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28 17:31:58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12篇应急救援宣传工作计划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2、通过公告栏、黑板报、宣传手册等有效方式大力宣传事故应急知识。
3、结合安全日、安全月、安全年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大应急教育宣传工作力度。
4、灵活运用,形式多样,采取员工喜闻乐见的方式有针对性的进行宣传教育,将宣传教育工作的触角延伸到每一个员工。
5、将日常宣传与重、特大事故发生后的宣传教育结合起来,经常性的开展安全和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
6、利用突发事件在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时机,结合救援和调查等工作的开展,及时动态的进行宣传教育,扩大宣传效果。
一、加强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建设,提升城乡火灾防御能力
(一)强化城乡消防规划管理。科学编制城乡消防规划。年月底前,各区(市)县政府要完成与当前城市总体规划相配套的城市消防规划和所辖镇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并对所辖乡和村(社区)的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出规划指导意见;年底前,完成所有乡、村(社区)消防规划编制或者在城乡总体规划中明确消防规划内容。加快推进《省天府新区部分消防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将消防规划同步纳入“天府新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要地段城市设计。
(二)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认真组织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切实加强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建设、维护和管理,确保消防基础设施与公共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与城乡建设同步发展。力争到年底前,全市市政消火栓设置基本达标;年底前,全市新增17个普通公安现役消防站、9个特勤消防站、47个政府专职消防站、1个进口消防装备区域性维修中心,每个普通公安现役消防中队全面达到新一轮消防装备建设“六个一”标准,基本解决高架道路、立交桥和城市隧道消防供水及农村新型社区消防水源问题,基本杜绝商业区、居民住宅区停车位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现象,基本完善地铁、大型城市综合体、易燃易爆场所、化工区等消防安全高危区域防灾救灾和紧急救援避难设施与场所,确保救援通道畅通。
(三)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加强公安现役消防力量建设,充分发挥消防部队灭火救援核心作用。加快推进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合理确定人员规模,切实落实人员待遇。积极发展消防文员队伍,定编配备消防文员。督促需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单位开展专职消防队建设,并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志愿消防队伍、治安联防、保安队伍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装备,主动承担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初起火灾扑救等工作。
(四)完善消防法规和科技支撑。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积极组织起草和修订消防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和技术标准,切实加强消防工作法制保障。积极开展消防科研课题攻关,加快推动消防科研成果转化和消防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消防科技支撑水平。
二、加强和创新社会消防管理,改善城乡消防安全环境
(五)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认真总结“清剿火患”战役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三合一”(生产、存储、居住为一体)场所、租赁用地建筑、大型批发市场、“城中村”和“三边”(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工程消防安全薄弱环节,要经常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逐一落实整改;对存在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和场所,要采取改造、搬迁、停产、停用等措施切实加以整改。进一步规范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和约谈机制,确保火灾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整改。
(六)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消防审核验收终身负责制,全面推行建设工程重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黑名单”制,督促落实建设工程从业机构和人员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消防安全审批,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批准开办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院、博物馆和公共娱乐场所等。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宾馆、景区,不得对其评定星级宾馆、A级景区。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要依法取缔其相关产品市场准入资格,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要依法予以查处。强化建筑材料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加大防火性能见证取样检验力度,确保建筑材料、外保温材料、室内装修材料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七)严格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抓紧研究制定《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界定标准和管理规定》,积极推行火灾高危单位“户籍化”和消防安全评估管理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纳入信用评级参考依据,督促消防高危单位强化自身管理,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八)提高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逐步建立以区(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居民小区(或社会单位)为“四级网格”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力争到年底前,全面实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目标。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四个能力”,力争到年底前,全市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全面达标;年底前,全市人员密集场所的非重点消防安全单位标准化管理全部达标。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引导社会机构依法开展消防技术服务。
三、完善综合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城乡灭火救援水平
(九)完善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尽快完善全市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在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设置市综合应急救援力量调度办公室,统一协调调度市域范围内各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力量。各区(市)县政府要依托当地各类消防力量组建城乡一体的综合应急救援力量,建立相应应急救援力量调度体系。强化应急救援专家库建设,建全应急响应、跨区域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加强综合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协同作战能力。
(十)提高队伍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深入开展“铁军中队”创建活动,推动消防执勤中队“攻坚班组”人员装备全面达标。加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石油化工火灾扑救和地震救援、防化反恐事故处置专业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各区(市)县政府要根据当地防灾减灾工作实际,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与消防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加强装备配备和技术支撑,强化物质保障,提升队伍应急救援能力。
四、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十一)建立健全消防宣传工作机制。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区域、本行业特点,制订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计划,落实宣传教育责任,完善宣传教育指导、督查、考评、监测工作机制,实现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网格化、常态化。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参与消防公益宣传。探索建立消防新闻发言人制度,促进消防信息公开透明。
(十二)广泛开展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景区、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年底前,锦江区、金牛区要完成社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年底前,其他区(市)县要结合各自特点,分别完成企业、学校、农村和景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
(十三)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加大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投入,推动消防安全普及教育、职业教育和专业培训顺利开展。教育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教职工培训和学生课堂教育课程,人社、司法、行政学院、科协等部门(单位)要将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纳入职业培训、普法教育、领导干部培训、科普教育内容,各乡镇(涉农街道)要着力开展以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大学生村官为重点的“农村带头人”消防安全培训。
五、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推动消防工作顺利开展
(十四)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各区(市)县政府要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其他负责同志按照“一岗双责”制度负责分管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地要完善消防安全委员会,健全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工作涉及的重大问题。
1.消防安全
坚持每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分中心各值班站点、救护车进行了全面检查,确保灭火器配置到位并能有效使用,经检查所有站点及救护车灭火器均配备齐全并在有效期内。11月初,检查小组对我中心的安全生产整治百日大会战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一些安全问题,虽然情况较轻,中心仍然高度重视,立即整改。中心本着“安全无大小”的原则,继续加强安全生产细节检查,层层把关,不放过安全生产的细枝末节。
2.信息安全
单位配合市信息中心建立信息系统安全风险预警系统,监控APT未知来源检测系统,确保第一时间能发现威胁并及时处理。在做好网络、网站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信息安全保护工作基础上,重点加强互联网、专网等网络边界的网络安全保护工作,重点做好指挥调度系统、电子病历系统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工作。中心还根据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并根据演练结果,总结经验和不足,及时整改。定期对本单位网络安全情况进行自查,评估风险,明确优化需求,制定完备的安全策略。对部分信息安全制度进行了更新,强化了信息安全宣传工作。在季度日志分析的基础上,对日志审计系统及其他信息安全设备的日志又进行了仔细的分析,及时排查信息安全漏洞及不规范的网络操作。强化了信息安全宣传,对信息安全制度进行了更新。
3.医疗安全
医务急救科组织全体医务人员进行医疗纠纷典型案例分析会,并集中学习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侵权责任法》、《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此外,还培训“个人防护知识”、“手卫生”等内容。
二、存在主要问题
1.信息安全方面
信息安全宣传活动开展次数较少,形式不够丰富。
2.医疗安全方面
没有建立《患者诊疗信息保护制度》和《员工授权管理制度》,此外,部分医生对已经使用的物品不能及时补充。
3.消防安全
消控室值班记录不符合要求,部分楼层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指示灯不亮;应急救援演练预案未制定;机房内未配置入侵设施。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监测工作
1、宏观观测员发挥作用好
(1)加强学习,搞好日常观测和知识宣传。一是认真学习宏观观测的动物异常基础知识,熟记动物异常预报谚语和地震“三字经”,熟练掌握动物异常的观测要领。二是积极参加县地震办组织的宏观观测员培训学习,明确观测职责和任务。三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每天坚持定时、定点、定量地认真记录与分析,发现异常慎重处理,及时上报。四是积极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地震知识及防震减灾自救知识,在全社会构筑一道群测群防的坚固体系。
(2)保证信息沟通,做好地震信息员。一是要收集地震宏观前兆信息,做好前兆跟踪观测和宏观前兆异常鉴别。二是采取走访调查的形式收集宏观前兆信息,并及时汇报。三是保证通讯畅通,除固定电话畅通外,还自配了手机,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地上报。
2、各观测点观测资料连续、完整、可靠
各观测点人员能够按要求认真记录观测点的情况,科技局工作人员不定期会通过走访、电话跟踪等方式掌握观测数据和记录情况。能够保证发现情况及时反馈迅速落实并排查情况。
3、为观测人员工作开展提供优质服务
(1)利用以会代训的形式,每季度开展一次地震会商,每季度开展一次地震科普培训;
(2)改善地震观测基础设备条件,建立上下联动的县级地震信息网络。
4、配合省、市地震部门落实调查异常情况
积极配合省、市地震部门落实调查异常情况,定期开展地震观测点的检查工作,确保宏观观测工作经常化、制度化。2011年11月11日上午,市地震局反馈***城关镇陈庄村村民陈彦君向市局报告该地区出现房屋震动情况,疑似地震发生。地震办工作人员实地调查后发现,确有携带地震勘探标志的工程车在该村附近野外作业,经核实,该工程隶属于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规划的《河南省通许隆起开封凹陷区地震概查工程》项目。由于在其作业过程中需在地表下15米左右装置炸药,通过提取人为制造的地震波参数进行后续研究分析,因此在作业区附近的村镇居民会有震感。及时落实了一起地震误传误报事件。
5、重视群测群防,每年组织一次评比
重视群测群防工作,宏观观测员兼任各乡镇群测群防工作宣传员,县地震部门年底开展评比,对于工作突出或作出成绩的给予适当奖励,工作不力或落后的经过上级同意给予撤换。
6、宏观观测点补助措施和发放情况
制定《***地震宏观观测员管理办法》,明确地震观测员的岗位目标、工作职责、奖惩办法等。充分调动观测员的主观能动性,为更好地发挥地震宏观观测员的作用提供制度上的保障。
经县政府主管领导同意,为每位宏观观测员每年发放600元电话和交通补助。
7、三网一员建设情况
***科技局高度重视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继续加强防震减灾助理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助理员作用,通过全县24名防震减灾助理员形成了贯穿全县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地震宏观异常观测网、地震灾情速报网、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网,使“三网一员”建设继续推进。
一是在全县建立地震宏观观测点12个,每个观测点落实一名观测员,负责当地的地震观测、速报和宣传工作,形成全县地震宏观观测和灾情速报网络。
二是全县12个乡镇各设一名防震减灾助理员,具体负责乡镇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活动。
三是根据近年来“三网一员”建设情况和工作实际,抽调业务骨干,分别深入各乡镇对全县防震减灾助理员轮流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了全县防震减灾助理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城关镇还充分发挥防震减灾助理员作用,在村镇建筑民宅时通过助理员向建房村民宣传抗震防灾知识,使村民正确认识房屋抗震防灾的重要性,对在建房屋从选择施工队伍、地基处理、抗震性能等引起了高度重视,并且通过建房村民扩大影响,对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的顺利开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县科技局与各乡镇的“三网一员”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及时了解当地异常情况和群众反映,及时平息谣传、稳定民心。其他乡镇也积极推进“三网一员”建设,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地震灾害预防
1、防震减灾工作机构健全,队伍稳定
县科技局设立防震减灾股,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重新调整了***防震减灾指挥部部分成员。
