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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保费的计算公式:纯保费精算现值:保额精算现值
毛保费的计算公式:毛保费精算现值=(1+附加费率)x纯保费精算现值=保额精算现值+附加费用精算现值
可见,单位保额有效保单的毛保费称为保险费率/不同的投保年龄的保险费率一般不同,单位保额一般定为l(xx)元,并且是随预定利率而定的,而预定利率大小是由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率决定的,而投资收益率又是随市场利率而定的。并与寿险公司投资的范围及投资结构有关(对非传统保单,例如,投资连结产品,没有限定预定利率,所以其保险费率是不定的)。因为人寿保险契约的长期性,从安全性出发,有必要将预定的长期投资收益率定得比较保守。避免中途因资金运用收益下降而对已生效保单提高保险费。一般选择在长期内即使一般利率标准下降也经受得住的标准线作为预定收益率,即保单的预定利率或称保单信用利率。长期寿险产品的保险期限太长,要对未来这么长时间内资金运用收益进行准确预测几乎不可能,一旦利率发生较大波动时,则固定预定利率保单的预定利率的“不恰当”可能给寿险公司带来预定利率风险。“预定利率风险”是指由于预定利率设定不当。致使寿险公司的投资收益率可能低于保单预定利率,而使寿险公司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在分红保单和万能保单等投资类保险产品中因规定有最低保证利率,如果最低保证利率设定过高也会存在预定利率风险。人寿保险责任准备金是保险人为将来发生的债务而提存的金额,是保险公司的负债。作为责任准备金保存起来的储蓄保险费在进行资产投资使用时,会产生利息分红等收入。其中,大部分作为以预定利率为基础的利息转入责任准备金,从其金额中减去进一步进行资产运用所需的费用,剩余部分就是利差益(若不足,则产生利差损)。利差益(损):(资金实际收益率一预定利率)×责任准备金总额=实际利息收入和红利一按预定利率应收的预定利息
资金实际收益率-2×利息及分红收入/(期初资产+期末资产-利息及分红收入)
保险公司会计核算利差的计算公式是:
利差益(损)=本年度利息收入-[预定利率×(年初责任准备金+纯保费-满期给付-死残给付)/2]-本年度提存的差益返还金
由上述公式可见,利差是由于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和预订利率之间的差异造成的。利差一定时,在保单有效期内,随着责任准备金(寿险公司的负债)提取的积累,利差也同时增加。当寿险公司业务达到一定规模,较大的利差损可能会严重影响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甚至导致其破产。寿险实务中,寿险公司要通过运用保险基金投资来保证公司的偿付能力。在费率精算厘定中,精算等价原则本来就考虑到了准备金的积累增值,且保险市场激烈竞争导致的费率降低(预定利率升高),因此,承保业务亏损更要求保险投资来弥补。对利差准确的把握应为寿险资金实际收益率或寿险公司内部收益率与保单预定利率(保单信用利率)之差。这是因为:
1直接决定寿险经营利润大小的是资金实际收益率而非市场利率。
2从数值上说,虽然寿险资金实际收益率与市场利率有很大的关联性,但二者却不尽相等。寿险资金实际收益率不仅受市场利率高低的影响,对寿险公司而言,实际收益率的大小还受本公司资金运用方式、投资组合方式以及宏观法律调控对寿险资金运用的限制等各因素的影响。如果寿险公司对其资金通过了良好的运作,其投资回报率会高于市场利率。
3市场利率是保险人确定保单预定利率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就目前我国寿险市场来说,由于寿险资金运用渠道和中国利率市场化的限制,我国寿险保单预定利率与银行存贷款利率的相关性很强。本文中提及的利率风险并非通常所说的市场利率风险,是指寿险公司实际投资收益率风险。寿险定价中的利率也是指寿险公司的实际投资收益率。
我国定价利率风险的形成既有宏观经济形势变动等客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寿险企业内部经营方面的问题。寿险定价利率风险形成的客观原因指的是引发其形成的社会经济环境方面的原因。宏观经济形势起伏不定,银行存款利率下调,寿险业务的发展离不开国家宏观经济的大环境,我国寿险产品定时,对于保单预定利率的假定,主要以银行存款利率为参考对象。银行存款利率的下调成为引起我国寿险定价利率风险的一个最直接的原因。寿险定价利率风险形成的主观原因指的是寿险公司内部经营及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1)根本原因:盲目追求业务规模;
(2)直接原因:寿险产品定价利率设定不当;
(3)间接原因:经营体制存在弊端;
(4)政策原因:监管滞后;
(5)社会原因:寿险资金运用渠道单一。
0<1)新风险企业。现有的风险企业每隔时间c被风险资本家评估一次并受到t轮管理支持,从而在tc时间内通过上市产生了一个市场价值(β代表每期贴现率,0<β<1),那么风险资本家能够通过现有风险企业获得的市场价值就为(α代表风险资本家在风险企业中所占的股份比例)。由于风险资本家的时间和精力是有限度的,所以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只能在向现有的风险企业提供管理支持和评估新型的风险企业两者之间进行分配。这样风险资本家做其中任何一件事都会存在机会成本,即风险资本家对现有风险企业提供管理支持的机会成本,就是风险资本家通过评估新的风险企业所带来的收益。反之,风险资本家评估新的风险企业的机会成本就是现有的风险企业因缺乏管理支持而减少的市场价值,即现有风险企业成功上市后的市场价值部分。
假设新风险企业从风险资本注资到顺利上市增值共要接受风险资本家s次管理支持,用ps-1表示经过s-1次管理支持后的存活概率、(t)表示风险资本家新接受一家风险企业经过管理支持后的市场价值贴现增加值(α''''代表风险资本家占有的新风险企业股份比例),即风险资本家给现有风险企业提供管理支持的机会成本的净值。如果在对风险企业提供管理支持时考虑机会成本,那么,风险资本家在一家风险企业投资并提供管理支持所能得到的净值αwc(t)就是:
假设为了实现风险企业的价值最大化,风险资本家必然会对投资收益与潜在的成本和监控成本之间进行权衡,以决定对风险企业提供管理支持的力度和提供资本的频率。当风险资本家认为与风险企业家的利益可能发生冲突时,投资的存续期就会下降,提供管理支持的力度就会加大;再者风险企业资产的性质也对预期的成本和分阶段风险资本投资的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一般来说,有形资产越多,风险资本家能够通过清算形式获得的投资补偿也越多,这将降低进行严密监控的必要性,增加投资的存续期限。现假设风险资本家能够提供的最优管理支持次数为tv。由于风险资本家提供管理支持的机会成本不能得到有效补偿,如果考虑这种机会成本的话,那么风险资本家的实际报酬就会小于名义报酬。因此,风险资本家向风险企业提供的管理支持数量总是少于风险企业家所要求的数量,所以,风险企业家所需要的风险资本家提供管理支持的最优时间周期ce总是短于风险资本家实际提供管理支持的时间周期cv。除此而外,风险资本家提供管理支持的次数还可能随着获得新的投资机会能力的增加,及其风险资本家在风险企业中所占股份份额的减少而减少、随着风险企业盈利下降速度的加快而增加、随着风险企业单期利润的增加而下降。但不管出现何种情况,风险资本家提供的管理支持次数都是不足的,并且总是少于最优次数。这里我们对风险资本家和风险企业家所要求的管理支持次数进行比较分析。风险资本家所需要提供的管理支持最优次数tv就是能够满足在时间周期cv既定的情况下实现αWcv(t)值最大化;风险企业家所需要管理支持次数就是能够满足在ce既定的情况下实现值最大化。由于风险资本家在提供管理支持时存在着机会成本,并且风险企业家在计算利润并没有考虑机会成本,所以,风险资本家和风险企业家存在着因利益冲突而产生的管理支持次数非最优的状态,并且这种状态还会随着新加入的风险企业中风险资本家的股份份额增加和优惠措施的提高而日益加重。
二、问题的提出
风险投资作为一种新兴的投资与融资方式,其主要目的不是取得风险企业的经营权和控制权,而是期望经过一段时间的有效运行,以实现增值并通过股份转让来获取高额的资本回报,是一种高风险与高回报并存的投资。由于信息不对称以及不确定因素的存在,导致了一系列道德问题的出现,并在一定程度上对风险投资主体各方利益产生了不良影响。为了解决这一道德风险问题,减少风险投资主体各方的利益损害,众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对此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与探讨。萨尔曼(Sahlman,1990)指出,可转换证券可以有效地解决风险资本家和风险企业家之间的激励问题,从而减少道德风险问题的产生;Bigus从风险企业家的角度出发,分析解决风险企业家道德风险问题的多阶段融资契约,研究结果显示这样可能会促使投资方产生道德风险;Bergemann和Hege构造了风险投资中的动态道德模型来研究风险投资问题,指出最优的投资契约应该是债券与股票的混合体;Cornell&Yosha针对风险投资阶段性融资进行研究时,认为风险企业家为获得下一阶段的进一步融资,有动力操纵短期项目信号,这显然对项目的长期发展不利,建议使用可转换债券减少这种信号操纵现象;马克斯(Max,1998)认为将债务融资与股权融资结合或通过一个可转换优先股能使风险资本家实行有效的干预:即在企业经营不善时实施对控制权(如清算权)进行干预,而当企业发展顺利时,放弃干涉则更为有利;Aghion和Bohon首先将不完全合同理论用于创业融资领域,认为存在利益冲突时(EN不仅关心企业增值带来的货币收益而且还关心私人的非货币收益)可通过控制权的有效分配来加以解决。
