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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正、公平、公开的竞争环境,促进社会利益的协调和公平
人力资源市场的规范运作对于社会利益和资源调节的再分配,以及社会和谐发展,利益公平、有序都有着直接的作用。健康自由的社会主义现代人力资源市场体现出公正、公平、公开的竞争环境,这在一定程度上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无论是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社会公平与个人公平的关系,社会经济效率和个人经济效率的平衡问题,都需要有一个公正、公平、公开的竞争环境,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的规范管理,加大这种调节关系的作用,对于社会的权力和利益分配都有一种积极的调节的作用。不仅是健全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社会主义价值观的体现。同时,对于稳定人力资源市场的秩序,调节社会宏观制度,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都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加强和构建人力资源市场价值核心的意义所在。
三、关注特殊社会群体生活,促进社会安全和经济发展
和谐社会需要利益的均衡,需要社会的公平化,但是因为国家的社会组成成员复杂,有很多弱势群体,因为个人身体的原因,个人能力的不同,他们在人力资源市场竞争中会处于弱势的地位,这样就更加体现了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这样的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导致社会的不稳定,影响经济的发展,这也妨碍了社会的公平。如果国家放置不管,那么就很难实现我们所要的和谐社会。人力资源市场的发展以社会公共利益为基础,以维护整个社会的平等竞争环境为基础,通过建立一个社会保障的体系来对弱势群体来保护,这个社会保障体系就是和谐发展的人力资源市场。和谐发展的人力资源市场的构建,需要多方的政策的支持,需要完善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还有各级政府的支持与协调。所有这些协调好,沟通好就会大大缩小社会的不满,排除不和谐的因素,增强社会的稳定性,能够很好地促进社会的文明与进步,为社会主义和谐与安定的发展带来极佳的影响作用。
四、优化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秩序的和谐
搞好就业环境的建设,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必然会促进人力资源市场的和谐发展。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和谐稳定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正是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首先,和谐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是指在整个市场的运作过程中逐渐形成,全部市场主体都要严格遵守的各种法律规范和规则,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建立要在市场运行过程中服务于市场的运行。和谐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建立的基础在于有效的市场竞争结构,充分运用各种协调机制,在人力资源市场经济体制中优化资源配置,通过和谐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实现对整个市场的调控,使我国的社会主义人力资源市场经济秩序表现出和谐、稳定的运行特点。稳定和维持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促使整个社会更加和谐,通过对各种社会团体利益的协调,相互弥补不足之处,实现各种经济主体的和谐相处,进而保障整个社会的和谐。
2加强农机维修管理工作的措施及对策
2.1加强宣传农机维修法“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和“农业机械维修开业技术条件”的颁布,为农机管理维修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农机主管部门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对农机维修发进行宣传,在宣传手段上可以利用电台、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等多段进行充分利用,对“开业条件”和“维修规定”进行大力宣传,将农机维修规定宣传到农村的各家各户,普及法律知识[3]。
2.2加强市场监督在农机维修市场管理过程中要加强对市场监督,市场监督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加强网点管理,对于无证经营,维修人员如有不服管理的人员应当依照“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给维修人员相应的处罚,情况严重的应当追求其法律责任。对于证照不全或没有参加年度审验的网点应当吊销其经营资格,农机维修管理部门应当对管理机制进行适当的改进,将事务中处理改为事前监督。2、采取联合执法,农机部门应当主动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部门进行合理的融合,在农机维修网点开业前要对维修资格证书、检验设备、维修设备进行全方位监督,如果发现存在问题,要督促其及时改进。3、对农机维修质量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当发生农机维修纠纷时,应当聘请专业的技术人员对农机进行鉴定,依据检定结果,对纠纷进行调解,确保维修者和农机拥有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障。4、农机维修技术的主管人员应当及时的向维修经营者提供最新的维修工艺规范和技术信息,督促农机维修点的维修人员采用最新的技术进行维修,不断提高农机维修水平[4]。
2.3加强技能培训,提高维修技术农机维修质量受维修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素质高低直接影响,农机的安全运行,关乎使用者及人们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在实际生产过程中,要加强对维修人员的技能培训。维修技能培训上应当对国家扶贫和阳光工程,依据农村的实际特点开办培训班,定期对维修人员进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维修人员的技能水平。维修经营者需要严格执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定期要对技能进行考核,对于考核合格的人员应当及时发放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逐渐减少无证维修现象。加强对农机维修配件市场的质量监督工作,应当定期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部门工作,对农机配件中的假冒伪劣农机要进行严格的打击,避免劣质配件流入到农机维修市场中,确保农机维修配件的质量满足要求,只有从多方面采取合理的措施,才能使农机维修市场管理变得更加规范化和专业化。
2.4抓好设备检修技术抓好设备检修技术,对提高农机维护人员的检修水平有着重大作用,是确保农机维修市场稳定运行的关键。农机维修人员要定期督促业主对农机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对于监测中使用的设备应当定期送到相关部门进行检验,维修主管部门应当将应当每年对农机维修网点的检测设备进行检查,专业的农机维修点,需要配备专业的维修设备,维修网点中不符合要求的设备或超过报废年限要求的设备要及时淘汰,确保农机维修质量能够满足实际需求。
影片的直接客户是发行公司、影院。间接客户是观众,以及衍生客户群。制片商在取悦观众之前,必须先博得直接客户的青睐。
今天,我们不能指望制片商年年拿出个《生死抉择》来拯救萧条的电影市场,只能在目前年产近百部影片以及库存许许多多旧片的基础上,探讨如何理顺、开放、激活市场,从而激活电影产业链。自救行动的切入点应该是影院。
产品只有卖出之后才成为商品。由于电影观众只能在影院里完成消费行为,因此影院的兴衰决定电影业的存亡。电影业将依赖影院的“人气”而获得生机。
正常影院经营应该是三种模式:
1.自主:即拥有一定区域、时域范围版权的拷贝,自主决定放映。利润归己。
2.分成:经营所得利润与版权拥有者分成。
3.出租场地、设施及提供劳务。
影院之间正常的关系应该是:
1.控股
2.松散的同业协会
3.为某经济行为而共同投资的合伙人
4.委托经营、管理
影院之间、影院与制片商之间最重要的游戏规则是版权。
这四种关系、三种经营模式和一个游戏规则是建立按市场经济规律运行的市场(下称市场)的必要条件。市场会为这四种关系、三种经营模式、一个游戏规则提供走出困境的许多机会。
电影版权是维持市场正常运作的重要保证。电影版权也应为市场正常发展提供帮助:在区域、时域的单位上,应该细分“刻度”,以有利于客户滚动操作。定性、定量分析费率,计算方法公开,便于客户“跑量”操作时权衡得失。市场在版权这一游戏规则下允许垄断。这会激活市场,奖励投资行为。
各省、市电影发行公司是电影市场的“赘生体”。他们割据地方市场,扼杀市场竞争。一些正常的市场行为因此而无法展开。按市场经济规律运行的市场不会容纳这些非市场行为的中介体。
市场的“影片交易子市场”需要产品明码标价。或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拍卖、转让,也需要有产品源源不断地应市,即有市有价。这样势必会与某些“赘生体”的利益相悖。制片商们在建立这个“交易子市场”过程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制片商应该看到,有了健康的“交易子市场”,市场需求才会增加,自己才有增大生存空间的可能。这是个为人为己的“双赢”行动。近期也许会有“赘生体”的抵制。“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自己”。对制片商而言也是如此。
影院从昨天的计划经济和今天的虚假市场走向市场经济初期,将经历一个“战国时期”,“诸雄争先”。其结果是:
1.促使企业内部经营机制优化,提高竞争力。
2.充分开拓市场,充分挖掘市场需求的潜力。
3.“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生存者将赢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充满活力的影院终将走向跨省、市联合之路。用网状连锁经营(院线)实现规模经济,追求利润最大化。规模经济不是个数量概念。其经营管理、市场营销、人员协调,这套体制经过市场“生死”竞争过程整合。“公司翻牌”、行政指令也能搞联合,搞大规模。但其竞争力与前者不可同日而语。其搞大的不是市场规模,是“砧板”上的规模。影院网状连锁经营能做大市场,能增加“交易子市场”的需求量,能为制片商乃至电影业发展提供更多的机会。
市场应该对社会资金敞开大门,应该谋求资本市场援手,使之能以参股、控股、独资及其它形式参与整个市场运作。社会资金踊跃进入是市场生命可持续的标志。
政府为支持国产电影在花钱(间接或直接地花钱),这资金投向恰当,便能达到三个不同层面上的目的:
1.少量几个准确体现要求的作品。
2.设计方向的市场需求形成趋势。
3.促成可持续的市场需求。
电影业外资金参与制片的可能性、制片行为的可持续性,都依赖于制片行为本身能够获利,依赖于商业运作,因而有趋利避害的正常本能。有限的政府资金通过“交易子市场”,创造市场需求,透过资助直接客户的购买活动,影响整个电影产业链,从而赢得上述三个层面上的最佳成绩——促成可持续的市场需求。电影是个商业行为,因此政府资金不应去扶植制片商、不应去扶植制片行为,更不该去扶植没有市场前景的制片行为:一部影片只有形成商品被消费,才能宣扬它想说什么。银行业过去将款贷给房产发展商,使之造出许多“产不适销”的“积压房”。现在银行给消费者贷款,一棋高招,满盘皆活!
