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生走访工作经验范文

时间:2023-03-14 14:5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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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3)11C-

0006-03

目前,各高校对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模式大同小异,普遍的做法是: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公示――院系审核民主评议公示――学校审核批准公示。具体程序如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每年春季学期结束暑假期间、秋季开学前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如符合条件,向学校提交《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附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表》。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各高校根据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部门文件要求,符合条件学生自愿写申请提交给班主任、辅导员,然后各系、学院由辅导员、班主任以及班级学生组成评议小组,评议小组根据学生上交材料和平时的生活学习情况综合进行评议。评议的结果在班级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交院系贫困生认定小组审核,由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辅导员、班主任组成的院系贫困生认定小组审核通过后,将整个院系审核的结果在系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学生工作处领导及资助中心老师组成的学校贫困生认定小组对各系、学院上交的材料进行核查审核,并将结果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之后,正式认定申请人为贫困生。

按文件要求,学校和院系每学年应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程序严谨、评选过程公开公平、评选过程也符合文件要求,但是这种做法看似程序合理、民主公平,但在实际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过程中却存在很多问题。

一、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认定标准多样化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和各地区物价、消费结构的差异性,对家庭经济困难的认定标准存在差异,不同地区、不同高校的学生及家庭成员对经济困难的主观感受、认识也不尽相同。因此,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都根据国家《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省、市、自治区的具体实际情况,出台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

以笔者所在广西为例,广西教育厅、财政厅共同制定《关于印发〈广西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三档,第一档“特别困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农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第二档“突发事件特殊困难”,因家庭遭遇重大疾病、重大自然灾害和事故等突发事件,导致学生本人及其家庭难以筹到资金;第三档“困难”,城镇低收入(以家庭人均月纯收入不高于高等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为限)和农村低收入家庭(以家庭人均纯收入作为界定标准,月人均收入低于80元,维持日常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的学生)。但在实践中经济困难认定标准由于各种因素往往难以量化,全国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即便是同一地区的高校甚至是同一高校不同专业学生的消费情况都有较大差异,而当地相关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也只能证明该学生在该地区是困难的,但在学校所在地是否贫困还要具体核实。例如,东部发达地区的学生到西部欠发达地区的高校就读,该生在本地是贫困生,但是由于他所在高校位于经济发展落后地区,所以他在学校未必一定是贫困生;同样,如果是西部学生去东部高校就读,该生在西部本地可能不是贫困生,由于他所就读的东部高校经济发达,物价高,他可能就是贫困生了。另外,生活上衣食是否节俭,娱乐消费水平如何,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和工作情况等,这些标准都难以定性和定量。

(二)认定材料可信度不高

随着新资助政策体系的建立健全,国家资助力度之大、资助项目之多、覆盖范围之广,都是前所未有的。因此,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是否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尤为重要。高校学生要参加贫困生认定,《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首要依据和重要支撑材料,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很难凭这一纸调查表来反映学生困难与否和困难的程度。

首先,学生方面,填报调查表随意性大。《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是各高校随录取通知邮寄到学生手中,在校生可以直接在学校领取,表格都是由学生自己填写,随意性大,部分学生为了获得助学金虚报或隐瞒家庭收入,导致材料不真实。其次,地方民政部门方面,出具证明主观性强。一些基层单位和民政部门办事人员不了解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对认定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主观办事,认为只要开具贫困生证明,学生就可以得助学金,这样可以减轻当地贫困生家庭的经济负担,所以,随意开具贫困证明,甚至有些地方基层单位在开具困难证明时讲关系,讲利益,或者履行程序时随便应付,敷衍了事,只盖公章不管内容,开出有“水分”的证明。

(三)认定方式欠缺合理性

按照目前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模式,各高校在实际操作中,基本上是按照学生家庭人均收入,再参照高校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一个特困、贫困、一般困难的经济指标,按25%~30%的比例下达院、系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而很多院、系为了避免矛盾又将指标和比例下达到各年级各班。

