监督,而不受东道国的监督和管制。单一许可原则和母国控制原则对银行业跨国经营的便利性不言而喻,银行不再需要为了申请在国外开立分支机构的资格而花费巨大的精力和时间,其经营活动也只由本国的监管机构监督,这样就避免了成员国之间由于监管规则不同造成的麻烦。另外,这两项原则也为欧盟各国提供了一个监管框架,这个框架有助于降低对欧盟各国之间进行协调的成本,并减少欧盟各国的监管负担,同时也限制了潜在的各国监管者的偏见。1986—1992年间,欧共体理事会还制定了8个附加的指导意见,分别对银行业监管、资本金要求、偿债能力标准、洗钱活动、信贷风险、年报的要求和银行并购重组各个方面做出具体的规定。

欧共体理事会的这些指导意见系统地阐述了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的立法要求,然后各成员国将这些要求转化成本国的具体立法加以落实。因此,欧盟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不仅依赖于各项指导意见的有效性,而且也和各成员国的具体实施状况密切相关。芝摩曼(Zimmerman,1995)考察了所有单一市场指导意见在各成员国的实施状况,得出的结论是在1991年末至1994年4月间,已经被成员国采用的指导意见占全部指导意见的百分比已经从58%上升到89%。对于《第二号银行指导意见》,截至1994年4月,12个欧洲联盟的成员国中有11个已经根据指导意见的要求进行了国内立法,惟一的例外是西班牙。

总体而言,在欧共体一系列的指导意见之后,欧盟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的法律框架已经建立起来,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法律一体化比市场的实际一体化先行一步。

二、欧盟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的经验检验转(一)假设和数据

首先,经验检验主要是针对欧盟银行信贷市场,同时也涉及货币市场,因为银行信贷市场利率是以货币市场利率作为基础的,银行信贷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关系很密切。

其次,检验的指标是利率,也就是以利率(金融市场上的价格)作为衡量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的指标。根据利率平价理论,完全一体化的市场应该遵循单一价格原则,换言之,就是在完全一体化的金融市场上,所有相同金融资产都具有相同的价格。由此,利率可以作为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的衡量标准。在实际情况中,由于风险的不同,文化对银行与客户关系的影响不同,货币政策条件不同,以及各国银行为解决信息不完全而采取的策略不同,一体化的银行信贷市场内利率并不一定都实现均等化。因此,我们对欧盟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的检验不是以严格的价格均等化作为标准,而是使用协整的概念。协整分析认为,随着银行信贷市场日益一体化,区域内银行的定价行为将会越来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换言之,一体化地区内成员国的利率将表现出趋同的关系。而从具体分析的角度说,在一体化的金融市场内,利率(非稳定时间序列)在短期内可以分离变动,但是在长期,市场力量将迫使它们恢复到一个均衡的关系。

这里,我们关注的是名义利率而不是实际利率,这是出于下面几方面因素的考虑。第一,在金融市场上,名义利率能够比实际利率更好地反映国际套利过程。借款者用以进行比较、评判的是经过汇率预期调整的名义利率而不是实际利率,相应地,那些不通过直接投资方式进行跨国业务活动的银行一般也只是对经过汇率预期调整的名义利率感兴趣。上述两者构成了国际套利过程的主要参与者,因此在国际套利过程中名义利率比实际利率更重要。第二,用实际利率进行衡量本身存在着难以克服的问题。一方面,实际利率以各国的货币分别表示,其差异无法比较,同时,没有任何一个机构对跨国实际利率进行比较,因此对于单个投资者或借款者来说,实际利率差异并不能够提供获利机会。另一方面,由于平均实际利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购买力平价,而各国的购买力平价在长期来说不会有太大的偏离,也就是说各国平均实际利率在长期是基本相等的。这样,使用实际利率进行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检验具有潜在的误导性——无论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是否发生,实际利率本身的差异就很小。因此,我们选择名义利率而不是实际利率作为欧盟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的检验指标。

我们的研究范围包括欧洲联盟的六个核心国:法国、德国、英国、荷兰、比利时和意大利。这些国家的经济总量占欧盟GDP总额的80%以上,很大程度上可以代表欧洲联盟的总体。同时,为了比较地区性和全球性的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我们把分析扩展到美国和日本。

我们将使用从1985年开始的月度利率对银行贷款利率和利差进行协整检验。对于银行贷款利率,选用各国的基准利率表示;为了计算利差,选用货币市场利率作为存款利率的近似表示。银行贷款利率和货币市场利率的数据都可以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出版的《国际金融统计》(InternationalFinancialStatistic)中得到,两者都从1985年1月开始。利差有两种形式:一是由贷款利率减去货币市场利率得到的绝对利差;二是由贷款利率除以货币市场利率得到的相对利差。

(二)模型的分析框架

1.协整检验的一般分析框架

一般而言,如果两个时间序列yt、Xt各自都是一阶单整序列,定义为I(1)序列,而且两个序列的某个线性组合是平稳的或I(0),那么称时间序列Yt、Xt是协整的,或者说两者具有协整性。协整意味着两个时间序列变量之间存在某种长期的均衡关系,一个时间序列变量的变化总是伴随着另一个时间序列变量的变化,两者不会分离太远。

对欧盟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的协整检验基本上是遵循恩格尔和格兰杰(EngleandGranger,1987)建立起来的方法,按两个步骤展开。首先,证明时间序列存在单位根;然后,估计协整向量。协整检验的条件是待检验的时间序列是一阶单整序列,定义为I(1)。为了确定贷款利率时间序列和利差序列是I(1),我们需要进行单位根检验。为此,我们要构建关于利率和利差的时间序列和一阶差分序列的回归方程,然后分别进行t检验和F检验。两个回归方程都包括一个紧跟在利率的滞后差分项之后的趋势变量:

零假设表示时间序列服从随机游走,即非平稳。对于t检验,零假设是Ho:b=0;对于F检验,零假设是H0:b=d=0。如果计算出的‘统计量或F统计量的值小于临界值,那么我们不能拒绝零假设,也就是说时间序列是非平稳的。

一旦确定了贷款利率和利差的时间序列是I(1)序列,我们就可以从杜宾一沃森(Durbin-Watson,DW)统计量开始进行协整检验。杜宾一沃森统计量从协整回归中得到,协整回归使用单个国家的利率或利差yt作为因变量,欧洲联盟其余国家的平均利率和平均利差作为自变量xt:

当由方程(3)的回归中计算出DW值比临界值大时,拒绝非协整的零假设,即两个时间序列存在协整性。正如恩格尔和格兰杰指出的,杜宾一沃森检验只是作为证明存在协整性的一个近似指标,它需要更详细精确的其他检验加以补充,有代表性的是迪基一富勒(Dickey—Fuller,DF)检验和增广迪基一富勒(AugmentedDickey—Fuller,ADF)检验。迪基一富勒检验基于协整回归方程的残差构建模型:

这里,估计参数的t统计量表明了两个时间序列变量的协整性。具体地说,按照绝对值进行比较,当t统计量大于临界值时,拒绝非协整的零假设,说明两个时间序列变量存在协整关系。另外,根据以下的回归方程可以进行增广迪基一富勒(ADF)检验:

这里,按照绝对值进行比较,当估计参数的t统计量大于临界值时,拒绝非协整的零假设,即两个时间序列变量具有协整性。

2.存在结构性突变的协整检验

凯普雷(Caporaleetal.,1996)认为,对于趋同之前和之后的时间序列变量间的长期关系,协整是一个强有力的检验,但是对趋同过程中的时间序列变量则不然,也就是说,在趋同发生的时期内,时间序列变量经常表现出非协整性。换言之,非协整性能够反映时间序列变量的一种趋同进程,这一结论得以成立的重要前提是时间序列存在结构性突变,这种结构性因素常常是由外部作用引起的,而不是时间序列本身变化规律的结果。如果欧洲联盟促进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的立法和政策措施(主要是《单一市场法案》和《第二号银行指导意见》)有效,那么欧洲联盟成员国之间的利率差异应该存在下降趋势,或者说利率的时间序列显示出结构性突变,欧洲联盟各成员国之间的贷款利率出现趋同。根据上述观点,如果存在结构性突变,那么样本将要划分为突变前和突变后两个时期,然后分别对这两个时期进行协整检验。值得注意的是,按照这种方法进行的协整检验,缺少协整性正好意味着存在趋同进程。

在实际经济活动中,《第二号银行指导意见》通过影响银行定价行为和竞争状况,从而对金融市场结构形成冲击,贷款利率就可能显示出结构性突变。因此,我们要对存在结构性突变的时间序列分别进行协整检验。《第二号银行指导意见》于1989年通过,到1993年9月欧盟各个成员国将其转化为本国的具体法律加以落实,因此大致可以认为结构性突变发生在1990—1993年9月这段时期内。如果考虑90年代初期金融市场也经受多方面严峻的外部突发性冲击,如两德统一、欧洲货币体系危机等,将突变性时期确定在1990—1993年这段时期内是恰当的。基于这种考虑,我们把整个样本期分为两个不同的子时期:第一个时期是从1985年1月到1990年12月,代表欧盟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的政策和措施没有实际实施的阶段,可称为前一体化时期;第二个时期是从1993年9月到1997年12月,代表欧盟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有关政策措施开始实施后的阶段,可称为后一体化时期。1990年12月到1993年9月之间的这段时期被排除在外,以充分保证两个子时期相互独立,同时也力求减少90年代初外部冲击对欧盟金融市场产生的影响。这样,我们就对上一部分的检验程序加以修正,具体按如下步骤进行:第一步,对从1985年1月到1997年12月的整个样本期,根据方程(3)进行协整回归,得出DW、DF、ADF的各个值。但是,在存在结构性突变的条件下,这些检验的实际意义有所减弱。第二步,进行结构性突变条件下的协整检验,把整个样本期分为两个子样本,然后分别应用方程(5)对每一个子样本进行协整检验。

