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宪法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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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宪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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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将经济上的适用作为宗旨,对商品经济的内在规律进行反映。因此,在其法律中含有大量的技术要素。就以保险法为例,在其法律中对于相关保险金额、保险费用和保险标等,均广泛地应用到统计学和数学中的原理,具有较强的技术性色彩。同时,商法的技术性原则还体现为整体之间的协调关系,在其实施过程中,结合大量技术性进行规范的简捷调控,实现商法的营利性,并与商事立法的目的和宗旨相符合。

2、迅捷和简易的原则

商事交易的最终目的为盈利。在现代商事实践中,商品的流转速度和交易速度可对商品的营利性形成较重要的影响。因此,商法中对于简易迅捷和简易交易原则,为营利性的重要体现。根据世界大多国家的相应规定,部分商事法律行为应用要是行为方式和文义行为方式。促使大部分法律内容可通过推定法和强行法进行确定,而少部分的特殊内容,则通过交易当事人进行约定,进而形成了法律行为文件的证券化和标准化,同时还是商事交易的简便性体现。

3、交易安全原则

在多种价值的追求中,大多的矛盾集中体现为效率和安全之间的矛盾。在商事活动当中,要求的是灵活和迅捷,但均需在保证交易安全的基础上进行,方能够保证基本的盈利。交易安全的维护为实现营利性的基本要求。其交易安全的维护,集中体现为商事交易中的公示主义、强制主义、严格责任和外观主义等方面。强制主义是国家应用商法公法化的方式,对商事关系进行的强制性的规定,促使商事交易能够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进行;公示主义,指的是交易当事人在存在利害关系人中的营业事实,并且负有公示告知义务和相应的要求;外观主义,指的是交易行为的整体情况,应将交易当事人的外观作为标准;严格原则,指的是在商法中,对交易主体具有更为严格的规定。

4、交易的确定性原则

交易确定性原则作为商事活动有效和安全的基础条件。在其具体的执行中,主要体现为禁止商事欺诈和事实告知义务。按照我国的相应法律规定,在交易过程中,商事交易人应将交易客体中存在的瑕疵主动指出。就目前各国的商法发展而言,在相应的规定中,具有将商事交易人事实告知的义务转化为意思推定的发展趋势,通过对交易主体的意思推定确定相应的交易行为。该规定从性质方面而言,为商事任意法,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二、商法在现代的互惠性原则

1、交易平等的原则

交易平等的原则,指的是交易主体之间在交易过程,应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根据商品经济的常规理解,决定商品交易关系产生的根本因素为劳动产品,或是生产资料的经营权人和独立所有人,通过等量劳动交换的实现,回收生产过程中损耗的费用,并赚取利润,通过扩大再生产和简易的生产,均可实现。为此,在进行交易时,要求参与交易的双方均需承认双方均为商品所有者,并视对方同自身拥有平等的地位。商品交换中存在的这一特性,要求商事的主体在法律上应具有独立的人格,须将其作为独立商事主体,保证商事活动中的平等地位。同时,交易双方的地位平等还为互惠性的基础和前提,集中体现为商品交换的客观要求,并且作为商品经济发展的基本原则。

2、诚实信用的原则

诚信原则是建立在道德的基础上的,并且具有一定的均衡利益关系。诚信原则的存在,旨在通过处理好社会和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和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体现出对他人利益的充分至尊重。诚信原则的应用,对于防止权利滥用具有有重要的作用,商事主体在商事活动中,在满足自身利益的同时,还需实现社会利益和自身利益的均衡。以此促进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发展,对于目前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3、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在商法中的应用,主要体现为商事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应按照自身不自由意志完成商事活动。在不同所有者和社会分工影响下,商品的生产者需凭借市场进行相应的经济活动。经济行为合理化的实现,要求商事主体通过合适成交价格,进而最大限度的满足自身经济效益。为此,需在商事主体自由的条件下,方能低于或相等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价格中获取利润。如果商事主体的意志受到限制,将会限制到正常的市场竞争,进而破坏交换的关系,对互惠关系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所以,为实现商事主体之间的利益,应将自由意志贯穿于整个商事活动的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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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界对经济法的后现代性很少有人提起,学者更多地是对经济法的现代性给予了关注。而笔者认为,经济法却是后现代之法,具有浓厚的后现代性。本文拟从现代性与后现代性的内涵出发,对此进行论证。

一、经济法的现代性之误解

综合学者的观点①来看,主要是从历史起点、内在精神以及制度构成三个方面说明经济法与传统部门法的联系与差异,以阐释经济法现代性。其基本思路是:从经济法内在和外在的特殊性出发,分析其与传统法律部门的差异,从而得出经济法现代性的结论。然而是否可以仅仅因为与传统法律部门的“传统性”差异就冠之以现代性之名?笔者认为,答案是否定的。要分析经济法是否具有现代性,应当从什么是现代性谈起。

首先,从时间角度来看,在今天,现代性主要是指大约从17世纪开始以来的这一段历史演变时期或这个时期的人与事物所具有的性质或状态。吉登斯认为:“现代性指社会生活或组织模式,大约十七世纪出现在欧洲,并且在后来的岁月里,程度不同地在世界范围内产生的影响。②”学者宋林飞也指出,“现代性是一个历史断代的术语,是指接踵中古世纪或封建制度而来的新纪元,涉及各种经济的、政治的、社会的以及文化的转型。③”其次,现代性还可以从外在的社会结构层面上来理解。韦伯认为,理性化和合理性是区分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的关键。基于工具合理性和价值合理性或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的区分,他认为现代性主要表现为工具合理性和形式合理性。现代社会的政治、经济结构就是以形式理性为核心观念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而建构起来的,因而现代性在社会结构上表现为社会规范的制度化、形式化和程序化。再次,现代性还指向贯穿在现代社会生活过程中的,支配社会政治、经济等领域的历史变迁的某种内在精神。正如舍勒所指出,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不仅是环境和制度的转化,而且是人自身的转化,这是一种发生在人的“灵魂和精神中的内在结构的本质性转化”④。随着前现代社会向现代社会的结构转型,人们对自由的追求越来越彰显出来。哈贝马斯曾经这样刻画了现代性的“自由”:“现代性首先是一种挑战。从实证观点看,这个时代深深地订上了个人自由的烙印,表现在三个方面:作为科学的自由,作为自我决定的自由,还有作为自我实现的自由。⑤”总之,现代性是一个涉及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具有内在张力的整体性概念,理性是现代性的核心观念,自由则是其根本价值。

社会的现代性也必然会引起法的现代性,法的现代性又以现代性为价值取向和追求目标,两者是紧密相连的。法的现代性包含了现代社会中法的共同特征,其核心要义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形式理性,形式理性主张“法律主治”和对法律的绝对服从,强调法律中排除宗教和道德等实质性价值判断以及法律面前人人都有形式上的平等,强调市民社会与国家的明确分野,主张消极自由的保护和正当程序,从而对遏制国家权力扩张、捍卫私人权利和自由起到了重要而关键的作用。二是理性经济人。理性经济人“舍却了其固有的经济上的、政治上的和知识结构上的区别⑥”,从而是具有人格独立、理性自由和功利主义精神的“自然人”,能够对自己的生命、价值和社会秩序负责,并且通过每个人对自身利益的追求来实现社会利益的最大化。而法律则只需要提供足够的发展空间和自由、平等竞争的规则即可。三是个人自由。现代性观念体现的是一种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的权利本位观,体现了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市民社会的内在气质。

从以上来看,法的现代性实际上是对人的主体性的确认和对理性精神的弘扬,这一信念直接促动了现代法治信仰和私法文化精神的形成。可以说,私法文化精神才是法的现代性观念中孕育的自由精神和理性精神等价值理念的必然表现或延伸。而经济法是公法与私法融合互动的产物,并不必然属于公法或者私法,而是由于两者的互动而催生的新兴法域——社会法域的独立法律部门,因而与现代性以及法的现代性的精神是不相符合的。可以说,现代性并非经济法的特性。

二、经济法的后现代性之确认

现代性的理性、自由精神对人类社会的“祛魅化”、理性化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但是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尤其是20世纪中叶之后,人类所面临的越来越多的困境和难题显示了现代性的危机,例如人类精神家园的丧失,工具理性的膨胀导致生态环境的恶化,功利主义日渐泛滥,政治系统的官僚化的形成,等等。为此,人们不得不对现代性进行重新的审视和反思。最为突出的是后现代主义者高举批判的大旗,展开了对现代性的反思和解构,反对现代主义对基础、权威、统一的迷恋和对主体中心论的确认,强调的是破碎化、非连续性、散播性、多元性和批判性。因此,与现代性不同的是,后现代性并不是以时间为基础的概念,它不是位于日历上的处于前现代和现代之后的一个时代,而是代表了一种现代之后的精神状态,是对以知识至上为主要特征的后工业社会的精神回应。尽管后现代性在基本倾向上是持一种与理性决裂的态度,但是后现代性对现代性的批判与反思并非是“空中楼阁”,而是建立在对现代性的继承与扬弃的基础上的。这恰如台湾学者高宣扬所说的:“不管后现代主义思想家们赋予‘现代性’什么样的内容和意含,他们都以批判现代性为己任。——‘后现代’孕育于‘现代性’内部,而又不断地进行自我超越。⑦”实际上,后现代性是随着社会及其需求的变迁而发生的研究视角和思维方式的转换,是人们面对现代社会日益显露出来的危机所做出的理论上的批判与反思。除去这一点以外,后现代性与现代性所具有的人文关怀和和终极指向并没有差别,都旨在实现人的真正自由、平等和幸福。因此“已被宣布为后现代性的东西,实际上并不构成现代性的断裂,而只是一种‘激进化’形式或者说‘高’形式的现代性。⑧”

后现代性同样对法学理论的变革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例如,诺尼特和塞尔兹尼克主张建立回应性法,图伯纳主张建立反应性法,从而对现代新观念下法律理念的进行反思及重建。在法学领域,后现代性观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形式理性的提升——实质理性的弘扬。由于形式理性最终主张的只是一种形式平等,因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在进入垄断资本主义以后,法律的形式理性在社会现实面前愈来愈尴尬。人们愈来愈主张突破形式化的自由、平等,强化对自由和权利的实质性保护,从而出现了从形式理性走向实质理性的倾向。其二,理性经济人的反思——社会人的提出。