这种不按各院、系学生实际贫困情况平均分配名额的认定方式欠缺一定合理性。首先是本区域内各地市经济发展有差距,“家庭人均收入”这个经济指标难以确定,对家庭经济困难的认定会出现较大差异。其次,专业不同学费有差别,各班级学生的情况也不一样,按在校生人数比例把名额分配到院、系各年级各班级,容易出现有些院、系由于名额多,而真正贫困生人数少,一些不贫困的学生由于有名额又被评上;而另外一些院、系名额少,贫困生多,受到名额限制,一些真正贫困的学生又不能被认定。例如笔者所在高校的医学院,临床专业学费相对较低,而且每年每个学生还有区政府下拨的几百元专业补贴,还设置有专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各类奖、助学金覆盖面比较广,而其他高职类专业学费高,专业设置的奖助学金又少,因此,如果还是按统一标准分配名额,可能会出现真正贫困的学生没得到认定,而不贫困的学生却被认定了,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的差异进一步加大。

(四)认定成本高,准确性难以落实

认定成本高是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准确的一个重要因素。例如,高校对每个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逐一核实、实地走访能提高认定的准确性,但是由于各高校经费有限,各高校学生来自全国各地,生源地分散,高校几乎不可能做到对每一个申请经济困难资助的学生一一进行实地走访调查核实。在这种情况下,部分高校为避免矛盾,把资助面扩大,实行资助“平均化”,这种把有限的资助资源分成数个小块,难以从根本上解决贫困生的困难,降低了资源的使用效率。有些高校建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放在学生生源地基层部门认定,但是基层部门开具的困难证明高校又无法一一核实,这增加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难度和准确性。

二、完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对策

(一)加强认定参与者的责任意识,把好认定政策关

政府应在规范高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同时,出台地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导意见,明确村委会、街道、居委会、民政部门的责任,从源头上规范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资助工作,做到谁接手谁负责,有责必究的工作制度。首先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要参与认定,首先要在所在生源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居)委会受理申请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无异议后在全村、居委会公示后,提交生源地民政部门审核认定,从而确保认定材料的真实性,为高校开展认定工作打下基础。其次,加强高校认定工作参与者的责任和意识。高校贫困生认定小组领导要重视贫困生认定工作,按文件要求配齐辅导员、班主任,使他们有足够的精力完成本职工作,提高高校贫困生认定能力,加强与政府、基层部门、社会的沟通和协调,齐心协力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做好。

(二)加强诚信感恩教育,发挥资助与育人的作用

高校资助工作的根本目的不是简单的助困或扶贫,而是助学和育人。即高校资助工作的根本目的和最终归宿是学生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使学生从物质上、经济上得到资助,更重要的是通过对学生开展诚信感恩教育,从精神上促进学生成长,将来进入社会后真正懂得感恩国家、反哺社会。因此,高校应将诚信与感恩教育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来抓,将诚信感恩教育作为一门课程纳入日常教育教学,让诚信感恩教育走进课堂,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诚信感恩教育,例如通过对大一新生进行入学教育,使大学生在刚入校就开始意识到诚信的重要性;不定期开展诚信感恩主题班会、资助政策宣传比赛、资助基本知识比赛、资助政策演讲比赛、资助征文比赛等,强化在校大学生诚信意识;以大三实习前教育、大四毕业离校前教育等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帮助学生树立良好的诚信意识和正确的信用观,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康成长。

(三)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规范档案管理

国家承诺决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交不起学费而辍学,可见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重视程度。政府部门应该要加强与各部门联系,建立全国联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网络信息档案,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提供一个规范、准确、全面的档案数据平台。高校各学院各系要充分利用学生资助网络系统,建立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和文本档案,通过记录学生生源地信息、家庭收入信息、收入来源、学籍信息、学习情况、资助信息、在校奖惩信息、就业信息等动态信息数据库,并通过系统对以上信息不断更新和维护,实行动态管理,形成一个科学化、规范化的工作体系。

(四)完善监督机制,确保认定工作的准确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监督机制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对获得资助学生的资助金使用方面,一是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否真正贫困的资格复核。随着我国资助面的扩大,资助资金也不断加大,为确保资助资金真正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高校应建立舆论监督体系,通过设立监督电话、电子信箱让受资助学生接受广大师生监督。辅导员、班主任及班级同学通过对受资助学生日常表现及生活消费等各方面进行监督,防止部分学生任意挥霍资助金或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资助金。为确保认定工作的准确性,高校每学年应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但是随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的不断增加,高校由于经费、人力的限制,对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一走访调查核实几乎是不可能做到的。

