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问题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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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问题论文

篇1

1.产业职能层面

国民经济是由多个产业构成的一个复杂系统,为了确保该系统的正常运转,每一个产业都应承担起与其职能定位相适应的责任和义务。因此,从产业职能层面看,农业问题就表现为农业能否对国民经济作出应有贡献的问题。根据库兹涅茨的经典分析,农业对非农产业和整个国民经济有四个方面的贡献,即产品贡献、要素贡献、市场贡献和外汇贡献。农业的产品贡献来源于农产品剩余,包括对非农产业原料和粮食的供应;农业的要素贡献来自于其内部的要素释放,包括劳动力和资本向非农产业的转移;农业的市场贡献体现为对非农产业产品的巨大需求,包括对生产品和消费品的需求;农业的外汇贡献源自于出口农产品而形成的外汇储存。

随着工业化的推进,非农产业扩张使自身积累能力、购买能力和创汇能力不断增强,从而对农业部门的要素、市场和外汇的依赖程度趋于下降。相应地,农业在这三个方面的贡献也日渐式微。但是,伴随非农产业扩张而形成的对农产品的巨大需求,因其具有不可替代性,从而非农产业对农产品的依赖程度是不会下降的。此时,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就集中表现为农产品供给问题,即农业能否满足非农产业和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对农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问题。

2.产业素质层面

国民经济现代化应该是均衡推进的,这就要求构成国民经济的各个产业要一同成长,产业素质要同步提升。因此,从产业素质层面看,农业问题表现为农业的现代化转型问题。农业现代化就是将传统农业改造为现代农业的过程,即实现农业的规模化、工业化、产业化和市场化。农业规模化,是指农业从小规模经营向适度规模经营转变。农业工业化,是指将现代科学技术、现代工业提供的生产资料和科学管理方法广泛应用于农业,使之改造成为受实验科学技术指导的,用工业技术装备的工业化的农业。农业产业化,就是在一体化产业组织内部把农业再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联结起来,以解决农业家庭经营所面临的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农业市场化,是指自给自足农业向市场化农业的转变,它不仅意味着农产品商品率不断提高,意味着农业生产要素的市场化,还意味着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都要市场化。农业规模化、工业化、产业化和市场化水平的高低,决定了农业产业素质的强弱。

随着一国工业化的推进并达到一定水平后,如果一方面能充分发挥“以工促农”传导机制的作用,使农业依靠产业关联的内在规律来自然接受工业的促动,另一方面又能及时借助政府的力量来强制性地实现工业对农业的反哺或补贴,农业就可以与非农产业一同发展,农业产业素质就能不断提升,并最终实现农业现代化(杨国才,2007)。反之,如果“以工促农”传导机制存在严重阻滞,而政府又不能及时主导工业反哺或补贴农业,农业发展就将大大滞后于非农产业发展,产业素质层面的农业问题就不能得到解决。

3.产业开放层面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一国国内所有产业都面临着对外开放所带来的国际竞争压力。因此,从产业开放层面看,农业问题表现为农产品国际竞争力问题。根据柯炳生(2003)的分析,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可以分解为三个方面:价格竞争力、质量竞争力和信誉竞争力。价格竞争力,是指农产品的价格要低廉,这是农产品竞争力的传统性和基础性要素。质量竞争力,是指农产品规格化、标准化程度要高,品质要好,卫生安全达到规定的要求。信誉竞争力,是指农产品品牌和企业的市场信誉要高,既包括供给者在供货方面能否不折不扣地履行承诺,也包括供给者或农产品品牌本身的声誉。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这三个方面是相辅相成的,任何一个方面的缺失、缺陷和不足,都会对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产生突出的影响。

在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之前,农业长期游离于关贸总协定之外,世界农产品贸易战此起彼伏。自1986年开始的乌拉圭回合谈判决心把农业贸易完全置于多边贸易体制的约束与监督之下,建立一个没有政府干预、不扭曲的农产品贸易环境。各方经过长期艰苦的努力,终于在1993年底达成了《农业协议》,启动了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进程。2001年11月,世界贸易组织第四届部长级会议(多哈会议)又把农业问题列为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的核心议题之一,以加快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进程。2005年12月,世界贸易组织第六届部长级会议(香港会议)经过艰苦谈判,各成员代表同意在2013年之前逐步取消农业补贴和棉花出口补贴。可见,农产品贸易的完全自由化只是时间问题。随着农产品国际贸易的更加自由化,农产品国际竞争将日趋激烈。如何尽快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就成为各国都十分关注的问题。

二、中日三个层面农业问题的比较

1.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中国已基本解决,日本则十分突出

目前,中国工业占GDP的比重已超过50%,农业占CDP比重已下降到15%以下,农业劳动力比重已低于50%,城市化水平已接近40%。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这些结构性特征表明,中国正处于工业化中期,并开始向工业化后期过渡。在经济发展的这一阶段,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主要表现为农业对非农产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产品贡献问题,即农产品供给问题。

自1996年中国农业获得改革后第三次特大丰收,粮食总产超过1万亿斤,棉花产量达到8400万担以来,可以说,中国的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的供给问题就得到了基本解决,实现了由长期供给不足到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转变。1997年以后,中国开始成为农产品的纯出口国,每年顺差50亿美元左右。中国以仅占世界7%的耕地,成功供养了占世界21%的人口。这些数据表明,目前中国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已基本得以解决。

二战以后,随着日本经济的高速发展,工业和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增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则急剧下降。1947—1998年期间,日本农业产值占国民总产值的比重从38.8%下降到1.9%。农业份额下降到如此低的水平,表明日本已进入后工业化时代。在后工业化时代,日本农业在要素、市场和外汇三个方面的贡献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也主要表现为农产品供给问题。

由于日本是人多地少、自然资源贫乏的国家,农业本无优势,加之1960年代以后实行大规模出口工业产品的经济战略,为了获得工业品市场而放任农产品的大规模进口,导致日本农产品自给率低,食品安全问题尤为突出。据日本农林水产省提供的《日本粮食、农业与农村2000年财政年度报告》,日本除大米自给率维持在95%以上之外,其他农产品的自给率从1960年代中期到1990年代末期都不同程度地下降,1999年的自给率分别为:大豆6%、蔬菜83%、水果45%、乳制品70%、肉类54%、食糖31%、水产品65%。从1960年到1999年谷物自给率由82%下降到27%,以热量计算的食物自给率由79%下降为40%。目前日本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产品进口国,1999年进口的农产品价值为330亿美元,占当时世界进口总量的10%。农产品需求高度依赖国外供给的状况已经引起了日本朝野的深度不安(刘景章,2003)。

2.产业素质层面的农业问题:中国还比较突出,日本则已顺利解决

囿于小农的生产方式与落后的思想观念,当前中国农业的整体产业素质仍然偏低,传统农业的特征还比较明显。这主要表现在,家庭经营规模太小,阻碍了先进的农业机械、农业技术和优良品种的采用,致使目前中国机械化水平还比较低,科技进步对农业生产的贡献率仅为30%,远远低于发达国家60--70%的水平。农业产业化还任重而道远,龙头企业数量不多、带动能力不强,进入农业产业化系列的农户仅占全国总农户数的30%左右,并且龙头企业与农户的责、权、利关系尚未理顺,农户的利益得不到切实保障。农业市场化程度也很低,农产品市场体系很不健全,流通渠道不够畅通,价格形成机制不完善,市场中介组织不健全。因此,总体来看,目前中国农业的现代化程度还比较低,产业素质层面的农业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日本的自然、社会条件决定了农户经营规模一般较小(国内有不少学者称之为小农经济,这是不妥的,因为它是面向市场组织生产的),这与欧美国家完全不同。但在小规模农户经营基础上,日本农业的工业化、产业化、市场化的成熟程度与发达水平,比欧美农业毫不逊色,有些方面甚至超过了欧美。这主要得益于日本在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农业劳动力从农村向城市的迅速转移,以及战后日本政府对农业改造与发展的高度重视。从1960年到1995年,日本农业劳动力占总劳动力比重从1960年的32.6%下降到1995年的6%,这为日本农业现代化创造了必要的外部条件。日本政府则通过“农地改革”(1947—1950年)和颁布实施《农地法》(1952年)、《农业基本法》(1961年)等一系列法律,制定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目标和措施,及时地推进了以机械化为主体的农业技术革命,极大地推动了日本农业现代化进程。据1999年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日本农业机械化程度世界第一,耕地拖拉机为0.4708台/hm2,耕地收割机为0.2487台/hm2。由于农业良种技术和生物、化学技术得到广泛应用,日本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综合生产率得到大幅度提高。此外,日本早在1970年代前后就实现了农业产业化。日本农业产业化的特点,是由农协等合作组织牵头,由农民自愿参加,组织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和农产品的收购、加工、贮运、销售等,从而使农村供、产、销三大领域完全实现一体化。这样就大大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程度,稳定了农民收入。总之,日本农业现代化转型的完成,表明在非农产业发展过程中,日本农业的产业素质得到了同步提高。

3.产业开放层面的农业问题:中日两国均将日益凸显

由于土地资源约束,农业的小规模经营,以及农业科技发展水平落后,中国农产品的整体国际竞争力还比较弱。在产品价格方面,中国劳动密集型的大宗农产品,包括粮食、油料、糖料和棉花等的国内价格高于国际市场价格,不具备出口竞争力。在品质方面,大宗农产品规格化、标准化程度低,产品质量不高;水果蔬菜产品存在外在形态、口感和农药残留方面的问题,畜产品也存在卫生安全方面的问题。在产品信誉方面,中国更是面临着明显的不利因素,如品牌效应不强、市场诚信缺失、政府干预不当等。因此,在国际市场上,中国农产品面临着价格、品质、信誉的三重压力。尤其是加人世界贸易组织后,农产品国际贸易更加自由化,国内外市场的联系更加紧密。面对国外农产品的强有力竞争,中国产业开放层面的农业问题将更加凸显。

由于农业的小规模经营,过多的生产资料投入,以及政府过度的农产品价格保护政策,使日本农产品生产成本居高不下,国际竞争力低下。1997年日本耕地面积为494.9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3%。全国平均每个农户经营耕地1.47公顷,其中70%的农产经营规模在1公顷以下。农户拥有的耕地面积与欧美型农场相比相差甚远,如日本农户的平均经营规模与美国相差140倍。正是这种经营规模的巨大差异,使得日本大米的平均生产成本比美国高10倍,日本产的大米价格是美国的5.6倍。同时,为了缓解土地资源不足,日本不得不依靠增加生产资料投入以提高单产,增加农产品供给。但与美国相比,日本肥料价格是美国的1.3倍,农药农机具的价格是1.2倍、饲料是1.6倍。高昂的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无疑也加大了日本农业生产成本,抬高了其农产品价格(王炳焕、陈伟红,2006)。此外,为了在廉价的外国农产品冲击下保护本国农民利益,日本政府又不得不对农业长期实行过度的价格保护政策。然而,保护的结果却是劳动力成本越发增高、生产效率越发偏低、价格越发居高不下。这样必然会形成一种恶性循环,日本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提升变得遥遥无期。随着农产品国际贸易更加自由化,面对国外农产品的强有力竞争,日本产业开放层面的农业问题将日益严峻。

三、结论及对几种观点的评论

首先,在农业产业的不同层面,农业问题的展开是非均衡的。目前中国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但产业素质层面和开放经济层面的农业问题还远未解决;日本在现代化进程中成功地解决了产业素质层面的农业问题,但还没有解决好产业职能和产业开放层面的农业问题。这一事实表明,农业问题在其产业不同层面上的展开是非均衡的。

有学者依据中国农产品供给问题已基本解决,就认为,尽管中国的农民问题和农村问题还没有解决,但农业问题已基本解决了(陆学艺,2002)。笔者称这种观点为“农业问题解决论”。很显然,“农业问题解决论”是仅仅着眼于产业职能层面而得出的关于中国农业问题的片面认识,它忽视了中国农业在产业素质和产业开放层面存在的诸多问题,如上文中所述及的当前中国农业的规模化、工业化、产业化、市场化水平还比较低,传统农业的特征还比较明显;面对国外农产品的强有力竞争,中国农产品还面临着价格、品质、信誉的三重压力。

其次,在农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农业问题的存在形式是各异的。中国农业现代化还任重而道远,正面临着向现代农业转型的问题;日本农业在完成了现代化任务之后还面临着诸多“后现代”问题。这一事实表明,农业问题在其发展不同阶段上的存在形式是各异的。

有不少从事实际工作的同志认为,只要农业实现了现代化,一切农业问题就将迎刃而解,因此农业政策的目标就单一化为追求农业的现代化。笔者称这种观点为“农业问题惟现代化论”。很显然,“农业问题惟现代化论”忽视了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尽管日本农业已经现代化了,但至今食品有40%以上要依赖进口,粮食和农产品的价格是全世界最高的。日本的教训警示我们,即便将来有一天,中国农业实现了现代化,也不排除这样的可能性,即农产品供给会重新成为一个问题,而农业国际竞争力不强的问题依然存在。尤其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拥有13亿多人口的大国来说,任何时候都不可轻言粮食问题已经过关。

再次,从农业问题产生的原因看,是多种经济社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无论是在农民问题依然严峻的中国,还是在农民问题已经解决的日本,农业问题都还没有完全解决好。这一事实表明,农业问题导源于多种经济社会因素,因而必须多管齐下,而不可毕其功于一役。

篇2

华北地区的二年三熟制,有人认为出现于两汉,形成于后魏[1]。也有人认为始于唐代,但到明清时期才形成一种基本的耕作制度[2]。其实,直到明末清初,二年三熟制始终未能成为华北的种植制度的主要形式。王象晋在《群芳谱》中说:“凡田,来年拟种稻者,可种麦。拟种棉者,勿种,……若人稠地狭,万不得已,可种大麦、裸麦,仍以粪壅力补之,决不可种小麦。”很明显,能够种植水稻、棉花的地区,是华北平原气候、水利条件较好的地带。然而据王象晋所说,二年三熟制尚不普遍,其实行的障碍是肥料问题。

华北地区的自然条件远比南方差,农民很难以自己的土地以外获得草木灰、河泥等肥料。而华北的社会条件—商业性农业不发达和作物收益性低,又限制了人们购买肥料使用的可能。因此,为了解决肥料问题,北方农民创始了绿肥作物与粮食作物的套种制。徐光启在《农政全书》中指出:“凡美田之法,绿豆为上,小豆胡麻次之,率皆五六月中骥种。七月八月犁掩杀之。为春谷田,则亩收十石。”可见,在那时为了解决肥料问题,是以牺牲一熟为代价的。

华北地区实现二年三熟的另一个障碍是劳动力问题。这一问题可从明代耿荫楼在农书《国脉民天》中提出的“亲田法”得到说明。耿荫楼在天启、崇祯年间在山东临淄、寿光做知县,他认为:“青齐地宽农惰,种广收微。”耿荫楼还认为,一户人家是种不了百亩耕地的。耕作时,应把其中的八十亩照粗放经营方式耕种,其余二十亩则精耕细作。如果年成丰稳,这二十亩的收获必比粗放经营的八十亩高出数倍。据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引王家宾《青州府志序》,青州的民户三十万,耕地为十三万六千顷,以户量地每户平均45亩。青州在明代是人均耕地面积较少的地区。以万历六年(1578)为例,北直隶每户平均耕地为115.79亩。河北与北直隶接近,为117.14亩。山东为45亩[3]。这些省的户均耕地面积都或等于或超过青州,自然都属于“种广收微”的粗放经营之列,是不可能普遍实行二年三熟制的种植制度的。