2、地震安全评价工作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前置条件,已经入窗口办公
通过积极向县主要领导汇报,并专门召开了相关部门会议,出台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办法》,我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工作已经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
3、地震农居工程开展情况
通过示范推广,我县已经推行地震安全农居工程。通过兰考—封丘地区的地震和汶川大地震的启示,加上我们不断进行宣传,农民建房非常重视抗震要求,新建农居全部按照防震要求和标准建造,达到抗6级以上地震标准。今年我局配合新农村建设项目,将朱砂镇徐屯新村定为安全农居示范工程项目。
三、法制工作
1、防震减灾工作年度有计划,纳入政府目标考核。财政本年度加大投入增拨专项经费,有文件依据
年初,制定了防震减灾工作计划,县政府将我县的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科技局对工作进行进一步细化,并形成文件下发到各乡镇。县财政加大了对防震减灾的经费投入,拨入专项经费开展地震宣传,科普学校创建及地震宏观观测和应急设备的配备。
2、执法人员到位、机构健全
明确执法人员三名,在县地震办设立地震执法办公室,专门负责全县地震执法工作。
3、及时调整了防震减灾指挥部,召开了指挥部会议,每年召开一次防震减灾成员单位联席会议
2011年4月20日,在县政府西会议室召开防震减灾指挥部和防震减灾主要成员单位联席会议,通报了我县所处地震带的形势,要求各单位根据实际负责工作建好各自的队伍,做好自己所承担的工作。
4、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年度计划
防震减灾工作作为县科技部门的主要职能之一,被纳入科技局年度工作计划,与其他工作同研究同部署,纳入年底综合目标评比。
5、抗震设防要求执法工作较好,已完成安评工作,有通知,有处罚
2011年,我县加大了安评工作的开展力度,截止12月下旬,***中医院、***移动公司、县委党校等项目已经完成地震安评和地震动参数复核烈度报告。***一中新校区安评项目合同已签,并对***豫通职业技术培训学校、金达商贸城、第二水厂下发安评通知书。这些项目的实施,为以后地震安评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宣传工作
1、重视宣传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方案,编有防震减灾宣传资料和专题讲座
局领导非常重视地震科普宣传工作,年初制定宣传计划和宣传方案,为做好地震科普宣传工作,我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照“主动、慎重、科学、有效”的原则,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主要开展了“地震知识进企业”、“地震知识进校园”和“地震知识进乡村”活动,并对农居工程进行了专题培训。编有地震科普宣传小册子,不断创新宣传方式,使防震减灾宣传知识性与娱乐性相结合,增强地震科普的趣味性。
2、建立科普教育基地
我们以县实验中学为重点,在地震科普示范学校成立地震科普教育基地,主动与各中小学联系,加强地震科普教育建设,督促其把防震减灾知识教育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学生中普及防震减灾知识。
3、开展了科普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有两所学校已顺利通过市局检查验收
加强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建设,督促其把防震减灾知识教育作为学校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学生中普及防震减灾知识,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2011年,创建市级地震科普示范学校两所(县实验中学、通许一高),将《防震减灾法》、地震科普知识已初步列入教学计划,每学期开展2期以上地震科普示范课,结合安全教育,开展两次地震应急演练。今年县一高和县实验中学分别通过市地震部门验收,成功创建市地震科普示范学校。
4、重大节日有宣传活动,资料完整
采取不同形式宣传造势,结合科普活动周、防震减灾日、法制宣传日、科技“三下乡”等机会,深入持久开展宣传。同时加强对基层领导干部的防震减灾知识的普及工作。组织专家深入到基层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讲座,以加深广大基层领导干部对地震科学知识的了解,提高他们应对突发地震灾害的能力,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中坚作用。
今年来,我局共召开科普宣传贯彻实施座谈会4次,发放各种资料26000余份,组织街头宣传6场次,拉宣传横幅12副,挂图26副,接受群众咨询420余人次。
5、及时上报工作信息
针对县区开展的各项地震宣传活动和科普演练活动,上报工作信息,截止到11月份,共上报地震信息14条,被采用11条,圆满完成了市局的地震信息上报任务。
五、地震应急
1、及时修订地震应急预案,有关部门应急预案备案完整
为确保临震不乱,进一步健全地震应急反应机制,我局协助县政府完成了对地震应急预案的修改,重新更新了县防震减灾指挥部成员,修订了《***地震应急预案实施细则》。并立足我县的特点,组建了由武警中队和地震、建设、通信、卫生等相关部门组成,“军地联合,一专多用”的专业紧急救援队,较大地提高了我县应急反应和紧急救援能力。县直各单位、各乡镇都结合自己的特点,制定了自己的应急预案,组建了自己的地震应急队伍。
2、开展了地震应急演练,资料完整
举办地震应急演练是我县加强地震应急宣传,提高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的重要内容。我县各级部门高度重视,把普及地震科学知识和应急避震、自救互救的常识结合起来,积极组织开展地震应急宣传、地震应急演练进校园、进社区,并把宣传和演练写进《***地震应急预案》中,作为地震工作的一项常规工作来抓。自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以来,我县地震主管部门结合汶川地震的经验和教训,联合教育体育局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全县各中、小学校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活动,县地震办和县教育体育局领导亲自到现场指导学校做好地震应急演练工作,县一中、实验中学、下洼学校、育英小学、实验小学、丽星中学等生源多的学校都开展了地震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提升了全县师生防震减灾意识。
3、对地震谣传能及时查清和平息,并及时上报市局,维护社会稳定
对于今年11月11日城关镇陈庄村报告该地区出现房屋震动情况,在当地一度出现地震谣传和恐慌,县地震部门及时到现场了解情况,经核实,原来是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规划的《河南省通许隆起开封凹陷区地震概查工程》项目。由于在其作业过程中需在地表下15米左右装置炸药,通过提取人为制造的地震波参数进行后续研究分析,因此在作业区附近的村镇居民会有震感。科技局通过现身说法,及时开展宣传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讲解有关地震知识,及时平息了地震谣传,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4、按照市局要求对应急物品进行了充实,储备较好
为改进观测手段,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工作效率,我局多方争取资金,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入。配备了GPS、摄像机、传真一体机、应急灯、应急包、电脑、发电机、帐篷等设备。这些设备的增添,使我局的监测及办公设备逐步实现了数字化、现代化,基本满足了新时期防震减灾工作的需要。各单位和乡镇都根据预案上的职责进行了相应的物质储备,保证了应急期间的物质储备。
5、应急避难场所创建情况,有管理,有规章,已挂牌,设有明显标志
经过考察,确定***人民广场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制订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并树立明显地理标志。
6、成立应急救援队伍,有组织,有内容,有制度
组建了由武警中队和地震、建设、通信、卫生等相关部门组成,“军地联合,一专多用”的专业紧急救援队,较大地提高了我县应急反应和紧急救援能力。县直各单位、各乡镇都结合自己的特点,制定了自己的应急预案,组建了自己的地震应急队伍。定期开展演练,并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
7、按要求积极开展地震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有组织,有人员
1.1 编制目的
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省级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需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安委会)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国务院统一领导和国务院安委会组织协调下,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应当与地方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二、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2.1 组织体系
全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国务院安委会、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专业协调指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为国务院安委会,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为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具体承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专业协调指挥机构为国务院有关部门管理的专业领域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由地方政府确定。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消防部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志愿者队伍及有关国际救援力量等。
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履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制订、管理并实施有关应急预案。
2.2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以属地为主,事发地省(区、市)人民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同时抄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涉及多个领域、跨省级行政区或影响特别重大的事故灾难,根据需要由国务院安委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三、预警预防机制
3.1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
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中央企业在上报当地政府的同时应当上报企业总部。当地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级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中央企业和事故灾难发生地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同时抄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有关各级、各类应急指挥机构均应及时通报同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分析处理,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主动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事故灾难发生地安全监管部门提供事故前监督检查的有关资料,为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3.2预警行动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四、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行动(具体标准见1.3)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当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Ⅰ级应急响应行动时,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Ⅱ级及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4.1.1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响应
Ⅰ级响应时,国务院有关部门启动并实施本部门相关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并及时向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需要其他部门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提出请求。
根据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类别,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和预案进行响应。
4.1.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响应
(1)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2)开通与事故灾难发生地的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3)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随时待命,为地方或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4)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增援。
(5)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及时上报国务院,同时负责通报相关领域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6)组织协调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7)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4.2指挥和协调
进入Ⅰ级响应后,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其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配合地方政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根据事故灾难的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事发地毗邻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关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故灾难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中央企业发生事故灾难时,其总部应全力调动相关资源,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3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事故灾难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4医疗卫生救助
事发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
卫生部或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根据地方人民政府的请求,及时协调有关专业医疗救护机构和专科医院派出有关专家、提供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
事故灾难发生地疾病控制中心根据事故类型,按照专业规程进行现场防疫工作。
4.5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4.6 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企业应当与当地政府、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2)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3)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转移。
(4)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5)开展医疗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6)负责治安管理。
4.7 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调动本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时,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申请本行政区域外的社会力量支援,国务院办公厅协调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社会力量进行支援。
4.8 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
4.9 信息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负责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的工作。
4.10 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五、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省级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5.2 保险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5.3 事故灾难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必要时,国务院直接组成调查组或者授权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六、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网络系统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报告系统;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有关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本部门、本地区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定期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重要信息和变更信息要及时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收集、分析和处理全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有关信息。
