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6 17: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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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课实践教学模式是关于思政课实践教学具体实施的运行方式。思政课“菜单式”实践教学模式是在吸取研究性教育教学核心理念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种既有理论指导,又有具体操作步骤的结构性整体,是一种既体现思政课教学规律又体现研究性教育教学规律的实践教学范式。思政课“菜单式”实践教学模式内在结构由“菜单引领•学生主体教师主导”三位一体构成。其主体内涵是:“菜单引领”,即以问题为源头,围绕问题引导大学生开展实践教学活动。“学生主体”,即以学生在实践中自主建构知识体系、提升道德素质为本体开展实践教学活动。“教师为主导”,即以教师为后台推手和规范的制度管理保障实践教学活动的运行。三者内在逻辑联系严密、运行分工明晰、功能互补性强,共同作用于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全过程。
(二)思政课“菜单式”实践教学模式的学理依据
任何教学模式都必然意蕴着一定的教学理念和精神,思政课“菜单式”实践教学模式也不例外。思政课“菜单式”实践教学模式蕴育研究性教育教学理论的核心要义。从思政课“菜单式”实践教学模式的内涵看,该模式被植入了研究性教育教学理论,两者具有相同的理论价值契合点。
第一,思政课“菜单式”实践教学模式意蕴着研究性教育教学理论主张的教学过程应是引导学生源于问题、围绕问题、探究问题过程的思想。西方启发教育理论的创始人古希腊教育学家苏格拉底的“问答法”,又称“产婆术”,是研究性教育教学理论的奠基之作。他认为教学不应该把现成的结论直接告诉学生,而是在与学生诘问、交流和争辩中向学生提出问题,引导学生去怀疑自己的原有观念,一步步激发学生去寻找解决问题答案的过程。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提出了“发现学习”。他认为教学“不是教他这样那样的学问,而要他自己去发现学问”①。卢梭在这里提到的“发现”,包含了发现问题、探究问题、解决问题的全过程。无论是苏格拉底的“问答法”,还是卢梭的“发现学习”,都提倡教学应该是师生共同探讨问题的过程。“菜单式”实践教学模式赋予学生实践的过程就是探究实际问题的过程,它主张实践活动源于问题,以问题(即菜单)引导学生深入火热的社会生活,让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自主探究问题、解决问题、验证理论,提升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政治观念。
第二,思政课“菜单式”实践教学模式意蕴着研究性教育教学理论倡导的自由选择的精神。卢梭倡导并建立的“自然教育法”,主张教育要顺应人的自然本性,反对过多的干预。这一观点的依据是“在所有一切财富中,最为可贵的不是权威而是自由”②。因此,教育必须遵循自然法则,即尊重人的自由权利,能够依据努力而实现自己的意志。“菜单式”实践教学模式秉持卢梭“自然教育法”的精髓,主张尊重学生的个性和选择,唤醒学生与生俱来的欲望和好奇心,让学生根据自己的经验、专长、爱好像在菜单上点菜一样自由选择实践活动的主题、自主决定实践活动的方式、自主策划实践活动的过程、自主选择实践结果的表达方式,并自主评价实践效果,给予学生极大的自由选择的空间和自主决定的权利,赋予学生极大的学习实践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三,思政课“菜单式”实践教学模式意蕴着研究性教育教学理论倡导的教学过程是学生自主建构意义的过程。20世纪60年代美国心理学家布鲁纳认为学习的本质和过程不是被动地形成刺激—反应的联结,而是一个主动形成认知结构的过程。他指出:“教某人学习这些学科,主要的并不是要他记住那些成果……而是要使一个学生有条理地思考,使他考虑问题时像一位历史学家所做的那样,参与获得知识的过程。认识是一个过程,绝不是一个结论”③。在布鲁纳看来,认识过程既是探究过程又是自主意义建构过程,他还突出强调了意义建构过程的主体性。在“菜单式”实践教学模式中,学生将探究问题和自主意义建构合二为一,在探究活动中自主完成理论认知的意义建构。
第四,思政课“菜单式”实践教学模式意蕴着研究性教育教学理论倡导的教育应该在敞开的空间进行的思想。研究性教育教学理论的鼻祖苏格拉底在“问答法”教学中不预设任何前提,对话结果也常常是没有确切的定论,对话的过程是让学生敞开心扉自由思考、自由表达,在自己的怀疑、思考、否认中不断向结论推进。菜单式实践教学模式在这一点上与研究性教育教学理论不谋而合,它鼓励学生到社会广阔的天地体验感悟党的创新理论的价值和魅力。实践前不设任何前提假设、实践中不设框架完全随学生活动情况推进、实践后总结评价不设标准和结论。
二、思政课“菜单式”实践教学模式内在工作机制的建构
