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保险法心得范文

时间:2023-03-15 14:55:56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12篇学习保险法心得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学习保险法心得

篇1

总体评价:一起简单的侵权纠纷

从知识产权的角度出发,新闻作品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畴,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未经权利人的同意或者法律的特别规定,都不能享有或者使用这种权利。“浙江在线”在未经著作权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转载新京报的原创作品,侵犯了新京报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获取报酬权等著作权合法权益,是一种明显的侵权行为。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该侵权行为尽管发生在虚拟的网络空间,但依然有法可依。2006年国务院专门颁布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其中第2条规定:“权利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保护。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实际上,早在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就明确规定:“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上载该作品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的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网站予以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但网站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作品范围的,应当认定为侵权。”

根据原告的陈述,被告“浙江在线”方面业已明确承认其侵权行为,但拒绝支付稿费。所以本案实质上是一起简单的著作权侵权纠纷,只是侵权行为发生在网络空间而已。

近年来,我国网络事业发展迅速。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3月,我国网民总人数已逾3亿,网民规模跃居世界第一位,互联网已成为国人获取信息的重要途径。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权利人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情况越来越普遍。如何调整权利人、网络服务提供者和作品使用者之间的关系,已成为互联网发展必须认真加以解决的问题。对此,依照法律准则规范自身的行为,避免各类法律纠纷,就成为各级门户网站的首要任务。在这个意义上,“浙江在线”上述的侵权行为根本就不应该发生。

细微观察:一起复杂的侵权纠纷

仔细观察,新京报诉“浙江在线”案又是一件复杂的侵权纠纷。因为从司法解释、从事实的认定、从“浙江在线”的性质和知情权等角度仔细探究,又有诸多可讨论的地方。

一、本案是否超出了诉讼时效范围?

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提讼的有效期间。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诉讼时效期间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有学者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规定:“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在这个意义上,“浙江在线”可以推断新京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在2003年12月,或者2004年、2005年。这样就可以主张本案超过了诉讼时效,这也符合诉讼时效制度唤醒“权利睡眠者”,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的设立目的。但问题在于,该司法解释接着又规定:“权利人超过二年的,如果侵权行为在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这样的规定,将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限定在该著作权的保护期(50年)内。换言之,只要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权利人提讼时侵权行为仍在持续,权利人可以撇开民法规定的诉讼时效制度,向人民法院请求著作权保护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权利人仍可获得自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的侵权损害赔偿。

对于司法解释中出现的这个“诉讼时效和保护期限的冲突”问题,在此有必要予以说明。对于诉讼时效,现行法律是按照侵权行为是否“持续”分别予以规定:对于不持续的侵权行为,超过两年诉讼时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对于持续侵权行为,只要在保护期限内即可提讼,只是计算赔偿数额方法有所变化。因此,如若“浙江在线”提讼时效抗辩不能取得法院的支持,那么新京报请求的损害赔偿数额也应该自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而不是像有人认为的“应自2003年12月算起”。

二、本案的诉讼标的物是否受法律保护?

诉讼标的物是指诉讼中当事人争议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本案的诉讼标的物即新京报声称的采编原创作品7706篇、图片2477幅。《著作权法》第5条规定:(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时事新闻;(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不适用于《著作权法》。与(一)、(三)相比,“时事新闻”是一个没有严格界定的概念。它是法学界创造的一个名词,据参与著作权立法的专家解释,时事新闻又称纪实新闻,是指全部由信息(或“硬件”,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客观事实)组成的新闻,反映新近发生的事。②

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传播的单纯事实消息属于著作权法第5条第2项规定的时事新闻。有学者称,这条司法解释把“时事新闻的使用”纳人了司法保护的范畴,给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依法正确使用和保护时事新闻传播源,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司法保障。③那么,新京报声称的采编原创作品7706篇、图片2477幅中,是否包括“时事新闻”就是一个值得探究的问题,“浙江在线”可以依法予以甄别。如果有时事新闻,那就不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

三、本案的被告行为是否属于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是知识产权的一个概念,即在特定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制度。④“合理使用”的概念在许多国家的著作权法中都存在,它试图在著作权持有人的利益和公众利益之间取得平衡,在兼顾原创者利益的同时,又鼓励新的创造。我国关于合理使用的条款集中于《著作权法》第22条的12项列举,相应的内容在《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6、第7条中亦有规定。尽管本案中,“浙江在线”就其侵权行为可能无法寻找到确定的有关“合理使用”的条文。但在广义的范围上,“浙江在线”在传递新闻信息的过程中,为满足公众知情权和公共利益,无可避免地需利用到他人的著作的情形。依《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6条中规定:“为报道时事新闻,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引申理解为著作权法上的合理使用。

同时,从网站性质来看,“浙江在线”作为浙江省的主流媒体,前身为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的“浙江在线”互联网站、浙江省外宣办所属的中国浙江网和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旗下的浙江电视台网站。由浙江省委统一领导,宣传业务接受浙江省委宣传部指导和管理。由此,“浙江在线”可以从基于新闻报道固有的教育功能,并且是基于非营利的教育功能,来解释转载行为是合理使用。至少,可以解释诉讼标的物中的部分新闻内容。

四、本案原告请求的赔偿数额是否合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人民法院在确定侵权赔偿数额时,可以根据被侵权人的请求,按照其因侵权行为所受直接经济损失和所失预期应得利益计算赔偿数额;也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得利益计算赔偿数额。那么,新京报主张200万元赔偿的依据就成为一个焦点。是依据通行的稿酬计算标准?按照新京报或者“浙江在线”的转载稿酬标准?还是按照目前报网合作的付费标准?如果不出意外,“浙江在线”是不会认可原告200万元的主张数额的。因为最关键的是,本案既不能确定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也无法确定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法院确立赔偿数额就成为整个诉讼的核心之一。

以摄影作品为例,我国关于摄影作品的稿酬标准还停留在原文化部出版局1984年和原国家版权局1990年规定上,随着经济和文化市场的发展,上述稿酬支付标准已经难以适用,如果依然参考上述规定,司法实践无异于削足适履。现行《著作权法》将摄影作品单独列为一种作品形式予以保护,并在第48条明确了有关侵权赔偿数额方面规定:“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这是定额赔偿标准。当然,法院在适用定额赔偿时,会从作品的价值、侵权方式、时间和范围、侵权人主观过错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判断,最终酌定一个合理侵权赔偿额。这也是本案中一个复杂的焦点。

延伸思考:本案原告的诉讼细节解读

本案中,原告在庭审准备中的一些细节是值得品味的,这些细节尽管琐碎,却反映出新京报在诉讼上的充分准备。

1.在纠纷解决机制的选择方面。据原告介绍,2007年3月起,新京报发现“浙江在线”网站擅自转载新京报社拥有著作权的各类作品,并且在其子网站、收费手机报等平台上大量使用传播。新京报社立即发送书面函件要求“浙江在线”网站停止侵权行为。但“浙江在线”网站不予理睬。经过多番函告、协商,“浙江在线”方面虽曾明确承认其侵权行为,但拒绝支付稿费。新京报社遂依法向法院递交诉状。纵览事件的过程,新京报一开始并没有直接诉诸司法,而是先以函告、协商的方式试图来化解这一场侵权纠纷。这是代替性诉讼纠纷解决机制(ADR)在新闻侵权案件中的实际应用。新京报起初决定以非诉讼纠纷解决的方式处理本案,不仅能够有效地降低双方当事人纠纷解决成本,减轻诉累,而且这种以妥协而非对抗的纠纷解决方式,可以避免和减少今后双方的关系恶化。同时,由于代替性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程序全是在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的,故通常容易得到双方当事人的承认和自觉执行。

2.在证据的保全和证明方面。据原告介绍,经公证,2003年12月至2007年7月间,“浙江在线”网站共使用新京报采编原创作品7706篇,总字数为9050473字,图片总量2477幅。诉讼过程,从一定意义上讲就是运用证据的过程,证据是证明侵权事实的唯一基础,也是司法公正的基础。对此,新京报采取了通过公证来保全证据的方式,防止证据的灭失。经过公证的证据是具有证据能力的,即享有在法律上的证明资格,法院无需审查,即可依据公证文书进行司法判决。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公证证明的除外。”虽然“浙江在线”可以对经公证的证据提出异议,但新京报的这一证据保全方式却无疑在证据的权威性和可靠性上取得了先机。

3.在诉讼策略的使用方面。据原告介绍,中国版权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法大学费安玲教授针对本案表示,原告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报酬权等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被告未经许可而利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已经构成侵权,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此,费安玲教授还出具了专门的法律意见书,就原告的请求权之法律基础、网络使用他人作品是否可以游离在法律规定之外、赔偿的理算等方面作出完整的法律说明和论证。就目前而言,我国法律对专家意见书还没有任何规定,学界对专家意见书的去留也持争议态度。法学家何兵曾予评论:“法学专家向法院出具专家意见书,是对法庭施出的无形神掌;是案外人对司法独立审判的干涉;是以所谓的专业权威干扰司法的独立。”⑤在此需要指出的是,作为专家意见书出具人的费安玲教授也是新京报的法律顾问,因此意见书是否完全客观公正是值得商榷的,但它无疑增加了原告状的专业性。在知识产权这一特殊的专业领域,借助专家出具的意见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做到准确分析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开阔思路,纠偏纠差,尽量避免错案的产生。这应当也是新京报寻求专家意见书的初衷。■

(作者系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司法研究中心成员)

注释:

①成功、苏永通:《〈新京报〉诉案背后的传媒格局》,《南方周末》2007年2月4日

②刘春田主编:《知识产权法教程》第51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篇2

宪法修改,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于党和国家事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高度重视,集中学习

我局能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的重大意义,能较准确领会和把握这次宪法修订的核心要义,有效推进宪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20xx年5月28日,我局针对《关于开展宪法学习的通知》,进行了专题部署,要求开展集中学习和自学。20xx年6月4日,我局会前学法组织中层干部学习《宪法》。为深入领会宪法精神实质,将新修订《宪法》列入我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进行专题学习,认真贯彻落实。

(二)加强宣传,引导自学

大力宣传新修订《宪法》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引导全局职工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自觉学习《宪法》,做宪法信仰的崇尚者、宪法精神的弘扬者、宪法权威的捍卫者、宪法实施的推动者。

二、存在的问题

篇3

案例教学是通过对案例的分析、讨论和讲解,使学生掌握相关知识、理论和技能的教学方法和过程。在案例教学中,既可以通过分析、比较各种各样的案例,从中抽象出某些一般性的结论或原理,也可以让学生通过自己的思考来拓宽视野,丰富自己的知识。《保险学》是金融专业开设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同时,它也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结合紧密的课程,相应的实践性教学主要是案例教学。从笔者的教学实践来看,案例教学是保险学讲授的重要手段之一,正确运用案例教学法能够大大提高教学效果。 

一、案例教学在保险学教学中的必要性 

保险学课程主要介绍基本的保险理论、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以及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方法等内容,其专业术语和基本原理比较繁杂,而且是一门实务性很强的应用课程。虽然保险与社会生活的关系非常密切,但对于在校学生而言,保险学中的一些基本概念是非常抽象的,如果在授课过程中仅凭教师课堂上进行理论讲解,学生往往不能充分理解这些概念,更谈不上能够将保险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案例教学把学生关心的现实问题拿到课堂上来,并让学生亲自参加讨论和分析,还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比如,在讲到近因原则时,如何在众多的原因中判定近因在理论上是非常枯燥的实务问题。笔者在近因原则教学中,有意识地增加了许多案例,让学生充分体会到这一原则在实践中的指导意义。再比如,讲人身保险的有关内容时,给学生提供一些涉及其自身利益的案例,比如人身意外伤害险案例、健康保险案例等,学生的学习兴趣变得浓厚了,课堂气氛也活跃了。 

案例教学法可以促进教与学的双向交流,增强师生之间的互动。传统的教学方式以教师为主体,不利于师生的交流,达不到预期的教学效果。而在案例教学中,学生分析、老师点评的方式使学生之间的交流增加,学生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见解,并能得到教师的及时指导;另外,教师通过学生提出的观点可以发现教学中需要改进的地方,从而在今后的教学中制订更为细致的授课方案和计划。 

案例教学有助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案例教学中,教师引导学生去思考相关的原理,并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来分析和解决案例中的实际问题,学生有了自己思考和倾听他人意见的机会,思维和判断能力在案例分析和讨论中逐步得到提高。通过对实际问题的分析,学生可以锻炼自己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总之,在讲解保险学基本原理或内容时,结合案例分析,通过对各类典型案例的分析和讲解,不仅能够帮助学生巩固保险学的基本原理,加深对基础理论、专业理论的掌握,强化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运用,而且还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在保险学教学中应当加大案例教学的比重,以提高教学效果。 

二、保险学教学中的案例选择 

1.案例应当具有针对性。教师首先应当根据教学内容,精心选择案例,巧妙设计问题。案例一定要和所要教学的术语、原理或内容紧密相关,有利于学生更直接有效地理解和巩固教学内容。例如,在讲解“保险利益”这个概念的时候,案例应当直接与之相联系,并能让学生区分“保险利益”和“保险金”这两个概念。案例的针对性还表现在案例应当直接与所要讲授的知识点相联系,而不宜涉及过多的知识点,否则会扰乱学生的注意力,造成思维上的混乱。 

2.案例应当具有代表性。案例应当能代表某一种社会现象,具有同类案例的共性;或者对于案例所提出的问题,学生存有不同的观点,而这些观点往往代表一部分人的观念和看法。一个恰当的案例,不仅应当有利于学生理解课堂教学内容,还应当引导学生去思考和分析现实当中的类似问题,达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案例的结论在很多情况下是开放性的,这样能够引发学生在课下做更深刻的思考。 

