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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著名学者承认中国哲学的存在,对其独特价值进行了赞扬和研究,他们认为中国哲学有自己独到的见解,是人类文明宝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英国的著名哲学家罗素、美国的中国文化研究专家史华慈和安乐哲就是这方面的杰出代表。罗素的《西方哲学史》、《西方之智慧》就暗含了对东方中国哲学的肯定。史华慈认为中国的哲学智慧价值很大,“中国儒家、道家和墨家兴起,都有‘一种高瞻远瞩的倾向’,‘一种追问和反思’,‘以及出现了新的积极的视野和通见’”。史华慈在他的《古代中国的思想世界》一书中说:“和古希腊的思想一样,中国古代思想并没有对古代文明所提出的问题提供单一的回答……我们仍然可以看到有可能出现某种普世性的属于整个人类的论域。”安乐哲作为研究中国哲学的大家,他的《自我的圆成:中西互镜下的古典儒学与道家》强调中国哲学的独特性和对世界哲学的贡献,在接受记者访问时他谈到:“儒学对于人类经验有其独立的视野,儒学最重要的贡献是提供了西方伦理学传统之外的另一选择。西方绝大部分伦理学是建立在个人主义的基础之上,而儒学中的‘个人’是处于关系中的‘个人’,强调人的关系性、共生性。这个理念非常健康,它向我们提供了一个更美好的世界图景”。
当代美国学者承认中国哲学并出版了大批研究著作,例如顾立雅的《孔子与中国之道》、孟旦的《早期中国“人”的观念》、郝大维和安乐哲的《通过孔子而思》、牟复礼的《中国思想之渊源》、芬格莱特的《孔子:即凡而圣》、列文森的《儒教中国及其现代命运》、安乐哲的《和而不同:比较哲学与中西会通》、狄百瑞的儒家的困境境》等,积极推动了中国哲学在西方的传播。如果中国人不承认有中国哲学,是奴性和败类的表现。由于中国近代长期作为殖民地,西方哲学有霸道的话语权,使一些人产生了自卑和崇洋心理,丧失了文化自信、自觉、自强,甚至自甘堕落,失去了学术和人格上的独立和尊严。牟宗三对此进行了严厉的批判:“时至今日,东西方都应互相尊重平视,藉以调整、充实、并滋润其文化生命……中国人少数不肖之徒,若再抵死糟蹋自己,不自爱重,那只可说是其买办之奴性已成,自甘卑贱,这只是中国之败类。”
二、中西哲学的差异
中国哲学的学术(学问)有自己关注的话题、重点、体系、内在标准、研究方法,有自身的特殊性,不能按照西方哲学的模式来衡量。中西哲学的文化背景、服务对象差别很大。西方哲学是在古希腊上层贵族大雅之堂的“形而上学”,中国哲学家则面向社会大众,试图“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造福芸芸众生;西方哲学强调严格的形式逻辑和数理逻辑,没有经过专业训练不可能掌握和领悟,中国哲学则强调日常生活,关注世俗层面的接人待物、“洒扫应对”的感悟和智慧运用,认为“人人皆可以为尧舜”(孟子语)、“满街都是圣人”(朱熹、王阳明、王艮都有此说法)。例如,惠能从舂米、种菜、扫地等打杂事务中脱颖而出成为禅宗六祖,就是典型代表。在谈到中西哲学的差异时,梁启超说得好:“所谓西洋哲学,那才真是贵族的、少数人爱智娱乐的工具。研究宇宙来源,上帝存否,惟有少数贵族,才能领悟得到。晚近虽力求普遍,渐变平常,但是终未做到。儒家道术,因为笼罩力大,一般民众的心理风俗习惯,无不受其影响。所以研究儒家道术,不单看大学者的著述及其理论,并且要看政治上社会上所受他的影响。”[5]18中西哲学研究的内容侧重点差异明显。西方哲学讲究知识论、逻辑学、真理观,中国哲学强调人生观、为人之道、处世哲学。中国哲学面向人生和社会,希望能够指点迷津、安心立命,西方主流哲学则在逻辑上十分讲究,强调纯粹知识的推演,不甚干预世俗的生活。梁启超考察西洋文化,对此有深刻认识:“西洋哲学由宇宙论或本体论趋重到论理学,更趋重到认识论。彻头彻尾都是为‘求知’起见。所以他们这派学问称为‘爱智学’,诚属恰当。中国学问不然。与其说是知识的学问,毋宁说是行为的学问。”[5]4对中西哲学的差别,不同角度的概括一直持续,各有千秋。
李艳辉认为:“西方人讲‘用脑’,中国人讲‘用心’;西方人的思维方式重理性和逻辑,中国人的思维方式重直观和体悟;西方人讲天人二分,中国人讲天人合一;等等。”[6]中国哲学的三大派别儒释道都关注生命之学,成为中西哲学差异的又一个方面。中国哲学历来一直主张“生民为本”,《周易》强调“生生之为大德”。儒家提倡君子之道在于利于苍生,墨家主张兼爱之道在于利天下,道家探讨自然之道希望人生自在、浪漫、逍遥,都着眼于生生不息。牟宗三认为:“中国哲学以‘生命’为中心。儒道两家是中国所固有的。后来加上佛教,亦还是如此。儒释道三教是讲中国哲学所必须首先注意与了解的。二千多年来的发展,中国文化生命的最高层心灵,都是集中在这里表现。对于这方面没有兴趣,便不必讲中国哲学。对于‘生命’为中心的学问没有相应的心灵,当然亦不会了解中国哲学,以西方哲学为标准,来在中国哲学里选择合乎西方哲学的题材与问题,那将是很失望的,亦是莫大的愚蠢与最大的不敬。”[1]3中西哲学研究的内容不同点甚多。梁启超和傅斯年认为将西方的philosophy翻译为“哲学”,并且移植、界定“中国哲学”,是简单地将西方学问搬到中国,缺乏对应的内容,实在不妥,值得反思。傅斯年1928年所作《战国子家叙论》略云:“‘斐洛苏非(philosophy)’,译言爱智之义……像苏格拉底那样的爱智论,诸子以及宋明理学是有的;像柏拉图所举的问题,中土至多不过有一部分,或不及半;像亚里斯多德那样竟全没有……拿诸子名家理学各题目与希腊和西洋近代哲学各题目比,不相干者如此之多,相干者如此之少,则知汉土思想中原无严格意的斐洛苏非一科,‘中国哲学’一个名词本是日本人的贱制品。”[7]中西哲学的文化背景、侧重点等差异,要求我们注重中国哲学的特殊性,采取独特的原则和方法进行研究,用中国语言,突出中国风格,讲究中国习惯。例如,中国古代的书信、游记、对话、会谈等,具有很强的学术性,现在看来仍然属于珍贵的学术成果,起码是重要的学术线索,按照今天西方严格的学术论文、著作规范要求,它们肯定被排除在学术领域之外。现在学术论文的写作格式往往固定化、“八股化”,例如:论文要求有“引论———正文———结论”,排除了“文无定法”的独特的、多样化风格;哲学硕士论文一般要求在2万字以上,即使言之无物也要拼凑达标。
仅以字数标准,古代孔子的《论语》、老子的《道德经》,仅仅五千言,现在很难符合本科毕业论文字数要求,诸如此类,不胜枚举。这样的做法,似乎是严格遵循学术规范,但却忽视、取消了学术生态的多样化,更奢谈中国特色了。假如小说、电视剧等文艺作品也严格按照这样的统一规范衡量对待,更无所谓“百花齐放”,也许就没有读者和观众了。目前学术刊物的发行危机和读者的流失,不能说与此无关。中国哲学的独特性告诉人们,不应该与西方哲学简单比附或者生搬硬套,更不应该唯西方哲学和学术规范为尊。石峻认为,中国哲学不同于西方哲学,要有独特的研究方法,他评论黄子通的《儒道两家哲学系统》一书,指出中国哲学“研究基本概念或基本名词的时候,切不可用外国的概念或者外国的名词来比附……用西洋的套子去套,或者把中西绝对不同的名词,活剥生吞地等同起来,于是乎对于中国哲学生了许多误解”[8]。
余纪元认为:“通常当我们说不要把西方的哲学概念强加于中国的古典思想时,其实是指不要把西方的某种哲学概念(一般是指占统治地位的分析哲学)做框架。……中国哲学的自身理性虽然与西方主流哲学传统相悖,却与后现代诸多流派的视角相吻合。”[9]34-35其实,西方学者承认、尊重中国文化的独特性,越来越强调“中国式”了,他们进行中国哲学研究,开始尊重中国的语言和文化背景了。例如,美国的“君子”一词的翻译就有10多种,争论不休,常见的gentleman的翻译以西方“绅士”为参照,方便了理解,但这是以西方来解读中国,有不少不恰当的地方,例如孔子心目中的“君子”纯粹是以道德情操作为衡量标准的,不是以“绅士”的地位、爵位衡量的;中国传统的男尊女卑,“君子”讲究男女有别,不像西方“绅士”那样要为女士献殷勤、做奴仆。为还原中国哲学并进行地道的表达,避免歧义,现在流行的一种翻译,就是按照“君子”一词的汉语发音翻译成junzi或者Chun-tsze。近年来,西方“汉学”到“中国学”的概念演变,也表明西方人对中国文化研究方法的转变,尊重文化的独特性,平等地进行研究和交流。柯文认为,“西方中心论”实质上是一种“种族中心主义”,而“种族中心主义”必然导致对儒学的歪曲,应该从“西方中心论”转变到“中国中心论”,这样一方面是尊重,另一方面的确是研究主题、对象与方法的需要。他说:“研究中国历史,特别是研究西方冲击之后中国历史的美国学者,最严重的问题一直是由于种族中心主义造成的歪曲。”[10]53针对这种弊端,他提出了一种有别于上述三种儒学观的“中国中心观”。对于这种新的研究模式,柯文指出应该从中国而不是从西方着手来研究中国历史,并尽量采取内部的(即中国的)而不是外部的(即西方的)准绳来决定中国历史中哪些现象具有历史重要性。柯文解释道:“我使用‘中国中心’一词时绝对无意用它来标志一种无视外界因素,把中国孤立于世界之外的探讨这段历史的取向;当然我也无意恢复古老的‘中国中心主义’,即含有世界以中国为中心的意思。我是想用‘中国中心’一词来描绘一种研究中国近世史的取向,这种取向力图摆脱从外国输入的衡量历史重要性的准绳,并从这一角度来理解这段历史中发生的事件。”
三、中西哲学的共性
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应该也必须交流与对话,从而才能推进中西哲学的互动和人类文明的发展。中国哲学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要让世界了解中国哲学与文化,这是中国哲学研究者应该承担的责任。承认差异,同时寻找共同点,是东西哲学沟通的需要。我们不能因为学术上存在差异和学术生态的多样性,而放弃比较研究和相互沟通、交流。不同的学术生态的呈现是正常现象的反映,显示了不同国家对人类的独特贡献和魅力。近代西方的学科分门别类,强调分析,是人类文明的进步,也是中国文化世界化的大趋势。即用近代学科观念来看待中国经学、史学及诸子学,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了近代的阐释:“是故《书》为历史学,《春秋》为政治学,《礼》为伦理学,《乐》为美术学,《诗》亦美术学。而兴观群怨,事父事君,以至多识鸟兽草木之名,则赅心理、伦理及理学,皆道学专科也。《易》如今之纯正哲学,则通科也。”[11]应该将中西哲学的共性和个性加以分别,进行综合、贯通研究,避免过分极端、自说自话、各自为政的做法。在全球文化融合的大背景、大趋势下,如果过于强调中国哲学的独特性,不主动与西方哲学交流,就容易孤芳自赏,中西哲学对话就可能出现障碍,西方主流分析哲学就会更有理由不把中国哲学当作真正的哲学看待。德国的中国学家罗哲海指出,中国哲学具有重要价值,需要在现代西方进行整合,加以思想的中西贯通、重建和利用,这样才能有利于中国和世界。“中国哲学具有一种不仅对于中国本身、而且对西方来说,都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无论对中国人或西方人而言,古代中国的伦理学并非只是文献学上的课题,而是一个与伦理学本身关系重大的议题。这样一种议题需要一种特殊的方法论———用哈贝马斯的话来说,可以称做‘重构’”[12]。对待中国哲学研究的方法,中西学者殊途同归,已经成为共识。学界大多数人主张应该一方面切实地按照中国文献的经典进行诠释,认真对待原始文本,另一方面需要站在当代的理论高度进行审视,挖掘、发现其现实价值和问题,加以合理运用。刘笑敢在《诠释与定向:中国哲学研究方法之探究》一书中指出,关于中国哲学诠释传统和中国哲学研究方法的研究,是注释、诠释,还是创构?是“六经注我”还是“我注六经”?是“以中释中”还是“以西释中”?值得深入反思[13]。依据经典进行认真研究,挖掘其价值,是应有的正确路径。
【关键词】构建/哲学/创新与发展/理论张力/construction/marxismphilosophy/Innovationanddevelopment/Tensionoftheories
【正文】
哲学创新正是基于实践的生成过程,才是一种“情理交融”的生命冲动和理性自觉。只有自觉构建起哲学存在与发展的“张力网”,才能使其进一步走进现实语境,并在对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象的本质穿透与理性关照中得以丰富与发展。
一、比较对话:彰显理论特质
当前我国学界存在着一种反对哲学与现代西方哲学进行比较对话的观点,理由是质疑这种解读模式非但不能摆脱传统教科书体系对哲学的反注,反而可能将自己专业的“权力话语”当作理解哲学当代性的立足点,并武断认为,“比较对话”的方法实际上只能是以某个现代西方哲学流派、人物思想为圭臬或视野,“外在”地透视哲学的当代性意蕴,从而导致以现代西方哲学反注哲学当代性的窠臼,并指认这是一种方法论上的“自我中心主义”。
我们认为,进行哲学与现代西方哲学之间的比较对话是必要的和可能的。列宁早就指出,哲学不是离开世界文明发展大道而产生的故步自封、僵化不变的学说。作为时代精神精华的哲学,不能无视现代西方哲学所张扬的科学实证精神、人文主体精神,不能无视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在日常生活实践中进行整合的努力,否则就谈不上创新与发展。同时,这种比较对话也是可能的。在进行这种比较对话中,不必要一定找出一个超越二者之外的某个评判标准与沟通媒介,首要的是主体的自觉。
这种主体自觉具体而言,一是认识到比较对话只是对哲学进行现代解读的一种方式方法,旨在建构而不是解构。在比较对话中注重吸收利于自身发展的合理因素。如果这样就不必担心由于现代西方哲学研究视野的遮蔽性而遮蔽乃至哲学的丰富内涵。二是自觉尊重和维护哲学的党性原则和方法论特质。哲学和现代西方哲学一样,都是现代意义上的哲学,都关注实践活动的主体性,重关系轻实体,重生成轻先验,重影响轻体系,但也应充分认识到,二者毕竟不是可以完全通约的,而是异质性的两种理论体系:在立场上,一个基于劳动者的立场,一个倾向于为资本所有者服务;在观点上,一个是辩证的历史的实践的唯物主义,一个是形而上学的超历史的实用主义的唯心论;在方法论上,一个是历史于实践中生成的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一个是日常生活于实践中生成的唯心主义的方法论。这些只有在对二者的深入比较与对话中,才能在理论上自觉地呈现;只有在以现代社会为共同视域、以反形而上学为己任、以回归现实为特征的东方与西方、社会历史与日常生活、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现实主义和理想主义以及空想主义和实用主义哲学的两极对立的张力中得以实现,并进而为哲学的创新与发展提供可资借鉴的启发与思考。
二、体系建构:突现逻辑魅力
与上述反对对话的观点相呼应,有学者认为在反形而上学过程中建立起来的新哲学,本质上是一种历史辩证法,不再是传统的体系哲学,否则,势必带有基础主义、本质主义之嫌。因而,新时期对哲学的创新与发展从建构新的哲学体系着手是不可取的。对此,引发了学界的激烈争论。