思政课“菜单式”实践教学模式包含三个系统——菜单库设计、学生自主实践、教师辅助指导,其模式的主体框架设计如下:
(一)建立菜单库——突出“问题探究”的工作体系
菜单,即项目、主题、问题、任务的统称。菜单库,即是实践教学的内容体系,涵盖了基本原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高校五门思政课课程的重要理论问题,它是与理论教学内容相对应、相融通、反映思政课五门课程教学规律及逻辑关系的,可供学生备选的实践活动项目库。菜单库的建立指教师将思政课五门课程的基本理论观点转化为学生可以操作的实践活动要点的过程,它实现由理论教学体系向实践教学体系的有效对接,体现了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在菜单设计工作体系中,教师要将“问题探究”置于核心地位,要强化问题意识,对问题要有设计,要使问题成为实践活动的载体,这是在“菜单式”实践教学模式中实施研究性教育教学理念的关键。为此,需要将菜单设计成类似科研课题那样的项目申请书,赋予“菜单”和科研课题项目申请书同等的功能,为学生实践活动保驾护航。菜单设计应包含以下六个要素:
一是实践活动要探究问题的理论依据,它是与思政课教材相对应的理论要点。具体操作是先将教材内容梳理整合,形成理论专题或模块,然后对应每个模块或专题设计出若干个菜单,由此形成的菜单紧扣教材内容,不偏离教材内容,点面结合又不疏漏,体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符合教育部对高校思政课的基本要求。以“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的实践教学菜单库设计为例,我们先将教材的理论知识点按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两部分内容进行分解,分为思想活灵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六大模块,依据每个模块的基础理论相应设计出若干个实践项目。
二是实践活动要探究问题的现实依据。菜单设计应该紧密结合现实的热点难点问题。只有让学生在现实灼热问题中探究和感悟,才能促进他们思考和提升,任何离开社会现实的菜单实践教学项目,是不会激起学生兴趣的。如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确定了中国未来四年发展的基本走势,我们针对大力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美丽中国建设的形势,以“菜单式”实践教学的方式设计并申报了广西大学生社会实践专项课题——“美丽南宁行——南宁市生态文明建设状况调查”,让大学生在调查南宁市持续5年“一江四湖”治理中,感受南宁的自然之美、人文之美、生态之美,从而体会党的生态文明建设理论的价值和魅力,同时也激发了学生为建设“美丽中国”努力学习、不断实践的热情。又如针对雾霾天气持续扩大,人们谈霾色变的现实,我们设计了调查南宁市近一个月来的空气质量指数PM2.5及其走势,剖析指数变化的成因,提出防霾治霾的对策。同学们在“雾霾”这个现实问题的引导下完整经历了“发现问题、探究问题、解决问题”的全过程,达到了实践教学的目的。
三是实践活动探究的现实情景环境。党的创新理论必然来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因此思政课的实践教学必须回归现实世界。在具体操作上,要从现实社会中找寻与理论知识点形成和发展的真实环境,不能再现的真实环境的可以创设虚拟环境。在菜单设计中要坚守的原则是,教师只给问题情境不给问题,问题应该由学生在实践中自我找寻。
四是实践探究活动大致思路和实施步骤。在菜单中粗略地描述实践活动的线路图,告知学生科学规范的调研活动应具备的要素,给学生实践活动提供一个大致过程参考。
五是实践探究活动的预期成果,即调研报告和PPT。确定活动预期成果是为了让学生明白在实践活动中应该注意收集哪些材料。六是完成实践活动的基础和保证。列出完成此实践活动应必备的条件,如文献资料、需要的人力、物力、时间、场地等。上述六点中,前三点的设计反映了实践教学在思政课教学内容层面思想性、政治性的特点,后三点设计反映了实践教学在技术层面操作的特点。菜单的设计及菜单库的建立是实施菜单式实践教学模式的主要环节,是提高实践教学效果的主要举措。必须坚持以问题探究为核心完善菜单库建立的工作体系。
(二)学生自主实践——突出“自主探究”的工作体系
