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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酒店 火灾原因 火灾调查
一.前言
酒店是提供旅客餐饮、住宿、娱乐、设施的建筑物,是顾客的第二个家,它是一种特殊的企业。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酒店如雨后春笋遍布城乡,给经营者带来客观的效益,也方便了城乡居民的生活与出行。但是酒店火灾损失却是不容乐观的。酒店往往存在防火人员密集、可燃物多、用火用电量大而乱、防火管理工作疏忽等诸多问题。指示据点的火灾原因多、调查难度大。
二.酒店火灾原因
综合近年来全国酒店特大火灾进行分析,可以总结得出酒店火灾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类:电气火灾,用火不慎引起火灾,违章操作引起火灾,吸烟引起火灾.
(一)直接火灾原因
1.电气线路引起火灾
相当一部分酒店其电气线路设计负荷基本已不能满足现在用电量的需要。经营者又过多使用大功率的用电设备,更加重了线路的负荷。加之乱拉乱接电线、自然和人为的损伤、年久老化等原因,致使电气线路火灾频繁发生。
(1)短路引起火灾
短路是指电力网中或电器设备中不同相的导线直接金属性连接或经过小阻抗连接在一起。短路电流的热效应是酿成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因为短路电流很大,通常要超过正常工作电流的十几倍至几十倍,达到几万甚至十几万安。由于作用时间短,所产生的热量全部用来对导线和电器进行加热,从而使其温度急剧上升,引燃可燃物而酿成火灾。
造成酒店短路火灾的主要原因是:
① 酒店管理者和经营者缺乏有关的用电常识,违反电气安装规定私自乱拉电线,致使接线不牢,接错线路导致短路引起火灾。2005年6月10日,广东省汕头市华南宾馆由于电气线路发生短路故障引燃可燃物,造成特大火灾事故。事故导致31人死亡、28人受伤,过火面积28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81万余元。2010年7月16日凌晨,伊拉克苏莱曼尼亚市的一家酒店由于电气线路短路造成特大火灾,导致43人死亡、23人受伤。
②所选用的电线不适应实际环境的需要,机械强度不够现象时有发生,而未有什么改观,造成短路引起火灾。
③维护和检修不当,电线绝缘层年久老化、脱落、线芯接头外露,或击穿强度下降造成短路引起火灾。3月18日晚10点左右,宜城路菱南公寓小区附近的一餐饮店由于电线老化短路引起的发生火灾,辖区特勤消防中队接到报警后立即出动灭火。
④酒店的电路路线错综复杂,电线难免不受到高温烘烤、机械损伤、潮湿腐蚀。久而久之也可能发生短路引起火灾。
(2)过负荷引起火灾
对于一定的材料和一定截面尺寸的导线,其允许通过的电流是一定的。这一确定的电流称之为额定电流。过负荷即导线的工作电流超过了额定电流。而且随着电流的增加,线芯的温度不断升高,绝缘层受热逐步分解、炭化、燃烧。一旦引燃周围的可燃物,即可能引起火灾。
造成电气线路过负荷多为人为原因:
①酒店原设计负荷不能满足实际用电量的需要,在未经改造的情况下,超负荷长时间的用电。如经营者为吸引顾客,大量长时间的使用招牌灯、彩灯、大功率照明灯;经营者使用电热器具烧水,煮饭。这一切都增加了电器线路的负荷,造成过负荷。
②使用大容量的保险丝,使电路在不知不觉中始终处在过负荷的使用之中。
(3)接触不良引起火灾
①由于接触不良导致接触电阻过大产生过热现象引起火灾。2001年1月9日13时左右,三楼美容美发厅钟点工谢美云将3条湿毛巾用电暖气进行烘干,期间一直无人照看。20时左右,睡在320房间的张虹燕在看电视时感到烟气呛人,就跑到美容美发室报告老板段缘明。段缘明发现走道上有很多烟,便跑回美容美发室拿盆,在卫生间接水出来后发现322房间屋顶上全部是火,地上也有火,就往房顶泼水灭火。由于火势已大未能扑灭,段缘明只好跑出来,并与其他人一起逃离了现场。经调查,该起火灾系322房间的电源插座板与导线接触不良,在通电负载情况下局部接触电阻过大发热引燃导线绝缘层和可燃装饰材料所致。致使接触电阻过大的原因是:
a. 氧化:在导线的接点处,导线的接触表面总会存在一定的空隙,而这些空隙的表面随时都处在氧化过程之中,金属的氧化物导电性比金属要差。引起接触电阻过大。
b. 电化学腐蚀:在比较潮湿的条件下,铜铝混接的接触面之间会发生极化现象,产生达几伏的电势。在此电势长期作用下,接触部位就会发生电化学腐蚀,引起接触电阻过大。
c. 金属的蠕变性:接线头受振动、拉扯、热涨冷缩等外力的作用下,会发生金属蠕变,使得导线之间的作用力减少,造成接触电阻过大。
d. 人为的原因:多为安装使用的原因,如接线头绕线圈数少,接线头互相拧不紧,固定螺丝拧不紧。
②由于接触不良造成接触松动打火引起火灾
此种火灾的发生多为人为原因,常为违反电气安装规定,擅自接线,使得接线头不牢;重复合电闸或缺相合闸;电线受到外力拽拉,机械损伤致使接触松动。如88年4月29日,河南开封一家酒店内因一吊灯开关违反电器安装规定接线头松动打火,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
2.吸烟引起火灾
酒店是一个人员流动大的场所。经营者、顾客、值班人员中吸烟者众多。这些吸烟者中多数都知道禁止躺在床上吸烟的,但是却致制度于不顾,边看电视吸烟或坐在某处吸烟,而燃着的香烟具有较高的温度,实验表明其中心温度达700℃。四分之一长的烟头自然持续燃烧4~5分钟左右,而常见的可燃物的燃点较低,如纸张、绵、麻织物的燃点在200~300℃左右。加酒店客房易燃可燃材料较多。火灾危险性极大。2010年10月26日凌晨3时20分许,温州市区飞霞北路200号温州灯城饭店突发火灾,起火位置位于灯城饭店主楼2楼的207客房,火势迅速向四周蔓延并造成入住该饭店内的100余名房客被困险境;幸好温州消防救援官兵及时到场成功扑灭火势营救被困人员100余名。
吸烟和火灾并无必然的关系,只有当吸烟者思想麻痹时才能引起火灾。其具体原因及方式为:
(1)乱扔火柴梗:如果用火柴作为引燃源,实验表明,点烟时间5秒钟,无风时火柴炭化10毫米,余留部尚可燃烧15秒,落在可燃物上10秒内即可点燃。统计证明距地1.5米处扔火柴100根,有20根落地时未熄灭,火灾危险性较大。2002年7月13日23时左右,北京凯迪克大酒店1020房间发生火灾,造成住在1022房间两名赴京旅游的香港女学生死亡,住在1021房间的一名韩国女学生受伤。
据调查,住在1020房间的香港男学生邓某(12岁)和李某(14岁)承认,7月13日22:40左右,在1020房间内划火柴玩,然后离开房间。之后由于火柴点燃房间可燃物而发生火灾。
(2)处理烟头、烟灰不当:吸烟者熄灭香烟的方式通常为:脚踏、脚捻,手指掐灭扔掉或装在口袋里,用手向某物上挤压,掐灭放在烟灰缸内等。但是由于动作时间短,有时不可能彻底熄灭,留下潜在的火源。也有随便一弹,信手一扔的,一旦接触到可燃物,在无人注意的情况下极易发生火灾。弹落烟灰时,正在阴燃的团状炭化物遇到可燃物,也有极大的火灾危险性。94年3月27日,黑龙江大庆萨尔图菜市场特大火灾就是由于过路人乱扔烟头引起的。
(3)吸烟的地点不当:尤其是专业市场的经营者坐在家具、棉麻织物、服装鞋帽、塑料制品等商品中间吸烟。一旦疏忽留下火源,火灾危险性极大。
3.放火引起火灾
集贸市场放火火灾不仅烧毁市场的货物,而且危及人民生命安全、扰乱社会治安。直接给经营者造成心理恐慌。因此放火火灾比其他火灾有着特殊的危害性。综合近年来全国集贸市场放火案件,其主要原因是:
(1)故意破坏:以为达到扰乱社会治安、破坏市场的正常经营活动为目的。1993年10月8日新疆乌鲁木齐西大桥综合市场由于保卫不得力,犯罪分子放火,直接经济损失83万元。
(2)报复性放火:多为与市场的工作人员、经营者等有人身、经济等方面的纠纷,以报复为目的放火。
(3)精神病放火:精神失常者所为。1995年11月21日江苏海门木材市场由于精神病放火,直接经济损失261.93万元。
(4)盗窃放火:以盗窃为目的,用放火来掩盖行迹。
4.用火不慎引起火灾
用火不慎引起火灾部分因为思想麻痹忽视安全所致,更多的是缺乏安全防火知识,不懂科学道理所致。1997年1月29日,燕山酒家保安员使用酒精炉煮东西吃,违反操作规程发生火灾,造成40人死亡,重伤27人,轻伤62人,烧毁建筑面积十分之一997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92万元。
再例如:2003年2月2日17时59分,黑龙江哈尔滨市天潭大酒店,一名酒店服务员用汽油代替煤油燃料添加取暖炉引发特大火灾,造成33人死亡,10人受伤,其中服务员有7人死亡,2人重伤,他(她)们都是来自农村的青年人,进酒店之后未曾接受过防火知识的教育培训
酒店由于用火不慎引起火灾中绝大多数是由于经营者和工作人员用火不慎所致。有的经营者为追求经济效益,长时间经营,因为忽略而导致线路过热引起火灾。
5.违章操作引起火灾
违章操作主要表现在违反各种劳动操作规章制度。
由于安全管理的不严格,在酒店改造、装修过程之中,所雇佣的各种装修,施工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组成复杂、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操作技能较差。甚至施工方还有转手承包的现象。有的经营者为了追求经济效益,边营业边施工;有的为赶工期,长时间大强度的劳动,疲劳上岗的现象普遍存在。这就难免不出现违章操作的现象。如违反电气安装规定进行线路和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操作人员没有安全许可证,在市场可燃材料相对较多的情况下,违章进行焊接、切割。钢铁在气焊时熔渣温度约为1500℃,电焊熔渣温度超过2000℃。高温熔渣一旦落在可燃物上,有极大的火灾危险性。2007年7月26日,辽宁省朝阳市百姓楼酒店工作人员擅自使用柴油灶,操作严重违规,导致发生特大火灾事故,造成11死亡、16人受伤。1997年1月29日,湖南省长沙市燕山酒家一名保安人员违章使用酒精炉,导致发生特大火灾事故,造成40人死亡、27人重伤、62人轻伤、烧毁建筑997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92万余元
6.电气设备引起火灾
综合近十年集贸市场火灾进行比较,电气设备火灾所占的比重在不断增加。电气设备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是应用者缺乏安全知识,使用不慎引起的。集贸市场不但用电量大而且用电种类繁多,违反电气安装规定的现象时有发生。稍有不慎就可能引起火灾。
(1)照明,经营电器用电占市场用电的多数,火灾比重相对也大,连续几年在此上都有特大的火灾发生。94年3月14日,江苏周阳市花洋眼镜市场,一白炽灯长时间烘烤纸张着火,过火300平方米。烧毁房屋160平方米,眼镜2万多副,直接经济损失95.5万元。
(2)日常烧水、煮饭、驱蚊、取暖等使用的电气设备,正常使用时是不会发生危险的。但是集贸市场是一个特殊的环境,经营者由于生意等方面的原因,时常忘记正在使用的电器设备,长时间的通电就会造成极大的火灾危险性。95年12月31日,广东广州五羊新城肉菜市场,一店主用电热水器烧水忘记。长时间通电,过热引燃附近可燃物,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
