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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旅行社行业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在数量上增长极为迅速,己形成一定的规模。但真正有实力的大型旅行社企业集团很少,整个旅行社行业仍然存在散、小、弱、差的态势,缺乏规模经营优势,缺乏与国外旅行社相抗衡的竞争优势。从我国旅行社业的类别结构来看,国内社占优势:从规模结构来看,小规模旅行社占绝对多数;从地理分布情况来看,我国旅行社在全国的分布基本合理。但竞争使行业利润逐步下降,我国旅行社正逐步成为一个低利润的行业。就我国旅行社行业发展的现状和趋势而言,经营体系存在很大的弊端,这严重制约着旅行社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当前我国旅行社业存在的问题
(一)大型旅行社没有实现规模经济,其规模优势得不到发挥
大型旅行社在经营中具有旅游产品开发、旅游服务采购、旅游市场拓展、旅游接待以及资金、信息、人才和抵御风险等多方面的优势,因此,易于实现规模效益。而在我国旅行社行业中,大旅行社的规模效益并不明显,优势也远未得到充分发挥,这主要表现在:
1、一些大型旅行社的业务发展缓慢,虽在竞争中面对众多新的商业机会,自身却处于各种困境中,不能好好把握。
2、大旅行社未能在旅游市场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即未能平抑市场的过渡竞争,未能起到引导和稳定市场的作用。旅游市场的混乱无序成为困扰我国旅行社业发展和造成旅行社资源浪费的顽症。
3、在旅行社的内部管理方面,一个突出的问题是一些大社内部普遍实行部门承包经营、变相部门承包经营、挂靠经营等,使得部分大型旅行社实际上成为一些业务相对独立的小旅行社的集合体。在这种格局下,大型旅行社当然发挥不了应有的优势,难以形成规模经济。
(二)中小旅行社缺乏明确的市场定位,发展可谓举步维艰
就目前我国中小旅行社的总体而言,其特点集中表现在:
1、有限的接待数量和低下的利润水平。在接待数量方面,近年来许多小旅行社处于发展无望而只能勉强支撑的境地。有限的接待量和低利润现象的并存,充分反映了当前中小旅行社经营的艰难局面。
2、网络化、集团化程度低,多数旅行社还没有形成经营网络。真正意义上的旅行社网络和集团较少,旅行社各自为战,业务简单协作,业务伙伴关系不稳定。即使对于己建起网络的联合体或集团,有些规模较小,有些成员单位之间联系不紧密、行政色彩较浓,真正以资产为纽带紧密联系的全国性、区域性旅行社网络和集团还很鲜见。
(三)旅行社恶性价格竞争盛行,市场秩序混乱
由于国际社和国内社的比例失调,造成国内社业务量明显不足,致使许多国内社为谋求生存而违反国家规定超范围经营,直接在海外招揽客源。部分国际社贪图蝇头小利,为国内社代办签证,赚取不义之财。这样做无疑于推波助澜,最终致使许多国内社也开始从事外联和国际旅游接待业务。
旅行社行业市场混乱的另外一个突出表现是:以削价竞争为主的旅行社之间的恶性价格竞争。由于旅行社的行业壁垒较低,进入行业较容易。近年来,大大小小的旅行社如雨后春笋般地出现。为招揽顾客,旅行社之间展开低价竞争,有的将团费一降再降,以“零团费”、“负团费”来吸引游客。为了盈利,就只能通过购物回扣来弥补业务损失。长此以往,不但不会刺激旅游产品质量的改进,而且还会导致质量被忽视。上海春秋国旅董事长王正华认为,我国加入WTO的预热期是2001年至2003年,现在预热期己过,我国将全面开放旅游市场,外资旅行社将大量涌入,竞争将更加惨烈,将出现与“狼”共舞的局面。那时如再一味地以低价去面对竞争,受害的不仅是旅游者,更是旅行社本身。
(四)旅行社产品常遭“克隆”,经营品种重复雷同
旅行社经营的产品在很大程度上是信息性的产品,它对旅游线路的开发很难形成专利,也正是由于缺乏诸如商标权、专利权这样的进入限制,又无太多技术障碍可供保留和垄断,就使得一些有开发能力的旅行社一旦开发出某种能够迎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众多的中小旅行社便一哄而上,竟相模仿或参与经营。这一方面导致了旅行社经营品种的重复雷同;另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打击了有实力的旅行社深度开发产品的积极性。沈阳国际园林旅行社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末就开发出沈阳周边汽车旅游,如本溪关门山、鞍山千山、抚顺大伙房水库、营口跋鱼圈、海边浴自己驾车到这些风景区踩点、和有关人士座谈、搞规划、讲座和培训等,然后宣传打广告,市场投入非常之大。但每开发出一个新产品,过不了多久,各旅行社便一窝峰跟的旅游产品时没有专利保护,导致旅行社的前期投入很大,而其他旅行社不需要任何投入便纷纷模仿,带来的恶果是前期开发投入的旅行社,最后连成本都收不回,因此不愿再开发新的旅游产品。
(五)内部管理缺乏科学性
我国大多数旅行社内部管理缺乏科学性,有些甚至是小作坊式的管理方式,这主要表现在:组织机构呆板,主要以直线制与直线职能制为主;在产品开发、采购、销售、用人等方面缺乏长期的发展战略规划,有的靠相互“卖团”或“转团”过日子,有的更是靠做“一锤子买卖”,“砸团”的事时有发生;电脑普及与应用率低,服务质量差,质量意识淡薄;在旅游中“宰客”现象时有发生,其最终结果必然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被淘汰。
由此可见,我国旅行社经营体系的改革势在必行。考虑到行业当前的现状,以及加入WTO后,我国旅行社行业将要面临的国际竞争态势,故我国旅行社经营体系改革的方向应该是:通过对现有旅行社的整合来实现大型旅行社集团化,中型旅行社专业化和小型旅行社网络化,进而实现管理的科学化、产品品牌化、价格透明化、效益最大化。
二、我国旅行社经营体系的改革方向
(一)大型旅行社集团化
应使目前占旅行社总量1%强的规模较大的旅行社通过合并、兼并或其他方式重新组合,形成一定数量人、财、物一体化的紧密型旅行社集团,旅行社集团的构架可以承袭现行一些大社采用的总社和各热点地区分支社的形式,但总社和各分支社在人、财、物等资源上应是一体的。组织管理采用集团企业的管理方式。从微观角度讲,这种旅行社集团有利于发挥在采购、预订、营销、资金、人才等方面的优势,有利于实现规模经营,获得规模经济;从宏观角度讲,一定数量的大型集团企业的存在,可以引导和稳定市场,克服旅行社市场因过度分散和紊乱造成的问题。旅行社把全部资源集中于相互联系的旅游业务中,势必会提高自身和整个行业产品开发和市场开拓的力度,提高总体接待质量。同时还会因为避免了很多分散的重复劳动和相应的不规范竞争而减少资源耗费。
(二)中小旅行社的专业化、网络化
1、中型旅行社专业化
大型旅行社在整个市场内通过重新组合实现集团化之后,市场上一些中等规模的旅行社应相应调整其经营方向,避开其在经营标准化产品方面的劣势,实现专业化经营,以便最大限度地满足特定细分市场旅游者的需要。中型旅行社的专业化主要体现在所经营的产品上,应针对某些产品进行深度开发,形成特色产品或特色服务。中等规模旅行社的专业化发展是一种必然的理性化选择。专业化经营集成本优势与产品专业化优势于一身,解决了这类旅行社因规模较小不能形成规模经济,而难以直接与旅行社集团竞争的问题。但对行业来说,专业化的特色经营可以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中型旅行社的专业化开发会使旅游产品更加多样化,从而增强旅游产品的总体吸引力。
分布在不同地区的专业旅行社可以采用连锁经营方式实现联合。连锁经营是把这些中等规模的旅行社力量集中起来,使其可以像旅行社集团那样拥有在产品开发采购和促销等方面的优势。这实际上是另一种形式的规模经营,符合利用规模经营提高低利润行业经济效益的原则,而突出的是专业化和特色化的旅游产品。
2、小型旅行社通过实现网络化
对众多小旅行社的调整,是通过内部改造或增设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实现网络化,成为旅行社业面向旅游者的窗口,便于消费者选择和购买。旅行社营业的场所必须广泛设立于消费者便于购买的所有地方,即所谓的网络化布局。我国旅行社的网络化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通过制来实现,即通过来实现网络化(这里的网络化还包括旅行社之间的业务联系这层含义)。制的实现要求将绝大多数的小旅行社改制为社。社不从事产品开发,也基本不拥有其他接待设施,其业务是专门从事旅游产品的销售。现有众多小旅行社如果能够实现向社的转变,就可以避免原先小而全的建制和业务上面面俱到而又面面不到位的矛盾,降低投入成本和经营风险,使其彻底摆脱举步维艰的局面。
(三)旅游产品价格透明化
为从根本上有效遏制低价竞争的恶性循环,取得长远的生存之道,旅行社在推出旅游产品时,应使其价格透明化。应列出所游线路的收费明细,包括往返的交通工具标准及收费标准、住宿用餐标准、所游景点的门票价格等,对出境游,还需列出办理签证手续的费用。此外还包括旅行社提供的相关到位服务,如导游解说服务、景点解说服务等。因为买什么产品都可以挑、可以试、可以换,惟独买旅游产品例外,交了钱就换不了了,只能事后总结是好是坏。旅游产品买的是一个预期、期望值,买的是信任感,如果旅行社明码标价、价格透明,就能在一定程度上消除游客的疑虑,增加自己的信誉度,可一举两得。
(四)树立品牌意识,实现品牌经营
像经营其他产品一样,旅行社经营的旅游产品也要有品牌意识。旅行社经营的旅游产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其无形性和生产与消费的同时性决定了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除了价格以外,难以比较产品之间的优劣。为了降低购买风险,消费者在选择旅游产品时,往往依赖其对品牌的认识。产品的服务成分越高,产品的品牌越知名,就越易被消费者选中。品牌是有价值的无形资产。著名品牌在同类产品或服务领域中常常会成为领跑者。旅行社作为服务性行业,必须通过树立品牌形象来提高产品和企业的知名度和竞争力,依靠品牌开拓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
虽然,目前我国旅行社尚未形成知名品牌,但已有一批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品牌脱颖而出,“广之旅”就是其中的佼佼者。早在1994年5月,“广之旅”就在全行业中率先导入CI,建立整套企业商标识别系统,以琅琅上口而又含义丰富的“广之旅”为简称,采用了让人忏然心动的广告词“广之旅无限风光带给你”,并设计了寓意为“灿烂阳光,怒放红棉,无边绿野”的企业标徽,新鲜、活泼、亮丽,在当时旅游界引起很大的轰动。导入CI后,“广之旅”又通过实施质量保证金制度、推行服务承诺制、引进IS09001质量认证体系以及创新经营机制,实行科学的广告投入等举措,使“广之旅”品牌深入人心。2000年12月,“广之旅”商标被广东省工商局认定为著名商标,成为全省唯一的旅行社著名商标,为我国旅行社的品牌化发展提供了一个典型范例。
进入新的世纪,我国的旅行社正经历着急剧的变革。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及以网络技术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在旅行社行业中的广泛应用等因素,都为我国旅行社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但同时也对我国的旅行社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由于自然力和非自然力的作用,旅行社存在着大量的经营风险。各种经营风险的存在,不但会给旅行社带来收益上的损失,甚至还会造成企业的破产。因此,经营风险的管理便成为旅行社经营管理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有效地规避经营风险,这就要求旅行社经理人员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准确把握我国旅行社行业的发展趋势,并且能够领导自己的企业在变革中求发展。上世纪50年代,当经验管理不能满足现代企业管理的需要时,市场战略专家安索夫提出了多元化经营战略,并在70年代风靡一时。据统计,1970年美最大的500家工业公司中就有94%的公司从事多元化经营。目前,多元化经营战略被我国许多公司采用,旅游企业也不例外。多元化经营的一般涵义是指企业同时生产和提供两种以上基本经济用途不同的产品或劳务的一种经营战略,它属于产品、市场战略,是增加新产品种类和增加新的市场两者同时发生的战略。本文从旅游业自身特点与多元化经营之间关系的分析,提出了从相关多元化经营入手,在此基础上培育核心竞争力的旅行社多元化经营策略,为旅行社规避经营风险,实现其可持续发展提供一种思路。
旅行社特点有利于实行多元化
多元化经营战略的主要作用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提高资源的利用度,二是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这与旅行社的行业特性是一致的,旅行社有实行多元化经营的要求。
旅行社的综合性强,可以与各行业联系,开展多元经营。这主要表现在旅行社销售的旅游产品的综合性上。首先,旅游产品是旅行社为满足旅游者的各种需要而提供的各种服务的组合,旅游者在选择购买旅游产品时,考虑的不仅是单一服务产品,还包括住宿、交通等一系列综合性的服务产品。其次,旅游产品的生产和经营涉及众多的行业和部门,如交通、建筑文化、卫生、公安等各行各业,因此,旅行社可以与各行业联系,开展多元经营,如创办饭店、汽车公司、娱乐场、商场等。这一方面为旅游者的旅游活动提供了便利,另一方面旅行社也可以从多元化经营中获得较高的收益。
旅行社的敏感程度高,而多元化经营战略具有降低经营风险作用。旅行社是一个脆弱性大,依附较多的行业,因此经营风险很大。旅行社的经营风险是指旅行社在经营过程中发生某种不利事件或损失的各种可能情况的总和。旅行社的经营风险一般具有以下四种特征:旅行社经营风险的存在是客观的,经营风险的大小是可以估测或度量的;旅行社经营风险的存在与一定的时空条件相联系;旅行社的经营风险是可以防范的;旅行社经营风险的发生会影响旅行社的利益。一般来讲,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原因主要有自然、人为和经济三种情况。它的业务经营极易受到政治、经济、自然条件的影响,一个国家或地区出现政局动荡、金融风波、军事冲突、自然灾害等都会直接影响旅行社业务经营。另外,旅游属于一种高层次消费,需求弹性较大,影响旅游需求的各种因素的微小波动,都会较大程度地在旅游业上反映。因此,旅行社仅靠单一的经营形式,是很难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的,多元化经营战略的降低风险作用,对旅行社的深层次发展意义重大。
旅行社的资本有机构成低,开展多元化经营,不仅可以避免资金闲置、提高资金的利用率,还可以形成规模经济。旅行社业是一个投资较少,回收较快的行业,它的流动资金占用比固定资金占用高得多,其中流动资金占80%,合理使用流动资金,开展多元化经营,不仅可以避免资金闲置、提高资金的利用率,还可以形成规模经济,为旅行社的发展带来更多机会。20世纪80年代以来,广东中旅从一个资产规模仅为几百万元的单一旅游接待单位发展成为拥有十数家独资、控股和参股企业,以旅行社为主导产业,酒店、汽车服务、房地产开发等共同发展的国有国际旅游企业集团。潮州市旅游总公司在“一业为主,多元经营”的发展方针下,相继成立了100多家专业公司,广泛开展了贸易、房地产、工业等多项经营业务,还在境外开办了2家企业,1993年综合营业收入超过了3亿元,纯利润3138万元,成为旅行社多元化经营成功的又一典范。
