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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512 文献标识码:C DOI:10.3969/j.issn.1672-8181.2014.05.056
1 引言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有好的老师才有好的教育。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实力的提高,国际竞争的增强,教师走专业化的道路是毋庸置疑的,实施教师资格认证制度,把好教师入职关无疑成为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重要保障。我国从1994年开始实行教师资格制度,2001年在原教育部部长陈至立的推动下全面实施,理论与实践探索的时间均比较短。1825年,美国从颁布第一个教师证书法用于规范教师资格开始经过一系列的革新和进化,目前,美国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堪称世界上最完善的一个。[1]本文通过研究借鉴美国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的发展历史和特征,比较分析得出对我国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发展的几点有益启示。
2 美国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的历史及特征
美国堪称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发源地,1825年开始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州级管理制度,1987年,美国成立了全国专业教学标准委员会(NBPTS),建立全国统一的教师资格证书制度 [2]。在这一发展过程中,教师资格认证和审查也完成了三个转换:资格标准从非专业性向专业性转换,资格的鉴定从单一考试向综合评估转换,认证程序从与师资培养脱钩向与教师教育结合的转换。[3]对美国教师资格认证制度深入展开研究,得出以下三点具体特征:
2.1 美国教师资格证书申请途径多样,体系种类划分细致
美国教师资格证书的申请,最常见有三种基本途径:第一,州教师教育机构中学习教育专业毕业后直接申请,学制4年;第二,满足申请证书在学历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可直接向州教师管理机构递交申请;第三,选择性教师培养方案,即综合大学学生在获得学位证书之后,用1年时间学习教育学课程,参加教育实习,毕业后可以申请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即“4+1”学制。[4]此外,紧急教师聘任和社会杰出人士聘任这两种较为特殊的途径是满足科目教师紧缺的需求和颁发给在特殊的领域有特别声望和成就的个人。通过前三种途径申请获得普通教师资格证书,此类证书可作如下分类:
[[证书类别\&划分依据\&类别\&普通教师
资格证书\&科目\&一般教育科目证书、特殊教育证书、学校服务证书、学校管理证书等\&年级\&幼儿期、儿童期、少年期、青年期等\&等级\&初任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教师资格证书、高级教师资格证书\&]]
由此看出,美国教师资格证书体系功能十分完善。横向上,对授教的不同年龄阶段和不同科目的教师资格证书进行了划分;纵向上,对教师资格证的等级进行了区分,刚入职的见习教师获得初任教师资格证书,通过1-3年的培养考察后准许获得专业教师资格证书,有效期5-10年,期满重新认证,高级教师资格证书颁发给成绩突出的教师,一般终身有效。
2.2 美国教师资格考试制度注重表现性评价和过程性评价
美国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的合理性与其正规严格的资格考试制度是密不可分的。目前,美国有47个州在使用由美国标准化考试机构教育考试服务中心(ETS)主持研发和管理的普瑞克西斯考试系列(Praxis Series),其内容主要包括对教师候选人的学业技能评价、学科专业评价、课堂行为评价。他的进步之处在于增加了课堂行为评价即通过三个方面的测试考察新任教师的教学实践能力:一是在课堂直接观察新任教师授课;二是审查教师准备的教案、平时上课的录像带等资料;三是结构性访谈,即通过与教师面对面的谈话,对教师的素质等进行评价;[5]康奈狄格州实施的教师成长记录袋评价也特别注重评价的表现形式和过程性,科学、数学等约10个学科领域任教的教师第2年要通过成长记录袋评价,才能获得专业教师资格证书。成长记录袋中,包括教师对教学情境的描述、教案、教学录像带、学生作品样本以及对教学情况的反思,同时还要记录两个个案学生,如何通过调整教师的教学行为和评价,以满足学生的需要[6]。
2.3 美国教师资格认证制度与教师教育有效结合
教师教育包含教师的岗前培养、入职培训和在职的继续教育的综合性教育过程,教师从获得初任教师资格证书到专业教师资格证书,最终获得高级教师资格证书的过程都离不开对教师的培养。1954年,全美教师教育认证理事会(National Council for Accreditation of Teacher Education,NCATE)成立,负责被认证机构的教师教育课程质量保证、改善与相关专业团体的合作与协调,NCATE有严密的质量认证框架,对教师教育和教师的专业发展有重要的指导意义[7]。同时NCATE与美国的大部分州政府取得合作关系,其质量认证标准纳入到州的教师资格证书标准,其合作也逐渐完善和提高州政府的教师教育评估和认证工作。
3 我国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的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
教师资格制度是我国法定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通过才从真正意义上实行教师资格证书制度;1995 年的《教师资格条例》对教师资格的分类与适用、教师资格的条件、教师资格认定以及对违法教师的资格处罚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2013年9月,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也推动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认证考试的改革并首次提出了对试点省份中小学教师入职后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这二十多年来,我国的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在不断地发展进步,有效规范了教师队伍,提升了教师队伍素质,但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教师资格认证制度也呈现出了一些问题:
