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6 17:4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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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点,明确乡镇财政收入的相关的各项管理方面的制度,主要包括财政执行的具体程序,完成一个审批的工作日时限,财政支出的记录与跟组,财政与地税局的合作,财政人员的岗位职责,财管人员的定期业务培训和业务考核等等。第二点,细化并且严格执行财政预算流程,并且设有相关的监督职能部门,对财政的预算进行规范化能够有效避免财政预算与财政执行结果相差悬殊的问题。设置财政监督部门,让政府工作人员在法律、同僚和热门的监督下完成工作,能够有效地对其监督,能够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透明度。第三点,优化乡镇财政部门的工作流程,地方性的职能部门因为乡土人情的原因经常工作上走“人情”路线,使得很多流程简化,甚至很多对地方经济发展有极大推动作用的项目都无法执行,因此造成了资金上分配的不合理。所以,要优化现有的工作流程,规范工作程序,一切按照制度办事,提高工作的有效性和科学性。第四点,建立资金申报细则,为了避免资金申报项目不明确而导致的资金充入日常财政支出费用,最终导致了无法做到专款专用的现象,要完善资金申请审批的资料,细致到资金申请的具体项目,负责人,项目的制定情况以及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等等。第五点,落实财政部门信息化,将财政数据通过网络进行资源共享,相关性的工作可以通过网络来完成,这样能够节约异地工作的时间,同时提高工作的效率,进而提升整个职能部门的服务质量。
2.强干部队伍建设
第一点,加强乡镇财政干部作风建设。要认真制订行为规范,增强组织纪律行为准则,树立政治上坚定、纪律上严明的良好乡镇财政干部形象。第二点,抓好乡镇财政文明建设工作。在乡镇财政所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活动,建议县农村财政管理局每年评选表彰一次,条件成熟的可向市、省推荐,营造积极向上氛围,努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法制型的乡镇财政机关。第三点,加强乡镇财政人员专业培训。对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实行分类指导、分级负责。乡镇财政所长每两年由市以上农村财政管理部门负责培训一次;其他干部每年由县农村财政管理局负责培训一次。第四点,实行乡镇财政干部竞争激励。要严把乡镇财政进人关,确需进人的必须统一纳入县财政局人员录用计划,并保证所进人员专业对口,有大学以上学历和较高政治思想品德;县级财政部门在配备财政所内部人员时要鼓励竞争,特别是选拔所长、副所长职位时要实行竞争上岗,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3.量化目标绩效考核
第一点,严肃重大事项报告。实现年度目标化管理是科学化管理的要求,年初即要根据县局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部署,立足所情,确定当年的重点工作,细化重点工作目标,确定主要工作途径和措施,并形成报告送县局和乡镇党委政府,以确保财政所各项重点工作获得县局和乡镇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同时予以监督执行和考核考评。第二点,完善层级岗位责任。有岗就有责,权责对等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必须遵守的原则。第三点,建立完善配套制度。健全岗位责任制、AB岗工作制、限时办结制、业务台账制、岗位轮换制,保证乡镇财政精细化管理落到实处,实现制度管事、制度管权、制度管人的目标。
二、加强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对策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当中,急需要解决的就是“三农”问题,同时这也关系到当前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我国乡镇政府作为最接近农村这一区域的行政机关,具有十分重要的职能,肩负着党和国家赋予的重要职责。而我国乡镇政府开展工作的重要资源就是乡镇财政资金,如何从根本的制度上面解决当前我国乡镇财政体制存在的问题是当务之急。下文主要论述如何加强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一)乡镇财政需要确定统一财政预算管理体制
前文具体分析了当前我国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存在的种种问题,出现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就是当前缺少统一规范的乡镇财政体制。我们要想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就需要将具体的财政收入支出、预算结算、会计核算、财务报账、审计监督等一系列程序纳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体制之中,这样才能从根源上解决财务预算管理出现问题的可能。以目前笔者所在的L镇为例,当前我镇的财政体制的建设正向制度化、规范化迈进,基层财政由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有专门的财务收支决策程序,不再只受行政领导主观性意志的影响。总而言之,规范乡镇财政预算体制最重要的就是规范财政预算内以及预算外的资金,统筹建立完善的财政预算管理制度。
(二)完善我国乡镇财政的预算体系
要想真正解决我国乡镇财政预算管理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就必须完善乡镇财政的预算体系。一般而言,乡镇财政离不开具体的财务管理和预算管理等方面,乡镇行政机关进行预算管理是为了更加明确财政资金的使用明细,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在一定程度上将预算支出的资金严格落实。完善并规范我国乡镇的财政预算体系主要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首先,完善乡镇财政的预算编制必须严格将预算与资金的支持联系起来,并且要保证资金的实际支出要符合支出规范的原则,从源头上防止部分领导干部,,挪用财政资金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其次,乡镇财政的预算管理需要进一步缩短预算编制的时间,并且进一步缩短预算的编制周期,减少财政机关的自主财政行为;除此之外,还必须对乡镇财政预算进行全面系统的绩效考核和财务审计,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事中以及事后的监督和控制,防止一些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保证财政资金的高效科学使用。
(三)加强乡镇政府部门财务人员技能培训
针对乡镇政府部门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不高的情况,必须加强对乡镇政府部门财务人员的财务技能培训,通过专业培训,增强财务人员的基本工作技能,提高其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的意识。政府要通过完善相关的培训制度,实现财务人员都能得到有效的培训,真正的提高乡镇财政工作人员的整体专业素质和道德素养,提升我国乡镇财政管理的水平。
关键词:科技发展环境科教兴国政府财政科技教育
长期以来,关于政府财政与科技、教育之间的关系,在我国财政经济理论的研究中有失偏颇,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没有廓清。本文从政府财政的角度来分析研究政府财政与科技、教育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而探讨振兴政府财政的可行途径。
一、政府财政:科技、教育的主要“经济基础”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强有力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是现代科技、教育发展的重要前提。如何解决科技、教育发展所需的物质条件,换言之,是否应该由政府来承担促进科技进步和发展教育所需资源的供给责任,这决定于科技、教育事业活动的社会经济属性。从公共财政原理上讲,由于科技、教育具有明显的公共物品的特征,因而科技、教育事业活动的所需投人不可能完全由市场来有效提供,即无法通过市场来完全有效解决发展科技和教育所需的物质基础问题。因此,政府从财力和财政税收政策上给予支持,是科技、教育事业顺利发展的主要经济基础。