因此,为了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提高认定的准确性,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高校应在经费允许的情况下,利用寒暑假社会实践和出差机会,组织老师和学生进行实地走访,尤其是对有异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因突发性事件而困难的学生逐个核实,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通过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复核,一方面可以对那些“假贫困生”起到威慑作用,同时也可以对真正困难的学生家庭进一步了解,增强下一步资助的针对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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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赵美玉,李 强.新资助体系下高校贫困生认定体系的难点及对策[J].教育与职业,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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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学校按照师市教委、总场扶贫帮困工作部署,坚持构建和谐校园的科学发展观,开展多种帮困活动,深入探索扶贫工作的新路子,做到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贫困而影响学习,现总结如下。

   一、学校领导重视,全体教职员工大力支持。为了抓好扶贫工作,学校成立了扶贫帮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学校领导亲自挂帅,教务处、财务处、各班主任具体落实,广大老师积极响应学校“每名教师进两家,温暖 送进每一户”号召,各年级先后开展贫困生摸底工作多次,摸清贫困生家庭状况,做好贫困生建档工作,明确助学思路,然后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

   二、工作落实到人,温暖送进家庭。学校对贫困学生的帮扶工作落实到各班、各部门、各责任人,做到每个贫困生都有人关爱,每个贫困家庭都能感受学校的温暖。通过第一阶段摸底工作我校确定马晓宇10名学生扶贫帮困教育金发放对象,在为贫困学生送校服,为贫困学生送学习用具,为民族学生送学习用具,看望贫困教师,为总场季节工送衣物等亲自送到贫困学生手中。每到一处,他们都要同家长促膝交谈,询问他们对学校还有什么特别的要求。学校还组织全体师生在班级开展扶贫帮困工作,切实斑竹贫困学生。

   三、争取各方力量,拓展扶贫助学途径。众人拾柴火焰高,经过各方努力,是是郊区大队交警帮助贫困学生,以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班级也各自负担相应人数的贫困生,为他们勤奋学习解

   除后顾之忧。另外学校还千方百计联系社会人士为贫困同学献爱心,解决贫困学生的后顾之忧。

   扶贫帮困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寒门学子的未来,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创建,任重而道远,我校力求在各级部门的领导下,在社会热心人士的帮助下,将这项工作做得更完善,让每一位同学都能感受集体的温暖 。

   帮扶工作总结范文

   20XX年以来,省监狱在开展结对帮扶工作中,与新郑市镇村结成对子,双方在上级党政组织的关怀与支持下,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结对帮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此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结对帮扶工作的组织领导

   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社会主义礼貌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和有效组织形式。监狱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陈峰亮任组长的驻村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管行政后勤工作的监狱领导主抓此项工作,监狱办公室为具体联系单位,分工具体,职责明确。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四有”、“五落实”,即有组织领导、有阶段性计划、有实施方案、有检查督导;落实时间、落实地点、落实人员、落实主题、落实资金,以此推动结对帮扶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运作。

   二、调查摸底,确保结对帮扶工作有序进行

   良好的基础工作是干好工作的前提。驻村后,为吃透状况,理清工作思路,我们认真搞好摸底调查,一是坚持不吃请、不扰民,决不给群众增加任何负担,真正做到了深入群众。二是透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深入田间地头,访贫问苦了解状况,与农民应对面沟通思想,交流感情真正了解群众所急、所盼、所想的难点、热点问题,寻找问题,分析问题的根源,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在深入调研、统筹协调的基础上,制定了详细的计划,并将结对帮扶活动与监狱开展的“讲、树、促”等活动结合起来,做到相辅相成,相得益彰。透过不断交流信息,增进了相互的感情,促进了帮扶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制定计划,落实帮扶措施

   监狱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结对帮扶计划,理出帮扶工作思路,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各项帮扶活动。一是开展为帮扶村“献爱心、送温暖、”捐款活动。用心为20户特困户送去米面油及救济金等2万余元,为贫困群众解除后顾之忧。二是用心扶持村图书室建设。为村里捐赠图书100多册,包含农业科技、儿童读物、百科知识等,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四、精心组织,坚持做好精神礼貌帮扶

