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4 14: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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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排查管控领导小组。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由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六名科室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分组。
第一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县经济开发区外9户规上工业企业排查指导工作
第二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县经济开发区外10户规上工业企业排查指导工作。
二、目标任务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指导的原则,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督查指导力度。属地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具体落实到人、落实到企业。实施网格化管理,地毯式排查。要对企业在职工行动轨迹进行全方位摸排,重点排查外省尤其是湖北和黑龙江两省来(返)县人员,保证省外来(返)县人员底数清晰、精准到人。有效防止疫情输入。
三、排查范围
经济开发区外的19户规上企业。
四、工作内容
1.开展人员摸排。通过使用助力疫情防控行程查询综合平台、查验证件等多种方式,对企业职工行动轨迹进行全方位摸排,重点排查外省尤其是湖北和黑龙江两省来(返)县人员,建立排查工作台账。
2.强化应急处置。按照《县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做好疫情应急处置。
3.加强防控指导。指导企业开展卫生清洁、通风消毒、个人防护、垃圾处理、分餐或错时就餐餐等防疫措施,加强内部防控。指导企业开展对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疫情防控处置能力。
4.对照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项工作要求,深入查找疫情防控的风险点、隐患点,对于集中就餐、集体活动、使用中央空调等安全隐患,及时指导纠正。
五、工作要求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县乡财政一体化管理的指导意见,采取充分发挥我镇财政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制度化、规范化,使财政管理规范化工作适应新要求。
主要内容
(一)业务管理一体化。
1、各项工作业务按照县局的规定和指导意见进行,业务数据按规定及时整理归档并妥善保管,以备县局随时查看,掌握我镇各项业务进展情况。
2、按照县局对财政资金使用审批程序的规定,我所结合本镇实情制定了《万安镇财务审批制度》、《万安镇村组资金收支管理制度》,严格票据管理,坚持以票据管费,票款同行。建立《票据领、销、存登记薄》,健全按月定期结报核销制度,每月与县局核对票据及款项入库情况。
3、涉农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严格按照县局规范流程,使用县局统一的操作平台,实现信息通达,资源共享,使县局通过操作平台能够准确了解我镇财政所业务进行情况。
(二)资金监管一体化。
1、建章立制,规范监管。建立与县局的信息沟通机制,按照《休宁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暂行)办法》,我镇对财政预算分配、财务支出、一事一议奖补、涉农补贴、政府采购、民生工程、村级三资等方面的严格标准,我镇对专项资金支付和工程项目施工进度实行动态管理。对立项、审批等资料分项目建立《项目管理资料》,加强项目资料的归集和整理。
2、实行公开公示制。工程类资金,实行公开招投标,实行报账制;补贴类资金,严格按发放程序和操作规定及时在规定场所进行公开公示,公示不少于七天,实行“一卡制”发放。并做好公示影像等资料的归档工作。
3、检查巡查。每项财政资金均实行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抽查巡查工作。
4、建立资金监管台账。按照资金监管的要求,对所有财政性资金进行分类整理,分别建立资金监管台帐,对每项资金的“收、拨、用”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
(三)队伍建设一体化。
1、建立健全岗位职责体系和考核激励机制,合理配置人员岗位,实行轮岗交流制。
2、积极参加县局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活动,并利用休息时间深入基层,走村入户,能真正的深入人民群众,和群众做朋友,提高服务群众水平。
3、加强廉政教育,加强纪律约束,加强廉洁自律,培养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
(四)信息系统一体化。
我镇现已使用县局统一的财政资金信息化管理软件操作系统、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系统,并按照县局统一培训安排专人操作,并按要求,已全面开展农户基础信息采集和“一卡通”管理发放软件升级工作,努力为县乡财政一体作技术准备。
(五)为民服务一体化。
1、建设规范化服务大厅。我镇财政服务大厅是按省厅规范化财政所标准建设的,并荣获省规范化财政所称号;大厅内“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操作流程图、家电及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流程图、新农合报销业务流程图以及财政所相关制度和人员岗位等进行公开公示,使老百姓一目了然;根据阳光村务的要求,我所在大厅内放置财政资金监管台账专柜并设立一台村级三资查询机,让涉农补贴资金发放、村级三资透明公开,接受群众对村级三资的监督。财政服务大厅真正成为规范、有序、高效、整洁、便民的服务场所。
2、财政大厅设立惠农资金补贴窗口、家电摩托车汽车下乡补贴窗口、“三资”窗口及群众来访等窗口,有效提升各窗口的服务质量。设立来访群众登记表和意见薄,定期总结经验,提高为民服务水平。财政大厅实行首问责任制,切实为群众解决来访问题。
3、财政大厅设立一块大屏幕,用来宣传惠民政策,也能让群众直接查询涉农补助资金“一卡通”发放信息、各村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等,实现对外服务的标准化、一体化。
