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4 14:5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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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确保《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按照市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11月-12月,区委组织部在全区开展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检查工作。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区委组织部对此次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检查工作高度重视。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杨晓云同志亲自参与监督检查方案制定,并对监督检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严格把握检查监督工作的重点环节,注意总结经验和发现问题;二是要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反馈给被检查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形成综合汇报材料,向部务会汇报,认真督办落实;三是要对参与监督检查的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明纪律,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把握关键,突出重点。此次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检查工作主要采取各单位自查和组织部重点抽查两种方式进行。各单位自查主要是对**年以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回顾,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落实措施,及时整改。重点抽查主要由区委组织部采取“一听、二看、三问”的形式,对部分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一听”,即听取单位党委(党组)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具体做法,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等情况汇报。“二看”,即查阅单位**年以来干部选拔任用的民主推荐、差额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任职程序等方面的资料。比如在民主推荐环节,重点是看参加推荐的人员是否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确定的考察对象得票及排名情况;在考察环节,重点是看是否按照规定范围征求了意见,对干部群众反映的考察对象的问题是否进行了调查核实;在讨论决定环节,重点是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是否达到规定人数,参加会议人员是否进行了讨论、充分发表了意见;在任职环节,重点是看对讨论决定的人选是否进行了公示、任职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等。“三问”,即就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仔细询问,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听取被检查单位的意见建议。
三、狠抓整改,提高水平。从此次监督检查情况来看,大多数单位都较好的贯彻执行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万盛区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一是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政策规定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二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更加规范;三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进一步扩大;四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五是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进一步形成;六是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薄弱环节,区委组织部针对这些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落实了整改责任人员,严格按照要求限时整改,并及时将整改情况报区委组织部。通过认真开展此次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加大了督促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力度,从而进一步提升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
实行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有利于破除部门、行业及身份的限制,扩大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视野,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防止靠关系、走门路、“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激发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二、推行党政领导干部全委会投票表决制度,扩大干部任用工作的民主化
我区在全市率先实行了区级中层党政正职人选由区委常委会提名,区委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制度,即“票决制”。
三、建立完善干部考核制度,扩大群众参与的范围