在菜单实践教学模式中,自主实践是基于菜单引导基础上的大学生自主构建的过程,是大学生将自己在理论课堂习得的思想观念、价值追求自主地付诸实践,在实践教学活动中“对未知的求知,对已知的求证,对虚知的求实”,通过实践活动的历练重新建构自己的思想道德的认知体系。这个过程与理论教学不同的是,学生的知识结构不是教师从外部“灌输”,而是学生将从教师那里获得间接经验(书本知识)与自身实践中获得的直接经验有机整合而生成新的知识体系,达到“知行合一”,用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说这是由粗浅的理性认识转化为感性认识再到理性认识的过程。完成这样一个实践教学过程,需要发挥学生的主体价值和主观能动性,因此这一环节工作设计的重点在于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建设来引导学生自主探究、努力求证。学生作为实践的主体,其主体作用贯穿在实践前准备工作、实践过程的体验工作、实践后的总结、反思工作上,具体工作内容如下:实践前的准备工作,学生要完成诸如选题、组队、策划、分工合作、制定方案等一系列前期准备工作。一是选题。学生像在菜单上点菜一样,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以及关注点从菜单库中选取一个主题,或者自选菜单库以外的主题来开展实践活动。菜单式实践教学模式的特色就体现在吸取了菜单选择的精华的这个意义上。二是组队。学生根据同学的友情和亲疏度确定实践的合作伙伴,由此组建志趣相投的实践活动小团队,有利于团队合作共同完成实践教学任务。三是策划。根据选题找出实践活动的切入点,分解选题的几个分要点,大致确定实践的几个步骤。四是分工合作。团队小组成员根据选题、个人的特长安排每个成员在实践中所要承担的工作,要求各成员各司其职,团结一致搞好实践教学活动。五是制定方案。团队成员查找各种文献资料、咨询任课教师,确定实践的时间地点,在充分认识实践教学目的和充分理解选题意义的基础上,制定和撰写实践活动方案。
俗话说不打无准备的仗,上述实践前准备工作做得越扎实,实践教学的成功率越高。实践中的体验工作,即学生通过社会调查、专题研究、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形式进行自我体验、感悟和自主建构意义。在这一实践关键阶段中,学生的思维活动包含两个方向的过程:一是自我体验和感悟活动,这是理论联系实际的过程。学生将课堂所学理论付诸实践,在实践中检验所学理论的真理性、体验所学理论的魅力、感悟所学理论的真谛,使理论教学效果得以延伸、拓展和深化。二是自主建构意义活动,这是思想的历练和升华过程。学生将实践中所见、所闻、所思、所想收集起来,通过知、情、意的心理机制的作用,在思维中与原有认知结构中合理的成分进行消化、加工和整合,重新建构出新的思想道德认知体系。
实践后的总结和反馈工作,即总结、评估和反思,反馈、交流和展示。一是总结、评估和反思。学生将实践活动中收集的文字、图片、数据、采访录音、录像文献等资料加以整理、归纳、总结出结论,撰写调研报告和自制PPT作品。学生的调研报告和自制的实践作品凝结着学生对实践活动的总结、反思、评估,反映了学生的收获和成长。二是反馈、交流和展示。实施“小组——班级——年级”三级展示交流制度。首先在班级里展示各小组的实践作品,评选出最优作品参与年级作品评选活动。其次将各班评出的最优实践作品汇集评比出年级优秀实践作品。这种由学生自主交流展示作品的制度实际上就是学生互相学习、自我教育的制度,它弥补了实践活动中由于每个小组只能选择一个主题开展实践,其他主题无从学习和体会的缺陷,使学生在同一时间内间接学习了其他小组实践活动的经验和教训。由学生自制实践作品荟萃而成的精品库成了学生自我教育的极好教材。在学生自主实践这一环节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理念,把学生置于主体地位,尊重学生的个性、需求和能力,使学生真正成为实践教学的主动参与者,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教师主导实践——突出“支撑探究”的工作体系
教师主导实践的工作体系主要通过建立指导教师规范化操作系统和支撑菜单式实践教学模式的管理系统来实现,教师的指导是实践教学的技术支持,学校的管理制度是实践教学的保障支撑。
1.建立思政课教师指导实践教学的规范化操作系统。传统教学中,教育者以势相示,受教育者被动相迎,教育者是中心、权威。菜单式实践教学模式重塑教师的角色,重置教师的地位。教师由前台一线的操控者隐退为后台推手,并通过建构一系列保障制度来推动实践教学的规范化。具体工作内容:
第一,要求思政课教师把教学内容巧妙地隐含在每一个问题中,以菜单引导和激发学生在实践中探究问题、求证问题、解决问题。在设计菜单中通过软硬两方面手段激发学生的欲望和主动性。软性激励手段,一是根据学生的兴趣点、关注点,贴近学生实际来设计问题情境,让学生对所要选择的问题情境有好奇心,能提出问题和自主反思,具备探究问题、解决问题的勇气。二是允许学生根据自己的特长来自制实践作品。硬性约束手段:要求学生通过独立的或协作的实践活动完成实践教学任务,并将实践成果制作的实践作品作为考核学生实践成绩的依据。
第二,思政课教师在学生社会实践过程中扮演着“顾问”、“辅导员”、“观察员”的角色。在实践前学生确定主题制定实践方案阶段,思政课教师的主要职责是提供建议、答疑解惑,审核计划,把控方向。在实践过程中,教师扮演着实践计划执行的“咨询员”、行动操作的“辅导员”、矛盾冲突的“协调者”、探索创新的“鼓励者”、安全实践“监督者”的角色。
第三,思政课教师掌握着实践活动效果的评价方向。教师既关注学生实践结果的考评,即实践作品,也注重对学生实践过程的考评,尤其是学生实践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个性心理特征如克服困难、勇于探究问题的意志力和勇气的考评。