电影产业链恢复生机的关键是影院。这个“影院”概念不是指场地、设施,而是观众消费的实施者。也许它并没有场地。
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中国电影今天什么也不缺,只缺一个市场,电影是个商业行为,只要有健康市场,有市场需求,就有赢利空间,就有资源注入。假如“长影”、“北影”、“上影”经营不善都垮了,中国影业还能站起来。但假如没有市场,没有市场需求,纵然握有万亿资金,电影也就快要走到头了。
二
电影的卖点:1.人气2.娱乐性
“人气”体现了市场需求,“人气”反映了对社会的影响力,衍生客户有求于“人气”对社会施加影响。“人气”,又能带来市场需求,又能招徕衍生客户。营销应以“人气”为中心展开。
要让人们有进影院的理由,要激起人们走进影院的欲望。因此:
1.影院应为观众提供优秀质量的产品。透过产品:
a.让观众获得不失真的影片上的信息。即有清晰、质感的画面,正确还原的色彩,符合标准声压的高保真度乐、效、白,就是复映的旧片也应该把划道清清楚楚地展现于银幕。
b.应该让观众明白:这里是电影院,有着录像、光碟、家庭影院无法企及的质量水准、娱乐氛围、人际交流互动感受。
c.营造一个精神伊甸园。心理医学分析证明,现代人们受工作、学习压力影响,心智压抑、疲惫、寂寞、孤独。影院是个好去处,在观众群中感受人类与生俱来的归属体验,享受难得的一份安宁,忘却烦恼,无负担地“发”回梦,闭锁的灵魂得到升华。
2.影院应为观众提供优秀质量的衍生产品。例如:影院应为不同目的观众,提供不同的产品对象。有的观众是为了欣赏优质的声音、画面而来,也许已经在家里的家庭影院上放过光碟,可为了追求身临其境、撼人心魄的声音效果,细腻、清晰、充满丰富质感的画面,再次追踪到影院。对这样的“发烧友”,影院应引为知己,为其提供高质量的视听环境,提供高质量的视听效果,提供高质量的衍生产品。如探讨视听器材的优劣、摆位、摩机,讨论欣赏影片中的“音影定位”等等,满足高层次的需求。再如:影院应为有才华的观众创造机会,发表其对影片的看法、批评。尤其是在学生中间鼓励发表高见,择优推荐给报社。在影院大厅里辟一面墙登影评并不困难,可以满足那些观众的“被重视感”。
3.庐山牯岭的一个影院将一部《庐山恋》放了二十年还是有人看。这可以给我们很多的启示:细分观众群体,提供相应的产品。例如学校学生课文的背景资料,旅行社对游客的景点介绍,医院患者康复诀窍等等,都是特定人群的特定需求。单纯的降低票价吸引不了多少观众,关键在于了解哪些观众想看哪些内容。
4.为影片找观众,为观众找影片。将手里所有的影片梳理一遍。将内容介绍上网待查,在版权的游戏规则下开辟影片的二手市场和租赁市场。
影院要为自己聚“人气”,而非聚“晦气”。空气不新鲜,有异味;夏天热、冬天冷;环境脏,嘈杂乱;交通不方便,停车要收费;座椅不舒服;缺少娱乐氛围;放映镜头焦点不实,光量不足,色温偏低,还音功率偏小,声音失真,无环绕效果等都构成了劣质产品。再加上那些制片商的粗制滥造,目前消费者协会又不受理对这些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投诉,观众无法用手投票表示自己的好恶,只能用脚来投票——一走了之。电影的萧条现状完全咎由自取。
振兴市场必须:
1.有优秀质量的产品。
2.要给消费者一个说话的地方。
电影是种商业行为,观众花钱消费。票价高低影响着消费人次。例如一部新影片预期某地票房30万。A设计票价30元,需1万观众,占当地人口1%。B设计3元,需10万观众,占当地人口10%。在相当的宣传攻势下,B人次数比A高10倍,看上去难度大许多。但因为经济原因,可能A将许多观众拦在了门外。B方案则能聚得更多的“人气”。“人气”也是商机。电影的收益是由票房和衍生产品两部分收入所组成。后者的收入是透过“人气”的“量”而获得,只不过在电影黄金时期被业内人士忽视了。而如今“人气”萧条,业内人士已无颜再作交易。不过眼红国外衍生产品巨大成功者还是有的。今天是该重新审视、研究“人气”了。“人气”是商品,电影衍生客户可以透过“人气”,向社会大众表现自己的意图、表现自己、表现自己的产品,以期望对社会有所影响。影响力将正比于“人气量”。电影衍生客户分布于社会各方面。有长期合作的,有为某特定事、物合作的。只要抱着“双赢”的心态,在电影摄制前、摄制中、宣传时、发行时都可以推销“预期人气”,找衍生客户。
电影不是人类生存的基本要素。数年不进影院的人多似过江之卿。走趟影院也确实难:学生在为考试忙,大人在为生存忙,就是休闲日子,看到不菲的票价也会令合家度假者转向。电影淡出了主流社会,人们已经遗忘了影院。这使得在青少年中培养上电影院的习惯日显重要。要促成这一群体以看电影为一种时尚。在学校教学、教育场次的定价上,应该薄利,真正的薄利。让过去看一场的票价看三场、四场。鼓励学校充分利用电影辅助教学。影院对学校课程进行跟踪,适时推销。学生人流的增加,相应“人气”提高。影院还可以衍生产品向社会推销。市场机会总是眷顾有准备者。
制片商要有树“精品”、“名品”的意识,要为自己树立“精品”、“名品”的招牌。宣传影片时须不失时机地宣传一下自己的品牌。中国有明星演员、有知名导演,缺少精品制片商。卖厂标应谨慎从事,票房不好会使自己脸上无光。卖厂名给烂片是极愚蠢的行为。
一摄制组资深制片主任在回答关于他那部影片能赚多少钱时说:不,这戏能捞回成本也就不错了,怎么能盈利?类似说法在别处、别人口中也常能听到。这暴露了制片过程中的许多弊端:
1.摄制行为获取的是劳务收入,与产品、制片/投资方效益关联很小。虽然也有非常敬业的人,呕心沥血,十年磨一剑。但不风险投资,也无投资风险意识。他关注的仅仅是这次拍片的机会。
2.制片/投资方决策思维方式停格在20多年前的计划经济时代、休闲方式极度匮乏时代、人们意识靠简单的灌输就能左右的时代。那时,影院挤满“饥渴”的观众,他们会把任何一盆水都当成甘露,因此要“占领”银幕,今非昔比,再靠数量“占领”银幕,再奢谈什么年产几十部片子,到底有多少社会实际效益,多少经济效益?
3.大制片厂内都设有艺委会、技委会给拍片把关。若不设个具有“一票否决”权的市场委员会,让它来评估该产品是否具有商业价值,这种无视市场的后果,必然是亏本。
一般认为,保险公司作为机构投资者进入资本市场,对于资本市场具有强大的促进和带动作用:增加投资,为资本市场提供资金来源;促进金融市场竞争,推动金融深化;加快金融创新步伐,促进衍生工具发展;有助于加强金融立法和监管,保护投资者利益;稳定证券市场,促进市场交易的现代化;改善公司治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金融最根本的功能是引导储蓄向投资的转化,根据资金流动是直接借助一次合约(资金供求双方直接见面)还是两次合约(经过金融中介)在金融体制中的比重,可以划分为两种不同的融资模式,即直接金融与间接金融;再根据这两种融资模式在金融体制中的地位,区分所谓的银行主导型体制与市场主导型体制。
目前我国是典型的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2002年,我国个人保险业务实现保费收入2500亿元,约占当年新增居民储蓄存款的18%,保险对储蓄已形成一定的分流作用。但从储蓄分流所形成的保险资金向投资转化的情况看,18%投资于国债,5.4%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而52%又投资于银行存款。保险业从居民储蓄中分流出来的一半以上资金又重新回流到银行,需要通过银行进行二次交易后再融资出去,增加了交易成本,降低了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另一方面,保险业在金融资源配置中发挥作用的空间很大。2002年,我国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达8.7万亿元,居民储蓄率高达39%。通过保险公司吸收居民储蓄的长期资金可以集中使用、专家管理、组合投资,按照资金匹配的原则配置到资本市场,取得更高的投资收益。因此,遵循金融体系之间的内在规律,建立我国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有机联系,实现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互动发展,是一种双赢的选择,是保障我国金融体系健康发展的基本前提之一。
其实,我国立法部门对保险资金入市限制的重要原因在于我国股市的非理性以及可能引发的风险。但我国股市的非理性就在于证券市场的投资者结构过于分散,机构投资者偏少,大量短期资金和小额资本充斥,如果有保险资金的参与将会改善股市结构,保险资金特别是寿险所具备的长期性、稳定性更有助于消除股市的过度投机和波动性,而股市的高收益反过来又会改善保险资金的运用效果,因此,保险资金入市有助于实现股市与保险业的双赢。显然,保险资金可以加速资本市场的成熟,反过来,资本市场又反哺保险市场,使保险资金运用降低风险,收益更大。
发展经济学认为,发展中国家要实现经济起飞,资本形成是其约束条件和决定性因素。尽管我国目前的储蓄率在世界各国中名列前茅,但是由于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渠道不畅,机制不顺,严重影响了我国的资本形成和资本积累。在西方发达国家,资本市场是集中资本、积累资本的主要场所,直接融资是工商企业组织资本的基本形式,而保险基金、养老基金和证券投资基金又是资本市场最主要的机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的主要买家还是保险基金和养老基金。因此,发挥保险在资本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作用,有利于促进长期投资。通过不断增加满足长期金融资产的要求,可以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提高管理金融风险的能力。保险公司的融资服务不同于银行,单是充当了借款人(政府和企业)和投资人(有闲散资金的储蓄者)的中介。保险公司能够动员长期资本,使储蓄机构化。小额储蓄者如果只是把钱放在家里,就无法支持政府和商业部门大融资需要,从而也就无法支持经济的发展。如果把钱存入定期存款帐户,这样也只是为银行贷款提供一种定期的支持。相反,如果小额储蓄者将资金投资于保险,保险资金就能够通过购买债券和股票投资于资本市场来满足实际部门的长期资金需要,从而促进经济的增长。
二、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互动发展的国际经验实证
本质上讲,保险资金的投资需求与证券市场的融资需求互动互补。在市场经济较发达的国家,保险业积聚和融资的能力仅次于银行业。保险资金很大一部分通过各种形式投资于证券市场,成为证券市场的主要机构投资者。
英国对保险资金进入证券市场的限制比较宽松,保险公司股票投资所占的比重较大。上个世纪60年代以后,这一比重达到了25%以上。到了90年代,英国投资于国内公司普通股的保险资金占保险总资金的43%以上,投资于国外公司普通股的比重在10%以上。同时,保险资金在股票市场中所占的市值也越来越大。至2001年末,英国保险公司投资证券3000亿英磅,所持有的证券市值占伦敦证券市场的20%左右,其作用举足轻重。
美国的保险资金一般投向债券、股票、抵押贷款、不动产等领域。1970年,美国保险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总值占股票市场总市值的比例为12.4%,而1995年上升到28.2%,1998年达到了29.6%。2001年财产和灾害险公司持有证券上升到了34%,生命和健康险公司持有证券上升到了20%多。与英国不同的是,美国对于保险公司投资证券市场的限制较多。比如纽约的保险立法不仅规定投资方式,而且严格限制投资比率。
日本保险公司的主要投资领域在证券市场,占其投资结构的50%以上。最初,日本保险公司的主要投资领域为贷款,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日本证券市场收益率逐年提高,保险公司贷款的比率逐渐下降,其证券投资的比率相应提高,到1996年,比率达到了50.7%;现在,日本保险公司是证券市场的重要参与者,至2003年6月,投资证券资产占59.8%,其中投资外国证券达14.1%,股票投资一般占股票市场总市值的15%左右。
韩国是新兴市场国家,尽管对现金、储蓄和证券的限额已经取消,目前韩国政府通过对大多数资产设定限额,实施积极管理体制,保险公司证券投资的比重也在逐步加大。2000年,保险公司的股票和证券资产价值为40.5万亿韩元,占主要机构投资者股票和证券资产总价值的16.1%。2002年底,韩国保险公司的资产组合中,债券占投资资产总额的37.1%,而股票占投资资产总额的5.4%。
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的相互作用和互动发展,可以产生巨大的潜在利益。保险公司作为机构投资者对于商业银行融资占绝对优势,可以作为巨大的力量,在金融体制中促进竞争和提高效率,可以激励金融创新,促进资本市场现代化,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加强公司治理。
三、保险资金投资于资本市场的不同模式的比较研究
从国际上看,保险资金投资于资本市场主要采取三种方式:一是通过下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和运作;——是保险公司内部设立投资部门进行管理运作;三是委托其他机构进行投资管理运作。目前我国保险公司一般采用的是第二种方式。2003年,中国人保成立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预示着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主体的专业化组织模式已经浮出水面。
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即通过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运作。子公司除了重点管理母公司的资产外,还经营管理第三方资产。在跻身2002年全球500强企业中的34家股份制保险公司中,80%采取资产管理公司模式的做法运作保险资金,其余公司仍然采用投资部模式或委托投资模式。即便是这80%的大公司也并非只采取资产管理公司一种模式,它们同时还在公司内部设立证券部、国债部、不动产管理部等投资部门管理保险资金。
投资部运作模式,即内设投资机构。按此种模式进行运作,有利于公司对其资产直接管理和运作。例如有着135年历史的美国大都会人寿在总部就设立了专门的投资部,管理着1500亿美元的资产,同时对海外公司投资业务进行监管,还直接参与保险产品的开发。
委托投资运作模式透明度较高,不但可以减少资产管理公司和投资部模式较高的成本支出,受托人则可以集聚众多资金来源形成较大的规模效益。实行委托管理较多的一般是再保险公司、产险公司和一些小型寿险公司。部分大型保险公司也将个别投资品种(如投资连结险)交由基金公司运作。提供委托管理的机构主要是一些独立的基金公司和部分综合性资产管理公司。以美国市场为例,从保险公司数量上看,上个世纪80年代未有一半的保险公司采取委托投资方式(美国称第三方资产管理),而现在已达到3/4;从资金量上看,美国保险公司外包出去的资产从1990年的1400亿美元增加到目前的近3000亿美元,保险资产外包率从8%提高到11%。
四、我国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互动发展的路径选择
