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安全风险管理论文范文

时间:2023-03-14 14: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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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安全风险管理论文

篇1

随着铁路企业不断发展,中国铁路翻开了新的历史篇章,截止2013年底止,中国高铁通车里程为11152km。铁路企业的不断发展满足了人们运用现代化交通工具安全、快速、便捷的出行需求,同时带来了铁路安全施工、维护、信息技术等技术难题,对铁路企业提出了新要求。要想破解这些难题的就需要法律制度的保障。然而过去的《安保条例》并未对高铁建设、技术、安全等进行规定,不能满足高铁发展和人们出行需求的结构性变化。因此,如何进一步规范铁路建设施工,如何进一步提高铁路安全系数,如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进而满足人们出行需求的多样化,这都需要遵循客观规律,运用法律规范,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确保铁路企业健康长久发展。因此,《管理条例》的颁布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二)铁路实际工作需要法律规范

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事物的发展不是一帆风顺,而是曲折前进。近年来,《安保条例》在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的过程中起到积极作用,但是,随着铁路改革不断深入,市场环境不断变化,人民群众对点到点的铁路运输的要求变为多元的运输需求,正如基本原理指出:社会经济运行的过程表现出来的是供给与需求被满足的客观过程。因此,我们发现《安保条例》对铁路线路与营运安全保护不足,对铁路建设、设备质量规定不明等问题日渐突出,它已经不能适应当前铁路运输发展的新形势。可见,这就需要一部操作性强的法律来严格把控铁路建设发展诸多环节中容易凸显的问题,为铁路发展保驾护航,因此《管理条例》应运而生。

二、《管理条例》修改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责任主体相关方面的修改内容

政企分开必然带来权职责的分离,形成了权、职、责相统一。此次的《管理条例》取消了《安保条例》中设定的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如:设置或者拓宽铁路道口、人行过道审批,铁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认定,铁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资质许可,铁路危险货物托运人资质许可,超限、超长、超重、集重货物承运审批等。《管理条例》在法律责任一章,明确了进行行政处罚的主体:铁路监管机构也就是国家铁路总局和7个铁路监管分局等部门;同时,作为企业,各个铁路局会以市场主体,即法人的身份出现在市场经济活动之中,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权利义务。此外,《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了社会公众的权利义务等。

(二)关于规范质量安全相关方面的修改内容

安全是铁路的饭碗工程,机车在线路上运行离不开安全。《管理条例》共八章108条,其中涉及安全字眼169处之多,可见,安全在《管理条例》中的重要地位。首先从划分的章节来看,安全包括了铁路建设质量安全、铁路专用设备质量安全、铁路线路安全、铁路运营安全等。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首先,此次《管理条例》增加了关于铁路建设质量安全的一章,增加了召回、许可、认可制度等,为铁路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其次从保障安全主体划分来看,明确提出与铁路安全相关的主体。一方面包含了铁路施工建设者,铁路运营维护者,另一方面包括了乘车旅客、货主、利益相关人等;再次从管理维护安全行为上划分,《管理条例》规定了国家机关、铁路企业和乘客、货主以及利益相关人应该遵循的行为尺度。可见,此次《管理条例》与之前的《安保条例》相比,突出了重者恒重的安全理念,为铁路安全提供法律上的保障。

(三)关于规定公众义务相关方面的修改内容

保障铁路安全不是铁路企业单方面的行为,而是社会公众合力作为的结果。在铁路运输的过程中,不仅需要铁路企业担当起安全的责任,而且也需要政府部门和广大旅客、货主和铁路运输参与人的通力合作。此次《管理条例》保留修改了有些《安保条例》中关于铁路运输参与人的权利和义务,增加了列车内吸烟、火车票实名购买查验制度,对干扰铁路运用指挥调度无线电频率的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明确了违反《管理条例》行为的责任。同时出台了《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增强了《管理条例》的约束力。