工作要求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为积极地推进我镇县乡财政一体化管理工作,成立我镇推进县乡财政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视察时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州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健全责任明确、部门联动、齐抓共管、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突出抓好源头管控、过程管控、结果管控,建立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煤质管控长效机制,整体推动全县煤质管控工作,促进全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控制源头、把住质量、管好流通为前提,以科学规划、集中经营、统一配送为根本,以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为原则,通过确定煤质环保标准,完善优质煤炭配送网络体系,加大优质煤炭供给,加强清洁型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执法力度等措施,建立散煤采购、运输、经营、使用全过程监管体系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系,最大限度降低散煤使用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的不利影响,通过1-2年时间,实现全县城乡散煤清洁、环保利用,有效降低散煤污染;建立煤炭专用市场、布设经销网点,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县、乡(镇)、村民用优质煤炭供应、派送、保障和监督网络体系,实现优质煤炭销售全覆盖。
三、重点任务
1、按照《2020年州生态保护目标责任书》要求,认真完成煤炭管控各项指标。
时限要求:2020年底前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2、按照规划全面完成符合环保要求的煤炭二级配送网络建设任务。
完成时限:按照交办清单要求,按时限完成。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县工信和商务局、县生态环境局
3、煤炭市场和各乡(镇)二级网点全部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由县工信和商务局对煤炭交易市场实行全程监控。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县工信和商务局
4、县工信和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局与县煤炭市场、二级网点签订四方监管责任书,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煤炭交易市场与优质煤供应企业签订中长期购销合同,从源头保证煤炭质量。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县工信和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局
5、严格执行煤炭质量标准,全面落实煤炭抽检计划,加大煤炭质量监督抽检频次,及时向社会通报抽检结果,严厉查处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煤炭的违法行为。
完成时限:重点督办、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6、坚决取缔无证照煤炭经营户,严厉打击各类销售不符合煤炭质量标准的违法行为。
完成时限:重点督办、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县工信和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
7、县市场监管局加强煤质检测能力建设,设立煤质检测机构,确保县具备煤质常规项目检测资质。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8、县工信和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加强对煤炭市场、二级配送网点及煤炭经营企业的动态管理,强化日常监管。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县工信和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
9、严格实行煤炭采购及运输报备制度。县煤炭交易市场按需求向县工信和商务局上报采购及运输需求,核准后,发放由工信、交通、交警联合签发的煤炭运输专用通行证,坚决查处无专业通行证运输煤炭的行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县工信和商务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交警支队
10、按照《储(售)煤场地整治标志》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整治完善煤炭交易市场及二级配送网点扬尘防治、场地硬化、喷淋设施、污水沉淀等环保设施。
完成时限:重点督办、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11、不折不扣落实煤炭检查站卡口或视频监控检查制度,加强驻卡值守,对运煤车辆进行严格检查,严禁运输不符合煤炭质量标准的车辆进入辖区。
完成时限:重点督办、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县交通局、县交警队、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和商务局
12、实行运煤车辆“两证一票一单”制度(“两证”:煤炭经营户委托运输凭证或营运证照复印件,由县工信、交通、交警联合签发的煤炭运输专用通行证;“一票”:单车煤炭销售发票;“一单”:加盖有煤炭印签的煤质检验报告单)。
完成时限:重点督办、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县交通局、县交警队、县市场监管局
13、严格执行“一级市场集中购进批发,二级网点统一配送零售”制度,二级网点销售的煤炭必须通过一级市场统一配送,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销售,建立购销台账,实现来源可溯、质量可控,从根本上杜绝劣质煤炭销售经营问题。
完成时限:重点督办、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和商务局
