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发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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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发论文

篇1

美国教育经济学家莱文教授认为属于下列三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都应称作“教育过度”:相对于历史上的较高受教育水平者,现在受相同教育水平的经济地位下降了;受教育者未能实现其对事业的期望;工作人员掌握的技能超过了他们所从事的职业岗位的需要。…这种考量不仅考虑了社会层面上的教育供求,还考虑了受教育者个体的感受。根据莱文教授判断教育过度的标准,可以看到,近几年,我国的教师教育产生了“教育过度”危机,其症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教师教育专业的学生缺乏专业安全感,对自己的前途迷茫,专业学习缺乏信心,专业素质缺失;二是基层学校教师的专业发展困惑,其专业能力不能适应13新月异的教育变革,缺乏自信心,有强烈的失落感;三是教师教育机构的发展水平参差不齐,有的教育机构完全受制于市场,缺乏市场竞争力;四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教师教育的干预,缺乏应有的力度,导致教师教育市场无序。

一、“教育过度”形成的主要原因

教师教育过度现象的出现,除因为教师教育内部体制的问题,以及在目前教师教育市场还未成熟的情况下,教育宏观调控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之外,还有其它一些方面的原因,具体而言:

教师教育管理机制不够健全。我国教师教育长期以来实行的是政府主导的“行政定向、封闭运行”体制。这种体制对我国教师教育的发展与进步虽然做出了重大贡献,但这只是与我国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当我国的经济体制转换为市场经济体制之后,这种教师教育体制就失去了其存在的基础。随着现代教师教育的发展,教师教育的办学机制也逐步趋向开放化,但这是一种割裂式管理体制:首先,教师教育的职前与职后之间产生了割裂。师范院校只关注师范生的学习和能力培养,却忽视了职后教育的需要;教育内容主要侧重于理论知识的教育,忽视了学生的实践指导。其次,院校各自为阵,其教师教育的标准参差不齐。教育机构之间在教育资源的有效配置上没有一个系统的观念,本位主义思想严重,专业设置重复,造成教育资源的浪费;各院校没有统一的标准,导致毕业生质量良莠不齐;教师教育的入门条件过于简单,未作一定的人职教育期限和实践期限要求。第三,由于现代教师教育的市场化发展以及综合院校对师范院校的冲击,使得师范院校处境尴尬,能否保持传统的教师培养模式,是走综合化发展道路,重视师范生的学科结构,还是突出教师专业的教育特性?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去探究。对此,笔者认为,在我国目前的教师教育管理体制还不够完善的情况下,必须根据基础教育的实际情况,建立与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教育发展相适应的渐进式的教师教育管理体制。

教师教育法制环境不佳。在一些发达国家,关于教师教育的法律法规已经形成了比较规范的体系,这对我国的教师教育发展有一定的借鉴作用。在这方面,171前我们还存在一些缺欠:首先,有关教师教育的规定仅是在一些法规中有一些条文性的规定,主要依赖于行业的指导性文件,对于教师教育没有形成刚性的规范文件,缺乏应有的管理力度和约束机制。其次,对于教师入职要求和考核标准以及教师继续教育没有一定的法律依据,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也只是制定适合本地区的标准,没有硬性、统一的标准,对教师资格管理不够严肃,随意性较大。第三,教师教育的相关法规、条例仍然不明确、不全面、不系统。_3教师教育法律规章的建立是推进教师教育进程的重要保障,有了法律依据,可以根据目前的教师教育发展的需要和专业建设,制定规范、可行的教师教育标准。

教师教育在教育市场中不能正确定位。随着教师教育的发展,师资市场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型。首先,办学机构的办学层次不断提升,然而质量却没有得到应有的提高,大批师范生的学历提高了,而实际专业水平在下降,导致毕业生在就业时不能正确定位,出现高不成、低不就的情况。其次,对于教师教育的内容选择完全依赖于市场对教师教育的引导,虽然强调了教师教育的实用性,但却忽视了教师教育内容内在的系统性。第三,市场分析缺乏前瞻性。由于教师教育专业的设置是依据于教育市场的需要,有时会因为市场的错误导向使得教育专业在设置上产生一定的错觉,教师教育机构不能对教师市场进行有效的教育分析,对教师教育的专业设置以及招生规模不能进行科学调研,致使市场和实际相脱节。