1.坚持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度和差额考察制度。干部考察前,提前将考察对象名单、考察组成员及联系方式、监督电话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方便群众反映情况,使考察的全过程都能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由于在干部选拔工作中推行差额考察,实现了好中选优,有效地防止了由于用人失察问题的发生。
2.坚持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度。对形成的干部考察材料,考察组成员要在材料后签名,对材料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对因考察不实、不细而影响正确使用干部的,考察组成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坚持百分量化考核制度。把干部德、能、勤、绩、廉等五方面内容细化,每项又分为好、中、差三档,每档赋予一定的分值,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从而为进一步选好用好干部提供了科学依据。
4.推行实践考核制度,为相关职位选任最合适人选。对通过笔试、面试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在进行组织考察前,安排到相应基层部门,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岗位实践,根据其实际表现,通过记实考核、跟踪考核、组织考察,确定在拟任职位上的最佳人选。通过实践考核考察任用干部,扩大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充分体现了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使一批理论水平高,实践能力强的干部走上领导岗位,较好地防止了把“高分低能”和“考试专业户”选进基层领导干部队伍。
四、推行干部任前公示和任职试用期制度,广泛听取民意,主动接受监督
一、适用范围
选拔公司中层干部(各部门正副职)
二、选拔任用干部原则
1.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2.坚持职工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5.坚持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原则。
6.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三、岗位人选产生范围
1.本部门内部产生
2.全公司范围内筛选产生
3.面向社会招聘产生
四、程序
(一)召开民主推荐会、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1.下发召开岗位人选民主推荐会的通知
2.召开岗位人选民主推荐会
①参会人员:总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部门骨干以上人员;部门一线职工代表。
②与部门骨干以及部分职工代表进行个别谈话。
3.整理会议及谈话情况,并将会议及谈话情况内容汇报给总公司领导,请总公司领导审查。
4.通过部门民主推荐、个别谈话后,若仍无合适人选,即开始在全公司范围内筛选。由人事部门提出建议人选,报请总公司领导审查。
(二)总公司考察
1.总公司安排人员通过民主测评及与本人谈话、与职工谈话等方式了解拟提拔人员的有关情况。
2.形成考察材料报总公司领导审查,考察材料内容主要包括:拟提拔人基本情况;工作成绩、能力特长;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主要缺点和不足。
(三)讨论决定
1.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人事任免,形成决议。
2.形成会议纪要。
(四)任前谈话
总公司领导与拟提拔人进行谈话。
(五)任前公示
①对拟提拔人、拟提拔岗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②公示期结束,无影响任职的问题,即起草正式任职文件。
(六)廉政考试
一、适用范围
选拔公司中层干部(各部门正副职)
二、选拔任用干部原则
1.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2.坚持职工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5.坚持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原则。
6.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三、岗位人选产生范围
1.本部门内部产生
2.全公司范围内筛选产生
3.面向社会招聘产生
四、程序
(一)召开民主推荐会、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1.下发召开岗位人选民主推荐会的通知
2.召开岗位人选民主推荐会
①参会人员:总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部门骨干以上人员;部门一线职工代表。
②与部门骨干以及部分职工代表进行个别谈话。
3.整理会议及谈话情况,并将会议及谈话情况内容汇报给总公司领导,请总公司领导审查。
4.通过部门民主推荐、个别谈话后,若仍无合适人选,即开始在全公司范围内筛选。由人事部门提出建议人选,报请总公司领导审查。
(二)总公司考察
1.总公司安排人员通过民主测评及与本人谈话、与职工谈话等方式了解拟提拔人员的有关情况。
2.形成考察材料报总公司领导审查,考察材料内容主要包括:拟提拔人基本情况;工作成绩、能力特长;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主要缺点和不足。
(三)讨论决定
1.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人事任免,形成决议。
2.形成会议纪要。
(四)任前谈话
总公司领导与拟提拔人进行谈话。
(五)任前公示
①对拟提拔人、拟提拔岗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②公示期结束,无影响任职的问题,即起草正式任职文件。