3.案例应当具有生动性。案例应当来源于现实生活中与大学生联系紧密的一些案例,以便开展深入的讨论。比如,在讲解人身保险时,可选择与大学生人身风险相关的案例,引导学生了解人身保险的各个种类;再比如,在讲授保险合同的内容时,引导学生分别从自身和保险公司两种角度展开讨论,有助于学生全方位学习和理解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以及保险条款等诸多细节内容。 

4.案例应当具有时效性。在保险学教材或案例汇编资料中都给出了保险课程的很多案例,但由于更新速度较慢,很多案例缺乏时效性,甚至得出的结论也存在问题。自2009年10月1日起,中国施行修订之后的新《保险法》,相比于原《保险法》,新《保险法》在很多方面都有大的修订。比如,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和被保险人往往不是同一人,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二者的利益不无冲突。如果受益人谋求个人私利,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保险公司该不该赔?原有《保险法》规定,此类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这对于无辜的被保险人显然有失公平。新《保险法》进行修改完善,规定此种情形下,实施非法行为的受益人丧失受益权,但保险公司不因此免除保险责任,被保险人的利益仍然受到保护。如果教师在案例教学中,简单地借用以前的案例,又没有根据新《保险法》对原有的分析结论作出解释或补充,很容易误导学生。 

5.案例应当具有导向性。中国保险市场主体的无序竞争仍然较严重,国民的保险意识也还不强,关于保险的各种纠纷大量存在。在案例教学中,一些老师往往选择反面案例进行分析和讲解。从帮助学生理解的角度来说,这无可厚非,然而,过多地采用反面案例很容易产生负面的影响。事实上,中国保险业由于起步较晚,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保险业的诚信建设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再加上社会公众对保险的认知比较欠缺,很多人对于保险还存在偏见甚至是反感。在案例教学中,反面案例在一定程度上会使学生对保险业形成根深蒂固的成见,进而影响学生对保险业的认识和学习的积极性。在案例教学中,教师应当把正面案例与反面案例有机地结合起来,既要帮助学生理解保险学的基本原理,还要对学生进行积极的正面引导,帮助他们理解保险的本质。 

三、案例教学组织与实施的应用心得 

1.教学准备。教师在教学前的充分准备是案例教学必不可少的环节。在教学之前,教师应当对于教学案例的内容以及案例所涉及到的理论知识点有充分的把握,对保险实务的发展变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有充分的了解。除此之外,教师还要指导学生做好课前准备工作。对于信息量丰富或者比较复杂的案例,教师应把选择好的案例在课前发给每一个学生,要求他们熟悉案例内容,并结合案例进行分析,归纳发言要点,为教学讨论做好铺垫。 

   2.教学方式。对于保险学课程,教师应当强调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的有机结合。强调案例教学,并不意味着放松理论教学。在教学方式上,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案例教学有利于加深对理论教学内容的理解,重在突出教学的目的与应用,而理论教学是案例教学的基础和前提,不掌握理论就无法开展案例教学。保险学课程必须要先掌握一些基本的理论、概念和方法,然后才能进行实务性的学习。例如在讲述保险的基本原则时,案例中必然会涉及到保险利益、近因、推定全损等基本概念,如果学生对这些概念都不理解,教师很难组织案例分析。 

3.教学讨论。案例教学的实质是开放、互动,强调学生的高度参与。引导和组织学生进行讨论是保证案例教学效果的关键环节。教师应当把更多的时间和机会留给学生,讨论主要在学生中进行,但教师绝不是旁观者,教师始终应当发挥主导作用。第一,教师可以通过启发式提问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讨论。教师所提的问题要围绕教学内容,做到少而精。问题过于宽泛则学生的讨论比较散乱,不利于教师对课堂教学的控制,也不利于学生对教学重点和难点知识的掌握。考虑到不同的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和接受能力不同,案例提问还要有层次性,由易到难,逐渐深入。第二,教师和学生要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营造良好的课堂讨论气氛。教师要鼓励学生自主思考,积极引导学生对案例进行讨论,并结合分组讨论、角色模拟等形式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例如,在结合一些案例讲解保险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时,就可以采用角色模拟的形式。第三,教师应给学生更多的自由发挥的空间,允许他们发表不同的意见和看法。开放式的讨论更有利于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而且可以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开放性思维。第四,教师应当通过各种巧妙的提问,引导学生围绕中心问题进行讨论,力保讨论沿预期的方向进行。在教学中,教师应当及时对学生的讨论进行点评,解答学生提出的疑点问题,并对讨论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修正,把讨论引导到正确认识的轨道上来。对于学生争论较大的问题,即使是一些社会敏感问题,教师也应认真分析,不能避重就轻,更不能不回答。第五,教师要把学生从对案例本身的讨论引导到对一般性问题的讨论,并归纳出一般性的理论观点或结论,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教学总结。讨论结束后,教师应及时总结要点。阐明案例分析讨论中所运用的理论知识,总结讨论的重点、难点和疑点,在此基础上指出需要进一步深入思考的问题。为了获得更好的教学效果,教师还应要求学生完成一份书面的案例分析报告,通过重新审视案例的讨论过程和解决方案,学生对于课堂的教学内容能够加深理解。教师自身也应当总结本次讨论的成功之处和不足之处,以便在以后的教学中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参考文献: 

[1]何宏庆.保险学案例教学模式初探[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10,(1). 

篇4

 

关键词:案例教学 保险学 运用 

案例教学是通过对案例的分析、讨论和讲解,使学生掌握相关知识、理论和技能的教学方法和过程。在案例教学中,既可以通过分析、比较各种各样的案例,从中抽象出某些一般性的结论或原理,也可以让学生通过自己的思考来拓宽视野,丰富自己的知识。《保险学》是金融专业开设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同时,它也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结合紧密的课程,相应的实践性教学主要是案例教学。从笔者的教学实践来看,案例教学是保险学讲授的重要手段之一,正确运用案例教学法能够大大提高教学效果。 

一、案例教学在保险学教学中的必要性 

保险学课程主要介绍基本的保险理论、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以及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方法等内容,其专业术语和基本原理比较繁杂,而且是一门实务性很强的应用课程。虽然保险与社会生活的关系非常密切,但对于在校学生而言,保险学中的一些基本概念是非常抽象的,如果在授课过程中仅凭教师课堂上进行理论讲解,学生往往不能充分理解这些概念,更谈不上能够将保险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案例教学把学生关心的现实问题拿到课堂上来,并让学生亲自参加讨论和分析,还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比如,在讲到近因原则时,如何在众多的原因中判定近因在理论上是非常枯燥的实务问题。笔者在近因原则教学中,有意识地增加了许多案例,让学生充分体会到这一原则在实践中的指导意义。再比如,讲人身保险的有关内容时,给学生提供一些涉及其自身利益的案例,比如人身意外伤害险案例、健康保险案例等,学生的学习兴趣变得浓厚了,课堂气氛也活跃了。 

案例教学法可以促进教与学的双向交流,增强师生之间的互动。传统的教学方式以教师为主体,不利于师生的交流,达不到预期的教学效果。而在案例教学中,学生分析、老师点评的方式使学生之间的交流增加,学生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见解,并能得到教师的及时指导;另外,教师通过学生提出的观点可以发现教学中需要改进的地方,从而在今后的教学中制订更为细致的授课方案和计划。 

案例教学有助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案例教学中,教师引导学生去思考相关的原理,并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来分析和解决案例中的实际问题,学生有了自己思考和倾听他人意见的机会,思维和判断能力在案例分析和讨论中逐步得到提高。通过对实际问题的分析,学生可以锻炼自己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总之,在讲解保险学基本原理或内容时,结合案例分析,通过对各类典型案例的分析和讲解,不仅能够帮助学生巩固保险学的基本原理,加深对基础理论、专业理论的掌握,强化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运用,而且还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在保险学教学中应当加大案例教学的比重,以提高教学效果。 

二、保险学教学中的案例选择 

1.案例应当具有针对性。教师首先应当根据教学内容,精心选择案例,巧妙设计问题。案例一定要和所要教学的术语、原理或内容紧密相关,有利于学生更直接有效地理解和巩固教学内容。例如,在讲解“保险利益”这个概念的时候,案例应当直接与之相联系,并能让学生区分“保险利益”和“保险金”这两个概念。案例的针对性还表现在案例应当直接与所要讲授的知识点相联系,而不宜涉及过多的知识点,否则会扰乱学生的注意力,造成思维上的混乱。 

2.案例应当具有代表性。案例应当能代表某一种社会现象,具有同类案例的共性;或者对于案例所提出的问题,学生存有不同的观点,而这些观点往往代表一部分人的观念和看法。一个恰当的案例,不仅应当有利于学生理解课堂教学内容,还应当引导学生去思考和分析现实当中的类似问题,达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案例的结论在很多情况下是开放性的,这样能够引发学生在课下做更深刻的思考。 

3.案例应当具有生动性。案例应当来源于现实生活中与大学生联系紧密的一些案例,以便开展深入的讨论。比如,在讲解人身保险时,可选择与大学生人身风险相关的案例,引导学生了解人身保险的各个种类;再比如,在讲授保险合同的内容时,引导学生分别从自身和保险公司两种角度展开讨论,有助于学生

编辑整理本文。

全方位学习和理解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以及保险条款等诸多细节内容。 

4.案例应当具有时效性。在保险学教材或案例汇编资料中都给出了保险课程的很多案例,但由于更新速度较慢,很多案例缺乏时效性,甚至得出的结论也存在问题。自2009年10月1日起,中国施行修订之后的新《保险法》,相比于原《保险法》,新《保险法》在很多方面都有大的修订。比如,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和被保险人往往不是同一人,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二者的利益不无冲突。如果受益人谋求个人私利,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保险公司该不该赔?原有《保险法》规定,此类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这对于无辜的被保险人显然有失公平。新《保险法》进行修改完善,规定此种情形下,实施非法行为的受益人丧失受益权,但保险公司不因此免除保险责任,被保险人的利益仍然受到保护。如果教师在案例教学中,简单地借用以前的案例,又没有根据新《保险法》对原有的分析结论作出解释或补充,很容易误导学生。 

5.案例应当具有导向性。中国保险市场主体的无序竞争仍然较严重,国民的保险意识也还不强,关于保险的各种纠纷大量存在。在案例教学中,一些老师往往选择反面案例进行分析和讲解。从帮助学生理解的角度来说,这无可厚非,然而,过多地采用反面案例很容易产生负面的影响。事实上,中国保险业由于起步较晚,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保险业的诚信建设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再加上社会公众对保险的认知比较欠缺,很多人对于保险还存在偏见甚至是反感。在案例教学中,反面案例在一定程度上会使学生对保险业形成根深蒂固的成见,进而影响学生对保险业的认识和学习的积极性。在案例教学中,教师应当把正面案例与反面案例有机地结合起来,既要帮助学生理解保险学的基本原理,还要对学生进行积极的正面引导,帮助他们理解保险的本质。 

三、案例教学组织与实施的应用心得 

1.教学准备。教师在教学前的充分准备是案例教学必不可少的环节。在教学之前,教师应当对于教学案例的内容以及案例所涉及到的理论知识点有充分的把握,对保险实务的发展变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有充分的了解。除此之外,教师还要指导学生做好课前准备工作。对于信息量丰富或者比较复杂的案例,教师应把选择好的案例在课前发给每一个学生,要求他们熟悉案例内容,并结合案例进行分析,归纳发言要点,为教学讨论做好铺垫。

2.教学方式。对于保险学课程,教师应当强调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的有机结合。强调案例教学,并不意味着放松理论教学。在教学方式上,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案例教学有利于加深对理论教学内容的理解,重在突出教学的目的与应用,而理论教学是案例教学的基础和前提,不掌握理论就无法开展案例教学。保险学课程必须要先掌握一些基本的理论、概念和方法,然后才能进行实务性的学习。例如在讲述保险的基本原则时,案例中必然会涉及到保险利益、近因、推定全损等基本概念,如果学生对这些概念都不理解,教师很难组织案例分析。 

3.教学讨论。案例教学的实质是开放、互动,强调学生的高度参与。引导和组织学生进行讨论是保证案例教学效果的关键环节。教师应当把更多的时间和机会留给学生,讨论主要在学生中进行,但教师绝不是旁观者,教师始终应当发挥主导作用。第一,教师可以通过启发式提问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讨论。教师所提的问题要围绕教学内容,做到少而精。问题过于宽泛则学生的讨论比较散乱,不利于教师对课堂教学的控制,也不利于学生对教学重点和难点知识的掌握。考虑到不同的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和接受能力不同,案例提问还要有层次性,由易到难,逐渐深入。第二,教师和学生要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营造良好的课堂讨论气氛。教师要鼓励学生自主思考,积极引导学生对案例进行讨论,并结合分组讨论、角色模拟等形式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例如,在结合一些案例讲解保险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时,就可以采用角色模拟的形式。第三,教师应给学生更多的自由发挥的空间,允许他们发表不同的意见和看法。开放式的讨论更有利于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而且可以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开放性思维。第四,教师应当通过各种巧妙的提问,引导学生围绕中心问题进行讨论,力保讨论沿预期的方向进行。在教学中,教师应当及时对学生的讨论进行点评,解答学生提出的疑点问题,并对讨论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修正,把讨论引导到正确认识的轨道上来。对于学生争论较大的问题,即使是一些社会敏感问题,教师也应认真分析,不能避重就轻,更不能不回答。第五,教师要把学生从对案例本身的讨论引导到对一般性问题的讨论,并归纳出一般性的理论观点或结论,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教学总结。讨论结束后,教师应及时总结要点

编辑整理本文。

。阐明案例分析讨论中所运用的理论知识,总结讨论的重点、难点和疑点,在此基础上指出需要进一步深入思考的问题。为了获得更好的教学效果,教师还应要求学生完成一份书面的案例分析报告,通过重新审视案例的讨论过程和解决方案,学生对于课堂的教学内容能够加深理解。教师自身也应当总结本次讨论的成功之处和不足之处,以便在以后的教学中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参考文献: 

[1]何宏庆.保险学案例教学模式初探[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10,(1). 