从科学技术进步的角度来看,据有关专家估计,自7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至少有2/3是由于广泛采用了新的科技成果的结果。这一数字清楚地表明,一方面,在宏观上,科技对于经济增长有巨大作用;另一方面,在微观领域,科技能够给投资于科技的各微观主体带来巨额的利益。这似乎已经表明,市场能够有效地解决科学技术进步问题。然而进一步地分析却不难发现,虽然私人部门在现代科学技术发展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但政府仍然是推动一个国家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性因素。
第一,虽然科学技术可以迅速转化为生产力,创造巨额的物质财富,但现代科学技术的开发与研究是一个高度复杂的群体活动,在科技发展中的许多领域,私人部门往往不愿意参与或缺乏足够的投资积极性,从而需要政府财政扮演主要“角色”。这突出表现在:其一,在基础科学研究方面,由于基础科学是应用科学研究的基础,没有扎实的基础科学作为前提,应用科学研究就难以为继。因而基础科学研究是一国科技发展的“基石”。但基础科学研究成果无法直接转化为商品,可以说是一项很难产生直接经济效益的工作。因而其发展所需人力物力和财力只能由政府财政来提供。其二,对于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应用科研项目,其往往是建立在多学科交叉的基础之上,需要很多人的合作。不但其开发周期长,需要巨额的投资,而且投资风险较大。私人部门往往因考虑投资回报率和投资风险而不愿意涉足于此,因此,对于这类科学技术的发展,如果缺乏政府在财政与政策上的有力支持,私人部门虽有一定的积极性,也难于保证能有足够的投人。
第二,科学技术是一项智力活动成果,不仅其本身具有明显的公共物品特性,而且科技进步对公共物品和半公共物品的需求也将大大增加,如为科学技术发展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就成为了当代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之所以如此,不仅是因为科学技术具有很强的外溢效应,科学技术进步所带来的收益与其成本往往难于直接对称起来;而且,从产权角度上讲,科学技术成果的产权很容易受到侵犯。如果某个人通过学习或其它途径获得了同样的知识,他也同样会得到一样的技术和生产出同样的产品。发展科技事业是一项系统工程,良好的外部环境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很显然,优化这一外部环境的所需资金,只能由政府财政来解决。因此,无论是从提高科学研究工作效率,还是从保护科技成果的产权方面来看,政府财政也是一国科技发展的重要经济基础。
从教育发展的角度来看,政府财政更是教育发展的经济基础。这是因为,现有的理论研究已经证明,一方面,虽然教育不是纯粹的公共物品,但却具有极大的溢出效应,从而离不开政府财政的投资;另一方面,政府对教育这种“人力资本”的支出进行资助有利于改善社会公平。
不仅如此,从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角度来看,政府财政作为教育发展的经济基础,除了改善公平和解决其外部效应外,还主要表现为在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接受教育已经成为一种基本的社会公共需要。因为,第一,现代社会已经开始进人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的掌握和创新是未来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因而国民素质在一个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中作用更为重要。这就是说,在现代社会经济生活中,教育所提供的利益虽然可以内生化和私人化,但相对于社会经济发展来说,教育已不再简单地表现为一种个人需要,已经成为了与人类社会的发展与进步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必需的一种基本公共需要。从而使得为教育发展提供资金成为了政府财政的一项基本职责。第二,更进一步讲,从科技进步与教育之间的关系方面来看,科学技术的发展是通过科学研究来实现的;而科学研究是一种智力活动,它是以掌握现有科学技术成果为前提条件的,掌握现有科学技术成果的最为有效的方法就是教育。这就是说,科技与教育是相互依存、相辅相存的。一个国家科学技术的现代化,必须有一个现代化的教育体系;一个现代化的教育体系必将带来其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毫无疑问,科学技术的现代化和高度发达的教育体系,是一个国家实现现代化进程的必备条件和其是否进人知识经济社会的基本衡量标志。因此,政府财政为教育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也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科技、教育:现代社会政府财政的主要依托
政府财政发展史已经证明,政府财政总是根植于相应的经济基础的。在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下,政府财政的经济基础,乃至财政制度安排和财政收支结构都是不同的。人类社会的发展,总体上已经先后完成了由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的转变,目前正向知识经济时展。与此相适应,政府财政的经济基础也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模式的演变而变化。
1、科技、教育将成为现代政府财政的主要依托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到今天的必然结果
自70年代以来,科技进步日渐成为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开始变成现实。今天的世界,知识经济扑面而来,人类社会正经历着自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以来的第三次巨大转型。
世界的竞争已经成为以经济为基础,以科技特别是高科技为先导的综合国力的竞争。因此,调整政府财政经济发展思路,将振兴政府财政的思路建立在发展科技与教育的基础之上,是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
因为,这种从后工业社会逐步发展起来的知识经济,是一种明显区别于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的新型经济,这种区别突出表现在产业支柱的变化方面。与以农业或工业为基础的农业经济或工业经济不同,知识经济是以智力资源的占有、配置,以科学技术为主的知识的生产、分配和使用(消费)的经济。其基本特征是其资源配置以智力资源、无形资产为第一要素;其生产是以将高科技作为其资源依托的高技术产业为支柱;其消费是以高技术产品和通过信息产生的新知识为主。现代经济的这一发展趋势的财政意义在于:从财政收人方面来看,现代科学与技术的融合必将催生高新技术与高新产品,这些高新技术和高新产品又会构筑“新型行业”和“支柱产业”,从而创造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提供充足的财源。因而,建立起强大的系统化、高新化、高效化的科学研究体系,以保持科学技术的强有力的发展趋势,是实现现代政府财政良性循环的必然选择。从财政支出方面来看,以科学技术为核心的现代经济发展必须要有充足的人力资源和良好的科技发展环境。由于人力资源和良好的科技发展环境的获得,是以加大对人的知识化投资,加快对人的知识化和以管理制度为主的科学研究环境建设为前提的。因此,发展多结构、多层次、多形式、多方面、多阶段和多功能的教育和职业培训体系,培养出一大批高度专业化的人才和管理有方的管理者,营造出一个科技发展所需的良好环境,就是现代政府财政以科技、教育为主要依托的重要表现。这就如同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社会的政府财政是建立在农业和工业经济基础之上一样,现代政府财政也必然是以科学技术和教育作为其主要依托。
2、将科技、教育作为政府财政的主要依托已为我国正反两方面的发展经验所证明
我国正反两方面的经济发展经验已经证明,科学技术和教育是现代社会发展经济和健全政府财政的主要依托。