我们认为,任何严肃的理论无不有严密的逻辑体系。哲学的逻辑体系当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体系哲学,但这不意味着没有一个严密的逻辑体系,更不妨碍以此为切入点,通过建构新逻辑体系创新与发展哲学。
首先,在哲学中,物质是逻辑基项,实践是逻辑始项,劳动、生产方式、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阶级斗争、劳动群众等构成了逻辑中介,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则是其逻辑终项。它们按照一定的逻辑规则,形成了一个由实践基础上有机论的自然观、交往实践论的社会观、实践唯物主义历史观、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和集真、善于一体求美的自由观构成的十分严密的逻辑体系。
其次,承认哲学是一个逻辑严密的哲学体系,能否排除基础主义、本质主义哲学之嫌呢?回答当然是肯定的。因为这个体系是开放的,它不崇尚任何超验的哲学实体。具体而言,哲学体系中的概念、范畴及哲学范式,实现了对旧哲学的革命性变革,是于实践中生成的,具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就哲学的物质观来说,它不同于传统哲学(包括旧哲学和传统教科书)中的物质概念。旧哲学和传统哲学教科书中的物质是一种实体,以此为基石的哲学体系在理论上是超验的,在方法上是形而上学的,在思维方式上是追根究底的实体主义,在哲学范式上是世界论的、本体论的抑或是近代主体论的范式。而哲学的物质观集中通过实践概念体现出来。由于实现了哲学主题的历史性转变,所以以实践为本体的新世界观认为,社会历史不过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其着力专注于经验世界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及人与自我的基本关系,是一种关系性思维方式,建立起关怀人的人类学哲学范式。
而在哲学中这种关系性思维、生成性思维和人类学的哲学范式的呈现,是由哲学体系中以概念、范畴和理论模型之间的互动为表征的,是以物质世界、意义世界和可能世界之间的对立统一为前提和基础的。我们知道,概念反映事物的本质,求真;范畴体现物与物之间的关系,向善;模型则把概念与范畴按递归和合的原则整合起来,构成穿透现象世界的解释体系,趋美。在哲学中,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求真的,实践唯物主义自然观、社会观和历史观则是向善的,自由观则是趋美的。它们之间的有机统一,是三方面对立统一的结果,呈现出规律、价值观与人类学之间的互动与平衡,本质上,这是事实世界、意义世界与逻辑可能世界三极对立中所具张力的反映与观念呈现。而且,在这种逻辑体系构建中,主体越自觉,基于三个世界之上的理论越自觉,所形成的理论张力也就越强。新时期哲学的创新与发展,以此为切入点,不失为一种值得重视的解读模式。事实上,改革开放20余年来,学界关于实践唯物主义哲学的讨论不断引向深入,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传统教科书的解读模式,实践唯物主义的观点也逐渐占据论坛主导,并向教坛和讲坛伸展。这一定程度上表明,新时期通过自觉建构合理的逻辑体系以创新发展哲学是可能的、必要的。同时表明,始终关注现实是自觉建构哲学逻辑理论体系的现实起点。
三、语境置换:展示现实价值
关于哲学当代性解读语境的话语,学界有两种对立的观点:一种认为“回到马克思”,通过深入、完整、准确的返本溯源为创新发展哲学清理地基;另一种观点则主张“马克思走向当代”,通过关注当代、实际关切为哲学的创新发展输血。
在此我们参照法尊法师在《四宗要义讲记》中的方法,按“我”与五蕴的关系,把人我分为四种类型:离蕴我、即蕴我、不即不离蕴我和以自性为所执的我。离蕴我是我们一般人所体认并承诺的自我,在佛教这里又被称作凡夫妄计我或者神我。这种“我”的特点是常住、单一,有支配作用、统一性和自在性。佛教诸派都否认这种我的存在。即蕴我和不即不离蕴我的分歧主要是由对“我”、“自我”等语词名实关系的不同判断所引起的。如主张设立不即不离蕴我的正量部和犊子部注意到,不管是佛经还是人们在日常语言中都不可避免地要用到“我”、“我的”、“我们”等,既然佛和世人都说我,就有必要立此一我。这个我既不能离蕴独立,又不是那个即是诸蕴且支配诸蕴的我,这就是佛教著名的“不可说我”。与佛教其他诸派不同,这两派认为不即不离蕴我是实有的我,不应否定和破除。与此相反,主张即蕴我的诸派认为,这个作为语词的“我”只是空洞的名相,没有实在性,是为了使用上的善巧方便而假立的,但“假必依实”。或者说“依于实法而必有假我”。至于假我所依赖的实法到底是什么,各派亦有不同解答,大体包括“内识相续”、“阿赖耶识”和“第六意识”等,此处不再展开。第四种以自性为所执的我是应成派的主张,它认为人无我和法无我所要“无”的我,既不是个别的蕴也不是作为整体的五蕴,而是所执五蕴诸法的有自性,以此自性为所执才有人我法我的差别,所以佛教和世间所说的一切我都是“依蕴假立”的假设。这个假我在我们的语言中是有存在地位的,只不过是没有自性罢了。法尊法师认为对于人我所做的上述四种类型的分类具有次第性,第四种说法可以涵盖前面的三种说法,具有更大的包容性。在对一般人所具有的自我观念进行破斥之后,佛教还辩证地安立了它自己所承认的“我”。佛教立我的原因有二。一是因为,佛教认为,人身上虽然没有众生所执着的那种“假我”,却存在着世间学说所没有发现的“真我”。这种“真我”虽然人人皆有且须臾不离,但却是需要通过佛教特有的实践活动才能接触到的现象学事实。因此,在破“假我”之后立“真我”是如实认识人类心灵的需要。二是因为,一味破我而不立我,既会导致很多常见的心理和生理现象无法得到解释,也会使佛教自己主张的因果学说和涅槃理论难以自圆其说。比如,人身上客观存在的人格同一性和认识统一性,都要求有一个“我”为其提供依据。由此,佛教所立的“我”实质上包括两种意思。一是佛教用来说明涅槃德性和万物体性时所说的我,亦称“大我”,比如作为涅槃四德的“常乐我净”中的我,或者在做真妄之别时等同于真心的真我。二是为了语用的方便而假名施设的我,亦称“小我”。比如佛教经典中常说的“如是我闻”的“我”既是如此。
二、佛教自我观念的心灵哲学
解读佛教关于自我的思想,早在17世纪就传播至欧洲,并对休谟等人关于自我的思想产生过影响。但是,自康德、黑格尔以来,西方文化哲学中一直存在着一种贬低和蔑视东方哲学的倾向,所以佛教的自我思想虽然经常在西方文化哲学家的著作中被提及,却很少能够作为一个正式的比较项与西方关于自我的思想进行真正严格意义上的哲学比较。这种情况在近些年,随着西方心灵哲学遭遇发展的“瓶颈”和“危机”而逐渐有所改变。越来越多的心灵哲学家开始反思西方文化哲学的“西方中心论”等错误倾向,并重新审视东方哲学,以期从东方哲学中找到“医治”西方文化哲学问题的“良药”。弗拉纳根、阿尔巴哈里等一些具有远见的、对佛教感兴趣的西方文化哲学家都认为,对自我和意识的求真性研究虽然不是东方哲学的主流,但仍值得重视,因为它们不但能够拓展西方原有的研究视野,而且还能够为心灵哲学研究增添新的素材和课题。但是,他们在进行比较时,并不是原封不动地或者描述性地把佛教思想纳入到自己的比较视野当中,而是对佛教的相关思想进行了极具当代西方心灵哲学色彩的重构和解读。这表现在,他们对佛教思想进行重构和解读时主要进行了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是进行文字上的“翻译”,即用现代人熟知的西方心灵哲学的话语体系重新解读、甚至创造性地重构佛教的相关哲学思想。另一方面,也是更主要的方面,是在自然主义原则的指导下对佛教思想进行甄别、选择和改造,即将佛教自然化。他们在自己的著作中也丝毫不掩饰对佛教的这种企图,并纷纷用“分析的佛教”、“自然化的佛教”、“佛教还原论”等为自己的理论冠名。比如弗拉纳根就认为,如果能够将佛教当中那些迷信的、超自然的东西抛弃掉,剩下的就是一种伟大的哲学思想。所以他提出了这样的问题:“有没有可能从佛教这样一种古代的、全面的哲学中剔除那些迷信的把戏,从而得到一种对于二十一世纪那些具有广博科学知识的世俗思想家们有价值的哲学呢?”对于佛教自我和无我观念的研究,他们的总体思路是,先从佛教典籍(如《杂阿含经》、《相应部阿含经》等)中找出具有代表性的关于自我问题的论著,进而用分析哲学、心灵哲学的名相概念对之展开分析和解读,最后在心灵哲学中对这些论述进行定位。所以,他们对佛教经典的解读明显带有现代解释学的性质,而且在这种研究方法的影响下,受到他们解读的佛教不再是通常我们所理解的“原汁原味”的佛教,而是带有了强烈的分析哲学和自然主义的色彩。在这些研究成果中,阿尔巴哈里的著作《分析的佛教:自我的两重幻象》对佛教自我观念的解读最有代表性。阿尔巴哈里对他人经验自述的美妙涅槃状态感兴趣,把涅槃与有我和无我的研究结合起来。
她认为研究涅槃的方法有三:一是进行佛教的涅槃实践;二是借助仪器在实验室中再现涅槃的心理状态;三是作者自己所主张的方法,即不做预设,用分析哲学的手段和方法来研究涅槃的可能性。当然她并不肯定涅槃实际存在,而只是从模态的角度出发,把涅槃当作心灵哲学的一个主题来对待。她认为这种探讨具有重要意义:“对涅槃之可能性的认真研究尚未进入分析哲学的主流,尽管这对于心灵的形而上学意味深远,假如涅槃是可能的,那么它意义重大。”阿尔巴哈里通过她对佛教的分析和解读指出,佛教对自我进行了颠覆和解构,其出发点是对“自我”和“自我感”(senseofself)进行了区别。“自我感”即是对自我的假定,它传递的是一种主观经验,借用内格尔的话说,自我感即是:从第一人称视角来看,具有或者经历对x的一种一般的有意识经验,像是什么样子。所以自我感是我们人人都具有的一种真实的感觉,而非幻象。在佛教看来,我们大多数人都错误地认为自己是一个有意识的、个体的自我,这是一种幻象,而在达到涅槃之前,我们都一直被束缚在这一幻象当中。只有在达到涅槃之后,这种束缚才会被抛弃。区别自我和自我感对佛教而言意义重大,因为这种区别使我们认识到这样一种可能性:在本体论层面上,自我感广泛存在,而自我本身却不在。广泛存在的自我感意味着大多数人都把他们自己看作是一个自我实在;而自我本身并不存在,则意味着事实上并没有这样的一个实在以使大多数人把他们自己看作是一个自我实在。拥有对x的感觉并不一定需要x存在。换言之,佛教否认作为实在的自我存在,而是主张无我原则。
阿尔巴哈里认识到,尽管体现在佛教经藏中的无我原则更多的是一种离苦得乐的策略,而非一种本体论上的断言,但他还是按照西方文化哲学的做法从本体论视角对“无我原则”进行了探究。这一探究要回答的问题是:佛教否认其存在地位的这个自我到底是什么?我们如何界定它?如果没有自我的话,自我感又从何而来?佛教经典并没有对这些问题作出明确回答,而阿尔巴哈里认为自己要通过对佛教的解读并在心灵哲学的帮助下回答这些问题。通过对经藏中关于自我论述的分析,她认为,自我感是通过主体对诸蕴的假定而产生的:主体把各种不同的蕴假定成是“我”(因此蕴就与“我”的存在联系在一起),或者假定成是“我的”(因此蕴就属于我)。所以,由五蕴所导致的自我感,就类似于由贪所导致的苦一样。所以,佛教所关注的自我并非高深莫测,而是怀藏贪欲的一般人、平凡人认为自己所是的东西。归根结蒂,平凡人认为自己所是的这个自我,是一个“拥有者”。正是我们作为拥有者的这种自我感才导致了苦。对蕴的拥有就是这种拥有者的一种主要表现。而佛教的实践就是要消除拥有者的这种印象。按照《杂阿含经》的说法,要成为拥有者就是要进入与它物的“归属关系”当中。为此,她区别了三种归属,即视角归属、占有归属和个人归属。视角归属即是一个主体在视角上拥有某物,也就是说,该物即客体要以某种方式向该主体显现,而不向其他主体显现。所有“私人的”现象,例如思维、意向、知觉、感觉在显现给一个主体时,都是被这个主体在视角上拥有的。也就是说,作为一个主体的我,从我的视角观察它们。例如,对于树这样的客体,在视角上被拥有的不是这棵树,而是这棵树通过相关的感觉输入(视觉、听觉等)显现给主体所用的特定方式。如果客体以这种方式向主体显现,并因此被看作是“我的”,那么,与该客体联系在一起的这个主体就可以被称作是“视角的拥有者”。占有归属是指一个主体在占有的含义上拥有某物,也就是说,客体因社会约定而被看作是属于主体的。例如,对衣服、房屋、金钱的归属都能算作此一范畴。个人归属涉及到把经验、思维、行动等占为己有,把自我确定为它们的个人拥有者,它们要么被看作是“我的”,要么被看作是“我”的一部分
。佛教在论述自我观念时所讲的归属仅仅是个人归属,它暗含在人们对自己身心的普遍态度当中(即诸蕴的和合)。在个人归属的情况下,当一个主体把某个东西确认为其自身或其自身的一部分时,自我感也就随之而生。换言之,个人归属感所具有的“我的性”(my-ness),是普遍存在的,而且正是个人归属导致了自我感的产生。视角归属和个人归属经常一起出现,一般人只要有对身和心诸方面(即蕴)的视角归属,就会产生对这些方面的个人归属,自我感也就产生出来。因此,西方文化哲学并没有认识到视角归属和个人归属的区分。而佛教则强调了这种区分,并通过对个人归属的分析揭示了自我感产生的原因。例如,佛教所描述的阿罗汉就不具有对蕴的任何归属,因而不具有个人归属,但阿罗汉并没有丧失在视角上拥有对象的印象,即视角归属。通过对佛教自我观念的心灵哲学解读,阿尔巴哈里总结了佛教所描述的自我:“自我被定义成是一个有限的、追求快乐/规避痛苦的见证的主体(witnessingsubject),该主体是个人的拥有者和有控制力的自主体,是统一的、非构成的,既具有即时的、不破不易的显现,又具有长期的持久性和不变性。”⑤这种自我,佛教认为,是我们或者我们大多数人认为我们自己所是的东西。但是,这样一种自我实在在佛教看来是否存在呢?在佛教看来,对于作为这样一种实在的感觉或者假定,确实是存在的,但是这种实在本身,即我们条件性地认为我们本质上固有的这个自我,在佛教的本体论中是没有存在地位的。佛教通过八圣道的实践所要抹去的也不可能是这样的自我,因为它原本就不存在。
三、西方文化哲学与佛教
自我观念的殊途同归对自我的研究一直是西方文化哲学史上的一项重要内容,在长期的研究中,西方文化哲学形成了内容丰富、形式各异的自我理论。问题在于,就自我问题展开西方文化哲学与佛教的比较研究,首先要弄清西方文化哲学中是否存在着一种一般化的或者占主导性的关于自我的观念。如果存在的话,我们就可以用西方文化哲学的这种“一般化的自我观念”与佛教的自我观念展开比较,这样一来双方的比较也就简化成了整体性的、一对一的比较。阿尔巴哈里、德雷福斯等人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分析、总结性的工作,他们选择了西方文化哲学史上主要的、有代表性的哲学家关于自我的描述进行梳理和分析。这些哲学家包括笛卡尔、休谟、洛克、赖尔、丹尼特、弗拉纳根和威廉•詹姆斯等。结果他们发现,尽管每一个哲学家都只能描述了自我的一个或几个方面,但如果把这些描述进行整合形成一幅关于自我的整体画面的话,人们就会发现,西方文化哲学中确实具有一个关于自我的一般观念,西方文化哲学不但在现象上对自我做出了与佛教相同或者类似的描述,而且最终以不同的方式对他们所描述的这种自我做出了否定。阿尔巴哈里对西方文化哲学和佛教在自我描述上的共性进行了总结。她认为,我们条件性地把自我当作是主体,该主体承担了五种角色并分别具有相应的属性。一是经验的知道者、观察者、见证者,以及注意的来源,其属性是有意识的、心理的和可觉察的。二是思维、知觉、经验、身体、人格的拥有者,其属性是有界的,即其同一性在本体论上是唯一的。三是行为的主体或者发起者,即行动和意志的来源,其属性是统一的、个别的、简单的。四是思维的思考者和发起者,其属性在本质上是不变的。五是快乐的追求者,其属性是非构造的。总而言之,我们一般人所谓的自我在本质上,是一个统一的、连续不破的经验主体,它具有个人化的界限和视角。对自我的这些功能和属性的描述是西方文化哲学和佛教共有的,是东西方在自我描述上的一种趋同和相互印证,它也从一个方面验证了,佛教所主张的对自我的假定是人所共有的,而不只是佛教传统中所特有的东西。