1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煤炭质量标准的违法行为,对销售或运输劣质煤炭的经营户处以同等货值3倍的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在煤炭产品中掺杂掺假、以此充好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陪罚款。
完成时限:重点督办、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1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对擅自改装已取得营运证的车辆,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情形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道路运输许可证;依据《公安安全保护条例》,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货车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重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整改,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完成时限:重点督办、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县交通局、县交警队
16、全县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住小区、个体经营户和居民住户的生产、生活用煤必须符合规定标准,按照所在区域燃煤标准采购和使用一级煤炭市场或二级网点统一销售的达标煤炭。对采购、使用和销售的煤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不定期进行抽检,发现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煤炭,将依据有关规定从重进行处罚,并公开通报曝光。
完成时限:重点督办、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县工信和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局
17、加大煤质管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市场建设、卡口管控、检测能力、联合执法、专项整治、优质煤销售差额补贴等经费。
完成时限:重点督办、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县财政局
18、落实煤质管控主体责任,同时强化分级管控,靠实乡镇村一级煤质管控属地管理责任,做到监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完成时限:重点督办、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县工信和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局
19、以县生态环境部门综合执法机构为基础,从工信和商务局、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城管执法等部门抽调人员,脱离原岗位,组建固定的煤质管控联合执法队,具体负责采购、运输、销售、配送、使用各环节、全过程的联合执法任务。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20、在全县执行现有无烟2号煤标准(挥发分≤12%、全硫≤1%、灰分≤30%)的基础上,扩大无烟2号执行范围,将三十里铺镇扩大为无烟2号煤标准执行范围,加大联防联控力度,防止有烟2号煤倒流县。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开始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21、对反映的以次充好、扰乱煤炭市场经营秩序的线索由公安部门立案查处,依法打击。
完成时限:重点督办、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县公安局
22、利用电视、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媒体加大环保型煤、无烟2号优质煤使用的宣传推广力度,做到家喻户晓,引导群众购买使用环保型煤、无烟2号优质煤炭。强化信息公开,对劣质煤炭抽检、查处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实行有奖举报,公开曝光查处销售、运输、使用劣质煤炭的典型案件,引导全县形成自觉抵制劣质煤炭的浓厚氛围。
完成时限:2020年5月开始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县工信和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
23、对中央、省级环保督查反馈的煤质管控不到位问题整改开展“回头看”,按时限要求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并销号。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县工信和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局
四、工作职责
1、各乡(镇)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支持和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煤质管控工作,确保按时限和要求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2、县工信和商务局严格落实《州煤炭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发挥牵头职能,强化统筹协调,督导各乡(镇)进一步规范完善煤炭交易市场和二级配送网点建设。督促各乡(镇)彻底排查煤炭交易市场和二级配送网点,对相关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挂牌督办。
3、县市场监管局严格执行民用散煤使用标准,按照年度煤质抽检计划,加强煤炭质量监督检查,及时向社会通报抽检结果,依法查处无证零散经营、销售不符合煤炭质量标准等违法行为。