一线教师的专业素质缺失。在职教师的知识结构老化,教师继续教育流于形式,教师评价缺乏力度和导向机制。首先,教师相对过剩。教师数量的过剩与教师质量的下降一直困扰着教师的专业发展,随着新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有相当一部分教师因不能适应教育的需要而退出课堂。其次,在教师继续教育的过程中,忽视教师的实际状况,过分依赖固定的教材、理念,不仅与教师的日常教育生活相脱节,还与教师们的丰富的个体实践与个人需要相悖。造成上述情况的原因:一是中小学教师无暇顾及新的教育信息,他们把自己的学习时间、精力主要投放在繁琐的教学工作上,导致教师成了教学的机器,继续教育则成了可遇而不可求的事情;二是教师教育的信息渠道不畅,部分中小学校对教师继续教育漠不关心,同时,教研部门与一线教师之间缺乏应有的教育联系机制。

教师教育主体受市场经济利益驱动。教师教育的日趋规模化发展的社会因素是由于受巨大的经济利益驱动导致的。首先,综合性院校参与教师教育的直接动因就是受办学的经济利益驱动。相对于其他的专业设置,教师教育专业投入小,风险低,同样产生高经济效益;扩大招生也受经济利益的影响,对于院校来说,生源就意味着经济效益,甚至有的学生以赞助的方式给学校提供办学资金来弥补考分的差距,学校从经济上得到了好处,但这样的学生无论是在专业知识还是在教育能力方面都存在很大的缺失。其次,教师教育的个人高收益率导致个人对教师教育的需求过于旺盛,这是教师教育规模不断扩大的又一重要原因。对于教育投资,其个人收益率的大小取决于个人因教育而发生的所有成本(显性的直接成本和隐性的机会成本)与未来预期收益的贴现值(未来预期收益在与现在支出的成本进行比较时,要进行贴现)的比例。对于目前相当一部分报考教师教育专业的考生来说,由于文化成绩不理想,上师范专业既享受到教师教育的优惠条件,又能够获得到与其他大学学生一样的身份。教师教育中个人投资的高收益而低成本,教师的社会地位、成就感和良好的工作环境等,就构成了个人投资教师教育的社会及心理驱动。

二、预防教师“教育过度”的基本策略

尽管在我国教师教育领域中存在着教育过度的现象,但并不能因此就得出应该限制教师教育发展规模的结论。因为这种教育过度并不是教师总量上的过度,而是因结构不均衡造成的过度,具体表现在教师教育的投资结构、层次结构、院校布局、区域结构、学科结构等方面。因此,只有从我国教师教育的实际出发,建构科学的教师教育发展模式,才是其发展的唯一途径。

创新教师教育体系。教师教育体系的创新是针对传统的师范教育模式提出的相对概念,主要指建立一个面向市场、面向终身教育发展的教师教育体系。这一体系是以师范教育为基础,综合性教育与专业化培训相结合的、适应时代专业化人才培养要求的教师教育。首先,突出专业化人才的培养。对于从事基础教育的师范生来说,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是其从事教育工作的基本前提,但不可忽视教师专业的特殊性,即专业实践性,必须根据教师教育培养的基本要求,把职业素养的培养提到一定的高度,关注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其次,终身教育体系应考虑从教者的职业发展要求,建构大教师教育的概念,将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和各行各业的教育培训者纳入到教师专业化建设的目标体系中来,为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化社会的建设,培养和培训各方面的专业化师资,而不是仅仅局限于传统的狭隘的学历化的师范教育领域。第三,鼓励教师教育机构的个性化发展。不同层次、不同区域的教师教育机构所显现出来的办学目标、方向,以及服务对象都有着一定的差异性。而且在师范院校与综合院校之间,无论在办学的方向上,还是资源上,也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因此,在横向上要强化同等层次学校办学目标的个性化发展,在纵向上必须强化连续性和递增性,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进行联合办学,如实行本、硕连读学制,调整教育硕士的招生考试制度等,根据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进行合理的资源整合。

优化教师教育的资源配置。教师教育资源的科学配置是推进教师教育的有效途径。首先,有条件的综合性院校等教育机构应参与教师教育工作,以推进开放而规范的教师教育体系的逐步形成。因为,综合院校的办学资源在学科建设上更趋于规范化、科学化,无论在学术研究的深度、广度上,都有自己的优势,这对于教师教育的专业设置是非常有益的,鼓励这些具备师资培养条件的院校参与到中小学教师的培训工作中,则有利于教师专业知识的拓展。其次,学科建设是教师教育资源的关键因素。学科建设必须突出教师教育的专业性,在教师教育模式中,将学科知识和教育知识有机融为一体,把学生培养成为既是学科方面的专家,又是教育方面的专家。在学科知识的建设上,与综合院校接轨,实行宽口径、厚基础、精学科的建设模式,根据基础教育发展的状况,推进学科建设的发展,使其更趋于合理化、科学化。第三,注重职前教育和职后培训的一体化建设。师范院校要把教师职后培训工作和师范生的教学工作放在同等的地位,这有利于在师资、设备、图书、场地、科研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统一调度。在工作环境与协调联动上有效融合,扭转目前二者相互脱离、相互封闭、各成体系的状况。第四,加强职业需求预测,引导学生正确进行教育投资。自1997年,我国高等学校实行“招生并轨”、学生实现缴费上学以来,尽管教师教育能带来非货币性的满足,但个人教育投资的成本与未来预期收益相比,仍会成为个人选择是否当教师的关键因素。因此,必须引导个人正确地进行教育投资,降低个人教育投资的风险。