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险公司的可运用资金不断增加。截止2003年3月末,我国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余额为6292亿元,其中,银行存款占50.39%,国债投资占18.1%,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占5.12%,金融债券投资占9.12%,企业债投资占3.44%,其他投资占13.83%。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从政策环境、保险业资金运用能力等方面努力提高保险资金的运用效益,是我国保险业进一步发展中面临的重要问题。鉴于目前我国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基本处于分离状态,保险业的发展较为封闭,为有效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三大功能作用,在未来必须研究以下几种渠道,以解决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的互动发展问题。
(一)增加投资债券范围
中国保监会在2003年6月公布了《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对保险公司进行企业债券投资的限制放宽,长期以来制约保险业资金运用的投资企业债券范围狭窄、比例过低等状况将得到改善。保险公司购买企业债券的范围增加,不再限于《保险公司购买中央企业债券管理办法》规定的信用评级达AA+以上的铁路、三峡、电力等中央企业债券,而是经监管部门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在AA级以上的企业债券,并且投资比例可以提高到上月末总资产的20%。
有关专家认为,对信用评级做出较高要求,符合保险资金安全稳健、保值增值的投资风格,而放宽投资企业债券范围,则符合债券市场的发展趋势。
(二)买卖证券投资基金
从1999年10月《保险公司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施行,保险公司一直是基金市场的主要投资者和中坚力量。目前,保险公司约持有封闭式基金总额的1/3,开放式基金总额的1/10,而且比例还在不断上升。保险业在基金业发展中的作用会越来越重要。
但由于目前中国证券市场的规模比较小,可投资的品种相对较少,金融创新的步伐也比较慢,证券投资基金难以进行差别化投资,其专家理财的优势并不能很好地发挥出来,这在相当程度上限制了保险资金入市的积极性。因此,资本市场和基金业都应该加快创新步伐,为保险资金提供更多的投资品种。
中国保监会公布的《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修改稿),对保险资金运用范围、保险公司经营业务范围、保险公司及分支机构的准入门槛等条款做出较大调整和修改,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其中第79条在保险资金运用范围里,明确增加了“买卖证券投资基金”的具体条款。
此外,《证券投资基金法》的制定,对于未来基金业发展是一个利好的消息,应在新的法律中解决好一些根本问题。
(三)设立资产管理公司
保险业的迅速壮大和持续发展迫切需要更加专业化的资金运用管理体制与之相适应,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和成功运作是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方面的新举措、新思路,其积极作用至少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有利于更加有效地适应保险资金高度集中、统一管理、专业化运作的要求;有利于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投资决策体制和运行机制;有利于促进承保业务发展和投资运作水平的提高;有利于更好地维护保单持有人的权益。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经营范围的规定是:“受托和委托管理运用人民币、外币保险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与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以及“经国务院和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同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虽然没有明确被定性为“保险”类企业,但归中国保监会监管。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从事各项资金运用业务应严格遵守《保险法》和相关金融法规的规定。尽管从目前来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资金运用上没有太大的突破,但成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至少奠定了一个基本的实体基础。从长远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经营范围的限制注定是一种过渡性规则。
(四)直接上市进入资本市场
国际评级机构标准普尔金融服务评级董事黄如白认为,中国内地保险市场发展面临的最大挑战就是内地主要保险公司的偿付储备比较弱。以2002年的承保额计算,寿险与非寿险公司须分别增资150亿到200亿元及70亿至100亿元,才能达到投资级别(BBB)级的资本充足水平,若承保额进一步增长,差额将进一步扩大。所以,上市集资是填补偿付储备最可行的渠道。
2003年11月6日,中国人保在香港挂牌交易,募集资金54亿元,其中90.9%将用于充实资本金。中国人寿于12月初在香港及纽约上市,筹资额35亿美元。这样,一方面可以尽快通过上市等方式补充保险公司的资本金,提高其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中国保险公司经过股份制改造后,整体进入资本市场也必将给资本市场带来一股新的力量。
(五)保险证券化创新
保险证券化是指保险公司通过创立和发行金融证券,将承保风险转移到资本市场的过程。是20世纪90年代国际金融市场出现的一种新的发展趋势,是保险公司为提高承保能力、分散风险而在资本市场上推出的一种创新工具,对保险业、资本市场乃至整个金融业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据有关资料显示,英美两国财产保险业的资产证券化率高达90%,寿险业达80%以上。一般而言,保险证券化的过程包括两个环节,第一,将承保现金流转化为可买卖的金融证券;第二,通过证券交易,将承保风险转移给资本市场。通过证券化形式,将承保风险利用资本市场机能加以分散,或转嫁至市场中较有能力(或资力)承担风险之人,而不致集中于单一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或资本市场投资人。这是金融市场的结构性融合。
从国际市场情况看,财产保险巨灾风险的证券化形式主要有巨灾债券、巨灾期货、巨灾期权等。在人寿保险业,根据寿险和年金产品的特点,证券化主要有两种潜在的途径,即可以基于一个国家范围内的死亡率指数设计一种长期债券和基于特定的被保险群体设计一种债券。
入世后,我国保险市场的开放程度进一步提高,为了应对国际竞争,加强银行、保险、证券业之间的协调和合作,促进金融服务一体化,是非常重要的。通过保险证券化的方式,不仅可以解决保险公司巨灾风险再保险能力不足、风险过大及流动性不足等问题,而且可以为证券公司、机构投资者提供新的投资工具,降低非系统性风险,活跃证券市场,实现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互动发展。五、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互动发展需注意的问题
保险资金的证券化是以发达的资本市场为基础的。我国资本市场处在发展、完善的过程中,各项制度不健全,贯彻落实不坚决,投机行为层出不穷,人为风险因素太多,保证投资不出现重大失误的外部环境没有建立起来。这是影响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的决定性因素。为此,对于保险资金的运用,特别是进入资本市场,注意以下几方面极为重要。
(一)重视资本市场的风险,加强风险管理
根据统计,国际资本市场2001年资金运用收益率为4.3%,而2002年则下降到3.14%。保险公司进行资金投资不能忽略资本市场持续低迷的影响。近几年资本市场整体表现不佳导致欧、美、日的保险公司同样在资本市场上损失惨重,如慕尼黑再保险2003年首季投资损失了23亿欧元。
在日本经济高速增长时期,日本保险公司大量直接投资和参股日本企业,被投资企业又大量购买保险公司的保单,两者形成了相互促进的良性关系。日本泡沫经济破灭后,中央银行为刺激经济恢复,长期实施超低利率政策,央行贴现率近年一直维持在历史最低位,使保险公司的资金运作受到严重影响。此外,日本股市一再刷新20年来最低记录,投资股市的保险基金连连亏损。2002财政年度,日本10大寿险公司持有的股票出现了3800亿日元亏损。
面对资本市场的投资风险,保险监管部门要研究制定对保险资金实行比例管理的原则及具体办法,建立风险预警制度,加强资产与负债匹配监管,及时评价资金运用风险,动态监控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严格控制风险。按照集中统一和专业化管理的要求,不断完善保险资金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投资决策、投资操作、风险评估与内控监督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
(二)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问题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是全球保险业的共同问题,正如英国《金融时报》的资深评论员巴利·瑞立所说,“金融机构正面临着一场清偿能力危机。……监管者在不断放松对保险公司的清偿力要求,以牺牲其客户利益的代价来保住这些保险公司。”
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英国卡多根金融公司的马克,圣泽尔认为主要有:过多地将资金投资于股票,股市的下跌使这种缺乏风险控制的投资暴露无遗。……由于他们没有在形势好的时候增加储备,激烈的市场竞争也使保险公司为了提高保单回报而不惜牺牲储备。同样,标准普尔最近的研究表明,美国产险正面临着偿付危机。由于种种原因,长期以来我国保险监管主要停留在市场行为监管的层次,对偿付能力的监管重视不够。今后应该在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的同时,加强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中国保监会颁布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这说明我国在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上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将对加强保险公司监督管理,维护被保险人利益,稳健经营起到很大的作用。
标签不规范随着改革体系的深化,大部分县级国有种子企业不再有种子经营权,而是被民营单位替代,原来以县级单位为经营权的局限被打破,市场流通度越来越广;在种子营销面增大,营销网点越来越多的情况下,种子经营市场、经营品种、市场管理逐渐多样化,从而也就出现了市场混乱的局面。在2007年的《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出台以来,对种子标签进行了新的修改,但是从检查结果来看:除个别大型单位的标签比较规范外,很多公司依然有部规范的问题。具体有:生产日期、品种名称、警示标志以及栽培管理等。尤其是市场上的蔬菜包装,净含量、标注值、质量指标和标准字体根本不能满足相关要求。
1.2农业种子经营单位素质有待提高
除本部设有规范的种子经营点外,还有很多临时的代销经营点。而网点销售多半是小贩小商。商贩们只是在相关季节才进行代销,对种子没有特定的要求,所以很难对农户购进进行科学指导,更不可能进行优质服务。
1.3农户购种的盲从性与盲目性
从现行的农业经营状况来看:大部分农业都没有专业的知识,仅有的知识是从广告商与种植经验中得到的,在选购种子时盲目,从而也给农业安全造成了很多隐患。认识错误具体表现在:购买新种子,潜意识认为新品种才是好品种,从众心理让看见别人买什么自家就买什么。
1.4农业种子经营骨干稀缺
从当下的种子经营与管理过程来看:种子市场的管理经费稀缺为其带来了很大的影响,由于种子管理人员没能时常深入市场进行指导与监管,造成很多不达标的种子上市;由于部分地区没有专业的质量仪器,从而对检验种子质量造成了很多不便,尤其是检验仪器不足,让质量检验人员根本不能及时检查出种子质量好坏,更谈不上杜绝不达标种子流入市场销售。另外,经营单位的人事调整与改革,在压缩编制的同时,让基层人力资源管理严重不足,加上个别管理人员素质不够,缺乏对法规法律的全面了解,所以在具体工作中很难做到妥善处理问题,这样很容易造成商贩不法行径,对市场管理带来困扰。
2增强农业种子市场管理的对策
2.1加大队伍建设
增强业务培训在现实生活中,为了促进农业发展,种子管理人员必须主动承担起种子管理相关工作。受种子管理的政策性、专业性影响,在保障种子管理的稳定性的同时,必须增强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专业技能与执法培训工作。这样才能让种子执法锻炼、培训人员成为既懂业务、又精通法律;既能准确执法,又能讲原则的人员。目前,大多数种子经营者都经过了培训,并且拥有种子经营证与上岗证,但是大部分人员的业务水平与法律意识明显不够。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必须采取多种措施,对经营人员进行有效培训;例如:在种子销售前,对其进行集中培训,具体内容由农技基本技能、守法经营,并且要求种子经营人员必须严格根据法规法律要求进行种子经营。对于不满足《种子法》规定的种子,除了不予销售外,根据管理要求做好记录工作,还应该向农业购种用户提供保单,通过健全种子销售档案,对种子经营内容以及标签负责,这样才能逐步扭转种子经营中存在的不良现象。最后,经营者还应该给每位购种用户提供一定的跟踪与售后服务。
2.2做好宣传工作
提升使用者素质近几年,很多地方都开展了各种宣传方式进行农业宣传,尤其是“走进三农”等活动,对普及法律与种子意识,提升使用者法律与质量意识发挥了很强的作用,同时它也让广大用户领会应该怎样使用法律意识保护自己,辨别种子真假,怎样做到合法经营,熟悉种子栽培技术与种子特性,科学购买种子,在选购种子时,查看种子经营者的相关证件等。在种子选定好后,通过查看信誉卡、包装袋、发票等依据,逐步提升农民的自我保护理念与维权意识,这样才能让假冒伪劣的种子经营者没有经营市场。