此外,旅行社的市场潜力巨大,也要求旅行社抓住机遇,开拓新产品,跨地区、跨行业、跨国界多元化发展。
旅行社自身的条件决定了多元化的可行性
旅行社的信息反馈迅速,旅行社可利用这些信号,不断开发产品、拓展市场。当今社会,信息对各行各业是很重要的,可以说谁掌握了信息,谁就掌握了财富。不论是从事国际旅游,还是国内旅游的旅行社,在世界各国或者全国主要旅游地区都设有办事机构,对各种产品、市场信息了解迅速。这些信息经过旅行社人员的合理收集、整理、分析,可以产生各种各样的产品深层开发信号,旅行社利用这些信号,不断开发产品、拓展市场,多元化经营在成熟的条件下便会应运而生。
旅行社的公众交往广泛,有利于进行招商和引资。旅行社每年接待的国内外游客可达几万至几十万人之多,旅游的消费,又决定了旅游者的层次和地位,旅行社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可以直接吸引旅游者的注意,使旅游者产生投资与合作的欲望。旅行社可充分利用这一优势进行招商和引资,逐步发展多元化经营。
旅行社资金运用灵活,可以节约大量的流动资金和利息。旅行社与其他行业相比,资金运用上有两个特点:一是不必将大量资金压在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上;二是先收取旅游费、再进行服务。这两个特点可以节约大量的流动资金和利息,为多元化经营提供了前提条件。
旅行社人员文化素质较高,能为多元化经营提供较好的管理者。旅行社的行业特点要求其从业人员知识面广,道德品质高,特别是对管理人员要求更高。因此,旅行社拥有一批素质较好的人员。多元化经营规模较大,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正需要较好的管理者。二者的吻合,更使旅行社多元化经营成为可能。
旅行社多元化经营可供选择的模式
横向多元化,又称水平多元化。是指以现有产品市场为中心,向水平方向扩展经营领域的战略。比如,一个经营国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还可以同时经营境内旅游、境内居民到境外旅游等业务,它适合于社会信誉较好的旅行社。
纵向多元化,又称垂直多元化。是以现有的产品、市场为基础,向垂直方向扩大经营领域的战略。比如,旅行社可以经营餐饮、商场、娱乐场等业务,它有利于综合利用资源,适合于规模较大的旅行社。
多向多元化。是指虽然与现有的产品、市场领域有些关系,但开发的是完全异质的产品的市场经营领域的战略。比如,旅行社发挥服务优势,经营票务、信息传播、咨询服务、创办旅游学校等业务,它适用于技术水平较高的旅行社。
以上三种模式虽各有不同,但它们同时生产和提供的是与旅行社业相关的两个或多个行业的产品,又可统称为相关多元化经营战略。
复合式多元化。与现有的产品、市场没有明显的关系,所需的技术经营方法、销售渠道必须重新取得的战略。比如,旅行社可以经营房地产、贸易、商业等各行各业,它适合于各方面素质都较高的旅行社。
复合式多元化经营模式同时生产和提供的与旅行社业不相关的两个或多个行业的产品,故又称为不相关多元化经营战略。
相关多元化经营经营模式选择
根据我国旅行社的发展现状,笔者认为,我国旅行社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实施多元化经营。
旅行社应从相关多元化经营入手。旅行社业综合性很强,可选择的多元化业务领域较宽,它可以向工商、贸易、技术等各行业发展多元化经营,但这需要多种人才和较雄厚的资本,因此,还不适合我国当前的旅行社。我国旅行社集团刚刚起步,大多数旅行社规模不大。为了实现多元化经营,使旅行社获得比独立运作时更多的利润,在更大基础上分散业务风险,旅行社应从相关多元化入手。进行相关多元化经营时,必须注意的一个问题是战略协同,它包含两方面的涵义:
市场相关协同
当不同产品适用于相同的消费者时,可以通过共同的批发商和零售商,采用相近的市场或激励方式,就表现为市场相关的战略协同。比如,旅行社采用垂直多元化经营战略,在经营旅游业务的同时,经营餐饮、商场、娱乐场等,这样就可以将这些与旅游产品不同的消费品通过相同的消费者进行消费,这不仅使旅行社经营产生规模经济,还能产生各种纵深发展的机会。
管理协同
管理协同通常出现在不同业务单元的经营管理和操作层次上,一项管理诀窍转移到另一项业务管理中,运用得当,可以产生良好的效果。如旅行社管理层在管理旅行社时,产生了自己的经营、服务特色,它可以将这一特色运用到商场、餐饮等各项多元业务上,这样既使旅游者产生了一种亲切感,又可以连带发展自己的旅游业务。
在相关多元化基础上发展核心竞争力。众多采用多元化经营的旅行社,往往只注意各多元化部门之间的业务组合,而忽视了相关多元化经营中核心竞争力的培育。旅游业是公认的“朝阳产业”,市场潜力巨大,这就决定了旅行社在采取多元化经营时,应以旅游业为核心产业,从知识、技能、管理体系、价值观念与企业文化五个方面培育核心竞争力。我国旅游市场发育已进入了新的阶段,过去依靠小打小闹就能维持很长时间的旅行社经营方式,已被市场淘汰,依靠核心能力竞争的时期已经到来。旅行社在选择进入的业务时,不仅要看是否盈利,还要看能否取得长期的核心竞争力。另外,旅行社高级管理层关注竞争对手时,不仅要关注其产品质量和成本情况,更要关注竞争对手核心能力的建立情况,因为核心能力是竞争的根基。
为什么旅行社不采用非相关多元化经营战略?因为它有两个主要缺点:一是要求高层管理者必须在总公司经营战略中或不同产业竞争中,对不同的业务做出重大决策,公司多元化程度越高,越难监督子公司的业务,越难判断每一业务所在的产业竞争环境;二是新业务容易带来新的风险。非相关多元化要求旅行社资金雄厚,整体素质高,否则多元化经营很容易失败。
参考资料:
1.杜江,《旅行社经营管理》,旅游教育出版社,2002
2.王坚,《旅游大型集团企业之纵横》,香港大世界出版公司,1998
(二)没有完善的产品制度。目前我国旅行社存在的普遍现象就是没有完整的产品制度,企业经营的制度不够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是我国旅行社行业中存在的一个较大问题。由于大多数企业用的还是以前的制度,因此造成了制度落后。基于较为单一的管理模式,这便使企业的制度建立变得复杂。
(三)没有借助互联网的作用。在我国,很多旅行社都没能很好地利用网络来宣传或者经营店铺,这是企业很大的一笔损失。很多旅行社虽然都在网上进行注册,但是在网络上做宣传的很少。各个旅行社工作单一,两个旅行社之间没能很好地合作。有些旅行社虽然表面上表现为合作,但是还是以各自的利益为主。代表性的企业还没有出现,全国连锁的企业更是寥寥无几。
(四)人力资源部门制度不完善。人力资源部门制度不完善是我国旅行社行业存在的主要原因。由于某些企业家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不够,因此导致人力资源部门在管理人员方面不注重方法,对员工的监督制度不完善。这便导致了很多问题的出现,表现为没有从长远角度发展的想法,不注重塑造自己品牌和自己公司在消费者心中的形象等。
(五)企业形象问题。旅行社能否良好地发展,从某种程度上讲,其在消费者心中的形象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企业中员工的服务态度和良好的服务质量是企业形象的主要体现。在人员接待方面,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能否做到以一个良好的形象去接待游客,这是企业形象问题的体现。当今我国旅行社存在的很大问题就是服务和公司人员对游客的态度问题。另一个存在的现象就是旅行社为了谋取利益而不顾乘客的生命安全,多次出现客车超载现象,同时利用游客很多广告信息,这会导致很多旅行社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大打折扣。
(六)人才流失问题。现在旅行社经营管理存在的较为重要的问题就是企业的人才流失。若企业要升级为国际旅行社,人才是非常重要的。假如精通旅行社管理和掌握旅行社商业机密的人员离开原本供职的地方,这将是旅行社很大的一笔损失。
二、旅行社经营的解决方案
(一)使用品牌方案。信息化是旅行社产品的最大特点,要想形成具有品牌特色的产品是非常困难的。实行品牌方案的主要作用是让旅行社产品在消费者心中树立一个良好的形象,通过良好的服务态度和旅行社的信用度创立本身较有特色的品牌。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吸引很多消费者使用这个企业的产品,让消费者来到该旅行社就有宾至如归的感觉,进而对企业的服务加以赞赏。在企业打造自身品牌特色时,其企业的文化功底是其决定性的作用,尤其是在经营文化方面更要加强。在与其他企业进行文化竞争时,企业应注重下面的一些问题。首先,旅行社的标志应一样,在房间的装修上,应设立一个标准,争取做到一致,企业的品牌也应该做到一致。其次,要使员工的服务态度变好。在工作人员面前,应足够地体现顾客的地位,并且让游客进入宾馆可以体验到家的感觉。让自己的服务与其他企业不同,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客户安排相应年龄的工作人员。对于中学生,应该让那些初入职场的新人去带领,这样会将游客与导游的距离拉得更近,从而使游客产生亲切感,并且可以增加导游与游客的共同语言。最后,应提高导游的思想道德修养,强化导游自身的说话水平。
(二)旅游产品个性化。旅游产品的个性化体现在产品的质量和文化底蕴方面。产品的个性化可以吸引游客的眼球,勾起游客够买产品的欲望。产品的个性化会使得游客对产品喜爱有加,进而接受产品。这将会带动顾客效应。所以,旅游产品的个性化是非常重要的。
(三)产品价格的定位。产品价格是企业必须深思的问题。某些产品即便质量好、功能性强,但是由于价格太高,导致很多游客不愿意去购买。所以,应该根据当前顾客的需求,适当地定位产品的价格。有些旅行社针对小部分顾客把产品的价格适当降低,这是片面的。调查可知,并非所有游客都是出于价格的原因而去购买商品。有些游客会认为产品价格降低是因为产品卖不出去,这将导致很多顾客的流失。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可以通过其它的销售途径来提高产品在消费者心中的形象,这样既不用降低产品的价格,也使得消费者对产品产生感性的认识。对于游客人数很少的情况,企业可以稍微把产品的价格降低,如此将有可能使得更多游客去购买产品,进而让企业的效益得以提高。
(四)广告宣传。目前在电视上进行广告宣传的旅行社很少,很多旅行社都是采用发放传单的方式。如果旅行社可以利用好电视平台进行宣传,这样就会使得旅行社逐渐为人所知,进而使得旅行社在消费者心目中有越来越深刻的印象。建议利用更多方式进行宣传。旅行社还可以利用网络平台进行宣传,比如,国内比较知名的优酷、暴风等平台。可建立自己的网址,同时在当地的某些行政单位网址上进行宣传,还可以借助其他国家比较成熟的建议,建立旅行俱乐部,这将会受到很多网民的关注。
三、旅行社管理的解决方案
(一)旅行社领导管理方面,旅行社领导的道德修养和管理旅行社的能力是决定一个旅行社能否盈利的重要方面。但是,无论怎样完善管理方案,旅行社总会存在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或者达不到预期的目标。旅行社应该未雨绸缪,当这些问题还没有出现时就做一些相应的措施,运用高效的管理方案,使得企业不会受到威胁。这就要求领导者具备超强的企业管理能力和很高的自身素养。一是管理者应有较强的职业道德观。在其位,谋其政。要爱岗敬业,用合理的方法去管理旅行社,责任感要强。二是管理人员应在管理公司的同时不断地更新知识,不断地完善自己,一旦发现自己的不足便立即改正。管理人员应该不断地学习用于适合这个时展的知识,这是管理人员必须经过的一步。只有在不断的学习中汲取其他企业良好的经验,才能让企业越来越有发展前途。还可以在自身学习时不断发现自身的优点所在,这将让管理的能力越变越强。若发现自己不适合管理别人,可尽快转向别的职位,毕竟这样才能使得企业得到更好的发展,否则,既耽误了自己的前程,也使得企业陷入困境。
二、我国中小旅行社规范化经营管理的问题
根据以上我国旅游行业的现状分析得出,我国中小旅行社规范化经营管理存在如下问题:
1.我国旅游市场的规范化和条理化程度低。
我国的旅游市场可以说是“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旅游业顷刻间遍地花开,这直接导致我国的旅游市场嘈杂和混乱,我国还来不及对旅游市场进行细则规范和条理说明。比如国家的相关法律部门没有及时的制定和颁布有关法律文献,国家有关部门没有立即成立有关监督和执行部门,没有做到对旅游行业的有效监管。导致旅游行业很多问题不能及时沟通和解决,甚至许多违法乱纪的行为存在。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干扰了我国的旅游市场,同时影响着我国广大的中小旅行社的运作和经营。
2.旅游品种少,中小旅行社涉及的范围小。
我国虽然号称旅游资源大国,但是能有效开发和利用的旅游资源却非常有限。旅游产业及产品种类偏少,重复出现的频率高,所以我国的中小旅行社推出的旅游线路大同小异,消费者的需求不能有效满足。各个中小旅行社为了能生存下去,加入了恶性竞争或不良经营手段等。
3.我国中小旅行社实力弱小,管理能力和经营能力欠缺。
首先,目前我国中小旅行社现状是数量上可观,质量上可叹。一般来说旅游行业盈利大多是一些崭新的、布局合理的、景观丰富的旅游线路。往往这样的线路需要强大的经济实力做后盾,需要大量的金钱去开发旅游资源,需要强大的人力去构思旅游路线等等,还需要花费巨资去宣传和造势,这样的旅游线路都是周期长、见效慢的大型项目。然而我国的中小旅行社投入的资金有限、能力有限,范围有限,对于这些赚钱的、大型的、流行的、热门的路线只能是望洋兴叹和望尘莫及。不能经营大型项目却又要继续生存,我国的中小旅行社只能选择一些投入资金少、线路小、知名度低的旅游项目,吸引顾客的能力就不容乐观。旅客的数量往往是寥寥无几,根本谈不上还有回头客一说。再者,我国的中小旅行社管理能力和经营能力欠缺。前面提到中小旅行社经济实力有限,那么就不能花费大量的资金在企业的管理和经营上,更不能吸引众多优秀的相关人才加盟。相比较那些成型的大型旅行社,我国的中小旅行社更类似一种家庭小作坊。没有明确的管理规章和制度,缺乏相关旅游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不能定期的组织旅游培训和学习。所以综上所诉,我国的中小旅行社大体上管理混乱,经营模糊。
4.我国的中小旅行社抗击风险能力低和诚信程度差。
首先,旅游行业是一个高收益、高风险的行业,旅游行业受外在的影响因素多,例如疾病、洪水、地质灾害等。2008年我国四川的汶川地震就严重影响和干扰了我国的旅游行业,那时我国的旅游行业十分不景气,一些大型旅行社因为实力雄厚还能够支撑运作,但是对于广大的中小旅行社则是毁灭性打击。大型的旅行社充其量是亏损经营,而对于这些中小旅行社则是面临歇业甚至是倒闭的危险。风险无处不在,对于中小旅行社却没有抗击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在风险面显得软弱无力。其次,旅游行业的竞争是激烈且残酷的,尤其是当今的旅行社竞争更是进入到白热化阶段,这样我国广大的中小旅行社的生存空间就更加狭小和有限。为了生存,我国广大的中小旅行社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为了更多地招揽到游客,不惜大幅度压低旅游价格,用低价吸引游客和招揽游客。中国古语云:“一分价钱一分货”。游客超低的旅游费用不能满足旅行社组团的要求,更不用谈还要盈利,广大的中小旅行社只能压低服务质量和降低服务品质,最后引起广大游客的强烈不满和抗议。有时甚至是发生纠纷和投诉,情节严重到对簿公堂的程度。如此的恶性循环下去,我国广大的中小旅行社就会面临空前严重的信任危机。这些行为后果严重影响我国旅游市场的形象,不利于我国旅游市场的良性健康发展,更不利于广大中小旅行社的生存。
