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风险论文范文

时间:2023-03-16 17:4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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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风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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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人世协议的逐期履行,中国银行业将进一步融人国际金融体系,我国商业银行将直接面对来自国际金融界的强劲挑战。同时,随着中国金融市场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金融风险也将与日俱增。未来商业银行的竞争,其核心是风险管理水平的竞争。因此,正确认识我国商业银行当前面临的金融风险,防范和控制新的金融风险产生,及早化解已经形成的金融风险,并在与跨国银行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是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中履需解决的问题。

一、我国商业银行目前面临的主要金融风险

从我国商业银行目前的经营与发展来看,存在的金融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信用风险即借款人由于经营不善或主观恶意等发生债务危机,无力全部或部分偿还商业银行债务,造成逾期、呆滞、呆账等贷款风险。川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客户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信用不良,存在着大量的逃废银行债务的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质量普遍较差,不良资产比率始终处于一个较高水平。据统计,截止到2003年6月末,我国金融机构按五级分类法计算的不良贷款合计为2.54万亿元(约合3100亿美元),不良贷款率为19.6%。在全部不良贷款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为20070亿元,占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的80%,不良贷款率为22.2%。大量不良资产的产生和存在使得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资本加大,各行通过自身努力增加资本的成效甚微,这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商业银行改革和发展的最大羁绊。

2流动性风险即银行用于即时支付的流动资产不足,不能满足支付需要,使银行丧失清偿能力的风险。目前这方面的风险虽然暂时被居民的高储蓄率所掩盖,但仍然存在潜在的支付困难。曾有专家学者指出我国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从“技术上讲已经破产”,这是有一定道理的。但目前并未出现居民挤提存款、商业银行倒闭的情况,原因就在于其背后有强大的国家信用的支撑。但随着我国金融体制的改革,商业银行必将成为真正按市场化运作、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优胜劣汰将成为市场的游戏规则,那些不能满足市场要求、不顺应市场发展的商业银行必将被淘汰出局。到那个时候,缺少了国家信用支持的我国商业银行必将有一些会陷人流动性危机,进而破产。

3财务风险主要表现在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严重不足和经营利润虚盈实亏两个方面。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均低于“巴塞尔协议”规定的8%的国际最低标准,而目前银行的资产增长速度远高于其资本增长速度,资本充足率还将进一步下降;另一方面,自1993年财务体制改革以来,将大量的应收未收利息作为收人反映,夸大了银行的盈利,而实际上多数银行虚盈实亏。

4市场风险这主要由金融市场秩序混乱引起。一方面部分企业将银行信贷资金投人股市,加大了股市的泡沫成分,间接危及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另一方面企业债券清偿风险也不断加大,其中大部分债券是由国有商业银行担保或发行的,由于企业效益不好,到期无力兑付,往往需要银行垫付,企业风险随之转化成金融风险。

5.内部管理风险即银行内部的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不力而形成的风险。近几年来随着《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担保法》和《贷款通则》“四法一则”的颁布,金融业已步人了依法管理和经营的良性轨道。同时,商业银行为增强素质,也制定了很多内部规章制度,其完善程度和极强的针对性是前所未有的,但银行内部经常发案,大要案发生率一直居高不下,给银行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此外,还存在利率风险、汇率风险、高负债风险、信用卡风险、金融欺诈风险等。如不能及时正确处理,也很容易转化成现实的风险。

由此可见,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很多。如何将风险控制在一个较低的水平已经成为我国商业银行发展壮大的迫切要求。现代商业银行发展的实践证明:风险控制和商业银行自身发展密不可分。控制风险、减少风险正是为了商业银行自身更好的发展。只有稳健合规经营、资产质量优良的银行才能真正留住并不断吸引有发展潜力的优质客户群,才有持久发展的生命力,而资产质量差的银行,包袱日益沉重,不良资产大量侵蚀利润,不仅不能吸引优质客户,还会丢失原有较好的客户。

二、构建我国商业

银行风险控制体系的设想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建立一个健康、稳健的风险控制体系已是迫在眉睫。具体说来,主要包括以下几大部分。

1.建立完善垂直的风险控制机构体系西方发达商业银行的发展经验说明,大凡风险控制得比较好的商业银行,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即不仅建立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制,而且建立了垂直的风险控制机构体系。具体说来我们应在总行一级设一个风险控制委员会,全行的首席风险控制官担任这个委员会的主席。与此同时,各业务部门和每一个分行都设有风险控制官,但他们都是对上一级风险控制官负责,而不是对同一级业务部门的负责人负责。

2.保持风险控制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性不仅表现在风险控制要独立于市场开拓,还表现在程序控制、内部审计和法律管理三个方面。从程序控制上看,包括采用合适的会计政策、确定合适的呆账准备金比例、内部报告和外部报告;从内部审计上看,包括控制和管理政策的确立、控制程序完备性的测试、确认银行内部的操作办法符合外部监管的要求;从法律管理上看,包括银行活动符合法律要求、与监管部门保持联系、为业务活动提供合同文本、警告违约风险等。

3.建立相应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完善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的各项指标体系,建立一套专门的信贷资产法律。风险控制主要是通过科学的风险指标体系来实现的,包括银行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等一系列指标,并根据这些风险指标及时提供的预警信号严格控制风险、消除风险。鉴于目前逃废银行债务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非常有必要依靠法律的力量予以保护。因此,在严格执行《商业银行法》、《担保法》、《贷款通则》等金融法规的同时,要建立一部专门维护信贷资产安全的法律来保证银行资产的安全。对于借款不还,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要严格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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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现代商业银行业务是由多个产品、部门、地区等维度组成的资产组合,随着金融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决策者需要在组合层面上判断业务与产品的风险与价值,制定正确的经营战略和业务决策。风险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就是“不要把所有的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各类金融危机的发生更进一步说明,风险集中度管理上的失控,不仅容易导致银行遭受难于承受的损失,而且也使得风险十分容易在不同机构、不同地区之间“传染”,造成系统性风险。对于超大型商业银行,由于其管理层级多,分散风险、控制集中度风险的难度更大,且显得尤为迫切。近年来,许多国外先进银行开始应用经济资本管理方法,设定各类产品和交易的风险敞口设定七限,实行风险限额管理。这些限额之问相互联系和制约,在风险管理中发挥着制约、分散和预警作用,形成一个有机的风险限额管理体系。

二、风险限额管理的理念

风险限额是根据风险调整后资本收益率(RAROC)的最大化原则,应用资产组合分析模型设定的风险敞口(EAD)或风险价值(、aR)的最高上限。风险限额代表了银行在某一项业务中所能容忍的最大风险,凡在限额以内发生的非预期损失,都可以通过银行经济资本来抵御,超出限额则意味着损失会超过承受能力。限额管理是一种基于风险计量的管理方式,它综合体现了银行的经营战略、政策导向以及资本配置,代表了当今风险管理的专业化、精细化和系统化发展方向。与传统风险管理方式相比,它具有如下特征:

(一)限额管理是对风险的事前管理。在风险管理体系中,各类敞口的限额都是根据对风险变化的预测提前设定的。当某类风险敞口保持在限额以下,说明业务发展稳健,风险基本可控;当风险敞口逼近限额时,监测系统将发出预警信息,提示风险经理采取防范措施;而风险敞口一旦突破限额,就预示着风险正在显著上升,风险经理应启动紧急处理程序。可见,限额管理应发生在资产损失形成之前,属于“防患于未然”的事前管理。

(二)限额管理是对风险的实时动态管理。限额管理强调实时动态监控,即在每个时点上,系统都可以根据最新市场变化和业务数据,计算调整各项限额,并监测所有限额的执行状态。业务经理和风险经理通过客户终端,随时从限额管理系统获取最新数据,了解所辖业务的风险状态,做出及时、准确的决策。从这个意义上讲,限额管理必须依托一个有效的管理信息系统,在畅通发达的网络环境下实现全行范围的连续监控。

(三)限额管理是对风险和收益的综合管理。风险限额是对业务经营规模施加的一种硬性约束。从短期看,限额管理可能会对业务拓展形成一定的制约,但长期而言它有利于银行的持续、健康发展。某项业务的开展在初始阶段会给银行带来较大的收益增加,但随着业务不断扩张,就会出现边际收益递减的现象;而如果业务规模突破风险限额,就会使RAROc降到较低水平,甚至出现负值,反而不利于银行增加实际收益。因此,风险限额不单纯是业务发展的约束,更为重要的,它是银行经营策略和风险承受能力的综合体现。

(四)限额管理是基于资产组合分析的全面风险管理。商业银行的限额管理体系建立在风险计量和组合分析的基础上,不仅涵盖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同时也贯穿了宏观、中观和微观等各个层面。该体系不仅包括对单笔业务或某一客户的交易限额,也包括国家、行业、区域、产品等资产组合层面的额度限制。它基于对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风险敞口(EAD)的准确计算,也通盘考虑了资产风险之间的相关性以及整个银行的实际资本状况。从这个意义上讲,限额管理体系具有全方位、全流程和全要素的管理功能,是银行真正实现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

三、风险限额管理的基本流程

(一)风险限额设定。风险限额管理模式的基理就是在一定资本约束的条件下,按照组合的风险调整后收益率(RAROC)最大的规则将贷款限额总量分配到各个债项。风险限额设定是整个限额管理流程的重要基础,其本身就构成了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风险限额的设定分成四个阶段:首先是全面风险计量,即银行对各类业务所包含的信用风险进行量化分析,以确定各类敞口的预期损失(EL)和非预期损失。根据BaselⅡ的要求,信用风险可通过银行内部评级系统进行计量。第二,利用会计信息系统,对各业务敞口的收益和成本进行量化分析,其中制定一套合理的成本分摊方案是亟待解决的一项重要任务。第三,运用前文介绍的经济资本分配和配置模型,对各业务敞口确定经济资本的增量和存量。第四,综合考虑监管部门的政策要求以及银行战略管理层的风险偏好,最终确定各业务敞口的风险限额。