2.建立“菜单式”实践教学模式实施的保障机制。“菜单式”实践教学的管理模式是“思政课菜单式实践教学+专业课实习实训,二者同步实施,统一管理”,该实践教学管理模式的工作内容有:
第一,建立规范化的实践教学管理制度。思政课“菜单式”实践教学管理模式把社会实践教学纳入思政课教学计划当中,制定完整的实践教学管理制度体系,包括规定具体的实践教学课时(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思政课实践教学16个课时的规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方案和实施细则。思政课“菜单式”实践教学统一安排在每年学生专业实习实训期进行,思政课实践教学与专业课实习实训结合起来,在专业实习实训的同时开展思政课的实践教学,这就明确规定了思政课实践教学的时间空间,确保了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全员参与,以及规范化的有序进行。
第二,建立学校各级管理部门协调化的实践教学管理体制。建立党委统一领导下,教务处、学工处、各系部、团委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管理的,社科部联合系部组织实施的,任课教师具体指导,学生在实习实训中自我体验、自我教育的实践教学的运行机制。
新课程改革的春风席卷课堂教学多年,教学方法的单一简单的困惑依然存在,教师驾驭课堂的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一些教师没有从传统教学阴影中走出来,获得彻底的解放。课前教师忙于备书,把教材吃透,然后把教材内容变成讲课内容。课堂教学教师按照教案制定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一步一步向学生传授知识,学生积极配合教师,听命于教师,成了知识的的接收器。一些教师长期受全国统一考试的束缚,想大胆改革,标新立异,又担心学生高考成绩的落后,进退两难,举步维艰。
二、案例教学形式的多样性
案例教学形式要具有多样性,教师在教学中要根据案例的不同内容,可采用多种方法进行教学。一是“广播式”,即教师口头介绍案例。其选材容易,使用方便。这种案例多半选取历史故事、人物传记。通过讲历史、讲故事、讲经历,开展案例教学,二是“音像式”,即用多媒体设备播放案例。利用多媒体技术在课堂上呈现各种文字、声音、图像、场景、活动、动画等进行教学。这种案例多选择先进事迹,如感动中国人物视频、身边的感动、道德力量等。三是“讨论式”,即每一个案例介绍完后,都要给学生留一定的讨论题,通过案例讨论、案例点评,使学生深刻理解其中蕴含着的深刻道理。
三、案例教学过程中学生的参与性
案例教学的实质是学生参与教学过程,实现师生双向信息交流,重视学生的参与过程,采用适当激励机制来引导学生参与到课堂学习中去,真正从学业、生活的角度来思考问题,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这也是案例教学成败的关键。讨论式教学有利于组织学生参与教学。教师组织学生参与课堂讨论,可根据讨论的目的,班级人数的多少,学生能力的不同,采取多种讨论形式,如全班讨论或小组讨论等。其中,教师是集体讨论的组织者,由教师提出问题,引导学生相互交流,最后作讨论总结。为了保证课堂讨论效果,在讨论过程中,教师要启发学生积极思考,主动发言,及时引导讨论的内容和方向,把握讨论的时间进度。教师对课堂讨论的实施计划要做到心中有数,至少对以下的问题要有思想准备,讨论的目的是什么?如何开始?哪些学生在课堂上发言?讨论一个问题需要多长时间?讨论的结果是什么等。在讨论中教师应把发言中提出的问题,分析的观点和解决问题的建议写在黑板上,用以掌握讨论的思路和结果。
四、案例教学与理论教学的同一性
二、思想政治教育学主客体与哲学主客体概念的比较
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理论的争议主要来源于哲学的主客体理论,有必要将思想政治教育学主客体概念和哲学的主客体概念进行比较,从而科学地界定思想政治教育学主客体范畴的内涵。哲学上的主客体概念是和人类的实践活动相结合的。哲学认为:“在实践活动中,人是活动的主动者,是实践活动的主体。实践主体是实践活动中自主性和能动性的因素,担负着设定实践目的、操作实践中介、改造实践客体的任务。……在实践活动中,客体是指一切作为主体活动对象的事物。”因此,有学者认为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是主体,而教育过程中的内容、方法、环境等是客体。如何看待这一观点?我们认为,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项提高人的思想素质、培养人才的实践活动。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的内涵与哲学主客体的内涵有联系,但更有区别。其区别为:第一,实践活动改造的对象不同。哲学讲的实践活动是人对自然的改造,这也是哲学对实践的基本立足点;思想政治教育作为意识形态领域的一种特殊的实践活动,其改造的对象是有思想、有行为能力的人。要特别说明的是,这里讲的“改造”,其含义是:“从根本上改变旧的、建立新的,使适应新的形势和需要。”