三、我国中小旅行社经营风险的规避事项
1.规范我国的旅游市场,使之条理化和明朗化。
任何问题都要从源头抓起,旅行社的经营情况直接取决于旅游市场的发展状况。首先,我国要规范和规划我国的旅游市场,不能再混乱无序,不时地发生违法乱纪的现象。我国相关政府部门要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尽快的制定出有关的规章制度,让旅游业能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其次,要加大执法部门的监督力度。对于广大中小旅行社的违法和不法的旅游行为要坚决予以取缔或惩罚,绝对不能姑息。为长远发展我国的旅游行业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2.丰富旅游产品的品种,提供足够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首先,建议国家旅游局规范、清查和开发旅游路线,并对旅游路线做出全面的评估。针对大、中小旅行社的经营实力进行分配和调整,让大型旅行社有创新的空间,为中小旅行社提供一个广阔的发挥空间--“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只有如此,我国的大型和中小型旅行社才能够各有各的发展空间和发展目标,不会形成盲目竞争和资源浪费。其次,严格评定旅行社的等级,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明确不同旅行社的评定等级,有助于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对旅行社的有效掌握和管理,同时保证了旅行社的条理性和规范化。广大的中小旅行社可以对照评定等级,给自己树立明确的目标和发展方向以及发展规划,有助于中小旅行社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的走好每一步。
3.严格控制中小旅行社的数量和质量,强化能力。
首先,我国的旅游行业发展潜力巨大,发展空间无限。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盲目发展、盲目乐观,放松我国的中小旅行社的开办起点和资格,一定要做到严进严出,在符合质量的前提下保证数量的上升。保证让每一个中小旅行社都能茁壮成长和健康发展。其次,国家要加强对中小旅行社管理能力的检查和帮助。国家可以在中小旅行社开办前对其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实行合格上岗制。国家可以对中小旅行社的管理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实施评分制。国家还可以定期的向广大的中小旅行社宣传新型的管理理念。或者也可以选择个别中小旅行社进行试点工作,取得成果后再在全国范围内推行。
4.提高我国中小旅行社的风险意识,加强中小旅行社的诚信经营。
首先,各行各业都有风险,旅游行业也不例外。对于广大的中小旅行社而言更应该具有忧患意识,中国俗语说:“小心驶得万年船”。国家在对中小旅行社进行经营培训时就要强调风险教育,可以选择一些经典、深刻的案例进行分析,让广大中小旅行社不仅看到利益,还要看到风险与之并存,在拥有风险意识的情况下进行经营,才能小心谨慎的走好每一步。其次,俗话说“人无信不立”。是指诚信是做一切事情的出发点,也是做好一切事情的根本保障。对于企业更是如此,诚信是每个旅行社存在的前提和基础。旅行社都要树立诚信理念,以诚信为原则去经营和服务顾客。对于旅行社来说,诚信不只是口号,更是切实的行动力。
2002年12月9日,民营企业东星集团下属的武汉东星旅行社出资数百万元人民币,成功收购汉口国际旅行社95.7%的股份,成为该市首家由民营企业控股的国际旅行社。民营资本正在释放活力,突破出境旅游“”,再一次吸引了人们的眼球。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仅仅依靠或主要依靠国家(国有资本)这种单一的投资主体来发展旅游业的时代已经结束了。一个投资主体多元化,民营资本在投资开发中唱主角的时代正在到来。对于旅游界爆发的此次“地震”,业内反响激烈,同时也引发了对民营旅行社发展和我国的旅游产业政策的深思。本文试图以历史和宏观经济视野,就我国民营旅行社的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热点问题和困惑作一番理论探讨和反思,抛砖引玉,以期更多专家学者关注民营旅行社的健康发展。
一、民营旅行社东星国旅借“壳”出境游
据悉,东星国旅是一家经营国内游和入境接待的民营国际旅行社,管理经验先进,经济实力雄厚。但该社尚未获得出境游经营权。因此,东星国旅有意收购一家在武汉市场上有出境经营权的旅行社,借壳一步跨进国有旅游企业的专有领地——出境游市场,以便做大做强。汉口国旅拥有近20年的国际社资格,并正式获国家旅游局批准,成为武汉市8家出境游资格组团社之一,还是湖北得到全球认可(CITS、CTS)旅游公司的两家之一,出入境旅游做得相当不错,即使在面临收购的今年也接送1万多游客。而东星国旅去年的客源仅为几百人。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蛇吞象”的现象呢?
汉口国旅是一个大型国有旅游企业,由于种种原因,其门市部采取的是承包经营,这种体制的结果是让其门市部成了游离于母体之外的独立个体,最多时达到了12家。再加上老国企过时的经营规模及单调的分配制度,使得资金匮乏的汉口国旅感到无法应付残酷的市场竞争,企业发展后劲不足。正是汉口国旅分散的股权结构让东星动心,“这样收购就变得简单,不用受制于人”。
东星吞并汉口国旅后,收购传奇还在继续演绎。随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与泰国联手将泰国游拉低至1880元,第二步是东星集团将在本月底完成对深圳一家出境游组团社的收购,控股100%,同时上海并购计划正在进行中。在东星集团总裁兰世立看来,旅行社虽然花大力气拉来客源,却要将利润拱手分给交通、住宿和景点,旅行社掌握的主动权太小,必须组建行业合作链,实现规模运作。
对于旅游界爆发的此次“地震”,业内反响激烈,同时也引发了对民营旅行社发展和我国的旅游产业政策的深思。应该说,民营企业的加入,打破了境外旅游由中国有旅行社垄断的局面,出境游的线路可望更丰富,市民的选择余地更大,价格随之走低也是必然,旅游行业和旅游消费者都将从中受益。然而实际情况是,民营旅行社不仅数量少、规模小,而且在其发展和扩张过程中仍然困难重重。
武汉市旅游局有关人士的看法正好说明了这一点。他认为,汉口国旅缺乏资金,发展后劲不足,而东星集团没市场准入证,有钱没地儿投,双方应该是天作之合。但是他也指出,作为母体的东星国旅,其经营范围比汉口国旅小,按规定,母体的经营范围子体都有,但母体却不能照单全收子体的经营范围,因此东星国旅即使收购了汉口国旅,也不能直接进军出境游市场。东星国旅和汉口国旅估计会采取“表面各自为政,实际上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运作模式。
这里面隐含的意思是,虽然东星国旅借汉口国旅的“壳资源”绕过了出境旅游的市场准入限制,但仍只是以资本渗透的形式进入国有旅游企业,并不能真正获得同国有旅游企业同样的市场准入权和自主经营权。
这不得不让我们想这样一些问题:优胜劣汰是市场经济的自然规律,国有旅行社为什么不能退出或改制?民营旅行社进入为什么必须借助“壳资源”而不能真正作为市场主体进入?我国在世贸中曾承诺对外资旅行社实行“国民待遇”,为什么在民营旅行社却得不到国民待遇?
二、中国民营旅行社发展进程与变迁模式
国家旅游局于1998年的《中国旅行社行业发展报告》中指出,旅游行业是我们改革开放的窗口,旅游行业又是新兴的行业,从道理上说,旅行社行业在制度上应该是走在前面的,但现在却是落后的,不光是落后于饭店行业,甚至落后我们相当一部分工业企业。当然这里本身有政策的原因。《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经营国际业务的旅行社必须是全民所有制,经营国内业务的旅行社至少要是集体所有制,就是说,旅行社这个行业在制度上不允许私营,这是一个因素;第二个因素就是旅行社行业原来带头的时间最早、规模最大的旅行社,实际上都是大锅饭、铁饭碗的传统企业体制,这种体制的长期维持,使企业机关化,思想观念僵化,滞后于旅游生产力的发展,第三个因素是传统的外事接待体制的影响。因此,改革问题,尤其是旅行社企业制度的改革问题在行业里是目前最突出的一个问题。”这段论述清楚地表明旅游主管部门也清醒地意识到,目前落后的旅行社行业制度已影响到这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国际竞争力。本文主要借助于政府管理体制、旅行社运作机制的历史考察来对中国民营旅行社的发展进程加以动态的研究。
我国旅游业在起步之初,由于受当时旅游事业是外事活动的观念影响,将旅游业纳入政府行政管理之下。在当时,仅有国、中、青等少数几家旅行社,全国的宾馆饭店也必须通过这几家旅行社的口子对外,因此在当时的业界和教科书中都将旅行社作为我国旅游业的龙头。1981年国务院提出了旅游行业要实行“统一领导、分散经营的体制。这一体制基本上是一个“偏紧”的操作系统。即使到了1984年在“五个一起上”政策的作用下,全民办旅游蔚然成风,宾馆饭店的投资开始出现多元化和民营化之时,国家仍是严格限制民间资本进入旅行社,民营行社的口子一直都未开,旅行社行业的市场化进程举步维艰。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特别是党的“十五”大充分肯定了私有经济,明确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的经济制度”。民营企业已经走出了以前带有歧视性政策的阴影,旅游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投资主体进入旅行社行业,这为民营旅行社业市场发育起到了宏观推动作用。特别是1997年新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出台后,不再对旅行社投资主体的性质进行限制,民营企业投资环境得到明显的改善。此外,长期困扰旅游业发展的旅游投资不足问题也使得各级地方政府和旅游管理部门认识到,仅仅依靠国家这种单一的投资主体已经无法适应旅游市场的需求,只有民营资本的参与,才能最终解决这一矛盾,并以其独特灵活的经营方式促进旅游业的发展。有了这样一个宽松的政策环境,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也就不足为奇了。
然而遗憾的是直到今天民营旅行社的发展仍受到诸多限制,仍没有摆脱“小、散、差”的整体局面。尽管有些民营旅行社尝试从“小企业、单项产品”的竞争转向“大集团、综合能力”的竞争,如武汉东星国旅,但是目前的制度环境并没有给这种市场竞争态势提供一个光明的变迁前景和有效的市场模式。
三、民营旅行社发展受阻的原因
旅行社是旅游产业链条中重要一环,其发展的障碍不仅来自旅游产业内,也来自旅游产业外。限于文章篇幅,本文只探讨阻碍旅游产业的产业内因素,并将其归纳为立法因素、观念因素及管理因素。
(一)立法因素
1.旅行社性质规定的缺位。《旅行社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旅行社是指有盈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旅行社管理条例》并未规定旅游服务类的企业必须是国有企业,对旅行社的性质规定还处于缺位状态。投资主体的行业进入带有明显的政府行为背景,在一定意义上,政府官员的行政偏好取代了企业家的市场偏好。
2.“出境游”特许方可经营。《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经营国际业务的旅行社必须是全民所有制,经营国内业务的旅行社至少要是集体所有制,就是说,旅行社这个行业在制度上不允许私营,“出境游”属特许经营范畴。并实行“量入为出,入出挂钩”政策和“以团队方式开展出国游,暂不办理零星散客旅游”政策。以上这些都突出体现了特许经营的色彩,为国有旅行社垄断出境旅游市场留下了重要的法律依据,这也成为以后民营旅行社在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埋下了隐患。
中国康辉旅行社副总经理郭东杰明确指出,正是政策上的一些限制,造成了目前全国组团社与社之间的鱼龙混杂,有时为了扩大自己的营销网络,一些不具有出境游经营资格的社也会成为一些大社的社,为他们提供一些散客来赚取一些中介费或费。国家旅游局在1997年将出境游的旅行社扩大到67家时,就明确表示取消代办点,但时至出境游社增加到528家的今日,从“广之旅”开始,社又名正言顺地出来了,而且不久前40余家具有出境游经营资格的组团社初步达成协议,允诺相互对方的旅游产品,由此形成了以国旅总社、中旅总社、中国康辉、广东广之旅旅行社等几家大型组团社为主干,多家中小型组团社为支脉,辐射全国各地的分销网络,这似乎又开始了依靠组团与社之间的密切关系来共同垄断国内出境游市场的局面。这无疑又一次将民营旅行社排除在出境游市场之外,后果就是难以在客观上形成大的民营旅行社团。民营旅行社的市场仍是一种平面的,不具有深层次感。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研究所王兴斌教授认为,这只是市场不规范下的一个过渡的办法,从发展过程来看,在具有出境游资格的社里选择社来扩大营销网络只是暂时的,也是不需要的。最终的作法是,在《旅游法》的规范下,放开对零售社的资格限制,让市场来调节批发社与零售社的发展规模和程度。
(二)观念因素
产业观决定产业发展模式。在我国旅行社行业中长期流行着一些偏见,如将小旅行社看做是搞乱市场的祸根;有背景和后台的旅行社被视为有实力的大旅行社;而民营旅行社等同于不正规经营的代表……等等不一而足。这些偏见导致了在制定一系列旅游政策时,对小企业和民营企业采取苛刻和歧视的态度,广大的中小旅行社和民营旅行社成为这个行业的弱势群体和“沉默的大多数”,而国企大公司在管理层的政策扶持下(例如“放权让利”、授予特许经营权、设置外资进入的障碍等),从市场开发、产品设计、联合促销到人员培训,政府的直接操纵之手处处可见,市场的竞争压力和自身的改革动力都不大。可以说正是这些偏见和歧视延缓了旅行社行业的市场化进程。
一位体制内参与过制定政策的有识之士曾撰文论及管理层对以上这些问题的认识,“对旅行社业实施严格的所有制限制,作为审批的一条主要标准,延续了相当长的时期,这也是今天旅行社业保持比较单一的所有制结构形态的重要原因”。