(三)模型检验结果

1.贷款利率和利差的趋势:描述性统计分析

为了说明欧洲和全球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的程度,我们将对欧洲联盟六个核心成员国以及日本、美国的贷款利率和利差进行分析。

统计数据表明,整个样本期内,欧盟各成员国的货币市场平均利率水平存在不小的差异,最低的是德国(5.89%),最高的是意大利(11.66%);各成员国的贷款利率也并不相等,最低的是德国和荷兰,它们的平均贷款利率大约是8.2%,意大利则高达12.86%。

如果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能够导致金融资产价格均等化的理论假定成立,那么我们将发现各成员国的名义利率会减少到一体化之前利率最低的国家的利率水平。统计数据表明,与前一体化时期相比,后一体化时期的贷款利率明显下降。但是,这种情形并不是欧洲特有的,因为美国和日本的利率也表现出同样的下降趋势,也就是说利率的下降更可能是一种全球性的趋势,而不是由于欧盟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政策的独特后果。另外,在后一体化时期,各国的利率看起来更加接近,一个可能的原因是由于利率普遍下降而导致利率之间的差距变小。而且,统计数据也不能够说明利率实现了均等化,毕竟在意大利和荷兰两个国家之间,货币市场利率的差距达到4.97个百分点,银行贷款利率的差距也有4.28个百分点。

对利差的分析表明,除了比利时和意大利之外的所有国家,与前一体化时期相比,后一体化时期的绝对利差普遍减少。但是这本身不足以说明欧盟金融市场实现了一体化,因为利差下降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各国名义利率的下降。而且,对相对利差的分析表明,在这一时期内利差实际上是增加而不是减少。在前一体化时期,相对利差的变化范围是从比利时的1.64的高点到英国的1.10低点;而在后一体化时期,这一变化范围是从比利时的1.87到意大利的1.15。利率的降低可以很大程度地解释这种变化。银行贷款利率可以表示为货币市场利率加上一个附加额,而相对利差又可定义为银行贷款利率除以货币市场利率,因此,当货币市场利率下降时,相对利差将会增加。但是,统计数据表明,在后一体化时期,除了比利时以外的所有其他被分析的欧盟成员国的相对利差都更加紧密地朝德国的利差水平靠拢。总体而言,描述性统计量并不能有力地说明欧盟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只是在较小程度上指出了不同国家利差更加接近。

2.利率和利差的单位根检验

首先,我们给出协整检验第一步的结果,也就是确定待检验的时间序列是否是一阶单整的,即时间序列是否I(1)序列。为此,我们分别对利率时间序列及其一阶差分序列进行单位根检验。对所有的利率(包括货币市场利率和银行贷款利率),我们都不能够拒绝有单位根的零假设,也就是说所有的利率时间序列都是非平稳的。进一步地,我们能够拒绝利率的一阶差分序列的零假设,也就是说,利率的一阶差分序列是I(0)序列。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所有的利率时间序列都是一阶单整序列,即I(1)序列,我们可以对利率的时间序列进行协整检验。同样地,利差的单位根检验的结果也表明,绝大部分国家的利差时间序列都是I(1)序列,而仅有几个国家(意大利、荷兰和英国)的检验值表明利差序列是I(0)序列。这里的利差是由贷款利率除以货币市场利率而得到的相对利差。

3.银行信贷市场以及货币市场的协整检验

(1)利率的协整分析

经过经验分析发现,除了法国、比利时,欧盟其他国家的货币市场利率普遍表现出缺少协整性。在现实情况下,对欧盟货币市场利率起基准作用的并不是欧盟的平均货币市场利率,而是德国的货币市场利率。因此,我们对欧盟各国货币市场利率和德国货币市场利率之间的关系进行协整检验,得到的结果见表1。说明:(1)欧盟各国的货币市场利率序列相对于德国货币市场利率序列进行回归。(2)DW给出了的德宾一沃森统计量的检验值,100个观测值的相应的临界值是:0.511(1%),0.386(5%),0.322(10%)。当DW值大于临界值时,拒绝非协整的零假设,表明存在协整性。(3)DF给出了简单DF回归的φ的统计量,其相应的100个观测值的临界值是:4.07(1%),3.37(5%),3.03(10%)。根据绝对值比较,估计参数的t统计量大于临界值时,拒绝非协整的零假设,表明存在协整性。(4)*数据代表存在协整性的结果。

我们可以看出德国货币市场利率和比利时、荷兰、英国三国的货币市场利率在两个子时期都是协整的,在前一体化时期协整性表现得更加强烈。法国和意大利有更低的检验统计量,表明它们的货币市场利率和德国的货币市场利率之间的非协整性。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所有的后一体化时期的检验统计量的值都比前一体化时期更低,也就是说协整性在后一体化时期显得更加微弱,这一结果符合凯普勒(Caporale,etal.,1996)的观点,即趋同进程中,能够检验到的协整性会减少,换言之,缺少协整性可以被解释为趋同进程的结果。总体而言,欧盟各国的货币市场利率和德国的货币市场利率之间表现出较明显的协整性和趋同现象。

货币市场利率通过固定汇率联系在一起,从而货币市场利率之间的协整性一定程度上可以转换成银行贷款利率之间的协整性,但是这种转换关系并不是很明确。从表1中可以看出,就比利时而言,在前一体化时期其货币市场利率是协整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也是协整的;但是对荷兰而言,货币市场利率的协整性并没有导致银行贷款利率的协整性。因此,我们得出结论,即货币市场利率的趋同是银行贷款利率之间出现协整性的必要但绝不是充分的条件。

(2)利差的协整分析

这一部分我们进行利差的协整分析。利差的协整性反映了能够将市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并确立一种长期均衡关系的套利力量。这种力量可能来自于货币市场一体化,银行零售定价行为的趋同,以及信贷市场的套利过程,我们不追究这种套利过程背后的驱动力量,因为协整分析考虑的仅仅是长期均衡化的进程是否存在。

说明:(1)欧盟各国的利差相对于欧盟平均利差进行回归,对每一国的检验,欧盟平均利差中都已排除了该国的利差;美国和日本的利差相对于欧盟平均利差(包括所有的欧盟6国)进行回归。(2)DW给出了德宾—沃森统计量的检验值,100个观测值相应的临界值是:0.511(1%),0.386(5%),0.322(10%)。当DW值大于临界值时,拒绝零假设,意味着存在协整性。(3)ADF(k)给出了增广迪基—富勒回归的估计参数的t统计量,括号中的k给出了增广迪基—富勒回归的滞后项数,因此k=0代表简单的迪基—富勒回归。100个观测值的迪基—富勒回归的相应临界值为:4.07(1%),3.37(5%),3.03(10%),100个观测值的增广迪基-富勒回归的相应临界值为:3.77(1%),3.17(5%),2.84(10%)。(4)表中*数据代表不存在协整性的结果。

表2给出了整个样本期的利差协整检验结果,从中可以看出欧盟各国的利差序列较为普遍地表现出明显的协整性。但是,将样本分为前一体化时期和后一体化时期之后,检验结果会表现出许多结构性变化。一般地,在第一个子时期,检验结果总体上表明存在协整性,惟一的例外是法国,只是部分地表现出协整性。在后一体化时期,我们发现协整性减弱。根据ADF统计量,在后一体化时期中能够确定存在协整性的只有英国。

篇5

【关键词】社会主义制度/市场经济体制/市场化

一、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相结合的问题是当代世界最为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由中央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是当代主流经济学面临的一个崭新问题(Grosfeld,1990)。尽管现代主流经济学是一门比较成熟的关于市场运行和资源配置的学说,但从总体上来说,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并没有一套现成的“过渡”理论或“转轨”理论用来指导经济体制国家改革的重大实践。这意味着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是对现代市场经济理论的重大创新,而且这个实践本身就是对理论的重大发展和贡献。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的结合。那么,什么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呢?按照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就是整个社会的共产(共同占有和共同生产)、整个社会的自由联合劳动、商品生产和竞争的消除、阶级的消灭等等。显然,这样的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形式是不能结合的。但是这里所说的社会主义是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中的科学社会主义,即共(论文库)产主义而言的。而当代实践中的社会主义与马克思所说的由发达资本主义脱胎的科学社会主义(共(论文库)产主义)是两种不同历史形态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正是基于当代实践的社会主义而不是科学社会主义最高形态共(论文库)产主义。就实践中的社会主义而言,我们的基本定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对我国现阶段社会性质的根本定位。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十三大报告做了科学的界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确切地说,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是“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4]。一些学者在讨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问题中,总是把社会主义同科学社会主义的最高形态的特征同市场经济的要求联系在一起研究,如把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仅仅归结为公有制和按劳分配,这是不正确的,事实上公有制形式本身不等于社会主义,较低生产力水平意义上的按劳分配实际上必然导致平均分配。这样来理解社会主义实质上降低了社会主义的标准,模糊了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中(论文库)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所说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是当代实践中的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是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是另一种历史形态的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这种基本制度本身就包含着私有制在内的多种所有制形式、多元的产权关系、包含着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存在的条件。在现实的社会主义制度下,多元产权主体的存在提供了市场经济生成与发展的社会环境。