即这里讲的改造不是指过去极“左”的政治运动中那种在极“左”思想指导下,用强制性甚至是粗暴的手段改造教育对象,而是指教育主体通过理论教育与组织社会实践活动,用引导、激励等方法改变教育客体的错误思想,提升其理论水平和思想素质,使他们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发挥自己的作用。思想政治教育与哲学的改造对象不同,实践活动中体现出来的对象性也就不同,所以,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不能直接照搬哲学主客体概念的含义。哲学主客体概念被引入思想政治教育学,就具有了该学科的特殊含义。思想政治教育客体与哲学客体的含义有重大区别:哲学讲的客体指的是主体改造的事物;思想政治教育客体则是指教育主体改造的对象,这个对象不是物,而是接受教育的人。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讲的受教育者、教育对象。思想政治教育客体、受教育者和教育对象这三个概念没有本质的区别,指的都是接受教育的人。只不过,思想政治教育客体是从哲学角度讲的,受教育者和教育对象是从教育学的角度讲的。三个概念完全可以同时使用。思想政治教育客体与哲学客体的区别,骆郁廷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1月出版的《思想政治教育原理与方法》一书讲得很准确:“哲学意义上的客体是从人和物的关系上划分的,是指人类活动的对象。即人是主体,自然是客体……思想政治教育的客体不是从人与物的关系上来划分的。而是从人与人的关系上来划分的。准确地说,是从人与人在思想政治教育中作用与被作用、教育与被教育。塑造与被塑造的相互关系上来划分的。”第二,不能将教育资料作为客体。这里的客体,应该是接受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教育对象,即教育客体。教育客体与哲学客体的不同点在于:哲学客体指的是事物,教育客体指的是作为教育主体作用对象的人。如果照搬哲学主客体的含义,将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的教育资料作为客体的话,那么,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改造的对象就是教育资料,而不是作为教育对象的人。这样,就发生了一个问题,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是教育主体,那么,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就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共同去改造教育资料。显然,这与事实不符,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目的是教育人、塑造人,为社会发展培养人才。第三,照搬哲学上主客体的概念,无法回答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问题。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就是思想政治教育以自己的属性和功能满足个人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效益关系。思想政治教育价值是在思想政治教育满足教育对象需要的实践活动过程中形成的。离开了教育对象的需要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就无从谈起。第四,只讲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是片面的。有的书只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主体,不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客体,这是片面的。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的存在是以对方的存在为条件的。有思想政治教育客体的存在,才有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存在。没有思想政治教育客体,何来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即没有教育对象,何来教育者。反之亦然。教育主客体相互依存,谁也离不开谁。离开了一方,另一方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综上所述,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和哲学主客体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项特殊的活动就在于它特殊的改造对象,特殊的方法、环境,特殊的价值追求等。当哲学的主客体概念被引入到思想政治教育学后,主客体就具有思想政治教育学所赋予的特殊含义,即教育的主客体都是人,其区别点在于: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是通过理论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等途径影响人,改变人的人。教育客体则是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被影响、被改变的人。因此,思想政治教育学主客体不能直接照搬哲学主客体概念的内涵。
