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4 14: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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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思想政治素质方面
自任教以来,我不仅认真履行一名教师应尽的义务,争作表率,勇夺先进。我热爱教肓事业,愿意为中学教育奉献毕生精力;我始终兢兢业业,把每一天都看作事业的新起点,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始终用行动诠释着“终身热爱学生,热爱人民教育事业”的誓言。
二、教育教学方面.
在21年的教学经历中,我担任了14年的班主任工作,其10年初三班主任工作,在班主任工作中,我要求学生做到的我必中身先士卒,做好严师的角色,而在生活上关心照顾学生,做好慈父的角色。 真诚的对待每一个学生,真心的帮助触动学生的心灵。
作为新时期的教师,我始终认为,教师不仅要敬业,更要专,高效地让每个学生全面发展,我通过准确把握教学课标和教材,制定合理的教学目标,并做到把各种教学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以学生为主体,力求教学由简到繁、由易到难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注重提高教学技巧,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以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切实抓好教学工作中的各个环节,特别是备课、辅导、考试三个环节;
一、评定范围及条件
(一)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的单位和人员范围以及晋升中、高级职务的条件仍然按照《绵阳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评聘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绵职改〔*3〕2号)的规定执行。其中,长期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而具备非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毕业学历的人员,应取得大专院校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主要科目(三门以上)进修结业证书,或参加大专院校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培训累计1年以上,或在绵职改〔*3〕2号文件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增加2年;本意见下发前,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未按规定初定或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的,可在相应职务规定的累计年限基础上,增加1年的专业工作年限,直接申报评审高一级职务;机关调入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以及按照绵职改〔*3〕2号规定,在教育、卫生、城建、环保、交通、财政、审计、统计、农、林、水等行政机关的部分专业性强的技术岗位上工作人员,可根据其学历和专业工作年限,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企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毕业学生,在所学(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除按规定须参加全国资格考试的外,可初定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1.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大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大学本科或双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初定助理级职务;
2.博士学位获得者,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初定中级职务。
中专、大专毕业生见习期(1年)满,初定助理级职务前,按员级进行考核和管理;硕士研究生在见习期内或双学士学位获得者和研究生班毕业生初定中级职务前,按助理级进行考核和管理。
不在所学(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按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选定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
(三)市外调入(含从中央、省属单位调入,下同)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或市外调入、市内变动岗位后从事不同系列同一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经6—12个月试用期试用合格的,可向人事职改部门申请对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确认。上述人员变换岗位后,改行从事不同系列、不同专业工作的,按规定程序重新申报评审同一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
从无外语、计算机要求或从外语、计算机降低要求的地区或系列到有外语、计算机要求或外语、计算机有较高要求的地区或系列,须参加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并合格,方可重新确认或评审。
市内变动岗位的人员或省内调入的高级人员,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无需进行确认或重新评审,其原专业技术职务继续有效。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是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主要依据,必须真实、可靠、无误。
(一)晋升中、高级职务的主要材料
1.本人申请、工作总结、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和《推荐评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花名册(级)》各1份。
2.最高学历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明:任职文件或评审表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有外语要求的系列,外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符合“先评后补”、“先评后考”或免试或暂不作要求条件的人员,须出示相关证明材料。
5.职称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符合免试或暂不作要求条件的人员,须出示相关的证明材料。
6.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实行考评结合的专业,专业、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8.任现职期间的主要业务成果、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社会经济效益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
9.任现职来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1套。
10.《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高级须填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原件2份,复印件10份。
11.隶属关系不在我市需委托评审的单位,应出具主管部门委托函1份。
12.评委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份数系申报中级职务要求报送的份数,申报高级职务的份数按省高评委的要求报送。评审材料必须用牛皮纸档案袋按人分装,并按以上顺序填写《材料目录清单》2份(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1份贴于档案袋、1份装于档案袋)。除《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和《推荐评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花名册》外,其他材料复印件要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二)初定职务的主要材料
1.《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2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确认职务的主要材料
1.《确认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审批表》2份。
2.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明:任职文件或评审表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试用期内参加继续教育的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试用期内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1套。
6.从无外语、计算机要求或从外语、计算机降低要求的地区或系列到有外语、计算机要求或外语、计算机有较高要求的地区或系列,须出具补考职称外语、计算机的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套。
三、申报程序
(一)晋升中、高级职务的程序