此外,从人地关系的发展来看,当农民还有大量垦殖荒地的可能性时,是不会以实现二年三熟来提高复种指数的,而明代的情况正是这样。据《天下郡国利病书》转述明末一河南地方官的话说,河南各府中开封、汝宁、归德、南阳等府,明初因荒芜严重,税粮最轻,经过多年垦辟,“各府之荒芜,皆尽开垦”。北直隶各府的土地,根据《畿辅通志》卷三十二亩赋志所载数字累计,万历年间实丈亩数是492,564顷。比弘治十五年净增222,859顷,增长了八成[4]。山东各府耕地增长的全面情况资料不足,从兖州、东昌两府看,其耕地的增长亦属可观。兖州府辖济宁州,旧额粮地4000余顷,嘉靖二十四年丈量后,增加三倍[5]。郓城县耕地增长,根据崇祯年间县志记载,嘉靖年间耕地竟是明初的十二倍[6]。华北地区耕地面积增长如此之速,而未垦荒地尚多。嘉靖《山东通志·风俗篇》说,明朝“承平百余年,休养生息,济、东、兖颇称殷庶,而登莱二郡、沂济以南土旷人稀,一望尚多荒落。”说明华北地区垦殖的潜力还是很大的,较多的劳动力流向垦荒,必然使原有耕地劳动力更加不足,只能实行粗放经营,根本谈不上实行二年三熟的种植制度,提高复种指数。

[1]万国鼎:《农史文献中所见的农作制》,《中国农报》,1962年第2期。

[2]闵宗殿、董凯忱、陈文华:《中国农业技术发展简史》第109页。

[3]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乙表32,明洪武、弘治、万历三朝每户每口平均亩地数。

[4]从翰香:《十四世纪后期至十六世纪末华北平原农村经济的考察》,《中国经济史研究》,1986年第3期。

[5]从翰香:《十四世纪后期至十六世纪末华北平原农村经济的考察》,《中国经济史研究》,1986年第3期。

[6]从翰香:《十四世纪后期至十六世纪末华北平原农村经济的考察》,《中国经济史研究》,1986年第3期。

清代二年三熟制的发展

雍乾之际,二年三熟制开始在华北发展起来。至乾隆中期,二年三熟制在华北已较为普遍。在《宪庙朱批谕旨》中有大量关于直隶、河南、山东“收获之地布种二麦”以及“麦收之地……耕犁布种晚谷秋豆”[1]的记载。二年三熟制得以在清展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是种麦的普及。由于受自然条件的限制,北方冬季能够在田间越冬的作物主要是小麦。所以,在二年三熟制复种组合中不能不以小麦为主作物,然而再根据麦收之后积温的多少与生长期的长短来搭配其他作物。因此,华北二年三熟制的普及程度也就取决于种麦的普遍程度。雍正乾隆年间,华北各省大力提倡种麦,如“直隶各州县凡高阜之处以及次等洼地悉皆播种冬麦,比旧甚广,滋长发生,青葱遍野。”[2]顺德、广平、大名三府州县“种二麦者十居八九”[3]。“东省农务麦田最关紧要”,“各属种麦甚广”[4]。至于河南,“产量唯二麦为最广”[5]。清政府鼓励农民种麦,是和推广二年三熟制联系在一起的。乾隆二十二年六月,司农司奏请饬令地方官查明瘠薄地亩只令种麦时,遭到了乾隆皇帝的驳斥:“地脉肥瘠不同,其播种所宜应听农民相地土之宜自为布种,可两熟者,农夫必不甘只令一熟,其只可一熟者,亦不能强之再种”[6]。这也从侧面说明当时推行二年三熟制已经相当彻底了。

其二是肥料问题的解决。为了解决肥料不足与二年三熟制的矛盾,北方农民采用了以粪肥代替绿肥的办法。粪肥的应用同人口的数字成正比。珀金斯在《中国农业的发展(1768-1968)》一书中曾指出:“在明代后期,浙江北部嘉兴府施到地里的粪肥,恰好同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华南的同一数值相同。那时候,该府人地比率也与三十年代整个华南的人地比率大致相同,大概在人口稀少地区,施用粪肥的数量要少得多。”《致富奇书广集》曾说“北方不能用(人粪尿)”,实际上是由于清初北方地广人稀,而人粪尿来源不足,才得不到相应的重视。这种情况到清代中期才大为改观。十八世纪刊行的北方农书《知本提纲》把肥料分为十类,把人粪归入好的肥料中的第一等,而把绿肥归为一般的最下等。当时山东农书《农圃便览》也有“人粪为上”的提法,可见,这时人粪已取代了绿肥的地位。北方农民还大力饲养畜力牵引大型化所必须的耕畜和中小家畜,以此来获得大量的畜肥。我们从康熙末年行刊的《教稼书》中可以了解到,山东的富盛之家,每年都可以从铺满地砖、深达丈余的大肥料坑中生产出大量被称作“池发粪”的肥料,随着耕畜比例的提高,家畜所具有的肥源性质就更明显了。养猪也大量地发展起来。据蒲松龄《农桑经》可以看出当时山东流行地主强迫佃农养猪以取得肥料的作法。畜肥的增加和随着人口增加而来的人粪的增加,解决了华北肥源不足的问题,使华北的二年三熟制迅速发展起来。

其三是人口的压力。清代的人口问题自康雍之际已见端倪,但真正因人口问题而造成经济压力,还是在乾隆以后。从雍正二年至乾隆十八年,直隶人口由3406843人激增至9374217人,净增175.16%;山东人口由2278305人激增至12769872人,净增460.50%;河南人口由204917人激增至7114346人,净增247.14%;而人均耕地却分别降至7.01亩、7.6亩和10.16亩[7]。人口的激增和人均耕地的剧减造成了粮食供给不足,粮价不断上涨,驱使农民大量开垦荒地。但是,靠垦荒来增加耕地的可能性必定是有限的,因而进一步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就成为减缓人地矛盾的有力措施。另一方面,人均耕地的减少也为实行二年三熟制准备了充足的劳动力条件。顾炎武在《日知录集注》水田注中说:“一夫之力,可耕旱地三十亩。”蒲松龄著的《农桑经》也说:“大约春秋田三十亩,必用一人。”尹会一在《敬陈农桑四务疏》[8]中以此作为精耕细作、兼收倍获的标准。按每户七口二丁计算,至此,直隶、山东、河南都达到和接近了这个水平。二年三熟制正是在这一时期迅速发展起来。

[1]雍正十二年五月十九日山东巡抚岳睿奏折,《宪庙朱批谕旨》第15函,第5册,第32页。

[2]《宪庙朱批谕旨》第13函,第6册,第10页。

[3]同上,第12函,第3册,第3页。

[4]同上,第15函,第5册,第32页。

[5]尹会一:《尹少宰奏议》卷2,第20页。

[6]《大清高宗纯皇帝圣训》卷211,第9页。

[7]《清朝文献通考》卷4,回赋4《田赋之制》卷19,户口1。

[8]尹会一:《尹少宰奏议》卷2,第11页。

二年三熟制的分布及作物搭配

雍乾之际,华北平原三省已普及了二年三熟制,但因省而异,普及的程度及搭配的作物又有所不同。河南除最南部一直是实行一年两熟制外,其余地区普遍实行二年三熟制。即春末种高粱或棉花,秋后种麦,来年麦收后种豆或晚谷,周而复始。在作物中,除小麦外,“高粱为盛”,这是因为河南地属平原,夏季多雨易涝,“唯高粱质粗而杆长,较他谷为耐水,故种植者广”[1]。又因为黄河流经河南,两岸堤长工险,每年抢险都用秫秸(高粱杆),向民间征用较多,因此农民普遍种植高粱,再次是小米和棉花。山东二年三熟制也很普及。“坡地(俗谓平壤为坡地)二年三熟……,初次种麦,麦后种豆,豆后种蜀黍、谷子、黍稷等。涝地(俗谓污下之地为涝地)二年三收,亦如坡地,唯大秋概种子……,麦后亦种豆”[2]。作物除小麦外,以豆为多,其次是谷子、子、禾稷等。麦后种豆非常普遍。在蒲松龄(山东淄川人)在康熙四十四年所著的《农桑经》和丁宜增(山东青州人)在乾隆二十年所著的《西石梁农圃便览》中都有“赶雨种豆”,“且割(麦)且种”的说法。山东种豆较多,一方面是因为清政府征收黑豆以供“京师官兵牧养马驼需用”,另一方面,是因为山东和江南相邻,“青白二豆,向充江省粮食”[3]。河北在华北三省中是农业生产力水平较低的地区。这主要是受气候和土壤条件的影响。一般来说,保定以南太行山东麓平原地区,水土条件较好,而“农工亦周到”。其他地方,特别是河间、天津、顺天、水平等府,地土多瘠硬或沙碱,“农工亦苟简”。所以不同地区之间单产高低很悬殊。南部地区较高,北部地区则处于低而不稳的水平。如河间府河间县,“地鲜膏腴,竭终岁之力,收入颇寡,履亩但得五六斗,七八斗即庆有年矣”[4]。永平府滦州“不知水利,旱涝皆听于天,计丰岁所收,每亩不过四五市斗”[5]。至于偏远的山区,产量更为低下,易州广昌县在七月即已降霜,该地主要在清明时种麦、豆和五月种粟等作物,即使是丰年,每亩产量也不满一斗[6]。由于河北北部地区天气较冷,土壤条件差,作物的生长期短,通行是一年一熟。因为特别种麦需肥多,种植期长,产量低,所以种植较少;而杂粮因为生长期短,适应性强,产量较高,种植较多。因此,河北是华北平原三省中二年三熟制普及较差的地区。直到民国时期,二年三熟制尚不完全普及。如三河县“有一地纯种一谷者”[7]。河北的粮食作物有小麦、大麦、谷子、高粱和豆类。其中小麦、谷子占有较大比重。“土俗谷雨种谷,小满中黍稷”[8]。“麦既登场……,或以种豆或以种禾”[9]。种的禾名叫“六十日还家”,看来是生长期较短的作物,适合当地的气候条件。

实行二年三熟制具有很大的优越性。

首先,从经营效益来看,二年三熟制是一种轮作制,它使土地肥料的缺乏得到一定程度的补偿。“北方各省,农产种类极多……,凡是充分利用这些不同作物轮植的地方,上等土地无须多施肥料,便可得到很好的收获”[10]。在河南、山东的二年三熟地区,其基本轮作复种方式是:麦—豆—秋杂,这是豆类作物与谷类作物的轮作复种。在这种二年三熟的轮作周期中,安排一季夏大豆,对维持土壤氮素平衡,保证轮作周期粮食的总收量来说,起到了良好作用。因大豆有强大的固氮能力,据文献记载,通过种植大豆能为每亩土壤积累氮素20斤,相当于硫酸铵100斤,或粗肥1万斤。但大豆成熟期晚,不宜直接种麦,经冬闲之后,加强土壤养分的矿化作用,然后种植春谷或高粱,能够增加产量,而且,二年三熟制是以小麦为主作物的,“通常麦价高于粗粮价格一倍”[11],经济效益远较单种杂粮为优。同年,还可以种高粱、豆类、谷子,解决饲料、燃料等问题。

其次,从劳动效益来看,实行二年三熟制的地区劳动期较长。从蒲松龄的《农桑经》和丁宜增的《西石梁农圃便览》来看,劳动期都在十个月左右,一年间的农活分布,是较为平均的。而一年一熟制的地区一年中最忙的时间只有十几天,农民的剩余劳动时间较多。而且,二年三熟制的轮作换茬方式及其相应的作物布局,可以使春耕秋耕交替进行,使劳动力、肥料得到合理的调剂,便于实行精耕细作。农民通常是把自己的土地分为两部分轮耕的。雍正十年,河东总督田文镜在奏折中描述了河南人民把土地分为两部分轮耕的情况:“豫省民俗大率广种秋麦,并无余地留种春麦。间有未种秋麦地亩,皆留以播种早黍、早谷、芝麻、高粱等项”[12]。乾隆十年,尹会一在《敬陈农桑四务疏》中也做了类此的描述。直到清末,《清国事情》还介绍了山东烟台附近兄弟二人“四十亩地分作两份,轮换耕作”的情况。农民把土地按作物品种分为第一年和第二年的来种植,三月种高粱早谷,五月种豆,八月种宿麦,使播种前后的各种收获和中耕锄草工作也都能合理地安排,从春天到秋天就可以不间断地分配农活了。而且夏季作物收获期按品种不同而分布在六月大暑天到八月秋分的特点,也有利于农活的平均分配。

[1]尹会一:《尹少宰奏议》卷2,第20页。

[2]刘贵阳:《说经残稿,沂水桑麻话》。

[3]冯柳堂:《中国历代民食政策史》第237页。

[4]乾隆:《河间县志》卷3,《风俗》。

[5]嘉庆:《滦州志》卷1,《风俗》。

[6]乾隆:《易州志》卷10,《风俗》。

[7]《三河县新志》卷75,第2页。

[8]《宪庙朱批谕旨》28册,第71页。雍正五年四月十五日署理直隶总督宜兆熊、协理直隶总督刘师恕奏折。

[9]王筠:《夏小正正义》第38页,《丛书集成》1336册。

[10]《北华捷报》,1883年8月3日,第136-137页。

[11]景甦、罗仑:《清代山西经营地主的社会性质》,第56页。

[12]《宪庙朱批谕旨》第11函,第8册,第43页。

二年三熟制与华北农业的商业化和集约化

二年三熟制的普及使华北农业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首先,自然经济的农业开始向商业化农业发展。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使农民能够生产出更多的商品粮投放市场,并且逐渐地把原来种植粮食作物的土地部分地解放出来,改种经济作物。据乾隆时编纂的河南《光山县志》记载,当地农民“终岁所入,口食所余,悉以出粜”,“邻县远方车骡运载不绝于途”[1]。同期的《罗山县志》也记载“北人粜贩步小车驱驴往来如织,日去米不下数百石”[2]。当时还形成了经济作物产区和粮食作物产区的分工。如“山东临清州所需粮食,麦、谷由河南贩运。秫梁由天津贩运”[3]。甚至有些地区,种植粮食作物完全是为了出售,如河南嵩县人民食粟、麦而不食水稻。但水稻却在嵩县大量种植,其原因无疑是“多得缗钱”[4]。粮食的商品化还表现在踩曲造酒上。“河南素称产麦之区,遂有山西富商大贾挟其厚资乘麦收价贱时在于马头集镇广收麦石,开坊踩曲。每商自数十万以至数百万块不等”,“耗麦奚啻数千万石”[5]。乾隆初年,围绕着禁曲还是开禁在朝廷上引起一场争论。由于农民手中的余粮必然要找到出路,清廷禁而不止,终于被迫宣布在乾隆三年开禁。