从以上文献分析可以发现,现有研究成果都是侧重于研究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如何控制风险企业家的道德风险问题,而对风险资本家道德风险问题研究的情况较少。事实上,风险资本家作为投资人不仅为风险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而且为风险企业提供管理支持,并且这种管理支持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到风险企业的生存发展。但这种包括风险资本家对风险企业进行监控与注资的管理支持都是有成本的。这些成本包括风险资本家和风险企业家制作报告的机会成本、订约成本、花费的时间成本,风险企业家的资源成本以及签订协议时律师费和相关成本。这些成本数额有时可能相当大,并且在风险投资合约中是得不到补偿的。为了节约这些成本,增加收益,风险资本家在风险投资过程中反而会比风险企业家更有可能产生机会主义行为,这样就形成了风险资本家道德风险问题;另一方面,风险资本家作为风险投资基金的受资方和管理方,其投资基金的主要来源于民间资金,其与投资人之间的关系是普通合伙人(GP)与有限合伙人(LP)的关系,作为GP的风险资本家作为LP的人,虽然其收益与风险投资基金的收益直接相关,但当其努力程度的机会成本超过其收益时,也可能导致风险资本家放弃努力,选择偷懒行为,从而产生道德风险问题。所以,在信息不对称以及环境不确定和行为不可验证的情况下,负有双重身份的风险资本家极有可能产生机会主义行为,形成道德风险问题。
三、一般合伙人风险资本家的道德风险
为了风险投资能够生存并沿续下去,各风险资本机构必须周期性地筹集风险投资基金,这类基金存续期限一般为10年,并可以展期,通常采用有限合伙制的组织形式。在有限合伙制组织形式中,风险资本家是普通合伙人,负责管理基金的运营;外部出资人是有限合伙人,能够监控基金的运行并参加基金的年会。但只要其承担有限责任,就无权直接参与基金的日常管理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出资数量较大的有限合伙人相对于风险资本家来说就成了风险投资基金的外部人,而出资额度较小的风险资本家反而成了风险投资基金的内部人。由于风险资本家获得基金规模的固定费用报酬与基金投资利润,所以,风险资本家有通过发起大规模的后续基金以增大公司管理的资本额的动机,因为这样做一方面可以增加其报酬收入;另一方面由于规模经济使然可以大幅度降低固定管理成本,从而能够最大限度地增加利润。而风险资本家受时间和精力的限制,必然带来对所筹集的投资基金管理支持力度不足的问题,这必将引起作为普通合伙人(GP)的风险资本家与作为有限合伙人(LP)的外部投资人的利益冲突,产生风险资本家作为内部人的道德风险,出现损害有限合伙人利益现象的发生。
风险资本家为了增加收益并实现利益最大化,会先后筹集并管理多只风险投资基金,而风险资本家由于受时间和精力的限制,会分散其对单个风险投资基金的注意力,影响到对单只风险投资基金提供管理支持的力度,降低了单只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人的收益。
用i代表风险资本家管理基金的数量、cG表示风险资本家提供管理支持的最优频率、CL有限合伙人要求提供管理支持的最优频率、tG代表风险资本家提供管理支持的最优数量、tL代表有限合伙人要求提供管理支持的最优数量。根据上面的模型可以得出结论:由于风险资本家在提供管理支持时,必然会考虑其机会成本,导致风险资本家提供的管理支持力度总是少于有限合伙人所要求的最优管理支持力度,并且这一个管理支持力度会随着风险资本家获得新的风险投资基金的能力的提高而减少,引起风险投资基金管理和投资的潜在问题随风险投资基金规模的扩大而增加。除此之外,在既定的时间约束下,作为普通合伙人的风险资本家,为了缓解管理支持力度与所管理的风险投资基金幅度之间的矛盾,可以通过采取投资于风险企业发展晚期的办法来加以解决。这是因为:一是随着风险企业的逐步成长,风险企业就能够提供越来越多的信息供风险资本家进行评估,这样信息不对称程度就会越低,风险资本家就不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监控风险企业,从而可以大幅度降低和监控成本;二是在风险企业的后期阶段,风险企业的管理及发展已逐步走向正轨,需要风险资本家投入的管理支持力度就可以大幅度降低,这样风险资本家就可以分配更多时间和精力来管理更多的基金;三是风险企业的有形资产逐步增多,而有形资产不必通过正式评估就很容易监控,这样风险资本家就可以选择较长的融资轮次而减少所提供的管理支持力度,从而可以加大基金管理规模。这种事情尤其会发生在是当风险资本家监控风险企业的机会成本非常高的情况下。
我们用模型来分析风险资本家的投资阶段偏好:用表示风险投资基金清算时预期市场价值的贴现值,那么作为有普通合伙人的风险资本家的份额就为;作为有限合伙人的外部投资者的份额为其花费时间的机会成本时,作为普通合伙人的风险资本家就会偏好于投资风险企业的后期阶段,并且机会成本越高,风险资本家的这种偏好就会越强烈。这一结论可以通过一组数据得到验证,据VentureEconomics数据库中统计资料显示,1985-1989年五年间美国风险基金投资于后期阶段的比例依次为:52.3%、56.9%、60.3%、60.0%、65.5%,呈现出逐步上升的趋势。
四、结论
高校向商业银行借款,大多用于基本建设,高校贷款通常是中长期贷款,利息高于一年期贷款,因此,高校实际负担的利息费用要高于上述计算值。而从高校预算执行结果看,学校将总收入中的10%用于还本付息,已经是相当困难,为此,有些高校只好采取“拆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用新增贷款支付贷款本息。笔者曾经对江苏省37所高校的财务人员就贷款问题进行问卷调查。当问及“还贷资金来源时”,有11所高校的财务人员选择了“以贷还贷”方式,占被调查高校数量的30%。
2.还款责任不明确
《高教法》明确规定了高校是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独立法人单位,“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换言之,就是高校向银行贷款应当自己还,国家没有义务替学校还债。另外,教育部针对“银校合作”问题,于1999年在10号文中明确要求:“各校必须本着‘谁贷款谁负责’的原则开展银校合作工作,教育部不承担此类贷款的还款责任”。
但是,仍有一些高校对举债建设的认识不足,认为学校是国家的,现有资金来源仅能够满足维持学校日常运行的需要,并没有扩建校园的能力,学校的基础设施等办学条件的投入应该由国家财政投资解决。在这种错误思想指导下举债建设,很容易出现贷款超出学校偿还能力的问题,造成财务状况恶化,进而影响学校持续健康地发展。甚至有的高校片面认为,现在高等教育是加快发展时期,各级各类高校都在贷款建设,若不能跟上发展步伐今后将难以立足,但对自己的还款责任却认识得不够充分。
3.贷款动机不当
我国高校主要领导一般由上级组织任命,实行任期制,这样容易出现短期行为,一些高校的领导为了出政绩,盲目地扩大学校规模,贷款规模也随之增大,领导层流行的“政绩观”演化为扩大贷款规模的主观意志,而且贷款规模的大小似乎成了学校实力和学校领导能力强弱的代名词。绝大部分高校借款人没有还款意识,恐怕都有“只借不还”的思想,在校长的任期内将借款用完,还款的事由后任去考虑。
4.贷款决策的非理性化,缺乏财务风险意识
高校在贷款的决策过程中通常以项目需求作为首要的考虑因素,不考虑将来的偿还压力,或对未来的收入情况过于乐观,高估自身的还款能力。许多高校对于贷款的态度是争取、争取、再争取。事实上,融资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一般缺乏融资专业知识的高校财务人员难以胜任这份工作。根据万青所调查的29所高校情况看,有21所高校在贷款申请的决策过程中,财务部门是主要的责任部门,决策过程偏于简化。从银行等金融机构方面看,17份调查回函中,12份回函认为,高校财务状况及银校合作情况是银行审批高校贷款的最重要条件,当问及高校贷款规模的控制依据时,16份回函将项口的资金需求作为第一或第二重要的依据。由此可见,不论是贷款高校,还是金融机构,对于高校贷款决策都趋于非理性化。
5.贷款的管理和使用缺乏科学性
高校贷款资金的有效管理与合理使用,是这些借入款项取得预期效益的有效保障。要提高贷款资金的使用效益,首先要求对贷款的投向和额度有个科学的规划,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高校利用银行贷款投资建设项目,本身就是一种超常规发展的举措,这种发展模式包含着政策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若干风险。要规避这些风险,必须在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的基础上,对投资总额、贷款额度还款计划等进行详细规划。
6.还款渠道单一,还贷负担重
在目前形成的高等教育多渠道筹措资金局面中,政府拨款和事业收入约占普通高校经费收入的90%左右,是多渠道筹措资金中主要的两个渠道,也是高校贷款还款的主要资金来源。但是高等教育本身具有成本高并递增的特点,虽然近几年来连续扩大招生,教育事业收入在逐年增加,财政拨款也年年增加,但平均拨款呈下降趋势,同时由于学生数量的增加,学校必须同步增加对教学设施、师资建设等方面的投入,特别是近年来各高校普遍进行校内分配制度改革,如实行校内岗位津贴、实施人才战略等,加大了人员经费的支出,以及各种公关性的支出、新老校区办学而增加的成本等,使高校的支出呈高增长状况,学校资金的节余不容乐观。尤其是近年来高校规模的过分扩大已经明显冲击了教育质量,这样将会影响到招生的数量,从而使未来学费收入隐藏着不确定的风险。
二、高校贷款风险的控制
1.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对高校贷款风险的控制
高校贷款危机,起因和关键还是在于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因此,高校贷款风险控制首先应从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入手。
2.自身防范贷款风险应做好的工作
由于我国的高等教育长期处于计划经济的运行模式下,习惯于无偿使用资金,财务风险意识相对淡薄。为了更好地防范贷款风险,还应做到如下几方面。
(1)树立风险意识,适度、科学理性举债。建设开发新校区,其特点是资金需求量大,相对集中占用时间较长,教育贷款和政府投入性质不一样,必须按照信贷管理的有关规定按时偿还本息,因此学校在考虑贷款时,必须树立风险意识和效益意识,这是防范风险的基础。
(2)做好财务规划,加强贷款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高校财务部门要在学校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学校未来的财政拨款、教育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人员经费支出、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等收支情况进行科学预测,制定财务规划及还款计划