   在工作中,坚持既扶贫,又扶志。不仅仅从物质上给予帮忙,更从思想上进行帮扶,帮忙他们转变思想观念,树立自强、自立意识。

   1、抓好党员干部队伍学习教育。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做好基层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针对农村个别党员、干部年龄老化、思想僵化、发展意识不强等问题,我们把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和学习教育作为村级班子建设要害环节,主要采取了以下几种方式:一是坚持党员、干部学习日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正确领会党的农村工作政策。二是坚持各种会议、座谈会形式学习教育。每逢村委、支部重大事宜,以召开专题会议、座谈会等,我们集中党员进行各项有关文件资料的学习。三是利用各种培训形式。如开展了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村政策法规培训和法规法纪、科技文化培训以及精神礼貌培训。

   2、实行村务政务公开,健全民主治理制度。一是健全民主理财小组。由各生产组推选代表,支部主要成员参加,主要职责是核查村组帐务收支状况,并定期张榜公布,加强村组财务治理。二是健全村民议事代表小组。代表由各村民组推举产生,主要职责是监督和决定村重大活动和投资建设事宜,用心协助做好村务工作。三是实行了计划生育系列工作、宅基地审批修建、财务收支“三公开”,每半年张榜公布一次,理解全村干部群众监督。

   3、突出抓好礼貌建设工作。今年4月中旬至6月中旬,我们用心配合村支部,全面加强了农村礼貌建设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录相、标语、专栏、会议、座谈等方式方法,宣传礼貌建设的重大好处,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在此基础上,加强对村民进行法律法规、村规民约教育,努力克服消除礼貌建设工作中出现的不利因素和不良现象,取得较好效果。

   五、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打算

   虽然我们在三里岗村结对帮扶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着不少问题:一是农村工作经验不足,有时工作方法简单;二是基层村组群众力量和经济薄弱,资金困难,想为群众多办实事,但无经济实力。

   今后,我们将以巩固提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为动力,以改善结对帮扶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改善工作方法,努力为村群众办更多的实事、好事。使“社会主义礼貌建设”在农村开花结果。

   帮扶工作总结范文

   今年,市妇联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承担了××区××乡××村的帮扶工作任务,一年来,我们市妇联对这项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把帮扶工作纳入工作日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倾心倾力为帮扶村解决实际困难,办实事。多次深入实际,调查研究。针对帮扶村实际困难和进一步发展的实际需要,发挥自身优势,广泛协调,促进了当地建设,推动帮扶村经济发展。

   一、以强化领导为手段,抓好帮扶措施的落实

   接到帮扶工作任务后,市妇联党组十分重视此项工作,立即召开会议商量工作对策,成立了领导小组,责成一位有农村工作经验的副处级干部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且尽快地做到了和帮扶村进行工作对接,详细的了解帮扶村的自然状况,根据了解到的第一手资料,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能,共同商讨拿出了帮扶工作方案。市妇联主席办公会议还多次专题研究这项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年的工作目标之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通过深入实地调查,结合帮扶村实际和经济发展目标,与帮扶村领导面对面的共商帮扶措施,为帮扶村解决困难,推动经济发展。市妇联主席××先后3次亲自到帮扶村实地了解情况,访贫问苦。副主席××5次深入帮扶村抓帮扶措施的落实。

   二、注重实效,为贫困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走访慰问帮扶村,年初,我们对口的乡镇是××县××镇××村××副主席带队一行5人,走访慰问帮扶村××县××镇××村,将20xx0元扶贫款送到村书记的手中,为20名贫困儿童送去了羽绒服和书包,为20户贫困户送去了豆油和面粉,同时带去机关干部为这20户贫困户捐献的衣物,并为30余名贫困妇女进行了免费体检,受到了农村妇女的欢迎。这次走访慰问活动共为××村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3万余元。

   3月份,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我们的结对单位调整到××市××乡××村,我们及时进行了对接。为了全面推进帮扶工作,市妇联结合工作职能,从自身实际出发,把帮助贫困学生完成义务教育作为帮扶的重点任务之一,努力为贫困孩子办实事。在××年5月27日,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市妇联××主席亲自带队,由市妇联机关干部、市孤困儿童帮扶中心和爱心企业家组成爱心帮扶队伍,开展爱心帮扶农村贫困学生活动。