(3)违反市场管理规定,非统一安装而擅自使用电炉,电熨斗等电器具引起火灾。当经营者缺乏安全防火知识,有又侥幸心理的时候就会不顾各种安全规定而擅自使用不允许使用的电器设备。如由于天热擅自安装电扇;为吸引顾客安装大功率扩音设备和照明设备等,常会引起电线线路过载,日积月累线路方面和电器设备本身都会存在不同程度的火灾危险性。
(二)间接火灾原因
1.安全责任制不明确,防火管理较差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部分经营者常常为追求经济效益而不顾安全。消防工作也同样成为租用双方相互推诿的皮球,得不到落实,不能真正形成“谁主管,谁负责”的局面。消防责任得不到明确。96年11月24日广东汕尾海丰北门市场特大火灾主要原因之一就是防火安全管理工作没有落实。作为一级重点单位,该市场没有很好的指定和落实各项消防制度,管理漏洞多,市场管理机构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落实消防监督部门的整改意见。致使火险成为火灾。日常又没有对工作人员及商户进行有效的消防培训,商户缺乏灭火常识,致使错过了扑救的最佳时机,小火变成大火。
2.经营者消防观念淡薄,只抓经营,不抓安全
相当一部分经营者只重视经济效益,而把消防安全置于一侧,甚至消防监督部门一而再,再而三的指出问题,也未触动其麻痹的神经,98年北京北司环东路居然之家家具广场的特大火灾就是经营者只注重经济效益,边经营边施工,在未有任何火险保护的情况下,违章动焊。电焊熔珠落在家具上起火;有的经营者为增加经营面积而违反《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堵塞疏散通道;有的为一时节约资金而用可燃材料进行装修,增加火灾负荷,相反消防报警,灭火设施却未到位。95年7月4日,福建漳州粮食饲料批发市场特大火灾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人为造成重大火灾隐患。市场大量使用易燃材料违章大面积搭建,无防火间距,耐火等级低,防火条件差,消防设备水源又极缺乏。起火后,火势很快蔓延成灾。
3.个别经营者法率观念淡薄,有法不依
各种消防法规是人们长期同火灾斗争的经验总结。是人们作好消防安全工作的标准和依据。有法不依,我行我素就难免受到惩罚。经营者中普遍存在不申报而施工,不验收而经营,无理阻碍消防安全部门的检查和指导。不依法进行日常和长期的消防工作现象。这是对法律的冷漠也是对自己的不负责。98年5月5日,直接经济损失达2087.7万元的北京玉泉营环岛家具城特大火灾就是这一观念的惨剧。家具城施工前未依法进行建筑审批和施工工程消防审批。后虽象征性的申请验收,但是未加以多少整改,火患依旧,终于酿成惨剧。
4.经营者缺乏基本的消防意识和知识,人为酿成惨剧
大型集贸市场是个体户云集的地方,这些个体户多数没有受过消防教育,缺乏消防观念和防火常识。他们中有的乱扔烟头,乱拉电线已习以为常,有的随便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又不看管。流量极大的顾客的防火意识也不容乐观,乱扔烟头,乱用明火的陋习在大部分人的身上还存在着。这些对于市场的安全工作都是严重的威胁。每年集贸市场的火灾中大部分都是由人为原因造成的。
三.集贸市场火灾原因调查
集贸市场火灾的调查工作应根据集贸市场的火灾原因和火灾特点开展进行。
首先工作方法方面:对于单一受灾户的火灾,可以会同市场保卫人员组成调查组。现场勘察和询问同步进行;对于多家受灾的火灾往往存在经济赔偿的问题,调查应以火灾调查人员为主,首先进行询问、取证工作,然后在进行勘察。
其次现场勘察方面: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总的遵循现场勘察的工作步骤,依次认定起火点、起火源、起火物;认定起火原因,火灾性质等。
再者现场访问方面:集贸市场的从业人员普遍存在着不愿作证人的心理。询问时应做好经营者的教育工作,对其进行启发、提示、鼓励。力求做到及时、全面、细致、客观、合法。
(一) 电气火灾原因的调查
确定为电气原因引起火灾应具备如下条件:
①起火点与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相对应。
②确定起火前的带电状态。
③电气点火源具有点燃其附近存在的可燃物的能量。
④起火点具有电气故障点。
同时根据集贸市场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访问。查明市场供电用电的情况,了解火灾前供电是否有问题,用电是否出现过故障。查明线路设计和安装使用,注意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使用是否符合电气安装规范,实际安装与原设计是否相一致。查明被引燃的可燃物的情况,注意可燃物的数量,储存方式,是否可能被电火源点燃。查明保护装置的情况,注意保护装置是否起作用。查明电气故障点,提取故障点处的线路和设备作为物证,以备进一步的检验。查明电气设备的变动情况,注意火灾扑救过程中和救火后是否有人变动过电气设备及器具,开关,插座,插头等。在发现有变动的情况下,应尽量差面其原因。查明起火前的电气设备是否有不正常的征兆。
(二)部分电气线路火灾的调查
1.接触不良火灾的调查
接触不良火灾的起火位置大多在有电线接头的地方,确认起火点后,应进一步查找线路、开关、配电箱、设备、插头、插座等接头处。注意是否存在熔化痕迹。如有应注意提取作为物证。提取的部位如下:
①电线的接头处。
②接线盒,插座,插头处。
③电气设备的接头处,配电箱,开关的接线头处。
④各种控制器,接触器,融断器接头处。
⑤将物证进行金相分析,以最后确定起火原因。
2.短路火灾的调查
短路熔痕与火烧熔痕之间;一次短路熔痕与二次短路熔痕之间都存在着微观的区别,若想证明是短路火灾,则应该于起火点处有火灾前通电的电线且有短路熔痕,提取物证利用金相手段进行检验。
短路火灾现场勘察应注意:
①起火部位有线路经过,且起火前处于通电状态确认的起火点处有短路点。
②短路点附近有最初被点燃的可燃物的残留物,并有以此为中心向周围蔓延的痕迹物证。
③起火点处有足够的痕迹物证明发生过断路。
④提取到电线的熔痕。
3.过负荷火灾的调查
电气线路过负荷火灾基本的特点是:线路全线过负荷,即全线的金相组织相同;全线均匀分布大结疤;在火烧轻和没烧到的部位,线路绝缘内焦,松弛脱落。
现场勘察时应注意在现场内和现场外同时取证。取证的重点:
①对全线进行彻底的勘察,导线上发现有类似过负荷的熔痕时,应提取作为物证。
②提取未被烧的导线作为物证,在宏观鉴别的基础上进行微观金相分析。
③提取导线接头处焦的胶布,注意这些接头应为未被火烧过的。
(三) 放火火灾的调查
1.集贸市场放火火灾的特点:
(1)放火动机明显:多为故意放火,盗窃放火,报复性放火,精神病放火。
(2)放火目标明确:以烧毁市场和货物为主要目标
(3)放火时间有一定规律性:多为夜深人静的时候。
2.调查要点
(1)明确认定起火点,查明起火点数量及特征。通常火场出现多个起火点是放火火灾的特征。但是要注意查明多个起火点间是否为相互独立的关系,而不是互相蔓延成的;放火者通常会选择市场不临街的一面进行放火,注意勘察起火点位置的特殊性;查明起火点处是否有存在火源的可能性。若其远离火元,只有人为故意携带火源至此才有起火的可能性时,往往可以认为有放火的可能性。
(2)有根据的排除起火点处所有其它火源引起火灾的可能性。
(3)注意提取与放火行为有关的痕迹物证。如出入痕迹,攀登痕迹,盗窃痕迹,引火物的提取等。
(4)附之以调查访问综合分析设定放火嫌疑人。通常根据故意破坏,盗窃放火,报复性放火的特点设定放火嫌疑人。
(四)用火不慎火灾的调查
其火灾现场通常具有较明显的物证特征,调查取证以火灾调查人员以及司法人员为主进行,要求主动及时,符合法定程序,收集物证要深入细致,对于孩子,成年人,老年体弱的人,酗酒的人采取不同的方法进行询问和调查。
通常由于违章操作而不慎起火的多发生在有施工,装修的市场里,对其应多加询问,同时注意对物证的提取。
(五)吸烟火灾的调查
此种火灾的现场很难提取到直接的物证及残留物。而吸烟者多数情况下是个人的行为,没有旁证。调查的难度较大。因此,需要通过调查访问和现场勘察相结合的方法。综合分析判断火灾原因。
吸烟引起火灾属于阴燃起火。根据起火特征通过烟熏痕迹,地面燃烧炸裂痕迹,可燃物的炭化程度,查明起火前出现异味和冒烟的部位等方法准确确定起火点是查明火灾原因的前提。
同时做好调查访问的工作。仔细查明经营者,值班人员等吸烟行为是否与火灾相吻合;市场内所有的可燃物,特别是起火点处和附近的可燃物是否有被香烟引燃的可能性;掌握现场的环境温度、湿度、风力等情况。
确定起火时间,以其与吸烟的行为时间进行对照,以证明火灾的可能性,有条件的可进行模拟试验,参考有关人员的供诉和起火现场附近可燃物的燃烧情况,确认起火状况,对所需时间作进一步的认定。
住建部、公安部、国家旅游局2017年2月27日联合颁布《农家乐( 民宿) 建筑防火导则( 试行) 的通知》(建村[2017]50号)规定,民宿是指位于镇( 不包括城关镇) 、乡、村庄的,利用村民自建住宅进行改造的,为消费者提供住宿、餐饮、休闲娱乐、小型零售等服务的场所。场所经营用客房数量不超过14 个标准间( 或单间) 、最高4 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 m2。
二、近年国内民宿重大火灾案例
2013年3月11日20时30分左右,云南省丽江市古城景区发生火灾。起火点位于光义街现文巷42号,此次火灾烧毁民房107间,涉及13户,其中客栈4家,6个院落,过火面积2243.46平方米。
2014年1月11日,云南省香格里拉县独克宗古城发生火灾,共烧毁房屋343栋,总受灾户数246户,古城最繁华地带变成废墟,此次火灾烧损房屋直接财产损失为8983.9308万元。
2014年1月25日,贵州省拥有300多年历史的镇远县报京侗寨发生火灾,经初步统计,大火共烧毁房屋100余栋、1000余间,受灾290余户1180余人。据悉,此次大火造成侗寨核心区超半数住户受灾。
2014年4月6日凌晨4点10分左右,云南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龙泉社区一古宅商铺发生火灾。经各方全力扑救,5点30分,明火得到全面扑灭,此次火灾共致10间铺面损毁。
2015年8月9日,贵州省遵义市永兴古镇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1000余平方米。
2015年10月29日,重庆市级文物保护建筑“江全泰号”发生火灾,过火面积340平方米。
2015年12月19日,安徽省祁门县芦奇村省保单位一本堂发生火灾,过火面积524.37平方米。
2017年11月18日,国保单位河北张家口市张家口堡中营署东厢房发生火灾事故,过火面积约85平方米。
2017年12月10日,四川绵竹市九龙镇灵官楼被烧毁。
三、婺源县民宿发展的现状
婺源县的民宿经济发展较其它地区起步晚,但发展迅速。2018年12月摸排的统计数据,现正在营业的婺源县古宅民宿、农家乐已有670多家(如在3月份、10月等旺季农家乐的规模可达4000多家),可提供6600多间客房;其中精品民宿95家,可提供3000多间床位住宿,主要分布在江湾、思口、清华、大鄣山、赋春、秋口、段莘、沱川、浙源等乡镇,精品民宿投资规模达到5亿余元,年直接经营收入达3亿元。
四、婺源县存在的主要问题