在贷款资金管理方面,要实行专款专用的原则,保证借贷资金用到既定的建设项目上,狠抓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分步到位,防止贷款不足、滞后影响建设项目,或者贷款过多、过早而造成资金闲置,以提高贷款资金的使用效率。
(3)多渠道筹措资金,开源节流,增强还贷能力。随着管理体制的改革,高校已成为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要充分利用办学自,千方百计拓宽筹资渠道,多方筹集资金,寻求自我发展道路。
(4)建立贷款风险预警系统。根据自身财务情况,各高校应对本校的信贷资金使用情况有个比较适合的预警系数,包括累计负债额、自有资金比率、资产负债率、债务帐龄分析等等。有关教育系统讨论此问题时曾提出:生均贷款额度1万元以内无风险区;生均1万元到1.9万元为轻度风险区,风险系数30%,属可承受区;生均贷款额度在1.9万元到2.8万元为中度风险区,风险系数45%;应有黄灯警告;生均贷款额度超过4万元时,风险系数为70%;应属于严格控制甚至禁止区间。当然,这系数仅作参考。
参考文献:
[1]潘懋元,林莉.2020: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前瞻[N].文汇报,2005-04-18.
[2]孙幼飞.论高校贷款办学风险及其防范[J].浙江海洋学院学报(人文科学版),2005,(4).
2安全隐患及施工风险分析
2.1安全隐患。由于D800污水、D800雨水排水量比预期要大很多,管线雨季经常处于最大排水量的状态,这样就会在没有防渗措施的管线检查井和管线接口处出现严重的渗水现象。(1)由于冬季施工的特殊条件和工期缩短等等原因,造成了排水管线施工过于追赶工期而忽略施工质量,回填土夯实没有达到要求,由于渗水现象的出现,冲刷管线周围土体,使得土体下沉而出现孔洞,这样对于结构的稳定性危害极大,甚至会出现塌陷的不良后果。(2)会对隧道结构造成危害的另一个主要原因就是车辆在隧道上方路面的行驶,对路面造成不规则的冲击,这个冲击传至隧道,对隧道结构的稳定性也是一个考验,特别是大型载重汽车在路面上的行驶对路面造成的冲击尤为明显。
2.2施工风险。由于管线渗水现象的存在,造成管线周围土体受到水流冲刷,稳定性变差,容易出现坍塌的不良后果,而这样的后果就是地面下沉,对管线的压力变大,造成不规则的变形,甚至于破坏,这样对于隧道施工的安全控制是及其不利的。
3防管线渗漏及暗挖坍塌方案
通过上文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要却保施工可以安全有效的进行下去,对于管线渗漏问题的避免使十分必要的,这样既可以保证工程质量,也可以预防不必要的安全隐患,以下我们就来具体谈谈地面管线防渗漏的方案和暗挖施工加强措施。(1)地面管线防渗漏方案。首先采用WSS深孔注浆方式注双液浆从上往下对检查井注浆加固,这样可以使得注浆液充分包裹住检查井渗水部位,起到对渗水部位加固施工的目的。同时这套加固施工方案还应注意钻孔方式为机械钻孔,注浆压力适宜,注浆液应适量,注少了会出现加固效果不明显的现象,注多了会出现堵塞管道的不良后果。(2)暗挖施工加强措施。为有效防止暗挖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应做好提前预报、超前支护和控制沉降在合理范围内的工作。首先应该做好对于管线渗漏情况的检测,及时掌握管线的渗漏情况,以保证在第一时间做好正确的处理决定。其次为了防止地面沉降对于管线造成的破坏,应做好长短结合管棚注HSC浆超前支护,从而使得土体更加密实,水分不已渗透,减少由于土体流失而出现的塌方现象,这样还可以大范围的保护管线不受损害。最后可以通过增加注浆锁脚锚管的数量、控制回填土的压实度等等方法对沉降进行控制。
4暗挖施工应急措施
对于暗挖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应该以最快的速度解决,以保证施工过程的高效、安全,本文总结都以下几点的解决措施。(1)提高工作人员对于紧急情况的应急意识,对于应急设备和材料应充分准备,以保证在紧急情况出现时可以第一时间做出应对策略,减少损失。(2)对于管线周围土体应该进行含水量的检测,出现超标状况及时查明原因,若因管线渗漏导致,及时对管线灌浆加固。(3)对于路面沉降应做好相应的监测工作,采取在路面每隔一段距离布设检测点的方法,从监测点取得对应的沉降数据,对沉降数据进行科学化的分析,若发现沉降量超出合理的范围,应及时做出相应的检查,并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
风险因素分析是基于人们对项目系统风险的基本认识上的,通常首先罗列对整个工程建设有影响的风险,然后再注意对自己有重大影响的风险。罗列风险因素通常要从多角度、多方面进行,形成对项目系统风险的多方位的透视。风险因素分析可以采用结构化分析方法,即由。总体到细节、由宏观到微观,层层分解。通常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分析。
一、按项目系统要素进行分析
(一)项目环境要素风险
按照前面系统环境分析的基本思路,分析各环境要素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和变化,它常常是其它风险的原因,它的分析可以与环境调查相对应,所以环境系统结构的建立和环境调查对风险分析是有很大帮助的。从这个角度,最常见的风险因素为:
1.政治风险。例如政局的不稳定性,战争状态、动乱、的可能性,国家的对外关系,政府信用和政府廉洁程度,政策及政策的稳定性,经济的开放程度或排外性,国有化的可能性、国内的民族矛盾、保护主义倾向等。
2.法律风险。如法律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相关法律的内容的变化,法律对项目的干预;可能对相关法律未能全面、正确理解,工程中可能有触犯法律的行为等。
3.经济风险。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化,产业结构的调整,银根紧缩,项目的产品的市场变化;项目的工程承包市场、材料供应市场、劳动力市场的变动,工资的提高,物价上涨,通货膨胀速度加快、原材料进口风险、金融风险,外汇汇率的变化等。
4.自然条件。如地震、风暴、特殊的未预测到的地质条件如泥石流、河塘、垃圾场、流砂、泉眼等,反常的恶劣的雨、雪天气,冰冻天气,恶劣的现场条件,周边存在对项目的干扰源,工程项目的建设可能造成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不良的运输条件可能造成供应的中断。
5.社会风险。包括的影响和冲击、社会治安的稳定性、社会的禁忌、劳动者的文化素质,社会风气等。
(二)项目系统结构风险
它是以项目结构图上项目单元作为分析对象,即各个层次的项目单元,直到工作包在实施以及运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技术问题,人工、材料、机械、费用消耗的增加,在实施过程中可能的各种障碍、异常情况。
(三)项目的行为主体产生的风险
它是从项目组织角度进行分析的。
1.业主和投资者。例如:
业主的支付能力差,企业的经营状况恶化,资倍不好,企业倒闭,撤走资金,或改变投资方向,改变项目目标;
业主违约、苛求、刁难、随便改变主意,但又不赔偿,错误的行为和指令,非程序地干预工程;
业主不能完成他的合同责任,如不及时供应他负责的设备、材料,不及时交付场地,不及时支付工程款。
2.承包商(分包商、供应商)。例如:
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不足,没有适合的技术专家和项目经理,不能积极地履行合同,由于管理和技术方面的失误,造成工程中断;
没有得力的措施来保证进度,安全和质量要求;
财务状况恶化,无力采购和支付工资,企业处于破产境地;
他们的工作人员罢工、抗议或软抵抗;
错误理解业主意图和招标文件,方案错误,报价失误,计划失误;
设计单位设计错误,工程技术系统之间不协调、设计文件不完备、不能及时交付图纸,或无力完成设计工作。
3.项目管理者(如监理工程师)。例如:
项目管理者的管理能力、组织能力、工作热情和积极性、职业道德、公正性差;
他的管理风格、文比偏见,可能会导致他不正确地执行合同,在工程中苛刻要求;
在工程中起草错误的招标文件、合同条件,下达错误的指令。
4.其它方面。例如中介人的资信、可靠性差;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城市公共供应部门(如水、电等部门)的干预、苛求和个人需求;项目周边或涉4.其它方面。例如中介人的资信、可靠性差;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城市公共供应部门(如水、电等部门)的干预、苛求和个人需求;项目周边或涉及到的居民或单位的干预、抗议或苛刻的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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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风险对目标的影响分析
它是按照项目目标系统的结构进行分析的,是风险作用的结果。由于上层系统的情况和问题存在不确定性,造成目标的建立是基于对当时情况和对将来的预测,则会有许多风险。
1.工期风险。即造成局部的(工程活动、分项工程)或整个工程的工期延长,不能及时投入使用。
2.费用风险。包括:财务风险、成本超支、投资追加、报价风险、收入减少、投资回收期延长或无法收回、回报率降低。
3.质量风险。包括材料、工艺、工程不能通过验收、工程试生产不合格、经过评价工程质量未达标准。
4.生产能力风险。项目建成后达不到设计生产能力,可能是由于设计、设备问题,或生产用原材料、能源、水、电供应问题。
5.市场风险。工程建成后产品未达到预期的市场份额,销售不足,没有销路,没有竞争力。
6.信誉风险。即造成对企业形象、职业责任、企业信誉的损害。
7.人身伤亡、安全、健康以及工程或设备的损坏。
8.法律责任。即可能被或承担相应法律的或合同的处罚。
三、按管理的过程和要素分析
这里包括极其复杂的内容,常常是分析责任的依据。例如:
1.高层战略风险,如指导方针、战略思想可能有错误而造成项目目标设计错误。
2.环境调查和预测的风险。
3.决策风险,如错误的选择、错误的投标决策、报价等。
4.项目策划风险。