篇2

近年来,高师美术教育在“艺考热”、扩招热及火爆的艺术品市场推动下,其办学模式发生了深刻变化。多数高师院校打破了单一培养教师的传统,面向市场设置应用型艺术设计专业,形成一种办学模式多元化的强劲态势。同时,在基础教育新课改和以数字化为特征的信息技术推动下,教师教育专业化、教学过程数字化两种趋势也十分明显给高师美术教育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

一、培养目标趋于多元化

(一)设计艺术成为高师美术教育新的生长点

传统上,我国美术教育大体延续着美术学院工艺美院和高师美术教育三大类型并存的格局。其中,美术学院设置国、油、版、雕、史论等传统专业,培养专业美术工作者和研究人员;工艺美院以实用设计门类划分专业,培养应用型专业设计人才;高师美术教育大体沿袭了美术学院的专业设置,以培养各级各类教师和教学研究人员为专业培养目标。但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这种格局开始发生变化。社会对纯艺术类人才需求量不断缩小,中小学美术教师在大中城市也渐趋饱和,而设计类实用型人才需求量逐年递增。至90年代,设计类专业成了中国美术教育的热点。全国各大美术院校都争相开办设计类专业,而高师美术院校也不甘落后,相继增设了“平面设计”和“环境艺术设计”等专业。以教育部属六所师范大学为例,华东师范大学设有综合绘画、美术教育和环境艺术设计三大学科,并按“综合绘画和美术教育”、“环境艺术设计”两个方向招生;东北师范大学设有美术教育、油画、水彩画、中国画、雕塑、环境艺术与服装艺术设计、装潢艺术与电脑美术设计等7个系,其中只有美术教育系为师范类专业;陕西师范大学设油画、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等四个系,并按照美术教育、绘画、装潢设计三个专业培养人才;北京师范大学下设美术学、艺术设计两个专业,专门培养从事美术、书法、艺术设计教学、创作、研究等工作的高级人才;西南大学设有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及雕塑四个本科专业,只有美术学为师范类专业;华中师范大学设有美术学、艺术设计两个本科专业,其中艺术设计为非师范类专业;华南师范大学现有美术学、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三个本科专业,设有美术教育、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新媒体艺术等系,多数为近年来新兴的非师范类应用型专业。

高师美术教育培养目标的多元化不是一种孤立的现象,而是席卷全国的大学综合化总趋势的一部分。从高师美术教育的角度看,这种综合化趋势是从两个层面展开的:一是美术教育的综合化。在以往,美术学专业有师范类与非师范类之分在2005年教育部印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美术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设置指导方案(试行)》中,“师范类”被“教师教育”所代替。这不仅仅是名称的变化,而是为培养主体多元化开辟了道路。当前,不少艺术学院都开设美术学(教师教育)专业,其在师资、科研、教学基础等方面的优势立刻显现出来,并对师范院校的美术教育形成了强劲的挑战。二是教师教育综合化。近年来,综合性大学举办教师教育已经成为一种国际趋势。1991年,在欧洲教师联合会上,由欧共体12个成员国60位专家共同提出了“教师教育大学化”的口号,认为“大学应该在教师培养和培训中扮演重要角色”。在我国,1999年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要鼓励综合性高等学校和非师范类高等学校参与中小学教师的培养工作,在有条件的综合高等学校中试办教育学院。2003年11月,全国一百多所非师范类院校召开会议,共同《非师范院校积极参与教师教育的行动宣言》,明确指出:“中国教师教育已经进入了一个从数量满足向质量提高转变的历史新时期。实现这种转变,鼓励师范院校综合化和综合大学参与教师教育,是世界教师教育发展的共同趋势,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的客观要求。”实践证明,综合性大学办教师教育,能够充分发挥其办学经费充足、硬件设施先进、学校认同感较好等优势,他们的毕业生后劲足、适应性强,更加受到中小学校和同行的好评,这也成为高师院校实现培养目标多元化的原因之一。

