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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区基本情况
xx社区位于长沙城南xx小区,东连韶山路,西接五凌路,南临湘府路,北靠友谊路,与湖南省政府和xx区政府办公大楼
毗邻,交通方便,地理位置优越,同时它又是xx区拓南兴城,打造天心生态新城的前沿阵地,也是长株谭一体化战略的沸点
。
xx社区于XX年成立,是一个新型的涉农社区。现有常住户2600余户,常住人口8000人,其中未成年人300多人,流动人口
1200余人,有辖区单位6个,1个涉农小区,社区党支部有党员63人,现有居民代表69人,社区两班成员7人。
社区拥有市内一流的办公场所,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辖区内科普、医疗、文化、治安、幼儿园、小学、银行等综合服
务功能齐全,设施完备,管理制度健全。特别是,通过开展创建新型社区活动,参与文明城市的创建活动以来,社区创新氛围
浓厚,活动经常,创新特色鲜明、措施有力、效果明显,近几年来分获市、区文明社区称号,计划生育连续三年被授予红旗单
位、市卫生示范社区等荣誉称号。
二、主要措施
(一)、领导重视、思路明确、观念创新。
1、组织开展解放思想的大讨论。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按照市、区的布置,结合社区实际。社区于XX年5月组织党员和居民代表,认真学习党
的xx大报告,结合实际,在全体党员和居民中组织开展以解放思想为前提,以创新型社区为目标,以创业富民为目的的“两
创”大讨论。会上,党员和居民代表发言踊跃,各抒已见,认识统一、目标一致,都认为学习xx大精神,落实到了实处,解
决了实质性的问题。
2、争取支持解决好“硬”环境
xx街道地处省府、区府的腹地,也是市府城南新城的窗口。街道工委就提出创建三湘“名街”,着力打造xx的目标。社区
两委乘势而上,提出打造xx“名片”,树立xx品牌,创出xx特色的思路。在街道的重视和区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投入150多万元
。在xx小区建设一栋建筑面积约1000多平方米,省内一流的社区综合性办公楼,配置了一流的办公设施,开办了绿色网吧和多
功能青少年文化活动阵地,国内多个省市组织队伍前来参观学习,省市多家媒体曾先后予以报道。
3、领导重视,着力打造“软”环境
为了创建创新型社区,去年社区领导班子清醒的认识到,按照市、区政府的要求,光有硬环境是不够的,必须下大力气解
决好软环境建设。为争创创新型社区创造必备的条件,领导班子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一是主要领导深入辖区单位加强联
系和沟通,争取单位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解决资金来源,二是组建三支业余队伍(文艺队、老年花鼓戏队和老年健身队),三
是聘请常年专业老师(专业舞蹈老师、专业机器人指导老师和市委党校老师兼任的创新顾问),四是筑巢引凤、“借鸡生蛋“
,为切实抓好软环境建设,社区依托xx小学xx小区房源充足这一有利资源优势”牵线搭桥“,先后引进一批专业艺术培训学校
、幼儿园和诊所,在小区”安家落户“,为创建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创造了好的条件。
(二)、打造特色、树立品牌。
1、组建机器人俱乐部,为打造特色树立品牌,社区充分利用有利条件,依托青少年多功能文化活动阵地和xx小学这一资源
优势,在街道的重视和区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又投资20万元组建了市内一流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的机器人的俱乐部,分
设了演练室、培训室和收藏阅览室,以及日常接待、信息反馈工作平台,配置了集灭火、足球、lex和搜救等一流的机器人训
练设施和教学设备,制定了培训操作演练规则和活动制度,聘请了2名兼职老师和一名管理服务人员负责日常管理接待、培训
和指导,为创建工作创造必备条件。
大力加强文化建设,浓厚社区文化氛围,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升居民群众文化素养。着重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大力加强文化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提高文明素养、争做文明居民”、“除陋习,树新风”等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开展读书、健身、歌咏、舞蹈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增加居民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和自豪感。二是打造社区文化品牌,做到文化上墙,文化入心,文化育人,在继承民族精神、弘扬时代精神的基础上,塑造富有时代特征、地方特色的文化精神,组织社区居民群众追求崇高道德,弘扬先进文化,树立文明新风,创建文明和谐社区。三是在全社区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家庭”、“文明楼院”、“文明居民”等活动,大力宣传各类先进典型事迹,不断扩大文明创建活动的覆盖和影响力,进一步提高全社区文明程度,推动社区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社区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1、社区文化建设缺乏正确的认识
什么是社区文化,社区文化应当怎样建设?社区和上级部门对此缺乏正确的认识,把社区文化看成是单纯的文娱活动,而没有从满足社区居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和提高综合文化素质上考虑。检查、指导、考核社区工作时,社区文化建设往往不受重视,处在可有无地位。
2、社区文化建设经费严重不足
社区文化建设没有固定费用,平时开展文化活动所需经费主要是靠街道补助和社区收入补助,存在经费严重不足的问题,导致许多文化活动因缺乏经费无法正常有效开展。即使开展一些文化活动,受经费制约,质量和品位不高,难以获得社区居民群众的满意。
3、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不足
社区没有固定文化活动场所,开展文化活动要租借场所,对开展文化活动带来很大不便。电视机、VCD、音响设备等文化设施设备陈旧单一,满足不了社区居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图书室图书数量少,报刊杂志少,且是各个单位捐赠,内容陈旧,针对性差,不能满足社区居民的阅读需求。
4、社区居民群众参与文化建设热情不高
社区绝大部分居民群众满足于“你演我看”、“你画我看”、“你唱我听”的阶段,真正热心参与文化建设的人不多,对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促进社区文化建设存在不利影响。
三、解决社区文化建设存在问题的几点建议
1、提高社区文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社区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充分调动社区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文化建设的积极性,扩大社区文化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深受广大社区居民群众喜爱的社区文化活动,广泛传播积极健康的思想和文化,充实社区居民群众精神生活,提升社区居民群众文化素养。
2、加大对社区文化建设的资金投入
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适当增加并逐年提高社区文化建设的资金投入;社区要广辟渠道,寻找资金途径,广泛吸收活动资金,调动一切力量和社会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加大对社区文化建设的资金投入和物资投入;以此改善社区文化设施,增加文化活动的次数,吸引社区居民群众广泛参与社区文化建设,促进社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3、加强社区文化队伍建设
在调查中,我发现以前的随处可见垃圾现象明显减少,但不完全排除,在绿化带上依稀可见有小包装袋舒坦地晒着太阳,很多是由居民行走时乱丢弃的,更有的是居民以图一时方便,从自己家窗口将废弃物扔出去,这不仅仅是严重地污染了环境,还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如果被弃的是较大的重物,不慎砸到了其他居民就造成了人身伤害了。与之相反,有的居民把自家垃圾装入一个大的塑料袋中放在楼道下,等社区清洁工来处理,我们不得不承认这是一种好方法,但往深处思考,也就不难发现问题的所在之处,夏天,由于天气很热,食物很容易腐蚀,这样就很容易招引来苍蝇这类飞虫,而且也会发出刺鼻的臭味,影响了整个社区的形象,如果清洁工人没有及时处理好垃圾,那么垃圾袋堆积得越来越高,越来越多,有的老人经过时,没有注意到,不小心滑了一脚,很有可能造成伤害。
那如何解决呢?在我们调查中突发其想:在每个楼道底层的楼角处放一可关闭的有盖垃圾桶,居民将垃圾扔入桶中,并随手关好盖子,防止怪味散发,垃圾由清洁工人定时清理,保证不让垃圾过多而造成无处可放的现象出现。
近年来,随着*区旧城改造、城市扩容步伐的加快,城市居民居住环境有了较大变化,社区服务功能大幅提升,社区商业得到了较快发展,社区商业网点数量不断增加,经营业态和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从调查看,目前,*区共有社区69个;各类社区商业网点近1000个,经营方式有餐饮、超市、各类中介、便利店、物流、食杂店、洗衣店、维修店、回收站、书店、冲印店、药店、家庭服务站、大众浴池等。社区商业发展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1、社区商业网点发展迅速,“双进工程”服务对象不断扩大。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中心城区的不断扩大,社区商业服务对象也不断拓展,服务对象不仅面向广大居民,更侧重于为老人、儿童、残疾人、优抚等社会弱势群体服务,以及为下岗、失业人员的提供再就业服务。
2、社区商业网点呈多业态发展趋势。社区商业过去以商业零售业网点为主,仅限于食品、日用百货、美容美发等行业,近年来,一批新兴业态的社区商业网点应运而生,现已发展到几十个服务项目,如保姆、清洁维修、物业绿化、家教、技能培训、网络服务、婚庆礼仪、餐饮、保健、社区医疗、、中介服务等多个门类的便民利民服务项目。
3、新社区的各项配套服务设施、功能较为齐全。随着中心城区范围不断扩大,加速了新社区的建设,新社区的建设又带动了社区商业的发展以及周边商业中心的发展,其商业设施、网点分布、商品结构与服务功能均较为齐全,明显优于老社区。
4、传统商业和服务业在社区商业建设中得到了充分发展。近年来,流通领域的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社区商业应市场需求得到快速发展,大大小小的商业网点渗透到社区的大街小巷,并在社区内及其周边形成一定规模。同时,社区沿街各类小型商品市场得到发展,有蔬菜市场、干果市场、水产品市场等,为社区居民消费购物提供了便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社区商业发展缺乏科学规划和有效指导。目前,社区商业在发展中较多的商业网点与社区住宅混在一起,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并造成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其中建在居民楼底层或楼内的餐馆、酒店以及各类服务机构影响较大,形成的民企纠纷较多。社区商业与区域性商业中心在功能定位方面缺乏科学规划、合理分工和有效监督。