5.技术设计风险。
6.计划风险,包括对目标(任务书,合同招标文件)理解错误,合同条款不准确、不严密、错误、二义性,过于苛刻的单方面约束性的、不完备的条款,方案错误、报价(预算)错误、施工组织措施错误。
7.实施控制中的风险。例如:
(l)合同风险。合同未履行,合同伙伴争执,责任不明,产生索赔要求;
(2)供应风险。如供应拖延、供应商不履行合同、运输中的损坏以及在工地上的损失。
(3)新技术新工艺风险。
(4)由于分包层次太多,造成计划执行和调整实施控制的困难。
企业所面临的形势从来都是挑战与机遇并存,机遇总是青睐那些有准备、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国门的中国企业家最重要的是时刻把风险意识放在首位,并掌握相关金融知识,防患于未然。
海尔集团张瑞敏先生曾有一句成功感言,那就是时刻感到“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这其实就是风险意识。企业的管理者如果拥有很强的风险意识,那他们就会经常反复思考企业的日常运转,研究很可能出现的问题,识别或是预见潜在的风险,然后通过用好相关的管理人才,通过资金管理的技巧和国际通用的制度规避和化解风险。即使是遏制不了,也要尽可能地把风险降到最低或者是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
(二)完善风险控制体系,建立预警机制
走出去从事海外经营的企业要建立覆盖企业经营全过程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管理措施、风险管理的组织职能体系、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系统,从而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
风险的防范要从业务流程的最前端开始。在海外开展业务的企业要加强对当地投资环境的研究,评估风险类别,签订合同时就要把金融风险控制在萌芽中。签订什么样的合同决定了企业有什么样的收益和风险。签约时的币种选择、劳工情况、原材料价格变动、汇率变化及税收等都是要考虑的内容。中信建设委内瑞拉社会住房项目、阿尔及利亚东西高速公路项目、安哥拉卫星城项目以及巴西坎迪奥塔电站所签订的合同都充分评估了各类风险,并通过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了规避。如在防范汇率变化、价格变化等风险方面采取了调价公式;在资金支付风险方面则尽可能通过石油担保来规避;在信贷风险方面则借助中信金融机构对资金进行有效管理。
建立快速准确的信息分析与反馈系统,加强预警机制的建设。实行全面财务预算管理,加强成本核算和费用控制,完善财务快报制度。根据信息分析系统,及时预测东道国的政治经济变化及可能对汇率带来的风险,及早采取对策。
此外,企业风险管理的各环节应有专人负责。并且,需要经常对所采取的措施进行评估、跟进,使企业所面临的风险始终在可控状态。
(三)充分利用公共资源,加强银企合作
规避金融风险,需要充分利用政府提供的公共信息和金融政策资源。在信息资源方面,我驻外使馆经商处,有关金融机构和行业组织都提供相关的信息咨询服务。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每年出版发行《国别风险报告》,企业应充分利用。在金融政策资源方面,国家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和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对走出去的企业的支持力度愈益加大,是企业加快开拓国际市场、防范金融风险的坚强后盾。
同时,商业银行有很多好的产品可以提供企业来选择作为规避风险的工具。每一家银行都有产品的研究和开发部门,他们会根据市场的变化不断地推出很实用的产品。企业的经理应当经常和银行的财务经理进行交流和沟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量身为企业设定资金管理的模式,从而有效规避金融风险。
加强与金融业的合作,组成联合体同船出海。实体企业与金融企业对投资对象的关注点有所不同:前者往往注重与标的企业进行战略合作以提升自身价值,对短期财务收益看得相对较轻;而后者则恰恰相反,更注重目标企业的财务回报。如这两类企业组成收购联合体,可以起到取长补短、规避风险,在利益上各取所需的效果。
(四)创新发展模式
俗话说得好,“打铁还得自身硬”。我国企业应创新发展模式,有效控制关键资源,建立价格风险控制机制,加大履约索赔的力度,有效规避价格风险,确保公司的经济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
同时,银企合作中还体现出这样的辩证关系,即走出去的企业要规避金融风险,而金融业本身要善于通过走出去规避自身的风险。我国金融业必须改革只立足于国内的旧式经营战略,选择多样化、风险分散化的经营战略,不仅要经营好国内业务,还要积极开拓国际业务,走国际化、规范化、市场化、多元化的道路。
当前全球能源、资源价格下降的形势下,建议中国政府引导中国企业将外汇储备与各种货币以及像石油这样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资源进行交换,通过投资、资源开发合作,更多地占有资源储备,借助市场化交易主体的力量,代行国家战略职能,这将不仅有效规避金融风险,还对国家能源安全大有裨益。
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企业应当抓住机遇,通过跨国并购、股权置换、海外上市、项目融资等方式大力拓展国际市场;另一方面,要善于通过海外投资、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的结合,加速国际化步伐,并在市场经营中不断增加存量。
二、对金融风险的识别
具体来讲,中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遇到的金融风险主要包括汇率风险、货币风险、信贷风险。
汇率风险主要表现为汇兑过程中的价值损失,是走出去的中国企业最常遇到的金融风险之一。前些年,由于中国企业对外一直以美元签订合同,后来美元的持续贬值使不少公司遭受了重大损失。因此,此后不少公司的对外合同都改以欧元签署。不曾料到的是,今年以来,美国金融体系遭遇了“百年一遇的危机”,先后涉及欧美、亚太地区,并引发了全球经济形势的动荡不安。近期欧元持续贬值,又有不少企业痛感把鸡蛋放错了篮子。目前,国际汇市复杂多变,呈现出很大的不确定性。汇率的波动,增加了换汇操作难度,也增加了风险。
对于国际工程承包企业而言,汇率风险在一定条件下转换成价格风险。人民币升值直接影响以美元计价的工程项下货物和设备的出口价格;美元贬值还导致国外项目员工工资上涨:在由于美元贬值而导致本币升值的国家,工程实际造价高于以美元计价的合同价格。对于国际工程承包业务来讲,如何选择签约合同币种、外汇保值方案等以有效规避汇率风险,成为新的课题。
中国社科院的《2005年社会蓝皮书》在对2005年经济社会形势的预测中所提到的“劳动关系的紧张会造成普通劳动力的虚假短缺”,则无疑是对“民工荒”现象做出的最好解释。“虚假短缺”不是劳动力供不应求,也不是“被淘汰后的黯然退出”,恰恰相反,它是一种主动的离弃。而其原因,也并不是“知识断裂”,而在于“劳动关系的紧张”。究其根源,是因为长期以来,各省对民工进城采取的是控制而不是管理,才导致了这种始料未及的结果。
人口流动风险分析
流动人口的流动不仅仅是经济状况的变化,更是一种社会(地位)流动。社会流动是指社会成员从某一种社会地位转移到另一种社会地位的现象。这种流动分为上升流动、水平流动和下降流动。在人口流动过程中,下降流动即人口流动存在的风险之一。
(一)阻碍了社会的发展
人口流动是社会发展的推动力,人口流动导致了社会阶层结构的变化,从而影响着社会的发展。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流动人口超过1.2亿,随父母亲进城的农民工子弟则有近2000万,他们当中近半数适龄儿童不能及时入学。入学的农民工子弟也因为学校收费高、没有城市户口这两大难以逾越的困难,最终却不得不选择打工子弟学校。
打工子弟学校教学条件差,使得跟随打工者流动的子女无法得到良好的教育,很难通过高等教育寻求社会地位的提高。打工子弟长大之后很大的可能是又称为下一代的打工者。这种流动一般是水平流动即流动人口的子女的社会地位与其父母保持在同一水平,或者下降流动即流动人口的子女的社会地位比其父母降低了,从而影响了社会的进步。
(二)给公共卫生带来安全隐患
外来流动人口是传染性疾病的高发人群。由于缺乏适宜的医疗保障以及收入不高,导致外来流动人口就医率低,患传染性疾病后往往不能及时发现,在病情严重后又有相当比例的人会选择返回户籍所在地治疗,很容易造成传染病的跨地域传播。所以说,流动人口是一个潜藏的公共卫生安全隐患。
(三)影响社会的稳定
流动人口犯罪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由于劳动力素质偏低,就业趋向差异性小,导致就业机会相对短缺,其结果是进入城市的农民并没有因为地域的流转而发生经济意义上的改变,大批的农民沦为城市的新贫困群体和新的脆弱群体。巨大的心理落差和城乡的文化差异,导致一部分农民工产生了行为失范。行为失范指的是“某一社会群体的成员判定违反其准则或价值观念的任何思想的感受和行动”大多数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民工都存在一般越轨行为,同时从数字上可以看出,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违法犯罪,给社会带来了损失,给社会安全带来了隐患。
人口流动风险管理方法研究
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未能得到有效保障。我国各级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的设置,一般都是按照常住户口人数规划定编定职和财政拨款制度进行,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并未列入规划范围。然而由于外来人口剧增,原先按常住户口人数设置的职能部门不得不承受超常规的工作压力,经费、管理人员不到位,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根本无法保证,因而也无法很好地对流动人口进行管理。