[2]严继莹.保险学案例教学若干问题的思考[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09,(1). 

篇5

  二、保险市场的共性

(一)中国人对储蓄的偏好形成传统的高储蓄率,促进了带有储蓄性质的寿险业务的发展。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和节俭的传统也是储蓄率偏高的主要因素。亚洲金融危机也使得人们由于金融和就业方面的不确定因素而更愿意储蓄。

(二)社会保障体制面临改革。首先是养老保障体制的改革。当今世界许多国家的养老保障体制实行的是三根支柱的复合制度,它是由政府负责的基本养老保险、由企业或工会负责的职业退休金计划和由个人或家庭负责的个人养老储备合成的。三个支柱各司其职,保障职工退休后尽可能维持原有的生活水准。大陆的养老保障制度也在向这个方向努力,但政府的责任过大,现行的养老保障制度实际还是一个支柱——政府保险。目前改革的重点和趋势是以企业载体推动和发展第二支柱的养老保险制度。据悉,台湾和香港的养老保障制度正面临进一步的完善。因此,我们面临着共同的问题。其次,医疗保障体制面临改革。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应是多层次的,一是基本医疗保险;二是补充性医疗保险,包括社会性和商业性的;三是医疗保险的补充,即非医疗保险特征的个人自我保障和政府福利性保障与社会救保障。大陆、台湾和香港三地的医疗保障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以大陆为例,现阶段实行的是“低水准、广覆盖、双方负担、统帐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保障目标只能限于满足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保障并不充分。

(三)人口老龄化已成为一个重要问题。营养和医疗水准的提高延长了中国人的平均寿命,这意味着退休者寿命更长。同时,生育率下降了,2000年,大陆地区出生率约为15.2‰,台湾地区出生率约为13.8‰。这些因素导致了人口的迅速老龄化。截止2000年底,65岁及以上人口占台湾总人口的8.6%,预计到2032年,老年人口将占总人口的20%。预计到2015年,65岁以上的人口将占香港总人口的14%,大陆的9%。随着平均寿命的提高,对退休准备金的需求成为一个重大问题。传统的由国家管理的“即收即付”体制在提供退休人员适当生活水准方面被认为是远远不够的。养老计划可以由国家或包括寿险公司在内的私营供应商管理,政府也希望私营部门能够在迎接这一挑战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大陆早在1995年就提出“国家在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同时,鼓励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企业交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可以在国家政府指导下,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情况,为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保险,由企业和个人自主选择经办机构。”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正在把产品重点从传统的事件风险(即死亡和意外事故)保障转向长期储备(即养老金和长期医疗保健)。台湾地区目前实施的全民健保制度,基本上是以社会保险方式来实施的,即由国民依负担能力缴纳保费来支应,并实行部分负担制。在医疗费用呈现大幅成长的情况下,全民健保的保费收入不足以支付医疗费用的支出。全民健保属于强制型,不论国民的风险类别与健康情况,都必须依所得缴纳健保保费,部分民众不太适应,需要尝试新的做法。

(四)产险市场潜力巨大。入世之后,大量外资的涌入,将为本地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长期和短期资本,而据统计,外资企业的投保率几乎达到100%。大陆政府正在实施的包括“西气东输”“南水北调”、三峡水利、西部大开发计划等发展,均对产险业有着巨大的需求。北京申奥成功之后,政府已计划投入1800亿元人民币用于交通网络、环境治理、水电气热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香港的数码港、迪士尼乐园等项目也在建设当中,这些都将大大刺激社会对保险的需求。

(五)大陆的法定分保。中国再保险公司作为大陆唯一的专业再保险公司,成立时间不长,但发展很快。2000年的保费收入达到140亿元人民币,货币资产达到126.5亿元人民币,保费规模虽然大于台湾中央再保险公司,但是95%来源于法定业务。一旦法定分保取消,整个公司的业务规模将会受到很大影响。

(六)保险市场监管的重点发生改变。为了和国际保险市场进一步接轨,大陆、台湾和香港正致力于完善各项保险法律、法规,制定适合国际规则的相关条例。大陆保险监管机构正在搜集修改《保险法》的意见、建议,还将出台《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规,监管方式也正在或已经由对保险公司进行条款、费率管理为主过渡到对其偿付能力和财务能力进行监管,中国保监会将试行《保险公司最低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

  三、保险和再保险业应开展多方面合作,实现优势互补

的中资保险公司如何在入世后的激烈角逐中求生存、谋发展,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基于对保险市场形势和共性的研究,我们应当开展多方面的合作,努力发挥整体优势。

(一)借鉴和交流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科学技术的发展使保险业的管理人员、管理手段、管理技能、管理机制都面临严峻的挑战。电子商务、网上保险要求本地保险公司必须在人力、物力、能力方面做出积极反映,跟上时代步伐。台湾和香港的保险业相对起步较早,市场开放程度较高,因而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可供大陆的同行们在改革中借鉴,少走弯路,争取跨越式发展。

(二)加快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产品是企业经营之本,服务是企业经营的灵魂。保险产品是一种劳务商品,其品质标准最终要取决于市场需求,而需求的引导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优质服务。当今世界上凡业绩优秀的保险公司都十分注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的保险市场有着共同的特征,除了为用户提供传统的契约服务外,还应加强交流与探讨,开发万能变额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以及心得年金保险和健康保险等新险种,共同致力于与保险有关的边缘服务和个性化特色服务,如提供热线资讯,提供急救物品,提供救灾技术人员等。

(三)大力开发人才资源。通过各种有效途径造就一大批高素质、高水准的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大陆的保险公司应学习台湾、香港的同行通过市场广纳贤才的做法,才能高起点,高标准地提升人才素质。保险业人才济济,可以多多加强人力资源的交流和共享。

(四)对建立保险市场的再保险交易中心进行探索。比如,可否选择保险市场比较发达、国际化程度较高的城市,建立中国的再保险交易中心,吸收境内外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参与,使中国的再保险市场成为国际再保险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充分利用国际互联网覆盖面广、资讯交换快、成本低廉的特点,进行保险产品和再保险产品的销售,大力发展再保险业务,迅速赶上世界发展潮流。通过再保险业务便捷、快速、有效地联络本地和国际两个保险市场,有利于本地直保公司提高风险承受能力、扩大业务量。再保险业应紧密合作,大力开发再保险产品,通过再保险产品与方式的创新,促进中国保险和再保险市场的发展。比如,共同研究和制定财务再保险计划、地震再保险计划等。大陆某些地区和台湾地区同属地震带,历史上的几次地震给国民经济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如台湾1999年发生的9·21大地震使寿险业和产险业损失很大。台湾已于2001年建立了地震险共保体制,大陆的地震保险机制也在建立之中。

篇6

二、农业保险试点后农户生产行为中产生的问题

农业保险自2004年试点以来,虽然一直在发展,但是仍存在有许多不足。在《农业保险条例》颁布之前,农业保险的立法相对滞后,实行的法律法规并未真正涵盖农业保险运作的具体操作内容。因此,农业保险试点以后农户也产生了许多投机性的生产行为。

(一)道德风险行为1.产生损坏保险标的的道德风险在保险市场上,这种行为来自于:第一,保险公司不能观察到投保农户在投保后的个人生产行为;第二,由于保险标的的特殊性,在保险期间大多处于生长期,农户在生产过程中可以轻易对保险标的做出主观性的处置行为;第三,现行的保险政策并没有推行奖励机制,农户的个人生产行为也不与信用评级和费率水平挂钩,无标的损失的农户来年也没有费率的减免等奖励政策。既然第二年要交一样的保费,有些农户便在生产过程中人为的制造一些标的损失来换取补偿。在某些市场风险严重的年份,生产物质投入的成本过高而出售价格过低,有些农户在生产过程中故意损坏保险标的,这种行为在养殖业保险中尤为突出。比如育肥猪险种,在2010年猪肉市场低迷,猪肉价格大跌的时候,辛苦养殖担上生产成本和人力成本可能入不敷出,有农户就故意淹死保育猪或者在生产过程中喂食一些钉子等造成标的灭失来换取保险赔偿。2.监督机制缺位导致灾后生产积极性缺乏由于农业保险试点过程中,气象、水利等部门没有协调推进,基层监督体制也不完善,导致许多农户在遭受风险以后,抱着反正有保费赔偿的心理,生产积极性大打折扣,甚至不事生产等待赔偿,没有尽到保险义务。通常农业保险中的保险标的具有一定的修复能力,但是投保农户想到风险损失可以转嫁给保险公司,就不会在灾后对保险标的进行妥善处理。比如在水稻保险中,由于水稻种植业受地理因素影响比较大,那些土地靠近河堤的农户容易受到洪涝灾害的影响,往往投保很积极,但是灾后的生产行为中却带有明显的倦怠性。比如2011年坝塘镇发生洪涝灾害以后,有些农户存有侥幸心理,觉得反正有保费赔偿,在开展的救灾生产当中积极性不高。据统计,投保方的道德风险行为给保险公司造成的冤枉赔款要占保险赔款的20%甚至更高。这种种的生产行为严重扰乱了保险市场。使保险公司承担正常概率之上的赔付率,破坏了保险市场均衡并导致了保险市场的低效率。农业保险发展的不完善导致农户产生了这些投机性的道德风险行为,而正是由于这些生产行为又加剧了农业保险市场的失灵,长久以往就会阻碍农业保险的良性发展。

(二)逆向选择农业保险试点以来,保证了农户生产的积极性,但是在规避生产行为中的风险时,由于信息不对称往往会产生逆向选择行为。农业保险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和自然风险的不确定性导致了保险公司事前不能确定投保农户的风险程度。低风险的投保农户在投保后一般不能得到实际效用,可能会慢慢地退出保险市场,只有高风险的农户才会愿意在面临生产过程中的高风险时选择投保。保险公司的单位费率是根据风险单位的平均损失率确定的,保险公司为了不致亏损不得不提高费率,这样又将有一部分中低风险农户不再投保。这样的循环无疑会导致农业保险需求不足、市场失灵,削弱了农业保险对农户的积极引导作用。

三、促使农业保险对农户生产行为产生积极影响的对策

由以上分析可知,农业保险试点引导农户生产行为的作用还是比较明显的。农业保险对农户来说就是一颗“定心丸”,遭受风险损失之后农户可以很快地恢复生产行为,农户的生产信心得到了保障,积极扩大生产行为,形成规模化生产。但是由于农业保险发展的一些不足,农户产生了诸如逆向选择和损坏保险标的等投机性生产行为。下面从三点探讨如何完善农业保险,最大化的发展农业保险对农户生产行为的积极引导作用以及减少农户生产行为中的投机行为。

(一)加强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支持1.贯彻实施农业保险法律条例《农业保险条例》历时六年终于在2012年10月24日国务院第222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它表明我国政府对建立现代农业风险管理制度的坚定信心。条例中明文规定为切实保证财政给予的保险费补贴依法使用,规定禁止以虚构或者虚增保险标的、虚假理赔、虚列费用等任何方式骗取财政给予的保险费补贴。《农业保险条例》填补了《农业法》和《保险法》未涉及的农业保险领域的法律空白,标志着我国农业保险业务发展进入了有法可依的阶段。政府在支持农业保险发展的同时要严格贯彻落实《农业保险条例》,同时要尽快出台配套性的细则,规范农户生产行为,杜绝道德风险产生。2.加强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农业保险的主体中,基层政府承担了很大一部分的宣传、执行工作,对农业保险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有些基层政府缺乏专门的管理部门,或者干脆把行政支持变成了行政干预。制定行政支持的具体措施,调动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又要尊重保险公司的自,避免过度干预。乡镇基层政府应设立专门的农业保险管理办公室,配备专业人才,对从事农业保险的业务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组织各种农业保险组织的业务技术人员,交流经验、学习、研讨提高业务技术管理水平,合理协调农业保险的发展。

篇7

保险个人实习工作总结1随着互联网技术与电子科技的发展,网络销售和电话销售凭借其方便、快捷及节约成本等优势,已经被越来越多的领域所采用,当然也包括保险业。

一、实习单位: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全国性人寿保险公司。公司于20x年6月3日正式开业,总部选址大连。公司注册资本16.6亿元人民币,强大的股东背景、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以及优秀的管理团队为百年人寿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百年人寿秉承“创新百年,关爱永恒”的企业文化理念吸引了众多业内精英的加盟。百年人寿积极汲取业内先进经营管理经验,在公司运营管理、财务与投资管理、产品设计、信息技术以及客户服务等方面积极进行多元化创新,不断推出具有百年人寿特色的、差异化的产品和服务以及灵活的作业流程,以实现客户价值的最大化。

二、实习目的

实习是一种实践,目的是让大学生有一个了解社会的学习机会,接触实际,了解社会。增强劳动观点和社会主义事业心、责任感,并能够观察经济活动、识别和分析社会经济问题,学习业务知识和管理知识,巩固所学理论,获取本专业的实际知识,培养初步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借以实际地运用学过的专业知识,也希望能带来一些启示,培养初步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

毕业实习是一门专业实践课,是我们在学习专业课程之后进行毕业设计时不可缺少的实践环节。它对于培养我们的实践能力有很大的意义,同时也可以使我们了解传统的保险销售模式与现代保险销售模式之间的差别。毕业实习更是我们走向工作岗位的必要前提。通过实习,我们可以更广泛的直接接触社会,了解社会需要,加深对社会的认识,增强对社会的适应性,将自己融合到社会中去,培养自己的实践能力,缩短我们从一名大学生到一名工作人员之间的思想与业务距离,为我们毕业后社会角色的转变打下基础。