2、社区商业发展不平衡,老社区商业网点发展慢、基础差。在这次调查中看到,一些老社区商业设施简陋,功能不全,一般是利用自有房屋,或者临时搭建,甚至是违章建筑开办的。这些小店小铺以经营副食为主,商品单一、质量低劣,购物环境和卫生状况较差,造成社区居民购物不便,许多日常消费需要跑较远的路,且社区的服务功能不健全,与建设“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双进工程提出的社区商业发展目标差距较大。
3、社区商业基础设施较差,现代服务业不够发达。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消费需求普遍提高,呈现出多样性、多层次的消费特点,社区商业低水平、低层次的服务状况与之不相适应,亟待改善。在调查中,有的反应社区没有停车场,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比较严重;有的反应社区没有蔬菜市场,居民买菜不方便;有的反应家政服务业没有形成,居民寻求家政服务很不方便;有的反应社区商业网点不能仅依靠小店小辅、小商小贩提供商品和服务,要提高档次,保证质量等等。从反应的情况看,社区商业的服务功能普遍滞后于居民的消费需求。因此,加强社区商业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拓展社区商业服务功能,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完成社区双进工程的重点工作。
三、推进措施和发展方向设想
1、应合理规划,完善社区商业业态。应由政府牵头,会同商务、规划、建设、房管、财政、城区、工商、税务等部门,研究制定网点改造规划。如:对社区商业的规模、结构、布局及标准、分类等做出明确规定;业态业种10种左右,建议包括配送餐饮连锁店、小型超市、菜市场、食杂店、美容美发店、维修店、洗染店、照相馆、旧货废弃物回收站、家庭服务、书籍音像店、药店等。
在街道等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社区财务管理得到不断提高,主要表现为社区领导对财务管理工作比较重视,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设立了会计与出纳,建立了财务管理帐。在资金使用上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一般由社区主任或社区书记审批,报销单据做到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及事由。资金使用在1000元内的由由社区党总支研究决定,超过1000元的报街道办事处财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00元以上报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社区财务管理虽然有所提高,但是与不断发展的形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及社区群众的期望相比,仍然存在一定问题和差距,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和提高。
二、社区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社区领导对财务管理工作重视不够。社区领导忙于其他事务工作,对财务管理工作不够重视,放松财务管理,产生了一系列问题。一是部分领导不懂或不熟悉财务法规和财务制度,无法有效管理财务,出现财务管理不规范和不严密问题。二是个别领导不听财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使得不断发生财务管理不规范和不严密问题。三是一些领导对对财务工作缺少检查和监督,以致存在系列财务管理问题。
2、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一是社区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致使财务管理存在不规范和不完善的情况。二是经费开支审批手续简单,没有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实行经费开支审批。三是报账单据不规范,存在白条支出现象,支出单据手续不全,支出单据无明细附单。四是该建的帐没有建立,会计科目使用不够规范,不按月结账,有的一季度结账,有的半年结账,给财务管理带来极大不便。
3、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不够高。社区财务人员即会计出纳存在年龄老化、学历偏低、没有会计职称、缺乏工作经验等的情况,以致业务素质不够高,造成执行财务制度不够严格,核算不够规范,凭证账簿无摘要,账簿记录发生错误,影响了财务工作质量。
4、财务公开工作做得不够。社区没有及时公开财务收支情况,即使有时公开了,但公开内容特别是三公支出情况不够具体详细,以致社区群众对社区财务管理存在较大意见,时有发生上访现象,影响社区的和谐稳定。
三、解决存在问题的几点建议
1、社区领导要重视和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社区领导要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提高自己的财务管理水平,在自己带头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的同时,督促和检查财务人员认真做好财务工作,使财务工作规范化,符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的要求,避免出现系列财务管理不规范、不严密问题。
2、大力强化会计基础工作。一是要深入贯彻落实《会计法》等法律法规,使财务人员充分认识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性,掌握会计基础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全面提升会计基础工作水平。二是要制定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使社区财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切实做到以制度管理财务,促进财务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实施有效的财务监督,保证账账相符、账款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防范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发生。三是营造崇尚诚实守信、规范会计核算、强化内部管理的会计文化,按照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使记账、算账、报账等基础工作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范报账单据,严禁白条入帐,做到按月结账,全面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一)加强人民调解,为社区营造和谐氛围。人民调解工作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行政职能作用,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预防和减少了一系列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深入组织开展“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推进矛盾纠纷“网格化”管理和信息预警工作,人民调解组织覆盖所有社区、村居。二是加强舆论宣传,营造人民调解浓厚氛围。2011年,《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后,我们以学习、宣传和贯彻《人民调解法》为契机,着力提高广大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和了解。举办了《人民调解法》宣传月、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暨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启动仪式;表彰了全区“十佳人民调解委员会”、“十佳人民调解能手”和2009-2011年度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利用每月一次的“18”法律广场、“民调月”等活动,深入社区(村)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人民调解工作的良好氛围。三是坚持“三个第一”,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细划矛盾纠纷责任单元,在村民小组、社区楼幢、企业车间等领域建立纠纷责任区和信息员队伍。建立社区、村(居)每周排查、街镇每半月排查、区每月排查工作机制,使纠纷在源头上“第一时间被发现、第一时间报告信息、第一时间介入调处”。
2012年,____区司法局被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区调处中心获全省首批“规范化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在全市综合考核中取得了第二名的可喜成绩,其中,纠纷调解工作和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均获单项第一名,并且代表全市接受了省调处成功率考评;罗加林等3名同志分别被司法部和省、市授予“调解能手”荣誉称号。11月份,“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建设暨区县大调解中心实体化建设现场会”在我区召开,徐锦辉副市长等领导同志充分肯定了我区在人民调解工作和推进大调解中心实体化运作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省司法厅厅长缪蒂生等领导同志相继来____视察调研;市司法局先后在我区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会议”、“全市创建省优秀司法所工作现场推进会”。
(二)扩大普法覆盖面,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以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效为落脚点,以法治文化建设为主线,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创新普法载体形式,大力实施普法品牌建设工程,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群众安居乐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保障力度。建立了13支共171人的普法讲师团和普法联络员队伍,各街镇成立了普法小分队、法制文艺宣讲队和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依托区文化馆、街镇文化站,全区组建了业余演出队伍、小分队20余支200多人。利用各种时机,深入社区、村(居)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性法治文艺演出,宣传和倡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二是精心打造法治文化建设品牌。2011年,创办了《____法治农民画画刊》,并向全区所有街镇社区(村)发送,5月份,全市法治文化建设推进会在我区召开,并成立了“____法治农民画画刊编辑部”。在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和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以“____法治农民画”为载体先后共创作、编印____市法制宣传挂图27000余份,并发放到全市所有社区、村居。区法宣办和区综治办还创办了以“防盗、防抢、防骗、防火”等治安防范法律常识为主要内容的____年“法治农民画年历”30万份,分发给全区每家每户,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