(二)培养目标多元化推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专业的多元化根源于人才需求的多样化和学科专业的综合化。但在现有的高师本科教学模式下,学科专业化和教师专业化二者间存在着不可协调的矛盾,因而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也是大势所趋。主要途径有:一是形成“大美术”的理念。今天,美术在人们的观念中除了传统的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外,还有建筑设计、工业造型、服装设计、家具设计、环境设计、广告设计、染织设计、装潢艺术、多媒体网页设计等等,在这些专业中还可以分出多个分支,它们都是美术的范畴。二是实行按院招生制度。当前,多数高等师范院校都撤系建院,并实行按院招生制度。学生入学后不分专业,统一进行基础教学,在充分了解各专业的具体情况及就业形势之后,再由学生选择专业或专业方向。三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在不少高师院校,已经开始试行弹性学制和灵活的人才培养模式。主要有:(1)“2+2”的小学师资、“3+1”的中学师资培养模式。小学师资前两年学习基础公共课和主修专业,后两年进行辅修专业和教育理论的学习与教学实践;中学师资前三年进行基础公共课、主修课程和综合课程的学习,最后一年学习教育理论并进行教学实践。(2)辅修及双专业、双学位模式。许多高校都允许学有余力、并对教师工作感兴趣的学生选择辅修教育类课程,修读双专业并获得双学位,为其以后取得教师资格证打基础。(3)“4+X”的教师教育模式。其中,实行“4+0”模式者,学生毕业即就业;实行“4+2”模式者,学生本科毕业后再读两年硕士学位,培养目标是重点中学的骨干美术教师;实行“4+3”教师教育模式者,采取本硕连读的办法获取硕士学位,学生毕业后可以到美术类高校担任专业课教师。

二、教师教育趋于专业化

(一)“教师专业化”已经从理论走向现实

我国传统的美术教育注重技能训练,因而培养出来的学生其职业意识更倾向于是一个画家而非美术教师。这种状况随着教师地位的提高,尤其是随着“教师专业化”理论的提出而有所改变。教师专业化理论最早是由社会学家卡尔·桑德斯(CarrSaunders,A.M.)于1933年提出来的。1986年,卡耐基公司和霍姆斯小组相继发表的《国家为21世纪准备教师》两份报告,指出公共教育质量只有当学校教育发展为一门成熟的“专业”时才能得到改善。在我国,1993年颁布的《教师法》明确提出:“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2000年,《职业分类大典》也将教师归人“专业技术人员”。从2001年4月1日起,国家首次全面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这些都从法律和制度层面奠定了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基础。教师专业化是针对其知识结构不合理、专业性不突出,以至于产生较大的职业可替代性提出来的,意在提高教师社会地位、职业地位和专业地位。尽管与“画家”的名头相比,美术教师的专业化程度仍比较低。但随着教师专业化程度的逐步加深,美术教育必将成为一种不可替代的职业而获得普遍的尊重。

(二)促进专业发展是高师美术教育的义务

在我国,高师美术教育从本质上看仍属于职业教育,其课体系基本上是参照美术学院绘画专业设置的,教师专业化程度很低。为此,我国高师美术教育从三个层面来提高未来教师的专业化程度。一是加强专业课教学。教育部于2005年颁布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美术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设置指导方案(试行)》明确指出,美术学(教师教育)专业培养的是“具备初步美术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合格的基础教育美术教师和社会美术教育工作者”。根据这一目标,《课程方案》从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人文素养、专业基础、专业技能以及身心素质等方面提出了五条规格要求并从课程体系中辟出一个专门领域——“美术教育理论与实践”,其中“中小学美术教学论”与“美术教育实习”为必修课,“中国美术教育史”、“教学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外国美术教育史”、“教育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为选修课,其目的就在于体现课程的师范性。二是增强人文内涵。多年来,我国的高师美术专业一直以培养画家、雕塑家和设计师为取向,注重专业技能课训练,忽视美术史论课学习,这种知识结构已经远远不能适应新课改的要求。新颁布的《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明确指出:“美术课程具有人文性质。”《普通高中美术课程标准》也指出:“普通高中美术课程具有人文学科的特征。”这在美术课程观上是一个重大突破。在新课程方案中,美术欣赏课被放在突出位置。它不仅需要教师对美术实践有亲身体会,更需要教师具备全面的文化素养,因而需要在美学、美术理论、艺术概论、中外美术史乃至文学、历史、哲学等人文学科有较全面而深入的了解和掌握,还应在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有一定的修养,成为一个具有人文精神和人文素养的人。三是要注重实践能力的提高。一般说来,教师的知识可分成两类,即“理论性知识”和“实践性知识”。其中实践性知识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基础,在教师的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高师美术《课程方案》中的实践性课程达20—22周之多,其中包括社会实践(军训、社会调查、就业指导、劳动等)、毕业创作、毕业论文答辩、艺术实践、艺术考察等,这些都有利于推动学生的专业发展。