三、实习时间

20x年7月1日----20x年7月26日

四、实习内容

我所在的部门是百年人寿电话销售中心。我们的实习分为几个阶段。

(一)岗前培训

在进入工作岗位之前公司对我们进行了为期10天的系统培训。包括专业知识、销售流程、话术及沟通技巧乃至系统的操作。通过培训我了解了保险险的各个险种主要分两大块:我们通过系统随机抽取的号码,向客户拨号,赠送电子保单,这是一份为期一个月的交通意外险,激活后90天内,如果因乘坐火车发生意外导致客户身故或全残责任保额累计5万元,长途公共汽车搭乘者交通意外伤害责任保额累计5万元,市内公共汽电车搭乘者交通意外伤害责任保额累计5万元,乘坐飞机身故保额为50万元。由于手机号码是系统随机抽取的,我们不能够看到客户的任何资料,甚至手机号码都掩盖住了后四位。所以,客户的信息就由我们来询问获得。我们的主要任务就是要获得客户的姓名和出生日期。因为这次赠险的年龄范围是18-55周岁,更是为了将同名同姓的客户区分开,让客户获得一份合法有效的保障,姓名和出生日期这两个信息是必须要获取的,这样才能将保险成功赠送出去。如果沟通顺利,我们将尽量获取客户的其他信息,如居住地区和职业,高危行业不在保障范围。可以看出,我们的赠险工作是十分重要的,这不仅仅是赠送一个新的保险产品,更深层次的是在为百年人寿挖掘潜在客户,宣传公司品牌。;前四个是商业险中的主险,后四个是商业险中的附加险。我们还了解了怎样用开场白去和客户进行近一步的沟通,如何进行异议处理并及时的进行促成等等。总之,10天的培训很快就结束了。

(二)考核通关

满满的培训结束了,等待我们的是考验,是决定你能否留下的关键——考核。考核分两部分进行笔试和话术通关。笔试是对我们专业知识的检查,并不可怕。让人紧张的是话术的通关,这可是对我们这些天所学的所有东西的综合运用,而且是一对一的面对考官,还要把他们当客户。幸运的是我们大部分人都顺利过关了。

(三)进团队

考核结束后我们被分到了不同的团队。原以为过五关斩六将的我们已经可以直接面对客户了,可没想到进入团队的第一件事还是培训,这次是有针对性的培训,因为我们拨打的是河南项目所以我们必须了解河南的核保政策,于是又是一番培训考核。逐一通过后竟还没让我们正式上岗,而是跟师傅继续学习。。。

(四)上线

几天的学习结束后我们终于可以正式上线了,有了自己的座位和工号。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我拨打了第一通电话:关机!心情有些紧张了,第二个被秒杀了。之后的很多天我都在不断地拨打电话,跟客户报价,介绍百年的服务,然后不断的遭受拒绝,然后又重新振作继续拨打,虽然有时候心里觉得委屈但却依然坚持着。

五、实习心得

这次实习让我学到了很多课本上根本没有东西,让我觉得以前都是纸上谈兵,也让我深刻的体会到保险业所谓的“剩者为王”,更让我明白保险业是一个挑战你各方面能力的行业。

(一)我觉得如果真想把保险做好、长久地做下去,就得有打持久战的决心和毅力。如果没有这种决心和毅力,遇到人家的拒绝就想打退堂鼓,那就干脆放弃保险。当然,做保险被拒绝是很平常的事,慢慢就习惯了。其实挫折多了,经验也就有了,方法也就有了,拒绝也就少了。不要害怕拒绝,每天都要保持相当数量的客户拨打量,慢慢总是会有成绩出现的。

(二)我觉得做保险是一种筛选工作,或者说我们做的是一种“沙里淘金”的工作,我们要大量地、快速地筛选我们的拨打对象,大量地排除那些沙子,尽可能快的找到我们的金粒。这就要求我们非常善于倾听和分析,争取用最短的时间内判断出对方是否有购买欲望;或者说,对方有欲望买什么样的保险,这类保险对他有没有意义。如果有,就继续跟进,如果没有就赶紧放弃,换个目标,这就是筛选工作。

(三)当然个人的职业素养也十分重要。尽管现在外呼营销系统方便了我们的工作,提高了效率。但是勤奋依旧是我们要保持的姿态。都说电话销售有一个“大数法则”,只有保证每天都有足够的拨打量你才有可能出单。

(四)电话销售虽然改变了我们保险行业以往的销售模式。事实上不能单纯的说改变了,应该说是优化了。但是我们热情不能减,勤奋的态度不能改变。尽管现在人们的保险意识有所提高,但很多时候跟客户进行一次通话还是不够的,还需要我们一而再,再而三的去跟进,去推敲他的需求。当然,方法对于我们来说也是十分重要的。比如,时常关心关心客户,让他能想起你,想起你是个卖保险的。当他有需求的时候,就会第一时间找到你就足够了。我们不能整天整天的追着客户买保险,要根据客户的态度来决定预约的时间间隔。我们要将销售的概念模糊化,在跟客户的沟通中让客户逐渐喜欢上你这个人,跟客户做朋友,我们常说“销售首先推销的是你这个人”就是这个道理。

总之,这次实习将会是我人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任谁也夺不走。

保险个人实习工作总结2从3月23日到现在,不知不觉在太平人寿学习了17天。17天当中,学习了很多,收获了很多,提高了很多。从入司当天的一个对保险一无所知的应届毕业生到现在已经开始展业的业务实习生,时间虽短但是转变却大。下面我从但各方面谈谈这段时间的心得体会:

一、选择比机遇重要

在太平人寿的招聘专场报告会上,杨雪莲经理与我们分享了她人生的三次成功选择。来太平之前,我在福建天宇职业培训学校做校长助理——一份在很多同学看来还可以的一份工作。但是经过反复的思索,最后还是选择来太平人寿。在天宇工作期间,我很受重用,半个月时间之内独立完成了两个培训项目。校长当听说我要走的时候反复挽留我,但是我最终还是选择离开。因为我觉得目前我最需要的是一个可以学习环境而不是一个可以发挥的舞台。刚走出校门的我们对社会还知之甚少,需要学习的还有好多,所以要在人生刚起步的时候积累更多的能量,这样人生的道路才会走的更远、更辉煌。太平人寿虽然在保险行业与三大巨头相比还存在一段差距,但是其发展速度是这三大巨头的好几倍。在这样一个创业成长型的公司当中,你想不成长都困难。

二、态度比能力重要

在培训的第一天,培训老师就告诫我们要端正态度、认真工作。保险行业是一个全新的行业,特别是寿险在中国发展的历史其实并不长。保险业也是一个综合性的行业,保险公司的各个部门岗位都需要我们自己摸索,从头开始。所以不管是学什么专业,到保险公司都是新人,对大多数岗位都是很陌生的。这就要求我们要以空杯归零的心态,从头开始学,从为人处事、工作态度开始。我们的班主任以及任课老师他们都是我们学习的楷模,他们在授课中的工作态度都是我们以后工作过程中效法的标杆。投入多少,收获多少,参与多深,领悟多深——我们阳光二期培训班的班训。这个也是我们每一个阳光二期员工以后的工作格言。当一份工作加上我们的心,那么这份工作就变成了事业。

三、信心比黄金重要

“相信自己,我是最棒的,最最棒的”——这是我们阳光二期员工集体手势。这个手势动作虽然简单,但是寓意深远。每个人在做这个手势过程当中如果把自己的心融进去,用心去做这个手势就可以感受到这个手势的神奇力量。保险业是一个全新的事业,一个还没有被中国人完全接受的行业,也是一个容易被拒绝的行业。在这接下来一个月的市场实践过程中,我们可能会被人拒绝,我们也可能遭人冷眼。唯一能支撑我们继续坚持下去的只能是我们的信心——对行业的信心、对公司的信心、对自己的信心。通过这几天的尝试展业,我也体会到了公司的用心良苦。市场实践一方面可以让我们加深对业务的了解、对市场的了解、对保险业务员的了解;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实践,磨练意见,增强抗压能力,让我们学会如何在逆境当中保持信心、保持自己高昂的斗志。真诚希望我们的伙伴们都可以正确的对待这个让人恐惧的市场实践,端正自己心态,在自己勤奋下实现目标,达到公司要求,最终留在太平人寿铸就自己的辉煌人生!

保险个人实习工作总结3暑假第一次留在进行实习,有幸能够来到x保险公司接受了一个月的锻炼,直接深入到社会职场中,与客户面对面的接触与交流,一方面把自己所学知识与实践直接相结合,另一方面又学到了许多学校里所学不到的经验与教训,从而使自己对自己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因为自己学的是金融进入保险有些不情愿,但是一个暑假的实习结束,自己觉得其实这样的经历才是自己最想要的!

7月13号正式来到x,老总热情的接待我们,然后我就被安排到了卡单部实习,”卡单”这个概念是第一次接触,其实就是短期意外险的另一种说法,这是最先让我觉得新鲜的东西。然后开始学习如何填写保单,第一天就填错了几张保单,发现自己原来是这么粗心,好在公司对我们都非常宽容,让我非常感动。

这时明白了什么是宽容!接下来的几天我就一直在卡单部实习,每天每天要背卡单产品的信息,哪家保险公司有哪些产品,保障额度多少,适合哪些职业种类,适合那些人群,有哪些是拒保的职业...一下子记这么多东西,感觉头都有点大,但是要接待客户的话,必须要记住,所以每天都告诉自己要加油!这时明白了要永远对自己有信心!

在卡单最紧张的一天是第一次坐到前台正式接待客户,登帐、填单子、收费每一步都要认真细致,但是当天客户来的非常多,对还不熟练的我来说,简直有点力不从心,虽然很认真的去做,还是出了好多错误,幸亏有师傅帮忙善后,才不致于有太大损失,这一天让我深刻的感觉到业务熟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稳重的重要性从这里开始发掘!天都在接触着形形的客户,他们中的大多数都是热情而且宽容的,但是也有一些要求非常严格甚至是苛刻的客户,他们要求特别苛刻,一不小心就把他们的得罪了,这些人真是让人疲于应付,但是你还是要克制自己的情绪,继续为他们耐心服务,这种情况还是为我们上了实实在在的一堂余人交流课!交流真的是一门艺术,幸亏自己明白的不是太晚!

再后来到车险部进行实习,幸运的是刚好赶上公司培训新的员工,我就跟他们一起学起了车险算费,这里的学习不像在学校里的学习一样理论性那么强,这里注重的是实际操作能力,这里面有很多都是公司的老员工通过长期工作总结下来的经验,在实际工作中非常有用,因此感觉特别宝贵!

等我们“黄浦三期”学员毕业时,公司朱总专门给我们讲了一下午的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及公司准则和公司的未来发展等,为我们描绘了一个美好的愿景,让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既不至于太盲目,也不至于没有动力!

公司现在与中国石化合作在很多加油站点开了一些车险的直销网点,这在全国乃至全世界都是一个创新,而且在公司良好的管理方式的运作下,正在有条不紊的开展,让人感觉到创新的力量!真的非常佩服老总的头脑!

这在我们以前接触保险的时候根本就没有想过的事情,想不到竟然在市场上悄然萌发,并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真是震撼在以后的学习中告诉自己一定要懂得活学活用,读死书,死读书竟会变得没有未来!

自己在x的每一天更多的是在发现自己,加速自己的成长,但是这种锻炼也是要付出代价的,自己每天早上挤公交从武昌到汉口,下午在从武昌到汉口,每天这么轮回!搞到自己现在看到汽车都有点晕,好在还知道坚持!坚持去发现美好的东西,学习有用的知识,虽然有点苦,但是痛并快乐着!