并以____法治农民画为主要载体,加强以法治农民画灯箱大道、法治农民画广场、法治文化小区、法治文化社区、娃娃农民画院为内容的冶山法治文化镇建设。三是大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作用,将传播法治精神与基层群众文化生活紧密融合,结合开展“法律六进”、“法律人在行动”、“18”法律广场、“12.4”法制宣传月等主题活动,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广场活动。并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宣传志愿者、普法宣传员走进社区、村居,深入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011年以来,我区“18”法律广场活动共接受群众咨询12000余人次,免费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5万余份,受教育人数达20000人以上,在全区公民中不断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四是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在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创建过程中,不断加大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力度。强化社区、村(居)法治文化平台建设,以社区、村(居)委会办公楼为中心,建立村(居)民法制学校、法制宣传栏、法律图书角、法律咨询室、法制文艺活动室、调解室等。各街(镇)、村(居)以交通主干道为轴心,设立了法制广告灯箱或法制宣传标语,既美化了农村道路环境,又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三)加强工作站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法律援助工作围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优年”主题,加强窗口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工作目标,使贫困弱势群体享受到法律的公正。2012年,区法援中心获全省“十佳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称号,被市妇联授予“维护妇女权益示范岗”称号、中心承办的“周某工伤赔偿案”入选“江苏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例”、“许某等187人劳动报酬案”等9件案件被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列为资助案件。一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深入推进“法律援助村村通”工程,加强对基层法律援助站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指导。从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出发,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在《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的基础上,将六类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对免于经济审查的十二种情形,做到对社会和受援人公开透明。二是切实提升“窗口”形象。加强对区法援中心和街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加强硬件建设,营造优质的接待环境。三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力度。利用街(镇)、村(居)平台,加强对法律援助范围、条件和程序等内容的宣传。结合特定的时期,组织咨询活动,向群众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材料,为群众解答疑难法律问题。
(四)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贯彻落实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关于法律服务“四万”工程和“双进双联”活动的一系列要求和指示精神,以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服务民生幸福为主题,以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目标,深入推进各项活动的开展。一是服务民生、服务企业。开展以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服务民生幸福为主题的“双进双联活动”,深化“法律服务进园区联千企、进社区联千村”工程。整合法律援助、公证、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等职能,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规范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民事、刑事、劳动争议等案件工作,严格依法办理各类法律服务投诉案件,不断完善行业监管机制。二是服务政府依法行政。落实政府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团建设,并积极向街(镇)发展。围绕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共事务管理、处置突发事件等,强化法律服务行业保障科学发展的职能,从源头防范和化解行政争议。三是不断强化公证职能。公证工作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窗口形象显著提高。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取得了良好业绩。2012年,办理农村土地复垦招标7宗,安置房建筑招标4宗;参与街镇万顷良田改造安置房、工业园区建设拆迁安置房、公租房分配2676套。公证员时常放弃节假日,深入社区、居民家中向群众宣传政策、法规。通过公证,有效预防和钝化了大量社会矛盾,公证维稳职能得到显现。此外,公证处服务社会弱势群体,为困难群众减免费用。2012年,全市公证工作规范化建设成果现场会在我区召开,与会代表现场观摩了我区公证处规范化建设现场,提高了我区公证工作的知名度。
(五)夯实基础,规范基层司法所建设。加强以硬件建设为基础、制度建设为保障、队伍建设为根本、业务建设为目标的司法所建设工作。为司法所配备了电脑、摄像机、打印机、传真机等设备。2012年,为全系统所有人员配发了服装。大力开展省优秀司法所和“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司法所履职能力和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水平。2012年,在市司法局评定的全市5家“五星级司法所”中,金牛湖、冶山司法所名列其中,雄州等6家司法所被评定为“四星级司法所”。冶山司法所被评为区十佳政法单位。
____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区实施“____”规划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之年,也是青奥赛事筹办的决战之年。从当前形势看,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但是司法行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区和谐也面临着新的挑战。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因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环境污染等问题引发的矛盾时有发生,社区、村(居)的民主法治化进程还需要进一步推进,法律服务工作与广大群众的要求和期盼还存在着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司法所工作任务相对繁重。近年来,司法所在维护基层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公民权益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成为基层政法体系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人员少,工作负担过重是司法所面临的重要课题。他们既要履行司法所的9项工作职能,又要服务地方政府,参与各项政府行为,工作任务非常重,司法助理员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影响了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定性不够明确。随着改革开放和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发展,基层法律服务制度同律师制度一样,一方面成为面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独立的按照事业法人体制运行,另一方面,基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所特有的任务、体制和发展水平,它与实行市场机制的各类中介组织乃至同律师机构都具有明显的不同。因此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定性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基层法律服务在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中发挥其重要作用。
三是社区工作者工作头绪多、任务繁重。随着社区建设的不断深入,传统的社区管理体制的弊病与矛盾日益显露,又加以各个部门均打着“某某进社区”的旗帜,将所有冠之“社区”二字的工作推向基层,推向社区,更使社区基层组织的工作量过多,负担过重,从很大程度上讲,社区居委会还充当着“政府的触角”的作用,形成了“上面千
条线,下面一根针”的情况。社区工作者要完成来自于方方面面的工作,他们把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于上级布置的行政任务,几乎没有多余的时间投入自身的自治及社区的法律服务工作。四是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专业人才不足。加强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是保证社会稳定、依法治区的基础,是现代化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改革与建设的先决条件。但目前,专业人才缺乏,地区发展不平衡,造成少部分地区的进社区工作难以深入推进;目前,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在基层基本上是由司法所承担,由于司法所人员编制的局限,这在根本上造成了供需双方比例的严重失调,而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了自身的生存和业务发展,也不可能把工作重心长期放在社区。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制约着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而且对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和管理体制也造成一定冲击和负面影响。