   田主席带队,由市孤困儿童帮扶中心和爱心企业家组成爱心帮扶队伍,到帮扶村小学,开展爱心帮扶活动。为10名特困女学生,提供了每年240元生活补助。协调××商贸有限公司、××××、××××等企业为××村的孩子们爱心捐赠了90个崭新的大号书包,全新的运动服套装和篮球、羽毛球拍、彩笔和跳绳学习体育用品。7月初,到帮扶村开展帮扶活动。为10名贫困学生,提供了每年240元生活补助。送去学习用品、图书近千册,衣物500余件。

   同时,市妇联发动机关干部和社会各界献爱心,成立的专门针对贫困学生的“爱心超市”,也在××市××乡××村小学“开业”,30多名贫困学生成为超市的首批顾客,他们都领到了急需的学习生活用品。

   三、协助引进项目,发展劳务输出,帮助帮扶村调整产业结构

   依据帮扶村发展质量效益型农业的目标,我们着重协助帮扶村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市妇联还把“引项目,办实事”做为帮扶村重要内容。我们帮助指导连丰村建立了妇女养牛扶贫联合体,并纳入了××年的市妇联扶贫联合体的帮扶计划。针对帮扶的××市××乡××村缺乏抗旱机井的实际困难,我们协调相关部门为连丰村解决了5万元的打井资金。我们还协调××市政府,为村里争取了2万元的资金,将村小学前100米的土路全部硬化。我们积极牵线搭桥,开展了“巾帼文明岗”和企业家的入村对接活动,××村和××建材制品结成了对子,通过人才、项目、文化对接,通过岗村联动、企村联动结对共建模式,充分利用“岗”、“企”的人才优势和技术优势,提升农业生产的专业化水平。把企业的技术、资金、市场等优势与农村的土地、劳动力等要素紧密结合起来,村企合作共建工业项目和生产资料基地、产品配套基地、劳动力供应基地等,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实现双方发展的融合与共赢。组织“岗”、“企”传播先进文化,加强农村文化队伍建设,优化农村家庭教育环境,广泛开展农村社区家庭文化交流,促进农村文化迈上新台阶,为创建和谐家园搭建平台。向企业家介绍当地的农业资源优势,促进帮扶村经济的发展。

   四、推动帮扶工作常年化

   我们紧密结合自身职能,将帮扶工作融入日常开展的各项工作中,我们开展的农业专家顾问团订单培训,在双城的培训,协助村里组织20多人参加,和省扶贫办省妇联举办的带头人免费,都为村里预留名额。培训在开展的在工作中,我们了解到许多农民有急于外出打工的迫切需求,就立即协调市妇女培训中心和市妇联家政服务中心,为妇女提供了免费介绍工作和提供酒店服务员上岗前培训后包找工作等服务,为她们外出打工,提供工作岗位需求信息,帮助多名农民和农村妇女外出打工,增加收入。同时,结合市妇联的巾帼示范村创建活动,在连丰村创建巾帼示范村,按照市级巾帼示范村的创建要求,组织妇女开展积极向上的文化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篇3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贫困生的认定工作主要包括认定贫困生和认定贫困档次两部分内容,它是高校贫困生资助环节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学生困难补助、勤工俭学、学费减免等评审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2007年6月26日,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等相关文件,对高校贫困生的认定工作和认定程序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但随着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贫困生的绝对人数明显增加,大量经济困难学生的存在及各不相同的复杂状况,给高校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

一、贫困生和非贫困生的区分工作存在诸多难题

目前,贫困生的认定工作已经有了一些比较成熟的做法,如成立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收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组织学生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认定工作小组初步确定各班级(或专业)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院系和学校逐层审批。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难点疑点不少。

1.少数学生填写的家庭贫困材料信息不够真实。一些贫困生不愿意透露其困难的实际情况,甚至不愿意申请困难补助,使贫困生认定工作难以有效落实。相反,也有一些学生为了达到某些经济目的,提供了虚假的家庭经济状况,这种不诚信的做法不仅会影响到一部分家庭真正困难的学生的解困工作,还对解困工作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冲击,严重地影响了资助工作。