农民不种粮食,改种经济作物,一方面是因为手中有了余粮,另一方面是受市场价格的影响。如棉花价格高,“五谷之利,不及其半”,因此农民种植较多。乾隆年间,棉纺业发达的松江,部分原料贩自山东、河南[6]。直隶种棉,比山东、河南稍晚,但到乾隆年间,已相当普遍。直隶的冀、赵、深、定诸州“栽培棉花者十之八九”[7]。种烟之利,因“倍于百蔬,五倍于五谷”[8],种植更为普遍。山东的济宁州,雍正年间“膏腴皆为烟所占,而五谷反皆瘠土”[9],州内业烟者六家,“每年买卖至白金二百万两”[10]。直隶、河南种烟也很普遍。“磁人舍本逐末,多种烟叶靛苗,稻田渐减”[11]。河南邓州“纵横数十里,皆烟田”[12]。其次,粗放经营的农业开始向集约经营的农业发展。历史上,华北的农业一直是粗放经营。张士元在《农田议》[13]中曾经勾画出康熙实年华北农业的轮廓,“逾淮而北过山东直隶之境,则平原旷野,千里荒芜,虽有种禾黍者,亦少深耕易耨之功,岁收益薄。”尹会一在乾隆初年所上的《敬陈农桑四务疏》[14]中,也生动地描绘了华北农业的粗放经营景象:“北方地土辽阔,农民唯图广种。一夫所耕自七八十亩至百亩不等,意以多种则多收,不知地多则粪土不能厚壅而地力薄矣,工作不能遍及面人事疏矣。”然而,这种情况随着二年三熟制的普及开始发生变化。乾隆中期以后,华北农业出现了集约化倾向。

华北农业的集约经营主要表现在资本集约和劳动力集约上,它是一种把一定量的生产资料和活劳动,集中投入较少的土地以提高单位面积产量的经营方式。二年三熟制的普及,使华北的农业进入了良性循环;单位面积粮食产量的增加,使农民可以把部分原来种粮食的土地改种经济作物,通过出售剩余的粮食和经济作物获得农业资金,还可以用剩余的粮食喂养大型牵引牲畜和其他大小家畜。据乾隆二十年成书的《西石梁农圃便览》记载,山东省青州府日照县西石梁村丁宜曾家喂养的大型牵引牲畜和其他大小家畜就为数不少。二年三熟地不仅产量高,而且能生产商品价值高的麦和大豆。据景甦、罗仑的《清代山东经营地主的社会性质》一书,山东省济南章邱县东矾硫村太和堂李家就是在乾隆中期种植和出售麦子和大豆而发家的。太和堂在光绪时期,除了饲养十七头耕畜外,还饲养着四十只猪和一百多只羊。这些家畜每年可产肥五千余车。从同书中引用的树荆堂毕家的事例也可看到,毕家养有十几头牛和一百多只羊。这三家都是地主,种植方式都是高粱、粟—麦—黍、豆—休闲的二年三熟制,都饲养大量的大牲畜和大小家畜,积肥都比较多,经营都非常成功。虽说他们不一定能完全代表华北农民的经营方式,但是,这种大牲畜耕作的资本集约的经济方式,无疑是当时华北地区占统治地位的经营方式。

华北农业的资本集约和劳动力集约还表现在经济作物的种植上。如种植烟草,“必择肥地,用十成粪”[15],每万株需要“灰粪二三百担,麸料粪水在外”[16]。山东济宁州,种植烟草和种包谷的人工费用是四与一之比。“其工力与区田等”[17],种植烟草所需的肥料和劳动力因地区而异。据包世臣的估计,烟草需要六倍于水稻或四倍于旱地作物的肥料;在劳动力方面,也要求是其他作物的十倍多[18]。在河北,还种植着靛蓝等经济作物,也是需要花费大量的劳动力和肥料的。至于棉花为集约经营的经济作物,更是无庸置疑的。

总之,华北农业的商业化和集约化是以二年三熟制的普及为开端的,二年三熟制促进了华北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就此来说,二年三熟制的普及在当时具有划时代的经济意义。

[1]乾隆:《光山县志》卷13,第6页。

[2]乾隆:《罗山县志》卷1,26-29页。

[3]方观承:《方恪敏公奏议》卷2。

[4]康基渊:《嵩民种田说》,康为乾隆时人,该书作于1765年前后。

[5]尹会一:《尹少宰奏议》卷5,5页;卷1,21页。

[6]叶调生:《鸥陂渔话》卷4,引吴伟业:《木棉吟》。

[7]嘉庆:《一统志》卷60,东昌府二。

[8]方观承:《御制棉花图》跋语。

[9]方苞:《方望溪全集》,集外文,卷11,《请定经制札子》。

[10]乾隆:《济宁直隶州志》卷3,臧咸:《种蜀黍记》。

[11]包世臣:《安吴四种》卷6,14页。

[12]吴邦庆辑:《畿辅河道水利丛书》,《水利营田图说》,磁州。

[13]杜修昌:《中国农业经济发展史略》。

[14]《皇朝经世文编》户政十一,农政上。

[15]刘贵阳:《说经残稿》。

篇3

政府要推进农业产业化,首先要对农业发展有正确的定位。长期以来,我国政府曾经在经济形势发展良好时,忽视农业的发展,对农业投资下降,如20世纪80年代,国家对农业投资由1978年的53.34亿元减少到1988年的47.19亿元(《宏观经济计划与管理》谭作平主编,中山大学出版社出版,第130页),而当强调农业重要时,却又往往就农业抓农业,孤立地对待农业问题,未能把它与二三产业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这两种倾向都是由于未能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给农业以正确的定位,因而不可能把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落到实处。

众所周知,现代经济,某一国家、地区的产业结构状况,反映着其经济发展水平。经济越发达,第三产业比重就越大。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农业社会,农业是单一产业,而到了工业社会,第二产业——工业发展起来,它就成了社会经济的主导,现代社会发达国家经济的主导是第三产业,2l世纪人类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业必将占据主导地位。就是说,随着二、三产业的发展,经济形成一个复杂的产业系统,各产业之间相互结合、渗透,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在这种历史条件下,要解决任何层次的产业发展,必须在整个产业经济系统中进行。所以,要解决农业发展问题,必须在以二、三产业为主导的条件下去拓展思路,孤立地去发展农业是行不通的。

在自然经济条件下,即社会基本上只有农业生产的条件下,农业生产是分散和落后的,当时的农业生产还算不上现代意义的“产业”,现代意义的产业是工业的同义语,人们称工业革命为“产业革命”,称大工厂的工人为“产业工人”(见《辞海》缩印本,上海辞书出版社1980年版第1786页)。由于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产生和发展,形成了复杂的产业经济结构,而后起的产业相对来说生产经营水平更先进,经济效益也更高。现代经济由于第二、三产业在整个经济中占主导地位,因而作为第一产业的农业必然要改变其存在意义和发展方式,与其他产业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去发展,要在其他产业的主导下去发展,其生产和经营方式、水平必然要向先进的二三产业靠拢、提升。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兴起,正是体现了农业生产经营水平的提升,使我国农业由传统的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状况转向与二、三产业相结合。

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我们对一、二、三产业之间的关系,只能着眼于从宏观上、从外部联系上去认识。比如只看到计划方式的工农轻重顺序;只讲农业的“基础”作用,而不愿讲它是二、三产业的附属,要为二三产业服务的作用;不承认现代的农业是工业的农业、城市的农业……。因而导致不懂得和不可能从微观方面,从一、二、三产业的内在结合上去发展农业,不善于通过三大产业之间的交叉经营去发展经济。应当看到,发达国家农业生产率很高,正是一、二、三产业的内外有机结合的结果。如美国农业人口只占2%,一个农业人口可供养100~120人。能有如此高的效率是二三产业为其提供机械、技术以及资金、供销、储存、加工、运输、市场信息、经营咨询等一系列服务的结果,是一、二、三产业微观结合的结果。我国当前的农业产业化正是一种一、二、三产业微观上的内在结合,因而能提升农业的生产经营水平,能发挥复杂的、系统的优势。这正是农业产业化具有强大魅力之所在。

因此,作为政府,当前要使我国农业产业化顺利发展,首要的仍是要克服那种传统自然经济观念的影响,加深对经济发展的辩证性、系统性认识,要克服那种为农业而农业的思维习惯,不能孤立地,违背经济规律去抓农业。要克服在农业生产经营上安于现状,任其自由发展的倾向,或是把发展工业与抓农业对立起来割裂开来,不积极主动地以第二、三产业的先进技术、先进经营机制去武装农业,不善于提升农业的经营水平、管理水平。总之,必须从战略上、从国民经济整体上去给农业以正确定位,使农业发展与二三产业发展从微观上有机地、内在地结合起来,真正认识农业产业化的意义和实质。这是政府抓好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思想认识基础。

2、在实践的过程中注重自身并引导相关方面进行改革与创新

从深化农村改革来看,政府必然在实践的过程中注重自身并引导相关方面进行改革与创新。主要是以下三方面:一是体制改革与创新,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必然会突破计划经济体制下导致部门分割、条块分割、地区分割的制约及所有制的界限,按照市场合理配置资源与要素,这是体制上的重大突破与创新;二是组织形式的改革与创新。主要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必然将生产、加工、销售实现一体化经营,这种一体化经营的组织形式呈多样化,从大类来分有垂直一体化经营组织形式与横向一体化经营组织形式。从表象上有“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经济组织+农户”,“合作经济组织+农户和专业市场+农户”,“社会化服务组织及科研院校+农户”等多种组织形式;三是机制的改革与创新。这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核心。机制创新,就是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将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的市场主体之间,通过合同制、合作制或股份合作制等经济关系,形成有机连结,互相促进的新机制,从而逐步建立利益共同体。只有机制创新,才能不仅使龙头企业得利,也能使所带动的农户得到实惠。

另外,政府在实践的过程中还必须注意,农业产业化应该是自由选择下平等合作的结果。所谓自由选择是指双向的,既不是强加给农民的,也不是强加给企业的。平等合作,是指参与者均有退出的权利。作为政府,不宜抑强扶劣。要为农业产业化创造公平竞争的条件,以确保优胜劣汰。

3、把农业产业化作为系统工程来抓

农业产业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种一体化、系统化的经营,如果用传统的小农经济思想去指导,是不可能有农业产业化的实践的,它必须要用大农业、大经济、大系统的观念去指导。

农业产业化内涵有生产专业化、布局区域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社会化、管理企业化的要求。这几“化”又是互相有机地联系着的,缺少了任何一个方面,农业产业化都不能运行,任何一方面搞得不好,都会影响农业产业化水平的提高。如社会服务,要做到产前(供)、产中(产)、产后(销)一体化,整个经营要做到贸易、加工业、种养(农)业一条龙,还应形成科技、教育、生产相结合。这些都说明农业产业化本身是一个相当庞大复杂的系统。其中每个部分,比如专业化生产、区域化布局、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等则是其中一个子系统。而在一体化经营的子系统中,供、产、销,贸、工、农等又是它的子系统。再者,作为一个地区要形成农业产业化经营,要有许多实体性环节,包括资源的依托、主导产业的形成、龙头企业的发展、商品基地的建立、农业专业户的培养等,这里每个环节也是一个子系统。因此,整个农业产业化实践就是一个多因素、多层次的复杂系统工程。

一些地区往往由于市场意识淡薄,系统观念不强,造成一些环节脱节,因而形不成系统效应,甚至造成经济损失。一些地区受为生产而生产的传统观念束缚,以为只要生产出产品,经济就会发展,因而只顾抓这样那样的基地建设,结果产品出来了,销不出去,这些“商品基地”也就跨了,有些则只是号召农民发展某种项目,但科技服务严重滞后,结果病虫害一旦发生,将血本无归。有些地区只顾发展加工厂、甚至搞不少“皮包公司”,原材料无着落,技术跟不上去,成本很高,工厂成了政府的包袱。有的忽视市场信息,不懂得市场预测,盲目随从,造成大量农产品的积压浪费,损失惨重。因此,必须用系统观去认识和处理农业产业化问题。

作为地方政府要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最根本的是要抓好利益关系的协调,基础设施、政策环境的优化,总体发展规划的明确。具体来说,一是对本地区农业经济发展的资源依托、地理条件、历史背景要有充分了解,从而把握本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特点、方向,做出正确的定位,在此基础上进行科学的规划;二是制定和运用好政策,去协调利益关系,深化体制改革,重点扶持关键环节;三是抓好市场法规建设和运行,使农业经济在与整个国内外市场衔接中,有序地运行,平等地竞争;四是大力抓好农业信息设施建设,做好市场预测。政府农业部门应开展信息服务工作,鼓励民间信息行业、农业咨询行业的发展;五是抓好农业投资的软硬设施、环境的配套建设;六是抓好农业产业化经验、典型的宣传、推广和总结工作。

从方法论角度讲,地方政府必须善于把握系统论与重点论的结合。既要全面地从整体上、宏观上去认识、规划、处理农业产业化的方方面面的发展问题,又要善于从当前实际出发,看准当前本地区的农业产业化处于什么发展阶段,抓准薄弱环节和能牵一发动全身的切人口,突击去抓,以带动整体的发展。由于各地发展特点、发展阶段的不同,必须明确当前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瓶颈”所在,通过解决一个又一个不同时期的“瓶颈”,去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健康发展。

4、促使农业产业化建立起协调的利益机制

利益机制是农业产业化的核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企业包括农户的经济活动都是以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只有存在共同的利益并使总体和个体的利益最大化,农业产业化的不同产业组织之间的连结才有可能。参与农业产业化的各个实体必须形成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紧密的利益共同体。

农业产业化的形成,可以是“企业+基地+农户”,可以是“专业市场(或专业协会)+基地+农户+科研”等等。市场经济要求这个“+”必须是以经济利益为纽带,然而由于各地区搞农业产业比。政府必然要发挥作用,而我国受几十年传统的计划经济观念影响,一些地方政府在推动农业产业化的过程中,由于市场经济意识不强,所以很容易利用行政手段、而忽视经济纽带作用。这样建立起来的“一体化”、“一条龙”必然是形式主义的,失去农业产业化的实质。

农业产业化的关键既然是一种经济利益关系问题,因而必然涉及产权问题,所有制结构问题,政府必须推动农业产业化各个实体环节的产权改革,通过改革去明晰产权关系,建立协调的利益机制。各地实践证明,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各个实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既有外部的关系。也有内部的关系。外部关系一般可用契约、合同等办法规范,内部关系一般应用股份制的办法结合。比如广东温氏集团公司和7000多户养鸡农户的关系是以合同形式确定的。据1986~1994年的统计,农户获利6277.5万元,公司获利6888万元,约各占一半,从而形成一种互利的紧密关系。华南农业大学与温氏集团的紧密结合就是用技术参股办法,该集团总公司与分公司关系也是用参股、控股等办法实现的。还有不少企业实行职工持股办法,这些都较好地协调了内部的利益关系。因此,正确协调处理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实体内外部利益关系,涉及到产权改革、所有制实现形式改革等较深层次的问题,只有把这些问题解决好,农业产业化才能健康地发展。