改革开放以前,在我国由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的转变过程中,虽然我国的科技、教育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从总体上看,我国的经济建设和其它发展中国家一样,走的仍然是一种建立在对自然资源的大量消耗甚至滥用的基础之上的工业化发展道路,而不是以科学技术和教育为基础来实现财政经济发展目标的。在时期,还出现了轻视知识、排斥科技的严重破坏科技教育的现象。从而使我国的经济发展与建设既没有考虑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没有根据世界经济发展的总体形势,加大以人力资源的开发与投资为中心的新兴产业的发展力度和实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其结果是我国的工业化程度虽然在不断提高,但经济运行中的科技含量并不高,与世界经济特别是先进国家的经济发展之间的差距很大,从而使我国政府财政的经济基础相对比较脆弱。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仅十分重视发展科技、教育,而且通过大量引进先进技术改造传统工业,发展新兴产业。这不仅为我国经济发展增强了后劲,也为财政收人的持续增长创造了条件。目前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产值已经占工业总产值的巧%,新产品税利已占工业税利的10%。1994年以来,我国财政每年新增财政收人在1000亿元以上,其中新兴产业和新产品开发所提供的税收占较大比重。
上述分析已经表明,从我国经济发展的历史经验看,科学技术和教育的发展对于政府财政来说具有重大意义。我国在世纪交替时期要完成由尚未完全工业化的经济向知识经济过渡的任务,使政府财政摆脱目前的困境局面,其基本途径就只能是发展科技、教育事业。
总之,我国财政经济的持续增长,离不开科技、教育事业的发展;科技、教育事业的发展,又离不开政府财力和财政税收政策的支持。政府财政与科技教育之间存在着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
三、发展科技、教育事业,振兴政府财政
当前,我国虽然已经明确提出了科教兴国的发展战略,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的科技、教育发展水平总体上还不高,与世界先进水平之间还存在明显的差距。如据原电子工业部估计,在代表一个国家科技发展水平之一的电子技术和信息高速公路的建设方面,我国的集成电路的水平与世界水平相差15年,信息高速公路的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我国技术出口在对外贸易中所占比重很低;在劳动力素质和科技及受教育水平上,目前,我国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数占该年龄组的比重,现阶段约3%,而发达国家这一比重高出我国10—20倍,美国达到80%,印度等发展中国家也达到了30%,目前我国每万人中的科学家和工程师人数为巧0余人,而美国1988年就有200多人,日本1987年为700多人,联邦德国1987年为400多人;在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方面,我国也大大低于发达国家,技术进步和创新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仍然较低。
这些差距一方面说明我国通过发展科技、教育来促进财政经济的振兴尚有较大的空间;另一方面,更主要的是它同时也说明了,我国要实现科教兴国战略目标、完成振兴政府财政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乡镇企业是乡镇发展的支柱,乡镇财政积极落实国家的扶持政策,大力支持本地区乡镇企业的发展,用乡镇企业带动农业的发展,形成了一系列的产业链条。我国每年用于支持乡镇企业发展的资金以10%的增速增长,远远超过了GDP的增长速度,2012年国家用于扶持乡镇企业的资金达到了1206亿元,巩固了农业的基础地位,实现了工农业的协调发展,随着补贴资金的不断提高,增加了务农人员的收入,乡镇企业生产设备得以更新换代,乡镇经济得以快速提升。
(二)围绕重点贫困村,实施扶贫计划
乡镇财政以民生保障为重点,积极落实中央的决定,加大扶贫力度,实施扶贫开发,积极参与国家的经济调整计划。财政部门通过自身联系面广、信息丰富的优势,通过派驻财政监督室、包村包企业、结对子等方式,为贫困村提供生产资金,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提供市场信息,发展乡镇企业和农副产品加工生产线等,积极为当地村民提供脱贫致富的好项目,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三)落实惠民补贴,提高农民积极性
乡镇财政积极落实中央的惠民补贴政策,在就业、计划生育、农机购置、灾害防治、水库移民、良种、农业保险等方面实施了惠民补贴,提高了农民的积极性。补贴的金额虽然不多,但是乡镇财政发挥了补贴的导向作用,农业现代化逐步实现,粮食产量年年增产,我国农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时期。
(四)以市场调节为主,及时发挥调控作用
乡镇财政坚持发挥市场调节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地位,逐步放开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建设农产品交易市场,农产品交易价格逐步市场化。然而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在客观上也存在着失灵的时候,这就需要财政政策加以调控,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在乡镇部分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有效利用方面市场还不能完全发挥作用,需要借用财政手段来进行调节,发挥财政“稳定器”的作用,如转移支付、财政补贴、财政扶持等。乡镇财政集经济、行政、法律手段于一体,可以充分发挥其调控职能,弥补市场的功能性缺陷。
(五)发挥财务管理职能,落实中央精神
今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规定,从勤俭节约、杜绝餐桌上的浪费、到中央八项规定、严禁公款购买贺卡和烟花爆竹等等,乡镇财政作为国家财政资金的监督主体,认真落实中央决定,倡导勤俭节约,“三公”经费大幅削减,用于民生的支出大幅增加,充分发挥了财政部门的财政监督和管理职能。
二、发挥财政职能,服务地区发展
乡镇财政在强农惠农、改善民生、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要进一步理顺乡镇财政体制,充分发挥乡镇财政在政府调控中的作用,不断加强农村财源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进一步加强财税制度建设,协调好财税关系,不断提高财政干部素质,充分发挥好乡镇财政的服务、监督、调控作用。
(一)进一步加强对乡镇财政职能与作用的认识
当前,社会对乡镇财政的地位、职能及作用认识还不够,并没有把乡镇财政作为一级财政来对待,没有充分认识到乡镇财政在参与政府调控中的作用。发挥乡镇政府职能,必须统一认识,全面论证乡镇财政的地位与职能,逐步深化认识。要强化宣传引导,向全社会广泛宣传乡镇财政的作用。加强乡财镇管,增强乡镇财政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发挥财政职能。
(二)加强财源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农业本身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受自然灾害和市场变动的影响较大,如何保障农民种粮积极性和农产品的安全供应是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的责任。要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财源建设,支持重点产业发展,发挥乡镇财政的调控作用,扶持现代农业发展,延伸产业链条,充分发挥有限的财政资金,撬动整个农业经济的发展。积极探索乡镇财政新机制,实行财政与地税合署办公,加强财源建设,提高发展的积极性。
(三)加强资金管理,完善乡镇财政职能
乡镇财政涉及的资金较多,既有预算内资金,又有预算外资金,还有涉农专项补贴资金。要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实行统一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支出。对于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严禁私自截留挪用。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增强资金使用的计划性。
(四)强化乡镇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乡镇财政部门要发挥其财务监督作用,积极引导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规范账务处理,加强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严格遵守会计制度,加强财务分析。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检查力度,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培训,对于违法违纪人员和损害农民利益的单位和部门要及时做出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涉案人员要移送相关部门处理,绝不姑息。
