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范文

时间:2023-03-14 14: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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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篇1

(一) 坚持科学布局,多渠道接纳的原则。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为社会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服务;多渠道接纳适龄幼儿入园,努力满足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

(二) 坚持公益性、普惠性的原则。遵循学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的指导思想,强化政府职能,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下同),逐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三) 坚持实事求是、稳步推进的原则。各幼儿园应根据本幼儿园服务辖区内的适龄人口数及本园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幼儿园的计划招生数和班级数;区属公办性质及政府购买普惠民办性质的幼儿园作为招生工作改革试点幼儿园,要精心谋划,稳步推进招生工作。

(四) 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原则。儿童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各级各类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测试。

(五) 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各幼儿园应在幼儿园公众号或幼儿园门口醒目位置以招生公告等形式公开幼儿园招生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今年的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时间、收费标准等,接受社会监督。

 

二、入园年龄

年满三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方式

(一)2021年秋季,我区所有公办性质的幼儿园实行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各公办园应将不低于80%比例的学额,采取家长报名、电脑派位等方式招生,剩余的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

(二)政府购买普惠民办幼儿园作为试点,80%的学额参照公办幼儿园采取随机派位(摇号或其他公平、公开的方式)的方式进行招生,剩余的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

(三)如摸底或预报名人数没有超过招生数,可直接登记报名。

(四)非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

四、工作要求

(一)招生方案

各幼儿园制定“幼儿园招生工作计划”,包括招生计划人数、报名条件、招生程序等,公办幼儿园于6月20日前报区教卫局备案,民办幼儿园于6月23日前报各中心幼儿园备案。

(二)报名条件

1.年满三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2.参加公办幼儿园及政府购买普惠民办幼儿园80%学额随机派位的幼儿是至少符合以下两类条件之一的适龄幼儿:一是持有高新区辖区户籍;二是父(母)持有高新区辖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三)招生管理

1.各级各类幼儿园主动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工作信息,并做好政策宣传和招生咨询工作。

2.各级各类幼儿园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开展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办法,明确工作步骤,遵照时间安排,逐项认真完成,确保招生工作平稳、规范、有序。

3.公办幼儿园随机派位:根据高新区学前教育资源实际情况,为保证公平性,每个符合派位条件的适龄幼儿只享受一次派位机会,即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报名,如果重复报名,视为自动放弃电脑派位;双胞胎或多胞胎共用同享一次派位机会,若派位成功,将同园入读,相应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自建公办幼儿园优先派位持有福州高新区辖区户籍的幼儿;小区配建公办幼儿园优先派位持有本小区户籍的幼儿,其次优先派位其他持有高新区辖区户籍的幼儿;高新区户籍但不符合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可参加派位但不享受优先级。

4.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随机派位: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随机派位参照公办幼儿园做法及优先级,但不采用电脑派位,由各幼儿园采取摇号或其他公平、公开的方式组织派位,现场派位邀请中心园到场监督。

5.自主招生:各幼儿园自主招生原则上优先招收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照顾对象和本区户籍幼儿,如有余额也可招收非本区户籍幼儿。各园应统筹考虑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的居住地、政策照顾等因素后,由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录取的幼儿名单,禁止随意招生。

6.根据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规定,幼儿入园前,应当根据幼儿园提示,到卫生计生部门指定的妇幼卫生保健机构或医院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合格后方可入园。

7.各民办幼儿园需将招生公告、招生简章、招生计划上报各中心幼儿园,各中心幼儿园根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审核招生计划,并指导幼儿园做好招生办法、招生简章制定等相关工作,同时将审核通过的招生计划汇总一份报区教卫局备案。民办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标准实行公示制,不进行失实宣传、不违规收费。

(四)招生服务片区

1.原则上参与派位的公办幼儿园以福州高新区作为服务范围,详见附件1;

2.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以福州高新区作为服务范围,详见附件2;

3.自主招生的民办幼儿园招生具体信息详见附件3。

(五)主动公开

1.区教卫局将于6月17日前在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工作以下信息,并做好政策宣传和招生咨询工作:

(1)福州高新区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2)本区公办性质幼儿园和经审核准予招生的民办幼儿园的招生信息,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等级、计划招生数、收费标准等;

2.各级各类幼儿园信息公示阶段:6月26日—7月1日各幼儿园应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园招生工作信息,包括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招生程序、咨询电话等;通过幼儿园网站或在幼儿园门口醒目位置张贴招生公告等形式招生信息,接受家长咨询。

(六)公办幼儿园招生程序

1.7月2日—7月3日报名申请,各公办幼儿园接受家长报名预约,收缴申请材料;各园均不以报名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

2.7月4日各公办幼儿园审核报名申请材料。

3.参与派位的公办幼儿园需将符合派位条件的幼儿资料录入派位软件,并于7月4日下午前对符合派位条件的幼儿名单进行公示。

4.7月5日全区统一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现场安排在福州高新区实验幼儿园,各相关幼儿园随机抽取2位家长代表到派位现场参与派位。派位结果(幼儿名单)加盖公章后由幼儿园带回并公布。

(七)加强监管

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监督招生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协调解决本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保障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有序开展。各幼儿园应准确掌握招生政策,严格招生纪律,共同维护教育公平。

五、其他事项:

1.公办幼儿园招生时间段:7月2日—7月6日,其他民办幼儿园招生时间段:7月2日—8月31日。

篇2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依法保障我区适龄儿童少年享受义务教育权利,使招生工作有利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有利于素质教育实施,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充分发挥义务教育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我市“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中的作用。

二、目标任务

依法完成招生任务,确保我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均能按时入学(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免于入学的除外);确保在我区务工就业农民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投资者子女以及境外人士子女按政策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巩固“两基”成果、提高“两基”水平,高质量、高水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具体是:我区小学计划招收新生6410人,初中计划招收新生6778人。

三、招生原则

(一)辖区内所有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和幼儿园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坚持“两个统一”的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一起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婚后因无住房一直随父母三代同住一室的家庭,其第三代适龄儿童中可以有一名视为与父母单独立户,符合“两个统一”。其他情况造成户籍与居住地(凭住房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不一致的适龄儿童,一律在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只有户口(包括集体户口、挂户)确无住房的,由区招办根据学校学额情况相对就近安排。

(三)坚持“划片、就近、免试”的原则。小学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凭相关证明材料,按学区就近入学。所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不得采取书面考试、面试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测试等变相考试的办法录取新生,也不得分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区招生方案和中小学学区图将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告知。

四、招生工作

(一)幼儿园招生

我区有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招收三周岁的健康儿童入园。7月1日~2日家长持户口簿、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和儿童计划免疫证并携带幼儿到居住地附近有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报名。

7月7日~8日为幼儿园补报名时间。

(二)小学招生

凡户籍在我区、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都应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各小学招收户口和居住地在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2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入学。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资料(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计划免疫证和经区教育局验印的学前教育报告单等)并携带子女按规定时间到学区所属小学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原镇(街道)所属小学招生工作,由镇、街道中心学校根据本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实施。各小学招收户口和居住地在学区范围内的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20*年*月*日前出生)入学。家长凭相关资料(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儿童出生医学证明、计划免疫证)并携带子女按规定时间到学区所属小学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于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报区招生办公室审批,延缓期满,应及时入学。

小学招生报名时间,全区统一为7月1日~2日;补报名时间为7月7日~8日。

各小学于6月15日前将学区图和招生启示送区招办审核备案,并在招生前一周向社会张榜公布,各校不得提前或推迟招生。

各小学一律不得办学前班。

太湖路小学新开设辅读班,面对全区招收智残儿童。各校招收学区内智残儿童(轻度和中度)随班就读,引导动员学区内视残、听残儿童上市特殊教育中心。

(三)初中招生

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全区统一报名时间为6月18日~22日,凡有小学毕业生的学校,以校为单位,按规定时间到区招办集体办理报名手续。

户口和实际居住地在我区,但在外区或外地借读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小学毕业生,如回我区就读初中,家长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或能证明住处的相关有效证件、小学完成证书或毕业学校证明和一张一寸半身脱帽照片,于6月23日~24日两天,到区招办(临时报名地点设在*市卫岗小学)办理单独报名手续。

补报名时间为6月29日~30日(临时报名地点设在*市卫岗小学)。

外地(不符合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条件)、外区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应回户籍所在地报名。

(四)其他招生

1、农民工子女定点学校招生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各校要严格执行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在*市区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和《*区20*年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并精心组织招生工作。

谢岗小学、东流路小学、斛兵塘小学、义城镇所辖7所小学、王大郢学校(初中部)、六十一中学(初中部)、六十四中学(初中部)和二十九中学等14所学校为我区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入学定点学校,凡符合条件并提供以下证件的在我区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在定点学校就学并享受与当地居民子女同等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①在我市经商或务工证明:经商办企业人员出示工商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定、由劳动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并在我市市区经商或务工1年以上(含1年);

②暂住证: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我市市区的有效暂住证,并已暂住1年以上(含1年);

③流出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夫妻双方同时进城务工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进城务工、户口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④适龄儿童计划免疫证;

⑤对非起始年级随父母或监护人来我市就读的,除须同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有出具原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及转学证明。

凡到义城镇所属7所定点学校申请就读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只要按照《安徽省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好入学、转学手续即可,不必提供其他证件,可享受学区内学生同等义务教育政策,并免收借读费。

从4月1日起,每周二上午为定点学校招生时间,9月1日截止。

2、初色班招生

四十六中(面向市区)、*中学、四十八中和工大附中举办体育、艺术、英语、计算机、科技创新等方面的特色班,招收我区在体育、艺术、英语、计算机、科技创新等方面有特长的小学毕业生。在学生本人自愿申请的前提下,由毕业学校推荐,区招生办审核,分别安排到上述学校特色班就读。

3、四十六中和合师附小招生

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市第四十六中学、*师范附属学校初中部合并后整建制迁入滨湖新区办学,校名仍为*市第四十六中学,性质为公办全日制寄宿学校。20*年开始招生,招生方案由区招办于5月1日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师范属附学校整建制迁入滨湖新区办学,校名为合师附小,20*年开始招生,招生方案由区招办于5月23日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4、新建学校招生

今年新建成的世纪阳光中学、休宁路中学和吴小郢小学,九月一日正式开学上课,招收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六十五中和休宁路中学合并为*市第六十五中学。

五、几点说明

(一)政策性照顾

在我区居住的小学适龄儿童及小学毕业生,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凭相关证明,可视为本行政区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1)父母中的一方户籍不在本市,其子女户籍随另一方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

(2)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

(3)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人员,其子女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并实际居住;

(4)在我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

(5)烈士子女;

(6)符合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关于*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问题的意见》(教基〔20*〕111号)文件中确定的高层次人才范围的子女。

(7)20*年以来,在我市投资的外来企业,达到以下投资规模的投资者子女:投资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产业和农业项目;投资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加工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文教卫体等社会事业项目;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城市基础设施等其他三产类项目。

(8)凡需要在我市就读的境外人士子女,可以到我区科技大学附属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和屯溪路小学就读。

享受上述政策性照顾小学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名单应在录取学校或毕业学校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经公安部门批准集资买户口(集资款8000元人民币以上)且挂户在我区的小学毕业生(包括父母买户口的),由区招办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到相对就近初中就读。

(三)外地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特殊情况,要求在我区小学借读的,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向租住地附近小学提出申请,学校在学额允许的情况下报经区招办批准后方可接收;要求在初中借读的,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向区招办提出申请,由招办根据毕业生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到相关初中借读。

(四)根据《*区鼓励外来投资若干规定》中第二款15条规定,对引进企业业主的子女,在入托、入学等方面将按规定给予相关照顾。对户口不在我区的企业业主的子女,需要在我区中小学借读的,由区招办按就近原则安排在附近学校借读。

(五)高校所办中小学,其职工子女应进入本单位中小学就读。高校附中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上严格执行市、区两级招生文件,招生日程安排应与区招办招生日程安排同步,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招生。

