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职能站所扶贫工作范文

时间:2023-03-15 14:5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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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职能站所扶贫工作

篇1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我县2016年度光伏扶贫项目自2016年开始谋划,由各乡镇牵头,各行政村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成立村级光伏农业专业合作社,并于2016年11月完成了全县十二个乡镇148个光伏扶贫合作社村级电站的备案工作。项目主要以村级光伏电站的形式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在符合土地整体利用规划条件下,选择荒山、荒坡、滩涂等场所,按供电部门的技术要求统一建设。全县139个村组建148个村级光伏合作社,按户均5KW的标准,建设总装机容量为19.76MW,建设总户数为3952户,共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3832户。

(二)产业资金投入情况

合作社建设光伏电站每户需投入3.5万元,项目总投资1.7576亿元,其中:1、补贴资金3952万元;2、光伏贷款风险补偿金1600万元;3、供电设施投入约1400万元;4、光伏合作社征地、整地约260万元;5、合作社向银行贷款0.988亿元,6、政府全额贴息每年484.12万元(年息4.9)。

现已将扶贫资金2600多万元拨付至合作社,县农商行贷款8400多万元,部分项目资金已由合作社拨至施工企业。

(三)项目建设情况

今年3月我县以县委、县政府的名义编制下发了符合我县实情的《县光伏扶贫实施方案》后,县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立即进行部署,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乡镇和职能部门调度会,要求部门明确工作职责,抢抓机遇,争取6月30日全面并网,全力打好光伏扶贫攻坚战;各乡镇克服征山整地和春季雨水较多的困难,先期垫付资金,平整荒山荒地356亩;供电部门全力配合,新安装变压器124台,高压线28公里;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确定了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运维主体。2017年3月工程全面启动,6月30日全面建成及并网发电。预计项目建成后每年每户贫困户可受益约3000元。

(四)电费结算情况

自6月30日并网以来,7-10月份我县光伏扶贫合作社累计上网发电量约766万千瓦时,按0.98元/KWH计算,累计收益约750.68万元。目前供电公司已经对7-9月份光伏发电量586.2337万千瓦时进行了结算,结算电费共计574.51万元,其中上网电费242.8581万元已经付款,国家再生能源补贴约331.651万元暂未拨付,等补贴入账后统一进行拨付。光伏扶贫项目已初见成效。

二、主要做法

我县光伏扶贫工程按照“政府引导、贫困户参与、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的工作思路,坚持“贫困户自愿、贫困户受益、能还本付息”的原则,探索出一条符合脱贫需要的光伏扶贫发展模式。

(一)领导重视,高位推动

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扶贫移民局、发改委、财政局、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单位为成员单位的县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扶贫和移民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扶贫和移民局长兼任,负责光伏产业扶贫工作的综合协调、数据收集、日常事务等工作。制定出台了光伏扶贫支持政策,即县政府在产业扶贫资金中补贴每户贫困户1万元,其余资金需向银行贷款,贷款利息前5年由政府全额贴息,第6年开始由合作社从电站收益中按月等额还本付息;县供电公司无偿提供接入电网和免费提供接入主网计量表等优惠政策。

(二)完善制度,注重监管

出台了《县光伏电站暂行管理细则》,建立了第三方质量检测评估体系,确定了成都产品质量检测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南德认证检测(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作为第三方质量检测评估体系单位;建立了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制度和收益分配管理制度。通过竞争比选确定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欣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我县光伏扶贫工程建设和运行主体,签订了具有长期法律效力的合同文书。

(三)广泛宣传,快速推进

一是大力宣传光伏扶贫知识政策,139个行政村多次召开村民座谈会,广泛吸纳群众意见。同时,在政府官网、县爱心扶贫公众号、光伏扶贫微信群及时相关政策及新闻动态,并发放电站运维手册。二是积极主动对接,指导乡(镇、场)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如:项目的申报、备案,项目的选址、光伏合作社的成立等。严格把好审核关,简化程序,开辟绿色通道,以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了《县光伏产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三是加强光伏扶贫项目建设的调度和服务工作,对光伏扶贫项目实施过程遇到的资金、用地、合作社注册等问题及时加以解决,确保光伏电站如期并网。

(四)部门配合,协调有力

县扶贫和移民局、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供电公司、农商银行及14个乡镇(场)等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积极配合,安排专人负责,对光伏扶贫项目进行全方位的跟踪指导,落实责任、强力推进。

(五)严格质量监督

明确了分管副县长为行政责任领导;督促合作社与参建企业签订了具有长期法律效力的合同文书,明确了企业的质量保证法律责任;工程全面竣工后,组织了由县扶贫移民局牵头,发改委、财政局、各乡镇分管领导、供电所参与的验收小组对148个光伏电站从场地情况、光伏组件数量、并网电路、护栏质量等多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并聘请了有资质的第三方质量检测评估单位对光伏电站进行了检测。

三、县光伏扶贫扩面工程推进情况

根据省政府光伏扶贫扩面工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光伏扶贫扩面工程的意见》(府厅发【2017】85号)等文件精神要求,我县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全面组织实施我县光伏扶贫扩面工程。

一是全面开展调查摸底。2017年8月份以来,组织县发改、扶贫、供电、乡镇等多个单位对全县“十二五”、“十三五”期间建档立卡贫困村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对照工程用地、电网接入等建设条件,选出符合建设条件的贫困村24个。

二是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拟在选出的建档立卡贫困村中逐步实施光伏扶贫扩面工程,按每个村的装机容量不超过100千瓦来建设,总规模为1.2兆瓦;同时对照省发改委、省扶贫移民办《关于开展光伏扶贫扩面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1158号)文件要求,由县扶贫、发改、财政、供电、国土、林业、环保、农商行等部门共同编制县光伏扶贫扩面工程实施方案,现已上报省、市发改、扶贫移民办待审。

三是积极开展项目选址。对照先期选出的符合建设条件的贫困村,我县计划今年第一批光伏扶贫扩面工程建设村级电站3个,目前白槎村、丰产村已完成选址和光伏板的安装,里阴村已完成支架安装,预计12月底完成。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我县在光伏扶贫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是2016年度光伏扶贫项目国家补贴不能及时到位,影响贫困户受益。目前,我县2016年度光伏扶贫项目建成并网规模19.76兆瓦,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3832户,目前县供电公司只能按照0.4143元/度进行电费结算,其余国家补贴部分迟迟不能发放到位。

篇2

第一个“3”,即突出“三项”举措,高站位部署推进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把2019年作为“脱贫攻坚质量提升年”,将扶贫脱贫工作纳入区委“1368”工作计划和“2289”重点工程,出台了《区2019精准脱贫攻坚工程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脱贫攻坚质量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通过实施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11个专项行动,大力提升全区脱贫工作质量。二是周密部署推进。今年以来,先后通过三级干部大会、区委常委(扩大)会、扶贫领导小组会、政府常务会、政府办公会、约谈会、擂台赛、调度会、过堂会、现场观摩会和业务培训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多次对扶贫脱贫工作进行安排、指导、督促、调度和推进,扶贫脱贫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三是加强机构建设。完善区委书记、区长为组长的“双组长”制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了年度脱贫攻坚计划,与各乡镇签订了责任状,切实强化了各级抓脱贫攻坚的责任意识。同时,结合全区机构改革,进一步完善了区扶贫部门的工作职责。投入170万元,给17个乡镇扶贫工作站安排办公场所、配齐办公设备,全面提升乡镇扶贫工作站的履职能力。

“4”,即打出“四张”特色牌,高标准抓实整改

为确保国家和省市扶贫考核、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等问题按时高标准整改到位,立足工作实际,打出了“四张”特色牌,即“一访二赛两查三行动”:

“一访”,即开展乡镇党委书记遍访贫困户活动。聚焦贫困群众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全区17个乡镇党委书记,集中一周时间,对363个村所有贫困户进行遍访,面对面了解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宣讲国家扶贫惠民政策,增进干群感情,使贫困群众的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赛”,即每月举办政策落实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乡镇党委书记“擂台赛”。每月举办一次脱贫攻坚擂台赛,围绕中央和省市有关扶贫脱贫会议精神、“两不愁三保障”、产业就业扶贫、问题整改、贫困退出等内容,安排若干个政策落实部门主要负责人或乡镇党委书记进行擂台比武,通过公开亮相,形成了你追我赶、拼搏进取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夯实了各级各部门脱贫攻坚责任。

“两查”,即开展帮扶责任人之间和乡镇之间推磨互查活动。为确保帮扶活动实效,区通过召开动员会,制定并印发《关于在帮扶责任人之间开展推磨互查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在乡镇之间开展扶贫工作推磨互查的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帮扶责任人之间、乡镇之间推磨互查活动。一是帮扶责任人推磨互查。集中五天时间,由帮扶责任人派出单位带领本单位全体帮扶责任人,以推磨互查形式,深入被查单位和所帮扶村,按照每名帮扶责任人走访检查1-2户的形式,对全区1946个贫困户进行入户互查。重点围绕贫困户的“两不愁三保障”、帮扶情况、资料台帐和满意度等内容进行互查,并按照“谁查谁负责”的原则,分别填写《入户走访表》、《台帐资料检查清单》和《问题清单》并签字,对检查结果负责。二是乡镇之间推磨互查。由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带队组成检查组,带领本乡镇不少于6名熟悉扶贫业务干部,深入被查乡镇,采取“问、查、看、访”等方式(即:问乡村干部扶贫政策掌握情况、查扶贫站室建设和扶贫档案资料、看村“两室”建设和村庄环境卫生、访贫困群众对帮扶工作和帮扶责任人满意度),开展扶贫脱贫工作互查活动,做到村村到、户户到。