2.3加强委托与品种管理
为了避免多个企业家共同委托造成的混乱,在种子经营中,除了要增强事前监控,还应该尽量避免多个企业家共同委托的现象,一般情况下同一经营者只能接受1到2个种子公司委托,同时两家种业单位的每批种子都必须分开堆放,这样才能做到档案与经营的有效管理。对于没有经过审核的品种,我们应该做到坚决抵制推广与销售工作。
2.4增强设备建设
做好质量监管工作从农业生产过程来看:不合格的种子对农业发展有直接的影响,因此,县级单位必须主动承担起本县种子检验监督与栽培工作。受检验经费以及检验仪器的影响,对种子质量检测造成了很大的影响。针对这种情况,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除了购置仪器设施外,还应该适应当地发展,做好加工、生产、检验、贮藏、检疫等相关工作。通过加大对种子市场的抽查工作,从源头上避免不合格种子进入市场。
1.1.1关于外籍船舶或飞机入境从事海上搜救我国《海上交通安全法》(1984)规定:“外国派遣船舶或飞机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或海领上空搜寻救助遇难的船舶或人员,必须经主管机关批准。”其中“搜寻救助”的对象既包括人命也包括财产(船舶)。但我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2006)关于外国籍船舶或飞机入境从事海上搜救审批的条件的第一项是“入境是处于海上人命搜寻救助的目的”。据此,如果外国籍船舶或飞机入境实施单纯的财产救助,则不受前者限制。显然,这部《海上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已经过时,与国际法律、国际公约相关的要求都无法衔接。另外,我国《行政许可法》(2004年主席令第7号)规定:“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以及《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第三条规定:“海事管理机构在审查、决定海事行政许可时,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或者变更海事行政许可条件。”据此,对于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外国籍船舶或飞机入境从事海上搜救的申请,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准予行政许可。
1.1.2对遇险(难)外籍船舶及财产的救助原交通部《关于加强在我国沿海水域遇险(难)的外籍船舶救助工作的通知》(交救发[1997]422号)规定:“对遇险(难)外籍300总吨以上的船舶及财产的救助,由交通部救助打捞局组织专业救助队伍及有关救助力量进行施救。”随后发文说明:“文中所述‘专业救助队伍及有关救助力量’系指中国专业救助队伍。”上述文件虽设定了对外籍沉船沉物的救捞的市场准入限制,即救捞权仍属中国,对国家救捞体系的市场主体地位给予了保护。但由于规定层级较低,缺乏法律效力,在实践中容易引发争议。
1.1.3外商参与打捞中国沿海水域沉船沉物根据《关于外商参与打捞中国沿海水域沉船沉物管理办法》(2011)规定,外商参与打捞中国沿海水域沉船沉物,可以采取共同打捞和合作打捞两种方式,且在报送合同时,必须提交我国港务监督机构对打捞作业实施方案审核的文件;涉及海上军事、军事管理区的,应当提交军事主管部门的有关核准文件。据此,似乎外商到中国沿海水域打捞只能采取与中国打捞单位合作打捞的方式。《办法》还规定:沉没舰船、武器装备及文物不在外商参与打捞的对象之列。虽然办法对外商参与打捞的资质做了一系列规定,但未作出实质性限制,对违法后果没有明确说明,办法缺乏法律效力。另外,根据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要求,要减少资质资格许可,需要对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水平评价的应改由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具体认定。这意味着今后政府部门对于外商参与打捞将更难监管和惩治。
1.2海上救捞产业资质管理方面的问题
1.2.1关于人命及财产救助的资质人命及财产救助是海上救助的主要对象。我国《海商法》(1992)规定:“船长在不严重危及本船和船上人员安全的情况下,有义务尽力救助海上人命。”;“救助方与被救助方就海难救助达成协议,救助合同成立。”对海上人命及财产救助主体的资质未做明确限制,目的应该是确保救助的及时性和成功率。及时救助和人船同救是国际惯例,也是国际公约和各国法律一致规定的人道主义义务。在目前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如果对主体资格予以严格限制,会影响人命及财产救助。海上事故应急救助打捞主要是政府的责任,但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一些地方政府将这项职责陆续转让给市场。根据交通运输部最新统计数据(2014年6月),在救助主体中,社会力量占33.9%,仅次于国家专业救助力量。由于缺乏法律约束,加上经济利益驱动,其中的一些不具备救捞资质的民间救捞组织提供有偿服务。当然,在非合约救助下,救助人与被救助人之间仅存在最小的相互义务关系。[3]民间救捞组织没有法定救捞义务,在缺乏价格规制和市场监管的情况下,其行为也未触及法律线,这给管理造成了很大困难。
1.2.2关于海上环境污染物清除的资质最新的《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13)及配套制度对海上环境污染清除单位设定了资质条件,规定:“申请取得污染清除作业资质的单位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其符合下列条件的材料(略)”此外,我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2011)规定:“船舶污染清除单位是指按照本规定取得相应资质并与船舶签订污染清除协议,为船舶提供污染事故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服务的单位。”根据服务区域和污染清除能力的不同,清污单位的资质等级明确分为四级。尽管管理方式和法律法规不断改进和完善,现实中仍存在材料造假、权力寻租等问题。
1.2.3关于海上沉船沉物打捞原交通的《沉船沉物打捞单位资质管理规定》(1999)对沉船沉物打捞单位设定了资质要求,将沿海、内河打捞单位的资质等级各分为三级。《行政许可法》(2004)规定部门规章不能自行设定行政许可项目。但由于海上救捞产业工作的特殊性,打捞资质的行政审批不能立即取消。经争取,国务院同意将打捞资质、潜水员资格管理等项目列为转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项目。2008年,交通运输部根据原交通部《关于公布第二批已取消和改变管理方式的交通部行政审批项目后续监管措施的通知》(2004)和《关于公布交通部经国务院批准取消和调整以及依法继续实施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2004)文件精神,将相关事务性工作移交中国潜水打捞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为了落实这一要求,进一步理顺关系,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潜水打捞行业管理的通知》(2011)要求协会在交通运输部及救助打捞局的指导和管理下,建立潜水、打捞单位和人员从业资质资格自律体系,制定自律管理办法。2012年,协会制定了《打捞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潜水作业机构资质管理办法》,前者将沿海、内河打捞单位的资质等级由三级变为四级。这样,在保证部救捞局管理职能不变的前提下,一定程度上理顺了救捞市场的主体关系,提高了市场管理成效。尽管如此,目前我国获得打捞资质的单位仅有65家(数据来源:中国潜水打捞行业协会网站),其数量和层次还不能满足海上救捞产业的总体需求。
1.3海上救捞产业作业管理方面的问题
1.3.1关于人命、财产救助作业管理海上事故危及公民的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因此国际公约和我国法律规定政府在人命、财产救助上负首要责任。我国《海上交通安全法》规定:“船舶、设施发生事故,对交通安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时,主管机关有权采取必要的强制性处置措施。”《海商法》规定:“国家有关主管机关从事或者控制的救助作业,救助方有权享受本章规定的关于救助作业的权利和补偿。”此外,《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也有相关规定。从以上法律规定看,我国法律虽然赋予了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及海事机构)从事或者控制救助的责任和资质,但并未赋予其自主选择救助对象的权力。这在实际救助作业中往往会浪费救助资源、增加作业难度、影响救助作业时效,等等。
1.3.2关于海上环境污染清除的作业管理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82)规定,各国有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的义务。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准则,在发生可以合理地预期足以造成重大损害后果的海上事故或与此项事故有关的行动时,各国有采取措施保护其岸线或有关利益方免受污染或污染威胁的权利,包括沿海国就救助作业作出指示的权利。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99)规定从事环保打捞相关活动“应当事先按照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此外,我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也作出了相关规定。尽管如此,对于海上环境保护主管部分的权责划分、环保部门独立执法保障等方面仍存在问题。
1.3.3关于沉船沉物打捞的作业管理根据交通运输部《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2011年)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我国水域和海域从事相关打捞作业,应当按照《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向活动地的海事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取得许可证。《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规定了通航水域沉船沉物打捞作业七项审批的条件(略)。其中,规定采用的表述是“参与打捞的单位、人员具备相应的能力”而非“相应的资质”,这会导致现实中打捞资质管理和作业管理相脱节。
2我国海上救捞产业市场管理的出路———法治化
另一方面,我国新生的规划设计市场尚不成熟,许多客户本身毫无经验,企划过程十分混乱。因而,对于规划设计单位来说,这是一个绝对的“卖方”市场,如果有能力在相同的时间内做3个项目,为什么只做1个?因为几乎所有的方案都有人买单。
这是经济时代的产物,“需求决定一切”——这是一条经久不变的市场规律。
在规划设计中,被用得最多的词是“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生态化”,而规划设计中最容易被忽视、也常常被忽视的内容就是“生活”—作为一个有尊严的人的生活,往往被排除在外,许多规划设计不顾最基本的场地要求,将任意“拼贴”“拷贝”的城市空间形态随处“移植”。从本质上讲,一种城市空间形态代表一种生活方式,它与其产生的历史、人文、气候、地理环境相适应、协调,城市空间模式的形成需要时间积累,逐步创造,有机形成,决非一朝一夕就可形成。
与刚学习美术的入门者一样,我国国内的规划设计者是规划设计市场的入门者,传统的中国文化,在短时间内无法创造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规划之路,“临摹”成为惟一出路,这并非不可取,问题的关键是要看明白了再做。然而,事实上一些毫无实践经验的规划设计专业的毕业生,一进入市场便能跟着做大型项目,还没等他们完全明白过来,便已进入生产状态,他们缺少一个经验传承与积累的过程。“缺乏判断”,已成为许多青年规划师的通病,因此,用“工具齐备、目标混乱”来形容当前的规划设计市场,并不为过。
我国有13亿人口,居世界第一,国土面积为960万km2,名列世界第三位,2001年我国住宅竣工面积为12亿8千万m2,这大约是日本(1亿100万m2)的11.6倍。一位日本同行在北京寻找合作事务所时,发现主持事务所的大都是从国营大设计院出来,35岁以下的年轻人,他们一个接一个地做着相当于区域规划尺度的项目[1].旺盛的市场需求把许多年青人推向了规划设计舞台的前沿。
规划设计者是市场中的产品供应者,市场的另一端是“客户群”,即各级政府、房地产开发商。“形象工程”往往来自政府,“炒作工程”则来自开发商,由于这些“客户”对基本的建设程序把握不当,在未进行理性、正规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或经济分析之前,就匆匆进入形态规划设计阶段,导致招标成果脱离实际,缺乏可操作性,造成时间和资源的浪费[2].
在上述情况下,某些大型规划设计项目的邀标,选择了在策划和规划上并非其所长的境内、外规划建筑事务所,使其凭着设计师个人的想象、设计观点和手法,在极短的时间内,仅靠走马观花的调研、有限的感性材料及数据,便做出了一个个“大手笔”的规划,其实际效果和长远效益显然是不可靠的。
面对旺盛的市场需求,业内人士应该怎么做?
2、竞争与合作—规划设计市场中的业内人士
我国国内规划设计市场主要有3类设计单位:国内规划设计院、境外公司、民营设计事务所或咨询公司。目前,虽然境外公司拿走了许多国际性的项目,但规划设计市场仍主要由本土的公司主导。另外,新兴的民营建筑事务所发展速度很快,其潜力不可小看。
在国有规划设计院改制过程中,有两种不同的趋势。
一部分设计院在改制的同时,采用了兼并重组的模式,使自己的客户群迅速增强—伴随市场的扩张,产值大幅度增加,这其中行业调整的产值大于行业重组的产值。2001年3月,同济规划建筑设计院与上海同济规划建筑设计院总院合并成立新的同济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通过股份转换,同济大学成为设计院的主要持股人,其产值从1998年的0.45亿元发展到2003年的4.5亿元。同样,华东、上海两院携手组建了上海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之后陆续兼并了其它设计院,2003年,它的产值超过了5亿元[3].