市场经济体制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藕合有其客观依据和历史必然性。生产力和社会分工发展到一定水平是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得以共同存在的一个前提。从历史上看,商品经济的生成确实是同私有制联系在一起的,但在私有制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商品经济并没有演化为以市场为中心在社会范围的配置资源的市场经济,这说明市场经济的存在是以生产力和社会分工发展到一定水平为前提的,而分工越发达,单个私人资本容纳社会生产力的能力就越有限。社会分工与社会生产力这一矛盾的解决,一是通过建立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度,实现生产资料占有、使用的社会化,二是通过生产要素组织方式的变革实现财产占有与运作的社会化来解决的。从社会制度的角度来看,我们选择了公有制度而西方国家则是通过选择了股份公司等企业组织形式来解决这一矛盾的。但问题的关键是,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没有消除市场经济在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的必然性,资本主义国家也没有因财产一定形式的社会化运作而使其经济体制演变为计划经济体制,因此笔者认为把市场经济区分为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是不科学的。市场作为一种资源配置手段,它直接联系的或调节的对象是生产要素或财产的组织单位——企业,而不是所有制制度。市场制度所要求的是采取什么样的生产要素或财产组织形式使企业既能适应财产社会化运作的要求,又能按照市场价格信号组织生产和经营的经济主体。历史上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法人产权独立于所有权,所有权与法人产权分离与制衡机制的创立,曾使资本主义私人所有制突破自身的局限,适应社会化生产要求,在社会范围内组织生产。社会主义国家完全可以通过对公有制财产组织方式的创新和所有制社会结构的调整,为市场经济的运行创造条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仅与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的社会性质的相藕合,也与计划经济体制所造成的经济低效率直接相关。本来意义上的计划经济是以社会成员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前提的,全部社会生产都要有组织地进行,社会对全部劳动和资源都要有计划地配置和调节,商品也就随之自动消失了。从理论上来说,计划经济同科学社会主义意义上的共(论文库)产主义是相同的。从计划经济的现实来看,当代社会主义国家实践中的计划经济,共同特点都是排斥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其运行机制是通过国家的统一计划和行政手段来调节,计划经济运行的基础是政治安排,而政治的本质是支配与强制,即国家对社会经济实行全面垄断和政(论文库)府的超经济强制,因而是一种“统制经济”、“命令经济”,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单纯理解为一种配置资源的方式、方法和手段是不正确的。市场经济有三个最为基本的特征:私有财产制度、自由经济制度、市场配置资源。这与计划经济的基础和本质是根本对立的,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借以产生和存在的制度基础是完全不同的,不能奢望在计划经济的基础上改良出市场经济。事实上无论是理论意义上的计划经济还是实践意义上的“统制经济”都是同市场经济相根本对立的。如果不是这样来理解,那么就意味着不进行彻底的产权制度改革,就可以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这种模煳认识是非常有害的。作为一种经济制度,真正的计划经济只有在市场经济的历史任务完成之后才会出现,而“统制经济”实际上是超越客观实际、违背客观经济规律的制度选择。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还有着一种与市场经济本质要求相适应的世界性背景和意义。市场经济在本质上是没有国界或地域限制的,市场经济的这种属性必然要求打破国家或地域的限制,从而在世界范围内进行生产和经营,跨国公司的出现正是市场经济这种本质属性的外在表现。因此,世界经济国际化、一体化的趋势,无疑使中国经济隔离于世界市场的“经济鲁宾逊”式的设计最终归于梦想。世界需要中国,这仅仅是问题的一个侧面,如同一枚硬币有正反面一样,问题的另一面是:中国也需要世界。然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行为主体是具有独立经济利益的企业,而不是政(论文库)府。因此,我国高度集中体制下的传统的经济模式中,政(论文库)府作为一个超级的“经济托拉斯”来与国外企业发生经济利益关系和竞争,不仅是不公平的,而且必然导致经济的X非效率。因此中国建立与世界上市场经济国家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相接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便有了理论上的或概念上的依据。我们把对市场经济体制的选择置于国际大背景的坐标之中,就会看到市场经济体制也是我们在市场经济的总体氛围的条件下的现实选择。基于这样一种认识,我们可以说,中国加入WTO的实质是同市场经济制度接轨。

二、市场化及其标准

自1978年以来,改革开放一直是中国社会的主流,特别是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市场化改革就成为中国社会的共识和价值取向。自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不少学者也对改革的市场化进程和改革的绩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对于我国市场化进程的基本判断,中(论文库)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提出:我国已经进入由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时期。这就提出了一个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即市场化及其判断标准问题。

笔者认为,对这个问题的研究至少需要研究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如何理解市场化;二是市场化有无标准;三是市场化的研究方法问题。

市场化是一个与市场经济直接相联系的范畴。国内学者和研究机构对市场化的理解是有一些分歧的。例如,国家计委市场与价格研究所课题组认为,市场化是指资源配置方式由政(论文库)府行政配置向市场调节的转化,具体说,就是“取消或放松国家对商品生产要素供求数量及价格的管制”。而较早系统研究我国市场化进程的学者陈宗胜教授认为,市场化进程是市场机制在一个经济中对资源配置发挥的作用持续地增大,对市场机制依赖程度的不断加深和增强的演变过程。市场机制包括供求、竞争、价格、风险、利益机制等,是市场化理论含义的延伸[3]。把市场经济看做是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作用持续地增大的过程这个定义非常符合新古典经济学的正统规范,但是忽略了市场经济中作为市场主体的人的博弈行为和博弈过程,见物不见人。从经济思想史的角度来看,自从19世纪末新古典主义的创始人马歇尔等分析供给与需求以来,资源配置问题就成为经济分析的主流,但新古典经济学没有分析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供给和需求背后恰恰是人作为市场主体的行为,因此现代经济学把市场过程更多地理解为市场主体的博弈行为和博弈过程。另外把市场化单纯理解为市场配置资源的过程会偏离市场化的本质。已如前述,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是:私有财产制度、自由经济制度、市场配置资源。把市场经济理解为市场机制调节配置资源的过程,是有一定的理论假设和前提的,那就是在一个完全竞争和市场化已经完成的经济中,在私有财产和经济自由已成为既定前提的条件下,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自然就是由市场配置资源了,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市场经济才被称为由市场配置资源的经济制度或经济形式。经济市场化就其本质来说,首先是经济主体的经济自由权利的确立、实施和得到有效保障的过程。经济自由权既包括个人的财产所有权,也包括劳动力的个人所有权。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市场化的实质就是经济自由化。市场主体在明确的产权关系和平等互利的条件下,自主从事交易活动,交易双方不仅能够从中获得利,而且还能够创造合作剩余,这样就使原来我们认为并不增加社会财富的交易活动具有了生产性,市场的激励和约束作用也因此凸现出来。

第二个问题,关于市场化有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问题,专家学者们也是有不同的观点。多数研究者认为市场化进程有绝对的标准。这种观点最有代表性的学者陈宗胜教授认为,要判断和评价体制改革是否达到目标,就必须对测度市场化程度的标准作出界定,尽管这是一个难以统一的复杂问题,但是如果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就不可能作出统一的结论。所以,他认为,应以100%作为完全的市场化的标准,以0%作为完全计划化的标准。其理由是由于各个市场经济国家中政(论文库)府干预经济的程度是不同的,而且同一个国家对不同领域的干预、在不同时期的干预都不完全一致,所以,如果不是以100%来界定完全的市场化(尽管还没有一个国家的市场化程度达到100%),而以某一个市场发达国家的市场化程度作为对比的基础或参照系,那么,不同国家的比较就失去统一的标准,同一个国家的不同领域或不同时期的比较也会发生困难。当然,也有一些学者认为,市场化没有绝对的标准,只有相对意义[8]。持这种观点的专家学者认为,计算或测度市场化程度的绝对值不是一个科学的方法,也不能从绝对值的意义上去理解市场化程度。说一个国家的市场化达到一个百分数,会给人一个错觉,好像世界上存在一个100%市场化的国家,而这样的国家并不存在;即使是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在市场调控的手段、方式、程度等方面也不完全可比;特别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市场化的内涵也相应改变,所以,不存在一个静态不变的市场经济标准。因此,对市场化进程的绝对评价是无意义的,而只能进行不同地区之间进程快慢的相对比较,即以名次之类的顺序尺度进行衡量。

笔者认为,市场化不仅在性质上是可以定性的,市场化的过程在本质上可以看做是经济自由化的过程,而且在标准上也是可以界定的。也就是说市场化的含义是双重的,既包含过程,也是指一定的标准,严格来说它是指市场经济发育的一定程度而言的。从过程的角度来看,假设一个国家的市场化水平是从5%向10%过渡,我们就不能认为这个国家或地区是市场化了。这就意味着市场化不能单纯是指过程而言的。其次对于标准来说,它是从静态的角度对市场化的程度的一个限定,即规定了市场化的最低标准,比如说5%就不能说是市场化了。至于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经济交易越来越突破一个国家和地区的范围而在全球范围组织经济活动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以及对不同地区之间的市场化程度只能进行相对比较等观点,并不能说明市场化本身是不能测定的,而只是说明市场化的测度的研究方法问题。