(二)风险限额监测。银行总行在风险限额后,需要对限额执行情况实施连续监测,限额监测是为了检查银行的经营活动是否服从于限额,是否存在突破限额的现象。为监测贷款限额的执行情况和贷款经济资本占用变化情况,设置单笔业务的贷款限额和经济资本限额监测指标。总行风险监控部按月对监测指标变化情况进行监测,通过内部评级系统和授信业务风险监测系统有关监测信息。当实际新增贷款余额超过新增贷款限额的理想额度时,或贷款实际占用经济资本超过该业务经济资本限额的理想额度时,对贷款限额按旬进行监测。此时,信贷经营部门应对资产组合结构情况进行分析,甄别出潜在突破风险限额的行业,及时调整营销重点。

(三)风险限额预警。根据经济资本配置要求,商业银行需要针对设定的各类敞口理想额度和限制额度(即风险限额),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当实际交易额超过理想额度时,系统发出蓝色预警信号;当实际交易额超过风险限额时,系统发出红色预警信号。当行业出现预警信号时,风险监控部应对出现预警信号的业务单元进行差别化分析,向总行有关信贷经营管理部门、审批部门及一级分行发出预警提示书,同时抄报首席风险。

(四)风险限额控制总行相关部门及一级分行在收到预警提示书后,根据不同的预警信号在单笔信贷业务的审批及贷款发放两个环节分别采取先核准后审批、暂停审批、先核准后发放等相应的措施,在核准时应把分行贷款经济资本占用系数是否下降作为考虑因素,促使分行进行结构调整。确保信贷投放在行业限额内。对于限额执行情况,应定期在风险报告中加以分析描述。对超限额的处置程序和管理职责必须做明确规定,并根据超限撷的程度决定是否上报5风险管理部门要结合业务特点,制定超限额后的风险缓释措施,定期进行返叵检测?(五)风险限额调整。风险限额的调整分定期调整和不定期调整两种,定期调整是指在限额执行的中期,总行风险管理部在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及行业风险变化、限额执行情况等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酌情提出调整行业限额的建议报营彳亍风控委审议。不定期调整是指总行信贷经营管理部门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充分理由认为需要调整某业务单元的风险限额,以书面形式向总行风险管理部提出调整限额的建议,风险管理部在进行风险评估和测算后,提出调险限额的意见,报总行风控委审议或报首席风险官签批。

四、风险限额管理的组织框架

风险限额管理工作由总行风险管理部牵头,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计划财务部、信贷审批部、风险监控部及公司业务部、机构业务部、集团客户部等经营和管理部门分工负责。

(一)风险管理部门职责:负责组织设计、优化行业风险评级和风险限额管理模型;负责风险评级和风险限额的计量;负责组织各相关部门对系统计算的评级结果和风险限额进行论证和调整,并上报有权审批机构审批;负责拟定贷款风险限额管理的有关政策和制度;负责将审定后的风险限额录入内部评级系统;负责行业经济资本占用比例变化的监测;负责对信贷经营管理部门调险限额的需求进行审核并报有权审批机构审批。

(二)对公信贷经营管理部门职责、对公信贷经营管理部门包括总行公司业务部、总行机构业务部和集团客户部。对公信贷经营管理部门负责参与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模型的优化,提供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所需要的相关资料;负责参与风险限额管理的研究和讨论,提出对评级结果、风险限额及相关配套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负责落实指令性风险限额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调控措施;负责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指令性风险限额调整的意见;负责指导和督促分行执行风险限额管理,在行业限额内优化信贷资源配置。

(三)信贷审批部门职责。负责参与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模型的优化,提供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所需要的相关资料;负责参与风险限额管理的研究和讨论,根据审批情况提对评级结果、风险限额及相关配套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负责落实风险限额管理的相关风险政策和预控措施。

(四)风险监控部职责:负责参与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模型的优化,提供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所需要的相关资料;负责参与风险限额管理的研究和讨论,根据风险监控情况提对评级结果、风险限额及相关配套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对风险限额的监测和预警,并及时预警信号。

(五)资产负债管理部、计划财务部门职责。负责参与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模型的优化,提供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所需要的相关资料;负责参与风险限额管理的研究和讨论;负责综合经营计划与风险限额的衔接。

五、风险限额管理的体系构建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越来越重视风险管理,但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不多,真正掌握的核心技术也较少。实践表明,风险限额管理具备较强的系统性、及时性和可操作性,是一项适用于现代金融体系特点的风险控制手段。我们应该加快引进和国外该领域的成熟技术,结合本国银行的具体情况,扎扎实实地开展这方面的研究、设计和探索工作。根据国际先进银行的经验,实施风险限额管理一般需要经过2~3年时间,其间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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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市场为导向,改革金融管理体制通过对机构、人员、业务的重新组合和再构造。增强银行、信用社整体抗险能力。一是按照效益性、集约性、整体性的原则,对金融机构进行调整重组。从总体上看,工行、中行、建行应尽快退出经济不发达的中小城镇,把市场留给农行经营:农行应尽快退出农村市场,把市场留给农村信用社经营:农村信用社应加大对网点的涮整撤并力度,积极发展小额贷款,以保证信贷资产质量优化、结构合理、风险减少。二是按照竞争激励、精简效能的原则,对金融系统从业人员进行调整重组。金融系统要进一步强化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竞聘上岗,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是追求“效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的经营原则。按照“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新”的金融产品研制、开发原则,对金融业务进行调整重组,逐步退出无市场区域、高风险区域及行业四是运州现代企业制度对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造.通过吸收社会法人股、自然股、内部员工股.建立固有商业银行业自己的法人财产,使法人代表在市场经济中能真正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盛亏、自担风险、自求平衡、自我约束、自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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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风险管理是从战略目标制定到目标实现的全过程风险管理,随着现代商业银行所承担风险的增加,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关注的重点也逐渐转移到风险管理上来,当今风险审计作为一种新的审计理念,成为备受人们关注的热点。与其说银行是在经营货币的企业,不如说银行是经营风险,从风险管理中获取收益的企业。商业银行一直在利润与风险之间做着谨慎和侥幸的选择,防范和控制经营中的风险,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战略,是商业银行面临的现实而紧迫的任务。作为现代商业银行的审计部门,如何由传统的合规性审计向风险预警和防范为目标的风险审计转变,合理配置有限的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与效益,有效发挥审计监督在防范和控制风险中的积极作用,已成为现代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面临的焦点课题。

风险审计的涵义

风险审计,也称风险基础审计或者风险导向审计,它是在传统的账项基础和内部控制制度基础审计上发展起来的一种审计模式,是指审计人员在对被审单位的内部控制充分了解和评价的基础上,综合分析、判断被审计单位的风险状况及其风险程度,从而把有限的审计资源集中到高风险的审计领域,针对不同风险程度采取相应的审计对策,重点对高风险点进行实质性测试,从而伎内部审计的剩余风险降至可接受的最低水平。与账项基础审计、内部控制制度基础审计相比,风险审计关注点在于对被审单位的风险评估,其审计重心向风险评估转移,更加关注的是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一一是否建立清晰的风险管理战略、完善的管理架构、全面的风险管理过程和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最终实现风险管理效率和价值的最大化,不但可以保证充分的审计覆盖面,而且对每一个领域都会根据其风险评价结果有不同的审计频率与深度,增强了对风险的预防控制作用,风险审计方法的重点是识另q、预防与控制风险。因此,风险审计理论的核心是从分析审计风险入手,通过建立科学的审计风险分析模型,采取定性定量分析方法,量化确定固有保证程度系数,并控制保证程度系数,确定可接受的检查风险水平,以确保审计质量。

商业银行实施风险审计方法的坝实重要牲格林斯潘曾经说过:“银行的基本职能是预测、承担和管理风险。”风险审计的本质和根本目标是促进和保障商业银行业务的稳健发展,促进商业银行树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理念,坚持发展与防范风险并重;适应市场和业务需要,不断完善风险管理手段,健全风险管理体制,培育风险管理文化,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促进业务发展,目标是优化资源配置,将风险控制在商业银行可以承担的范围内,实现风险调整后的收益最大化。

(一)风险审计的理念和方法是商业银行实施全面风险管理的现实选择,进一步提升了内部审计的增值服务?风险是商业银行与生俱来的产物,存在于商业银行业务的每一个环节当中,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的过程也是承担和控制风险的过程,因此,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永恒的主题。在现代金融领域中,能建立良好的风险管理架构和体系,对风险进行全面有效的管理,并以良好的风险定价策略实现价值增长,是影响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也是实施风险审计的必然要求。国有商业银行上市后,要在提高全面风险管理能力的前提下保持持续的价值创造能力。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和美国反舞弊财务报告委员会的发起组织委员会fCOSO)的《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将全面风险管理概括为对商业银行各个层次的业务单位和各种类型的风险进行统筹管理,这种管理要求将包含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其他风险的各种金融资产与资产组合,承担这些风险的各个业务单位纳入到统一的管理体系中,对各类风险依据统一的标准进行测量并加总,依据全部业务的相关性对风险进行全程的控制和管理。风险审计正是以全面评估风险为基础,从重要风险点上人手,在深入分析判断不同层面和业务单位风险状况的基础上,确定审计重点,对风险高的业务集中资源重点审计,通过评估银行风险识别的充分性、风险衡量的恰当性及风险防范的有效性,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和建议,直接影响商业银行经营战略的制定,确保商业银行实现业务发展、风险控制和效益增长的有机统一.