6.2 应急支援与保障
6.2.1 救援装备保障
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掌握本专业的特种救援装备情况,各专业队伍按规程配备救援装备。
6.2.2 应急队伍保障
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行业或领域的企业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救援队伍。各级、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检查并掌握相关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准备情况。
6.2.3 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有关部门根据救援需要及时协调民航、交通和铁路等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交通运输保障。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道路受损时应迅速组织抢修,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6.2.4 医疗卫生保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的建设,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救治能力。
6.2.5 物资保障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监督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掌握应急物资的生产加工能力储备情况。
6.2.6 资金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国家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所需工作经费按照《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规定解决。
6.2.7 社会动员保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协调调用事发地以外的有关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增援时,地方人民政府要为其提供各种必要保障。
6.2.8 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大城市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特别重大事故灾难发生时人员避难需要的场所。
6.3 技术储备与保障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专家组,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的专家和机构,研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问题,开发应急技术和装备。
6.4 宣传、培训和演习
6.4.1 公众信息交流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各种媒体提供相关支持。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负责本地相关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危机意识。
企业与所在地政府、社区建立互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应急知识。
6.4.2 培训
有关部门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救援队伍的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
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积极组织社会志愿者的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内容列入行政干部培训的课程。
6.4.3 演习
各专业应急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习。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联合演习。各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习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6.5 监督检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七、附则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 奖励与责任追究
7.2.1 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7.2.2 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7.3 国际沟通与协作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积极建立与国际应急机构的联系,组织参加国际救援活动,开展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7.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厦门市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意见
――厦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日期二OO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一、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总体要求
(一)镇(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置原则: 镇(街道)必须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由镇(街道)的主要领导兼任安委会主任,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站长兼任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镇(街道)有关部门为安委会成员单位,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任安全生产委员会委员。镇(街道)应建立、健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街道)各部门、行政村(含社区、居委会,下同)、有关重点单位的安全监管网络,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设置原则:镇(街道)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配备安全生产监察员,并确保领导到位、人员到位、办公地点到位、办公经费到位、办公设施到位和监管工作到位;行政村(含社区、居委会,下同)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镇(街道)安全生产监察员调配原则: 镇(街道)应根据本辖区经济总量、人口数量、工业企业数量、安全重点行业等现状的配备一定数量专职安全生产监察员。辖区内工业企业超过300户的,专职安全生产监察员不少于3名;工业企业300户以下的,专职安全生产监察员不少于2名。安全生产监察员应取得资格认证,转任、解聘应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四)行政正职安全生产年度报告制度:镇(街道)的主要领导每年的一月份,应书面向上级政府或安委会作一次本辖区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
(五)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和考核制度:镇(街道)每年应与镇(街道)有关部门、行政村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对责任单位进行严格的年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
(六)开展创安全生产合格镇(街道)活动:镇(街道)应高度重视创合格镇(街道)活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和安全生产监察员全面落实创合格镇(街道)工作,确保创安全生产合格镇(街道)活动正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镇(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
(一)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范围内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分析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和布置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以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并及时传达和部署。
(三)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积极组织开展本单位、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违法查处等工作,并支持和配合安全监管机构的工作。
(四)负责建立健全本辖区内安全监管网络;负责协调、指导镇(街道)有关部门、各行政村和生产经营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定期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活动。
(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适应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特点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不断加以完善;负责协调辖区内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七)完成镇(街道)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事项。
三、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工作规则
(一)在镇(街道)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行使监督管理职能,业务上接受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督促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等,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以及各级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
(二)建立和完善本辖区内的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等。
(三)建立健全镇(街道)的安全生产会议台帐、安全生产检查台帐、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台帐、特种作业人员台帐、特种设备台帐、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管理台帐、事故管理台帐、安全评价及“三同时”台帐等。指导并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四)制定镇(街道)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和特种设备年度检验计划等,组织并指导有关单位按计划实施。
(五)督促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加强特种设备管理,监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厂内机动车辆、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定期检测检验的情况;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和复审,监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
(六)组织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制定适合本辖区实际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指导、协调、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辖区内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公众聚集场所、学校、煤气电、消防等安全监管工作;监管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等生产经营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排查事故隐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做好重大节日期间的安全检查和重大活动过程中的安全监控,确保节日和重大活动的安全。
(八)监督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做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三同时”工作,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九)监督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各类伤亡事故和落实事故处理意见的情况;积极协助做好事故抢险、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十)监督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十一)组织开展本辖区内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干部职工和全民安全意识。
(十二)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总结并分析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形势,通报发生的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布置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每月书面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一次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并将辖区内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情况做出详细说明。
(十四)加强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
(十五)指导、协调行政村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定期组织行政村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学习。
(十六)完成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站长、安全生产监察员(管理人员)工作规则
(一)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工作规则
1、镇长(街道办主任)是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在组织制定本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工作计划时,同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目标,并监督实施。
3、牵头制定镇(街道)各级领导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
4、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镇长(街道办主任)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分析、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并形成会议纪要。
5、督促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镇长(副书记、街道办副主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监督镇(街道)其他各分管副镇长(副书记、街道办副主任等)在各自分管的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6、负责建立健全镇(街道)一级的安全监管机构,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监察员,并解决安全监管机构的办公场所,落实安全监管机构办公经费和监管装备等。可根据实际情况,解决安全生产监察员的通讯、交通等费用和有关岗位补贴等。
7、辖区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事故抢险和协调善后处理等工作,并及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辖区内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8、在镇(街道)一级的评先评优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镇(街道)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工作规则
1、协助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管理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调和指导其他副镇长(副书记、街道办副主任等)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具体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年度总结。
3、督促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按计划组织开展本辖区内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4、每月主持召开由安委会全体成员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总结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5、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重点排查事故隐患,及时研究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对策措施,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情况。