理性经济人的假设随着社会变迁使得人的自由、平等、权利、利益、理性追求发生了扭曲和变异。社会人的假设逐渐取代经济人假设而被提出。在社会人的假设中,人是真实的人、本来的人、生活中的人,是法律对权利和义务进行规范的真实基础。以此出发所进行的法律制度框架设计,才是真正体现人的自由、平等、权利和理性精神。其三,对个人自由的质疑——自由精神的重塑。极端个人自由的实践使得自由变成了不被剥夺的先占、利用和挥霍的权利,而“法律也随即成为‘适用于狮子和公牛’的压迫性法律⑨”。后现代性的法律思维强调以社会本位的价值信念来克服和修补自由主义的个人本位缺陷,而不是完全否认自由。实际上,纵观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自由精神历经了由前现代社会的政治共同体自由、现代社会的个人主义自由再向社会本位自由的转向。以社会本位的自由为目标而建立的社会不再是个人主义精神、适者生存的社会,而是对人的主体性和人的基本自由权利与以关怀的社会。正如后现代性是对现代性的提高,法的后现代性是对于建基在现论之上的法治理论的批判,从而有助于适应时代要求的法治理论的重建。

从以上对后现代性以及法的后现代性的阐释来看,经济法的产生、成长过程正是对对现代性进行反思、重建过程的写照。首先,在经济法领域,自由不再是现代性的个体自由和形式自由,而是社会自由、实质自由。经济法能够站在社会整体的高度,以社会自由为出发点和目标,对个人自由之间的矛盾进行协调,抑制自由的滥用,从而有效避免和抑制自由市场经济中产生的垄断、外部性、公共物品、信息的不完全性等诸问题。在经济法领域,对自由的追求不再表现为直接的、绝对的个人自由,而是更高层次、更具普遍性的社会自由。此外,实质自由是经济法自由精神的又一个侧面。经济法是国家彻底摆脱了守夜人的角色,强调国家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应该发挥积极的作用,使其承担了更多的经济职能,并且以法律制度的形式确认了国家适度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的必然性和合理性。经济法通过由有限政府向有效政府的扭转,寻求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协调,为每个人都能成为自己的主人,获得自我的实现提供现实的条件和手段,体现了一种实质自由理念。

其次,经济法对经济主体的参与作用十分重视。在领域,早已有学者⑩认为,应大部分政治和社会理论的主要关注及其对于揭示我们集体生活的潜在现实的关注,转变到从设计者即公民的观点进行分析,并以此为出发点建立一种较广泛的社会科学来补充理性重建的不足。这表明在领域,学者已开始关注公民参与权力的有效运用问题。实际上在经济法领域也是如此。经济法吸收了后现代法律的主体观念,在这个领域,人们不再是消极的防御者,而是以投资者、消费者、经营者、劳动者等身份积极参与经济运行。同时,作为单个个人的经济主体在参与市场经济的同时,还积极“寻找一种结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卫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11)”,经济自治团体便是这一结合的典型形式,它是连接政治国家与社会的桥梁,使得国家与社会之间建立了一种功能上的互补机制和互动结构,形成了其与政府之间、与其成员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一方面,经济自治团体承担了越来越多的原应由国家履行的经济功能,在满足社会经济多元化要求的同时,可以通过其自我保障机制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国家权力,为国家不恰当地介入私人领域设置了一道屏障,有效地维护了其成员的自由权利,进而促进社会自由的实现;另一方面,经济自治团体是市场主体组织化的结果,它可以通过自律机制和协调机制来有效解决各成员之间自由权利的矛盾冲突,有效地制约了市场的盲目性等缺陷,从而实现个人自由的最大化。正是在此意义上,作为经济法主体的经济自治团体表明了其存在的现实合理性,张显了经济法的后现代性。

再次,从形式上看,经济法实现其立法目标的手段主要表现为确认和规范政府干预,即经济法不仅确认政府干预经济的权力,同时规定制约政府干预经济权力的措施,从而通过法律上制度化的途径,使政府经济权力的实际运行有利于维护和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经济权利的实现,同时又给予经济主体以自由的空间。其一是明确了国家的经济和社会职能,对国家的经济权力予以确认。现代性的形式理性和个人自由的张扬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带来了一系列问题,例如共物品的不可能性、信息的不对称、分配的不公平等。而这些问题是依据传统部门法理论和规范不能有效地予以解释和解决的。在此背景下形成的经济法确认政府对市场秩序和宏观经济进行必要的干预与调节的经济权力,以保证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其二是明确了有效政府的权力框架,从法律角度规范经济权力的行使。由于政府干预也存在失灵和缺陷,例如易于产生浪费和缺乏效率、缺乏判断其干预行为的适当与否的标准、政府干预存在任意性等等。因此,需要用法律对政府干预经济的行为进行规范。经济法就是在确认政府干预的同时,又对其进行规范,这也是对现代性观念下的自由价值的升华与扩展。经济法要求的是建立一个负责的、有限、有效的政府,反对对经济运行的专横的威权和绝对的干预。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经济法以其自身的特质,充分表明其是张显实质理性和社会自由、实质自由的后现代之法。但在这里需要补充一点,前文已提到,后现代性是对现代性的自我反思与自我超越,两者所追求的最终目标仍然是一致的。正是由于这种相互区别又紧密联系的关系,对于具有现代性特征的法来说,后现代性的经济法是对其在制度实践和精神追求上的超越。因此,强调经济法的后现代性并不是否认其作为产生于现代社会的法律一些特征,例如公开性、权威性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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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安东尼·吉登斯著,田禾译:《现代性的后果》,译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1页

③宋林飞著:《西方社会学理论》,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468页。

④舍勒著:《“谐调时代”中的人》,载舍勒:《资本主义的本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207页。

⑤哈贝马斯著:《现代性的地平线:哈贝马斯访谈录》,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22页。

⑥王晨:《日本契约法的现状和课题》,载《外国法译评》,1995年第2期,第46页。

⑦高宣扬著:《后现代论》,台北五南出版公司,1999年版,第10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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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民商法文化首先是一种先进文化。这种先进性表现为:现代民商法反映市场经济渴望自由、平等、竞争、合作的一般规律,表达文明和创新型社会对人权、公平、守信、自治的内在要求,对经济活动、科技创新和社会生活起着最基础的调节、规范和指引作用,并以其固有的逻辑力量推动着社会发展进步。具体而言,现代民商法文化具有社会进步性和适用技术性的双重品格。

(一)现代民商法文化的社会进步性

现代民商法是关于市场经济的法和公平而自由竞争的法,以保护民事权利、人格尊严和个人自由,促进市场主体的自我实现为已任。因此,现代民商法文化内在地具有权利、自由、平等、公平、守信、合作和责任等现代法治文化的品质。在这样一种法律文化环境中,民商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基于生活经验和感受,在潜移默化中,就会养成主体意识、平等意识、权利意识、诚信意识、合作意识和责任意识。反过来,也可以说,不具有上述意识的经济,算不上市场经济和公平而自由竞争的经济。这正是现代民商法文化社会进步性的集中体现。

现代民商法文化的社会进步性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根据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关于文明类型演变挑战与反应学说的挖掘,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随着科技快速发展和新经济形式的大量出现,社会分工与专业化越来越细致,政府、企事业等各类社会组织都成为社会网络的组成部分。这就要求人与人之间、组织与组织之间广泛的合作与联合,从而促进交易的发展和社会关系的契约化以及合作的个人主义(cooperative individualism)同时,随着工业化、商业化进程加快,资本不断集中,卡特尔、辛迪加等垄断形式的建立,经济活动中出现大企业对小企业、生产者对消费者、企业主对劳动者的恃强凌弱;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关系遭到破坏,对资源的掠夺与对环境的污染并存,产品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损害事故不断出现,人类正面对着现代性后果的空前挑战。

面对上述经济和社会生活(条件)的深刻变化,近代民商法在向现代民商法演进的过程中,法学文化思潮继承了民商法系人法和权利法这样的观念,特别强调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这样一种建立在传统私法文化的基础上,冲破近代民商法所有权绝对、契约自由、过失责任和形式上自由平等理念的束缚,旗帜鲜明地反对重物轻人,既高度重视人的财产权利,又(在民商法典制建设中)把人格权保护置于重要位置;[5]既注重形式正义,宣布所有人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又关注实质正义,对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弱者的呼号和疾苦予以深切的同情和现实的保护;[6]既促进、弘扬人的自由和首创精神,又以诚实信用、禁止权利滥用等法律原则昭示一种对绝对自由的约束与节制[7]23;既主张过失责任,又主张对无过失责任和公平责任进行补正,弥补一味强调过失责任在社会某些领域造成的利益失衡状态;[8]既注重维护个人自由自主,倡导个体的能动性,又强调社会成员之间的合作共赢;既注重保护民事权利,也不忽视行使权利的社会责任。由此形成了现代民商法的主体意识、平等意识、权利意识、诚信意识、合作意识和责任意识等法律文化品格。

现代民商法产生伊始,便面临着垄断资本主义的社会条件。与此情形,如何实现私法关系中的利益均衡,逐渐成为现代民商法文化和制度建设追求的目标。利益均衡的达成,必然要求实现实质正义、个别正义。因此,现代民商法文化的精髓,集中表现为对实质正义、个别正义的追求。

例如,在交易关系中,现代民商法文化主张对交易双方的交易能力、获益状况、社会地位、资源控制和信息占有等进行比较衡量,以利扬弃形式正义追求实质正义,并从一般正义入手实现个别正义。为了实现实质正义、个别正义,现代契约文化对近代契约文化的理性主义、自由至上等理念,进行了反映时展要求的改造。基于理性主义、自由至上的绝对的契约自由与当事人意思自治,作为近代合同法的根本原则,使契约关系中强势的一方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一度减轻到了最低限度。为了纠正合同签订中恃强凌弱带来的非自由、非正义、非平等,现代契约文化从具体的正义出发,为实现当事人公平参与交易对实质正义、实质自由和实质平等的客观要求,不仅以诚实信用权利滥用情更和交易基础消灭等一般条款,把人的因素、利益衡量原则和相对性引入到信奉绝对性、形式正义的传统私法文化之中,而且对格式合同予以种种限制,不断修正近代契约文化中曾经盛行一时的形式上的自由、平等原则和绝对自由主义,以合同自由应当是缔约各方的自由为念,对格式合同提供方滥用自由限制他方合同自由的行为实行反限制,从而维护合同自由。

二、现代民商法文化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意义

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征程中。一方面,发展市场经济、建立现代市场经济秩序,是我国经济现代化建设的基本任务;另一方面,在我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多民族国家,建设和谐社会,解决市场失灵和分配不公,消除贫富两极分化、保护各种弱势人群的正当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又尤为重要。一方面,工业化仍然是中华大地的发展主题,伴随而来的是劳动侵权、企业事故、医疗事故、环境污染和缺陷产品等社会问题;另一方面,以信息科学和生命科学为主要特征的后工业化时代正在蓬勃发展,金融技术、生殖技术、克隆技术、干细胞技术等新技术不断用于经营实践和社会生活,电子商务、银行、代孕、细胞移植等新的交易形式不断涌现,新类型产权、合同和侵权等案件频频发生。凡此种种,既为我国民商法的实践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为丰富现代民商法的内涵提供了现实条件,又使我国民商法文化建设同时面临发展市场经济与维护社会稳定、解决工业化和后工业化时代社会问题的双重任务。这就要求我们要深刻理解现代民商法的文化品质,注意到它同时具有先进性和局限性的双重品格。