5、引导农业产业化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方向

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实践是在当代科学技术已成为第一生产力的历史时期进行的。农业产业化,必须与“科技兴农”、“三高”农业紧密结合,必须以吸纳科技力量为根本,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化的科技含量。

篇4

建国至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先后进行了、建立合作社、成立等一系列变革,理论研究也主要侧重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建立与变革来展开,对农业企业化的研究尚属空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农村改革与发展的不断深化,对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也时断时续地贯穿在改革与发展过程中。虽然研究大多是初步的,数量也不多,而且也没有引起理论界和政府部门的足够重视,但取得了一定研究成果。总体来看,对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呈现出一定的阶段性,在不同阶段,研究背景、出发点、重点等也有所不同。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我国开始推行,逐步确立农户生产经营的主体地位,但在推行过程中也伴随着理论上的探讨和争论。有人认为,应积极发展农工商联合企业。这种观点认为,农工商联合企业有利于促进生产,可以满足人民对农产品的需求,同时还可以大量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以及为农业现代化积累资金,也有利于农业专业化、社会化以及发展商品经济等。发展的形式和渠道主要是以国营农场和为依托组建联合企业(肖毅为,1981)。这种研究大多立足于发展和社队企业的基础上,所以具有一定的时代烙印和局限性;也有人认为,在一些有条件的地区应发展家庭农场和新经济联合体。这种观点认为,家庭农场和新经济联合体具有自主性、灵活性、专业性、经济性等特点,对于发展商品生产、活跃农村经济、满足社会对农产品需要等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应作为农村发展的主要方向(许岢,1983;周德星,1983);还有人认为,实行是对体制的巨大改革,但这还不够,还必须引导农户走专业化的道路,发展专业化农业大户,以提高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水平。这种观点认为,农业大户经营和家庭承包经营在性质上完全一样,但可以避免小规模农户经营的缺陷,有利于农业专业化、社会化、规模化、集约化等,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趋势,所以应大力发展(孙仁,1983)。

篇5

农业补贴是一国政府对本国农业支持与保护政策体系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政策工具,是政府对农业生产、流通和贸易进行的转移支付。也就是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干预资源转移到农业领域,以支持本国农业的发展。在入世后能够对农业的补贴是指针对于国内农业生产及农产品的综合支持。

在WTO农业多边协议框架下,农业补贴具有两层含义:一种是广义补贴,即政府对农业部门的所有投资或支持,其中较大部分如对科技、水利、环保等方面投资,由于不会对产出结构和农产品市场发生直接显著的扭曲性作用,一般被称为农业协议的“绿箱政策”。“绿箱”政策措施主要包括:(1)一般农业服务,如农业科研、病虫害控制、培训、推广和咨询服务、检验服务、农产品市场促销服务、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2)粮食安全储备补贴;(3)粮食援助补贴;(4)与生产不挂钩的收入补贴;(5)收入保险计划;(6)自然灾害救济补贴;(7)农业生产者退休或转业补贴;(8)农业资源储备补贴;(9)农业结构调整投资补贴;(10)农业环境保护补贴;(11)地区援助补贴。

另一种是狭义补贴,如对粮食等农产品提供的价格、出口或其他形式补贴,这类补贴又称为保护性补贴,通常会对产出结构和农产品市场造成直接明显的扭曲性影响,一般被称为“黄箱政策”。主要指的是那些容易引起农产品贸易扭曲的政策措施,包括政府对农产品的直接价格干预和补贴,种子、肥料、灌溉等农业投入品补贴、农产品营销贷款补贴、休耕补贴等,一般称“黄箱政策”。属于“黄箱政策”范围的农业支持与补贴,叫“黄箱政策”补贴。WTO《农业协定》的“黄箱政策”中规定给予了发展中国家特殊差别待遇,对发展中国家为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所采取的下述支持和补贴措施可免予削减承诺,简称“发展箱”。主要包括:(1)农业投资补贴;(2)对低收入或资源贫乏地区生产者提供的农业投入品补贴;(3)为鼓励生产者不生产违禁麻醉作物而提供的支持。一般称此为“发展箱”政策措施。

第二部分我国目前的农业补贴情况与分析

与发达国家比,我国目前的农业补贴水平显然不高,财政实际补贴的比率大约是2%―3%,总量补贴根本达不到8.5%。之所以在入关时关于农业谈判中仍然坚持争取较高补贴率,是因为这个补贴会自动成为每一种农产品进行“黄箱补贴”的上限,这样对于我国很多大宗品种的出口影响甚大。所以,这个补贴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我国一些大宗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虽然我国目前的农业补贴水平较低,但按照《农业协定》也可以分为以下几方面:一是符合所谓的绿箱政策的,如我国1996-1998年平均支出为1514.2亿元人民币(182亿美元)。主要对农业提供了“一般服务”补贴,达785.6亿人民币(95亿美元),占“绿箱政策”补贴的52%;其次是粮食安全储备补贴,约383.8亿元(46.4亿美元),占25%;以及自然灾害救济、扶贫、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支持等。而对农民的直接收入支持、结构调整补贴等,我国尚未列入财政预算科目。二是符合所谓的黄箱政策的。我国在1996-1998年期间实施的“黄箱政策”主要有两种,1、对粮食、棉花的政府定价收购及保护价收购。98年后政府逐渐缩小了粮食收购补贴范围,如一些地区的小麦和玉米已经退出保护价范围。2、农业生产资料价差补贴。如八十年代对农膜的补贴。三是对于发展中国家的发展箱政策,如国家对农田灌溉设施的投资补贴等。

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财政对农业补贴的特点表现在:(1)补贴范围的普遍性。财政对农业生产流通领域补贴,几乎涉及到农产品生产与流通的全过程。补贴面较广,补贴很分散,补贴的作用难以集中发挥,补贴的效果较差。(2)以价格补贴为主,贴息贷款为辅。大多数补贴用于降低农用生产资料的价格、支农服务的收费标准,以及农产品购销环节的补贴。这些补贴占财政对农业补贴的比重较大。1991年至1996年,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用于粮棉油在流通环节的补贴达1866亿元,占整个财政补贴总额的50%,其中绝大部分用于城镇居民的消费补贴,农民从中间接获得补贴利益。(3)补贴方式的隐蔽性。长期以来,财政对农业补贴方式多采劝暗补”的方式,即财政补贴资金不直接以财政拨入的方式进行,而是通过流通渠道间接地给予补贴。这种方式体现在农业生产中,带有一种补质。但这种“补助”并不为大多数生产者所知晓,对生产的直接刺激力度不大,且容易流失。

第三部分我国目前的农业生产成本及主要构成

分析我国农业生产成本,不妨先分析一下我国目前的农业生产成本主要构成,因为河南、河北、山东是我国的产粮大省,我们以这些省的农业生产为主要对象进行分析,或许可以说明一些问题。(需要强调的是东北地区因为土地面积较大,情况有所不同,这里的分析不适合东北地区)当前在河南省,农业生产的成本主要有以下几部分组成(山东、河北类似),一是土地使用税和各种提留与统筹;(可以简单表示为A两费一税,平均每人每年八十元;B提留和统筹平均每人每年四十多元,总的费用大约平均每亩为三十元,注:各地区情况略有不同);二是土地耕作费用,平均15元/亩/次;三是种子费;四是化肥和农药费用,平均大约八十元/亩;五是收割或脱粒费用15元/亩;六是运输费和人工费。那么我们可以简单计算这些河南、山东、河北等省主要农作物品种的生产成本。

以此计算这些地区小麦的生产成本为:15元/亩/次(耕作费)+10公斤*1.6元/公斤/亩+23元/50公斤碳铵/亩、18元/50公斤磷肥/亩和40元/50公斤钾肥或农药+15元/亩收割脱粒费用+50个人工+每年每亩的两费一税和统筹提留费用30元/亩。按照河南、河北、山东的平均经济水平我们初步估计每个人工价值为5元。则可以看出现阶段小麦的生产成本大约每亩总计为157元+250元=407元/亩(因为人工费用国家没有统一标准,成本计算不一定准确,仅有参考意义)以河南省各主要粮食产地当前的实际生产情况来看(其它几省情况类似),平均每亩的产量为400公斤,而且还需要没有自然灾害的情况下,这样可以粗略计算一下上述几省的小麦生产成本大约每吨1017.5元,即123美元/吨。

对比于国际市场小麦价格,印度中等小麦为85美元/吨(FOB美湾),美国软红冬2号114元/吨(FOB美湾),硬红冬2号126元/吨(FOB美湾),法国小麦106美元/吨(FOB里昂)可以看出,我国的粮食主产区的小麦并不具有国际竞争力。同样可以计算上述这些地区其它作物的生产成本,如玉米的生产成本是825元/吨,大豆的生产成本是1480元/吨,也没有明显国际竞争优势。(但是,河南、山东等地的花生和芝麻在国际上有相当的竞争力。因为不是主要作物,这里不做重点讨论。)

第四部分我国进行农业补贴的必要性

因为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农业生产还不发达,与发达国家相比,农业生产各个方面的差距都相当大。比如说我国玉米的出口,需要提供40%的出口补贴,才能达到国际市场价格。可以说,入世后我国受到冲击最大的首先是农业。如何在入世后保护农业生产,提高我国农产品的竞争力,是稳定我国粮食生产,保护广大农民利益的重要保证,也是党和国家努力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措施。这一切都要求对农业采取补贴和保护措施,以稳定农业生产,逐渐提高我国农业发展水平,增强我国农产品的国际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这也是世界许多国家对国内农业保护的手段之一,从其它国家的经验来看,这是有效地保护和提高农业生产的重要措施。

第五部分对我国农业补贴的建议政策措施

入世后,对农业的一切政策都要以《农业协定》中规定的农业补贴不超过8.5%为限度。那么,在农业协定的允许的条件下,从哪方面进行补贴最为有效果呢?

从我国过去的做法看,最主要的补贴进行价格支持,采用保护价格收购措施,相当于对流通环节进行了补贴。但是,价格支持是需要削减的黄箱政策,而且根据近几年的情况来看,效果并不好。同时按照WTO《农业协定》要求,政府提供的价格支持应针对农产品生产者,而不应该是流通部门。因此,尽管今后价格支持在总量上有一定调控空间,但在支持结构及补贴目标上则需作较大的改革。应通过调整农产品价格支持目标、支持重点,深化农产品流通体系改革,逐步减少对流通环节的补贴,把支持与补贴的重点转向农业生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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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我保障功能缺乏。农业保险发展的滞后,与市场发展的成熟程度有关,但最主要的问题还是农业保险自身缺乏保障。高风险、高赔付率,让开展这项业务的保险公司无利可图,形同鸡肋,即使保险公司使出浑身解数,仍然不能得到良性的发展。而身份不明、规则缺失、支持措施不足等因素决定了农业保险陷于困境。首先,农业险与商业险在经营目标上的冲突。农业险保户的投交保费能力低,如果按照商业化运作,同时承受自然与市场“双重风险”的农业险,就当以高保费弥补分散其存在的风险,但我国农业险费率是国家统_的,属于低保费险种,缺乏灵活的可操控性,保费高了保户承受不起,低了保险公司后续经营无力维持。其次,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由于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均未对农业保险予以明确规定,导致农业保险身份不明确,由此导致规则的缺失,出现问题在所难免。

(二)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制约了农业保险的发展。目前,农业保险基金主要来自于保户缴纳的保险费,而按农业损失率制定的农业保险费率相对于保户的农业收入而言是很高的。根据第﹁次农业普查资料,全国有59%的农户仍属于纯农户,这些纯农户家庭90%的收入来自纯农业收入,这就意味着,投保农业险,无论是否出现险情,相当比例保户的农业收入都有可能降低,导致农户收入出现持续走低的趋势。在农户收入减少的同时,农村公共品供应的弱化将使农户隐性负担逐步增长,农户预期和现实支出增长却有强化的趋势。尽管农业保险是从保护保户利益出发,保险费亦是保户应当负担的,但是由于保户收入偏低,甚至还有4000多万的贫困人口没有脱贫,这种状况使单一靠保户缴纳保险费来壮大农业保险基金困难重重。这种单一的、不稳定的来源渠道也是农业保险实践不成功的主要原因之一,也使农业保险基金的积累速度与农业风险保障的要求相差甚远,甚至不能维续农业保险的发展与创新。

(三)农业保险基金管理分散,推动不了农业保险的发展。由于保险公司将农业保险与商业保险捆在一起经营,从保险基金的使用上看,农业保险基金被作为财产保险基金的一部分使用,并没有专款专用。从经营核算上来看,往往是用其它财产险的盈利来弥补农业险的亏损,缺少独立的农业保险基金的核算办法。尽管有些地方摸索出了单独核算农业基金的办法,但依旧没有放弃由财产险来“养活”农业险。从保险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来看,经营农业保险的下级公司作为上级公司的子公司,并没有按农业保险的经营规律积累各级农业专项保险基金,而是按一般财产保险的分保方法甚至是以公司内部责任制的形式承保农业保险,使农业风险分散不出去。这种基金分散式的管理,导致保险基金无法积累,无法促进农业保险的发展。

(四)农业保险的“双高”导致保户和保险公司共同利益的模糊。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农业保险项目经营经常性入不敷出,提高保险费率就是习惯性思维了。但对于保户而言,又无法承受提高的费率。而且,农业保险规模控制较严、操作复杂,赔偿估价双方意见往往分歧较大,保户的最终决定可能是放弃投保农业保险。

(五)农业险险种结构不合理,导致农业保险基金结构不合理。作为商业保险公司而言,利润最大化是其经营的目标。因此对于农业保险而言,保险公司往往更愿意从事收益快、风险低的农业险种,而对于长期类的险种,保险公司就很少涉足了。

二、发展我国农业保险的对策

(一)加强立法是关键环节。农业保险的政策性特性、各级政府有关机构的管理职能和支持作用、保险费率的形成机制、经营主体应该享受的政策支持、农业保险补偿体制框架、农业保险再保险机制、政府各部门的协调机制、农业保险保户的相关权利等等都应当在相应的法律中予以明确。在促进农业保险发展过程中,国家意志将起到主导的作用,而财政补贴、金融支持、税收优惠等措施也将对农业保险的发展发挥极大的作用。况且农业保险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农业稳定发展为目的,而不以营利为经营导向,一般适用于各种商业保险的《保险法》从本质上不适应农业保险的特性和规范,因此,国家应该在立法层面上给予农业保险相关的地位,以法律或者法规的平台对农业保险予以支撑。

(二)经营体制创新,成立政策性综合性的农业保险公司。保险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商业保险公司无暇顾及农业保险对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及社会的保障作用,因此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农险的经营模式已经适应不了现实社会的需求。应当把农业保险从商业保险中分离出来,再将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等一并考虑在内,成立政策性综合性农业保险公司。应形成以国家农业保险公司的宏观调控引导农业保险发展方向,以各省农业保险公司的区域性管理为业务主导,以县乡两级的农业保险合作社为经营主体的健全的组织体系,这不仅符合国家农业政策,而且符合国家的根本利益。