6、辖区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抢险和善后处理等工作;及时、如实地报告本辖区内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7、牵头制定本镇(街道)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8、推广应用现代化安全管理方法,不断提高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
(三)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站长工作规则
1、协助镇(街道)分管领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
2、按规定建立健全镇(街道)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3、协助分管领导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对本辖区内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加以整改;对一时难于整改的事故隐患,要督促有关单位制定防范措施。
4、负责召集由镇(街)领导主持的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详细总结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5、组织安全生产监察员、行政村安全生产管理员,加强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
6、负责每月书面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一次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工作。
7、辖区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应及时赶赴现场,协助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等工作;及时报告本辖区内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8、完成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镇(街道)安全生产监察员工作规则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协助本部门领导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2、督促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重点的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并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和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工作台帐。
3、负责创安全生产合格镇(街道)活动各项要求的具体实施,并根据本地实际加以健全和完善。具体负责本辖区安全生产台帐、档案的记录、编制和更新;及时上报有关报表和资料。
4、认真开展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发现生产经营单位有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并向站长、镇(街道)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协助站长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6、协助站长组织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负责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7、监督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建设工程项目“三同时”和安全评价工作,并协助和参与上级安监部门对该项工作的管理。督促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监管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督促本辖区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指导、协调本辖区内行政村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各类安全监管活动。
9、按规定及时上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并协助做好事故抢险和调查处理工作。
10、在上级授权或委托的范围内,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安全生产处罚权限。
五、行政村安全生产管理员工作规则
1、协助行政村主要负责人管理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具体经办、直接管理辖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
3、协助安全生产监察员开展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行政村、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报告。
4、协助安全生产监察员组织本辖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负责督促、跟踪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5、协助行政村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6、收集、整理并及时上报本辖区有关安全生产的信息、资料、报表。
7、按规定及时上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并协助做好事故抢险和调查处理工作。
8、完成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授权原则
(一)镇(街道)安全生产监察员有权进入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查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阻止安全生产监察员进行正常的安全检查。
2、镇(街道)安全生产监察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危及职工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向镇(街道)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镇(街道)安全生产监察员在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对难以立即纠正的应当及时向镇(街道)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镇(街道)安全生产监察员有权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下达限期整改意见书,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定期进行整改。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防震减灾服务人民群众的需求;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的根本宗旨;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工作方针,积极宣传党和国家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大力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增强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和参与防震减灾工作积极性,引导全社会主动、科学参与防震减灾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工作目标
通过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六进”(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特殊时段重点宣传和地震应急演练,达到省上提出的“力争5年内,全省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社会公众基本掌握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的要求。
三、宣传内容
(一)方针政策。宣传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党和国家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方向、决策部署和工作措施。
(二)法律法规。宣传防震减灾法律、国务院防震减灾行政法规,中国地震局部门规章,以及我省防震减灾的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
(三)监测预测知识。宣传地震监测预测科普知识和技术方法,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在地震预测中的重要作用,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技术要求,我国地震预测的客观能力。
(四)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城乡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作用和意义,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减灾实效,我省地震应急预案及防震减灾规划,普及抗震设防、地震安全性评价、活动断层探测、地震小区划、地震地质灾害防范等知识。
(五)救助知识与应急演练。宣传应急避险、自救互救、医疗救护、卫生防疫、次生灾害防控、心理疏导等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地震应急演练。
(六)科技成果。宣传国内外地震科技创新进展,地震科技理论成果和技术创新对提高防震减灾能力的作用,地震科技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
四、具体工作
(一)以规范政府部门行政管理、提高应急指挥能力为重点,深化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进机关活动。行政学院要将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及主体培训内容,每期至少安排1次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培训,使参训人员对防震减灾相关知识能够准确理解和把握,提高全体公职人员防震避震、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能力。各部门、各单位要引导全体职工学习并熟悉本级应急预案疏散撤离路线和避险地点。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每年都要组织开展1次地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对地震灾害的决策、指挥、服务、协调能力。
牵头单位:市地震局
配合单位:行政学院、各成员单位
(二)以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和提高紧急避险能力、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建设为重点,深化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进学校活动。教育部门要按照《防震减灾法》关于“学校应当进行地震应急知识教育,组织开展必要的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的要求,把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作为学生安全教育、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教学计划,上、下半年分别安排不少于4个课时的防震减灾相关知识教育。地震、教育部门要指导、督促各学校制定地震应急预案,每周不少于2次的应急演练。确保在地震来临时能够做到科学避险,有序撤离,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学校要认真实施地震安全校舍工程,新建基础设施和各类建筑物必须严格按照抗震设防要求进行选址、设计、施工和验收,把学校建成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地震、教育等相关部门要做好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活动,5年内力争建设5个省级科普示范学校,2个省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1个国家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地震局
(三)以提升企业抗震能力、依法进行抗震设防为重点,深化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进企业活动。发改、规划、建设、国土、房管、地震等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行政审批窗口的管理作用和信息优势,加大对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重要性的宣传。地震部门每年要深入2家企业,宣传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重要性,并对有关人员如何加强安全措施进行培训,提高企业抗御地震灾害风险能力。
牵头单位:市地震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房管局
(四)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高社区居民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为重点,深化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进社区活动。地震、民政、三区等相关部门要以创建省级地震安全社区为目标,不断推动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建设活动。通过组织制定地震应急预案,设置防震减灾知识宣传专栏,对社区管理人员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对居民进行专门培训,使社区居民掌握防震减灾基本知识和救助技能,了解居住环境地震安全,熟知震时的撤离路线和避震地点。年完成对全市30个社区的防震减灾知识培训;争取通过5年的建设,在全市社区中创建省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3个。到年使辖区内80%的居民基本掌握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
牵头单位:三区
配合单位:市地震局、市民政局
(五)以增强农村居民地震安全意识、提高农村民居抗震设防能力为重点,深化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进农村活动。三区、建设、地震、科协等部门要把农村地区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与地震安全农居建设、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通过科技“三下乡”等活动,采取培训农村干部群众、播放科教片、赠发宣传资料、张贴挂图等多种形式,向农民普及宣传防震减灾知识和民房抗震技术,帮助农民编制地震应急处置方案,开展自救互救技能培训,提高农民防震减灾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今后5年内,每年要保证举办农村工匠抗震技术培训班1—2期。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配合单位:三区、市地震局、市民政局、市科协
(六)以满足家庭自救知识需求、提高自防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为重点,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家庭活动。地震、文化广播电视、科技、卫生、妇联等部门要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进家庭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广播电视节目、地震基本常识宣讲、地震仪器演示解说、宣传咨询台、宣传展版和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农家书屋专题图书、群发手机短信和以家庭为单位的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为家庭提供丰富多彩的地震科普服务,引导家庭自备“防灾应急箱”,提高地震自防自救互救能力。市科协要设立地震科技科普展区,完善图片、录像和实物模型。
牵头单位:市地震局
配合单位: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市妇联、报社、市科协
(七)以提高公众应对地震灾害能力、依法开展信息公开为重点,做好地震信息和舆论引导工作。一是各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经常化的防震减灾公益宣传,建立与地震局信息交流的快速便捷通道,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二是市地震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局要联合有关部门成立防震减灾公益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制定防震减灾公益宣传规划,确定宣传主题、工作目标、分解落实任务。其中,市地震局要每年确定防震减灾公益广告主题和重点时段,并及时提供制作防震减灾公益广告所需的素材和信息,确保防震减灾公益广告宣传内容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市文化广播电视局要结合国家和本地区地震环境与防震减灾工作目标任务,将防震减灾宣传公益广告纳入公益广告宣传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定期。三是市文化广播电视局要在主题宣传时期,如“5·12”、“7·28”、《防震减灾法》颁布纪念日、科普宣传周等时段调整增加防震减灾公益广告播出时间。有感地震发生时视具体情况进一步加大播出密度,确保社会公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四是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网络、广播、电视、报刊、微搏传媒作用,及时准确向社会震情、灾情信息,澄清不实报道,维护社会稳定。地震局要建立完善“地震信息网”、科普网站和微博,将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和地震信息作为主要内容,提高防震减灾宣传的覆盖面和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权威性。
牵头单位:市文化广播电视局