(六)新建开发住宅小区、旧城改造住宅小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就近在小区配套建设的学校就读。对于没有配套建设义务教育学校的新建住宅小区、旧城改造住宅小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问题,我区招办仍根据20*年7月市政府专题协调会后印发的《关于住宅小区适龄儿童入学问题的会议纪要》(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51号)精神,由各小区开发商或物业管理部门与区招办共同协商,妥善解决小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问题。

(七)五十三中和六十五中小学部停止招生,原学区调整到附近学校。

六、进一步规范招生和办学行为

(一)各中小学要自觉维护招生政策及招生计划的严肃性,认真落实招生计划,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和招生范围,不得提前招生,不得扰乱招生秩序。在招生中应服从区招办统一安排与协调,要顾全大局、通力协作,确保完成我区今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任务。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一经查实,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

(二)为切实体现教育的公平、公正,杜绝不正之风,我区公办中小学严格禁止招收跨行政区借读学生,严格控制跨学区借读行为。凡要求择校的小学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可引导其到民办学校就读。凡按政策已被学校录取的小学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其他学校不得重复录取。

(三)各校要遵循教育规律,关心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严格控制班额。小学每班控制在50人以内(少数热点学校经批准不得突破56人)、初中每班控制在56人以内(少数热点学校经批准不得突破60人)。

(四)各校在招生过程中,各项收费均按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教育局核定的标准执行,不得提高收费标准,不得自立项目收费。

(五)四十六中(面向市区)、*中学、四十八中和工大附中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招收特长生范围、类别和条件,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文化课测试,并将录取的特长生名单及专项获奖情况在毕业和招生学校公示栏内张榜公示。

七、组织领导

篇3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我区适龄儿童少年享受义务教育权利;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适应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积极推进我区义务教育健康、均衡发展;进一步强化政府行为,以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充分发挥义务教育在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作用,高质量、高水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二、目标任务

依法完成招生任务,确保我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均能按时入学(经批准的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免于入学的除外);确保符合条件的在我区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巩固“两基”成果、提高“两基”水平,深入推进我区“全国基础教育发展特色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开展。据此,我区小学计划招收新生55****人,初中计划招收新生56****人。

三、招生工作

(一)幼儿园招生

我区有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招收三周岁以上(即2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健康儿童入园。7月3日~4日家长持户口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和儿童计划免疫证并携带幼儿到居住地附近有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报名。

(二)小学招生

凡户籍在我区、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都应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我区小学招生坚持“两个统一”:即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相统一并单独立户;户籍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在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各小学招收户口和居住地在学区范围内年满六周岁(2****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适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资料(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计划免疫证和经区教育局验印的学前教育报告单等)并携带子女按规定时间到学区所属小学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原乡镇(街道)所属小学招生工作,由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根据《合肥市****区20****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负责组织实施。各小学招收户口和居住地在学区范围内的年满六周岁(2****0年8月31日前出生)适龄儿童入学。家长凭相关资料(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儿童出生医学证明、计划免疫证)并携带子女按规定时间到学区所属小学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于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报区招生办公室审批,延缓期满,应及时入学。

小学招生报名时间,全区统一为7月3日~4日两天。各小学于6月20日以前将学区图和招生启示送区招办审核备案,并在招生前一周向社会张榜公布,各校不得提前或推迟招生。

各小学一律不得办学前班。

我区在太湖路小学新开设辅读班,面对全区招收智残儿童。各小学要确保学区内三类残疾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积极招收学区内智残儿童(轻度和中度)随班就读,引导动员学区内视残、听残儿童上市特殊教育中心。

(三)初中招生

我区初中招生按照“两个统一”的要求,继续坚持“划片、就近、对口、免试”的原则。

一所小学毕业生尽可能对口升入一所中学,确有困难的经批准可对口升入两所中学;同样,一所中学原则上也尽可能对口一所小学,确有困难的经批准可对口两至三所小学。原乡镇(街道)所属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具体对口办法,由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根据《合肥市****区20****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提出方案报区招办同意后实施。

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初中的具体方案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初中招生报名时间全区统一为6月19日~22日。凡有小学毕业生的学校,以校为单位,按规定时间到区招办集体办理报名手续。

户口和实际居住地在我区,但在外区或外地借读的小学毕业生,如回我区就读初中,家长持户口簿、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小学完成证书或毕业学校证明、房产证或能证明住处的相关有效证件和一张一寸半身脱帽照片,于6月17日~18日两天,到区招办(临时报名地点设在四十八中学)办理单独报名手续。

外地(不符合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条件)、外区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应回户籍所在地报名。

为方便因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给孩子报名的家长,另安排7月10日为幼儿园、小学招生补报名时间,6月24日为初中招生补报名时间(临时报名地点设在四十八中学)。

(四)民办学校(初中)招生

我区今年新批准成立两所民办初中:合肥艾派克实验学校和合肥崇德学校。两校面向****区招收小学毕业生。

合肥艾派克实验学校和合肥崇德学校实行自主招生,凡****区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如愿意到两校就读,可以直接到学校报名。

民办学校招生时间全区统一为6月12~16日。

四、关于小学、初中招生工作中的几点说明

(一)政策性照顾

在我区居住的小学适龄儿童及小学毕业生,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凭相关证明,可视为本行政区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1)父母中的一方户籍不在本市,其子女户籍随另一方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

(2)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人员,其子女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并实际居住;

(3)父母离异,儿童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

(4)烈士子女;

(5)符合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关于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问题的意见》(教基[2****4]111号)文件中确定的高层次人才范围的子女。

(6)在我市投资的外来企业,达到以下投资规模的投资者子女:投资额达到1****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产业和农业项目;投资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加工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文教卫体等社会事业项目;投资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城市基础设施等其他三产类项目。

(7)今年凡需要在我市就读的境外人士子女,可以到我区科技大学附属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和屯溪路小学就读。

享受上述政策性照顾小学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名单应在录取学校或毕业学校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我区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入学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各校要严格执行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在合肥市区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合政办[2****5]44号)和《合肥市****区20****年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并精心组织招生工作。

谢岗小学、东流路小学、斛兵塘小学、义城镇所辖7所小学、王大郢学校(初中部)、六十一中学(初中部)、六十四中学(初中部)和二十九中学等14所学校为我区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入学定点学校,凡符合条件并提供以下证件的我区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在定点学校就学并享受与当地居民子女同等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1、在我市经商或务工证明:经商办企业人员出示工商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定、由劳动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并在我市市区经商或务工1年以上(含1年);

2、暂住证: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我市市区的有效暂住证,并已暂住1年以上(含1年);

3、流出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夫妻双方同时进城务工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进城务工、户口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4、适龄儿童计划免疫证;

5、对非起始年级随父母或监护人来我市就读的,除须同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有出具原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及转学证明。

凡到义城镇所属7所定点学校申请就读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只要按照《安徽省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好入学、转学手续即可,不必提供其他证件,可享受学区内学生同等义务教育政策,并免收借读费。

从4月1日起,每周二上午为定点学校招生时间,9月1日截止。

(三)特长班招生

四十八中学、工大附中和教院附中举办英语、科技创新特色班,招收在英语和科技创新方面有特长的我区小学毕业生。在学生本人自愿申请的前提下,由毕业学校推荐,区招生办审核,分别安排到三所学校特色班就读。

四十八中学、工大附中和教院附色班类别、招生计划、招生条件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各校招收特长生名单及符合条件情况要在毕业学校和录取学校张榜公布。

(四)对户口及居住地在我区但在外区借读和经公安部门批准集资买户口(集资款8****0元人民币以上)且挂户在我区的小学毕业生,如愿意在我区就读初中,由区招办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到相对就近初中就读。

(五)对青年婚后确因无住房一直随父母三代同住一处,其第三代适龄儿童少年中可以有一名视为与父母一起单独立户。对其他各种情况形成的户籍与居住地(凭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一律在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六)外地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特殊情况,要求在我区小学借读的,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向租住地附近小学提出申请,学校在学额允许的情况下报经区招办批准后方可接收;要求在初中借读的,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向区招办提出申请,由招办根据毕业生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到相关初中借读。

(七)根据《合肥市****区鼓励外来投资若干规定》中第二款15条规定,对引进企业业主的子女,在入托、入学等方面将按规定给予相关照顾。对户口不在我区的企业业主的子女,需要在我区中小学借读的,由区招办按就近原则安排在附近学校借读。

(八)高校附中、企事业单位办中小学,其职工子女应进入本单位中小学就读。高校附中、企事业办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上严格执行市、区两级招生文件,招生日程安排应与区招办招生日程安排同步,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招生。

(九)新建开发住宅小区、旧城改造住宅小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就近在小区配套建设的学校就读。对于没有配套建设义务教育学校的新建住宅小区、旧城改造住宅小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问题,我区招办仍根据2****1年7月市政府专题协调会后印发的《关于住宅小区适龄儿童入学问题的会议纪要》(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51号)精神,由各小区开发商或物业管理部门与区招办共同协商,妥善解决小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问题。

五、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

(一)各中小学要自觉维护招生政策及招生计划的严肃性,认真落实招生计划,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和招生范围,不得提前招生,不得扰乱招生秩序。在招生中应服从区招办统一安排与协调,要顾全大局、通力协作,确保完成我区今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任务。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一经查实,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

(二)我区公办中小学校一律不得跨行政区或跨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凡要求择校的小学毕业生,可引导其就读我区民办初中。

(三)各校严格控制大班额。小学每班不得突破56人,初中每班不得突破60人。

(四)各校在招生过程中,各项收费均按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教育局核定的标准执行,不得提高收费标准,不得自立项目收费。

(五)各校招生不得进行书面考试、面试或其它形式的测试等变相考试的办法录取新生,也不得分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

(六)四十八中学、工大附中和教院附中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招收特长生范围、类别和条件,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文化课测试,并将录取的特长生名单及专项获奖情况在毕业和招生学校公示栏内张榜公示。

(七)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区招办审批的招生计划,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学校应在区教育局和社会公正部门的监督下,实行电脑派位等公平方式,确定录取新生名单。经区教育局审批后,录取到民办学校的学生名单应在公办学校招生前通知到学生本人和毕业学校。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仍回原小学参加对口升学。

六、强化政府行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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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办普陀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立足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3、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满足每一位适龄学生的入学需要,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与理解。

三、招生办法

2016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09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

2月25日前,家长须对幼儿在读幼儿园提供的相关人口信息、灵活就业信息进行比对确认,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到有关部门补办或更正信息。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相一致。

4月9日-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幼儿园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cn)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应明确作出在户籍地就读或居住地就读的选择结果。

(一)公办学校

1、公办小学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免试就近招收学生。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小学报名时,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房地产权证》、《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本市户籍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2016年5月21-5月22日为全市公办小学统一报名验证日期。

2、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府发〔2011〕74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6〕5号)等精神,2016年本区将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可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为2016年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以“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并根据《2016年普陀区试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方案》的规定执行。

3、公办初中实行小学对口招生。本市户籍确有困难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以“相对就近”为原则,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23日。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区户籍、非本区户籍(含港澳台)学生,如需在本区就读六年级的,须携带相关证件到户籍(居住)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点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4、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在实际居住地就读,其操作方法参照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回居住地就读办法。

5、凡居住廉租房的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到居住地对口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如居住地所属学校无法接纳,则以相对就近为原则,安排至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6、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13年第2号)《关于对“医院外来护工”等四类来沪从业人员实行开展灵活就业登记的通知》(沪人社就发〔2013〕13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3〕73号)要求,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由父母带领适龄儿童,携带上述有效证件、《入学信息登记表》、户口簿、《房地产权证》、预防接种证等证件,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验证点进行验证,并根据《普陀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条件及程序》的规定执行。

7、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相关学校,应通过学校网站公布招生简章,明确招收项目、计划、招生办法等。拟录取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名单须在就读小学张榜公示,同时送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体育、艺术特长生测试时间为5月21日-5月22日,特长生招生工作于5月30日完成。

8、公办寄宿制学校或寄宿班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收本地区新生,报名的学生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如数录取,报名的学生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可采用“电脑派位”等方式录取学生。

(二)民办学校

1、民办学校必须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招生。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以及招收寄宿生人数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报市教委备案后,方可跨区县招生。相关信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以及区教育网站上公布。