保险个人实习工作总结4这个暑假里,我在保险公司实习了一个月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我了解了有关保险的知识,并体验了一种新的生活。

第一天去见了主管的经理,据说口才是很棒的,初次见面,感觉她很干练。保险公司的氛围与其他地方相比是很不同的,这里有一种很活跃的气氛,在这里真的感受到了一些以前没有感受过的东西。由于我没有什么经验,不能跑业务,所以就呆在办公室和经理、组训一起。

在保险公司,每天早上都会有晨会,晨会早上8点准时开始,迟到会扣钱的,但只是形式上的,一般会扣一块钱的样子,主要还是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晨会由主持人主持,一般就是组训或负责的经理,但为了锻炼各个业务员,也经常的会让业务员上去主持。晨会首先会让全体同仁起立做晨操,很有激情,在音乐的节拍下做各种滂湃的动作,会舒缓紧张的心情,还会让沉睡中的身体舒展开。记得第一天去公司,要让我上台作自我介绍,本来刚刚到的时候还有些紧张,但跟着做完晨操后紧张感就没了,很从容的上台作了自我介绍。在晨会中,还会公布昨天各个业务室的业绩,给予鼓励。从早会中,让我看到了朝气,想必开完早会后一天的工作将会充满激情。

这次实习中,公司召开了两次产说会,一次是岁岁登高,一次是鸿福年年。通过这两次产说会,让我对险种有了新的认识,而且懂得了什么叫有压力才会有动力。产说会是有关产品的说明会,各个业务员会带着自己邀请到的客户来参加产说会,由主讲师讲解关于这个产品的情况,让客户了解到该险种的价值,有何优惠,自己能得到什么利润,以便客户选择适合自己的险种投保。通过讲师生动的讲解,加上现场回馈奖品,很多客户都会现场签单,所以说,产说会被保险公司看作一个和客户沟通得很好的桥梁。还记得那次岁岁登高的产说会,当时现场签单的客户并不多,有5,6份吧。当时一位省公司的讲师说,还是因为票价的问题,因为我们的票价太便宜,有时甚至不需要用票,所以业务员就没有一种压力,只是随便邀请一个客户来听便完事了,随便邀请到的客户又有几个想真心来签单的呢。在接下来的一场票价为110元省公司的产说会中,现场签的都是2万元以上的单子,开始时,只有几个业务主管买了票。但是,在那个口才很好的经理的说明下,有越来越多的业务员购买了票,就像那个经理所说的,只要买了票就一定能带来客户。果然那天所有买票的业务员都带来了客户,而且有了不错的成绩。

还有就是创说会,公司有像是雷霆行动等扩员活动,增员的任务是很重的。业务员会带领自己邀请的新进人员来听创业说明会,之后有意者将会留下面试。从事保险行业,首先必须通过从业资格考试,拿到资格证书,于是,新进人员会进行考试培训。考试内容是关于保险的一些基本知识和其他的与保险相关的法律法规,像是《民法通则》《保险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等。为了了解更多的知识,我和这些新进人员一起进行了学习,在此期间,尤其学到了很多关于保险法的知识,收获颇丰。

“让客户满意”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在实际工作中,公司里有许许多多的客户服务团队和员工在为此努力。他们在各自平凡的岗位上,勤勤恳恳,认真负责,用微笑耐心的态度和专业的服务水平,让客户满意,用真诚的服务体现自身价值,也在为客户创造价值。他们也是公司在第一线和客户打交道的“形象代言人”。

还记得有一次晨会中,经理请来了两名其他地区的先进工作者和大家交流,至今令我印象深刻。第一位上台交流的,声音很响亮,很有自我表现能力,一上台就唱起了歌以吸引大家注意。这是一位56岁的女士,但是她的语气,气色,情绪,都无法让人猜出她的实际年龄,感觉充满活力。从她的身上,我看到了激情与真诚的魅力,无论任何人与她想出一段时间后,都会感到她身上所散发的激情,并被此所感染,变得拥有生机活力。在激情的背后,她又不缺真诚,所以很多客户只对她所推荐的险种感兴趣,于是她的业务越来越好。只要对自己工作充满激情,我想任何工作都会变得有意义。“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只有自己真诚地对待别人,别人才有可能接纳你,才会信任你,那样工作也会变得顺利。另一位上台的女士,与前一位是十分不同的,她很文静,感觉很踏实,也很真诚。这是两种不同的风格,但她同样的优秀,据说很快会升为副经理。她不会充满激情的与你交流,但是,她却发展了很多的下线,因为她待人真诚,有耐心,很多人都信任她,都愿意跟着她干,于是她的业务室人员越来越多,而且,她关心每个同事。从她身上,我同样看到了真诚,我想在以后的生活中,无论从事什么工作,都要有对工作的热情和待人的真诚。

每个营销员要做得更多,要努力提升自己,要诚信热情,要学会自我管理,要真正为客户考虑问题……每一个非保险人也应该对营销员多一些宽容、多一些理解,对保险多点认识,不要厌恶,不要恐惧——它只不过是一份契约而已。

坚持是一种美德,而在保险公司,正是有很多人因为坚持不了,所以中途放弃了这样一份为人类造福的事业;也因为坚持不了,所以看不到保险这个职业的崇高和伟大。无论从事任何职业,只有那些坚持和守望着自己理想的人,才能继续在自己选择的道路上走得坚定和安稳,努力着,打开自己成功的大门,坚持着,走出属于自己的明天。

这次社会实践,我深切地感受到了在社会中,并不是每件事都会是一帆风顺的,挫折处处存在,这需要我们鼓起勇气迈出第一步,吸取教训继续向前冲。我想,这次实践将会给我很大的启发,在这过程中,我不仅仅学到了有关保险的知识,对工作和社会也有了更加新的认识。

保险个人实习工作总结5在打电话中最能看的出一个人的品质,一个人内心的世界,在打电话中你可以表露的明明白白,无论你平时怎样掩饰.那么,我们所拨打的每一通电话当中,是不是要给对方的一种温馨的感觉呢,或者是亲切的友好,你的良好的形象和公司的形象都会在电话当中传达给对方.

你的事业和你的人脉关系,会在你的每一通热情的电话中拓展未来.在写作当中我们通常流行的一句话:文如其人.其实话也如其人,声音也如其人啊.你个人的魅力会在你每一个电话当中展现出来.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电话营销作为一种能够帮助企业获取更多利润的营销模式,正在越来越多地为众多企业所采用,且对社会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意义。

作为一种营销手段,电话销售能使企业在一定的时间内,快速地将信息传递给目标客户,及时抢占目标市场。电话销售已经成为帮助企业增加利润的一种有效销售模式,其特点省时、省力、省钱,并能快速获利。

当你主动打电话给陌生客户时,你的目的是让这个客户能购买你介绍的产品或服务。然而,大多数时候,你会发现,你刚作完一个开头,就被礼貌或粗鲁的拒绝。现在,就让我们来看一下,怎样有效组织开篇,来提高电话销售的成功率。

电话营销的时间:

一般来说,接通电话后的20秒钟是至关重要的。你能把握住这20秒,你就有可能用至多一分钟的时间来进行你的有效开篇,这其中包括:

1.介绍你和你的公司

2.说明打电话的原因

3.了解客户的需求.说明为什么对方应当和你谈,或至少愿意听你说下去。

引起电话另一端客户的注意

1)电话约访的要领--电话约访的重要性:提高工作效率、节省时间、电话约访的物件(陌生人、朋友、朋友介绍)、名单种类(公会亲友活动杂志社团协会邻居同学录名片交换月刊电话本以前同事报纸推荐名单熟识);

2)电话约访的原则:“热”、“赞”、“精”、“稳”——(热情,赞美,精简,稳重,喜悦,肯定)约访不代表说明,仅是约见面时间,地点即可;——(简短有力、不要超过3分钟)约访(内容)7%、腔调、语气、情感38%、肢体动作55%用电话脚本:好处—工作时可100%投入,不会离题;

3)电话约访前的暖身运动--做生理暖身运动自我确认词句—马上行动、我爱我自己;心理预演—上次成功的感觉;注意表情—注意脸部表情及肢体动作,想着上一次成功的感觉;不扰—请别人代接电话打电话工具—镜子、名单(100)、脚本、笔、白纸、行程表、访谈记录;

4)重点要领--简短有力、创意性、吸引力开场白;热、赞、精、稳—热情、真诚、兴奋、信心、专业、轻松;三分钟原则—不要在电话谈训练,记录谈话内容;三不谈—产品、自己、公司;三要谈—提升获利率、相关行业、家庭亲密度引起对方好奇—兴趣、幽默一笑;名中脚本之要领—完全陌生、缘故、推荐名单,熟识。。。等脚本;确定时间、地点—见面时间、地点、再次敲定确认;结束—给对方的期待例:见了面,相信你一定会非常高兴的!约访中的赞美—这时赞美,但求真心真诚自然约到人后,欢呼一下,保持心情,继续邀约、记录重点—客户资料、约定时间及地点、约接电话的人也可以一口气打五十通电话、何访约来公司洽谈;

5)忌讳--不可用不真实语欺骗顾客、言词不可夸张膨胀或过度赞美、绝不批评同行。

信念的力量告诉你。你不会得到你所要的,你只会得到你所相信的。

主动打出最重要的事莫过于唤起客户的注意力与兴趣。对于素不相识的人来说,一般人都不会准备继续谈话,随时会搁下话筒。你需要准备好周密的脚本,通过你的语言、声音的魅力引起对方的注意。

篇8

中图分类号:G64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2)09-0064-02

法律英语课程本着“用专业学英语”和“用英语学专业”相结合的原则,希望学生可以得到“一石二鸟”的学习效果。为达此目的,这门课程从内容设计上必须既考虑到英语学习的特点,又要考虑到法律学科的特色。首先,双语教学是法律英语课程的必备条件之一,但也是对学生学习和教师讲授来说最具难度的一点;其次,案例教学是法律学科的教学特色之一,把它应用在英语学习过程中,不仅能使该课程与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而且会令学生的记忆更加深刻;最后,应用多媒体技术在法律英语教学过程中,可以使学生接受更大的信息量,使课程讲授更为生动。

一、双语教学

所谓双语教学,即用非母语进行部分或全部非语言学科的教学,其实际内涵因国家、地区不同而存在差异。在中国,双语教学是指除汉语外,用一门外语作为课堂主要用语进行学科教学,目前绝大部分是用英语。

此外教学中应注意正确处理好外语教学与专业课教学的关系。必须明确双语教学不是单纯地学外语,而是用外语学,学生应重点掌握专业知识,切忌将双语课变为普通英语课的翻版。

为了使学生能够更好地掌握这门课程,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氛围营造。对于学生来说,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是学习外语的一个捷径。课堂上,可以采用朗读、讨论、演讲、对话等多种形式使得学生全方位地参与到课堂的各个环节当中,采用模拟法庭的形式使学生了解法律英语的实际应用;课后,应要求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多听多阅读英文法律资料,并且与同学进行交流,分享各自的心得。观赏英文电影也是令学生感兴趣及了解西方法律制度的一条捷径,推荐的与法律相关的英文原声影片有Legally Blonde(律政俏佳人)、Runaway Jury(失控的陪审团)、Erin Brockovich(永不妥协);推荐的与法律相关的英文原声美剧有The Practice(律师本色)、BostonLegal(波士顿法律)、The Good Wife(律政巾帼)。

2.理论研究。理论结合实践是制胜法则,用理论指导实践,通过教学实践来研究教学方法并且形成理论,是教学相长的过程。教学有必要进行理论研究,因为这是学习经验与总结经验的有效途径。英语的教学方法分为语言形式和结构教学法和语言功能教学法,功能教学法强调培养学生运用语言进行交际的能力,采用真实的资料,让学生了解现实生活中该种语言的表述方法,这非常符合法律英语课程设置的目的。文化背景和语境同样是语言习得的重要因素,研究语境对于法律英语学习者至关重要,因为英语词汇通常在法律用语中具有特殊的意义,只有了解词汇在不同语境下的含义,才能准确理解英文法律文件,以免导致歧义。

3.教材选定。根据双语教学的特点,本课程选取的主要教材是Legal English(法律英语,何家弘编),它自1997年起出版了第一版,其后经过多次修改,目前已经出了四版,内容覆盖了美国法的各个方面,包括法律制度、法律职业、法律教育、司法系统、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权法、合同法、侵权法、公司法、环境保护法等。学生可以通过地道的英语文章了解西方法律尤其是美国法,同时推荐学生习读由李广辉和宋永新主编的《法律英语》,这部教材是用英语表述我国法律制度的,与何家弘编的教材共同应用在教学中,可使学生对比学习我国和美国法律制度与应用上的异同。

二、案例教学

案例教学是法律学科的教学特色之一,在课堂上可以采用两类案例进行教学,一类是紧紧围绕课文的相关案例,例如宪法一章中选用的案例是Marbury vs.Madison;民权法中谈及的Walker v.IRS一案和St.Francis v.Al-khazraji一案;保险法一章中利用一个具体公司的案例比较公司高管和一般员工的保险利益对公司产生的不同影响;税法一章中采用了若干案例来解析,包括Veazie Bank v.Fenno,Flint v.Stone Tracy Co.,Knowlton v.Moore,Brushaber v.Union Pacific R.R.Co.,Burnet v.Wells,Complete Auto Transit Inc.v.Brady等案例。另一类是与时事相关受大众关注的热门案例,例如今日说法所选取的案例等,此类案例的学习与探讨会增进学生学习的兴趣,并可将课题所学与实践相结合。

三、多媒体教学

多媒体技术在课堂上的应用有利于提高学习效率以及可使学生获得视听多重感官效果已得到一致认可。对于法律英语双语教学而言,运用多媒体技术有如下优势:

1.扩大学生知识面。网络资料非常丰富而且及时迅捷,学生可以利用网络资源来了解各国的法律制度和现行法律法规,同时还能观察到最新的社会热议问题。

2.利于展示案例和法庭实况。案例可以用文字、图片或影像展示给学生,让其对案例有较为直观的理解,便于分析案情,得出正确的结论。目前有多个法制类的电视节目,其中包含了大量案例及法庭实况,这些节目对于没有社会实践经验的学生而言甚为有益。

3.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在法律英语课堂上应用多媒体技术可以使学生从视听多重角度进行学习,利用图片、影像、声音等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四、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

1.常用词的翻译。法律术语大多有别于生活中的用语,很多英语中的常用词在法律用语中会有特殊含义,例如在法律英语教材中出现的:the Bar指律师协会;House counsel是指专职法律顾问,即受雇于某公司企业而非独立开业的律师,也可称为corporate counsel(公司或团体法律顾问);hearing应译为听证会;to air her grievances译为倾诉其冤苦;authority应译为法源;the bench and bar是指法官们和律师们;exsiting securities指上市证券;the law merchant应译为商业习惯法;appear指出庭。

另外,在翻译中常常遇到的问题就是法律术语中存在大量的拉丁语,这也是法律英语学习者亟需克服的难关,例如在法律英语教材中出现的:ex aequo et bono(拉丁语)应译为公平且善良;an ad hoc basis指以个案为基础的或以特定目的为基础的;pro se可译为自己或亲自,多指当事人不请律师而自己出庭诉讼;stare decisis指遵从前例原则;preservation of the status quo是指保持现状;prima facie case是指有表见(或明显)证明之案。

篇9

首先我们确定了实习内容,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了解保险公司形成体制、公司文化与发展史。具体了解民生人寿内部的组织体系、管理体系,总公司、分公司、支公司、营销部之间管理与责权利的划分。