配合单位:报社、市地震局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对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加强对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形式多样的宣传格局,并将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纳入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依法履职,积极推进。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依法履行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的法定职责,精心策划,周密组织,深入开展常态化、特殊时段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文化部门要切实把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做为一项重要的和长期的任务列入工作计划。地震部门要发挥主体作用,与文化部门共同研究制定防震减灾宣传报道计划、宣传提纲、应急宣传方案,统一震情报道口径,建立联系协调制度,共同负责实施。同时,地震部门要按照《防震减灾法》关于“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指导、协助、督促有关单位做好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地震应急救援演练等工作”的要求,积极、主动服务于防震减灾宣传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指导相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法制宣传和科普教育,及时为防震减灾法制宣传和科普教育提供资料,确保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防震减灾宣传的组织、协调工作由文化部门牵头,地震部门参与;宣传内容、宣传口径由地震部门负责把关。重大地震事件的宣传要经党委、政府批准。有关地震预报的报道按照《地震预报管理条例》规定,由政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传播。
(一)强化考核督查,逐级落实工作任务
为了今年的防震减灾工作目标顺利完成,市局防震减灾工作会议之后我局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2013年度防震减灾工作,以防震减灾工领导小组名义下达了2013年度防震减灾工作考核指标任务,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了县上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
(二)突出监测预报,加强群防体系建设
我们始终坚持把地震监测预报作为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内容,以建立群测群防体系为重点,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一是地震信息节点及系统运行良好。初步实现了省、市、县之间广域网络互联,地震信息的实时传递和数据资源共享,便于在较短时间内掌握震情。二是对全县的宏观监测点实地进行了检查,落实了监测人员,明确了职责,对宏观监测点监测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建设了3个规范化宏观观测点、观测点达到了“七有”要求。切实按照“宁可千日不震,不可一日不防”的原则,各宏观观测点开展动禽、井水变化、气象等宏观异常观测,为准确预测预报震情提供了依据。加强了西河村庙嘴山测震台的监测环境维护工作,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确保电力畅通、环境整洁,确保测震台正常运转。三是制定下发了《县2013年度震情跟踪工作方案》,采取电话询问、月报表等形式,加强震情监视和跟踪,密切关注地震前兆异常事件,完成了地震趋势会商报告形成有价值的震情趋势会商意见。四是制定了“三网一员”管理办法和职责,全县9个镇、2个社区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明确了主管领导和镇上的防震减灾助理员,完善更新了“三网一员”信息,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立了稳定的群测群防工作队伍。
(三)强化机制建设,提升震灾防御力度
认真落实《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将抗震设防要求纳入了城市规划以及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论证、工程设计、施工审批的重要内容,强化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一是加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力度,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工作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要求一般建设工程凡没有县地震办的备案手续,不得进行规划定点、工程招投标和办理施工许可证。上半年备案4项。二是加快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点创建步伐,今年创建示范村一个。三是开展了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按照《县创建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工作实施方案》,建苑、宜禄等社区积极开展了创建工作。四是开展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检查工作,县地震办联合县住建局、教育局、卫生局对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情况进行了检查,及时成立了联合检查组,按照从严从实从细的原则,从2013年5月22日开始至6月17日结束,历时27天对我县教育系统的83所中小学校、8所(不含民办幼儿园)单设幼儿园的198栋单体建筑物和13所乡镇卫生院的35栋单体建筑物及4栋保障性住房进行了全面检查。对不能满足抗震设防要求的建筑物给出了意见,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深入宣传教育,增强防震减灾意识
为了切实提高公民防震减灾意识和应对地震自然灾害的能力,我们组织专门人员,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防灾减灾科普知识,人民群众防震减灾意识得到明显增强。一是“科技之春”、“5.12”汶川地震纪念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期间,采取上街设点、现场讲解、发放资料、悬挂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防震减灾科普知识、避险自救互救知识,切实增加群众对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的了解。截止目前,共开展防震减灾宣讲及演练活动8(场)次,悬挂横幅7条,制作宣传板面20块,散发宣传资料5000多分。二是充分发挥媒体、通讯网络平台的作用,利用在大屏幕播放防震减灾知识专题宣传片、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使群众进一步了解地震科普知识,增强防震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三是扎实开展了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为主题的“六进”活动,在昭仁中心校、巨家中学、巨家中心校开展了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和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讲座,提高了师生的防震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为金宇社区、建苑社区、宜禄佳苑、冉店社区上孟村、丁家镇张代河村等社区居民发送了防震减灾科普知识以及《省防震减灾条例》等宣传资料,增强了群众防震减灾意识和避险常识。结合“改作风、抓落实、促发展”及“抓党建、暖民心、保稳定、促发展”活动,进村入户宣传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知识及避震、自救互救知识。四是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按照开展创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活动的文件要求,昭仁中心校今年开展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巨家中学开展县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活动。
(五)加强应急救援,提升防灾工作水平
一是完善应急预案。制定下发了《县地震应急预案》,我县73个县级部门、9镇2个社区、160个行政村,80%的中小学校和卫生院、按照地震应急预案修编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根据自身职责,完成了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各学校开展了应急疏散演练活动,检验了地震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及时更新了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
二是建设应急平台。宜禄街文体广场为县城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在应急避难场所周围及入口处设置明显指示标志牌,并制作了应急避难场所平面图和周边地区居民疏散通道图。合理划分应急避难场所,设置了应急指挥中心、应急供电区、应急棚户区、应急物资供应区、应急水源区等功能区,确保地震应急避难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三是壮大应急队伍。加强县、镇、村三级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了有效的联动协调机制,提高了应急能力。目前,我县有地震应急救援中队各镇、社区均成立了20人的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各村分别成立了15人的地震应急救援队伍。成立了防震减灾志愿者协会,会员40人。
二、存在问题
1、防震减灾基础薄弱、机制不够健全。
2、广大干部群众防震减灾意识不强、知识匮乏、自救互救能力不强,宣传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3、各级的应急预案还需进一步完善,在应急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提高。
4、“三网一员”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监测网络还需进一步健全,群测群防机制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局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省、市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按照年初工作计划,进行全面的查缺补漏,重点围绕考核目标任务,进行认真地检查和落实,确保全年的工作完成,下半年要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重点做好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工作。利用“7.28”唐山地震纪念日、科普宣传月、法制宣传周等时段,继续做好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自救互救知识、抗震设防知识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做好我县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社区、村、企业的创建工作。
(二)继续推进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认真做好震情值班工作,利用宏观资料,切实做好月、年会商各项工作。加强地震宏观异常现象的观测、调查核实工作,加强对群众的宣传培训,在提高群众宏观现象的观测、识别能力的基础上,广泛引导和发动群众开展地震宏观异常的观测,发现异常及时向政府或地震办报告,为地震部门判定震情提供及时而有价值的信息。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xx县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执法工作日的安排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的要求,纳入执法工作日计算的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的比例,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我局行政机关在册人员9人,执法大队在册人员7人,应急救援运行中心在册人员15人,共31人,其中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为27人,占总人数的87%。
(一)总法定工作日(6696日)
个人国家法定工作日=365-106-11=248日。
其中:
1.全年总天数365日;
2.双休日=53周×2日/周=106日;
3.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节等共计11日法定假日。
总法定工作日=248日×27人=6696日=监督检查工作日(548日)+其他执法工作日(2421日)+非执法工作日(3727日)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548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是指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日,包括重点检查、一般检查两个部分的安排,以重点检查为主,对重点检查单位进行每年2次全覆盖检查,对一般检查单位开展双随机抽查,将智慧安监平台黑名单企业列入重点检查单位,每次检查安排x名执法人员。
1.检查对象及责任人
全县现有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xx家,重点检查单位x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x家,重点检查单位x家,烟花爆竹零售企业xx家;非煤矿山持证x家,
“三同时”矿山x家,重点检查单位x家;尾矿库x座,重点检查单位x座;金属冶炼企业检查单位x家;粉尘涉爆企业检查单位xx家;涉氨制冷企业检查单位x家;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单位xx家(含xx家金属冶炼企业);共xx家,其中重点单位xx家。我局的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1)危险化学品行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xx家,其中:重点检查单位x家,全覆盖检查x次;一般检查单位xx家,全覆盖检查x次。安排执法工作日:3×2×2+87×2=186日。
(2)烟花爆竹行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x家,重点检查单位x家,全覆盖检查x次,一般检查单位计划抽查xx%,共xx家,安排执法工作日:3×2×2+86×2=184日。
(3)非煤矿山行业:非煤矿山xx家,
重点检查单位x家,一般检查单位x家;尾矿库x座,重点检查单位x座;重点监管的全覆盖检查x次,一般检查单位全覆盖检查x次,安排执法工作日:(3+6)×2×2+5×2=46日。
(4)工贸行业:金属冶炼企业检查单位x家;粉尘涉爆企业检查单位xx家;涉氨制冷企业检查单位x家;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单位xx家(含x家金属冶炼企业);共xx家,其中重点单位x家,全覆盖检查x次,其他xx家全覆盖检查。计划抽查xx家规上工业企业。安排执法工作日:10×2×2+36×2+10×2=132日。
2.检查内容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监督检查内容如下:
(一)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
(二)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所需资金的保障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关管理人员的情况;
(六)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非煤矿山企业配备或者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情况;
(七)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的情况;
(八)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九)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十)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一)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二)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三)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四)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五)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十六)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实时通过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向有关部门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十七)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等情况;
(十八)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九)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十)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3.检查方式
(1)企业自查
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和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等相关企业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2)检查督查
一是内业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通过内业资料检查相关制度落实情况,并邀请专家进行现场检查;
二是安全生产检查和其他检查督查相结合,提高执法效率,控制检查频次;
三是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按一定比例采用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双随机”的方式进行抽查。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2421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按照前3个年度的平均值测算,是指下列工作所占用的工作日: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1)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直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改革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巡查整改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及推进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应用情况、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各项指标控制情况。安排工作日:260日;