3.1 教师资格认证的相关制度和法律不够健全
一是教师资格证书的功能体系有待完善。目前,我国教师资格可划分为七种,即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只针对不同学校层次和类型进行横向划分,缺乏对学校中各类人员的区分和教师发展的纵向划分,忽视了对教师不同发展阶段的认定、促进和发展功能。二是有关制度的配套措施有待完善。2013年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的准入条件面向综合性大学开放,拓宽了师资来源渠道,但在制度层面缺乏对综合大学学生的教育学知识的培养和教育实习的强化措施,未能有效保障该类教师的教育技能。三是相关制度的细节有待细化。我国《教师资格条例》中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这种由上而下的覆盖机制忽视了各个年龄层阶段教育的特殊性和专业性,同时我国部分地区教师资格滥用、学科随意融通现象也屡见不鲜,亟需相关制度的出台和细化[8]。
3.2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单一,资格考试难以考察教师实际教学能力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规定: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教师资格考试工作。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比较单一且缺乏专业化。教师资格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逐渐开放为全国统考,主要考察申请人的教育理念、教育学知识和科学文化素养等基本知识和能力;面试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言语仪态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面试通过现场抽题的方式通过一个案列展示教学的各个环节,认证时间紧,缺乏对申请人在课堂上的真实行为进行考核,因此很难考察教师的实际教学能力。同时,中小学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办法中也缺乏对教师教学实践能力的考察内容。
3.3 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在促进教师教育方面有待加强
目前,我国的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只考核教师入职前的各种教师素质和技能,体现申请人当时的育人水平,缺乏对教师教育能力的持续监督和保障机制,对教师教学能力的发展进步缺乏激励。分析2013年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中定期注册合格的条件,第三条“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具有较明确的考核标准,但如何有效完成和保障360学时培训的质量,如何通过360学时的培训有效激励教师发展等都是值得进一步研究的话题,同时,笔者始终认为教师的成长发展,育人水平的提高体现在对教师日常教学的组织和现实课堂的考核中。
4 美国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4.1 完善教师资格认证的相关制度,完善资格证书体系
加大政府扶持力度,设置多种教师资格证书获得途径。目前,我国教育发展水平地区差异很大,城市和农村教育发展差异较大,政府要积极出台相关激励政策和措施,吸引社会优秀人才热心从教,要为不同类型的求职者建立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多种渠道,同时也要投人力物力于加强非师范专业毕业人员的教师教育技能培训;进一步细化教师资格种类,借鉴美国的教师资格证书体系,加强各级教师资格证书的定期认证,证书有其时效性及等级性;明确教师资格证书的融通性,原则上限定本级别本学科的教学,但考虑当地教育的实际需求,在师资比较短缺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向下或者向相近学科通融。
4.2 提高资格认定标准,建构多元教师资格评鉴系统
一是提高我国教师的入职门槛。目前,中师、大专、本科、研究生对应的是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的教师资格学历标准,相对发达西方国家而言,我国的教师资格学历标准是较低的。同时作为一个现代教师,除了较高的学历外,掌握及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研究创新能力都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教师资格认证需要增添相应内容的考核;二是丰富考试内容,完善评价体系。目前,我国的教师资格考试考核方式比较单一,考核内容也相对简单。试讲和面试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仍然缺乏真实性,它可以称为一次为时很短的模拟活动,我们应合理借鉴美国的教师资格普瑞克西斯考试中的课堂行为评价,考察其在课堂教学、学生作品、教学反思等具体的教学实践环节中的表现。三是在教师的定期注册环节引入教学实践评价,考核其入职以来的教学实践表现,可以借鉴美国的成长记录袋评价,合格者给予定期认证,考核不合格者给予一年时间的继续学习,帮助其成功通过认证。
4.3 发挥整合理念,加强教师教育与教师资格认证系统的契合与连接