婺源县民宿旅游虽显成效,但总体仍处发展阶段,各地发展不均衡、差异大,在产业规划、经营管理、安全卫生、产品质量等方面存在问题,制约影响了民宿的发展。主要问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缺少合法审批手续
民宿属于新生业态,其用地性质、建筑结构、建设主体、经营方式等具有一定特殊性,难以符合现行法规标准的规定。目前相关的土地法、规划法、建筑法、消防法等法律中均没有专门规定,民宅改建的民宿更是无需办理国土、房管、规划等手续。一些规模较大的民宿仅在投入营业前办理了工商、卫生部门的手续,其工商和卫生的营业执照与营业场所不为一体,一些规模较小的民宿甚至工商、卫生部门的手续也没有。新建的民宿虽然会办理土地、规划、建筑等相关手续,但是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往往以招商引资的名义,给投资方大开绿灯,造成一些先天无法弥补的火灾隐患产生。如丛溪小镇、流苏小筑、瑶湾等地均存在着防火间距不足、无消防车道、消防水池偏小、管网压力不足等后期难以改正的消防安全隐患。
(二) 消防基础建设不足
民宿多依山傍水而建,与其它民宅密集相连,耐火等级低;多数民宿地处偏远,交通不便,水源设施缺乏,基础条件差,所在地区的志愿消防队伍、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匮乏,无法满足灭火救援需要。如民宿密集的思口镇延村、思溪村、西冲村,秋口镇李坑村,珍珠山乡黄砂村、秀水村,房屋连片、通道狭小、缺少防火分隔措施,县城消防队出警距离远耗时长,从县城到这些地方少则1 小时多则几小时才能到达,据测算,一栋木房26分钟即可烧尽,且燃烧越猛热释放速率越大,火场升温越快,周边可燃物更易被辐射热点燃,导致蔓延加快,迅速引燃毗邻房屋县消防队到场早已形成“燎原”之势,错过了救援的最佳时机,况且建筑密集,道路狭窄,门槛、台阶多,消防救援车辆无法靠近火场,加上受自然条件限制,一旦起火不仅危及村民生命财产安全,还会对原生文化、原始自然生态和原貌历史遗存等造成毁灭性破坏。而民宿主要由农民或者租户投资经营,难以承受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防火间距等方面的建设、改造及投资。
(三) 消防技术条件不足
大部分民宿建筑由原农村住宅等建筑改建而成,因建造年代久远,其结构均由全木的柱、梁、檩、枋、椽等构件榫卯而成,用于特殊造型的拱、檐、架、脊等部件也是木质构造。这些建筑工艺精湛,造型独特,雕刻精美,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但普遍存在建筑耐火等级低、缺少防火分隔、缺少疏散楼梯、疏散楼梯形式不符合要求等先天不足,消防安全条件难以满足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四) 消防管理水平不足
一些地方民宿经营者缺乏消防安全意识,消防技术措施不落实,消防管理能力不足,消防宣传教育不到位,经常存在违规用火用电、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违规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以及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维护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如段莘乡庆源村民宿群,大部分民宿均未配齐基本消防设施,电气设施安装和线路敷设不规范,老化裸露严重,且未与可燃物隔离,大功率的空调、热水器等电器增多,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业主和从业人员严重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用火随意,冬季还有火盆取暖、火坑熏肉等习惯,重要节日和婚丧嫁娶还要焚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加上烧炭、扔烟头等不良行为,用火频率高,火源管控难。
五、加强民宿消防安全的基本思路及措施
(一) 科学界定民宿法律归属
坚持城乡有别、新旧有别、大小有别、分类指导的原则,制定消防安全指导意见,严格规范新建、规模以上及城镇民宿建设,重点指导和扶持小微民宿发展,明确简洁明确、操作性强的消防安全要求,协调城乡发展,支持农民致富,指导和促进民宿安全发展、科学发展。不能将民宿简单定性为旅馆、餐厅,也不能等同分布更广的家庭旅馆、出租屋等。民宿就是要突出农村特点,位于城郊、乡村及偏远城镇,主要利用农民自建住宅、闲置房屋等既有建筑改造而成。小微民宿的经营用客房数量不应超过14 个标准间( 或单间) 、最高4 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m2。超过上述条件的民宿,必须严格执行《旅馆建筑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
(二) 加大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民宿的有序发展、安全发展离不开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民宿聚集乡村的消防基础建设必须纳入政府工程予以保障。民宿聚集乡村的消防基础设施应当与乡村道路、饮水工程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统一建设和管理。民宿集中分布的地区建设供水管网时,应当建设公共消火栓; 已有供水管网但未配置消火栓的地区,改造时应配置消火栓。没有供水管网的地区,应设置天然水源取水设施或消防水池,山区宜设置高位消防水池; 村庄之间以及与其他城镇连通的公路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砖木结构、木结构的民宿集中分布的地区,应当采取设置防火隔离带、设置防火墙、打通消防车通道、提高建筑耐火等级等措施,改善消防安全条件,降低火灾风险。
(三) 强化消防安全管理
在硬件方面至少应做到“两满足三配备”,即满足基本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要求,配备简易报警、灭火器( 简易喷淋) 、疏散逃生设施( 疏散图、疏散标志、手电筒、逃生面罩等) 。
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做到“一明确两落实”,即明确业主消防主体责任,落实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消防通道的管理措施,特别是加强厨房排烟罩、电动车充电停放、烟花爆竹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在消防安全制度方面,建立“四项制度”,即防火检查、隐患整改、宣传教育、消防演练制度。从业人员熟悉岗位职责和消防要求,做到“一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害、会报火警、会用灭火器、会
疏散逃生。在改造民宿施工中,严禁使用可燃易燃装修材料,
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特别是加强临时电焊、动火的管理,确保消防安全。
3.有的火灾是铜铝导线连接,接触不良或使用时间过长,造成接触电阻过大。打出火花或接点温度过高引起的。
4.使用移动灯具的插头和插座接触不良而发热;照明灯具的位置与可燃物的距离过近,也会因温度过高而考燃起火。
5.人们使用熨烫服装的电熨斗、修整发型的电吹风、焊接仪器设备的电仪器铁等,用后忘记切断电源,搁置在可燃的基座上;或者用完后,余热未散,立即装入可燃的包裹内,因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6.公共场所人们使用的电热杯、电炉子、电褥子等电热设备长期通电,
或忘记关闭电源开关,也容易造成火灾事故。
7.公共场所人们随额意吸烟,乱扔烟头或火柴杆,也是造成火灾的主要原因。
例如:****年4月19日***饭店的火灾事故,就是一美国人晚上酒后躺在床上吸烟引着被褥起火造成的,致使中外旅客10人死亡,7人受伤,不但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而且造成了很大的政治影响。
8.有的火灾是影剧院、俱乐部在演出时,为了增强演出效果,使用鞭炮、烟火等易燃易爆物品引起的。
9.有的火灾使维护公共场所时,违章使用电、气焊不采取安全措施使火花落在可燃物上引起的。
10.有些场所停电时,一些人便使用蜡烛照明,忽视安全,引燃幕布等可燃物或动用明火找东西等引起的。
为了有效的预防公共场所发生火灾事故,除对人们加强防火常识教育外,还必须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1.在公共场所使用电热设备时,要远离可燃物。如使用的红外线取暖器等,因它表面的温度很高,若靠近易燃物质,很容易引起火灾。
2.使用的照明灯具要与可燃物质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否则,照明灯具若紧贴在木板或其它可燃物上,其危险性也时很大的。因为灯泡的表面温度很高。比如60w的白炽灯,表面温度可达135-180℃;
100w的白炽灯,表面温度可达170-220℃所以当灯泡与可燃物接触时间一长,就会引着起火。
3.人们使用电熨斗熨烫服装,或使用电吹风修整发型时,用完后,应及时将电源切断,并放置在不燃的基座上,灯余热散尽后,再收存起来。不要用完后,立即装入纸箱内,那样其余热会引着其它可燃
物品,而发生火灾。
4.在公共场所人们维修电器设备使用的电烙铁,用完后,也应先拔掉电源插头,然后放在不燃的基座上或放在水泥地上,千万不要放在地板上和书桌上,以防温度过高而引起地板和书桌等可燃物起火。
5.住在宾馆和饭店内的客人,尽可能不要使用点热杯和电褥子等电热用具。如确因身体所需,可先请示服务人员,经同意后,方能使用,并注意看管。电褥子的连续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4个小时。应注
意,切莫偷偷的使用,更不要将电热杯等放在床下烧水或做饭。那样一旦遇有急事,外出办事等忘记切断电源,长时间通电,杯干后会造成线路起火。
6.在收听收看完收音机、电视机节目后,要及时关闭电源,当人们离开房间时,要将电源插头拔掉。
7.在参加公共场所活动时,尽可能不要吸烟。假若要是吸烟的话,烟头或火柴杆一定不要随便乱扔。要放在烟灰缸或痰盂内。否则扔掉的烟头或火柴杆因风吹、脚踢等弄到床下,柜台里,遇可燃物质,
就会引起火灾。因为烟头的表面温度很高,一般可达200-300℃,中心温度可达700-800℃。而可燃物质的燃点大都在烟头表面温度以下,如纸张130℃,松木250℃。
所以,吸烟时烟头或火柴杆乱扔时十分危险的。特别是扔在电梯井、垃圾井、电缆井危险性更大。因为在这些部位可燃物质很多,极易引起火灾事故。
8.住在宾馆、饭店的客人,一定要吸取***饭店的火灾教训,不要躺在床上吸烟,特别是酒后卧床吸烟。以防入睡后烟头掉在被褥上引起火灾。年纪大的老人和病人卧床吸烟时,应友有人照看。
9.剧场、俱乐部因剧目需要演员吸烟时,要有专门人管理,以防将烟头扔到幕布或布景上引起火灾。