(2)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半年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督查。安排工作日:110日;
(3)牵头组织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联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安排工作日:130日;
(4)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推行生产经营单位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落实情况实施综合监督检查,完善、推进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开展日常运行维护和操作培训工作,安排工作日:160日;
(5)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①围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等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安排工作日:110日。
②组织开展全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等行业安全培训,安排工作日:130日。
责任股室:协调股牵头负责,其他股室、大队、中心配合。
2.实施行政许可
(1)非煤矿山方面
配合市应急局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工作,年均换发证3家,组织“三同时”安全设施设计审查2家,安排工作日:50日。
(2)危险化学品方面
①依法承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准入管理工作;经营许可证换发证及变更等工作,年均40家,安排工作日:160日。
②依法监督危险化学品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年均2家,安排工作日:10日。
(3)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相关工作,年均160家,安排工作日:320日。
(4)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
开展企业应急救援预案、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工作,年均60起,安排工作日:60日。
3.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1)牵头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及领导交办其他事故的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等,认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经县政府批复后,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年均调查处理2起每起至少3人参与调查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安排工作日:360日。
(2)承办挂牌督办具体事项,配合上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年均1起每起至少3人参与,安排工作日:90日。
(3)开展执法数据统计、事故信息数据统计、四项指数统计等安全生产相关统计工作,安排工作日:110日。
4.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
对举报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进行核查,年均10起,每起2人核查3天,安排工作日:60日。
5.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年均60次,安排工作日:120日。
6.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
对在辖区内开展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预计3家,安排工作日:21日。
7.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依法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安排工作日:40日。
8.完成县政府或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
安排工作日:120日。
(四)非执法工作日(3727日)
非执法工作日,按照前3个年度的平均值测算,是指下列工作所占用的工作日:
1.机关值班
按24小时值班每天3人,安排:365×3=1095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
按月均每人3日,安排:28×12×3=1008日。
3.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
按月均每人1日,安排:28×12×1=336日。
4.参加党群活动
按月均每人2日,安排:28×12×2=672日。
5.病假、事假
按每人每月1日,安排:28×12×1=336日。
6.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
按人均10日,安排:28×10=280日。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计划。
各股室、大队、中心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注意与其他工作统筹兼顾,协调安排,严格落实执法工作计划。经县政府批复后,各监管业务股室(执法检查工作的主要责任股室)要严格按照计划安排,抓好落实,确保执法工作计划顺利完成。
(二)规范执法行为。
执法人员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能,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使用各类执法文书,建立并完善执法档案,凡检查必留记录,发现隐患必下达整改,整改到期必复查验收,涉及其他执法部门的,要及时抄告或移送,形成闭环管理。
(三)突出执法重点。
中图分类号:G25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0539(2012)0210604
高校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和学生学习的重要场所,担负着保障学生学习对文献信息需求的重任,保证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和学生的生命安全是高校图书馆的重大职责。当前各高校图书馆为了方便学生学习,纷纷推行“藏、借、阅、咨”一体化服务模式,读者人数大量增加,馆藏文献利用率大幅度提高,以成都理工大学图书馆为例,该校图书馆自2002年全面推行“藏、借、阅、咨”一体化服务以来,读者到馆人数成倍增加,每日接待读者稳定在10000人次以上[1]。在开放服务模式下,读者可以便捷地进出图书馆,在图书馆内自由阅览,图书馆已经具有众多公共场所的属性,建立这种具有高度动态性特征的安全防范措施和管理机制是当前各高校图书馆共同面临的问题和严峻挑战。各高校图书馆只有更加重视安全工作,面对新情况,分析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更加科学、有效的措施,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预案,从容应对各类突发安全事件,才能有效保障图书馆及广大师生的安全。
一、图书馆突发安全事件的特征及
危害 图书馆突发安全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危害读者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损坏国家财产以及其他产生严重后果的事件。图书馆每日进出读者众多, 保管的各类文献集中而珍贵, 一旦发生灾害, 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将不可估量。
突发安全事件具有高度紧迫性、不确定性和破坏性,事件在毫无预见的情况下发生,十分偶然,常常是“第一次”,几乎没有规律可循和经验可用,用常规性规则很难判断;事件进展迅速、瞬息万变,在各种诱因综合作用下,会出现次生、衍生、耦合、变异、扩大等变化,蔓延迅速,酿成危害,轻者造成秩序混乱,重者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突发安全事件的破坏性不仅表现在直接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可能对社会的稳定造成重大影响。
高校图书馆作为文献信息资源和读者密集场所,具有较高安全风险性,一旦发生安全事故,遭受的损失和不良影响将难以估计。2008 年3 月13 日南京东南大学火灾, 10 个实验室被烧毁, 师生积累多年的学术资料付之一炬, 老学者们十分痛心, 泪流满面, 遗憾终生。1994年吉林省吉林市图书馆发生的大火和2004年德国魏玛“安娜.阿玛丽娅公爵夫人图书馆”遭受灭顶之灾所引起的事故教训更需要各高校图书馆深刻汲取[2]。各高校图书馆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分析所处地区发生地震、雷电、冰雹、飓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可能性和疫情、传染病、恐怖袭击、骚乱等形势,进行科学地评价,采取严密的措施进行预防,并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安全事件,制定科学、有效的应急预案,将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降到最低。
二、制定应急预案的原则
应急预案是针对要发生的安全事件而制定的应急计划,是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它是在分析、评估图书馆潜在的危险性、突发安全事件发生的可能性、造成后果的严重性的基础上,图书馆应急机构对突发安全事件在组织保障、技术保障、设备保障、物资保障、资金保障、人员配备、协调机制等方面做出的具体安排。
应急预案的制定坚持依法编制、科学系统、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分类分级、统一指挥、迅速反应的原则[3]。
(一)依法编制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图书馆应急预案具有强制性和权威性,图书馆内各级组织、工作人员和读者必须严格遵守和服从。
(二)科学系统
应急预案是在对安全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科学评价的基础上制定的,其指导思想、方针、产生程序是科学的,应急预案的内容和目标是非常明确、具体的,对人员、物资、设备、技术、信息等进行的系统安排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预防为主:应急预案本身就是一个预防计划,其根本目的是预防安全事件发生,或者减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
(三)以人为本
要求应急预案把保障图书馆内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同时要求通过增强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防范能力,依靠图书馆工作人员减少发生安全事件的可能性或降低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
(四)分类分级
制定应急预案时,要对可能造成图书馆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安全事件进行分类,并针对各类安全事件类型、影响范围、危害程度、表现形式等进行分级应对,制定具有很强针对性的分类分级应急预案。
(五)统一指挥
应急预案中明确统一的指挥权限,由于应急的关键在于快,往往不允许进行充分协商,因此应急行动的统一指挥和协调是有效开展应急救援的关键。
(六)迅速反应
应急救援不允许耽误时间,要求一切响应都要快,快能制止危害扩大,快能降低解决问题的难度,快能降低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应急预案的内容
制定应急预案的前提是对潜在突发安全事件进行风险评价,风险评价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控制三个环节,如图1所示。风险识别是根据高校所处地区、环境,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和自身安全事件进行分析认识的过程,只有认识到风险的存在,才会真正采取措施进行防范。风险评价是在对各类安全事件发生的原因、性质、发展过程、演变规律、发生概率等进行科学分析,对事件危害严重程度进行评价,制定风险控制级别标准。高校图书馆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根据突发安全事件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影响程度和处置难易程度等情况采取四级风险控制机制[4],一级为特别重大安全事件,二级为严重安全事件,三级为较重安全事件,四级为一般安全事件。风险控制就是采取措施对风险进行控制,避免或降低风险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应急预案就是控制风险的重要措施之一。预案行文如同应急操作手册,即按突发事件发生前、发生中、刚结束的几个阶段,规定每一步的操作内容和要求,突出事前预警、事件响应、应急处置和事件善后等各环节的应急工作措施。如应急救援行动的指挥与协调;各工作组的职责分配;应急救援中可用的设备、设施、物资、经费保障和其他资源;紧急情况下馆内人员的安全转移、撤离的安排;事故灾害发生时保护人员生命、图书馆财产、设施和环境安全的措施;现场恢复、善后处理等。
图1 风险评价程序示意图高校图书馆的应急预案应针对突发安全事件的类型和风险级别进行专项制定,制定应急预案时,要充分考虑高校图书馆所处的自然条件和空间环境、内部结构、设施情况、工作人员素质和读者安全意识等因素[5]。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预防程序、准备程序、应急程序和恢复程序。
(一)预防程序
就是对高校图书馆可能发生及衍生的安全事件进行分析,为防止安全事件发生或降低其危害程度所制定的办法和采取的措施。
(二)准备程序
就是做好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准备,包括对应急组织、人员队伍、物资器材、设备设施等作出安排,以及组织演练和开展安全知识培训等工作。
应急程序:是突发安全事件发生后的响应措施,是应急预案的核心内容,开放服务模式下的高校图书馆应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当班、谁负责”的原则,在突发安全事件时对人员响应、信息传递以及物资、设备调度等方面作出部署和规定,包括警报与报警、指挥与控制、事态检测与评估、读者疏散与安置、贵重物品转移与管理、抢险与救灾、警戒与治安、医疗与卫生、公共关系处理等各种工作程序。
(三)恢复程序
是在突发安全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和恢复生产、生活、工作和社会秩序所采取或者继续实施的必要措施,包括对突发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统计评价;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查明突发事件的原因,总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以及对应急救援过程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人员给予表彰或者奖励,对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人员进行处罚等作出规定。
以火灾应急预案为例,火灾是对图书馆安全威胁最大的一种灾害。图书馆被国家列为一级防火单位,其安全重要性非同一般。火灾应急预案应包括馆舍重点部位的布置和人员的位置,初期火灾灭火方案和疏散措施,火灾前、中、后阶段图书资料的抢救转移方案、火灾现场的医护抢救等。一个完善的预案能使馆员在火灾发生时冷静应对,并且按程序实施应急方案,不会造成惊慌失措、手忙脚乱、无所应对的局面。
四、实施应急预案的保障措施
(一)物质保障
高校图书馆应对突发安全事件,必须具有一定的物质基础。消防报警系统、消防灭火系统、应急供电系统、应急照明系统、应急通讯系统、应急指挥广播系统是必须建设的;灭火器、破门、破窗工具等器材根据图书馆规模和结构必须配备齐全;图书馆内部分布图、重点部位标识、疏散路线图、应急电话表等必需张贴在醒目位置;对讲机、手提喇叭等通讯设备、器材,安全带(绳)、安全楼梯、毛巾等逃生器材,以及担架、药物等救生物品,根据各高校图书馆的具体情况可以适当配备。
(二)机制保障
图书馆要建立健全监督保障机制,指派专人负责,必要时,还应设置急办公室。定期邀请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和综合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对图书馆的安全状况进行评价,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建议、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使应急管理军事化、措施科学化、指挥程序化。制定预警报告,发出风险警报,预警报告分为平时状态、警戒状态、战时状态,使常规应急物资与战时应急物资相补充,常规应急设备与战时应急设备相适应,从而构建具有全面性、层次性、集成性、操作性的应急管理体系。
(三)信息保障
应急响应突发事件的关键在于快和准,快能够保证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处置,准能够保证突发事件得到正确处置。迅速了解突发事件状况、进展情况,准确把握突发事件本质特征的关键,就是建立突发事件通讯与信息系统。根据突发事件类型、性质、特点,在应急预案中预先对通讯与信息的人员、内容、范围、设备、设施做出安排,在突发事件处置和恢复阶段,必须保障通讯畅通,指派专人或部门进行信息,避免因信息失真耽误突发事件的处置,或因信息错误产生其它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四)宣传教育保障
定期在广大师生中深入开展宣传工作,提高读者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十分必要。在图书馆张贴告示,发放宣传单,让读者正确掌握避灾减灾知识;设立公告栏,各种通告,公示图书馆的布局图,指示逃生线路,让读者熟悉应急疏散路线等,都是重要的宣传教育措施。图书馆员还可以深入院系,以讲座形式逐一讲解图书馆应急预案要点,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宣传教育工作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长期化。
(五)应急演练保障
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 提高读者对应急预案的实施能力与实践能力,使读者一旦遭遇紧急情况,可以保持头脑清醒,做到临危不乱。高校图书馆可以利用每周有限的闭馆时间, 分期分批组织应急演练,指挥读者有序疏散,组织读者从各个楼层对应的应急出口逃生,以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五、结语
开放服务模式下的高校图书馆,读者阅览的自主性强、流动性大;馆内书籍、设施多属易燃物品,许多图书馆还珍藏了大量文物和古籍等。在社会各种安全事件频况下,各高校图书馆要结合自身情况,做好应对各种突发安全事件的准备,制定科学、合理、可靠的应急预案,从容应对各种突发安全事件,尽最大努力降低图书馆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参考文献:
[1]李勇,叶艳鸣.高校图书馆“藏、借、阅、咨”一体化管理模式探索与实践[M].成都: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2007:110.
[2]段小虎.图书馆消防安全:隐患、制度和法律责任[J].图书馆理论与实践,2006,(4):23-25.