三、对思想政治教育“双主体说”的思考
1.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双主体说”的积极意义
在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理论的发展过程中,有的学者提出了“双主体说”。如有的学者认为:“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是主动行为者,都具有主动教育功能,因此都是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主体”。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应包括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因为他们都具有“主动教育功能”。“双主体”说对深入研究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理论具有积极意义。其意义在于:一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具有主观能动性。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作为人,不仅都具有主观能动性,他们二者还有参加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积极性。教育者希望参加思想政治教育,在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实现个人价值的同时,还能在教育过程中锻炼和提高自身素质。受教育者希望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学习科学理论,提升思想素质,把自己培养成为社会需要的人才。这样,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有参与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积极性。二是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必须发挥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主观能动性。思想政治教育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向互动的活动。只有双向互动,充分调动二者的主观能动性,才能产生良好的教育效果,缺少任何一方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和二者之间的互动,教育效果都会受影响。
2.如何评价“双主体说”
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地位和职责是不同的。教育者在教育活动中处于主导的地位,主导着教育活动的全过程,他的职责是指导受教育者转变旧思想,提高理论水平。受教育者在教育活动中处于被主导的地位,他的职责是在教育者的指导和帮助下,接受教育者传授的理论和自学理论,参加各种教育活动,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从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的地位和职责来看,前者自然是教育主体,后者是教育客体,如果看不到这一点,他们的地位和职责就会被颠倒和混乱,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就不能有序进行。从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地位和职责这个角度讲,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只有一个主体和客体,他们作为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一对矛盾而存在。如果不认可这一点,就无法回答这样的问题: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教育的主要对象是谁?是教育客体即受教育者,还是教育主体即教育者?我们认为:教育主客体尽管能够相互教育,也需要相互教育。