2、民办学校须根据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要求制定招生办法、招生广告、招生简章,并向区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备案,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对民办学校上报备案的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和招生简章存在违规条款的,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学校及时纠正,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程序、面谈范围、收费标准、“三个承诺”(不提前开展报名和面谈等工作、招生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社会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等。

3、本区民办中小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4月24日-4月27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学生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限填报2所民办小学。4月28日-4月30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含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限填报3所民办初中。

各民办学校报名时一律拒收学生提供的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拒收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

4、民办学校要规范招生程序和办法。学校面谈应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严禁学校利用面谈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和测试。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报名费和面谈费。面谈过程向市区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5、参加民办学校面谈的学生凭面谈通知,携带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等证件;参加初中面谈的学生还须携带《上海市中小学生成长记录手册》。民办小学面谈时间为2016年5月7日,民办初中面谈时间为2016年5月7-5月8日。

6、民办学校招生实施按志愿分批次录取办法。5月9日-5月10日进行第一志愿录取,5月12日-5月13日进行第二志愿录取,5月15日-5月16日进行第三志愿录取。学生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完成确认工作。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于5月16日完成,学校将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

四、工作要求

1、学校要认真学习《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13年第2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3〕73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6〕5号)、《2016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了解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制定本校的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并公示,确保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学校要建立2016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并制定本校招生工作方案。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支部要发挥核心、保障、监督作用。

3、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改革招生入学方法。继续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招生入学工作管理,切实贯彻就近入学原则,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严禁擅自跨区域招生。

4、各学校、各幼儿园要根据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做好人员培训、相关设施设备的配备和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5、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通过本部门和学校网站以及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以及入学验证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按时向幼儿园升入小学的适龄幼儿发放入学信息登记表,向小学升入初中的学生发放入学告知书,作为入学的凭证。

6、公办学校须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入学。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确保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学生都有相应的学位。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到普陀区康复指导中心报名,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7、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本区域入学适龄儿童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合理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级规模,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小学班额为40人、初中班额为45人,接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校,可适当放宽班额。有条件的地区,小学班额可以安排30人左右,初中班额可安排35人左右。

8、各验证点对已填写入学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要对登记就读一年级新生的随迁子女学生及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要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核对;要通过信息系统对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各校要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子女入学。初中学校应书面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等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9、建立与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2016学年,继续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注册对象为小学一、二年级学生。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向学生家长发放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随迁子女及其家长要关注持有证件的有效期,及时到相关部门续签或补证。对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暂不予以学籍注册。学校应向家长告知不能注册学籍所产生的后果。家长须向学校承诺及时前往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确保所持证件的有效性。

10、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和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建设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区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办法,建立健全特长生资格确认制度。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公开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招生计划。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数应严格控制在本年级学生总数的5%以内。

11、各学校招生过程中,一律拒收学生所提供的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拒收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等材料;不得将招生入学工作与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学科竞赛、等级考证书挂钩,以竞赛、等级考证书为依据选拔和录取学生。各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得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学生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各类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无小学学籍材料的学生。

12、各学校应按市教委、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各类学校应在2016年8月15日前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25日前将学生入学信息对接到“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系统”。

五、监察要求

1、区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察。在招生期间认真执行人民督察员专项督察制度,进行检查和督察。同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52564588-7563,7670),接受社会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举报,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协助解决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区教育督导部门区县教育督导部门要充分发挥责任督学对学校经常性督导的优势,对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儿童义务教育权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招生等方面进行过程性监控。

3、公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凡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报名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为依据的,或拒绝接受本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规定,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民办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未兑现“三个承诺”的,或以考试(测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的,或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为依据的,或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或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或擅自在学校招生计划外招收学生等违规招生行为的,由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责令校长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拒不纠正的,实施“双减”措施,即核减该校第二年30%的招生计划数,取消当年政府专项扶持资金。

六、日程安排

2月25日前

适龄儿童家长对小学入学相关信息比对确认,到有关部门补办(更正)。

2月29日

公布普陀区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

3月7日

对各中小学校开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使用培训。

3月31日前

公布普陀区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具体事项,以及按规定须向社会公布的其他有关招生入学信息。

4月9日—23日

1.在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在就读幼儿园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2.不在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到指定地点进行入学信息登记。(地点另行通知)

4月23日

1.全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

2.跨区县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

4月24日—27日

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4月28日—30日

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5月7日

全市民办小学进行学生面谈

5月7—8日

全市民办初中学校进行学生面谈

5月9日—10日

民办学校第一志愿录取。

5月12日—13日

民办学校第二志愿录取。

5月15日—16日

民办学校(限初中)第三志愿录取。

5月21—22日

1.全市公办小学报名验证。

2.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测试。

5月30日

完成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

6月30日

1.全市公办小学、初中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2.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8月15日前

各小学、初中完成向小学一年级新生、初中六年级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工作。

咨询电话:52564588-7139,7140,7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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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的工作总结1根据学校工作计划,这一年围绕我校招生、就业、培训、实习、见习、技能鉴定的实际情况,积极有效地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现就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招生工作

1、20_秋季招生

根据《关于加强我市中职招生工作的意见》,我处也制定了相应的《_市_校20_年秋季招生方案》。经过全校教职工的共同努力,在招生形式困难的情况下,我校秋季招生得以顺利完成。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工作。为使广大学员、家长及时了解我校秋季招生的政策,招生处协同有关处室认真做好招生宣传材料准备工作。招生根据十个初中学校分十个小组,在学生填报志愿前,学校派各招生组组长到各校进行招生宣传,鼓励部分学生报考我校。x月中考成绩一切线,各招生小组组织老师立即行动,进村入户,与家长、与学生交流沟通,做大量的动员工作。

2)这一年我校继续扩大招生范围,校领导与周边县城的部分初中学校沟通,收集周边学校毕业生信息,部分教师积极主动的到_县毕业生家里做家长的工作,并不断用电话联系,在教师的不懈努力下,效果明显,部分教师也因此获得了一定数额的招生奖金。

3)招生具体成果。因校领导制定了有力的措施,经过全体招生工作人员的辛勤努力,在招生极端严峻的形势下,我校20_年秋季,共招了_人,同时随机分为x班。

2、有力措施

1)20_春季提前招生,宣传动员有力,招到了较为可观的学生数,缓解了秋季招生的压力,又达到很好的宣传效果,为秋季招生打下基础。

2)制定了统一招生工作进程,对招生经费实行包干调配。

3)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划分片区招生,把招生任务分解给每位教职工,使招生责任落实到个人。

4)实行目标奖励,将招生成果与年度评优评先、年度考核挂钩。

5)招生宣传既有统一,又有分解。我处加强与各初中校的联系,在招生过程中进行统一宣传口径、统一发放宣传单、统一招生进程。

6)到外县招生有实在的鼓励机制,招到学生既能增加招生数,又能享受到奖励机制。

二、学生实习工作

这一年,我校继续开展校企合作,工学交替的办学机制,设施农业班的学生可以因地制宜、校外就业实习,学校派校领导跟班管理,学生在企业既能学到技术本领,又体验了生活,还能领到一定的实习报酬。

三、培训工作

1、创业培训

为了给想创业找不到思路,想就业找不到出路的社会青年提供创业指导,我校配合_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计划开办x期青年创业培训班,共培训_人,其中有_人顺利开办小企业。

2、阳光工程培训

这一年受农办委托,为提高农村劳动力的专业技能与就业能力,从x月到x月份,对农村劳动力进行阳光工程培训,共开设了_网,尽量做到“天网,地网,人网”。天网就是通过网络,用_联系,方便快捷!地网就是在各个学校设立学校标准性宣传物,人网就是通过朋友了。

总之,全校上下,全力以赴,与时俱进完成了任务。

招生的工作总结2根据市、县教育局有关20_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文件精神,我校今年中职招生工作坚持从大局出发,学校领导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具体分工,较好地完成了中职送生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毕业生去向调查情况如下:

20_年春季学期毕业班学生数为183人,毕业生去向情况:1、高中招生人,其中,毕业生考上贺州高中2人,考上_中学21人,_中学择校生2人。2、贺州市属中等职业学校为61人,其中就读县职教中心25人;就读_经济干校1人;就读_中专11人;就读_机电工程学校4人;就读_理工学校3人;3、_市外的中等职业学校17人。

二、工作情况回顾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1、多次组织校领导班子成员及毕业老师召开专门会议,详细传达、认真学习县局文件精神,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

2、制定学校的中职送生攻坚方案,采取有效的措施,努力完成20_年高中、中职送生任务。

3、为加强高中、中等职业送生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行政会议精神,安排专人负责,成立了以x校长任组长的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4、认真组织毕业班学生进行升学与理想教育,进行爱国、爱家乡、爱岗位的教育,积极动员毕业班学生参加中考,参加中考人数逐年增多,今年中考上贺高人数有了新的突破,上重点中学人数完成了县局划定的目标数。

5、积极宣传我县示范性高中-_中学,今年上重点中学考生,全部报读_中学,加大对_五中的宣传力度,很多考生报读了_五中。

5、积极动员毕业班学生就读市内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别是动员他们就读县职教中心;

近三年来还对已就读县职教中心的学生进行跟踪调研,了解他们的学习动向,对毕业班学生宣传在读职教中心优秀的同学代表。

20_年是全区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关键一年,总结经验教训,将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责任意识,明确责任,切实抓好宣传动员工作,确保来年高中、中职送生任务的顺利完成。

招生的工作总结3据《20__年__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我校于5月25至5月26日对所辖村的新一年级进行招统工作。现工作已于上周完成,下面把我校的招统工作做一下简单的总结。

一、我们首先对所辖村进行了招生工作宣传。明确招生对象为20__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告知家长招生时间为5月25日至5月26日。学校对招生过程进行严格组织:

1、学校招生小组的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必须严格贯彻市、区教育局的文件精神,严格把好入学原则,坚决做到不收取与报名挂钩的任何费用。

2、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杜丽珍

组员:屈春亮、张国义、禹振亮

3、学校与社区居委会加强联络与沟通,按照教育局的规定,将招生简章在5月22日下发到招收对象和村委会,并在辖区内做好宣传工作达到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

4、学校坚决杜绝在报名时对新生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

5、学校做好报名时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报名要求的下发以及招生的服务工作等。

二、向相关家长发放了招生简章,让家长明白招生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所需手续,并在村里和学校门口张贴了招生须知并在学校门卫处设立招生咨询点。让家长明确招生的具体要求:

1、具有北五村、魏家堡、王老庄、小裕庄、小康庄、大辛庄、大康庄本地户籍(以取得户口簿为准,含蓝印户口)并在本辖区居住的常住居民子女和在上述村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均属我校此次新一年级招生范围。

2、招生对象:

我校此次招生对象是指辖区内20__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且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

3、报名时间和地点:

20__年5月25日至5月26日上午8:00至11:00时,下午2:00至5:00时到上马台镇第二小学报名核对信息。

4、招生所带证件:

(1)、具有辖区常住户籍证明的适龄儿童家长需携带以下证件:

招收对象所在户籍的户口本。

招收对象所持有的预防接种证

(2)、不具有辖区常住户籍证明的外来务工家长需携带:

招收对象所在户籍的户口本和招收对象户口页复印件。

暂住证及复印件。

务工证明及复印件。

所在租住的村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

招收对象预防接种证。

(3)、对于有残疾的招收对象另外附带招收对象的残疾证。

三、认真做好摸底工作使我校所辖村内每一个适龄儿童及其家长都知道此项工作,今年共招收新生39人,本地生入学率达到了100%,所辖村的外来人员子女的入学率也达到100%。

四、我们还认真对各村流动人口及蓝印户口人员进行摸底和宣传,让村内居住的外来人员知道此项工作对他们的孩子同样适用。

五、明确了休学的要求和制度。

六、我校对所招收的学生的家长进行教育,要求他们对自己的子女进行必要的学前教育。但学校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和变相考试。

总之,招生工作虽已结束,但我们会按镇教办的工作要求对新生招统工作加强重视进行长效管理,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稳步发展下去。

招生的工作总结4在整个的招生工作中,我们分为三大步来完成。

第一步:市场推广

开始了第一期的招生工作,我和刘欣秀老师一组,只要负责开发区澳德乐的招生工作。

还记得第一天我们什么都没有,一人拿着一个本、笔就去了,在路上我们互相打气、鼓励。快到澳德乐时,我们迎来了第一位家长,当我们还没说几句话时,那位妈妈马上抱起了自己的孩子,匆匆的离开,拒绝了我们,当时我们很受打击,我们在想为什么她会拒绝我们?是不是我们说错了什么?还是目标性太强?