科学考核评价干部,是选准用好干部的前提。2003年,我市抓住被省委确定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的契机,针对过去考评办法突出政绩不够、群众参与度不高等问题,制定了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和民意测评两个百分制考评办法,建立完善了一套切合实际、全面客观的干部考评体系。一是实行定量考评。根据工作实绩考评指标的重要程度和难易程度、民主测评要素的重要程度,分别设置不同档次标准分值。对市级领导、基层单位领导等8个层面的测评主体,实行定量考核,将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可持续发展等可以量化的指标,由统计部门综合分析,提出评价意见。其他难以量化的指标,整合到民意调查中进行,通过群众满意度来检验。二是科学评价政绩。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考核评价内容重新进行了设计,内容涵盖政治建设、经济建设、制度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把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情况作为考察评价的重要内容。在乡镇领导班子实绩考评中,我们不仅运用当年的绩效考评结果,而且运用以往的考评考核结果进行综合实绩分析,既看财政税收等主要经济指标的增长情况,又看发展理念和工作思路是否符合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既看培育产业、龙头企业建设等发展质量和效益,又看安置就业、社会事业进步、改善人居生活质量等成果;既看班子取得的成效,又看干部个人作用的发挥,全面、客观、历史、公正地评价班子和干部的政绩。三是充分发挥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成立专门考评机构,除绩效办外,又吸纳了财政、审计、统计等部门参与,对考察对象任期内取得的成绩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评价性意见,增强了考察评价主体的权威性。同时,运用计算机自动处理系统综合分析,确保了考评结果的准确性。
二、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
在坚持以往差额选任、任前公示、常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干部等项制度的基础上,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干部选任程序进行了改进。一是实行立体考察制。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既考察本班子的情况,又考察系统所属单位和部门的情况;既考察中心工作完成情况,又考察班子队伍建设情况;既听取本班子成员的评价,又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市级主管领导以及市直职能部门的评价;既对本级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又对所属班子和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有效地解决了过去就班子考察班子、了解情况的渠道狭窄、由少数人评价少数人的问题。二是推开行政正职公开推荐。为有效解决在科级正职领导干部选任上存在的“在少数人中选人”问题,我市扩大初始提名权范围和选择面,赋予市委委员和市级四大班子成员每人一票的同等推荐权,在全市范围推荐符合条件的干部。特别重要的岗位,推荐权扩大到市直单位主要领导和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层次。之后由组织部门依据民主推荐结果、绩效考评结果、岗位需求情况、全市干部队伍整体情况等六项要素,按1:2比例确定提名人选,通过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并达成共识后,最终由市委常委会差额票决。几年来,通过这种方式共选任了17个单位20名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三是推行任职试用期制。明确规定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市委派出考核组对试用期干部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干部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真正将那些能力强、素质高、群众拥护的领导干部选拔上来。四是实行考察结果反馈制。考察工作结束后,由市委主要领导分别组织召开集体反馈会议,将领导班子以及科级干部的考察评价、工作实绩和民主测评排名及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行反馈。该项制度实施以来,市委先后对科级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了59次考察结果反馈,接受反馈的领导干部达到241人次。五是实行了竞争上岗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循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的程序和方法,在全市党政群机关全面实行了竞争上岗,营造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有效地防止和克服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六是改进了拟任人选的介绍形式。常委会票决前,将拟任人选的个人照片、基本情况、工作简历及竞职演讲制作成录像,向与会常委作介绍,使常委们能更加直观地审察拟任人选的举止仪表和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对拟任干部有了更感性、更全面的了解和认识。
1、德:指政治品德和思想品德等,主要包括原则性、求实精神、正直性、忠诚性、民主性、责任感和全局意识、大局观念等方面。
2、能:指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执行能力等,主要包括学习理解和执行院、系党政决策的水平、上下协调和服务师生的水平等。
3、勤:指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精神,主要包括事业心、责任心、奉献精神、勤思笃学、投入精力、任劳任怨、服务精神、纪律性等。
4、绩:指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等,主要包括完成工作计划和院、系下达的重要任务以及对学院和部门工作的贡献等。
5、廉:指廉洁自律情况,主要包括遵守学院有关廉洁自律方面的规定,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勤俭节约,不贪不占,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等。
二、考察办法