为了做好我园的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的发生,保护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认真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教职工、幼儿的消防知识培训,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特制订工作计划如下:
一、治安防范工作
1、将安全管理工作列为第一重点,了解幼儿园及周边的安全动态,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检查、监督工作,确保幼儿园的安全与秩序。
2、与员工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提高安全管理力度,加强与员工的沟通,掌握员工动态,及时采取措施,以促进保安工作的进一步稳定。
3、提高安全意识,积极参加幼儿园开展的各项安全会议、学习活动、案例讲解等,及时排查幼儿园的一切安全隐患。
4、严格执行门岗责任,对施工、送货等外来人员认真盘查并做好来访登记记录。
5、全力配合幼儿园发展需要,加强保安管理工作,确保现场保安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消防管理工作
1、定期保养设备设施,维护好消防系统正常运行,完成各层消防栓箱贴封条和配置灭火器等警示标语工作。
2、对新入员工进行消防常识及技能培训,节假日前对园区内重点区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好灭火器,发现消防隐患,及时整改排除,有效保障了幼儿园的利益和安全。
3、为确保消防安全,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主要检查消防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消防系统是否正常工作,消防设备、设施是否完好并能正常使用。
4、制订和完善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事故处理工作。
三、车场管理工作
1、认真执行停车场管理,指引家长接送车辆按指定位置停车,来园的一切车辆均停于幼儿园大门之外,确保车辆与行人安全;
2、对载有易燃、易爆等物品的车辆严禁进场;
3、严禁闲杂人员进场,并提醒车主离车前关好门窗,带走车上贵重物品。
消防教育安全工作计划2 一、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消防法》、《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强教职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使师生员工了解本岗位的防火措施,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材料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会组织人员疏散。
三、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重点部位要坚持每日检查、巡查,并建立月查记录。
四、保障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消防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五、组织教职工、幼儿开展消防演练。
六、加强消防器材、设备的管理、养护,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查。
七、使消防安全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奖惩、有预案,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消防教育安全工作计划3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紧紧围绕消防安全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公安消防机构业务指导下,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实施网格化、精准化监督管理,努力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和生活环境,促进我街道持续平安健康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1、较大火灾事故为零;
2、控制一般火灾事故,力争全年不发生人员伤亡火灾事故;
3、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分别率100%;
4、企事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逐步提升。
5、加强消防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提高全街道人民的安全意识和火场自救逃生能力,加强和巩固各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和救援小分队建设,进一步完善消防装备和设施,确保我街道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的稳定,确保不发生较大事故。
三、主要工作 1、消防重点检查工作
认真开展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检查和春季、夏季、冬季季节性消防检查,加大对电气火灾治理和高层建筑消防隐患整治。重点检查人员密集、涉燃易爆、宗教寺庙、商场超市、娱乐场所、学校培训机构、小饭桌寄住房、群租户、餐饮场所、网吧、石油危化、电线线路,管道通道,建筑材料、彩钢板房、化工纺织、泡沫塑料、家具家私、包装纸箱、宾馆旅馆、足浴休闲场所、食品作坊、医院、老年公寓、福利场所、产品仓库、居民的楼宇楼道消防安全等。
2、重视消防管理,做好隐患排查工作
加大对企事业单位消防管理人员培训力度,严格要求各企事业单位按照“四个能力”的要求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制(修)订灭火应急预案。各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要充分发挥在扑救初起火灾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业务学习、培训,第一时间到现场灭火、救人。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和社区,要开展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必须按照“零容忍、严执法”的要求,严格查处和消除。
3、推进出租房安全管理整治工作
开展出租房等消防安全全面排查与治理工作。楼宇经济中的小实体小微企业消防隐患和居民出租房、违章自建房棚户房将是火灾易发不可忽略的消防问题,公安派出所、综治社区服务管理部门和社区,应加大排查与整改力度,力争把消防隐患消灭在发生前期。
4、加强业务演练,充分做好灭火救援准备
加强社区、物业小区和重点企业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开展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培训,每年定期组织专门的消防培训。各社区要做好微型消防站建设。
5、加大消防宣传力度
推动“六进”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全力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以“认识火灾、学会逃生”为主题,做好消防全员培训工作,广泛发动社会单位、广大群众,开展经常性的灭火和逃生疏散演练。积极做好119全国消防日宣传,充分运用电子屏、户外公益广告栏等工具,高频次传播消防安全知识,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按照办事处对“一企一档、一店一档、一单位一档、一户一档”安全监管的要求,开展全员接受安全知识法规教育。社区要把消防安全村居民约宣传到每户每家每个人,从而全面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派出所要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内容,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纳入社区警务室工作职责;社区民警要指导社区、住宅小区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应每半年组织所辖区的场所尤其是“九小场所”全员开展不少一次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社区、学校、工贸企业、辖区机关事业团体部门要开展日常性消防检查和消防宣传。
(二)街道各部门要督促行业(领域)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演练,各行业(领域)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确保每个企业单位员工都会操作灭火器材,会扑救起初火灾,并熟悉本单位灭火逃生预案。同时,企业要做好全员安全培训工作,要在企业生产、经营、办公所在地营造消防安全文化氛围。
(三)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重点:
1.是否通过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消火栓、灭火器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
3.电器产品、燃气设备安装、使用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4.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新员工上岗消防安全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5.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6.社区微型消防站是否配置相应的设备设施及运行情况。已建立微型消防站的企业是否按照要求配置相应的设备设施及运行情况。
专项行动要求:
1.加大检查力度,不定时开展夜查,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企业和场所监管、检查。
2.重点突出对物业小区、散旧楼栋小区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摸排。
3.强化部门联合检查,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开展对本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违法行为联合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坚决依法查处。
(四)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一是各社区、相关单位要根据实际及时修订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二是制订消防安全演练计划,各社区、相关企业、单位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对人员密集场所和易发消防安全事故行业(领域),联合上级部门、社区和企业单位以初期火灾扑救、自救、人员疏散、伤员抢救、物资抢救等项目的消防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安全应急救援能力、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三是快速反应,联动应急。一旦发生事故,值班人员按要求立即收集上报信息并通知供气、供电、供水等相关企业;各社区、街道干部要主动作为,主动了解情况,主动联络相关部门,确保应急救援处置有序。
(五)工作措施要到位
1.强化组织领导。各社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街道纪工委和人大将对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暗查暗访、督查督办,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各企业单位和居民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本家庭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2.严格信息报送。各社区,各部门要及时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有关情况及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相关资料在每月25至27日报送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3.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应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经常检查和督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检查或执法查处,及时消除消防隐患。
为切实做好冰雪灾害的应对工作,全面提高应对冰雪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保证配合密切,行动统一,高效、有序应急救灾,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轻冰雪灾害的影响,确保全市道路畅通、运输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切实提高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严格落实职责和岗位责任,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点抓好“一抗三保”工作,即:抗灾害、保畅通、保运输、保安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以xx局长为组长,xx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办公室、局工程科、局行业科、公管所、公路段、港航处、质监站、各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公路运输有限公司、公交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交通运输工作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业科。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导交通运输系统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情况下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三、应急处置职责分工
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收集整理交通运输系统应对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相关情况,及时通报应急措施和工作开展情况,做好宣传报道和维稳工作。
局工程科:及时掌握全市公路通行及交通在建工程应急情况,加强对公路、桥梁、隧道、在建工程应急工作的指导和监管,确保重点路段安全畅通,并将辖区内道路通行情况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和部门。
局行业科:根据上级和有关部门要求,全面掌握天气变化、道路畅通及运输车辆通行等情况,及时通报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道路畅通交通运输工作各类信息,制定工作预案,指挥协调交通运输行业运输和安全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积极协调处置各种应急事项。
公路运输管理所:跟踪了解雨雪、冰冻严重地区公路通断情况,督促运输企业及时调整行车计划,加强在途车辆的安全监管和信息预警,确保安全行车,必要时停运或中途停车休息;准备应急车辆,做好应急运力储备,科学合理调度,及时疏运因雪阻造成的滞留旅客;指导、教育各运输单位驾驶员开好安全车;及时向运输企业公告封道线路。
公路管理段:加强全市公路特别是公路桥梁、隧道、涵洞、高边坡、高挡墙和高路堤等冰雪灾害易发地段的巡查力度,加强公路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加强积雪、冰冻严重路段交通疏导,全力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准备铲雪车、装载机、挖掘机、自卸车、高空作业车、安全设施抢修车、洒水车、应急照明灯、铁锹、草包、防滑沙等应急抢险设备和物资,并保证车辆、机械性能完好。一旦发现雪堵、塌方,及时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抢修,设立警示标志牌;必要时进行封道,并及时通报封道情况。
港航管理处:加强恶劣气象条件下水路运输、渡口、渡运的安全监管,督促水运企业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运输船舶安全操作和恶劣天气应急管理;及时将大风、大雾等情况通知各水运单位和渡口;督促港口生产经营单位做好装卸作业处理,必要时停运、停渡。
质监站:加强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管,督促各建设指挥部采取必要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交通建设工程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各交通工程指挥部:加大对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管,督促建设单位,特别是施工单位,采取必要措施,加强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物、简易宿舍等的安全管理,严格防范因灾致人伤亡事故;对无法保证安全的工地应暂停施工;确因工期、质量因素需要施工的,应督促加强安全防范。
各运输公司:根据天气和道路畅通状况,及时调整行车计划;加强在途车辆的安全监管和信息预警,必要时采取停运等措施,确保安全行车;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配备防滑链等应急物资,全力保证运输安全。
公交公司:加强在途车辆的安全监管和信息预警,及时调整行车计划;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加强城区道路巡查,组织人员及时除雪,保证公交线路畅通,公交运行安全。
四、应急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防范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一是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做好天气状况的中长期预报,宣传防范应对措施,增强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
二是要对因雨雪冰冻影响可能造成的道路堵塞封闭情况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和责任,明确应急人员,储备应急物资。
三是要抓好各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密防范次生灾害的发生。
四是要切实做好道路保通和运输组织工作,一旦发生重大雨雪冰冻灾害或出现交通中断或堵塞现象,及时向局领导小组报告,并积极做好应急处置,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五是要加强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值守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制,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随时关注天气变化,及时了解灾情信息,确保信息畅通。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迅速报告。