(二)采用风险审计的理论和技术、是现代商业银行审计发展的目标和方向,实现增值型审计转型需要:当前国际内审发展已进入一个以风险管理和公司治理为标志的新的发展阶段,西方的绝大部分商业银行在内部审计均采用了风险审计的理论和技术。国际审计师协会主席捷奎林?瓦格娜曾提出:“环境的变化给内部审计师带来增加价值的机会最多的领域是风险管理的公司治理。”2003年国际内部审计协会对2001年新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修改后,在内容上也自始至终都贯穿着风险审计的主导思想。

一是在对内部审计的定义中要求内部审计采用一种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来对机构的风险管理、控制及监管过程进行评价进而提高它的效率,帮助机构实现它的目标。二是内部审计的目标要求内部审计参与风险管理。三是内部审计的工作重点要求内部审计参与风险管理。四是标准对审计计划、审计测试、审计结果、后续审计各个方面都作了和风险相关的明确规范。五是关于剩余风险,《标准》做出了在审计执行主管认为高级管理层接受的剩余风险水平对于机构来说是无法接受时就报告董事会加以解决的规定。这些规定和要求将内部审计的范围延伸到风险管理和公司治理,所以风险管理已经成为内部审计的主要工作。随着风险管理导向内部控制时代的来临,内部审计的工作重点也发行了变化,现代内部审计突破了传统的监督、鉴证、评价职能的范围,更多地介入商业银行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和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领域。

风睑审计在项代商业银行风睑管理中的作用

(一)风险审计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促进风险文化建设。风险基础审计主动发现和控制各项风险,通过对商业银行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评估,并按照次序排列风险,集中高风险的项目优先审计。前者试图阻止不期望的行为发生,这种事先的控制有助于阻止损失的发生;后者试图检查出不期望发生的行为,检查性的控带l目的是提供损失发生的证据。这两种类型的控制都是必要的内部控制系统,使商业银行的内控机制完善、管用。同时,风险审计关注的重点是业务过程中的每一个风险点,涉及所有员工和管理者,这样有助于形成商业银行风险文化,从而提高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水平。

(二)风险审计有利于对风险事件的识别风险审计采用通用风险分析模板及方法,识别商业银行业务过程的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风险审计人员运用某些分析方法,创造性地进行分析,判断管理层是否完全识别了企业的所有风险,若有遗漏的风险要提醒管理层加以考虑。

(三)风险审计有利于对风险的反应和控制。在风险反应活动中,商业银行要根据不同的风险决定要采取的策略和方法,决定是避免风险、接受风险、还是降低风险。如对有相对的风险回报的风险,商业银行可以考虑接受,但要采取控制措施,才能将风险降低到可以接受的水平,获得希望的回报。对于这部分风险,商业银行会采取减少风险、转移风险或分担风险的办法以降低商业银行承受的风险。风险审计人员的主要工作在于分析、评价风险回报的合理性、减少风险的措施的有效性、以及接受风险转移和风险分担的那一方的风险。

(四)风险审计有利于对风险信息沟通和风险管理系统的监控。在风险信息沟通活动中,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要将风险及时有效地传递给内部相关人员,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风险审计人员可以通过评价报告系统证明风险信息被准确、及时地传递到相关人员,内部审计报告可以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传递风险是否得到有效管理的信息。在监控活动中,商业银行要对风险管理进行持续监控,通过对内部控制系统的运行的监控和对定期检查结果及意外事项的处理结果的评价,保证商业银行对风险管理是一直有效的。风险审计人员可以通过分析环境和风险变化,检查内部控制系统是否已更新,是否能控制新的风险。还可以通过后续审计管理层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对意外事项的处理情况,检查新的控制措施是否有效,将分析结果和建议提供给管理层以便改进控制措施。

风险审计在捕国商业银行规划与存在问题

(一)风险基础审计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道路还很漫长。一是商业银行内部制度调整工作量大,相关业务制度和操作流程也要进行相应调整;二是支持系统建设难度大,因长期需要具备相应功能的电子化系统作支持,要求商业银行改进现有业务系统,并开发建设风险评估系统,风险评估系统的建设包括业务流程、历史数据收集、参数选择等需要大量投资和时间准备。三是短期内风险审计人员素质难以提高。风险审计人员需要精通包括审计、会计财务、法律、逻辑学、信息学、系统论、管理学等专业知识,懂得运用经济、数理、计算机等专用分析手段来预知和减少风险,每位风险审计人员达到运用自如的水准尚需时日。

(二)审计证据的较高要求增加风险审计取证的难度风险基础审计必须获取充足的、可靠的相关的证据以判断,而目前我国商业银行风险基础审计缺少可供遵循的标准和程序,且审计取证的渠道和方式多样,因此,审计人员一般都需要提高调查样本代表性和增大调查样本的方法,以增强对总体风险推断的准确性。

(三)风险审计技术手段落后,难以适应工作需要。计算机会计信息系统、信贷管理系统的广泛应用和发展,大大增强了审计的及时性,事后审计;逐步被实时审计所代替,这与针对经营全过程的风险基础审计不谋而合。在我国,商业银行审计人员大多数对计算机辅助审计不太熟悉,许多还停留在传统手工查账的基础上,在新技术面前还有些无所适从.审计手段落后,不但增加了审计难度,而且效率低、准确差,严重影响了审计作用的发挥,无法满足商业银行风险基础审计工作的需要

(四)协调配台欠缺,降低了审计结果的运用日常审计中很少利用纪检、人事及其他部门掌握的信息,审计结束后,除个别项目外一般也不与这些部门交换,致使审计成果在干部考核、任用、奖惩等方面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相应削弱了审计的威慑力。

我国商业银行发展和完善风险审计的对策

(一)正确认识风险基础审计在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作用,为风险审计的发展刨造良好的环境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是委托人(股东、投资者、管理者)如何激励和约束人(经理层)、积极有效地完成受托经营管理责任,以确保股东或投资者财富最大化。显然仅仅通过财务审计,委托人难以全面了解人是否有效履行其受托责任,而风险基础审计有利于减少信息不对称性,较为全面地提供委托人所需要的有关经营管理活动方面信息,大大遏制了“道德风险”的发生,增强了经营管理的透明度,从而达到控制和抑制“内部人控制”的目的,同时,通过风险审计可以有效地判断人的业绩和能力,评价人对受托人责任履行情况,促进人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因此,风险审计是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四大基石”之一。

(二)抓紧制定风睑基蒯{计;,立则尽快完善评价标:停体系要吸收借鉴美国、英国、典等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抓紧研究制定我国的风险基础审计准则,这是开展风险审计的当务之急。风险基础审计准则的制定要遵循“衔接”、“配套”、“务实”的原则,注意解决好前瞻与现实的矛盾,接轨与国情的矛盾。逐步探索和完善风险审计的评价标准体系,量化评价指标,为不同项目之间的比较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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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机制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银行业在改革、发展和对外开放的同时,也在不断借鉴国际先进商业银行的经验,国内不少银行借助外部中介力量,引进中介知名机构的风险管理系统软件,改造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和业务流程等;构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如制定了包括授权授信、审贷分离、岗位制约、内部审计等大量的内部控制制度,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在风险管理方面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1公司治理机制尚不完善

随着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和新兴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崛起,原来银行业内部的利益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在构建现代企业制度意义上的公司治理方面,国内商业银行虽然有许多有益的实践,但整体效果和个体实效都不甚理想,无论是公司治理的组织架构、制度安排还是治理机制,都处在新旧控制体系交错的状态下。

1.2内控管理机制和合规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

根据新巴塞尔协议的定义,合规风险指的是:银行因未能遵循法律法规、监管要求、规则、自律性组织制定有关准则、已经适用于银行自身业务活动的行为准则,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商业银行的发展历史表明,银行业在经营过程中随时都有可能被风险所困,甚至被压垮。近年来,我国银行业违规案件频繁发生,给银行业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2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的原因分析

公司治理机制不完善,风险管理战略不健全,导致商业银行的激励机制的导向出现偏差,银行的宗旨和价值无法得到体现。由于合规风险管理机制的不健全,使得商业银行无法通过政策和程序的持续修订去传承许多有益的风险管理经验,制约了商议银行风险管理机制的发挥。

2.1缺乏全面的风险意识

首先是全面风险管理理念不到位,仍以信用风险管理为主,对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重视不够。其次是忽视了不同业务、不同地区在风险管理方面存在的差异。不仅不能管理好业务风险,反而容易产生新的风险。最后是不能正确认识风险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关系,认为风险管理会阻碍业务发展,同时又不能认真研究市场变化的规律,通过否定业务逃避承担风险,业务不但发展不了,反而降低了银行的整体抗风险能力。

2.2对管理层缺乏有效约束机制

国家作为所有者和社会经济调控者的双重角色,对国有商业银行提出的经济目标在事实上也是双重的,这就使得对国有商业银行的实际经营状况难以进行清晰有效的考核和评估。同时,由于缺乏人格化的产权和清晰的选择标准,管理人员的选择基本上采用行政化的干部考核运用制度。此外,国有商业银行的员工薪酬体系类似于公务员,收入水平基本上是事前确定的,与业绩水平的相关程度不明显,对其难以形成有效的激励。

2.3激励约束机制与银行文化不相融

银行文化是指银行在长期经营与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并经过全体员工认同的共同价值取向和心理预期,这种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和心理预期就是银行的目标和企业信念。绩效考核机制体现了银行的发展理念和经营思路,对于银行风险管理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并且,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跟银行员工的切身利益相关,对员工行为有重要影响。

3健全银行风险管理机制的有效途径

国际经验表明,在经济发展较快、银行贷款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尤其要加强风险管理。我国近年来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外部环境比较复杂,银行业发展还不成熟,风险管理形势严峻。增强我国银行业的抗风险能力成为国有银行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任务之—。

3.1强化公司治理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是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提高银行发展能力、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的根本所在。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就普遍存在产权模糊、产权主体虚置、产权约束弱化问题,导致银行的所有者与经营者激励不足和风险软约束。这一问题国有商业银行最为突出,在其他银行也同样存在一尤其是有政府背景的,或者国有企业为大股东或控股股东的商业银行。产权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进而直接影响了银行治理机制和风险管理机制的效能。从风险管理机制的角度来看,股份制是商业银行组织形式的最佳选择。

3.2构建有效的合规风险管理体系

篇6

一、利率市场化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分析和对策研究

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商业银行也必将面临日益严重的利率风险,主要包括重新定价风险、选择期权风险和其他风险等。选择市场基准利率、研究利率期限结构构造及进行利率预测,是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管理的前提。