10.当参加公共场所活动时,要禁止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因为易燃易爆物品,一旦遇到明火,即可起火爆炸。如剧场、俱乐部演出时,使用的发令枪纸、鞭炮、烟火等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人监护,并远
离可燃物。
目前,农村火灾的发生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也是农村经济发展长期落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缓慢的必然产物,众多的火灾隐患直接威胁着人们生活和财产安全,也为农村消防工作的开展带来了诸多的问题,这不仅仅是消防问题,更是沉重的农村社会问题,值得我们深思和探讨。
(一)消防安全责任缺乏落实。现阶段,个别乡镇党委、政府没有把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消防工作重视力度不够,对本辖区内存在的较多火灾隐患不闻不问,基层消防组织和各项安全
(二)村民报警意识差,易造成火灾损失大。由于郊区通信条件相对较差、电话少,在家里的多为老人,发现火情比较晚,一些村民遇有火灾时,不及时报警,先自己扑救,等到火灾无法控制时才想到报警,报警时心情过度紧张,由于方言等原因情况对起火地点、火灾性质、消防车行进路线说不清楚,这样延误了消防部队出动时间,造成火势一时无法控制,导致火灾损失大。
(三)农村消防组织少,易造成灭火力量弱。部分乡村无义务消防组织,且大部分青壮年外出打工,家中只留老人和小孩,虽有人却无力及时扑灭初起火灾。等消防部队赶到一般要一个小时左右,已经错过了最佳扑救时间,大部分都是到场清理余火。
(四)村民消防常识少,易造成灭火速度慢。发生火灾后,当地居民普遍缺乏消防知识,无救火经验,手忙脚乱,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初起火灾,采用截然不同的方法灭火,往往不能将火灾在初期阶段扑灭。而等消防车到场后,由于居民不懂灭火的相关知识,又想尽快的配合消防队开展灭火工作,会发生抢水带和水枪的情况,造成灭火工作开展缓慢。
(五)农村消防水源少,易造成火场供水难。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条件的改善,农民普遍用上了自来水,水池、水塘和水沟等由于年久失修,蓄水量日益减少,有的干脆被填平为农田。虽然部分村镇在安装自来水时考虑了消防问题,安装了消火栓,可供灭火用水很少,往往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只能望火兴叹。
(六)农村道路状态差,易造成灭火救援迟。现在通往各乡镇的公路基本上都是水泥路,农村火灾现场大多路途远,道路狭窄,潜在危险多,民房一旦发生火灾,消防部队无法在短时间、近距离赶赴现场扑救,错过了扑救初起火灾的最佳时机,到达火灾现场时往往火灾已蔓延开来或者已发展至猛烈燃烧或熄灭阶段。甚至个别村庄根本就没有路,消防车都进不去,导致消防员无法顺畅到达火场进行灭火。
二、预防农村火灾的对策
当前,全国各地农村滞后的消防工作有着长期的历史背景,要想一时从根本上改变目前的现状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到的事情,加强和改进农村消防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任重而道远。因此,我们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指导思想,根据目前农村的实际生活小平和经济发展条件,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大力预防农村火灾发生,逐步推进农村消防工作。
(一)以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为核心,不断构建农村群防群治网络。
农村消防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乡镇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从农村现行管理体制、生产生活现状和发展要求出发,将农村消防建设纳入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层层签订责任书,督促、统筹、指导农村消防建设发展,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新机制,完善农村消防工作措施,积极构建新型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农村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严格实行火灾事故倒查责任制,对于出现的火灾责任事故,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从而构建农村群防群治的消防安全责任制网络。
(二)以大张旗鼓开展宣传教育为载体,不断增强农民消防安全意识。
农村防火工作,宣传教育系于一半。各乡镇要根据农村火灾特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从普及消防常识、提高农村群众的消防素质入手,要始终把加强农村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村民消防安全素质纳入新农村消防工作建设的重要位置,结合送消防知识下乡、农村消防知识大讲堂、村官进红门等活动,在各类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版,进行长期、广泛、深入的消防宣传 。
(三)以千方百计完善消防规划为根本,不断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格局。
一、用火不慎
根据我国火灾起数统计资料分析,用火不慎引起的住宅火灾占有相当比例。我国消防教育及宣传起步晚,投入较少,加之教育宣传面广、难度大等客观条件限制,使得全民的消防意识相对淡薄,不少城乡居民未能掌握正确的用火防火知识和灭火技能,缺乏对火灾的自防自救能力,缺乏消防法制观念,这一系列不利因素直接导致了人为用火不慎引起的火灾事故常年居高不下。人为用火不慎引起的火灾又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厨房用火不慎引起火灾,如城乡居民使用材、煤灶时,或用汽油、煤油等易燃液体引火是不慎,或将为完全熄灭的炉灰倒在其它可燃物附近,从而引起火灾,或使用煤气可、液化气石油气灶时,锅、壶盛水过满,加热时水溢出熄灭火焰,而燃气照常放出,导致火灾爆炸事故。或居民使用煤油炉时,却用汽油作燃料,或将炉体碰倒引燃成灾。或家庭做饭热油时,油锅过热起火后处理不当导致火灾。
1 2 32、生活照明用火不慎引起火灾。如城乡居民夏季用灭蚊器、蚊香或燃烧草谷壳驱蚊,由于蚊香摆放不当或点火生烟时无人照管而招致火灾。或冬季在家中安装火炉、火盆等疏忽大意而造成火灾。或停电时用油灯、蜡烛照明时粗心大意,靠近可燃物导致火灾。
二、电气火灾1、电气线路引起的火灾。电气线路引起火灾比率最高的是那些临时住宅、旧房子(房龄超过20年)和乡村住宅,因为这些住宅建筑的线路问题较多,临时性住宅存在私拉乱接导致电线短路、接触不良等问题。旧房子由于布线时设计用电量相对较少,电线截面选择较小,再加之经过长时间的使用电线绝缘层可能已老化破损而导致电气线路短路、超负荷引起火灾。乡村住宅则可能由于村民缺乏用电常识,私拉乱接电线时电线的截面、种类选择不当,电线的布置、使用不合理导致电线起火。除了以上住宅建筑易发生电气线路火灾以外,在其他的新建居民住宅中也会因为以下原因而发生电气线路火灾,如居民在装修新房子时破坏了原来的电气线路,或者在重新敷设线路时为按施工安装规程的要求敷设,或者在一条线路中同时接入使用好几个大功率的用电设备,所以,城乡居民在家中敷设、接入使用电线时应有专业人员操作或监督指导,此凹处麻痹大意的思想,从而方合资电气线路火灾事故的发生。
1 三、吸烟
一、本次调查的背景和目的
有关薪酬的问题一直是社会各个阶层人员关注的焦点,我国目前的薪酬内容既包括货币性的部分,也涉及到非货币性的薪酬。货币性薪酬只是局限于货币的补偿、货币的激励、货币的调节。但在创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如果只强调货币性薪酬的功能、而忽略非货币性薪酬的激励功能、调节功能,会产生很多的社会弊病。当人的低层次的生理需求得到满足之后,会转而追求高层次的社会需求、尊重需求、自我价值实现需求等,个体的需求满足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社会的安定团结,对社会的和谐发展也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本篇调查报告主要对和谐社会中个体对非货币性薪酬的需求情况进行调查分析。进行这样的调查分析是一件极为有意义的工作,通过员工对非货币性薪酬需求内容的调查不仅可以找出目前薪酬制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而且还可以找出恰当的满足不同层次人员需要的多样化的非货币性薪酬激励措施,从而达到完善人力资源管理、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的目的,以不断增强企业的竞争力,真正做到对非货币性薪酬也能各取所需。本次调查主要是希望员工能够表达出他们所希望得到的除工资以外来自单位的非货币性薪酬前五项到底是什么。调查可供选择的项目涉及员工基本生活需求,出于提升自身价值的进修、培训,员工所希望获得的工作条件,得到的应有尊重等共十个方面。
二、调查所采用的方法和内容设计
本次对非货币性薪酬需求的调查持续一年多的时间,从2009年底至2011年2月,以问卷调查结合访谈记录的形式进行原始资料的搜集。本次调查涉及院校类,行政事业单位类,企业类等较为宽泛的调查群体;涉及人员包括教师,公务员,普通公司职员等;年龄层次涵盖二十多岁至五十多岁,保证样本资源的广泛性。在设计调查问卷之前,先进行了广泛的咨询,了解了大家对非货币性薪酬的理解倾向,在此基础上设计了调查问卷。随后在小范围内进行了面谈式的沟通调查,根据面谈沟通调查发现问卷设计中的不足,并对问卷进行了认真修改。修改后的调查问卷及谈话记录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请选择希望单位提供除工资以外的非货币性薪酬的前五位:
1.单位提供临时住房或住房补贴。
2.单位提供发展机会、提供进修的机会。
3.单位有舒适的工作条件。
4.单位每年定期提供外出旅游的机会。
5.单位定期组织就餐、联谊。
6.单位有对我们家人的关怀,如生日祝福、生病住院探望等。
7.单位提供午餐。
8.单位提供有一定价值的工作服装。
9.单位组织健康体检。
10.单位分配股份。
通过各种途径累计发放问卷200份,由于部分问卷没有按照要求进行选择,未选、多选、甚至全选而导致问卷失效,无效问卷22份。收到回复的有效问卷178份。收回问卷的有效率为89%。进行面对面的访谈记录50人次。文章主要采用实证研究法,力图找出员工最希望得到的非货币性薪酬的类型,为指导非货币性薪酬政策的制定提供有益的参考,为和谐社会的创建添砖加瓦。