如果从资产量、营业收入、税收、对旅游业和旅游者的影响度等方面比较,旅行社业只有涉外饭店业的较小份额(以1999年的数据为例,两者的营业额相差2.6倍,固定资产规模相差30倍),所以政策的出发点不在经济层面;旅行社业的业务也不涉及到国计民生和公共安全,因此也不在政治层面。能够支持这种政策的论点大概是:一是旅行社业是旅游业的龙头,牵一发而动全身,为了保持对旅行社业的行政管理权,必须保持旅行社业的比较单一的国有经济成分;二是旅行社业是创汇行业,在旅游业起步阶段,创汇是重要的战略任务,为了避免外汇流入个人手中,必须避免非国有经济成分介入此项业务;三是顾虑非国有经济成分经营形式过于灵活,从维持行业的秩序、保持国有经济的利益或旅游部门管理的企业的利益的角度,对非国有经济采取限制的政策。
另一方面,正是由于过去对国内旅游不重视,对三类社(国内旅行社)的行业管理相对松弛,才使得较早起步的一些民营旅行社有一定的发展空间。如上海春秋旅行社的创业和发展便是民营旅行社成功的范例。这也反证了政府行政干预对市场竞争机制形成的负作用。
(三)管理因素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魏杰指出,民营企业尽管已经在体制活力等方面显示出诸多优势,但是世界银行认为中国的民营企业制度还算不上是现代企业制度。原因是产权制度不够完善,人力资本尚未得到充分的认识和尊重。二是企业文化亟待创新。三是管理制度比较陈旧。四是融资方式有待突破。民营旅行社也存在同样的问题。一些民营旅行社尽管经商有道,但对开发旅游产品如何把握经济规律、市场规律和生态规律却非常陌生,开发路线的随意性很大,产品雷同、淡而无味。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副所长梁传运说,一些民营旅游企业的管理、服务不规范现象必须引起社会的重视,民营旅游企业尚缺乏创立品牌的意识和能力。日中友好协会全国参与系统株式会社董事长西美和彦认为,中国旅游业亟待建立新的旅游理念,他介绍说,日本的旅游形态已经进入了世界标准的“电子旅游时代”和以环境、绿色为主题的生态环境观光时代。
四、民营旅游企业路在何方
旅游本身属于一般性竞争领域,也正是民营经济擅长的领域,近几年旅游业良好的成长和高回报率吸引了大量完成原始积累的民营企业家纷纷介入。总的来讲,民营旅行社还是在成长过程中,但是民营资本有强烈进入旅游领域的愿望。一旦外部环境完善,民营旅行社将成为我国旅游行业的主力军。
(一)入世给民营旅行社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依照WTO的国民待遇原则,过去那种按照所有制制定政策、不同所有制企业享受不同待遇的做法将彻底成为过去,民营企业将在广阔的经济领域,同国有、外资企业站在同一平台上,以完全平等的身份,在公平竞争的法治舞台上进行表演。同时,长期垄断的电信、金融、保险等行业将逐步开放,昔日困扰民营企业发展的市场准入难题将迎刃而解。WTO的透明性原则要求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确立服务意识;法律法规会更加透明,用“内部规定”管理经济的现象将不复存在,民营企业会少吃“不知法”的亏。入世后国内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将为民营企业的兼并收购、发展壮大提供机遇,有利于推动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中国民营企业制度。当然,外国旅行社业特别是跨国旅游公司进入也给民营旅行社带来巨大的挑战。民营企业在人力资源开发,信息获取,技术与技术转让,融资,市场准入等方面客观上存在很多困难,主观上又对入世准备不足,外企的竞争优势(资金、技术、信息、管理、国际供销渠道)将使中国许多同类企业被淘汰出局。
(二)具体应对对策
完善和健全旅游政策、法规。旅行社行业的大发展必须依赖制度创新。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原有旅游法规的不适应性,使出台新的旅游法规显得更加紧迫。刘德谦教授分析说,许多现有的旅游法规需要进行修改,应逐步放开对经营业务的限制,做出全面开放市场的制度安排,多让市场来引导发展。旅行社行业对国内资本开放,也对海外资本开放;旅游产业投资和经营活动对各种经济成分开放;逐步由许可证管理转向行业宏观指导,企业数量不加限制;允许生产要素在不同地域之间的自由流动,取消异地设立旅游企业分支机构的各种形式的限制,包括条文上、习惯上、程序上的障碍,实行公平、透明和竞争性的授权程序,减少排他性的特许权审批;普遍实行经营活动与管理活动的分离;取消对异地经营的限制;减少对市场活动的行政性干预,禁止各种形式的歧视、垄断、区域割据等阻碍市场自由、完全竞争的措施。全面开放市场是一项促进和推动旅游业生产力大解放的战略措施,也是旅行社行业走向繁荣的必由之路。
政府和旅游主管部门要从真正意义上充分发挥其引导和服务的职能。为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创造有利于民营旅行社发展的环境。第一,对民营旅行社各项权益的保障要有更具体的政策措施;第二,对民营旅行社信贷上的支持要调整为公平的政策;第三,对民营资本进入旅行社,尤其是国际旅行社从事出境游业务,以及各种创汇业务,要予以支持;第四,提高办事效率,在第一时间解决好企业遇到的实际困难;第五,政府应对民营旅行社的旅游产品给予推介,旅游局应多到民营旅行社了解情况并指导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旅游业的发展有其规律性,旅游产品有其特殊性,民营投资者在市场竞争、日常经营以及项目开发方面会存在一定的误区。因此,政府除了要给予宽松的经营环境外,还要给予适当的和必要的引导。对有悖于旅游业发展规律的企业行为要坚决的予以制止。建议有关部门对民营旅行社实行分类指导,对具有相当规模和实力的民营旅游企业,引导组建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兼并、重组、联合等形式,走“强强联合”、“强弱联合”、“优势互补”之路,实施低成本、高效益扩张,打造行业“航母”,逐步培育和组建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企业集团。推动这些企业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帮助他们进入国际旅游市场;选择一批素质高、前景好、潜力大的民营旅行社,通过体制、技术和管理创新,扶持其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提高素质,引导和扶持优势民营旅行社做大做强。
推动民营资本扩张,规模经营,以互助的形式开拓共赢局面。民营旅行社以中小型为主,实力弱,产品品种单一,容易受到市场风险的冲击,要发展,必须加强一个“合”字。形成以大企业相关产业链连接众多中小型企业的产业群,发展集团公司,实现优势互补。在这种协作网络中,大企业处于中心位置,通过自身的辐射效应,使中小企业参与分工合作,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企业效率和市场适应能力。据报道,2002年6月25日烟台市9家民营旅行社自发整合,成立了该市首家旅行社联合体。这家名为“烟之旅”的旅行社联合体共由9家中小规模的民营旅行社组成。联合体章程中规定,今后在旅游景点、酒店、交通、导游等方面,进行横向联合、优势互补、利益共享,联合抵制黑社、黑店、黑司机,以集体力量提升竞争力。同时南京“原野”民营旅行社也收购了南京市一家航空服务公司和大连一家旅行社,建成了自己的“产品供应链”,以包机的方式迅速开辟国际旅游航线,两年内建成全省第一个民营旅游企业集团。
民营旅游企业的飞速发展使人振奋,使人惊喜,也使人看到了我国旅游业发展新的希望和新的动力。我们希望更多的民营企业能够关注旅游,投资旅游,也希望各级旅游管理部门给予更多的引导和支持,帮助更多的民营企业投身旅游业,发展旅游业。在这样一个崭新的世纪,我国的旅游业必将蓬勃发展,中国也必将成为世界旅游强国!
【参考文献】
[1]魏小安等.中国旅行社行业发展报告[R].北京:国家旅游旅行社饭店管理司,1
[2]魏小安等.中国旅游业新世纪发展大趋势[M].广州:广东旅游出版社,1999.
[3]戴斌.旅行社管理比较研究[M].北京:旅游教育出版社,2001.
[4]张凌云.我国旅行社行业发展的几个理论问题——对我国旅行社行业制度变迁的考察[J].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3):20-28.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旅行社行业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在数量上增长极为迅速,己形成一定的规模。但真正有实力的大型旅行社企业集团很少,整个旅行社行业仍然存在散、小、弱、差的态势,缺乏规模经营优势,缺乏与国外旅行社相抗衡的竞争优势。从我国旅行社业的类别结构来看,国内社占优势:从规模结构来看,小规模旅行社占绝对多数;从地理分布情况来看,我国旅行社在全国的分布基本合理。但竞争使行业利润逐步下降,我国旅行社正逐步成为一个低利润的行业。就我国旅行社行业发展的现状和趋势而言,经营体系存在很大的弊端,这严重制约着旅行社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当前我国旅行社业存在的问题
(一)大型旅行社没有实现规模经济,其规模优势得不到发挥论文
大型旅行社在经营中具有旅游产品开发、旅游服务采购、旅游市场拓展、旅游接待以及资金、信息、人才和抵御风险等多方面的优势,因此,易于实现规模效益。而在我国旅行社行业中,大旅行社的规模效益并不明显,优势也远未得到充分发挥,这主要表现在:
1、一些大型旅行社的业务发展缓慢,虽在竞争中面对众多新的商业机会,自身却处于各种困境中,不能好好把握。
2、大旅行社未能在旅游市场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即未能平抑市场的过渡竞争,未能起到引导和稳定市场的作用。旅游市场的混乱无序成为困扰我国旅行社业发展和造成旅行社资源浪费的顽症。
3、在旅行社的内部管理方面,一个突出的问题是一些大社内部普遍实行部门承包经营、变相部门承包经营、挂靠经营等,使得部分大型旅行社实际上成为一些业务相对独立的小旅行社的集合体。在这种格局下,大型旅行社当然发挥不了应有的优势,难以形成规模经济。
(二)中小旅行社缺乏明确的市场定位,发展可谓举步维艰
就目前我国中小旅行社的总体而言,其特点集中表现在:
1、有限的接待数量和低下的利润水平。在接待数量方面,近年来许多小旅行社处于发展无望而只能勉强支撑的境地。有限的接待量和低利润现象的并存,充分反映了当前中小旅行社经营的艰难局面。
2、网络化、集团化程度低,多数旅行社还没有形成经营网络。真正意义上的旅行社网络和集团较少,旅行社各自为战,业务简单协作,业务伙伴关系不稳定。即使对于己建起网络的联合体或集团,有些规模较小,有些成员单位之间联系不紧密、行政色彩较浓,真正以资产为纽带紧密联系的全国性、区域性旅行社网络和集团还很鲜见。
(三)旅行社恶性价格竞争盛行,市场秩序混乱
由于国际社和国内社的比例失调,造成国内社业务量明显不足,致使许多国内社为谋求生存而违反国家规定超范围经营,直接在海外招揽客源。部分国际社贪图蝇头小利,为国内社代办签证,赚取不义之财。这样做无疑于推波助澜,最终致使许多国内社也开始从事外联和国际旅游接待业务。
旅行社行业市场混乱的另外一个突出表现是:以削价竞争为主的旅行社之间的恶性价格竞争。由于旅行社的行业壁垒较低,进入行业较容易。近年来,大大小小的旅行社如雨后春笋般地出现。为招揽顾客,旅行社之间展开低价竞争,有的将团费一降再降,以“零团费”、“负团费”来吸引游客。为了盈利,就只能通过购物回扣来弥补业务损失。长此以往,不但不会刺激旅游产品质量的改进,而且还会导致质量被忽视。上海春秋国旅董事长王正华认为,我国加入WTO的预热期是2001年至2003年,现在预热期己过,我国将全面开放旅游市场,外资旅行社将大量涌入,竞争将更加惨烈,将出现与“狼”共舞的局面。那时如再一味地以低价去面对竞争,受害的不仅是旅游者,更是旅行社本身。
(四)旅行社产品常遭“克隆”,经营品种重复雷同
旅行社经营的产品在很大程度上是信息性的产品,它对旅游线路的开发很难形成专利,也正是由于缺乏诸如商标权、专利权这样的进入限制,又无太多技术障碍可供保留和垄断,就使得一些有开发能力的旅行社一旦开发出某种能够迎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众多的中小旅行社便一哄而上,竟相模仿或参与经营。这一方面导致了旅行社经营品种的重复雷同;另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打击了有实力的旅行社深度开发产品的积极性。沈阳国际园林旅行社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末就开发出沈阳周边汽车旅游,如本溪关门山、鞍山千山、抚顺大伙房水库、营口跋鱼圈、海边浴自己驾车到这些风景区踩点、和有关人士座谈、搞规划、讲座和培训等,然后宣传打广告,市场投入非常之大。但每开发出一个新产品,过不了多久,各旅行社便一窝峰跟的旅游产品时没有专利保护,导致旅行社的前期投入很大,而其他旅行社不需要任何投入便纷纷模仿,带来的恶果是前期开发投入的旅行社,最后连成本都收不回,因此不愿再开发新的旅游产品。
(五)内部管理缺乏科学性
我国大多数旅行社内部管理缺乏科学性,有些甚至是小作坊式的管理方式,这主要表现在:组织机构呆板,主要以直线制与直线职能制为主;在产品开发、采购、销售、用人等方面缺乏长期的发展战略规划,有的靠相互“卖团”或“转团”过日子,有的更是靠做“一锤子买卖”,“砸团”的事时有发生;电脑普及与应用率低,服务质量差,质量意识淡薄;在旅游中“宰客”现象时有发生,其最终结果必然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被淘汰。
由此可见,我国旅行社经营体系的改革势在必行。考虑到行业当前的现状,以及加入WTO后,我国旅行社行业将要面临的国际竞争态势,故我国旅行社经营体系改革的方向应该是:通过对现有旅行社的整合来实现大型旅行社集团化,中型旅行社专业化和小型旅行社网络化,进而实现管理的科学化、产品品牌化、价格透明化、效益最大化。
二、我国旅行社经营体系的改革方向
(一)大型旅行社集团化
应使目前占旅行社总量1%强的规模较大的旅行社通过合并、兼并或其他方式重新组合,形成一定数量人、财、物一体化的紧密型旅行社集团,旅行社集团的构架可以承袭现行一些大社采用的总社和各热点地区分支社的形式,但总社和各分支社在人、财、物等资源上应是一体的。组织管理采用集团企业的管理方式。从微观角度讲,这种旅行社集团有利于发挥在采购、预订、营销、资金、人才等方面的优势,有利于实现规模经营,获得规模经济;从宏观角度讲,一定数量的大型集团企业的存在,可以引导和稳定市场,克服旅行社市场因过度分散和紊乱造成的问题。旅行社把全部资源集中于相互联系的旅游业务中,势必会提高自身和整个行业产品开发和市场开拓的力度,提高总体接待质量。同时还会因为避免了很多分散的重复劳动和相应的不规范竞争而减少资源耗费。
(二)中小旅行社的专业化、网络化
1、中型旅行社专业化
大型旅行社在整个市场内通过重新组合实现集团化之后,市场上一些中等规模的旅行社应相应调整其经营方向,避开其在经营标准化产品方面的劣势,实现专业化经营,以便最大限度地满足特定细分市场旅游者的需要。中型旅行社的专业化主要体现在所经营的产品上,应针对某些产品进行深度开发,形成特色产品或特色服务。中等规模旅行社的专业化发展是一种必然的理性化选择。专业化经营集成本优势与产品专业化优势于一身,解决了这类旅行社因规模较小不能形成规模经济,而难以直接与旅行社集团竞争的问题。但对行业来说,专业化的特色经营可以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中型旅行社的专业化开发会使旅游产品更加多样化,从而增强旅游产品的总体吸引力。