三、落实《管理条例》规范行为安全

(一)质量安全意识先导

行为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行为。意识是人们关于客观行为在脑海里的反应,正确的安全意识反映出安全的行为方式。《管理条例》中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提高铁路专业技术岗位和主要行车工种岗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纵观整部《管理条例》,我们知道,形成正确的安全意识,一方面要了解静态设备的安全管理和动态的铁路营运安全管理,规范铁路安全行为,形成正确的安全意识,另一方面,适应市场经济运行模式,运用法治思维解决纠纷矛盾,树立法律意识,规范市场行为。近年来,郑州局以“安全大检查”、“安全大家谈”等活动为载体,大力发展铁路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增强职工安全意识,使职工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保障了铁路运输安全,恰恰用实践证明了这一点。

(二)研判风险树牢安全

树牢安全的重点就是要研判风险,关键是要明析研判风险、树牢安全的思路。从整体来看,《管理条例》是以安全风险管理的辩证思维为基础,找出安全风险点,提出安全风险存在于安全风险管理的整个过程,明确了安全风险管理的最底线,强调了静态安全与动态安全相结合,将铁路安全风险管理以法律的形式固化,形成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的辩证思维模式,确保铁力安全畅通。近年来,郑州局树立“安全大如天”的理念,结合《管理条例》的具体规定,一方面从安全风险管理风险理论出发,找出安全风险点,例如设备质量、工程建设、运营安全等风险点,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从辩证思维出发,在遵循安全风险的客观规律基础上,摆正影响安全因素之间的关系,确保铁路运行的安全因素大于风险因素,把控安全风险,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因此,《管理条例》为研判安全风险提供了思路,为铁路通常有序的运营、树牢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篇2

(1)结合部管理不到位易形成风险管理盲区。通常,结合部越多越容易发生安全问题和生产安全事故,尤其是专业结合部,由于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所掌握跨专业知识不足,存在因结合部管理不到位而发生事故的情况,如列车抱闸运行,小则造成耽误列车事故,大则造成列车脱轨甚至颠覆事故。造成事故主要原因如下:作业人员未松开车辆人力制动机;车辆制动机故障;机车换挂后改变列车管主管定压时操作不当引起车辆缓解不良,而这种原因长期以来未被大多数单位管理和作业人员认知。《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旅客列车、特快及快速货物班列自动制动机主管压力为600kPa;其他列车为500kPa。长大下坡道区段货物列车及重载货物列车的自动制动机主管压力,由铁路局根据管内相关实验结果和列车实际操纵需要可提高至600kPa”。由于各铁路局线路坡道、曲线半径、牵引定数等差异较大,对货物列车自动制动机主管压力值规定不一,存在600kPa和500kPa2个值,因而出现货物列车在一些车站换挂本务机车后,自动制动机主管压力需要由600kPa改为500kPa,如果摘机前未对列车主管实施1次170kPa的最大减压量操纵,则会造成列车管主管压力小于副风缸压力产生制动缸缓解不良,进而导致车辆抱闸开车。目前,部分铁路局间、铁路局管内不同线路间、调车机车与本务机车间普遍存在货物列车自动制动机主管压力值规定不一致的问题,加之跨铁路局机车交路多、技术规章制度不完善等因素,危及了铁路运输安全。

(2)技术管理漏洞易产生安全风险。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技术管理归电务部门,使用管理归机务部门,行车组织归调度部门,数据涉及部门则更多,传统的管理规定没有要求所有在双线区段运行的机车必须安装LKJ反方向数据,而且由于跨铁路局轮乘交路长、本局不掌握相关铁路局反方向数据,以及受LKJ车站号码资源限制和LKJ芯片存储容量限制等因素影响,目前双线区段运行的机车未安装反方向数据的情况普遍存在,尤其是长交路跨铁路局轮乘的机车。当双线区段正方向发生设备故障、事故救援、自然灾害等情况长时间不能恢复正常行车时,调度部门必须按规定组织反方向行车,当未安装LKJ反方向数据的机车反方向行车时,LKJ装置无法依据线路坡道、曲线半径、断电标、合电标及反方向进站信号位置等参数控制列车,必然存在冒进信号、超速运行、电力机车带电过分相或掉入分相区等安全风险。机车反方向进入区间救援时,同样存在上述风险,而且还存在与区间被救援列车(车辆)发生冲突的风险。