(一)现代民商法文化先进性的中国含义

现代化具有器物现代化和思想观念现代化两层含义。从这个角度来说,现代民商法文化的社会进步性,对于实现我国的现代化目标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是我们改造和抵制产生于传统农业社会和专制体制的封建文化、官僚文化、等级文化、特权文化和小农文化的强大文化力量,为我国的民商法文化和制度建设指明了发展方向。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应当有利于合理地确认,平等地尊重,充分地实现和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民商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经营权利。

第二,应当有利于促进以公平竞争和诚信经营为核心价值的市场经济秩序的形成、巩固和发展。

第三,应当有利于合理地调节及处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与民商事主体私益之间的关系,引导各类民商事主体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正确对待其民事权利,促进经济、社会生活中善良风俗和公平正义的形成。

第四,应当有利于解决高新科学技术研究及广泛应用于经济和社会生活各领域所面临的复杂的法律问题。例如,人体干细胞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的私法问题。

(二)现代民商法文化局限性的中国含义

现代民商法文化的局限性提示我们,民商法文化传统上认为属于民事权利的许多权利,如健康权、劳动权和环境权,同时也是人之作为人所固有的基本人权,中国民商法的立法和司法应当致力于平等地尊重、实现和保护这些具有社会权利属性的民事权利;同时,在法律责任方面致力于降低公平分配市场经济活动逐利取向导致的社会风险。这就要求通过对中国民商事法律制度进行一定程度的社会化改革,在保障个人权利和自由的同时,关注各种弱势人群的权利和自由,平衡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为此,中国民商法文化建设应当顾及到许多民事权利同时具有的社会权利属性,意识到社会群体的阶层结构越分化,就越需要平等地实现和保护这些基本的共同权利。这样才能缓和已出现和可能出现的社会群体之间的冲突与矛盾。这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题中应有之意。

具体而言,理论上,尽管弱肉强食、优胜劣汰和两极分化是私法秩序的逻辑结果,但是,我国当前出现的分配不公、贫富两极分化问题,主要不是私法秩序带来的后果。因为,私法秩序在我国还未全面形成。例如,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当前的主要问题是一部分人根本没有竞争机会,参与竞争也是形同虚设,以至于人们说拼爹的社会没有未来。于此情形,并无自由竞争,更无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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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2851(2010)07-0139-01

一、系统总结,培养能力

首先,在复习时,要充分利用教材,特别是教材中的知识短文,它们往往是带有总结性质的,是系统归纳、加深加宽的好材料。归纳时要注意不要只是罗列一些名词术语,要向纵深发展。比如文体知识中的人称问题,学生都知道有两种,但每一种作用是否清楚,还是个问题。比如1993年六省市试卷《青菜》阅读文后的一个题目,共有三问:

第一问:这篇短文是用第几人称写青菜的?

第二问:这种写法对内容的表达起什么作用?

第三问:文中哪些语句用这种人称表述取得了比其它人称表述更好的效果?(举一例简要说明)

关键是第二问,作用就是第二人称便于感情交流,进行抒情,在本文中起到拟人化的作用。平时复结时,如果不细致不深入,答题就显得很盲目。

其次,要特别注意一些难点知识的归纳与迁移。比如语文表达中的四种顺序,时间顺序、空间顺序学生比较熟悉,而心理顺序,特别是实用性强的逻辑顺序,有的学生就一知半解了。在议论性文章及事证明说明文中常常使用逻辑顺序,即按照事物的内在联系安排顺序。或先总后分、先分后总,或由因到果、由果到因,或由主到次、由次到主,或由易到难、由浅入深,或由简单到复杂、由现象到本质,或由一般到特殊、由特殊到一般等,总的原则是符合人们的认识规律。明白了这些,我们在阅读时就会迁移过来,变成我们的一种运用能力。

例如有这样一道考语言连贯方面的题,我们不妨也把它当作一个小阅读题:

在下文空缺的甲、乙、丙、丁四处选填恰当的项。

在当今世界上,某些国家出于一己私利,把自己的价值标准和发展模式强加于别人,以自己为尺子衡量别人,稍有不同就视别人为异类,横加指责和干涉。这种君临天下、称霸世界的做不法是甲、是乙、是丙、是叮

A注定行不通的

B违反国际关系准则的

C违背时展潮流的

D不得人心的

我们分析这四个选项,很显然四句话存在着内在的逻辑顺序,即因果关系,依次为B、C、D、A.

再如,调整下面各句的顺序,使之合理。①我们要或使用,或存放,或毁灭。②然而首先要这人沉着、勇猛,有辨别、不自私。③总之,我们要拿来。④那么,主人是新主人,宅子也会成为新宅子。⑤没有拿来的,人不能自成为新人,没有拿来的,文艺不能自成为新文艺。

通过分析,我们可以发现①②③④句属于正面阐述,⑤句属于反面阐述,这两大层次就明确了;再看前四句,第③句是前提条件,应放在第一位,第①句是“拿来”后的具体做法,又是第④句话的条件,第②句是强调第④句中“这人”应具备的品格,可放在④句之后。顺序就调整为:③①④②⑤

二、发展思维,提高能力

在阅读中注重提高思维能力,也就成了提高阅读能力的关键。思维虽然似乎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但有它的表现形式―――借助于语言。

对于现代文阅读来说,要进行好以下几方面的思维训练:

A认识理解能力;B分析综合能力;C抽象概括能力;D调整组合能力;E比同较异能力;F评价鉴赏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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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贷险业务的经营是不是都已败走“麦城”值得商榷,但它由盛转衰的确是事实。由于此项业务的兴衰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的利益,因此已经引起了许多人的关注。保险公司作为这项业务的经营单位,面对如此严峻的经营形势,更应该冷静思考,查找原因,沉着应对。

一、车贷险业务在经营和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风险及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信用风险的侵蚀。当前我国对企业和个人的信用制度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对失信者尚缺乏严厉而有效的制裁措施。在开展这项业务的过程中,少数保户在自身利益的驱使下,制假造假者有之,人车逃逸者有之,金融诈骗者有之。总之,信用风险,或者说客户的个人道德风险已成为阻碍这项业务健康发展的最大障碍。据调查,从车贷险业务开展以来,保户拖欠银行贷款(有的是恶意拖欠)情况严重。按照保险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协议,保户在3个月内如不按期偿还贷款,将由保险公司以支付赔款的方式代替保户偿还。这样,保险公司就成为承担信用风险的唯一责任者,因而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的稳定经营。据调查表明,2000~2002年某产险公司保户中已拖欠银行贷款逾期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贷款金额高达4629万元(其中三年期的为3783万元)。这一贷款数额是这家保险公司在同一时期内所收保费的数倍,如果这些逾期贷款都要由保险公司偿还,那么这家公司将面临严重亏损。

(二)管理疏漏的侵蚀。保险公司内部管理的疏漏构成了管理风险。在开展这项业务的过程中,一些公司为了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争取更多的保费收入,盲目放松承保条件,业务不分良莠,给整个险种的经营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主要表现在:一是资信调查不严格,核保手续不规范。一些分支机构本来不具备开展这项业务的条件,却盲目上马;一些公司对资信调查不重视、不严格,有些基本流于形式。对于要求办理该项业务的,基本上是来者不拒,给一些信用度很差的客户以可乘之机。如某一经销商为了能够得到较多的银行贷款,不惜以欺骗手段购买他人的身份证,到银行为自己办理车贷险业务,直到案发后问题才暴露。二是违规操作。目前,海南省一些产险公司在承保的过程中都采取了总颁条款附加业务协议书的方式开展业务。为了能够拉到更多的业务,这些公司在合作协议中都明显突破或篡改了原条款的规定。比如有些协议规定,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先由保险公司赔款,而后由银行通过权益转让将抵押权转让给保险公司,然后保险公司才能处理抵押物。这些协议不但和总颁条款的规定有很大的出入,而且把购车环节的所有风险全都揽到保险公司名下,银行、经销商几乎没有任何风险。三是承保质量低下。从某产险公司承保的业务结构看,60%。70%为容易出险的营运车,而档次较高、风险较小的家庭自用车承保数量较少。

(三)不正当竞争的侵蚀。近年来,车贷险业务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由于保险主体的增多,而车险市场相当有限,各保险公司之间及保险公司内部分支机构之间有的放松承保条件,扩大承保责任,甚至通过高退费、高手续费等手段争夺业务,有的公司在承保这项业务的过程中,手续费支付比例高达25%-30%,加大了展业成本,严重地影响了自身的经营效益。

二、保险公司应以正确的心态看待这次车贷险业务的暂停,练好内功,加强管理,迎接新的挑战

这次车贷险业务的暂时停办,并不等于今后不办。因此认为产险公司已经败走车贷险市场的说法有失偏颇。一个新的险种在开办的过程中有得有失应属正常。如果能正确认识和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问题,车贷险的发展还是大有作为的(一)要在认真总结过去车贷险业务存在的问题和教训的同时,深入研究在“暂停”之后如何把握市场先机,把此项业务做精做优

车贷险业务是伴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而诞生的主导型业务。私人购车在全国各地,始终是拉动消费的一大热点,而且其发展势头仍将异常强劲,市场潜力非常巨大。这对经销商、银行和保险公司来说无疑是一个充满诱惑力的“大蛋糕”。据某产险公司统计表明,近年来,此项业务的保费收入占该公司的保费总收入将超过20%以上,而且其增长速度还在逐年升高。在车贷险暂停后,银行、经销商等行业在总结自身工作经验教训的同时,认真思索车贷险暂停后,应对市场的对策和措施,有不少人把保险公司的暂退作为自身扩张的一次难得机遇。有人建议,对风险小的客户不必再投保车贷险,而由银行和经销商联手搞直销;有的建议组建专业的担保公司,从根本上省去客户到保险公司缴纳保险费这个环节。此外,据相关消息透露:新出台的“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将明确,贷款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借款人办理汽车贷款相关保险,“相关保险”一般是指由车贷险而带动的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这些业务的得与失,对产险公司的影响至关重要。由此看来,这次车贷险暂停后将使今后的车贷险市场发生一次大的变化,市场份额将重新划分,对产险公司来说将面临着一次新的、更大的考验和抉择。谁想要占有更大的市场,就必须尽早研究、分析市场的变化,善于抢占先机,在即将到来的新的一轮竞争中占据主动。其实,目前的车贷险市场也并非全面危机,优质客户、优秀经销商和优质业务也普遍存在;那些业务发展快、经营效益好的保险公司也大量存在,这些公司和业务,应该让他们尽快走向市场。