三、教学过程趋于数字化

(一)数字化改变了人们关于美术的感知方式

篇3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教育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教师教育的格局正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三级师范向二级师范过渡的进程加快,部分地区已开始了由二级师范向一级师范的跨越。这种变化是我国教师教育改革的必然趋势,更是我国综合国力不断提高的显著标志。据研究,当经济和教育发展到以下两个标准时,就会产生高等师范取代中等师范的趋势:一是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到人均GNP700美元左右,二是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我国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已经超过了第一个标准,第二个标准也基本达到。在这种背景下,师范办学层次的提高,教师教育格局的调整,既符合我国教育发展的现实,也符合世界教师教育发展的规律。但随着师范格局的大规模调整,如何实现教师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又凸现出来。下面,笔者从教育质量、师资队伍、学校规模三个方面试述教师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一、教育质且的可持续发展

随着教师教育格局的调整,影响教育质量的可持续发展的因素之一是各高校对师资培养的规格缺乏统一的标准。以本科小学教育专业为例,自1998年南京师范大学晓庄学院首次开办该专业以来,全国培养本科小学教育专业师资的高等师范院校已近20所,但各校至今对该专业的培养规格还未达成一致性的认识,所开课程更是五花八门。这种局面从长远看,必定严重影响师资培养的质量,影响教师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对此,教育主管部门应以社会或大学对课程学术水平的认定为基础具体明确教师教育培养的人才规格,重新确定各级学位标准。各高校也应大力提高综合化核心课程的质量,充实专业主干课程的内容,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创新精神。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我国高等师范原有的教育课程设置比例就已偏低,门类偏少,加之高等教师教育课程的实施成效造成了培养师资的职业素养的贫乏。因此,实现师资培养教育质量的可持续发展,还应注重增加教育类课程的比例,丰富教育课程的内容,使教育科学这一体现师范性的课程在教师教育中受关注的程度得到较大的改善,最终给予其应有的地位。

随着教师教育格局的调整,除师范院校外,一些综合性大学也承担了培养基础教育师资的任务。处理学术性和师范性的关系就构成了影响教师教育质量的重要问题。学术性和师范性的解决方式决定着教师的知识结构和技能结构,决定着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在综合性大学,学生的学术性得到了强化,但其师范性却由于办学经验的因素遭到削弱。处理好学术性与师范性的关系,关键是要解决师资培养过程中学术专业培训和教育专业培训的顺序安排和结合方式的问题。在我国基础教育师资需求的矛盾基本缓和的前提下,可以采取高师与综合性大学合作培养教师的方式,即由高师统筹,由高师和大学共同培训,在高师从事一般文化学科和教育学科的学习并组织教育实习,在大学从事专业学科的教学和研究活动,这样培养出的师资必定能够满足现代社会对教师职业的专业化水平的要求。当然,在我国一些综合性大学中包含了由原来的师范院校构成的教育学院(师范学院),还有一些大学成立了“虚拟”的教育学院,这就要充分发挥教育学院的作用,做好师资培养的协调工作,统一组织各类教师技能的培训,统筹安排各类教育实践活动,把原有的师范院校重视师范性的传统发扬光大。

随着教师教育格局的调整,高等师范院校的规模扩大了,于是扩大招生规模就成了提高办学效益的重要途径。而在扩招的过程中,教育质量却在不知不觉中下降。近几年,由于高校持续扩招,也由于师范专业有限的吸引力,除少数重点高师和重点大学师范专业外,师范院校的录取分数线在同一批次的院校中逐年下降。更为严重的是,一些进人师范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长期为补考、淘汰警告所困。大学生学业质量的下降也是一个国家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走向大众教育所面临的共同问题,正如美国高质量教育委员会的报告《国家在危急中:教育改革势在必行》中所提出的“教育目前正被越来越严重的成绩平庸的状况所侵蚀,它威胁着国家的前途”①。师范院校无限制的扩招和生源质量的下降,其后果是严重的,它不仅会造成过度教育,使大量的师范毕业生缺乏足够的就业岗位,也会使未来教师的质量下降。因此,师范院校的招生尽管己告别了“计划经济”时代,但要实现教师教育的可持续发展,也必须遵从市场经济的运作规律,在充分市场调研和科学的就业预测的基础上,确定招生专业和招生规模。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应该让最优秀的青年进人师范院校、进人未来教师的职业,这是实现师范院校教育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二、师资队伍的可持续发展