(一)政府设立专门的流动人口管理部门
政府的基本宗旨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让人民群众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人民群众管理国家的权利必须从制度和法律上得到保证。而政府机关本身履行职能,也必须依法行政,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为了对流动人口进行有效的管理,并引导流动人口的流动行为,政府必须设立专门的流动人口管理部门。该部门的主要功能是针对流动人口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些法律法规,从法律法规上对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研究或者委托专门的研究机构进行研究流动人口的流动行为,结合区域经济的发展需要,从宏观层面上对人口流动进行引导。
(二)设置流动人口工会
对流动人口的管理需要探索新的思路和新的方法。组建流动人口工会,实际上是在设立专门的流动人口管理部门的基础上所设置的另一个功能单位,而这个功能单位将为农民工提供一系列的便利服务,甚至可以起到引导农民工流动的功能。
流动人口工会主要承担以下职责: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就业登记、岗前培训,提供就业信息,推荐就业;提供法规政策咨询和侵权投诉等服务,指导进城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履行代言人的职责——代表进城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进行集体协商并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协议;保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督促用人单位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帮助解决进城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资纠纷;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的调查处理;帮助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基本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流动人口、流动人口工会、上级总工会、政府的流动人口管理部门以及用人企业之间的关系分析如图1所示。
当流动人口与企业之间产生矛盾无法得到解决或者流动人口受到不公正待遇的时候,转向流动人口工会寻求援助,流动人口工会与企业取得联系,进行协商解决问题,并将结果反馈给流动人口。流动人口工会收集流动人口的意见并从平时工作中总结,再通过上级工会向政府的流动人口管理部门建议制定一些保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政策法规;政府收集用人企业的意见,最终制定出双方都较为满意的政策法规。
人口流动管理中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一)重视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
为了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的问题,必须针对该问题进行立法,而且必须提出具有操作性的具体措施,这对于我国未来的一大批下一代的发展,对于我国的社会进步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从社会公平层面上分析,需要通过立法来保护流动人口子女的受教育权。流动人口是城市建设的一分子,为城市经济发展和繁荣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因此流动人口的子女也应该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受教育权。从社会稳定层面分析,需要通过立法来保护流动人口子女的受教育权。忽视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学问题,会给未来社会遗留下一大批低水平甚至是根本不合格的劳动力,无法满足未来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同时这部分人极有可能成为城市的不安定因素,从而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从经营风险看,我国许多中小企业治理机制不完善,影响其科学民主决策制度的建立;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手段落后,许多企业还停留在作坊式生产、家族式经营和经验式管理阶段;多数中小企业行业、技术起点较低,产品竞争力不强,抗御市场风险能力弱;
从道德风险看,少数中小企业主缺乏长期经营理念,信用意识淡漠,有的从借款时就没有想到归还,有的在经营出现问题时就以各种形式逃废银行债务。另外,部分企业在获得银行贷款后随意改变贷款用途,增加银行放贷的风险。
中小企业信贷风险的根源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1)信息不对称增加了银行甄别企业风险的难度和成本。中小企业普遍历史短,规模小,财务制度不规范,信息透明度低,加之其有限信息中主要以定性的、不易编码传递的软信息为主,从而造成银行信息搜集、甄别成本很高,进而加剧部分企业的道德风险;
(2)抵押担保难以有效落实使银行失去债权的资产保障。由于中小企业可抵押资产少,又难以找到有效担保人,专业性信用担保机构不发达,加之抵押拍卖市场不发达,使得抵押担保方式适用性降低:
(3)征信体系和失信惩罚机制未有效建立使银行失去债权的法律和社会机制保障。由于我国尚未建立一套完善的、行之有效的失信惩罚制度,加之司法部门打击失信行为力度不够,导致企业失信成本过低。更重要的是,由于社会征信体系尚处于初步建立阶段,当前各部门的信用信息尚未共享,失信行为不易被曝光,从而不能对失信者构成巨大威胁,客观上也纵容了企业的不守信用行为。
二、商业银行放贷行为选择与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控制机理
从银行的经营目标和行为选择来看,银行信贷的净收益(R)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进行简单地描述:
R=D×P×(1+i)一D—U—C
其中,R为银行信贷收益,D为贷款本金,P为本息偿还率,i为贷款利率,U为机会成本,C为贷款成本。
即:随着信贷规模D扩大、本息偿还率P及贷款利率i的提高、贷款成本C、资金机会成本U的下降,银行的净收益R相应增加。
据此,商业银行要提高经营收益,只能从增加信贷规模、提高本息偿还率、增加贷款利率、降低贷款成本或单位资金机会成本等方面入手。就中小企业信贷来说,贷款规模小、频率高是其固有特性;单位资金机会成本由宏观环境决定,商业银行也无能为力;而盲目提高贷款利率不仅会使中小银行失去潜在优质客户,而且会增加逆向选择、道德风险。因此,提高企业偿还贷款的概率,降低贷款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是商业银行增加中小企业信贷收益的现实选择。
企业偿还贷款的概率对应的贷款偿还失约率就是中小企业信贷风险的集中表现,它取决于中小企业经营失败的概率和发生道德风险概率。其中,对于企业经营失败率,商业银行能做的一是识别企业的成功概率,规避风险,二是对企业提供相关帮助,降低其失败风险。企业的道德风险发生概率是企业信用意识、内部监督制衡机制、外部投资者的信息甄别能力和监控力度、抵押担保有效性和失信惩罚成本等因素的函数。
可见,商业银行控制企业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的途径主要包括下述五个方面:
一是提高对中小企业风险和发展前景判断和识别能力,降低企业逆选择和道德风险。包括准确选择目标市场,贷前信息收集和分析,与同业及其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信用评价标准的建立,高素质人才的培养,软信息处理能力的增强等。
二是提高抵押担保有效性,充分利用专业性担保机构作用。
三是强化贷款中对企业监控和增值服务,降低经营失败概率和道德风险发生概率。
四是加强债务追偿和法律诉讼工作,使得失信者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是加强与同业及其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流与沟通,及时将失信者及其失信行为公之于众,使其进一步承担在未来筹资、寻找交易伙伴等方面的市场惩罚。
三、中小企业信贷风险的控制途径
从风险管理的角度,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控制主要应从风险识别和规避,风险控制,风险补偿三个方面入手。对股份制商业银行来说,具体途径包括:
1、准确定位目标客户
首先,从信贷规模来说,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服务大企业方面没有优势,在服务微型企业方面又面临农村信用社的竞争,因而其目标对象应选择在规模相对适中的中小企业,这类企业相对经营较为稳定,管理制度基本健全,而且贷款额适中,大型银行当前无暇顾及,农村信用社则无力提供服务。其次,从地理分布来说,大中城市银行机构、网点众多,而农村和小集镇则对股份制商业银行机构布点造成较大困难,因而应以小城市、城镇为首选目标。第三,从企业生产组织关系来说,应侧重为两类中小企业提供服务,一是与大企业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协作配套关系的中小企业,这类企业有大型企业的支持帮助和监控,违约机会成本较高;二是中小企业产业集群,这类企业之间形成的信用网,可有效增加其失信成本,且信息搜集处理成本较低。2、制度创新
国际经验表明,中小企业信贷市场拓展成败,关键在于商业银行能否构建一套专门适合中小企业发展的信贷管理体制。