机关科级干部由组织部负责考察,系(院)科级干部由其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考察。要求组织考察组,对科级干部进行全面考察。
三、考察程序
1、通知考察对象撰写试用期以来思想工作总结(1500字左右)。考察对象所在部门主要领导与组织部沟通情况,如考察日程安排、谈话范围等。
2、个别谈话征求意见。部门人数少的全部进行个别谈话;20人以上的,找领导班子成员、师生代表个别谈话,个别谈话人数一般不得少于10人。
3、考察组对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对科级干部做出综合评价。最后以系(院)党总支名义形成考察材料,并对考察对象是否胜任现职、按期转正提出意见。
4、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向组织部报送考察对象试用期思想工作总结、科级干部考察材料等。
四、时间安排
考察工作从20__年9月11日开始,9月18日前结束。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按学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暂行规定》明确的原则和程序考察干部。
年初以来,深入贯彻*思想,大力推进人才战略,树立以“实干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的工作理念,突出政治“硬指标”、把好选任“风向标”、用好考核“指挥棒”,注重在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一线考察选用干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更加完善。
一、突出政治“硬指标”,建立健全素质培养体系
始终聚焦政治建设,深入学习领会*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上级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从党员干部的入职宣誓开始抓,不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理论武装,引导工作人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准确把握组织路线服务政治路线这个根本原则,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政治建设贯穿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全过程,使选出来的干部党组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今年,共参加各类素能培训班X人次。
二、把好选任“风向标”,建立健全知事识人体系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建立健全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日常考核抓在经常。坚持把功夫下在平时,全方位、多渠道了解党员干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一贯表现,注意听取普通工作人员、社会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从街谈巷议、群众口碑中考察识别干部,切实掌握每名干部的优势特长、缺点不足。分类考核突出差异。根据干部所在岗位分类设置考核指标,把干部的“勤”和“绩”相结合,把“显绩”和“潜绩”相结合,杜绝“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套办法打天下”的思维定式,让考核更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近距离考核观察细节。从干部对重大问题的思考、对群众的感情、对待名利的态度、对复杂问题的处理等角度出发,查看干部的能力水平。同时,把考核延伸到干部八小时之外的表现,切实做到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干事的人心寒、不让一线的干部失落、不让带“病”的人提拔。目前,向市委组织部查阅干部人事档案X卷次、发放测评票数X余份,征求纪检监察意见X次。
三、用好考核“指挥棒”,建立健全选拔任用体系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选拔任用干部,履行好《条例》所赋予的职责,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坚持政治标准。强化对党员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的审核把关,通过控制编制职数、调整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征求意见、讨论“六道关口”,确保按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程序和纪律选拔任用干部。截止目前,向市委组织部管档中心补充干部材料X余份,完成2018年度公务员考核备案X余人。坚持任人唯贤。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注重在三大攻坚战、XX工作高质量发展工作和业务一线中,发现、锤炼和使用干部,不断拓宽优秀年轻干部来源渠道,注重发现优秀的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坚持人岗相适。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多岗位锻炼、中心工作磨练和急难险重任务考验相结合,注重从XX事业发展考虑“该用谁”,凭实干实绩考虑“谁该用”,不搞论资排辈、平衡照顾、将就凑合。
四、建立干部“预备队”,建立健全年轻干部培养历练体系
把做好年轻干部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出台《进一步选拔培养使用优秀年轻干部实施意见》,加快形成优秀年轻干部不断涌现的生动局面。注重梯队建设。对年轻干部的成长历程跟踪记录、全程留痕,抓好调研摸底,着眼未来五年到十年领导班子建设需要,统筹考虑专业和行政管理职级配备标准,了解掌握一批有培养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形成结构合理的梯队。在机构改革中,XX局新提任X名科级领导干部,其中正科级X名,副科级X名。调整后,环节干部平均年龄由原来的X岁降为X岁,下降达X%,我局机关干部年轻化趋势明显。注重培养历练。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扶贫村、重要岗位接受考验、磨练意志。注重实干担当。建立机关人才库,加强专门人才的选拔、储备、培养、使用和管理,目前进入人才库人员达X人,正向激励作用明显。