(三)建立农业保险基金现代筹措和管理制度。农业保险基金的筹措可以通过地方财政、民政、农村经济组织、城市单位及个人捐助等渠道,形成雄厚的农险总准备金,同时国家应该推进税费改革,把农业生产领域由纳税人向国家补贴的领取者转变,这对于增加农业保险的投保数量和保险基金的积累,无疑是大有裨益的。同时要制定完善的农业保险基金法规和政策,包括农业保险基金的筹集方式、手段、与商业保险基金不同的核算办法,以及农业保险基金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等,使农业保险基金的运用走上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四)创新投入机制,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目前所有的自然风险都是由农业生产经营者承担,而农业生产者对农业保险的投入能力又有限,因此应该破除“谁种田谁担风险”的旧观念,建立谁享有农业产品,谁就有义务分担一部分农业风险的新体制,即建立政府、企业、保户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许多国家都在农业保险立法中对保险费的分担作了明确的规定,美国法律规定政府补贴保费的30%,加拿大法律规定政府补贴50%。为了防止道德风险,应规定只保障农作物预期收益的一定比例,例如美国农业保险规定的水平是经专门委员会评定的平均产量的50%至70%。

(五)筹资渠道多元化,农业保险基金投放专向化。目前我国的农业保险基金不能满足农业风险保障的资金需要。因此,筹集农业保险基金,除了发动保户积极投保外,国家应加大对农业保险以及财政补贴的力度。另外,对与农业相关联的产业可征收一定标准的农业保险税:对经营农村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提取一定比例的农业保险税,对经营农业保险的农村合作社和国家、地方农业保险公司减免税(费)等作为农业保险基金来源的辅助渠道,实现农业保险基金筹资渠道多元化,加大基金的积累规模。农业保险基金的投放重点应是促进和保护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保障农业生产和经营不因自然灾害而中断,及时向受灾保险对象提供帮助。同时,根据各类险种和险别的承保对象、承保责任、赔付方法、赔付金额等特殊的规定性,对农业保险基金的各类风险基金要分别管理、专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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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加快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选择部分产品和部分地区率先试点”和《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关于“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发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农业保险”的精神,全国各地积极响应,进行多种形式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实验。但是在政策性农业保险创新和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这些问题主要不是理论问题而是操作条件和操作规则问题。

一、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政策目标和导向不明确

为什么要试验举办政策性农业保险,这种农业政策性保险的政策目标和导向是什么?这是试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各地政府至今还不统一或存在众多疑惑的问题。他们说,办农业保险是中央为了确保粮食安全,但我们地方花这么多的精力和金钱,有什么好处?加之中央没有相关配套政策,害怕遇到大灾还“吃不完兜着走”。这样,地方上的积极性会打折扣,而且这点有限的积极性也很难持久。有的地方政府不仅没有能力给农业保险试验以补贴,而且还想从农业保险的经营中得到一些好处(从保险经办公司得到一些手续费收入)。这就更难期待农业保险试验的真正启动。

二、基层政府工作人员组织和推动农业保险的费用分担无章可循

各地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试验,不可能单纯依靠商业性保险公司,基本上都是以行政组织和推动为主。有的试点省,例如浙江省、江苏省淮安市都将农业保险承保面作为试点市、县政府的业绩考核重要手段。因此,在推进的过程中,除了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以外,地方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乡镇的农经中心等都承担了很大一部分宣传、展业、收费、查勘、定损、理赔工作。但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实际上是他们临时附加的一项工作,由于没有专门的编制和行政职责岗位,有关农业、财税、发改部门只能临时抽出一部分人员开展此项业务。鉴于我国农业经营的分散性和小规模经营,各地用于农业保险的宣传、展业、查勘、定损的成本相当高,而保险公司从所收取的保费中提取的经营管理费只有很少一部分是给这些人员,这部分费用实际上还是由财政负担,但“师出无名”,有的试验地区根本没有这项费用,这些地方的区县乡镇基层干部也就没有积极性。这将可能影响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持续推进。

三、农民的自主投保意识参差不齐

农业保险对农业经营者来说虽然可以帮助他们分散生产风险,稳定其生产收入,保证简单再生产的持续进行。但是,由于农业灾害频繁,风险大,费率高,投保农业保险的预期收益不高(特别是对于那些家庭收入主要不靠农业的农户来说收益更是相对有限),农户购买保险的支付能力有限或者虽然有支付能力但不感兴趣,这就使很大一部分农民即使有政府的部分保费补贴也不会自愿投保。但对于费率相对较低、政府补贴较高险种(例如浙江温岭的露地西瓜保险),农民感到有利可图时,其参与热情就比较高,甚至排队投保,100%投保。这种情况给农业保险经营如何平衡农民自愿投保和准确费率、适度财政补贴关系的研究带来了挑战。

四、地方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缺乏长效机制

不少省、市、自治区虽然在试点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经营时提供了一部分财政补贴(有的补贴保险费的50%,有的补贴35%),但是,他们也担心全面铺开以后,财政补贴的压力必然增加。例如,江苏省金湖县现在只在该县的塔集镇开展农业保险试验,市县财政2005年的补贴额为13万多元,如果在全县推开水稻、三麦、养鱼保险,县财政每年将要为此补贴200多万元,而且这种补贴一旦实施,就不可能收回来,只可能增加,不能减少。因此,地方财政存在补贴的顾虑。更重要的是在没有建立巨灾补偿基金的条件下,真的发生大灾需要巨额赔付时,财政兜不了底,到那时政府将失信于民。

目前能得到中央财政补贴的黑龙江阳光相互农业保险公司虽然在2004年和2005年拿到了4400万元的补贴,但是不仅数额不足,而且都是临时性的安排,没有长期保证。这对于一家只有数千万元家底的相互公司来说,经营风险相当大。

五、中央的财政扶持手段和力度是一个未知数

政策性农业保险离不开财政支持,特别是中央财政的支持。财政支持一般包括保险费的补贴和经营管理费补贴、在发生巨灾损失条件下的财政支持等。在我国目前经济发展条件下,绝大部分省、市、自治区离开了中央财政的适当支持,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恐难建立。而直到目前,中央财政没有任何有关政策期许和支持承诺,这是大多数省、市、区不敢进行试验的重要原因,即使开始试验的财政状况较好的省份,也对试验的可持续性没有信心。这一点也正是前20年农业保险试验失败的重要教训之一。当时不少地区也曾给与农业保险以补贴,但是他们能补“一阵子”,难补“一辈子”。六、政策性农业保险试验缺乏巨灾补偿准备和分散直接保险经营风险的再保险机制

各地在农业保险的试点中发现,如果不出现自然灾害或一般性的自然灾害,农业保险费可以作为补偿基金积累起来;如果出现了较大灾害,农业保险可能会出现超赔(基金积累不足赔付)的现象;如果出现了较大范围的损失巨大的自然灾害,靠农业保险的保费收人以及艰难的积累来赔付,很可能就是杯水车薪。这就要求农业保险必须建立“巨灾补偿准备金”,同时,要有一个强有力的再保险机制,使得风险能在时间和空间上得到有效分散。而现在,尚无一个省、市、自治区在试验之初就着手建立“巨灾补偿准备金”。同时,部分试验的省、市、区也没有安排再保险。缺乏巨灾赔偿准备,也五分散风险的其他安排,这样的农业保险试验经营就成了一着“险棋”,等于将风险都集中到了政府身上。

七、某些筹资渠道的随意性对正规制度建设效力有限

在一些试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地方,当地政府或保险经营机构力图拓展农业保险的资金筹集渠道,寻求一些产业化组织、龙头企业为投保农户提供保费补贴,或通过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展业,但这种非正规手段和制度是一种自愿行为,没有任何政策和规则约束,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只可以提倡,不可能要求。有多大推广价值,对正规制度建设能产生多大效力,还无法预见,因此也恐难纳入正规制度建设中来。

八、缺乏支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验的其他配套政策

除了财政支持政策的缺失之外,农业保险试验的其他配套政策和措施也还没有踪影,例如:

1.税收优惠政策。迄今为止,对农业保险的经营尚无任何税收政策的支持。曾有“经营农业保险免除营业税”的不成文规定至今还没有明文认可。而所得税对农业保险原则上依然征收。实际上,由于农业保险的高风险、高费率和高赔付,使农业保险的试验经营已经举步维艰,在风调雨顺的年份可能的经营结余并不能将其当作利润,而应当将其作为非常年份的赔偿准备基金。取消33%所得税征收规定是试验地区的普遍期盼。

2.“以险养险”政策。为了弥补农业保险准备基金的积累和增强偿付能力,国内外的成功经验之一是给农业保险经营机构某些盈利性较好的商业保险险种,甚至对这部分险种也不征营业税和(或)所得税。目前的试验中也有不少地方在这样试验。但因为没有任何规范和依据,各地也只能各行其是。例如,江苏让承保农业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借助该渠道同时向农民推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浙江省把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动车辆保险”都指定向经营农业保险的“共保体”投保(7月1日“交强险”实施后尚无明文),上海允许专门经营农业保险的专业公司经营“农村建房保险”、“农业机械设备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等。但是各地的做法或者毫无依据,或者只是将经营农业保险的公司当作一个保险市场上的一般竞争主体,或者对这部分非农险业务的税赋不免,因而对补充农业保险准备金或者“养险”的正面意义有限。

九、缺乏农业风险区域规划,费率厘定和调整没有依据

国外的经验和我国的教训表明,农业保险成功经营的基础之一,是做好农业风险区域规划。因为这是正确厘定和合理调整农业保险费率的最重要的依据。我国虽然试验了几十年的农业保险,但至今没有启动农业风险区划工作,这对试验非常不利。据浙江省的某些地方反映,该省某些地区农业自然风险比另一些地区大数十倍,但省里定的农作物保险费率全省各地相差很小(风险系数最大相差是1:1.6),显然违反了保险经营的风险一致性原则,致使其经营公平性受到广泛质疑。因为出一样多或略有差异的保险费而获得风险损失补偿的机会大不相同,风险小的地区的农户只有向风险大的地区的农户做贡献的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这些低风险地区的积极性。但是,因为没有风险区划作依据,同时又没有相关经营的长时间数据资料积累,其调整难度可想而知。

做农业风险区划不是商业性保险公司或某一个政府部门能够完成的,需要政府立项并由各部门协调配合才能实施和完成。

十、专业技术和人才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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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市场上生产和使用的农业机械,很多都存在着功率低、技术差、耗油重等问题,不能较好地达到环保、节能、高效地要求。因此,若要达到农业机械节油的目的,就要通过农机选型、日常保养、维护和操作中不断积累经验,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燃油消耗。

1农业机械的选型

在农业机械机型选择方面,要选择动力性好、作业性能稳定、适应性好、机具结构及设计合理、技术成熟、调整维修方便、配件市场充足、具有良好的市场售后服务的机型,要选择经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获得生产实践检验,能满足本地农艺要求,综合效益好的节能型机型,从而达到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油耗的目的。

2农业机械的保养

机车在运行时,由于不停地运转操作、颠簸震动,可能造成燃油连通部件(如油箱开关、油管接头、柴油滤清器及高压油管等)出现松动而漏油,因此有必要保持良好的检修习惯,这不仅是为了安全行车,而且可以减少油耗,提高经济效益。同时,机车由于长期运行,一些精密部件(如缸套活塞组件、配气机构和燃油系列等)会磨损,从而导致机车功率下降,油耗上升。因此,做好机车的技术保养,确保技术状态良好是节约用油的重要因素之一。

2.1新车磨合。新购买的农业机械必须根据说明书进行空车磨合试运转。不得一出厂就进行负荷作业,新车磨合要注意控制车速,尽量减少急加速、急减速。

2.2检查轮胎气压。轮胎气压偏低会引起滚动阻力增加,造成机车牵引负荷增大油耗增加。此外,要定期检查轮胎的磨损是否均匀,如发现轮胎偏磨或方向盘不居中等异常情况,需尽快到专业修理厂咨询修理,否则会增加工作阻力增加油耗。

2.3定期清洗滤清器。车况良好的拖拉机可省油15%到20%。对于空气滤清器、柴油滤清器、机油滤清器,每行驶5000公里以上配件都需要更换。因为,空气滤清器堵塞会引起气量减少,导致柴油燃烧不充分,降低燃油效率,而柴油滤清器的阻塞也会使发动机供油异常,功率下降,油耗增加。

2.4加机油需要适量。要注意机油标尺所标示的刻度,机油太多将曲轴淹没,增大阻力;机油太少则无法起到和封闭作用,甚至会影响发动机效率。同时,要按季节和作业环境来确定更换机油的周期。

2.5使用洁净的柴油。柴油必须经过48小时以上的沉淀方可使用。使用沉淀后的清洁柴油,可以保证发动机供油系统以最佳工作状态供油,不仅提高发动机喷油泵柱塞偶件和喷油阀偶件的工作可靠性与经济性,同时能有效地延长偶件的使用寿命。

2.6防止燃油滴漏。定期对发动机进行耗油技术检测,坚决杜绝燃油滴漏现象的发生。油箱开关、油管接头、柴油滤清器及高压油管等处的柴油渗漏现象应及时检修,否则在机车运行时,由于震动渗漏会越来越严重,造成不必要的油耗。

2.7保证各部位轴承良好。在装配时不能过紧或过松,要使之运转自如;过紧过松都会增加工作阻力,使油耗增加,同时要随时紧固各连接部位螺钉。据测定,如发动机支架和变速箱之间的螺钉松动,油耗就会增加。

3农业机械的日常维护

柴油机使用一段时间后,会因缸套活塞组件、配气机构和燃油系精密偶件磨损而导致功率下降、油耗上升,因此要及时检修并排除故障,以恢复其正常的技术状态。

3.1严防燃油滴漏

对发动机应经常进行目测检查,并定期实行耗油技术检测,一旦发现应及时处理。严防燃油滴漏,不仅是为了减少耗油量,更是为了安全行车。

3.2调整供油提前角。供油过早和过迟都会使柴油得不到充分燃烧而冒黑烟增加油耗,因此要及时调整供油提前角。

3.3确保喷油器雾化良好。喷油器有滴油或雾化不良现象会使柴油得不到充分燃烧而增加油耗,要及时调整喷油压力,确保柴油雾化良好。

3.4经常检查和调整气门间隙。气门间隙过大或过小会影响充气量。据测定,气门间隙过大,油耗会增加15%~20%,因此要经常检查和调整气门间隙。如果发动机因齿轮、凸轮轴磨损而引起配气相位角减少,要适当减少气门间隙,以弥补配气相位角的减少。凸轮轴磨损严重要及时更换,否则不仅功率下降,而且增加油耗。

3.5不得带病作业。要根据柴油机排烟颜色判断其技术状态,如出现柴油机在工作中持续异常冒黑烟、蓝烟、白烟,均属不正常现象,说明柴油机带病作业。应根据不同情况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并及时加以解决,否则不仅使发动机功率下降,而且增加油耗。

3.6确保多缸机工作均衡,不能“瘸腿”。据测定,如果四缸机有一缸不工作或工作不良,可增加15%~20%的油耗。因此,如果出现多缸机有一缸工作不正常,应及时检查原因并加以解决,确保各缸工作均衡,减少油耗。