于是我们总结经验,首先要面带微笑,和幼儿打招呼,调查的心态来散捞,仅仅是推广我们的专家讲座为目的,这样就会让家长减少抵触,从而能更好的捞到名单,于是我们重新整理话术,调整心态,面带微笑,迎接下一位的家长。

同样我也遇到过很“通情达理”的家长,对教育很关注、重视的家长,这样我们的幼儿园得到了更多更大推广,同时也增加了我们很大的信心。

还遇到过让我尴尬的家长,会让自己不知所措。但这所有的一切都让自己历练着,成长着。就这样,在失败中找原因,成功里找经验。这是我在幼儿园都体会不到的。

同时也让我真正的零距离的了解到了家长对幼儿园的需求和期望。

第二步:小区预约

在小区里预约相对于市场推广要“轻松”些,我和王志敏老师和赵飞飞老师一组。主要负责新城市花园东门的招生工作。

在小区里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因为自己就是红缨的门面,会影响到家长对整个幼儿园的印象,所以会在形象方面更加的严格要求自己。

小区推广预约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简单,因为家长会停下来和你细细的沟通、交流,例如说教学、特色,开始我会很茫然,因为对幼儿园的不了解,但是通过王志敏老师和赵飞飞老师的帮助,也有了自信和家长沟通。

在这个环节中我了解到家长对于幼儿写多少,认多少,并不在意,只是在意孩子在这个幼儿园里玩的快不快乐,有没有交到新朋友,孩子在幼儿园时不想给他太大的压力。

那一时刻,我找到了另一个目标,以及对“一个好老师比一个好幼儿园更重要”的渴望、理解。

第三步:发放门票

这个阶段我和田兆冉老师、韩科老师一组。是在新城市花园北门发放门票。

在发门票的时候我们是针对已经预约的“准客户”,但是我们还是没有放弃现场预约的新家长,在这个环节中,我们都能够自如的应对家长,以及对家长提出的问题都会很好的解答,完全有了自信,和前两阶段的感受完全不一样。

看着家长来领取门票时的那种积极,其实心里很高兴,因为其中就有因为自己的努力而来到红缨幼儿园的家长。

其实在整个的招生过程中,不仅提高了自己和家长的沟通能力,零距离了解到了家长对幼儿园的需求和期望,而是令我感悟到最深的就是“建鱼塘—捞鱼苗—供养—大鱼“的那种宣传策略和传统幼儿园的招生区别。

明白了在学习中感悟,在感悟中学习,每一次的经历都是学习的教材。

我们顺利完成了任务,在整个过程中,我们一起经历了捞单的辛苦,沮丧的泪水,真情的鼓励,收获的喜悦,还有那份真诚的亲情和友情。

招生的工作总结5时间疾驰,自我从20_年受聘到学校以来,已经有三个年头了,在这三年里,我一直从事招生宣传工作,我深知招生工作均是一个政策性强,关系到学校生存兴衰的头等大事,它将还涉及到学生的前途命运等。所以,我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不忽悠、不夸大,努力按照学校的招生政策做好宣传工作。今年,我个人的招生工作虽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完美,但那也是我全力以赴得到的果实,现就今年的招生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国务院对中职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详细领会文件中对中职招生的扶持优厚政策;经常收看中央及省市电视及报纸等媒体新闻对招生工作的宣传,以正确的理论指导招生工作,认真按照学校制定的招生政策做好招生宣传工作,乘西部大开发为契机,我把宣传工作的重点放在偏远的农村,让缺乏知识的孩子走出农村及山区,让他们所学的知识来回报家乡父老。

二、建立多个招生网络,扩展巩固生源地

首先抵制那些误导、诱导,不切实际的招生工作假宣传。因在省内部份市、县均有覆盖招生网络点,经过跋山涉水的考查、联系、组织起来的招生点,这些招生人员分布在社会各阶层,处于不同的地方,他们中主要以各校的班主任老师为主,也有政府工作人员,各行业骨干等……我特别注重招生人员的个人素质,人格魅力,使我每到一处,每个学校情况非常熟悉。我能因各校招生方法来处理校方与当年三年级各班主任之间的关系,使其上届的班主任能主动与我介绍本届班主任来认识,首先我在感情上就揽近了新朋友与老朋友之间的距离。因我们可信诚实,使新朋友们都有倍感亲切和蔼,对老师、学生、家长,我做到百问不厌,在解答老师、学生、家长的疑难问题时,可以脱口而出,实话实说。不辱我校的知名、诚信、放心职业学校的良好口碑。从而为招生第一道程序打下了夯实的基础。

三、认真做好学生的稳定工作,以及配合学校减少学生的流失率

我深深领悟到,招生工作本是学校工作窗口的系统工程,众所周知,学校必须以教学、管理、就业这三个要点来直接影响招生工作的成与败,不过学生的稳定工作也会影响到来年某区域的招生宣传工作。每学年新生进校后,都有各种各样的事发生,阻碍了他们的学习信心,在这个时候,我将配合学校及班主任加强与家长联系,找个别学生谈心,认真细致地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让家长放心,让学生能够静下心来学习。招生就像一个产品,我们可以把它分成是售前、售中、售后三个阶段,我们不仅要为商品打好包装,而且更应该注重商品的质量。

四、存在的问题

1、业务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

2、遇到棘手的问题,心情较急躁;

3、敬业精神尚可,但责任意识不够强,使工作有时不够深入,创新意识淡化,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五、努力的方向

1、虚心学习,努力把自己造就成应变力强的人;

2、努力做到克服急躁心理,迎难而上,积极工作,根据个人具体情况和自身工作特点,多从主观上找原因,接受大家的批评和帮助,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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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格审核

1、招生对象:具有镇常住户口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本人)有效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为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2013年6月小学毕业的学生为初中一年级入学对象。

2、审核时间:6月24日至30日。

3、审核办法:符合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身份证、户口簿、有效房产证,以及适龄儿童的幼儿园毕业证书、园籍卡、预防接种证到所属施教区小学接受资格审核。符合初中一年级入学条件的2013年6月小学毕业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身份证、户口簿、有效房产证,以及学生的小学毕业证书、学籍卡到所属施教区初中接受资格审核。

(二)报名注册

1、7月15日至19日,各学校组织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报名注册。

2、7月23日前,各学校在将新生学籍信息报教育局的同时报送一份镇教育科备案。

二、关于施教区的认定

1、原镇区内小学施教区仍按《关于调整镇区内小学施教区的决定》(黄委〔2006〕53号)文件精神执行。

2、小学施教区内的、、、4个村,原东进小学施教区内的、2个村的适龄儿童到东街小学就读。

3、实验学校小学部与初中部的施教区为:村、村、村、村、村。

4、初中施教区为镇中心小学、市东街小学、市小学和市横巷小学的小学施教区。

5、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小学、初中施教区(主要是、、)仍按原乡镇学校的建制,在户籍所在地的学校就读。

6、村的适龄儿童可选择到小学或小学就读。

三、关于户籍、房产的认定

(一)有效房产的界定:(1)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本人的房产证;(2)前述唯一住房若为按份共有的房产,其登记所占份额应大于或等于50%;(3)房产性质不可以为纯商业用房。

(二)具有镇户籍和房产证。但户籍、房产证不在同一施教区的,以房产证确定施教区。

(三)空挂户的处理:考虑到历史遗留问题,对改制学校回归前招收的小学生,既无镇常住户口又无有效房产证明的小学毕业生,一律回原籍施教区的初中就读;如果有镇空挂户口,或者有固定有效住房并能提供合法监护人证明,但必须是在2013年6月30日前办理的,可按照泰政办发〔2010〕93号文件精神,由镇教育科统一安排到有关初中学校就读,服从安排的视为施教区非择校生。从2013年秋学期起,所有小学一律不得招收施教区以外以及在镇区内未购、建房且无固定住所的空挂户适龄儿童入学。

(四)一些特殊情况的认定:

1、适龄儿童、少年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内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地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可以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确定施教区。

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无其它固定住房,长期居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籍,可以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确定施教区。

3、适龄儿童、少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籍常住,且其父亲(或母亲)为独生子(或女),可以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确定施教区。

4、政府引进的特殊人才的子女以及现役军人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入学按相关政策执行,监护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妥善安排拆迁安置户子女入学。根据小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对、、及土地整理、增产挂钩项目被拆迁并安置在定慧一、二期的适龄儿童和少年可分别安排到小学和初中就读;被安置在小区适龄儿童和少年可安排到小学和初中就读。但需提供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和验房单等相关证明,经镇教育科审核,凭《拆迁户子女入学通知单》报名。其他在镇区内被拆迁的常住户口的子女在安置后有一次回原施教区的学校入学机会。

6、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以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确定施教区。

7、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居住直管公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限价房的,根据与房管部门签订的相关协议确定施教区。

8、房产证抵押贷款的,提供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权属证明”和《房屋他项权证》;新购房产而未办理房产证的,需出具所购房产的全额房款的完税发票和正式购房合同,预售房发票与协议书不作为入学报名依据。

9、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常住农村集体土地自建房或集资房但不能提供房产证时,必须提供建房许可证和村居委会出具的常住证明,按照房屋所在地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四、关于外来务工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名入学,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律凭下列材料到镇教育科办理申请转学、借读审批手续:(1)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镇暂住,有学习能力,未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籍材料;(2)户口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我镇的暂住证;(3)监护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4)经商办企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和租赁房协议。经审核批准后按就近入学规定,统筹安排到相关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家长必须服从安排,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五、相关工作要求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根据《市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泰教规〔2013〕1号),从2013年就读的初一年级学生起,所有公办初中招收的择校生毕业时不再纳入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范围;招收的非择校生必须在本校读满三年,普通高中录取时方可享受指标生待遇。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户口房产审核、学籍办理、履行审批等相关工作,确保招生程序规范,招生秩序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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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促进教育优质、均衡、持续发展,贯彻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构建平安、和谐招考,推动我市教育健康协调快速发展。

二、招生办法

(一)幼儿园(班)招生

各类幼儿园(班)小班招收的均为20*年9月1日至20*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托班招收的为20*年9月1日至20*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二)小学招生

1、招生对象。小学一年级招收的对象为2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所有儿童(包括各类残疾儿童,失能儿童除外)。

2、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小学招生由各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符合上述条件的学龄儿童由监护人带领,凭户口簿、独生子女证、幼儿素质发展报告书于8月10日至15日到所属施教区小学办理登记手续。各小学务必于8月15日前受镇政府委托发出《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监护人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带子女到指定的学校入学。

(三)初中招生

1、招生对象。各初中所辖施教区内所有应届小学毕业生(包括各类残疾小学毕业生。1992年9月1日以前出生的已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除外)。

2、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各初中受镇政府的委托于6月25日前将《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发至小学毕业班学生,具体可由小学代为发送。各小学于6月30日前将《小学毕业证书》发给所有毕业班学生,同时将小学毕业生名册(包括学生的注册学籍号、家庭住址等)送相应的初中学校。

3、各初中招生一律在7月6日以后方可进行。各校凭《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小学毕业证书》、户口簿办理报名手续。招生结束后,要将《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的回执寄往学生原毕业小学,供小学妥善保管。

(四)普通高中招生

1、报考资格。凡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的学生,均可报考。中等学校在校生不得报考。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学籍学校报名,报考资格审查由学籍学校和督导组负责。往届初中毕(修)业生,一律凭毕(修)业证书、户口簿到原毕业学校报名。外县(市、区)户口在我市借读的初中毕业生要求在我市报考的,须经市局同意。我市户籍在外地借读的学生要回我市报考的,一律凭学籍学校的证明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在籍证明,到有关教育督导组报名,毕业(修业)发证工作仍由原学籍学校负责。外来人员子女如在本市继续升学,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在本市就读学校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录取。升入普通高中的外省市户口学生在报考普通高校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六年一贯制试点班学生均需报名参加中考。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今年,我市继续试行热点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的办法,省*高级中学统招计划的50%按生源等情况分别下达各学校。具体操作办法见《关于省*高级中学招生指标分配办法的实施意见》。