“三行动”,即:户容户貌整治行动。制定印发了《市区户容户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和实施步骤,组织全区各级各部门深入贫困户家中开展户容户貌整治行动,确保贫困户家中干净整洁、文明卫生。中秋节走访慰问集中行动。为加强结对帮扶工作,组织所有帮扶责任人于中秋节前,深入帮扶贫困户家中,宣讲政策、帮办实事、完善档案,取得了明显的效果。问题清零行动。以帮扶责任人所在部门为单位,针对上级考核、巡视、督查和审计等发现问题的整改清零情况,进行再次推磨互查,真正确保问题清零结果真实到位。

“5”,即坚持“五个突出”,高质量推进工作

(一)突出“产业扶贫”,让贫困群众有稳定收入来源

一是抓好产业扶贫项目建设。总投资4200余万元谋划实施了37个农业产业和7个股份合作扶贫项目,项目建成后,可使800余名贫困群众通过公益岗位和入股受益实现增收,人均年最低增收5200余元。二是抓好经营主体建设和服务培训。在全区17个乡镇建设了50多个产业扶贫示范点,带领贫困户创业和就业。组织农技人员入户发放产业扶贫政策明白纸,各农业区域站对有劳动能力贫困群众全部走访,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发展扶贫产业的积极性。累计开展集中培训22次,培训贫困户1789人次,发放资料6000余份。三是抓好惠农政策向产业扶贫倾斜。在刘营、刘汉2个乡镇实施了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对所有农户免费进行植保防治和玉米旋耕作业。结合作为优质粮主产区的实际情况,继续利用节水小麦项目和绿色高产高效项目,打造优质小麦示范基地,带动贫困群众节本增收。目前,全区有1292户贫困户种植了强筋小麦或节水小麦,138户贫困户从事蔬菜产业,63户贫困户从事养殖业,22户贫困户从事林果业,21户从事手工业,12户从事光伏产业,以点带面推进扶贫特色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四是推进旅游扶贫。通过发展乡村旅游,有27户贫困户以不同形式参与到旅游产业中,惠及贫困人口110人,人均年增收1063元。五是加大电商扶贫。开展了10期电商知识培训,参加人员346人次。1人上岗魔豆妈妈物流“云客服”岗位,月增收1000元。11人在香环虎头鞋厂就业,月增收1600元。

(二)突出“就业扶贫”,让贫困群众有一技之长

一是扎实开展免费就业培训,提升就业技能。组织职中等3家定点培训机构深入全区各个乡镇,开展贫困劳动力就业引导性培训17期,共培训贫困劳动力531人次。二是积极组织劳务洽谈和走访跟踪服务,多途径帮扶就业。举办了“春风行动”大型劳务人才洽谈会和秋季招聘会等招聘活动,组织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70余人参加,发放企业用工手册和就业扶贫政策宣传资料3000余份。开展了进户“送岗位、送政策”行动,由乡村干部按月逐户走访贫困户,开展跟踪服务。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人社”、微信朋友圈、微信群等形式,多渠道宣传就业扶贫政策和就业帮扶活动。三是夯实基础数据,动态掌握贫困劳动力就业状况。明确各乡镇人社服务所所长为本乡镇贫困劳动力就业帮扶责任人,定期入户开展跟踪服务,填报《省贫困劳动力就业扶贫全程跟踪服务卡》,按月将贫困劳动力的就业状况变化、就业需求、培训需求等情况录入省就业扶贫信息管理系统,落实“一人一卡”实名制管理台账数据库,动态掌握全区贫困劳动力的各项就业信息。四是积极推进“千企帮千户”志愿帮扶行动。通过制定方案、现场观摩、每月调度、督导检查等措施,全区共招募志愿帮扶企业1155家,帮助1153名贫困人员通过创业、就业实现稳定增收;志愿企业通过修缮房屋、助学助医、慰问等形式,累计出资74.7万元帮助贫困户改善生活质量。

截至目前,全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中有2427人实现了就业并稳定增收,其中,区内就业1550人,区外就业877人。

(三)突出“两不愁三保障”,让贫困群众应享尽享得实惠

1、在健康扶贫上。一是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水平。全区17个乡镇卫生院均达到至少具备1名全科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的标准,并配置X光机、生化分析仪、心电图等医疗设备;全区363个村卫生室均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同时,在乡镇卫生院建立“国医堂”6个,其余卫生院均有中医服务专区。二是提升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服务水平。由二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三级医疗机构联合组建363个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平均每村一个,已实现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服务率达到100%,并按时履约续约,开展相应的健康教育宣传和指导。三是提升贫困患者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水平。对贫困人口罹患25种大病的,以区一院为定点医院,进行集中救治。截至目前,全区共集中救治贫困大病患者131人。四是提升贫困人口慢性病监测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对贫困人口中患有慢性病的,及时办理慢性病手册,让其在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享受门诊治疗和慢性病签约服务,共办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认定1631人。五是严格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所有公立医院全部设立了“一站式”即时结算窗口,报销比例均达到90%以上;累计有5895人次贫困群众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普惠率达100%。六是提升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成效。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在显眼位置通过展牌展板、墙体标语、电子屏等载体宣传健康扶贫政策;各乡镇卫生院每月进村入户宣讲健康扶贫政策;为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制作张贴了《健康扶贫政策一览表》,提高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

2、在教育扶贫上。一是聚焦控辍保学,建立劝返机制。把每年3月、9月作为重点监测时段,实行网格化管理,对未按期返校学生及时开展劝返工作。二是加快项目建设,促进均衡发展。投资4600余万元,对12所薄弱学校进行改造;投资约500万元,对5所农村小规模学校进行改造;投资470余万元,启动建设了3所公办幼儿园。三是实施营养改善,增强学生体质。制定了《区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组织,通过会议调度和现场观摩,9月1日,全区245所农村小学的76000余名在校学生顺利吃上“营养餐”。四是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业务水平。建立健全了教师补充长效机制。2019年9月份向农村薄弱地区中小学下派32名优秀支教教师,目前已全部到岗任教。五是加快特色发展,提升中职教育。对区实验中学进行了改建,加快其优质特色发展。依托职教中心,开展农民工创业就业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等培训,目前,已培训1320人。六是严格落实政策,扎实开展资助。以“学段全覆盖、对象无遗漏、结果全告知”为目标,确保学前教育(一年幼儿减免保教费和部分餐费)、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免学杂费、免书本费、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小学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每人每年1250元)和普通高中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三免一助”(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教科书费和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全覆盖。2019年春秋两季,全区共资助建档立卡学生2688名(学前201名、小学1117名、初中969名、高中271名、中职130名),发放资金159万余元;普通高中“三免”137人,免除资金37.94万元;中职“两免”152人,免除资金6.08万元。落实雨露计划政策157人、23.55万元。目前,各项资金已按时、足额、全部发放到了学生手中,有效减轻了贫困学生家庭负担。

3、在安全住房上,一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精准确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二是强化住建、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对接,对申请危房改造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贫困身份进行确认。三是派出专业人员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其唯一住房危险程度达到C级的,对房屋进行修缮加固;危险程度达到D级的,对房屋进行原址翻建。四是严格执行农户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区级审批的补助对象认定程序,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截至目前,2019-2020年度全区危房改造任务117户全面完成,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1户(C级7户、D级4户),并按照C级户均补助7000元、D级户均补助21000元的标准全部补助到位。建档立卡贫困群众住房安全率达到100%。

4、在安全饮水上。一是水质检测。对全区17个乡镇363个行政村全部抽取水样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是全面落实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明确并公示运行管理责任人、供水服务电话。健全完善了区级运行管理办法,严格水质保障,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举办农村饮水安全评估培训,重点对饮水安全扶贫政策、评价方法等方面开展集中培训。同时,在每个行政村显眼位置张贴饮水安全公示牌,将负责人姓名电话和水利局监督电话信息公示于众,确保贫困群众饮用水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均达标。

(四)突出“帮扶扶持”,凝聚强大扶贫工作合力

一是扎实开展干部结对帮扶活动。坚持由区级领导牵头,全区1946名帮扶干部认真落实“一帮一”帮扶责任,坚持“三日一网”(每月一个走贫日、两个月一个交流日、每季度一个恳谈日,全区一个扶贫心愿网)机制,扎实开展入户帮扶活动。通过视频直播的方式,组织召开了全区扶贫干部培训交流暨工作推进会,参训人员3000余名,各级扶贫干部业务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以国家考核等问题整改为契机,组织开展了帮扶责任人之间、乡镇之间推磨互查活动和“扶贫月、户户行”、中秋贫困户慰问访谈等活动,使结对帮扶活动更加扎实有效。二是金融信贷扶持。通过成立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加强政策宣传,强化风险防控等措施,由区级财政拿出200万元,支持金融扶贫扎实开展,其中,195万元作为金融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5万元作为贴息资金。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发放扶贫小额贷款132万元,用于支持40个贫困户通过发展养殖、种植、手加工等产业实现增收。三是精准防贫救助。通过招投标,与太平洋财险签订协议,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由区财政拿出360万元作为防贫保险金,按每人每年50元保费标准为全区10%左右的农村人口购买保险(全区农村人口72万人)。针对“非高标准脱贫户”和“非贫低收入户”两类人员,动态监测、及时预警,开展精准防贫救助。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实施防贫救助258人,支付防贫保险金190.75万元,人均获取防贫救助资金达7300余元(其中,曲陌乡西旧寨村的非贫低收入户贾焱锴救助金额最多,其因患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住院花费587515.31元,自费268010.1元,通过精准防贫救助,为其支付防贫保险金181209.09元),真正从源头筑起贫困发生的“截流闸”和“拦水坝”。同时,对已救助人员明确专人结对帮扶,落实后续帮扶措施,确保防贫效果巩固不反弹。四是低保兜底保障。按照《关于推进农村特困群体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民〔2019〕19号)要求,对全区分类施保,集中时间推进低保兜底保障工作,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通过开展困难群体兜底保障工作,全区建档立卡贫困群众中享受低保政策2657人,人均每月领取低保金227元。享受特困供养政策32人,每人每年领取特困供养保障金6600元。