二、原因分析
1、乡镇预算管理意识比较淡。一是部分乡镇领导认为乡镇财政预算编制是编制、执行是执行,预算执行不受年度预算约束,有预算的可以不执行,无预算的可以追加执行,没有将经人代会通过的财政预算当作具有法律效力去执行。二是单位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随意性,部分单位负责人认为,财政补助资金年初已核定,缴存财政的资金归单位所有,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对财政部门管理存在抵制情绪。
2、乡镇缺少稳定的收入来源。乡镇财力比较差、收支缺口大是导致预算编制不全面、准确性不高的直接原因。乡镇财政需要安排的支出项目多、金额大,但稳定的收入来源和可用财力却有限,不能满足其支出需求,为了避免违背《预算法》规定的乡镇财政不得编制赤字预算的要求,乡镇财政只能按照“先急后缓”的办法以收定支,人为减少支出预算。
3、年度预算执行中调整变动多。一方面由于乡镇单位预算编制不准确需要进行调整,但更主要是由于年度执行中上级下达的项目配套支出、新增支出较多,加之本级财政年度增加的项目支出,也是造成预算编制不准确的重要原因。这些支出年度编制预算时无法预料,但大多涉及民生或基础设施建设,乡镇政府无法回避,必须实施。
4、财政预算监管不到位。一是预算监管的体制机制不顺,乡镇财政预算的监管部门主要是乡镇人大和财政部门,而作为处于基层的人大和财政部门,监督的效果自然难以到位。二是乡镇监管部门缺少顶真碰硬的勇气,存在做老好人、怕得罪人的思想。
三、对策建议
1、统一思想认识,增强预算管理的责任意识。预算管理是财政管理的首要环节,加强乡镇预算管理既是《预算法》赋予的法律要求,也是加强乡镇财政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现实要求。财政部门要加强宣传培训,不断增强乡镇领导和单位负责人的预算管理意识和责任意识,变财政部门管理为单位部门的自觉行为,不断提高预算管理的执行力。
2、强化财政管理,提高预算管理的实效性。财政部门作为预算管理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强化对乡镇财政预算的监管。要强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率。要严格预算执行,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提高预算的执行力和约束力。要加强预算管理,乡镇及单位支出严格按预算办事,并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确保支出与预算指标的一致性。要建立绩效预算管理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中国财政转移支付立法的主要问题
按照财政法定主义的精神,我们可以简要分析一下中国目前的财政转移支付立法。严格意义上讲,中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在1994年开始实行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现行财政转移支付的主要规范性文件是1995年财政部颁发的《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国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的核心是地区收支均衡问题。作为一种过渡性的制度,“办法”带有较深的旧体制的烙印。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1.政府间事权、财权划分不清。事权是指各级政府基于其自身的地位和职能所享有的提供公共物品、管理公共事务的权力。财权是各级政府所享有的组织财政收入、安排财政支出的权力。目前,在上下级政府之间,很多事项也是难以区分清楚,许多本应由地方财政负担的支出,却由中央政府承担,而许多本应由中央财政负担的支出,却推给地方财政。上下级政府之间事权划分和财政支出范围的划分随意性很大,同样的事项,在一处由上级政府承担,在另一处则由下级政府承担,在一时由上级政府承担,在另一时则下放地方政府承担,它们之间区分的标准很模糊,或者根本没有标准可循。这种事权划分的模糊和财政支出范围划分的混乱,导致许多政府机关人浮于事,也很难对其进行绩效审计和考核,由此导致了财政支出整体效益的低下。中国现行的分税制主要是划分了中央和省一级的财政,但对事权界定不够明晰,财权和事权不统一。同时,对省、市、县分别有哪些财权,应对哪些事情负责,还规定不够明确,各级之间扯皮很多。
2.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不规范,缺乏合理的标准。中国地区间财政资金的横向转移是通过中央政府集中收入再分配的方式实现的。但是,由于这种横向转移的过程是与中央政府直接增加可用财力相向而行的,因而对中央增加的财力是用于中央本身开支,还是用于补助某些经济不发达地区,在认识上难免不一致。另外,在财力转移上,也没有建立一套科学而完善的计算公式和测算办法,资金的分配缺乏科学的依据,要么根据基数法,要么就是根据主观判断,而不是依法根据一套规范的计算程序和公式来分配。
3.财政转移支付方式不规范,各地不平衡状况难以有效解决。中国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保留了原有体制资金双向转移模式,即仍然存在资金由下级财政向上级流动现象,不利于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大财政部门的工作量,也不利于中央政府实施宏观调控。而税收返还是以保证地方既得利益为依据的,它将原有的财力不均问题带入分税制财政体制中,使得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地区间财力分配不均和公共服务水平差距较大的问题基本未能解决,不能充分体现财政均衡的原则。中央对地方的专项拨款补助还缺乏比较规范的法律依据和合理的分配标准,与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的原则不相适应。此外,财政补助分配透明度不高,随意性很大。虽然政府支出中属于补质的转移支付种类很多,补助对象涉及到各行各业,但各项财政补助的分配缺乏科学的依据。
4.财政转移支付立法层次低,缺乏法律权威性。纵观各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其最大的共性就是制定具有较高层次效力的法律。而中国现行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依据的主要是《办法》,该办法属于行政规章的层次,立法层次显然太低。立法层次太低会导致一系列不良后果,如法律规定缺乏权威性、制度的稳定性较差、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难以保证等,这些不良后果已经严重制约着中国财政转移支付立法的完善以及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
由此可见,中国财政转移支付立法,不仅形式上的财政转移支付必须由立法机关以法律规定(如财政权力法定、财政义务法定、财政程序法定、财政责任法定)的要求难以满足,财政转移支付法治实体价值,如正义、公正、民主、自由,也由于中国目前民主和建设的滞后同样存在很大的差距。
二、中国财政转移支付立法的完善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财政支出制度改革的要求,规范政府公共资金支付管理,以抑制地区发展差距的拉大,平衡地区财政收支差异,实现全国范围内各级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能力的均等化,很有必要加强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立法。针对中国目前的实现情况,按照财政法定主义的要求,财政转移支付立法可以分两步走:第一步,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转移支付条例》,在此基础上,经过若干年实践,总结经验,再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转移支付法》。我们认为:在立法时,应重点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财政转移支付立法与财政改革进程相适应。财政转移支付立法应紧紧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既定目标,转变立法观念,正确解决立法的稳定性与改革的多变性之间的矛盾,做到财政转移支付立法服务于财政改革。财政转移支付立法要把财政改革成果,保障财政改革的顺利进行、引导财政改革的深入作为中心任务。在财政转移支付立法时,要妥善处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利益关系,把国家利益、整体利益放在首位,避免不适当地强调局部利益。