分布在不同地区的专业旅行社可以采用连锁经营方式实现联合。连锁经营是把这些中等规模的旅行社力量集中起来,使其可以像旅行社集团那样拥有在产品开发采购和促销等方面的优势。这实际上是另一种形式的规模经营,符合利用规模经营提高低利润行业经济效益的原则,而突出的是专业化和特色化的旅游产品。
2、小型旅行社通过实现网络化
对众多小旅行社的调整,是通过内部改造或增设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实现网络化,成为旅行社业面向旅游者的窗口,便于消费者选择和购买。旅行社营业的场所必须广泛设立于消费者便于购买的所有地方,即所谓的网络化布局。我国旅行社的网络化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通过制来实现,即通过来实现网络化(这里的网络化还包括旅行社之间的业务联系这层含义)。制的实现要求将绝大多数的小旅行社改制为社。社不从事产品开发,也基本不拥有其他接待设施,其业务是专门从事旅游产品的销售。现有众多小旅行社如果能够实现向社的转变,就可以避免原先小而全的建制和业务上面面俱到而又面面不到位的矛盾,降低投入成本和经营风险,使其彻底摆脱举步维艰的局面。
(三)旅游产品价格透明化
为从根本上有效遏制低价竞争的恶性循环,取得长远的生存之道,旅行社在推出旅游产品时,应使其价格透明化。应列出所游线路的收费明细,包括往返的交通工具标准及收费标准、住宿用餐标准、所游景点的门票价格等,对出境游,还需列出办理签证手续的费用。此外还包括旅行社提供的相关到位服务,如导游解说服务、景点解说服务等。因为买什么产品都可以挑、可以试、可以换,惟独买旅游产品例外,交了钱就换不了了,只能事后总结是好是坏。旅游产品买的是一个预期、期望值,买的是信任感,如果旅行社明码标价、价格透明,就能在一定程度上消除游客的疑虑,增加自己的信誉度,可一举两得。
(四)树立品牌意识,实现品牌经营
像经营其他产品一样,旅行社经营的旅游产品也要有品牌意识。旅行社经营的旅游产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其无形性和生产与消费的同时性决定了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除了价格以外,难以比较产品之间的优劣。为了降低购买风险,消费者在选择旅游产品时,往往依赖其对品牌的认识。产品的服务成分越高,产品的品牌越知名,就越易被消费者选中。品牌是有价值的无形资产。著名品牌在同类产品或服务领域中常常会成为领跑者。旅行社作为服务性行业,必须通过树立品牌形象来提高产品和企业的知名度和竞争力,依靠品牌开拓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
虽然,目前我国旅行社尚未形成知名品牌,但已有一批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品牌脱颖而出,“广之旅”就是其中的佼佼者。早在1994年5月,“广之旅”就在全行业中率先导入CI,建立整套企业商标识别系统,以琅琅上口而又含义丰富的“广之旅”为简称,采用了让人忏然心动的广告词“广之旅无限风光带给你”,并设计了寓意为“灿烂阳光,怒放红棉,无边绿野”的企业标徽,新鲜、活泼、亮丽,在当时旅游界引起很大的轰动。导入CI后,“广之旅”又通过实施质量保证金制度、推行服务承诺制、引进IS09001质量认证体系以及创新经营机制,实行科学的广告投入等举措,使“广之旅”品牌深入人心。2000年12月,“广之旅”商标被广东省工商局认定为著名商标,成为全省唯一的旅行社著名商标,为我国旅行社的品牌化发展提供了一个典型范例。
毕业论文是高等教育中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之一,是衡量毕业生是否达到相应学力层次的重要依据。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初步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以及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获取新知识能力;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治学方法和刻苦钻研、勇于探索的精神。在撰写论文过程中,深化有关理论知识,扩大知识面,获得阅读文献、调查研究、社会实践、科学实验、工程训练以及使用工具书和写作等方面的综合训练,锻炼和开发学生的综合运用能力,使学生在以下几方面得到提高:
1、调查研究、方案论证、分析比较、查阅文献资料的能力。 2、设计、计算、绘图与标准化正确选择的能力。 3、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撰写论文能力。 4、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以及获取新知识的能力。
二、毕业论文选题范围
旅游管理专业毕业设计选题范围包括:旅游经济、旅游市场营销、旅游地理、旅游规划、旅行社经营管理、饭店经营管理。具体范围包括:
1.休闲旅游2.旅游教育发展趋势研究 3.城市旅游4.旅游规划 5.旅游目的地形象6.旅游区域合作 7.旅游市场营销8.旅行社集团化研究 9.旅游企业管理10.饭店业发展趋势研究 11.旅行社发展趋势研究12.旅游发展战略研究 13.旅游服务管理14.旅游产业集聚 15.生态旅游16. 旅游电子商务
毕业设计地点可以在学校内、科学研究单位、旅游公司、旅游企业等,只要有研究、开发环境即可。时间一般要求在一个学期内完成。毕业设计原则上一人一题。
三、毕业设计选题参考
1.城市旅游发展的竞争力分析与政策建议 3.旅游目的地空间规划布局研究 5.我国城市国际旅游竞争优势研究 7.城市旅游核心竞争力与旅游创新 9.中国区域旅游发展与合作态势分析 11.旅游开发与管理的时空耦合规律初探 13.对旅游策划和旅游规划的思考 15.旅游地衰退与复苏的驱动力分析 17.旅游规划失灵与利益主体分析 19.旅游规划中的SWOT分析
21.论旅游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23.城市旅游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与协调 25.论旅游规划的基本功能
2.城市旅游竞争力研究的理论与方法 4.旅游城市空间竞争探析 6.旅游事件对城市旅游的影响 8.边缘型旅游地的理论与实证研究 10.旅游中心地研究及其规划应用 12.中国旅游业的区域差异分析 14.旅游地景观生态规划理论探讨 16.旅游规划的发展历程与发展趋势 18.旅游规划与旅游营销关系辨析 20.论旅游规划的可持续发展
22.谈我国旅游规划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4.旅游地空间竞争与弱势旅游地的发展研究 26.旅游规划理论与方法的初步探讨
27.旅游规划中的旅游经济分析与预测问题 29.旅游地品牌与形象规划
31.从旅游者角度对旅游目的地形象的探讨 33.旅游地形象形成的心理过程及其影响因素 35.旅游目的地形象的内涵研究 37.旅游目的地形象形成机理初探 39.论旅游地形象建设的内容与方法
41.区域旅游形象塑造如何避开形象遮蔽现象 43.我国实施旅游目的地形象营销策略初探 45.旅游空间竞争研究
47.加强区域旅游协作的几点思考 49.生态旅游与我国自然保护区旅游生态化研究 51.生态旅游规划的功能空间分析 53.旅游发展驱动机制分析
55.我国旅游产品结构现状及优化策略 57.关于加快发展民族地区旅游产业的建议 59.旅游规划运作的项目管理探讨 61.旅游服务创新分析
63.旅游企业的运作模式演变及其对策 65.我国旅游服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67.区域旅游市场营销策略发展趋势研究 69.我国散客旅游市场的营销策略浅析 71.旅行社低价竞争的原因分析
73.中国旅行社业发展现状与发展对策研究 75.我国旅游企业集团化进程问题研究 77.我国旅行社集团化发展模式探讨 79.旅游企业的管理创新
81.论我国旅行社业实现科学管理的途径 83.论我国旅游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85.信息时代旅行社战略管理的思考
87.对我国旅行社品牌经营管理模式的探讨 89.我国旅行社发展存在的问题及营销对策 91.旅游企业跨国经营的动因分析与战略选择 93.旅游景区经营权转让存在问题与对策研究 95.中国休闲产业发展的趋势及对策 97.主题饭店发展模式的创新
99.浅谈激励理论在现代旅游企业中的运用
28.论旅游规划的人本主义原则 30.“形象遮蔽”与“形象叠加”的理论研究 32.基于旅游者认知的旅游目的地印象管理 34.旅游目的地形象的空间认知过程与规律 36.旅游目的地形象的形成过程与生命周期初探 38.旅游目的地营销系统的构建与运作机制研究 40.区域旅游形象的设计与构建 42.试论旅游目的地的定位
44.政府主导与旅游目的地形象推广研究 46.区域旅游空间结构及其研究进展 48.试论跨行政区域旅游经济合作 50.生态旅游规划的层次分析
52.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的管理要求 54.旅游需要理论的创新与发展 56.知识经济时代旅游发展战略研究
58.我国旅游产业的投资需求与对策研究 60.论旅游地形象系统的层次性 62.旅游管理中挫折心理的运用 64.旅游市场营销管理创新探析
66.旅游市场营销环境可持续发展研究 68.论体验经济下的营销创新
70.我国旅游企业跨国经营障碍分析 72.旅行社对旅游者行为影响研究 74.中小旅行社未来发展策略浅析
76.我国旅行社集团化的动因与模式探讨 78.旅游企业信用缺失及其管理对策 80.论旅行社管理比较研究的体系与方法 82.我国旅行社行业发展的几个理论问题 84.中国旅行社业的国际竞争力分析 86.我国旅行社品牌经营管理模式研究 88.旅游产品营销渠道策略探析 90.试论旅行社业的危机管理
92.旅游风景区产品生命周期与产品的创新 94.我国休闲旅游发展趋势及制度创新思考 96.中外饭店集团比较研究
98.论饭店资源激励机制的系统建构 100.现代饭店管理中激励方法的研究
四、毕业论文步骤
选择题目、收集资料、计划进度、前期准备、论文设计、资料整理、撰写论文、答辩。 1.选择题目
可在参考课题中选择毕业论文题目,也可结合本单位或本人从事的工作提出设计题目,由指导教师把握选题内容的“质”与“量”,确定该内容是否符合毕业设计的总体要求。
2.收集资料
搜集资料是研究课题的基础工作。可以在图书馆、资料室查资料,可以做实地调查,做实验等搜集资
料,可以通过网络收集资料。
搜集资料越具体、越细致越好,应该把搜集资料的文献目录、主要内容记录下来。 3.计划进度
大致时间安排为:
(1)准备阶段(收集资料、文献阅读、必备知识、确定题目):一周到两周 (2)构思阶段(题目论证、详细构思、确定大纲):七周到十一周 (3)编写论文(资料整理、撰写论文):一周 (4)答辩阶段(答辩准备、答辩):一周 具体时间安排以教学计划为准。
4.前期准备:了解所选课题的必备知识、要求和设计步骤。在熟悉课题、调研、收集资料和数据的基础上,对设计课题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形成相应的文档。
5.大纲设计:用较好的方法对论文大纲的总体结构进行设计并写出详细大纲。 6.撰写论文
7.答辩:一般在15分钟左右,简明扼要地说明论文的目的和意义,论文的基本内容,论文中出现的主要问题,解决问题的关键措施,毕业论文自我评价。
五、毕业论文要求
论文一般应包含有摘要、关键字、目录、综述、论文主体及参考文献等,同时应附注相关图表等。 1.字数要求:不少于8000字。
2.中文摘要:汉字400字左右。摘要应具有四要素:目的、方法、结果、结论。 目的:研究论文的目的和任务,所涉及的主题范围。 方法:所用的原理、理论、条件、对象等。
结果:论文研究的结果,数据,被确定的关系等。
结论:结果的分析、研究、比较、评价、应用,提出的问题,今后的课题等。 (目的、方法、结果、结论等不要在摘要中分项列出,只需涵盖这些内容即可)。 3.关键词3~5个。论文中引用的部分必须注明参考文献序号。 4.毕业论文格式:按毕业论文参考格式书写。
5.论文要求:内容符合要求,分量适度,书写规范,文字通顺,无错别字,结构严谨,层次分明,用词准确,图表清晰,数据完整,表面清洁。
六、毕业论文答辩提交的材料
1.毕业论文 2.答辩框图 3.电子文档
4.论文袋(写明作者、题目、袋内材料)
重要说明:毕业设计答辩之前,必须提交电子文档(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全部文件),发送到远程教务部信箱,否则没有毕业论文成绩。
七、毕业论文参考格式
中文摘要及关键词 Abstract and Keywords 目录
第1章引言
1.1课题介绍及研究意义
1.2相近研究课题的特点及优缺点分析 1.3现行研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1.4本论文的目的及工作内容 第2章问题分析
2.1研究设计中要解决的问题 2.2可行性研究
2.2.1要解决的问题的可行性分析及复杂性分析2.2.2经济可行性分析 第3章解决问题
3.1问题设计的总体结构和框图 3.2设计中采用的策略 第4章研究案例
4.1详述理论各部分的实现方法 4.2分析案例 结论(结束语) 致谢
(致谢对象应该是那些文章作者以外的对文章内容或写作提供过帮助的人或机构。应事先征得被致谢人同意,然后方可致谢。致谢的内容必须属实,对被致谢人的贡献应有确切的表达。)
一、旅行社业经营体系剖析
聊城旅行社业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形成一定的规模,并在行业法规、行业制度和市场机制的双重作用下形成了自身的特征:从聊城旅行社业的类别结构来看,三类社占绝对优势;从聊城旅行社业的规模结构来看,几乎全是小规模旅行社。行业利润逐年下降,聊城旅行社业正逐步成为一个低利润行业。聊城旅行社业现行经营体系是行业政策法规、传统经济体制和现行市场机制综合作用的结果,尽管这一体系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就聊城旅行社业发展的实践和趋势而言,其最大弊端是造成下述一系列问题的存在和恶化:
1.旅行社缺乏明确的市场定位,发展举步艰难。
就目前聊城旅行社的总体情况而言,其特点集中表现为有限的接待数量和低下的利润水平。在接待数量方面,近年来旅行社处于发展无望而又能勉强支撑的境地。有限的接待量和低利润率充分说明了当前我市旅行社经营的艰难局面。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而从旅行社自身因素来看,绝大多数旅行社人、财、物力有限,而其经营活动却涉及从产品设计开发到旅游接待的各个环节这种经营的多环节必然造成每一经营深度的不足。浅层次的产品开发直接影响其对旅游者的吸引力;促销的乏力使得很多国内游客对旅行社的服务缺乏了解,对利用旅行社能获得的价格实惠及其它便利半信半疑,最终使得国内旅游者对旅行社的利用率偏低,市场范围狭小;接待的不周更是造成或强化了社会公众对旅行社的不良印象,减少了回头客和其它顾客来源。旅行社在这种恶性循环中求生存,必然举步艰难。
2.旅行社业恶性价格竞争盛行,市场秩序混乱。