(五)突出“基础提升”,大力推进路网电网建设

1、提升公路建设质量。借助政府代建购买服务的历史机遇,实施了农村路网改造工程(一期工程)项目。共包括140条路段,总里程190.85公里,涉及16个乡镇,总投资约3亿元。相继完成洺李线、永河线、107国道、永峰线整修和赵辛线改建项目。总投资4.12亿元的旅发大会道路整修、绿化提升工程全面完工。目前,营运客车共284辆,行政建制村通车率达到100%。建成充电桩35个,候车亭、招呼牌58个,四级站、公交枢纽和客运站正在加快建设,预计2019年底客运站投入使用。

2、开展农村电网建设攻坚。总投资9110.15万元,完成单体工程160个,涉及180余村;完成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122.82公里,0.4千伏线路191.81公里;新建配变284台,新增容量56.8兆伏安,实现了户均容量2.09千伏安。着力解决贫困人口生活用电问题,改善全区困难群众生活用电环境,实现了17个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活用电保障100%。

第二个“3”,即强化“三项”保障,高水平确保实效

1、资金保障。明确规定资金投入“两优先一增加”,今年全区总投入专项资金4535万元,其中多方筹集区级扶贫专项配套资金230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6.7%,达到并超过2019年省定扶贫资金投入目标数额2260万元,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财政保障。

2、机制保障。一是调度机制。建立了调度过堂机制,区级领导干部到分包乡镇对帮扶干部和村支部书记进行调度“过堂”。坚持定期举行脱贫攻坚“擂台赛”,切实增强了各级干部扶贫工作责任感。二是帮扶机制。全区1946名帮扶干部每月走访慰问雷打不动,有事帮忙、无事慰问,解决问题,联络感情,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帮扶网络,凝聚了强大工作合力。三是督导机制。将扶贫脱贫作为全区重点工作大督查首要工作任务,区大督查办联合区纠“”办和区委政府督查室,不定期深入各乡镇、区直各部门进行跟踪问效,及时发现问题,交办问题,解决问题,形成了良性督查机制。

3、纪律保障。针对全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通过开展作风纪律大整顿大提升和乡村干部作风大整顿行动,进一步深化全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对在扶贫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该通报的通报、该调整的调整,扶贫领域干部作风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第三个“3”,就是“三个效果”:

一是扶贫脱贫工作成效明显。截至目前,全区达到脱贫标准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共计1938户7515人,圆满完成年度脱贫任务,占贫困人口总数的99.6%。中国农网、经济日报、长城网、《扶贫杂志》等媒体分别刊发《区产业扶贫新路径:“互联网+共享农业”》《区分类施策,精准扶贫》《多措并举吹响脱贫攻坚冲锋号》和《市区“四个突出”抓实脱贫攻坚》等信息,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报道。12月2日,省委副书记赵一德在调研指导工作时,对扶贫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干部“一帮一”、“千企帮千户”、产业扶贫、帮扶“连心牌”等给予高度赞赏。9月12日,市委副书记薛永纯对扶贫工作进行视察指导,给予充分肯定。

篇3

(一)活动主题:奉献一份爱心,点燃一盏希望。

(二)主要目标:以“奉献一份爱心,点燃一盏希望”为主题,通过发动全镇社会各界广泛、自愿参与,为我镇贫困户扶贫开发等募集资金;募捐款主要用于贫困人口的危房改造、大病救治、困难家庭大学新生救助,公益设施建设。

(三)活动范围。在全镇范围各行各业、社会各界全面开展。

二、组织协调

为加强我镇“县2015年‘扶贫日’系列活动”的组织协调,由镇社事办牵头,会同党政办、经发办、财政所、社事中心、项目办、农技站、镇团委、国土所、联通营业部、派出所、交警三中队、计生服务站、官兴农商行等单位统筹做好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抽调精干力量具体负责活动筹备和组织实施工作。

三、活动形式和内容

(一)召开全镇动员会议。9月下旬,结合《县2015年“扶贫日”系列活动方案》有关精神,召开镇2015年“县2015年‘扶贫日’系列活动”动员会议,对今年开展“爱心扶贫”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各部门责任分工请见附件)。(社事办主办,党政办协办)

(二)开展爱心募捐活动。10月15日、16日,镇机关、各村(社区)、镇属各企事业单位、个体户,组织发动干部职工、爱心人士、社会组织、企业自愿参与“奉献一份爱心、点燃一盏希望”献爱扶贫募捐活动。(参加单位:镇机关单位、各事业单位、社区、镇内中小民营企业)(社事办、各单位、社区)

(三)开展“爱心救助在行动,善举结对惠万家”活动。从10月1日起至2016年1月6日,发动和引导我镇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企业开展“一帮一”、“多帮一”或“一帮多”爱心结对共建帮扶活动,努力帮助我镇困难家庭解决最迫切、最现实的实际困难。通过活动,同步建立“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帮扶平台”建设,努力发挥网络信息平台使用效应,联动社会力量及慈善资源,促使全镇形成常态化的大救助机制。

(四)开展走访帮扶贫困户活动。9月1日至农历年底,镇上所有领导、党员干部职工都要到贫困户走访、慰问2次以上。填报扶贫工作日志,行程专项扶贫方案。积极组织爱心企业、个体户、爱心人士到扶贫村、组、户走访慰问,了解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关心群众疾苦,尽力落实帮扶项目。社区、各村、各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职工、社会组织到贫困村、困难户开展特殊党日活动以及访贫慰问、送温暖献爱心等系列活动。

(五)开展“认领、认建、认捐”工作。结合实际,上报1至3户人口多、无劳动力、贫困程度深的特困户(或因大病因伤亡致贫户),上报1至3个急需解决又未列入十三五规划和下步扶贫规划的扶贫项目(主要包括:人行便民桥、村组通车路桥、微型饮用水库(塘)、人畜饮用水渠、村小学附带项目、村集中场所附带项目、便民路、断头路、出山路等)。经特困户自愿申请救助、同意公布其家庭情况的,通过上网公示、呼唤爱心救助,让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申出援助之手,定向自认、自领、自捐,真正体现出社会帮扶的特色。

(六)开展“社区服务日”活动。以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示范点为平台,广泛开展以“奉献一份爱心、点燃一盏希望”为主题的社区献爱心活动,帮助社区老人、困难家庭等社会特定群体。

四、活动组织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社会扶贫暨扶贫日系列活动领导小组,由办公室、社会事务办会同相关单位和各村(社区)按照分工执行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建立联络员制度,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承担责任分工,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助工作机制,确保整个系列活动圆满完成,达到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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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管理体制不顺。在林业管理工作中,其实很多权限可以下放到乡镇林业站,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处于要放不放的状态,有些是模棱两可。

三是基础设施落后。林业站的标准化建设提出很多年了,但截止目前,我区乡镇林业站标准化建设程度并不高。很多林业站因经费有限,办公设施简陋,制度不够健全,档案管理相对滞后,标准化程度低。

四是经费缺乏。林业站除了自己的工资,办公经费相对偏少,一些地方处于“上半年出征、下半年养兵”的状态。

五是干部队伍培训少。干部队伍缺乏培训,所掌握的知识、林业政策就跟不上时代、跟不上节奏,时间一长,导致的结果就是服务能力减弱。很多林农直接打电话到区局、市局咨询林业政策,一方面说明乡镇林业站在当地影响力不够,另一方面也说明林业站的服务不到位。

林业站的重要职能要求我们不断加强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对此要有足够的认识,把林业工作站的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解决影响林业站发展的困难和问题,全方位的综合治理,才能使其真正的健康发展。

一是充分认识到乡镇林业站的作用和地位。

1、全区森林面积与林工企业离不开乡镇林业站。据统计,2018年底,全区森林面积38617.3公顷,绿化率达到34.48%,全区办证林工企业有百十家。可见,我们的乡镇林业站在林业管理与服务当中,承担了多大的责任与压力。

2、野生动物的养殖离不开乡镇林业站。现在科技扶贫,引导农民致富,基本上每个乡镇都有野生动物特种养殖。野生动物养殖业务办理流程、政策、用地等等,都需要乡镇林业站在开展工作中进行宣讲。

3、林业社会化离不开乡镇林业站。林业社会化是林业改革的趋势,涌现了许多林农大户。在这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诸如林地流转手续、植补金的发放、森林防火、防病虫害、禁止乱捕滥猎乱砍滥伐等等,就需要乡镇林业站这个联系的桥梁来具体落实。

4、资源的保护离不开乡镇林业站。社会在进步、时代在发展、观念在不断的更新。虽然林业政策与法规在不断完善,但依然有部分人法制观念不强,非法采挖、偷砍林木、乱捕滥猎的现象仍然很普遍。防火意识不强,焚烧田边路坑、林区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也屡禁不止。这些都要加强乡镇林业站的执法职能,增强广大百姓的法制观念,依法治林。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理顺关系。