近年来的实践证明,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在公益性社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辅助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等多个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其今后的发展道路上我们还要进一步的规范运作体制、加强制度建设。而且根据这项活动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发展的要求,笔者认为,在今后一个时期应当坚持基层法律服务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的特点,根据城乡不同特点对郊区和城区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加以分类指导,调整基层法律服务业务范围,科学界定基层法律服务服务在整个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法治工作中的地位。从大局出发,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构建一个更加科学、完整、规范、有序的法律服务体系。
(一)要进一步加强服务保障的效能。持续推进“双进双联”深入开展,进一步明确主攻方向,不断创新机制载体,更好更快地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效能不断完善社区法律服务的对接机制,在一站式服务的基础上,推行网络在线服务和延伸服务,拓展法律服务内涵。加强资源整合,打破地域界限,开放式吸纳专业人才和专业服务机构进驻,进一步提升社区法律服务品质。
至*年底,在我区现有的39个社区(其中1个与村合署)和77个行政村中,总数115个单位已有85个建成社区服务中心,建成率达74%;69个创建成区级和谐社区,达标率达60%。同时有15个单位通过了市级“和谐示范社区”命名,3个单位获省级“和谐示范社区”表彰。从上述达标单位的工作情况看,都通过统筹推进了城乡社区建设,利用新建和改扩建建成的社区服务窗口和平台,初步实施和提供了为辖区居民、党员和驻地单位的相关公共、便民利民、自助互助、党建等有效服务,为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基层居民生活质量和满足精神物质初步提供了需求渠道,其主要成效体现为:
(一)基础设施投入加大,服务环境明显改良。按照锡发[2004]22号、锡发[2007]39号、锡办发[2005]22号、锡办发[2007]78号和锡办发[2007]79号等文件的要求,区、镇、社区(村)各级都相继加大了对社区为改善基础设施的多元化专项投入,通过“四个一批”(即规划布置新建一批、资源共享整合一批、加层扩建解决一批、房产置换落实一批)的办法,分别按村(1000-1500平方米)和社区(800-1000平方米)的标准,对集办公、服务和活动用房为一体的社区服务中心用房进行了新建和改扩建,至08年底,建成总面积达13.5万平方米,总投资1.15亿元(其中区财政已拨出740万元专款,用于对达标单位给予一次性以奖代拨补贴)。社区基础设施的改良,使社区工作环境日益完备,社区服务和活动条件明显改善。
(二)政策体系基本构成,服务机制逐步建立。社区建设专项文件的陆续出台,各级工作机构的建立和实施方案的推行,费随事转工作经费三级保障机制的落实等一系列保障措施,源头上无疑为社区服务输送了工作血液和提供了政策扶持。08年按锡办发[*]93号推进的服务进社区活动,实现了区级部门、镇(街)和社区(村)服务工作的对接、联动和双向考核。部门社区服务工作指引的制定实施、岗位责任制度的建立、操作指南的上墙公示、工作流程的编划明晰,服务卡片的广告化发放,均为社区实行优化便捷服务、实现长效管理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平台作用初步发挥,服务功能有效拓展。按区内业已形成的区、镇、社区(村)三级联动服务机制,建成的社区服务中心总体上已利用各自设立的“厅、站、室、校、场、栏”等,因地制宜地开展了相应的社区管理、服务和相关活动,基本展示了服务进社区活动确定的公共服务的信息采集、项目受理、咨询代办等社区服务的规定动作,并在便民利民服务项目上,套路多样,各施拳脚。同时在社区活动中通过整合和利用人才、场地、器材、项目等资源优势,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文体活动、彰显各自特色,营造了氛围,凝聚了人心。
(四)工作指引贯穿主线,服务项目形式多元。以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构成的十四个主要业务指导部门,都针对各自服务重心前移下靠的操略,制订出台和汇编了服务进社区实施方案与工作指引,基本为社区服务提供了政策依据、业务运作渠道和操作方式。各社区(村)亦以服务进社区服务活动为抓手,结合自身优势设立多种类型的服务项目,为民提供相应的社区服务。其中以黄土塘村、廊下村为代表的村民论坛,张泾社区的“相约星期四”活动,东湖塘社区的少儿书画沙龙,青虹路社区的乒乓球协会,人民路社区的器、乐、演、唱,桑达园社区的花卉制作,宛山村的电子触屏服务指南,春江花园社区的电信“1890”便民利民服务声讯热线,寨门村、锡通社区等居家养老服务站所等,均在服务项目和型式上引成了特色品牌,展示了亮丽的风景。
(五)考核举措双向落实,服务效能得以体现。按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的《*年度服务进社区活动考核办法》规定的基本原则、考核对象、考核办法和考核结果运用的要求,实行了区直政府部门、镇(街)、社区(村)三个层面的分级考核,落实了对各自推进服务进社区活动中的工作措施、推进力度、目标任务等进行相互监督、考核评估的工作举措,确立了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务实的考核标准,实现了上下结合、横向互动的双向考核,并把考核结果纳入到最终作为评定区直政府部门、镇(街)机关工作绩效、社会建设等工作的重要指标和社区(村)和谐社区建设考评体系之中。措施的得力,使社区服务工作效能得以有效地体现。
二、社区服务中亟待解决的薄弱环节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服务理念尚需更新。社区服务是社区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党和政府关注民生、为民解困、密切联系群众和让人民群众享受改革开放成果的实事工程,是社会建设过程中发展和受惠相承和必然的因果产物。然而在某些部门和基层组织认识上还存有差距,观念上未跟上时展节奏,行政化倾向仍较明显,重经济轻服务的陈规理念尚未转变,社区服务“上热下冷”现象仍较普遍,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区建设推筹向纵深推进的进程。
(二)工作机制有待完善,服务措施尚需扎实。初步建立的区、镇(街)、社区(村)三级组织体系和三级联动服务机制以及三级运作资金保障体制,为社区开展相关公共、便民、互助和党建服务提供了组织保障、工作渠道和运作基础。但在实际工作中,如何使社区服务实施创新、务实、灵活、增效、贴心的长效机制,提高居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足度等方面,其服务措施还不够扎实,形式主义倾向较重,缺乏夙求的活力。
(三)设施利用有待整合,功能发挥尚需扩展。基础设施的改良无疑为社区建设形象提升和工作条件改善增色添彩。但有些基层单位对设施利用缺乏科学性、合理性和前瞻性,未实施有效的整合,布局错位混乱,标志张冠李戴,致使社区服务和活动的开展缺乏了程序化、规范化、人性化和便民化前提。同时,在社区功能设置上也缺少与时俱进的战略眼光,机械刻板地左顾右盼或生搬硬套,缺乏挖潜创新的勇气和韬略。另外在社区共建共享工作上,缺乏沟通和协调,未使驻区单位闲置的资产、场所及器械得到有效的开放和利用,使社区服务功能得不到充分发挥。更不可取的是,少数社区新建的办公大楼,热衷于把办公室装修得富丽奢侈,面积超标,违背了社区建设基础设施“办公用房要少,服务设施要齐,活动场所要大”的初衷,在居民群众中也产生了不好的社会影响。
(四)工作思路有待拓宽,亮点特色尚需打造。08年度开始启动的服务进社区活动,有效地推进和激发了社区服务的进程和活力,随着试点工作已有序展开,不少社区已结合自身优势亮剑斗法,打出了特色品牌。但部分单位服务理念不清,思想狭窄,举措不力,棋路不畅,以致固步自封,停滞不前,更无打造亮点特色品牌的招数和愿景。
(五)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民间作用尚需发挥。作为社会新崛起的一项工作,基层社区建设及服务工作需要一批以具有专业知识的专职社工为骨干的人员来承担,也需社区民间团体组织此股“第三种力量”的补充发挥作用。而目前区内现有的社区工作队伍组成,普遍有原村社干部交叉任职,素质能力与时代要求不相适应,年龄文化断层脱节,虽经08年组织的社工专项培训和考核,通过者也为数不多,在社工比重中还未引成相应气候。同时由于社工人员招录、选拨、培训以及薪酬等机制未充分健全,社区工作吸引力不强,因而队伍总体素质的提高程度缓慢;而社区民间团体组织发展的重视不够和处于启蒙初级阶段,经合法登记和备案的为数不多,阵容不整,仅分别为5家和125家,可谓凤毛麟角,并因规模小,活力差,难以形成社区服务的重要补充力量。
三、对打造社区服务特色品牌的思考和建议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我区和谐社区构建体系,充分利用和依托社区服务中心现有平台,努力挖掘自身资源潜力和拓宽服务领域,并针对服务进社区工作开展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着眼于打造社区服务特色亮点品牌,完成09攻坚战略最后一役,特对我区的社区服务趋向作如下思考和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机制。要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定贯彻落实国发[2006]14号和苏政发[2007]84号精神,按民政部和谐社区建设“六大标准”规范社区建设,在加强组织保障体系的基础上,调动各方积极因素和社会有生力量,切实有效的开展社区服务。应对现有社区服务工作机制作进一步的充实和完善,特别是在现有考核措施框架内,建议通过建立社区服务居民建议(意见)信息反馈制度、增设服务品牌特别成就嘉奖等举措以适应新时期社会建设发展的时代潮流,从制度、人才、财力、体制等方面切实为开展新型社区服务提供有效保障和开辟优捷途径。
(二)注重专项宣传,营造和谐氛围。要在总结目前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借鉴周边和先进地区成功经验,充分借助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介和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切实加大对社区建设的服务导向和宣传。同进可利用开办培训班、开设论坛讲座、召开交流、推进会、制作工作展牌、创办简报等方式,来宣传展示社区建设成果和推介社区服务项目,营造社区服务浓厚氛围,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信息和利民举措传递和惠顾给千家万户。