西方文化哲学对自我进行的描述有一个显著的共同特征,那就是它们都对可知的、有意识的主体和被知道的客体进行了明确区分。这一区分对于西方的一般自我观念而言是基础性的。形象地说,主体可以被看作是一颗沙粒,而自我则是由这颗沙粒逐渐形成的一颗珍珠。在此过程中,主体通过对各种功能(如观察者、拥有者、行动者)和属性(如有意识的、统一的)的整合,变成了所谓的“自我”。而这些角色和属性原本只是和主体绑定在一起的。自我是一个相对于经验对象的主体。这个“主体”描述的是通常所谓的自我的一个重要的方面,即第一人称视角的内在位置。主体仅仅只是通过大量的知觉和认知样式来观察和见证对象。阿尔巴哈里用“见识”(witness-consciousness)一词来描述这种纯粹的观察要素,认为它是所有的心理活动共有的东西。而“客体”这个词描述的是任何有可能被一个(见证的)主体注意到的东西,如思维、知觉、树木、身体、行动、事件等。在自我问题上,西方文化哲学和佛教尽管结论一致,即都认为自我不是实在,而是幻象,但它们达到这一结论所用的方法、路径却大不相同,这主要体现在它们对作为构造和幻象的自我所作的分析上。比如,一个显著的不同之处就在于,西方文化哲学家认为,被归因于自我的很多属性完全是被构造出来的,而佛教则认为它们在本质上是非构造的。佛教从其本体论出发,反对和拒斥自我实在,但它并不反对和否定被归属于自我的种种特性。比如,在谈到人格同一性时经常被提到的统一性、不破不易性等。只有这些属性的印象由于错误地被归属于一个有界的、个人的拥有者而被曲解时,佛教才把这些特性看作是构造的。例如,当见证所固有的不破不易性与一个有界的自我印象结合在一起时,所产生的印象就不仅是即时同一性的,而且是长期同一性的。这个长期的同一性就涉及到曲解,这样一来,同一性(就像自我一样)成了心理构造。而其不破不易性的核心方面,即瞬间的有意识持续,则是由见证带给自我感的东西,并不被看作是心理构造。这就与西方文化哲学比如休谟的说明完全不同,因为这个同一性的印象,即自我感,并不完全根植在一种无常的本体论当中。此外,西方文化哲学和佛教对自我缺乏实在性的认定是根据不同的形而上学标准做出的。按照佛教的形而上学,对自我缺乏实在性的说明与涅槃联系在一起。但是,涅槃在西方文化哲学的形而上学体系中没有一席之地。所以,尽管西方文化哲学也否认自我实在,但它依据的往往是另一套完全不同的形而上学标准。在近代,洛克、休谟、帕菲特等人通过著名的束论(Thebundletheory)否认自我的实在性。休谟作为西方文化哲学坚持无我立场的先驱人物,他的作品经常被用来与佛教的无我原则作对比。当代西方心灵哲学在最近几十年经历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本体论变革之后,大多数哲学家都通过建立各种理论如取消论、同一论、还原论、解释主义等得出了与佛教一致或类似的结论:自我在总体上是被构造出来的,是幻象。但对于自我如何被构造出来,他们却提出了一种与佛教完全不同的理论。比如,他们把同一性、不破不易性等自我的属性选作他们证明自我不存在的主要原因,并把这些属性本身完全看作是被构造出来的,是幻象。如弗拉纳根所说:“下述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即认为在所有的有意识经验背后都存在着一个‘我’,而且这个‘我’正是自我的核心,我们的意识控制中心,所有行动和计划的源头。”他还说:“心灵的‘我’是一个幻象,这个幻象具有两个方面,一方面作为自我、自身和我来组织经验、引起行动,并说明我们不变的人格同一性,另一方面,作为经验之流。如果这种看法是误导,那么更高明的见解是什么呢?那就是,存在的是而且只是经验之流……我们是无我的。”丹尼特同样明确地要求消解自我的实在性。他认为:“无论在我们的大脑里面,还是在我们的大脑外面,有一个控制我们身体、运转我们思维、做出我们决策的实在吗?当然没有!这样一种看法要么是经验主义的(詹姆斯的‘教皇的神经元’),要么是形而上学的噱头(赖尔的‘机器中的幽灵’)。”阿尔巴哈里用一个实例来说明佛教对无我的说明和典型的西方说明之间的不同。
比如,两个人都梦到刺耳的声音。这个刺耳的声音在这两种情况下都是构造的,都是思维、想象等作用下的一个现象的内容。假如第一个梦是由闹钟的声音杜撰而成的,正是闹钟的声音给了这个“刺耳的声音”(作为现象的内容)其刺耳的质。这里的这个尖锐刺耳,是在独立于梦的闹铃声的作用下产生的,就此而言,尖锐刺耳本身并不是心理构造。只有当这个尖锐刺耳在梦中被归因于“刺耳的声音”,并由于这个假定而被曲解时,它才是一种构造。假如在第二个梦中,这个刺耳的声音并不是由闹铃杜撰而来,而纯粹是做梦梦到的。那么,归因于这个声音的尖锐刺耳,连同这个刺耳的声音本身,就都是一种心理构造。所以,在闹钟作用下产生的这个“刺耳的声音”,就类似于佛教所理解的“自我”,具有许多固有的非构造的特性。而完全是由做梦梦到的这个“刺耳的声音”就类似于西方文化哲学所理解的“自我”,具有许多构造的特性。
四、总结
在他看来,事实的知识属于经验世界范畴,而价值的知识则属于先验世界的范畴,同时价值的知识是出于先验的理性领域发展起来的,是一种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知识。而德国哲学家洛采继承了这种划分理论,并将其扩展至世界的划分当中,划分了世界的具体领域。他认为世界是由事实的领域、普遍规律的领域以及价值的领域组成。其中,普遍规律的领域又主要表现为普遍的因果规律,即一些规律都是因果作用的产物;价值的领域包括善、美、神圣思想以及其各自体现的意义。在这三个构成领域当中,价值的领域居于首要地位,直接决定着其他两个领域的发展。同时,其他两个领域所包含的内容是价值领域实现其最终发展目标的基本方法和手段。洛采首次将价值论研究提升到哲学研究的首位,这是价值论发展的一次里程碑,具有标志性意义,对后世的研究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因此,洛采在西方被称为价值哲学之父,他直接影响了西方价值哲学的产生和发展。价值哲学作为一种全新哲学被人们认识和了解则起源于新康德主义哲学家文德尔班的新价值哲学。文德尔班在继承和发展前人价值哲学的基础上,立足具体的研究实际,逐步建立起自己独具特色的价值论框架。它将传统伦理学、美学、哲学的研究视角进行了有机融合,提出了具有包含性的统一范畴,有利于价值研究活动的进一步开展和完善。同时,价值哲学的产生也是哲学在面对危机所采取的自救行动。到了十九世纪后期,西方哲学由近代哲学向现代哲学转变,其研究方法、研究理念、研究视角都有了相应的变化,呈现出过渡期的不稳定性和冲突性。在这一时期,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哲学体系已经逐渐解体,传统的启蒙思想和形而上学的理性思辨被人们逐渐抛弃,取而代之的是新兴的科学主义和实证主义。自然科学在这一阶段大行其道,受到了人们的一致认可和推崇。同时,伴随着传统理性主义哲学体系的瓦解,哲学研究变得杂乱无章,其研究对象和研究方向无法有效明确。文德尔班认为哲学研究陷入了一种绝望的境地,需要优秀的哲学家去拯救。
此外,哲学家在研究时,忽略了哲学本身的中心任务,而将研究重点放在一些细枝末节上,造成了研究资源的极大浪费。为了有效整顿哲学研究,保证哲学研究的科学性和时效性,文德尔班对世界进行了重新划分与归类,它将世界划分为事实世界和价值世界。其中,事实世界是科学研究和其他门类科学研究的对象和重点,而价值世界则是哲学研究的重点领域,必须予以足够重视。只有这样,哲学才能重新焕发出其生机和活力,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其学生李凯尔德在继承其哲学理论学说的基础上,将价值范畴作为其哲学研究的根本范畴进行分析与研究,这标志着价值哲学的创立与形成。
2西方价值论的主要观点
随着西方价值哲学的不断发展成熟,各派哲学家立足于其哲学理论的发展实际,提出了各自的主要观点,并形成了较为系统完善的理论研究体系。各派别虽然研究的领域和方法各有不同,但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价值论,即主观价值论、客观价值论、过程价值论。其中,主观价值论的代表人物有文德尔班、美国的培里、奥地利的迈农、实用主义理论的先驱詹姆斯等。他们在进行价值论研究时,以主体需求为出发点,要求其研究必须符合主体的情感意志和道德追求,并根据其兴趣所在去理解和阐释价值的本质构成。美国的培里是新实在哲学的代表者,他同样认可主观价值论观点,要求将价值或善作为伦理学研究的出发点和目标,进行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的研究。他还认为价值是欲望依附性的一种本质表现与外在特征。在他看来,价值是兴趣的集中反映,判断一个事物是否具有价值,只要看它能够引起人的兴趣即可。
一般地,越是有价值的东西就越能引起人的兴趣,而无法引起人兴趣的事物自然也就不具有价值。杜威是实用主义价值论的代表,他认为价值是必然存在的,但要想对其直接定义则具有一定的难度,因为对价值定义的过程也是一个反省的过程,反省就必然会进行评价。在评价过程中,缺乏经验的研究者常常会将评价与定义混为一谈,从而无法准确定义价值。因此,为进一步明确价值的基本内涵,做到科学准确地定义,研究者必须根据事情的最终结果和内在性质进行定义和研究,更加注重研究的实际效果,这是一种实用主义真理观的体现。萨特是存在主义价值论的主要代表人物,他要求在进行价值论研究时应该将价值与存在联系起来,进行对比性研究,深入研究和把握价值与存在的内在关系,认识即存在。他认为自我存在是不完整的、有缺陷的,必须不断完善和整合,更好地追求其意识存在。他的存在主义价值论是由人的价值选择所决定的,特别强调人的主观性在价值发展中的作用。现象学的价值论是由胡塞尔提出并发展起来的,是一种追求哲学科学性和绝对性的唯心主义学说。这一学说的形成和发展与欧洲的大陆哲学具有深刻的内在联系,它要求采用现象学的基本方法进行分析研究,以便将更好地解决价值论中的一些中心问题。舍勒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现象学的价值论,他承认价值研究的科学性,要求将这种客观性提升到超验性层面上来,学说带有明显的神秘主义和唯心主义痕迹。
二、中国的“正”与“义”
《周易》『坤卦之六二爻曰:“六二,直方大,不习无不利。象曰,六二之动,直以方也,‘不习无不利’,地道光也。”《周易》『坤卦文言曰:“‘直’其正也,‘方’其义也。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敬义立而德不孤。‘直方大,不习无不利’,则不疑其所行也。”讲述了坤卦顺应干卦的大生之德,由此生成的所有万物便无不端正和方。既然其根本为如此,就算未努力顺应干卦之道理,并无大碍。即,坤道只要顺应干道即可使得万物生长繁荣,因此使得坤道更加耀眼。在坤卦《文言传》中,敬和义已转移至社会价值的世界。《大象传》的结构具有一定的思维框架,卦所象征的自然现象或社会现象之结构意思予以分析,接着,君子将其转化成人类社会的道德价值,从而联系社会成员的生活,作为反省的契机。即,将阴和阳符号重叠的卦分析称结构的官阶,将其意思予以说明时,比照认识可能的事务现象或人类之生活方式予以描述。此时,将比喻的事物之本质得到较好实现的状况设定为理想状态。换言之,《周易》的事物观不管是自然现象还是事件,多数情况下在价值的观点里予以评价和记述并登场,从而起到人类生活良好的里程标之作用。这不是给对象赋予价值后又将其作为生活指标的循环论证过程,而是自然现象和许多事物存在的关系结构自身意味着认识到在追求本质实现方面属于价值和道德的存在这一点。并非由人类赋予价值并成为人类生活指标。坤卦《文言传》的“直”是毫无歪曲天道而予以遵从,因此只要天理正确,其结果也总会正确。进而,符合存在法则的是正确的生活态度,其结果也总是在与周边的关系中适宜。如事物因直而方正,人类要反过来不断使得直,并且始终致力于达到方正。《文言传》作为这一人类实践之德目的即为敬和义。“敬”为朱子学学者非常重视的无间断和注意集中的生活态度,要求保存天理和消灭人欲,并要求时刻反省的生活。“敬”属于较为个人层次的自觉和实践的价值,相比较而言,“义”意味着理想的关系生活态度。因此,要通过内心之敬工夫使得显露在外的行动举止得以方正,作为社会价值基准的义之尺度得以内面化,从而持续性地纠正自身的行为。只有这样,才能以义将外部变得方正。《文言传》所完成的时期,即已开始将自然世界重新理解成道德的价值。③不将事物现象解体,以存在本身予以经验、观察并抽象化,从而认识本质,相较将事物解体和分离后经过整理构成新的假想,并把其说成是该事物的本质和普遍性的认识态度相比,是不具可比性的高难度认识方法。因为,前者是在以事物多样性和个体性为前提的根本基础上,以共同性的观点展望该事物的认识态度,其最终目的是要考虑事物本质和个别现象以及时空上与周边的关系等构成该事物的一体。所以,不仅无法严密和正确地认识事物,而且将如此构成的认识予以客观传达也并不容易。尽管如此,这种认识所具有的价值是,其与现实和实在处于最接近。中国哲学整体所展现出来的这一特征在正义之问题上也并不例外。“正”为“一”和“止”的意思合二为一的合意字。“一”意味着,所有事物在整个宇宙或社会经营中被均等地赋予各自的位置和功能,所发挥的结果在个体间或个体与整体间达到调和与平衡。“止”代表单纯到某一地步的意思,与一结合后,便具有了既不超过也不及于,并不偏向左右任何一侧,而处于最中心的意思。“正”是具有走向“一”之意思的“乏”之相对字,构成其目标和“本”。因此,“正”是所有一切的大本,是中庸和中和之状态,处于与均衡达到调和的最善良状态,是所有一切之最理想的追求对象,构成最理想之成就内容的最终目标和最高榜样。“义”曾用于指示人类容貌和行动举止的仪,后发展成该容貌和行动举止最适合的宜之当为规范,具有了行动举止适宜当为规范时予以评价的“善”之概念,具有了当为规范的规制力,从而也具有了调解行为符合规范的“格”之功能。如此看来,“正”与“义”分别具有自我完成和自他共成的一面,且具有了最善与最良的价值。若“正”具有自然内在的意思,“义”则具有较强的人为外在的意思。因此,作为规范基准的义应树立在自然的、本来的正为基础之上。④即,意味着伴随时代和场所引发的正、不正之偏差而言,义、不义的偏差要大些。结果,中国哲学中的社会正义是在各自缘起结构中经营生活的各个生命将其真面目充实发挥的时空里的存在构造。因此,中国哲学中的社会正义观具有自然主义的、经验的、历史的、关系的要素,具有尽可能向往不干涉主义⑤,并意图将人为操作性最小化的特性。这通过越接近以“大同社会”、“无为而治”、“以政去政”、“以刑去刑”或“止于至善”等来表现的理想社会状态时礼法制度和国家组织存在意义逐渐减少的反比例关系来看,可得以证实。