2、了解保险公司在展业、承保、理赔等业务流程和熟悉主要险种和相关单证。具体知道民生人寿在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营销中的主要环节、主要险种。

3、进行市场调查,了解人们对保险的具体需求和认识,保险营销现状并交流心得。具体向居民介绍民生人寿产品并力促成交。

遵照上述内容,我们的计划是:

1、花费一周多一点的时间,去了解民生人寿尤其是洛阳分公司的情况、民生人寿的主流产品和业务流程。

2、安排一周时间做市场调查,了解居民的需求和认识。

3、再安排至少两周的时间做保险销售工作,进行实战演练。

在民生人寿实习的一个多月的时间内,我们做了如下工作:

1、通过公司讲解了解了民生人寿公司情况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XX年,总部位于北京,是由全国工商联牵头、21家企业发起设立,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七家全国性保险公司之一。截至XX年,民生人寿已先后在北京、河南和上海等省市设立了十家省级分公司,60多家地、市级中心支公司、支公司或中心营销服务部,近300家区、县级营销服务部,初步形成了重点市场的机构布局。现有股东22家,实收资本金27亿元人民币,资本实力大大增强,资本规模一跃坐稳全国寿险业第四位,同时也创造了中国寿险业股东增资额度的一个新纪录。

2、学习了民生人寿的产品及其责任

民生人寿的业务经营范围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和资金运用业务。险种包括:定期寿险、终身寿险、短期健康保险、长期健康保险、个人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具体了解了“合家欢”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民生人寿《吉祥卡》保险,民生长乐保障保险等相关产品和其保障对象、保险责任、保单利益等知识。

3、在公司理赔服务部了解了理赔的流程

首先,如果发生保险事故,客户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将相关的资料由自己或委托他人送到保险公司。其次,保险公司理赔部接到材料后,会马上立案,如遇重大事故或有疑问的事故,会派专人进行调查。第三,调查员根据要求,展开调查。第四,理赔员对材料进行审核,确定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计算出赔付金额。如有疑问仍可派人调查。作出核赔结论。第五,理赔员将审核意见和结论上报,专人签批,签批同意后结案。第六,通知客户领取赔款或其他书面通知。

4、深入市场展开调查,介绍产品并力促成交

首先,我和同学制作了调查问卷,先后深入到了十几个居民小区进行调查,询问了他们的需求以及对保险的认识。其次,在调查中有针对性的向居民介绍民生人寿的产品。第三,对有需求且有感兴趣的准客户准备计划书,进行多次拜访力推产品并成交。

三、保险实习中遇到的问题分析

通过实习,我了解到我国保险业存在着不少问题。既有保险公司和保险人的问题,也有居民的经济购买力和意识的问题。

1、保险市场混乱,监管自律不到位

当前,我国保险市场十分混乱,手续费混乱,回扣,商业贿赂等在保险业内出现多,恶性竞争越来越突出,整个保险市场特别是人市场很乱,我国保险监管机构本身没有发挥出重大作用,监管很不到位,一是保监局人手少,管不过来,二来行业协会自律由于诸多原因落实很难,行业自律要发挥作用有待时日。

2、管理人员诚信缺失严重

以前一直以为是保险营销员不诚信,其实这是少数,大多是一些高管不诚信,特别是基层保险公司高管,对保险人员的承诺不兑现,对保险公司员工不诚信,高管们今天吃开办费,明天换单位,有的人三年换四五个单位。对广大投保人的不诚信,主要表现在有些高管不承诺赔付,人情赔、惜赔很多,有部分公司高管们首先自己没有法律意识,对保险法尚不熟悉,就能做保险公司高管,真是笑话。

3、条款难懂,障碍多,显失公平

在理赔岗位遇到的一些问题可以看出我国保险条款十分多且混乱,有的保险条款出现了重大偏差,闭门造出的条款显示公平,有的条款对消费者十分不利,造成保险合同纠纷不断,成为消费者控诉的目标。

4、保费较高,险种少

通过拜访,很多居民表示保费偏高,与收入不对等。广大人民群众要保险,没有能力买,在洛阳很多居民一年收入不到10000元,你要他花3000元多搞个养老保险,他一定不会的,每月基本上开销很大,不会去保险的。一个老大爷一年才8000,也不会花几千保险的,所以保险费相对高是一个严重问题。同时保险险种有些单调。

5、宣传不够,消费误区多,居民保险意识淡薄

保险业十分不注重宣传,从而导致保险基础知识很少人懂,媒体和群众对保险误解越来越深,又由于居民的思想观念问题,对保险的消费误区很深,这要求我们保险宣传工作多从解除保险消费误区、多宣传保险基础知识作起,而这个是广大公司不想作的,广大保险协会由于缺少钱,没能力作。

6、对关系营销在认识和实践上误入歧途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为了增加业务量,许多保险业务员采取的最直截了当的方法是“拉关系”。他们千方百计地寻找与客户有关系的权利机构、亲戚好友,通过“关系网”争得业务。甚至有的保险公司为了争取大客户、优质客户,不惜采取请客送礼或给予高额回扣等办法拉拢客户,更有甚者是所谓解决客户的“后顾之忧”,如以上言及的安排客户子女升学就业等。这既靡耗了保险公司过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又危害了保险公司内部的规范管理,滋生、助长了恶劣的保险营销模式。

7、轻视服务营销

保险公司为赢得客户,挤占市场,均不遗余力地开发新产品,意图通过产品创新扩展市场份额,但却忽视了保险作为一种“产品”的本质——服务,以及内生于此本质的最重要的竞争手段——服务营销。人们司空见惯的是,在投保前业务员拼命地跑客户、拉关系,而一旦签订保单、收取保费后,很少能够提供延伸服务,甚至连业务员都杳无踪影,给客户造成一种“被骗”的强烈的心理反差,也导致了保险业社会声誉的不佳。

四、保险营销改进与创新

针对上述保险业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进行改进和创新。作为监管方面的各级监管机构应加强查处力度。保险公司应加强管理和自律,同时应加强对保险人的培训以提高其职业素养。全社会尤其是新闻媒体应强化宣传保险的意义,提高居民的保险意识。为此,我们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增强品牌意识,大力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

要通过企业稳健成长和优质服务、优秀的企业文化建设、公益性活动以及现代传媒手段,凝聚企业的强势品牌,大力塑造和传播企业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美好形象,营造内部朝气蓬勃、锐意进取的企业文化,借以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持久地获得公众的“货币选票”。

2、加强对保险行业的监管

充分的发挥保监会对金融机构监管的作用,建立与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保险监督体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人寿保险业的风险评估,使其能够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如约进行赔偿;保险公司内部必须建立危险预警机制,使其保险金能够如约给付与其保险责任相适应的保险赔偿;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奖惩,并积极的接受员工的建议,对组织中出现的漏洞加以改正,从而提高保险的整体形象。

3、设计适应各客户群体的保险产品,满足不同客户的需要

目前的保险产品不是完全市场化的产品,保险产品单一,与人们的需求相差甚远,在市场上尤其是低收入群体占有一定的比例,这些人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很弱。而我们的“老三险”已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产品严重缺乏,已成为制约业务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虽然也有一些产品在不断推出,但还是以“产品为中心”,以险种为“单位”,缺乏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更缺乏以客户为中心对象的综合性产品,固守“格式合同”的传统形式,缺乏个性化的需求。这种“一厢情愿”的开发,其结果必然导致其保险产品在市场上流产,得不到客户的认同。因此要推出好的产品,在不断调研市场的基础上,还应在观念上、组织上、管理上、投入上、制度上加以保证。

4、加强保险宣传,强化保险意识

一是对国民保险知识的普及教育和宣传,以提高国民保险意识。

二是在校大学保险专业教育的强化。提倡鼓励更多的优秀保险专业毕业生到保险行业就业。

三是加强对保险从业人员的在职教育,同时组织保险人员从业资格,以提高从业人员的执业水平。

5、加强企业员工的专业培训,全面提高员工的素质

第一,加强员工职业道德,培养员工热忱、负责、高尚的修养,以及诚实守信、服务至上的职业道德。第二,训练员工拥有广泛精湛的专业知识、娴熟高超的服务技能。

第三,培养员工积极乐观的心理素质及诚实、守诺的工作品质。

第四,要求员工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6、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提供专业化、系统化保险服务保险企业服务的完整过程,包括售前、售中及售后服务三个基本环节。

第一,售前服务。其核心任务是树立保险企业良好的形象,其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1)通过实体环境、信息沟通、价格等的有形展示,建立保险企业良好专业形象。

(2)关心准顾客个人及家庭健康状况。

(3)协助准顾客的事业。

(4)设计、制作针对准顾客需求的险种、计划书。

(5)准确的销售说明。

(6)每个营业部开设24个小时热线联系电话等。

第二,售中服务。其根本目的是促成交易,其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1)建立客户;

(2)将保费交给公司办理;

(3)亲自送客户体检或财务检查;

(4)为客户尽量减少投保手续、流程,建立“绿色通道”;

(5)亲自递交保单;

(6)寄一份感激客户投保的信等。

第三,售后服务。其目的在于提高客户信心,避免保单失效以及顾客源,改善保险企业形象。良好的售后服务,有利于刺激保户再加保,增加保源,提高续保率。

7、发展银行保险业务的融通

篇10

为此,我和20多名本班同学准备去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以下简称“民生人寿”)和洛阳市区的居民小区进行实习。

首先我们确定了实习内容,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了解保险公司形成体制、公司文化与发展史。具体了解民生人寿内部的组织体系、管理体系,总公司、分公司、支公司、营销部之间管理与责权利的划分。

2、了解保险公司在展业、承保、理赔等业务流程和熟悉主要险种和相关单证。具体知道民生人寿在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营销中的主要环节、主要险种。

3、进行市场调查,了解人们对保险的具体需求和认识,保险营销现状并交流心得。具体向居民介绍民生人寿产品并力促成交。

遵照上述内容,我们的计划是:

1、花费一周多一点的时间,去了解民生人寿尤其是洛阳分公司的情况、民生人寿的主流产品和业务流程。

2、安排一周时间做市场调查,了解居民的需求和认识。

3、再安排至少两周的时间做保险销售工作,进行实战演练。

二、实习环节介绍

在民生人寿实习的一个多月的时间内,我们做了如下工作:

1、通过公司讲解了解了民生人寿公司情况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XX年,总部位于北京,是由全国工商联牵头、21家企业发起设立,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七家全国性保险公司之一。截至XX年,民生人寿已先后在北京、河南和上海等省市设立了十家省级分公司,60多家地、市级中心支公司、支公司或中心营销服务部,近300家区、县级营销服务部,初步形成了重点市场的机构布局。现有股东22家,实收资本金27亿元人民币,资本实力大大增强,资本规模一跃坐稳全国寿险业第四位,同时也创造了中国寿险业股东增资额度的一个新纪录。

2、学习了民生人寿的产品及其责任

民生人寿的业务经营范围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和资金运用业务。险种包括:定期寿险、终身寿险、短期健康保险、长期健康保险、个人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具体了解了“合家欢”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民生人寿《吉祥卡》保险,民生长乐保障保险等相关产品和其保障对象、保险责任、保单利益等知识。

3、在公司理赔服务部了解了理赔的流程

首先,如果发生保险事故,客户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将相关的资料由自己或委托他人送到保险公司。其次,保险公司理赔部接到材料后,会马上立案,如遇重大事故或有疑问的事故,会派专人进行调查。第三,调查员根据要求,展开调查。第四,理赔员对材料进行审核,确定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计算出赔付金额。如有疑问仍可派人调查。作出核赔结论。第五,理赔员将审核意见和结论上报,专人签批,签批同意后结案。第六,通知客户领取赔款或其他书面通知。

4、深入市场展开调查,介绍产品并力促成交

首先,我和同学制作了调查问卷,先后深入到了十几个居民小区进行调查,询问了他们的需求以及对保险的认识。其次,在调查中有针对性的向居民介绍民生人寿的产品。第三,对有需求且有感兴趣的准客户准备计划书,进行多次拜访力推产品并成交。

三、保险实习中遇到的问题分析

通过实习,我了解到我国保险业存在着不少问题。既有保险公司和保险人的问题,也有居民的经济购买力和意识的问题。

1、 保险市场混乱,监管自律不到位

当前,我国保险市场十分混乱,手续费混乱,回扣,商业贿赂等在保险业内出现多,恶性竞争越来越突出,整个保险市场特别是人市场很乱,我国保险监管机构本身没有发挥出重大作用,监管很不到位,一是保监局人手少,管不过来,二来行业协会自律由于诸多原因落实很难,行业自律要发挥作用有待时日。

2、管理人员诚信缺失严重

以前一直以为是保险营销员不诚信,其实这是少数,大多是一些高管不诚信,特别是基层保险公司高管,对保险人员的承诺不兑现,对保险公司员工不诚信,高管们今天吃开办费,明天换单位,有的人三年换四五个单位。对广大投保人的不诚信,主要表现在有些高管不承诺赔付,人情赔、惜赔很多,有部分公司高管们首先自己没有法律意识,对保险法尚不熟悉,就能做保险公司高管,真是笑话。

3、条款难懂,障碍多,显失公平

在理赔岗位遇到的一些问题可以看出我国保险条款十分多且混乱,有的保险条款出现了重大偏差,闭门造出的条款显示公平,有的条款对消费者十分不利,造成保险合同纠纷不断,成为消费者控诉的目标。

4、保费较高,险种少

通过拜访,很多居民表示保费偏高,与收入不对等。广大人民群众要保险,没有能力买,在洛阳很多居民一年收入不到10000元,你要他花3000元多搞个养老保险,他一定不会的,每月基本上开销很大,不会去保险的。一个老大爷一年才8000,也不会花几千保险的,所以保险费相对高是一个严重问题。同时保险险种有些单调。