三、问卷调查及访谈记录结果分析
(一)有效答卷及受访人构成
(二)员工所希望的得到的除工资外的非货币性薪酬情况汇总表:
(三)情况分析
根据调查结果可以了解到目前员工对非货币性薪酬的渴求情况,对于我们今后制定合适的非货币性薪酬策略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1.员工对工资以外的非货币性薪酬的渴求顺序依次是:单位提供发展机会、提供进修机会;单位提供临时住房或住房补贴;单位每年定期提供外出旅游的机会;单位有舒适的工作条件;单位组织健康体检;单位分配股份……
2.根据调查发现员工除工资以外最关注的是单位是否能够提供发展机会、进修机会。体现出员工对自身价值提升的渴求,高达87%的比例,排在各项之首,充分说明员工们主观上是积极向上的,如果单位能配合提供相应的条件,对个体和组织都将是双赢的效果。
3.员工对单位是否能够提供临时住房或住房补贴的关注程度也较高,74%的人选择该项。无论是已婚者还是未婚者,在房价居高不下成为全民之痛,一辈子的工资可能买不起一套理想住房的今天,员工对能够获得临时住房或是住房补贴情有独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安居乐业”应该成为一种生活方式而不是一句空喊的口号。
4.员工对单位每年定期提供外出旅游的机会,单位有舒适的工作条件,单位组织健康体检这三项非货币性薪酬的关注度分别是70%、65%和63%。体现出员工对生活、工作的质量提出的期望。努力工作、充实个体,对家庭社会都是有益的。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员工的合理需求是否得到满足对社会的和谐稳定也是具有影响作用的。
5.排在第六的是单位能够分配股份,受访者的渴求比例是42%。实际上在调查中绝大部分人员对此表现出浓厚的兴趣,但是对其可操作性均提出了质疑,因而导致比例偏低。社会的安定和谐是由多种因素构成的,公司组织的稳定是其中重要的一环。员工对是否能够分配股份感兴趣体现出每一个员工都是希望自己所服务的公司能够兴旺发达,自己能够真正成为它的主人。这是一种积极的心态,应该值得提倡并创造条件满足其希望。
四、与时俱进地制定非货币行薪酬策略为和谐社会的发展添砖加瓦
(一)改善组织的非货币性薪酬管理思想,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
如何对非货币性薪酬进行巧妙的运用,使之既能满足员工的需求成为货币性薪酬的有益补充,又能为组织的稳定发展提供帮助,是一个具有深远影响意义的现实课题。员工是组织的主体,在制定非货币性薪酬策略时,都要围绕着“人”这一根本,从工作环境、组织关怀、沟通渠道、进修培训,成长空间等多方面完善非货币性薪酬的涵盖面和覆盖力度。既要重视员工的物质需求又要重视员工的精神生活,通过富有人情味的、针对性强的、种类繁多的非货币性薪酬,组织可以凝聚人心、激励员工 ,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员工稳定安心工作,企业才能平稳发展,社会才能和谐前进。
(二)重视员工的培训和进修,为员工的发展创造条件提供空间
人才是企业最基本也是重要的资源。当前,我国企业已经认识到员工的发展和企业有着紧密的联系,因此在提供员工进修、培训机会方面比以前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这种改善的程度与员工的需求之间还有很大的差距。进修、培训内容单一,缺乏系统长效机制,覆盖人群有限,导致很多员工因为自身得不到提升,成长的需求得不到满足而离职。由此社会上出现了员工频繁跳槽的怪现象。企业的员工队伍不稳定,对企业的发展是致命的伤害。因此,从战略高度重视员工的进修与培训,为员工的发展创造条件和提供广阔的空间对中国企业人力资本的开发与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将非货币性薪酬的运用扩展到员工的家庭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为社会谱写更多的和谐篇章
员工是一个“个体”但他同时也是一个家庭的成员、一个社会的人。不仅需要赢得自身价值的实现,也需要关注其身边的人、事、环境。
管理者在员工家人有困难或有喜事的时候,表达自己或组织的关怀或祝贺,也许就是一个电话、一句问候、一束鲜花都将被员工认为是很有价值的回报;是对其认真工作的回报,它与金钱无关,它是员工精神世界的满足。
工作环境是否舒适,工作氛围是否友好,社会交流是否顺畅也是影响员工满意程度的一个重要因素。良好便利的工作环境,友好的工作氛围从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对非货币性薪酬提出了要求。舒适的硬件条件和友好的软件条件可以为工作提供支持,也会使员工产生愉悦感和自豪感从而对员工产生正面的激励作用。组织的非货币性薪酬策略一定要具有广泛性,多样性,灵活性。对它的运用要扩展到员工的家庭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满足不同员工的不同需求,为社会谱写更多的和谐篇章。
参考文献:
[1]包季鸣主编,《人力资源管理》[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年5月
令人触景生情的调查报告背后,是这样一则惨痛故事:在夺去58位公民宝贵生命的住宅楼火灾事故发生近50个月之后,同样是在享誉全球的国际大都市上海,又有36位公民的生命凋零在2014年至2015年跨年活动的踩踏事故中。这36位逝者,年龄最大的37岁,最小的才12岁。与58位公民生命的消逝让公众的痛惜幻化为上海一度成为一片花海一样,人们同样用盛开在冬日里的鲜花痛悼踩踏事故中36位公民生命的凋零。
调查报告和处分结果仿佛在为惨痛事故画上句号。与此同时,有两种表情将作为“档案”留存在我们的记忆深处:表情之一是36名死者的亲人泪流满面的悲戚神情,表情之二是受处分官员藏在黯然神伤中的羞愧之色。
此时此刻,36不是一个抽象的数字,而是36个破碎的家庭,是36场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人间悲剧。因此,防止同类悲剧重演才是至关重要的议题。
踩踏事故发生后,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发出了众多声音。在泥沙俱下的“报道”中,传统媒体将一些逝者比如复旦大学学生短暂的生命旅程的“复原”,是以“专业”的姿态发出了“政府有责任防止悲剧重演”的警报。
站在事故调查报告公布这一时间节点来看,面对踩踏事故这样的重大事件,与传统媒体在报道方面的“专业”相比,政府在防范事故和善后方面的“专业”更为重要。
在踩踏事故发生的第五天,刊登在新浪网上的题为《上海踩踏事件不能归罪于群体素质》的文章将后一种“专业”诠释得淋漓尽致。这篇出自新浪驻北美特约观察员唐家婕之手的文章,不仅让我们了解到在美国有“人群安全管理”专家韦特墨这样的人物,也通过韦特墨了解到上海踩踏事故这类悲剧“不是中国独有的,全世界都有可能发生”的常识。
从“人群安全管理”的专业角度,韦特墨为造成这场涉及人群安全管理、群体心理学、群体狂潮、拥挤波等众多专业内涵的事故找到的主因是“错误的人群管理”。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是法律赋予公安消防机构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公安消防监督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对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加之基层从事火灾事故调查的警力严重不足,因火灾原因、事故责任认定而导致上访的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改进和提高火灾事故调查工作质量,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火灾事故调查程序
一是做好火场记录并保护现场。发生火灾时,火灾调查人员要迅速赶赴火灾现场,观察、记录火灾一切情况,包括燃烧的部位、物质、火焰的颜色、气味,火势变化情况,风向、风力、气温等气候状况,灭火战斗进展情况及现场人员的特殊表现和可疑行支等。灭火后,要立即保护好现场,火灾现场有关的一切地点。禁止任何人(包括现场保护人)进入保护区,更不能擅自移动火场中的任何物品,对火灾痕迹和物证,应采取有效措施,妥善保护。
二是建立火灾调查组织。一般火灾由所在地的公安消防机构负责调查处理,疑难火灾案件和重大、特大火灾事故,可成立火灾调查组。火灾调查组由公安消防机构和发生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必要时,可邀请劳动、监察、检察、法院、工会、科研单位以及有关技术专家参加。调查组的负责人应由公安消防机构的领导或火灾调查业务部门负责人担任,统一领导,科学分工、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影响大、伤亡大、火灾原因复杂、涉及的部门和责任者较多的特大火灾事故,必要时由上级公安消防机构、省人民政府或国务院组织调查。
三是实施现场勘查和访问。对起火点明显,原因较简单、清楚的一般火灾,可以简化勘查步骤,即可直接与有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笔录、拍照、绘图、简捷地达到验证现场情况和提取物证的目的。对于火灾情况复杂,破坏较大,重点不突出的火场,通常按环境勘查、初步勘查、细项勘查、专项勘查程序各内容进行勘验。调查访问要查清火灾发生的时间,查清最初的起火部位,查清火灾现场的原来情况,检清起火后现场的情况,查清物质引燃的过程情况,查清火灾性质和火灾责任者,获得证人证言。认定属于放火嫌疑案件移交由公安刑事侦查部门管辖,消防机构予以配合。
四是科学进行技术鉴定。对发现收集到各种物证材料,要运用科学技术进行鉴别和判断,或运用模拟试验的方式进行。
五是综合分析。在火灾调查基本结束时,由火灾调查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综合现场勘查、调查访问、取证材料、物证鉴定等各方面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研究,确定火灾原因,分清火灾责任,进行处理,以及总结经验教训。综合分析是拍板定案关键一步,必须严肃谨慎,认定有据,否定有理,恰如其分。
六是核定火灾损失。按公安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火灾损失包括火灾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受灾户数和财产损失,其计算方法应当执行公安部的有关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应当如实提供火灾统计资料不得瞒报、虚报和拒报火灾损失。
七是拟定火灾原因调查报告。综合分析之后,要形成书面材料或定成火灾调查报告,上报有关部门。同时也要整理存档,作为火灾档案。