经费紧张是林业站干起工作来缩手缩脚的直接原因。首先,要清楚乡镇党委政府是保护森林资源的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多方面为乡镇林业站争取资金,创造开展林业工作的有利条件。其次,区林业局可以适当放宽政策,经费向乡镇林业站倾斜。

三是抓好自身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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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装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镇武装部今年顺利完成了征兵前期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实施新入伍青年的体检工作以及入伍前的政治教育、体能训练等各项工作,完成了定兵工作、新兵的起运和入伍后的回访工作,今年入伍新兵为9人,超额完成送兵任务;目前,所有新兵在部队表现均比较优秀,受到部领导的表扬。利用横幅、广播车等宣传手段,宣传兵役登记是男性公民的义务,提高知晓率,完成全镇年满18周岁男性兵役登记330人。兵役登记率达100%。我镇今年组织了60名基干民命进行了为期两天的培训,利用两天时间对所有民兵进行了思想政治教育、队列队形训练、体能训练、抢救抢险技能训练等,通过训练民兵,有了自己的队伍,为镇域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保障。

2、交通工作:完成柏油路路5.6公里。完成进村路、生产路共计12公里。目前全镇所有通村路已经全部硬化。段家境内韦罗高速已经复工,后续问题正在积极对接;育红洛河大桥也开始动工,完成前期的部分征地工作,目前工队已经进入工地开始施工。与农管站等职能部门对接,完成对道路交通安全的检查,保证群众出行安全。

3、农机工作:今年完成农民购置农机补贴196户,补贴金额241300元。作为试点镇,完善各类台账资料,迎接国家、省上对我县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的验收工作。

4、住建工作:今年完成危房改造补助户数11户,其中群众自建其中C级9户,补贴16.2万元,D级2户,补贴4.7万元。完成贫困户“三改三化”(美化、绿化、亮化)41户,每户补助5000元。完成对贫困退出村的危房鉴定工作,确保垣雷村顺利脱贫。及时上报传统村落东高垣村的规划和工程进度,对接天然气公司,做好气化乡镇工作,目前气化工作已经进入段家村,准备施工。与县规划站对接,完成育红村污水处理站的前期调研工作。

5、安全生产:每季度定期组织驻镇双管单位对辖区进行安全大检查,每逢节假日和重大时间节点都能按时进行全面检查,做好影响资料的收集与上报。全镇全年没有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

6、食品药品:与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起来,每季度组织食药所对学校、食堂、各超市等进行集中检查,重大节日也能按时检查,全年没发生一起食物中毒等恶性事件。

7、消防安全:能及时与消防大队对接,在全镇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大检查工作,定期上报各类资料。

8、市场监管:能定期组织职能部门对境内各集会场所进行全面检查,保障段家辖区市场稳定,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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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项目实施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一)严格项目申报程序。所有扶贫开发和移民后扶项目,按照“由下至上、逐级上报”的程序,即村组提出申请,乡镇统一上报,县扶贫和移民办实地勘察审核后再通过市扶贫和移民办向省扶贫和移民办申报。实地勘察审核既有利于防止村组用已有项目套取项目资金,又有利于保证项目的可行性。

(二)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在扶贫和移民后扶项目的实施中,县扶贫和移民办在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的同时,还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使每个项目都公开、透明地运行,以保证工程质量。

一是鼓励村民参与项目建设。对扶贫和移民后扶项目所在地村民自愿义务投工投劳参与项目建设的予以支持和鼓励,并将因此节约的资金用于增加当地项目的工程量,作为对当地村民的奖励。这样做,一方面可以降低项目实施的成本,保证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完成项目建设;另一方面可以加强对项目的实施监督,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就可以了解项目建设所需的经费和运行情况,有利于更好地履行监督权。

二是聘请监理公司监督工程质量。县扶贫和移民办与市中韵咨询监理公司和龙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协议,由中韵咨询监理公司和龙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对全县所有扶贫和移民后扶项目进行监理,从而在工程项目的建设上提供了质量保证。工程结束后,如果没有监理公司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就不拨付工程结算款。

三是严格按规定程序选择项目施工单位。严格实行招(投、议)标,杜绝“暗箱操作”和“人情工程”。其中,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项目按国家规定向社会公开招投标;30万元以下(不含30万元)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项目按县委余办字[2008]75号文件要求由乡镇政府主持竞标会议确定项目施工单位,并接受行业监管部门、乡镇纪委等部门人员的现场监督;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小额工程项目按县政府余府办抄字[2009]83号文件精神,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组干部会议通过直接发包的议标方式确定项目施工单位,并接受行业监管部门、乡镇纪委等部门人员的现场监督。

四是推行项目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所有扶贫和移民后扶项目都实行项目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项目监管责任制。为加强对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县扶贫和移民办分三个组分片管理各乡镇的扶贫开发和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每组二人(其中副科级领导干部一人)。每个扶贫开发和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明确项目责任人和项目监督人。项目责任人为项目单位负责人和县扶贫和移民办管理该乡镇项目的干部,负责项目实施每个环节的落实工作。项目监督人由县扶贫和移民办不负责管理该乡镇项目的干部和项目所在村的村党支部书记担任,负责项目实施进度和项目实施质量的监督。在县扶贫和移民办分片管理项目的干部中,各组交叉担任项目监督人,彼此相互监督,防止干部在项目管理中出事。

2、项目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项目责任追究制。县扶贫和移民办每年将不定期组织人员或邀请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及财政检查部门对各乡镇的扶贫和移民后扶项目进行检查,若所检查的项目存在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县扶贫和移民办将对本办负责管理该项目的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严重违纪的,还将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纪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是强化项目检查和验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扶贫和移民办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单位负责人积极配合项目施工单位或承包人实施项目,并进行经常性的质量、进度监督检查,主动向有关领导报告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监督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施工单位及时纠正。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每个扶贫开发和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竣工后都要进行验收。验收时间为项目竣工之日起十五天以上一个月之内。项目验收工作根据项目等级、投资规模和管理权限按有关规定,分级负责组织。按规定由县级负责组织验收的扶贫开发和移民后期扶持项目,验收工作由县扶贫和移民办负责该项目的责任人牵头,会同乡镇纪检部门和扶贫或移民管理部门的干部、项目监督人以及项目工程监理等相关技术部门人员共同组成验收小组,对照施工设计方案和合同要求,听取施工单位情况汇报和审阅有关资料,并现场查验、评估。扶贫开发项目的验收还有县财政局干部参加。项目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填写验收单。所有参加验收的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并加盖部门的公章。验收单一式二份,县会计核算中心报账一份,县扶贫和移民办存入项目档案一份。对投资5万元以上的扶贫开发和移民后期扶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竣工的同时,设立长久、醒目的项目标志牌,标明项目具体名称、项目建设单位、项目竣工时间等,防止其它部门单位利用扶贫和移民后扶项目套取项目资金。

六是加强项目档案管理。每个扶贫和移民后扶项目从开工之日起,县扶贫和移民办都要按有关规定建立项目档案,做到一个项目一个档案。档案内容包括项目可行性报告、确定项目施工单位的会议记录等有关议标发包等材料、施工合同(协议书)、责任书、开工申请、开工前照片、竣工后照片、验收报告(单据)、监理报告以及拨款票据复印件等资料。完整规范的项目档案对加强项目管理,防止盗取项目和挪用项目资金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保证资金运行安全。

(一)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扶贫和移民后扶项目资金均实行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其中,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设立专户管理,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移民后扶项目资金由县扶贫和移民办通过县会计核算中心设立专户,实行县级移民管理机构报账制。

(二)严格项目资金拨款程序。扶贫开发项目资金按照县级财政报账制的要求,报县财政局按规定程序拨款。移民后扶项目资金按照县级报账制的要求,结合全县财务集中核算的实际情况,确定了项目资金拨付“五步走”的程序。第一步:项目实施人(单位)提交开工申请书,填写项目拨款申请单(50%的款项),交村移民项目管理小组和乡镇审核后报县扶贫和移民办;第二步:县扶贫和移民办接到申请单后,在3个工作日内依次由项目管理人、分管领导(财务审核人)、单位负责人审签并送县会计核算中心拨款;第三步:县会计核算中心接拨款申请后,在2个工作日内依次经岗位会计、稽核会计、总会计、中心主任审核并将项目资金拨入项目法人账户(10万元以上的拨入公司法人账户)。拨入项目法人账户的存折、密码由项目管理小组和施工单位分开保管;第四步:项目管理小组收到首次拨款后,即刻要求施工单位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根据进度需要,按照上述程序可再提出用款申请;第五步:项目完工后,承建单位及时做好项目决算,经县扶贫和移民办验收合格后,开出项目资金等额税务发票,到县扶贫和移民办结算。县扶贫和移民办在5个工作日内凭税务发票及报账凭证汇总表等有关资料到县会计核算中心销账。由于严格了拨款程序和时限,从而既确保了资金的安全运行,又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实行项目质量保证金制度。所有竣工验收项目均预留5%—10%的资金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若一年内未出现质量问题,再将质量保证金拨给项目施工单位。若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则将质量保证金转为工程维修费用,并按项目责任书和施工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大余县扶贫和移民办在加强项目实施管理,防范项目资金风险方面做了许多有益探索,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得到了贫困村村民和移民安置区群众的充分肯定,但与形势发展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实际工作中仍然还存在一些困难和有待改进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群众参与项目实施管理的民主程序不够到位。扶贫开发和移民后扶项目都要充分尊重项目所在村组群众的意见。但是通过抽样调查发现,无论扶贫项目还是移民后扶项目,对于项目档案中的民主程序记录内容,当地村民群众多数不知情,有的甚至只有村干部知情,导致档案中民主程序记录的真实性不高。