一、选拔后备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民主集中制原则。
5、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原则。
6、坚持备用结合,实行动态管理原则。
7、服从工作大局,统一调配使用原则。
二、选拔的对象和名额
这次选拔的对象是副科(局)级后备干部。选拔名额为120名。
三、选拔对象的条件和资格
1、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3、一般应从本单位中层正职干部中选拔,党外干部和特别优秀、发展潜力较大的年轻干部也可以从本单位中层副职干部中选拔。
四、选拔的重点和结构要求
这次选拔的重点是35周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干部,尤其要注意做好30周岁以下的干部、女干部以及党外干部的选拔工作。选拔的后备干部队伍应形成合理的专业和知识结构。条件比较成熟、近期可提拔使用的人选,一般不少于后备干部总数的三分之一。
五、选拔的方法步骤
根据温鹿组〔〕249号文件,在全区范围内推荐优秀年轻干部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方法步骤:
1、组织考察。各单位党委(党组)应将区委组织部反馈的优秀年轻干部推荐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要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发展潜力,注意了解其熟悉领域和主要专长。
2、研究报送。各单位党委(党组)要综合推荐和考察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本单位推荐的后备干部初步人选,并对其进行排序。初步人选登记表、汇总表要与其考察材料一并于年3月31日前报区委组织部干部二科(联系电话:)。
3、综合认定。区委组织部部委根据各单位党委(党组)意见,兼顾后备干部的性别、党派、年龄以及专业等方面结构要求,全面考虑,综合认定。
六、选拔工作的要求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引入竞争机制,选拔优秀人才,努力建立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不断激发我局干部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带动和促进我局干部制度改革,推动我局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竞争上岗职位
1、办公室主任1名
2、督察研究室主任1名
3、司法所所长3名
三、参加竞争上岗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二)任职资格:
1、竞争行政职位要求占用行政编,具有公务员身份。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任职时间截止到12月31日。
4、竞争正科现职领导职位须具备副科领导职位满2年或主任科员满1年及以上的经历。
5、年度考核连续2年优秀或连续3年称职以上。
6、应经过任职培训,特殊情况未达培训要求的,应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四、时间安排
12月9日—12月31日
五、实施步骤
(一)筹划准备(12月9日—12月13日)
1、与区公务员局核定职数。填写《科级干部队伍结构比例分析》表。
2、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此次我局科级职位竞争上岗的实施方案,并上报公务员局批准后实施。
3、成立局竞争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竞争上岗的具体工作安排和思想动员工作。
4、召开动员会,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的安排部署。
(二)公告(12月13日—12月14日)
张榜公布此次科级竞争上岗的职位、竞争上岗的条件和资格,公开报名时间和截止时间。
(三)公开报名(12月14日—12月15日)
由符合竞争资格条件的人员个人报名,填报竞争上岗报名表,并同时上交相关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四)资格审查(12月15日)
1、局竞争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竞争上岗人员的资格和条件,对报名者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并报局党组复核审批。每一职位必须有2人以上参与竞争,未达到2人以上的,此职位取消竞争。
2、将报名者资格审查材料上报区公务员局复核审批。
3、局竞争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两级资格审查确定的竞争人员基本情况、主要简历向干部群众公布。
4、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做好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准备工作。
(五)笔试(12月18日)
经审查合格人员,组织进行笔试。笔试请具有出题资格的市考评中心负责出题。笔试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础知识和能力。笔试考试得分占竞争上岗总成绩的30%。
(六)面试(12月21日)
面试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请具备出题资格的市考评中心负责出题。面试得分占竞争上岗总成绩的30%。面试由面试小组实施,一般不少于7人,原则上至少2人为区公务员局人员。
(七)民主测评(12月21日)
对竞争上岗的人员必须进行民主测评并量化计分,参加民主测评范围为全体干部。民主测评结果占总成绩的40%。民主测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项,并确定相应的分值,由参评人员无记名填写评价分数。
(八)确定考察对象(12月22日)
召开党组会,根据竞争者的综合成绩,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包括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民主测评结果等。综合成绩汇总情况,要及时上报区公务员局审核。
(九)组织考察(12月22日—12月23日)【1】
考察预告,组织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范围为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本科室全体干部及相关科室干部代表等。