3.7制动回位要好、不拖滞。要经常检查制动系统的工作状态,这不但可以确保行车安全,同时也可以减少油耗。因为如果制动回位不好、有拖滞现象,说明制动器处于半制动状态,增加工作阻力,导致油耗增加。

3.8燃油的添加。农业机械的动力燃油大多数是柴油。实践证明,使用沉淀的清洁柴油,不但可以更好地提高发动机偶件的工作安全性与经济性,而且还能有效地延长偶件的使用寿命。加油前柴油经过48h以上沉淀后使用较佳。在加油前要擦干净油箱,除去油箱周围的灰尘垢后,再打开油箱盖;最好使用软管加油,这样可使燃油借助自重流入油箱,或用手油泵加油。

4培养农机操作人员良好的驾驶习惯

4.1尽量保持匀速行驶。尽量减少紧急加减速和急转弯,不要猛加油门,要提高到同样的速度,猛加油门比缓加油门费油,一次猛加和缓加到同样的速度,油耗相差可达12毫升。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保持发动机转速在2000~3000转之间保持匀速行驶,这是发动机最经济的工作状况。

4.2选择最佳时机换档。就是发动机转速处于2000~3000转之间换档,杜绝高档起步,低档高速,低档高速行驶往往使油耗超过正常值的45%。

4.3减少怠速状态。适度热车是个好习惯。但长时间的原地热车将增加油耗,建议让车慢速行驶一段距离来完成热车。

4.4满负荷作业。如小型拖拉的牵引力一般在300公斤力左右,被牵引农具的阻力大致在这个范围时,发动机的有效功率最大,机组生产率高,亩耗油最低。

4.5根据土壤湿度适时作业。各种土壤都有相应阻力较小的湿度范围,这时耕地最适宜,亩耗油也低。过干过湿都会增加土壤的工作阻力,增加农业机械工作时的耗油量。

4.6合理运行正确操作。在作业中,应合理规划地块,合理安排行车路线,尽量减少空行及转弯时间;不无故停车,保证不出现重耕、漏耕现象。根据田间农艺的不同要求,翻地犁牵引纵横方向要水平,旋耕犁刀的安装方法要正确,耕深要一致。如犁耕阻力小而机组速度又不允许太大,可采用高档小油门操作。经常使发动机水温保持在70~90℃,并做到起动预温、防止跑偏、停车熄火等,都能起到节油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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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县的调查

##县地处五岭北麓,潇水源头,位于湘、粤、桂三省(区)结合部,是某省省的南大门。全县总面积====平方公里,其中山区面积===万亩,耕地面积==万亩,人平耕地=.==亩,共辖==个乡镇,=个林业采育场,===个村(居)委会,总人口==万。全县林地面积====多平方公里,活立木蓄积量====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是一个林农参半的全国重点林业县之一。

====年,##县开始全面贯彻实行对农业税全免的扶农、惠农政策。取消农业税后,作为一个林农参半的林业大县,免征农业税后,农村工作应该怎么管?乡镇干部干什么?乡镇工作的重心往哪里转?=月份,我带领有关人员围绕这些问题,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现场查看等形式,在全县==个乡镇的==个村进行了为期==余天的调研。调查显示,政府取消农业税后,与之衍生相伴的一些新动向和新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对待和加以研究解决。

一、全县免征农业税前后的基本情况

免征农业税前,====年,全县农民负担农业税、三提五统各项集资等税费总额====.==万元,人平负担==.==元,亩平==元,====年农村税费改革后,农业税====万元,按====年底==.=万农业人口计算,农民人均负担==.==元,亩平==.=元,较改革前人平减少==.==元,减幅==.==%,亩平减少==.=元,减幅==.=%,====年农业税全免,总额====余万元,人平==.==元。

二、农业税取消后的新气象

(一)农民负担有效缓解。免征农业税后,国家与农民之间分配关系由过去的“多取、少予”开始向“多予、少取”转变,====年全县农民人平直接减负==.==元,加上粮食直补资金===万元,良种补贴===.=万元,农民人平减负==.=元。全额免征农业税,杜绝了一切向农民伸手的借口,堵死了向农民搭车收费的路子。调查对象中,均未出现收费现象,基本实现了“零负担”。

(二)干群关系得到改善。免征农业税前,乡村干部强制征收和暴力征收时有发生,干群关系紧张,直接导致了农村非稳定因素的增加。农业税全免后,职责发生转变,乡镇干部的工作方式也随之而变。乡镇干部在工作形式上,从过去“索取型”向“给予型”转变;工作职责上,从“任务型”向“服务型”转变,从过去向农民“要钱、要粮、要命(计生)”的矛盾焦点中解脱出来;群众关系上,从“油水关系”向“鱼水关系”转变,受到农民的欢迎。==%以上调查对象对免税后的乡镇政府表示满意。

(三)种粮积极性得到提高。免征农业税后,加上“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不断落实,农民种田积极性大大提高。弃田抛荒的少了,复垦耕种的多了;粗放经营的少了,精耕细作的多了;撂荒面积减少了,种田大户增多了。====年水稻种植==.==万亩,同比增加=.==万亩;烤烟种植=.==万亩,较上年增加====亩。

三、农业税取消后面临的新问题

(一)乡镇及村组干部的角色转换尚未及时到位。

=、思想观念不适应。长期以来,乡镇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收税,能把税费收齐就是最大的成绩,其他行政职能逐渐弱化。现在沿袭几千年的“皇粮国税”取消了,乡镇工作==%—==%的工作对象没有了,乡镇工作人员人浮于事的现象更加突出。调查中,==%以上干部认为“农民全部减负,干部如释重负”、“农民种田不交钱,农村工作何去何从”。免税后,乡镇干部帮助农民抓调整,首先就丧失了动力机制,因为农民收入增长的快慢跟乡镇干部尤其是一般干部没有直接的利益联系。除计生工作外,乡镇干部大都产生了盲目感,对农业税取消后的工作心里没底。=、工作方法不适应。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土地经营权进一步明确,各项政策深入人心,农民的经营主体意识、民主法制意识明显增强,单纯靠行政命令开展工作已没有了市场和空间,也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和意义。涉及到新形势下如何创新工作方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搞好公共服务、促进农民增收等问题,==%以上乡镇干部表示心里没底。=、发展思路不适应。农业税费一直是乡镇赖以运转的财源,农业税取消后,虽然有基本相当的转移支付,但转移支付是一个定数,只能维持乡镇基本运转,根本谈不上偿还债务、发展公益事业等。农业无税,乡镇财源何来,怎样发展?这对于长期习惯就农业农村抓农业农村的乡镇决策者来说,是最大的难题。有的乡镇领导反映说,农业税取消后,就发展思路角度来讲,乡镇干部的担子不轻反重。

(二)乡、村两级组织正常运转更加困难。一是财力大辐减少。免征农业税后,一般乡镇减收==余万元左右,多的==余万元,财力缺口大,==%以上的乡镇干部误餐补助和其它津贴无法兑现;村级收入较取消农业税前平均减少==%左右,每个村的收入包括各级转移支付平均不足=万元,只占正常运转所需支出的==%。调查显示,全县仅有==%左右的村组织有收入,其中收入上万元的村仅占=%,==%左右的村级组织没有收入。以湘江乡调查的三个村情况来看,====年总收入=====元,总支出=====元,结余=====元,被迫还旧借款=====元,赤字=====元。二是债务积重难返。免征农业税前,==%以上的乡村由于垫税、村级集体企业亏损、重点建设及招待等诸多因素,致使乡镇和村级组织负债现象较为普遍,不堪重负。据不完全统计,全县乡、村两级债务高达====余万元,其中乡镇负债====万元,村级负债===万元,平均每个乡(镇)在===万元以上,每个村在====元以上;其中负债最严重的沱江镇累计债务高达===万元。乡村债务久拖难解已成为一些地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三是村干部队伍难稳定。免征农业税后,村级唯一的集体收入来源被卡断,村级资金严重不足,各村正常支出难以保证。全县村干部年平均工资不足====元,==%的村干部表示每年招待乡里干部的开支就不止====元,村干部成了“倒贴”干部,工作积极性严重受挫。湘江乡村民小组长在取消农业税前人均年发放===—===元,免征农业税后由于经费紧张已取消。四是农业税征收遗留问题多。过去在农业税征缴过程中迫于“双过半”和“结硬帐”,乡镇、村级组织通过借、垫等办法完成任务,有的向银行贷款,有的用乡村干部的工资垫付,目前全县农业税尾欠仍有====万元不能收缴到位,平均每个乡镇==万元左右,致使乡、村债务难以化解,乡、村干部陷入两难境地。乡村偿债压力很大,且因为==%以上是贷款,考虑到利息等因素,债务有上升的趋势。五是农民土地矛盾纠纷增多。由于取消农业税,土地收益增值,一些地方出现了农民争田要地的现象,由于国家土地承包政策明确规定“土地一定==年不变”,也使部分农户人多地少的矛盾日益突出。部分农村人平占地悬殊竟在=倍以上。农村土地二轮承包的遗留问题日渐显露,农户之间因界端不详、面积不实、权属不明产生矛盾,一些原来已退田的农户又要求收回土地自己耕种,少数村将闲置地集中租赁给种田大户或外来户经营,农民现在又要求发包到户或提高租赁费或重新分配。六是公益事业开展困难。免征农业税前,村级集体收入主要来源是农业税附加。免税后,村级的道路维修、塘坝沟渠修整、学校建设等村级公益事业的资金来源骤减,由于资金短缺,农村开展的“一事一议”存在“有事不议,有事难议,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现象,加上外出务工人员增多导致的投工投劳不足,造成村级公益事业几乎处于停滞状态。

(三)农资上涨,免征农业税后农民增收不乐观。调查表明,化肥等农用物资价格上涨,生产成本“水涨船高”,直接影响农民增收。以沱江镇山口铺村==组农户饶家杰为例,====年发现化肥等各项费用明显上涨,购买同样的化肥平均每亩上涨==元,农药平均每亩上涨==.=元,翻耕、抗旱抽水费每亩上涨==元,地膜、农具等其他物资价格全面涨价。同样的一亩耕地面积所需的农资费用,比上年涨价就超出===元。因此,因涨价而超出的各项费用高出了农业税免税额。调查中,有的村民埋怨说:“上面在骗我们,免了农业税,每年我们要出更多的钱(购买农资)”。

(四)取消农业税对林区发展意义不大,林农返贫未能得到扼制,林农区的经济差距日益加大。“三林”问题是“三农”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林区水田面积少,种田方面的农业税本来就不多,免除农业税政策并没有给林农带来多大的实际意义,国家的扶农、惠农政策为提高农民的种粮积极性,致使粮食价格高位运行,加上自然条件限制、林业保护性政策不到位、林业税费居高不下、部分惠林政策被取消、现行的惠农政策不能充分享受等因素,致使林农返贫更加严重,林区与纯农区的经济差距进一步拉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粮食严重不足,吃饭问题仍然没有解决。林区耕地少,人均水田=.==亩,粮食直补政策人均实得仅=.=元。相反由于国家采取粮食收购保护价政策,主要靠买米度日的林农为此每年人均增支购粮款在===元以上。====年以前林农每年自产粮====.=万公斤、林区平价定销粮===.==万公斤、造林抚育补助粮===万公斤,三项====.==万公斤,人均年口粮达===公斤,吃饭问题已经解决。====年以后,林区平价定销粮、造林抚育补助粮被取消,林农吃自产粮和市场购粮。====年===个林业村自产粮===万公斤,人均===公斤,比====年人均减少===公斤,人均年缺粮=个半月。吃“三夹饭”(包谷、红薯条、大米合煮)的现象重新反弹。二是经济来源单一,收入仍然较低。林农基本靠木材采伐销售为生,====前人年均木材指标=至=.=立方米,由于木材径大质高,木材销售价高,林农人均实得===至===元。====年后,采伐指标逐年减少,人年均=.=至=立方米,加之木材市场疲软,销售价降低,兼之受山高路远、交通不便的影响,扣除一定的运输成本和上交的税费及劳务开支后,林农人均实得仅有===至===元,比====年人均减少===至===元。加上国家实行生态公益林建设和木材限额采伐等林业政策,林农从生态公益林中所得补助仅为=元/亩(扣除管护费,实得=.=元/亩)。且由于生态公益林的划分,导致林农对林木和林地缺少了经营自,祖祖辈辈沿袭下来的“砍一轮树种三年土,解决三年杂粮”的生产生活门路也没有了。雾江乡龙虎村谢冲小组共有林地====余亩,其中====亩被划为公益林,此后,该小组几无树可伐,全组===多人每年仅靠国家按=.=元/亩实得的=====多元补偿度日,人均不足==元。据统计,====年全县林农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其中水口镇仅为===元。目前林区现有贫困户=====户,贫困和低收入人口=====人,占全县贫困和低收入人口的==.=%。三是基础设施差,发展仍然缺乏后劲。目前林区==个组未通电,===个村未通电话,==个村未通公路,===个组未通小四轮、板车路。由于交通不便,林农每年支付木材陆运费===多万元,买米交通费===多万元,人均增支===多元。====年,林区有过伐组===个,占==.=%,这些村组由于无树可伐收入锐减。由于林农用于吃粮、购买生活必需品的支出占收入的==%以上,致使林农发展生产投入严重后劲不足。

三、对策和建议:

(一)积极反映“三林”问题、呼吁国家调整现行有关林业政策。(=)建议恢复已经取消,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林粮挂钩、造林补助等林业优惠政策。这对调动林农营林积极性,保障林农基本口粮,维护林区林政和社会秩序意义重大。(=)制定调整有关林业政策。建议对林农实行“一取消、一补偿、一补贴”政策。一是取消育林基金,让林农直接在林木交易中增加收入。同时,对因取消育林基金后给地方政府减少的收入缺口由中央和省级财政予以弥补。二是建立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对现有公益林的林木资源进行价值评估,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分期补偿。对绝大部分山林划为公益林、耕地严重不足、生存条件特别困难的林农,实行生态移民,将公益林木补偿费和林地征用费一次性补偿到位。公益林林地的补偿标准应基本上按照市场机制确定,以不低于每亩林地每年能为林农产生的经济收入为参照进行补偿。改变现行补偿(=元/亩)过低的状况。三是建立对林农实行生态直接补贴机制。参照种粮直补政策,可根据林木采伐指标或造林抚育面积,对林农进行粮食补助。(=)配套完善有关林业政策。为了确保政策落实,建议从水力发电、森林旅游、消耗森林资源的企业、排放污废物破坏生态的部门、企业和个人收取生态资源税,作为对生态营造、管理、保护的经济补偿,使生态资源补偿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建议对林业实行长期限、低利息的信贷扶持政策,并给予一定的财政贴息;对被划定为国家生态公益林的营林贷款实行减免或挂帐停息政策;在明晰林业产权的基础上,实行林木、林地资产抵押的金融扶持林业政策;加大对林区县乡镇的转移支付力度,推进林区健康稳步发展。