2022年最新冰雪天气应急预案
为加强冰雪天气时我街道、社区道路、居民楼院防雪清雪工作的统一组织和指挥,合理使用防雪清雪资源,明确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作为城市防雪应急指挥中心以及各应急成员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做到迅速、积极、有序、高效地处置灾害事件,控制突发事件,将冰雪天气带来的影响减少到最小,确保辖区生产、生活正常进行,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街道的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在区、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冰雪天气防雪工作,形成社会整体合力。明确各相关部门、社区、单位、个人责任、权利和义务,规范冰雪天气防雪清雪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提高防雪清雪工作的效率。街道办事处、驻区单位、部队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做好防雪清雪工作。防雪清雪工作重点保证辖区主干道、次干道、社区道路、居民楼院、商店、学校。
1.按照属地化原则:各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区域范围内的防雪清雪工作。在落实专业防雪清雪队伍工作责任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社区、驻街单位的作用,就近协调力量,提高防雪清雪快速反应能力。
2.快速反应原则:保持快速、高效、通畅的通讯联络,收集、传达、反馈、汇总有关信息,接到信息后请示快、处理快、反馈快。
3.协同配合原则:及时进行全行业救援、配合,通力协作。
二、冰雪天气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作为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负责辖区内道路防雪清雪工作日常运行管理和事件处理,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城管的副书记胡海青同志兼任。
2.街道防雪应急指挥中心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冬季防雪清雪工作的有关法规和政策。
(2)建立由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救灾通讯网、应急队伍、应急保障所组成的应急救援系统,提高冰雪天气应急救援快速反应能力。
(3)及时掌握降雪信息,并将防雪情况及时通报各有关单位。
(4)代表区政府、街道统一组织、协调和指挥辖区内的防雪清雪工作。
(5)组织召开辖区内有关单位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并审核冰雪天气应急工作的方案、工作计划。
(6)做好冰雪天气预防和宣传工作,不断提高辖区内人民群众冰雪天气安全和积极参与防雪清雪应急工作的意识。
(7)加强区域合作,交流防雪清雪经验。
3.街道防雪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的构成
指挥中心成员:街道城管科、党政办、宣教科、经发科、社建科、综治办、卫生科、社区、阜新路派出所、鞍山路派出所、城管五中队、阜办环卫公司。
4.街道防雪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冬季防雪清雪工作的有关法规和政策。
(2)在街道防雪应急指挥中心领导下做好冰雪天气预防和宣传工作。
(3)参加街道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召开的工作会议。
(4)办事处城管科全面负责防雪清雪工作的组织、指挥和监督检查工作;街道经发科负责全区企业的防雪清雪工作;街道卫生科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接到通知要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救援;城管执法五中队负责落实驻街单位“门前三包”范围的清雪工作;环卫公司负责辖区市政设施的防雪清雪工作;各社区负责各自辖区的防雪清雪。
(5)各有关责任单位要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将所属防雪清雪任务分解至具体防雪清雪作业队伍,并严格落实各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监督单位监督人以及材料贮备、车辆、人员等有关事项。
(6)监督、检查责任单位负责分片巡查并及时掌握防雪清雪执行情况,督促各项相关工作的落实。
(7)各部门、单位要切实保障本单位的搜救力量和资源处于随时可用的良好状态,及时按区、街道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要求参与防雪清雪工作。
(8)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制定切合实际的应急工作程序,学习掌握防雪清雪应急专业知识,不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9)遇有降雪天气,各有关部门、社区单位要坚持昼夜值班制度,并立即组织社区群众做好防雪清雪工作,同时要加强信息反馈。
5.应急联动机制
街道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必要时可调动辖区内大型设备和人员、物资,情况紧急时可启动社会联动网络。
三、预警预防机制
建立预警预防机制,通过分析预警信息,判断危险程度,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将冰雪天气带来的影响降至最低。
1.预警预防行动
街道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应根据气象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四方区冰雪天气应急预案》,并通知有关单位。街道防雪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做好参与冰雪天气应急行动的准备工作。
(1)街道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密切关注冰雪天气形势的发展态势。
(2)相关单位加强值班、值守,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街道二支专业防雪清雪作业队伍开始值班待命。
(4)应急保障队伍、应急设备、物资准备。
预警预防行动的监督检查
(1)监督检查内容:应急值班、应急人员、防雪清雪队伍、物资的准备情况等。
(2)监督检查方式:电话查询或实地检查等。
(3)城管科负责辖区内专业防雪清雪队伍、应急人员的监督检查。
四、应急保障
1.人员保障(街道防雪应急指挥中心负责)
2.物资保障(街道社区建设科负责)
3.宣传保障(街道宣教科负责)
4.其它保障
在应处置中,医疗救护等社会公共部门应根据突发事件情况的需要,各司其职,行使保障职能,共同做好恶习劣气候下的应对措施。
五、附则
1.冰雪天气
据资料记载,青岛市年平均结冰日为82天,年平均降雪日为10天。每年自11月15号起进入防雪清雪阶段。
2.监督检查
街道城管科负责分片巡查并及时掌握防雪清雪执行情况,督促各项相关工作的落实,区城管执法局负责“门前三包”工作的监督检查。
3.奖励与责任
(1)街道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将酌情对在冬季防雪清雪应急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两个主体”责任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执法监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促进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继续下降,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全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一)全旗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18人以内。其中,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不得超过2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不得超过15人,农机事故死亡人数不得超过1人。
(二)坚决遏制较大、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伤亡事故,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经济损失零增长。
(三)落实政府和企业两个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全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突出预防为主,着力做好事故防范
一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继续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公众聚集场所、建筑、特种设备、农机、工业、水利、电力、学校、卫生、旅游等领域和重点行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建立档案,落实责任,跟踪管理。对短期内难以彻底消除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责成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加强监管,严密监控,防止诱发生产安全事故。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淘汰落后及安全性能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严格执行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认真排查和治理各类隐患,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和条件。
二要继续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治理整顿。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三同时”制度,把好安全生产许可准入关。依法整顿环境破坏严重且安全生产条件差的非煤矿山企业,采石场全部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管理等有关规定,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强烟花爆竹企业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制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扎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管系统建设,加强路面管控,重点查处道路运输等违法行为。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杜绝农用车辆接送学生行为。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开展以防范事故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场所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整治。其它各行业也要针对本行业实际排查安全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和具体措施。要深入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抓好危害严重的高毒物品和粉尘的治理,采取综合措施,预防和控制重特大职业危害事件的发生。
(二)突出加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一要强化监督检查。各苏木镇场(街道)和其他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坚持经常性监督检查,加强重点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要充分发挥社会和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和监督作用,对群众举报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二要加大执法力度。要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旗安监、公安、消防、经委、国土资源、工商、监察等部门要组织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同时,加强跟踪执法,确保执法效果。要加大事故查处力度,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
(三)突出落实责任,严格安全生产问责制度
一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给予处罚。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落实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从严处理。
二要严格落实苏木镇场(街道)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要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建设,建立完善行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联系点制度,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的安全监督与指导。要完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促进企业安全发展。
三要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职责。要加强日常监管,把监管工作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领域和环节。加强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治理整顿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违法分包、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的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安全指导管理的职责,严格行业准入条件,提高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四要严格安全目标责任考核。旗政府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细化分解落实到各个行业、地区,并制定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及考核标准,对事故多发地区和单位加大工作督导力度。各相关部门和苏木镇场(街道办)要健全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加大对各级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和考核力度。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之中,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以适当形式予以表彰。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问责制,对发生的事故要严肃查处,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素质
一要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安监部门要牵头做好安全培训工作,抓好特种作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工作,做到持证上岗。同时要抓好苏木镇场(街道办)和村、社区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工会、教育、建设、劳动保障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抓好中小学生、农民工、再就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搞好安全生产全员教育培训工作,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提高从业人员培训率。年内高危行业全员培训面达到100%,切实保护农民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权益。
二要加强安全宣传工作。着力抓好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等各项宣传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普及安全知识。要将安全宣传工作日常化,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活动,进一步营造加强安全生产的舆论环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康杯”知识竞赛等安全宣教活动。
三要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要建立健全苏木镇场(街道办)安全监管机构,注重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到安全监管机构,并保持相对稳定。加强对相关负责人、基层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方法,提高执法能力。各地各部门要重视解决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激发安全监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造就一支敢抓敢管、公正廉洁、务实高效的安全监管监察队伍。
(五)加强安全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一要加大安全投入。继续抓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高危行业风险抵押制度的落实,加大企业安全投入,努力做好技改和对重大隐患的治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保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各项费用,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二要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在高危行业和重点企业中组织开展标准化建设活动。各类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程标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坚决遏制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三要做好应急救援工作。进一步整合各方面的抢险救援力量,探索在现有企业救援队伍的基础上,建立全旗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加快生产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救援物资的储备工作,提倡政府投入促进企业配套物资的储备工作,增强应急救援能力。各地各部门要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防止救援不适当造成事故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