2.财政转移支付立法的现实可行性与适度超前性相兼顾,并提高立法质量。财政转移支付立法既要体现市场经济的共同规律,又要结合中国实际情况。法律规定既要符合客观实际,又要有适度的超前性。财政转移支付立法应正确把握社会经济和财政的运行规律及其发展趋势,避免财政转移支付法律、法规在制定颁布后很快就落后于形势发展的不良现象。提高财政转移支付立法质量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立法内容,二是立法技术,三是立法程序。财政转移支付立法技术包括结构技术、语言技术和延续技术等方面,立法技术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立法的质量。结构技术,就是运用科学方法,使财政转移支付法的结构形式能够最大限度地体现立法的内容;语言技术,就是法律中的每个概念、每个条文都必须法律化,使之能正确表达立法者的愿意,较好地体现准确、简洁、易懂等特点;延续技术,就是充分把握法律条件的变化规律,为立法的修订、解释做准备。财政转移支付立法要严格遵守立法程序,立法程序是提高支付立法质量的重要保证,避免不按立法程序的突击立法或应急立法。
3.财政转移支付立法的本土化与国际化相结合。财政转移支付立法应立足中国的国情。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发展中的农业大国,国土辽阔,人口众多,各地区之间自然条件差异很大,经济发展水平也很不平衡,公共服务水平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因此,中国财政转移支付立法一定要立足中国国情,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同时,随着中国加入WTO后,经济全球化已成为当今国际发展的趋势,而财政转移支付立法已是市场经济国家处理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普遍作法和基本准则,在国外
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因此,凡是国外立法中实践证明比较好且适合中国现实情况的,都应当大胆吸收。有些适合中国国情的条文,可以直接移植,并在实践中充实、完善。发达国家走过的弯路我们应当避免,他们在发展市场经济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而不断修改财政转移支付法律、法规的做法,也值得我们借鉴。
4.明确财政转移支付立法的宗旨,依法设置专门性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机构。财政转移支付立法的实施就是要兼顾效率与公平的问题,确保中央有能力实现其宏观调控目的。一般来讲,效率问题多由地方政府来承担,而公平问题则主要依靠中央政府来承担。当效率与公平相冲突时,要全面权衡二者之间的利弊关系,在需要效率优先时,公平就让道,在需要公平优先时,效率就让道。具体而言,财政转移支付立法的宗旨应包括:(1)弥补财政缺口,解决各级政府间财政的纵向不平衡;(2)保证最低限度的公共服务标准,解决地方政府间的横向不均衡;(3)加强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控制,解决地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外溢性问题,提高公共服务效率,保证地区间经济差距的缩小;(4)实施中央政府稳定经济的政策,通过对经济的反周期补助,刺激需求,扩大就业,吸引地方财力建设符合全国利益的项目。
各国经验告诉我们,执行各级政府间复杂的财力转移支付政策,特别是确定和调整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方案,组织保证是必不可分的,故需要依法设置一个专门的机构来具体负责,并以立法形式规定该机构任务、职权和职责。这一机构设置,国外通常有两种做法:一是由财政部兼管其职能;二是由中央政府组建的专门机构行使其职能。为了使这一机构在中国具有相对独立性,我们比较倾向于第二种做法。
贵州农村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及管理存在问题
1996年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后,贵州省财政厅对年终决算时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平衡、不拖欠职工工资的县实行奖补。“以奖代补”政策要求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以1996年基数测算,每年要控制在3%以内,2007年调整为控制在0.8%。“以奖代补”由原来的保工资发放逐步发展为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天柱县积极落实“以奖代补”政策,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从1998年至2007年,长达10年的时间基本不招考与录用财政供养人员。按“以奖代补”政策核算,2014年全县财政供养人员为11093人,属高度依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县。
(二)稳步推进财政改革
一是完善省以下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理顺省、州、县三级政府间财税分配关系,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健全规范、明晰的主体税种分享体制,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种按省、州、县实行2∶2∶6比例分成,对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三个税种实行州县2∶8比例分成。坚持存量不动,增量调整,对县级公共预算收入超2011年增量集中,2013年集中10%、2014年集中15%,2015年以后集中20%。州对营业税和“二土一资”以2011年为基期年,实行基数上解。坚持增强省级统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调控职能,为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的实施提供财力保障。二是完善财政激励政策,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正面导向作用,调动全县加快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的积极性。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三是启动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从2013年8月1日起,对交通运输及其他现代服务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行主体税种分享、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量上划及州级2011年存量上缴州按2012年测算,改革上划省州税收导致全县2013年财力减少7300万元,以后年度财力也相应减少。
二、天柱县财政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近年来
天柱县财政改革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由于先天条件的制约,财政改革中矛盾仍然十分突出。一是预算收支平衡难度大。随着全县各项社会事业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发展需求与财力保障的矛盾日益凸显,民生支出不断增加,刚性支出快速增长,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收支平衡的任务越来越繁重。二是国库资金调度极度困难。“保工资、保机构运转、保民生”的难度不断增大。三是政府性债务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到期债务偿还资金压力增大,重点项目建设配套资金压力越来越大,已成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最大的困难。四是面临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在“阳光”下安全有效运行的新课题,财政绩效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五是财政收入增速逐步放缓,税收收入比重较低,收入质量有待提高。