首先,进行机构创新。一是设立专门中小企业信贷部。只有按照客户的不同特点和需求将中小企业信贷部门分设、明确职责,才能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制度,实行不同的激励约束和考核机制,激励信贷人员主动开拓市场、服务客户的积极性。二是决策权适当下移。软信息的特点要求掌握信息的人员具有相关决策权,因此,扁平化的组织结构识最为适应中小企业信息特点。三是建立中小企业研究中心,实行行业经理制度。中小企业研究中心主要负责中小企业目标市场定位,相关信贷政策制定,信贷结构的调整等研究工作。研究中心实行行业经理制度,主要对某一些行业或领域进行长期跟踪和研究并提供具体的行业信贷指导意见。四是建立客户经理制度,负责贷前调查,贷中动态监控并提供各种增值服务,贷后负责贷款本息回收、催收等。
其次,建立激励与约束相容机制。对中小企业信贷部门要从整体利润、资产质量和风险来考核,对内部员工,也要以其贷款对银行带来的利润及其相关成本来考虑,以贷款收益额为奖励的依据,允许有一定的贷款损失。就当前来说,应对中小企业信贷部和员工的奖励应给予重点倾斜,以吸引高素质的人才,激励其努力工作,主动开拓市场。
第三,建立呆坏账准备金制度。基于中小企业信贷的高风险及利差,呆坏账准备金的提取比例应适当提高,并建立呆坏账核销制度。
3、科学设计贷款流程
首先,强化贷前风险防范与控制。在完善银行贷审会制度基础上,要重视下述几个方面问题:一是强化信贷员的信息搜集分析职责,明确责任,提高信息甄别能力。二是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贷款审查制度。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适当简化贷款审查程序,建立授权授信制度,并借鉴国外银行经验,逐步建立中小企业贷款的标准化技术手段,提高贷款审批效率。三是建立中小企业信息系统,除企业的财务信息、信用记录外,应注重企业主的个人素质、信用、能力、企业技术、产品、市场现状与前景等软信息。四是建立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制度。信用评级指标要注重中小企业的成长性、盈利性等要素,同时充分发挥信用评估、信用担保等中介机构的作用。五是根据企业风险、信用等级实施不同的抵押担保制度。如信用贷款、保证人担保、专业信用担保机构担保、法人代表承担连带责任贷款等方式。
其次,加强贷中监控与帮助。一是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动态监控。信贷员要定期、不定期对企业进行访问和检查,重点监控企业的贷款投向,项目进展、技术、产品和市场动态,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风险。二是加强对企业的增值服务。利用银行的信息、技术、人才优势,及时为企业的技术开发、市场开拓等提供相关信息咨询,并重点对企业财务管理提供帮助,以提高企业经营成功率,掌握更充分内部信息。三是建立中小企业的风险预警机制,建立预警指标,以更好把握企业的发展动态,控制风险。四是建立中小企业信贷退出机制。通过动态监控,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采取相应处理方法,保全银行资产。
第三,重视贷后控制与补救。一方面要做好贷款到期前的通知、收款和相关展期等工作,另一方面,对于赖帐不还的,要及时通过诉讼进行资产保全,做好抵押品拍卖、清收等工作;更重要的是,要对失信企业及其行为进行登记,并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公示,为社会惩罚机制建立奠定基础。
4、加强业务和技术创新
二是银行在过去发放了许多政策性贷款,现在基本上都成为不良贷款。在《商业银行法》未出台以前,国有商业银行的企业法人地位尚未确立,自主经营权没有落实,在地方政府行政干预下发放了许多政策性贷款。特别是在成立国家政策性银行之前,各商业银行都承担了相当数量的政策性贷款任务,这些政策性贷款是经政府协调后银行对单户企业、单个项目发放的。这些贷款的绝大部分风险很高。目前贷款质量问题,有相当一部分是政策性因素造成的。
第二,与国有企业负债过多、效益较差密切相关。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以及相当一部分流动资金,都依靠国家财政拨款。到80年代中期,实行“拨改贷”以后,财政基本不向企业增资,企业扩大再生产的资金来源,从财政拨款转向银行借款。随着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资金占用逐步增加。但国有企业的折旧率普遍偏低,自我积累不足,资产负债率越来越高,对银行贷款的依赖性越来越强,靠大量占用银行贷款维持生产经营。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出现困难,国有企业改革举步维艰,国有企业大部分亏损,经营状况不佳,而这些企业负债的主要部分是银行贷款,而且短期借款长期占用,资金实力严重不足,资金周转不灵,抗风险能力很低。当市场略有变化,营销出现困难时,资金运动立即受阻,偿债能力大大降低,直接影响到银行贷款资金的安全。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风险势必会在相当程度上转嫁给银行。即使少数效益较好的企业,由于其资产负债率较高,利息负担较重,贷款到期也很难收回,企业能够按时支付贷款利息,不过是银行不断准予续借,贷款质量问题没有暴露出来而已。一旦银行停止续借,不良贷款立即显露出来。这是影响贷款质量的重要因素。
第三,与银行经营管理方式有关。
主要表现在:一是在经营上把效益性放在首位,而忽视安全性。《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以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为经营原则”。在表述上将效益性放在首位,而将安全性放在次位,这对银行经营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效益第一的原则,使银行盲目追求效益,从而忽视贷款的安全性。因为国家财政每年给银行核定上缴利润指标,从财政部到总行,从总行到分行,层层下达利润计划,并将利润计划的完成情况与全行工资奖金、财务费用、基建支出等挂钩,完成利润计划成为银行的一项重要任务。为完成利润计划,贷款的安全性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被忽视,有的甚至不惜以牺牲安全性为代价来换取现实的效益性。比如:有的银行采取放贷收息;有的在对企业还款能力没有深刻了解的情况下,发放高额贷款等。对商业银行稳健经营、防范风险的要求,与对银行的利润指标管理存在矛盾。尤其是在经济不发达地区,企业效益很差,要很好地协调二者的关系非常困难,从而使牺牲前者而满足后者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也是形成不良贷款的一个重要因素。其二是银行没有建立起完善的责权对等的管理机制。同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相似,国有商业银行长期以来,并没有真正建立起责权相当的管理机制,对有权决策人缺乏有效约束,有些个别商业银行甚至搞违规经营、帐外经营,加之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混在一起,银行自己经营权受到影响,一旦贷款出现问题,很难分清责任,更谈不上追究责任。
因此,目前银行贷款质量问题,既有银行内在原因,也有银行外部原因,两者综合作用、共同影响,使银行贷款质量问题日益严重,银行信贷风险越来越大。如何及时有效地解决贷款质量问题,防范与化解信贷风险,需要国家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完善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体制;同时也需要银行自身努力,不断加强信贷管理,增强职工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
二、提高贷款质量、防范与化解信贷风险的对策
第一,转变观念是前提。防范和化解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首先要实现经营观念的转变。一是在经营指导思想上要实现由追求“数量”到注重质量的转变。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切实改变追求总量扩张,对安全、质量、效益较为淡薄的经营思想。因此,首先要树立安全、效益观念,把贷款的安全性和效益性视为银行信贷工作的生命线,在兼顾社会效益的同时,确立效益最大化和资产质量最优化的经营目标。其次,要树立竞争观念,正视银行的现实,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开拓竞争,改变粗放式管理,实行集约化经营战略,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最后,要树立发展的观念,不断开拓业务领域,实施规模经营战略,学习国内外的先进管理经验。二是对信贷资产的管理上要实现由“高风险、低收益”到“低风险、高收益”的转变。首先,充分利用目前国有企业优化资本结构的良机,支持和帮助企业实现资产重组。把风险承担的主体转移到高效低险的企业,降低风险系数,提高信贷资产的收益。其次,建立信贷风险防范预警系统。从贷前调查入手,通过确立科学的贷前调查分析指标,全面分析贷款的安全性、效益性、可偿还性等指标,提出科学的贷前预报;贷后要建立跟踪检查系统,形成信贷资金网络风险管理,及时发现问题,起到预警、报警作用。再次,健全贷款放、收一条龙责任制,实行全过程的严格管理,逐步将过去追求规模、铺新摊子,以外延扩张为主的粗放式经营改变为注重效益,讲求效率,以内涵为主的集约化经营模式,从而使信贷资产达到高效低险。
投资主体处理信息的过程通常总是通过证券收益客观信息的识别,获得证券未来收益的预期信息,提取证券投资的决策信息,然后选择证券投资行为。
根据证券投资主体预期形成模式的差异,可以将预期分成理性预期和有限理性预期两大类型。
理性预期是利用最好的经济模型和现已掌握的信息所得出有关证券未来收益水平明确的预测。其中包括不直接研究证券市场价格涨落,而直接研究证券市场所有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通过博弈模型进行证券本来收益的预期。