对拟提拔的干部,在提交党组讨论前,先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对干部廉政情况作出文字说明。
(十)讨论决定(12月24日)
召开党组会,听取考察组对拟任人选的考察情况汇报,集体讨论做出任免决定。
(十一)任前公示(12月24日—12月30日)
在党组讨论决定后,对拟任人选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十二)办理任职手续(12月30日—12月31日)
公示期满符合任职规定的,由分管领导同新任命人员进行谈话,对其提出具体的要求和希望。办理任职手续,下发任职决定。将任免情况向区公务员局通报备案。整理相关资料,归入干部档案和记实档案。
提拔科级领导职务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
六、组织领导
竞争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九人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七、竞争上岗工作要求
1、成立竞争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竞争者的资格进行审查,严格把关,对竞争程序逐项监督,增强竞争上岗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
综观“三推三考两票决”全过程,我县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真正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三推”:即干部群众个别推荐、各方代表集中推荐、县级领导干部署名推荐。三轮民主推荐,进一步落实了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县委将公选的职位、范围、条件和程序向社会公开,将初始提名权和推荐权完全交给广大干部群众,凡符合上述条件和资格的,采取个人自荐、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经所在单位党研究和资格初审,按所列职位和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确定推荐人选(一人只限报一个职位),报县“公推差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进入第二轮民主推荐。第二轮推荐由在职的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全县正科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部分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每个职位按推荐得票多少取前6名进入第三轮民主推荐。第三轮民主推荐由在职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实行署名推荐和加权计算得分办法进行,推荐票未署名的作弃权票处理。根据民主推荐结果,各职位按分数多少取前4名(最后一名分值相同者一并列入)列为考察对象。三轮民主推荐注重民主,在一定范围内解决了选拔领导干部初始提名权的问题。参与竞争者涵盖了不同的部门单位,网罗了各类人才精英,这种开放式的选人制度相对于以住的从后备干部中选人视野更开阔,更具科学性,更符合民意,使一大批优秀人才有同等的机会脱颖而出,较好地实现了“从少数人中选人”到“从多数人中选人”的转变。同时,整个“公推差选”过程由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全程监督,电视媒体跟踪报道,在民主推荐和票决环节还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部分单位负责人参与或担任观察员,并通过公告、公示、考察预告等方式,将每一个环节和细节都置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显微镜”之下,坚持群众公认,完全公开透明,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阳光赛马”。
“三考”:即组织考察、驻点考察调研、现场面试。三轮考察(考试),进一步掌握干部综合素质、能力和德才表现,全面准确识别干部,选好用准干部。一是组织考察,考察其德才表现。县委派出5个考察组,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形式,对第三轮推荐产生的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形成考察材料,并对各职位考察对象排序提出初步意见。县委常委会在听取考察汇报的基础上,对每个职位的4名考察对象进行差额票决。二是驻点考察调研,考察其对该岗位的认知度。将县委常委会票决后产生的2名人选,由组织、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派员随同进驻选拔单位进行封闭式驻点考察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即竞职演讲稿)。三是面试和演讲,考察其综合素质和能力。调研结束后召开县委全委会,逐职位听取票决人选竞职演说。演说完毕,主持人根据演说内容和岗位特点对竞职演说者进行面试。通过“三考”,扩大了选人视野,拓宽了识人途径,体现了“公平、竞争、择优”原则。这次“公推差选”符合条件的有200多人参与竞争,每个职位如果参与人数较少还要取消该职位的选拔,同时每个职位组织考察对象为4人,真正做到了“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实现了由“伯乐相马”到“赛场选马”的转变。同时,通过各职位的条件设置,使竞争者对岗位的适应性大大增强,胜出者能较快进入角色,更好地开展工作。
“两票决”:即县委常委会差额票决和县委全委会差额票决。两轮差额票决,进一步完善了县委研究干部的议事规则和程序,充分体现了县委全委会的作用。通常任用干部是由县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在研究干部时很少实行差额表决,多为口头方法进行表决。这次县委常委会按照研究干部的程序,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分别对各职位4名考察对象进行差额票决。每个职位人选按得票情况取前2名人选,提请县委全委会差额票决。县委全委会在听取票决人选考察情况、竞职演说和面试答题等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票决,并当场宣布投票结果,确定各职位的拟任(提名)人选。最后县委根据全委会票决结果,依照干部任免的程序和规定办理任职相关手续。同时,将经过全委会票决而未任用的人选,分别列入正副科级后备干部进行培养。两次票决,突破惯例识人,打破常规任贤。票决中,包括县委书记在内的每一位县委常委或县委委员都只有一票的权力,充分体现了民主,避免了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同时在研究干部时发挥了全委会的作用,实现了“由少数人选人”到“由多数人选人”的转变。