关于市场化程度的判断标准,一般认为,市场化程度在15%以下可称为非市场经济或坟墓经济,市场化程度在80%以上可称为成熟或标准的市场经济,市场化程度在60%—70%之间可称为准市场经济,市场化程度在40%—50%可称为转轨中经济,市场化程度在50%—60%左右可称之为接近准市场经济或转轨中经济。国内学者对我国目前市场化程度的判断尚有一些不同的判断,主要是有高、中、低三种估计,高位估计是65%,中位估计是55%—60%,低位估计是60%[7]。正是基于我国市场化程度已经基本达到或已经接近60%的判断,中(论文库)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五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指出:我们已经初步建立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新世纪5—10年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时期。我认为关于我国市场化程度的判断基本上是比较准确的,国外的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也可以说明这一点,据世界遗产基金会与《华尔街日报》利用50多个经济指标对世界150个国家的经济自由化程度的评价结果,中国市场化程度大致相当于美国的50%,考虑到可存在的人为的偏差,中国经济市场化的程度估计至多达到美国的60%—65%,处于这样的水平,我们可以认为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对于十五期间,要在5—10年中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却有相当的难度。从西方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英国、美国和日本来看,英国大体上用了250年使英国成为标准的市场经济国家;美国用了100年左右的时间成为典型的市场经济国家;我国封建制度几千年,计划经济30年,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是一场深刻的长期的社会革命,对此,我们还面临着十分艰巨的任务,如生产要素市场化问题、市民社会的建构问题等等,对此我们应当有科学的判断和充分的思想准备。

市场化程度的研究和判断,需要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和研究方法。国内学者提出的有代表性的指标体系主要有:江晓薇、宋红旭[5]提出的测算指标是:(1)企业自主度:包括企业的14项自,即生产经营权、产品劳务定价权、产品销售权、物资采购权、进口权、投资决策权、税后利润分配权、资产处置权、联营兼并权、劳动用工权、人事管理权、工资资金分配权、内部机构设置权、拒绝摊派权;(2)市场国内开放度:包括农业生产、工业生产、物资流通、商业流通、价格调节、投资管理;(3)市场对外开放度:包括进口依存序、非关税壁垒,直接投资实际额;(4)宏观调控度:包括税收负担、政(论文库)府补贴、贸易管理、社会消费、信贷管理;国家计委课题组[6]是从商品市场(包括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的市场化和要素市场(包括劳动力市场和资金市场)的市场化程度入手进行测算的。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的市场化程度实际上就是国家已经放开、主要由市场进行调节量的那一部分占全部市场的比重。顾海兵[7]则是从要素市场化方面进行研究。他提出的测度指标包括:(1)劳动力市场化,包括农村劳动力市场、城镇劳动力市场、城乡分割的户口管理体制及城镇、城乡的户口封闭体制;(2)资金市场化,包括资金市场的主体结构、资金结构、利率结构;(3)生产市场化,包括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产三产业;(4)价格市场化,包括重要的工农业产品价格和公用事业价格、房地产价格、医疗价格。陈宗胜[3]认为,对经济体制市场化进程的测度,最好按经济体制自身的构成,即企业、政(论文库)府、市场三方面展开分析。徐明华[8]则从8个方面进行了测算,这8个方面包括:(1)所有制结构:包括工业总产值中非公有制经济的比重、非公有制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等5项具体指标;(2)政(论文库)府职能转变和政(论文库)府效率:包括GDP与政(论文库)府消费之比、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等6项具体指标;(3)投资的市场化:包括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非公有经济投资的比重、基建投资中非国家预算内资金的比重等3项指标;(4)商品市场发育:包括出口总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商品销售额与工农业产值之比等3项指标;(5)要素市场发育:包括合同制职工占全部职工的比重、每万人职业介绍机构数等5项指标;(6)对外开放:包括外贸依存度和人均实际利用外资2项指标;(7)经济活动频度:包括每万人商业网点数、每万人工业企业单位数等3项指标;(8)人的观念:包括每万人个体户数、每万人私营企业投资者数等4项指标。笔者认为,运用不同的指标体系来探索研究市场化的程度判断本身就是非常有意义的,事实上每个指标体系都不能做到完全真实地反映市场化的程度,重要的也不是运用不同指标体系判断市场化程度的差异,而是对市场化进程的基本趋势的把握。就研究方法而言,笔者认为应当结合借鉴美国遗产基金会的研究方法,该基金会的经济学家首先把经济自由化定义为“对于政(论文库)府在生产、分配、消费等方面管束的消除”。他们对经济自由化指数的测量也是针对政(论文库)府对于经济所施加的束缚程度进行考察,因此这种考察的具体对象主要是政(论文库)府的相关政策。这种考察是对影响经济自由化的“投入”方而不是“产出”方进行考察;该机构共设置50项变量或指标,采用分值测度的方法进行“打分”和评估。这种方法的实质是考察制度因素对经济自由化的影响及影响程度。当然影响一个和地区的市场化程度的差异还有人口素质、技术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可以考虑进一步补充和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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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灿,谢思全,董利.中国劳动力市场化进程测度[J].经济改革与发展,1998,(5)。

[3]陈宗胜,等.中国经济体制市场化进程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4]陈文通.如何正确理解以公有制为主体[N].北京日报,2002-04-19。

[5]江晓薇,宋红旭.中国市场经济度的探索[J].管理世界,1995,(6)。

[6]国家计委市场与价格研究所课题组.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判断[J].宏观经济管理,1996,(2)。

[7]顾海兵.中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最新估计与预测[J].管理世界,1997,(2)。

[8]徐明华.经济市场化进程:方法讨论与若干地区比较研究[J].中(论文库)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1999,(5)。

篇6

 

梁山县现有农业人口64.7万,17.4万农户,80.3万亩耕地。农民人均耕地1.24亩,户均耕地4.6亩,户均地块4.4块,经营规模小且分散。近年来,随着农业结构调整,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农村土地流转呈现加速的态势,目前,已有70多个村在近2 万亩耕地开展了小规模、短期的流转。

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反映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但是由于缺乏健全的市场机制和有效的管理机构,土地流转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土地流转不规范。当事人双方以口头承诺的方式执行,双方不签订书面合同,不到发包方备案,不进行登记等。

二是随意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在加快农村工业化、城镇化、招商引资的进程中,各地程度不同地出现了乱租、滥占耕地,肆意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的行为和现象等。

三是违背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强迫农户流转土地。论文格式。个别地方以土地规模经营为借口,以所谓“反租倒包”、“以赁带租”等花样,强行“租用”农户承包地,在流转过程中与民争利;或者随意调整承包地,剥夺占用农户土地;在基本农田里植树造林等。

土地是农业发展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农村土地制度完善与否,土地流转机制是否适应现代经济的市场化发展,将对国民经济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遵循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大胆的试验、实践、尝试,及时总结成功经验,逐步示范推开。搞活农村土地流转,是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客观趋势,是适应当前农业市场化、国际化的必然要求。农村土地流转是规模经营的基础,农村土地流转搞活了,土地进行良性流转,土地规模经营才可能得以实现。

结合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尝试与调查,应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农村土地流转必须保持农业用地性质不变。土地是极其宝贵的资源,我国人多地少,耕地面积极其有限,13亿多人口的吃饭问题始终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因此,对于流转后的土地,必须用于农业生产,决不能挪作它用,否则就有违土地流转的初衷目的和本质要求。

二是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农村土地流转必须执行国家法规政策,依法签定合同;农村土地流转必须坚持自愿。不论采用哪种流转形式,都应该尊重农民的选择和意愿。农村土地流转必须遵循社会发展规律和市场价值规律,坚持有偿流转,实行必要的、双方协商而定的合理经济补偿。

三是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土地流转是农村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因此必须根据客观条件“量体裁衣”,不能盲目进行、拔苗助长,否则势必事与愿违,带来不良后果。

四是加强土地流转制度建设,促进农村土地机制创新。

1、完善制度,促进土地流转。完善制度,对农村土地流转加以规范,使土地流转有序进行,从而达到集约利用、规模经营的目的。制定完善土地流转的政策法规,确保土地流转规范、有序的进行。

2、大力培养农村土地市场,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土地流转机制。首先,探索建立土地使用权转让机制,并通过市场机制形成合理的土地转让价格。第二、培育和发展各种类型的为土地流转提供服务的中介组织。建立土地使用权的市场化流动制度是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必然趋势,而完善中介服务组织是土地市场化的关键。第三,建立调节机制,防止土地使用权过于集中,以调节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垄断和不公平现象。农村土地市场的发育,可加强土地转让的公平性和竞争性,实现有序管理。

3、有效发挥政府和村集体的职能。市场的发展有其自身的盲目性、自发性、滞后性的特点,尤其是农村的土地市场还很落后。因此,一是政府要对土地流转有宏观上的调控。完善产权登记制度,建立科学的农地资产评估体系,合理评价农村土地价值,逐渐形成城乡地政一体化的管理。二是要建立约束政府行为过度干预的机制。准确定位政府在推进土地流转中的角色,监控土地供需总量的动态平衡,而不是运用行政手段去调整土地资源,与民争利。论文格式。三是加强宣传力度,增加农民对有关法规和政策的了解,使土地流转由自发逐步转向自觉。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群众是土地流转的主体。因此,要抓好土地流转,必须“以人为本”,千方百计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

4、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第一,大力发展非农产业,加快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城市工业和乡镇企业吸纳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能力有限。论文格式。因此,应切实加快乡镇城市化进程,依靠科技进步,积极主动地以国内外市场需求为导向,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使农业剩余劳动力得以合理转移。第二,积极探索土地流转形式的多元化。我国农村地域辽阔,自然条件千差万别,经济发展不平衡,广大农民在实践中创造的土地使用权流转模式不尽相同。采取灵活多样的各种可行性方式,更能合理配置土地资源。

5、加强体制机制创新,为土地流转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首先,在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市场化程度的同时,要建立多层次的农村保障体系。目前,我国广大农民仍然把土地作为安身立命的基本生活保障,作为获取收入的主要来源。如缺乏或没有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就不可能从根本上增强农民离开土地的安全感和适应市场风险的能力,农村土地市场发育的进程也将严重受阻.因而,必须建立多层次的农村保障体系,包括农村计划生育保险、生产风险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以及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逐步弱化土地的福利和社会保险功能,为土地转出者解决后顾之忧。

篇7

 

一、引言

资本运营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获取利润,因而不同的投资主体关注的焦点都在于——投资的资本回报率。而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因果关系是近年来国内外学术界广为关注的一个议题,在应用研究方面,许多学者利用一些数据分析了金融业发展指标与经济增长指标之间的相关性。那么,金融业的市场化程度对我国的资本回报率有没有影响呢?二者的关系如何呢?