旅行社市场混乱的一个突出表现是以削价竞争为主的恶性价格竞争。削价竞争是行业市场机制不成熟、同时行业内缺乏有效的规范准则的集中反映,它使参与者大伤元气,非参与者经营更加困难。竞争的结果不会刺激产品质量的改进,而是导致质量被忽视,无意保证质量或无力保证质量,使旅行社卷入另一种形式的恶性循环。
旅行社产品的重复雷同,促销能力尤其是海外促销能力薄弱和旅行社总体接待能力低下也是旅行社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旅行社产品由于缺乏诸如商标权、专利权这样的进入限制,又无太多技术障碍可供保留和垄断,使得一些有开发能力的旅行社一旦开发出某种能够迎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其他旅行社便一哄而上,竞相模仿或参与经营,这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有实力的旅行社向深度开发和促销产品的积极性,而一些既缺乏必要的硬件设备,又不具备保证接待质量的“软件”基础的旅行社的存在必然会降低旅行社的总体接待力量。
二、旅行社经营体系调整的目标模式
鉴于目前聊城旅行社业以三类社为主体的小规模旅行社占绝对多数,少数优秀旅行社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行业平均利润水平上升但却不能改变行业利润率逐年下降和旅行社业正逐渐成为一个低利润行业的现实。为改变这种局面,我们认为聊城旅游社业经营体调整势在必行,调整的方向应通过对现有旅行社的改造、分化、组合以及增设等方式实现旅行社集团化、中型旅行社专业化和小型旅行社通过制形成网络化的目标模式。
1.组建旅行社集团
把聊城规模较大的旅行社通过合并、兼并或其它方式重新组合,形成一定数量人、财、物一体化的紧密型旅行社集团。旅行社集团组织管理采用集团企业的管理方式。从宏观角度讲,大型集团企业的存在可以引导和稳定市场,克服旅行社市场因过度分散和紊乱造成的问题。从微观角度讲,这种旅行社集团有利于真正发挥其在采购、预订、营销、资金、人才等方面的优势,有利于实现规模经营,获得规模经济。组建旅行社集团之后,其基本业务包括3方面,即产品(特别是适合大众旅游市场的标准化旅游产品)开发、市场开拓和旅游接待,而销售业务(这里限指国内旅游和出境旅游)则主要由中小旅行社。旅行社集团把全部资源集中于三块相互联系的旅游业务中势必会提高自身和整个行业产品开发和市场开拓的力度,提高总体接待质量,同时可减少因分散重复劳动和相应的不规范竞争而造成的资源耗费。
2中型旅行社专业化
组建旅行社集团之后,市场上一些中等规模的旅行社(不排除一小部分小型旅行社)应相应调整其经营方向,避开其在经营标准化产品方面的比较劣势,实现专业化经营,以便最大限度地满足特定细分市场旅游者的需求中型旅行社的专业化主要体现在所经营的产品上。与旅行社集团凭借自己实力通过经营标准化产品达到规模经济的指导思想不同,中型旅行社应针对某些细分市场,对某些产品进行深度开发,形成特色产品或特色服务。在我们的目标体系中,中等规模旅行社的专业化发展是一种必然的理性化选择:专业化经营集成本优势与产品专业化优势于一身,解决了这类旅行社因规模较小形不成规模经济、因而也难以直接与旅行社集团竞争的问题。而对行业来说,专业化的特色经营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中型旅行社的专业化开发会使旅游产品更加多样化,从而增强旅游产品的总体吸引力。
3.小型旅行社通过实现网络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旅行社行业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在数量上增长极为迅速,己形成一定的规模。但真正有实力的大型旅行社企业集团很少,整个旅行社行业仍然存在散、小、弱、差的态势,缺乏规模经营优势,缺乏与国外旅行社相抗衡的竞争优势。从我国旅行社业的类别结构来看,国内社占优势:从规模结构来看,小规模旅行社占绝对多数;从地理分布情况来看,我国旅行社在全国的分布基本合理。但竞争使行业利润逐步下降,我国旅行社正逐步成为一个低利润的行业。就我国旅行社行业发展的现状和趋势而言,经营体系存在很大的弊端,这严重制约着旅行社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当前我国旅行社业存在的问题
(一)大型旅行社没有实现规模经济,其规模优势得不到发挥
大型旅行社在经营中具有旅游产品开发、旅游服务采购、旅游市场拓展、旅游接待以及资金、信息、人才和抵御风险等多方面的优势,因此,易于实现规模效益。而在我国旅行社行业中,大旅行社的规模效益并不明显,优势也远未得到充分发挥,这主要表现在:
1、一些大型旅行社的业务发展缓慢,虽在竞争中面对众多新的商业机会,自身却处于各种困境中,不能好好把握。
2、大旅行社未能在旅游市场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即未能平抑市场的过渡竞争,未能起到引导和稳定市场的作用。旅游市场的混乱无序成为困扰我国旅行社业发展和造成旅行社资源浪费的顽症。
3、在旅行社的内部管理方面,一个突出的问题是一些大社内部普遍实行部门承包经营、变相部门承包经营、挂靠经营等,使得部分大型旅行社实际上成为一些业务相对独立的小旅行社的集合体。在这种格局下,大型旅行社当然发挥不了应有的优势,难以形成规模经济。
(二)中小旅行社缺乏明确的市场定位,发展可谓举步维艰
就目前我国中小旅行社的总体而言,其特点集中表现在:
1、有限的接待数量和低下的利润水平。在接待数量方面,近年来许多小旅行社处于发展无望而只能勉强支撑的境地。有限的接待量和低利润现象的并存,充分反映了当前中小旅行社经营的艰难局面。
2、网络化、集团化程度低,多数旅行社还没有形成经营网络。真正意义上的旅行社网络和集团较少,旅行社各自为战,业务简单协作,业务伙伴关系不稳定。即使对于己建起网络的联合体或集团,有些规模较小,有些成员单位之间联系不紧密、行政色彩较浓,真正以资产为纽带紧密联系的全国性、区域性旅行社网络和集团还很鲜见。
(三)旅行社恶性价格竞争盛行,市场秩序混乱
由于国际社和国内社的比例失调,造成国内社业务量明显不足,致使许多国内社为谋求生存而违反国家规定超范围经营,直接在海外招揽客源。部分国际社贪图蝇头小利,为国内社代办签证,赚取不义之财。这样做无疑于推波助澜,最终致使许多国内社也开始从事外联和国际旅游接待业务。
旅行社行业市场混乱的另外一个突出表现是:以削价竞争为主的旅行社之间的恶性价格竞争。由于旅行社的行业壁垒较低,进入行业较容易。近年来,大大小小的旅行社如雨后春笋般地出现。为招揽顾客,旅行社之间展开低价竞争,有的将团费一降再降,以“零团费”、“负团费”来吸引游客。为了盈利,就只能通过购物回扣来弥补业务损失。长此以往,不但不会刺激旅游产品质量的改进,而且还会导致质量被忽视。上海春秋国旅董事长王正华认为,我国加入WTO的预热期是2001年至2003年,现在预热期己过,我国将全面开放旅游市场,外资旅行社将大量涌入,竞争将更加惨烈,将出现与“狼”共舞的局面。那时如再一味地以低价去面对竞争,受害的不仅是旅游者,更是旅行社本身。
(四)旅行社产品常遭“克隆”,经营品种重复雷同
旅行社经营的产品在很大程度上是信息性的产品,它对旅游线路的开发很难形成专利,也正是由于缺乏诸如商标权、专利权这样的进入限制,又无太多技术障碍可供保留和垄断,就使得一些有开发能力的旅行社一旦开发出某种能够迎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众多的中小旅行社便一哄而上,竟相模仿或参与经营。这一方面导致了旅行社经营品种的重复雷同;另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打击了有实力的旅行社深度开发产品的积极性。沈阳国际园林旅行社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末就开发出沈阳周边汽车旅游,如本溪关门山、鞍山千山、抚顺大伙房水库、营口跋鱼圈、海边浴自己驾车到这些风景区踩点、和有关人士座谈、搞规划、讲座和培训等,然后宣传打广告,市场投入非常之大。但每开发出一个新产品,过不了多久,各旅行社便一窝峰跟的旅游产品时没有专利保护,导致旅行社的前期投入很大,而其他旅行社不需要任何投入便纷纷模仿,带来的恶果是前期开发投入的旅行社,最后连成本都收不回,因此不愿再开发新的旅游产品。
(五)内部管理缺乏科学性
我国大多数旅行社内部管理缺乏科学性,有些甚至是小作坊式的管理方式,这主要表现在:组织机构呆板,主要以直线制与直线职能制为主;在产品开发、采购、销售、用人等方面缺乏长期的发展战略规划,有的靠相互“卖团”或“转团”过日子,有的更是靠做“一锤子买卖”,“砸团”的事时有发生;电脑普及与应用率低,服务质量差,质量意识淡薄;在旅游中“宰客”现象时有发生,其最终结果必然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被淘汰。
由此可见,我国旅行社经营体系的改革势在必行。考虑到行业当前的现状,以及加入WTO后,我国旅行社行业将要面临的国际竞争态势,故我国旅行社经营体系改革的方向应该是:通过对现有旅行社的整合来实现大型旅行社集团化,中型旅行社专业化和小型旅行社网络化,进而实现管理的科学化、产品品牌化、价格透明化、效益最大化。
二、我国旅行社经营体系的改革方向
(一)大型旅行社集团化
应使目前占旅行社总量1%强的规模较大的旅行社通过合并、兼并或其他方式重新组合,形成一定数量人、财、物一体化的紧密型旅行社集团,旅行社集团的构架可以承袭现行一些大社采用的总社和各热点地区分支社的形式,但总社和各分支社在人、财、物等资源上应是一体的。组织管理采用集团企业的管理方式。从微观角度讲,这种旅行社集团有利于发挥在采购、预订、营销、资金、人才等方面的优势,有利于实现规模经营,获得规模经济;从宏观角度讲,一定数量的大型集团企业的存在,可以引导和稳定市场,克服旅行社市场因过度分散和紊乱造成的问题。旅行社把全部资源集中于相互联系的旅游业务中,势必会提高自身和整个行业产品开发和市场开拓的力度,提高总体接待质量。同时还会因为避免了很多分散的重复劳动和相应的不规范竞争而减少资源耗费。
(二)中小旅行社的专业化、网络化
1、中型旅行社专业化
大型旅行社在整个市场内通过重新组合实现集团化之后,市场上一些中等规模的旅行社应相应调整其经营方向,避开其在经营标准化产品方面的劣势,实现专业化经营,以便最大限度地满足特定细分市场旅游者的需要。中型旅行社的专业化主要体现在所经营的产品上,应针对某些产品进行深度开发,形成特色产品或特色服务。中等规模旅行社的专业化发展是一种必然的理性化选择。专业化经营集成本优势与产品专业化优势于一身,解决了这类旅行社因规模较小不能形成规模经济,而难以直接与旅行社集团竞争的问题。但对行业来说,专业化的特色经营可以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中型旅行社的专业化开发会使旅游产品更加多样化,从而增强旅游产品的总体吸引力。
分布在不同地区的专业旅行社可以采用连锁经营方式实现联合。连锁经营是把这些中等规模的旅行社力量集中起来,使其可以像旅行社集团那样拥有在产品开发采购和促销等方面的优势。这实际上是另一种形式的规模经营,符合利用规模经营提高低利润行业经济效益的原则,而突出的是专业化和特色化的旅游产品。
2、小型旅行社通过实现网络化
对众多小旅行社的调整,是通过内部改造或增设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实现网络化,成为旅行社业面向旅游者的窗口,便于消费者选择和购买。旅行社营业的场所必须广泛设立于消费者便于购买的所有地方,即所谓的网络化布局。我国旅行社的网络化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通过制来实现,即通过来实现网络化(这里的网络化还包括旅行社之间的业务联系这层含义)。制的实现要求将绝大多数的小旅行社改制为社。社不从事产品开发,也基本不拥有其他接待设施,其业务是专门从事旅游产品的销售。现有众多小旅行社如果能够实现向社的转变,就可以避免原先小而全的建制和业务上面面俱到而又面面不到位的矛盾,降低投入成本和经营风险,使其彻底摆脱举步维艰的局面。
(三)旅游产品价格透明化
为从根本上有效遏制低价竞争的恶性循环,取得长远的生存之道,旅行社在推出旅游产品时,应使其价格透明化。应列出所游线路的收费明细,包括往返的交通工具标准及收费标准、住宿用餐标准、所游景点的门票价格等,对出境游,还需列出办理签证手续的费用。此外还包括旅行社提供的相关到位服务,如导游解说服务、景点解说服务等。因为买什么产品都可以挑、可以试、可以换,惟独买旅游产品例外,交了钱就换不了了,只能事后总结是好是坏。旅游产品买的是一个预期、期望值,买的是信任感,如果旅行社明码标价、价格透明,就能在一定程度上消除游客的疑虑,增加自己的信誉度,可一举两得。
(四)树立品牌意识,实现品牌经营
像经营其他产品一样,旅行社经营的旅游产品也要有品牌意识。旅行社经营的旅游产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其无形性和生产与消费的同时性决定了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除了价格以外,难以比较产品之间的优劣。为了降低购买风险,消费者在选择旅游产品时,往往依赖其对品牌的认识。产品的服务成分越高,产品的品牌越知名,就越易被消费者选中。品牌是有价值的无形资产。著名品牌在同类产品或服务领域中常常会成为领跑者。旅行社作为服务性行业,必须通过树立品牌形象来提高产品和企业的知名度和竞争力,依靠品牌开拓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
虽然,目前我国旅行社尚未形成知名品牌,但已有一批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品牌脱颖而出,“广之旅”就是其中的佼佼者。早在1994年5月,“广之旅”就在全行业中率先导入CI,建立整套企业商标识别系统,以琅琅上口而又含义丰富的“广之旅”为简称,采用了让人忏然心动的广告词“广之旅无限风光带给你”,并设计了寓意为“灿烂阳光,怒放红棉,无边绿野”的企业标徽,新鲜、活泼、亮丽,在当时旅游界引起很大的轰动。导入CI后,“广之旅”又通过实施质量保证金制度、推行服务承诺制、引进IS09001质量认证体系以及创新经营机制,实行科学的广告投入等举措,使“广之旅”品牌深入人心。2000年12月,“广之旅”商标被广东省工商局认定为著名商标,成为全省唯一的旅行社著名商标,为我国旅行社的品牌化发展提供了一个典型范例。
1.委托理论研究综述
委托关系起源于“专业化”(specialization)的存在。当存在“专业化”时,就可能出现一种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人由于相对优势而代表委托人行动(Hart and Holmstrom,1987)。现代意义的委托的概念最早是由罗斯(Russ.S,1973)提出的:“如果当事人双方,其中人一方代表委托人一方的利益行使某些决策权,则关系就随之产生了。”委托理论从不同于传统微观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企业内部、企业之间的委托关系,它在解释一些组织现象时,优于一般的微观经济学。