二、项目规划和项目实施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由于规划与实际建设之间的时间差,加之项目批复和项目资金下达较慢,赶不上实际情况的变化,有些项目往往在批复或资金下达之前就已通过其它途径完工。

三、多数项目小而散,实施后效果不明显。多数项目资金额度小,项目实施后变化不大,成效不明显。如今年实施的移民扶持项目全县共75个,平均每个项目的资金只有7.0488万元,有的项目甚至是用来补充完善其它部门单位的项目,不能凸显扶贫和移民部门项目扶持的成效。

四、实施项目扶持的工作经费不足,影响日常工作的开展。每个扶持项目的确定申报、规划设计、招标(议标)、工程质检监理、工程量验收等各个环节都要发生费用。其中,有的费用可以列入项目成本而没有列入成本,有的费用按规定则不能列入成本。扶贫和移民村是项目实施的主体,而绝大多数扶贫和移民村都是村级经济薄弱村,工作经费没有保障,为了节约开支,有些管理工作往往只是走过场。县级扶贫和移民管理机构作为项目实施的行业监管部门也同样要为项目实施管理开支各种经费,主要是项目档案资料打印费、工程监理费、干部下乡伙食补助费、汽车加油费等等,这些支出按规定都不能占用项目资金,只能从单位工作经费中开支,因工作经费本来就不充足,从而影响单位正常工作的开展。

五、其它部门单位在贫困村和移民村套用扶贫和移民项目,扶贫和移民管理部门不得而知。因不同部门单位没有实现项目信息联网,所以其它部门在贫困村和移民村因重复建设而套用项目的问题,扶贫和移民管理部门鞭长莫及。

六、不同部门单位在同一村组的同类项目建设单价不统一。由于各扶贫和移民村组项目的资金总量是相对固定的,所以村组干部和村民都希望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项目单项价尽量偏低,以增加项目工程量;而施工单位和承包人的愿望则与此相反。因此,项目建设单价如果太低,要么保证不了工程质量,要么招不到施工单位或承包人。扶贫和移民管理机构作为扶贫和移民后扶项目的行业监管部门,要统筹兼顾各方利益,提出合情合理合法的项目标底价,确非易事。

七、扶贫和移民管理机构尚待加强。扶贫开发和移民后扶项目的实施管理头绪多、难度大,需要一个健全、完整的机构。目前县级扶贫和移民管理机构的内部设置和人员配备并不能完全满足管理职能的需要。扶贫和移民后扶项目都要落实到组(自然村)。由于乡镇一级没有设立扶贫和移民管理机构,多数乡镇只是指派民政所干部兼管这项工作,且工作职能和责任也不明确;各行政村也没有安排扶贫和移民专干,县扶贫和移民办又难以直接管理到组(自然村),县、组(自然村)之间的扶贫和移民后扶项目管理出现了“真空”,这给扶贫和移民后扶项目的实施管理增加了难度。

对策和建议

笔者认为,解决上述困难和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围绕确保“三个安全”(工程质量安全、资金运行安全、干部安全),实现“三个提高”(提高项目实施效益、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群众满意度)的目标,针对目前县级扶贫和移民管理部门在项目实施管理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多措并举、循序渐进,逐步提高项目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一、组织村民参与项目管理,加强群众监督。

扶贫和移民后扶项目都要落实到村组,直接受益的人是项目所在村组的村民,自己的事情自己办才最认真、也最放心。因此,不仅项目的确定要经过当地村民代表会讨论,而且项目的发包、合同的签订、施工管理、验收、决算都要村民代表参与,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在本村张榜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二、调整项目规划实施时间,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一)在扶贫和移民后扶项目规划保持五年时间不变的前提下,制定规划时要突出重点,重点选择急需解决、事关民生、效果显著的项目,小而散效益不明显的项目尽量不纳入规划。

(二)在保证五年规划内各村项目资金总量不变并通过民主决策实施顺序的前提下,实施项目时采取各村依次“轮转”的方式,将原来要五年才能实施完的规划项目集中资金力量,用一至二年时间完成实施。

三、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调动基层干部积极性。

(一)建立健全对贫困村和移民村的考核激励机制。对项目实施进度快、质量好的贫困村和移民村,在安排结余资金项目是优先考虑,并适当给予奖励;对项目实施积极性不高、进度慢的村,少安排甚至不安排结余资金项目。

(二)加强对干部的考核激励机制。对工作认真负责、所负责的项目能保质保量按时完工、项目资料规范齐全、成绩突出的干部予以奖励;对不按规定程序办事、管理水平低、群众意见大的干部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违法违纪的移交有关部门追究相应的责任。

四、建立并完善多方监督机制,确保干部安全。

(一)强化内部管理。扶贫和移民管理部门内部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实行分工负责,明确责任。

(二)加强部门监督。本级审计、纪检、检察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当地扶贫和移民后扶项目实施管理及项目资金运行情况进行检查。通过经常性的检查、监督,推进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预防各类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的发生。

五、“三管齐下”,解决项目管理经费问题。

(一)凡有法律或政策依据可以纳入项目建设成本的经费,尽量列入项目成本开支,如项目的规划设计费、工程质检监理费、税费(不含个人所得税)等。

(二)建议上级扶贫和移民管理部门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出台相关政策妥善解决基层项目管理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

(三)因地制宜,培植支柱产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加村级经济可开支来源,解决部分项目管理费用。

六、推行项目信息联网公示制度。在县级以上政府网站,将辖区范围内各部门各单位所有已经审核批复的项目工程在网上公示,接受公众查阅和监督,防止一个项目套取多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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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ISSN1006―656X(2015)01-0023-02

乡镇财政是整个财政体系的基础层级,也是我国最基层一级政府执政的物质基础,直接面向广大农民群众,是全面推进农村公共财政体系建设,促进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是党和国家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能否真正落实到位的关键所在。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农村综合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各项民生惠农政策的密集出台,通过乡镇财政下达的新农村建设资金、各项直接针对农民的补贴逐年增多,乡镇财政不可替代的承担了这些资金的兑付落实工作,乡镇财政管理的资金项目和数量急剧增加,几乎项项关系民生,支出管理责任重大。乡镇财政管理工作的形势和任务发生深刻变化,处于整个财政管理体系最前沿的乡镇财政面临着全面推进财政精细化科学化管理的新要求。笔者认为,必须从加强内部管理入手,着力在健全管理制度、建好服务平台、强化能力建设、树立服务理念上下功夫,全面推动乡镇财政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一、目前乡镇财政管理的职能及特点

乡镇财政的职能除保留保障本级机构运转的基本支出的收支核算外,扶贫、环境保护、基本建设等项目支出大幅度提高,从向农民“收钱”转向给农民“发钱”,积极响应国家解决“三农”问题、推动扩大内需的号召,对扶贫攻坚、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重点村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社会保障、农村“一事一议”建设、专项转移支付等各项涉农资金,从立项、申请、拨付、使用都直接参与、全程服务,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乡镇财政职能的转变,不仅没有弱化乡镇财政的职能,而是大幅度提升了财政功能,从单一“管理”功能转向全方位的服务、管理和监督功能一体,工作担子越来越重,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为民服务职能及综合协调职能显著增强。建立了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和村财乡管制度,财政所负责乡镇各单位的会计核算业务,同时为村级财务管理提供记账、会计核算、监督、财务公开等服务,并与经管站一起承担了村级资金的审计工作。建立了涉农补贴发放“一折通、一卡通”发放体系,建立了涉农补贴发放的“高速路”,保证了涉农补贴的及时发放,做到了服务群众更直接、更有效。与此同时,乡镇财政综合协调职能也相应增强,乡镇财政所在配合乡镇政府协调各类资金,参与乡镇经济规划、决策,组织提供农村公共产品服务,推进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综合协调职能不断增强。这两个职能的增强,架起了政府与群众连心的桥梁,沟通了公共财政与百姓的生活,成为乡镇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一个重要窗口。

(二)乡镇财政预算管理的职能严重弱化。税改后,原在乡镇财政支出的乡村道路建设、乡镇中小学危房改造、中小学教师工资、农村卫生医疗、计划生育和民政优扶等支出陆续上划到县财政预算支出或有关职能部门拨付,乡镇财政只负责政府机关及有关站所的支出管理,支出范围窄,预算调控余地小。特别是随着“乡财县管乡用”改革的实施,乡镇财政实行预算共编、账户统设、收支统管后,县财政在实际意义上包揽了乡镇的预算,预算多少是多少,完全视县级财力而定。乡镇预算管理职能已基本丧失,乡镇财政所也基本上成为县财政的报账单位和“出纳员”。另一方面,乡镇财政监督乏力。下达乡镇的涉农补助资金增多,但分属财政、民政、林业、农业、教育、计生等多个部门,资金分散,多头管理,乡镇财政无法实施有效监督。由于部门利益的驱使,大量的涉农项目资金仍归县级部门管理,实施县级“报账制”。县财政监督“离的远”,乡镇财政监督“看不见”、“ 摸不着”,使本属于乡镇财政管理监督的职能严重被肢解,资金使用监督“缺位”问题突出,容易形成管理“真空”。