2.投票选举贫困生的做法时有发生。有的班级报名人数过多,甚至全班学生都进行贫困申请,给认定工作造成了不小难度。少数辅导员遇到类似情况,采用了“投票选举”的方式,谁得票多,谁就是贫困生。这种做法使一些人缘好的学生上了“贫困榜”,而一些家庭贫困但性格内向的学生失去了获得资助的机会。这种缺乏严肃性的做法对贫困生的认定工作产生了很大负面影响。

3.拥有电脑或手机的学生参加贫困生认定存在争议。有人认为拥有电脑、手机等高档消费品的学生不是贫困生,“有电脑,有高档手机,背着耐克包的同学都也能领贫困助学金,这些‘贫困生’都该去交税了”。也有人提出:“难道贫困生就不能用手机吗,手机越来越普及,二手电脑才1000元左右,况且都是学习生活必需品,跟贫困没有直接关系。”众说纷纭,意见很难统一,操作起来难度不小。

4.家庭条件贫困同时存在不良嗜好的学生,贫困认定工作争议较大。个别贫困生有吸烟、喝酒、沉迷网吧等不良习惯,但家庭经济条件确实贫困。如果不把他们认定为贫困生给予资助,个别学生可能会辍学,这与国家资助育人的初衷相悖,也不符合学校教育的原则。对待这样的学生,通常辅导员会一边教育一边资助。另外,部分能够自己打工挣钱,收入可观的贫困生,在认定过程中也存在争议。

5.贫困生认定结果不能客观反映家庭经济条件的变化情况。目前,高校贫困生的认定主要以大学一年级时认定的结果为准,在后期的跟踪调查上,限于各种原因,操作很难到位,造成认定结果不能客观地反映家庭贫困情况。鉴于此,教育部和财政部最近出台了相关文件,要求各高校认真做好贫困生的跟踪调查情况,要求学生本人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以便学校能够及时做出调整。

二、贫困生档次划分方法的不足和改善途径

教财[2007]8号文件要求各高校“合理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可设置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等2-3档”。主要依据学生的家庭经济收入、家庭人员组成、家庭成员健康状况以及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平均消费情况,并参考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确定贫困档次。目前比较通用的划分方法有以下两种:

1.横向比较法。具体做法就是学校根据不同的工作目的抽取在校学生学习生活消费支出、学生家庭人均年收入和学生学费交纳情况这三个方面中的任何一项在学生中进行横向比较,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接受调查的项目数值越低,说明此学生贫困程度越深。这种界定高校贫困生的方法很简单易行,很多高校都采取这种方法。不足之处是带有很强烈的经验主义色彩,教师往往凭借工作经验或平时对学生情况的了解程度来认定学生是否是贫困生或是特困生,因此人为因素往往会左右结果。

2.月最低生活保障线比照法。具体做法就是参照高校所在地的城市居民月生活最低保障线来界定贫困生,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为特困生,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持平的则为贫困生。不足之处是容易出现一个家庭的几个子女如果考取不同地区的高校,在一个地区可能会被认定为贫困生,而在其它可能就不是贫困生的现象。

综合运用上述两种方法,并结合被调查学生在校日常表现和特殊情况(孤儿、单亲、残疾等)来划分高校贫困生,准确率较高,也适合于不同地区的高校。很多高校在贫困生和特困生的划分上有一个定性标准,即贫困生就是那些家庭人均收入较少,有一定数额的债务,在校期间支付学杂费和生活费都比较困难或基本生活费得不到保障的学生,而特困生是指那些家庭经济收入没有任何来源,基本上靠借债上学,无力缴纳学杂费的学生。此标准也可以作为参考。

三、克服贫困生认定过程中难题的有效途径

1.高度重视大学生的诚信教育工作。作为高校教育工作者,我们要切实提高大学生的诚信品质,把诚信教育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任务来完成。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切实做到德育优先,以学校的诚信、教师的诚信来影响学生,不断加强对诚信的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学习有关诚信建设的相关政策和文件。从学生入校开始,就对他们进行严格的诚信教育,在学生中形成诚信的共识。学校和教师应关注影响学生诚信观的各方面因素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培养和评价学生必须坚持对其人品和能力的考核。