教师的成长和发展需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特别是教师入职后,应该更具发展的紧迫性和责任感,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乃至全社会都应该共同承担起帮助教师成长、促进教师发展的职能。教育部制定360学时培训计划、许多省市纷纷开展名师培养工程、中小学基于不同的教师专业发展期望、取向和信念在学校开展各式各类的教师培育实践活动、高校纷纷成立师资部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但仍有不少研究者表示担忧,这些教师培养活动在真正激发教师发展的内动力上显得有点力不足道。我们可以借鉴美国教师教育认证理事会(NCATE)的做法将教师教育质量认证与教师资格的认证挂钩,将所有开展的培训活动有效整合到教师培养体系中,确立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将教师的成长体现在教师资格认证体系中,设置等级区分和奖励机制,激发教师成长发展的内动力,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教师资格认证质量标准的同时充分发挥其在教师教育中的保驾护航作用。
参考文献:
[1][4]高福成.美国基础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制度的启示[J].教学与管理,2009.
[2]National Boardfor Professional teaehing Standards(NBPTS). What Every Teacher Should Know: the National Board Certifieationroeess 1999-2000 [J]. Author, 2003.
[3]邬雨刚.美国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历史考察[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2006,(3):23-24.
[5]胡卓敏.美国教师资格普瑞克西斯考试系列述评[J].教育测量与评价,2009,(6):56-58.
[6]赵德成,夏靖.表现性评价在美国教师资格认定实践中的应用及其启示[J].外国教育研究,2008,2(35):11-15.
一、实行中小学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制度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对接受继续教育的中小学教师寄予很高的期望,要求他们通过继续教育提高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水平,补充更新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从而建设一支能够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品德高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适应我国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的中小学教师队伍。要实现上述培训目标,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继续教育师资队伍作保障。但是目前,在我国充当继续教育的师资,主要是师范院校、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校的老师,还有一些兼职的中小学优秀教师,他们基本上都是取得了中小学教师资格或高等教育教师资格。从理论上讲,他们的知识占有量是可以满足培训工作需求的;但实际上,继续教育是一种不同于高等学历教育和中小学教育的教育形式,学员学习的目的不是为了应试,获得一纸文凭,而是为了从根本上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形成正确的教育理念和自觉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和教育教学方法去实现中小学培养目标的能力,以适应基础教育不断改革发展所提出的新要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注重的是每个接受继续教育的教师通过学习在原有基础上的有所提高;但从近两年的培训实际效果看,培训工作的总体教学质量不尽如人意。主要是因为部分培训教师或者最新成果掌握不足,教改动态及信息匮乏;或教非所用,教学内容不切合中小学的实际,不能适应培训工作的需求。继续教育内容的特点是个“新”字,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这些特点必然要求实施继续教育的师资是一支高层次的、掌握前沿科学知识和技能的、具有前瞻性思想观念的教师队伍。毫无疑问,当前继续教育的师资队伍还达不到这个要求,其中相当一部分教师自身缺乏新知识、新观点,很少接受更高层次的培训学习。因此,继续教育遇到的最大问题是没有一支专门的高素质、高水平的继续教育师资队伍,学员的高期望值与师资水平的相对低下产生了很大的矛盾。如何解决继续教育的师资质量和数量问题是直接关系到继续教育成败的最根本性的大事,因此实施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建立一支专门的继续教育教师队伍,是保证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实现继续教育培养目标的有效途径。
首先,实施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制度有利于提高继续教育教师准入的门槛,能够从根本上改变不讲条件,指令性分配任务、教师良莠不齐的状况,为继续教育师资队伍长远发展奠定基础。还可以排除那些不胜任继续教育工作的教师,优化教师队伍,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其次,实施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制度有利于推动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吸引优秀人才从事继续教育,使有志于从事教师继续教育的教育科研人员、学者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途径来获得继续教育教师资格,壮大继续教育师资队伍力量。与此同时,通过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制度组成的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可以促进教育系统人员的合理流动,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从事继续教育事业。
二、实施中小学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制度的可能性