(二)练好内功,强化管理,优质服务,把车贷险业务做精做优

要强化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保险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开展该项业务的全程监控,各地保险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其行业自律、行业协调和行业监督的职能,牵头产险公司制定车贷险行业自律公约,并定期通报执行情况;要对主要汽车经销商建立能反映其销售业绩和信誉情况的行业档案及“黑名单”,为各公司的稳健经营提供信息依据。

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转变过去一哄而上的局面,成立专业车贷险公司,统一资信调查和核保核赔的原则和程序。要始终坚持效益为先的原则,避免无序竞争和只顾规模不管效益的经营行为。

依法依规经营,严格执行条款。据悉,新出台的“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将修改有关条款,以解决汽车信贷链上各参与主体风险承担利益不均的问题,改变经销商和银行基本上不承担风险,而让保险公司独揽的状况。这一重要修改无疑将有利于保险公司的稳健经营,但问题的关键是保险公司必须严格执行。过去总颁条款对汽车抵押制度等重要环节也作了严格的规定,但一些公司为了多收保费,迎合银行,在汽车抵押贷款等重要制度上乱开口子,把全部风险都自揽下来,这一教训应该认真吸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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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学技术在19世纪的迅猛发展,传统艺术观念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照相术的发明和普及对模仿写实的艺术构成了强烈的冲击,艺术家感到震撼和危机,纷纷寻找新的出路。而东方艺术的适时传入,让西方艺术家大开眼界,认识到非写实的、平面感的、表现性的绘画同样有着独特的魅力,他们奉为经典的模仿艺术仅仅是众多的艺术观之一。于是以塞尚为代表的后印象派画家开始强调主观精神的表现。到了20世纪,这种观念得到进一步的发展。表现派、超现实主义等艺术流派的出现,他们或者着力于表现强烈的自我心灵感受,或者强调于潜意识的客观描绘,把过去传统写实的审美标准放到了并非那么重要的位置,充分表明了现代美术表现心灵真实的特征。

二、美的标准出现多样化

传统西方美术的基础和标准是模仿客观现实世界。人们在两千多年的艺术史中,逐步建立起一种统一的、绝对的美的标准,这就是真实和优美,对人们的审美影响极为深远的结果。

无论艺术家采用什么样的风格和表现手法,作品都是具象的,统一于现实世界的,尽管期间不断涌现浪漫派、写实派、印象派等多种美术流派,但写实仍然是它们不可动摇的基础。宏观地看,由于写实这一至高无上的模式的影响,这些美术流派在美术变革历程中的变化微乎其微。以塞尚为首的后印象派开始着眼于主观精神的表现,他们发现主观感受变化无穷,只用真实优美的客观形象是远远不能表达的。客观真实固然感人,但心灵的真实更具感染力。优美使人愉悦,丑陋同样使人震撼。

三、现代美术的价值在于发现和创造

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现代工业社会的形成,人们的生活方式和认识观念都在发生变化,这种理性精神已失去了原有的权威性,各种非理性的、精神分析说都纷纷向它挑战。现代精神下产生的艺术观念大大拓展,人们不再拘泥于模仿现实,而在艺术观念、艺术表现手段、艺术语言等领域积极地探索和创造。人们认识到,美术中最有价值的不是它的技巧和内容,而在于不断发现和创新,艺术体现的是现代社会的创造性思维。美术的历史本身就是在创造和发现中前进的,只不过由于历史的条件局限,19世纪以前的美术进展缓慢,基本上都是美术风格上的变化,对于艺术的表现形式始终缺乏本质的变革。而美术史的前进过程就是在否定已有风格基础上进行的,新奇又有创造性的东西备受人们关注。正是这种创新的特性,毕加索把人体肢解,并按照自己的思路重新组合,结合非洲黑人的木刻艺术,把观赏者带入一种全新的创新境界。而后来的艺术家则更是前进了一大步,他们摈弃了传统艺术技巧、绘画方法和工具材料,积极发挥主动性,大胆开拓新的媒介领域,打破了美术与美术、美术与其他学科的界限,开辟了现代美术百花齐放的新局面。四、现代艺术过程化

在自给自足的农耕社会里,生产力低下,生活范围狭窄,人们总是醉心于永恒的基业、永恒的关系。在这种仅仅能满足人的基本生存需要的社会,人们尤其看重的是结果,却从不看重过程。基于此,传统艺术也只注重最后的作品,对于创作的过程并不怎么关心。

而在现代社会里,生产水平得到空前的提高,科学技术不断改变着社会的物质生活和人们的精神生活,生活节奏大大加快,短暂性、新奇性和多样性已成为现代社会的特点。短暂和新奇与过程是紧密相连的,因为过程意味着向未知的领域探索,就像人类对生命和生活本身的认识一样,生命的价值并不在死后产生,而在出生到死亡这一变化过程中蕴含。人活着的时候,不断有很多的目的和追求,一旦死亡,一切目的也就失去了意义。所以,追求生命的过程才是最重要的。同样,艺术家更看重艺术的创作过程及过程中所得到的感受和体验,而把结果看成是次要的东西。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流行于美国的行动画派,以及后来的行为艺术等都是在这一现代艺术观念中产生的。

五、现代艺术生活化

在传统艺术的观念中,艺术和生活被视为两个不同的范畴,普遍认为艺术高于生活。艺术具有非功利性的特点,属于精神生活的范畴;而生活是人们的现实存在,属于物质范畴。在传统社会中,一部分人分离出来,专门从事艺术活动,其他人则从事物质创造。这种划分长期以来占据了人们的头脑,被视为天经地义的准则,但这种划分割裂了生活和艺术的联系。

现代社会应当是更完善、更高级的社会。现代社会的人也应该是精神和物质结合的完善的人。生活本身就可以是艺术。这种“艺术就是生活本身”的观念在20世纪下半叶的西方艺术中追随者众多。他们认为,生活是生命过程的体现,生命过程就是不断追求,不断满足,再不断追求,以求新的满足的过程。在这种不断创造、不断超越的过程中,人们体会着种种微妙感受,这才是生活的终极目标。而艺术的本质同样是对生活中前所未有的事物进行创造和发现,艺术不应当是对现有的美的事物的模仿。既然生活与艺术的本质都在于不断地创造和发现,那么如果人们以审美的态度对待生活,从中创造和发现前所未有的事物,生活本身其实也就成为了艺术。于是,在这一观念的指导下,有的艺术家开始从生活环境和工业产品中选取物品和素材,这就是波普艺术,波普艺术是对现代工业社会的肯定,对社会现实的重新关注,对现代生活的直接反映。它是艺术走向生活这一观念的具体体现,也是抽象艺术之后最具影响力的艺术思潮。

[摘要]与传统美术模仿再现的审美特征相比,现代美术的审美标准更加多元化。本文透过现代美术纷繁复杂的表象,从多方面论述了现代美术的特征,以期对读者在鉴赏现代美术作品时能够找到现代美术的规律,从而能够理解、欣赏现代美术作品。

[关健词]模仿再现主观表现标准多样化过程化生活化

参考文献:

[1]尹少淳.美术及其教育.湖南美术出版社,2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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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已明确提出要“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省际交界地带是区域协调发展的重点区域。边缘地区是指一个中心而言,两个以上的省的边缘地区便构成了省际边界地区。我国省级行政区陆路边界线共66条,总长5.2万km,分布了849个县级行政区占全国县市总数的39%。我国有名的省际边缘地区有湘赣、闽浙赣、鄂豫皖、湘鄂川黔、晋冀鲁豫、苏鲁豫皖、晋察冀、陕甘宁、川陕甘等。大部分省际边缘地区仍处在不发达或贫困状态,其经济水平和发展速度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因此,从我国的现实经济问题出发,深入剖析省际边缘区经济活动的基本特征具有较重要的意义。

一、省际边缘区的基本特征

(一)区位的边缘性与经济的欠发达性

省际边缘区位于省区交界区位,在空间上远离本省会等中心城市,表现出区位的边缘性。以淮海经济区为例:除了山东省济宁离省会济南(186km)稍近一些之外,其它地区与本省的省会城市都在300km左右。如徐州距离南京360km左右;商丘市距郑州市230km,日照、临沂、菏泽距济南市分别为359km、278km、298km,淮北市距合肥市达318km,连云港市距南京市达315km。由于处于远离所属行政区域中心城市的边远地带,难以得到中心城市有效的辐射和带动,导致边缘区的经济发展难以形成整体优势和竞争力,使省际边缘地区在全国区域经济分工中处于不利地位,引起边缘区域的人才、技术、资金等生产要素的外流,从而表现为经济的欠发达性。

(二)比较丰富的自然资源

独特的自然地理条件使边界地区资源禀赋十分丰富。省际边缘区不仅具有丰富的煤炭等矿物资源,而且有些地区具有独特的农业资源,产有优质的经济作物,并且数量上占全国很大比重,相当数量的能源及矿产资源分布在边界地区。据不完全统计,省际边界地区煤炭储量至少有3000亿吨,占全国煤炭资源总储量的40%以上。尽管大部分边界地区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但是由于地处边远,信息不灵,交通闭塞,运输困难,再加上地域经济组织上的分割,边界地区始终未能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农副产品商品率不高。

(三)区域经济行政分割现象明显

在行政区交界地带,由于不同的开发主体利益不同,更重要的是各自为政,严重影响了资源的优化组合和区域整体效益的发挥。有些省区之间资源互补性很好,但是由于行政界线的分割,使产业聚集与扩散受阻。如长江三角洲地区属于我国经济较发达地区,但内部却形成明显的经济梯度。这种经济梯度有利于中心城市的产业集聚和扩散,有利于区域内资源的合理配置。在经济发展战略上,上海与江浙两省多是从自身的利益来确定其发展战略。受行政区划体制的约束,苏沪浙三省市之间以及其内部之间的产业传递十分困难。

(四)没有形成有较大规模和较强实力的城市群

由于大部分省际边缘区远离本省的经济发达城市,经济发展缓慢,经济实力较弱。以传统的低效益农业为主,工业产业结构单一并且现代化程度低,商业很不发达。由于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过低,经济效率比较低下,因此没有形成一个有较大规模的、有较强实力的城市群。

(五)产业结构趋同与工业缺乏特色

省际边缘地区的产业结构趋同,工业缺乏各自的特色和优势,从而影响整体功能的发挥。以淮海经济区为例,主要是煤炭工业为主,如徐州为机械、食品、电子、化工;连云港为电子、化工、医药;产业结构雷同,没有特色。上级政府和发达地区的经济实体多不愿在这里投入资金和人才,使本来产业结构低级、经济效益低下的边缘地带,与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差距拉得越来越大了。