4、县生态环境局督促指导各乡(镇)进一步规范煤炭交易市场及二级配送网点环境设施建设,对已建成的煤炭交易市场及二级配送网点督促完善环评手续,监督落实各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对煤炭使用单位(企业)煤炭质量进行严格检查,依法查处使用不合格质量标准煤炭的违法行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加强2021年教育系统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确保节假日期间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教育局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教育局王巍清副局长担任组长,教育安全管理中心秦红担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教育安全管理中心,负责指导各基层单位落实《条例》中规定的各项措施要求,指导平安志愿者积极参与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
二、工作步骤
1、宣传教育。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校门口大屏幕,依托假期作业、课外活动、安全课等形式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主题教育;引导本单位党团员、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遵守有关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通过告家长书、钉钉平台等载体宣传并督促学生家庭遵守《条例》。使宣传工作实现多层次、全覆盖,让全体师生、家长知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要求,并遵守实行。
2、“平安马甲”行动。各单位要积极参与平安志愿者服务,按照《条例》规定要求,严格落实本单位及周边50米范围内的守护、巡查、劝阻工作。积极举报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举报电话119、110。
3、重点巡守时段
(外环线以内)
(1)2021年2月11日(除夕)19时至次日凌晨1时,次日6时至8时;
(2)2021年2月15日(年初四)19时至次日凌晨1时,次日6时至8时;
(3)2021年2月26日(元宵节)19时至次日凌晨1时。
(外环线以外)
(1)2021年2月11日(除夕)20时至次日凌晨1时;
(2)2021年2月15日(年初四)20时至次日凌晨1时;
(3)2021年2月26日(元宵节)20时至次日24时。
上述时间段内,局层面由局主要领导值守,各基层单位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值守,确保学校安全。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基层单位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监管,保证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在全区教育系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局属各相关单位:
非洲猪瘟是自非洲猪瘟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烈性、高度接触性传染病,发病率高、死亡率高,对养猪业是一种毁灭性的动物疫病,而运输生猪车辆、船舶、班列等交通工具是非洲猪瘟主要传播连径之一。为加强交通运输环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经研究,特制定交通运输防治工作方案:
一、高度重视交通运输环节防控工作
8月16日,我省发生7一起输入性非洲猪瘟疫情。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王国生书记、陈润儿省长作出明确批示,武国定副省长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截至9月6日,全国已有6个省份发生1 3起非洲猪瘟症情,局属各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底线思维,充分认识非洲猪瘟疫情危害的重要性和防控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复杂性、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强化公路水路口岸、跨省公路、货运枢纽场站等要点的行业管控,主动配音畜牧单位将监测、消毒、移动控制等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做好联防联控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更好的开展此项工作,特成立交通系统非洲猪瘟防治领导小组:
组 长:副组长:
成 员:
三、严格落实部门联防联控责任
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畜牧主管部门,共同防治联合禁止、辖区内调运生猪及生猪产品的车辆途径新郑市区。因此,在我市主要路段设立检查点,严禁运输车辆从疫区运输生猪进入我市。
重点路段:责任人:
四、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隐患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相关规定,务必做到在思想上更加重视、工作上更加扎实、措施上更加有力、管理上更加严格,确保全局干部职工返岗安全、平稳、有序,在保证全局工作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切实保障全体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我局复工疫情防控工作,现成立我局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具体措施
(一)做好复工前疫情准备工作
1、加强复工前宣传。收集官方专业机构有关防疫知识、宣传片、宣传视频、在单位微信工作群、一楼大厅LED屏开展宣传;
2、储备防护物资。储备医用口罩、75%酒精(脱脂棉)、消毒液,消毒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测温仪、喷雾器等防护物资;
3、加强消杀防疫。提前对局机关办公楼、食药监办公楼内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各基层市场监管所对各自办公场所进行消杀防疫;
(二)加强干部职工返岗前信息摸排
1、严格执行返岗干部职工个人健康信息报告制。各科室、所、队负责人要提前与本部门返岗人员建立联系,掌握其返回情况,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严格落实“一人一表”登记制度,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报告表”(附件1),如实登记身体状况、春节外出情况、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情况等信息,任何人不得瞒报、漏报,填写完成后以科室、所、队为单位,统一报送至局综合科备案;