在对称信息情况下,人的行为是可以被观察到的。委托人可以根据观测到的人行为对其实行奖惩。此时,帕累托最优风险分担和帕累托最优努力水平都可以达到。在非对称信息情况下,委托人不能观测到人的行为,只能观测到相关变量,这些变量由人的行动和其它外生的随机因素共同决定,人就会产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因而,委托人不能使用“强制合同”(forcing contract)来迫使人选择委托人希望的行动,激励兼容约束是起作用的。于是委托人的问题是选择满足人参与约束和激励兼容约束的激励合同以最大化自己的期望效用。当信息不对称时,最优分担原则应满足莫里斯——霍姆斯特姆条(Mirrlees——Holmstromcondition),这是由莫里斯(1974品牌竞争,1976)提出,由霍姆斯特姆进一步解释的。非对称信息情况与对称信息时的最优合同不同,人的收入随似然率(likelihood ratio)的变化而变化。单调似然率(Monotone Likelihood Ratio Property,MLRP),它是由米尔格罗姆(Milgrom,1981)引入经济学的。
近20多年来,委托理论的模型方法发展迅速。主要有三种:一种是由威尔逊(Wilson,1969),斯宾塞,泽克豪森(Spence and Zeckhauser,1971)和罗斯(Ross,1973)最初使用的“状态空间模型化方法”(State space formulation)。一种是由莫里斯(Mirrlees,1974,1976)最初使用,霍姆斯特姆(Holmstrom,1979)进一步发展的“分布函数的参数化方法”(Parameterizeddistribution formulation),这种方法可以说已成为标准化方法。另一种模型化方法是“一般分布方法”(general distribution formulation),这种方法最抽象,它虽然对人的行动及发生的成本没有很清晰的解释中国知网论文数据库。
目前,诸多文献对旅行社的问题从不同角度进行了研究,而且成果颇多,在旅行社的产权、营销、品牌以及服务等方面有着较强的实践意义。但是,也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目前我国旅行社“小、弱、散、差”的经营局面。旅行社组织的内部竞争、激励等问题,尤其是治理结构还存在着很大的问题。竞争要想发挥治理功能,必须要有一个良好的组织内部治理结构为基础,否则,竞争将成为恶性竞争,并不能解决激励不相容问题,从而不能发挥治理功能。以委托关系理论为基础的旅行社内部治理结构的研究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也是旅行社问题研究的重要领域,由于旅行社委托关系的特殊性和典型性,厘清这一问题是解决目前旅游诸多问题的关键,在推动旅游产业良性发展中有关键的作用,目前关于这方面的研究较少,本文试图从这一方面做出探究。
2.旅行社组织委托关系的特征
就旅行社而言,委托关系的产生是生产交换的不断扩大及资本的不断积累,资本所有者已经没有足够精力、专业知识来亲自为每一位游客服务,而需要聘请专门的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去服务,从而产生了真正意义上的导游,也就产生了旅行社企业组织内的委托关系。我国现行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导游人员从事导游活动品牌竞争,要按规定取得导游证,必须要经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委派也就是委托派遣的意思。旅行社内委托关系是投资者(旅行社法人财产所有者)委托导游作为人来行使履行合约、为游客服务的职能。在这里,旅行社所有者作为授权的委托人,导游作为接受授权的人,双方签订一定内容的合同(这些合同有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甚至是默契的),它们之间就构成了委托关系。
2.1 旅行社委托关系首先是一种经济利益关系。委托人(旅行社法人财产所有者)先确定一种报酬机制,激励人(导游)尽心尽责,努力实现委托人利润最大化目标;人据此选择自己的努力行为,以求自身效用最大化。尽管委托人与人的目标函数是不一致的,但是他们都是利益最大化的追求者。按照亚当?斯密的解释,人主要追求的是经济上的目标,因而可通过经济刺激促进使人们努力工作,企业家是追求最大利润的经济人,工人是追求高工资的经济人,他们都是“经济人”。因此,他们之间的关系首先是表现为经济利益关系。
2.2 旅行社委托关系也是一种契约关系。契约是两人以上相互间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协议,是以一种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式来调整劳动关系。因此,旅行社与导游之间决不是一种普通的合作关系,而是一种经济契约关系,不管这种契约是显性契约还是隐性契约,它们都规定着旅行社与导游的权力和职责。旅行社组织委托关系的显性契约是很明显的表现在导游与旅行社之间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契约,就工作职责、报酬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显性契约可以说是委托——人双方的期待,旅行社期望导游努力工作,为游客认真服务等,导游期望能获得旅行社的认同和好的报酬的。也可以说就是双方的职业操守和职业精神,他们是签订契约当事人之间的道德承诺,双方承诺会按照各种符合道德的方式遵守契约和履行契约。而契约之所以能够发挥作用,更多的是激发人与人之间的道德承诺,没有这种道德承诺,契约是不会改善双方之间的收益的。
2.3 旅行社委托关系契约是不完备的。完备契约是指合约面面俱到地规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情况的一种契约形式。从人们的良好愿望出发,当然契约越完备越好。然而,旅行社与导游之间的契约不可能是完备的,因为:1)旅游服务的过程中,涉及到交通、饭店、娱乐、购物、景点等多个方面共同的配合,有些事情不可能完全预测到,如自然灾害、技术变化等;有些契约规定的事情可随时间的推移而变化等,加之“服务是表演出来的”(西方市场营销学者拉什麦尔语),这些情况都可能使契约不完备。2)完备的契约需要搜集和掌握完备的信息品牌竞争,订立完备契约的成本太高,甚至高于契约带来的收益,这样人们都不想花太高的成本去订立一份所谓的完备契约,由于我国旅行社大部分还是作坊式的经营,没有形成有效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导游的流动性大,诚信度难以准确考量,基于成本收益的分析,只能追求一个满意的契约而不是完备的契约。3)在履约过程中,由于当事人双方信息不对称,其中一方可能欺骗另一方,这样也会使本来显得完备的契约变得不完备。正是契约的不完备或不可能完备,委托关系就不可避免的产生旅行社或导游的道德问题和逆向选择问题,从而导致效率损失。
2.4旅行社委托关系的多层次性。在简单的委托模型中,仅考虑了人从事单项工作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许多情况下人被委托的工作不只一项,即使是一项,也有多个维度中国知网论文数据库。由于旅游产品的特殊性,包括“食、住、行、游、购、娱”六要素,一个旅游产品的最终完成需要多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协作,旅行社在事先经过谈判而与之签订了一定的契约,这样就形成了基于价值链之上的多个利益主体的多层次的委托关系。
3.改善旅行社委托关系的建议
3.1要解决委托人与人之间不相一致甚至相矛盾的目标函数,将他们的关系引导到合作的层面上来,形成双赢的局面,就要必须建立人的激励机制,提高委托人与人激励的兼容性从而使人将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追求转化为对所有者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实现二者最大限度的统一,以避免人的“道德风险”和 “逆向选择”。因此,导游与旅行社之间的矛盾问题,更多地还需要给予导游富有成效的激励机制,把对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追求转化为对旅行社利益的最大化追求上来,共同创造企业的价值,走品牌竞争之路。
3.2 根据“声誉效应”模型(reputation effects),当显性激励机制很难实施时,长期的委托关系就有很大的优势。在竞争的市场上,导游的市场价值取决于其过去的经营业绩和评价,从长期来看,导游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因此,旅行社与导游之间通过建立长期的合同,一方面促进旅行社选聘德才兼备的导游,减少经常性的选聘成本品牌竞争,旅行社也不会把目标集中在与导游的短期博弈之上,而是把其识为企业发展很重要的部分。另一方面通过长期的合同使得导游有了职业保障,形成对企业的安全感和归属感。当把二者的积极性融为一体、目标函数趋于一致的时候,就会减少双方的败德行为。
3.3 建立公正、合理的导游人员薪酬分配制度。我国目前的导游薪酬机制直接导致了从业导游工作中价值取向的偏离,阻碍了导游队伍的素质提高和导游队伍的稳定性、职业道德建设等。同时,由于目前导游职业的不稳定性,使得社会上认为导游职业是“青春饭”,导游本身也存在这样的认识,导致导游工作中的短视行为。合理的报酬是对导游辛勤劳动的认可,会进一步激励导游人员敬业、乐业,并通过努力提到服务水平来增加工资和待遇。因此,通过合理有效的绩效薪金吸引和留住优秀的导游,促进旅行社企业和导游队伍的健康发展。
3.4制度创新利润。从表面看,全国旅行社之间处于削价竞争,导致微利运行的状态,除考虑到企业合理避税、国有企业激励机制不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旅行社内部产权不明晰和市场资源的整合能力不足等原因外,我国旅行社企业还是有较大的利润增长空间的,否则就无法解释为什么一方面行业利润越来越低,另一方面进入的主体却越来越多的“市场悖论”。在今后的一个时期,我国旅行社企业的利润增长空间主要由“制度创新利润”构成。因此,旅行社也应该转变经营理念和管理方法,创新体制和机制。
[参考文献]
[1]Jean-Jacques Laffont and David Matimort .The Theory of Incentives[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2]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
[3]张维迎.企业的企业家——契约理论[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
[4]Hart,O.and B.Holmstrrom,Theory of Contracts in Advances in EconomicTheory: fifth world congress,edited by T.Bewley[M].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7.
[5]Ross.S.The Economic Theory of Agent: thePrincipal’s Problem[M].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1997.
[6]姚旻.关系中的交易竞争及治理结构[J].经济问题探索,1996,12.
[7]王镜,马耀峰.提高导游服务质量的新视角——简论我国导游管理和研究20年[J].旅游学刊,2007,3.
论文摘要:中国旅行社是民国时期唯一一个全国连锁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其企业外在形象的建设、操作程序化的管理、员工良好服务意识和职业道德的培养等品牌建设途径可为当今企业提供有益的借鉴。
品牌是代表产品或企业的一种视觉和文化形象,是产品销售与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旅游业是服务业中的一种,其产品具有不可异地消费的特点,这就使得旅游企业及其产品的形象信息在旅游消费者决策过程中至关重要,从而决定了旅游品牌形象在旅游业发展的各个时期均具有特殊作用。
中国旅行社是民国时期唯一一个全国连锁经营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业务涉及客运、货运、招待所、旅游、出版及其他社会服务。在其存在的三十余年间,不仅国内民众对它赞誉备至,而且在国际上也享有很高的声誉。本文利用档案材料对民国时期中国旅行社的品牌建设作一考辨,以期为当今旅游企业提供有益的启示。
旅行社的外在文化建设
中国旅行社十分注重企业外在文化的建设,不仅是对标徽的制作独具匠心,而且对整个企业分支机构的名称、招牌、员工的制服、营业间的装潢设计以及生财设备等都进行了统一的规定,以求整齐划一。通过这种可视的客观实体,使企业的品牌形象得以体现。
《旅光》杂志上曾刊登这样一个故事,抗战初期,一个美国人来到广西河池,因天色已晚,准备去中国旅行社所办的招待所投宿,但与当地民众无法进行语言沟通,情急中,用手杖在地上划了一个大大的五角星。于是,当地民众就将他带到了中旅河池招待所。
五角星是中国旅行社的标徽,以红色为记,加蓝边于星的四周,红星之上则缀以黄色“上海”两字(后改为“旅”字),喻示着中国旅行社就象北斗星一样能够指引路人的方向。
中国旅行社给每个员工按季节发给冬季和夏季两种制服,出勤人员还酌情发给大衣、雨衣、雨帽等,要求员工在服役时间必须穿着制服。各社所信笺、信封及门面招牌字样也进行了统一的规定。例如,对于各社、所、堂的门面招牌字体、格式的缮制就规定了大小和横直格式,凡中文“中国旅行社”五字必须用旅行社特体字,其他字体须用正楷。英文一律正体大写,不得用草体、花体或其他字体;中文如用横式必须自右至左,如中英文并用,英文的位置必须排列于中文之下;中英文字体如书写在墙上,颜色必须与门面色泽和谐(但不得用红色),如另做招牌时,不论质料如何,以蓝底白字为原则;字体大小与招牌式样应与门面配合,不宜过大或过小;五角星必须红色,另加边线,其中漆以白色特体“旅”字,如果与中英文并列,必须在中文之上,且星中“旅”字不能代替“中国旅行社”中的“旅”字。而且,员工都须佩带旅行社统一制作的社徽。
这种外在的企业文化对树立企业品牌是十分重要的,如国内学者所言“在树立强品牌的过程中,服务营销人员能够做的最重要的一步是前后一致地、始终如一地展示品牌的可见性要素。可见性要素是指公司的名称、标识语、颜色、制服、设备等,公司在顾客心中的形象越统一,品牌地位就越强”。
旅行社的组织管理和质量控制
品牌不仅仅是统一的经营文化,也是一个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表征,体现在完善的组织和严格的质量控制上。中国旅行社是全国连锁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分支机构遍布全国各地,最多时达到200余处。对于质量的控制关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中国旅行社十分重视业务运作部门内部操作程序的规范性。其创办人陈光甫先生认为内部手续如身体内脏腑机关,如内部手续办理不善,则犹诸内部脏腑机关摄养不得法,将影响到整个身体,身体衰弱,战斗力就消失,因而“必先整顿内部手续,然后方能言业务之进展”。早在创办初期,中国旅行社就订立了《上海银行旅行部办事细则》。单就车务科一项的手续就分为了发售本路票、发售联票、结束、登载客票日记帐、分行转帐、向路局换票手续、未收票款、月报及付款、分行月报及付款、周游券、售票日报单、换票单的作废等十二个方面的内容。而对于办事手续中存在的漏洞,中国旅行社都注意及时处理,并制定相应的措施以防止以后再次发生。