1.实践基础
1993颁布的《教师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1995年,国务院颁布《教师资格条例》,同年原国家教委颁布《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开始部署教师资格过渡工作。1997年底教师资格过渡工作结束时,全国属于规定范围的在职人员共计有1026万余人获得教师资格,为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积累了经验。2000年,教育部颁发了《实施办法》,自此教师资格制度的法律法规体系已经形成。2001年教师资格制度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为保证教师资格制度的稳步、规范、顺利实施,依据全国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会议精神,2001年教育部陆续颁发了《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对教师资格的认定范围、资格申请、认定程序、学历条件、教育教学能力考察等首次认定教师资格的有关政策作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和细化,对教师资格证书的法律效用、主要内容、证书格式、证书补换发、证书编号、管理责任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从实践上来讲,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教师管理科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有利于教师职业走向专业化;有利于把住教师队伍“入口关”,从根本上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利于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教育工作,形成多元化的教师培养制度;有利于形成高质量的教师储备队伍,为学校全面实施教师聘任制、形成竞争激励机制创造条件。因此,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以及所取得的成功经验,为继续教育师资资格认定制度提供了实践支持。
2.理论依据
许多研究者认为,继续教育不同于一般的成人教育、高等教育;有的教师在高等学校里是优秀的教师,但在继续教育领域内有可能难以胜任工作。培训院校中的教师,不同于一般师范院校中的教师,他们既要有丰富的科学知识,也要有较高的教育科学理论素养,并能够针对具体的教学过程,把优秀教师的教学经验和体会提升到一定的理论高度,然后再去分析、总结,必要时还要亲自讲授中小学课程,发挥出“师范”的作用。从目前状况看,许多国家都要求培训机构中的各科教师继续参加培训,通过教育理论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培训,到中小学开展调研、教研活动,参加培训课题的教材编写或研究工作,最终形成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如在德国,师资培训机构的专职教师必须要有10年以上的教学经验,并要在理论上有较深的造诣,在理论界有一定的知名度;而且,具备这些条件的教师还要经过国家和地方各级部门的层层审批,才能正式担任教师工作。如果工作不胜任,同样可以被辞退。但在我国,没有专门的继续教育师资队伍,继续教育的任务一般是分配给一定的师范院校或进修学校;这些教育机构,都是根据自身现有条件,把具体教学任务分配给个人,不管能否胜任工作,没有一个监督的机制,随意性很大,这样继续教育师资队伍参差不齐总体素质不高就在所难免。因此,有必要建立统一的继续教育教师资格标准,以便从已取得教师资格的各类申请者当中选拔能胜任继续教育的合格人才,以保证中小学继续教育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实施中小学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制度的建议
1.建立独立的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认证机构
我国拥有世界上最庞大的基础教育教师队伍,21世纪的中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是我国教育领域内一项战略任务,所以说实施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确保继续教育师资质量是顺理成章的事。因此,国家应设立一个专门的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认证机构,这个部门可以由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构成,来保障继续教育师资资格证书的有效性和公正性,如果培训单位和资格认证机构是一个单位,就很难避免一些人为因素,如私情、关系等干扰,使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失去公证性,最终影响到组建高质量的师资队伍。在一些发达国家已有师资培训机构与教师资格认证机构各自独立、相互分离的成功经验。如英国,向中小学教师提供继续教育的主要机构有大学教育学院或教育系、高等教育学院、开放大学、教师中学、皇家督学团、教育部与教育当局,而教师资格审查权和证书发放权均在教育与技能部。
2.设立科学合理的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认定标准
一.前言
教师准入资格制度的改革对教育的发展有着巨大影响。日前关于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的改革趋势为:2015年起我国将全面推行教师资格证全国统考制度,提高教师的入职门槛并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实行定期注册制度。此外,师范院校毕业生也不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而是统一纳入考试范围。
在此背景下,笔者展开了本次的调查研究。研究将主要通过对比分析、问卷和访谈三种方法展开讨论,以试图回答以下三个问题:
(1)我国目前使用的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的改革是否有必要?