(二)不断加快配套改革步伐,深化调整和完善涉农政策。

=、进一步推进县乡机构改革,精简机构和人员。根据中央机构改革方案及省里的要求,各个乡镇将分流=/=—=/=的富余人员。因此,必须大力推进机构改革。(=)要撤并机构。科学设置乡镇机构,并实行党政领导交叉任职,要改革村组机构,大量精简村组干部,实行联组合片,由村干部兼任片长。(=)要分流人员。下大力气清退编外人员,压缩在编人员,解决好富余人员的出路。一是鼓励乡镇干部带薪带职离岗发展经济;二是选派乡镇干部到村组任实职;三是对==岁以下,没有达到大专以上文凭的乡镇干部实行脱产轮训,学习培训期间工资不变,培训费用自理。

=、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管理,还利于农民。同时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确保农民利益不受侵害。政府要继续加大对农业的投入,特别是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含量,帮助农民科学种田,提高产量,增加收入。要鼓励和促进农资生产企业开发高效、高能、价优的农资产品投入市场,尽可能地满足农民的需要,使农民既能增加产量,更能增加收入,实现农资企业与农民双赢的效果。同时,政府要引导农民改变产业结构,种植优良品种,提高农产品档次,提高耕地的综合效益;引导农民广泛使用有机土杂肥,这样既能改良土壤结构,又能降低农业投入的成本,还能减少农村因自身环境污染给农业生产、生活带来的损失。

=、进一步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依法完善二轮延包等土地流转方式。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和国家各项补贴政策的出台,土地问题逐渐凸显为农村的突出问题,更显示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极端重要性。针对农村土地承包发生的新情况和农民在土地流转中出现的新问题,要用活用足党的农村政策,努力化解国家土地政策与土地承包现状之间的矛盾,及时依法完善二轮延包,调处各类土地纠纷,签订承包合同,颁发经营权证,做到“四至”清楚,权属明确,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权、经营权和收益权。同时,对农民在抛荒地重新耕种的,要合理引导,做到有序开发,不得乱砍滥伐、过度复垦。对长期外出务工农民的承包地在保障其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引导其通过代耕代种、转包、租赁等方式流转到人多地少的农户。对外来经营业主以协议方式开发村集体空地,也应通过其它承包方式保障其经营权,采取土地使用权入股、有偿转让等形式,既保护承租者的合法权利,又适当考虑农民的既得利益。

(三)进一步搞好乡镇职能的重新定位,转移工作重心。

农业税免征仅仅是“少取”,乡镇应该在“增收”和“多予”上对农民给予更多关注,主要职能应是发展经济、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重心由就农业抓农业向以工带农、以工促农转变,突出抓好农副产品加工业。一是要履行引导农民入市的职能。鼓励发展以农民为主体的农产品销售队伍,推动农业产业化健康发展。二是要履行发展农村公益事业的职能。乡镇要花大力气制定出操作性强的农村建设规划,并认真付诸实施,探索多种途径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引导农民自愿协商投工投劳,大力加强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业抗灾能力,彻底改变农村脏、乱、散、差的旧面貌。三是要履行引导生产发展的职能。乡镇政府要引导村组干部转变观念,为农民解除后顾之忧。当前,农民最盼的是快富,最缺的是资金、技术和信息。可采取选派乡镇干部到村组任实职,或乡镇干部身份和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乡镇派驻企业服务、引导外出务工、参与支农中介服务组织等形式直接参与经济活动。四是要履行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及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篇10

作者:李峰

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尚未体现循环经济理念,基本上沿袭了末端治理的传统观念。此外,现行鼓励发展循环农业经济的优惠手段比较单一,优惠政策相互不配套,各项政策相互冲突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政府财政投入有限。与循环工业不同,循环农业的操作人和受益人大多是资金匮乏的农户,依靠个人力量和小群体的能力根本无法满足循环农业经济中长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因此,发展循环农业必须依靠财政的大量投入,而当前投入的财政资金还十分有限;四是大部分投资农业的投资人和企业急功近利,不愿意投资具有长远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循环农业项目,只把眼光盯在那些周期短、见效快的项目。第四,资源利用率低,水土流失严重,耕地生产潜力挖掘不足。随着人口增长、土地沙化、流失等要素存在,我国耕地日趋减少。若要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要加强对耕地数量、质量的控制,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确保有限的耕地资源的永续利用。但是由于风沙危害的程度仍呈上升趋势,滥伐、盗伐、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等现象在短期内难以根除,耕地资源已成为我国农业经济发展中最为薄弱的环节和资源安全的潜在隐患。如果不加以强力保护,很可能会危及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第五,环境污染严重,农业生态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由于现代农业是建立在大量化学肥料、农药基础上的化学集约型农业,长期不合理地使用化学物质造成了农业生态环境的恶化,直接威胁到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产量上去了,但代价是巨大的,环境遭受到了严重的污染,给当代甚至后代子孙带来了极大危害。此外,由于长期不重视清洁生产,我国农产品出口屡遭绿色壁垒,进而导致市场需求的不足,从而影响了当地循环农业经济的发展。发展循环农业经济的对策发展循环农业经济,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若要取得实效,必须有相应的对策与措施。笔者认为,近期应着力加强的工作包括:制定循环农业发展规划,加快构建循环农业技术体系,开展循环农业技术研究与示范,加快制定循环农业相关的政策法规,加强循环农业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大宣传教育与树立循环农业发展理念等。其主要内容包括:首先,出台规划、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加强指导。政府应尽快出台循环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循环农业评价指标体系,强力推进循环农业发展计划的实施。1.推进循环农业立法进程,出台有关限制性法规和补偿性政策。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明确界定农民、企业和政府在推进循环农业建设中的责任与义务,以建立农业生态补偿和技术补贴机制为切入点,完善循环农业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构建政府推动、市场驱动和公众行动相结合的长效机制。2.建立乡村物业管理法规体系,构建循环农业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物业化管理是我省农村废弃物处理利用的一种全新的模式管理和运作机制。实施物业化管理不仅有利于发挥基础设施的投资效益,而且有利于转变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方式,对推进农村废弃物处理资源化利用、培育和壮大农村环保产业化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第二,加快循环农业技术创新,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加快农业科技人才培养。目前农业科研人才不足,特别是一线农业科技人员的水平不高,对循环农业技术的研发推广形成严重制约。在技术层面上,紧密围绕农地养护、水体净化、生物质能源、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区域生态保护、农村社区建设等循环农业重点领域,加强纤维素转化利用技术、快速堆产经分析肥技术、沼气发酵技术、生物质能源技术、生态修复技术、能源及环境新材料技术等的研发,建立全方位、系统集成的循环农业技术体系。因此,必须加大循环农业科技人才的培养力度,制定科技人才培养规划,力争在短时间内培养出一大批适应循环农业发展需要的新型科技人才。根据循环农业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大循环农业新产品、新技术和新模式的研究和开发力度,关键上还要注重资源的多级循环利用、农业绿色能源开发利用、农业废弃物及相关产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农业清洁生产、节水农业等技术与模式的研发力度。开展循环农业技术研究,总结成功模式以达示范。选择有代表性的地区或农场,在农户、乡村、园区、区域四个层面上开展循环农业技术、模式以及产业化的研究与示范,为循环农业的健康发展积累经验,也为国家制定正确的循环农业发展政策提供依据。第三,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力度,完善多元化投资体系。建设循环农业经济体系,需要大量的资金保障。没有资金投入,经济效益就难以显现。

因此,各级政府的支农资金预算,要适度向循环农业倾斜。其一,各级政府应设立循环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循环农业技术的培训、应用和推广;其二,金融机构要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增加贷款额度,支持循环农业建设,特别要适度增加面向农户的小额贷款额度,综合运用税收、贴息、补助等多种经济杠杆的作用,鼓励和引导各种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和农业;其三,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完善个人、集体、国家三者结合,多层次、多元化的循环农业建设投资体系;其四,要探索完善循环农业发展的投资、金融、价格、财税和收费政策,改进发展模式。第四,积极培育循环农业经济载体。园区经济是多种现代生产要素整合于特定空间而形成的集约化程度较高的一种经济形态,因此,要像建设工业园区一样搞好循环农业经济示范园区建设。一是科学设计、合理规划,将具有上下游共生关系的项目集中到园区中来,形成特色和绿色产业带,实现有害污染物质在园区内的闭路循环;二是以市场为导向,坚持合理利用资源,发挥区域优势的原则,加强园区设施与农业技术的组装配套,实现规模化、专业化和高效化生产;三是注重农产品良种、良法配套,完善农产品高效、优质、高产综合生产技术体系。第五,建立和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循环农业经济,农民虽然是主体,但也要有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因此,必需建立起门类齐全、功能多样的循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其主要包括农业人才培养交流体系、农业技术推广应用体系、农业信息服务体系等,围绕循环农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农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经济实惠的服务。第六,加强循环农业的国内、国际合作与交流。有计划地与相关国家开展人员互访、交流研讨、项目合作等活动,引进国外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加大对国外发展循环农业核心技术的消化、吸收力度,更快更好地研发出符合我国发展循环农业所需要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第七,加大宣传教育,树立循环农业发展理念。发展循环农业经济,各级政府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其有全新的认识,树立循环农业发展新理念。一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不断通过实践把循环农业思想和模式有效的运用于农业生产实践中去;二要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能够变成一种自觉的行动,营造良好氛围;三要普及推广各类循环农业新技术,重点利用广播、卫星电视、网络、光盘等现代媒体与技术,结合宣传卡片、村务公开栏、科技入户等形式,对广大技术人员、农民示范户,开展更实际、更便捷、更有效培训。确实作到“政策措施落实到村,技术要领普及到户”,把农业资源的循环利用、农村环境污染控制有效地应用于生产和生活之中。

篇11

十八届五中全会再次以文件形式确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在此形势下,农业经济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方式显得更加重要。而;绿色农业、低碳农业也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我们大力倡导经济发展转型调结构,农业经济发展必然要争当转方式调结构的排头兵,加强农业经济发展的环保模式,减少农业发展过程中的碳排放,从而实现我国农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发展目标,最终帮助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笔者围绕我国农业经济的绿色发展和低碳循环发展现状,提出相应的推动措施。

【关键词】农业经济;绿色;低碳循环;环保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绿色发展,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新贡献。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自然岸线格局,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由此可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方式是新时期农业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和必由路径。

一、绿色低碳循环农业经济综述

由于国家转方式调结构的深入推进,作为国家第一产业的农业相关产业也必须找到适合自身可持续发展之路径。在国家经济中高速平稳发展和生态文明概念深入人心的新时期,绿色低碳循环农业经济成为党和国家重点部署的发展思路,也逐渐成为国内外研究的重点课题,在此大环境下,我们有必要对绿色低碳循环农业经济做初步探讨。(一)绿色农业经济发展绿色农业经济是以市场需求和经济、生态协同发展为根本原则,在传统经济基础上发展而成的新型农业发展模式,是对各种农业资源进行开发并保持农业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然后在此基础上达到的农业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活动过程,其本质是要实现农业生产经营与社会、生态资源的协调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二)低碳循环农业经济发展所谓的低碳循环农业经济发展,就是指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大态势下,我们在农业经济发展中积极运用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等各种方式,尽最大可能的减少对CO2等温室气体的排放,加强现有资源的循环利用率,从而实现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可持续战略的实施。

二、我国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农业经济的现实意义

(一)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经济是今后推动我国农业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由于我国人均土地占有量远远低于联合国公布的世界人均土地占有量,又面临着农业资源过度消耗的现状,高耗材、高污染的传统农业经济发展方式已经越来越不适应我国现行农业经济发展需求,我国必须采取低碳农业发展模式,以提高我国粮食产量。(二)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经济可以保护我国生态环境和维护粮食安全由于我国可用耕地面积较小,并且多地出现建设用地越过耕地红线的问题,我国一直致力于以传统农业模式解决温饱问题,造成了农业土地破坏严重的现象。在传统农业经济发展中,大量使用化肥、农药等,而且根据国家公布的数据可以看出,我国大部分的水土污染主要是由于农业的乱排乱放。因此,发展低碳农业有利于保护环境。进入新世纪以来,多重因素左右全球粮食供应,使得粮食安全从区域性问题上升为国际问题,从民生问题上升为国家战略问题,由于我国国内的粮食生产供应现状,我国农产品进出口都受到了严重制约,因此,我国要加快转变传统农业的生产方式,切实解决好粮食的安全问题,而解决问题的关键出路就在绿色低碳循环农业经济。

三、我国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经济所面临问题

虽然我国在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经济有巨大的现实意义,但是从客观角度来说,我国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经济还是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我国现存的农业基础薄弱。首先,我国较为严重的人地矛盾,我国虽然国土面积广,但是人均可耕地面积远远低于世界人均可耕地面积,当前我国共有农业人口9亿,农户约占农业人口总数的27.7%,每户所经营土地不足0.5公顷;其次,我国农村劳动力短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主要劳动力青壮年集体外出务工,家里只留下386199部队,农业产业劳动力缺口严重;最后,农村人口文化程度普遍不高,虽然国家大力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并推行职业技术教育,但是未从根本上提升农业从业者的文化水平,截止2008年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农村人口中初中以上文化水平所占比重不足18%。第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我国一直以来实行以工业辅助农业的发展路子,虽然有大量的辅农、助农、惠农政策,但是由于开展农业经济的基础设施不完善,导致可用耕地流失严重,面积减少,农业物资浪费严重,且已有农业基础设施功能较为老化,破坏较为严重。第三,农业经济服务系统未及时建立完善,鉴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农业经济发展方向起步较晚,相关的农业经济服务系统并未得到有效建立和完善,农业经济服务工作开展较为滞后,相关服务水平也较为低下。

四、我国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经济应对措施

一是优化农村农业产业经济结构,在基层大力普及绿色低碳循环农业发展模式,开展相应农业服务技术培训及继续教育,培养一批绿色低碳循环农业专家人才,发掘一批绿色低碳循环农业种植能手,并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农业的规模效应和联动效应。二是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绿色低碳循环经济模式进村进户。我国应大力开展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检修与更换,并普及农业低碳经济的发展方向,引导并向农村引入大量的资金,积极地研发新技术,扩展新视野,推动农民获得最大化的经济效益。三是建立新型化的农业技术专业服务系统,随着城市化进程和工业化发展,我国已经有足够的技术水平和物质基础为农业产业经济发展建立专业服务系统,包括信息服务、大数据服务、物流服务及高端制造服务等,这个服务系统应该包括农业现代化的耕作方式技术的普及、对病虫害防治技术推广、对农产品及衍生品销售渠道拓宽等一系列的专门服务,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农业经济发展模式在我国基层推广。

五、结语

我们必须推进低碳农业的经济发展模式,确保粮食安全,并保护生态环境,突破现有农业的发展瓶颈,大力普及并使用新型化的农业产业化路子。

【参考文献】

[1]张宪英.我国低碳农业解读及其发展路径初探[D].复旦大学,2010(5).

[2]周丽.加快我国低碳农业经济发展探析[J].新经济,2014(7).