在民营设计公司里,有国内知名专家,“海归派”开办的设计事务所,也有在国内经济转型和市场转轨时期萌生的,挂靠在大中设计院旗下的中小型设计公司,这类公司良莠并存,设计水平参差不齐,与大设计院相比,民营公司机制活,包袱轻,在市场中如鱼得水。一般来说,直接从事单一的规划设计业务的民营公司比较少,大部分公司以建筑设计与城市设计为主,规划业务处于次要地位,这与我国规划编制的审批程序与资质要求相关,许多民营公司即便有实力进行规划编制,但也需要与国有的规划设计院合作,才能具有规划资质。
在冲击规划设计市场的公司中,有不少是“海外兵团”,这些境外公司在开拓国内市场时,一般先雇佣具有海外学习与工作经历的华人,然后进入中国地区成立办事处,公司在中国以国际公司的品牌来运作项目;也有一些公司由外国建筑师和规划师直接介入,不找人,他们在很大程度上具有本土化倾向,他们希望住在中国,生活在中国,做中国的规划设计业务,但这是极少的现象。
由于西方发达国家的城市化已达到70%以上,因此,城市建设项目的规模一般与中国国内相差甚远。国外的城市规划师一般成立咨询机构,而非事务所,由于建筑师事务所有时也涉猎城市设计等项目,因此,进入内地的许多国外设计机构本身所从事的业务背景往往是建筑设计而非城市规划。
目前,国内规划设计项目的运作,常常出现几个单位合作的情况,比如,某城市规划院与境外公司合作,这种合作方式一方面可以利用境外公司的国际背景与设计经验、国际取费标准,另一方面可依靠国内规划院的管理与资质,在市场上取得双赢的结果。
更多情况下,国内、国外设计单位之间处于一种明显的竞争关系,许多大型的规划设计投标都由国外公司与国内设计院、民营公司一同竞争,在同样的业务能力水平下,管理能力与市场开拓能力(即如何利用公司现有的资源,使业务管理流程以最高效的形式出现,并不断开拓新的社会资源的能力)成为规划设计市场竞争的主要因素,境外公司常常利用国内设计公司与规划院的资质,以及国内人力资本的优势,创造出更多的利润回报;而国内规划设计单位则利用固有的社会关系、资质与业务渠道,在与境外公司的合作与竞争中学习对方的管理经验与文化,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自主的核心竞争力。国内规划设计市场不乏优秀的人力资源,这些资源是竞争力的集聚点,但却往往易被资本雄厚、管理经验丰富的境外公司吸引,开展业务需要人力,因此,失去优秀的设计人才就意味着失去市场。
我国许多城市规划设计院在“改制”中,由于没有充分考虑第一线规划工作者的境遇,从而使大量的人才流失。这种制度变迁,意味着私营公司与境外公司的市场份额愈来愈大。
3、文化缺失是一种遗憾—市场运作需要文化支持
文化的本质是人性,这也体现了城市规划最根本的目标—“以人为本”,而随着规划设计市场化的开始,许多打着“以人为本”旗号的规划正在破坏着人的最基本的需求。
人们常常在文章中读到国际化与地域化的争论,这种争论是肤浅的,其深层次的内涵是不同文化背景下生活方式的冲突。
从生活上对人的关怀是最温柔的举动,而在中国利益驱动下的规划设计市场,还无法达到这个深度,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缺憾,而这种缺憾将影响许多人的一生,因为他们必须面对别人为他们规划的生活场景,在喧嚣的都市里,人们在心底无声地呐喊:“还我们一片广阔的天空,还我们一个安静的生活,给我们一个清洁而健康的世界!”
文化是文明过程的结晶,当前规划设计市场所实践的每一步都将影响城市未来的文化形态。市场最基本的规律是“供需关系决定市场价格”,这条规律无关乎社会关怀与道德伦理,而城市规划最本真的价值指向却是一种对市民大众生活、工作、出行的真切关怀,因此,可以说,城市规划的市场竞争应该体现在这个价值基础上,而不是供求关系。目前,规划设计市场也已认识到如果以设计取费作为衡量准则,会导致价值取向的偏离。
城市规划文化在市场运作下已逐步体现出时代要求,许多业内人士已经认识到城市规划不仅仅是形态规划,更应关注、研究城市发展的核心与动力,即城市政治、经济与社会内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增加行业收入固然是好事,但更应体现城市规划的基本价值取向,城市规划对于社会经济发展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规划师作为实践层面的操作者,应时刻不忘自己所肩负的社会责任。否则,随着业务量与收入的增长,城市规划的文化价值却被淡忘,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甚至是缺憾。因为形态与平面构图无法解决城市发展所带来的人口、交通、就业等实际问题,城市规划综合考虑城市发展,已是势在必行的行业变革,这是市场化运作下城市规划必须面对的课题。
新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指出:“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也许人们还未意识到,规划方案的每一根线条,每一块颜色,都可能与私有财产有关系。过去我们要求每一位市民“舍小家为大家”,人们习惯了忽视个体利益,按照政府意愿调整利益关系,如今面对这一矛盾,人们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和技术储备[4].
4、大家都有“杀手锏”—规划设计市场的管理工具
规划设计市场的运作需要最基本的供需关系:城市政府是最大的委托者,其次是利益集团(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与集体),而受委托者一般是规划设计单位或个人。介入市场最深的是利益集团,它们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运作者。政府往往着重于全面平衡各方利益,推动社会、经济平衡与良性发展。因此在总体规划的层面下,政府还会制定一系列的法规条例来约束利益集团的市场运作,规范土地运营的市场行为。
在我国规划设计市场的运作过程中,政府既是外部环境的营造者,又是最大的委托人,政府最大的管理工具是法规与政策,这是推动或制约规划设计市场的先决条件。随着政府向服务功能转型,其委托人的角色也将逐渐淡化,这是一种时代的进步,可以防止权力集中所导致的腐败行为。
在市场化过程中,利益集团的管理工具—价格杠杆是最基本的经济手段。正是这个来自客户端的“价格杠杆”,促使规划设计单位努力从“品牌”“服务”“经验”等方面提高自己的身价,因为这些是衡量规划设计单位身价的砝码。
当前,我们制定的收费标准仍是一个底线,无法指导市场运营的实际取费。在实际运营中,随着城市规划收费标准日趋多元化,许多有品牌的规划设计单位凭借实力可以拿到超过国家标准几倍的规划设计费用,而许多私营的规划设计公司却很难收取到国家规定标准的设计费。市场的游戏规则是“适者生存”,毕竟市场运作不同于规划设计业务本身,利益集团更看重的是品牌、实力与业绩,这是定价的出发点,如果你是规划设计市场的新秀,那么就必须经受市场的考验。
规划设计单位在市场中并非没有主动权,成功的规划设计公司往往有3个秘诀:第一是和谐的内部环境;第二是有效的市场策略;第三是优秀的规划设计人才。三者缺一不可。许多设计公司具备了第一条与第三条,但往往缺少第二条,因为规划设计单位的市场策略制定者、实施者往往是业务人员,在市场经验与运作能力上的欠缺,使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大打折扣,这也是“新秀”公司难以成长的内部因素之一。
规划设计单位的市场管理工具是行业规范,设计人员对行业规范的熟悉程度是公司介入市场的一个先决条件,经验是规划设计单位的宝贵财富。
对规划师个人而言,市场准入制度是取得“注册规划师”资格,另外,行业协会的“规划师职责”也是制约规划师个人行为的标准。美国持证规划师学会的《道德与职业操守守则》规定了规划师的四大职责:第一是规划师对公众的职责,向公众利益负责是规划师的首要职责;第二是规划师对客户、雇主的职责;第三是规划师对行业和同行的职责;第四是规划师的自我职责,规划师必须努力提高职业素质、工作效率及知识水平。
因此,可以说行业协会或学会对规划设计市场的规范作用是巨大的,其主要作用是将城市规划行业的基本价值定位在公众利益的基础上,使规划师的个人行为在受到市场价格杠杆的侵扰下,依然保持该行业的独立与尊严制度。
5、建立的学术探讨—“破”与“立”的辩证关系
经常听到新上任的市长抱怨:城市规划落后了。细细琢磨这种批评可能有两种含义:一是觉得城市规划行业过于保守,大家都忙着扩规模,上台阶,你却经常“泼冷水”,一会儿强调珍惜土地资源,一会儿呼吁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二是说城市规划的理论、观念和方法落后了,至今还停留在计划经济的思维模式下,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4].
其实,市场管理涉及更多的是操作层面的内容,可以拿来进行学术探讨的主要是制度建设方面的内容。我国规划设计市场的培育与国家政府行政职能的转换有直接的关系,如前文所述,只有政府从市场中脱离,更多地站在市场外部环境建设、服务与监督职能上来引导市场,规划设计市场的组织才能更趋多元化。
我国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指出,“我国现行管理体制的缺陷,主要表现在3个缺位上:一是省和地市(州)两级政府对下级城乡规划的指导、协调、监督的职能缺位;二是在城乡规划的实施过程中有效的事前、事中的监督职能缺位;三是对‘长官意识’‘乱指挥’制约的缺位”[5].
另有规划专家指出,长期以来,“漫长的审批和核定周期,使许多城市长时间处在合法的总体规划不好用,实施的总体规划不合法的尴尬境地”[6],这说明,当前规划设计市场的外部环境仍有待于改革与转型,低效率的管理制度已经成为制约规划设计市场高效运作的一个“瓶颈”。
“电影制作是艺术和商业的结合。”
——杰克·瓦伦蒂(前美国电影委员会主席)
“你知道声望是什么意思吗,你知道吗?”
“当然知道了,就是不挣钱的电影。”
——美国电影《长丝袜》台词
美国《综艺》(Variety)杂志曾对好莱坞2002年以前的100部总收入最高的电影做过一项非正式调查,表明大多数电影都是从以前的作品中获得灵感。
在好莱坞,大约50%的电影是改编自电视节目、漫画书、戏剧或电子游戏,也有一些影片是给以前成功的影片拍续集,或者搞旧片重拍,新瓶装旧酒。
一些人说,好莱坞是不知道创新为何物的城市——这一问题在业内外已引起了注意。电影制作方依赖不断回炉的想法来拍片,已成为一种趋势。
不过就算是被多次使用的创意也是创意。那它们都是从哪来的呢?——有的是来自制片厂内部的制片人、经理、作家或者是导演,有的则是来自外部。
剧本交易中的衍生业务
开发内部创意的方式相对简单。制片厂买下一个文学著作的所有权,然后雇一个剧作家。这个作家在制片厂项目开发人员的指导下准备剧本(至少是第一稿)。
如果制片厂从外部的剧本市场获得一个剧本,情形则比较复杂,其中有一些起重要作用的机构和人物。
公司
公司在剧本交易中起中介作用。典型的公司的职责主要是协商用工合同,购买剧本,帮助寻找资金,或者在需要项目合作的公司之间做中间人。公司的标准佣金是10%,所以《综艺》杂志干脆把这些机构称为“百分之十”。有些电影将来有可能拍出其他版本,比如电视版。如果这样,机构会得到版税或重播酬劳。
加利福尼亚州依照该州《人才法案》来对这些机构颁发执照和进行管理。机构由同业公会颁发证书,或者是这些公会的签约方。一些机构为业内工作人员提供全方位服务。另一些机构则专门经营某些领域,比如只为演员或剧作家服务。机构在业内的影响举足轻重,它们的无形资产难以估量。
生意自20世纪末期开始显现其强大的实力。麦克尔·奥维兹于1975年成立的创作人员公司(CreativeAssociatesAgency)极大地扩张了生意的市场。最初它是组织电视节目拍摄的重要机构,后来又扩张到电影、投资银行和广告业,由此成为好莱坞重要的机构。20世纪80年代,该公司还承揽了几个好莱坞大片的销售业务。此外,它还成功组织拍摄了《雨人》、《侏罗纪公园》等影片。
经纪人公司
最近经纪人和管理公司已发展成为好莱坞的重要角色。与公司的作用相似,不过经纪人公司的佣金更多,有15%或者更高,目前它们正积极地侵入机构的领地,有的甚至获准开发和制作影视项目。这样就能在更大范围上为自己的客户服务,在这一点上它们比公司更具优势。
娱乐律师
好莱坞不是每个人都有机构或经纪人,但很多位高权重的人物,都聘用律师来跟日益复杂的娱乐市场打交道。有一些专攻电影法律的律师,大多在洛杉矶、纽约和其他电影业务繁忙的地区独立工作。过去几年里,跟好莱坞打交道的律师数量激增。2000年的一项调查表明,在洛杉矶地区有400多名娱乐律师。
在电影的制作发行过程中,要签署很多协议和合同。因为在好莱坞,一个创意很快就成为一种资产。又比如,剧本中描绘的某个人物引起联想,就有可能被指控侵犯隐私和毁坏名誉。
电影名的选择也有可能会引讼。尽管保险赔偿包括这些范畴,人们还是想通过法律途径尽量避免这些问题。美国电影委员会有一个电影名注册局,电影制片厂甚至在开拍一部电影之前就把电影名注册上了。制片厂之间达成协议,避免跟已注册的电影名字相近。如果一个电影名极有可能商品化,就有可能被注册成商标。不过这种现象并不多见。
综上所述,机构、管理公司、娱乐律师等机构和人物是在好莱坞剧本市场上起重要作用的角色。那么电影剧本是怎样到制片厂手里,并被开发出来的呢?