八是制作火灾档案。火灾档案的内容应包括:火灾报告表、火灾扑救报告表、火灾现场勘查笔录、火灾调查报告、火灾调查证明材料、技术鉴定书、火灾原因认定书、火灾原因重新认定决定书、火灾事故责任书、火灾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火灾现场图、火灾现场照片、火灾扑救总结和火灾处理报告。
二、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一,调查、访问工作应做到迅速、及时。笔者发现一些火调人员认为火灾事故调查是一项阶段性工作,火灾在被彻底扑灭前没有必要出警,有的则以火还没扑灭无法进入现场勘查、现场人员忙于灭火不便开展调查访问等种种原因为由,不及时展开调查访问。火灾发生后,凡是参与灭火或抢救物资的群众大都处在紧张的奔忙状态中,对于火灾初期或灭火、救人、抢救物资过程中的所见所闻记忆犹新,思维意识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较小,火灾肇事者或违法行为人还未来得及建立掩饰违法行为的攻守同盟,火灾现场的破坏相对也较轻,这时开展调查访问工作,往往能够获得比较真实准确的证据材料。如果行动迟缓,这些有利条件稍纵即逝,火灾事故现场也难以补救,极有可能造成证据不足以至火灾原因难以认定。
第二,火灾现场保护工作不容轻视。在火灾事故调查中,火灾现场保护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火灾现场保护得好坏,直接关系到能否迅速及时地查清火灾原因。笔者发现一些火调人员对火灾现场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到达火场后,往往不按规定立即设置警戒线,不安排专人保护现场,不使用火灾录像、照相和现场绘图等手段记录火灾现场真实情况,不按勘查程序随意挖掘、翻动现场物品,非火调人员随意出入火灾现场或搬移现场物品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这势必对火灾现场造成更大的破坏,给下一步的勘查工作带来更大困难。如某地一辆轿车在行驶途中发生火灾,由于该火灾发生在深夜且发案地点在距离县城较远的荒郊野外,消防人员将火灾扑灭后,没有采取相应的现场保护措施,就撤离了现场。第二天当火调人员赶到火灾现场时,该轿车已被附近村民拆卸得七零八落,火灾现场遭到严重破坏,查明火灾原因也无从谈起了。
第二条火灾事故调查的主要任务是调查、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第三条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保障必要的勘查工具、交通工具、通信和技术设备及个人防护装备。
第五条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火灾事故的调查。
第二章火灾事故调查的管辖
第六条火灾事故的调查由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第七条火灾事故的调查,按下列分工进行:
(一)一般火灾事故的调查由火灾事故发生地的县(市、区、旗)公安消防机构进行;
(二)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由火灾事故发生地的县(市、区、旗)或者地(市、州、盟)公安消防机构进行;
(三)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由火灾事故发生地的地(市、州、盟)或者省级公安消防机构进行。跨行政区域的火灾事故的调查,由最先起火地的公安消防机构进行,相关区域的公安消防机构予以协助。
第八条上级公安消防机构必要时可以对下级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的火灾事故进行复查。公安部消防局应当督促、检查、指导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
第九条公安消防机构对发生群死群伤和政治、社会影响大的火灾或认为具有放火嫌疑的案,应当及时通知刑事侦查人员参加调查,如构成放火案件的,应当移交公安刑事侦查部门立案侦查。
第三章火灾事故调查人员的条件
第十条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火灾事故调查人员。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消防监督人员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岗位资格。
第十一条火灾事故调查人员与所调查的火灾事故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它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调查的,不得参与该火灾事故的调查。
第四章火灾原因的调查、认定
第十二条火灾事故调查人员接到调查任务后,应当立即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第十三条公安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有关单位、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和协助保护火灾现场。
第十四条重、特大火灾事故调查,应当成立火灾事故调查组,并根据火灾事故调查的需要,邀请有关部门和技术专家,火灾事故调查组的职责是: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二)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四)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
(五)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五条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应当及时开展调查询问工作,起火单位和个人应当主动、如实地提供火灾事实的情况。
第十六条调查询问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询问笔录应当由被询问人核实后签名或者盖章;调查询问人员也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七条公安消防机构根据需要,可以,传唤有关责任人员,传唤时应当使用传唤证。对于当场发现的责任人员,可以口头传唤。对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可以强制传唤。
第十八条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应当对火灾现场进行录像、照相,并及时勘查现场。现场勘查按照环境勘查、初步勘查、细项勘查和专项勘查的步骤进行。
第十九条现场勘查中发现的有关痕迹物证,提取前、后应当采用录像、照相等多种形式记录,并妥善保管。提取物证时须有两名以上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并在提取记录上签名。物证封装后要加盖公安消防机构的印章。
第二十条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对象的,应当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二十一条火灾现场提取的痕迹物证如果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应当送交公安消防机构技术鉴定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技术部门进行。对在火灾事故中死亡的人员,应当经法医进行鉴定。
第二十二条根据火灾事故调查的需要,公安消防机构对复杂疑难的火灾事故可以进行模拟实验。
第二十三条现场勘查结束后,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应当及时制作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图、现场照片等客观反映火灾现场情况的记录。
第二十四条公安消防机构应当根据火灾现场询问、现场勘查、技术鉴定等调查情况,作出火灾原因认定,制作(火灾原因认定书)(式样附后)。《火灾原因认定书)自作出之日起七日内送达有关当事
第五章火灾损失的核定
第二十五条火灾损失应当由受损单位或者个人如实统计,并由受损单位或者个人签字盖章后报公安消防机构。
第二十六条公安消防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指派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对上报的火灾损失情况进行核定。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火灾损失核定工作,不得谎报、瞒报、虚报和漏报火灾损失。
第六章火灾事故责任的认定
第二十八条公安消防机构应当根据火灾原因、火灾损失等调查情况,查明火灾事故责任,制作《火灾事故责任书》(式样附后):《火灾事故责任书》自作出之日起七日内送达有关当事。
第二十九条对引发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火灾事故责任主要有下列四类:
(一)直接责任;
(二)间接责任;
(三)直接领导责任;
(四)领导责任。
第三十条公安消防机构查明火灾事故责任后,对引发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做出下列处理:
(一)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由公安消防机构提出处理意见,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由公安消防机构依法予以处罚;
(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当事人对火灾原因、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自收到(火灾原因认定书)、(火灾事故责任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火灾事故发生地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消防机构申请重新认定;对省级公安消防机构作出的火灾原因、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向省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火灾事故发生地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消防机构在收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应当在两个月内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重新认定的决定作出后,应当制作《火灾原因重新认定决定书),《火灾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式样附后),分别送交申请人和原认定机构。火灾原因、火灾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决定为最终决定。