2、志愿填报。升学志愿的填报安排在升学考试后成绩公布之前进行,各校要对考生进行认真指导,帮助他们选择比较切合自己实际的志愿,保证生源科学、合理地分流。要加大对《职业教育法》的宣传力度,动员更多的毕业生报考各类职业技术学校。

今年的志愿分四批设置:

第一批志愿五格,供考生填报“四星级学校”志愿:市中的统招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填志愿。其余各格供考生自愿填报“市中〈择〉”、“亭中<统>”、“平中<统>”、“亭中〈择〉”、“平中〈择〉”,这些志愿顺序不限,既可都填,也可选填。

第二批志愿共6格,是四星级中学以外的普通高中的统招生计划和择校生计划。

第三批志愿8格,是五年制师范大专、五年制高职大专、普通中专志愿,录取时按此顺序依次操作。考生既可都填,也可选填,每类可填报两所学校(普通中专4所),每个学校可填报两个专业,并注明是否服从“其它学校”和“其它专业”。

第四批志愿共4格,是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含电视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和省、市技校志愿,考生必须填到学校和专业。

考生填报志愿一定要认真、慎重,填后不得涂改,所填学校的代号、专业代号要与招生计划一致。学校要尊重考生和家长自主选择学校的权利,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考生填报,更不得包办代替。考生家长必须在志愿表的相关栏目签字。考生的基本情况信息和志愿信息等由各校根据招办统一下发的格式制盘上报招办。六年一贯制实验班的学生可以填志愿,也可以不填。六年一贯制学生名册在5月底之前必须报基教科备案。

3、招生考试。招生考试办法见通教基[20*]17号文。

4、录取工作。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志愿顺序,由计算机一次性投档录取。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学校报到。新生审批一律凭通知书和录取名册报批。严禁无计划或超计划招生、无档案招生、不按志愿招生、二次择校招生。

综合素质评价是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发展状况的重要指标,是中等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方面的评定可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方面评定可分为A、B、C、D四个等级。我们要加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中招录取中的作用和权重,逐步建立根据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相结合的录取模式。

根据有关政策,下列考生可享受加分投档或优先录取待遇:

(1)革命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和荣立二等功(含)以上军人子女录取时可加20分投档;

(2)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录取时可加20分投档;

(3)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5)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

(6)三峡移民子女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

(7)参加江苏省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运动员考生升学优惠政策按*市教育局通教体艺[20*]11号文件精神执行。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则以最高一项计入,不重复加分,所有加分考生名单必须公示,加分材料必须在6月2日前以督导组为单位报基教科。

残疾考生的录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护法》、国务院《残疾人教育条例》的规定执行。

(五)五年制师范生定向培养招生

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五年制师范生定向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通政发[20*]44号)精神,今年继续招收五年制师范定向生,计划30人,择优录取,协议定向,免收学费,跟踪培养,其升学志愿单独填报,实行提前录取。各有关学校必须做好相关工作。

(六)职业学校招生

1、招生对象及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历届初中毕业生及其他有志于接受职业教育的社会青年,文化成绩达到初中合格水平,入学后能适应相关专业的文化课及专业课的教学要求。

各完中、初中要想方设法,确保职教招生计划的完成,中考的本地升学率纳入校长争先创优考评体系。历届初中毕业生及其他有志于接受职业教育的社会青年则直接到有关职业学校报名入学。

2、时间部署

5月20日前由职教局统一编印职教招生计划;5月31日、6月1日,各完中、初中利用校会、班会、个别谈心、家长会等形式,下发职教招生计划及有关材料,向学生及家长进行职教招生宣传,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合理选择就读的学校与专业。在各完中、初中的统一安排下,招生学校可进入生源学校进行宣传,办理注册入学手续,但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6月18日至20日为职教招生报名入学集中办理时间,全市各完中、初中开设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市场,各职业学校现场办理报名入学手续。凡已在职校报名注册的考生视作已填报了职教志愿,但仍可填报普高志愿。

3、奖惩措施

(1)在中等职业学校取得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500元。

(2)职业学校以100.00元/生的标准(升入市农综校的学生按1.5的倍数统计)奖励初中学校。

4、组织领导

职教招生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各完中、初中要建立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职责,精心组织,有序操作。招生学校和生源学校要协调沟通,密切配合,确保生源数量、质量,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安全。为配合市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各初中要积极推荐毕业生进入*职教中心富士康精密模具班就读。

三、招生要求

1、确保完成目标。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今年小学毕业生升学率100%,初中毕业生升学率98%以上,优先发展职业教育,各有关学校必须全力以赴,确保招生目标的完成。

2、严格执行计划。各学校(含民办中小学)要严格按招生计划招生,严格控制班级学额,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必须严格执行省“三限”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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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响应县委、县政府的“争先创优”的号召,我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及时传达贯彻创先争优活动动员会议精神,广泛动员和具体部署全局创先争优活动,并研究制定了主题鲜明、载体丰富的活动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各项创先争优活动都有声有色地开展起来,研究确定了“五比五看”的活动载体,即:比创新看科学发展,比实干看工作业绩,比学习看能力素质,比服务看惠民实效,比形象看群众反映,争创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些切实可行的鲜活载体,极大地丰富了创先争优活动内容,使活动与正在开展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防止了活动与实际工作脱节的两张皮现象,促进了活动的深入有效开展。

二、做好教学督导评估验收。

按照省政府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分年度督导评估规划,2010年我县将迎接省政府督导评估验收。我局教育督导室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科学安排、周密部署、稳步推进。上半年,我局深入到各级各类学校143所排查,拟定迎检学校94所,重点装备60所。通过深入排查、精心测算、内部挖潜,制定了详细的资金缺额报告。2010年11月我县顺利通过省教育督导评估验收。

三、规范教育教学管理。

(1)强化管理意识,创新管理模式。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精细管理,突出有效教学。重视和加强学校各项管理,要求学校必须在精细上下功夫,执行上求落实;在学校行政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总务后勤管理、校园文化管理等方面实施精细管理,提高各项工作的执行力。

(2)加强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制度建设。在学期开学工作和阶段性工作布置会议上,多次要求学校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好学校发展规划,明确学校发展目标。积极探索构建规范运行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不断规范办学行为,推进依法治校、民主治校、科学治校。进一步明确学校校长在组织教育教学、实施素质教育的责任和义务,促进学校整体变革。

(3)加强教科研工作。要求学校进一步增强科研兴师、科研兴校意识。切实提高教科研工作的实效性,重视教科研的过程管理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重视做好基础教育优秀论文的评选和向市、省选送工作。

(4)加强学籍管理。进一步完善了“中小学电子学籍管理系统”的使用和管理,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学籍管理和园籍管理的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召开高中毕业生毕业证书验印工作和初中义务教育证书验印工作会议,布置相关工作。

(5)稳步推进中招改革,做好中小学招生工作。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探索义务教育以行政区域为主,兼顾地域适当调整的招生办法。印发了《2010年平成安县高中段学校招生实施细则》、《成安县201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20101成安县高中段招生工作意见》。

四、加强校园安全建设。

1、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压死责任,建立全员参与的无缝隙安全管理新机制。

扎实开展工作,机构建设是基础,制度建设是保障。成安的县、乡、校三级法制安全工作机构现已健全并形成网络,工作运转正常。各级各类学校均成立法规安全办公室,配备有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特别是5月3日国家省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会议召开之后,各中小学校又充实、安排青壮年教师轮流执勤,加强门卫值班,加大校园内的巡查密度,同时在所有中小学校配置了安全、保卫、防护器械,在40所学校安装视频监控的基础上,省、县各配套23.1万元,在66所学校准备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目前正在进行招标,不久全县所有学校的视频监控设备将全部安装到位。

我们还在各中心校、县直学校、农村中小学,进行督查和具体指导,大力开展学校安全管理"三项制度"建设,共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制度23项、学校各类人员职责16项、学校各类人员操作规程9项、各类应急预案12项。近几天各学校又重点对门岗工作职责、门卫值班巡查制度、校园巡查制度、宿舍值班制度进行了完善和充实。制度的完善,为学校安全工作步入程序化、经常化、规范化,提供了重要保障。

同时,以签订责任状为切入点,对各单位实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强调要全员参与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真正达到“千斤重担万人挑,人人身上有目标”,初步建立了学校安全工作的无缝隙管理新机制。学校无缝隙管理表现在定岗、定责、定时、定人,表现在校门口、楼梯口、教室、微机室、餐厅等重要部位,每个时段都有人值守。

2、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在全县中小学校认真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

人的思想意识支配人的行为。鉴于此,我们将安全教育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狠抓不放。

一是以《法制安全教育》为平台,从不同的视角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安全教育,有以案说法、典型案例摘编、有安全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介绍、有基层先进经验推介、也有问题探究等等。今年以来,我们共印发11期。为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法制安全教育提供了素材。

二是以法制安全课为主阵地,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制安全教育。把法制安全教育做为学生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抓住不放、抓实抓细,让学生学会安全防范技能,受益终生。法制安全教育达到了“五落实”,即计划落实、教材落实、师资落实、课时落实、考核落实。

三是各学校利用安全教育日和开学前两周,针对学生不同年龄、心理特点充分利用广播、安全课、校报、宣传栏、横幅、讲座、防火疏散演练、发放宣传品、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每月组织一次重点针对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的生存演习和逃生演练,并形成书面和影像资料,逐步建立自救演练活动的长效机制。

3、定时排查、及时通报、督查整改,打造安全、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

今年,我局在所有中小学校推行了学校安全开学报告制度,对重大隐患整改不了的学校,延期开学。特别是重点突出了对中小学校的明查暗访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记录在册,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安全科、体卫科、校安办分别于3月、4月、5月、6月、8月、9月、10月共7次联合对人员密集场所(如教室、食堂、宿舍等)、易燃易爆场所、实验室、图书室、校门门垛等部位进行检查;对消防设施、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照明灯重点排查整改;对安全管理、门卫值班、24小时无缝隙值班进行督查;对食堂卫生和疾病预防进行督查。共督查中小学校616所(次),下发整改通知书26份,印发通报5期,强有力地推动了学校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强有力的推动学校隐患的排查与整改。

我们组织各学校在加强学生教育的同时,切实做好管制刀具的收缴工作,同时开展打击强借强要、劫掠师生财物的专项活动,对整治不了的校外团伙,要及时上报综治委,从源头上防治校园暴力事件。此次活动共收缴打火机、钢锥、水果刀、小刀等危险物品96件。

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我县学校、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教育系统政治稳定,校园及周边秩序良好,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得到增强,保障了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宣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坚决实行学校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在加强法制教育的同时,加大对周边环境的治理力度,努力促进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维护系统稳定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五、落实教育惠民政策。

1、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落实到位。按照小学生均355元,初中生均555元的标准,将义务教育阶段保障机制资金1647万元分配到各中小学校,同时,逐校细编、早编了支出预算。截止目前,各学校已报帐920万元,保证了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

2、进一步完善贫困助学保障体系。在工作中,我们严格界定贫困生,做到有审核、有公示、有发放、有检查,确保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了每一位贫困学生手中。

3、义务教育实现全免费。近4万余名初中小学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和课本费。

六、文化建设取得新成就。

4月,文化科工作人员协助县公安消防大队对我县网吧、娱乐场所进行消防安全保卫夜查行动,对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几家网吧、娱乐场所进行停业整顿;6月,参加2010?中国邯郸国际礼品、工艺品暨旅游商品博览会,对各地的民间工艺品及旅游商品给予高度评价,认真思考了我县的工艺品如何打开市场;6月对农家书屋工程建设专项资金进行了申请;对乡镇文化站的建设申报工作进行申报。7月,青少年活动中心各种器材就位;开展文化市场治理整治;10月,开展了中华经典诵读比赛,经过两次选拔选出中学组、小学组各5名;在我县开展了“十佳诚信网吧、娱乐场所”评选;对09年申请的农家书屋单位进行了图书发放工作。