1目前商业银行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重新定价风险:主要来源于资产负债在总量及期限结构上的不匹配。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结构失衡的问题十分突出,一是在总量结构上资产与负债总量之间没有保持合理的比例关系,由于有效信贷需求不足,资金运作渠道有限,造成大量资金积压,承受着持续利率调整的风险。二是在期限结构上,普遍存在着以短期存款支持长期贷款的情况。三是在利率结构上,同期限的存贷款之间没有保持合理利差,利率市场化的直接后果就是存款成本的上升和优质信贷资产利率的下降造成存贷利差的下降。

(二)基差风险:即使当商业银行资产和负债的差额为零时,由于实际利率调整中存贷利率调整幅度往往不一致,同样使商业银行面临利息收入下降的风险。利率市场化后,各行均有权制定存贷款利率,激烈的市场竞争将导致利率波动加剧,利率基差风险加大。

(三)选择权风险:根据我国有关政策,客户可以根据意愿决定是否提前提取定期存款,而商业银行只能被动应对,在利率下调时,客户可以保持定期存款获取高利率;而利率上升时,则可以提前支取再存,以获取高利率。对于贷款,一些优势客户往往在利率下调时,要求提前还款再以较低的利率贷款。

2加强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管理对策

(一)适应央行宏观调控方式的变化,做好利率走势分析。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加快,央行对商业银行的监管逐步走向间接,通过公开市场业务、存款准备金率和再贴现率来传导政策意图,间接实现金融宏观调控。因此,商业银行要关注央行政策举措,捕捉政策信号,准确预测政策走势,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减少政策性风险。

(二)加强以利率风险管理为中心的资产负债管理。一是积极运用敏感性缺口理论和技术,在准确预测和测量利率风险的基础上,调整资产负债结构,使缺口值始终适应利率变化方向,降低差额风险。二是采用投资组合、新产品开发以及借人资金等利率风险管理手段来控制利率风险;三是随着金融市场发展和交易品种的增多,可以通过表外项目对利率风险进行控制。

(三)构建适应利率市场化的定价机制。资金定价的目的是收回商业银行付出的各项成本、实现发展目标、获取目标利润、有效控制风险、实现资产负债结构优化。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资金定价体系是商业银行取得竞争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具。

(四)建立利率风险防范机制。一是利率风险预警机制,建立利率风险指标体系,能直观反映商业银行利率风险水平,准确评判利率风险损失值。二是利率风险规避机制,在准确预测和测量利率风险的基础上,调整资产负债结构,降低差额风险。三是利率风险分散机制,将资金投向不同区域、行业、企业,形成资金在地区、行业和企业问的合理配置,以风险的分散平衡原理,优化风险组合,分散风险损失;四是利率风险转移机制,通过一定的工具,如利率互换期权期货等,使利率风险转移或置换,以降低资产负债的利率风险度。五是利率风险补偿机制,在利率风险发生并造成损失时,通过一定的途径和方式取得补偿。如在办理资产或负债业务时,附打一些保护性条款,在利率发生急剧变化并发牛损失时,从其他渠道及时得到补偿。

(五)建立合理高效的利率风险管理运作机制。一是要建立完善的利率管理组织。在商业银行内部设立专门的利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利率管理办法和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研究央行、市场利率走向及对本行经营成果的影响;制定系统内往来利率和外部资金基准利率;指导和检查利率政策贯彻执行情况。二是合理划分利率风险管理的职责。明确利率风险管理的具体部门和人员,并保证在利率管理程序的重要环节上分工明确,避免“扯皮”现象发生。如计财部门作为利率主管部门,负责基准利率的确定。各对外业务部门根据客户综合贡献度、业务风险等因素,在基准利率上进行上下浮动,制定对不同客户、不同业务的差别定价。当然,这些必须经利率政策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执行。三是科学制定利率风险管理操作程序。利率主观和利率执行部门要定期对利率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并向部门负责人提交分析报告及建议。部门负责人审查同意后,向利率政策管理委员会提交议案后执行。

(六)做好利率风险管理的基础工作。一是加快利率风险管理程序和数据库的建设,提高信息处理能力和反馈水平,为进行敏感性缺口分析等控制利率风险手段提供技术支撑。二是加强利率管理人员的培养,造就一只能熟练掌握和运用利率风险管理技术的队伍。三是借鉴吸收西方商业银行利率管理技术,结合国内利率风险实际状况,研究出适合自己的利率风险管理体系。

二、信贷扩展化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分析与对策研究

随着我国消费信贷市场空间不断拓展,住房信贷、汽车信贷、耐用消费品信贷、助学信贷等业务获得迅速发展,消费贷款规模的不断扩大,该项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也逐步暴露出来,商业银行应加强对消费信贷风险的分析与识别,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范消费信贷风险。

面对消费信贷的发展过程出现的各种风险,商业银行急需建立一套防范消费信贷的风险管理体系,具体应从以下几方面人手:

(一)建立科学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

在建立全社会个人信用制度和信用档案的基础上,各银行还应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发展战略制定具体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以此作为放贷的基本标准,使之从源头上发挥防范信贷风险的作用。

信用评价体系一般采用积分制,具体分成四个部分:①基本情况评分②业务状况评分③设立特殊业务奖罚分④根据上述累积得分评定个人信用等级,针对这几点本文不再做详细的讲解。

(二)建立银行内部消费信贷的风险管理体系。

从跟踪、监控人手,建立一套消费信贷风险的预警机制,加强贷款后的定期或不定期的跟踪监控,掌握借款人动态,对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本息情况,或者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列入“问题个人黑名单”加大追讨力度,并拒绝再度借贷。

要进一步完善消费贷款的风险管理制度,逐步做到在线查询、分级审查审批,集中检查。从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几个环节明确职责,规范操作,强化稽核的再检查和监督。

银行内部要建立专门机构,具体办理消费信贷业务,同时建立消费信贷审批委员会,作为发放消费信贷的最终决策机构,做到审贷分离,形成平衡制约机制,以便明确职权和责任,防范信贷风险。

(三)实现消费贷款证券化,分散消费信贷风险。

在证券化过程中,商业银行将其持有的消费信贷资产,按照不同地域、利率、期限等方式形成证券组合,出售给政府成立的专门机构或信托公司(SPV],由其将购买的贷款组合经担保和信用增级后,以抵押担保证券的形式出售给投资者。由于消费贷款具有利率、借款人违约、提前偿还等多种风险,通过SPV对证券组合采取担保、保险、评级等信用手段可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同时也降低了发行人的融资成本。同时,抵押担保证券以消费贷款的未来现金流量为基础,期限较长,相对收益风险比值较高,为金融市场中的长期机构投资者提供了较理想的投资工具。

(四)进一步完善消费贷款的担保制度。

消费信贷与其他贷款不同,借款人是一个个的消费者,贷款购买的是超过其即期收入限度并较长时问才能归还贷款的财产或耐用消费品。因此,在发放消费贷款时,用抵押、担保作还款保证显得十分重要。我国要尽快健全抵押担保制度。

(五)实行浮动贷款利率和提前偿还罚息。

1.人民银行应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在利率浮动比率、贷款比例和期限安排上,给商业银行以更大的余地,以便更好地为客户服务,更好地防范风险。同时,应允许商业银行在办理消费信贷业务中收取必要的手续费、服务费,以补偿商业银行信贷零售业务付出的成本。

2.对贷款期限长、利率风险大的住房贷款尺.决实行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并行的利率制度。通过消费者对两种利率的自由选择,增加消费者的风险和收益意识,规范消费者和银行之问的行为方式和业务往来。

篇7

随着全球金融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商业银行面临的经营风险日益复杂。2003年5月,中国银监会公布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概述(即BaselII第三稿)。新协议以最低资本要求、监管检查和市场约束三大支柱取代了旧协议的单一资本充足率要求,而且最低资本要求中不仅包括原来的信用风险和加权风险资产,还包括对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的量化。就中国银行业目前的风险管理水平而言,与国际大银行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是未来几年银行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关于风险管理的新理念

《新巴塞尔资本协议》阐述的不仅仅是最低资本金要求、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市场约束三大支柱,其内容远比我们一般意义上所归纳的三大支柱要丰富得多。《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核心是风险管理,它从不同角度阐述了关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理念。

(一)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的核心功能。传统上,我们认为商业银行是以追逐利润为目的的金融企业,核心功能是向社会提供信用中介、金融服务,是典型意义上的间接融资的金融机构。由于来自外部、内部的压力,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理念不断创新,其业务已不再局限于信用中介,而是多元的综合的业务。因此,商业银行的定位也出现了新的变化,其核心功能不是简单的信用中介、金融服务,而是风险管理,换句话说,商业银行的核心功能、基本任务是管理风险。

(二)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是全面风险管理。随着商业银行生存、发展的外部环境发生变化,特别是利率市场化以来,以利率风险为主要风险的市场风险成为商业银行在新形势下面临的新的、重要的风险,使商业银行对风险有了新的认识,管理有了新的发展。《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指出,商业银行面临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是全面风险管理。

(三)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市场约束是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新巴塞尔资本协议》认为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市场约束是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它对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的重要性是这样描述的,“对风险的判断和资本充足率的考核仅考察银行是否符合最低资本要求是远远不够的。因此,新协议提出的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突出了银行和监管当局都应提高风险评估的能力。毫无疑问,任何形式的资本充足率框架,包括更具前瞻性的新协议,在一定程度上都落后于复杂程度化高银行不断变化的风险轮廓,特别考虑到这些银行充分利用新出现的各种业务机遇。因此,这就需要监管当局对第二支柱给予充分的重视。”

(四)建模是风险计量的基本方法。尽管风险是否能够通过模型计量精确计算存在争议,但从理论上看,商业银行通过符合监管当局要求的内部模型计量的风险敏感性强,资本消耗小。

二、我国银行业风险管理的现状

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起步相对较晚,风险管理理念和风险防范意识与西方商业银行相比还有许多不足与问题。

(一)过分追求业务指标,忽视风险管理。由于我国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开展较为缓慢,市场成熟度低,业务种类不够丰富,这使得众多商业银行不得不将利润的增长点更多地放在贷款业务上。与此同时,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和企业对银行资金的旺盛需求使得银行信贷扩张。另外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一些基层银行领导经营指导思想有偏差,重贷款客户的开发,轻贷款质量的管理,不严格执行信贷管理规章制度,导致降低标准发放贷款,形成信贷风险。