三、深化县级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
(一)建立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的财政转移
支付和财源建设制度。一是建议中央和省级财政加大对边远地区贫困县的民族转移支付补助基数。当前,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主要是中央和省级财政按民族因素法分配数加上与上划中央和省增值税、消费税收入增量挂钩的分配数,2014年上划中央和省增值税、消费税收入增量控制数为9000万元。二是取消上划中央和省级增值税、消费税收入增量挂钩补助控制数,使边远地区贫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直接补助到相应的民族地区,增强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和财源建设。三是加大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在加大县级投入的同时,积极争取上级加大对民族地区民族民贸企业、民族产品的项目、资金、政策等的扶持力度,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四是坚持以“支持工业园区建设,壮大支柱财源,支持专业市场建设,培育后续财源,支持现代农业建设,做强基础财源”的新格局,打造县域财源新根基。
(二)建立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
完善债务成本控制和偿债机制。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地方建设性融资需求快速增长,为满足地方资本性公共产品的融资需要,客观上形成了地方政府性债务。截至2014年底,天柱县及所属16个乡镇政府性债务余额152878.17万元,虽然比2013年底债务余额减少9595.6万元,但县级政府债务占财政支出比重仍较高,未来偿债压力较重,如果不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将会影响全县财政的良性运行与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必须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采取制度约束与行政控制相结合的管理体制,选择合理的举债方式,限制举债用途,保证偿债资金来源,全面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完善债务成本控制和偿债机制。
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离不开实践。随着市场经济对学生实践能力、应用能力、创新能力要求的加强,对财政学专业的相关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让学生能在未来的就业市场顺利找到一席之地,必须在实践教学、实训教学方面狠下功夫。
(二)评价考核体系不利于学生创新能力提高
目前财政学专业课程依然沿袭了传统的考核方式,学习效果的评价基本以教师命题为主,考核的方法大多采用笔试。试题依然采用传统的名词解释、选择、判断、简答、论述等为主。考试形式单一僵化,甚至一些考题陈旧落后。由于财政学专业许多课程实践性较强,学生只能选择死记硬背方式。严重压抑了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三)缺少实践能力强的教师
目前高职院校新进教师基本是从校门到校门,即使学历层次较高,但缺乏专业实践知识、技能和经验。原有专业课程的教师,包括那些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教师,真正具有从事过财政、税收、会计实践活动经历和经验的极少。教师实践能力与创新思维能力的缺失,直接制约着学生财政学专业职业能力的形成。
二、改革财政学专业教学,促进学生职业能力培养
(一)创新课程教学方法,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现代化的教学设备为教学提供了高密度的信息传播手段,教师要依托这个优势,掌握多媒体教学技术手段,收集相关各类资料,创新教学方法,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教学服务。一是课堂讲授法。通过教师对财政专业相关课程涉及到的财政、税收、会计、管理等理论的讲解,为学生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二是课堂讨论法。以理论教学为基础,以理论涉及的社会热点问题为切入点开展一些生生之间、师生之间的探讨;三是典型案例分析法。选择学生代表,要求充分收集资料并做成PPT。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和运用,加深学生对所学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和理解,而且还能够进一步激发学生举一反三的创新能力。
(二)强化实践实训教学,提高学生实际动手操作能力
财政学专业所涉及到的财政、税收、会计等都是距离市场最近的学科。通过在财政学专业教学的过程中派学生到社会单位顶岗实习,到专业实训室演习预算、国库集中收付体系、纳税与征管、会计核算等操作,可以让学生对实际工作有真实的感受。
1.构建教学、实践、社会服务三位一体的实践平台利用寒暑假,选派学生到地方财政部门、税务部门、会计师评估师事务所等单位参与工作实践或顶岗工作,使学生掌握财政学专业工作的方式与方法,同时也能够培养学生与单位与社会人打交道的能力,为毕业后迅速融入社会打下基础。专业教师与可以利用理念知识优势,为社会单位开展一些干部培训服务。
2.在学校实训室开展专业实训教学利用学校建立的财政、税务、评估、会计等相关实训室,在理论教学的同时,安排实训课时,到实训室演练政府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企业纳税、税务机关征收与稽查、会计核算等相关软件。通过学生实际操作,了解实际工作的流程。
(三)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学专业课程考核体系
为了激发学生对财政学专业的学习热情,不但要有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法与手段,还必须采用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学专业课程考核体系。财政学专业课程的考核既要能体现理论知识的掌握,又要展现学生能力水平。在考核的形式上,可以采用闭卷与开卷笔试、学生平时案例分析、平时提问、上机模拟、对社会热点的调查报告、口头提问、平时成绩等多种评判方式,摒弃一卷定成绩的简单做法,根据平时记录及各项成绩进行综合评价。
“单位的收入就应该是单位的钱,单位的钱自然就应该单位来用”。这是我国的一些单位、部门在长期的发展中所形成的一种陈旧观念,如果实行综合预算,一些部门就会受到其他部门的约束或影响。因此,在对综合预算的认识上,一些部门难免会落后。鉴于此,在实施财政部门综合预算时,首先需要镇政府专门召开动员大会,要求各部门加强领导、统一认识、严肃纪律、优化管理等,以使综合预算的顺利实施得到保障。同时,还应当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将财政综合预算的实施意义进行宣传,使大家广泛认识到加强部门财政综合预算的必要性,转变传统的陈旧财政绩效观念。
(二)精心算账
为了使财政综合预算的方案能够切实可行,镇财政所应当始终坚持“分工负责、集体研究、统一领导、精心算账”的原则,以使预算的编制工作能够落到实处。
1、自报部门年度收支预算
在每一年的第四季度,财政局都会下发财政预算的要求文件,对各部门第二年的部门综合预算的编制方法和编制要素进行布置和规定,将各部门的年度收支预算自行上报。
2、调查财政局组织人员
根据财政政策的相关规定,与部门的财政实践相结合,将部门的年度目标收入计划进行核定,调查财政局组织人员。将在上级所出台的政策中被取消的收费项目、规定要调减的收费标准、上年完成的收入中有一些一次性因素存在等情况减少,在此基础之上,制定出高于上年所完成收入的部门收入目标计划。同时,督促各科室对相关部门的经费开支情况如人员类别、业务需要、工作范围等进行核定,对财政局组织人员的开支也纳入到精心算账的范畴。
3、汇总初步核定收入和年度支出预算
根据量力而行、稳妥、积极的原则,由财政局对初步核定收入和年度支出预算的汇总进行集体研究,并加以修正,核定初步的方案之后将结果反馈给部门,并征求不同意见。对有意义得意见进行采纳后再一次汇总、修正,然后将最终的方案汇总上报到县政府等逐级审批,得到批准后就执行,执行时各单位将其分解,细化到各部门。
(三)下达预算
当年度综合预算得到批准后,镇财政所应当立即召集所内各部门财务科长、主办会计等参加工作会议,正式下达财政综合预算管理,加强收支预算,进而加强财政综合预算。
二、加强财政监督管理
(一)监督检查