二、省际边缘区现代物流业的发展

(一)区位的边缘性提供广阔的大市场

省级边缘地区的地缘优势为建立快捷、通畅、高效的区域运输网络系统提供了可能。省际毗邻地区地域相邻、资源共生、线路相连,构成了空间上统一的大市场。以淮海经济区为例,徐州历史上就是大的货物集散中心。多层次、大运量的交通网络以及功能集中、转换便捷的综合通体系对徐州市发展现代物流业有着重大的意义。大流量、综合性的交通是发展现代物流业的关键因素之一。交通枢纽地位是中心城市有效组织物流和商流,成为贸易中心和组织中心的保证。徐州是在区域空间联系网络中处于最佳区位的城市,在省会城市的有效辐射范围内,与南京间有宁徐高速公路相连,交通及通讯十分便利。同时徐州与区域其他城市有方便的交通通讯联系,处于区域交通网的中心位置。

(二)现行的行政体制制约物流发展的规模

边缘地区往往为两个或以上的省级行政区所分辖,如晋冀鲁豫边区,苏鲁豫皖边区等为四个独立行政区域分辖。从省内来说,它们都是每个省的边缘区,由于经济和政治体制造成的地区分割,阻断了相邻各地的社会联系和经济联系,人为地为边界地区的经济联系与发展制造了许多障碍,从而使省际边缘地区一直处于各省区经济发展的边缘。我国的各省区经济大多自成体系,表现为“大而全”、“小而全”的产业结构特征,阻碍了资金、劳动力、技术、物资等生产要素的空间流动。由于受到行政区的分割,要素市场与产品市场受到地方保护主义干涉,致使要素与产品不能按照市场规律自由流动,阻碍了经济的发展。

(三)资源型的产业结构决定物流产品结构单一

省际边缘区的自然资源比较丰富。以淮海经济区为例,煤炭探明储量占华东地区的88%以上。由于资金基础薄弱、技术水平落后、基础设施不够完善,依靠资源建立起来的资源型工业体系,其经济发展高度依赖资源,该区域的工业生产力水平低,技术水平较为落后,许多工业都属于劳动密集型工业或资源形式工业,有的只是进行资源开采,有的虽有依赖资源而进行生产加工的产业,大多也产品单一,品种极少。这样就形成了资源型城市经济结构的单一性。这就决定了物流产品结构的单一性。这种煤炭资源输出型的物流结构,产品体积大,运量大,但是关联度较小,对其他产业的带动性较小。与苏南等经济发达地区相比,其经济结构多元化,产品丰富,产生了巨大的物流需求。

(四)具有较强的后发优势

物流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它的各项功能活动贯穿于国民经济活动之中。省际边缘地区往往经济落后,基础设施不发达,与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要求差距较大。但是省际边缘地区的区位优势比较明显,区域内的中心城市发展现代物流业,可以优化产业结构,形成增长极,带动广大的腹地发展经济,提升区域竞争力。现代物流业是一个产业关联度高的产业,前后向联系密切,是实现区域跨越式发展的路径。通过整合资源型工业和城市发展的关系、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和生产要素市场、发展第三产业、促进富余劳动力在产业和空间上向现代物流业转移,发挥规模经济和空间集聚作用,打破区域发展不均衡,化解需求不足、区域经济低水平循环等矛盾,实现区域经济良性发展的目的。

三、省际边缘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建议

(一)建立跨省经济开发区

跨省经济开发区指在若干个相邻省级行政区域的交界处,将一些自然条件、经济现状、发展方向比较一致的但分属不同行政区的地区划分在一起,共同组成一个跨行政区域的经济区。跨省经济开发区的建立可以弥补现有的行政区、经济区对于边缘区重视不够、影响难以到达的弱点,从而照顾到边缘区的特殊情况,对已

有的行政区、经济区起到完善与补充的作用。行政区和以此为基础的经济区的条块区分造成了一些人为的障碍,而突破行政区界限的跨省经济开发区可以起到弥补的作用。其次,这些边缘地区尤其需要中心城市的外力推动,建立跨省经济区有利于形成多方位的对边缘区的影响。再次,建立跨省经济区可以加强省际边缘区之间的横向经济联系,集中力量整合资源,产生规模效应,有利于形成区域内较强的新的经济中心。

(二)建立统一市场体系

市场一体化就是通过消除市场壁垒,统一市场规则,健全市场体系,促进商品流通,优化生产要素配置,构筑经济发展的市场环境。产业一体化就是通过产业结构,突出产品特色,培育企业集团,实现互补升级,构筑淮海经济区内城市经济发展的产业支柱。在进行市场开发时,合作各方应树立统一的市场概念,而不是各自为政,抢夺市场,以营造内部协调发展、对外统一竞争的良性循环的发展环境。统一市场体系的建立有利于区域间要素的自由流动。

(三)强化建设物流中心城市

发展具有省际交界地缘优势的城市,强化边界城市的商贸、物流集散功能和信息、资金、技术中转平台的功能,逐渐形成以现代制造业为主导、新兴服务业全面发展的全国性枢纽城市。以淮海经济区为例,选择徐州作为区域开发的现代物流中心城市加快发展。拥有苏鲁豫皖四省交界的区位优势,经济实力较强,多年来一直发挥着物流集散的区位功能。徐州市要作为区域性物流中心城市,确立商贸物流中心地位,建成区域性大城市;连云港、日照作为淮海经济区的沿海港口城市,近年来发展较快,可作为区域开发的二级城市,进一步发挥其区位优势,成为淮海经济区技术、资金、信息、人才交流的枢纽,对外开放的平台;连云港开放较早,发展潜力巨大,随着新亚欧大陆桥的建成,连云港市成为中西部地区的入海口,确立其在淮海经济区的现代物流枢纽地位,建设成为具有示范和带动作用辐射全国较大城市。

(四)确立徐州市的区域性物流中心地位

淮海经济区位于苏鲁豫皖接壤地区,由东起连云港,西到开封,南起蚌埠,北至泰安的四省20个地市组成。长期以来,区域内相同的气候、资源,相近的历史进程、经济活动水平、长期的经济交流和联系所形成的区域市场等条件,形成了一个相对稳定的较为完整的地域空间。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告诉我们,区域要协调发展,客观上要求有多个增长极,也就是若干个经济板块,特别是要求有带动区域发展全局的中心,往往就是一个特大中心城市。徐州地处长三角和环渤海这中国两大增长极的中间位置,还是一个重要的交通枢纽,既是“五省通衢”之市,又是万商云集之地。从战略支点必须具有交通枢纽、产业牵引、要素集散、服务中心、管理中心和创新中心的功能来看,徐州地理位置居中,承东启西、接南转北,具有传导和中继作用,理应成为促进淮海经济区崛起的战略支点城市。

四、结论与展望

我国尚处于体制转轨、经济转型时期,在现行体制下,位于省际边缘区的徐州政府的规划只能起作用于自己行政区划内,立足于本市对物流业的发展提出一些设想可能过于理想化,某些方面与物流服务网络体系区域化扩展的要求不相适应,存在着来自体制矛盾的思路差异。同在淮海经济区内的济宁、临沂市会各自立足本市,提出打造物流区域中心或区域物流枢纽城市的设想。由于行政壁垒的作用,出现过度竞争,阻碍区域物流系统整体功能的形成。这方面矛盾的解决,只有推动围绕建设区域物流服务网络体系的共同目标,联动突破体制障碍,各自跳出行政块块,按照各自比较优势进行功能分工,实现区域物流网络的各个枢纽、各个结点以至各个物流企业相互之间都能在协调配合下和谐运行。

【参考文献】

[1]肖金成.省域中心与边缘地区的经济发展差距[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2004,(3).

[2]郭荣兴.中国省级边界地区经济发展研究[M].北京:海洋出版社,1993.

篇9

1.铁路发展现代物流的必要性

物流过程是企业产品制造、流通链条中的主要组成部分,被公认为是继制造商和商业利润之后的“第三利润源泉”,是降低成本的最后边界。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物流业的发达程度和水平高低在某种意义上成为一个国家现代化程度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同时被誉为经济发展的加速器。[1]

在加入WTO以后,由于物流业的市场准入,中国物流市场的竞争也将更趋激烈。根据我国在WTO协议中的有关承诺,国外运输可以直接进入我国从事铁路集装箱、冷藏、快运、特货和多式联运等专业性运输。中国铁路只有发展现代物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才能迎接来自国际的外部挑战。同时国内的民营企业、多元化股权结构的新兴物流企业(如广州的宝供、北京华运通物流公司)发展迅速,这类企业的优势在于经营观念、机制、管理方式能够适应市场快速发展的要求,将成为我国物流产业发展进程中最为活跃的部分。以及部分传统工业运输、仓储、批发企业(如中外运集团),在其原有业务领域的基础上、通过向物流服务领域延伸,成为物流产业中强有力的竞争者。面对国内物流业的竞争,铁路也必须加快向现代物流转换的进程。

2.铁路发展现代物流的契机

铁路发展现代物流已势在必行,我们只有充分认识到我国铁路货运向现代物流转化的条件和优势,做到心中有数,才能抢占物流发展先机,加快铁路物流的发展。下面对铁路发展现代物流的几个契机逐一作出客观地分析。

2.1垄断与竞争问题

一方面运输市场存在着5种运输方式,且它们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替代性;另一方面,在铁路行业内部,铁路的经营大体仅限于国铁一家,因此,将铁路行业定义为:“外部的非垄断性与内部的垄断性并存”是比较合适的。[2]

外部的非垄断性问题。运输市场的完善意味着各种运输方式间替代性的增强,这其中包含了其它运输方式对铁路运输方式替代性的增强。如在我国的运输市场上,公路运输已延伸至长途;而民航在发挥超长距离运输优势的同时,也将自己的服务向中长途、城际间延伸。在各种运输方式间替代性已经日趋强化的状况下,铁路外部的垄断日益淡化。

其次,铁路内部的垄断性问题。迄今,中国铁路的主要经营者基本国铁一家,尚未出现第二个主体可以与国铁进行对等或平行地进行竞争经营。虽然中国铁路网中已出现了一些合资铁路和地方铁路,但这些铁路大体上分布与铁路网的末梢或支线,基本与国铁不构成竞争格局。从这个意义上讲,在铁路行业内部,确实存在着国铁一家垄断性经营的问题。

社会运输形式的多样化促进了铁路观念的改变,只有主动地满足现代物流的要求,铁路才能成为现代物流寻求社会运输力量的首选。为了解决内部的垄断可以通过组建若干铁路路网集团公司,增加竞争机制,打破垄断。因此,观念转变是铁路向现代物流转化的第一个挑战,同时第一个契机。