(二)尚未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体系。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工作的重心主要集中在对资产风险的重组、转化、清收、处置等事后管理上,而对风险资产的事前、事中的防范控制做得不够。各个业务部门对各自业务的风险状况分头管理,缺乏统一的管理目标和风险信息沟通;风险管理部门对于分散在各个部门的风险管理并未起到检查和督导作用。不良贷款边清边冒的问题比较突出。

(三)风险识别和管理手段落后,缺乏事前风险防范预警机制。国外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方法上,注重运用数理统计模型、金融工程等先进方法,达到了对风险管理全过程的全面监督和控制。而我国商业银行长期以来,在风险管理方面比较重视定性分析,缺少必要的量化分析,导致在对风险识别、度量等方面不精确,对于早期风险的防范仍存在较大缺陷。

(四)风险管理工具及技术方面有较大的差距。目前,国际金融市场上,一方面各种金融衍生工具层出不穷,金融创新业务在银行业务中占据着越来越大的比重;另一方面,金融风险与市场不确定性不断增强,银行风险管理日趋复杂。然而,国内商业银行在金融产品创新以及金融工具的使用方面远远落在了西方国家之后。国外很多风险管理工具和理念至今尚未在国内银行业风险管理过程中发挥作用。

(五)内控管理机制不完善,风险责任不明晰,风险管理执行力度较弱。我国商业银行的内控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需要,不能适应银行审慎经营和银行业监管的需要。银行内部缺乏一个统一完整的内部控制法规度及操作规则,不少制度规定有粗略化、大致化、模糊化现象。我国国内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长期居高不下的一个原因就是缺乏严格、有效的内控管理,审贷分离不够严格,风险责任不明晰。另外银行会计、储蓄、出纳、信用证、承兑贴现等这些业务的操作环节内控管理不到位,执行制度不力等问题促使这些业务岗位的案件呈现出高发势头。

(六)奖罚激励机制不完善,忽视风险管理要求。国内商业银行普遍实行以提高市场占有率为导向的经营战略,追求客户数量和业务规模的增长,相应地基层机构对业务经营指标的考核存在重存贷款总量、轻质量效益的倾向,加上责任追究制度不落实,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及造成不良贷款的责任人,处罚不及时且偏于宽松,达不到惩罚的目的,导致约束制度虚化,形成风险。

(七)风险管理人才基础比较薄弱,风险管理专业人员缺乏,对市场风险识别、监测和控制的专业化能力有待提高。虽然有些商业银行外购了市场风险计量模型和监控系统,但由于缺乏有洞察力、判断力和掌握先进经营管理知识、精通风险管理理论和风险计量技术的专业人才,使得所引进的先进的市场风险计量模型和监控系统未能发挥预期的作用。同时,我国还没有形成职业化的风险管理人才队伍。

三、提高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能力的对策

我国作为转型时期的发展中国家,以及我国宏观经济体制的特殊性和国内风险管理理论研究及其应用的滞后,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仍不规范,抗风险能力较弱。按照国际银行风险管理的理念和经验,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的特点和要求,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关键要在银行内部采取有效的途径和方法,同时,围绕风险管理的文化、体系、技术等方面也要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一)吸收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

。要求不但重视对传统的信用风险的管理,而且要全面考虑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因素的管理,并逐步应用于信贷决策、资本配置、经营绩效考核等业务管理的全过程。银行不能一味追求资产规模扩张和短期盈利增加,而需要将各种风险价值计算在内,将当期收益扣除经计量的预期损失,据以推测各种收益率,促进长期持续盈利能力的增强。

(二)健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的风险管理。当前国内商业银行要建立符合自身战略定位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逐步形成由银行董事会及其高级经理直接领导的,以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为中心,与各个业务部门紧密联系的内部风险管理系统。董事会作为全行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对风险管理的整体战略决策,对银行风险管理负有最终责任、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实行垂直领导,具体实施对本行风险的全面管理,推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在执行层面上要改变以前商业银行内部条条框框的行政管理模式,实现以业务流程为中心的管理体制,业务部门也要逐步设立单独的风险管理岗位,从业务风险产生的源头进行有效控制,各部门业务主管和业务经理对其业务风险负责,使风险管理横向延伸,纵向管理,实现管理过程的扁平化。与此同时国内商业银行应积极借鉴国际大银行的组织模式与运作经验,加快法人治理结构的建设。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建立权利、责任、利益边界明晰的组织架构和运行规范,管理科学,内控严密,运转高效的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加快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转换,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和内部控制水平。

(三)提高风险计量水平,增强风险监测和防范能力。《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在提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的基础上,绐出了计量三大风险的方法。《新巴塞尔资本协议》计量三大风险共设计了8种方法,除信用风险的标准法外,其他7种方法均建立在模型设计的基础上。这反映出通过建立数学模型计量风险是《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提出的新要求,因此,要重视计量方法的引入和使用。我国商业银行要紧跟国际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步伐,引入先进的风险管理计量方法。一是要从观念上充分认识商业银行使用计量方法对风险进行管理的意义,这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理念的转变。二是研究能够准确计量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的方法。在争取巴塞尔委员会支持的基础上,充分掌握《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思想的前提下,设计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的计量模型,然后积累数据,对计量模型进行测试,修正后确定三大风险的计量模型,并且在我国商业银行中推广,全面实施《新巴塞尔资本协议》。

篇8

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实行新的安排后,意味着汇率的波动幅度比过去扩大,变动频率加快。与此前相比,商业银行的外汇风险将更加显性化、日常化,提高外汇风险管理能力变得更加迫切。商业银行面临的挑战主要表现在:

一是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面临的外汇风险同时加大。新的汇率机制下,商业银行因交易目的而持有的以外币计价、结算的金融工具的(人民币)市值,会随着人民币对主要外币汇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同时,银行账户中的外汇资产和负债,例如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同业外币拆借、投资性外币债券等,也会随着汇率的升值和贬值而产生盈亏。初步测算表明,我国部分商业银行的全部外汇风险敞口头寸(既包括银行账户,又包括交易账户)较大,银行面临的币种错配风险较高。此外,如果不做相对特殊的安排,我国部分商业银行持有的外汇资本会因人民币升值而缩水。我国很多商业银行过去往往忽视银行账户的外汇风险敞口,汇率机制改革后,必须尽快调整管理理念以防汇率波动给银行账户带来巨大损失。

二是银行客户的外汇风险上升,会增加银行受损的可能性。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和汇率水平的调整不仅会直接影响银行的敞口头寸,也会通过影响银行客户的财务状况,而对银行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带来影响。汇率波动的频率提高后,银行客户面临的外汇风险会增加。直接从事国际贸易的企业会因汇率波动而导致盈亏起伏。例如,我国造船行业的利润本来就很微薄,人民币的小幅升值就会导致其由盈变亏。升值会导致其出口企业竞争力下降以及盈利减少,影响企业的偿贷能力,使银行贷款的风险增加。从各国经验看,在本外币利差较大的情况下,内向型企业倾向于通过向银行借用外汇贷款满足本币融资需求,货币错配风险较大。二十世纪九十年代韩国等国金融危机的教训就是,国内企业通过金融机构大量举借外币债务。一旦汇率急剧下跌,负债企业的外汇风险和损失就会直接转变为银行的信用风险和损失。在汇率波动度提高的情况下,如果再盲目开放资本项目,银行所面临的风险将更大。

三是外汇衍生产品给银行带来的风险增加。从今年8月2日开始,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范围扩大,交易期限限制放开,同时允许银行自主报价,并允许银行对客户办理不涉及利率互换的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这些措施的出台在促进银行外汇衍生交易发展的同时,也使得银行面临的各种相关风险增加。在提供远期、掉期等衍生产品时,银行能否准确进行定价,能否有效对冲和管理风险,不仅直接决定着银行的盈利能力,也决定着银行的竞争力,甚至是生存能力。目前,国内不同银行一年期远期结售汇报价(中间价)差异竟然达到了200个基本点,表明不同银行的定价机制和水平存在较大差别,市场效率有待提高。

四是银行外汇业务还面临着许多其他种类的风险。除了汇率风险、利率风险、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外,外汇业务还面临操作风险、外汇管制风险、结算风险、时区风险、反洗钱等。如果不能有效控制上述风险,银行一样有可能遭受巨额损失。例如,2004年澳大利亚国民银行因外汇交易中的操作风险导致的损失超过3.6亿澳元。2004年11月,美联储专门了《外汇操作风险管理》,详细阐述了银行在交易前准备、交易实现、确认、轧差、结算、往来账核对、财务控制等交易流程上应遵循的最佳做法。由此可见银行外汇业务及其内在风险的复杂性。

当然,风险和收益是一枚硬币的两面,银行在承担外汇风险的同时,也有可能获取一定收益。首先,汇率波动区间扩大后,金融机构和企业规避外汇风险的需求会上升。外币与人民币之间的远期、掉期交易量会相应上升。在从事外汇衍生产品交易的过程中,如果银行能有效利用自身技能对风险进行合理定价或对冲,就可能从中盈利。同时,客户对外汇有关的金融产品需求的增加,也为银行发展外汇业务、开发外汇新产品(如个人外汇理财产品等)提供了良机。

其次,汇率浮动区间扩大后,对外汇市场交易的连续性和市场流动性会提出更高的要求,引入做市商制度将不可避免。做市商通过不断报价、买卖,维持市场的流动性,同时通过买卖差价,补偿各项费用并实现利润。今年3月,中国银行、德意志银行、花旗银行、汇丰银行等9家银行正式成为首家中国外汇市场外币间汇率交易产品的做市商。可以预计,人民币对外币的做市商制度也会在不久的将来引入。

面对新的汇率形成机制,业内不少人习惯性地认为,新机制对商业银行既是机遇,又是挑战。这个判断在一般意义上、在宏观上是成立的,但是从具体的结果看,对于一家特定的银行而言,变化了的环境要么是机遇,要么是挑战;要么是涅?再生,要么可能是一败涂地。唯此,各家商业银行才能充分认识到提升自身风险管理能力的重要性、紧迫性。