三、“律”的意思
“律”作为法的意思得以使用起于秦朝的商鞅。⑥虽然对此有不少争议,但重要的是律开始使用于战国时期,固定于秦朝。众所周知,战国时期是诸子百家百花齐放从而导致治国策略多样化的时期。⑦其中,法家大体上通过从事现实政治的政治家或行政家确立理论,在一方面处于能够将其实质进行验证的特殊地位。改法为律发生在秦代,这分明是法家的作品。那么法家为何改法为律呢?当时具有法之意思的用语除了律外还有很多。宪、典、模、范、型、刑、命、令等等都部分地具有规范或命令、原则、根本等意思。律原先是音乐用语。⑧在古代,按照用竹或铜制作的管之长短确定音之高低和作为基准音。将长度各不相同的12个管予以排列,其中奇数的管称为律,偶数的管则称为吕。六律和六吕合称为律吕。“律吕不易”意味着这已经是得以确定的基准音,无法予以更换的基准性或根本性。⑨音“乐”是通过各自确定的音予以协调,从而达到整体调和,并给予乐趣。即,从“律吕既和”中可看出“律”本来的目的是达到“和”。⑩如同“礼之用,和为贵”,与在不丧失多样性和个体性活力的同时整体上达成和谐的根源性原则具有同一的哲学性。瑏瑡从言语始于具体事物的形象和作用,提升为抽象观念性来看,规范意味的律可称为是在后续发展中意思得以扩张而成。律被使用于法的意思,也可以同样的脉络予以理解。“师出以律”的律即为法的意思。《国语》『周语下“律吕不易,无奸物也,细钧有钟无镈,昭其大也。”瑏瑢《说文解字》曰:“律,均布也。段玉裁注律者,所以范天下之不一而归于一。故曰均布也。”意味着将参差不齐的分成类,再把相同的聚集后,在各类设定基准,并以此为规范,作出一律的归一。因此,律的均布性将多样化的现象分类为“类”,并确立其体系,在各等级内作出一律处理,而不是对全体予以划一处理的武断的绝对平等主义。在彻底经验和现实的中国思想中将实际多样化的事物现象以划一的方式予以认识和处理的可能性起初就根本不可能存在。依据既存现实和本质追求最适合关系的智慧便是中国思想的卓越面貌。存在事实和道德善恶之相关问题在近百年来持续于新康德学派的存在和当为价值应予区别之大前提上的现代法学来说是无法冒失讨论的难题。虽然,西欧法学所讲的道德善之问题是在当为价值领域提出来的,但在判断对象为依人类行为所展开的存在事实这一点上,存在与价值的关系经常成为问题。现代法学的价值并不能够在因果上由存在事实予以正当化,仅依据之前的规范判断。即,依据既存现行法律,在价值领域内予以评价。存在并不能成为指向未来的当为之正当化根据,这一现代法学的确立信念是:道德价值评价的最后根据只不过是另外一个上位价值。就这一点来看,《周易》的存在和价值的关系展示了非常有特征的面貌。瑏瑣
四、正名论与社会正义
针对春秋战国时期的混乱社会现象,正名思想作为一种分析手段而开始呈现。若对管子一书中阐述的真伪存在疑问,那么春秋初期最早并直接提出正名论的思想家则是孔子与老子。孔子的主张是正名,而老子的主张则是无名。由于当时混乱的社会现象,名称与实质呈现出不一致。实际上这主要是因为体系的混乱或者封建政治制度的瓦解而导致等级秩序的崩溃以及权力的滥用等。在严格的身份体制一直持续的西周时期,随着各种制度的整合性崩溃,权力关系的行使与名称上的等级无关,价值体系崩溃,因此日常生活中惯用的言语严重地被瓦解,作为表象符号的言语或者名称而产生,这与实质的关系受到质疑,当时的混乱状况原样地被呈现出来,这就是所谓的定命论。孔子直接主张的正名则在对子路问答中,即“子路曰:为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子曰:野哉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最后,孔子的正名则是通过政治行为(为政)而实现。即,他认为政治的中心环节是所有的事物应当按照原样彻底地体现,而不是根据安排、调整来进行。孔子所谓的“正名”,从语法的构造来看,与把其定位于“名”相比,则应当把其定位于符合名称的实际。这是由于“名”不是由某个特定人制定,而是根据共同体成员自然而然地形成,并且从很久以前就一直持续。在这里,前提是根据民心事物法则进行正确的理解并命名。“名”是由“夕”与“口”而构成的会意字,这意味着冥冥之中通过言语来说明自身存在而形成的文字。因此,通过发达的语言,形成可以反映事物内在机能本质等含蓄性、象征性的意义。在这样的前提下,只有人间才接受这一内在价值的象征。在东洋各国中,避讳直接叫他人的名字也是同样的道理。正名的意义在学界中一直备受争议,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意义。正名意味着正确地进行命名。即,具有正文字的意义,郑玄的主张就相当于此。同时也可以解释为纠正错误的命名。瑏瑤并且,正名也可以解释为正确地确立名分。尤其是,孔子在其论语中严厉地斥责诸侯自封天子的各种形态,要求遵守符合自己身份的礼仪。瑏瑥这种情形下,可以解释为试图正确地确立政治性等级的名分。因生活的变化,事物的实质也在变化,名称不能反映其实质时,正名也会成为问题。这种情形下,虽然孔子以“名”为基准,试图控制“实”,但是不应只把孔子的思想视为陈旧、保守的思想。实际上孔子的正名思想包含着上述三种立场。孔子的定命论则是通过为政(即,政治行为)而形成的。这在当时的社会构造上,是为了与一切都是通过国家的统治行为而展开的社会经济环境相衔接。孔子说:“做官就是首先端正自己”。“正”不光是针对所有的人,甚至于连接人与人媒介的事物也应当在其位置上构建所有生命可以共存、最佳的状态。这不是人为地通过制度可以形成的,而是通过各种生命所具有的自然生命现象,自然地形成并维持其相互间可以共存的最佳关系,这种相互间的协调与均衡构成了社会。孔子把这称为充满道德价值的社会,并且没有任意规制与要求的状态,即“大同社会”。这意味着是牧歌式的社会,与故意使用立法制度来维持社会秩序的小康社会不同。构成小康社会的统制体制若是王道政治的话,那么构成大同社会的原理就是无为而治的状态。最后,正名只要可能,人的自然本性即使没有以上的规制与滥用,也会自然而然地呈现,相互间也可以达到共存的状态。在《大学》中,这样的状态以“至于至善”的形式而呈现。正名中的“名”在悠久的人类历史文化中自然而然地得以形成,也可以称为“实”,与之相对应的是言命。孔子的“仁”即是根据人类生命的本性而形成的社会构成原理。而仁政是可以完全实现这一点的政治行为,并且达到所有社会构成人员可以和谐共存的最佳政治状态。因此,为了实行仁政,必要时可以严厉地执行刑罚,相反,也强调用刑慎重不滥。总而言之,仁政不是任何时候都需要以仁爱的方式抚慰百姓的统治。孔子被任命为鲁国的大司寇后,最先作出的就是对当时体制的批判,少正卯被处以死刑即证明了这一点。在孔子与子路的问答中,孔子从言、事与政治层面谈论了正名,正名最终只有通过为政才可以达到。上述引文中孔子的正名未被达成的社会现象可以通过言、事、礼乐以及刑政来说明,结果礼乐与刑政的不合理正在警示动摇百姓生活基础状态的危险性。最后,正名的实现决定了通过政治行为谋求人类社会生活的本来面貌可以自然呈现的状态。这不是单纯地通过法制制度或者社会制度可以达成的,人类只有把世间的存在理解为道德性价值才可以明确地认识。《中庸》把构成人类社会的圣人功德称为“配天”。即,天地完美存在的法则在人类社会中具体地得以体现。而正名由于是在同样社会状态下所呈现的事物名称,因此这通过所谓仁政的为政而达成。孔子直到最后还坚持的“一以贯之”之道,即,忠恕之道也是仁思想具体化的规范现象之一。因此,对于孔子的正名思想,不能单纯地理解,并且也不能以社会中很容易确认的习惯性形态或者阶层性等级分工原理等方式狭隘地理解。最后,人类的生活在天地自然界中与其他万物一样,根据天道的存在原理应当共存地生活,并且这样的现象是以充满崇高道德价值的生活为前提,这一事实是定命论最重要的根据。
五、儒家与法家的社会正义
社会由相互关系构成,关系伴随组织,组织以规范为手段得以存续,规范强制力的永久性产生制度化。法家明确认识到:人类历史中,各种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经历这些过程而得以形成之事实。人类生来即有的特性上,生活手段发生分业化,这导致社会的阶层分化,相互间的行为模式确立为行为规范。法家以“分”的思想对其进行说明,这又被荀子接受,成为礼的依据。因此,不管是在道德观点强调礼之身份制社会制度的荀子,还是基于“平如水”的法之平等性强调法治的法家,并未对社会的身份阶层分化表露出极度的否定。问题是,分化的社会阶层和各身份的社会责任如何才能使得基于社会结构之本来性质的弹力不至于丧失。即,留有如何确保阶层间上下移动和使得其变为可能的源泉性根据的问题。这意味着:社会阶层分化与由此引发的身份制结构包含有“分配正义”之实质正当化的客观指标是必要的。儒家认为分配的正义存在的理由是统治阶级通过道德修养而达到的人格之开放性瑏瑧,而法家则认为是法律之纯粹和大公无私的开放性。瑏瑨因此,接近社会构成原理之真面目的法制度在遇到运用主体之大公无私的灭私奉公人格时才能得以完善。这一点就是在数千年的中国历史中阳儒阴法之不可分关系持续的理由。不管是儒家还是法家,都在从人类原本的人性出发,刻画出理想化的人类面貌、社会面貌和国家观。但,前者将人类和社会以主体之内在道德心的观点审视,而后者从平均的人类面貌出发,重视制度的功效,在这一部分,两者存在差异。
六、中国的传统正义观与韩国的传统国家制度
中国的哲学是通过人类普遍的感性与理性的思维经验而形成的生活智能与原理的沉淀物,而绝不是设定像神一样的抽象存在试图判定、评价现实。中国的哲学认为人类的智慧可以被共有,要求任何人都可以实施的行为。中国的哲学由于是通过人类的一般经验而形成的生活智慧,因此,对于国家制度和各种社会制度,无论谁都可以接受,并具有可以实践的价值标准。《中庸》云:“道也者,不可須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幕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事物法则渗透着我们的生活,无论何物、无论何地、无论何时,都离不开这样的法则。因此,不管什么时候都应当考虑到他人。这正是意味着人间不是绝对的自我与独立主体性的存在。即,无论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人间的社会存在性。《中庸》云:“子曰舜其大知也与!舜好问而好察迩言,隐恶而扬善。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其斯以为舜乎”。基于百姓的国家制度是详细地审视并把握人类的一般共同生活面貌后,根据中庸而形成的。这意味着国家制度应该在人人可以活动的范围内形成。如此,融入中庸原理的中国国家制度在以后的过程中广泛地传播到东洋各国,由此而形成了普遍的东洋文化圈。韩国自6-7世纪的三国时代以来就开始吸纳中央统治机构与律令制度,在10世纪的高丽王朝时代,引进了唐朝的三省六部制度,同时也借鉴了必要的唐律。如此,更进一步认识了在中国已经形成的国家制度的合理性,在把儒教作为国家统治学的朝鲜王朝时代,完全地把明律作为朝鲜王朝的基本刑律而使用。中国的儒教哲学深深地渗透进韩国社会的国民生活中,至今韩国的国民仍具有这样的意思构造。
基金项目:本研究为中国人民大学“211工程”建设项目《中国经济学的建设与发展》子项目《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的比较》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韩玉玲,女,山东邹平人,山东教育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经济学。
马克思和现代西方学者都对股份制企业的由来、发展和运行提出了一些基本的理论观点。马克思是将股份制企业的存在放在一个资本主义总图景中来分析,探讨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联系。从整体上看,马克思是在确认企业表象的基础上侧重于企业本质状况的分析,并更多地着眼于资本主义总体经济关系的分析和经济关系的演变。西方学者则是在否认企业本质的基础上侧重于企业各种表象的分析,更多地从企业本身的角度议论问题。所以,在阶级本质和科学体系上,马克思和现代西方学者是不一致的。但是,在研究单个企业如何演进到股份制企业等方面,马克思和现代西方学者的理论又有一定的相通性和互补性。具体讲,两者的共同点和差异可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马克思与现代西方学者对股份制理论研究的共同点
1、马克思和现代西方学者在研究单个企业如何演进到股份制企业等方面都注意到了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推动作用。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股份公司是伴随着商品经济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逐渐发展的,是资本主义生产力增长和资本的个人所有制形式之间矛盾的产物,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马克思说:“股份公司是随着海外贸易和手工工场的出现而产生的,并席卷了它力所能及的一切工商业部门。”[1]因为海外贸易和手工工场的出现标志着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达到相当程度。工场手工业扩大了企业的内部分工,使得单个资本家需要更多的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从而使得它开办企业所需要的资本最低限额不断增大。马克思指出:“还在资本主义生产初期,某些生产部门所需要的最低限额的资本就不是单个人手中所能找到的。这种情况一方面引起国家对私人的补助⋯⋯另一方面促使对某些工商业部门的经营享有合法垄断权的公司的形成。”[2]这些由过去独资性质的私人企业转化为国家投资与私人资本合股或私人资本之间合股经营的企业。“这些公司就是现代股份公司的前驱”[3]。所以,股份公司产生的首因是扩大再生产和资本集中的需要。18世纪产业革命兴起后,商品经济和科学技术进一步发展,企业的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创办一个大型企业所需的最低投资额也在不断增加。这时单纯依靠资本积聚已远远不能满足扩大再生产追加资本的需要,单个资本的数量有限性与创办大型企业所需要的巨大投资额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为此,资本家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筹集资本,实行资本入股联合经营,创办股份公司。马克思说:“假如必须等待积累去使某些单个资本增长到能够修建铁路的程度,那么恐怕直到今天世界上还没有铁路。但是,集中通过股份公司转瞬之间就把这件事完成了。”[4]正由于此,从18世纪开始,股份制企业成了西方国家普遍采用的形式。美国著名企业史学家钱德勒在其著作《看得见的手———美国企业的管理革命》一书中认为,1840年以前的美国企业基本上属于传统企业,其原因是由于技术和市场两方面的限制。到19世纪70年代,技术的进步(铁路、电报的广泛应用)和市场的扩大,导致了企业规模的膨胀和现代工商企业的出现。现代工商企业首先是在“具有新的先进技术,而且有不断扩大的市场的部门和工业中出现、成长并继续繁荣的。”[5]