2.2政策与法规

“十五”规划中,明确了交通运输的发展方向是货运物流化。建立综合的物流体系,为铁路提供了一个发展机遇,铁路应抓住这一机遇,实现运输资源的重新配置。

党的十六大以后,铁道部提出了实施铁路跨越式发展的战略部署,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作为铁路跨越式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铁路分离中最重要的问题是产权制度改革滞后,推进主辅分离和改制,必须解决辅业发展的体制,从建立现代企业产权制度实施突破。政府必然会在铁路创建现代企业的过程中给予政策上的倾斜,这就为铁路发展现代物流提供了另一个重要契机。

2.3信息技术

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为物流信息化管理提供了基本保障。现有的管理信息系统的,以及库存管理、采购管理、配送中心管理等软件的开发,同时最优化算法和模拟预测算法的应用等,对各子系统的信息加以综合利用和处理,优化了决策支持系统,为客户提供了安全、高速、可靠和低成本的物流服务。

电子商务平台的应用提高了信息共享程度,构造了资金流、实物流、信息流“三流”合一的一体化服务体系。电子商务平台提供了运输全程的实时监控信息,使物流中心实时的掌握所托运货物的运行路线、到达时间、装卸搬运情况已有无货损货差等意外情况。

信息技术的应用和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和完善,为铁路从传统运输服务向现代物流服务的转变提供了第三个契机。

3.铁路物流企业建设

3.1发挥铁路自身优势

一方面,在现代物流运输中,可分为干线运输和集散运输两类。在国内运输方式中,铁路是大宗物资、长距离运输的主要方式,铁路运输在时限、价格、服务的综合优势上应比公路、航空运输更具竞争力。

另一方面,在中国特定国情的背景中,其他的运输方式在若干方面对铁路不具有替代弹性,从而决定了铁路在现代物流发展中的不可替代作用。

较之公路,铁路运输有更长距离的经济辐射性。公路运输的经济辐射作用一般以短距离最优,在短距离内可以最大限度的覆盖区域经济。由于铁路运输的连续性、直通性、最优的全天候性、陆路中长距离物流的规模不可替代性,使其较之公路运输具有更长距离的经济辐射作用。

较之航空,铁路运输有更大空间的经济辐射性。铁路运输在所经过的区域可以集散物流,可以将偏僻区域的物流输送到铁路网络的任何一点。

较之管道,铁路运输有更多样化的经济辐射性。管道运输由于自身的局限性,只能运送油类或经过液化处理的物品。铁路运输几乎可以涵盖所有的物品。

较之水运,铁路运输有更密集的经济辐射性。水运只能在极少数同行的水系对经济发生辐射作用。而铁路将一国所有的区域联结起来。

3.2建立铁路物流企业

铁路物流企业完全独立于铁路运输主业之外,一般采用现代企业制度,实行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的法人治理机构。铁路物流企业的建设过程中,应重视以下几个方面:

货运物流化。所成立的物流企业是在发挥铁路干线运输优势的前提下,将铁路货运由传统的承运、交付组织方式,向储存保管、流通加工、配送和信息服务的方向转变;将铁路货场传统的计划管理、作业方案和设备管理向现代物流的供应链管理方向转变,最终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实现企业良好的经营利润。

货运多样化。改变货运产品单一的局面

,形成满足不同客户运输需求的系列产品。货物运输的营业办理也向多样化转化,整车,零担和集装箱已初具规模。

产权明晰化。建立现代化的企业制度,采用现代化企业的经营、管理和法律制度,促进铁路物流企业经营者职业化,以满足现代企业运行的要求,规范经营者行为,督促经营者尽心尽责的工作。

服务综合化。发挥货运站作为物流结点的功能。改革传统的货运站和货场的管理,将铁路货运作业、装卸、包装、保管、仓储、流通加工、配送等业务进行整合,将单一的、各自分散的、断续的业务整合成全程优化的、各环节之间无缝衔接的完整的供应链系统,确定每个货场、货运站的物流服务特性。对于中小货运站可以将物流服务定位于技术层次较低的简单物流服务;对于大型枢纽货运站可以将物流服务定位于需用电子化、信息化、机械化装备的现代物流服务。进一步可与公路运输货站、港口码头、航空货站集约成为有综合职能和高效率的综合物流中心,并与城市物流中心(配送中心)很好地衔接、沟通、协调,分工协作,以实现更大范围的物流服务综合化。[3]

货代第三方化。目前铁路多经货运企业为数不少,经过几年的发展,铁路货代企业已逐步拥有一定的设备和人力,但货代企业的业务基本停留在铁路运输的延伸服务上。因此,将铁路货代企业发展成第三方物流企业非常必要。铁路的第三方物流企业把来自各种顾客手中的小批量货源整合成大批量装载,利用铁路进行运输。其优点是:(1)使铁路货运的规模经济效益提高,小批量货物可以集中到达发运地,便于整合运输。(2)节省了托运人的发货时间,减少了货物在途停留,提高运输效率。(3)收集的大量货物可以集中一次发运到目的地,不用中途倒装,减少作业量,减少了货物的破损率。由于以上优势,可以为主业吸引更多的货源,同时,第三方物流企业也可从中获得利润。

3.3铁路物流企业的虚拟化

现代物流之所以有别于传统物流,在于它将从未有过的现代技术、手段和管理方法用于物流管理和运作,最大限度地协调与调动地区或全国的社会物流资源为客户提供服务,以获得整体效用的最大化。在IT和互联网飞速发展的时代,企业不能单独打拼,而必须在竞争中求协作,在协作中求发展。任何一个企业部同时处在多条供应链和超时空的增值网中.为了从中获取最大的能量,企业必须建立一个立体化、网络化的虚拟系统,进行信息集成和管理,发挥系统内的自有资源和系统外的社会资源的总体效用,增强竞争力。[4]

(1)虚拟物流企业的建立。现代综合物流的虚拟化是指物流经营人将他人的资源为己“所有”通过网络,把他人的资源变为自己物流的一部分,借助他人的力量突破有形界限,延伸、实现自身的各种功能,进而扩展自己的能力,增强自己的实力。所以,物流的虚拟化是以信息技术为连接和协调手段的临时性、动态联盟形式的虚拟物流。现代综合物流的虚拟化,以电子通讯技术为手段,以客户为中心,以机会为基础,以参与成员的核心能力为条件,以协议目标和任务为共同追求,把不同地区、国家的现有资源迅速组合成为一种没有围墙,超越空间约束,靠电子网络手段联系,统一指挥的虚拟经营实体,以最快的速度推出高质量、低成本的物流服务。

(2)虚拟企业的特征。它具有三个显著的特征:1.松散性——由独立企业自愿为某一目标暂时结合在一起,完成某一要求。2.灵活性——随时根据市场反馈信号调整组织结构,任何人都可以加入,加盟的人数不限,加盟的方式不限,完成任务便宣告解散,再进入下一个虚拟组合;3竞争力强——可通过分享高技术、分担成本费用的手段迅速融资和提高综合技术实力,实现优势互补,集中竞争优势,形成规模效益。

(3)铁路物流企业的主导作用。在现代物流条件下,商品运输由单一的传统运输方式变成多种运输方式的最佳组合,为此,铁路必须改变服务理念,仿效其他行业组建虚拟企业的成功案例,与基于其他运输方式的物流企业建立虚拟物流联盟,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最终在利益上实现“双赢”或“多赢”。铁路作为物流联盟的主导核心必须建立一个有效的合同体系实现对成员企业的监督以确保联盟的运行绩效。此外还要有激励机制以鼓励成员之间的协调和信任行为。

综上所述,面对国际、国内物流给铁路运输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铁路必须充分认识到发展现代物流契机,建立铁路现代物流企业,增强铁路物流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同时,铁路现代物流企业的建立,也是落实铁路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实现铁路跨越式发展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1]张智文.关于加快我国现代物流科技发展的若干建议[J].铁道货运,2004(1):4-7.

[2]恒舆.构建铁路运输企业集团的战略思考[J].综合运输,2004(1):45-47.

[3]黄鹤群.铁路开展物流化服务的思考[J].铁道货运,2003(2):1-2.

篇10

现代物流业被认为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动脉和基础产业,其发展的程度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或一个城市现代化程度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之一。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不断推进、中国—东盟博览会落户南宁、《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获国家批准,作为多区域合作交汇城市、中国—东盟合作前沿城市、广西北部湾经济圈核心城市,西南出海通道,南宁必须采取措施,加快推进现代物流的发展。

一、南宁现代物流发展现状

1.缺乏物流管理机构

政府对发展现代物流还缺乏系统的组织和规划,物流的行业地位在相关经济管理部门还不明确。目前,尚未有专门机构对物流进行管理、组织、协调。在物流管理工作中,也没有明确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和关系,相互之间缺乏必要的协调与合作。

2.物流发展政策不完善

发展物流业政策不明。2005年南宁市出台了《南宁市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定》,提到“2005—2007年三年间,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发展物流业引导资金”,但政策未落实,资金也不到位。同时与物流发展相配套的各项优惠政策,如税收、土地、用水、用电等政策也不够完善,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工作滞后。

3.地方经济基础较为薄弱

与全国物流重镇北京、上海、广州、天津、武汉等城市相比,作为物流业支撑的南宁经济基础薄弱。发达城市的物流发展迅速,一是得益于它们传统的商业氛围,二是得益于它们拥有的大量生产企业每天频繁的物资流动,营造了物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比较而言,南宁既没有悠久的经商历史,也不是广西的工业重镇,辖区内大型企业较少,很难成为生产中心或销售中心。

4.企业规模小,竞争力弱

南宁处于由传统物流向现代物流转型的初级阶段,现有的物流企业大多是由运输公司或储运公司改名或改变部分业务发展而来,规模小,服务功能少,网络分散,管理方式落后,信息化水平低,营运场地面积不足,营运地点分布不合理,设备和配套的基础设施投人不足,与现代物流企业的标准相去甚远,物流服务专业化程度较低,严重地阻碍物流社会化的发展进程。

5.物流人才匮乏

发展现代物流的一个重要条件是拥有一批精通物流业务、善于使用信息手段的物流专门人才。目前,南宁市物流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多数属于经验型人才,其比例在85%以上。由于受到文化层次、知识结构等因素的制约,大多数企业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在物流管理的观念、物流策划、物流管理、实际运作等方面缺乏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成熟的实际运作模式,无法满足物流市场中、高端客户的需求,难以达到高效益、低成本的运作。二、加快发展现代物流的对策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物流发展宏观指导

设立南宁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管理办公室,配备相应人员编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对现代物流业发展的领导、组织、协调、管理。认真落实各部门支持现代物流业的工作责任和具体措施,用足用好现代物流业发展各项优惠政策,同时对物流业发展动态进行跟踪研究,及时解决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和关键性问题,推动南宁现代物流产业快速发展。