二、我国商业银行的外汇风险管理现状和差距

国内银行过去没有在弹性汇率机制下经营过,缺乏必要的业务经营和风险管理的经验和技能,过去所有的外汇风险管理的制度、技术、人员、体系等尚未经历过弹性汇率的检验。由于我国商业银行过去长期在固定的汇率环境下经营,外汇风险意识普遍比较淡薄,有效的风险管理和控制体系有待建立,外汇风险管理现状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银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监控外汇风险的能力还有待提高。董事会承担着外汇风险的最终管理责任,负责审批外汇风险管理的战略、政策和程序,负责确定本行的外汇风险容忍度。为了有效履行这些职责,董事和高级管理层必须对外汇风险有充分了解。然而,目前不少商业银行的董事乃至高级管理人员缺乏外汇风险管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甚至缺乏对外汇风险的起码了解。有些银行明明外币敞口为多头,竟然误认为人民币升值对本行有利。有些人思想上尚未能及时适应新的汇率机制,仍然忽视外汇风险管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更普遍的问题是,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不掌握(也没有意识去掌握)本行的外汇风险敞口头寸,说不清本行的外汇风险水平和状况,在这种情况下,设定风险限额只能是一种奢谈。这样的董事会恐怕在外汇风险管理方面很难发挥定调子的职能。

二是外汇风险的政策和程序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执行力度有待加强。大部分银行的外汇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离专业化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例如,从政策和程序覆盖的分支机构和产品条线看,我国很多银行的政策和程序并没有完全覆盖商业银行的各个分支机构、产品条线以及银行的表内、表外业务。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同样不容忽视。很多制度还只是停留在纸上,但实际中实施不力,甚至根本无人执行。例如,很多银行外汇产品的估值和定价政策在执行中问题百出;如何在考虑产品、期限、内部预期收益要求等综合因素来确定针对单一交易对手的总体授信额度,仍受到组织业务分工等内部因素的限制;大多数银行市场风险模型有效性的检验政策得不到有效实施。

三是外汇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控制能力有待提升。外汇风险无法计量,就无法管理,也根本做不到有效管理。与国外同类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在外汇风险计量上存在较大差距。例如,外汇风险敞口在国外是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所普遍使用的风险计量工具,而我们的银行才刚刚开始尝试计算风险敞口,有些银行甚至至今都不能准确算出本行所承担的单一货币的敞口头寸和所有外币的总敞口头寸。很多银行尽管从国际上引入了Kendor+、Panaroma等标准化的风险计量系统,能够计算VaR值,但致命的缺陷是VaR值并没有被整合到银行日常风险管理过程中,如设置交易员限额和产品限额等。风险的监测、控制能力比风险计量更是要弱得多。花旗、汇丰等国际化大银行二十多年前就把全球外汇业务的风险敞口控制在只有几千万美元,甚至几百万美元,而我国很多银行尽管国际业务量与大银行相比小得多,但敞口头寸即便不含注资部分仍高达数十亿美元,风险敞口是国际化大银行的百倍,根本做不到不承担未经计算的风险。

四是外汇风险的内控有待加强。有些银行尚未建立与外汇业务经营部门相互独立的外汇风险(或市场风险)管理和控制部门。内部审计对外汇风险管理体系的审计内容不够全面,没有合理有效的审计方法。关键问题是,国内银行缺乏真正熟悉外汇业务和外汇风险的内审人员。由于薪酬不具备竞争力,很多银行即使是交易前台也缺乏合格的外汇交易员,这些人更很难被配置到内控部门。由于外汇交易、外汇风险有较强的技术性,没有专业的内审人员,很难发现银行外汇业务中的潜在风险点。现实中的问题是,内审部门几乎无人具备开展针对外汇风险审计的能力,另外,大多数银行都没有进行过针对外汇风险(市场风险)的外部审计。

三、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全面提升外汇风险管理水平

商业银行有效管理外汇风险对于银行体系稳健性和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取得成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与工商企业相比,银行涉及的外汇交易规模和风险要庞大得多。如果风险管理不善,既会产生微观风险(单家银行倒闭),又容易导致宏观风险(银行问题)。从全球主要外汇市场看,商业银行始终是外汇市场的主要参与者,没有银行的深度参与,难以建立有效的外汇市场。

分析汇率新机制(包括其他外部冲击)对银行业的影响,外界一般倾向于从整个银行业的角度进行评估,而作为银行监管当局,我们更愿意,也应该,逐个银行进行分析。整体考察实际上考虑了正负抵销因素,而现实世界中,对于特定的微观主体而言,亏损就是亏损,就会影响银行的清偿能力。这意味着,从宏观视角分析汇率调整对银行的影响与从微观视角逐个评估,是有差别的。作为监管当局,我们不满足于仅得出“汇率调整对银行业影响不大”这一类的粗放结论。我们想知道影响的量化程度和对每家银行的具体影响,而不是简单得出“大”或“不大”的结论。

银监会成立之初就认识到了有效监管市场风险的重要性。在2004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中,将市场风险纳入了资本要求。今年3月,银监会下发了《市场风险管理指引》,为帮助商业银行建立有效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提供了全面指导。最近银监会又及时制定了《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监管手册》。至此,以《市场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为核心,以《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为补充,以《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监管手册》为检查工具,一套相对完整的市场风险管理和监管法规体系已基本建立。当前,很多银行已经或正在积极按照有关监管制度的要求区分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有些银行已经开始着手建立包含利率风险、外汇风险等在内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需计提市场风险资本的银行也已经开始按照监管要求计提资本。

针对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调整,商业银行关键是要切实按照上述监管法规的要求,尽快完善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等在内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

(一)商业银行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要尽快熟悉和充分了解本行的外汇风险水平和管理状况。各家商业银行,要根据自己的风险管理水平和业务战略,确定自己的风险容忍度和风险限额。同时,董事会要负责确定正确的业务战略,绝不能盲目跟风,更不能什么都做。要根据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和所拥有的专业人才,选择自己擅长的外汇业务。很多国际化大银行,如苏格兰皇家银行(RBS),也只是从事那些自己有专长、能有效控制风险的投资和交易业务。另外董事会不仅要负责确定银行外汇风险(市场风险)管理的战略、政策和程序,更要监督高级管理层在监测和控制风险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及其实施效果。

(二)各银行要尽快完善外汇风险管理体系。商业银行要在认真评估本行外汇风险管理状况的基础上,积极制定并实施完善外汇风险管理体系、提高外汇风险管理水平的方案,按照国际先进银行的标准尽快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外汇风险识别、计量、监测、控制体系。要清晰制定从高管层到操作层有关外汇风险管理的授权政策和从操作层到高管层的报告政策及路线;要建立分工明确的外汇风险(市场风险)管理组织结构、权限结构和责任机制;要建立有效的风险报告体系和信息系统等。目前外汇风险的计量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计算所有外币的总敞口头寸,二是计算VaR值,目前VaR值在国际大银行中早已经被普遍使用,已经基本替代了外币敞口头寸。近年来,我国不少银行也引入了Kendor+,Panaroma等风险计量和管理系统,但使用测试(usetest)相当不充分,模型风险较大。因此,在真正将VaR值用于日常风险管理工作之前,银行要准确计算外部敞口头寸,并据此有效控制外汇风险。此外,还要注意监控和管理银行贷款客户的外汇风险以及外汇业务中的操作风险、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等。

(三)各银行要加强对外汇业务和外汇风险的内部审计。要尽快培养和建立一支具备专业知识、能够对包括外汇风险在内的市场风险进行审计的队伍。加强内部审计检查,及时评估本行在风险控制方面的差距和自我改进状况,确保各项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得到有效执行。审计范围应全面覆盖:风险头寸和风险水平;风险管理职能的独立性;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完备性、可靠性;风险计量方法的恰当性和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对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遵守情况;风险限额管理的有效性等内容。

(四)各银行要重视引进和培养外汇业务和外汇风险管理领域的专才。目前国内银行从事外汇业务和外汇风险管理的人员专业化水平程度不高,业绩表现不够理想。原因之一在于我国商业银行的交易人员、市场风险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以及激励约束机制与国外同类银行相比,差距尤其明显,辛辛苦苦培养出的优秀人才大量流失。人才对于银行经营和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第一,各商业银行要充分运用市场化的手段遴选和招聘交易员和风险管理人员。第二,建立科学的培训制度,使各岗位人员接受充分的培训。第三,建立有效合理的激励机制和业绩考核系统,以适当的待遇留住人才、吸引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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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现状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发展,中国在世界经济中的重要地位日渐彰显。2001年中国加入WTO以来,经济改革的深化和对外开放的扩大,银行的国际金融业务日益增多,也因此更容易受到全球经济波动带来的影响。尤其是08年爆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对中国实体经济和整个金融行业都造成了巨大冲击。目前,中国的经济增长速度呈明显放缓趋势,加上市场利率自由化、人民币升值压力等现实因素,商业银行面临的考验日益严峻。对于商业银行来说,业务拓展范围变窄,贷款投放对象相对集中,企业倒闭乃至破产更加容易增加银行所面临的信用风险。据相关数据显示,就整个经济体系中不良贷款发生率较高的行业主要集中在钢铁贸易行业、房地产行业和建筑业等关乎国民生计和宏观经济运转的行业。一旦信用崩盘,对我国的经济的冲击是不可估量的。作为反应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重要指标之一,资本充足率主要反映商业银行在因为借款人违约资产蒙受损失之后,银行能以自有资本承担资金损失的程度,预示着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我国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监管有明确的规定,早在2011年5月初,银监会下发《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其别指出,正常条件下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不得低于11.5%和10.5%。资本作为一种风险缓冲剂,能够保护商业银行抵御外来风险的冲击,防止银行危机波及整个金融体系,是保障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合理性