2、严格执行返岗干部职工隔离(居家观察)制。外出返回人员(无湖北旅居史、无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史)一律居家观察14天,暂缓返岗,并主动向所在街道、社区报告。有湖北旅居史或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史的,交由属地疾控中心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居家观察)期满,健康状况无异常并经局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方可返岗上班;
3、严格执行返岗干部职工测温制。外出返回人员隔离(居家观察)期满复工后,每天早、中自行测量1次体温,并登记在案。
(三)加强复工疫情防控工作
1、隔离管理。局机关设置临时隔离室,隔离室设在局机关办公楼一楼最右侧(紧挨党支部办公室),并明确专人管理,设有隔离记录本,遇有工作人员或外来人员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肺炎详实症状的,立即将人员转至隔离室,并及时联系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流调工作。各基层市场监管所不单独设立临时隔离室,城区孙家堡子、城墙市场监管所统一利用局机关隔离室,石人、湾沟市场监管所发现发热、咳嗽、乏力等肺炎详实症状的立即就近送往医疗机构;
2、工作管理。近期禁止召开大规模会议、培训,确需召开的,尽可能缩短会议日程,参会人员佩戴口罩并分散就座。各岗位工作人员严守各自工作岗位,禁止串岗造成人员聚集。在保证局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非一线执法等紧迫岗位经局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可实行弹性工作制,提倡居家办公、远程办公,弹性工作的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做到“不上网”。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按疫情防控要求,强化值班值守;
全面落实“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方针,坚持“外方输入、内防扩散、严防输出”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疫情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确保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
镇人民政府科室(站所)、各行政村、非建制街
三、具体措施
(一)凡我单位工作人员均需填写《个人健康信息登记表》,是外地(市域外)返临人员,来自或途径重点疫区人员,以及与重点疫区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一律向单位及辖区报告登记,有居家隔离必要的,严格落实14天居家隔离措施,期满无症状的正常上班。自行隔离期间,如出现发热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卫生院或随访医生报告,采取有效防控措施,转运至当地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二)复工人员上班必须进行体温测量,复工前必须如实填报《复工人员疫情排查统计表》;各办公室一律在工作人员正式上班前一天,集中进行全面消杀;各办公场所要保持办公区域空气流通,经常开窗通风,每日通风三次,保持办公室环境清洁。
(三)办公人员及来访人员进出办公场所必须佩带口罩;尽量缩小和减少会议的规模和频次,未经允许不得举行大规模的活动;办公场所区域入口处要设置体温检测点,工作人员及来访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
(四)加强公共场所的消毒卫生整治,尤其是楼梯、会议室、便民服务大厅、食堂、厕所等公共区域,每天消毒不得少于2次。
(五)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暂停食堂集体就餐,实行分餐制,避免人员聚集。
(六)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多饮水,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确保师生员工顺利平安返校,逐步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点对点”闭环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三、管理内容
(一)实行路途闭环管理
1.全县高三、初三及中职学校毕业年级学生上学、放学途中应全程戴口罩,采取自行接送、骑自行车、步行或乘坐定制公交等方式,“点对点”往返于家庭与学校。
2.各校要掌握每一位学生往返学校的出行动态,确保学生不在上学、放学途中进入除家庭和学校之外的其他场所、不与除家人和学校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接触。
(二)实行校园闭环管理
1.加强校园活动闭环管理方面。要按照“网格化”要求,建立楼门管理制度,避免楼间无关人员流动,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人员之间保持一定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人员活动轨迹、关联对象相对固定,以班级为活动单元,尽可能缩小接触范围,形成闭环。
2.加强餐饮安全闭环管理方面。要严格执行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中用餐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进货有票据、有台账、食品留样和卫生清洁有记录、分餐和送餐有秩序,坚决防止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就餐实行分段错峰和分餐制,人员单独就坐,间隔1米以上。
3.加强学生住宿闭环管理方面。学生进出宿舍必须实名验证,宿舍之间不允许串门,避免人叉。实行晚点名制度,严禁寄宿生夜不归宿。
(三)实行疫情应急处置闭环管理
1.复课之后学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报告学校,学校迅速将其安排到健康观察区(室)进行隔离,同时报告疾控机构,并按规定程序送辖区定点医院诊治。
2.对符合密切接触者判断标准的人员,由属地医疗机构或县疾控中心组织开展隔离医学观察,并对其所到场所进行清洁消毒。
(四)实行实习闭环管理
中专学生外出实习需经学校批准,严格做好路途防护。在实习期间,服从属地管理,不去实习之外的其他场所活动,不与实习之外的其他人员接触;身体出现异常情况时,立即报告带队老师或现场指导老师,并按属地要求和规定程序到定点医院就诊。