有限理性预期指证券投资主体不采用经济模型,凭借各自证券投资的经验或者参考其它证券投资主体的预期信息、决策信息和投资行为对证券未来收益的经济预测。
类似的,根据证券投资主体决策形成途径的差异,将决策也分成理性决策和有限理性决策两类。
理性决策是证券投资主体通过合适的证券投资决策模型或者通过证券的技术分析,然后选择投资行为的证券投资决策。
有限理性决策是证券投资主体不采用证券投资决策模型,也不采用技术分析,仅凭借各自证券投资经验或者参考其它证券投资主体的预期信息、决策信息和投资行为所进行的证券投资决策。
证券市场中,完全不考虑证券未来收益水平和变动趋势的完全非理性证券投资主体几乎是不存在的。因此,本文研究的证券投资主体在信息处理的预期和决策两个环节中都具有理性或者有限理性。
2.两类证券投资主体
具有理性的证券投资主体在信息处理两个主要环节上是通过经济模型或者技术分析独立获得理性预期信息和理性决策信息,然后独立选择证券投资行为。故称他们是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
具有有限理性的证券投资主体在信息处理过程中,如果在两个主要环节上都是凭借自身证券投资经验获得有限理性预期信息和有限理性决策信息,然后,独立选择证券投资行为,他们也是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如果,至少在一个环节上,参考其它证券投资主体获得有限理性预期信息或者有限理性决策信息,模仿其它证券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选择自身投资行为,称他们是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
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可能采用相同的经济模型或者相同的技术分析,也可能凭借各自相似的证券投资经验,导致其证券投资行为产生客观相似的效应。
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基于自身认知的内涵、认知的结构和认知的层次以及投资的经验。投资的偏好和投资的心理的局限,不足以从客观信息中独立获取证券未来足够的预期信息和独立提取选择投资行为足够的决策信息,或者对各自预期信息和决策信息的置信程度不足以独立选择投资行为。他们不得不通过参考其它证券投资主体的预期信息、决策信息和投资行为,以便获取各自足够的预期信息,提取各自足够的决策信息,或者达到选择投资行为足够的置信程度,客观上模仿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进行证券投资。因此,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产生模仿的效应。
模仿型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比独立型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客观上非理性含量更高一些。通过社会心理和认知心理分析,特别是证券投资博奕分析可以得到,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模仿选择的投资策略是随大流的从众策略。
综上所述,在有效的证券市场中,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可能存在客观相似性,而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必定存在模仿从众性。
3.形成风险的市场内在机制
在有效的证券市场中,上市证券的价格能充分迅速地反映证券市场所有场内外相关信息。所有证券投资主体都能任意地、不断地获取有关上市证券价格、涨跌幅度和交易量的客观信息。因此,在有效的证券市场中,所有证券投资主体的客观信息是对称的,证券市场的竞争对所有证券投资主体是公平的。
面对客观对称的信息,两类证券投资主体预期形成的模式和决策形成的途径具有较大差异,导致其证券投资行为对未来证券市场价格的波动产生不同的作用,从而对投资证券未来收益的波动也产生不同的作用。因此,两类证券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对证券未来可能收益间的差异产生不同的作用。如引言所述,证券未来可能收益间的差异就是投资证券的风险,两类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对证券市场风险产生不同的作用,他们就是形成风险的市场内在机制。
若两个具有限理性的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通过相同的经济模型或者相同的基本分析和技术分析独立获得各自的理性预期信息和理性决策信息通常是大致相同的。
若两个具有限理性的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凭借各自的投资经验大体相同,他们独立获得的有限理性预期信息和有限理性决策信息也大体相同。
上述情况下,两个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间便具有预期信息和决策信息的对称性,通常其证券投资行为对投资证券的市场风险形成产生客观相似的作用。否则,两个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的预期信息和决策信息是非对称的,其证券投资行为也不尽相同,对投资证券的市场风险形成的作用也不尽相同。
桑塔弗研究所(SFI,SantaFeInstitute)通过计算机模拟完全由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组成的股票市场发现,股票市场价格波动,股票未来可能收益间的差异,即证券投资风险和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投资行为的客观相似程度及其变化速度有关。
综上所述,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投资行为的客观相似性是证券市场风险形成的一种内在机制。不妨称为独立客观相似机制。其客观相似程度以及所持资本资产结构的变化速度达到一定水平时,投资证券的市场风险会被成倍地放大,导致证券市场出现复杂现象,价格大幅波动,交易量增加,泡沫形成,甚至累积成危机。正如桑塔弗研究所模拟的股市一样。说明形成市场风险的独立客观相似机制是证券市场内在的非线性机制。
面对客观对称的信息,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各自独立获取的预期信息和独立提取的决策信息,通常是非对称的。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需要参考其它证券投资主体的预期信息和决策信息,以便选择各自的证券投资行为,他们的投资行为就会或多或少地模仿其它证券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也就是从众选择各自证券投资行为。这种模仿从众行为会在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间传染蔓延,他们个体的有限理性投资行为演化成证券市场整体的非理性投资行为,证券市场价格的波动被成倍地放大,导致证券市场价格极度剧烈地波动,证券未来可能收益间的差异大幅度增加,证券市场风险增大,甚至风险累积成为危机。
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投资行为的模仿从众性是证券市场风险形成的另一种内在非线性机制。不妨称为模仿从众传染机制。
4.结束语
本文通过分析两类证券投资主体的证券投资行为对于形成证券市场风险的不同作用,揭示了形成证券市场风险的独立客观相似机制和模仿从众传染机制。它们都是证券市场内在的非线性机制。值得一提的是,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间,可能存在独立客观相似性,而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必定存在模仿从众传染性,因此,形成证券市场风险的内在非线性机制主要是模仿从众传染机制。
在美国,20世纪70年代由于通货膨胀和高利率等原因,开始了金融革命和金融创新,银行和证券公司开发出大量创新的金融产品,使得投资者的收益提高,从而吸引了大量的个人金融资产,造成保险公司的资金外流。为此,寿险公司也开始业务创新,推出更灵活更具透明度的投资连结保险。在我国,投资连结保险是在通货紧缩、利率不断下调、各家保险公司积聚大量利差损的金融背景下进入市场的。
2、产品的具体形式不同
国外的投资连结保险在投资选择方面保险公司提供多种投资账户,供保单所有人选择,保险金额和保费也更具灵活性。目前国内出现的投资连结保险仅具有一个投资账户,保单持有人完全被动地接受保险公司的投资选择,且固定的保费和保险金额降低了该产品的灵活性。
3、保险资金的投资方式不同
在国外,由投资连结保险产品集聚的保险资金往往交由专门的基金管理公司去管理,投资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明确。在国内,由于尚未出现专门的保险基金管理公司,各家保险公司均采取自己运营保险资金的投资方式,而资金运营主体的定位模糊极易产生责任的混淆不清,从而可能降低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投资效果的有效性。
同时,在投资收益的确定方面,国外的保险公司往往采用指数化的投资战略,即把保险现金价值的投资收益率同一个公布的指数挂钩,如与为期90天的国库券利率或莫迪氏债券收益率指数挂钩。这种方法提供了一个有保证的收益率。而国内的投资连结保险的投资收益率则根据实际投资收益率来确定,保单持有人的投资风险较大。
4、产品的监管和销售方式不同
在国外,投资连结保单也被看成是一种证券,证券管理部门和保险监管部门同时对它进行监管,该产品同时受制于证券法规和保险法规。在销售该类产品时,要求营销员具有保险和证券双重从业资格。在国内,该种产品只受到保监会监管,在销售时通常只是选择资深业务员进行营销,缺乏具体的身份认定。
通过以上国际间横向对比可以发现,国内的投资连结保险仍存在众多风险因素,突出表现为:
1、投资连结保险的认识风险