另外,当教育主客体在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发生转化时,教育客体会转化为教育主体。但是,在一般情况和教育活动的绝大多数情况下,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对象只能是教育客体即受教育者,而不是教育主体。那么,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是否存在“双主体”?我们认为,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存在“双主体”,但这种存在是有条件的。第一,教育主客体的关系会相互转化。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是一对矛盾,教育主体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起主导作用。教育客体是矛盾的次要方面,是被主导的方面。在《矛盾论》中指出:“然而这种情形不是固定的,矛盾的主要和非主要的方面互相转化着,事物的性质也就随着起变化。在矛盾发展的一定过程或一定阶段上,主要方面属于甲方,非主要方面属于乙方;到了另一发展阶段或另一发展过程时,就互易其位置,这是依靠事物发展中矛盾双方斗争的力量的增减程度来决定的。”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这对矛盾,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进行过程中,矛盾的主要和非主要的方面也会互相转化。互相转化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素质高的教育客体指导教育主体。思想政治教育与文化教育有一个重要的区别:在文化教育活动中,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存在较大的知识落差,前者的知识水平一定高于后者,否则文化教育活动就无法进行。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情况就不一样了。在一般情况下,教育主体的理论水平高于教育客体。但在一些单位和部门,情况就不同了,有的教育客体的理论水平却高于教育主体。教育主体要开展好工作,就必须先向教育客体学习,在这种情况下,教育主体与教育客体就互易其位,向教育客体学习的教育主体就转化成了教育客体,而教育客体则成了教育主体。二是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一些教育主体不思进取,理论知识日益陈旧,思想观念不断僵化,他们的思想落后于时代的发展,而一些教育客体则勤奋学习,积极参与实践活动,他们的理论知识和思想观念都与时俱进。由于后者超越了前者,前者应该向后者学习,这时,教育主客体的位置就发生了转化。第二,教育主客体优势互补,长短相济。教育主客体之间,他们各有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也各有长处和短处。教育客体用自己的优势和长处去影响教育主体,也会使教育主客体的位置发生转化。“先生”向“学生”学习,“学生”教“先生”这种现象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是经常发生的。第三,教育客体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在教育活动中,教育客体主观能动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主动配合教育主体完成教育任务。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教育客体通过自己能动性的发挥,主动将自己掌握的先进理念,新的理论传递给教育主体,使其能够更好地完成教育任务。当教育主体接受教育客体传递的先进理念和新的理论时,他就转化为了向对方学习的教育客体。二是教育客体进行自我教育。教育客体为了更好地提高自己的理论和思想水平,自觉发挥主观能动性,进行自我学习、自我反省。这时,他既是教育主体,也是教育客体。自我教育,使他集教育主客体于一身。当上述情况出现时,就出现了两个主体。一个是工作岗位、承担教育职能的教育主体;一个是位置发生转化后的主体。作为工作岗位、承担教育职能的教育主体在向他人学习的过程中,尽管他转化成了教育客体,但他的工作岗位、承担的教育职能没有变,他还是教育活动的组织者、决策者和实施者。从这个意义上讲,他还是主体。所谓位置发生转化后的主体,是指他的原有身份是教育客体,当他去教育原有的教育主体时,他的位置就转化成了教育主体。综上所述,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双主体”是存在的,但其存在是有条件的。如果无条件地讲“双主体”,既会造成教育活动管理的无序,也会使教育主客体地位、职责不明确,最后直接影响教育效果。
四、对思想政治教育学主客体理论争论的评析