2、马克思和现代西方学者都认识到了股份公司最重要的特征是资本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马克思认为,与非股份制企业的资本所有权、经营管理权结合在一起不同,在股份制企业中,资本的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是分离的。资本所有者中的一部分转化为单纯的货币资本所有者或股东。他们虽然可以在股东大会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并凭借股票取得一定股息,但实际上只是单纯地拥有资本所有权;另一部分实际执行职能的资本家则转化为经理,成为公司内其他资本所有者的资方管理人,拥有企业经营权,从而使”管理劳动作为一种职能越来越同自有资本或借入资本的所有权相分离”[6]。这样,“实际执行职能的资本家转化为单纯的经理,别人的资本的管理人,而资本所有者则转化为单纯的所有者,单纯的货币资本家。”[7]在股份制企业内部,“留下的只有执行职能的人员,资本家则作为多余的人从生产过程中消失了。”[8]出现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在于资本所有者拥有的资本与经营才能的不对称。他们只得把企业的经营管理权让渡给具有专门才能的人,而这些人却不一定具有开办企业所需的资本。两权分离打破了传统的独资或合伙自营的经营管理形式,有利于实现经营管理的专业化和社会化。
美国经济学家凡勃伦、贝利和米恩斯、伯纳姆及加尔布雷思等人都提出了资本主义社会股份公司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的“经理革命”。凡勃伦在1923年发表的《无主所有制和现代企业》一书中认为,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伴随着股份公司的发达,其股权越来越分散,公司资产所有权与管理控制权分离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因此,凡勃伦从财产实际占有的角度,把那些远离公司控制权的所有者称之为“不在所有者”,认为公司权力已逐渐转移到了公司经理人员的手中,股份制则被称之为“无主所有制”。1932年,伯利和米恩斯在合作发表的《现代公司和私有财产》一书中,首次比较系统地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股份公司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的事实。1941年,伯纳姆出版《经理革命》一书,对现代资本主义企业制度和产权关系作了进一步分析,提出了“经理革命”这一概念。新制度学派的代表人物加尔布雷思也认为,在现代公司中,权力已从过去的资本所有者手中,转移到了企业的经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手中。
二、马克思与现代西方学者对股份制理论研究的不同点
1、经济分析方法的不同。马克思是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两个方面着手,认为经济发展过程既是一个动态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交互作用的过程,也是一个由于技术和制度变动而导致的资源配置状态演化的过程。所以,他采用的是历史的、宏观的、动态的分析方法,是从抽象到具体并以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辩证方法来揭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的。马克思在技术分析和制度分析的结合点上突出预期利润极大化的目的,认为资本家办企业的目的是为了用最小的预付资本获得最大的剩余价值或利润。他把企业的规模大小和制度变迁置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历史过程之中,把它们看作是技术、协作、劳动力、资本、市场(竞争)和利润等基本经济条件变化的必然反映,是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不断发展及相互作用的结果。马克思认为,企业制度的演进受制于资本主义总体生产关系的变化。以企业制度演进为代表的资本主义具体生产关系的每一次变革又都受制于社会生产力的变化,同时又深刻地影响和制约着生产力的发展。由此,马克思揭示了经济发展诸因素之间相互对立统一的运动关系。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用大量篇幅客观描述了企业规模、制度和效应的演进轨迹:简单协作(企业的萌芽)工场手工业(初级企业)机器大工业的工厂制(典型企业)股份公司制度(现代企业)。企业演进的每一次实质性变化都反映着资本主义经济运行过程中的矛盾运动。如果从资本形态来概括,还展示出另一种私人企业的演进轨迹:业主制企业合伙制企业公司制企业。在企业制度的每一次“革命性”跳跃的背后,技术或生产力的变化都是其深刻的根源。马克思从揭示资本主义产生、发展、消亡的规律出发,遵循历史—逻辑—实证的经济分析方法来揭示经济现象和股份制企业的产生和特点。所以,马克思的分析方法对经济运行的本质揭示得更为深刻,对包括股份公司在内的企业制度的描述具有更广阔的视野、系统的认识和科学的逻辑,更具有历史真实性。
在对股份公司这个问题的论述上,马克思在历史上最早而且最清楚地阐明了股份公司的资本组织形式和社会化生产力之间的辩证关系。他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方面对资本主义股份公司进行了分析。从生产关系方面看,股份公司的性质取决于它赖以构成的一定的所有制的性质,资本主义股份公司中的股份资本主要是资本家资本的联合,这就决定了股份公司的资本主义性质。从生产力方面来看,股份公司作为发展经济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和发展生产力的一种手段,适用于与社会化生产力相适应的整个商品经济的历史阶段。
现代西方经济学家则是采用微观“技术”分析方法,即抽象的静态分析,或至多是比较静态分析。他们遵循假设—推理—实证的静态分析方法,一般从其所论课题出发,先行假设若干既定条件,经过逻辑演绎,在得出结论之后,再来看一看发展起来的企业概念是不是与现实世界中的情况一致。这种分析方法就难以展示导致经济发展的诸因素之间是如何从整体上交互作用的,同时也容易使人片面地理解经济发展的全部过程。比如,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罗纳德·科斯对现代企业产生和发展的原因就只停留在表面层次上——市场中的经济人根据对交易费用的比较从而在企业和市场之间选择交易方式,而没有更深入地分析和解释企业横向联合和纵向一体化的根本动力,也没有历史地研究整个企业的发展史。1981年,美国经济学家威廉姆森也写道:“我认为要将现代公司主要理解成许许多多具有节约交易费用目的和效应的组织创新的结果。”[9]他们忽视和淡化了企业成长和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深层原因,即追求利润最大化。节省交易费用只不过是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的手段。所以,他们的分析是不深刻、不充分的。
2、在对企业(包括股份制企业)职能的论述上,马克思和恩格斯为了揭示资本主义剥削的本质把研究重点放在了生产上面。在他们看来,资本主义的本质在流通过程中往往被表面上的平等所掩盖,而在生产领域则看得十分清楚。因为生产领域最能反映资本的本质,即追求剩余价值。所以,企业同时具有生产和交易两个功能,但其本质功能是生产产品和创造剩余价值。企业的交易功能从属于生产功能。马克思早就看到:即使是简单协作的企业,也能部分替代原来由个体所从事的生产及相应的市场交换;股份企业还能部分替代原来由政府所从事的生产和服务及相应的市场交换。而科斯、威廉姆森等人则片面地将企业仅仅作为一个交易组织来处理,忽视生产,注重流通,认为企业起源是企业作为市场的替代物而出现的,强调企业的显著职能在于替代市场或市场机制,由一个企业家来支配资源,从而节约交易费用。3、在对企业(包括股份制企业)契约本质的分析上,马克思认为,企业是一个由契约结成的经济利益矛盾的统一体。他既承认和描述资本主义企业的契约所具有的形式上的自由和平等,即资本所有者与雇佣劳动者在市场上的“等价交换”,又揭示出这一契约在实质上的不自由和不平等。这就是当劳动力的买卖实现和劳动契约贯彻执行过程中,即进入生产领域时,基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雇佣劳动制度,资本所有者凭借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无偿占有雇佣劳动者的剩余劳动。对于那些向资本所有者出卖自己劳动力的雇佣劳动者来说,由于没有生产资料所有权,他们无论从事什么工作,都不能改变其受雇佣被剥削的地位。
在股份公司中,实际执行职能的资本家转化为单纯的经理,即别人的资本的管理人,而资本所有者则转化为单纯的所有者,即单纯的货币资本家,表现为资本的管理权与所有权相分离,劳动也已经完全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剩余劳动的所有权相分离。在这种企业的组织结构中,短工、辅助人员、直接生产工人、工程师、监工、经理、监事、董事、股东等各类人员,其职责和作用是不同的。马克思认为,包括直接生产工人、辅助人员、技术人员和经理(从事某种熟练劳动)在内的“总体工人”是产品价值的真正创造者。具有经营管理知识的经理阶层作为丧失生产资料的雇佣劳动者,一方面受雇于资本所有者,他们虽然有时会由于资本所有者的恩赐分得一定比例的经营成果,但他们所得报酬的主要方面是领取相对固定的工资,因此,其利益实现方式在本质上与劳动者相同。另一方面他们又作为资本所有者的人,代表雇主行使经营管理权。在西方学者对此问题的论述中,他们强调雇主监督雇员并拥有剩余索取权是天经地义的。比如阿尔钦和德姆塞茨的分析就认为:企业生产是团队生产团队生产需要测量投入对成员劳动投入难以测量,团队生产的参加者都想免费搭车需要监督成员以免偷懒监督者也可能偷懒企业最好的激励机制是赋予监督者剩余索取权可免偷懒减少偷懒意味着效率高。剩余索取权等同于财产所有权。阿尔钦和德姆塞茨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私有制企业,享有剩余索取权的监督者就是企业家。他们用团队去说明企业的内部关系,把企业说成是不同的要素所有者为了提高效率而进行合作、完全依靠协商形成的契约去维系的经济组织。阿尔钦和德姆塞茨的激励机制不过是资本主义剥削关系的一种歪曲的理论表现。因为明明是资本家凭借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或资本的所有权无偿占有雇佣劳动者的剩余劳动及其价值。工人作为劳动者处于被监督的地位。企业家作为财产所有者和剩余索取者处于监督者的地位。企业家和工人是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但在阿尔钦和德姆塞茨的理论中,这一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的特殊结合方式却被歪曲为团队生产或协作群生产的一般和必然的结合方式,而且是雇员向雇主“分派”剩余索取权,是自愿让与的结果。由此可见,西方学者模糊私有企业资本与雇佣劳动的本质关系,回避资本主义社会各阶级利益的对立,这充分显示了他们的阶级偏见。经典作家透过被歪曲表现出来的经济现象,阐明私有古典企业和股份企业契约本质的分析方法,超过了许多西方经济学家。
4、在对股份制企业内部结构的分析上,马克思清晰地指出了股份公司内部所有权与管理权相分离的某些特征和意义,并客观分析了企业各类人员的不同经济地位和在价值创造中的不同作用,从而得出西方学者无法理解的革命性结论。不过,马克思对上述问题只作了一些原则性说明。对于象两权分离的条件、具体的权利结构以及资本所有者如何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行为进行激励和约束等问题没有详细阐述。这主要是由于当时股份公司刚刚出现,古典企业还占据着统治地位的缘故。同时,马克思还只是把企业经营管理者看成是一个雇佣劳动者,而没有把他们作为一个独立的阶层来看待。
西方学者则把企业经营管理者看作成是一个完全独立的利益主体,它的效用函数和目标取向和资本所有者是完全不同的。他们甚至还会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来扩大自己的权益,损害资本所有者的利益。正由于此,人们试图通过股票、债券的优先选择权以及薪水与股票挂钩的形式给予经营管理者报酬,以便让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资本所有者的利益保持一致。如詹森和麦克林的委托理论。钱德勒强调了现代工商企业内部的科层组织或等级制组织,突出了“经理群”的管理权。威廉姆森也注重大公司的“H型”结构、“U型”结构和“M型”结构的变化,并独创性地探讨了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种种现象和机制。这类涉及股份制企业表象的结构分析,一向是西方学者研究的重点,也是较科学和最主要的学术成就。他们对资本所有者与企业经营管理者之间关系的深入分析还是有一定的实用价值的。
5、马克思通过对股份制企业的分析,深刻地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化生产的发展规律和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趋势,得出了随着生产社会化的发展和企业规模的扩大将导致否定资本主义生产本身。如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股份公司“表现为通向一种新的生产方式的单纯过渡点”[10],是私有制转化为公有制所不能绕开的历史过渡阶段。而科斯、威廉姆森等现代西方经济学家对企业的分析则是寻求企业的最佳规模。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431.