国内外学者对于金融市场化和资本回报率等相关问题都进行了一些研究。

在金融业的市场化方面,Goldsmit(1969)在《金融结构与经济发展》一书中第一次探索了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问题,开创了金融发展研究的先河,并给出了评价金融发展水平的主要指标。 Mackinnon R.I.(1973)和ShawE.S.(1973)曾针对金融系统的发育状况,将金融市场化理解为金融抑制向金融深化的转变。①此后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和概念内涵对金融市场化和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大量的理论研究,目前形成相反的两类观点:第一类观点认为金融市场化增强了金融发展的动力,并最终为经济带来了更高的长期增长(Bandiera,2000;Andersen and Tarp,2003;Bekaert,2005;Ghosh,2006);第二类观点认为,金融市场化导致了过度的风险介入,加剧了宏观经济的波动性,从而导致更加频繁的金融危机(Demirguc-Kunt and Detragiache,1998;Kaminsky and Reinhart,1999)。②关于金融业市场化指数的测算,自2000年开始,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的学者樊纲,王小鲁,张立文就出版了中国各地区市场化进程相对指数报告,其中就包含了金融业的市场化这一指标,并分别在2004年、2006年、2009年了新的报告。本文中采用的数据部分就来自于2009年的报告。

关于资本回报率的问题,白重恩、谢长泰、钱颖一(2006,2007)曾对我国资本的实际回报率进行了测算,分析了我国在高投资率的情况下,仍然保持了年总资本回报率约20%的资本回报率,并指出可能由于中国工业部门内的渐进式重组使其向资本密集型工业转变,因此要求中国有更高的稳态投资率。

但是将中国的金融业市场化指数和资本回报率联系起来,分析二者之间的关系以及金融市场化对投资回报率影响的文章并不多见。

本文试图利用1999-2007年的省级面板数据,来分析一下我国的资本回报率与金融市场化之间的相关关系。本文以下内容安排如下,第二部分说明模型设定已经模型中相关指标的测算方法及数据选取;第三部分对1999-2007年的面板数据进行了相关检验并基于数据对计量模型进行估计;第四部分为结论和简单的政策建议。

二、模型与数据

——————————

(一)模型设定

本文将着重考察资本回报率与金融市场化之间的相关关系,分析金融业的市场化进程对投资回报率的影响程度投资回报率,因而建立如下面板计量模型:

(1)

其中,i表示横截面,即各个省市区,i=1,2,……,31;t表示时间,t=1999,2000,……,2007。为残差。ROIC为投资的资本回报率(Return on Invested Capital),FMI为金融业的市场化指数 (Financial Market Indices)。β为相应的弹性,表明投资的资本回报率对金融市场化程度变动的敏感程度。

(二)数据选取

本文利用中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投资的资本回报率以及金融业的市场化指数各279个数据,由于指标选取的限制,样本区间为1999—2007年。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1.我国投资回报率的测算

Bai 等(2006)曾经对我国资本的实际回报率进行了核算,其测算公式为:

其中,r 表示实际资本回报率,i 表示资本名义回报率,P 表示价格水平,^表示增长率,α表示资本所得在总收入中所占比重,K 表示资本存量,Y 表示总产出,δ 表示资本折旧率。理论上,式(1)一个的近乎完美核算公式。但是,由于我国统计资料的限制,如果应用其来测算我国分省区的资本回报率,在操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难以克服的困难。③

如果生产要素是规模报酬不变的,且符合生产要素分配净尽定理,及要素按照其边际产出获得报酬,那么资本回报率就等于资本所得份额除以资本产出比。其原理如下:

设定投入两种生产要素资本K 和劳动L,得到产出Y。投入要素的规模报酬保持不变,则有

(2)

上式中,MPK 和MPL分别表示资本和劳动的边际产出。将等式(2)两边同时除以产出Y,得到

(3)

如果投入要素分别按照边际产出MPK 取得收入,则资本回报率r=MPK。式(3)右边第一项为资本所得份额(记为α),则资本的回报率转化为

(4)

产出Y以实际GDP计算,资本存量K作者借鉴Bai 等(2006)所采用的“固定资本形成”指标。而资本所得份额没有现成的统计数据,作者将利用中国统计年鉴所公布的按照收入法核算的地区生产总值构成来计算。

资本所得应该为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以及属于资本所得的生产税。因而核算公式如下:

资本所得除以GDP总量就可得到资本所得份额。这样,将1999-2007年我国31个省(市、自治区)代入式(4)中,就可以测算出投资的资本回报率。统计数据来源为2000—2008年的《中国统计年鉴》以及锐思金融研究数据库;此外,2004年各地区生产总值结构构成的统计数据缺失,作者利用插值法完成缺失数据的填充后,再行计算出了2004年各地区的资本回报率。

2.金融市场化指数

金融业的市场化指数则选用中国经济研究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的《中国市场化指数——各地区相对市场化进程2009年报告》中的数据。

三、金融业的市场化对投资回报率影响的实证分析

(一)面板数据的单位根检验

从选取的变量的实际数据看,都有随着时间而增长的趋势,为了消除虚假回归的现象,需要对这些变量进行单位根检验。由于单一的检验方法可能存在缺陷,本文作者使用了Levin-Lin-Chu检验、Im-Pesaran-Shin检验、Fisher-ADF检验和Fisher-PP检验四种方法来对资本回报率和金融市场化这两个模型中的变量进行面板数据的单位根检验。使用的计量软件为Eviews 6.0版本,检验结果见表3-1。

表1 资本回报率及金融市场化指数的单位根检验结果

 

变量

ROIC?

ROIC?

FMI?

FMI?

LLC值

-4.1952

-15.9634

-4.0889

-24.6921

p值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IPS值

1.2876

-4.7306

2.2567

-8.2947

p值

0.9011

0.0000

0.9880

0.0000

ADF-Fisher值

49.1463

135.1460

57.5226

194.1310

p值

0.8819

0.0000

0.6375

0.0000

PP-Fisher值

46.3882

156.8131

41.0520

185.0343

p值

0.9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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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曾在1992年-1995年进行过国债期货试点,并且很多论文对首次国债期货试点失败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在诸多原因中,除了政策、监管、投机、国债现货规模等方面的原因外,利率没有市场化也是重要原因之一。最近学术界和实践领域对重推国债期货的呼声很高,我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还专门推出了国债期货模拟交易。重推国债期货,有利于利率市场化,有利于完善利率形成机制,应该重新推出国债期货。

一、国债期货的基本属性和功能

(一)国债期货的基本属性

1.从金融产品的衍生关系来看,国债期货属于利率期货。利率期货,亦称“利率期货合约”,是以约定的价格和数量对某些特定的具有利息和期限的金融商品在将来某一时间进行交割的期货合约。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利率期货的标的资产可以是货币市场、资本市场的各种债务凭证,也可以是利率本身。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挑选出不同期限、不同利率的国债,并以这些国债作为标的资产而形成的利率期货,就称为国债期货。作为利率期货的一种,国债期货的本质无非是以国债作为载体、利率作为交易对象的一种金融期货产品。

2.从票面利率形成机制来看,国债期货合约的票面利率决定于利率变化。国债期货交易,是指以国家财政机构发行的政府负债凭证为标的资产的期货合约的交易。国债期货合约票面利率是国债现货发行票面利率、市场利率在一定时间约束下的综合性利率。国债期货的基本属性就是利率属性。

(二)国债期货的主要功能

1.规避利率风险。国债期货规避利率风险的功能,是通过在国债现货、期货市场之间进行套期保值交易来实现的。其基本原理是:由于国债期货价格与其标的资产现货价格的变动趋势具有同向性,当现货价格趋于上涨时,其期货价格也趋于上涨,反之亦然。因此,人们可以通过在期货市场上进行与现货市场相反的交易来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避免因利率波动而造成资产损失。

2.价格发现和活跃国债现货市场功能。在国债期货市场上,国债期货合约的交易是通过公开竞价持续进行的,每时每刻的信息都会为交易者提供买、卖决策的依据。随着交易的进行,交易者可以不断地根据所获得的最新信息修正原先对市场的看法,形成新的成交价格。而这种成交价是连续公开竞价和不断纠错的结果,具有公开性、连续性、预期性和权威性。

3.促进一级市场的国债发行。这一功能主要是通过两类主体实现的:一类是一级市场上的国债发行承销商。作为规避利率风险的重要工具,国债期货可以使国债发行承销商实现二级市场和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因此承销商更有信心积极参与国债一级市场的承销;另一类是国债二级市场中的交易商。作为国债现货的持有者,国债二级市场的交易者必须经常在国债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交易,从而活跃国债二级市场,而国债二级市场旺盛的交易又会促进一级市场的国债发行。