四、措施保障
为确保我县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点对点”闭环管理工作有效推行和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防联控、强化责任担当,确保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两手抓、两不误”,让学生安全上学、平安回家,让家长放心、社会放心。
1.县教育体育局、各学校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为直接责任人,对复学后学生“点对点”环闭管理各个环节工作进行细化、实化。学校教职员工要以身作责,模范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自觉做好自我防护。
2.县卫生健、县疾控中心要主动积极下沉学校,全力抓好服务指导,对出现发热师生,第一时间要组织开展隔离医学观察、实行场地清洁消毒。
主要负责监测与群众健康和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药品和卫生清洁用品的市场动态及供给保障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稳定物价,查处违规经营,打击制假贩假,维持市场秩序,遇有问题,研究采取相关应对措施;强化对野生动物市场监管。
二、监督检查对象
涉及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健康及防疫用品药品的供应、相关商品、药品的价格。包括:珍禽专卖店、农贸市场、饭店(宴会厅)、商场超市、药店等市场主体及自然人。
三、监督检查内容
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主要检查下列事项:
(一)禁止野生动物销售方面重点检查内容。
1.是否存在无证无照经营的行为;
2.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的行为;
3.经营利用的产品来源是否合法,资料登记是否完整真实,严禁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上市流通。
(二)价格监管方面重点检查内容。
1.严厉打击对防控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药品、消杀药械、防护物资用品等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谋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
2.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防疫用品,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串通涨价,以及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三)市场监管方面检查的内容。
1.监督指导超市、商场、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定期消毒;
2.监督指导超市、商场、饭店等市场主体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
3.监督指导超市、商场、饭店等市场主体做好环境卫生、通风等相关工作。
四、监督检查职责分工
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各相关部门依照职责权限联合开展监督执法,有效切断肺炎疫情通过野生动物传播途径。
(一)畜牧站:确定市场销售的野生动物检验检疫情况,检查是否具有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及屠宰厂是否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及其相关检验检疫标志等。
(二)派出所:对不配合监管部门依法监督检查行为的市场主体或个人,采取强制措施,做好执法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工作。
(三)乡纪委:对各村、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调度,做好职责对接,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问责。
五、监督检查措施
各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在市场监管保障执法检查中,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说明情况,提供有关文件、证照、资料或者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和其他相关资料;
(二)责令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法行为,履行法定义务;
(三)查阅、复制有关的记录和其他资料;
(四)查封、扣押或先行登记保存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
(五)加强野生动物监管,对市场销售的肉类及其产品,未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产品一律没收,上线处罚;
(六)重点对药品、口罩、消毒产品进行死看死守,对没有营业的药店通知其开门营业,并督促积极采购药品、口罩和消毒用品,保障疫情供给;对高价销售药品、口罩、消毒液行为的,实施上线处罚。
六、领导组织
为切实落实我乡肺炎疫情防控市场监管保障工作,成立市场监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七、工作要求
(一)建立联络员工作群。建立“乡肺炎防控工作群”,分管领导、业务骨干人员要加入该群,适时联合执法信息、工作开展情况等,推进市场监管保障工作高效、高质。
按照“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理应对,公开透明、回应关切,依靠科学、有效防治”的原则,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立足岗位,服从安排,全力以赴强化疫情防控工作。强化防控,对办事大厅进行消毒,避免出现交叉感染;强化监测,对窗口工作人员、服务人员和外来办事人员做好登记排查;强化宣传,加强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和科学引导,消除群众心理恐慌,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坚决打赢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勇担守土职责,保障服务安全。局机关成立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及二级主任科员担任;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同志兼任;设置综合保障、宣传引导、运行保障、防控排查四个工作小组,负责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二)职责与分工