第三十二条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将火灾事故责任的处理情况及时报告上一级公安消防机构。特大火灾事故应当在查明火灾事故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后十五日内,由省级公安消防机构写出特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公安部消防局备案。特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有:(1)起火单位(个人)的基本情况;(2)起火经过及扑救情况;(3)火灾损失;(4)调查、认定火灾原因的情况(附《火灾原因认定书)、《技术鉴定书》、《专家鉴定意见)等);(5)火灾事故责任(附《火灾事故责任书》及处理意见);(6)经验教训。
第七章奖惩
第三十三条对在火灾事故调查中成绩显着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消防机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四条公安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指使他人错误认定或者故意错误认定火灾原因、火灾事故责任的;
(二)调查认定火灾原因、火灾事故责任中有严重失误,造成重大影响的;
(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
(四)其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行为。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中的当事人,是指与火灾原因认定和火灾事故责任认定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涉及的法律文书,除执行有关规定外,由公安部统一制定。执行中需要增加其它文书,可由省级公安消防机构决定,并报公安部消防局备案。
第三十七条公安消防机构依照本规定填发法律文书时,应当加盖本级公安消防机构印章。
1、火灾调查中的问题
火灾是现代社会造成损失最大的安全问题,火灾一旦发生,不仅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还会造成巨额的财产损失。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越来越发达,火灾对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造成的损失也更加巨大,给人民生活带来了惨痛的教训。火灾调查结果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能否依法处理追究事故的责任者或犯罪分子。因此,确定火灾发生的起火原因,什么原因引起的火灾,防止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同时,还可获得相关的证据,不断增加火灾调查经验,研究火灾发生发展规律,为预防和灭火提供科学依据。
在我国,火灾调查主要是消防总队、支队的相关人员对发生的火灾事故进行火灾起火原因、起火点的认定调查。然而,由于火灾发生的不确定性以及火灾形势的多样化,目前我国的火灾调查工作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有关的火灾诉讼案件也日益增多。这要求我国的火灾调查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技能技术,尽快查明火灾发生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因此,计算机数值模拟技术被逐渐应用到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当中,辅助火灾调查人员获取相关的证据,并且这种应用被普遍接受和认可。
2、火灾动力学模拟软件简介
火灾动力学模拟软件(FDS)由著名的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 of Standards and Technology,NIST)开发,是一个对火灾引起流动的流体动力学计算模型,是专门从数值计算方面解决一系列适合于热驱动、低速流动的Navier-Stokes方程,重点适用于火灾导致的热烟传播和蔓延的数值模拟。FDS利用了大涡流流体力学模型(Large Eddy Simulation,LES)来处理火场流体的紊态流动。专家和学者通过对真实火灾场景的模拟研究证明FDS具有有很高的准确性和可信性。火灾动力学模拟软件FDS目前已经被广泛应用在火灾科学的研究和火灾事故调查的证据。
3、数值模拟在火灾调查工作中的应用现状
3.1 国外应用研究
Daniel Madrzykowski等人应用FDS火灾模拟软件模拟了美国华盛顿的一起真实的室内火灾。火灾模拟的资料是根据火灾调查机构提供的真实的火灾现场情况为依据,确定了火灾热释放速率、特殊部位的温度、火场中烟气的流动方向和速度、氧气浓度、室内压力等相关数据。起火建筑为三层,根据火灾调查报告的认定,发生火灾是由位于地下室天花板内的电器设备引起的,开始在地下室内蔓延并且在地下室内发生了轰然,从地下室通向楼梯处的门在火灾发生时一直处于开启状态,使一层建筑有了烟气和热量的积累。从FDS模拟的结果来看,火势是沿着天花板开始蔓延,散落下的火星引燃了室内的其他可燃物,直至地下室内的氧气被消耗尽。
2005年6月NIST利用FDS软件成功再现了“911”恐怖事件中世贸双塔被飞机撞击后次生火灾的烟气流动和火球爆况。模拟的结果与事件中的影像资料相当吻合。该模拟测算的温度和烟气浓度给事故报告提供了重要依据。
3.2 国内应用研究
李一涵等学者对FDS 源程序进行了改进,并利用改进后程序计算火灾过程中壁面热解形成图痕,作为火灾调查的方法之一,初步分析壁面烧损痕迹发展特征。该方法可以根据火灾场景、壁面材料、起火点功率的不同,计算研究壁面燃烧痕迹形成规律,并提出使用该方法对火灾调查提供理论依据的可行性和重大意义。
姚晓波利用FDS模拟软件重现了一个大型学生宿舍楼火灾场景。通过FDS的模拟结果和火灾现场的实际情况相比较,验证了采用FDS来重构火灾现场的可行性,同时,通过比较外墙使用“可燃材料”和外墙使用“不可燃材料”两个不同火灾场景的模拟结果,分析研究了对于外墙使用不同性质的建筑材料对火灾后果可能造成的影响。
4.数值模拟技术在火灾调查工作中的应用前景研究
目前国内外对火灾事故类型的分析通常由专业人员采用长期工作积累的经验、或采用半经验的方式,很少有数值模拟手段应用于火灾调查。通过国内外学者、专家以及火灾调查工作者在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中对数值模拟技术的应用证明,FDS能够很好的重现真实的火灾场景。利用火灾动力学模拟软件FDS建立实际火灾场景的数学模型,对真实的火灾事故进行计算机数值模拟对火灾事故结果的准确性是一种很好的研究方法。在建模时需要清晰知道起火建筑物的详细资料,包括建筑物尺寸及材料、内部装修材料、建筑物的开口大小、当时的通风及天气状况、周围建筑物的布局等,这些资料可通过火灾调查机构或部门、气象部门获得。通过采用火灾动力学模拟软件(FDS),对可能的起火点、起火原因建立火灾场景进行火灾动力学模拟,可以计算火灾现场关键部位的火场温度、可见度、烟气层温度及高度、氧气和一氧化碳浓度等数据与火灾现场勘探的数据进行比较,排除不合理的起火点、起火原因及人员死亡原因,为火灾调查人员提供合理的依据,解决了火灾现场看勘察很难确定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了火灾调查报告的准确性。对模拟过程中的火灾蔓延趋势的再现,也为采取消防保护措施提供了依据。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人们对火灾事故调查的严密性,数值模拟技术将能将广泛用来辅助火灾事故调查。
5.总结
通过对火灾调查现状和火灾动力学模拟软件介绍分析及国内外的应用分析,FDS在对有焰燃烧的火灾事故模拟,较真实的重现火灾场景,并且已经成为火灾事故调查不可或缺的技术手段,能够很好的辅助火灾调查工作人员进行火灾事故调查,对有异议的火灾事故结论提供更加可信的依据。
参考文献:
(一)重大火灾事故;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三)重大建筑质量及危房安全事故;
(四)危险药品和化学危险品重大安全事故;
(五)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
(六)大型活动重大安全事故;
(七)外来暴力侵害重大安全事故;
(八)流行传染病重大安全事故;
(九)食物中毒重大安全事故;
(十)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对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比照本制度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大安全事故肇事单位和个人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重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学校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对本学校或者职责范围内防范重大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迅速和妥善处理责任。
第五条学校应当每个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负责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应当作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第六条学校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学校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场所安全事故的防范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并组织进行严格检查。