二、利率市场化的基本内涵和实现机制

(一)利率市场化的基本内涵

利率市场化,就是逐步实现由市场资金供、求双方共同决定利率的过程。利率是一个资金价格体系,该体系是由货币市场、债券市场利率和存、贷款利率,短、中、长期利率,以及本币、外币利率等不同市场、不同层次、不同期限和不同币种的利率构成的。其中,国债期货利率就是构成利率体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由于政治、经济环境等因素的不同,不同国家或同一国家的不同阶段会导致各种利率之间呈现出不尽相同的变动规律。因此,我国利率市场化必须按照社会政治、经济变化规律来确定利率市场化的步骤和层次,逐步实现各个金融市场利率的市场化。

(二)利率市场化的实现机制

为了实现利率完全市场化的目标,通常有两种机制:一种是政策机制,即通过政府及其在不同时期出台的政策来推动利率市场化进程,按照先后顺序,逐步实现不同层面上的利率市场化;一种是市场机制,也就是通过金融市场需求的不断升级和金融市场供给迎合这种需求,或者通过金融创新产品的不断供给来开发、引致市场需求,在金融产品创新的供求互动中,逐步推进利率市场化的进程。

三、国债期货和利率市场化的互动性

无论从国债期货角度还是从利率市场化角度,国债期货和利率市场化之间关系都十分密切。

1.利率市场化内涵决定了国债期货的产生与发展。随着经济的发展,在利率体系中不同市场和不同层次的利率会逐步实现市场化,若其中某一或某些层次上利率波动的剧烈程度和频度超过了人们对利率风险损失的承受限度时,为了有效的规避利率风险,国债期货就会在人们巨大的避险需求中应运而生,并随着国债市场层次及其相关利率风险的增加而逐步得到发展。

2.利率市场化机制决定了国债期货的地位。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如果政策机制占主导,市场机制对形成整个金融市场基准利率的促进作用很容易被削弱。于是市场机制下的国债期货合约票面利率,就很难取得基准利率的市场地位。相反,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国债期货市场反应真实的国债供求关系,国债期货价格发现功能发挥比较充分,则会缩短基准利率遴选时间,国债期货合约票面利率也就很容易取得基准利率地位。

3.国债期货的主要功能决定了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如果没有国债期货,或受国债现货规模小、品种少等因素的限制,国债期货的主要功能不能得到有效发挥,那么在国债发行、现券流通和回购交易等多层市场就会导致多种利率形成机制,使利率风险增大,从而减缓了利率市场化的进程。相反,如果有国债期货及其跨市场的套期保值交易,同时有充足的可供国债期货交割的债券规模和合理的品种结构,那么国债期货的主要功能能够正常发挥,国债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就会打破多层次市场的条块分割,形成相辅相成的利率体系,进一步推动利率市场化的进程。

四、结论

从国债期货和利率市场化互动关系上看,我国资本市场经过了17年的发展,目前的利率市场化进程、多层次国债市场、国债现货规模和政策法规等方面,都形成了重推国债期货的基础或前提。国债发行和现货交易利率的市场化,为国债期货重新推出提供了重要的前提;国债发行、现货、回购市场场内、场外市场等不同层次国债市场是重推国债期货的现实条件;我国国债发行和存量规模迅速扩大,期限结构日趋合理,是发挥国债期货功能的重要条件;现行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为国债期货的成功推出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和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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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序言

2010年8月26日深圳迎来了她30岁的生日。作为中国最早成立的经济特区,深圳一直是中国政治经济改革的试验者和先行者。事实证明,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深圳已经由一个小渔村成长为国际大都市,经济总量正以年均超过25%的速度飞速增长。在这里,不是要重复渲染深圳在过去三十年所取得的惊人成就,而是希望以小见大,从深圳巨变中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给经济社会带来的巨大活力及其经济绩效。

由于各国的政治、历史、社会和文化的背景不同,世界存在多种不同的市场经济模式,其中有以美国为代表的“自由主义市场经济”、以德国为代表的“社会市场经济”和以日本为代表的“政府导向型市场经济”等等。这些不同的模式对我国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均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然而,由于我国是转轨国家,同其他转轨国家一样,曾经有过相同的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因此,其他转轨国家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的政策选择和经验教训,对我国具有更加现实和直接的借鉴意义。尽管这些转轨国家借鉴了西方国家市场经济的一般理论、模式和做法,但它们仍具有自身的特点。正如1996年世界银行发展报告――《从计划到市场》指出:“转轨与其他国家的改革和调整的不同之处在于它们包含着系统性的变革,改革必须深入到基本的游戏规则之中,深入到规范行为及指导组织的体制之中。这使得它既成为一种经济转轨,也成为一种社会转轨。”转轨国家在经济制度、运行方式、国家职能、所有制结构以及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既不同于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也与西方国家现行的市场经济有很多区别。因而,“转轨国家经济既不同于转轨前的中央计划经济,也不是完全‘西化’了的经济,它已构成世界经济中一个独特的组成部分”。

二、市场化的内涵和类型

对市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研究分析文献,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都很丰富。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以自由化为主旨的市场化研究,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我们应该更多考虑经济体制的转轨进程。由于“转轨”这一体制演进现象在国际政治、经济视野中所具有的特殊性,转轨国家的市场化应有不同于西方国家的研究理念和思路,更多地反映转轨国家特殊的文化传统、体制影响、转轨目标和改革路径等。

内涵的合理界定是市场化研究的前提。基于对经济协调机制的分类,陈宗胜(1999)认为:“市场化就是市场机制在一个经济中对资源配置发挥的作用持续地增大,经济对市场机制的依赖程度不断加深和增强,市场体制从产生、发展到成熟的演变过程”。光(2000)在肯定陈宗胜将市场化作为一个演变过程的正确性的同时,指出了这一定义对市场化过程中内在联系的割裂性,指出:“所谓市场化,其实质就是经济自由化。” “市场化的过程就是消除一切特权与歧视,确立平等契约、平等参与、平等竞争的市场规则的过程,市场化就是交易规模日益扩大,合作范围不断扩展的过程”。尽管对市场化研究的不同角度是客观存在,这两种观点也可看作两个角度,但上述两种对市场化内涵的界定与其说是代表了对市场化研究的两个角度,毋宁说是反映了两种市场化类型的研究及国内对市场化道路与方式的不同认识。

考察世界上不同类型国家的市场化进程,综合我国理论界对市场化类型的研究,可以认为,“市场化,有两种理解:一是发展意义上的市场化;二是改革或者转轨意义上的市场化”。无疑,经济体制作为市场化研究的对象,其变化过程构成了不同研究视野中的市场化进程。对中国而言,对中国研究者而言,上述两种观点显然构成了两种研究模式:一是反映中国经济体制转变现状的实用性模式;二是强调中国经济体制演变目标的理想化模式。前者在忽略市场化进程中很多广泛而深刻的变化特别是制度和政策上的变化的同时,却较好地反映了中国改革以来所发生的体制变化,即资源配置方式的变化。后者在借鉴国际经验准确判断中国市场化目标的同时,却忽略了对中国国情尤其是文化与传统对当前制度形成的影响,因而处于理想状态。

综合两种观点,在准确反映当前市场化进程的基础上,跳出对资源配置的具体分析,关注中国市场化进程中发生的广泛而深刻的变化并以此作为指导和改进中国市场化改革的理念,这是以市场化认识促进市场化改革应采取的有效路径。当然,以市场化内涵认识引致市场化路径差异从而市场化类型区别的研究不仅上述两种。有研究者将市场化划分为以英、美、法等先行市场化国家为代表的民间自发市场化,以原苏联、中国为代表的政府策动市场化和以德、日等国家为代表的民间和政府共同发动的市场化三种类型。循着该研究逻辑推理,“中国市场化道路应是一条政府策动和民间自发力相相结合,强制性变迁与诱致性变迁相统一,渐进式改革与突变式改革相交叉的道路”,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合理的,与上述论断是一致的。

三、市场化研究的意义

对市场化研究意义的认识,在我国体现为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20世纪80~90年代,国内学者研究市场化程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国内经济体制改革。但近年来,市场化程度研究有了一种全新的视角,就是和全球贸易联系在一起”。可以将国内理论界对市场化研究意义的认识归纳为“制度改进”和“身份证明”。“制度改进”意义基于市场化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而存在,“身份证明”意义基于中国与不同类型国家及市场化通用标准的国际比较关系而存在,尽管有学者就制度改进意义下的中国市场化研究提出过批评,认为依照目前的研究,尤其是测度方法,运用同一指标体系衡量地区市场化程度的高低,必将形成一个悖论,即“在中国地区经济发展中,市场化程度的高低并不起决定作用”,也即市场化水平不能真实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这种批评实际上只能说明市场化研究的指标设置及测度方法尚需改进,丝毫无损中国市场化研究的制度改进意义事实上,市场化研究的学科意义与方法意义恰恰被国内学者忽略了。

四、市场化的动力机制

虽然现有研究成果在分析我国市场化进程时,无一例外地指出我国市场化进程在市场体系和区域分布中的不平衡性,但所有研究者都不否认,我国市场化程度与改革前相比所具有的显著性。这就迫使人们思考以下问题:(l)中国的市场化成就是如何取得的?(2)除转型意义外,国际视野中的中国市场化具有什么特点?(3)中国将如何继续其市场化进程?上述问题与其说是市场化的方式问题不如说是市场化的动力问题。因为方式只是动力存在前提下的一种自愿或非自愿规定。