1.申报人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申报表,并提交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及学历、论文、获奖、社会评价等有关证明材料。
2.单位对申报人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工作业绩等情况和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查,并将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学历、任现职时间、培训考试、继续教育学时、任职以来的主要业绩等情况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3.单位对经公示无议异的人员,撰写综合推荐材料,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中注明“经公示,材料真实无异议,符合申报X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同意推荐”的意见、加盖单位印章,并统一填写《推荐评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花名册(级)》1份(附电子文档)。
4.县市区(园区)人员,由单位将材料报当地职改办(园区党群工作部)初审并在复印件上盖审验章。经初审合格的,由县市区职改办(园区部门党群工作部)开具《送评通知单》,再将申报材料送市职改办审查;市属单位人员,由单位将申报材料直接报市职改办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由市职改办开具《送评通知单》,单位持《送评通知单》将评审材料按级别分别报送市行业主管部门或省高级评委会。
(二)初定职务程序
单位或本人持申报材料按属地原则到市、县市区职改办办理审批手续。其中,申报初定中级职务,由市职改办审批。
(三)确认职务程序
单位或本人持申报材料,县市区初级人员报所在地职改办审批;市属(园区)单位初级人员、全市中级人员报市职改办审批;高级人员经市职改办审核后,报省职改办审批。
以上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如系事业单位人员,申报前须由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并在相应申报表上签署意见。
四、评审组织和评审工作
根据国家、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对市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组建、管理进行调整,并对评审工作进行规范,原各系列中级职称评委会不再履行评审职责。
(一)评委成员的产生和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以确保评审质量为前提,推荐相应系列中级职称评委成员人选。推荐人选经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由市职改办建立“绵阳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会专家成员库”进行统一集中管理,党政机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原则上不作为推荐人选。
(二)评委会的产生。召开评审会前,由政府人事(职改)部门根据当年申报人员专业分布情况,从评委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委,组建当年度评审委员会,评委会正、副委员从抽取的委员中产生。
(三)评审工作的实施。评审工作须在政府人事(职改)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召开评审会时,首先由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组织评审委员会抽取正、副委员,对评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对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评审工作按以下程序开展:
首先由专业组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实际工作业绩、成果(含著作、论文)和贡献进行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必要的考核、答辩及现场考察,写出推荐意见,填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专家评议意见”栏中,推荐意见还应概括对申报人的学术水平和主要业绩的评价。推荐意见分为:同意、基本同意和不同意三种,基本同意和不同意推荐的应写明原因和理由,同时提请评审委员会评审。
评审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推荐意见,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水平、能力、论文、成果和贡献进行全面的评审,综合权衡,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以决定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水平。表决意见分赞成、反对、弃权三种(在统计评审结果时,弃权视为反对票)。得赞成票达到出席会议委员的三分之二及其以上的,视为评审通过;评审未通过的人员,一般不得复议。未出席评审会的委员不得委托其他委员票或会后补投票。
五、任职资格的审批
各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报经相应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批准,未经批准的评审结果无效。人事职改部门对评审通过的人员进行7—15天的公示,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认真查实,及时处理,并对公示无异议及查实无问题的人员核发任职资格通知。市级单位的初级职务和全市中级职务由市职改领导小组审批,县市区的初级职务由县市区职改领导小组审批。
确认和转岗评审的专业技术职务按原职务连续计算任职时间;晋升和初定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均从人事(职改)部门批准之日起计算。
六、其他事项
(一)取消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的有效期;取得较高级别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可作为晋升下一级职务的依据。
(二)按照《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须达到8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60学时,公共科目20学时。公共科目采取网上培训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情况选择适当的方式学习。不参加继续教育或未达到规定学时,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聘任(续聘)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进行资格证书注册、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中师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确定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两年,可确定为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2)初中教师的具体条件:
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确定为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可确定为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3)高中(中专)教师的具体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可确定为中学二级教师或助理讲师职务任职资格;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确定为中级职务(中学一级或中专讲师,下同)任职资格;取得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班毕业人员,在取得最后一个学位或毕业后,可聘任为助理级职务,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的,可根据岗位需要参加中级职务的评聘。
2、函授五大毕业生(包括业大、自考、夜大、函大、电大等)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即对于部分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合格学历的人员,其毕业前后所从事的工作必须与毕业专业对口(含相近),方可按以下原则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硕士研究生确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资历为毕业前后加起来三年,其中毕业后至少一年;本科毕业生确定助级任职资格的资历为毕业前后加起来一年半,其中毕业后至少半年;大专毕业生确定助级任职资格的资历为毕业前后加起来三年半,其中毕业后至少一年半;中师毕业生确定为员级任职资格的资历为毕业前后加起来一年半,其中毕业后至少半年。非教师系列专业不对口的人员,属已列入全国统一资格考试系列的,参加考试取得资格,其余人员都按各系列职评要求参加必要的专业知识考试或继续教育培训。
3、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填写《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首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二份,单位签署意见,报主管部门和区人事局审批。研究生以上学历确定中级任职资格,经逐级审核后报市人事局审批。
二、中小学(中专)教师正常晋升任职条件