(三)形成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与支出责任两个“缺位”。目前,大部分乡镇多属补贴乡镇,基本财力靠省县转移支付,自身难以为农村提供公共产品。由于财力限制,乡镇的支出责任也严重淡化,支出的依赖性和随意性并存。目前县乡财力分配形成一种事实上的“财政承包体制”,县级财政“越俎代疱”,造成支出责任上移,对乡镇政府缺乏激励政策,难以调动乡镇理财的积极性。乡镇政府用钱“外向型”思维严重,“内敛型”思考缺乏,责任意识淡化。要钱成了乡镇领导的主要工作,要不来就借,借不到就欠,寅吃卯粮。报账成了财政人员的主要任务,只要账上有钱,想方设法要报出来。同时,乡镇工作任务以及政策要求与支出责任不对称,农村债务仍成增加的趋势,乡镇难以落实管理责任。财政对各项建设的资金补助标准,一定几年不变,受物价上涨、劳动力成本增加等因素的影响,往往造成超预算、超标准建设的现象,容易形成政府债务。另外,由于资金来源不足,村级组织在落实国家惠农政策项目、兑现涉农补贴、开展新农村建设中承担了大量的办公费用,形成了隐性债务。

(四)形成了工作和指导上的两个“错位”。一是对乡镇的业务指导的错位。县乡财政之间,无论是制度设计与建设,还是资金的安排,乡镇都依附于县级,县级财政负责对乡镇财政的指导和建设,既有力不从心的财力限制,又有条块之间的利益纠葛,难以形成对乡镇财政的统一协调指导,不利于乡镇财政的建设和发展。二是乡镇财政干部工作时间的错位。由于乡镇财政人员的管理考核体系不完善,实行“双重管理”,出现大量的时间奔波在报账的路上,挖空心思找发票,多重审核签字,行政成本过度增加。

二、乡镇财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乡镇财政工作正常运行,进一步加速了乡镇的经济社会发展,但也存在着诸多有待改进的问题。

(一)职能定位不清,影响财政发展

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化,对乡镇财政的影响也越来越大,特别是取消农业税,国家对农业实行财政补贴,打破了乡镇财政收支的原有格局,乡镇财政收支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怎样做好当前乡镇财政管理工作,也就成了当前亟待研究解决的一大课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合理定位乡镇财政职能势在必行。如不及时从制度上规范与管理乡镇财政工作与人员,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难以从根本上解决目前乡镇财政职能存在的“缺位”、“空位”、“错位”等现象,不利于党在农村各项财政经济政策的贯彻落实,不利于乡镇职能的有效发挥。

(二)缺乏业务培训,人员素质普遍不高

省、州组织对乡镇人员的业务培训不多,乡镇财政人员的培训由县财政部门负责,培训大多是有针对性的工作培训或单项业务培训。由于县级培训在师资、经费等方面存在力量不足、投入不够、时间较短等问题,乡镇财政所人员的培训质量和效果达不到预期目标。

(三)人员大幅度减少,资金安全风险大

会计队伍不稳定,工作脱节断挡,无法适应工作要求。在乡镇财政所,普遍存在人员短缺现象,许多人不愿意留在基层工作,而且专业人员少,一部分人员未受到会计专业知识培训,素质参差不齐,难以完全适应会计工作的要求。硬件和软件设施欠缺,现在用于财政预算管理、会计业务核算的电脑已陈旧,不能适应当前预算管理、会计业务核算的要求,财政内网建设滞后,由于软硬件建设跟不上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导致财政信息收集、传递、获取、处理不及时,严重影响了乡镇财政管理的效率。自从“农四税”划归地方税务局后,乡镇财政人员严重不足,随着这几年国家财政资金更多投向农村,各种支农惠农资金逐年增多,乡镇财政工作量不减反增,业务范围逐年扩大,财政所原有的人员难以胜任逐年增多的业务,往往一个人要做几个岗位的工作,难以做到管理与监督相分离,账户与印鉴相分离,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能有效建立,形成财政资金安全的潜在风险。

(四)与银行协调难以到位

部分需要兑付给个人的资金,无法通过银行转账发放,出现大额提取现金现象。上级部门汇入财政所的资金,银行提供的入账单据上没有写明资金用途等内容,给财政所规范管理带来困难。

(五)财政资金支出形式越来越多样化,监管难度加大

上级部门切块拨付到乡镇的财政专项资金,因管理制度和管理要求不明确,乡镇财政缺乏有力的监管手段,难以实施监管。部分建设项目因管理体制问题,项目资金未能及时结算和报账,资金形成积压,影响支出进度。

(六)乡镇保障机构运转的基本财力不足

部门公共经费匮乏,保障不足,完成工作任务十分困难。一是很多由财政所承当的工作,上级下达工作经费配套项目资金不到位;二是农村综合改革后,乡镇本级无公用经费来源,又承担很多花钱才能办事的业务,造成相当一部分单位经费不足。

(七)职能职责串位

一是因资金分配权问题形成财政资金体外循环,资金二次分配到乡镇增加了资金中间流转环节,延误资金使用时效。部分无法运作的资金分配到乡镇,给乡镇带来难题,甚至无法实施监管。二是部分项目资金上级职能部门插手多,乡镇运作困难,甚至无法运作。

(八)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

部分乡镇领导及财务人员对财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掌握不透彻,对依法管理财务不够重视,缺乏依法理财的自觉性。

三、对乡镇财政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职工的思想道德及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为人民当家理财,必须要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较强的业务素质。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需求的财政服务体系不断增强,仅限于支取、存、转等的服务工作,已不适应社会发展要求。因此,我们要不断加强学习政治理论及业务技能,用强大的政治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净化思想认识,用高超的业务技能服务好人民。建议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财政所人员进行综合培训和考察,满足财政工作需要。特别要进一批素质高、热爱财政业务、勇于开拓创新的财经类、会计类大专、本科毕业生。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新形势下乡镇财政工作的发展要求,加强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实干型”的干部队伍,不断提高财政干部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二)稳定队伍,激发乡镇财政人员的凝聚力

乡镇机构改革以后,在人员方面从政府得到了部分补充,但是,这部分人员的业务素质不强,对财政方面的政策、法律条文不熟悉,加之现在财政所的人权、事权下划,乡镇财政人员的自身发展难题导致大家情绪不稳定。虽然上级部门充分考虑乡镇财政的基础作用,明确了乡镇财政所的行政机构定位,适时循序推进了乡镇财政所副科级建制,提高了乡镇财政所机构级别,但乡镇财政干部公务员身份没有明确。我觉得下一步要明确乡镇财政所干部公务员的身份,进一步提高乡镇财政人员干部的各种待遇,让乡镇财政干部安心岗位、钻研财政业务、会计业务、扎实工作,为提高乡镇财政管理水平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

(三)推进乡镇财政职能转变,构建农村公共财政体系

按照乡镇经济发展水平和状况,积极探索实行县财政统一管理其财政收支的办法;大力推行“乡财县管”的财政管理方式,在保持乡镇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财务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采取“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支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等管理方式。

(四)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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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使动物防疫工作日益复杂化随着牧区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和力度的不断加大,有些动物从本地区引进,有些从其它地区、甚至从外省引入,而引进的动物种类多、数量大,检疫监督一旦跟不上去,极易造成一些在本地区不存在的疫病的传入。扶贫项目中引进动物导致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的例子已经很多,这使牧区动物防疫工作更加复杂化。

1.3动物防疫设施不足随着牧区“五配套”、“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加强,牲畜饲养条件有了极大的改善,但防疫圈、药浴池、活动或固定防疫栏等动物防疫设施建设缺乏投入而严重不足,加上牧区住户居住分散,防疫人员缺乏交通工具,劳动力不足,兽医人员深入牧户、畜群开展工作难度大。

1.4牧户自购自注疫苗现象的存在由于受利益驱动,个别兽药销售点通过各种渠道购入生物药品并私自销售,牧民为不缴纳防疫费而自购自注疫苗,不但造成防疫质量难以保证,而且影响动物防疫工作的有计划进行。

2对策

2.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动物疫病的防治是事关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和人民身心健康和社会安定的大事,对于畜牧业发展

的重要意义不亚于牲畜头数绝对数量的增加。各级政府尤其乡镇党委、政府要将动物防疫工作提到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把疫病防制做为保障畜牧业稳定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纳入议事日程,列入工作范围进行安排和布置,依照《动物防疫法》和《海北州畜禽疫病防治双轨目标管理责任制试行办法》,明确政府和动物防疫部门的职责,充分发挥党委和政府各部门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职能,落实任务,协调工作,从而保证动物防疫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2.2制定制度、强化管理对租赁、代放畜及走场、租赁草山在外放牧的牲畜,租赁本县草地放牧牲畜的防疫作出明确规定,统一纳入本县或本乡村的防疫范围和包村人员任务中,防疫费由牲畜所有者承担。堵绝防疫漏洞,提高防疫密度,彻底解决异地饲养家畜的防疫及防疫费收缴等问题。

2.3建立并完善免疫耳标制和防疫登记制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后佩带免疫耳标,并建立一户一卡、一户一档的防疫卡和相对应的防疫档案,准确掌握应注苗的牲畜数量,避免代放畜和外来牲畜的漏防漏注。2.4加强动物防疫法及监督力度业务单位要加大对家畜育肥和贩运户动物防疫法及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条例的宣传力度,强化产地检疫及监督工作,详细了解所育肥贩运家畜的来源及防疫情况,彻底消除育肥和贩运户的侥幸心理。