全球化语境下,无论哪种类型的国家,市场化主题总是与工业化、城市化甚至现代化具有高度的相关性。现代化是任何国家市场化的落脚点,由于现代化所具有的抽象性,模糊性,在市场化分析中,从方法论意义上,市场与现代化的比较是可行的。贾明德(1996)在对人类经济史上业已发生过的两次经济革命的发生机理与演进过程进行分析时,提出近代史上西方国家是如何拉开市场化帷幕这一命题,指出:“在近代史上,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是同时进行的,它们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历史联系和逻辑联系”,从其分析过程不难发现,论者虽认为这三个过程是同时进行的,但“资本主义私有产权制度的确立,是产权演进中的一次革命,其直接后果就是引致了工业化”,“在这一时期与工业化相伴随的还有一个城市化浪潮”,而产权保护、产权制度确立在一定意义上正是市场化的核心,产权制度的确立意味着一定形式的市场化的开始。所以,该论点的潜在用意是说明,在西方发达国家,市场化是先于工业化、城市化的,是市场化制度的确立引致了工业化、城市化。

就中国而言,市场化最显著的特征是转型――从计划经济制度向市场经济制度集的变迁。中国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早于市场化推进战略。建国以来,基于西方国家围攻、封锁中国的国际环境,中国政府及时确定了“赶超型”目标,实现赶超目标的主要方式就是推行以重工业为主导的“工业化”战略,并相应选择了“国有企业”这一组织形式。城市主要也是在这一战略实施过程中随产业发展扩展开来的,随着工业化战略的实施和城市化的相应推进,体制――计划经济体制的不适应性逐渐暴露并达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这既是1978年中国开始改革的背景,也是市场化改革的动力所在。市场化改革最初表现为一种体制选择过程,但工业化及其企业组织形式产生的反向驱动力要求相应的市场体制,因此,市场化改革由一种模糊取向走向明确的体制取代就成为一种必然。市场化改革中,无论政府或是其他的经济主体所起的作用只是根据工业化、城市化提供的动力选择一种适宜的制度。由于中国特殊的文化传统和体制背景,政府在选择过程中具有较强力量,因而体现出较强的主动性。

中国与西方发达国家市场化的动力不同,不仅体现在动力来源不同,也体现在其动力传导机制不同。西方国家的市场化动力主要是民间自发演进与积累的市场力量,其传导机制为:市场制度――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力量强化――新的市场化;中国市场化的动力来源于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发展,其传导机制为:工业化、城市化――需要市场制度――政府选择市场制度――转型意义上的市场化――市场力量增强。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发达国家,在市场化与工业化、城市化运行的过程中,二者之间的相互推动是不能置疑的。依上述逻辑推理,当中国转型意义上的市场化完成后,新的发展意义上的市场化的动力就不是主要源自工业化、城市化,而是源自于市场力量的积聚。因此,“要将市场化继续向前推进,就必然寻找新的推动力。这股力量现在已经逐渐壮大起来,并且深深地扎根于中国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这就是市场力――市场经济自发地为自己发展开辟道路的力量”。今后市场化的动力机制将主要由新经济组织和地方政府等多元化社会经济力量的合力来构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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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光.市场化及其测度――兼评“中国经济体制市场化进程研究”[J]. 经济研究.2000(10):7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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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市场化是在中央银行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并在货币市场利率的调整下实现市场对于银行贷款利率确定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银行应该根据自身的资金保有量以及对于未来市场的发展预判,自主的确定贷款利率。我国处于利率市场化发展的初级阶段,本文通过对于我国贷款利率市场化的进程进行分析,指出利率市场化对于我国银行,尤其是商业银行确定贷款利率的影响,避免带来的消极影响,这有助于我国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的进程,改善银行的经营管理方式,提高银行的盈利能力。

一、利率市场化的内涵

所谓利率,是对利息率的简称,通过百分比的形式表明在一定的时间内的利息量与本金之间的计算比率,利率对于实务部门和金融机构之间关系有着重要的调节作用,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经济变量,是借贷资金的价格。

对于利率市场化了的理解有多种范式,从不同的角度出发理解利率市场化的含义会有所区别,现在主流的从三个角度对其进行理解。首先是从政府的角度,认为利率市场化是一种直接的行政管制的消除,在利率市场化之前,政府对于存在利率拥有行政管制的权利,在市场化的过程中,政府解除对于银行存贷利差的管制,用市场的方式确定资金的价格。其次,是从市场的角度来看,利率市场化主要是更大程度的发]市场的作用,在市场供求关系的作用下,市场主体自主的是生成利率。最后,是从银行的角度理解,在银行的盈利过程中,实现由存款市场和贷款市场之间的供求关系决定利率,保证了商业银行对于利率调节的自主性。值得关注的是在商业银行对于利率的确定应该是在中央银行的贷款利率浮动范围内进行调节。

二、利率市场化背景下银行贷款利率受到的影响

利率市场化给银行贷款利率定位带来了机遇和挑战,所带来的机遇包括:

(一)有利于银行增加存贷比

存贷比是商业银行贷款总额与存款总额之间的比值,这个比值能够反映成本与收入之间的关系,当存贷比高的时候,表明在此种经济条件下,收入增加的同时,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下降的趋势。在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中,对于能够自主定价的商业银行带来了新的发展,虽然利率市场化会在一定程度上压缩银行的利差,但是对于我国的银行来说,由于资金基础较为丰富,能够保证在实际的发展中不会压缩利差。尤其是银行在贷款业务中的定价权不会受到影响的前提下,实现银行存贷比的增加。

(二)有利于银行提高定价能力

利率市场化带来的好处之一就是商业银行可以提供更多的盈利性的贷款产品,贷款利息是银行收入的主要来源,在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中,由于银行能够对于贷款产品进行灵活的调整,会出现风险加大的问题。银行为了避免或者是降低风险,会更自觉地建立信贷资产审核的体系,不断完善借贷的管理制度,在实现盈利增加的同时,降低由于风险加大带来的损失。由于我国当前的借贷市场供求之间不平衡,并且长期存在一种供小于求得局面,因此,大多数的企业需要从银行中获得资金支持,而在利率市场化下,银行能够有效的提高自身定价的能力。

(三)有利于银行贷款利率定位的创新

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在不断地加快,商业银行在此种背景下,会不断地对于自身的贷款利率定位进行调整,特别是在管理利率风险增加的影响下,银行会不断创新贷款产品。在过去的时代,贷款的利率较高,银行出于垄断地位,但是随着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发展,过去银行的盈利通道发生了变化,刺激了银行在传统的存贷业务多样化发展。

(四)利率市场化对于银行贷款利率定位不仅是带来了机遇,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挑战。主要的挑战包括:

(1)重新定价的风险

利率市场化下,对于银行带来的风险中最为常见的就是重新定价,或者是称之为成熟期不相匹配的风险。这种风险之所以常见,是由于银行的资产负债业务和表外的中间业务之间存在的时间差造成的,尤其是在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中,利率是有市场供求决定的,不能保证利率的稳定性,一旦利率发生变化,必然会导致银行内部重新定价的不均衡,进一步导致银行的利差收入出现波动。尤其是在重新定价存在缺口,且缺口不为零的状态下,市场上的利率发生变化,银行会存在利率的风险。

(2)基准变动风险

这种风险主要来自于利率的变动,是一种银行利率风险。利率市场化,导致现有的利率水平与市场时供求关系直接相关,一旦供求发生变化,利率水平就会随之变动,导致银行的盈利水平出现不确定性的因素。尤其是银行的贷款利率重新确定的过程中,利率基准变动会增加银行的盈利风险。

三、利率市场化下银行贷款利率定位的建议

(一)提高银行内部资产负债管理能力

利率市场化在给银行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会导致银行的信用风险增加,因此,需要在这种情况下实现银行对于内部资源负债管理的能力,一方面完善银行的信用评估体系,针对于市场中的客户行为进行考察,注意客户财务状况,尤其是关注其负债结构和经营成本,避免由于利率的变化造成的不可控问题。另一方面,银行需要制定风险预警系统,利率市场化在国外的发展中已经渐趋成熟,国内的银行亦可以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在内部设置预警系统,对于市场的变化进行监测,实现在利率出现波动时,预测可能发生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二)完善银行贷款利率定价机制

我国长期以来,对于银行的运行实现利率管制,在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中,由于利率是有市场决定的,政府不能对利率进行管制,所以银行相对来说在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方面比较欠缺。在面对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中,商业银行对于利率有了更多的定价的权利,所以应该制定相应的定价原则,并在自身提供的贷款产品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产品定价,构建银行贷款定价策略的模型,并在发展的过程中对于这个定价模型不断完善。

(三)完善定价策略,重视传统存贷业务

我国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与存贷利差之间存在较大的关联,尤其是巨额的存贷利差对于我国银行的盈利具有重要的影响,在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中,会出现存贷利差收缩的现象,造成银行盈利能力的下降,因此,针对定价策略完善的基础上,也要保证银行传统的存贷业务的发展,在实现利率市场化进行的同时,保证银行具有相应的盈利水平。

四、结论

利率市场化对于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尤其是对于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定价的影响,不仅是有着积极的一方面,还存在着巨大的风险,在这个背景下,银行应该不断提高自身的定价能力,降低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首先银行在新的环境下的新发展。贷款利率市场化能够为我国的经济带来新的生机,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创新,还能够加快商业银行业务的转变速度,实现我国商业银行体制的创新,为我国商业银行定价和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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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2)08-0108-02

期刊市场化就是用市场化手段办刊,为读者提供有价值的精神文化产品。近些年,我国的期刊业有了日新月异的发展。到目前为止,我国已拥有期刊上万种,初步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学科齐全、基本满足科研和生产需要的科技期刊体系,而且,大部分已直接面向市场,但是,期刊的进一步发展仍然存在着制约因素,除体制和机制问题外,如何在市场化进程中保持期刊的可持续发展也是我们最为关注的。