由于接待场所及其从业人员的素质关系到整个服务质量的好坏和人们对旅行社的整体印象,因而中国旅行社制定了许多规章制度,如《办公室服务规则》、《本社同人服务须知》、《茶役服务规则》等,以使员工有章可循。例如,中国旅行社规定职员在办公时间不得阅读与职务无关的书报或办理私事。在办公室中,须保持整洁肃穆的氛围,不得喧哗或在办公室吃东西。处理各项公务必须迅速,当日事当日完,不能积压延误。各项公务手续必须按照规定办理,不得擅自更改等,从而使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这种程序化的管理,使游客不论入住中国旅行社的哪一家招待所,不论走进哪一家分社,都能得到良好优质的服务。一位曾在中国旅行社任职的员工这样回忆到“人们只要在上海委托中旅,他到内地去的万里,无论舟车迎送和沿途食宿,都可得到各地中旅分社和招待所的热诚协助”。
制度是管理行为规范化的标志和保障,管理的规范化又使产品趋向标准化。对于多数消费者而言,标准化能够减少服务质量信息在行为主体之间的不对称性。而统一的管理模式、统一的服务标准、统一的销售网络能方便消费者认知企业管理行为,也使消费者对企业产生高度的信任感,能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消费者消除消费恐惧,从而能使潜在的消费意愿变为实际的消费行动。
旅行社对员工服务意识的培养和职业道德的塑造
中国旅行社非常注重员工服务意识的培养、良好职业道德的塑造,从而给其品牌注入坚实的精神文化内核。
(一)旅行社对员工服务意识的培养
陈光甫先生经常在中国旅行社内刊《旅光》杂志上倡导服务理念,如“人生以服务为目的,服务不分上下,地位无所谓高低,每一种职业应该视其对社会之贡献与需要如何而决定其价值,才是正确的观念”。一些宣传服务理念的文章也频频在《旅光》杂志和《旅行杂志》等刊物上发表。有文章认为提高服务精神是发展业务的先决条件,旅行社是服务行旅的机构,强调要具备八项条件方能博得好评,即要亲善,不要谄媚;要诚信,不要虚伪;要真实,不要夸张;要准确,不要固执;要迅速,不要草率;要勇敢,不要躁妄;要机警,不要权诈;要谦退,不要怯弱。该文提出:“在服务的时间,能够善用这十六句放,任何一个旅客,都要赞美,我们的业务,亦随之发扬光大,一日千里”。
中国旅行社还倡导管理者与一般员工在服务方面都是平等的理念。在创办初期,当时身为旅行部经理的朱成章就经常穿着招待员的服装在车站码头接待顾客,以作服务的示范。陈湘涛担任沪社经理时,也是每天亲自在柜台站立一两个小时,及时纠正一些办事错误,如果遇到不易应付的事情,随时指示社员应付方法。
(二)旅行社对员工职业道德的塑造
中国旅行社对于员工优良的道德品质给予表彰,从而形成一股良好的企业风气。1943年10月,在同人内刊《旅光》上就登载了同年8月桐支所发生的一件拾金不昧的事,称:“是为本社侍役之楷模,除由川桂处发给奖金二百元外,并另陈请社长从优奖叙。”正是这样的鼓励容易激发员工的模仿心理,也就能形成企业的一种普遍风气,所以中国旅行社诸如拾金不昧这样的事情层出不穷,为各界所推许。前故宫博物院古物馆馆长徐鸿宝就曾对自己的一次亲身经历发出感慨:“鸿宝于本年(1942年—笔者注)一月十八日行次独山,寄宿招待所,将旅费四千七百元遗置枕下,竟蒙如数交还,具见整饬有方,便利行旅”。中国旅行社在服务过程中对于诚信的讲求也得到了时人的赞誉与信赖。陈光甫先生强调,在开展业务的时候,企业要尽量替顾客多方面的考虑,尽其为人们服务的责任,“凡旅客所遭之困难,本社必就事实上所可能,尽量招待,为之解除”。“以服务换取酬报”,并认为这种报酬就是“正当之利益”,而对于不正当的利益,则是“虽一文亦不苟取”。因而,旅行社员工从上到下都坚守着“宁愿少做生意,不情愿做顾客不满意的生意”的信念来开展业务。
(三)旅行社以完善的服务取得良好口碑
诚信是品牌树立的前提。早在《吕氏春秋》中就有“天行不信,不能成多,地行不信,草木不大”,即信是天地和万物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在激烈的竞争中,真诚、亲切、守信可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而诚信、亲和的品牌形象则是企业市场竞争制胜的法宝。质量是品牌的生命。品牌的显著特征就是能提供更高的可感觉的质量。正如1946年5月,唐渭滨社长在沈阳宾馆周年纪念会上的训词中所提及的:“我们做旅馆的事情对于客人要有一个原则,这个原则就是‘体贴入微’,我们应该处处替客人着想,使他们感到满意和舒适,到我们的宾馆来,就象到了他们自己的家里一样,房间敞亮整洁,他所喜欢吃的菜品又能合乎他的胃口,那样才是我们做得成功的地方”。
1.旅游合同的界分
何谓旅游合同,我国立法未予明确规定。有学者认为“旅游合同是指由当事人约定,一方提供旅游服务,另一方交付旅游费的合同。”[1]也有学者将旅游合同作广狭之分,认为旅游者与旅行业者所订立旅行及游览契约为狭义之旅游合同,广义的旅游合同不仅包括前者,还包括旅游者运送、住宿等契约。[2]
从当前旅游业的实践看,笔者将旅游合同界定为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以及旅游经营者之间因提供旅游服务、接受旅游服务并支付旅游费而达成的有关权利、义务的协议。因此,旅游合同分为两种:一是旅游经营者与游客订立的合同,也即游客与旅行社就所推出的旅游线路(旅游产品)所达成的协议。例如参加新马泰十日游,西北五省游等等;二是旅游经营者之间订立的合同,具体来说是指旅行社与旅游业辅助者之间就提供给旅客的行、游、食宿、交通等不同环节的服务所达成的协议。如旅行社与交通运输部门所订立的旅客运输合同、旅行社与宾馆所订立的接待合同等。一般而言,前者为严格意义的旅游合同,后者是作广义理解时的旅游合同。基于代表性考虑,本文主要探讨的是严格意义的旅游合同,即游客与旅行社订立的旅游合同。
2.旅游合同为格式合同特征分析
2.1格式合同与格式条款的定义与特征
格式合同又称定式合同、附合合同、标准合同,指的是由一方(通常是卖方或提供服务的一方)提出全部条款,对方(顾客)只能概括地全部接受或完全地接受,没有讨价还价余地的合同。[3]所谓格式条款指是一方当事人为反复使用事先拟定的、由不特定的第三人所接受的,在订立合同时不能与对方协商的条款。[4]对于格式条款与格式合同的关系,一般认为存在格式条款的合同应定性为格式合同,格式条款决定格式合同的性质。基于此,本文为行文方便将款式条款与格式合同视为同义。
格式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合同,除具备合同的一般法律特征外,还具有以下独特的法律特征:
2.1.1格式合同要约的广泛性、持续性及细节性。[5]所谓广泛性是指该要约一般总是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发出,而非针对某个特定对象。持续性即指该要约一般在一段较长的时间内都可以作为承诺之对象。细节性就是指该要约一般都包含了合同的全部的条款,无需也不允许对方在承诺时对要约加以任何修改。
2.1.2格式合同承诺的不自由性。由于格式合同的要约方一般都是具有较强经济实力的企业,或者是基于法律或事实而形成的垄断性经济组织,如自然水、电力、邮政等,这些组织在合同缔结时总是处于优势地位。而相对方则多是这些公用企业的普通生活消费者,处于服从的弱势地位,在面对要约方提供的事先预订的要约时,他们往往只能作出概括的接受与不接受的选择,并没有承诺的意思表示自由。
2.1.3格式合同具有经济性。由于格式合同是事先拟定的并可反复使用,致使可以简化传统的要约、反要约、再要约的繁琐订约程序,节约了交易成本和时间,从而使交易更加高效。这也是格式合同的生命力之源。
2.1.4格式合同具有潜在的不公平性。由于格式合同的使用者在经济地位上具有绝对的优势地位,具有对该行业格式合同条款制定的垄断性权利,受利益的驱动,往往会想方设法制订出对自己有利的合同条款,而处于劣势的相对方因经济地位的悬殊和抗衡力的薄弱,因而无法与之平等协商、意思自治,从而背反契约者自由的精神,隐含着不公平性的特点。
2.2旅游合同为格式合同特征分析
对于旅游合同的特征,一般认为它具有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和格式合同的特征。[6]但最为突出的是格式合同特征。
2.2.1从订立旅游合同的整体过程来看,在现实生活中,零星旅游者和旅行社临时订立一个旅游合同的现象并不普遍,也不典型。绝大多数旅游合同是由旅行社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定式合同。合同内容主要有:旅游的路线、所去的景点、天数、食宿标准、乘坐的交通工具、不成团的规定、旅行社的免责事项等等,对于旅行社事先拟定的旅游合同,旅游者很少能就合同的具体条款与旅行社进行磋商,讨价还价,往往只能在接受与不接受之间作出一个选择的决定,没有自由的周旋余地。究其原因,主要由于旅游业的特点和行业的垄断,致使游客在对旅游产品的信息掌握方面,相对处于弱势地位。游客对于自己希望去旅游的地方往往是比较陌生的,他(她)对旅行社提出的旅游目的地、具体的景点、团费、住宿、交通等收费标准究竟是否和实际相符缺乏全面的认识和理解,对于旅游产品的好坏难以把握。因此就缺乏与旅行社协商讨价还价的法码,从而游客对于旅行社提供的合同条款只能作出要么同意要么拒绝的不二选择。需要指出的是,现在推出同旅游产品的旅行社可能会不是一家,游客可以作一些比较和选择,但这种选择、比较的余地是非常狭窄的,即往往只能在价格的高低上进行比较、选择,最终的选择确定后,由于行业性的垄断,旅客还是必须面对另一家旅行社,在订立合同时,旅客同样要面临只能作出概括地接受或不接受决定的同一窘境。
2.2.2通过对现行的一些旅游合同进行分析,我们容易发现有些条款明显是限制或排除旅客的权利而减轻或免除旅行社的责任和义务的。例如,有的合同载有如此类似的条款:“以出团确认的行程为准,本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在旅游目的地任何旅客必须自费参加由当地接待统一安排的活动项目”,“在旅行期间,对于第三人造成的伤害,本公司概不负责”等等。更有甚者,有些旅行社在合同中玩起了文字游戏,成为“合同陷阱”。如“旅客所住宿的是三星级标准”,令游客认为是“三星级酒店”,其实,非也,只是三星级酒店的标准。这些条款是明显违反民法与合同法所应遵循的公平、平等、自愿、诚信等原则精神的,是为典型的格式条款。
3.运用市场手段和制度规制方法逐步消除旅游合同格式条款
合同的订立本应遵循主体平等、自愿协商、意思自治、公平互利等民法基本精神,格式合同却是与之背反,具有排斥协商谈判、排斥契约自由之特性。因此,当格式合同初现之时就倍受争议。有学者认为,格式合同导致“合同的死亡”。[7]在实践中,格式合同极易成为经济强者压迫弱者的工具,从而损害消费者利益,造成不公平的后果。因此,各国均采用法律或行政等多元手段来对格式合同的使用加以严格的控制。
毋庸置疑,目前旅游合同中明显存在格式条款的情形,并且成为现实中旅游纠纷频繁叠起的主要原因。因此,无论从保护旅游消费者的最大利益考虑,还是从培育旅游消费市场的宏观视角来看,必须对旅游合同的格式条款的使用予以消除。但从当前来看,要在短时间对旅游合同格式条款予以清除或灭迹显然是不可能,因为这涉及到法律的完善、市场机制的健全、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愿意承担社会义务等因素。基于此,笔者认为要实现消除旅游合同格式条款的使用,尚需假以时日,但大致可以先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着手:
3.1加强对旅游合同格式条款限制使用的制度规制。主要包括立法规制、行政规制和司法规制三种方法。与当前旅游业的迅猛发展相对照的是我国对旅游事业的立法停滞不前,特别是旅游合同制度的阙如是格式条款大量存在之原因,因此在立法规制方面,应加强对旅游合同的立法,应对旅游合同作出明确的法律界定,并对旅游合同的格式条款适用范围、订入合同所应遵循的程序、无效的情况等内容予以完善,实现事前控制,做到有法可依,不让经营者有机可乘。在具体的实施层面,建议在对《合同法》进行修订时,将旅游合同列入,变更为有名合同;或者在制定《旅游法》时列出专章来规定旅游合同;如有必要也可制定一个单行的《旅游合同法》等等。在行政法规方面,有关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旅游格式合同在公开使用前的审核,并进行监督,发现有不公平格式条款时,及时使用禁令。司法规制是对旅游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的最终控制手段,主要要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法院在审判活动中对旅游合同的格式条款予以严格的解释,二是将违反强行性规定的格式条款坚决判为无效。
3.2全面调整产业政策,促进旅游市场的全面开放,完善旅游市场机制,充分利用市场手段杜绝格式条款。只有旅游市场实现全面开放,旅游服务体现全面自由,实现旅行社的充分竞争,才能打破企业垄断和行业垄断,旅游消费者才能获得更多的选择权和支配权,才能有效地抵制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近年来,我国在开放旅游市场方面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就取得良好效果。如开放经营出国旅游市场,增加了经办旅行社的数量,从原来的5家增加到现在的528家,打破了以往一直以来的行业垄断;旅行社现在可以跨地域招揽业务,与当事旅行社竞争等等,这些推动旅游市场发展的竞争措施使游客在经营者面前获得了更多的主动权和选择权。一些旅行社在竞争的压力下,迫使其改变以往的传统经营模式,推出了“自由行”之类的旅游产品,使得参加旅游的游客不受旅行社团体集体旅游形式之局限,并且还可以自行提出旅游的目的地、住宿标准、行程天数等要求寻找多家旅行社进行报价,并由自己自主来决定。这是一个实现杜绝格式条款出现的良好例证。
3.3加强对旅游合同格式条款的社会控制。指的是加强对旅游格式合同使用人使用格式合同的社会监督。这主要要发挥好消费者保护组织以及旅游行业协会两个主体作用。消费者组织可以通过参与格式合同条款的拟定、协助游客处理与经营者的格式合同纠纷、对经营者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损害旅游者利益的行为提出批评或诉诸舆论等方面发挥作用;旅游行业协会的作用在于加强行业内的自戒自律,积极在行业内进行诚信经营理念的教育和培育,使旅游经营者做到诚信经营,不欺旅客。
3.4消除旅游合同格式条款不能缺失旅游经营者和旅游消费者的参与与配合。旅游者除了加强法律知识,提高维权意识,懂得充分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之外,应当增强旅游常识和对旅游产品的认识,做一个“不被轻易伤害”的消费者。做到这些并不难,因为网络社会的发达,给了我们充分的便利。对于经营者则应尽力自觉地做到诚信经营,积极配合和参与前面所提到的各种消除格式条款的手段和方法。
参考文献:
[1]王家福主编.中国民法学·民法债权[Z].法律出版社,1991年版.第733页.
[2]曾隆兴.现代非典型契约论[M].三民书局股份有限公司,1988年版.第253页.
[3]张新宝.定式合同基本问题研究[J].载《法学研究》,1989第6期.第44页.
[4]王利明.对《合同法》格式条款规定的评价[J].载《政法论坛》.1999第6期.第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