1.综合保障工作组。负责传达贯彻省、市、县有关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安排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落实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做好疫情防控提供后勤、物资等各项保障。
负责领导:
负责科室:办公室、政务公开督导科
2.宣传引导工作组。按照省、市、县要求做好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及时更新各项信息,做好信息工作,提升公开度、透明度,保障信息畅通,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汇聚和声,形成合力,凝聚社会力量,共同推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负责领导:
负责科室:党办、数据共享管理应用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科
3.运行保障工作组。按照省、市、县要求做好政务大厅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政务大厅进驻部门开展工作人员、服务人员的出行探亲和身体状况等排查工作。建立大厅工作人员、服务人员和办事人员的卫生防护和出入登记制度,严格排查特殊情况,做好自身防控并及时与有关防控专业机构对接,严防疫情输入风险。
负责领导:
负責科室:政务大厅监督管理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
4.防控排查工作组。做好局机关工作人员出行探亲情况统计工作,做到每日调度,每日汇报。对从外地返乡或探亲的人员要进行登记备案,发现疫情疑似情况,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及信息报送有关规定第一时间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负责领导:
负责科室:营商环境督察服务科
三、有关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服务好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规范我镇机关的内控管理,积极推进我镇政府的职能转变,创建服务型的乡镇人民政府。
二、工作内容和实施步骤
(一)完善我镇机关的机构调整。
根据县有关乡镇机构调整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三个办公室和两个中心”的工作职责,理顺各办公室、中心、所站的工作关系;加强完善“两个中心”的人员岗位配备,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人,确保每项工作有人负责,做到“人得其事,事得其人,人尽其才,事尽其功”。
1.理顺机关各部门工作关系,明确岗位职责。根据有关机构编制文件,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和各岗位的工作职责,根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
完成期限:2014年5月20日前。
2.对各岗位人员进行调整和配备。根据人员身份和实际,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充分发挥干部才能,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人,确保每项工作有人负责。对股级干部的任免,按有关规定执行。
完成期限:2014年6月20日前。
3.对镇领导班子成员及领导干部分工进行科学调整。
完成期限:2014年6月20日前。
(二)完善镇机关工作机制和制度。
对镇机关内部现有工作制度进行整理和完善,对尚未规范管理的工作建立制度规范管理,对各项工作流程按规定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推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1.对需要建章立制的管理内容进行分类整理。通过广泛征求各部门和干部职工意见,对机关管理各方面的内容进行详细的梳理,并对已经建立的制度进行整理,进行深入研究,制定制度废改立的详细目录。
完成期限:2014年5月20日前。
2.起草或修订制度。组织相关人员依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对未建章立制的管理内容方面起草规章制度,对已经建立且不合时宜的制度进行修订,形成初稿。
完成期限:2014年7月25日前。
3.组织讨论修改。制度涉及内容的镇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对初稿的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讨论,必要的话可召开镇领导班子扩大会议讨论,根据讨论情况修稿后形成讨论稿。
完成期限:2014年8月15日前。
4.征求意见。向镇机关广大干部职工进行征求意见。
完成期限:2014年8月25日前。
5.镇领导班子会议讨论。根据所征求到的意见,召开镇领导班子会议进行讨论研究,对科学合理可行的意见给予采纳修改。
完成期限:2014年8月29日前。
6.送县法制办审查。按有关规定将镇领导班子讨论确定稿送县法制办审查。
完成期限:2014年9月5日前。
7.印发执行。根据县法制办审查的反馈意见最终定稿后经镇领导班子会议通过,印发执行。
完成期限:2014年9月26日前。
8.召开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公布和强调。
完成期限:2014年10月10日前。
(三)完善镇机关各业务部门工作流程。
对镇机关各业务部门工作流程进行梳理和规范,并按规定公开,对群众服务的业务严格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阳光运作审批事项,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1.再梳理业务事项和流程。对2013年已经梳理并制定工作流程的业务事项再次进行认真梳理,制定和健全各项业务工作流程,制作工作流程图,工作流程应细致易懂,包括各环节的办理岗位、办理条件和材料、办理期限等。
完成期限:2014年5月30日前。
2.镇有关分管领导审查。镇有关分管领导要对所分管工作的流程图进行审查,对不完善的要责成相关部门整改。
完成期限:2014年6月13日前。