投资连结保险的认识风险主要表现在两方面,即由保险人认识不足引起的风险和由投保人认识不足引起的风险。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吴小平曾在“2000中国寿险业经营与发展国际研讨会”上特别指出,中国寿险业目前正处于从传统寿险产品向非传统寿险产品转变的关键时期,这一变革不仅仅是保险产品的转变,更应是中国寿险业的经营战略、经营理念和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和飞跃。但是,并不是每一个保险从业人员都能认识到这样的高度。不可避免的许多从业人员只将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看成是化解寿险公司“利差损”的有效方式,或是又一次热卖的、提高收入的好机会。如果寿险经营者仍用传统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来经营投资连结型产品,那么认识上的风险将不可避免地转化为现实的损失。同时,由于媒体大量的热卖报道,极易误导消费者,使他们难以全面认识投资连结型产品的高风险,而对该产品有过高的期望值,这显然对投资连结型产品的长远发展不利。
2、投资连结保险的投资风险
投资连结保险的投资风险主要表现为其所积聚的保险资金能否获得令人满意的投资收益。其投资风险的大小主要取决于两个主要因素,即内因——保险公司的投资决策体系是否科学有效;外因——是否有成熟规范的资本市场做基础。一般说来,保险资金投资模式有三种:(1)由与保险公司有股权关系的投资公司管理;(2)由专门运营保险资金的资产管理公司管理;(3)由保险公司成立专门的投资管理部门管理。从风险控制的角度看,前两种方法更易于投资决策中责、权、利的划分,是较优的投资模式,也是国际上使用较多的方式。但在国内由于长期对保险资金投资重要性认识不足,投资模式的发展处于较低的水平,主要采用第三种方式。这种投资模式的决策风险相对较大。同时,我国保险企业缺乏具有丰富经验相专业素质的投资人才,这进一步加大了投资风险。另一方面,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离规范成熟的资本市场还有很大的距离。基于以上内因外因的相互作用,目前我国投资连结型保险尚存在不容忽视的投资风险。
3、投资连结保险的技术风险
投资连结保险技术风险主要表现为产品开发技术风险和售后服务技术风险。
投资连结保险的相关资产必须设立与保险公司其他资产相独立的分离账户,在费用处理、利润核算等方面都具有独立性,这需要相应的财务技术支持;投资连结保险的资产单位价格的确定十分严密,需要高水平的精算技术支持;投资连结保险售出后,必须随时提供被保险人在特定时点上的保险金额和保单现金价值,要求保险公司业务系统必须同财务系统、投资系统集成在一起,以便提供随时必要的信息,这需要复杂的电脑操作系统的技术支持。目前,国内保险企业在软件上存在技术人员匮乏的不利因素,硬件上又未能形成系统的电子网络系统,因此,投资连结保险的技术风险仍普遍存在。
1送电线路风险管理的概念
所谓送电线路风险管理是指对送电线路的风险因素进行识别、分析、评估,并制定防范对策等一系列管理过程。目前,人们通常用到系统理论、概率论、数理统计理论、模糊数学理论等方法对风险进行估计,但是,人们还无法运用我们如今所能掌握的所有的技术、方法、理论,对风险进行准确预测。随着人类科学和文明发展,人们对自然和科学规律的认识越来越深入,人们对风险的预测准确度会越来越高。
2送电线路施工风险的特征
送电线路除了具有风险的客观性、多样性、影响全局性和规律性的普遍特点外,还因其所处地质水文环境、结构形式、材料、施工工艺的不同有其自身的特征。
2.1所处地质、水文环境的复杂和不完全明了性,造成送电线路施工风险的难预测性基础施工经常会因为地质等原因不得不改变施工方案和更换施工设备,进而造成工期和成本的变化。送电线路基础无论在工期和质量方面还是在成本和效益方面都占有很大的比重,有时甚至决定整个项目的工期和施工企业的效益乃至整个项目的成败。
2.2施工阶段各个风险因素的相关性突出由于送电线路的施工工期安排紧凑,工序的衔接非常紧密,一个风险发生会导致相关的很多风险指标发生变化,有时因为一个风险因素的出现就会导致整个项目停工。
2.3风险发生概率的难确定性与其他项目可以通过大量的可重复的类似事件进行统计得出风险事件的发生概率不同,送电线路施工的风险概率难于进行定量评估。有时只能采取定性的方式评估送电线路施工阶段的风险。
2.4施工阶段的风险管理收益和风险管理成本的比值大也就是说用较小的风险管理成本可以获得较大的风险管理收益或者可以说用较小的风险管理成本可以避免较大的风险损失。因为我国送电线路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水平相对较弱,施工企业有很大的风险管理收益空间,为企业的风险管理收益提供了很好的机会。
3施工阶段风险管理的评价准则
风险的评价要求解决风险的影响以及应采取何种对策处理风险等问题。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应建立风险评价的准则。
3.1风险回避准则风险回避准则时最基本的风险评价准则,根据这一准则们对风险活动采取禁止或完全不作为的态度。在企业经营活动中,人们宁愿放弃较小的风险受益而不从事风险活动,或者宁愿付出较高的代价来完全回避风险。
3.2风险权衡准则风险权衡的前提是:世界存在着一些可接受的、不可避的风险。乘飞机是冒着可能失事的风险,但是不能因为有失事的风险而不乘飞机旅行。风险权衡则正是需要确定可接受风险的程度,而这是一件困难的工作。
3.3风险处理成本最小准则风险权衡准则的前提是假设存在着一些可接受的风险。这里有两种含义:一是不对风险作处理即可接受(小概率或小损失风险);二是付出较小的代价即可避免风险。对于第二类可定性地归纳为,若此风险处理成本足够小,人们是可以接受的。
3.险成本/效益比较准则人们只有在效益大大增加地情形下,才肯去花费风险处理成本,因为承担了风险,就应当有更好的利润。风险处理成本应该和风险受益相匹配。当人们付出了较小的风险处理费用或承担了一定的风险损失期望后就可以要求有较高的回报。
4送电线路施工风险管理模型与管理程序
4.1送电线路施工风险管理模型因为事故及其损失的性质是复杂的,所以风险管理的逻辑关系也是复杂的。风险管理模型至少有五个因素:基本事件(低级的原始事件);初始事件(对系统正常功能的偏离);后果(初始事件发生的瞬时结果);损失(描述死亡、伤害及环境破坏等的财产损失);费用(损失的价值)。结合故障树分析,低级的原始事件可看作故障树中的基本事件,而初始事件则相当于故障树的一组顶上事件。对风险管理来说,必须考虑系统可能发生的一组顶上事件和总损失。
4.2风险评价和管理程序送电线路施工企业对现有设施进行评价和风险管理时,应考虑所评价项目的优先顺序。评价和风险管理的程序框架见图1:
5送电线路施工风险管理模型下的具体措施
由于不同的送电线路具有不同的风险影响因素,或者影响程度不相同,体现出绝对的多样性,所以具体的风险应对措施也有所不同。
5.1采用担保或履约保函的方式转移风险送电线路施工招标或履行合同过程中,业主为避免出现承包人在中标后不签承包合同,或签合同后不履约,或在预付款支付后不实施合同义务和责任等风险,业主一般在投标过程中和签订合同以前以及支付预付款前,要求承包人提交由担保公司出具的履约担保或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将承包人可能出现的违约风险转移给出具担保的担保公司或银行。
5.2采用分包方式转移风险承包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遇到对于自身来说有比较大风险的项目,或由于成本、质量、工期等可能会因受到自身条件限制而产生风险时,可以向业主申请把此部分分包出去,以转移风险。由于承接此部分工程的分包人往往对这样的工程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施工队伍,所以对其来说,承接此部分工程不一定存在风险,可能还是一次机会。
5.3采取适当的合同计价方式转移风险对于项目业主来说,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计价形式,可以转移项目风险。常用的有固定总价合同、单价合同以及其他计价合同形式。
5.4运用合同条件转移风险在送电线路施工合同中,业主可以运用某些条件来转移风险,这种转移风险的方式实际上是利用合同条件来开脱责任。FIDIC合同条件中就有一些业主免责条款。例如我们可以改进企业的资质管理办法,调控行业总量,优化行业结构逐步发展智力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的施工企业,形成工程总承包企业、施工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劳务承包三个层次的组织结构。还可以借鉴FIDIC合同的标准分包合同条件,制订适合于我国实际情况的分包合同文本,建立和完善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管理体制,制订相关的法规和管理办法,规范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市场,健全工程总分包管理体制,建立一套符合国际惯例的总分包合同管理制度。
5.5保险保险作为转移风险的一种方式,是应对送电线路施工风险的重要措施。送电线路施工保险是指业主、承包人或其他被保人向保险人缴纳一定的保险费,一旦投保的风险事件发生,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时,由保险人给与一定的补偿的一种制度。从风险管理的角度看,其实质是一种风险转移,将原应由业主、承包人或其他被保险人承担的风险责任转移给保险人。送电线路施工一般是线长、面广、点多、流动性大、施工条件复杂、潜伏的风险因素多,业主或承包人经常采取保险的方式,以比较小的代价,换得受损失时的补偿保障。
6结论
对于送电线路施工风险的研究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本文主要考虑送电线路施工项目的特点,对送电线路施工过程中的风险管理方法进行探讨。实践证明,送电线路施工过程中的风险管理对于搞好架空送电线路工程施工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颇有成效,值得大力推广。
参考文献
1包晔.标准工艺在送电线路施工中的作用、应用及编写需求[J].电力标准化与技术经济,2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