[2][3][4]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1358、358、724.
对科学主义和技术理性的批判是西方及欧美新左派的一贯立场。早在20世纪20年代,卢卡奇在《历史和阶级意识》中首开从人本主义对技术理性进行异化批判的理论先河。他的技术理性批判是通过对资本主义的韦伯意义上的理性化进程的分析展开的。他认为理性化进程已经进入到资本主义的经济活动、政治管理以及思想文化等各个领域,因此社会进人到了被技术理性严格统治和支配的历史阶段。在这种情况下,人的存在本性遭到了全面的扼杀和毁灭。在经济活动中,人被严重地片面化和原子化。合理化在经济领域表现为工业的大机器生产和严格的劳动分工,这导致了人的主体性的丧失和严重的主体间疏离。从政治管理领域看,人的管理活动被严格地模式化和齐一化。他曾调侃官僚政治机构下层工作人员的工作非常类似于“机器的操作”,并且在枯燥乏味和死板单调方面,确实还经常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果从人的精神领域观之,由于物化和理性化的全面和总体性的统治,致使人的主观世界完全为物化意识所支配。这种物化意识表现为人对事物和自身的认识停留于局部,失去了对整体的联系的把握,丧失了革命的主体性和反抗精神。卢卡奇的上述观点深深地启迪了他的后人。
1947年,霍克海默和阿多诺发表的《启蒙辩证法)),是技术理性批判的经典表述。霍克海默和阿多诺所谈论的“启蒙”不是指17-18世纪新兴资产阶级思想家反对神权和封建专制统治的那场启蒙运动,而是泛指人类社会在近现代的理性化进程中所发生的所有强调理性的至上性和人对自然的技术征服的启蒙运动或思想解放进程。他们在这里所说的“辩证法”,也不是一般意义上指谓事物结构的相互作用的辩证关系或事物的矛盾运动,而是特指事物走向反面、走向自我毁灭的悲剧。“启蒙辩证法”就是要揭示以理性和技术为核心、以人的自由和对自然的统治权为宗旨的启蒙最终走向了反面,走向了理性的启蒙的自我毁灭和理性对人的统治的悲剧。在霍克海默和阿多诺看来,启蒙的悲剧性的辩证法就在于,它所设想的人对自然的无限的统治权和人的普遍的自由等目标非但没有在真正意义上实现,而且得到了相反的结果,走向了启蒙的自我毁灭。在理性普遍统治的世界中,“人类不是进人到真正合乎人性的状况,而是堕落到一种新的野蛮状态”。在他们看来,20世纪人类历史的状况表明,启蒙的世界不是一个人性全面发展的世界,而是一个普遍异化的世界。霍克海默和阿多诺指出,启蒙用知识取代犷神话,使人的思维服从于理性的逻辑,这在某种意义上是人的认识的进步,但受实证科学支配的理性思维往往具有抽象性的特征,容易停留于对事物的直接的认识和精确的描述,而缺乏对现存的否定性的理解和超越。“当思想归结为数学公式时,世界就是用它自己的尺度被认可的。一切作为主体理性胜利所表现出来的东西,一切存在的东西对逻辑的公式所作的从属,都是以理性顺从直接出现的东西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当启蒙精神停留于这种以抽象性和直接性为特征、缺少主题的价值尺度、缺少对现存的否定性理解的理性认识时,它本身就不再作为现存世界的否定力量,而是作为与现实等同或认同的肯定的思想。这样,启蒙精神就成了一种崇拜理性思维和科学认识,缺少主体性与否定性的新的迷信和神话。应当说,霍克海默和阿多诺的上述认识是深刻的,尤其是他们所经历的时代,正是工业文明蓬勃发展的时期。如果说经历了后工业时代,现在的西方知识分子在人与自然的关系等问题上已经比较容易接受他们的观点的话,那么在20世纪40年代,在生态意识和生态文化远未被人们重视的时候提出上述思考,其思想价值就更应当肯定了。
1964年马尔库塞发表《单向度的人》,这是法兰克福学派技术理性批判理论中另一个重要的表述形态,与霍克海默和阿多诺的“启蒙辩证法”理论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该书的基本思路是:在发达工业社会里,批判意识已经消失殆尽,统治已成为全面的,个人已丧失了合理批判社会现实的能力。所谓“单向度的人”就是指丧失这种能力的人。马尔库塞用“单向度”(One一dimension)一词意指现代资本主义的技术经济机制对一切人类经验的不知不觉的协调作用。他认为发达资本主义以前的社会是双向度的社会,在这个社会里,私人生活和公共生活是有差别的,因此个人可以合理地批判地考虑自己的需要。而现代文明,在科学、艺术、哲学、日常思维、政治体制、经济和工艺等方面都是单向度的。人们失去的“第二度”是什么呢?就是否定性和批判原则,即把现存的世界同哲学的准则所揭示的真实世界相对照的习惯。哲学的准则使我们理解自由、美、理性、生活享受等等的真实性质。马尔库塞在《单向度的人》中对技术理性在现代社会中的统治和技术的异化问题做了较为全面的分析。他揭示和分析了科学技术发展的二重性、现代社会的技术统治形式及其特征、技术异化背景中人的生存困境、技术异化的原因、技术异化的扬弃等重大问题。马尔库塞指出,在发达技术世界中,现代劳动者经历了被整合或一体化到现存技术体系和现存社会秩序中的过程。技术理性通过确立富足与自由的生活目标实施着真正的统治,从而把所有真正的对立面整合起来。“在一个压制性总体的统治下,自由可以成为一种强有力的统治工具。个人可以进行选择的范围,不是决定人类自由的程度,而是决定个人选择什么和实际上选择什么的根本因素。”马尔库塞指出,通过技术理性的统治而建立起来的新社会是一个消除了工人的反抗性的一体化的社会。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人成了单向度的人。作为一个思想家,马尔库塞甚至认为单向度人的出现,对于社会的进化而言不是一种积极的现象。虽然在现代技术世界中,人的物质生活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劳动者甚至主动地与现存制度认同,但在实际上,劳动者丧失了人之为人的一个基本维度,即否定和批判的维度,其后果是使社会失去了自我超越的内在驱动力,人的基本生存是由个人无法控制的力量和机制所决定的。因此在马尔库塞看来,人们在发达工业社会中并没有摆脱被奴役的命运。发达工业文明的奴隶们是升华了的奴隶,但毕竟还是奴隶。值得一提的是,马尔库塞对技术理性的批判的论述是建立在当代文化批判思潮发展的前沿的,同韦伯、齐美尔、卢卡奇等思想家关于理性的分析批判有着共同的基础,同时与20世纪生态文化的兴起也有着呼应关系,尽管其理论本身存在着不少争议,但他对技术理性的批判的确给了后人不少启迪。
对科学主义和技术理性的批判也是西方和欧美新左派文化批判理论的重要内容,西方和欧美新左派阵营的代表人物们几乎都有所论述,伴随着现代性和后现代性思潮的发展以及全球化浪潮的兴起,他们的研究视角也在不断扩大。其中,格雷厄姆·默多克的有关论述值得关注。在《通俗表现形式和后常态科学:关于转基因食品的斗争》里,默多克对科学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独到的看法。他开展研究的切人点虽然是转基因食品等社会问题,但研究视野却涉及科学的实施和运作方式等社会公众领域,涉及广阔的文化领域。默多克认为:“科学求得大众的支持是因为科学发现各种应用会让生活更安稳、更可靠和令每一个人更满足。然而,近些年来,一系列新生事物已经侵蚀了长足‘进步’的承诺,这些新生事物瓦解和破坏了现有的假设和实践,并且开创了一个后来被称之为‘后常态’的科学。这并不是一个完全令人满意的标签。这个前缀‘后’过于强调和过去状况的突然决裂,虽然‘常态的’暗示在独立的研究人员和重要的权力持有者之间的关系以及在科学发现和技术革新之间的关系比实际上它们之间的关系要更平稳。虽然如此,最近二十年,毋庸置疑,在科学的智力组织和经济组织及政治的显著部分发生了一系列转变,它们一起深刻地改变了科学的实施和运作方式。”
默多克在文中提醒人们注意:最近四百年,科学家一直坚持不懈地致力于扩大和普及科学知识的影响,而且试图最大限度地从实际应用中获益。以玛丽·雪莱的《弗兰肯斯坦》为典型的哥特式叙事传统展望了杀气腾腾的科学的黑暗远景,很早就公然质疑了支撑这项普及事业的科学在持续进步的假设,但是,直到关于核武器和全球温室效应的新发展公然抗议这种假设,这种假设才不再占有优势支配地位。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三哩岛和俄罗斯的切尔诺贝利核能事故之后,曾被宣传为格外干净清洁、生态上友善而安全的核资源突然成为巨大的威胁而不是解决方案。同时,人们非常熟悉的诸如汽车和冰箱,原来居然都是拓宽臭氧层空洞和加速全球天气恶化的帮凶。未曾预料的一连串的联系和因果关系摆在面前。科学似乎已经到达了它的极限点。这个星球提出的关于责任和平等的基本伦理问题没有了答案。这是一个象征符号的真空区,留待后人从其他资源里填补。
默多克从社会学角度提醒人们注意:资本主义的重心从工业化生产转移到策略性信息和操纵上,所以核心科技的掌握变成了枢纽性的经济资源,这改变了科学和商业之间已经确立的联系,因为当代资本只对那些会创建更多资本的研究投资感兴趣,“所能完成的全部研究就是那种能赚钱的研究”。科学研究原本是为了满足公众的需求,由政府投资完成,但由于政府的各种财政危机,科研投入减少,科学家只能四处寻求研究基金,因而被更加牢靠地拴在资本积累的环状运动中。结果,他们的研究成果逐渐首先成为商业资产,日益激起一些不快的小冲突,诸如关于谁应拥有专利权和谁应控制其应用等等。
他还尖锐指出:“新科学知识日益增长的商业价值连同日益加强的风险(充分评估它可能携载的环境和健康风险前就对其进行应用所具有的危险性)把各种科学问题转移到政治竟技场上来,在这个政治竟技场,这些科学问题深陷于社团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的持续的交叉火力网中。”他举例指出,商业计算强调短期利益并让国家来应对随后可能造成的任何社会或环境的损失。另一方面,公民和消费者,关注后代的未来并期望国家能让各公司为它们的投资可能引起的长期风险负责。科学“专家”特别是那些为政府或大公司工作的科学家不再得到信任。他们逐渐被视为部分利益的代表而不是公众利益的代表。结果,自上而下的代表系统处于自下而上的大众要求参与关键决策的日渐增长的压力之下。
持科学主义和技术理性立场的人们一向认为,科学家连同企业家都是掌握“进步”进程的现代性英雄。他们的各种发明和“承诺”把人们从对饥饿和疾病的恐慌中解放出来,而且增加舒适和选择的水准。然而默多克认为,这种持续进步的故事并非没有受到质疑。许多都是16世纪希伯来传说中有生命的假人高莱姆(Golem)(一个有生命的泥仆)故事的各种变本。在这个最初是犹太童话的中世纪早期版本中,这些人是作为仁慈的力量救助那些处于苦难当中的人和保护人们反抗压迫的,但约翰·施密特在1682年出版的神话调查却发现,他们开始反抗奴役状态并且“给他们的主人造成巨大的灾害”。玛丽·雪莱正是拿这个难以驾驭的人物作为她的弗兰肯斯坦创作原型,反过来弗兰肯斯坦又变成了一种核心的隐喻,象征科学无力应对自身的发明造成的出乎预料的后果之可怕状况。近些年来由于核能工厂事故及全球温室效应,日益增强的风险意识又被再度强化。然而有两种科技—计算机和转基因食物—与新兴的信息资本主义秩序联系最紧密,而且最全面地和日常生活融为一体,也成了最近最具影响力的各种顾虑之核心所在。首批广泛普及的转基因食品—萨弗西红柿,在1994年进人市场后,受到全球普遍喝彩和欢迎,甚至受到像《卫报》这样的报纸的欢迎。然而不久后,人们就对转基因技术采取了批评姿态。将西红柿作为转基因革命的“先锋前卫”,是一个辉煌的选择,因为“西红柿已无处不在—在色拉里,在酱料、比萨、馅饼、三明治里”·一但是这种普遍存在也尖锐地呈现出可能具有的一般风险性,它暗示着消费者即使有意避免,却最终无法回避。1999年西红柿变成了被广泛采纳的不确定的意象,为三个国家的新闻界发动的有关转基因食品的活动提供了图像抛锚点。它们的涵盖面从《独立报》的一个成熟的西红柿的简单素描,到《每日快讯》的显微镜下的西红柿图片,再到《每日邮报》标语展示的一片参差不齐外形的西红柿片,这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的特别有力的意象。