3.报县相关业务单位审查。将业务工作流程图及相关材料报县相关业务单位审查,确保流程图的合法合规性和完整性。
完成期限:2014年6月27日前。
4.分类汇总,编制目录,将各业务流程图编制成册,并按规定进行公开。
完成期限:2014年7月18日前。
三、工作机构
为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镇完善机关内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工作。
中图分类号:F407.4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18-0016-01
近年来,随着地方高校的日益发展,学院人员、车辆也逐年在增加。由于学院地处离市区偏远,学院重大活动接送人员、各部门业务往来、教职工上下班、夜间部分人员下班、夜间学生意外值班、节假日值班等都需要用车。因此交通车辆车况良好、驾驶人高标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怎么样把这些任务都愉快地接受、安全出色地完成,做到保障有力呢?这就为车辆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做好学院车辆安全管理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管理工作一贯坚持的方针,车辆安全预防控制工作是安全管理的主要途径,预防预控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安全管理工作的质量,它是安全行车的保障;只有做好此项工作,防患于未然,才能有效避免行车事故的发生,达到安全行车的目的。
一、影响车辆行驶安全的主要因素
(一)人的因素。人是交通安全中最重要的因素,交通安全的关键在人,人是交通安全的核心。近年,国内外的交通事故表明,有80―85%的事故是由人造成的,包括驾驶员的驾驶失误、疲劳驾驶、麻痹大意和违章行驶等。因此在交通安全中,人的因素主要是驾驶员的行为。根据2013年中国道路交通事故统计与资料分析,因驾驶员失误而发生的交通事故占交通事故总数的约70%。因此人驾驶员是道路交通中最重要的环节,是预防预控工作的主体。
(二)车的因素。交通安全的第二要素是车。根据近年国内外交通统计资料表明,由于车辆本身因素造成的交通事故,在工业发达国家占5%左右,在发展中国家占10%左右。在交通事故中,由于车辆造成的事故主要是车辆的机械故障造成的,包括制动失灵或不合格、转向失灵或不合格、轮胎脱出或爆裂、灯光损坏、连接失效等。近年来因车况不良而造成的交通事故大幅上升,因此车也是预防预控工作的主要对象。
二、抓住安全管理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做好行车安全管理的预防预控工作
通过对影响行车安全因素的分析,可以看出预防预控工作主要是做好人(驾驶员)与车的管理工作,个人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
(一)做好对人(驾驶员)的预防预控工作
1、教育驾驶员必须确立高度的安全责任感。一个驾驶员必须真正意识到自己肩负的社会责任,头脑里必须有强烈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观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第一、谨慎操作”的职业道德要求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并要逐步树立起高度的安全责任感。具有安全责任感的驾驶员会时时刻刻注意安全德国,只要真正把学院荣誉、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危放在心中,始终有一种责任感,安全行车是可以做到的,事故是可以预防的。
2、教育驾驶员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学院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和国家和上级交管部门有关的安全法律法规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力争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认真学习交通法规,掌握基本精神,熟知法规内容。不学法,就不懂法,不懂法,怎么用法、守法呢?交通法规是机动车驾驶员安全行车的行为准则,必须掌握它、熟悉它。二是严格要求,遵章守纪,逐步形成遵纪守法的道德习惯。每名驾驶员都要严格要求自己,事事处处、时时刻刻都要认真执行法规,一丝不苟。在没有人监督的情况下,也要自觉地按交通法规办事。出现了违章情况,要主动纠正,即使没有造成恶果,也不能原谅自己,这样久而久之;遵守交通法规就成为一种职业道德习惯了。三是杜绝侥幸心理。例如任务急、时间紧的时候,驾驶员就可能超速行驶和疲劳开车,认为自己只要注意点安全,就不会出事。安全行车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往往就是在万分之一时出了事,有的老驾驶员开了一辈子安全车,临到快退休时因违章出了事。所以一定要杜绝侥幸心理,严禁违章驾车。
3、认真执行安全教育制度,加大教育力度,按时召开驾驶员安全例会,坚持驾驶员安全学习制度,讲事故案例,分析事故原因,和有关宣传材料、报刊等,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要做好季节和极端天气的行车安全常识教育。经常提醒。
4、严格把关,认真做好事驾驶员的招聘、上岗前的培训、工作。杜绝后患有重大交通责任事故人员上岗驾车。
5、要定期在公安网查询提取行车违章纪录,并对违章时间、地点、性质分析统计汇总,及时纠正驾驶人员的违章行为。
6、对发生的事故,无论大小,都要按照事故处理“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同时吸收他人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7、严格执行“三带一停”制度(即出车要带好驾驶证、行驶证、通行证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做好出车前和收车后的安全检查,让驾驶员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
8、加强车辆安全检查是预防事故的有效途径,每月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坚持普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自查与互查相结合,消除事故隐患。
9、实行驾驶员安全承诺制度,每年与驾驶员签定“交通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制。
10、怎么安全怎么办,不断完善收集整理班车运行停靠点意见,坚决做到“安全第一、方便第二”。
(二)驾驶车辆维修保养,做好预防预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