2.建立详细的学生资助工作档案。主要包括学生本人的基本资料、个人经历、家庭地址等;学生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工作状况、收入来源及生活状况;学生家庭困难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原因;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父母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关于贫困学生的证明材料。这些是贫困生档案最原始、基本的内容。另外,贫困生档案还可以包括接受资助的文件、贫困生心理变化的测试表、学习成绩表、品行进步的证明、各种获奖的荣誉证书等。

3.严格执行贫困生认定办法,加强监督。要严格执行教财[2007]8号等相关文件,规范操作,切实避免投票选举等错误做法。加强监督工作,在贫困生名单初审后,要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向本院(系)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学校和院(系)每学年应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

4.建立诚信追究制度,在高校贫困生资助过程中,有必要建立起诚信追究制度。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并对虚报家庭经济状况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在其诚信档案中作不良记录,同时追回其通过虚报家庭经济状况而获得的不正当经济利益。情节严重的,学校可以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诚信追究制度本身也是诚信教育的一部分,能够增强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把资助发放到最需要的学生手中。

参考文献:

[1]教育部,财政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Z].moe.省略/edoas/website18/info29860.htm,2007年6月26日.

篇4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43-0146-02

随着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学生人数日益增加,高等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也随之增加,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是维护校园稳定﹑促进高等教育和谐发展的一项大事。国家对此项工作也非常重视,教育部先后出台多项相关政策指导此项工作。各高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但在推进此项工作过程中各高校都遇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这些问题在处理中一旦出现偏差,将很可能严重打击部分学生的积极性,甚至演化成群体问题。

一﹑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流程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各高校实际情况,当前高校中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一般有以下几个程序:

1.学生向学校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高校在新生录取时连同录取通知书和《调查表》一并向学生邮寄,学生可在入学前如实填写《调查表》,客观﹑准确地反映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和人均收入等相关信息,并到生源地所在民政局部门加盖公章,新生入学阶段学生以班级为单位上交《调查表》。

2.有意参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学生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生认为自身家庭经济困难的,可自行填写《申请表》,连同《调查表》一并上交。同时上交以上两份材料的学生可参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3.以院(系)为单位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各院(系)成立由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审小组,将所有学生提交材料汇总评审。经过严格的评审程序初步确定认定学生名单,名单经公示后最终确定,报学生工作处备案(或终审)。

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以上工作流程在理论上有着较强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如果各方严格遵照程序和制度操作可以最大程度上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但在实际操作中,笔者发现其中存在较大问题和难度,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三点。

1.调查表可信度遭质疑,第一手资料失真。由于此项工作的原始资料《调查表》来自各生源地民政部门,所以《调查表》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尤为重要,一旦《调查表》的内容与实际情况出现偏差,则很可能直接影响此项工作的最终结果。在实际工作中,《调查表》中内容尤为重要,学生家庭人均收入是认定学生工作最关键的参考数据,这一关键数据往往无法保证客观性。站在地方民政部门的角度,为本地学生填写《调查表》无须花费成本,在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适当减少填写家庭人均收入可以最大程度上帮助本地学生争取到学校的帮助,从而对本地扶困工作起到间接的帮助作用。基于以上原因,部分地区民政部门有意下调填写家庭人均收入金额,甚至出现人为修改数据的情况。由于上交《调查表》的学生人数众多,高校往往无力逐个核对《调查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长此以往导致《调查表》的可信度越来越低,甚至很难以《调查表》中家庭人均收入一项作为主要参考数据。针对《调查表》内容“失真”的情况,高校往往只能表示遗憾,并无特别有效的手段予以杜绝。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缺乏系统的动态监测机制。部分学生家庭由于多种因素,经济困难是长期情况,很难短期内得到改善。少数学生家庭是由于台风﹑洪水和意外等特殊情况导致暂时贫困,针对此类学生的情况,应建立系统的动态监测机制,不断跟踪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很可能此类学生还未毕业家中已经摆脱贫困,这样就可灵活地取消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格,将资源进行优化整合,发挥最大的作用。另外也存在这样一种情况,个别学生入学时家庭经济较为困难,确实需要资助或其他形式的帮助,但这些学生自立意识较强,进入大学后利用勤工俭学﹑课余时间兼职或其他正当手段赚取生活费和学费。这类情况同样应当取消贫困生资格,并应对其自立﹑自强的精神予以鼓励和宣传。