随着教师教育格局的调整和培养对象层次的提高,原有的师资己不适应高层次的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师资队伍必须实现可持续发展。

师资队伍的可持续发展首先取决于原有师范院校教师队伍规格层次的提升。师范院校的教师有着其独特的优势:热爱教师教育工作,对教师教育的各项工作有着相当的理解与关心;熟悉基础教育,有着较强的对基础教育各科教学指导能力。这种优势也是办好高层次的教师教育所必须的因素。提升原有师资的规格层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以课程建设为切人口,以学科科研为先导,带动和促进教师科研水平和教育水平的提高;鼓励并创造条件让教师参加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鼓励青年教师在岗位上提升学历;大胆任用中青年教师,让他们成为教学、科研的骨干。同时,对那些职称、学历及教学水平等方面难以适应高层次教师教育的教师,也应根据他们自身的优势,充实到基础教育等相应的岗位,不仅解决基础教育暂时的短缺,还可以避免教育资源的隐性浪费。

仅仅依靠原有师资的重组与提高,期望在短期内组建能胜任培养基础教育师资的高校教师群体是不太现实的。因此,必须在“内培”的基础上,做好“外引”工作。在引进人才的过程中,要创造良好条件,吸引其他岗位学者到大学任教,不仅仅要以优厚的待遇吸引人,还要以真挚的感情凝聚人,以事业的发展激励人。在人才引进上,不仅要制定完善、优惠的政策,还应根据学科建设和学校发展的需要,为他们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对于引进的人才,不能将他们视为装点门面的“花瓶”,而要将他们的高职称、高学历转化为教学优势和科研优势,进而带动教师群体的整体发展。

三、学校规模的可持续发展

实现学校规模的可持续发展,关键是要放眼未来,合理规划,处理好过渡与发展的问题。首先要充分利用和妥善处理现有的教学资源,使其发挥最大的功效。对于因师范格局调整已不再适用的资产,应妥善处置,既可用以改善基础教育的办学条件,也可支援欠发达地区的教师教育。在此过程中,要避免校产资源的人为“贬值”和流失。最重要的是,调整后的教师教育,应充分考虑其规模的合理性和布局的超前性,使其同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基础教育发展的规模、速度相适应。如前所述,教师教育终将纳入高等教育的体系,那些不能形成规模效应或不能进一步发展的师范院校,只能是发展时期的过渡产物,应尽可能地提高其现有资源的利用率,避免过度投资和不必要的二次浪费。而那些最具发展潜力的高等师范院校,在新一轮发展中,则应从宏观和长远利益出发,避免短期行为,这也是减少未来重复投资的重要举措。

师范格局的调整为我国教师教育带来的不仅是机遇,更多的是挑战,只有处理好在前进和发展中的各类问题,才能实现教师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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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量一个机构设置是否合理的标准之一,就是考察该机构的层级关系是否清楚,是否符合统一领导与统一指挥的原则,避免多头领导与多头指挥。我国的教育督导机构虽然在形式上是由人民政府设立的,实际上却是由教育行政部门代管,其初衷是在“督政”时由人民政府指挥,在“督学”时服从教育行政部门指挥,兼顾“督政”与“督学”两方面工作。但在实践中这种情况常使教育督导机构处于十分尴尬的地位,教育督导机构与教育行政部门、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很难处理,导致教育督导机构难以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职责。鉴于此,应改变教育督导机构由教育行政部门代管的体制,推行教育督导委派制,教育督导部门应直接对同级政府负责,同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并在政府主管教育的行政首长领导下,与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同工作、互通情报。这样,在行政隶属关系上,教育督导机构作为人民政府的一级机构,直接受人民政府管辖;在教育督导业务上,教育督导机构受上级教育督导部门的指导,与教育行政部门并列,教育行政部门以实施和执行为主,而教育督导部门以评价和监督为主。