二、坚持在继承中探索,不断创新“公推差选”举措
此次“公推差选”,我们继承了以往“公推差选”的成功做法,吸纳了外地一些成功经验,并结合实际,主要在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大胆创新:
一是实行县级领导署名推荐,强化了县级领导推荐干部的责任感。在第三轮推荐中,要求县级领导署名推荐,这在万安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史上首开先河,既增加了推荐的公正性、严肃性,又减少了推荐的随意性,增强了推荐者的责任感,提高了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度。大家本着对党、对群众、对组织、对竞职者高度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认真负责的行使自己的权利。
二是采用县级领导权重计分法,规范了县级领导的用人权。第三轮县级领导署名推荐中,竞职者每得一张同意票,县委书记、县长、组织部长和其他县领导依次按每票0.7、0.5、0.4、0.3加权计分,这既体现了推荐的民主,又体现了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权重,有利于民主推荐过程中对全局和宏观的把握,做到了宏观与微观的有机结合。
三是在县委全委会上进行面试,提高了县委委员对竞职者的认知度。过去“公推差选”工作是将面试放在县委常委会票决之前,这次是在县委全委会上,每个职位2名人选在县委全委会进行竞职演说和面试,先由各职位人选分别发表竞职演说,然后现场回答主持人的即席提问。把面试和竞职演说结合在一起,由县委书记亲自主持,将面试这一程序作一改变,变以住主要由专家学者担任面试评委为县委委员担任面试评委,既有利于县委委员更全面了解竞职者的综合素质作出选择,又减少了工作环节,降低了行政成本。
四是干部任免由县委全委会差额票决,落实了县委全委会在人事任免上的决择权。在“二选一”的最后票决中,由县委全委会采取差额票决方法“一锤定音”,把最后的决定权由县委常委会转移到县委全委会,充分体现了县委全委会的职权。
三、坚持在探索中完善,不断巩固“公推差选”成果
要使“公推差选”科级领导干部,真正成为一种好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还必须从拟定“公推差选”工作方案入手,努力使“公推差选”工作走向规范化、科学化轨道。
一要认真拟定选拔职位。拟定选拔职位前要对参选人群进行调查分析,尽可能选择多数人能适应、愿意报名参与竞争人数多的职位进行选拔。若报名参与者少,选人用人视野窄,就难以达到竞争、择优的效果,也就失去了公开选拔工作的真正意义。
二要科学设置职位条件。针对职位性质和特点设置相应条件,可以使入选的同志较快进入角色,更好地开展工作。在这次“公推差选”工作中,我们针对不同岗位特点设置了相应的条件,如卫生局副局长职位的报考条件首先就是第一学历必须是医学类专业或者是卫生系统中级职称以上的;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职位的报考条件必须是政法口和县直单位或乡镇专职从事政法工作的。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引入竞争机制,选拔优秀人才,努力建立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不断激发我局干部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带动和促进我局干部制度改革,推动我局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竞争上岗职位
1、办公室主任1名
2、督察研究室主任1名
3、司法所所长3名
三、参加竞争上岗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二)任职资格:
1、竞争行政职位要求占用行政编,具有公务员身份。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任职时间截止到*12月31日。
4、竞争正科现职领导职位须具备副科领导职位满2年或主任科员满1年及以上的经历。
5、年度考核连续2年优秀或连续3年称职以上。
6、应经过任职培训,特殊情况未达培训要求的,应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四、时间安排
*12月9日—*12月31日
五、实施步骤
(一)筹划准备(12月9日—12月13日)
1、与区公务员局核定职数。填写《科级干部队伍结构比例分析》表。
2、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此次我局科级职位竞争上岗的实施方案,并上报公务员局批准后实施。
3、成立局竞争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竞争上岗的具体工作安排和思想动员工作。
4、召开动员会,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的安排部署。
(二)公告(12月13日—12月14日)
张榜公布此次科级竞争上岗的职位、竞争上岗的条件和资格,公开报名时间和截止时间。
(三)公开报名(12月14日—12月15日)
由符合竞争资格条件的人员个人报名,填报竞争上岗报名表,并同时上交相关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四)资格审查(12月15日)
1、局竞争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竞争上岗人员的资格和条件,对报名者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并报局党组复核审批。每一职位必须有2人以上参与竞争,未达到2人以上的,此职位取消竞争。
2、将报名者资格审查材料上报区公务员局复核审批。
3、局竞争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两级资格审查确定的竞争人员基本情况、主要简历向干部群众公布。
4、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做好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准备工作。
(五)笔试(12月18日)