(3)作业组织方式变化易伴随安全风险。目前,全路开行的货物快运列车编有行李车、客车、货车,车上配有货运车长、装卸工、客列检等人员,并配有装卸机具等设备,到发量较小的车站以随车人员为主承担装卸作业,到发量较大的车站以车站人员为主承担装卸作业。这种作业组织方式对铁路各部门、各单位而言属于新生事物,具有全新的规章制度、设备、作业环境等,如果管理不到位,人员素质达不到要求,必然带来安全风险。

1.2设备设施方面

(1)行车设备功能缺陷隐藏安全风险。据调查,目前部分铁路局的部分区段使用ZP-89型移频轨道电路,该制式在电化区段不具备断轨检查功能,而且在断轨后存在列车占用丢失的安全隐患,事故的直接原因通常由于职工违章、违纪,技术设备不良或其他原因。在上述设备区段,当发生上述故障且列车停车后,如果车站值班员(列车调度员)没有及时发现并拦停后续列车,后续列车的列车乘务员又中断瞭望,极有可能发生性质严重的事故。因此,使用ZP-89型移频轨道电路存在安全风险。

(2)使用行车安保设施带来的安全风险。《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中间站停留车辆,无论停留的线路是否有坡道,均应连挂在一起,拧紧两端车辆的人力制动机,并以铁鞋(止轮器、防溜枕木等)牢靠固定”。由于电气化区段中间站到发线使用车辆人力制动机存在劳动安全风险,目前普遍使用人力制动机紧固器进行车辆防溜,但是部分车型使用人力制动机紧固器时,会造成人力制动机轴链与人力制动机拉杆加强筋间产生一定的夹角,造成人力制动机拉杆加强筋形成向下的力矩,当人力制动机紧固时,拉杆加强筋可能越过拉杆托架滚轴而被卡滞。如果出现卡滞问题,撤除人力制动机紧固器后,制动机链条看似完全松开,但是车辆仍处于抱闸状态,这种现象不易被调车作业人员发现,进而导致列车抱闸开车。目前,人力制动机紧固器尚无其他替代品,只有依靠调车人员人工确认车辆缓解状态,从而增加了调车人员的作业环节,也随之带来漏检造成的车辆抱闸开车风险。

(3)设备制造缺陷存在潜在的安全风险。制动指示标识及职工培训教材都显示,客车车辆涡轮蜗杆式人力制动机,顺时针转动手摇把为拧紧方向,逆时针为松开方向。但是,一起旅客列车车辆长时间抱闸滑行,最终导致列车脱轨事故,彻底否定了这个定论。经过对事故车辆的人力制动机反复试验和解体检查发现,逆时针转动手制动机,制动机链条完全松开后,再持续转动时,制动机链条又会越拧越紧,最终使闸瓦与车轮踏面密贴。产生这一问题的根源是,制造车辆时未严格执行设计文件,造成设备缺陷长期潜伏。目前,采用涡轮蜗杆式人力制动机的客车存在上述问题,但由于运用客车数量有限,车辆只有在厂修时才能逐辆改造,因而只有全部车辆改造完成,使用手制动机引起的列车抱闸运行风险才能消除。

2铁路安全风险管理对策

2.1消除安全隐患

(1)科学实验、精确计算,统一列车自动制动机主管压力值。要彻底消除列车自动制动机主管压力值转换造成的列车抱闸运行风险,有关主管部门应组织车务、机务、车辆、调度、技术规章制度管理部门,以及科研单位等组成试验小组,制定科学严谨的试验大纲和方案,在不同铁路局不同线路条件下进行科学实验和精确计算,合理确定列车自动制动机主管压力值,并在全路统一标准。在没有统一标准前,相关铁路局应开展列车自动制动机主管压力值不一致问题的专项排查,查清不一致的线路区间、机车换挂车站,并进行公布,告知车务、机务、调度等相关作业人员。同时,完善相应的技术规章制度,规避自动制动机主管压力值转换造成的列车抱闸运行风险。

(2)升级LKJ硬件设施,根据运输需要安装反方向数据。为彻底解决双线区段运行机车安装LKJ反方向数据问题,首先应对LKJ硬件设施进行全面升级,以满足数据存储需要。其次,各铁路局应公布双线区段LKJ反方向基础数据,抄送相关铁路局,并尽快组织安装。在未完成安装前,铁路局应修订完善相应的行车组织办法和安全措施。