第七条学校必须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将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蓣集报区教体局备案。
第八条学校应当对本制度第二条所列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查处;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要立即排除。
第九条学校存在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超出其管辖或者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有关管辖权或者负有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确保学生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严禁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
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学校违反本规定的,对校长给予撤职的行政处分,对直接组织者给予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按照“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并应当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违反前款规定的,对学校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第十二条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迅速组织救助,有关人员应当服从指挥、调度,参加或者配合救助,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第十三条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由教体局协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由调查组提出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依照本制度对有关负责人员追究行政责任或者其他法律责任的意见。区教体局依据调查报告,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有权向区教体局举报学校及负责人不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教体局接到报告或者举报后,立即组织对事故隐患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对重大安全事故以外的其他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追究行政责任的办法,由学校参照本规定制定。
在当今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们物质生活条件越来越好,科技创新能力得到快速推进,人们装修装饰使用过多的化学材料,新能源、新材料的创新与运用,使高楼大厦越来越美观舒适,但是在五彩缤纷休闲生活的场所中,带来了较多的不安定因素,火灾隐患随之提升,社会上火灾发生概率越来越大,给人们带来的损失不断增加,火灾问题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火灾发生后,通过科技做现场调查、事故发生地点咨询查看,进一步明确了各类火灾发生的主要原因,对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有着重要的指导性意义。
1 火灾事故调查程序
根据多年的经验,对火灾需要进行调查,只有充分的调查,才能了解火灾成因,对今后的预防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在进行火灾事故调查时,需要通过如下几个方面重点开展。
1.1 充分建立火灾调查组织
火灾调查是专业机构进行的工作,需要成立专门的机构负责火灾现场调查与取证,一般情况下,火灾发生主要是由所在地消防机构调查处理相关问题,通过程序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对一些疑难火灾案件和重特大火灾事故,就需要相关上级单位联合成立火灾调查专项小组。专项小组可以是消防机构和发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人员构成,也可以同时邀请劳动、监察、检察、法院、工会、科研单位以及有关技术专家共同参与,形成权威的调查结论。调查组负责人需要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通常由消防机构领导或火灾调查业务部门负责人进行担任,这样就能够快速形成一级专业组织,通过统一领导、科学分工,有条不紊地开展火灾调查相关工作取证。
1.2 做好火场记录并保护现场
如果火灾发生后,相关部门人员需要快速进入现场,特别是火灾调查人员一定要通过对现场的第一手材料把握,形成观察、记录,一般需要对燃烧部位、物质、火焰的颜色、气味,火势变化情况、风向、风力、气温等气候状况、灭火战斗进展及现场人员表现进行记录,便于事后进行分析与研讨,明确火灾成因与破坏力。当救援人员组织灭火以后,要由专业人员对现场做好良好的保护,对相关可疑地点、物品进行保护,不允许任何人随意进入保护区,保留火灾痕迹和物证。
1.3 实施现场勘查和访问
当进入火灾现场后,就需要对起火点明显、原因较清楚的一般火灾,进行记录,可以不需要过于复杂的功课进行正确快速处理,保证勘查步骤简化明了,对相关人员可以放宽条件,可直接与有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笔录、拍照、绘图、简捷地达到验证现场情况和提取物证。对那些复杂,破坏性强,重点不突出的火场,需要严格进行环境勘查、初步勘查、细项勘查、专项勘查等,通过程序勘验,确保调查取证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对已经认定属于放火嫌疑的相应案件,需要立即移交公安刑事侦查部门,同时消防机构要进行调查的配合。
1.4 核定火灾损失
火灾中,会有一些损失,那么就需要按公安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进行认定,火灾损失的内容较为广泛,可以概括为人员伤亡、受灾户数和财产损失等几大块,按公安部规定进行核算。对单位或个人隐瞒、虚报的情况,需要提交司法程序处理。
1.5 科学进行技术鉴定
对火灾现场发现收集到的各种物证材料,一定要通过科学的方式,做好技术鉴别和判断,必要时,也可以运用模拟试验进行复制,对现场情况进行综合模拟与分析。综合现场勘查、调查访问、取证材料、物证鉴定等各方面资料,形成全面分析研究报告,找到火灾原因并分清火灾责任。
1.6 火灾原因调查报告的档案保存
通过综合分析后,一定要通过书面报告的形式,向上级主管机关进行汇报,同时整理存档,作为火灾档案长期保管。制作火灾档案需要有如下内容,这样才能保证档案的真实有效性,为今后预防类似事故,提供借鉴与参考。火灾档案的内容由火灾报告表、火灾扑救表、现场勘查笔录、调查报告、证明佐证、技术鉴定、责任认定、成因认定、火灾现场图、火灾现场照片、火灾扑救总结和火灾处理报告等内容构成。
2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2.1 调查、访问工作应做到迅速、及时
通过作者的工作经验发现,有一些火调人员没有按照程序进行工作,调查意识不强,总认为火灾事故调查只是阶段工作,火灾被彻底扑灭前没有必要出警,还有一些认为火还没扑灭无法进入现场不能进行勘查、现场人员忙于灭火没有人回答问题等借口,耽误调查访问,形成不了现场一手材料。但恰恰相反,当火灾发生后,参与灭火或抢救物资的群众处在兴奋阶段,灭火、救人、抢救物资过程所见所闻记忆犹新,保持了一个最初的思维与认知,思维意识没有受到外面的干扰与影响,而火灾肇事者或违法行为人还未来得及建立掩饰违法行为的攻守同盟,火灾现场的破坏相对也较轻,这时如果开展调查,能够最多的获取真实口供,行动迟缓则会失去有利时机,好找条件稍纵即逝,证据往往就会破坏导致不足,火灾原因就会难以界定。
2.2 火灾现场保护不容轻视
对火灾事故调查过程中,一个最主要的环节是对火灾现场进行良好保护,因为没有受到破坏的现场,能够展示真实情况,现场保护关系到能否迅速及时地查清火灾原因。但是在实际操作时,有一些调查人员对火灾现场保护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现场不能按程序进行操作,火场警戒线设置不到位,没有专门人员看守保护现场,同时也不带任何火灾录像、照相和现场绘图设备,无法记录现场第一手材料,反映不出现场真实景象,在进行勘查时也随意挖掘、翻动,破坏了现场的与物品位置,非火调人员也随意出入火灾现场,导致调重。
2.3 调查访问与现场勘查应做到有机结合
火灾调查时,火调人员不能有效进行工作,把调查访问和现场勘查分开进行,这样就导致了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效率降低。一些火调人员没有责任心,工作中怕麻烦、图省事,只是走走程序,简单地调查询问没有进行现场痕迹、物证等的收集与鉴定,仅靠证人证言就形成逻辑推测,证据在法律面前站不住脚跟,如果证人证言是假的,就无法真实的反映出现场情况,会导致火调工作陷入僵局。举例说明,一百货商店仓库深夜大火,损失几十万元,现场只有一名仓库值班员。火调人员排除外来纵火情况,同时也一一排除掉了电气、自燃、雷击、吸烟等原因,那么就通过对仓库值班员访问入手,但仓库值班员拒不交代原因,调查进入僵局状态,最后,火调人员又重回现场进行了深入取证,找到了起火点是仓库值班员休息床的附近,这个位置没有电器线路和自燃物品,在大量的事实面前,值班员只好交代照明蜡烛忘熄引起在大火。
2.4 火灾调查技术鉴定需要重视
火灾调查技术鉴定、审查、分析、检验,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是鉴定部门实施火灾原因认定的重要依据,火灾现场提取检材较多,最多的可达十多份。火调人员凭经验、凭主观进行的调查比比皆是,对火灾原因妄下结论,容易引发行政诉讼的不真实性。
3 结束语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提高火灾事故案件办案质量,有力打击火灾事故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公民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法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