2.科学规划布局,统筹发展现代物流

一要根据新的要求做好物流规划工作。根据《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发展目标、功能定位等要求,尽快修改完善总体发展规划,使规划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等相适应,并加快进行下一步的研究,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实施方案。二要整合和发展现有物流园区。要在政府的统一指导下,打破区划利益分割和物流园区无序发展的状态。三要打破行政区划,统筹发展。积极推动与北海、钦州和防城等沿海港口群建立物流联合区和联合体。

3.加快制造业发展,增加物流需求

我们知道“有物才有流”。要增加本地物流需求,必须加快制造业发展。推动区域内制造企业物流活动延伸至中间商务环节,促进南宁现代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有机融合、互动发展,推动物流服务业供给总量的增加和结构的优化,增强物流服务在整个供应链中的价值。通过交通业、运输业、商贸业、金融业、保险业、信息业和旅游业等诸多行业的发展及其相互促进,加快产业之间的融合。

4.培育、壮大本土专业物流服务企业

培育、壮大本土专业物流服务企业。放宽市场准入,取消对物流企业经营范围的限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进入物流领域,促进现有运输、仓储、货代、外贸、批发、零售企业的功能整合和服务延伸,加快传统物流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的转变;鼓励民营资本进入物流企业,发展第三方物流企业。鼓励运输、仓储、配送、货运、多式联运企业通过参股、兼并、联合、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进行资产重组,扩大经营规模。在运输型、仓储型与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中,择优扶持,逐步培育一批市场信誉度高、竞争力强、经营规模大、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先进的现代物流企业。

5.加快物流人才引进与培养

加快南宁物流发展,必须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化物流服务理念、懂得现代管理模式的国内外优秀的物流管理人才。同时,还必须采取鼓励措施,抓紧培养和造就一批适合当地发展的物流专业人才队伍。鼓励通过短期培训、考察、跟班作业等不同方式和途径,培养市场急需的物流管理和技术人才;鼓励高等院校按照市场对人才的需求开办和设置相关的专业和课程。

6.优化物流发展政策环境

一是建立扶持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二是优惠的招商引资政策。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将物流服务作为招商引资的前置服务,在项目进驻前期为本地物流企业牵线搭桥促成与外商的合作,做好投资软环境工作。三是税收优惠政策。继续按照《南宁市发展现代物流业的若干规定》对南宁市物流企业、交通运输企业进行税收的优惠。四是在用地、用电等方面给予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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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艺术似乎是一个司空见惯的词汇,似乎所有艺术家都对这个词汇熟稔之极。但是,纵观当下艺术家创作和艺术批评家的相关言论,就会发现“现代艺术”这个词的含义其实芜杂纷纭,含义甚广,那么,到底是什么含义呢?

在当下有一些言论是这样的:“一千个中国艺术家就有一千种中国现代艺术”、“什么都是现代艺术”,“人人都是现代艺术家”,其实完全不是这样。现代艺术,应该是一个有时间限制的、内涵明确的词汇。

首先,从时间角度来看,“当代”是一个历时分期概念;但是,它并不是根据通常的人类历史划分的;在西方,二战结束后的1945年、二十世纪六十或八十年代都曾经被人们确定为现代艺术的起点。但是,根据《现代艺术》这门书中所说,现代艺术应该是从1989年开始的--因为在那之后,出现了经济全球化的开端。所以,现代艺术其实是全球化时代的艺术--而中国的现代艺术,就是全球化时代下的艺术。而在中国,由于我国的历史从未与西方同步,因此无论是历史还是艺术,我们都不愿意也不可能采用西方的分期标准。我们并不采用西方人的划分标准。最近几年,中国的艺术评论家对中国现代艺术的产生时间基本达成了共识,那就是20世纪70年代末期。在改革开放的伟大举措做出之后,我国进入了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这一时期,中国的艺术和以往有了很大的不同。也就是在这一时期,中国的现代艺术正式诞生了。

(二)特点

在当代,由于艺术家们的文化背景和复杂的身份,所以很难简单地用一种单一地域划分来界定他们。当代社会由于交流和交通的日益频繁,艺术家在世界范围内游荡,在不同国家居住和从事艺术创作,因此他们的艺术创作具有许多复杂的成分。中国现代艺术一般包括大陆的艺术家和旅居海外的艺术家两方面的作品。长期以来,一部分海外艺术家融入西方主流艺术的大军,在艺术语言和表达主题上都采用西方主流的话语思想,唯一保留的是作为身份背景的中国的身份。这样的科学家有蔡国强、和谷文达等人。他们的艺术更多地关注文化冲突和权利的思考,特别是有关文化权利斗争的问题。第二,中国大陆艺术家也分为传统中国画型、学院派油画型和新媒体材料型。现代艺术对观念的认识和理解越来越多元化。总之,随着艺术生态和社会关系的变化,使得中国的现代艺术呈现出更加关注社会政治、种族、经济、历史文化的斗争问题,也使得他们的创作更有国际性。

二.中国现代艺术之今昔

(一)历史

中国艺术发展到当代,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当中,存在惊人的连续性,这是最突出的一个特点。在中国艺术漫长的演化过程当中,一脉相承、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是一贯的风格。中国现代艺术最早发源于河姆渡人时期。在仰韶文化当中,出土的大量精美器具印证了中国艺术的发源之早。经历朝代的变更,中国的艺术不断发展。在吸收了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精髓、后期又通过丝绸之路和外国相沟通,吸收了外国的先进文化之后,中国的艺术发展更为蓬勃。

中国的艺术在发展的过程中,经历了几个,例如宋代诗词的繁茂,明清世纪文化的成熟等等。同时存在的还有许多不同风格、不同门类的艺术创作,例如绘画、音乐、石窟艺术、瓷器和雕塑等等。这些,都体现了中国艺术历史的悠久和连续性的特征。其中,我主要想提到一点。那就是,中国传统绘画中往往写意,这种思维自宋代起就开始初具规模,甚至响到日后中国几百年的艺术界,也成为中国艺术的灵魂。

它的具体内容主要表现在绘画上。那就是:在山水花鸟和人物画中都有了比较突出的表现样式和代表画家。宋代绘画在较为宽松的儒家文化的政治氛围中所展现出来的艺术形式大多较为写实,为工笔画。然而,这种画风的盛行同时也催生出一批具有反叛精神的艺术家。不同于宫廷画师那种严谨,贵气,和完备周全的技法方程式,而更多的是为了抒发内心的情感,把心中的冲动和不同的情怀用最为简洁的方式来展现。由此写意画风便有了由来。

(二)现状

中国现代艺术领域分为三个大的方面:一为传统水墨画;一为五四以后引进的西方现实主义即现在的写实主义油画;最后一种是20世纪30年代起引进的西方现代主义现代艺术。由于它们各自所持有的技艺和艺术模式都不相同,致使各自在中国都形成了一种社会势力。

举个例子来说,水墨画是以各地画院为基础的,除了艺术观念之外,它还包含了很多其他的内涵。而写实油画家的圈子,基本上集中在大学里的油画系。现代艺术社群基本上是由自由艺术家所组成,也是一个社群。但是在当代,有许多的非艺术原因,导致各个社群的艺术不能超越他们所固守的味道,反而去比拼谁更前卫。

而当代中国的艺术,应该存在一种地域文化价值。传统艺术的地域价值,往往形成于传统地域文化相互不交流的基础之上,而中国现代艺术则是处在信息发达的全球化时代,虽然全球化的趋势势不可逆转,但是文化一定是有地域性的。只不过这种地域性在当今并不是表现为自上而下的全体的国家艺术形态,而是由一个个独立的艺术家所创造所构成的,同时在增加了和公众交流后、逐渐成长并在一定时间段为公众共享的充满时代感的作品,是每一个表达艺术的心灵如同小溪一样汇成大海而显示出来的艺术评价系统。我艺术的当代性,应该是个人所体会到的生存感觉的一种真实性,一种源自心灵的自由和独立,在超越了各种外在的意识形态和文化观念的束缚后,给个人感觉的一种鲜活的状态。无论是中国传统水墨,近实油画还是西方现代和当代的艺术模式,都面临着一个艺术系统的再创造过程。

三.国内外现代艺术发展的简要对比

在当代,东西方艺术文化的差别不仅存在与音乐和文学中,更主要突出体现于美术文化中。在这种差别里,重点的差别是思维艺术的差别。关于东西方在美术构思和艺术手法的差异上,中国艺术向来有“散点视”的特点,西洋画则是“焦点视”;中国画写意,西洋画写实。可以说,夕阳几何学在美术领域的应用,和西方的理性主义主张细微观察的观点是一致的。而中国的神韵说,则强调印象,强调境由心生,这与中国悟道主意的说法是一致的。美术与音乐的焦点和散点存在相同的地方。西洋画的写实,与西方语言的精密结构和逻辑语法相一致,和其派生的理性科学模式相同。而中国话则是务虚为主,与词类的简约和语义的多样化相一致。而西方的油画和雕塑,多以形似为主,将“镜像艺术”推行到极致,而中国则是将“心象艺术”发挥到机制,代表就是水墨画和草书。西方的绘画从十九世纪开始的印象主义,发展到二十世纪的超现实主义,都是一直在否定传统,不追求客体逼真,采用各种手法来表现个人感受,努力实现着从“镜像”到“心象”的转变。通过对东西方音乐的对比,可以得出:中国传统艺术的思维特征为单式连锁性的思维与心象艺术相结合,而西方艺术的传统特征则是复式综合性的饿死为和镜像的艺术风格。

从风景油画角度来说,中国当代的风景油画无论在制作技术、手段方面,还是在精神内容方面,比起西方都还有距离,因此,要发展中国当代的风景油画就必须也只有把握中国山水画丰富内涵的情况下,扬长避短,努力借鉴西方油画的表现手段和观察方法,才能进行新的发展。前辈画家林风眠、徐悲鸿、吴作人、刘海粟、吴冠中等大师的探索和研究,充分显示出中国当代的风景油画的巨大潜力,近几年中国当代的风景油画的发展的不良现象和模糊观念也证明了在现阶段探索东西方绘画特点的结合的必要性。