银行资本金的多少是维持银行稳定经营的前提,对商业银行而言,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资本充足率能够促进银行高效运转,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银行的资本金越多越好。建国初期,我国商业银行的监管体系中并无资本充足率的规定,商业银行各类经营活动主要依靠政府部门审批通过,可以说没有一个违约风险的概念。随着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体制取代计划经济体制登上历史舞台,为适应市场的发展的需要,我国也相继出台了有关金融风险防范的《商业银行法》,银行必须开始考虑自身经营的风险管理问题,同时采纳了《巴塞尔协议I》中有关资本充足率的管理办法,但仍没有单独制定出一套有效的商业银行的资本管理体系,也没有建立专门的监督管理机构。直至2003年中国银监会正式成立,并于2004年推行《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从此建立起以检查监督、资本充足率和市场约束为三大支柱的商业银行监管框架,并且将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纳入监管范畴,加大了资本充足率的覆盖范围,逐步与《巴塞尔协议II》接轨。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全球金融监管强化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不断修改完善巴塞尔协议的相关内容,提高资本充足率,在保持其资产规范性扩张的同时,也注重资产结构的合理性。从目前来看,我国银监会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监管主要参照国际巴塞尔协议的规定,缺少对我国经济状况、银行运作模式等的考量。银行保持较高的资本金,固然能提升储蓄者存款的安全性,但值得注意的是,过量的资本会大大降低银行撬动财务杠杆的能力,影响其实现利润和提升自身经营业绩,因此,对于银行的资本充足性管理还应综合考虑我国的宏观经济的发展需要以及资本市场的供需状况等,在保证银行安全稳定经营的同时也注重自身的盈利性,合理选择最优规模发挥资本监管的有效性。

四、提高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对策

近几年来,银行持续、迅猛的业务扩张使得其资本消耗速度过快,2015年4月,标准普尔公司出具的报告预计,标普调整后的资本比率均值介于6%-7%,未来一段时间我国银行业的资本将基本维持在“一般”水平,而银行快速成长导致资本充足率下降很可能影响其信用评级,从而成为限制其自身发展的重要因素。

1.调整资本结构。

根据巴塞尔协议对资本的界定,银行资本的规定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简单看来即是对资本结构的调整。银行可以通过发行股票、国家财政直接向银行拨款、减免银行赋税或是国家财政政策补贴的方式使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扩充。其中银行通过上市融资可以建立起相对稳定的资本补充机制,是比较便捷的补充资本金的途径。上市后新增股本将计入核心资本的范畴,在提高资本充足率的同时,使其融资渠道大大拓宽,提高了银行的社会认可度。而对于已经上市的银行可以通过增发、配股等进行股权融资。商业银行还可应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减少资金使用成本,拓展业务范围等各种方式增强银行自身活力,从而提高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银行还可以调整附属资本占比以追求资本总额的提升。目前比较常用的方法是提高银行的准备金,以调节房地产资金供应、资本市场融资融券或者混合资本工具等方式提高银行的附属资本。发行长期次级债券和金融可转换债也能够提高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发行次级债券是补充附属资本的重要方式。次级债作为一种主动性负债,是银行资金的重要来源之一,其发行相对灵活,发行成本也较为低廉。对于资本充足率不高的银行来说,发行次级债可以调整银行的资金流动性,快速补给银行资本金。对于上市银行而言,应对资本充足率的变动情况保持较高的敏感度和警惕性,可以通过发行优先股、二级资本债,以及配股、增发股份等股权融资方式补充资本金,或者调整自身业务发展速度以满足监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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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新变化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银行业是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业银行的基本使命就是以承担风险和管理风险来获取收益。美国花旗银行前总裁沃特·瑞斯顿曾指出:“银行家的任务就是风险管理,简言之,这也是银行的全部业务。”

随着整个风险管理领域的迅速发展,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从而现代风险管理也表现出与传统风险管理不同的特点。主要表现为风险管理环境和风险管理方法的改变。

(一)风险管理环境变化

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国利率、汇率及股票价格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如何应对市场化条件下这三大风险变量的变化,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随着金融业内部的行业结构整合力度的加大,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行业混业经营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出现了一些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业务于一身的集团化金融机构,在我国当前仍实行金融业分业监管的体制下,无疑使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风险更加多样化和复杂化。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2006年我国银行业全面开放,由此而带来的国际竞争将使得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面临着更为严峻的挑战。激烈的市场竞争导致了市场大量创新金融产品的出现,金融创新产品的出现,使得市场的结构更加复杂,商业银行理解和认知新产品的难度也随之加大。

(二)风险量化度量和管理方法的革命

传统的风险管理主要采用管理的主观经验判断和定性分析的方法,缺乏科学的定量分析方法及手段,较少使用风险的量化模型,难以解决当前金融市场出现的各种新情况和新问题。随着现代金融理论的发展以及金融创新速度的加快,风险度量和管理这一领域正经历着一场革命性的变化,尤其VaR、CSFP、KMV等大量先进的现代风险管理技术与工具的出现。这些风险管理技术的出现才使风险定价、信用衍生产品和资产证券化以及金融机构整体经济资本配置和全面风险管理得以迅速发展,风险管理决策的科学性不断增强。

二、我国现行银行风险管理的缺陷

近几年来,我国的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各银行高级管理层不再只盯着贷款业务,风险部门不再只擅长于管理风险,交易人员也不会谈衍生产品而色变。但是与国外同行相比,我国银行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银行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还不完善

在我国,许多银行并没有制定科学合理的风险治理规划,一些银行在组织结构设计上也存在缺陷。尽管大多数银行在表面上已经建立了多种风险类型的管理委员会,但他们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在数量上要么太多,要么不足,而且都没有明确各自的职能和责任。由于各委员会的职能和责任划分不够明确,也就难以避免管理上的重叠与缺口。

(二)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滞后

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是风险管理的主要依据,是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的有力的技术保证。但是,由于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起步时间较晚,导致积累的相关基础数据不足。同时,由于我国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信息披露制度,使得不少企业的财务数据存在基础数据收集困难、公布出来的数据存在一定程度的失真等问题。而且,我国商业银行在信息系统开发上缺乏前瞻性和不连续性,这些都制约了风险管理模型的建立。

(三)风险量化管理技术落后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技术方面还停留在最初阶段。虽然有少数银行自主开发出了模型,但都很简单,而且并未得到实践的检验。一些关键风险管理参数及计量模型,如预期损失(EL)、经济资本(EC)、风险调整后收益(RAROC)等并没有被大部分商业银行所采用,商业银行的市场风险管理更多停留在制度建设与资金计划层面,一些先进的风险量化模型与技术还没有得到普及与有效应用。

(四)风险管理工具缺乏

自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发展迅速,已成为商业银行规避风险、获取收益的重要工具,促进了金融市场稳定发展和金融创新的开展。然而,目前我国既缺乏成熟的金融衍生品市场为商业银行提供对冲利率风险、汇率风险、信用风险的平台,也没有成熟的资产证券化市场供商业银行通过贷款证券化、贷款出售转移风险。衍生金融产品的缺乏,极大限制了我国商业银行通过多样化资产组合来降低风险的可能性,明显制约了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现代化进程。

三、加强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途径

(一)完善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是对公司的管理层、董事会、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权利与责任的制度安排。治理结构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原动力。公司治理从根本上决定了管理层和董事会在公司管理活动中的基本行为方式和利益关系,是商业银行实现全面有效的风险管理的决定性因素。良好的治理结构是商业银行开展风险管理工作的前提条件。我国商业银行可以借鉴国际上先进银行的做法,在制度上建立起现代治理结构和有效的内控体系,这包括建立起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严格的内审制度以及独立董事制度等。

(二)加强对现代风险管理知识和技术的学习

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现代金融理论知识的不断发展以及金融创新速度的加快,出现了大量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与工具,使整个金融体系运行的稳定性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是否采用科学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与工具,已经成为反映风险管理能力高低的重要标志之一。从实践来看,国外先进银行在风险管理技术方面都具有雄厚的实力和巨大的优势。因此,我们必须不断学习西方先进的商业银行风险度量和管理技术,尤其是建立现代风险度量方法和现代风险度量模型,开发适合我国国情的风险计量工具。

(三)加快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高质量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是银行开展风险评估的重要依据。通过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大量的计算、对比监督工作都可以通过计算机自动完成,有利于提高风险管理的效率,并且使得许多以前很难开展的风险监控手段变成现实。我国的商业银行要尽快按照巴赛尔协议的要求建立起独立的、高质量的数据库,加强基础数据的积累,并及时更新数据信息,为国内银行风险的度量和检测提供基础数据支持。同时要不断加大对银行信息系统建设的投入,确保信息系统开发的前瞻性和有效性,使信息系统最终能涵盖银行的所有业务。

(四)加强对商业银行的监督管理

我国的金融监管在一定程度上滞后于实践的发展,为加强对商业银行的监督管理,保障金融安全,需要立法机关和相关的监管部门共同努力。在立法过程中,应进一步加强规划性、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实提高立法质量。银行监管机构应当要求银行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以及时识别、度量、监督和控制风险的发生。监管者应对银行与风险相关的战略、政策、程序和做法直接或间接地进行定期的独立评价,还要监督检查商业银行是否建立了完善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是否按要求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以及风险管理部门是否履行了风险监管职责等。超级秘书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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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历史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是银行业务发展和人们对金融风险认识不断加深的产物。最初,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主要偏重于资产风险管理,强调保持银行资产的流动性和盈利性,这主要与当时商业银行业务以贷款等资产业务为主有关。20世纪6O年代以后,随着银行业的迅速发展和扩张,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重点转向负债风险管理,强调通过使用借入资金来增加资产规模和收益,既为银行扩大业务创造了条件,但也加大了银行经营的不确定性。

20世纪7O年代末,国际市场利率剧烈波动,单一的资产风险管理或负债风险管理已不再适用,资产负债风险管理理论应运而生,突出强调对资产业务、负债业务的协调管理,通过偿还期对称、经营目标互相替代和资产分散实现总量平衡和风险控制。

8O年代之后,银行风险管理理念和技术有了新的提升,人们对风险的认识更加深入。特别是银行业竞争的加剧、存贷利差变窄、衍生金融工具被广泛使用,市场环境的这些变化都显现出原有资产负债风险管理理论存在的局限性。在这种情况下,表外风险管理理论、资产组合管理理论、金融工程学等一系列思想、技术逐渐应用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深化了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内涵。1988年,《巴塞尔资本协议》正式出台并不断完善,标志着西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和金融监管理论的进一步完善和统一,也意味着国际银行界相对完整的风险管理原则体系基本形成。