2.合理划分教育督导机构与教育行政管理机构的职责

教育督导机构专门负责监控任务,行使国家督导教育的权力,对下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对上进行反馈、参谋,其工作内容是广泛和综合的,但不参与日常行政工作的推动和执行。教育行政机构则专门负责决策和执行任务,行使国家管理教育的权力。由于教育督导机构和同级教育行政机构的性质、任务、职责范围各不相同,工作的角度、内容和方式也不尽相同,因此可以通过划分彼此职责,做到明确分工,各负其责。教育督导机构在督导检查前应与教育行政机构沟通信息,交流工作计划和安排,努力做到在工作内容和时间上不重叠。教育督导机构应主动邀请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职能处(科)室负责同志参加教育督导检查工作。包括对于口头的或书面的回复意见、督导报告、督导通知书等督导检查的结果,教育督导机构要主动听取同级教育行政机构主管领导及有关职能处(科)室负责人的意见,力求取得认识上的一致,以形成正确的督导意见。教育督导机构和同级教育行政机构对各自了解和掌握的基层工作信息和动态,对一些重大的或带有倾向性的问题的评估与分析意见及准备采取的对策,要定期互通情况,交换意见。

二、确立平等合作的教育督导主客体地位

1.更新思想,确立教育督导新观念

长期以来,我国的教育督导表现为一种居高临下的行政视察,目的在于检查和考核学校和教师工作的优劣,造成教育督导人员与学校、教师的矛盾与冲突。借鉴国外教育督导的有益经验,我们应更新教育督导观念,确立督导主体与督导对象平等合作的教育督导观。为此,必须改革凭借等级的职位和权力进行督导的旧观念,以合作意识和集体参与代替强制和命令,以权力平衡代替消极的服从;必须改革单纯以检查监督或奖惩为手段的旧观念,用热情的关怀和激励、内行的指导或辅导,真心实意地与被督导者共同研究探索并鼓励其自我改进、自我成长的创新精神。

2.重视教育督导过程中教育督导主客体之间的协调与合作

教育督导的过程同时也应该是协调与合作的过程。督导主体只有发动督导对象积极参与,鼓励他们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才能保证教育督导工作的客观性和结论的科学性、全面性,最大限度地避免主观随意性。现代教育督导不应把督导对象置于被指责、控制的地位,不应用文件、指示、指标等对他们的工作进行简单的干预和限制,不应把督导对象作为检查、评价、调节、纠偏的主体,而应以合作意识、内行的指导或辅导对他们进行帮助和导向。这样,“督”与“被督”之间才会目标一致、情感相通,“督”的导向作用和“被督”的主体作用才能达到最优结合。在教育督导的过程中,督导人员要广泛听取督导对象的意见,与他们坦率真诚地交换意见,允许不同观点的争鸣,允许不同意见的争论。只有这样,才能增强“认同”感,激发自觉“参与”的积极性,使整个督导过程成为共同探讨教育思想、教育方针、培养目标、教学方法的过程,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

三、建设内行专业的教育督导队伍

1.建立教育督导资格证书制度,确定教育督导职务系列

教育督导资格证书制度的建立是教育督导队伍专业化的必备条件。教育督导资格证书制度在我国几乎还是空白,因此,必须尽快建立我国教育督导资格证书制度,对教育督导人员的任职条件、获得资格的程序、在何种情况下取消其资格以及资格获得者的权利与义务等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在此基础上,确定教育督导人员的职务系列。教育督导专业职务系列的设立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应该在充分征求劳动、人事、编制等部门意见的前提下,在不违背政策与职业分工原则的基础上设立。在设立教育督导专业职务系列时,应充分考虑教育督导人员兼具行政与专业的性质,适当兼顾两者的特点,先行试点,待取得经验后再行推广。

2.强化教育督导人员的专业意识,加强教育督导人员的队伍建设

教育督导专业化是教育督导人员个体专业社会化的连续过程,教育督导人员的信念、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是其专业化的内在动因。教育督导人员应对自身从事的督导工作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培养专业意识和敬业精神,以主人翁的态度提高自身专业素质,进而促进教育督导队伍的整体建设。为此,要适当加强对教育督导专业精神的宣传教育,营造教育督导人员专业发展的氛围,为教育督导人员的专业发展创设必要的条件。

3.建立有效的培训机制,重视教育督导人员的培训工作

在培训方式方面,应以有利于工作、有利于教育督导人员的专业发展为着眼点,既可以与高等学校合作搞培训,也可以安排教育督导人员在专业的培训机构接受培训,还可以实行“当地为主”的培训方式;在培训内容方面,应区分不同从业人员的需要,提供相应的教育基本理论、教育督导理论、教育管理理论、教育政策与法规、教育督导技术与方法等方面的帮助;在培训时间的安排方面,应结合工作实践举办形式多样的短期培训和研修班,并为教育督导人员提供适宜的学习条件,创设学习氛围,鼓励教育督导人员养成边工作边学习、积极自学的习惯,使“工作——学习——研修”一体化,形成良好的学习机制。