“转基因技术日渐增多的问题与关于计算机可能的故障日渐加剧的焦虑相符。一系列病毒摧毁了数据,破坏了软件,已经证实了‘网络社会’的脆弱,但直到对关于‘千年虫’造成的可能的影响的恐惧开始在1999年积蓄成一股强大的势头,人们并未意识到这一点。关于转基因大豆的辩论以同样的方式表明了转基因成分如何彻底地与日常食品融为一体,‘千年虫’的媒体传播覆盖面清楚地表明计算机技术如何变得无处不在,故障如何影响每一个人,无论他们是否拥有计算机。英国政府的一张传单在1999年中期为商业辩护道,“在每一种可编程的电子计算机系统、微处理器和许多现代仪器、控制器和机器的嵌人系统(芯片)中都存在有潜在的问题……电梯和自动扶梯、火灾检测和报警系统”。默多克在文中还提到了一个经典的个案,关于预期的后果和按透视原理缩小的时间规模……常规设计的决策局限于数字计算机的可调时钟,计算机应用仍然相对受限,似乎能够使整个社会系统陷人瘫痪,切掉电源,搅乱金融交易,破坏一系列家用电器。在这场事件当中,预言被证实没能实现。当英国政府千年虫中心(GMC)在2001年1月1日报告,“英国国内外一片宁静。没有与千年虫有关的问题的表现”,在这儿可以听得见如释重负的口气,但是政府在内阁已经设置了特别的单元“让各种部长、媒体和公众详尽地了解正在发生什么和正如何处理这些问题”,这个事实表明他们如何真诚地对待这种情形以及直到12点的钟声敲响前还依然不可预知的影响。英国广播公司当然做了最坏的打算。它的千年虫之夜的工作室的后墙由一个强有力的意象主宰,预期的混乱浪潮以巨大的外形险恶的昆虫的巨幅照片和一条沿着世界地图移动的各国抵达午夜的线的形式展示出来。全球的新年欢宴的现场播报不断地被全球“千年虫”情形的最新报道打断,报道计算机故障的定位点显示在地图上。
传统的文学理论和文学研究,历来偏爱作者与作品,仅仅把读者当作消极被动的接收器。上世纪60年代,西方文学理论发生了一次巨大变革,几批不同取向的学派或研究者,不约而同地关注起读者在文学的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的作用。读者作为艺术鉴赏者的主体,在文学生产整体系统中的地位得到了高度的强调。这种研究兴趣的转移,是文化工业在战后西方世界的兴起带来的结果。文化工业特定的生产方式,造成了包括文学作品在内的各种文化制品的批量生产。在这一状况下,研究者们突然意识到,必须构造出新的理论来解释文本、生产者、读者之间的关系,透视文学生产循环的整个过程。
首先将目光锁定在读者身上的研究者是姚斯和伊塞尔等接受美学的创始人。相比于其他研究者,他们的兴趣更多地集中在研究范式的更新。姚斯作为一名文学史教授,认为文学研究已经遭遇到了“方法论危机”:以往的研究主要以理论和俄国形式主义为代表,前者偏重于文学的外部研究,后者过于注重文学的内部研究,两者都“割裂了文学与历史,美学方法和历史方法之间的关联”。①因此,姚斯受伽达默尔的启发,试图从读者对文本的接受过程的角度,找到连接两种方法的突破口。“只有当作品的延续不再从生产主体方面思考,而从消费主体方面思考时,即从作者和公众相联系的方面思考时,才能写出一部文学和艺术的历史”。②
姚斯认为,文本阅读绝非单纯地“复制”或镜子似的“反映”。这是因为,任何读者在欣赏文学作品以前,脑子里并非“白板”一块,“而是在全方位的生活实践中已经形成了某种综合性的、包括鉴赏的实际需求与能力在内的审美境界,也就是对文本的前理解”。③姚斯将这种前理解称为“期待视域”。他又提出,文学经常会打破读者的“期待视域”,从而构成经验的挑战和审美的离间效果。本来熟悉的形象被颠覆、超越、改写,诸如此类的创作手法,会造成读者在阅读过程中的审美冲击。譬如说,《觉醒》、《嘉莉妹妹》等作品对女性形象的重新塑造,《美国悲剧》、《了不起的盖茨比》等作品对“美国梦”的重新阐释,都会挑战读者原有的生活经验。对于姚斯而言,文学研究的任务就在于将“期待视域”客观化,将阅读过程中所经历的挑战式体验描述出来。我们由此可以推论,文学研究的任务就在于分析不同时期的读者接受同一文本的不同方式,或者同一时期不同阶层的社会群体对待同样文本接受方式的异同,这样接受美学的阐释方式就打通了历史方法和美学方法。继姚斯之后,伊塞尔进一步提出了“隐含读者”的概念,认为每一个文本都具有潜在的意义结构,有结构性的空白需要读者在阅读过程中来填补。因此,当读者阅读并根据自身经验填补这些空白的时候,他就进入了作者预设的结构。这个过程被伊塞尔称为作品的“召唤结构”。于是,读者阅读的过程,也就是被文本的“召唤结构”捕获的过程。
虽说伊塞尔和姚斯同样是接受美学的理论大家,但他们勾勒出的读者形象却大相径庭。姚斯以“期待视域”描述出的读者形象,虽然面临着文本带来的经验挑战,但他们仍被赋予一种启蒙理性的色彩,仍然拥有经验对抗和经验更新的自主性。然而这种自主性在“召唤结构”的解释里面,却丧失殆尽了。这并不是说读者变得不再重要,而是说,不断受到文本召唤的读者,因为参与了文本的消费而成为文本不断再生产的动力。这条思路很明显地带上了结构主义的烙印。具体来说,作者在资本主义的文学市场中,是以读者为衣食父母的,他们的写作过程也不得不考虑如何设置召唤结构,以便吸引读者。读者对作者的这种影响,得到了法国学者罗贝尔·埃斯卡皮的高度关注。
埃斯卡皮是文学社会学的创始人。他提出这种新的研究方法,明显地承接着伊塞尔的问题。埃斯卡皮说道:“所有作品,只要能使读者消遣解闷,产生联想,或者相反,能引起读者的深思,能使读者逐渐提高文化修养,都可以变成文学作品。”④这种文学观很明显地建立在作家和读者的关系上,但他又敏锐地发现,读者对作家创作的影响,对于文学而言是一种潜在的危险。埃斯卡皮在此表现出一种颇为矛盾的复杂态度,一方面,他批评启蒙以后的精英主义创作观,认为作家被过分地塑造为一个图腾般的神话,这不符合民主的价值观。另一方面,他又批评当下的畅销书作者与读者的关系,越来越被商业化为时尚明星与追星族的关系。他发现,被读者追捧和效仿的“光晕”,日益成为作家创作的主要动力。假如作家在这种影响下写作,就陷入了一个“寄生性的怪圈”,即文
学创作者以丢弃与读者间的必要审美距离来附和读者的鉴赏眼光,而审美距离恰恰是伊塞尔的核心概念。
埃斯卡皮进一步区分了两种阅读:一种是“文人渠道中的阅读”,即以充实自己,提升自身文学、文化修养为动机的阅读;另一种是“大众渠道中的阅读”,其中蕴藏着一种通过文学作品“疗养”精神,缓解现实生活的压力,摆脱现状的动机。更多的时候,大众读者往往将书籍视为私有物品,仅仅为了炫耀、收藏、投资而购买文学书籍。譬如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中就描写了这样一个细节:盖茨比的豪宅中有一间书房,书架上整齐地排列着各国名著,但书籍的包装全部完好如初,可见这些书从未被主人阅读过,这些精美的书籍,不过是主人为了标识品位的私有物品而已。此外,大众读者还会掺杂着一些实用性的阅读动机,比如为了入睡、消遣、谈资等生活需求而进行阅读。总而言之,在这种阅读方式中,文学作品的文学性和知识性不得不退居第二位。针对这种情况,埃斯卡皮反过来倡导启蒙主义的文艺精神,认为文学性的阅读不该被视为一种功利性的手段,而应作为目的本身——阅读作品是读者试图进入他人精神世界的最好方式,阅读是一种同人类社会地位的荒谬抗衡的方式。所以,埃斯卡皮一方面批评启蒙主义的精英意识,另一方面在面对大众的文学消费时又不得不从启蒙主义当中捞取资源。但这种捞取很明显地属于一种美好愿望,大众读者的阅读方式当然不会因此而改变。埃斯卡皮的难题是否意味着启蒙主义文艺理念遭遇危机了呢?
有意思的是,费斯克提供了一种和埃斯卡皮完全不同的眼光。费斯克是一位在文化工业中生活得更长久,也更游刃有余的文化理论家。他完全放弃了启蒙主义的精英立场,文学的商品化和消费化已经不再让他感到苦恼。换句话说,他不再热切地推崇那种可以“引起读者的深思”、“使读者逐渐提高文化修养”的文学,而是将注意力转向了那些不得不接受消费化的文学的读者,试图论证这些读者不会因为被这种文学包围而落入“召唤结构”之中。从这个考虑出发,他提出了一个非常有趣的说法:虽然大批文学作品是作为文化商品生产出来的,但是文化商品本身代表不了大众文化,它们只不过是大众文化的材料。真正的大众文化,是大众在在反抗性地接受文化商品的过程中衍生出来的意义。因此,大众文化是一个矛盾体,其中既包含社会体制一体化的宰制性,又包括大众的反抗性。
从这个角度出发,费斯克重新定义了读者和文本之间的关系。他借用巴特对作者(可写)式文本和读者(可读)式文本的区分,发明了“生产者式文本”的概念来描述大众文化文本。所谓作者式文本要求读者不断去重新书写文本,创造新的意义;读者式文本则并没有对读者提供这种参与性的要求,它吸收的是一个消极被动接受意义的、被规训了的读者;生产者式的文本与这两种文本都不同,它经常以双关语的方式“误用”语言。读者从双关语的运用中,产生了双重:一方面玩弄了有“教养”的语言,即资产阶级的“高雅”语言,另一方面生产了生产者式的阅读,即具有革命主体的反抗式阅读。正如巴赫金所说,大众文本以低级的口语切断了官方礼仪的言语,它虽充满了冒犯、偏离了法则,在文本中充斥着的过剩的意义、浅白的言辞及陈词滥调,在戏仿了官方意识形态的同时,嘲讽性地影射了意识形态规范的荒谬性。费斯克进一步谈道:大众文化是在大众文本的初级文本,传媒宣传等的次级文本,以及大众接受方式的三级文本中,互文地存在的。它不是一个文本,而是一组正在发生着的意义,是文化工业的生产和大众读者的参与互动的产物。⑤
费斯克式的文化理论的产生,与大众文化的兴起和高雅文化的边缘化密切相关。我们可以非常清晰地看到,从接受美学理论家,到艾斯卡尔皮,再到费斯克,高雅文化被关注得越来越少了,理论的注意力越来越集中到大众文本的接受状况。所以说,当代西方文艺理论的演变轨迹实际上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是一个文学和审美大泛滥的时代,广告、服装、建筑等各种社会领域都充溢着文学性。它们可以带给我们舒适的审美体验,然而,那些承载着更加丰富的、深刻的人类经验的文学作品,却被文化市场排挤到社会的边缘,甚至难以为继。对此,我们究竟应当像接受美学的理论家一样满足于躲在学院内部玩弄学术范式的更新,还是应当像费斯克那样乐观地接受告别优秀的文化传统这样一个事实?说到底,我们究竟应当如何面对埃斯卡皮的那个难题?值得思考。
注 释:
①刘象愚.外国文论简史[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10月,第337页.
②姚斯.作为向文学理论挑战的文学史[M].辽宁出版社,1987年,第339页.
③朱立元.评论小辑(一)——关于接受美学的断想,文艺鉴赏的主体性[J].上海文学,1986年05期.
④[法]罗贝尔·埃斯卡皮.文学社会学[M].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8月,第23页.
⑤[美]约翰·费斯克.理解大众文化[M].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9月,第五章.
参考文献:
[1]刘象愚.外国文论简史[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10.