多级开发的剧本市场
好莱坞剧本市场比较复杂,因为剧本来自不同的渠道。一个创意或者一个完整的电影剧本可能出自一个剧作家之手,也可能来自一个机构、一家制作公司,或某位经纪人、制片人、导演甚至制片高级主管。有鉴于此,在好莱坞,剧作家的定义比较含糊。因为每个人似乎都在提出创意,导演或制片人兼剧作家是很正常的事。
说不好好莱坞有多少人声称自己是剧作家,更难说有多少人在这个行当中靠写作维生。美国剧作家公会(WritersGuildofAmerica)的数据显示,4525名会员在2001年上报了收入,而8841名会员在这年的至少一个季度里公布了收入。
在2001年,一个原创剧本的价码最低在29000美元左右。通过讨价还价,往往能得到更高的价钱。剧作家做故事处理、改第一稿、重写、润色现有剧本都能得到报酬,每次电影重映剧作家也能得到一些收入。另外还有版税。2001年,美国作家公会西部办公室的数据表明,剧作家总收入达7.821亿美元。25%的剧作家在这一年的收入只有2.8万美元多一点,55%的剧作家的年收入则超过56万美元。
剧作家在业界没有多少影响力。过去他们多是跟制片厂签约,最近,剧作家则是跟机构或经纪人合作向制片人销售创意或剧本。制片人再想办法使制片厂高级主管对这一创意产生兴趣,从而签署开发协议。制片人也可能会买下某个选题,或者暂时买下一个剧本的产权。
出卖创意和剧本有时要以口头投稿的形式进行。也就是说,剧作家向项目开发经理或其他可能的买家描述一个故事。上世纪80年代以后,口头投稿越来越难,这种方式对已成名的剧作家可能性比较大。
有些剧本则是已经写作完成,希望被制片人或制片厂购买。这种剧本叫特制剧本。通常制片厂会找来读者或剧本分析员拟出剧本概况,因为制片厂没有时间阅读每一个剧本。剧本概况包括剧情简介,剧本的级别(从差到优秀),还要给它一个整体评估。几乎99%的剧本都能得到推荐。剧本的读者大多是实习生,大学毕业生,或者是想成为剧作家的人。这些人可以在家里工作,每读一个剧本的报酬是25~50美元。
机构也可以把特制剧本往外发送,然后尽力炒作,制造一个投标的战争。上世纪90年代,特制剧本销售情况火爆,价钱也相当可观。1990年,创作《致命武器》(LethalWeapon)的剧作家申·布莱克以175万美元的价格卖出了《最后的童子军》(TheLastBoyScout)。此后,“百万美元剧本”司空见惯。几年以后,布莱克的《特工狂花》(TheLongKissGoodnight)卖了400万美元。尽管制片厂试图把剧本控制在较低的价位上,但到上世纪90年代末,“百万美元剧本”根本就不是什么稀罕事,甚至名不见经传的人都能成功地卖出特制剧本。比如当时的好莱坞新人奈特·沙马兰,凭《第六感》(TheSixthSense)赚得225万美元,而且该片当即投产。
特制剧本投标使人担忧剧本质量的问题,因为投标的过程会提高平庸剧本的吸引力,从而造成哄抬价格。据说,几乎所有的特制剧本在投拍之前都要重新改写,有些剧本很差,因为筛选过程不合理。谈到剧本质量,老牌剧作家威廉·戈德曼的话很精辟:这行只注意这样的剧作家——用他们的剧本拍出的电影在商业上能有收获。
最成功的剧作家或制片人不用通过特制剧本的筛选过程。有些有成功经历的机构或人物有足够的影响力,能够缩短标准的项目开发程序,单单根据自己的兴趣就能通过一部电影的开发计划。
的确,每个人都期待着下一个热点和大片,或者是下一部能衍生出商品和续集的电影。但是没人知道什么样的电影能引起轰动,这样,一个剧本能否被选中就取决于其给制片厂挣钱的潜力而非质量。换言之,利润意识占主导地位。再说,还有“恐惧因素”——管理人员害怕自己会丢了工作,便只关注他们购买的剧本是否有造星的潜能。现在那种高度概括性的电影(HighConceptFilm)成为一种趋势。这种电影通常是动作片或情节剧,故事几句话就能说清,往往起用明星,极具可卖性。只要能够挣钱,平庸又何妨?
尽管特制剧本制度为新的作家提供了机会,市场的选择性还是很强的。2002年,20世纪福克斯公司以近500万美元的高价买下了麦克·里奇顿小说《黑影地带》(Prey)的电影版权。福克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拿到手稿之前,手稿持有方就版权的事跟他们多次接触,在一个周末达成了协议。这本书只送到了福克斯公司,这在好莱坞可是少见的事。在这里,文学作品的版权往往是要到处搜寻开价最高的投标人,最后传遍几家公司。
剧本一旦开始在好莱坞流传,就会有重要的角色介入来决定这个剧本的命运和归属。在一个价值4000万美元的协议中,环球和幻想娱乐公司(UniversalandImagineEntertainment)的高级主管布兰·戈里兹买下了《内部人物》(InsideMan),这是新手卢梭·戈沃兹的特制剧本。戈沃兹由律师转行写剧本,创作了一个惊险的犯罪故事。有好几家公司对这个剧本感兴趣,但环球和幻想娱乐公司的高级主管斯科特·斯达波和多娜·朗格力设法劝说剧作者的态度发生倾斜,最终将剧本卖给他们。
制片厂每年在剧本上会花费很多钱。有多少电影和剧本的想法最后没有机会被搬上银幕无从知晓。多伦多资深电影人比尔·马克斯说,100部剧本最终被正式投拍的往往只有1部,另外那99部则被束之高阁。
演职员字幕对于很多好莱坞剧作家来说至关重要,因为字幕关乎他们的声誉、奖金和酬劳。片头字幕的顺序往往是这样的:发行公司,制片人,制片公司,导演,主要明星,然后是电影片名。不过这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字幕和付款的问题是用工合同中协商的重要内容。行业工会建立了详细而又复杂的条款。比如,美国剧作家工会要求,第一稿的剧作家如果想把自己的名字打上字幕就必须对剧本做33%的贡献,其后的作者们必须做50%的贡献。不过,如果项目负责人也成了修改稿作者,他就得做出比50%更多的贡献。
项目开发环节
创意一旦被选定,就进入项目开发环节,这是把创意转变成剧本的过程。具体步骤包括组织思想,获得版权,准备提纲,写剧情简介,写作,润色和修改剧本。
2006年9月30日,中国商务部公布了新修订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标准》)。与原规定相比,《新标准》最大的变化就是在一定范围内改变了过去“以年限限制为主,行驶里程限制为辅”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相应地加强了对机动车的安全状况和排放状况的限制。具体来看,取消了非营运汽车报废年限的规定,同时将行驶里程限制由50万公里调整到60万公里。此外,营运车方面,也放宽了对微型、小型和大型出租车的行驶里程限制,由50万公里增加到60万公里;营运车使用年限方面,除微型车和小型出租车仍维持在8年外,其余车辆的使用年限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
这是国家有关部门继1997年和2000年先后两次修订机动车报废标准以来,又一次大幅度调整机动车报废政策。据了解,《新标准》预计在2007年初开始施行,这必将对中国正在蓬勃发展的汽车产业及其相关产业产生深远的影响。可以预见,汽车保有量将急剧增加,新车需求量将相对下滑,二手车交易市场将逐渐活跃。中国的各汽车生产商、汽车销售商和其它后市场服务商必定要相应调整自己的运营策略和经营计划。
经营机动车保险的各保险公司,作为汽车后市场服务市场不可或缺的成员,应正确评估这次调整给中国机动车保险市场带来的影响,以迎接调整后的市场的挑战。
一、《新标准》实施后,随着汽车保有量的急剧增加,机动车保险的保费规模将显著增加,尤其是私家车保险市场
据某国际知名咨询机构的一份公开研究报告显示,未来几年中国机动车保险市场将以20%—25%的速率发展,预计到2010年,全国机动车保费规模将由2005年的820亿元增加到2000-2500亿元,其中私家车保险对保费规模增长的贡献率将达到70%以上。由此可见,谁赢得私家车客户的青睐,谁就能占有更大的市场份额。
二、《新标准》实施后,机动车保险产品的创新能力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保险公司在未来机动车保险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目前,绝大多数机动车保险经营单位的产品创新能力相对薄弱,产品大同小异,不能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个性化需求。这次机动车报废标准的调整必定会触动这一薄弱环节。首先,《新标准》中关于车辆使用年限的取消或延长促使各保险公司必须立即修改现有产品中有关保险价值确定和折旧率的条款,尤其是私家车保险和盗抢损失险条款中,被保险车辆保险价值的确定将不再像以前乘以一个百分比那么简单。更重要的是,为赢得私家车客户的青睐,保险公司必须提高细分客户群和合理定价的能力,及时开发出保障内容创新、服务创新、载体形式创新且具有易于组合、方便二手车交易等特征的个性化保险产品,以满足不同客户群的保险需求,逐渐变价格竞争为产品差异竞争。这些都必须建立在保险公司经验丰富的开发队伍、完善的历史数据和敏锐的市场把握能力的基础上,所以,谁在这些方面占得先机,谁就能在未来市场上先行一步。
三、《新标准》的实施将给保险公司的核保部门在选择风险、制订核保政策等方面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
众所周知,目前我们通常采用简单地控制承保“高龄”车辆来规避由安全状况差、道德风险高带来的非正常风险。而非营运车辆取消使用年限后,汽车的“衰老”不再由“年龄”决定,不同品牌不同型号车辆的贬值速率会有所不同,不同用户对车辆的保养水平也会千差万别,“高龄”车辆就不一定再高龄。那么,如何判断此类车辆的安全状况和存在的道德风险隐患,如何控制赔付成本,找出高风险客户呢?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当然是对每一台投保车辆都由保险公司委派汽车专业人员进行检验。这当然能控制风险,但高额的费用必定会抬高经营成本,最终使产品价格不具竞争力,而且还会大大降低承保效率,给客户和人带来一些不方便。可行的办法还是要依靠我们“经验”丰富的核保人员,但他们必须改变“拍脑袋”式的经验核保习惯,将经验建立在数据分析的基础上。核保部门必须掌握足够的车型风险数据和客户风险数据,根据这些数据来确定哪些车辆安全状况差,哪些客户可能存在道德风险。只有这样,核保的决定才能既真正控制风险又不偏离市场的业务发展需求。
四、《新标准》的实施将会促使各保险公司重新检视自己的销售资源分布和销售渠道搭配
二手车市场的兴起,私家车保有量的增加,必将使保险公司将更多精力投入到二手车经销商渠道和私家车直销渠道上,电话销售和网上销售会比以往有更大的突破。此外,各保险公司对客户资源的管理将更加重视,续保业务的管理和VIP客户档案的管理将成为各公司稳定销售、提高承保利润的重要措施。
目前,一些有先见之明的保险公司已经预感到了这一发展趋势,陆续采取措施,内部组建专门的汽车经销商销售团队,对外加大对汽车厂商和经销商的合作公关力度,逐渐把一向被行业内视为“高风险、高手续费”的汽车经销商渠道推到了一个新的视角和高度。当然,如何管控汽车经销商渠道的业务风险,如何降低销售成本,既要抢得市场份额又要获得利润,这是各保险公司必须在实践中尽快解决的课题。
五、《新标准》的实施也会带动保险公司主动更新服务理念,提升服务标准
在未来市场上,要赢得私家车客户市场,不仅要拥有良好的产品和畅通的销售渠道,还必须做好服务,树立自己的品牌。要做好服务,首先必须将以“公司利益”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转变为真正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在服务中实现公司利益。必须针对私家车客户不同客户群的个性化需求,不断开发更多服务项目,充分利用IT技术,做好客户服务管理,充分利用公司内和社会上公共的服务力量,逐步建立高标准的服务流程。保险服务应该是全方位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都要做到位,服务内容既包括保险条款的履行,也包括延伸服务的兑现。
六、《新标准》的实施将给保险公司对事故车的定损核价造成一定影响
2加强种子法律法规宣传
积极引导种子经营备案登记针对种子经营主体多、经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现状,种子管理部门要组织种子经营人员开展种子法律法规及种子专业知识培训,使他们知法、守法并熟悉种子经营备案程序及内容。积极引导种子经营企业和经营商户正确选择经营销售的品种,使经营销售种子的经营行为规范化和制度化,彻底从源头把好种子进货渠道和种子质量关,杜绝未经审定、认定,种子质量、种子包装标签不合格,手续证明不齐全的种子以及假冒伪劣种子流入种子市场,避免给农业生产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带来损失。
3加强种子备案的监管抽查
县级种子管理站要针对基层种子市场存在的问题,在加强市场检查的基础上,应对走村串户,赶场销售等不符合经营条件的种子经营户坚决予以取缔,对符合经营条件的种子经营单位施行备案登记。对不按照规定履行经营种子登记备案的种子经营行为,县级种子管理站要加大种子市场检查力度,一旦发现不合格的种子以及手续证明不齐全的种子,依照《种子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4种子经营备案应该坚持的原则