七、人事工作进展紧张有序。

今年,我科受理高中及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其中,高中教师资格认定4人,初中为11人,小学为2人。目前,已向全部符合条件的认定人员,已经发放了教师资格证书,完成了本年度认定工作任务。审核09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于2010年2月份发放到教师手中,并审核2010年基础性绩效工资。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进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核准工作的初审。按市局高师处会议要求,报送3名省级特级教师、11名市级优秀教师的证明材料。2010年,我科按上级要求,推荐了8名校长参加了市级校长培训班;和县教师进修学校联合举办了1次校长培训,培训校长180余人次;和县教师进修学校联合举办了一次提高培训考试,参加人数为197人,成绩均合格,考试名单及分数已经报送市局。2010年,我县共进行了四次育龄妇女普查工作,我科配合计生委工作,力争做到了无一漏查。配合计生委完成了已经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在职教职工人数的统计工作,详细名单已上报至计生委。完成了新编制核定工作,做到了核编到校,人员底数情况清楚。今年,我科完成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初审。其中,包括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认定工作和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上报工作。配合县直工委收缴机关党组成员的党费。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组织各学校参加《中华魂》读书活动及读后感征文活动;处理关工委日常事务,报送了2010年关工委总结及综合报表。完成2010年度各单位在职教职工工资薪级晋升的审批工作。继续落实成教字[2006]18号文《成安县文教体局关于完善教职工请销假管理的办法》。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氛围中,从2010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招聘了43人,已充实到各个学校,投身到教育教学工作当中,提高了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待一年实习期过后,纳入编制。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城镇中小学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并根据文件精神,派出了下乡支教老师。其中有44名全职支教教师,7名兼职教师,该51名教师已全部上岗。完成2010年到龄教职工退休工作的初审。完成机关事业单位2009年度考核工作。配合人事局进行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

八、招生工作取得新突破。

今年高考全县报考考生2288人,本科二批以上上线人数227人,比去年增长近两个百分点;成安职校考生129人,上线率97.67%,上线人数和上线率均创本校高考成绩历史新高。其中,一本上线6人,是去年的6倍;专科上线120人,是去年的4.5倍。中考全县报考考生2500人,全县550分以上140人,实现了高分人数的突破。我们高度重视两考组织工作,千方百计确保试卷保密工作万无一失,从严治考,维护国家教育考试良好的考风考纪,同时,强化了对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到了师生考试安全无故事故。通过一系列措施,基本实现了“安全、公平、和谐”的目标。

篇9

二、工作目标

1.稳定职教招生规模。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7000人,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2.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推进职业教育布局调整,*职高、农综技校力争建成省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并进入国家级或省级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行列。全市重点建设好富士康精密模具(南通)人才培训中心和*职高综合实训基地,建成省级示范专业1—2个。新建*市级镇社区教育中心3个。

3.服务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全年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000人,农业实用技术培训43000人,农民创业培训1740人。

4.推进教育现代化。成立“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全面、深入地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

5、规范民办教育。进一步完善民办教育办学体制,加强管理监督,努力实现民办教育的健康持续发展。

三、工作措施

1.加强对职业教育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组织召开全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出台工作意见,加大改革力度,强化保障措施,推动我市职业教育进一步加快发展步伐,不断提高职业教育对*经济社会建设的贡献率。

2.推进职教资源整合。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快全市职业学校布局调整的步伐。撤销平潮职中、西亭职中的建制;支持*建校创建省三星级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好*职高、农综技校,力争两校均建成省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并进入国家级或省级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行列;大力支持江苏电大*学院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创新思路,积极筹建高职学院。

3.稳定职教招生规模。创新职教招生工作思路,规范招生市场秩序,稳定职教事业规模,确保高中阶段教育职、普规模大体相当。将各初中升入本市职业学校学生数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初中校长的争先创优考评。鼓励、支持各职业学校积极开拓省内外招生市场,在中西部地区设立招生、招工联络机构,与当地职业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沟通联系,采用联合办学的模式,为本地企业订单开展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引进技能型、应用型人才,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

4.加强校企合作对接。各职业学校进一步增强主动服务的意识,与市内相关企业建立长效、稳固的联系、合作机制,根据企业对人力资源的需求,快速反应,将学校的学历教育及技能培训与企业对专业技能人才的需求紧密对接。在全市推进“四大主导产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建设:*职高——机械电子、精密模具、纺织服装、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农综技校——船舶修造、钢结构、现代农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江苏电大*学院——计算机应用、软件设计、家纺设计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建校——建筑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以此为依托,积极开展订单式培养、菜单式培训,满足我市各类企业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为我市产业集聚、经济跃升提供人力资源支撑和高质量服务。同时,各职业学校在人才培养的层次、规格与周期上,也要顺应企业需求,主动对接。

5.全面启动职工教育。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教育,充实市级职工教育管理力量,建立健全市级职工教育工作网络。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将恢复和建立企业职工学校,组建职工教育师资队伍,通过实行培训、考核、使用、待遇相统一的政策,引导、支持员工通过教育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各职业学校、成人学校要积极为企业职工教育做好服务,配合相关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文化培训等。

6.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加大对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的投入力度,重点建好示范专业、骨干专业的实训基地,今年力争建成2个省级示范专业。全市重点建设好富士康精密模具(南通)人才培训中心和*职教中心综合实训基地。将各校实训基地在承担本校学生技能实训的基础上,面向其他学校相关专业学生和社会人员开放,扩大服务范围。各校要充分利用企业的设备资源、技术资源和人才资源,争取在设备先进、管理规范的各类企业以及示范性农业基地和其他服务性机构建立校外实训基地,全市今年力争建成5个校外实训基地。

7.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并将其作为专业教师上岗和职务晋升的基本要求。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确保明年暑期前各职业学校的“双师型”教师占比达到50%以上。

8.强化创业教育。进一步强化创业教育,加强学生的创业实践,大力推广“全真环境”下的创业教育模式,使广大职校学生掌握创业知识,增强创业意识,形成创业能力,推进职校毕业生由“就业者”向“创业者”转变。全市职业学校毕业生创业率力争达到5%。

9.提高就业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与行业、企业和职业介绍机构紧密结合,为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咨询指导和各种便利条件,努力提高学生就业质量,确保毕业生就业率98%,优质就业率(一次对口就业率、获得较高报酬)70%,当地就业率30%以上。

10.推进课程改革。加快向“以能力为本位、以职业实践为主线、以项目课程为主体的模块化专业课程体系”过渡,挖掘和整合学校、企业和社会的课程资源,开发和使用多种形式呈现的校本教材。*职高力争进入“江苏省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学校”行列,农综技校力争成为“江苏省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实验点”。重点围绕课程改革、教师专业发展和提高教学质量等,积极开展职业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大力推进以专业课程开发为中心的校本研究。改革教育教学评价机制,把毕业生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胜任工作岗位要求,作为考核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

11.加强镇成教中心校建设。贯彻落实《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成人教育中心校建设的意见》,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切实加强镇成人教育中心校建设,努力做到编制独立、校园独立、办学独立、经费独立,确保年底前80%的学校达到省定合格标准。

12.着力推进社区教育。建立健全社区教育工作机制,形成以社区培训学院为龙头、镇社区教育中心(镇成教中心)为骨干、村文化技术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等为基础的社区教育网络,确保建成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省级社区培训学院。引导、支持各镇整合基层党校、人口学校、科协、文化活动中心等教育资源于一体,把镇成人教育中心校建设成为镇社区教育中心,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力争今年新建*市级镇社区教育中心3个。

13.加快发展职业培训。积极实施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继续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作为重点培训内容,大力实施“定向培训”、“订单培训”,确保全市年培训3000人。根据当地产业转移需要,配合农林、科技部门积极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全年培训43000人。立足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着力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全年完成农民创业培训1740人。

篇10

5月24日、25日,是广东增城市×镇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的日子。24日一大早,彤彤的爸爸刘广就带上各种材料,去给彤彤报名。然而,报名的过程并不顺利。

“若计生资料审查不通过,暂停资料登记。”看着报名点墙上贴着的《入学资料登记程序指引》里的这行字,刘广觉得“格外刺眼”。

刘广是广东增城市人,妻子是广西人,结婚8年,育有一儿一女。彤彤的户口随爸爸,但今年1岁半的弟弟因为是在广西出生,户口就随着妈妈落在了广西,社会抚养费也一直在广西缴纳。刘广没想到,家里的这种特殊情况,成了女儿入学的“障碍”。

5月24日,刘广从报名处出来后,就直奔镇计生办办理入学计生审核。但计生办以“超生二孩且社会抚养费不在广东增城市×镇缴纳”为由,拒绝办理彤彤的入学计生证明。第二天,刘广又跑去学校跟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驻校人员协商,结果还是不行。“计生办不给盖章,孩子就没法报名。”刘广说。

和彤彤一样憧憬着上学的,还有家在广东鹤山市的大宝。5月28日,大宝的妈妈王岚收到了大宝所在幼儿园发的《2014年9月入读小学办证查验(计生、接种证明)通知》,要求家长带齐相关资料到有关部门办理计生证明。通知还写明,没有入学计生证明,学校不接受报名。

“我了解到,办理计生证明也是有要求的。生育二孩的,需要提交结扎证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需要提交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收据。”王岚说。

由于大宝还有一个不到1岁的弟弟,这就意味着,王岚要提交结扎证明、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收据,才能办计生证明给大宝报名。王岚说,自己粗略计算了一下,社会抚养费将达到22万元左右。王岚觉得委屈:“大宝是计划内的孩子,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如果因为这些上不了学,很不合理。”

说起生二胎的原因,王岚说,主要是家里老人的意思。王岚的丈夫是独生子,曾出过一次车祸。这次险些“失独”的经历,让王岚的婆婆昼夜难安,从此,婆婆一直觉得,王岚应该再要一个孩子。丈夫也是同样观点。于是,小宝出生了。

可如今,小宝却成了大宝上学的“拦路虎”。“因为大宝上学的事,我常常睡不着。如果真解决不了,我该怎么向孩子交待啊!”王岚说。

按照规定,王岚还必须接受结扎手术。王岚说,其实自己也不想再生孩子了,但是对于强制要求结扎这事,总是“打心眼儿里觉得不舒服”。

教育部门:是为配合人口统计,不会影响孩子上学

5月到6月,刘广一直奔波于增城市有关部门之间。但得到的答案多是,“我们都是按照文件行事的,我们也没有办法。”

刘广告诉记者,工作人员所说的文件,指的是《2014年增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4月22日,该意见在《增城日报》全文刊发。记者看到,其中明确规定,凡具有增城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必须以其有效居住证明、户籍证明和有效计划生育证明等资料为依据。

此外,记者还在增城市教育局信息网上查到一份名为《2014年增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服务指引》的文件。其中也规定,具有增城市户籍、具有广州市户籍的非本市等几类适龄儿童,报名时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均需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

记者采访了增城市教育局、增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相关工作人员称,让家长在孩子入学时提交计生证明,只是为了配合计划生育政策进行人口统计,不会影响到孩子上学。增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在答复中说,“我市开展登记采集更新人口信息工作,并不影响新生入学。”且表示,增城市也从未发生因入学登记信息而造成新生不能入学的事情发生。

王岚所在的广东鹤山市,当地政府门户网上有《鹤山市2014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指引》,其中也规定,鹤山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需提交《户口簿》、计生证明和接种防疫证。当地的另一份文件中,《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鹤府[2009]14号)也要求,“在新生入学时要审核其父母的计划生育证明”。

鹤山市教育局在接受采访时称,根据广东省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公室有关文件规定,“教育部门在幼儿园、小学新生入学时查验其父母计划生育证明,并造册通报给当地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部门。” 鹤山市教育局称,该局是计划生育兼职成员单位,因此根据上述条款开展了相关工作。

但鹤山市教育局强调,一直以来,都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发现鹤山市有适龄儿童因其父母计划生育问题而无法入学的情况。

记者查询了多地2014年小学入学相关政策文件,发现除广东外,江苏、青海、浙江、贵州、福建、山东的部分地区也有类似规定,要求孩子入学时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为什么要用钱买弟弟?为什么买了弟弟我才能上学?”