1、完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
其一,将乡镇财务的开支制度加以完善;其二,凡是乡镇投资建设的项目,都需要科学的处理,并且按详细程序报以审批;其三,将乡镇干部的福利待遇、奖金津贴等进一步规范化以及招待费规范等;其四,加强会计工作力度,争取做到财政票据健全,落实内控制度、收支两条线等有关明文规定。
2、加强工作指导
作为上级财政部门,需要加强对于乡镇财务的领导与组织,要明确监管职责,并且积极着手指导乡镇财政监管工作。
3、建立信息通报、反馈机制
在乡镇,需要建立出信息通报制度,及时的将乡镇资金的管理方法以及拨款的相关文件以抄送的形式送达到各个监督以及财政部门,以方便其了解乡镇财政的详细情况,确实的担负起财政的监督工作。
4、加强乡镇财政监管能力建设
其一,将乡镇财政职能加以健全,选取具有高素质的干部充实到乡镇财务队伍当中来,从而完善机构人员的有关管理;其二,加强市县一级的财政监督,合理的保证财务监督工作得以正确的开展下去,从而确保监督检查的质量得以提高。
5、着眼规范,加强收入监管
其一,明确税收的实际归属,加强税收源头的监管,在摸清楚税源底子的情况下,着力与协商税收的实际归属,为以后的税收监管打下坚实的基础;其二,加强乡镇与税务机关的交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立网络资源共享,从而达到财政与税收机关同时治理税收的目的;其三,建立、完善乡镇财政监督机构,配备出专门的人员负责税收的征管以及税源的监管工作,做到及时的、全面的控制乡镇税收。
(二)投资评审
财政监督管理的投资评审具备独特的专业技术,这是其最显著的特征。财政投资评审将工程造价、经济分析、财务会计等专业技术有机结合,对具体的项目进行具体的综合评审,增加了镇财政所在投资项目管理及监督上的专业水平和技术支撑,使项目行业的规范成功、科学地与财政政策对接,强化财政监管手段的多样化、科学化、有效化、专业化。
财政评审所独有的这一特征,体现了其与财政常规监管手段、机构的本质区别。财政投资评审机构作为财政部门内设的事业单位,是将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投资评审业务从有关处室中分离出来,主要承担财政投资项目的概预决算审查等技术性工作,是财政实施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环节。财政投资项目呈现来源多样化、工程技术复杂化、评审难度不断增大的特点,对财政投资项目实施全面评审,只有及时、有效、充分、真实地掌握大量的第一手信息和资料,进行全面的、定量的技术性评审,才能实现财政投资评审对财政投资行为进行规范,切实提高财政投资效益的重要作用。通过提供专业技术评审,围绕部门预算改革,建立先评审,后下预算、先评审,后招标、先评审,后拨款、先评审,后评价的制度,使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三、加强财政制度建设
健全与完善财政的内控制度,从而加强财物的管理,逐渐完善乡镇资金管理、监督以及奖励机制,确保国有资产能够保值增值,而对于部分已经被证明了能够有效的实施下去的财政制度,例如招标,投标的管理、专控商品的申购等等已经得到了公开,并且需要坚决的执行完善监督、监管机制,不断的加强预算监管。
其一,对于乡镇的预决算的编制执行检查力度还需要进一步的加强,将乡镇收入的基础加以扎实,进一步的细化与量化支出结构,然后再科学的管理乡镇预算的编制;其二,对于预算的调整以及追加都需要履行真正的审批程序;其三,做好预算收支工作的透明度工作,将乡镇监督作用充分的发挥出来,然后加强对其的审查与监督工作;其四,严格的控制乡镇财政,尽力避免无预算的资金拨付以及超多预算的资金拨付;其五,有机的结合乡镇经济责任审计与预决算的执行实际情况,将绩效的实际情况与预算的有效执行作为干部政绩评定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财政内部管理
(一)营造内部管理环境
对于整个财政工作来说,内部管理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作为领导者需要重视内部管理,并且全力支持负责这一块的员工开展好内部管理工作,极力的为内部管理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开展环境。营造良好的内部环境,首先,要要求领导能够重视内部管理工作,做到经常的监察、督促;其次,做好积极带头作用,为其他干部、员工做好表率作用;最后,面对违章违纪要严格监察,不能。只有将内部的管理环境跟上市场经济的实际需求,才能够带给财政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规范内部管理活动
相比其他管理活动,财政的内部管理就相对复杂了许多,但是真正的做起来还是有章可循。抓好内部财政工作,需要照章办事,不能够随意的操作和违规。需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来认清财政内部管理工作。
五、加强财政收入征管
首先,需要加强财政收入的预算管理,做好对预算内外资金收入解缴,入库及财务会计制度执行和票据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积极培植骨干、稳定财源、提高收入质量,切实保证财政收入真实、可靠、尤其是预算调整和执行的程序性接受当地人大的监督和控制;再者,要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实行财政专户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按规定及时,全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能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建立健全各种票据的领发使用。缴销和保管制度;三,深化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要淡化非税收入归部门和单位所有的传统观念,建立政府非税收入新理念,明确非税收入“其所有权属国家,使用权属政府,管理权属财政”,将部门履行政府职能收取的全部财政性资金纳入财政管理,实行综合预算,统筹运用。
六、加强财政支出管理
(一)规范项目资金拨付程序和核算方法
各部门需拨付到乡镇的的预算内和政府性基金中安排的项目姿金,由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县财政审核后下达指标,县财政根据下达的指标数直接拨付到乡镇支出户,由上级补助或县财政预算内安排给村或企业的项目资金,县财直接拨付到村级财务中心账户或企业账户。各部门需拨付到乡非税收入中安排的项目资金,由部门填写“非税收入财政拨付申请单”,由财政直接拨付到各乡镇支出户。各乡镇拨付到村的政府性基金、非税收入中安排的项目资金,由乡镇填写“非税收入上缴下拨申请书”,财政直接拨付到村级财务心帐户。各乡镇收到项目资金后,乡财县管的单位由核算中心记拨入经费,其他乡镇也要记拨入经费,不得挂暂存款科目,支出时记经费支出。由县财政直接拨付到村级财务中心或企业帐户的,乡镇凭财政给的代拨款凭证和相关支出发票借记经费支出,贷记拨入经费。通过这样规范后,减少了资金的拨付环节,提高了资金使用的效率,同时也规范了核算方法。
(二)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在原来实行“两单一票”、一餐一报、内部通报制度的基础上,实行全年招待费列支标准从预算上进行控制,预算编制是规定一个招待费占公用经费的比例。四是以公务员津补贴改革为契机,平衡全乡镇的收入差距。我县新的公务员津补贴发放标准已并执行,所有行政公务人员的津补贴,发放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每个单位的发放标准进行发放,年初县政府要组织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对各单位的津补贴发放数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照规定巧立名目、滥发或超标准发放津补贴的,按有关规定对单位主要领导要给予必要处罚。
七、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一)控制公用经费支出
深化乡镇各个部门的预算改革措施,建立并且完善出一套具有标准化的财政支出体系,做到对于公用经费的严格支出控制。其一,参照额定标准,结合乡镇的实际经费情况,按照实际的规模以及智能提供公共服务;其二,给予适当的定额补贴;其三,给予乡镇中个别的小型企业一定的公费作为保底。
(二)加强财源建设
想要解决乡镇财政困难的最有效的途径在于积极发展乡镇经济、不断的壮大乡镇经济实力以及财政来源。其一,有效利用财政杠杆,从融入,投资资金、政策的倾斜、扶强促小等方面大力发展乡镇经济实力。坚持乡镇的“智力型引入”和“资金引入”的有机结合,着力发展具有高科技、大规模的企业,从而使实地型企业得以快速度的发展;其二,不断的提高乡镇各个方面的服务水平,树立出“服务至上、服务优先”的乡镇品牌,从而提升企业园区的综合水平;其三,作为领导,需要积极的引导乡镇农民挑战相应的产业结构,逐步的推动农业向产业化的经营方向发展,并且推动农业向着专业合作发展,从根本上的促进农民经济增收,其四,积极发展乡镇的地区优势。