(三)拓展服务功能,打造特色品牌。在实施社区服务过程中,应不断拓展和延伸相关服务功能,增设为民服务项目,确保在按标准完成规定动作出牌的同时,依托资源、人才和项目优势编排自选动作来打好组合拳,以此打造社区服务的特色品牌,展示亮点。具体可探讨采用下列方式:一是规范社区设施标志。即在已建成的社区服务中心,在统一悬挂按省市规定制发的“江苏社区”标志牌的基础上,拟考虑对社区设施门面和外墙统一修饰标志性色调,佩制统一格式的门楼牌匾,以提高设施建筑的可识别性。二是推进信息化服务管理进程。即利用已建成的社区微机管理系统,实现与上级网络的连网和对接,建立分支网站和设置功能模块与社会媒介的通联,在获取政府公共信息的同时,为社区自身信息和社会事务信息开辟通道,扩大社区的知名度。同时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在服务大厅设立触摸屏等现代信息咨询平台,利用科技载体,开设“社区服务项目”、“社区办事项目”、“服务项目操作须知、流程”等专题栏目,以及建立电子文档等手段,传递社区服务信息,公开社区事务,为民提供优捷服务。三是巩固公共服务延伸平台。在按部门社区工作指引确定的服务内容及标准开展的如就业促进、社会保障、综治平安、文教体育、卫生就医、计生管理、优抚救助、环境整治等公共服务的过程中,依托正在筹建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联手推行区、镇(街)、社区(村)三级扁平化管理举措,建立和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划分授权界限,区分服务模式,明晰操作流程,核定接转办结时段,引成上下联动、优势互补、科学衔接的社区公共服务网络。四是健全便民服务项目体系。可借鉴春江花园社区“1890”便民利用服务电信声讯热线的成功经验,集辖区和生活圈内便民服务的项目和种类,经优化整合后组成连锁服务群体,为居民提供快捷高效、质优低偿的如家政、中介、餐饮、护理、修配、送货、代购、洗涤、搬家等上门服务。五是搭建社区建设论坛。要广泛开展社区建设交流互动活动,通过设置社区论坛,刊发社区工作简报,组织片区交流及观摩考察等形式,来借鉴和推广成功经验,总结利弊得失,切磋努力方向,取长补短,使社区服务层次不断提高,水平日益提升。六是打造社区服务特色品牌。基层社区要充分整合社区资源,挖掘服务潜能,培育特色亮点。应在现有优势展示项目的基础上,如电讯服务、论坛、书画创作、健身操练、竞技体育、教育培训、科普推广、文娱表演、操作比武、普法咨询、阳光关爱、邻里互助、居家养老、爱心家园、绿色上网、志愿者行动等项目上加以充实、整固、完善、提高,并加以适量投入,坚持长效管理,创出特色,打出品牌,扩大影响,使全区社区服务呈现群星灿烂的壮观局面。
一、发展现状及呈现的特点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后,我区把农村小康住宅建设做为实践和探索新农村建设的有力抓手,审时度势在全区实施新农村百村万户小康住宅建设工程,在城乡融合发展战略迅速推进的新形势下,按照农民集中居住、生产生活分离、功能配套完善、社区管理规范的目标,采取合村并点的方式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今年以来,新建新型农村社区和小康住宅示范点48个,10561户,其中动工新型农村社区24个,9983户,动工小康住宅点24个,578户。
(一)农村面貌变化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推动了农村生产、生活和管理方式的变革,社区的建设,打破了传统的观念,人畜分离,把后院从原来的生产区变为生活区,有效地杜绝了畜禽、秸秆进入小区,影响环境卫生的三堆从根本上得到了治理,农民离土不离乡、就业不离家、进厂不进城、就地市民化。城乡融合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农民将住上单元房,购物有超市,休闲有广场,村容村貌焕然一新,生活质量明显提高。
(二)群众得到实惠多。几年来,市、区财政补助资金3000多万元,用于新型农村社区、小康住宅示范点建设。对近两年20户以上的小康住宅示范点,今年300户以上的新型农村社区,每户给予不少于2万元的补助,农民群众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农村信用社发放微利、政策性信贷,其它商业银行积极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如五和乡为解决群众资金困难,和建设银行武威分行合作,正在为社区入住农户办理按揭贷款。一些企业集团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减轻了农民负担。住房一次投入长期使用,据调查,目前我区农宅82%以上是砖土木结构,使用期限一般在20年左右,新建的农宅基本是全框架钢筋混凝土结构,使用期限70年左右,避免了农民在住宅建设上的重复投入。
(三)拉动投资贡献大。今年以来,全区新建新型农村社区和小康住宅示范点共10561户,目前已完工8526户,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3.81亿元,占同期全区固定资产投资204.86亿元的6.74%。带动了钢筋、水泥、玻璃、塑料、木材、砖瓦等一系列建材生产消费,促进了家电、运输、通信、建筑、餐饮等行业发展,拉动了全区经济快速增长。
(四)土地节约集约化。新型农村社区规划以多层或小高层为主,按照小区式集中建设,单体面积在90㎡左右,大幅度节约了土地。如金沙乡金厦社区,规划占地1204亩,入住农户4049户,可节约用地750亩;河东乡中心社区一期规划占地300亩,入住农户630户,可节约土地840亩。据区委农办测算,目前我区农村住宅占地近27.9万亩,户均1.5亩,发展新型农村社区全区预计占地不到8万亩,土地节约的空间非常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从入户和群众交谈以及在乡镇召开座谈会了解的情况看,群众对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积极性高,但也程度不同地反映出了一些担忧,综合起来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总体规划滞后。全区新型农村社区总体规划还没有启动,部分乡镇只是依据当地群众的积极性搞建设,选址的随意性很大。空间布局辐射人口少,建设规模小,如发放镇在一平方公里范围内布局了贾家墩、双桥和小路社区,造成入住农户分摊的基础设施配套费用和运行成本高。同时,新型社区建设和二、三产业的发展布局统筹考虑不够。
(二)建设机制不完善。没有建立统一的协调机制和完整的工作流程,建设手续多,报批困难。如高坝镇十三里社区报批手续达15项之多,收费平均达到170元/㎡,办完所有手续时间长达6个多月。有些社区土地使用不规范,存在未批先建的问题。社区后期的运行和管理还没有深入研究,群众还存在上水何处来,下水如何排,取暖怎么供,社区谁来管的顾虑。
(三)基础设施配套缓慢。各乡镇普遍重视住房实体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比较缓慢。个别乡镇未将基础设施配套部分计入住宅建设成本,实现完工入住的资金缺口大。如河东乡前期为鼓励农户到中心社区居住,未将供暖、供水、供电、排水等基础设施配套相关费用摊入房价,建设资金缺口达600多万元;补助资金、危改资金和其它项目资金拨付和工程建设进度不同步,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基础设施配套;已经建成的示范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还没有全面完工,影响了群众入住的满意度。
(四)筹资渠道不宽。新型社区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据乡镇初步测算,每户建筑面积以80--120㎡计,建房资金需要12--18万元,主要靠群众集资和政府补助。建设500户以上规模的社区,按照目前设计要求,水、电、路、供暖、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入户均需2--3万元,资金压力相当大,社区建设向纵深推进存在很大的难度。
(五)工程质量管理不够规范。部分社区建设前期工作不细,施工准备工作不充分,以包代管,管理制度不健全;个别施工企业技术力量不足,规范性施工不到位;有的乡镇工程招标、质量监管未完全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监理费用由施工方承担,工程监理错位,不能有效履行其职责;现场监理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施工检查、旁站监理不到位,资料记载不全,存在质量管理漏洞。
三、对进一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实践证明,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不仅是解决三农问题、加快新农村建设的突破口,更是实施城镇化战略、统筹城乡融合发展的新契机。各乡镇、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认真总结经验,抓好典型带动,用新的理念指导建设,用实际案例教育引导群众,形成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合力。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组建一支业务熟、素质高、能力强的建管队伍,具体负责政策研究、组织协调、措施落实、施工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强化联席会议、一事一议会议制度,凡是区上办理的各种手续,简化办事程序,尽量减免各种规费。市一级报批的建设手续,由乡镇提供完备资料,对口区级部门协助报批。同时,进一步明确部门、乡镇 、村委会、农民群众在社区建设中的责任,形成政府统筹推进、部门协调配合、乡(镇)村积极运作、农民主动参与的推进工作联动机制。
(二)坚持规划先行,确保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科学合理。要坚持先规划后建设,依照《甘肃省统筹城乡发展试验区武威城乡融合发展核心区总体规划》,邀请国内有资质、有影响的规划单位,打破现行的行政区域界线,采取合村并点的方式,加快制定全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和各乡镇的详细规划,与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以及村镇体系、农村住房建设等专项规划相衔接,与产业发展规划、农村公共服务规划以及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等有机结合、配套跟进。要充分考虑各乡镇的历史沿革、地理位置、资源配置、人文环境和村民生活习惯等因素,合理确定社区建设位置和规模。积极探索适合我区实际的建设模式,建议城郊和工业园区乡镇发挥土地增值优势,借助相关政策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机遇,以小高层和高层为主;金色大道沿线条件较好的乡镇,以高层或多层为主;人口分散,经济条件薄弱、有荒滩空地的沿山边缘乡镇根据群众意愿以二层或平顶房为主,因地制宜建成一批各具特色、风格鲜明的新型农村社区。
(三)强化产业支撑,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供持久动力。农户入住社区后,虽然生活开支有所增加,但相对完善的服务功能,可以使他们从繁重的家务和土地劳作中解放出来,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发展产业、增加收入。一是注重产业发展。随着社区规模的扩大,要更大范围规划产业布局,加大劳务输出,促进土地合理流转,实现生产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催生一批高效节水种植大户、设施农牧业大户、特色林果业大户和龙头企业,从而使农民群众既不离乡也不离土,就近就业,形成农民增收致富的稳定来源。二是引导好各种农村合作组织在社区中的衔接,发挥优势,为农副产品的外销搭建好平台。三是有针对性地引进劳动密集型、适于松散管理、分散经营或生产的企业,为家庭妇女和居家留守人员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增加收入,解决入住的后顾之忧。