二、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与新《巴塞尔协议》

8O年代至今的2O多年,是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模式和内容获得巨大发展的时期,回顾2O多年来银行风险管理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历程,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理论与实践成果几乎都凝结在《巴塞尔资本协议》当中。因此,对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来讲,《巴塞尔协议》的诞生和完善,是国际银行界风险管理革命性的成果。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诞生于1975年,设立的初衷是为了加强银行监管的国际合作。委员会制定的《巴塞尔协议》,标志着国际银行业协调管理的正式开始。之后,《巴塞尔协议》经多次修改,并推出了多项文件和准则,其中最为重要的是1988年7月通过的《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报告》(简称《巴塞尔报告》),该报告对银行满足总资本和核心资本的要求做了规定,核心思想有两项:一是将银行的资本划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类,二是根据资产类别、性质以及债务主体的不同,确定了风险权重的计算标准,并确定资本对风险资产的标准比率为8%。报告的产生标志着资产负债管理时代向风险管理时代的过渡。

此后,随着金融领域竞争的加剧,金融创新使银行业务趋于多样化和复杂化,对于银行风险管理和金融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亚洲金融危机、巴林银行倒闭等一系列银行危机都进一步使人们认识到,损失不再是由单一风险造成,而是由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多种风险因素交织作用而造成的。因此,巴塞尔委员会先后于1999年6月和2001年先后公布了《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征求意见稿。新巴塞尔协议全面继承以1988年巴塞尔协议为代表的一系列监管原则,继续延续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以信用风险控制为重点,着手从单一的资本充足约束,转向突出强调银行风险监管从最低资本金的要求、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约束等三个方面的共同约束。新巴塞尔协议的基本原则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风险范畴进一步拓展。尽管信用风险仍然是银行经营中面临的主要风险,但新协议开始重视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影响及其产生的破坏力,并在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中,分母由原来单纯反映信用风险的加权资产加上了反映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内容。

第二,坚持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监管思路,但风险衡量方式更为灵活。银行资本是银行抵御风险的基础,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提出了银行业最低资本金的要求,协议对银行资本的构成进行了界定,其基本精神要求银行管理者根据银行承受损失的能力确定资本构成,并依其承担风险的程度规定最低资本充足率。在新协议中,保留了对资本的定义以及相对风险加权资产资本充足率为8%的最低要求。与此同时,新协议放弃了1988年协议单一化的监管框架,银行和监管当局可以根据业务的复杂程度、自身的风险管理水平灵活选择使用,允许银行选择外部评级和内部评级,促使银行不断改进自身的风险管理水平。

第三,强化信息披露和市场约束。在新资本协议中,委员会对银行的资本结构、风险状况、资本充足状况等关键信息的披露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新框架充分肯定了市场具有迫使银行有效而合理分配资金和控制风险的作用。

新巴塞尔协议充分体现了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理念的发展方向,在巴塞尔资本协议规范下的银行竞争将是以风险识别、度量、评价、控制和风险文化为内容的银行风险管理能力的竞争。

三、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发展方向

按照国际银行风险管理的理念和经验,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的特点和要求,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发展方向将体现为五个方面的转变:

第一,风险管理内容由信用风险向信用、市场、操作性风险转变。随着银行业务的不断复杂化,银行的风险南原来的信用风险为主发展到多种类型风险共同作用,从发现风险到形成损失的时间大大缩短。与此同时,国际银行业对各种类型风险的认识程度和管理能力也在逐渐提高,风险的管理由管理单一风险到管理多种风险、由分散在不同的管理部门走向集中管理,体现了现代银行风险管理的发展方向。未来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不仅要对信用风险进行管理,而且应更加重视市场、操作性、法律等各类风险的管理;不仅强调对市场风险因素的控制,而且应更加重视对人为风险因素的控制;不仅将可能的资金损失视为风险,而且还将银行自身的声誉损失也视为风险。

第二,风险管理方式由直接管理向直接、间接管理相结合转变。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方法和手段还比较简单,一些银行风险管理还主要以直接管理为主,如审批授信项目、清收不良资产等。但从未来风险管理的发展趋势看,要进一步发挥间接风险管理的作用,特别是针对一些时效要求短、批量化处理的银行业务,如资金业务、零售业务,要进行间接管理,运用模型用定量分析工具、进行国别风险、地区风险、行业风险、企业风险等分析,结合信贷审查等直接管理形式,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第三,风险管理对象由单笔贷款向企业整体风险转变,由单一行业向资产组合管理转变。目前,随着经济活动的变化,企业经营特征、资本运作的形态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以审核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为主要内容的信用风险管理方法已经不能适应防范风险的要求,子公司、关联公司、跨国公司等复杂的资本运营模式使风险的表现形式更为复杂和隐蔽,这就要求风险管理要由对单笔贷款的管理向对企业的整体风险转变,不仅要对财务情况进行审查。还要关注企业的经营管理、股权结构、对外投资以及全部现金流。同时,要把风险管理的视角从一个企业扩大到整个行业、市场的变化,在微观分析的基础卜强调系统性风险的研究。在这些工作的基础上,最终过渡到资产组合的风险管理和资本制约下的组合模型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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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损失(ExpectedLoss,EL)是指银行从事某项业务所产生的平均损失,计算公式为:

EL=AE×LGD×EDF其中:AE为风险敞口;LGD为违约时的真实损失率;EDF为预期违约率。一般以准备金计入银行经营成本或在产品价格中补偿,已不构成真正的风险。灾难性损失发生概率极低,但损失巨大。非预期损失额就等于经济资本,也可将非预期损失称为经济资本。

经济资本的计量是经济资本管理的核心,也是经济资本配置、计算风险调整后资本回报率(RAROC)及经济增加值(EVA)的基础。依照现代商业银行所面临的主要风险,经济资本也可相应地分为覆盖信用风险的经济资本、覆盖市场风险的经济资本与覆盖操作风险的经济资本,其计算基本公式为:

经济资本=信用风险的非预期损失+市场风险的非预期损失+操作风险的非预期损失-重叠计算的损失

从数量上来看,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银行管理者总是希望银行需要持有的经济资本越少越好,越少的经济资本表明银行实际承担的风险水平越低。

二、经济资本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中的应用

2006年底开始生效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指出,资本作为银行抵御风险的最终保证,应在所有敞口上得到合理配置,资本配置的基本原则是将资本要求与风险度量直接挂钩,这是新资本协议基本框架第二支柱内容的一部分。

(一)样本数据的采集

以某大型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一地级市分行为例,该银行2002年7月至2007年1月发生的全部公司贷款数据,共有370笔贷款。其中2007年1月31日仍具有余额的贷款227笔,没有余额的贷款143笔(已到期并本息结清)。将具有余额的227笔贷款作为一个组合,计算其非预期损失,其中11笔贷款已到期但本息未全部偿还,作违约处理。我们需要估计在2007年1月31日这一时点各债务人的年违约概率,并在这一时点计量该贷款组合的非预期损失。

(二)违约概率的估计

该银行已建立了客户信用评级系统,根据债务人的信用评级与其年违约概率之间的映射关系,可以分别确定2007年1月31日这一时点各债务人的年违约概率(见表1)。

(三)违约损失率的估计

我们采用该行上一期,即1998年1月至2002年6月的违约损失率38.2461%作为该分行2002年7月至2007年1月发生的公司贷款的预期违约损失率的估计值。

(四)样本数据的分组以及频带的划分

按照加权平均的方法进行频带划分并要求每个频带内的贷款笔数不少于10笔,将贷款组合划分为8个频带,计算结果如下(见表2):

一旦确定了频带,便可估计出各频带内的预期违约个数和预期损失,并计算出贷款组合的违约损失分布。将不同频带内的贷款项目作为一个整体计算整个贷款组合的违约损失分布,使用聚合信用风险模型结合表2的参数,计算得出整个贷款组合损失为n×L的概率P(loss=n×L),n=0,1,2……,从而得出损失分布图,如图2所示:

根据违约损失分布图计算出贷款组合的预期损失和在置信水平α=99.9%下的非预期损失,结果如表3。

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所要求的置信水平99.9%,计量出该贷款组合应配置的经济资本为12510.7万元。另外,按照预期损失的计算公式:预期损失(EL)=风险敞口(EAD)×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计算出的预期损失为5269.012万元,与表3中的预期损失5339.300万元相差不大,说明该方法是可行的。

三、在现阶段中国商业银行经济资本运用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一,在管理上,某些地方的银行就存在着重理论、轻操作,重宣传、轻落实,重推广、轻实践等问题。日常工作中,更多地关注表内贷款管理,对经济资本的管理幅度不能涵盖银行全部风险;与财务和资产风险的管理衔接性不够;较注重风险资产经济资本的事后定量计量,而不具备资源配置和预算管理的功能,没有形成对风险资产和资本回报的有效约束机制。

第二,在考核方式上,由于各行的考评办法与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对资本的要求存在资产分类不一致、资本要求比例存在差异,所以导致和以经济增加值为核心的事后考核机制仍然不是刚性的资本约束,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经济资本的导向性作用。

第三,分配方式上,额度确定主要依据年初确定的利润计划和新年度的经济资本目标收益率,未充分考虑一定时点上银行下级机构实际实现的利润差别,可能会造成下级机构经济资本额度松紧不一,在额度调整尺度上较难把握,难以平衡协调,进而造成管理效率低下,不利于经济资本在全行范围充分而适度配置和高效使用。

第四,在资本约束上,与国际银行业比较,中国银行还处于初步阶段。由于数据、系统和人员制约,还难以对关键风险因子和资产组合进行准确计量,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计量基本还是空白。现有的风险管理技术不足以完成从风险量化到风险损失的映射,不能在银行内部准确衡量风险的总体水平和风险分布。风险控制主要还停留在传统的信贷质量管理上,而资本约束的作用只是体现为满足监管要求,与国际银行业以资本约束为核心的风险管理存在不小差距。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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