经审查合格人员,组织进行笔试。笔试请具有出题资格的*市考评中心负责出题。笔试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础知识和能力。笔试考试得分占竞争上岗总成绩的30%。
(六)面试(12月21日)
面试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请具备出题资格的市考评中心负责出题。面试得分占竞争上岗总成绩的30%。面试由面试小组实施,一般不少于7人,原则上至少2人为区公务员局人员。
(七)民主测评(12月21日)
对竞争上岗的人员必须进行民主测评并量化计分,参加民主测评范围为全体干部。民主测评结果占总成绩的40%。民主测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项,并确定相应的分值,由参评人员无记名填写评价分数。
(八)确定考察对象(12月22日)
召开党组会,根据竞争者的综合成绩,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包括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民主测评结果等。综合成绩汇总情况,要及时上报区公务员局审核。
(九)组织考察(12月22日—12月23日)
考察预告,组织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范围为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本科室全体干部及相关科室干部代表等。
对拟提拔的干部,在提交党组讨论前,先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对干部廉政情况作出文字说明。
(十)讨论决定(12月24日)
召开党组会,听取考察组对拟任人选的考察情况汇报,集体讨论做出任免决定。
(十一)任前公示(12月24日—12月30日)
在党组讨论决定后,对拟任人选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十二)办理任职手续(12月30日—12月31日)
公示期满符合任职规定的,由分管领导同新任命人员进行谈话,对其提出具体的要求和希望。办理任职手续,下发任职决定。将任免情况向区公务员局通报备案。整理相关资料,归入干部档案和记实档案。
提拔科级领导职务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
六、组织领导
竞争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九人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七、竞争上岗工作要求
1、成立竞争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竞争者的资格进行审查,严格把关,对竞争程序逐项监督,增强竞争上岗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
我县结合实际,创新措施,全面学习贯彻“四项干部监督制度”,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三学并举,实现制度知晓全覆盖。一是集中导学。各党委(党组)将四项监督制度纳入中心学习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专题学习,集中辅导。全县509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对四项监督制度的精神实质和重点内容有了更深的认识和把握。二是个人自学。组织编印学习资料,发放党员干部人手一份。开通手机学习平台,让“四项监督制度”的主要内容覆盖广大党员干部。截止目前,发放学习资料3000余份,发送宣传信息400余条,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三是测试促学。县委组织部统一印制测试题,由各乡镇、各部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学习效果测试后,将测试成绩送县委组织部备案。对测试成绩较差的单位,县委组织部将约请有关同志谈话,进行提醒督促,切实做到学习传达不留死角,宣传教育不留空档,真正使一般党员干部基本掌握其精神和重点内容,明确令行禁止内容,领导班子成员和组织(政工)人事、纪检监察干部能够将其入脑入心,准确运用、自觉贯彻。
六项追究,跟进选任工作全过程。为深入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县委建立健全干部推荐、考察、考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推荐、考察、考核工作纪律的,从重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一是对不按规定程序或“带病”向县委推荐干部的;二是阻扰、制止组工人事干部、纪检监察干部对选人用人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的;三是对接收到反映有关拟人人选问题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法违规问题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以及不如实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信息的;四是对不按规定程序和范围进行考察、更改伪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的或隐瞒、歪曲、泄露考察情况,提供虚假信息及不实材料,以及接受考察对象或其托请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劵、支付凭证等影响公正考察干部的;五是对利用职务便利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或原任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有关情况的;六是对在干部推荐、考察和选举中拉票贿选或参与、帮助他人拉票贿选,一经查实,取消有关拟人人选任职资格,并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三位一体,确保干部监督全参与。通过建立健全电话举报、来信举报和网上举报“三位一体”的干部监督举报网络,搭建干部监督信息收集平台,充分调动“两代表一委员”以及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广泛收集对干部选拔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方式程序、推荐测评和考察组公正考察情况的监督信息,确保广大干部群众监督信息的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