一、什么是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是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却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矫正中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的工作,是当今世界各国刑罚制度发展趋势。
二、社区矫正组织与职责
按照《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试点工作实行三级组织网络。即市、区(县)、乡镇(街道)分别成立由党委牵头,公、检、法、司、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社区矫正的领导和组织工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司法局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司法所具体执行”的矫正工作体制。
按照规定,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实施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力量对矫正对象进行教育矫正,协调相关部门,形成相对完善的组织体系,逐步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公安部门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能,与司法行政机关密切配合,做好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人民法院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社区矫正措施的研究,制定相应的措施,支持社区矫正工作。人民检察院加强执行监督,()对社区矫正工作中不符合法律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民政部门尽力保障矫正对象的基本生活,并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工作之中,指导居委会积极参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积极为矫正对象提供职业培训机会,并帮助推荐就业。
三、社区矫正的执行
司法所要针对每一名矫正对象成立专门的矫正小组,指定责任人,并针对矫正对象的具体情况,制定矫正方案。司法所还要与有监护能力的矫正对象近亲属或工作单位、居委会签定监督帮教协议,责令矫正对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组织规定的汇报、请销假、迁居、参加相关活动等。对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要安排参加社区公益劳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包括认罪服法、政策教育、法律和道德规范等。根据矫正对象的需求,结合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现实表现等制定心理矫正方案,进行心理咨询引导,矫正其犯罪意识。
总之,社区矫正工作在**区试点以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确立了基本的指导思想,构建了较为完备的组织体系,建立了基础工作队伍,初步形成了执法工作机制,逐步完善了矫正管理制度。矫正对象总体状况良好,社会效果日益显现。
四、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几个问题
(一)社区矫正工作没有立法,是矫正对象不好管理的原因之一,尤其剥权类矫正对象不好管理。
社区矫正是从国外借鉴而来,目前中国还没有立法。对于矫正对象而言,让他们服从社区组织管理、按时报到、按时交思想汇报,有些矫正对象能够接受,有些矫正对象不能接受。他们认为自己不违法犯罪就可以了,凭什么要到社区组织去报到、去接受管理。尤其剥权类矫正对象,按照法律规定,剥权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不得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不得组织或者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结社活动;不得接受采访、发表演说;不得在境内外发表、出版、发行有损国家荣誉、利益或者其它有社会危害性的言论、书籍、音像制品等;不得担任国家机关职务;不得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对于这些主刑已经执行完毕的矫正对象,这些权利与他们关系不大,是否享有这些权利对他们而言无所谓。所以,如果他们不服从管理,社区矫正组织就没有更好的管理办法,也没有相应的制裁措施。
(二)社会保障体系没有建立,也是造成矫正对象不好管理的重要原因。有些矫正对象被释放后,家庭不接受他(有的甚至就没有家),这些矫正对象由于没有一技之长,加之自身有"污点",找工作很困难。此时,再叫他们到社区矫正组织去报到、去接受管理,使得他们有抵触情绪。他们
认为,既然组织要管,就都给管了,包括帮助找工作,找住处等,如果管不了这些实际问题,那社区矫正组织的管理意义不大。
(三)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有待加强。按照《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公、检、法、司、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的共同配合,但由于多种原因,有些部门未能充分
履行职责。如,按照《通知》规定,公安机关在社区矫正中,:“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加强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监督考察,依法履行有关法律程序。对违反监督、考察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对重新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依法处理。”但在实践中,由于矫正对象的执行主体是司法局,加之《通知》对公安机关的职责规定的不是很明确,所以,公安机关的管理力度就不象原来管理“五类人员”那样力度大。再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应该承担对矫正对象的技能培训任务,但在实践中,这项工作开展的非常有限。
(四)社区矫正组织的辅助力量应该加强。按照规定,要建立专业矫正力量与社会矫正力量相结合的矫正工作队伍。这里的社会矫正力量主要是社会志愿者。包括专家、学者、知名人士、离退休人员、社区居委会成员、高等院校学生、矫正力量近亲属和所在单位人员等。但在实践中,除了居委会成员和矫正对象近亲属外,其他矫正力量很难组织,不便操作。
(五)让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不好组织且效果不佳。按照规定,社区矫正对象要定期参加社会公益劳动。但在实践中,参加什么样的公益劳动,如何组织,是个难题,有的街道社区组织,组织矫正对象擦楼道、清理小广告等,但由于社区矫正对象分散,组织起来很困难,而且,即便组织起来,效果也不是很好,有人不愿意参加这样的公益劳动,认为自己可以找工作做,没有必要参加这种在别人监督下的集体劳动,这样有伤自尊心。
(六)社区矫正对象的手续等材料不齐全。按照规定,每一种社区矫正对象的相应手续材料是不同的。法院宣告缓刑的人要有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矫正对象接受矫正的保证书等,而从监狱回来的剥权类矫正对象,则要有判决书、释放证明等材料。但在实践中,有些对象的材料不齐全,有的只有一张释放证明。尤其没有实行矫正试点的省市,相应的材料更加欠缺。这就给矫正组织为每一名矫正对象制定矫正计划、矫正方案造成困难,影响了矫正质量。
五、几点建议
(一)在试点的基础上,抓紧总结经验,尽快制定社区矫正法,使社区矫正工作有法可依。在目前没有立法的情况下,鉴于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原因、刑种、矫正期限、个人经历、需求不同,管理和教育的侧重和方式也应有所不同,建议对矫正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
(二)建立社会保障体。实行社区矫正的目的是使矫正对象尽快融入社会,使其不再重新犯罪,成为社会的新生力量。但使他们融入社会的前提是社会、家庭要接纳他们,保证他们基本的生活。这就要求社会要建立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对于一些生活确实没保障的人(),政府应该为他们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金,解除后顾之忧,避免他们重新走上犯罪道路。
(三)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各个部门之间应发挥各自职能,互相配合,共同把社区矫正工作做好。
(四)继续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力度,培养壮大兼职矫正力量
社区矫正工作是在社区实行的一种矫正罪犯的刑罚执行方式,所以应最大限度的发挥社区的作用,整和社区资源。为使兼职矫正力量既便于组织和管理,又能更好地发挥作用,建议应该重点招聘公、检、法、司以及心理咨询等部门的退休人员,因为他们既有工作经验,又有时间和精力,他们能够胜任此项工作。
(五)变换公益劳动的方式
二、现阶段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1、执法与执行上分离。现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目前适用社区矫正的“五种对象”即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和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则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具体承担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和帮助教育工作。由此,社区矫正从过去的公安机关单一管理改为公安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共同管理体制。从形式上说,作为执法主体的公安机关不再是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承担者,但仍然是“五种对象”监督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责任单位。而从事社区矫正具体指导、管理、组织工作的司法行政机关在法律上却没有刑罚的执行权。这种状况既影响了社区矫正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也影响了刑罚执行工作的严肃性和实际效果。