(2)最新的教师资格认证制度改革趋势有没有缺陷,具不具备可行性?
(3)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到底要怎样改革才能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二.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国别对比分析
(一)我国的教师资格认证制度
目前,我国教师制度的实施主要针对师范生与非师范生。采取了不同的资格认证措施:师范院校的毕业生体检合格后可以直接获得教师资格证书,从而拥有成为一名教师的资格;而非师范生则必须参加普通话等级测试并获得二级乙等以上的等级;必须补修教育学和心理学这两门课程并通过考试;之后还须参加体检、通过试讲,才能最终获得教师职业的准入资格。
(二)美国和日本的教师资格认证制度
美国作为当今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也是当今世界西方教育金字塔的顶尖,他们已逐渐完善的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对我国具有极强的借鉴意义。而日本不仅在经济上成为东方的强国,教育上也拥有很多成功经验是值得我们认真分析和学习的。李广平先生总结了两国在教师资格证书制度上的特点以及概况:
1.美国
(1)教师资源的获取,不具有强制性。
(2)通常分为初等学校证书和中等学校证书。
(3)申请者的起点学历为大专。
(4)各州有教师资格更新制度。
(5)基本上已取消永久性证书。
(6)取得执照必须通过三种教师资格检定。
(7)对教育实习有严格的规定。
2.日本
(1)日本的教育资格证书分为三种:普通,临时和特别许可证。
(2)证书的检定由学历证明、学分证明及测试等方式构成。
(3)教师在任用时,需要一年以上的辅导期。
(4)普通证书没有失效期,但要取得高一级的普通证书需要进修相应的学位和学分。临时许可证有3年的时间限制,过期作废。
(三)对比分析
从两个国家在教师资格证制度上的特点,可以看出:他们首先是教师的申请标准高;其次,都有严格的考试制度;再次,都采取了试用制度;还有就是资格证书的定期更新制度以及最后严格的分层分级。
目前,各发达国家也仍在不断完善这一制度,普遍存在以下趋势:首先,基本都取消了教师资格证的终身制;其次是在考试方式上逐步多样化;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能力比分数更重要。
在对比之后,可以发现国外教师资格证的考试难度在不断加大,整个考试体系在不断完善。反观我国,过于简单的教师资格考试以及重视理论而忽视实践的制度让人越来越怀疑这一证书的权威性,对持证毕业生的能力和水平难以做出定位。要想使我国教师制度更加完善,教师队伍得到优化,我们必须借鉴西方有益经验,进行行之有效的改革。
三、研究过程与结果(问卷调查)
1.研究过程
为了调查我国在校大学生对目前的教师资格认证制度以及其最新改革趋势的态度和看法,笔者采用了自己编制的调查问卷进行研究。问卷包含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共4题,主要调查被试的基本资料;第二部分,共12题,旨在调查被试对我国的教师资格认证制度态度和看法。本问卷的发放共计线上、线下两个渠道。线上通过问卷星问卷,共收集有效问卷34份;线下向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的在校大学生总计发放问卷100份,回收问卷88份,其中有效问卷76份。
2.调查结果
通过整理得出,所有有效问卷中有55位被试是非师范生,另外的21位则是师范生。而他们的具体态度的不同则明显表现在对师范生轻易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合理性,将师范生与非师范生放在同一认证制度下的改革趋势,以及一次性试讲与面试的有效性上。相比于非师范生,师范生普遍认为自己确实是比非师范生有过更为系统的学习理应可以相对轻松取得教师资格认证,同时对同样进行相同考试的改革趋势表示极其不理解和不满,并认为简单通过一次试讲来判断能力并没有很高的说服力。
其次,在针对目前教师资格证制度以及当前教育现状的问题上,有七成以上给出了相同的观点,即目前的教师行业存在跨学科教学,专业素养不足等问题,并且获取教师资格证相对容易,难度不大。
最后,对于我国目前即将采取的改革措施以及表现出来的改革趋势的观点与态度,被试普遍表现出对改革的信心不足等消极态度。
四、讨论
(一)教师资格认证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通过对中、美、日三国的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的对比分析,对我国部分在校大学生的问卷调查,对几位一线中学教师的访谈,笔者发现我国目前的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存在以下弊端:
1.教师资格证的获得相对容易:首先,师范院校毕业生无需参加任何考试或专业评定就可以拿到教师资格证;其次,教师资格证考试难度较小,大多数非师范生都可以轻松获得教师资格证。
2.单凭笔试后的一次性试讲来评判一个人是否有资格当教师,信度与效度均不高。
3.教师资格证的有效期问题。我国现行的教师资格证实行终身制。高交运在《我国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的现状及相关思考》中认为:在教师资格证终身可用的情况下, 教师参加进修、岗位学习等, 不论其学习的实质如何、考核结果如何, 均不影响其已获得的教师资格, 这势必弱化教师在职学习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进而严重影响教师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质量。
4.实际教学操作过程中,由于教师数量匮乏等原因,经常会出现“一师多用”现象,即,一个数学老师可以兼任体育教师、一个语文老师可以兼任音乐或美术老师等。
这些弊端无疑会拉低我国教师队伍的水平和素质,从而影响我国的教育水平。因此,教师资格认证制度改革是有必要的。
(二)最新的教师资格认证制度改革趋势的可行性
通过问卷调查和对一线教师的访谈,笔者发现最新的教师资格认证制度改革趋势存在以下缺陷:
1.对师范生来说不公平。按照最新的教师资格认证制度改革趋势,以后师范生和非师范生将会出在平等的地位,这会造成师范生的普遍不满情绪,毕竟四年大学期间他们曾系统地学习过教育,并参加了至少为期一个月的教学实践。另外,这会大大挫伤学生们报考师范生的积极性,长远来看,不利于我国教师队伍的壮大。
2.一次性试讲信度与效度不高的问题依然没有解决。不管是对于师范生还是对于非师范生来说,用一次性的面试或试讲来评判考生是否具备成为老师的资格,都是远远不够充分的,而且也是不公平的。
除了上述的缺陷之外,总的来说,最新的教师资格认证制度改革趋势是可行的。因为,它创新地提出了提高教师的入职门槛、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等具体举措,必将给中国的教育带来巨大的改变和影响。
(三)教师资格认证制度改革建议
1.正如我国目前已经提出的取消教师资格证的终身制,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定期的更新制度。同时,对教师资格证进行具体的科目分类,并严格规定不允许存在的跨学科教学,从而使教师队伍更加的合理。
关键词:中国;教师资格制度;政策实施;政策目标
Abstract:China''''steachercertificatesystemhasgonethroughthreephases:thetransition,thepilotexplorationandthefullimplementation.Itplaysanimportantroleintheteachers''''development.Butsomeproblemshaveemergedsuchassuperficialityandimpairmentsincethepolicywascarriedout.Hence,weshoulddevelopteachingawarenessinaccordancewiththelaw,promotethescientificnatureofthesystemitself,improvethequalityofpolicyperformersandintensifysupervisionovertheimplementationofpolicyandevaluationtoacceleratetherealizationoftheexpectedgoalsforthequalificationsystemofteachers.
Keywords:China;teachercertificatesystem;policyimplementation;policytarget
自20世纪以来,教师资格制度因其在保障教师质量方面所表现出的不可替代性而备受世界各国的重视。随着近些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开展,许多问题日益凸显出来,笔者试对当前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做一政策分析,以期促进教师资格制度预期目标的有效实现。
一、教师资格制度的政策实施进展和政策目标
在1995年《教师资格条例》颁布以后,我国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历经过渡、试点探索、全面实施三个阶段,目前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正在平稳有序地进行。
(一)实施工作的阶段划分
1.过渡阶段(1996—1997年)
《教师资格条例》颁布后不久,原国家教委又出台了《教师资格认定过渡办法》(以下简称《过渡办法》),规定从1996年1月1日起施行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对1993年12月31日在岗的人员,凡具有教师职务,考核合格,可以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实际上对《教师法》实施之前已在学校中任教的人员采取了“老人老办法”的政策。1997年底教师资格过渡工作结束时,全国属于规定范围的在职人员共计有1026万余人获得了教师资格。由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视,教师资格过渡工作顺利开展。
2.试点探索阶段(1998—2000年)
为积极稳妥地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按照教育部党组的指示,教育部人事司1998年4月下发了《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教师资格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自1998年4月至1998年底,教育部在上海、江苏、湖北、广西、云南、四川六个省(区、市)的部分城市进行教师资格认定试点工作。[1]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00年9月,教育部出台了《<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这是我国教师专业化和教师资格认定最重要的标志和措施。《实施办法》共六章29条,对“资格认定条件”、“资格认定申请”、“资格认定”、“资格证书管理”等问题做了具体规定。至此,我国教师资格制度的规范体系得以初步形成。
3.全面实施阶段(2001年至今)
2001年1月,教育部召开全国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会议,动员和部署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教师资格认定进入实际操作阶段。