(3)完善技术规章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针对货物快运列车开行可能带来的风险,有关部门应明确相关工种的岗位安全职责、作业标准和流程;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结合部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种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预案,如制定货物安全检查及装卸作业办法,列车火灾、货物偏载、装卸机具固定不牢靠发生位移,以及列车发生非正常情况等应急处置预案;做好作业人员培训工作,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备品等,并在生产实践中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4)彻底改造ZP-89型移频轨道电路。为彻底消除该设备功能缺陷产生的安全风险,必须彻底改造设备;在未全部改造之前,有关部门应组织设备管理、设计和设备生产单位共同研究对策,如电务部门采取调整设备电气特性参数、工务部门采取加大线路设备探伤频次等措施;同时有关铁路局应细化和完善列车占用丢失后的应急处置办法和行车安全措施,规避风险。

(5)结合设备实际修订完善作业流程。车务部门应制定使用人力制动机紧固器进行车辆防溜的作业流程,撤除紧固器后必须检查车辆制动机缓解状态,同时督促设备生产企业对紧固器进行技术改造或研制新的防溜设备。在客车涡轮蜗杆式人力制动机改造之前,车辆部门应在制动机手摇把处涂打提示标识,列车途中使用人力制动机后,车辆乘务人员须逐辆确认车辆缓解状态。

2.2推进安全管理规范化为推进安全风险管理,应以管理规范化为切入点,建立健全各级管理部门(岗位)的安全职责、工作标准和工作流程。安全管理职责就是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某个部门(岗位)应该“管什么”;工作标准是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具体要求,是依据规章制度和现场管理实际,对安全管理职责进行逐条分解,是要求“管到什么程度”;工作流程则是对完成管理工作任务的具体步骤及其关联关系的动态分解,是确保管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的重要载体,即“怎么干”才能达到既定的工作标准。例如,双线区段机车安装LKJ反方向数据,必须明确牵头和参加部门、每个部门和具体负责人的职责、每一项具体工作必须达到的工作标准,以及数据审核、提报、公布、安装等相应的工作流程。

2.3开展安全风险动态排查和管控安全风险无处无时不在,有显而易见的,如天气不良、设备故障等非正常情况下办理行车业务;有潜在的,如产品设计缺陷和功能缺陷;有的是随规章制度、设备、人员、季节、生产组织方式等变化而产生的;有的是管理漏洞;有的涉及专业性很强,其他专业根本无法排查等。因此,安全风险管理首先应进行认真的风险排查,尤其是做好动态排查,并不断修订完善防控措施,随时公布风险排查结果和防控措施。其次应落实好防控措施,如果某种风险涉及多部门,必须明确牵头和参加部门,共同组成风险排查小组,共同研究防控措施。

2.4加强安全信息管理安全信息源于生产过程中暴露出来的各类管理、作业、设备、环境等方面不利于铁路安全的问题,有上级和本单位检查发现的、下级单位上报的、车间班组自查发现的、职工反映的、兄弟单位互通的,以及人民群众提供的等等。安全信息管理是铁路安全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时收集、处理、筛选、分析、统计各类安全信息,是铁路各级管理机构随时掌握现场生产和安全管理现状,快速消除和降低安全风险的重要途径。目前,铁路各级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含安全例会制度)和事故专题分析制度比较到位,但是对每日的交班分析会重视不够,而这一管理漏洞恰恰容易错过消除或降低风险指数的最佳时机。因此,铁路各级单位和部门应开好每日交班分析会,随时掌握本单位和本部门的安全情况,处置存在问题,认真分析每一件事故、故障和安全信息的真实原因,纠正偏差,发现和消除安全风险,从而及时制定、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2.5加强结合部安全管理结合部是铁路运输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多个部门或单位共同负责、共同管理,形成相互交叉、相互依存的区域和环节的纽带,是内耗最大、问题最多、事故概率高、影响范围广、相互矛盾较为突出、容易产生安全隐患和事故的薄弱环节。为管好结合部,各单位、各部门应树立大安全的理念,克服本位主义思想,主动为对方着想。在此前提下,制定完善的结合部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章制度,明确结合部管理牵头单位或部门,明确结合部成员单位的职责、工作标准和流程,实现安全信息资源共享,实现安全管理工作共管,消除结合部安全风险,促进铁路运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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