2、监督管理措施乏力。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对“五种对象”的监管规定存在一定缺失,导致当前的社区矫正工作缺乏应有的强制力和必要的工作手段,一些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和教育矫正手段难以落实到位。一是奖惩考核乏力,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五种对象”能够获得减刑、假释奖励的实际上只有管制和暂予监外执行对象。至于缓刑对象必须要“重大立功表现”才可以获得减刑,假释对象“一般不得减刑”,剥夺政治权利对象则没有减刑奖励。二是监督管理手段乏力,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五种对象”违反监管规定可予以收监执行的只有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对象。对判处管制、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就没有相关规定,实践中,外出打工或下落不明时,见档不见人的,见人不见档的,占有相当比例而无相应处置措施。三是部分矫正手段乏力,现行法律法规对“五种对象”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中,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参加劳动的内容。虽然刑法第46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但在实际执行中,该规定是否适用社区矫正对象以及目前适用社区矫正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对象是否属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还存在比较大的争议。
3、衔接工作缺乏有效机制。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涉及国家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具有相对复杂性。实际运作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统一思想、形成共识难度较大。目前,相关职能部门之间法律文书的传递、社区服刑人员的交接、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等衔接工作,经常出现不到位、不合拍、不重视等情况,特别是乡镇司法所与派出所的协调、沟通,由于职能转变还存在思想认识上偏差,以及司法所人员装备上的严重不足,脱管、漏管对象还占相当大的比例,部分乡镇街道至今还没有移交档案,更不用说对下落不明的矫正对象的跟踪查找,影响了刑罚执行的效率与质量,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也常常比较被动。
4、社区矫正队伍素质不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不仅要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管理考核、奖惩及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和公益劳动,还要帮助矫正对象解决心理、 生活、就业、上学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这就要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学、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专业知识和组织协调能力,才能较好地胜任工作。但从目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结构看,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司法所因为受编制限制工作人员较少,部分工作人员学历、业务能力和文化素质较低;公安机关仍为执法机关,负有协助义务,但常因人员、经费等原因,工作衔接时常脱节;有的街道、乡镇领导思想不重视、派人不积极,组织领导、经费安排也存在问题,尤其是村(居)委会治安调解员的素质急待培训提高。
三、关于社区矫正制度建设的几点思考
1、明确社区矫正执行机制,构建统一的行刑权。目前,我国的刑事司法体制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行使公诉权,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权,司法行政机关行使部分刑罚执行权。但现行法律又规定“五种对象”由公安机关执行,这种状况不利于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的互相监督和制衡,也不符合国际上刑罚执行一般统一由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的惯例。从执行权的属性和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的分工负责和相互配合的司法体制看,社区矫正的执行权交由司法行政机关统一行使较为科学合理,有利于政法各部门的相互监督制约,符合执行权的本质属性,符合我国刑罚执行的原则要求。因此,应当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积极推进社区矫正立法,将行刑权赋予司法行政机关行使,逐步规范我国行刑权的运作,形成监禁刑措施与非监禁刑措施良性互动的、统一的刑罚执行机制。同时,应在司法行政机关建立与社区矫正工作相适应的,自上而下的统一协调的专门工作机构。可在司法部设立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全国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管理和协调;在省级设立社区矫正处,县级设立社区矫正科,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街道、乡镇司法所直接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具体地讲,就是要修改现行刑事法律,将“五种人”的非监禁刑罚权由司法行政机关行使。
2、完善监督管理措施,促使监管有章可循。监督管理是社区矫正工作的基础,监督管理措施的完善对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推进显得尤为迫切,彰显重要。针对“五种对象”奖惩中存在的“惩处多、奖励难”现象,以及缓刑、假释在减刑方面,既存在条件过高,又有实际执行中认定“立功表现”或“重大立功表现”比较困难的问题,应及时推动立法就奖惩原则、种类、考核、条件、办理及审批等内容和程序进行相应规定,适度突破完善。针对“五种对象”外出打工问题,在健全帮教小组、落实社区矫正责任人,严格请假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其动向的同时,切实加强与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目的地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等社区矫正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落实异地委托管理制度,对外出打工对象的个别谈话教育,要紧紧抓住其外出与回村两个时段以及传统节日时机实施相关教育。针对“五种对象”下落不明问题,可制度创设其严重违反监管规定,即构成重新犯罪,对其实施网上追捕。针对“五种对象”参加劳动的问题,仍可制度创设规定社区服务,由法院判决犯罪人到社区进行一定时间无偿劳动。
3、加大部门衔接工作,确保对象接收和矫正实施。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离不开相关职能部门的参与,特别是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大部门衔接工作,关键要做到两个确保。
一要确保具备“两个要素”(户在人在、法律文书齐全)的社区矫正对象全部接收。采取集中交接和日常交接方式进行接收,统一由移交方向社区矫正对象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告知其必须接受社区矫正,责令其做出书面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向居住地司法所报:请记住我站域名到接受社区矫正,并移送相关法律文书。对社区矫正工作启动时现有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中交接,由派出所宣告,一次性移交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工作启动后新增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交接,属于本地人民法院判处或决定的,由本地人民法院在宣判或作出决定时宣告;属于本地看守所出所的,由本地看守所宣告;属于外地人民法院判处、决定、裁定,或属于监狱出监,或属于外地看守所出所,向居住地派出所报到登记的,由派出所宣告;原不具备“两个要素”的社区矫正对象,经派出所继续查找回所报到的,由派出所宣告。
二要确保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监督管理,防止脱管漏管。在社区矫正“执法主体”与“工作主体”适度分离、配合时期,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应加大衔接工作力度,制定规范性文件界定具体职责和工作程序。凡涉及社区矫正对象的报到、请销假、行为和心理矫正、参加公益劳动、汇报思想以及就学、就业、家庭事务等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凡社区矫正对象不接受、不服从监管或违反监管规定,需要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收监、重新追究刑事责任的,则由公安机关负责。
4、强化队伍建设,培育一支高素质的社区矫正队伍。强化队伍建设,建立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高素质的社区矫正队伍,是社区矫正工作顺利推进的关键所在,对于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非常重要。重点把好三大关:
一、基本情况
XX社区美食产业大多以经营会泽传统小吃、菜品为主,平凡如荞丝稀豆粉、燕麦汤圆、豆花米线、洋芋粑粑、包谷米线、包谷饵块、荞饭、包谷饭,奢华如羊八碗、碗、宫廷药缮全鸡等,可谓品种繁多、口味各异,适合各个年龄、不同层次的消费群体。其中,“人和酒楼”颇具代表性。
人和酒楼,位于县城老街中段,有20多年历史,目前,是会泽县城内规模较大,具有代表性的餐厅。 人和酒楼由中式烹调高级厨师王云保先生主厨。酒楼秉承会泽悠久的饮食文化传统,不断开拓创新,主营正宗滇味、地方特色菜:生炸鸡、拉条鸡、宫廷药缮全鸡、芙蓉鱼片、红烧扣肘、千张肉、粉蒸肉、龟羊汤、撅菜汤、宫爆肚条等系列名菜, 2003年被云南省烹饪协会授予“云南餐饮名店”和“云南名吃”等称号。
二、 发展现状和优势
近年来,会泽县节假日餐饮和旅游餐饮持续升温,社会消费能力增加,特别是家庭和私人消费明显增多,美食产业的发展是靠着招牌菜的名声、新菜系的跟进速率以及服务的态度,随着消费者消费观念的更新,就餐的环境也成为一个重要的考量依据。各餐饮业主为了更好的吸引顾客,适应人们消费需求,大力改善餐饮环境,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切实改变了餐饮业的形象,提升了餐饮业的整体水平,使餐饮业朝着科学、文明、健康、安全的方向发展。以“人和酒楼”为代表的这一类老牌传统餐厅,在招牌菜和口碑方面是具有竞争力的:一般下半年为婚宴的旺季,“人和酒楼”也总是天天有包席,婚宴的收入占到营业额的百分之八十,平时主要接待家庭聚餐、朋友聚会、单位接待等,这些都主要依靠老顾客和口碑带动。
三、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