2001年5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法律和政策依据、教师资格的性质、认定范围、资格申请、认定程序、学历条件、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资格条件的特许条款、早期退(离)休教师资格认定问题、教师资格的丧失与撤销、证书管理、收费问题等有关政策作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和细化。8月中旬,教育部印发了《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对教师资格证书的内容、管理、编码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到2002年底,29个省(区、市)已基本结束学校在编正式任教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面向社会人员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也在逐步展开。截至2007年年底,全国共有1963.63万人取得教师资格。[2](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的特征分析
在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过程中,表现出明显的连贯性和稳妥性特征,为教师资格制度的功能的有效发挥提供了一定的前提基础。
1.政策法规的连贯性
为保障教师资格制度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引导作用的充分发挥,我国教师资格制度的法制规范体系是一步步逐渐形成的。先是在1993年颁布的《教师法》中提出教师资格的法制规范,对取得教师资格的对象、条件、认定机构、资格过渡办法、资格取消等作了相应规定。1995年颁布的《教育法》确立了教师资格制度。这些为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作了原则性的规定。1995年国务院颁布《教师资格条例》对教师资格考试、认定等工作作了详细规定,对教师资格制度的具体操作实施作了更进一步的细化。1995年底原国家教委出台了《过渡办法》,对教师资格过渡工作进行了更具体部署与安排。正是这种连贯性,保证了我国教师资格制度的法制规范不断得以完善。
2.工作开展的稳妥性
教师资格制度在我国无历史经验可循,又不能完全照搬国外的做法,因此,在具体操作实施过程中,表现出在探索中不断累积经验,避免无谓失误的稳妥战术。先对相关在岗人员进行教师资格过渡,再选取有代表性的样本进行试点,在对试点工作进行经验总结、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出台《实施办法》,具体指导全国范围内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全面实施。
(三)教师资格制度的政策目标
教师资格制度作为教师专业化的制度保证,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教师队伍建设已从数量保证迈向了质量追求,实行教师资格证书制度,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成为一种必然需求、一种迫切要求。根据教育部人事司的政策阐述,我国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是为了使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能够依法管理教师队伍,从教师队伍的“入门口”把住质量关;优化教师队伍,促使教师队伍中未达到资格规定的教师努力提高自己的文化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为教育系统以外的优秀人才人员从教开辟一条渠道;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实行教师资格制度的政策目标首要在于保证教师的专业水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此,需要通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拓宽渠道,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到教师队伍。提升教师的待遇地位,为教师任用的规范管理奠定坚实基础。这是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理想追求。
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现状分析
教师资格制度的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出台,开辟了我国教师队伍建设的新途径,其有效实施是实现政策目标的关键性环节。近年来,在我国教师资格制度实施中显现出来的问题值得认真反思并有待进一步解决。
(一)政策实施的表面化
首先,在认定条件中,强调“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但实践中,对于申请者的道德考核却往往流于形式,多依赖于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来判断,而相关部门出具的鉴定材料往往因缺乏对申请人的深入了解而敷衍了事,无法反映其真实情况。这就在申请人的职业道德素质方面缺少了保障。
其次,对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需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这一最为重要的、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条件,并未制定出统一、具体、可操作的标准。
最后,在罚则中规定对职业道德败坏等相关人员撤销其教师资格,但在现实中遇到此类问题时,却往往是采取行政处分、调单位等方式来处理,并未按规定严格执行,使得部分不合格人员滞留在教师队伍当中,影响教师群体的形象。另外,在实践中,仍存在着教师“无证上岗”——无教师资格证担任教学人员现象,“拔高上岗”——持低一级教师资格证书到高一级学校任教的现象等。
(二)政策实施的缺损
在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中,出现了仅执行政策的部分内容或某些内容,从而导致政策“缩水”现象。[3]