为了不让孩子过早地经历这些,王岚和刘广都选择了对孩子加以隐瞒。在打相关电话时,刘广总是跑出家门去讲电话。夫妻俩在家里谈论此事时,都要等到大宝熟睡后才讨论。实在着急,就用QQ交流。

但最近王岚和朋友的一次饭局,让大宝有所察觉。饭桌上,大家谈论起社会抚养费和入学的事,坐在一旁的大宝一直全神贯注地听着。

“妈妈,为什么要用钱买弟弟?为什么买了弟弟我才能上学?”一回到家,大宝的问题就把王岚问懵了,“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王岚苦笑了几声。

王岚告诉记者,女儿问问题的那一幕,她永远不会忘记。当时,她看着女儿稚嫩的脸庞和茫然的眼神,忽然就预想到了儿子几年后办理小学入学手续的情景。

“计划内的女儿上学都如此艰难,如果相关政策没有改变,几年后儿子报名又会怎样……我觉得很无力。”王岚说道。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关注二胎入学报名政策的家长不在少数。刘广曾加入一个QQ群,这些来自天南海北的爸爸妈妈,因关注二胎的入学报名政策而聚集在一起。某个地方的入学政策发生新变化,会引起其他家长们的热议。

“虽然很多家庭的第二个孩子才刚出生,还不到上学的年龄,但家长对这方面的政策都很关注,毕竟教育是个大事。”刘广说。

令刘广欣慰的是,7月10日国家卫计委召开的新闻会,强调禁止将落户、入学、低保与父母落实计生情况挂钩,增城市将彤彤的社会抚养费问题暂时搁置,先为她报了名。渴望上学的彤彤已经在开学前收到了入学通知书。

王岚说,大宝也已经报上名了。但前提是王岚在6月底接受了结扎手术,“我考虑了好久才接受结扎,一切都是为了孩子,没办法。”王岚叹息道。

专家:受教育权与生俱来,不应有任何附加条件

“这些规定显然是不合理的。”就一些地方教育部门仍然要求适龄儿童入学时提供计划生育证明的做法,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说,“《义务教育法》规定,受教育权是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这是一个法律常识问题,以任何理由侵犯适龄儿童的受教育权都是不对的。”

《义务教育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第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义务教育法》并没有规定适龄儿童入学需要有什么条件,受教育权是与生俱来的,是没有任何附加条件的。“不应该把政策凌驾于法律之上。”

熊丙奇认为,社会抚养费、结扎证明等,与教育问题是两码事。“莫把父母的责任落到孩子的教育问题上。”熊丙奇说,“如果孩子得不到教育,将来可能会给社会带来麻烦,而这些麻烦通通需要社会买单,增加了社会的运营成本。”

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院长刘海峰也认为,“一个孩子如果不能接受正规的义务教育,对其成长、生活、发展都将产生消极影响,进而对整个社会构成负面影响。”

熊丙奇表示,教育与计划生育“松绑”的政策还有待进一步明确。他认为,地方教育部门自己设置门槛,让适龄儿童没有入学保障,这是违背《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责任人应该被追究责任。“不论是什么原因,孩子的受教育权不可侵犯。教育与计划生育是两码事,不应该混为一谈。”

篇11

今年上半年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279所,其中:普通中学12所(初级中学10所,完全中学1所,高级中学1所);小学251所(学校193所,教学点58个),幼儿园14所,职业中学1所,教师进修学校1所。各级各类在校生38047人(女生17961人,少数民族8676人)。其中:普通中学高中1758人,初中8791人,职业中学高中1273人,小学在校生22397人,幼儿园(含学前班)3828人。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共2876人(在编2845人,聘用教师30人),其中:普通高中专任教师160人,普通中学初中专任教师648人,职业中学高中专任教师72人,小学专任教师1632人,幼儿园教职工202人。全县高中、初中、小学专任教师的学历合格率分别为72.5%、87.8%、97.43%。全县有各级各类学校校舍建筑面积230958平方米,中学和小学的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分别为7.7平方米和6.2平方米。其中:经城建部门鉴定为D级危房有153间校舍33462平方米。

二、主要工作

(一)重视和加强学校德育工作。

为认真培养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教育局在总结往年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认真抓好落实,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以养成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为主要内容,三月文明礼貌月主要开展了好人好事、慰问军烈属和孤寡老人、植树造林、绿化家乡等系列活动;六·一国际儿童节广泛开展座谈会、报告会、文艺演出等活动。在教师中认真开展向“黄、赌、毒”告别和以“爱岗、爱校、爱生、敬业、奉献”为主的师德教育活动。学校积极开展文明学校的创建工作。认真做好省州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体”的评选认定工作。同时,教育局还结合解放思想大讨论教育活动,启动实施了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广泛开展了师德教风教育活动。教育局站在全县教育主管部门的高度,通过周密细致的组织、指导,各项活动得以有序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广大中小学生的日常行为日益规范、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教师综合素质不断提高,热爱祖国、积极向上、团结友爱、文明礼貌已成为学生精神世界的主流。

(二)严抓系统行风建设。

一直以来,教育局都本着以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开展对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坚定政治立场,原则办事,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廉洁奉公的作风,为基层学校树立了良好形象。一是教育局继续在机关实行上班签到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规章制度,加大对干部职工的监督检查,在机关和学校启动实施问责制和“三项制度”,提高了机关工作效率。二是开展教育收费专项和经常性检查,监督教育经费使用,减轻群众负担,保证有限的经费用到刀刃上,半年来学校没有出现乱收费和违规使用义务教育经费现象,2008年上半年得到“两免一补”资金517.59万元,其中:免费教科书138.38万元(小学22397套,补助金额75.8万元,初中8791套,补助金额62.58万元);补助寄宿生活费379.21万元(小学补助人数6117人,补助资金152.93万元,初中补助人数6034人,补助资金226.28万元)。得到中央、省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务费(含免杂费资金)416.8万元(中央333.44万元,省83.36万元),其中:补助初中8791人,资金164.8万元,补助小学22397人,资金252万元。已全部按要求落实到学生手中。三是跟踪监督好对县二中教学楼、逸夫中学综合楼、职中实训楼、各中心校危房改造等教育项目的招投标等程序,防止暗箱操作,保证了项目的正常启动实施。四是做好各种考试试卷的保管保密及监督工作,保证各种考试的顺利进行。五是严肃办案规则,做好各种案件的查处工作,上半年以来,教育局纪委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9件,全部作出了答复和处理,维护了广大教师和群众的权益。

(三)认真组织并顺利通过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检查。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的通知要求,**县被列为2008年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县之一,教育局按照《云南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和《云南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的规定,当好县委政府的参谋助手,按照6项A级指标20项B级指标的要求,依照县乡人民政府和各级各部门的法定职责,对照检查落实,逐一完善各种档案资料,将“四个一票否决”作为工作重点,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模式得以巩固,政府办教育、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融资模式基本得到建立,各项指标达到了要求。并经报州人民政府复查通过。2008年6月14日至17日,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按照“听、看、查、议、反馈”等6个督导评估检查程序,对**县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了督导评估检查,认为**县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重教意识强,教育地位得以提升,教育优先发展得到落实,教育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各项指标已达到要求,教育发展水平迈上了新台阶,认为**县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已达到合格县标准。

(四)全面组织实施农村现代远程教育项目。

今年以来,教育局在去年组织实施农村现代远程教育项目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安装调试项目设备,继续组织了5批100余人次参加省州组织的培训,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操作能力,充分发挥项目设备在教学工作中的功用。健全和完善了各种内部管理制度,检查整改学校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维护保养各种设备,并根据州上的要求,建立了**县教育局网站平台。今年4月初,州现代远程教育项目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按照项目要求对全县263个项目点进行了全面检查,认为我县领导重视,设备安装调试使用正常,充分发挥了设备的功用,通过了验收。

(五)促成举办“爱心圆梦”捐资助学活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高中教育质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成为了社会的热点和敏感话题。全州2004年进行教育综合改革后,我县由于受到经济发展水平、自然资源和地理环境等方面的因素限制,许多优秀教师和学生都外流,致使我县高考质量滑到了最低谷。今年以来,我县采取了较为有力的措施,把发展高中教育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在抓好高中管理、教学研讨等课程管理的基础上,深入调研,在大量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当好县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促成举办“爱心圆梦”捐资助学工程,积极动员全社会捐资助学。同时,教育局还积极修改完善各种奖励方案,调整学校内部分配制度,大面积奖励优秀学生和教师,拉开教师收入差距,刺激学生学习兴趣,吸引我县优秀学生就地入学,用资金、感情留住优秀教师。

(六)继续举全力抓好“两基”巩固提高工作。

教育局以高度的责任感,采取多种措施始终把“两基”巩固提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抓落实。一是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掌握学生入学情况,及时采取措施,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认真做好“两基”巩固提高工作。二是为确保“两基”各项指标达标,年初,教育局与各乡镇中心学校签定“两基”工作目标责任书,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定教育工作目标责任书,同时加强管理过程的督查与指导力度,配合县人大、县政协对教育工作进行视察监督、指导,有效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三是努力抓好农村成人教育、扫盲工作、职业教育,开展了“无文盲乡村”活动,促进协调发展。通过努力,全县2007学年有7--12周岁适龄儿童22094人(含隔年招170人),已入学21894人,入学率99.86%,巩固率99.04%;13--15周岁适龄少年9294人,初中阶段在校学生9323人,毛入学率100.31%,巩固率97.83%,相关硬性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七)努力抓好教师队伍建设。

教师作为学校教育工作的主力军,教师整体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发展。半年来,教育局通过多种措施,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充分发挥教师在教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一是抓好教师履职晋级培训考试的准备工作;二是认真抓好学历教育培训,积极动员教师参加成人高考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同时与云南师范大学、省广播电视大学联系在县职中设教学点,方便教师就读,为我县初、高中合格教师提供条件。三是开展骨干教师培训,我县在积极开展对教师全员培训的同时,加大骨干教师培训。四是为了切实发挥现代远程教育项目设备的作用,提高教师运用现代教学手段的能力,教育局从今年5月份起,开展了计算机全员教师培训,目前已组织培训5期116人。

(八)狠抓教育科研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教学质量是教育活动永恒的生命线,教育局把教学管理纳入中心工作认真抓好落实。一是继续采用教学目标管理,与学校签订目标,细化目标和责任,在教育系统基本做到了个个有任务,人人有指标,增加考核的可操作性和客观性。二是认真组织人员下乡开展送课下乡,讲座,听课、评课活动,规范教学常规管理指导。三是加强中、高考的研究与指导。制定了本县中考复习工作意见,组织教师参加了省中、高考研讨会,组织了全县的中考模测,出台了本县高考的复习备考工作意见,加强了高三复习迎考工作的研究和管理,召开了本县两次高考研讨会,组织高三学生参加了省两次模拟统测,并对统测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有效地指导了本县的高考复习备考工作。三是加强教学用书管理,开齐课程,订齐教材,严禁非法出版物流入课堂。四是积极推广普通话校园语言工作,要求学校要充分重视普通话的推广工作,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常规性工作来抓,要有制度和措施,努力使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由于工作思路清晰,目标适当、跟踪检查到位,今年普通高中取得了优越成绩。今年毕业生报考普通高校学生有577人,全县高考上线328人,上线率55.6%。其中:上本科线124人(一本18人,二本58人,三本48人)。高考文科状元573分,理科状元568分,均属一中考生;上专科线204人(一专44人,二专84人)。职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有116人,上线60人,上线率51.7%。