3.个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于种种原因不愿参加认定。每年9月新生入学时都会发现个别学生明显经济条件较差,甚至无法全额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但这些学生并未上交《调查表》,也表现出对参加认定评审缺乏兴趣,个别学生甚至很避讳提及家庭条件。根据以往学生工作经验,此类学生一般由于家庭情况特殊变故﹑父母离异等原因,即使经济条件较差也不愿与人沟通,更不愿向同学及老师公开家庭状况。一旦此类学生隐瞒家庭实际经济状况,就很难参加认定和评审,也就错过了接受国家和社会帮助的最佳时机,使本不富裕的家庭背上更加沉重的包袱。

三﹑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表面上是高校内部的工作,实际上则是全社会的一项大工程,需要社会中很多部门的通力配合。以下是笔者针对此项工作的几点建议。

1.建立地方﹑高校联动机制,提高地方民政部门出具材料的可信度。在推进此项工作的过程中,生源地民政部门扮演着极为关键的角色,同时也是此项工作的“前沿阵地”,高校应与生源地民政部门建立起一套科学的联动机制,经常性地沟通。针对特殊情况的学生采取每季度通报制度,生源地民政部门简要向学校通报学生家庭情况,如发生重特大变故或经济情况恶化及时通报学校,最大限度地达到资源共享,这样不仅可以更合理地分配高校扶困资源,也可以为当地民政部门的工作间接地出一把力。当然,很多高校由于生源地遍及全国,仅靠以往的手段很难实现这一想法,待各地民政部门建立起一套统一的系统后,可以充分考虑这一设想。

2.对个别家庭经济条件特殊困难学生进行实地走访。一个家庭的经济状况,是由人力资源﹑物力资源﹑财力资源﹑自然资源及社会资源等方面状况的指标所决定的。同时,还应该考虑到一些特殊性的指标,如残疾﹑单亲﹑离异及重特大疾病等等。对个别重点学生家庭进行实地走访,可以深入了解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家庭消费支出情况﹑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关系﹑居住环境和家长及学生在当地的评价等等,使得高校所掌握的情况更加具有说服力和可靠性。

3.依靠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心理疏导,正确引导学生对待认定工作。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个别学生的观念和态度完全有悖于此项工作的初衷。这些学生认为通过评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天上掉馅儿饼”的好事,意味着从此以后可以每月或每年拿到助学金,所以这些学生往往想尽各种办法为自己的不正当利益争取机会﹑挤占名额。针对此类学生,应由辅导员或班主任马上介入干预,利用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手段向其详细解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初衷和作用,摆事实﹑讲道理,争取其自动放弃参评,主动将机会让给真正需要的同学。

另一种学生则是前文所说到的碍于面子或其他原因确实需要帮助但其本人不希望参评的同学。对待这种同学则要有足够的耐心和爱心,首先从其周围的同学下手了解情况,大致摸清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和其家庭实际状况。在经过一系列细致的工作之后,针对实际情况对其开展帮助和心理疏导工作,排除其内心的障碍,使其放下包袱主动接受社会和学校的帮助。

4.鼓励学生通过各种方式缓解家庭经济困难情况。高校内部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最大努力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使学生在不出校门的情况下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每月发放一定数额的报酬,一定情况下缓解学生的困难。此外,高校应广开渠道,积极联系社会上的各类用工单位,聘用在校经济困难学生竞选社会兼职。但在此应充分对用工企业进行了解,确保用工企业的资质和安全生产措施,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以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为第一前提。以上措施不但最大限度缓解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还可以培养学生的自立能力,消除学生“等﹑靠﹑要”的思想,达到学生﹑企业﹑学校共赢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R].2007.

[2].李少荣.建立和完善高校贫困生认定制度的探讨[J].高等工程研究,2005,(6):53-55.

[3].蒋庆玲.高校贫困生认定现状的分析与建议[J].科技信息,2011,(34):116-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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