四、实施科学合理的教育督导方式

1.形成性督导与终结性督导相结合

形成性督导即对中小学校教育过程的督导,其主要特点是注重过程的每一环节、每一岗位、每一阶段,而对活动的结果则较少注意。其主要目的是,在中小学校实施教育的过程中,边施教边督导,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工作和调整教育目标;终结性督导即对中小学校教育结果的督导,其主要目的是了解中小学校教育目标和管理目标实现的程度,为教育行政部门实施奖惩提供依据。这种督导不能改进本期工作,只能提供本期工作结果的反馈信息,但它对下一期工作的改进和提高具有借鉴和指导意义。

鉴于形成性督导与终结性督导各有优缺点,在对中小学校的教育督导中,要把两种形式结合起来。如果只从结果督导的角度衡量一所学校为社会提供人才的质量,就难以很好的指导学校的发展。因为结果是既成事实,不能改变。因此,教育督导除了考察学校教育活动的结果,还要考察其活动的过程,了解其原有的基础,从而准确地判定督导评估对象的进展状况,对活动结果做出更为客观的判断。

2.静态督导与动态督导相结合

静态督导就是对学校的已有条件和已经达到的实际水平的督导,如,对学校的校舍、设备、经费、现有领导结构、教师的素质、学生的质量等的评估;动态督导就是对学校正在发展的运动状态的督导,如,学校的发展规划、学校现有条件的运用和管理、各项工作的筹划和安排、学校教育教学的改革、师生积极性的调动等。

静态督导是对学校现有办学条件的督导,评价学校的已有成绩;而动态督导则是评估学校在已有条件下是如何运动发展、如何运用已有条件创造最大价值的。静态督导和动态督导在现实中都是不可或缺的,应该结合起来进行。如果不进行静态督导,就难以看出学校的教育活动的实施背景及其客观价值的大小,就会影响督导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如果不进行动态督导,就难以看出学校的发展和被督导对象的人为努力程度以及积极性的大小。因此,必须将两者结合起来,以获得对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认识。

3.定性督导与定量督导相结合

定性督导是对事物的质的确定,即根据督导者的认识和经验对被督导者的状况从性质上进行分析和评价,它能够有效地处理教育过程中那些难以用客观方法定量描述的因素,突出事物的特点,使人们认识事物的性质和特点;定量督导是对事物量的描述,即对教育过程及其结果从数量分析的角度进行督导,其特点是资料翔实可靠,分析客观精确,因而具有较高的客观性和可靠性,也具有较强的说服力。

学校教育活动是一种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其效用既有许多可测性,又有大量的不确定性。因此,在教育督导中,对于能量化的内容可以做量化处理,而对于一时难以量化的要素,则不必勉强量化,可以只做出定性分析。如果一味追求量化,势必使督导有失科学,并可能挫伤学校领导和教师的积极性。

4.定期督导与经常督导相结合

定期督导是以中小学的教育周期为时限进行的督导,如,学期督导、学年督导等,其特点是系统全面,结果可靠;经常督导则是在学校工作进行中,随时组织专项的督导,如,课堂教学督导、体育卫生督导等,其特点是简单明了,易于推行。为使学校教育督导工作正常、持久地开展,并取得相应的成效,在教育督导的过程中,应将两者有机结合。平时可不定期地进行一些经常性的、小型的单项督导,在此基础上,定期进行全面综合督导。定期督导工作结束后,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督导结果,帮助学校总结经验,汲取教训,研究改进措施。

[论文关键词]教育督导教育督导制度教育督导机构教育督导队伍教育督导方式

[论文摘要]我国教育督导制度的恢复重建,有效地推进了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但总体而言,我国的教育督导工作依然存在一些明显的弊端。只有组建权威高效的教育督导机构,确立平等合作的教育督导主客体地位,建设内行专业的教育督导队伍,实施科学合理的教育督导方式,才能有效地发挥教育督导的积极作用,贯彻教育方针、政策与法规,推动我国基础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教育督导是在长期的教育管理实践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对教育、教学和管理活动进行检查、监督、评价和指导的一种基本制度,是现代教育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我国教育督导制度的恢复重建,教育督导工作不断得到加强和改善,有效地推进了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但总体而言,我国的教育督导工作依然存在一些明显的弊端———教育督导机构设置不合理、教育督导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教育督导主客体地位不平等、教育督导方式不科学等,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教育督导功能的充分发挥。为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工作,有效贯彻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推动我国基础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必须进一步加强我国教育督导制度建设,使其与我国的教育决策、执行相协调,以适应教育督导实践的需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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