2.5参与扶贫项目的实施,杜绝其它疫病的传入县、乡、站业务单位要积极参与农村扶贫项目的实施工作,及时给扶贫部门提供本地区及周边地区的动物疫情动态,掌握引进动物的健康状况和防疫情况,加大检疫监督力度,严把动物引进关,协助扶贫部门做好动物引进的各项工作,坚决杜绝疫病的传入本地区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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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构改革的运转情况及成效

全县乡镇改革按照上级要求,机构、编制精简到位,人员分流到位,经费保障到位,使乡镇改革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主要表现在:

一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乡镇改革工作,*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有关精神,下大力进行乡镇机构改革。

1、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乡镇站所改革的指导性文件,文件明确:精简事业站所人员编制,实行"四定一推"(即定机构、定性质、定职能、定编制和人员,使其逐步脱离政府保护,推向市场经营),减轻财政和农民负担;坚持"两主一辅"(以转换身份推向市场为主,以整体脱钩、整体分流、自主经营为主,有偿服务、适当补助为辅),搞好站所人员分流。文件规定:乡镇站所机构设置,一、二类乡镇不得超过9个,三、四类乡镇不得超过7个,人员编制精简不得低于60%,这是硬指标。

2、确保乡镇站所上岗人员经费。改革后站所人员经费不仅没有减少,相反还有所增加,*年改革时县委明确规定,站所改革减人不减经费,如我县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原有100多人,财政预算经费44.8万元,现在只有48人,财政预算经费还是44.8万元。*年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站所人员经费来源更窄,出现一些不稳定因素,县委、县政府经过反复研究,又出台了站所改革补充意见,将原定差额拨款编制的经费标准由1950元/人·年调整为5000元/人·年,部分自收自支编制改为差额拨款,仅此一项,财政增加站所拨款38万元。

二是通过改革,精简人员、加强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消除了人浮于事的弊端。如蒙泉镇农技推广站原有工作人员24名,却不能准确进行病虫测报,1999年全镇的一季中稻4000余亩由于病虫测报失误造成失收,改革后,虽只有2名工作人员,一心扑在农业技术指导方面,深受农民朋友欢迎。

三是乡镇政府积极配合,站所管理进一步规范。部分乡镇按照"县乡共管,以乡镇为主管理"的原则,真正将站所作为政府的二级机构统一管理,对站所人员实行"四统一"即:政府对站所人员统一管理、工资统一发放、工作统一安排、考评统一进行,真正实现站所人员与政府机关干部同工同酬。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但是,改革不是一帆风顺的,也不能一蹴而就,改革已经两年了,还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是普遍反映强烈的养老保险问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我县是按湘政发[1996]3号文件执行的,乡镇站所同时起步,由于大多数站所经费困难,养老保险不到位,改革前只有国土、计生站所养老保险全部到位,其他站所基本上没有缴纳养老保险。由于养老保险缴纳不到位,站所退休人员和部分即将到龄的分流人员生活无着落,已经成为社会不安定的一个重要隐患。如我县乡镇畜牧水产站有退休职工100人,97人进入低保,且每月仅拿30-70元不等的低保金,医疗保险更不用说。分流人员也是一样,在站所工作几十年,改革时仅给一点买断金,没有缴纳在岗时的养老保险金。

二是上岗人员经费严重不足。*年,税费改革取消乡镇站所向农民的多项收费,乡镇部分站所经费严重不足,连最基本的工资都没有着落,更谈不上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保险长期不落实,日积月累,又将留下新的后遗症。如我县乡镇水利管理站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不足部分主要靠收水费弥补,县减负办核定全县各乡镇水费收入62.1万元,但分配极不平衡,只有10个乡镇有水费收入,另外9个乡镇不具备收费条件,由于不准向农民分摊,只能按实收取,核定的收费基数全年也只能落实到三分之一,绝大部分上岗人员基本工资都不能保证,根本谈不上基本建设不养老保险。

三是事业单位分流人员没有相关的优惠政策。事业单位是国家办事业,投入少,乡镇大部分事业单位没有资产、没有积累,分流后的补偿标准低,又没有田土,去创办企业或搞个体经营,在工商、税务方面却不能享受企业下岗职工的优惠政策,县政府想出台相关政策,如办下岗证、享受税费方面的优惠等等,但劳动、工商、税务等部门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又不能办理。

四、对完善改革的几点建议

*年底乡镇站所改革力度大,分流人员多,上级部分又无统一的分流政策,为了从长计议,让乡镇改革具有连续性,不留后遗症,向省市建议如下:

一是根据[*]35号文件精神,制定乡镇站所改革的相关政策。如站所分流人员的退休、内养、歇岗、自谋职业、落岗待业的条件、办法及他们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发问题,最好是按照[*]35号文件精神统一政策,同时要明确费用分级负责,省市要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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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构改革的运转情况及成效

全县乡镇改革按照上级要求,机构、编制精简到位,人员分流到位,经费保障到位,使乡镇改革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主要表现在:

一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乡镇改革工作,*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有关精神,下大力进行乡镇机构改革。

1、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乡镇站所改革的指导性文件,文件明确:精简事业站所人员编制,实行"四定一推"(即定机构、定性质、定职能、定编制和人员,使其逐步脱离政府保护,推向市场经营),减轻财政和农民负担;坚持"两主一辅"(以转换身份推向市场为主,以整体脱钩、整体分流、自主经营为主,有偿服务、适当补助为辅),搞好站所人员分流。文件规定:乡镇站所机构设置,一、二类乡镇不得超过9个,三、四类乡镇不得超过7个,人员编制精简不得低于60%,这是硬指标。

2、确保乡镇站所上岗人员经费。改革后站所人员经费不仅没有减少,相反还有所增加,*年改革时县委明确规定,站所改革减人不减经费,如我县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原有100多人,财政预算经费44.8万元,现在只有48人,财政预算经费还是44.8万元。*年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站所人员经费来源更窄,出现一些不稳定因素,县委、县政府经过反复研究,又出台了站所改革补充意见,将原定差额拨款编制的经费标准由1950元/人·年调整为5000元/人·年,部分自收自支编制改为差额拨款,仅此一项,财政增加站所拨款38万元。

二是通过改革,精简人员、加强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消除了人浮于事的弊端。如蒙泉镇农技推广站原有工作人员24名,却不能准确进行病虫测报,*年全镇的一季中稻4000余亩由于病虫测报失误造成失收,改革后,虽只有2名工作人员,一心扑在农业技术指导方面,深受农民朋友欢迎。

三是乡镇政府积极配合,站所管理进一步规范。部分乡镇按照"县乡共管,以乡镇为主管理"的原则,真正将站所作为政府的二级机构统一管理,对站所人员实行"四统一"即:政府对站所人员统一管理、工资统一发放、工作统一安排、考评统一进行,真正实现站所人员与政府机关干部同工同酬。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但是,改革不是一帆风顺的,也不能一蹴而就,改革已经两年了,还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是普遍反映强烈的养老保险问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我县是按湘政发[1996]3号文件执行的,乡镇站所同时起步,由于大多数站所经费困难,养老保险不到位,改革前只有国土、计生站所养老保险全部到位,其他站所基本上没有缴纳养老保险。由于养老保险缴纳不到位,站所退休人员和部分即将到龄的分流人员生活无着落,已经成为社会不安定的一个重要隐患。如我县乡镇畜牧水产站有退休职工100人,97人进入低保,且每月仅拿30-70元不等的低保金,医疗保险更不用说。分流人员也是一样,在站所工作几十年,改革时仅给一点买断金,没有缴纳在岗时的养老保险金。

二是上岗人员经费严重不足。*年,税费改革取消乡镇站所向农民的多项收费,乡镇部分站所经费严重不足,连最基本的工资都没有着落,更谈不上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保险长期不落实,日积月累,又将留下新的后遗症。如我县乡镇水利管理站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不足部分主要靠收水费弥补,县减负办核定全县各乡镇水费收入62.1万元,但分配极不平衡,只有10个乡镇有水费收入,另外9个乡镇不具备收费条件,由于不准向农民分摊,只能按实收取,核定的收费基数全年也只能落实到三分之一,绝大部分上岗人员基本工资都不能保证,根本谈不上基本建设不养老保险。

三是事业单位分流人员没有相关的优惠政策。事业单位是国家办事业,投入少,乡镇大部分事业单位没有资产、没有积累,分流后的补偿标准低,又没有田土,去创办企业或搞个体经营,在工商、税务方面却不能享受企业下岗职工的优惠政策,县政府想出台相关政策,如办下岗证、享受税费方面的优惠等等,但劳动、工商、税务等部门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又不能办理。

四、对完善改革的几点建议

*年底乡镇站所改革力度大,分流人员多,上级部分又无统一的分流政策,为了从长计议,让乡镇改革具有连续性,不留后遗症,向省市建议如下:

一是根据[*]35号文件精神,制定乡镇站所改革的相关政策。如站所分流人员的退休、内养、歇岗、自谋职业、落岗待业的条件、办法及他们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发问题,最好是按照[*]35号文件精神统一政策,同时要明确费用分级负责,省市要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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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今年5月份,完善了“人大代表之家”。在原有基础上,更换了代表活动计划和各项工作制度,做到规范、透明,各项工作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目前,我乡“人大代表之家”已成为全县的标杆,6月份,县人大验收,取得了全县第一的好成绩。