一、科技期刊的市场化经营现状及其原因

在我国正式发行的期刊中,科技期刊占全部期刊的50%左右,但从经营的角度看,现状却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1.规模小。我国科技期刊出版单位分散、实力单薄,期刊的经营规模与国外大型期刊出版集团相比差距较大;2.影响小。我国科技期刊被美国科学引文索引收录的影响因子多数都很低,但这些评价在作者和读者心目中却有着相当大的影响力;3.精品少。目前国内大多数的科技刊物中真正面向市场的商业化期刊并不多,版面大多面目呆板,喜欢长篇大论,缺乏精品内容、精美设计,难以吸引读者,选择稿件也有时只注重名人效应却不注重质量。

我国科技期刊之所以面临目前的困境,其原因主要是:资金匮乏、经营人才短缺、市场化经验不足、体制的束缚。

二、科技期刊的市场化对策

目前大多数期刊还没有形成相对稳定、符合市场发展的盈利模式,科技期刊要想不断增强市场竞争优势,首先就要确立自己期刊的读者群。只有这样才可以确立以读者为中心的办刊理念。我们认为科技期刊一般都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读者比较稳定,所以我们不能把“读者面广”作为科技期刊的优势。但行业科技又有着众多分支学科,读者也就有着不同层面的阅读要求,特别是在日益细化的期刊市场,满足所有读者的阅读要求也是不现实的。另外在对待广告客户方面,更要有明确的定位,因为针对某一行业的媒体要比针对所有行业的媒体更具有吸引力。所以,一旦目标读者群体确定,在编辑、发行、广告经营各方面就要始终围绕这一目标努力,只有这样才能赢得自身在期刊市场中应有的地位,才能争取到刊物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一)刊物定位要准确,明确办刊宗旨与办刊方针

《计算机测量与控制》杂志1993年创刊,我们的办刊方针是“报道前沿技术,引领测控领域发展,突出前瞻性、导向性和实用性”,办刊过程中始终围绕着这一方针努力地为国防工业和民用工业服务。在报道内容上主要以报道“计算机应用技术”为主,并把自己定位在自动测试试验和控制技术领域,重视基础理论,以应用技术为主,既强调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又兼顾提高与普及并举,使新技术应用和科技成果能尽快向生产力的转化。通过努力,目前我们的读者已分布在航空、航天、国防、工控、能源、铁道、交通、核工业、通信、电力、水利、石油化工、冶金、医疗等各个领域。

(二)刊物要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坚持自己的经营理念

《计算机测量与控制》杂志针对的是计算机测控行业,报道的内容包括总线技术、计算机技术、网络通信技术等等,很多内容在航天和国防的各类系统及民用领域都得到了广泛应用。我们把“突出前瞻性、引领测控领域发展、报道前沿技术、导向性和实用性”作为办刊方针。为突出本刊在学科领域的优势,重点加强特色栏目设置,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另外,还不断研究国内外在计算机测控领域出现的新问题,及时修改报道内容,使读者对新技术的需求得到满足。这既突出了本刊内容的先进性与导向性,又注重了技术的创新性与可读性,受到了读者的喜爱,也赢得了更多的读者。

在办刊理念上我们注重做到:1.要树立策划意识。提高可读性,期刊策划是必不可少的;2.要树立品牌意识。打造适合自己的品牌,就奠定了发展的基础;3.要树立广告意识。提高期刊的经济效益,广告是其重要的来源之一;4.要树立发展意识。用发展的眼光看待事物,才能做到不断创新;5.要树立经营意识,只有坚持自己的经营理念,才能不断提高期刊的市场化经营能力。

(三)注重整体策划,提高期刊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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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浪潮正在越来越深刻地影响着经济发展的进程,并改变着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方式。人们也越来越迫切地意识到信息化不仅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而且还是未来发展的制高点,它关系到科技、经济、社会、文化、政治、军事、国家安全的全局,其水平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程度、综合国力、国际竞争力和经济增长能力的重要标准。

我国的信息化建设一直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的信息化道路,取得了一些成绩,为实现经济和社会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在建国六十周年之际,及时总结我国信息化发展进程的经验对我国未来的信息化建设和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信息化建设的基本经验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

从我国信息化发展历程不难看出,我国信息化是在相对落后的生产力条件下,在推进工业化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顺应世界潮流,在较高的起点向前推动的。在相对落后的基础上发展先进的生产力是我国信息化发展最核心和最根本的特征,它是建立在我国特殊的国情基础上的,体现了我国信息化发展的特殊性。从这个特殊性出发,就决定了我国的信息化不能走西方国家的老路――先工业化再信息化,而必须把工业化和信息化结合起来,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以信息化促进工业化,实现工业化和信息化并进,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信息化是工业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可以说,工业化是信息化的物质基础。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信息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信息产业的发展,都需要有工业化的发展作为载体和后盾。信息化技术的基础研究、开发应用,要由工业化发展到一定程度所获得的资金积累来支持,同时,先进的制造技术和发达的制造业为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条件。因此,高度发达的工业化是信息化发展的基础条件和必要保证,没有发达的工业化作基础,信息化就缺少相应的物质基础、产业依托和技术支撑。信息化的发展不能脱离工业化的基础,不能盲目跨越工业化这个阶段,继续完成工业化仍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不可逾越的历史任务。

2、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作用

信息化是由国家主导,还是由市场主导一直是一个有争论的问题。从发展趋势看,以市场为主、市场与政府互补进行导向是信息化导向的基本方式,这一基本方式也可以概括成“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一方面,政府通过统一规划和基于长远及全局利益的统筹协调来弥补市场的不足;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大力推进资金筹集、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的市场化运作。通过政府与市场的有机结合,走出一条低成本、高效益的中国信息化道路。论文大全。

首先,信息化的发展既提出了加快市场化进程的现实需求,也为加快市场化的进程提供了物质手段。市场化的发展也为信息化提供了具有支持和促进作用的活动舞台和发展空间。因为信息化的发展取决于科技进步的脚步,而市场经济是科技进步的土壤和水分,只有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科学技术才能冲破传统的束缚,取得日新月异的发展,信息化才能获得发展的动力。

其次,我们在强调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的时候,也不能忽视政府的作用。在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推进信息化,政府的地位有其特殊性。政府在信息化推进中的作用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这主要是因为:①信息化是信息技术、信息网络普及应用和广泛渗透的过程,但它不仅是技术本身,而是更深刻地涉及到管理制度、组织结构以至思想观念变革。因此,信息化是一场革命,需要政府强有力的推动。特别是对于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国民教育素质较差的发展中国家,信息化的推动更需要政府高层领导卓越的政治远见和战略决策。② 推进信息化是覆盖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而且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府的组织协调工作不可缺少。

3、以应用需求为主导

信息技术、特别是网络技术,自 20 世纪80 年代以来逐渐成熟,已经成为当今信息化浪潮的驱动力量,但它对整个经济社会的影响和由此引发的变革,取决于在各个领域的渗透和应用。技术是手段,应用才是目的。信息化实质上就是不断扩大信息技术在各个领域、各个层次上的应用。

信息技术的应用改变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方式,提高了信息资源转化为财富的潜在能力。只有抓住应用环节,才能产生效益。信息化应用发展是由应用需求拉动和信息技术推动两方面来驱动的。论文大全。一方面,信息技术的新发展为各种业务应用的发展提供了新机遇。另一方面,信息化应用发展又为信息技术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推动力和更广阔的信息产业市场空间。信息化进程就是一个信息技术应用与信息技术、信息产业相互推动、相互依存的进程。

4、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相结合

信息化发展离不开科学技术的进步与创新。正是由于信息技术及其产业具有源源不断的创新性,才使其成为当代最先进、最活跃的生产力。技术创新已成为推动信息技术应用的重要动力。鼓励技术创新,首先要增加研发的投入。近年来,国家财政对科技的支持不断增强,我国已成为世界上研发经费年均增长速度最高的国家之一。其次,还要形成一定规模的研发力量。我国的研发力量主要由大学、科研所和企业组成,其中大学和研究所主要从事基础类研究和技术开发类研究,企业的研究则集中在试验发展领域,技术力量有了一定的积累。

在信息时代,技术革新的速度远远高于人和组织的转变速度。信息技术的高速更新和广泛应用,对原有结构、业务流程的变革和资源的重新整合产生深刻的影响。因此,技术创新必须与体制创新相结合。从静态的观点看,现有的信息技术设定了信息化发展所可能达到的上限,但实际上能达到多少则是由制度决定的。从动态的观点看,良好的制度能够推动技术可能性边界不断扩大,而不良的制度只能造成技术进步停滞不前。

5、坚持人才队伍建设

信息化人才是信息化发展的成功之本,对其他信息化要素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是信息化的依托和关键。信息化行业是技术变化快、渗透能力强和国际化特征显著的行业,其中人才直接关系到信息化行业的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被认为是信息化推进的核心和动力。论文大全。因而,积极推进信息化人才建设,在各行各业实施信息化人才战略,是顺应时展的需要,关系到信息化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核心竞争力的全面提升,不仅可以对各类人才发展起到统领作用,而且对推动整个科技创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信息化是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对我国来说,信息化为我们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通过信息化可以实现产业优化升级、实现工业化、现代化的关键环节,可以为进一步改革、开放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反之,错失信息化良机,我们将在新一轮的国际竞争中成为“边缘化”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会越来越远。但是我们也应看到,信息化建设是一个全新的事业,信息化也是一个渐进的历史化发展过程,新的情况、新的问题层出不穷。不断认真总结各个时期的经验教训,可以避免大的决策失误,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以减少资源的浪费和不必要的损失,保证我国信息化建设始终沿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前进。

参考文献:

1、怀铁铮.信息化――中国的出路和对策[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年1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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