1、任职年资(计算到当年12月底):
任职年资是指受聘担任某一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历的计算有如下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历一律从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之日算起,计算到申报当年的12月底止。在此期限内已到达离退休年龄的,除按规定经批准延长离退休年龄者外,不列入申报范围。因工作变动转换了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人员,其任职资历的计算可按转系列前后实际受聘担任相应职务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累加计算。
(1)晋升中级职务(中学一级教师、中专讲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已聘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或助理讲师职务4年以上或小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2)晋升高级职务(中学高级、中专高讲和小学中学高级教师):已聘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或中专讲师职务或小学高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2、学历要求:
(1)晋升中级
高中(中专)教师、中学教研员和教科所等教育机构工作的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的学历;对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学历要求,可放宽到具备大专学历且本科在读,从2011年起必须取得本科学历。初中教师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合格学历为中师。凡201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必须取得大专以上学历。
(2)晋升高级
高中和中专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从2011年起,35周岁以下的高中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必须具有研究生学力。初中教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从2011年起,凡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申报中学高级任职资格的,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小学教师应具有中师及以上学历。小学教研员和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小学高级教师申报小学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以后逐步达到本科学历。
(3)对先参加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人员,申报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年资要求,分别为取得规定学历后任职满3年、2年以上。所取得规定学历的专业必须与所从事专业对口(含相近、交叉),否则不予申报。
(4)对2010年—2011年招收的第二专业专科教育的学生,在取得第二专业专科教育毕业证书的同时,加发一张“学历视同成人本科”的学历证明。对同时持有上述两种证书的毕业生,承认其成人本科学历。
三、破格
初级教师不搞破格。中、高级教师职务的学历破格从严,除了特别优秀外,40周岁以下的教师不搞破格;任职年资破格不起过一年。每人只能破格一项学历或年资。
(一)中小学教师破格晋升中级职务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级职务期满或具备规定学历任助级职务期未满的教师,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三条,可破格推荐晋升中级职务:
1、在省、部级专业性学术会议上交流并收入汇编或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两篇以上有价值的学术论文。
2、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省、部级四等、本市三等或县级一等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
3、长期任班主任工作,并在任助级职务期间,所带班级获得过县(市、区)教委以上部门授予的先进班级荣誉称号。
4、获县级及以上劳模、先进工作者;宁波市教委及以上部门授予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团队干部、市教坛新秀、市红烛奖、省春蚕奖或两次被县(市、区)级教委(局)授予上述荣誉称号者;评为县(市、区)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
5、在设置中级职务岗位的学校中,主持教研组以上主要教学业务工作三年以上或在农村乡镇及以下基层学校任教十年以上,现仍在乡镇基层学校工作的。
6、从事教育工作二十年以上。
(二)中学教师破格晋升高级教师职务条件
对虽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五年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中学一级教师不满五年,具备下列五项条件中的三项者,可以破格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
1、学校教育、教学主要业务骨干,在教育、教学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有较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成绩显著,在同行中具有一定知名度。
2、获国家、省(部)或市(地)级劳动模范,省特级教师,全国或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省春蚕奖,省教坛新秀、省德育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3、正式出版过较有价值的本学科教材、专著、译著或教学用书。
二、评审专业范围
1、电子类(无线电技术、电子工程、电磁场与微波技术、光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自动控制、信息工程、计算机应用);2、通信类;3、信息与电子科学类(电子学与信息系统、无线电物理学、电子学、信息科学、无线电波传播);4、计算机科学技术类。
三、送评材料的填写和报送要求
(一)申报人必须对照通信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前公示情况表
2、评审材料目录1份(贴于档案袋封面)。
3、《广东省普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1份。内容要求填写准确,无空白格,并提交电子版。
4、《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1份。
5、《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一式25份,全部加盖公章,不附件,不装订。
6、《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每年/1份。
7、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与现任技术职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验证后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以下简称“经验证盖章”)
8、提供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符合免试条件的提供证明,装订好。
9、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工作成果、业绩证明材料、鉴定证书、奖励证书,或其它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各1份(经验证盖章),装订好。
10、提交符合数量要求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以及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或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11、任职期间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500字以上字),一式5份。
12、《贴资格证相片页》:贴大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二)送评材料的报送要求
1、申报人应按要求认真填写有关表格,文字表述要清楚,提交的评审材料必须真实可靠。
2、所在单位对申请人任职以来的职业道德,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工作表现及填报的真实可靠性出具准确客观的评价意见(不少于150字),填入《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材料审核鉴别时必须将不符合资格条件及有争议尚未核实的材料剔除。
3、两个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专业技术项目,申报材料必须如实注明本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顺序。
4、对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以及完成的项目等的奖励、表彰,申报材料要注明授予的部门和等级(单位应对所提交业绩、成果材料、证明证书材料、论文、著作等材料认真审核,审核人签名,盖公章)。
5、送评材料要装在不易破损的档案袋内,档案袋和资格评审表左上角要填写清楚主管单位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