备案工作,主要是审查种子经营者是否具有营业执照、委托书以及委托销售方的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委托销售方与被委托方协议、固定经营场所证明、门市销售人员培训合格证、农作物种子备案登记表等。一是科学、规范。备案流程要科学,所需的表格、提交的材料要统一,有利于市场规范化、法治化。二是公正、公开、透明。对备案要求、流程以及需要的手续、备案工作人员名单要公开。在执行备案要求过程中要一视同仁,不能搞特殊化,态度要和蔼可亲。三是先证后照。种子经营者在种子销售前必须先到种子管理站取得备案凭证,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做到“先证后照”。备案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条件及时进行,同时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之。
随着民营经济的发展,民间投资不断加大,民营资本在全社会投资中不断上升。目前,我国民众金融资产已经超过12万亿人民币,如果将其中一部分资金拿出来用于投资,将是一笔数量可观的资本金。所以,应当把这些民间资金转化为民间资本,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保险业。一些发达国家保险公司大部分是民营的,有的甚至达到了100%,至少80%以上是民营的。
我国加入WTO后,保险业要向外资开放,但同样也要对内资开放,向内资开放的主要形式是吸引民间资本进行投资。保险业一直是国家垄断的,没有向民营经济开放,这种国有垄断的格局,迫切需要保险业的创新,实现保险业的民营化。股份化已成为现代保险公司产权制度的基本特征,保险公司产权可以通过市场交易过程进行转让,提高保险资源的配置效率。
从我国民营资本进入保险业的历史看,著名的太平保险公司是由民族资本于1929年在上海开办,经过历年的发展,目前已成为著名的华商保险企业同业中之佼佼者。
平安是我国保险业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股份制企业,它有一个比较理想的股权结构,能确保平安真正按照市场化规律运作,为各方股东提供公平对话的平台,而不会因为股权失衡而影响企业的发展。
二、民营资本进入保险市场是资本市场发展的必然
资本在生产要素中的分配地位进一步得到承认,为民营资本的发展提供了宽松的政策环境。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资本市场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步伐将加快。当前民营资本受让国有股权的速度明显加快,民营资本大举进入资本市场必将形成潮流。但民营资本进入保险等金融投资领域受到限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市场准入门槛过高,行业垄断和歧视性的政策仍然存在;二是保护民间投资的法律规章不健全,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引入民营资本成为我国保险市场产权改革的重要路径选择,民营资本在产权制度上的优势及我国保险业不合理的市场结构,都为民营资本进入保险业提供了很大的空间。通过股本私募形成的民间资本参与的多元化股权结构,必将有利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推动业务快速健康发展,将极大地推动我国保险企业的体制改革。
目前我国的民营资本已大规模的进入资本市场并取得了骄人的成绩。民营资本进入保险市场一般来说有三个好处:一是通过保险业搭建一个平台,在更大的范围内利用资本市场的各种资源;二是进入保险业后将来可能上市,融到更多的资金,也可以套现;三是将金融业作为一个产业,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增大企业的发展空间,提高竞争能力。据统计,目前中国的民营资本控制着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资产的14.6%,占保险公司保费收入比例不低于7.4%,对证券公司的控制程度超过13%,控制着中国一半的金融租赁公司。
三、民营资本进入保险市场是完善我国保险体系的选择
我国保险业仍由国有保险公司占据主导地位,200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占全国财产险市场份额的70%,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占寿险市场份额的56%,中国再保险公司则独占国内再保险市场。这表明国有保险公司在整个保险体系中的规模相对过大,保险业市场结构垄断程度太高,现有的保险组织体系与经济的市场化、多元化发展发生了明显的冲突。与外资及新兴股份制保险公司相比,国有保险公司存有体制落后、机制不活、竞争力不强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发展后劲。
中国保险业的市场集中度高于其他国家,说明市场基本上属于垄断,即使有中小型保险公司在政策优惠、市场准入等方面也享受同等待遇,整个保险市场的竞争程度也还非常低。新成立的股份制保险公司以其快速的发展和灵活的经营机制对保险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从市场结构上看这种影响还不明显。在国内保险市场不成熟、保险覆盖率很低的情况下,保险市场结构非常集中,竞争性就难以保障。近几年中国保费收入保持较高的增长率,显示出巨大的市场发展潜力,而这正是吸引外资和社会资本纷纷涌向保险业的最大动因。民营资本已经渗透到金融业各个。领域。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民营成分较重的平安保险、新华人寿保险和华安保险,占全国保费总收入的23.4%。按民营资本所拥有的公司相应权益算,民营资本保费收入已占保费总收入的7.4%。如果加上民营控股的民生人寿保险公司和东方人寿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民营资本在保险领域的比重应大大高于7.4%。2002年上半年,民生人寿保险成立,这是我国第一家以民营资本为投资主体的保险公司,在21家股东中,民营企业所占比例超过90%,公司8.3亿元注册资本中,民营资本的比例超过80%。
据悉,目前有20多家新保险公司正申请成立,其中约10家是财产保险公司,另外10多家是人寿保险公司。可能有3家申请成立专业健康保险公司。这就为民营资本进入保险市场为国有保险公司的民营化提供了良好的契机。民营资本进入保险市场,将成为我国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推动保险产权、保险方式、保险技术、保险产品等方面的创新,促进保险业的竞争,改变保险公司的股权结构,实现股权结构的多元化,增强保险公司的活力,建立完善我国多层次、多类型的保险体系。
四、民营资本进入保险市场是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
市场经济本质的特征是竞争,没有竞争,就没有压力和创新的动力。保险业同其他产业一样,只有保持合理的市场结构,避免形成高度垄断的局面,保险险种才会增多,社会公众才能得到质优价廉的保险服务,保险效率才会改善和提高。目前我国保险公司融资渠道狭窄,私募和合资是主要方式,远不能满足保险公司发展壮大的资金要求,影响了保险业务的发展和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例如,全球最大的25家保险公司中,任何一家的资产都高出我国保险业的资产总额。
我国加入WTO,应对外资保险公司的挑战,除了整合现有中资保险力量,提高中资保险管理水平,保证保险运行质量等措施外,也要给中资保险注入新的发展活力。民营资本进入保险业可以提高中国保险业的效率,促进保险体系竞争机制的形成和竞争水平的提高,带动保险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可以担当起推动中资保险发展的重任,提高与外资保险机构竞争的整体实力。同时,民营资本进入保险市场,对风险控制会非常关注,这也有利于控制风险,促进我国良好保险市场秩序的建立。
民营资本进入保险业实行股份公司制,产权明晰且多元化,按《公司法》要求形成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理顺了公司内部各种权、责、利关系,较大程度地调动公司各方面的积极性,有助于产生较高的创造性,增强保险公司的盈利性。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又能自我约束,不滥用权利而引起财富的损失。这种股份制的公司建立了既激励相容,又能够产生自我约束机制的产权制度,从而建立了其在根本制度上的优势,继而就可以稳健经营的基础上扩大规模,由小变大。
五、民营资本进入保险市场的有效途径
我国保险市场的巨大发展空间吸引着民营资本,他们正凭借自身雄厚的资金实力,通过各种途径,尽快进入保险业。民营资本进入保险业,要考虑到我国民营资本的现状,结合我国保险业的实际,加快体制改革进程,坚持对外开放与对内开放并重的原则,为民营企业进入金融领域提供公平的竞争平台。不要走以往试点、组建、审批的老路,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彻底打破经营上的干预,从产权结构和经营制度上充分保证民间资本进入保险业。
(一)参与新设立的保险公司。参与新设立保险机构是民营资本进入保险市场最主要方式。股份制的保险公司,包括国有独资保险公司改制的股份制保险公司上市后,民营资本通过购入其法人股股票而成为上市保险公司的股东。根据不完全统计,民营资本主导或参与新设立金融机构有民生银行、民生证券、民生人寿保险、新华人寿保险、东方人寿保险等共12家,占民营资本处于控制地位的金融机构的46%,即民营资本有近一半是通过新设立金融机构进入的。
由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以控股60%作为主发起人发起设立的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为我国第一家由国有保险公司作为主发起人,吸收境内外多个投资人共同设立的保险公司。在这家公司10亿元的资本构成中,既坚持了国有控股,又实现了民营资本和境外资本参股的投资主体的多元化。该公司引进了9家合格的境内外投资者。境外股东包括:亚洲联合企业公司、新鸿基地产保险公司、香港亚洲保险公司、泰国大众保险公司、印度尼西亚保险公司,共占比10%。境内投资者中,民营企业太太药业以人民币1元/股的价格认购5000万股,占5%的股份,位列第四大股东。
(二)受让保险公司国有股。保险公司出让部分股权,给了进军保险业的民间资本一个新的机会。从原有的国有股股东手中接纳股权,是大量希望进军保险业的民间资本的路径之一。通过受让股权形式进入保险业的民间资本不仅有平安保险一家,华安保险原股东出售股份时就有民企资本收购了其部分股份。纽约人寿中国区日前预测:没有任何书面规定禁止民企进入中国保险业,现在是民营企业介入保险业的最佳时期。根据《向保险公司投资入股暂行规定》的要求,向保险公司投资入股的企业,其净资产必须达到总资产的30%以上,所投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并且禁止以实物或无形资产、银行贷款以及股权置换形式投资。由于政策有对外资参股一家保险公司的全部股权不得超过25%的限制,这给希望进入保险业的大量民营资本带来了机遇。
随着入世后我国保险市场的开放和准入限制的逐步放宽,保险公司数量快速增加,规模较大的保险公司所占市场份额逐步下降,保险业寡头垄断的格局逐步被打破,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从保险公司数量变化看,入世后我国寿险公司数量增长较快,已从2001年的16家增加到2003年的30家;同时,保监会放宽了审批分支机构的条件,寿险公司分支机构数量也迅速增加,如新华人寿和泰康人寿获准开设超过100个中心支公司,新设了多家分公司和200余家营销服务部。财产险公司的数量从2000年的17家增加到2003年的24家,其中,外资财产险公司从2000年的7家迅速增加到2003年的14家。
市场主体的大量增加引致国内保险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市场集中度快速下降:从我国寿险公司的市场份额变化看,2001—2003年,中国人寿和平安人寿等两大寿险巨头的市场份额不断下降,分别从57.05%和28.10%下降到53.82%和19.56%;太平洋人寿、新华人寿和泰康人寿等其他规模较小的寿险公司继续保持迅猛发展态势,这三家公司合计市场份额从13.08%提高到22.64%.从财产险市场份额变化看,中国人保在财产险市场中始终处于绝对垄断地位,但其市场份额逐年下降,已从2000年的77.33%递减到2003年的66.88%,下降了10.53个百分点;位居第二的太平洋财产险和第三位的平安财产险公司的市场份额在2000——2002年期间有所上升,分别从2000年的11.22%和7.8%递增到2002年的13.1%和10.4%,但在2003年也出现了小幅下降。与此同时,包括外资公司和其他内资小公司在内的其他财产险公司市场份额快速提高,已从2000年的3.65%大幅度提高到2003年的11.75%。