认为思想政治教育不应该使用主客体概念的人认为,使用了主客体概念会忽视了教育客体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使得教育主客体地位不平等,从而影响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
1.教育主客体概念的使用没有否定教育客体的主观能动性
教育客体的主观能动性能否发挥出来,不在于该用还是不该用教育客体概念,关键在于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教育客体对思想政治教育目标的认可。这是最根本的因素。教育客体在教育主体的引导下,认可了思想政治教育目标,他就会自觉主动地去追求它,实现它。因为教育目标包含着教育客体的利益和价值追求,关系到他的素质提高和发展前途。教育客体一旦认可思想政治教育目标,他参与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实现教育目标的精神动力就随之产生,其主观能动性自然会被调动起来。二是在教育主体的教育和帮助下树立了科学的价值观。教育客体要想在事业上有大的作为,就必须树立科学的价值观。有了科学价值观的指导,他会自觉学习科学理论,学习专业知识,培养专业能力,在业务活动中不断创造新的业绩。由于受环境和自身阅历等因素的限制,教育客体单靠个人的力量很难树立科学的价值观。这就需要教育主体对他进行价值观教育和发展方向的引导,帮助他在实践活动中确立自己科学的价值观。在思想政治教育目标和价值观的引导下,教育客体的主观能动性就能发挥出来。
2.教育主客体概念的使用没有否定教育主体与教育客体地位的平等性
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教育主客体的地位既是平等的,也是不平等的。
(1)教育主客体二者地位的平等性。
关于教育主客体二者地位的平等性可从法律角度和人格角度去分析。从法律角度讲,教育主客体都是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因此,教育主客体二者是平等的。他们的差异只是在教育活动中分工的不同。教育主体是教育活动的组织者、决策者和实施者;教育客体则是接受教育的对象。分工的不同,并不影响他们政治地位的平等性。从人格角度讲,二者是平等的。人格是法律赋予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或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教育主体和教育客体在人格上是平等的,他们都享有法律规定的人格权利和人格尊严。教育主体和教育客体之间都应该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和相互关怀。从实现社会目标的角度讲,教育主客体都是中国梦的追梦者和圆梦者。二者都承担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正因为教育主客体具有以上的平等性,才能充分地调动他们参与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积极性,保证教育目标的实现。
(2)教育主客体二者的不平等性。
从教育主体和教育客体的素质和承担任务的角度讲,二者又是不平等的。他们之间的不平等主要表现为:一是教育主客体在理论修养和思想素质方面存在差异。由于教育主体是经过组织按照严格的标准挑选出来并进行了专业培训,有的还获有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有的还出国留过学;有的经过长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锻炼,具有从事教育活动的丰富经验。一般来讲,教育主体的理论素养和思想素质高于教育客体。从素质差异的角度讲,二者是不平等的。二是教育主客体在教育活动中的任务不同。教育主体的任务是通过理论教育和实践锻炼,引导、激励教育客体掌握科学理论和提高思想素质。教育客体的任务则是在教育主体的指导下,学习理论,转变观念,成为社会发展所需要的人才。简单地讲,教育主体的任务是“教”,教育客体的任务是“学”。他们的素质、任务不同,决定了二者的不平等。三是教育主客体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起的作用不同,是主导和被主导的关系。教育主体和教育客体是一对矛盾。讲:“矛盾着的两方面中,必有一方面是主要的,他方面是次要的。其主要的方面,即所谓矛盾起主导作用的方面。”教育主体处于矛盾的主要方面,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起主导作用。教育客体是矛盾的次要方面,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处于被主导的地位,要受教育主体的约束。这里所讲的约束是指教育主体为了完成教育任务,要用教育目标和组织纪律去约束教育客体,而不是讲教育主体要约束教育客体的主观能动性,更不是限制教育客体的言论和行动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