5、宣传不够,消费误区多,居民保险意识淡薄

保险业十分不注重宣传,从而导致保险基础知识很少人懂,媒体和群众对保险误解越来越深,又由于居民的思想观念问题,对保险的消费误区很深,这要求我们保险宣传工作多从解除保险消费误区、多宣传保险基础知识作起,而这个是广大公司不想作的,广大保险协会由于缺少钱,没能力作。

6、对关系营销在认识和实践上误入歧途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为了增加业务量,许多保险业务员采取的最直截了当的方法是“拉关系”。他们千方百计地寻找与客户有关系的权利机构、亲戚好友,通过“关系网”争得业务。甚至有的保险公司为了争取大客户、优质客户,不惜采取请客送礼或给予高额回扣等办法拉拢客户,更有甚者是所谓解决客户的“后顾之忧”,如以上言及的安排客户子女升学就业等。这既靡耗了保险公司过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又危害了保险公司内部的规范管理,滋生、助长了恶劣的保险营销模式。

7、轻视服务营销

保险公司为赢得客户,挤占市场,均不遗余力地开发新产品,意图通过产品创新扩展市场份额,但却忽视了保险作为一种“产品”的本质——服务,以及内生于此本质的最重要的竞争手段——服务营销。人们司空见惯的是,在投保前业务员拼命地跑客户、拉关系,而一旦签订保单、收取保费后,很少能够提供延伸服务,甚至连业务员都杳无踪影,给客户造成一种“被骗”的强烈的心理反差,也导致了保险业社会声誉的不佳。

四、保险营销改进与创新

针对上述保险业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进行改进和创新。作为监管方面的各级监管机构应加强查处力度。保险公司应加强管理和自律,同时应加强对保险人的培训以提高其职业素养。全社会尤其是新闻媒体应强化宣传保险的意义,提高居民的保险意识。为此,我们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增强品牌意识,大力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

要通过企业稳健成长和优质服务、优秀的企业文化建设、公益性活动以及现代传媒手段,凝聚企业的强势品牌,大力塑造和传播企业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美好形象,营造内部朝气蓬勃、锐意进取的企业文化,借以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持久地获得公众的“货币选票”。

2、加强对保险行业的监管

充分的发挥保监会对金融机构监管的作用,建立与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保险监督体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人寿保险业的风险评估,使其能够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如约进行赔偿;保险公司内部必须建立危险预警机制,使其保险金能够如约给付与其保险责任相适应的保险赔偿;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奖惩,并积极的接受员工的建议,对组织中出现的漏洞加以改正,从而提高保险的整体形象。

3、设计适应各客户群体的保险产品,满足不同客户的需要

目前的保险产品不是完全市场化的产品,保险产品单一,与人们的需求相差甚远,在市场上尤其是低收入群体占有一定的比例,这些人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很弱。而我们的“老三险”已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产品严重缺乏,已成为制约业务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虽然也有一些产品在不断推出,但还是以“产品为中心”,以险种为“单位”,缺乏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更缺乏以客户为中心对象的综合性产品,固守“格式合同”的传统形式,缺乏个性化的需求。这种“一厢情愿”的开发,其结果必然导致其保险产品在市场上流产,得不到客户的认同。因此要推出好的产品,在不断调研市场的基础上,还应在观念上、组织上、管理上、投入上、制度上加以保证。

4、加强保险宣传,强化保险意识

一是对国民保险知识的普及教育和宣传,以提高国民保险意识。

二是在校大学保险专业教育的强化。提倡鼓励更多的优秀保险专业毕业生到保险行业就业。

三是加强对保险从业人员的在职教育,同时组织保险人员从业资格,以提高从业人员的执业水平。

5、加强企业员工的专业培训,全面提高员工的素质

第一,加强员工职业道德,培养员工热忱、负责、高尚的修养,以及诚实守信、服务至上的职业道德。第二,训练员工拥有广泛精湛的专业知识、娴熟高超的服务技能。

第三,培养员工积极乐观的心理素质及诚实、守诺的工作品质。

第四,要求员工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6、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提供专业化、系统化保险服务保险企业服务的完整过程,包括售前、售中及售后服务三个基本环节。

第一,售前服务。其核心任务是树立保险企业良好的形象,其主要服务内容如下:(1)通过实体环境、信息沟通、价格等的有形展示,建立保险企业良好专业形象。(2)关心准顾客个人及家庭健康状况。(3)协助准顾客的事业。(4)设计、制作针对准顾客需求的险种、计划书。(5)准确的销售说明。(6)每个营业部开设24个小时热线联系电话等。

第二,售中服务。其根本目的是促成交易,其主要服务内容如下:(1)建立客户咨询电话;(2)将保费交给公司办理;(3)亲自送客户体检或财务检查;(4)为客户尽量减少投保手续、流程,建立“绿色通道”;(5)亲自递交保单;(6)寄一份感激客户投保的信等。

第三,售后服务。其目的在于提高客户信心,避免保单失效以及顾客源,改善保险企业形象。良好的售后服务,有利于刺激保户再加保,增加保源,提高续保率。

7、发展银行保险业务的融通

目前在中国部分地区,银行已经保险业务,但规模较小,同时主要是分红理财型保险业务。发展银行保险业务,其原因:一是投保人的需求;二是保险人降低成本;三是投保人对银行的信用度高。

五、结论

篇11

我国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经过20多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也存在诸多问题。随着老龄化的加剧以及家庭养老模式的退化,健全的社区养老服务显得越来越重要。日本是亚洲国家中最先进入老龄社会的国家,也是全球老龄化进程最快、老龄人口比例最高的国家,同时它也与我国有着相似的文化传统。因此,日本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的经验和对策对我国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的相关概念

1、城市社区

城市社区是大规模的异质性居民聚居的、以非农业人口为主的、具有综合功能的空间地域的人类生活共同体。在我国,根据《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中给出的定义,城市社区是聚集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意见》把城市社区的范围界定为居民委员会辖区。而在我国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中的“社区”最恰当的定位应该是街道和居委会两个层次,因为不同层次的社区老人规模不同,社区组织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及开展服务项目的重点也有所不同。

2、社区服务及社区养老服务

社区服务是指在政府的统一规划和指导下,以社区组织为依托,以生活在一定社区地域内的全体成员为对象,通过社区成员间的互助,解决本社区的社会问题。其中,满足老年人生存和发展需要的服务,即社区养老服务是社区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本文研究的重点。

二、日本城市社区养老服务

伴随着老龄化和少子化问题的严重以及家庭养老模式的退化,日本早在20世纪60年代开始就十分关注社区养老服务,经过不断地发展和完善,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和政策体系,多样化的组织形式以及丰富的服务内容。

1、完善的法律和政策体系

从60年代初至今,日本先后共出台了有关社区养老的法律与政策近十部,构成了日本社区养老服务的政策支持和立法保障系统。

1963年颁布的《老人福利法》被称为“老人”,它是日本推行社会化养老的开端。该法第一次对社区养老的服务的内容作出规定。随后的《老人保健法》又针对老年人的医疗保健服务作了更进一步的规定。1989年推行的《高龄老人保健福利推进10年战略计划》,再次明确了社区在养老服务中的主体地位。

需要特别提出的是2000年4月实施的《介户保险法》,它规定年满40岁的公民都要交纳看护保险费以解决年老后的看护问题,地方政府充当承保人的角色。当公民希望得到社会护理时,首先要到当地政府呈交申请,行政管理机构通过调查确认需要护理的程度,最终按规定批准相应的保险赔偿费。公民用这笔费用自由的选择服务机构。这是一种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和资源的服务方式,既可以满足老年人的需要,减轻财政负担,又引入了市场机制,促进了服务效率和质量的提高。

另外,《福利人才确保法》作为社区养老服务持续发展的保障,从法律上对福利人才的培养及其应有的经济、社会地位予以保障,保证了社区养老服务的人才供给。

2、多样化的组织形式

目前日本的社区养老组织形式主要有四种:一是以政府力量为主,服务人员由政府与民政人员组成;二是政府资助下的民间组织,如社会福利协会等;三是志愿者及其组织,主要由家庭主妇、大学生及健康的老人组成;四是企业式养老服务。其中后两条都属于NPO。

这里特别对志愿者组成的非营利组织加以介绍。1998年日本颁布了《特定非营利活动促进法》,有利的推动了NPO的蓬勃发展,其中大部分都集中于对老年人及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帮助。活跃在川崎市的“玲之会”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玲之会”的成员基本上都是家庭主妇,它的主要活动包括“Mini-day service”和“Diamond club”,资金完全来源于参加活动的志愿者和社会捐助。“Mini-day service”是对“日托服务”的补充,其内容包括唱歌、做游戏、做手工、健康讲座等,通常还提供午饭。这一方面给了家庭主妇们一个“自我实现”的机会,另一方面也为有需要的老人提供了必要的服务,充实了他们的晚年生活。“Diamond club”是一个以信息交流为主的活动,它是联系不同社区的志愿者以及不同社区的老人的一个纽带。志愿者们在此交流服务的经验和心得,互相学习以便今后更好的服务,老人们在此认识新的朋友。同时,老人也可以向志愿者表达自己的愿望和需求,使志愿者在今后的服务中能更好的满足老人的需要。志愿者也会把老人的需要传达至相关部门以弥补政府信息的不灵通。这一活动也是“玲之会”能不断发展壮大的主要原因。

3、丰富的服务内容

在相关政策和法律的保障下,日本的社区养老服务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人才,汇集各方力量向老年人提供福利、保健、医疗等综合性的服务,以适应不同身体状况的老年人的需要。主要包括上门服务、日托服务、短托服务、长期服务和老年保健咨询和指导服务。这些丰富的服务使老年人在不脱离家庭和社区的情况下即可安度晚年。

综上所述,日本的社区养老服务构筑了相对完善的政策和法律体系,形成了包括政府、企业、非营利组织在内的多样化的组织形式,有着适应不同层次老年人需要的丰富的服务内容。这一切都使日本的老年人在为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后能够无忧的度过晚年,享受社会对他们的回报。

三、日本社区养老服务对我国的启示

随着我国老龄化的加剧以及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逐渐衰退。社区养老服务作为居家养老模式的依托符合中国老年人的养老意愿,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然而,我国目前的社区养老服务存在资金不足、质量不高、效率低下、内容单调等诸多问题。日本作为最先进入老龄社会的亚洲国家,它的经验与对策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1、建立健全支持社区养老服务的法律和政策体系

目前我国有关社区养老服务的法律、政策,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等为数不多的法律和政策。从日本的经验中我们发现,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完善的每一步都离不开政策法律的支持,法律在日本的社区老年服务事业中起到了基础性、指引性的作用。这就提醒我国,应该在不断探索的过程中吸收各地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将较为成熟的部分用制度或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这样有助于明确社区养老事业的地位,使其得到推广与普及。

社区养老服务的法律政策支持体系不仅包括对服务内容和标准的规定,还要对政府责任加以明晰,对行政机构在社区养老方面的权责、职能加以界定,以明确责任主体,提高服务效率。另外,通过法律对除政府以外的其他服务主体加以正确的引导和鼓励,支持他们的发展也是十分必要。作为一个法制化的国家,法律作为坚强的后盾是不容忽视的。

2、促进不同社会主体参与社区养老服务

行政的网络大而均一,不能照顾到每个人的不同需求,政府投资不足、政府失灵等问题的存在导致服务的质量不高,效率也很低。因此,仅依靠政府的社区养老服务无法满足现实的需要。日本的经验告诉我们,我国应大力推进NPO、企业及个人等不同主体参与到社区养老服务中,使其从中发挥不同的作用。

首先,不同主体的参与能够促进市场机制的形成,从而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提升服务的质量。比如,政府可以向老人提供“养老服务券”,老人可以拿着服务券自己选择为其提供服务的机构,这就促使各主体在良性竞争中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其次,不同的主体能够从各方面、各层次弥补政府供给的不足,减轻政府负担,同时也可以在公民和政府间架起一座信息的桥梁,将老人的意愿和需要及时的传达给相关部门,完善政府的信息渠道。另外,不同主体的参与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资金的来源,例如各种基金会和捐助等。除此之外,我们还应看到,我国蕴藏着巨大的志愿者力量。与日本不同,我国社区中没有庞大的家庭主妇队伍,但是我们却拥有大批的大、中、小学生以及许多身体健康的老年人,他们的参与将为社区养老服务带来新的生机和活力,成为社区养老服务的生力军。

总之,政府将不再直接提供社区养老服务,而是通过购买或其他形式交由第三方来提供,政府对社区养老服务的责任主要体现在制定相关法律和政策,提供社区服务主要资金和设施资助,指导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对社区养老服务进行监督等。

3、形成满足不同需求的多层次的服务体系

作为社会特殊群体的老年人在年龄、身体状况、文化水平等方面存在很多差异,其对社区服务的需求也就有所不同。这就要求我们构筑一个多层次的服务体系,针对身体状况不同的老人提供不同的卫生、医疗服务项目,包括定期健康检查、上门医疗服务、家庭护理服务、机构护理或康复训练等。同时,针对不同文化水平的老人也应设计不同的服务项目。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社区养老服务不仅是为老人提供身体和精神上的帮助,还应该满足他们发挥余热的需求,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工作岗位,让有能力的老人参与到社区服务中。

4、完善老年服务的人才培养和输送机制

从日本的经验来看,高素质、专业化的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人员是优质养老服务的重要保证。我国应该加强专业养老服务的教育培养工作,设置并完善相关的专业体系以确保能够源源不断的为社区提供专业化的人才,并对这一群体的经济和社会地位予以保障。

另外,还应加强对老人家属的教育培训工作,家属是与老人接触最多的人,普及护理知识,提高他们的护理水平对于社区养老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除此之外,不能忽视对志愿者的培训和教育。这包括使每个志愿者在服务之前都具有一定的相关知识水平,只有这样他们才能科学的为老人服务,同时还应该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志愿服务的重要性,从而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其中。

四、总结

本文围绕“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这一主题,对日本的社区养老服务加以分析,并进一步提出了完善我国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的对策,从而构筑一个符合我国国情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制度体系。

【参考文献】

[1] 张暄:日本社区[M].中国社会出版社,2007.