农业经济论文范文二:低碳经济时代农业经济发展途径

[摘要]低碳经济时代下,世界农业经济逐渐开始从高碳向低碳转变。在全球气候变暖的环境下,低碳农业这一生态革命产物被广泛关注和推崇,这就要我国农业经济发展模式实现向生态、低碳、友好模式的转变。本文主要探讨低碳经济时代下我国农业经济存在的问题和发展途径,实现我国农业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

[关键词]农业经济;低碳经济;发展途径

全球人口增长和经济规模的扩张造成人类对常规能源的使用逐渐增多,环境与经济之间的关系不断日益恶化,在此背景下低碳经济碳足迹等概念应运而生[1]。发展低碳经济,不仅能够通过节能降耗改善环境污染,还有利于调整经济发展结构,促进新型产业的发展,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低碳经济时代下,农业经济必然要转变经济发展模式,走低碳可持续发展道路,推动农业经济的健康发展。

1低碳经济内涵

低碳经济是人类继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重大进步,是通过降低能源消耗、减少二氧化碳排量、减少环境污染的经济发展模式。低碳经济指的是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指导,大力开展技术创新、新能源开发及改变生产方式,减少对煤炭等不可再生资源的使用,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减少经济发展中对环境的破坏,实现经济与生态的和谐发展。低碳经济的重点是通过开发低碳能源系统,研发低碳技术并建设低碳产业体系,减少经济发展过程中温室气体的排放量[2]。

2我国农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1低碳农业规模化发展困难

目前制约我国低碳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农业生产的小农分布。尽管我国近些年来已经实现农业大规模生产,但基本生态生产单位仍是农户小农生产,制约了农业生产中碳生产的合理标准规划。例如农村地区仅只有一户或几户开展低碳农业生产,而大部分农户依旧仍采用粗放生产,碳生产无法实现大规模的集中化,这种情况下依然会污染土壤、空气、水源等,制约低碳农业的发展,增加推广和开展低碳农业的成本。

2.2农业基础设施薄弱

我国农村地区许多基础设计健身不完善,例如水利设施出现设备落后、设备老化等问题,这是由于水利投资偏向于大型水利工程,对农村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较小,资金较为分散,没有形成合力,资金投入的多少直接影响农业节能、节水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完善,从而制约低碳农业的发展。

2.3科学技术与自主创新能力不足

发展低碳农业离不开先进技术的支持,而技术创新是发展农业新技术的重要途径,但是我国农业技术还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农业技术研发投入不足,先进农业技术应用水平较低,缺乏农业科研人员,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不完善等,这些现状严重制约了技术在低碳农业中的应用。除此之外,发展生态农业经济模式缺乏先进的技术,例如沼气的开发和使用能够保护生态环境,但目前只适用于以农户为单位的小规模家庭生产生活,适用于大规模生产的大中型沼气池等技术还不完善,使沼气的开发和利用并没有发挥出最大的价值。

2.4农业生产方式还未完全转变

尽管我国农业科技得到发展和进步,但是在农业生产中对化肥、农药等污染土壤的资源的依赖性依旧严重,导致农村污染仍在加剧,造成土壤结块、肥力下降等恶性循环。粗放的农业经济增长方式进一步加剧了资源和环境的压力。

3低碳经济时代下农业经济发展的途径

3.1建立循环农业经济体系

西方国家低碳农业循环经济发展迅速,例如阿根廷实行完善的免耕加秸秆还田的低碳农业技术,打破传统的额种地必须先耕的现状,有效的保护土壤面积;巴西政府在2010年实施低碳排放农业计划,运用生物固氮等先进技术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资源消耗和污染,实现农林牧一体化生产等。我国人口总量大,但人均耕地面积小,人地矛盾突出,且农业生产效率低,耕地污染严重,因此应大力推广和使用农业固碳技术,减少高碳能源、化肥等资源的使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指的是农业资源、农业产品、农业废物再利用的循环模式,降低资源消耗率。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过程中,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推进水资源、土地资源等的综合利用,加强对情节能源的开发和利用,转变农业经济增长方式。

3.2发展生态农业经济模式

首先要转变农业生产发展理念,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屏气原有的重农业产出,轻生态环境理念,在农业生产经营中坚持集约化的经营理念,加强对农村农民知识和技能的再教育,提高现代农民的综合素质。其次,坚持资源的多层利用,实现资料良性循环,例如发展沼气利用模式、病虫草防治模式、产业链延长增殖模式等;充分开发和利用清洁能源,例如太阳能、风能等,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增加农业生产效率,大力发展农田平原、水体立体等农业生产模式,实现低消耗、高产能[3]。

3.3促进低碳农业技术的研发和推广

一方面要大力引进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另一方面促进我国低碳农业技术的研发和创新。政府通过财政政策进行支持和引导,引导社会资金的不断投入,积极开发新技术,整合现有的先进技术,降低现有低碳技术推广和应用的成本,同时要注重技术服务体系的构建,积极引导和帮助广大农民学会运用先进农业技术,使技术真正运用到低碳农业生产中,缓解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的矛盾。加强农村地区新型农机技术的推广力度,组织农民学习新技术,开展免费农业教育课堂培训业务,宣传新型低碳农机的作用,使低碳农机在农村得到真正使用;增强安全意识,更好地发挥低碳农机在农业生产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开展有机物多层利用技术的推广,在生态系统中形成物质良性循环多级利用的状态。

3.4提升低碳农业经济发展理念

我国农业经济发展方式低碳化的转变要以科学发展观为重要指导,加强树立低碳农业经济发展的理念。首先要树立正确的现代农业发展观,农业的发展是一种全面的、科学的发展,是可持续的发展。其次要走正确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在科学发展的基础上努力探索出低投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高效益的现代低碳农业经济发展道路。再次还要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型农业,资源节约型农业,充分利用好农业资源,降低农业能耗,减少农业生产带来的温室气体排放。最后,要加强低碳知识的宣传教育,农民是农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要力量,在农村开展各种形式的低碳经济宣传活动,使广大农民逐渐转变生产理念,坚持低碳环保的生活和生产方式;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法》《资源保护法》等资源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适当利用优惠的经济政策引导农业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大力鼓励和扶持绿色低碳农业生产。

3.5发展低碳休闲旅游农业

农业具有文化传承的功能,是农村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些年来随着城市生活压力的增加和农业文化的发展,农业经济的休闲观光作用逐渐显现。发展低碳休闲旅游农业模式既能够增加农民的收入,增加农村就业机会,还能够在农村形成品牌经济,带动品牌效应。要以农村现有的旅游资源为开发和发展基础,加强对低碳旅游资源的创新开发力度,构建农家乐旅游的新形态。开发农业观光旅游模式,首先要保护农村当地原有的自然景色,在此基础上开发农业高新技术,将农产品作为农业加工的突破口,大力发展农业观光旅游服务业务,将旅游业融入至低碳农业经济之中,带动低碳农业经济的发展,例如发展农业生态种植园参观、农业主题公园、农家乐等旅游业务[4]。

4结论

低碳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低碳农业的发展,低碳农业是低碳经济的一部分。低碳农业的发展应将农业经济与生态系统相结合,减少对不可再生资源的利用,加强开发和利用清洁资源,实现环境保护,从粗放经济发展模式向集约型转变,降低资源消耗,减少污染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加强农业低碳生产、环境保护、生态涵养、文化旅游等各项功能的融合,实现我国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冯蛟.从低碳经济时代消费者行为特征看休闲农业的发展以宁夏休闲产业发展为例[J].农业经济,2010(10):38-39.

[2]胡新良.低碳导向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制构建研究[D].长沙:湖南大学,2012.

[3]刘国斌,党美丽.低碳经济时代吉林省县域经济生态旅游发展研究[J].东北亚论坛,2011(1):114-120.

篇12

近二十年来,现行农业科技推广在农业技术扩散中发挥了重大的作用,促进了我国农业的长足发展,然而,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原有的农业科技推广过程中的很多弊端日益暴露,严重影响农业科技成果潜在生产力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1当今农业科技推广存在的问题

1.1政府的农业科技推广体制转轨滞后,运行机制与市场要求不相适应

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发展起来的农技推广体系,其运行机制都是按照计划的模式建立起来的,选择什么项目推广,推广范围多大,主要表现为政府行为,不能适应市场化发展要求。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农户作为农业生产的微观主体,生产经营什么,选择什么技术,理应成为农户自己的权力,而行政式推广方式,剥夺了农户作为市场主体的权力,使农民只能被动地接受推广技术,造成推广效率低下。

1.2推广主体间缺乏有效的协调和沟通,弱化了农户应用科技的积极性及主动性

由于科技供给系统与应用系统之间缺乏足够的信息交流,农业科研成果与农业生产者实际经济利益脱节问题突出,使农业科技研究、推广和应用主体都缺乏积极性。其表现:一是农业科研教育推广部门联系松散,政出多门,形不成强大的合力,科研单位长期处在传统的科研管理模式中,立题、科研、试验、鉴定、申报成果,这种管理模式,与推广部门没有直接联系,使一大部分科研项目变成了以获奖为研究目的,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之需要,真正先进实用的科技成果不多,造成大量农业科研成果的无效供给。而对于农业推广部门来说,不了解农业科研进展情况,所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没有列入科研计划的正规途径,由于没有顺畅的技术来源,对于作为市场主体的农户而言,往往需要的技术得不到,得到的技术又不需要,造成供求矛盾。二是农协组织、企业与农业科研、教育、推广部门的关系问题,目前农协组织及一些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已经成为农业技术推广的生力军,由于缺乏有效的技术指导服务,在档次、规模上很难适应农户的需求。

1.3农业科研、教育、推广与农业生产脱节

由于我国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农业科技体制、运行机制是农业科研机构只管科学研究,很少考虑研究成果如何推广应用、应用后会产生多大的效益等问题。加之政府倡导科学决策及受某种意义上的科学主义甚至泛科学主义思潮的影响,学者的建议往往成为决策的依据。这突出地表现在中国农业科技研究项目均是在专家的参与下制定的,他们往往把自己的见解、观点带进决策中,研究的优先领域实际上是由专家而定。专家则偏好“高、精、尖”研究项目,往往忽视实用技术研究项目,导致农业科技研究与农业生产实际相脱节,一方面大量的“高、精、尖”研究成果难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另一方面则是农业生产过程中所需要的实用技术供给严重不足。同时,大学与研究机构把论文与获奖作为晋升与发展的主要考核指标,从制度安排上诱导科研人员去选择“高、精、尖”研究项目,这也是农业科技研究脱离生产实际的原因之一。各级各类农业学校虽然一直在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但在实际教学当中却以理论为主,特别是农业高等院校的教师既有教学任务又有科研压力,他们没有时间和精力深入到农业生产第一线去做深入的调查研究,上课时只能照本宣科,最好也就是介绍一些本领域的研究动态而已,至于如何掌握一些实用技术,多数教师自己心中也没底,而且对动手操作一类的实用技术不屑一顾,这样必然导致农业教育与生产实际相脱节。此外,在现行体制下,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的自主性很小,主要表现在:一是农业科技推广部门推广什么样的新技术不是由这些部门在调研的基础上来确定的,而是由政府决策,但政府的驱动具有很大的盲目性与偏差,造成所推广的技术与农户生产需要的技术不一致;二是由于现有农业科技推广人员特别是基层推广人员还不具备综合的知识与技能,难以自主提供综合的技术服务;三是农业技术推广应当是应用研究的继续和延伸,但是受到人员素质、科研手段方面的限制,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自主研究难以展开。这种状况势必导致农业技术推广与生产实际相脱节。

1.4以推广“科技”为中心,而不是以对农户的推广教育为中心

由于缺乏诱导和激励机制,推广人员的推广结果,往往与其利益并不挂钩,使推广部门及推广人员在方法上只注重“推”,忽略对农户的推广教育,致使推广人员与农户之间缺乏有效信息沟通,使推广工作陷入被动状态。

2完善农业科技推广的对策建议

2.1优化推广资源

农业科技推广是科技兴农的基础工程,以公益性为主,必须依靠财政投入支持。各级政府每年财政用于农业、科技、村建等方面的投入,要拿出相当一部分用于补助农业科技推广。要通过现有的农业干部学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村科技函授学校等,广泛开展不同层次的农业学历教育;要以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为依托,加强对农民的实用技术推广,大力推广绿色证书制度,帮助每个农村劳动力掌握1~2门现代先进种养技术,全面提高乡、村干部和农民接受农业科技教育的程度。

2.2加强农业技术的熟化和规范

确定推广的农业技术除了先进性外,还必须具有成熟性,以保证技术应用后效果的稳定。农业生产受气候和地理条件的严重制约,因此,农业技术不仅一定要适应当地的自然地理条件,也要适应当地的耕作制度。为此,在新技术推广前一定要先进行小范围的实验,结合当地实际条件进行改进,提高其成熟度。为了使广大农民尽快应用新技术,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应该结合当地条件,对所推广的技术和技术体系制定出通俗易懂的操作规程。这应该是农业技术推广中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

2.3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完善多层次、多元化推广体系

国家应制定相应政策,从制度上,保障农业科技推广的正常运行。目前,适应市场要求的,以政府农技推广部门为主体,农业科研、教育,农协组织,公司或企业共同参与的农技推广体系已经形成,并初具规模,各地要因地制宜,选择不同的推广模式,或多种模式,实行政府行为、科技行为与农民行为相结合,科学研究、技术推广与生产需求相结合。政府部门的推广体系,要转变观念,改变等任务、靠项目、要经费的做法,主动适应市场,从而促进农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

2.4实行分类推广,建立一个分工明确、竞争有序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

鉴于农业技术的特殊性,必须进行明确的、系统的、科学的分类,对于不同类型的农业技术,由不同的推广组织进行承担。对于需求弹性比较大的农产品,可由生产者或企业出资进行推广;对于弹性比较小,又涉及国计民生的农产品的生产技术,必须由政府进行承担。

2.5加强各推广体系之间的协作与联系

农业科技推广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需要各部门齐心协力,才能形成强大的合力,鉴于目前形成的多元化的推广体系,必须由政府去协调和统筹管理,改变目前的政出多门,联系松散,甚至脱节的现象。可设立推广委员会或联络办公室,由从事科研、教学、推广、农民、企业有关人员代表组成,加强联系,建立正常的双向沟通渠道,形成以各种利益为纽带的联合体。

3致谢

本论文设计在老师的悉心指导和严格要求下业已完成,从课题选择到具体的写作过程,无不凝聚着老师的心血和汗水,在我的毕业论文写作期间,老师为我提供了种种专业知识上的指导和一些富于创造性的建议,没有这样的帮助和关怀,我不会这么顺利的完成毕业论文。在此向老师表示深深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临近毕业之际,我还要借此机会向在这四年中给予了我帮助和指导的所有老师表示由衷的谢意,感谢他们四年来的辛勤栽培。不积跬步何以至千里,各位任课老师认真负责,在他们的悉心帮助和支持下,我能够很好的掌握和运用专业知识,并在设计中得以体现,顺利完成毕业论文。

同时,在论文写作过程中,我还参考了有关的书籍和论文,在这里一并向有关的作者表示谢意。

我还要感谢同组的各位同学,在毕业设计的这段时间里,你们给了我很多的启发,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对于你们帮助和支持,在此我表示深深地感谢。

参考文献

[1]张玉珍,尹振君.关于农技推广队伍现状的调查及分析[J].农业科技管理.2007(1).

[2]赵映峰,易超峰,郝新远.浅谈新形势下的农技推广工作[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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