据了解,近年来“人和酒楼”在网络和旅游地图上都作了宣传,也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因为店面位置(门前不开阔,没有停车场)以及就餐环境的限制,游客就餐和高档消费始终做得不太理想。这其实是XX社区辖区范围内大多餐饮也经营者共同的困惑。因为XX社区主要是以老街为中心,在老街设为步行街之后,餐饮业受到了一定的冲击,很多人愿意选择到北环路、振兴街等便于停车的地段去就餐;更为尴尬的是,那些愿意享受步行乐趣和钟爱传统美食、或慕名而来的本地人和游客,却常常因为这“步行街”上呼啸而过的摩托车、汽车而兴致大扫、失望而归。。。。。。
其次,XX社区范围内的餐饮店大多存在经营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会泽县属于发展中的城市,人均生活水平普遍偏低,但物价消费水平却相对偏高,虽然近年来会泽县的餐饮市场在城市建设与旅游开发中得到了较好的发展,但企业管理化与组织化程度较低。大多数经营企业实行家族式管理,大部分管理与服务人员没进行过专业化、正规化的业务技能培训,父子店、夫妻店、早餐店、便餐店居多,零散的餐饮门店占据了市场主导地位。同时,因资金欠缺、信心不足、安于现状、菜品雷同等问题,制约了行业的快速发展。
会泽餐饮不缺少名片,而是缺少把名片发出去的人,导致“外地人不知去哪吃,本地人不知吃什么”的怪圈产生。偌大的城市中,发掘一家中意的餐馆,一桌可口的宴席,人们就会像蜜蜂采蜜一样,蜂拥而至,造成了很多的麻烦。这主要是由于会泽的特色餐饮,分布过于稀疏,丰盛美食,散落各处。目前。会泽有餐饮店面无数,也有些形成了饮食一条街,但档次不高,规模不大,特色不鲜明却是事实。虽然美食资源丰富,但却缺少有名的特色美食街,店面分布较为分散,少有多种美味在一起的街面。很多人只知道自己居住周围的一些小吃店,或者哪一家有什么特色招牌菜,但却没有一处能将这些美食汇集在一起的地方。晚上,经常有很多人开着车到处找寻那些散落在会泽不同街道和角落的特色美食店,而外地朋友来也必须要会泽人领着才能找得着这些小店。虽然北环路也分布着较多的餐饮店,振兴街一带的发展也带动了餐饮业的繁荣,但能代表会泽美食特色的街道却一直没有出现。
另外,员工素质和卫生状况也不容忽视。服务主要集中问题在:服务员情绪问题、服务员业务不熟问题、服务员职业素质问题。大多餐饮门店招人是招来就用,根本没有经过相应的培训。卫生状况是:大部分餐饮餐具分两大类:一是由餐具消毒公司提供。二是有自主清洗消毒。调查走访和食客的反映,总体对餐具的卫生状态不满意,经常出现油污和脏垢的现象。
四、加快美食产业发展的建议
1、对步行街的整体环境进行改善。既然是“步行街”就不能有机动车通行,这不单只对餐饮业有好处,对会泽整个城市的形象都将有所提升。
2、加大对私营餐饮业的扶持,给予一定的政策和资金扶持,使其有能力调整改善经营机制,加快发展步伐。
( 一) 基本情况
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于XX年开始试点,XX年在全国试行。XX市作为全省第二批试点地区,于XX年在XX地区进行试点,xx市社区矫正工作于XX年在全市全面推行。近年来,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社会各界密切配合,使社区矫正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各级社区矫正组织按照“提认识,建机制,增投入,夯基础,重创新,强队伍,勤督办,求实效”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工作措施,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科学化管理、多元化教育、人性化帮扶”社区矫正工作模式,目前,xx市在矫人员xx人,累计接收xx人,解矫xx人,总体上”管控”得力,做到教育管理常规化,档案文书标准化,监管帮教人性化,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条件,社区矫正工作扎实开展,为维护安陆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 二) 监管情况
当前,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力量总体薄弱,社区矫正组织不很健全,各乡镇虽成立了领导小组,但相应的工作职责、制度落实不到位,影响工作开展。司法所是基层从事社区矫正的工作主体, 但从目前司法所的编制、人员配备现状看, 工作力量与工作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在司法所的设置上,按国家规定每个所应配3-5 人,除社区矫正外还有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多项职责。Xx市现有16 个基层司法所。在工作人员紧缺的情况下,基层认真执行日常监管教育工作。
虽然我国制定了一些关于社区矫正的法律,但是关于社区矫正的执行权问题却是一片空白。我国《刑法》规定,依据人民法院判决的内容不同,刑罚分别由公安机关、监狱、人民法院执行。社区矫正工作是刑罚执行活动,目前没有正式法律予以明文规定。对于社区矫正工作的主体司法行政部门只赋予了义务,并没有给予作好此项工作的权利,社区矫正属于一种行政执法,也代表法律的严肃性,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身份没有定位,无统一着装,无执法证件。现阶段司法行政各级部门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过程中,在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时一味的“宽无边”但对矫正人员的管理却“严不足”,造成这种被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行政奖惩与刑事奖惩缺乏有效衔接,直接导致对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罚的部分内容形同虚设,对抗拒改造、不服从管理的社区矫正人员却很难收监执行;二是对于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属于刑罚执行性质,而现阶段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身份与社区矫正所面临的发展形势极不相称。随着《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的出台,公安由管理主体成了辅助力量,而司法行政机关自己的执法队伍却没有及时建立填补公安退出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后的权力真空,造成了司法所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时缺乏有力的权力保障,司法所工作人员缺乏有效的强制管理手段,监管工作缺乏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遇到紧急情况,无法对服刑人员直接采取强制措施,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刑罚执行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三是现在稳定工作压倒一切,出于稳定的需要,在工作中基于管理工作考核的制约和人道主义精神,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人员遇到的困难不得不设法解决,虽然这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实现维稳目标,但是也助长了极个别社区矫正人员以此为要挟。“宽而不严”的工作方式严重影响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存在的问题
1、社区矫正对象逐年递增,人少事多矛盾凸现。基层司法所承担着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九项职能。且随着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落实,经法院判决被宣告的缓刑罪犯越来越多,经裁定假释的罪犯日趋增多,且考验期一般较长,安陆市15 个乡镇,一个开发区,仅有25 名司法所工作人员,从全市260 名社区对象仅靠司法所的25 名工作人员,已无法承受如此重的工作压力。司法所辖区面积大,矫正人员逐年增加,现在矫正对象xx余人,但司法所的人员编制仅有是xx人,工作人员每天疲于完成对矫正人员的监管、教育、帮扶安置任务,完成上级司法机关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众多工作,管理事务多,很难持续跟踪和全面落实对特定对象的监管、教育、帮扶,工作难以做细、做深。
2、社区矫正工作氛围不浓,宣传不够。社区矫正是一种新的刑罚执行方式,要求整个社会对它的概念、工作内容、意义、重要性等有一个比较系统的了解和认识,但从司法实践来看,特别在农村,人们对社区矫正的概念、性质、目的、意义还缺乏必要的了解,主观上认为犯罪坐牢,就应该在监狱里,与社会隔离起来,才不会继续危害社会、危害他人,因此不愿意与他们接触甚至是提供帮助;2020年以来,地区推行社会网格化管理,将全市划分为533 个网格,每个网格都聘用一名网格管理员,负责网格内的信息采集,提供便民服务。但网格化管理还处在初期阶段,目前主要是录入基础信息,其他重点对象未录入,也没有进行常态的管理与服务,故而城区网格管理员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也仅限于协助司法所核实对象是否在管辖区域内,缺乏管理的主观能动性。农村网格管理员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对矫正工作认识不到位,认为乡里乡亲的,不好意思对别人实施监管,并没有充分发挥他们基层信息员、服务员的作用。
3、社区矫正工作协调机制不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因而,社区矫正工作是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司法所具体实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民政、人事劳动、机构编制、财政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关工委、妇联等单位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下开展的。但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支撑和制度约束,缺乏必要的考核奖惩激励机制,导致各参与主体职责不明,配合不力,出现了司法行政机关单打独斗的工作局面,从而制约了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影响了矫正工作的质量。
4、社区矫正工作专项工作经费无保障。根据有关权威部门测算,每名矫正对象每年的矫正成本至少为XX元,目前,工作经费严重不足,没有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所必需的装备、场所、基地等,像每月走访教育、心理矫治等工作手段就会流于形式,司法所工作人员是在凭原则做事,凭责任做事。
5、司法所工作人员 . 执法权缺失,无法全面实施监管职能。在实际工作中,司法所会面对一些“棘手”的矫正人员,他们在“司法所没有执法权”的思想下,无视司法所监管,出现不及时报到,不服从管理、不汇报工作等现象,对于这类矫正人员,作为有责无权的司法所只能运用说服、教育等柔性的手段进行教育,
即便是给予其警告,威慑力也不足,影响了监管效果。同时,基层司法所通常都是一人所,很多工作的开展,需要两个人的配合,无形中加大了工作难度,也给工作人员本身留下隐患。
四、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对策思考
为了更好地发挥社区矫正的作用,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维护社会和谐,推进法治建设,切实解决制约基层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笔者认为,应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