尽管中西方在以自然景色为主题的绘画作品中,几乎都抒发了对自然的热爱之情,但中国传统的哲学内涵却驱使中国艺术家们向着浑朴自然的境界追求,他们往往追求既丰富又平淡的效果。而西方风景画从作宗教画的陪衬发源,经历了在普通的生活场景中发现美的阶段,具体表现为用自然景色表现不平凡的自然美的荷兰画派。例如十七世纪荷兰注明画家霍贝玛的《林间小道》,这一作品如同一首优美宁静的乡村牧歌,令人陶醉,散发出泥土芬芳的气息,洋溢出一种热爱生命,热爱自然的欢快情调。表现一种田园诗一般恬静优雅的境界,给欣赏者以难以忘怀的深刻印象。另外,十九世纪的巴比松画派时期一样以镜像为主要追求。如十九世纪法国大画家柯罗的《蒙特枫丹的回忆》,把大自然优美清幽的景色意境表现了出来,具有梦幻般的美感。之后是表现主义画家表达主观感觉的印象派时期。如莫奈的《印象,日出》,凡高的《星月夜》,都充分发挥出艺术家主体在创作过程中的作用,强调自由地抒发内心感情,并把握住艺术独创形式的价值,这一时期开始从东方艺术中吸取营养。

纵观本世纪的中国当代的风景油画创作,有识之士早已在发现中国传统风景油画的弊端之后,身体力行地走上了中西融合的道路,涌现出大量采用中西艺术结合的作品已。如刘海粟的《黄山云海》,用浓重的色彩表气势磅礴,博大雄浑大自然风光,具有一种与西方油画艺术不同的韵味和意境:再如吴冠中的《山居》,追求中国写意山水的画风,大笔挥写,大片色彩渲染,线条有如中国书法用笔,不去精细描摹,而是创造出一种充满中国山水画意境的效果。

中国的风景油画创作如果一味跟在西方大师之后东施效颦,那么,中国当代的风景油画创作将永远没有新路可言。中国当代的风景油画的发展,需要一个长期过程,需要中国传统艺术家与西方艺术家经历长期的交流、接触和融合,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只有注重技法而不遵循中国传统审美趣味和审美观念的不良情绪,或死守传统规矩的陈腔滥调都不能产生划时代的作品。

四.中国现代艺术发展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中国现代艺术的发展正处在一个关键时期。许多中国的传统艺术已经不适合在当展,渐渐被束之高阁,成为了所谓的博物馆艺术,这其中就包括我们的国粹--京剧。同时,中国的现代艺术,因为注重写意和意境,已经渐渐不能被人们所理解,不再符合这个速食时代的要求。

在当代,人们大多追求视觉享受和刺激,往往需要艳丽的色彩,丰富的元素,时尚前卫的音乐和大量形象的图画。在当代,人们已经不再愿意花费力气去思考,在这一点上,中国传统艺术当中需要欣赏者调动自己的知识储备和情感感觉共同去思考,去感悟的欣赏方式已经不再受到人们的青睐。这是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再继续这样下去,中国的现代艺术就要彻底退出民众舞台,为历史所遗忘。

在这样的现状下,中国的传统艺术需要寻找新的发展之路。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之下,中国传统艺术的发展需要去粗取精,发现自我真正的内核,结合当代流行中国风的元素,努力发展富有时代元素的东西。在这个过程当中,最主要的就是向西方符合时展的文化形式去学习。虽然西方的东西并不一定是最好或者最先进的,但是它符合当代人的口味,这是我们中国现代艺术必须学习的。只有结合了时代元素,努力发展新的流行符号,努力填充中国的现代艺术,中国的现代艺术才能后继有人。

中国的传统文化发展到今天,具有一个非常鲜明的特点,那就是强大的连贯性。而这种连贯性,在今天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但是同样的,中国文化具有兼容并包的伟怀,相信只要中外的艺术家共同携手,中国现代艺术一定能够有更良好的发展,更灿烂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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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发展一直内需不足,最终消费率处于较低水平,并且一路走低。影响消费需求的原因除居民购买力、消费预期等传统因素外,近年来流通领域中存在的问题也阻碍了消费需求的扩大,并已引起人们的关注。本文试图从流通这一新视角来探求扩大消费需求的新路径。

一、流通对消费的影响

马克思认为流通对实现消费有决定性作用,流通是消费实现的必要前提。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为实现生产性消费和生活性消费,必须借助交换(流通)这个环节。换句话说,流通的直接目的是为了消费。马克思指出:“商品只要最终退出流通,不论在生产活动中或在本来意义的消费中被消费,它就在某一点上被抛出流通,完成自己最后的使用。”在既定的产业结构下,流通的规模和结构制约着一定时期的消费规模和消费结构,流通的组织状况制约着消费需求的实现程度。虽然从根本上讲,流通的规模和结构最终要由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决定,但在一定时期,就静态而言,消费者的购买能力能否实现则取决于既定的产业结构和流通状况。流通对消费的制约作用主要是在一个再生产周期内实现的,而消费对流通的制约作用则主要表现为消费决定流通的变化和调整,这需要在流通的运动中实现。流通对消费具有引导作用,这种作用是通过流通的商品本身及流通的各种媒介手段实现的。在消费者的需求中,除基本生活必需品外,其他层次的需求具有较强的选择性和随意性,为流通的引导性提供了可能。消费水平越高,个人可支配的收入越多,流通对消费的引导作用就越大。流通对消费的影响可以从流通的职能出发。

二、如何发展流通业来扩大消费需求

为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对流通产业规模、流通能力、设施建设、现代化水平、流通组织形式和业态方式、区域布局、流通技术、流通管理、流通支付手段、流通调控、监管和制度体系、流通领域政府服务功能等方面都提出更高的要求。

(一)发展流通信息网络系统,提高流通效能。流通效能是以尽可能低的资源、人力耗费,以最短的时间将产品送入到消费领域或再生产领域的能力,是一个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表现。流通技术的进步,是流通效能的助推器。我国流通业之所以落后,现代信息技术物质基础设施不完善、流通信息网络化水平较低是重要原因。一方面,流通企业对信息系统的认识不足,另一方面,国家缺乏流通业信息化的总体规划和建设,以至于至今仍然没有一套适应市场化流通的统计指标体系和信息平台,不能客观、及时地反映当前我国流通业的运行状况。同时,流通业技术标准化的基础薄弱,有些方面虽然有国家标准,却没有普及和应用。企业间的网络系统建立和要求相关企业在编码、通信程序、数据交换格式等方面实行标准化,这需要政府或行业协会尽快制定一系列标准。此外,政府应该做好公共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为商流、物流网络系统的建立和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更好的物质基础和交易平台,提高流通效能、促进流通组织经营管理方式和流通组织结构的现代化。影响我国流通业走向现代化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物流的效率偏低。现代流通业要想取得发展,离不开完整、高效的物流配送体系和现代化、专业化的流通中介机构的支撑。提高流通效率的基本任务是加大现代物流设施的投资力度,促进综合服务功能企业的发展。目前,我国生产企业的产品自销比例达到70%,生产企业众多且规模过小,利用社会物流企业,能节省交易费用和提高流通效率。少数实力雄厚的大型生产企业可以自建分销系统和物流公司,但切忌盲目追求自产自销,因为这样会过多地分散工业资本,对企业核心产品和核心能力产生不利影响。近年来,日本的大型生产企业一直在不断地缩减自销比例,使物流子公司大量减少,提升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这种作法对我国企业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二)树立流通系统化发展的现代化理念。流通现代化发展不仅仅是批发业、零售业和物流部门的事情,而是涉及所有企业和部门的系统工程。需要形成这样的共识: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是相辅相成的,企业内部各个流通环节之间要注重系统性,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间要加强协作。政府必须以实现整个流通系统的效率为发展目标,对流通管理必须从商品流通的全过程出发,注重抓好流通中每一个环节的效率,加强物流系统和信息系统的总体规划和统筹安排。

(三)完善市场机制,为流通体制微观主体变革创造制度基础。流通体制微观层面是无数流通企业和机构在市场机制下通过接触和碰撞,为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所构成的宏观态势。可以说,完善的市场机制是流通机构经营、体制创新的制度基础,竞争是流通体制变革的外在压力,也是推进流通现代化发展的必要条件。我国在工业化进程中已经开始了市场经济制度的建设,但在社会变迁、经济转型的独特背景下,在市场机制不完善,国有流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滞后,地方保护主义猖獗,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等不正当竞争现象大量存在的情况下,竞争的有序性受到较为严重的影响。因此,我国政府应进一步完善市场化机制,注重流通主体的培育,从而建立起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四)推进流通管理制度的创新,为流通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制度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也出台了一系列与流通业相关的法律和行政规章,如《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商品市场登记管理办法》、《批发市场管理办法》、《连锁店经营管理规范意见》、《零售业态分类规范意见》等。这些法律法规和行政性规章规范了市场主体的行为和市场秩序,促进了市场的发展。但从总体上看,我国流通制度建设还相对滞后,流通法律法规体系很不健全。同时,与已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配套的实施细则仍不够完善,使法律法规出台后缺乏操作性,降低了法律法规的效力。因此,我国要完善流通管理法律制度,并与国际接轨,在WTO相关条款的基础上进行规则革新。具体要做好以下工作:

1.在流通制度建设上,突出反垄断法的重要性。在我国的商品流通运行中,行政性地区垄断仍然比较严重。地方保护主义与流通现代化所要求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还有一段差距,这抑制了竞争机制的形成和完善,降低了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地方政府、权力部门都应对这个问题进行深刻的反思。目前,《反垄断法》刚刚开始实行,这对建立一个有序的市场环境具有强大的法律保障作用。当然,我们还要在实践中认真履行法律条款并不断发现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使反垄断制度真正得以完善,从而彻底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消除非法的行政性垄断,支持合法的经济性垄断,并保证流通市场的自由竞争度。

2.制定和完善保护消费者隐私的法律。高技术在流通业中的应用,无店铺销售这种新经营方法的出现和发展,也增加了侵害消费者利益的危险。信用卡、邮购业务等的普遍开展,使消费者的信用状况和购货记录被企业登记积累。申请购买信用卡时,申请人的职业、地位、收入等个人数据全部注册登记,存入电脑,对信用卡销售公司来说,消费者的个人情况暴露无遗。这从单方面看,并不成为问题,但从另一方面看,消费者就像被装进魔术箱一样,如果同行业者交换登记记录和进行交易,就完全侵害了消费者的私人秘密。因此,制定保护消费者个人秘密法律是绝对必要的。

3.将大型零售店的发展纳入法制轨道。对大型零售店铺的发展加以规制已成为国际惯例,英国、德国、日本等国家都实行大店管理体制,尽管管理角度不同,共同的特征却都是抑制大型店的过度竞争。在我国,零售业过度竞争现象近几年频频发生,世界50家最大的零售企业已经全部进入我国,大店的无序发展,给交通和环境及中小商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我国商务部在2004年11月向国务院上报了《城市商业网点管理条例》,2006年,该条例被列为重点立法项目之一。如果它的作用能真正有效地发挥出来,使大中型商业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得到适当控制,使它们能够与当地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求相适应,尽量避免因同业竞争过度造成社会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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