二、产品竞争格局:寿险业意外险和健康险市场竞争激烈,财产险业车辆险存在恶性竞争现象
我国寿险业(人身险业)主要包括三大险种:寿险、健康险和意外险。目前,寿险市场集中度很高、竞争相对平缓,但健康险和意外险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在寿险市场中,2003年中国人寿占据了56.59%的市场份额,平安寿险和太保寿险分别占据了20.65%和13.37%的市场份额,其他公司份额很小,短期内难以与这三大公司抗衡。意外险的市场集中度比寿险低,市场竞争较为激烈:2003年中国人寿占有50.65%的市场份额,平安、太平洋、新华等三家寿险公司占有30.65%的市场份额,泰康等其他公司占有1%——8.7%的市场份额;鉴于财产险公司从2003年开始可以经营意外险业务,寿险市场集中度将进一步下降,竞争将更为激烈。健康险市场集中度日趋下降,市场竞争最为激烈:在2003年的健康险市场中,中国人寿占据的市场份额最大,但所占比重只有24.52%;平安和新华分列占有10.84%和9.28%的市场份额,其他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均在5%以下,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尤其是2003年对财产险公司开放短期健康险市场以来,财产险公司业务开发力度很大,很快打破了2003年以前由中国人寿、平安和太平洋等三大寿险公司的垄断格局,2003年当年中国人保就成功地占据了健康险20%以上的市场份额。
从2000——2003年我国财产险产品结构变化情况看,我国财产险主要有机动车辆险(车险)、企业财产险、货运险、责任险和家庭财产险等五大产品,其中车险是最大险种,车险保费收入占全部财产险保费收入的比重始终在61%左右;企业财产险是第二大险种,其保费收入所占比重在2000年以后有所下降,但2003年仍高达14%;货运险、责任险和家财险所占比重分别在5%、4%和3%左右。从2003年五大险种的市场份额看,财产险市场集中度较高,中国人保、太平洋财产险和平安财产险等三大财产险公司所占市场份额均在90%以上,其中中国人保在车辆险、企业财险和货运险三个险种的市场份额均在70%左右,处于绝对优势地位。家财险和责任险两个险种的市场集中度相对分散,中国人保的市场份额均低于50%,市场竞争相对充分。虽然三大公司在车辆险市场份额很高,但由于车险保费收入是财产险的主要收入来源,车辆险的市场竞争十分激烈,甚至出现了许多恶性竞争行为,导致车辆险费率不断下调、赔付率上升,使车辆险成为风险较大的险种。
三、中外资保险公司竞争格局:外资公司发展迅速,中资公司面临日益严峻的竞争挑战
入世后外资进入我国保险市场的准入限制逐步放松,经营地域限制也逐步放宽,外资保险公司大量增加,外资保险公司正凭借其雄厚的资金、专业化的管理、高水准的产品开发技术、先进的管理经验以及高精尖的人才等多方面优势,对中资公司形成越来越大的挑战。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从中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变化看,尽管截至2003年底,中资公司仍占据98%以上的市场份额,外资公司占比不到2%,但外资公司发展迅速,其同比增长速度远超过中资公司,如2003年外资寿险公司保费收入增速超过中资寿险公司保费收入增速近15个百分点。二是从中外资公司的营销模式看,外资寿险公司更注重依靠费用相对较低的个人人营销方式开展业务,个人营销保费收入所占比重接近90%,远远超过中资寿险公司不到60%的比例。外资财产险公司则避开市场竞争激烈的车辆险,专注于效益较好的企业财产险、责任险和货运险,并获得较高的市场份额,2003年外资公司在企业财产险、货运险和责任保险的市场份额已经分别达到2.94%、5.98%和4.93%,企业财产险、货运险和责任险占外资公司总保费收入比重分别达到38.94%、26.6%和18.34%。三是从外资公司较早进入的上海、广州和深圳等市场发展状况看,外资公司发展快速。如外资寿险公司个人新单契约保费收入占广州和深圳总保费收入的比重持续上升,2003年外资寿险公司在广州的个人新单契约市场份额已经接近35%,上海和深圳分别为20%和15%左右。2003年外资财产险公司在经济发达的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市场份额也已经达到4.07%。可以预见,随着我国保险市场进一步开放,外资保险公司的竞争优势将进一步显现,在我国保险市场中所占份额会快速提高,中资保险公司将面临着日益严峻的竞争挑战。
四、地域竞争:东部发达地区竞争激烈,中西部地区竞争相对平缓
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及人均收入差距很大,而寿险业与经济发展、特别是人均收入水平密切相关,经济越发达的地区,寿险业发展水平越高,如2003年经济最发达的东部沿海六省市的寿险业保费收入占全国保费收入的比重达到46.87%,而陕西、山西、青海等西部五省区的保费收入仅占全国保费收入的4.71%。同时,经济越发达、寿险业发展水平越高的地区,市场竞争也越激烈。从中国人寿、平安人寿、太平洋人寿、新华人寿、泰康和大平人寿等六家主要寿险公司2003年的地域市场份额看,在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最高的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寿险业市,场集中度最低,市场竞争最为充分,没有一家公司处于市场绝对垄断地位,中国人寿和平安寿险公司市场份额较高,分别为29.19%和33.73%,太平洋人寿和新华人寿的市场份额也分别达到10.48%和10.87%,泰康和太平人寿等其他公司市场份额相对较低,但总计也达到了15.73%。在经济较为发达的沿海和中部地区,市场集中度比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市场集中度有很大提高,2003年中国人寿在沿海发达地区和中部地区的市场占有率分别达到56.85%和64.62%,处于绝对垄断地位;如果加上平安寿险和太平洋人寿,三家公司的市场份额接近90%,其他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只有10%,难以与三大公司展开竞争。在经济很不发达的西北部地区,中国人寿、平安寿险和太平洋人寿的市场占有率为86.53%,比东部沿海7省和中部8省略低,但西部地区保费收入占全国保费收入的比重很低,2003年只有16.89%,其他公司凭借13.47%的市场份额难以与中国人寿等三大寿险公司展开实质性竞争。
与寿险业地域竞争特点类似,财产险在经济发达地,区的竞争相对经济落后地区激烈。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产险的市场集中度最低,2003年中国人保的市场份额只有54.49%,太平洋财产险、平安财产险和其他中资财产险的市场份额分别为14.6%、13.42%和13.42%,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也高达4.07%。在东部沿海7省,太平洋财产险和平安财产险市场份额较其在直辖市与计划单列市低,但中国人保的市场份额高达67%;中国人保、太平洋和平安等三家最大财产险公司的市场份额高达90.77%,比三家公司在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份额(82.55%)高8.3个百分点。在中部地区的8个省份,中国人保等三大财产险公司的市场份额达到96.54%,处于寡头垄断状态。在中西部地区,三大财产险公司的市场份额也高达88.77%。由此可见,财产险市场在经济发达的直辖市与计划单列市和东部沿海地区市场集中度较低、竞争较为激烈,而在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市场集中度较高、竞争较为平缓。
五、公司竞争力:市场规模大、经营历史长的公司,经营效率较高,竞争力较强
评价寿险公司竞争力的指标较多,主要包括市场占有率、经营效率、资本充足率和盈利能力等指标。从市场占有率看,中国人寿、平安寿险和太平洋寿险的市场占有率比较高,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从经营效率看,20012003年,各家寿险公司均处于快速扩张期,但增员增效的效果存在明显差异,以个人人均首年保费增加额为例,中国人寿增员增效的效果明显,该增加额高达10.72万元,而其他寿险公司(平安因调整经营策略不可比)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滑,泰康寿险和太平洋寿险公司的下滑幅度最大,分别从4.16万元和4.3万元下降到1.53万元和2.32万元,太平洋寿险公司还出现了增员不增效的负面效果。从资本充足率来看,2000——2002年,除平安寿险和太平洋寿险因改制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上升,分别由8.79%和10.07%,上升到9.24%和16.31%,其他公司均呈下降趋势,泰康人寿下降幅度最大,由35.58%下降到9.78%,其次为新华人寿,由27.54%下降到11.35%,考虑到目前中国人寿和平安人寿已经先后发行股票上市,这两家公司的资本充足率已经得到很大改善。从盈利能力比较看,2001——2003年中国人寿、平安人寿和新华人寿的净资产收益率始终保持正值,但2002年各家寿险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出现下降趋势,2003年中国人寿和平安寿险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降至4%和12.39%;而太平洋、泰康和新华人寿则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上升,2003年分别达到3.17%、6.75%和14.82%,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总体看,市场规模越大、经营历史越长的寿险公司,经营风格相对稳健,经营效率较高,竞争力较强;市场规模较小的新型寿险公司,经营状况波动性较大,竞争力相对较低。
财产险公司的竞争力评价指标主要包括市场占有率、费率和赔付率、资本充足率和盈利能力等。从市场占有率看,中国人保具有绝对的竞争优势,但正处于下降状态。从费率和赔付率看,中国人保费率和赔付率较高,其他公司的费率和赔付率均低于市场平均水平。从资本充足率来看,较早设立的财产险公司资本充足率普遍低于较晚设立的公司,2002年末中国人保、平安财险和太平洋财险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7.62%、9.24%和22.85%,而华泰、永安和天安的资本充足率均超过25%,最高的永安公司达到55.86%.从盈利能力来看,2003年中国人保、平安、太平洋财产险公司等设立时间较早的财产险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比2002年有较大幅度下降,分别从16.24%、28.01%、45.68%下降到11.13%、2.25%、10.38%,但总体上仍高于永安、天安等后期成立公司的水平,2003年永安、天安的收益率分别为9.65%和9.09%。总之,中国人保、太平洋财产险和平安财产险是目前中国财产险市场中竞争力较强的三大公司,但外资公司和其他中资财产险公司发展势头良好,其市场竞争力正在不断提升。
六、我国保险业竞争格局的发展趋势
(一)竞争主体迅速增加,市场集中度进一步下降,竞争地域日趋广泛
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自2003年12月11日起,允许外资财产险公司经营除法定保险业务以外的全部非寿险业务,增加福州、厦门、宁波、沈阳和武汉5个城市为保险业对外开放城市,2004年12月11日后,外资将可以介入寿险团体业务。同时,在国家政策扶持下,中资保险公司迅速扩展业务领域,广泛增设营业网点。因此,未来几年保险市场主体将大量增加,保险市场的集中度将继续保持下降趋势,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且竞争地域日趋广泛。
(二)保险业出现混业经营趋势,但竞争模式将日趋专业化
2003年保监会允许财产险公司介入意外险和健康险等传统寿险业务,此后中国人寿集团公司等寿险公司也计划设立财产险公司,介入财产险业务领域,我国保险业再次出现混业经营现象。混业经营将进一步加剧保险市场竞争,各公司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取生存,必然将加强分支机构的专业化经营。同时,为提高我国保险行业的国际竞争力,2004年中国保监会还有侧重地批设专业性养老保险公司、健康险公司、农业保险公司等。这些专业化公司的出现,不但促进了我国在养老、医疗和农业方面保险市场的发展,同时也迅速提高了各个专业领域的服务水平。
(三)行业并购将成为增强竞争力的重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