4月份,县人大开展关于商务局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为拓宽调研面,委托各乡镇人大主席团配合开展调研活动。4月28日,我乡人大组织6位县、乡人大代表围绕商务局工作职能,视察调研了部分加油站、批发站、生猪屠宰厂,就招商引资、成品油管理、生猪屠宰销售和酒类管理征集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如:加强流动餐厅管理、加油站选址以及商务局服务水平等,为县人大监督部门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6月19日,乡人大组织12名县、乡人大代表在“人大代表之家”开展了县、乡人大代表质询部门负责人活动。县、乡人大代表围绕群众关注的问题,向乡土地所、派出所、供电所3个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现场询问。与会的代表开门见山,询问采取一问一答的方式,内容涉及到户籍管理、土地政策、电力设施等多个方面,被质询部门的负责人一一作了回答。这次质询活动,其目的在于进一步加大人大的监督力度,使各部门与群众之间通过县、乡人大代表这一平台,实现有效沟通和对接,尽快的解决群众的急难盼怨。通过本次质询,共解决用电、抗旱、修路、户口等问题12个,达到了部门和群众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信任,促进了全乡各项民生事业得到有序快速发展。

7月9日,在“人大代表之家”开展了县代表向乡人大主席团述职活动。县代表李淑邦、王树栋进行了述职,这项工作的开展,走在了全县的前列,作为试点得到了推广。

县、乡人大代表都工作在基层一线,和群众直接打交道。上半年,通过人大代表共化解矛盾纠纷49件,没发生一起越级访和集体访,矛盾隐患全部稳控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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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家实施精准扶贫,提出“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确保可持续”,其中产业扶贫是确保可持续的关键支撑,是精准扶贫的“造血”功能,也是十大扶贫工程的首项工程,而小额信贷是推动产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扶贫小额信贷是专门为有劳动力想要发展产业缺少资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的扶贫贷款,主要是提供5万元以下、3年期内(贷款期限最长3年)、免担保免抵押、财政全额贴息(三年内贷款利息全额由政府支付,贫困户只需贷款到期归还本金)。

(三)扶贫小额信贷是实现金融扶贫的重要途径,也是充分调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内生动力,实现稳定脱贫的重要方式,是专为建档立卡贫困户量身定制的金融扶贫政策。对贫困户而言,找到脱贫致富的门路,有了小额信贷的支持,犹如汽车加了油,可以到达富裕的目的地;对脱贫攻坚工作来说,有了小额信贷的支撑,为贫困户插上了增收致富的翅膀,这正是扶贫的初衷和目的。通过调查,可以掌握小额信贷给贫困户带来的真实受益,了解贫困户对小额信贷的满意度,以及小额信贷在精准扶贫中发挥的真正作用,从而为小额信贷的继续推进提供参考性意见。

二、基本经验和效果

(一)我镇对产业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进行了认真的发动、宣传,成立了镇扶贫小额信贷发放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兵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调度。目前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户都能够了解小额信贷有关政策。全镇各村村干部都能认真承担小额信贷政策的责任,都能积极带领各村贫困户到信用社进行申请小额贷款。我镇信用社工作人员能够认真负责,耐心细致为贫困户做好申请、调查及放贷工作,目前我镇信用社工作人员正按照各村贫困农户申请名单进行种植、养殖项目贷前调查,对符合贷款的农户实行绿色通道,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将贷款发放到贫困户手中。

(二)小额信贷对贫困户发展庭院经济有一定的作用。扶贫小额信贷是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用于发展产业,增加家庭经济收入。对于家中劳动力不足,不能外出务工的贫困户来说,在家养一些鸡、鸭、鹅、猪、羊或种植一些经济作物,这种庭院经济,也是一笔收入来源,小额信贷解决了最初的成本困难。

(三)小额信贷手续简便,办理方便。贫困户到村委会填写扶贫小额信贷审批表、贷款申请表(需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结婚证明、银行卡等)由村级初审后报乡镇审核乡镇审核通过后报县扶贫办复核(核准贫困户的身份信息)县扶贫办复核通过后送银行审定(参考其评级授信等级,核查之前是否有其他贷款等),若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并可通过银行审定并办理贷款手续获取贷款。金融机构从实际出发,也适度放宽申请贷款的年龄条件,目前渣津镇小额信贷的办理单位统一为中国农业银行渣津支行。三是对于有想法、有致富门路的贫困户来说,小额信贷为他们发展产业提供了保障。已录入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的贫困户,凡有产业发展愿望、有生产能力、有合适的发展项目和还款能力的,都有资格申请贷款。在申请小额信贷发展产业的贫困户中,98%受益明显,其中一部分即将受益。

(四)取得的主要成效。一是解决了农村资金短缺难题,我镇农民收入偏低,发展生产的启动资金缺乏,小额信贷能有效的缓解资金紧缺的问题。二是促进了产业发展,促进了当地农民就地通过发展特色农业而实现增收。三是促进了农户自我发展,小额信贷相关人员在和贫困户的沟通中,提高了贫困户自我管理、自我组织能力,也为生产发展注入了一定资金,为贫困户发展创业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撑,有效的促进了贫困户的自我发展。

三、存在问题

(一)贫困户内生动力不足,贷款积极性不高。走访--镇15户贫困户中,贷款(或曾经贷过款)的贫困户有8户,目前仍有贷款的7户,分别占贷款总户数的53%和47%。贷款后用于教育的1户,用于建房装修的1户,7户贫困户以不知道“怎么样”、“怕还不上”等为由不愿意贷款,反映有贫困户“无思路、无技术、无意愿”较突出,自身发展动力不强。

(二)发放贷款审批发放不够规范。扶贫小额贷款的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对象为“四有两好一项目”(有劳动能力、有致富意愿、有贷款意愿、有收入保障,信用观念好、遵纪守法好,参与产业扶贫开发或自主选择了较好的小型生产经营项目)。但我镇银行机构在落实中没能完全按此标准操作,向不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发放了贷款。

(三)对于小额信贷的政策宣传不够到位,尤其是小额信贷需归还本金的政策宣传不到位。贫困户对于还贷存在一定的争议,有些贫困户认为小额信贷属于扶贫政策,国家鼓励并且承担利息,可以不用还,或者不还也没有问题,政府不会把贫困户怎么样。但是贫困户不偿还贷款主要有五种后果:一是得不到财政贴息;二是会有不良信用记录上银行“黑名单”;三是影响本人及家庭成员以后的贷款;四是影响所在村的信用等级评定和贷款;五是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利益联结机制未真正建立。贫困户对贷款入股的产业扶贫项目并不关心。某贫困户表示茶叶扶贫项目没有聘用他做工,因此入股茶叶产业扶贫项目对他的工作和生活并未产生太多推动作用。由于未给贫困户提供一个长期有效的可持续性的脱贫途径,多数贫困户只关心分红资金能否及时到账。

四、追根溯源

小额信贷政策的设计是符合贫困户的条件和需求的,小额信贷的扶贫作用也是明显的,拓宽了产业发展的道路。贫困户对小额信贷的政策是拥护的,也是真实受益的。但是在政策落实的过程当中,同样也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总结起来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

(一)思想观念未彻底转变。如有的贫困户仍未摆脱“养猪为过年,养牛为犁田”的自然经济状态;有的贫困户“等、靠、要”思想非常严重,没有从根本上分析“我为什么贫困?”,“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我脱贫的路子在哪里?”;有的贫困户为自己贫困寻找各种理由和借口,诸如没有资金、没有技术、没有市场、没有门路等等,总是怨天尤人,无所适从;有的贫困户则安于现状,得过且过。

(二)建档立卡贫困户管理系统数据动态调整,导致部分贷款对象因死亡、婚嫁、迁出、判刑和清退等在贴息名单中不能及时发现,部分贷款对象为建档立卡系统中新产生的“四有人员”,需规范各级审核、监管部门尊重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历史阶段性进程,不能简单的用最新建档立卡系统数据审核早期贷款和贴息的对象的工作程序。

(三)干部对扶贫政策理解不到位、职责不明确,影响工作展开和工作效率。为此相关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财政所,农技站等可以成立工作站,制定工作职责。工作站组成后,积极向上协调,与县扶贫办、县农行争取信贷指标。同时理顺农村管理服务渠道,以村委会为中心组,把党员、干部的职责、工作实绩与小额信贷扶贫挂起钩来,严肃的签订责任状,形成有效的管理体系,保证小额信贷资金安全有效的运行。

(四)企业规模较小、数量少,企业创新能力不强,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带动农户增收能力较弱。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企业和农户共同利益实现难。尽管政府制定了大量的优惠政策以鼓励企业带动农户参与农业产业化,但由于缺乏政策实施相关的基础设施等硬环境,政策落实不到位,政策很难延续。

五、改进思路及措施

通过调研发现,继续推进小额信贷是非常有必要的;但是也应该重视工作当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以便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特提出以下改进思路。

(一)加大培训统筹力度。相关部门应根据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加大培训的统筹协调,充分掌握贫困户技能需求,采取按需培训、实操培训、入户培训、现场教学等方式提升贫困户发展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加强贫困户贷款发展脱贫增收的自信心。

(二)发放贷款审批流程要规范。压实相关职能部门、扶贫工作队和乡村两级的责任,统筹协调,合力推进。为确保资金投向安全有效,抓死贷前摸底调查、贷中严格审查、贷后反复核查三个重要环节,严格杜绝人情贷款、套取贷款等违规操作行为,做到客观公正,严格把关,专款专用,让急需贷款发展产业的贫困户及时得到资助。坚持两个月召开一次座谈会,及时了解贷款农户的经营发展情况,建立相关管理台账,准确掌握当月到期贷款、还款和逾期贷款情况以及下月到期贷款、可能出现逾期的情况,重点跟踪监管;乡村两级和工作队、结对帮扶责任人要加强政策宣讲,配合做好对贫困农户的诚信教育,引导农户重视个人信用,确保按期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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