(一)财政支持文化建设发展的总量不足尽管辽宁省财政对文化的经费投入逐年增加,文化建设有了较快发展,但就总体而言,辽宁省公共文化服务经费投入仍显不足,作为衡量文化建设投入的两项重要指标,即文化事业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文化事业支出占科教文卫事业支出的比重都偏低。
(二)财政支出结构不尽合理首先,在财政投入的用途上,工资等维持性开支所占比例较高,而用于发展文化建设的经费严重不足,因此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其次,财政支出项目结构不尽合理,导致有限的财政支出未能全部用于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的文化需求。
(三)财政投入的城乡、区域结构失衡辽宁省落后地区和发达地区的公共文化建设,无论是经费的基数,还是经费的增长速度,都存在明显差距。从城乡结构来看,省会沈阳及其它中心城市文化建设的财政投入较多,增长较快;而中小城市,尤其是农村地区则长期缺乏必要的财政投资,文化建设的资金缺口比较明显。
(四)公共财政在促进文化建设发展中的定位模糊地区文化建设主要由公共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两部分组成。公共财政对这两方面发挥的作用应当有所区别,不能采取“一刀切”的策略。对于公益性文化事业,必须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依托,按照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等要求,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让人民群众广泛享有免费或优惠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而对于经营性文化产业,应当以市场调节为基本手段,以经济效益为第一目标,通过各种财政政策手段为文化市场主体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努力促进文化产品产业化。
辽宁省文化产业的公共财政政策体系存在的不完善之处包括:对于文化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并没有发挥长效激励作用,针对文化企业的税收减免政策适用范围、时效有限,难以形成持续有效的驱动力;税收优惠力度偏小,难以成为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的增长点;公共财政的扶持在社会实践中主要偏于实力比较强大、拥有雄厚政治资源的国有文化企业或国家控股文化企业,而对于比较弱小、相对更需要资金支持的中小文化企业扶持力度较小。在无形资产难以有形质押的情况下,相对安全的投资对象必然获得有限公共财政资源和社会金融资本的青睐,愈是资金困难的民营中小文化企业获得融资愈是困难。“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
二、优化辽宁省文化建设财政政策的建议
(一)增加财政投入基于前文分析,辽宁省文化建设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文化建设支出占科教文卫事业支出比重都偏低,因此,应当逐年加大文化建设财政投入的绝对量,提高文化建设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同时应当进一步拓宽文化建设投入来源渠道,重视文化事业费等专项用于文化改革发展资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对省内具有传统文化资源优势的文化项目,对省内未来文化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文化项目,对知名文化品牌和具有领军、先导作用的文化项目,对文化与科技相融合、代表文化产业发展潮流和方向的新兴创新型文化产业,对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的文化事业应当予以重点扶持。
(三)加强文化领域人才培养文化建设的发展需要大批掌握最新科学知识和精湛专业技能的文化人才。文化建设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增强文化建设“软实力”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文化人才的培养。因此,财政加大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应当协调文化、教育、人事等相关部门,大力开展“文化人才工程”,鼓励各类优秀的文化艺术人才脱颖而出。要制定优惠资助政策,拓宽引进人才渠道,吸引海内外高层次文化人才来省内发展;扶助省内高等院校人文学科和文化艺术类专业,提高其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加快文化后备人才的培养;设立专项财政资金鼓励基层文化骨干人员进修培训。
张传授在《大众财政论纲》一书的开篇给出的“大众财政”定义,令我们不知所云:“‘大众财政’是指国家或当局为市场提供大众服务的分配运动或经济运动。”③从这句话来看,“为市场提供”,是否可以明确为“为餍足市场须要而提供”;而市场须要便是私人须要,“大众财政”怎么又变成了餍足“私人须要”的财政?在我们看来,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可以表述为:为社会提供市场不克不及提供(餍足)或提供(餍足)不够的共用品和大众服务的分配运动或经济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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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赵郭文议决只能提‘共用’而不准提‘大众’二字,来作为否认大众财政存在的底子依据。”我们在全文未曾说“只能提‘共用’而不准提‘大众’”;我们只是用“共用”来界定“goods”(物品和服务),从未用“共用”来界定财政。更况且以“共用”或“大众”二字作为肯定或否认“大众财政存在的底子依据”也未免太外貌化和大略化了。
3.“‘大众产物’一词,赵郭文以为是错误的。”我们未曾说“大众产物”这个译名是错误的,“所谓共用品(publicgoods,‘大众财政论者’把它译为大众产物)是指……”。可见,从我们的意思来看,是翻译为“共用品”照旧“大众产物”,并无多大本质差异。
着实,对“publicgoods”译名的选择取决于译者对此看法的明确和偏好。我们的译名“共用品”来自张五常的《卖桔者言》,他的叙述简短而精辟。不外,我们现在越来越方向于把“共用品”改译为“公益品”,由于在比年来的英文经济学文献中,越来越多地把“publicgood”与“publicgoods”混用,而前者可翻译为“大众的优点”,正是汉语中“公益”一词的表明,从而演义为“公益品”。现实上,我们对“publicgoods(good)”的译名的变化履历了三个阶段:大众物品共用品公益品,表现了我们对“publicgoods(good)”看法的不停思考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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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赵郭文还指出,‘共用品(即大众产物)国家是国家经济作用的最低层次的国家观,是盛行于经济自由主义时期的国家观,’而当局干预干与否认了大众产物论,从而也否认了大众财政论。这种将大众产物论视为经济自由主义理论的看法是错误的。”
谁都知道,在数学上,有些逆定理是不存在的,张传授便是在上述这句话中作了错误的逆推测。我们说共用品国家是“国家经济作用”的最低层次的国家观,已经很明确地指出了共用品理论是一种当局干预干与理论,而且也不停附和张五常传授的这种刚强,即“在支持当局干预干与的种种理论中,‘共用品’最湛深”,只因此为它界定确当局干预干与的范畴比力窄。我们没有犯“当局干预干与否认了大众产物论”这种逻辑错误,而恰恰相反,站在中国市场经济角度否认的是把全部生命托付给“大众产物论”的“大众财政”,由于从某种程度上说,“大众财政论”只能为当局在资源配置范畴里起干预干与作用奠基理论底子。
5.“赵郭文关于‘大多数学者以共用品看法界定国家的经济作用终极所要表达的头脑是:由于私人单元间的竞争会孕育产生最适效果,因此,大众提提供当保持在最低程度’的说法是不准确的:(1)如果说大众产物国家仅是自由放任的国家,为什么大众产物论不孕育产生于自由放任时期的英美国家?为什么大众产物论开始对美英学术界孕育产生庞大影响反而是在西方当局大范畴干预干与社会经济的60年月?(2)为什么以大众产物论在焦点理论的当代西方财政学,仍然可以包罗当局干预干与公正和稳固的内容?”字串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