这一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社会人员的教师资格认定上,非师范专业毕业的人员需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才能获得教师资格,此前,他们必须按要求进行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学科知识的相应课时的学习并取得合格,但在现实中,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社会人员并不全是立志从教者,很多只是因就业形势严峻而先拿一个证书备用。基于此种想法的人员增多,以及相关的课程辅导组织机构过分追求经济利益,导致培训课时严重不足,甚至有的只是应对教师资格考试的“应试教育”,学习效果可想而知。
二是对师范毕业生的资格认证上,实行教师资格直接认定制度。而每年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是在学生毕业之前进行,所依据的主要是学生所修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类课程以及教育实习是否成绩合格、普通话是否达标、体检是否合格等,实践中尽管有些学生教育教学技能方面可能不达标,但实习指导教师考虑到这会影响学生的教师资格认定,也不会轻易给不合格的成绩,这就使得拿到教师资格的师范生的专业水平也打了一定折扣。
(三)政策实施的附加性
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过程中,还出现少数在原有政策内容外加入了一些并非合适的附加条件与成分的情况,尽管是极少数,但因其影响政策执行的严肃性而值得关注。
在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认定中,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人员首先已经被高校聘用,工作第一年在所在的学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而教师资格证书的发放要到第二学年度初。这就引发一个实际问题:在第一年的试用期满后,申请教师资格者离开该单位,有些学校就以不再有劳动合同关系、不属于本单位人员而拒发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一经教师资格审查委员会审定通过,其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适用,不管该人员是否以后继续在原单位工作,原单位都应该尊重教师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定结果,否则会对教师资格制度的严肃性造成不良影响。
三、教师资格制度实施问题对策
教师资格制度实施中的问题是我国教师资格制度建立发展中的一种客观的存在。在我国,教师资格制度没有过往的历史可以继承,不论是在政策本身,还是在政策实施中,出现问题是在所难免的。所要做的是对问题作理性分析,有效地去解决问题。
出现上述教师资格制度实施问题的原因很多,首先是传统教育意识与观念的制约与束缚,缺少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依法治教理念;其次是教师资格制度本身存在着一些缺陷和不足;再次是社会某些不良的行政风气的影响。对此,笔者提出以下解决方法:
(1)突出教师资格制度的重要性与严肃性,提高依法治教意识。只有当相关人员真正了解了教师资格制度,充分认识到这一政策的重要性与严肃性时,才会真正接受、认同这一制度,也才有可能自觉认真地执行这一政策。因此,政策执行部门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必须以各种方式,通过多种途径,对教师资格制度进行深入宣传,使人们形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意识,为教师资格制度的执行减少观念上的障碍。
(2)改进和完善教师资格制度,提高政策本身的合理性。政策本身的合理是政策有效实施的关键。我国的教师资格制度本身尚存在着准入制度不完善、认定标准可操作性不强、资格证书体系不完善等方面的不足,需要不断进行研究,从我国实情出发,制定出更完善的原则性与灵活性、指导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的教师资格制度,从政策本身为教师资格制度的执行提供有效支持。
(3)提升政策实施人员的素质,避免不良行政风气的影响。政策实施人员的素质是影响政策执行效果的直接因素之一。他们对教师资格制度的理解水平、对政策问题的敏锐性、对问题的正确认识与判断以及行政作风等都直接影响着他们在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中的问题解决。因此,需要不断提高政策实施人员的素质和实施水平,为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提供优质的人员保障。
(4)加大政策实施的监督与评价力度,使政策执行真正落到实处。有效的监督是政策顺利执行必不可少的条件。在教师资格实施过程中,要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确保政策实施所需资源的顺利到位与合理使用,并及时发现实施中的问题,避免问题进一步延续或扩大。同时,还应加大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评价力度,具体分析教师资格制度在实际实施中的问题,及时发现与纠正实施中的偏差,尽可能减少政策实施的失误,确保政策实施真正落到实处。
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是教育事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尽管我国教师资格制度实施中还存在一些这样或那样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随着教师资格制度在实践中的不断改进完善,教师资格制度将得到全面的有效实施,其对教师队伍建设的积极作用将日渐显现,并将从根本上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我国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