(九)抓好学校安全工作,创建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

半年来,我们把学校安全管理当作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大小会议必讲安全,干部下乡必查安全,目标考核必究安全。做到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组织到位,工作到位,督查到位,经费到位,半年来杜绝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基本形成,为教育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没有发生不安全事故。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使学校安全工作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3月初制定了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计划,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安全工作目标和安全工作重点,制定安全工作措施,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重安全,校校抓安全的工作局面。二是建立学习安全教育阵地,加大安全教育的宣传力度。通过学校安全简报、宣传画、宣传窗、广播、家长学校等阵地和安全例会、家长会、家访、致家长信等途径,把《国家安全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省、州、县的安全检查制度等相关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教育知识宣传到学生、学生家长和广大人民群众。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共发出宣传材料9000余份、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4000余份、悬挂横标30余条,提高了社会、群众对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使学校安全教育形成校内外强大合力,上下齐抓共管,共筑安全教育防堤的良好局面。三是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即建立了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安全工作检查制、安全工作教育制、安全工作报告制,下发了《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充分发挥部门的积极性,主动争取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安全教育日”和“六月安全生产月”开展安全常识教育,进一步推动了全社会关心重视安全,全面构筑社会化安全防范体系。五是齐抓共管,群防群治。为使学校有一个宽松安全的育人环境,积极主动与公安、卫生、工商、文化、综合治理等部门配合,三次深入学校开展了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手足口病专项检查,对学校小卖部和学校周边商店,对“三无”产品、过期霉变食品、学校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许可证、上岗证及传染病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有效杜绝了师生食物中毒等安全事件的发生,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六是立足防范,变“睹”为“疏”。在抓好学生的养成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的基础上,开学初,组织人员对全县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了寄宿制学校、各中小学危房、再建工程,食堂、供电设施、消防、交通安全、传染性疾病、实验室、师生宿舍、学校周边环境等设施和场所,摸清学校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潜在的矛盾,真正做到防范于未然,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七是结合季节和地区的特点,针对我县安全工作实际,拟定下发、转发了17个安全文件,切实督促,指导学校扎实开展好学校各项安全工作。

(十一)严格规范组织完成招生考试工作。

各种考试活动是对学生进行教育学习情况的检测,也是对教师教育过程检测的重要依据,因此,组织好各种考试活动,是稳定教育秩序,客观评价教师工作成绩的关键。在各种考试之前,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加大招生宣传力度,组织学生学习招生政策,利用电视、广播、简报、黑板报等形式进行招生工作宣传,让社会、家长、考生了解今年的招生政策,在中、高考报名和组织各种考试中长期挂出举报箱、专设举报电话和招生咨询电话,坚持按政策、规定、简章要求办理,严格把关。为使考务工作有章可行,教育局制定了《**县各级各类考试考务管理处罚规定》,并把各种考务职责编印成册,发放到考务人员手中。在体检工作中严肃纪律,坚持标准,采取封闭式体检,减少干扰,坚决杜绝、错检、漏检现象。由于坚持原则,规范操作,使得全县今年上半年的成人高考、自学考试、高考、中考、中小学非毕业年级统测都得以顺利进行。

(十二)大力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认真抓好县二中搬迁、逸夫中学扩建、职中实训楼和县一中规划改造建设,通过大量有力的规划、图审及相关前期工作准备,委托云南文山五兴公司邀标,于5月30日对逸夫中学综合楼、二中教学楼和职中实训楼项目进行开标,中标价分别为969.56万元、575.26万元、340.84万元,目前已完成各种前期工作准备,正在进行施工。县一中规划改造工作目前正在由文山规划设计院进行规划设计,待规划方案报经县委政府讨论后组织实施。二是要积极争取资金,全面规划逐步排除危房,确保学生安全。组织实施2007年危房改造项目共投入资金367.07万元,其中:指令性计划302.57万元,指导性计划64.5万元,排除我县江牛小学等11所学校危房,排除危房5189平方米,已全部竣工交付使用;2008年危房改造项目计划投入资金259.54万元,规划排除**县一中等8校危房,计划排除危房3701平方米,现在鸡街乡太坪小学、魁龙小学、兴街大梁子小学已改造竣工交付使用,洪水沟小学在建中、其余学校项目还在进行前期准备。

(十三)按要求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和州教育局有关解放思想大讨论的文件精神,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县教育局从5月12日开始,在全县教育系统内深入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通过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制定措施、狠抓落实。目前,教育局正按照制定的方案,以“十个一”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了学习讨论阶段活动,较好地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各项学习工作任务。目前已按程序进入第二阶段开始查找问题。

教育局在抓好以上十三项工作的同时,还积极抓好扶贫、教育职称评定、教师资格认定、教师招聘的前期准备等各项工作。

三、存在问题

(一)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危房面积较大,难以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也给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全县共有危房面积37610平方米,约占校舍建筑总面积的25%,需投入大量的资金加以改造。特别是中学和半寄制学校校舍严重不足,这些学校房屋陈旧、木料腐朽、墙体倾斜、教室阴暗潮湿,难以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也给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由于我县经济起点低,基础差,自给能力低,投入严重不足,危房改造任务十分艰巨。

(二)“两基”巩固任务十分艰巨。由于**县经济基础低,学生贫困面大,虽然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但有部分贫困生不能安心读书,加之现在就业十分困难,读书出来很难找到稳定的工作,许多家庭感到读书无望,因此,在孩子读书方面家长不太重视,回家务农或外出打工的现象仍然突出,学生巩固任务十分艰巨。

(三)高中教育的“瓶颈”难以突破。我县的高中教育去年滑到了历史的最低谷,优秀学生和教师外流严重,高中招生困难重重,虽然教育部门和县委政府都花费了许多精力,采取了许多措施,制定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一、二中也加大了招生宣传,但是由于教育是一个特殊的行业,教育的发展需要相当长的周期,加之当前两所高中的校舍改造任务都很困难,特别是二中搬迁也还不能在短期内完成,因此,我县高中教育在一两年内是难有明显成效的。

(四)教师综合素质较低,教学水平不高,影响教学质量的提高。由于我县地理位置偏僻,许多优秀骨干教师外流严重,全县只有在内部将教师层层拔高使用,教师学历不高,文化层次偏低,高中教育质量难以提高。同时,许多边远山区教师由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转正的比例较大,正规师范类院校毕业生不多,这部分转正教师缺乏一定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相应的教育理论知识,这使得他们在具体的教学活动中只能“照本宣科”,所传授的知识也明显跟不上学生的实际需要和日新月异的科技发展。

(五)全县教育负债累累,影响教育正常运转。**县通过“普六”“普九”和普及实验教学,负债修建学校、购买教学仪器,教育欠款累计达2300万余元,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教育局正常的工作运转。

四、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教育局将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要点,逐项对照检查各项指标完成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以更加积极的工作态度,更加有力的工作方式争取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在抓好各项常规工作落实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出色的完成好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深化教育改革。**县于2004年组织实施教育综合改革,按照聘用合同时限规定,今年乡镇中心学校的校长任期已满,教育局将拟定方案报请县委政府审批后组织招聘校长、中层领导和全员聘用教师。

(二)抓紧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一是督促做好县二中教学楼、逸夫中学综合楼和县职中实训楼建设工程进度。二是监督和跟踪危房改造项目工程的进度和质量。三是积极争取资金,整合教育资源,加大寄宿制学校校舍和设备建设,扩大半寄制学校办学规模,减小城乡教育发展差距。

(三)继续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按照《**县2008年至2015年教师培训规划》组织实施好培养培训,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同时,要紧紧抓住当前开展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抓好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

(四)全面准备好今年教师节期间的各项活动。起草好各种表彰方案和加强教育工作的意见,认真总结几年来的成绩,提出今后五年的工作规划和下年的具体工作意见。

篇12

卖房后才知房屋已划归重点学区

2015年5月,柏新生将自有的一套位于济南纬三路小学学区的某单位宿舍房屋出售,出售后柏新生才得知,2014年6月,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局已将该宿舍由原学区划归至新的经五路小学(重点小学)学区。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局将该学区调整情况在同年招收新生前夕在经五路小学门口进行了公告,但柏新生在出售房屋之前没有得知该信息。

柏新生的心情郁闷透了,由于教育局的信息不公开,这下亏大了。2015年8月5日,柏新生向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申请内容是:“该学区房(即涉案房屋)是否为经五路小学学区房,何时划归该学区,以何种方式公布过该信息。”

2015年8月17日,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局书面答复:“目前,该房(即涉案房屋)属于济南市经五路小学招生的学区范围。2014年6月,按照市教育局有关规定及学校生源情况,为让更多的孩子享受优质教育,我局对部分学校的学区范围进行了动态调整,该处院落由济南市纬三路小学学区划归济南市经五路小学学区。济南市经五路小学已在学校门口醒目处张贴学区图的方式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柏新生认为,由于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局未能在公众可以接触到的媒体公布学区房调整信息,使得自己在出售涉案房屋时是以原纬三路小学学区房价格售卖,该售价仅仅为经五路小学学区房售价的一半,遭受重大损失。

教育局索赔34万元

2015年11月9日,柏新生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局未将经五路学区房划分情况向社会公示之行为构成行政不作为,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局赔偿原告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出售学区房造成的损失34万元。

当月,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局在其官方网站再次将上述学区调整情况进行了公示。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应从以下三个争议焦点问题来分析。

1.原告是否具有本案诉讼主体资格。一般将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视为行政事实行为,即行政主体基于职权实施的不能产生、变更或者消灭行政法律关系的行为。一般认为,行政事实行为虽然具有可能导致损害的特性,但由于不能产生、变更或者消灭行政法律关系,所以并不具有行政法上的可诉性,即不能够通过行政诉讼来赔偿损害。本案原告认为,被告没有依法对其调整学区的政府信息向社会公示,导致原告将房屋低价出售,侵犯其合法权益,从而提起行政诉讼并要求赔偿,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原告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2.被告公开学区信息的方式是否属于行政不作为。“行政不作为”这一概念既包括合法行为,也包括非法行为。原告的诉请实际上是指被告没有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职责,即行政主体因不履行法定的作为义务而构成的行政违法。《公开条例》第十五条和第十八条分别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公开方式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时间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本案中,被告于2015年6月变更学区,招生前期张贴公告,11月在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告,两次主动公开分别在公开范围和公开时间上存在一定的瑕疵。但是,《公开条例》第十八条中应当视为不完全列举规定,只要被告采取了公开的措施,并没有隐瞒相关信息,应当认定为履行了公开义务,仅仅是首次公开没有达到“便于公众知晓的程度”;第二次没有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存在一定瑕疵,不应当被扩大解释到“不履行法定职责”,所以不应认定为行政不作为,应认定为作为不适当。

3.被告是否应当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多因一果。导致房价变化的因素有很多,诸如交通、环境、利率、税收等均是影响因素,原告将学区划分作为影响涉案房屋定价的唯一因素并不充分。第二,不存在行政违法。本案中被告虽然存在公开方式存在瑕疵的情形,但不属于行政不作为,更谈不上行政违法。行政赔偿制度应当以行政违法事实的存在为前提。第三,区分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在行政赔偿制度中,直接损失系指因侵权行为所导致的现存财产上权利和利益的数量减少和质量降低;间接损失指侵权行为阻碍了财产上的可得利益,即正常情况下应当得到的利益。第四,区分市场行为与政府行为。房价的涨跌确实会受到政府信息的影响,但本质上遵循的是市场价值规律和供求关系,房屋的交易更是市场行为而不是政府行为。如果该等民事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政府承担,会混淆市场和政府在经济生活中各自的作用。

房屋价格变化属于市场行为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尽管被告两次信息公开的行为均存在一定的瑕疵,但不能以此认定被告上述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构成行政不作为。同时,原告因房屋买卖而产生的所谓价值损失,与被告调整学区的行政行为之间缺乏必然的因果关系,同时,该信息导致房屋的市场价格发生变化属于市场行为,政府不应当为市场行为承担责任;该买卖合同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买卖双方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相关争议。2016年4月底,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文中人物为化名)

点评

“可以说,这是一起非常典型的案件,其本质在于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是否违法、是否导致法律赔偿。”该案主审法官、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陈卫东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理解该案可围绕以下3个焦点:柏新生是否具有本案诉讼主体资格;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局公开学区信息方式是否存在瑕疵,是否应当认定为行政违法;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局是否应当承担因公布信息行为存在瑕疵而对柏新生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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