[2] 西奥多・C・贝斯特:邻里东京[M].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

篇12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06-0228-03

项目化教学是许多高职院校目前正在大力推行的一种教学方法。笔者在政法高职院校法学课程教学实践中,通过对项目化教学与传统教学方法进行对比,发现项目化教学无论是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还是工作职业都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一、项目化教学概述

项目教学法是师生通过共同实施一个完整的项目工作而进行的教学活动。项目化教学以任务驱动的形式进行教学,它是“行为导向”教学法的一种,融理论知识、实践操作、素质培养于一体,围绕具体项目让学生在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中获得知识、技能的提升。项目化教学法不同于传统教学方法。

(一)知识和能力的关系

这是教学目标方面的关系。知识和能力哪个更重要?这个问题一直是教育教学争论的焦点。传统教学是基于教材内容采取讲解的方式传授知识和技能,首要目标是传授知识,其次是培养能力。项目化教学是把培养学生的素质能力放在第一位,其次才是知识目标。因而,传统教学通过知识对学生进行评价,看的是分数,但是往往导致“高分低能”的现象,学生动手能力较差。项目化课程的考核与评价注重学生的学习过程和效果,把学生的实践能力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更能体现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

(二)老师和学生的关系

这是课堂上谁占主导地位扮演主角的问题。传统的教学形式是“教师讲、学生听”的教学方法,整个课程由老师主导,老师扮演课堂的主角,学生在教师的拉动下被动学习。课堂的知识安排以知识系统为导向,突出知识目标,课堂内容仅仅是知识的介绍,或者增加些课堂活动、问答、巩固知识,用逻辑推导训练思维,整个课程上体现出了知识理论与实践分离的课程设计。项目化教学强调学生的主导地位,以学生为主体,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主动学习。课堂内容的安排以职业活动过程为导向,突出学生能力目标,以项目为载体采用任务的形式训练学生的职业岗位能力,整个课程体现了知识理论与实践一体化的课程设计。

(三)课堂和社会的关系

许多毕业生走出学校走入工作岗位后反映,虽然自己在学校刻苦学习,成绩优异,说起专业知识头头是道。但是学生毕业了走上工作岗位,却发现自己课堂上学的知识大多用不上,甚至学习的知识落后了,需要重新学习,面对工作无从下手,这就形成了学生走出校园却不受社会单位欢迎。传统的教学模式注重理论教学,导致教学与实际工作要求脱节。而项目化教学更注重学生的动手能力,采取结合社会需求的方式培养学生,学生在校所学和今后步入社会的职位需求是一致的,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后能很快上手。

二、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项目化教学的必要性

(一)经济法课程的要求

《经济法》是政法类高职院校的基础必修课,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对今后从事法律职业的学生的综合性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的养成起基础性支撑作用。《经济法》作为一门理论课,其教学目标应为:让学生理解并掌握一些重点的经济法律法规并将其转化为知法、守法和用法能力。

(二)教学改革的要求

围绕高职政法类院校人才培养目标,推行教学改革工作重要且紧迫,将学习过程、工作过程与学生的素质能力和个性发展联系起来,开展“工学结合、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改革是高职院校教学改革的要求,在备课、教学方法和手段、教材以及考试和评价机制等方面都需要进行了一系列的教学改革。

(三)职业教育的要求

与法律相关工作岗位均具有很强的实践性,而目前的法学人才培养重在课程体系,没有从工作岗位出发,致使人才培养目标脱离岗位实际。高职教育是以就业为导向,以专业技能培养为目标的教育。高职的教育就是为了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与社会的需求是对口的,采用传统的教学模式很难满足这样的培养目标。学生学好经济法,对于规范其今后在实际工作中的经济行为,以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护社会经济秩序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三、经济法课程项目化教学的设计理念

(一)立足于学习能力

通过项目化教学,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兴趣,变被动学为主动学,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同时,项目化设计还应当丰富生动形象,开发学生的发散性思维,不仅让学生达到主动学习的目的,还要让学生掌握学习方法、创新学习方法,也就是常说的“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应当逐步建立现代化的新型学习模式,培养学生的学习素养。

(二)立足于实践能力

缺乏法律实践能力,即便是法规烂熟于心,案例分析却无从下手,更不能解决实际生活和工作中的相关法律问题。要改变重理论、轻实践的教学弊端,突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课程教学不能局限于教会知识,更重要的是要指导学生自己动手实践。项目教学法让学生带着特定任务自主探索解决,在完成项目任务过程中,不仅培养了学习能力,更提升了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增强了学生独立意识和协作精神。课程项目设计应当有一定的训练性,让学生主动思考,独立或者集体协作解决某一项问题,达到促使学生将理论和实践有机结合起来。

(三)立足于工作能力

市场需要什么样的人才,我们就培养什么样的人才,这要求课程项目必须与实践工作领域相联系,与学生未来的职业相联系,把课堂和社会联系起来,把课堂和工作联系起来,教学内容和学生的职业要求密切相关,这样的项目才具有驱动性,才能激发学生学习探究的兴趣和分析解决问题的主动性、积极性。

四、经济法课程项目化教学的宏观设计

(一)从课程内容设计

在整个法的体系中,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根据经济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又可以把经济法划分为若干个经济法的子部门,构成了完整的经济法体系。经济法的体系一般包括:经济法的基本理论,涵盖了经济法的起源、概念、特征、地位等基本理论知识;经济法的主体,包括公司法、企业法等;市场规制法,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宏观调控法,包括计划法、投资法、预算法、税法、中国人民银行法、价格法等;社会保障法,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险法等;经济纠纷的法律解决,对相关经济纠纷采取民事、刑事、行政等方法予以解决。根据政法类高职院校教学目标和就业前景,依托将来从事法律职业面对的对象和工作要求,采取创设真实情景、凸显职业氛围的方式,将经济法课程涵盖的内容横向设置为6大板块,也就是项目化教学中的大项目,包括基本理论探索、走进公司、调研市场、对话消费者、访谈劳动者、经济争端解决。在具体的教学中,在每个大项目中进一步设计若干子项目。

(二)从教学形式设计

1.课堂教学

课堂依然是当前教学的主要阵地,学生的知识主要依靠从课堂上学习。依托课堂开展项目化教学要在传统课堂讲授、学生听讲的教学模式下,创新教学思想、教学设计、教学方法,将多媒体、视频资料、研讨等形式吸收到课堂,坚持创新教学手段、改革教学方式,做到:一是教学理念创新。要合理选择现代的教学思想,以创新为宗旨,努力摈弃传统的灌输式的授课方式。二是教案设计精美。要依据课程要求、教材内容、学生认知水平,精心确定教学目标,科学设计问题,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三是教学手段先进。要充分运用多媒体教学,依据学科特点,制作精美生动的课件,要体现动画效果、视频影像效果,既要静态展示,还要动画演示。四是教师素质提升。教师要做到教学语言清晰、表达准确,沉着自然、运用自如,同时,教师在课堂上要有较强的亲和力。五是教学主体突出。学生的参与度是衡量是否以学生为主体的重要指标,教师能引导、启发学员来获取信息,思考探究、辨析纠错,使课堂成为可说、可想、可做的学堂。

2.实践教学

充分利用学校内部和社会的教学资源,坚持学以致用的要求,把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有效结合起来。实践教学可以采取的方法包括:一是现场观摩。采取模拟演示、案例视频等方式,展示相关的经济法知识,并组织学生现场观摩讨论,进一步加深对相关知识的理解和运用。二是校内实训。可以利用校园网络,建立网络学习交流平台,教师与学生可利用该平台进行相关教学活动。也可以利用校园实验室,开展模拟的经济法课程教学,如实模拟操作公司财务、合同等经济法方面的技能。三是校外实训。与当地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律师事务所、工商行政管理局签订产学合作协议,建立校外实训基地,定期组织学生到实训基地开展实践学习。四是工作见习。根据教学知识,组织学生到对口的单位进行实习,学习掌握经济法的工作实践和运作。

3.案例教学

选取不同专业知识的相关案例形成案例模块,采取研讨辩论等方式,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解决法律问题。具体形式可以包括:一是课堂上的法庭。将司法实践中的大量案例分类归纳,与相关的知识相对应,在项目教学过程中组织学生研讨,运用案例施教。也可以设定法律情景,采取模拟法庭的形式,将学生分为原告、被告、法官以及辅岗位,模拟法庭审判,检验掌握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法庭上的课堂。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一方面,将课堂转移到法庭,组织学生到当地的人民法院旁听经济案件的审理;另一方面,将法庭引入课堂,协调法院将审判放在学校的模拟法庭开庭审理,组织学生现场观摩学习。

五、经济法课程项目化教学的微观设计

对每一个训练项目,按照课前、课上、课后纵向的三个环节进行科学的设计。每次训练项目按照两节课,每节课45分钟共90分钟的时间进行安排。

(一)课前:项目的设计

1.学习目标

学习目标包括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实践目标。其中知识目标要明确在该项目中学生应当掌握、熟悉和了解的知识点和基本理论。能力目标要求要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即运用各种资源、发现经济法律问题的能力;思考能力,即运用所学经济法学知识,分析较复杂的法律关系;解决问题能力,即对现实中存在的经济法律纠纷,能分析选择适当的途径解决;创新思维能力,即通过典型案例及热点问题的讨论,培养学生提出不同的见解,在讨论中澄清模糊认识,巩固经济法知识;动手能力,即将所学的经济法知识运用于实践,如虚拟成立一家公司,能够订立规范的劳动合同;维权能力,即能够识别经济活动中的常见违法行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合法权益。实践目标要求培养学生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基本公民品质,严谨求实、公平竞争的良好职业素质,科学创新、公平公正的社会生活修养,为今后走入社会奠定良好的综合素质基础。

2.课程内容

这一部分内容的设计是项目化教学的核心所在,应当注意以下要求:一是课程内容是课程目标的知识的具体体现,所选定的项目应紧扣教学大纲和教学目标,根据不同的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实践目标在教学中展现项目。二是项目训练应当是岗位工作的模拟训练,在拟定项目之前,应当认真调研分析该项课程内容涉及的职业岗位特征,依据岗位技能编制出相应的项目,使项目教学目标直接与职业岗位和职业技能紧密结合起来,应体现岗位操作的一般流程。三是项目训练要考虑班级集体,项目的难易程度应适宜,要统筹大局,面向大多数学生,具有较强的包容性和可操作性。四是项目要适应社会发展进步要求,坚持与时俱进,项目能激励学生的兴趣,能激发其创造性和成就感,并能培养团队合作精神和自信心。

3.教学进度

教学进度设计要结合知识目标和能力目标,做到经济法课程统筹规划、科学实施。每一个大项目要有独立的知识点并满足教学课时数要求,每一个子项目要有独立的任务和训练手段、考核标准。项目之间在内容上要有一定的衔接,形式上要有所区别,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做到逐步推进,避免大起大落。

4.项目作业

根据教学目标要求,对照每个项目训练的重点,给学生布置不同题型的课外作业,如起草经济合同、公司章程,撰写书、答辩状等常用法律文书,开展市场调查,模拟开展法庭辩论等。作业既可以在课堂上现场训练,也可以课后布置作为下一次课程的项目训练准备。作业既可以要求每一名学生分别完成,也可以分组实施,甚至可以由全部共同实施一项作业,但无论何种形式,应当实现每一次项目完成后取得一定的成果,如心得体会、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或者学术论文等。

(二)课上:项目的实施

1.复习回顾(约5分钟)

开课之初,复习回顾上一次项目的知识点和训练成效。如果是学期初第一次上课还应当进行教师自我介绍、师生相互认识、对学生进行组织、明确教学纪律等准备工作。

2.知识点提示(约15分钟)

由授课教师对该项目涉及的经济法相关知识点进行讲解,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以便更好地在实践中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践问题。

3.项目训练(约50分钟)

项目训练是整个项目化教学的核心环节。在明确项目训练形式后,教师将项目任务分配给相关的学生小组,学生小组领取任务后,小组成员要明确自己在该项目训练中的身份,协作配合展示项目训练的成果。在训练过程中要注意:一是教师要手把手指导。全程参与任务的准备、演示方式和成果,做到不盲目开展,防止训练过程混乱。二是课堂面对面交流。项目训练过程中遇到知识、能力方面的问题,可以寻求和教师交流,也可以在小组内或小组间讨论、资料查阅自行解决。三是训练形式要多样化。鼓励指导负责训练项目的学生小组创新思维,开展形式多样的训练成果展示,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陈述;可以实物展示,也可以现场演示;可以是设计方案,也可以是实战业绩;既可以在课堂上展示,也可以在课外展示。总之,无论是经济法的哪部分内容,通过项目训练后,学生能更多地看到“活的法”,而不是纸上谈兵。

4.点评答疑(约15分钟)

对每训练项目的成果展示,教师要结合学生知识能力和实践能力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简要评价,要充分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就改进提出建议。如果是单个小组实施其他小组观摩,还应当由观摩的同学谈谈感受。如果是不同小组实施同一项目,应当进行比较分析。对学生提出的问题,教师应当当场予以解决或者课后单独辅导解决。

5.布置作业(约5分钟)

针对当次项目训练和下次课程要求,布置进一步训练的考核作业和下一个子项目训练所需的各项准备工作,或者给不同的学生小组分别布置考核、准备作业。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