1.1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心血管内科于2015年5月~2016年5月收治的患者200例作为研究对象,按照入院顺序编号分组,实验组与对照组各100例。对照组中男58例,女42例;年龄32~79岁,平均(59.868.24)岁;疾病类型:冠心病22例,高血压14例,风湿性心脏病23例,心肌梗死17例,心律失常13例,心绞痛11例;合并症:糖尿病17例,COPD 9例。实验组中男59例,女41例;年龄31~80岁,平均(61.248.36)岁;疾病类型:冠心病24例,高血压18例,风湿性心脏病21例,心肌梗死14例,心律失常14例,心绞痛9例;合并症:糖尿病12例,COPD 6例。两组患者在性别、年龄、患病类型等一般资料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本研究经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患者知情同意。
1.2压疮风险评估
患者入院后,由临床医师对患者的压疮发生风险进行评估,责任护士要观察患者局部皮肤的变化情况,尤其针对长期受压迫的部位要给予重点观察,评估内容有皮肤颜色,温润,皮肤潮湿度、周围皮肤是否受污染等[4]。另外还要对患者进行全身评估,包括卧具、心理状态、营养情况、基础疾病等,了解患者局部发生压疮的可能性。利用评分制进行评估,评分分值越低,说明患者出现压疮的可能性越大[5]。
1.3护理措施
对照组患者则进行常规护理:①促使患者活动或移动,对于长期卧床的患者,经常变换卧位,2 h定时协助翻身,必要时半小时1次。翻身时注意技巧,勿拖拉以免损伤皮肤,应观察受压部位皮肤情况,给予按摩。建立翻身登记卡,对于能够在床上活动的患者在家属的帮助下进行肢体锻炼,促进血液循环[6]。②对于消瘦、长期卧床的患者,应根据情况给予气垫床、软枕,保护骨隆突处给予泡沫垫、气圈可减少或舒缓局部压力[7]。③保持床铺平,干燥,清洁,无渣屑,被服,病号服干燥,如有污染应及时更换,加强基础护理。④加强营养,给予高热量、高蛋白、高维生素饮食。水肿患者应限制水和盐的摄入。脱水患者应及时补充水和电解质。对于不能迸食者给予鼻饲或静脉外营养。实验组在对照组基础上采用预防性中医护理对策。①观察病情:祖国医学通过望、闻、问、切四诊来观察和收集患者的病情资料,所以应用四诊,及时、仔细的观察长期卧床或久病体衰的患者的病情,以便积极评估患者情况和及时了解压疮发生的危险因素是否存在,对有压疮危险的患者提供因人制宜、辨证施护的个性化护理。②防压工具:中医取用天然食药作为材料制作各种防压工具以减少局部组织的压力,有些甚至还能起到活血化瘀的作用。采用北方盛产的糜子制成糜袋子;将荞麦皮装入棉布袋内制成直径为20 cm,中心直徑为10 cm的空心圆枕;采用自制黍子(未脱壳的黄米)褥垫预防压疮,取得满意效果[8]。用将谷粒制成谷粒袋,中医认为谷粒性情温和,加之其圆润光滑灵活,对皮肤也有轻微的按摩作用,故可促进局部的血液循环还可以使患者的受压部位不会固定在一个点。③中医调理:压疮是由于各种疾病导致患者活动不便、长期卧床,抵抗力、免疫力低下所造成,故平时应加强调理,重视饮食,增强体质,情志舒畅,防止发病。a.起居调理:病室应整洁、安静、室温适宜、通风良好;床单应平整干燥、被褥柔软、床面不得有碎屑或渣子,以免磨损皮肤;由于患者体质较差,要经常作按摩、抹身、翻身,所以还得要注意保暖,以免受凉;保持皮肤清洁干燥,必须消除其原发病因。b.饮食调理:患者由于长期卧床,气血虚衰,湿邪困脾,故饮食上宜清淡,忌肥甘厚味、生冷、辛辣之品。加强丰富的蛋白质、维生素等营养物质的摄人,以增强抵抗力和免疫力来预防压疮的发生。c.劳逸结合:压疮是年老体弱、营养不良、大手术后或恶病质患者,尤其是昏迷、瘫痪患者高发的并发症,所以这些高危人群需要足够的休息,以减少体力的消耗。中医认为,适当的运动有助于气血运行,对压疮的预防有很好的作用。在原发病允许和不影响疾病治疗情况下,应鼓励患者积极活动,如患者自己经常更换卧位、做些简单的减压运动、早期下床活动,参与一些力所能及的日常活动,采用劳逸结合的休息方式。这样既可预防压疮的发生,又能防止因长期卧床而导致的其它各种并发症和促进疾病的早日康复[9]。d.中药制剂:选用具有舒筋活络,祛风散瘀功效的活络油;将中药红花30 g加入50%乙醇800 ml 浸泡,浸泡液变为桔黄色即可使用;采用自制红花酒精局部按摩,防治丁字鞋压疮;采用自制中药洗剂湿敷受压处皮肤,取得了预防压疮的显著效果。另选用山茶油、龙血竭粉混合,调和成糊状,用无菌纱布包扎,效果显著[10-12]。
1.4观察指标
观察并记录患者出现压疮的情况,分析压疮发生率。采用本院自制的护理满意度调查表开展护理满意度调查,采用分级评价标准,8~10分为满意、5~7分为一般、4分以下为不满意。满意度=(满意+一般)例数/总例数100%。难免压疮是指虽经精心护理,但因患者自身条件,如严重水肿、恶病质、有医嘱禁翻身等,难免要发生的压疮。
1.5统计学方法
采用统计学软件SPSS 19.0分析数据,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采用2检验,等级资料采用秩和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两组患者护理效果的比较
实验组的护理效果明显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表1)。
2.2两组患者护理总满意度的比较
实验组患者的护理总满意度(95.0%)明显高于对照组(75.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表2)。
3讨论
压疮是临床住院患者比较常见的一种并发症,压疮的发生可作为对医院护理质量进行评估的一项重要指标,有利于充分展现医院的护理质量与水平。祖国医学在总结古代劳动人民与压疮作斗争的经验中,中医对压疮的治疗原则重在未病先防,既病防变,已经认识到了预防压疮的重要性。早在《内经》中就有了治未病的思想,强调防患于未然,所以,国内观点认为:压疮是完全可以预防的,院内压疮发生率应为0。目前,有研究表明,患者的压疮通过护理干预,能够得到有效预防,针对院外带入压疮的病患,也可促使其创面得以愈合[13]。压疮的发生与多种因素相关,包括摩擦力、剪切力、压力等因素,除此之外,患者的运动受限、营养状况、皮肤、感知、精神状态、年龄等因素也与压疮的发生密切相关。
2005-2006年cssci共收录哲学论文8278篇,这些论文所标引的关键词有16000多个,其中被标引15次以上的有160个左右。下面分类对这些标引频次较高的关键词加以分析,了解2005-2006年哲学研究的热点和趋势。
一、哲学门类关键词分析
根据我们对哲学研究成果的观察和了解,哲学论文中如果直接标引哲学或哲学各门类的名称为关键词,则所研究和分析的内容大多与学科或各门类的自我描述、反思或建设有关,即便是具体人物、流派或问题的研究,也与上述内容有密切的联系。如表1中被标引的哲学(60次)、哲学研究(22次)、哲学观(18次),显然都是学科相关问题的标示。
分析表1中的关键词可以看到,在2005-2006年间的哲学研究中。哲学、中国哲学、科学技术哲学和西方哲学是哲学研究的重心。
如果合并哲学(324次)、(133次)、马克思(132次)、马克思哲学(87次)、西方(33次)等高度相关的关键词的标引数量,可以看到,在2005-2006年间哲学研究中,与哲学有关的关键词标引数达到577次。因此,哲学的自我描述、反思和建设是哲学研究领域的一个热点。
如果合并中国哲学(112次)、中国哲学史(33次)和中国古代哲学(15次),与中国哲学相关的关键词的标引数达到了160次,排名第二,但与哲学有较大差距,这种差距主要是由研究力量和研究成果的规模决定的。但就中国哲学自身来说,学科的自我反思和建设显然也有较高的热度。如果将科学哲学(83次)、技术哲学(54次)和工程哲学(20)这些通常视为科学技术哲学的关键词相加,其标引数为157次。与西方哲学相关的关键词标引数,如西方哲学(61次)和西方哲学史(15次),共76次。这表明科学技术哲学和西方哲学的学科反思和建设也有一定的热度。
分析表1还可以看到,一些具体分支和方向是2005-2006年的研究热点,如政治哲学、实践哲学、道德哲学、语言哲学、分析哲学等。特别是政治哲学、语言哲学和分析哲学,通过关键词的标引数来看,2006年比2005年有大幅度提升,增热趋势明显。
二、哲学基本问题关键词分析
哲学作为一个形态较为成熟的人文学科,学科研究所围绕的核心问题通常包括一些历久弥新的“老问题”。同时,哲学在发展过程中,也会不断致思于一些“新问题”,这些“新问题”往往是在新的理论和实践境遇中出现的,需要展开新的探索。
表2给出了2005-2006年哲学论文中有关“哲学基本问题”的标引关键词。
通过分析表2可以看到。一些哲学学科中的基本问题,如形而上学、本体论、认识论、实践、辩证法、方法论、自由、存在论等,仍是哲学研究所关注的热点问题,虽然这些问题的探讨不一定是专门进行的,往往更多地是在具体研究中加以涉及。另外一方面,一些现当代哲学研究中所凸现的“新问题”也受到广泛关注,如现代性、后现代主义、生活世界、人类中心主义、真理、主体间性等,作为关键词的标引数排列较前,且基本上呈上升趋势,成为哲学研究所关注的对象。特别是现代性、后现代问题的讨论,显然成为热点。
三、哲学关键词分析
表3给出了2005-2006年cssci哲学论文所标引的哲学关键词的统计情况。
根据表3,有关哲学的自我描述、反思和建设是该领域研究的一个重要话题。我们注意到,一些关于科学社会主义实践的具体理论问题也成为研究的热点,如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荣辱观也成为重点的关键词或标引数上升幅度较快的关键词。在经典作家的研究中,除马克思之外,关于恩格斯的研究也有增强。在哲学问题的研究中,唯物史观、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也是重点。此外,西方、后也获得了持续关注。
四、中国哲学关键词分析
表4给出了2005-2006年cssci哲学论文所标引的中国哲学关键词的统计情况。
根据表4,有关中国哲学学科的自我描述、反思和建设是该领域研究的一个重要话题。从哲学学派的研究看,先秦儒道哲学、周易哲学、宋明理学、现代新儒学等仍是研究的重点。从研究的重点人物看。先秦的孔子、老子、孟子、荀子,汉代的董仲舒,宋明理学家中的朱熹,明清之际的黄宗羲,以及现代新儒家中的冯友兰、牟宗三等,是研究所关注的对象。就哲学问题而言,天人合一、和而不同、人生境界等中国哲学所蕴含的独特问题,仍有广泛的理论效应。此外,关于中国文化、民族精神的思考,也成为中国哲学研究者所关注的重要内容。
五、西方哲学关键词分析
表5给出了2005-2006年cssci哲学论文所标引的西方哲学关键词的统计情况。
根据表5,在西方哲学的研究中,古希腊哲学、德国古典哲学、现象学是研究的重点。此外,西方哲学中的语言哲学、分析哲学等研究热度有较大上升。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亚里斯多德,德国古典哲学中的康德、黑格尔,现代哲学家海德格尔、哈贝马斯、胡塞尔、德里达等是研究的重要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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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科学技术哲学关键词分析
表6给出了2005-2006年cssci哲学论文所标引的科学技术哲学关键词的统计情况。
根据表6,有关科学哲学和技术哲学的描述与思考,是科学技术哲学研究领域的重点,虽然相关描述
与思考更多地通过具体问题的研究而展开。就问题而言,对科学的反思以及技术哲学领域中的技术创新、技术理性等,是研究领域所关注的重要对象,与这些问题相关的关键词的标引数也呈现出较大幅度的上升。
七、道德哲学关键词分析
cssci在哲学特别是道德哲学的考察中,将伦理学的内容也纳入其中,因此设计了表7,对2005-2006年哲学论文中道德哲学方向(包括伦理学)标引关键词加以统计并作分析。
根据表7可以看到,与道德哲学自我描述相关的关键词道德(60次)、道德哲学(38次)有较高的标引频次,说明相关问题是讨论的热点。在道德哲学的理论方面,如价值观、道德规范、道德价值、人性、人性论、德性等,这些问题是道德哲学研究所关注的基本问题。此外,在有关道德的具体实践领域,也有相应的理论思考,如道德建设、道德教育、公民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等,成为研究的热点。值得注意的是,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关键词标引出现于2006年,并达到27次。显然这与由国家所主导的道德建设活动密切相关。
根据表7,“伦理学”作为关键词标引频次达到71次,说明伦理学领域的自我描述是一个重点。伦理学领域的热点还体现在具体的伦理学方向和分支的研究。在中国学者这里,除了传统的儒家伦理受到重视之外,当代的生态伦理、环境伦理、经济伦理、政治伦理等,获得了广泛的关注,应用伦理学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也受到重视并成为热点。
八、结语
本文就哲学研究的自我描述、哲学基本问题和哲学各分支学科研究热点进行了分析。通过分析对哲学研究的热点和趋势有了客观的了解和把握。下面通过关键词标引频次的升降趋势对相关问题加以总结和说明。
笔者注意到,有些关键词的标引频次有显著增长,说明相关的研究处于上升态势,学者较为关注,研究正在加强。如哲学的自我反思和描述。是目前哲学研究领域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这可以从哲学的标引频次的显著上升得到印证。语言哲学和分析哲学作为关键词的标引频次也有迅速上升。语言哲学在2005年被标引8次,2006年则被标引30次;分析哲学在2005年被标引5次,2006年则被标引21次。这说明。在2005-2006年间,以分析哲学和语言哲学为中心的研究显著增强。
在哲学问题的研究领域中,除了形而上学、本体论、认识论、实践等传统问题受到关注外,一些与当论发展和社会实践密切相关的新问题也成为研究的重点对象,其增长的趋势明显。如现代性与后现代问题,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等问题。
研究目的及意义:施蒂纳是青年黑格尔派的重要人物和逻辑终结者,他的代表作《唯一者及其所有物》第一次全面的批判了费尔巴哈甚至是启蒙思想以来的古典人本主义逻辑,也是西方思想史上在现代性的语境中第一个自觉地消解形而上学的人,而且他直接地影响了的形成,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在传统的思想史教学中,施蒂纳被贬为一个小丑式的浅薄理论家,虽然国内目前有个别学者深刻地认识到了施蒂纳的重要意义并作了简要的分析,但这种不受理论界重视的情况仍未完全改变。我的研究试图对施蒂纳的代表作的理论特色及其思想对费尔巴哈、马克思等当时各种哲学的巨大影响进行阐述分析以及对其思想与克尔凯郭尔、尼采、阿多诺甚至当代后现代思想的理论相似性进行浅要发掘。
研究计划:立足现有资料,力求先把握施蒂纳的代表作《唯一者及其所有物》的主要内容与理论逻辑,同时参照早年和现有学者对施蒂纳的研究成果(如张一兵《回到马克思》中对施蒂纳的研究),然后进一步寻找分析施蒂纳反对形而上类本质思想的当世影响,以及他的思想与克尔凯郭尔、尼采、阿多诺及后现代思想的理论相似性。
章节目录
一.施蒂纳其人及其代表作介绍
(1) 施蒂纳其人及其所处的环境。
(2) 施蒂纳代表作《唯一者及其所有物》的文本分析。
(3) 施蒂纳的理论观点及对其分析。
二. 论施蒂纳的当世影响与冲击
(1) 施蒂纳思想对当时各种哲学(重点是费尔巴哈哲学)的批判。
(2) 施蒂纳对马克思思想形成的直接影响。
三.施蒂纳思想的后世意义:分析施蒂纳的思想与克尔凯郭尔、尼采、阿多诺甚至后现代思想的相似性。
1. 施蒂纳与克尔凯郭尔
2. 施蒂纳与尼采
3. 施蒂纳与阿多诺
4. 施蒂纳与后现代思想
四.结论
主要:
施蒂纳《唯一者及其所有物》,商务馆89年版
张一兵《回到马克思》,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孙伯揆《探索者道路的探索》2002年版
张凤阳《现代性的谱系》南大出版社2004年版
道格拉斯.凯尔纳《后现代转向》,南大出版社2002年版
张一兵《无调式的辩证想象》,三联书店2001年版。
罗素《西方哲学史》商务馆1982年版
尼采《论道德的谱系》商务馆1992年版
尼采《权力意志》商务馆98年版
尼采《偶像的黄昏》湖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梯利《西方哲学史》商务馆2000年版
赵敦华《西方现代哲学新编》北大出版社2001年版
刘放桐《现代西方哲学》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36-0268-03
一、研究背景与改革目标
2010年9月,在贵州大学教务处的安排指导下,贵州大学人文学院选择“西方哲学通论”作为教学方法改革试点的实验课程,我们为此花费数年时间开展了积极研究和努力探索。
贵州大学人文学院“西方哲学通论”课程的前身是为哲学系本科专业开设的“西方哲学史”课程。从2009年秋季学期开始,贵州大学人文学院开始实施新的教学方案,其中相关措施有:取消原“西方哲学史”课程,而代之以“西方哲学通论”课程,同时新课程的适用对象从原哲学本科专业扩展至人文学院的中文、历史、新闻、哲学等各专业。
为落实和实现这一新的课程定位和课程任务,就必须进行教学方法改革,必须不折不扣地、真正做到哲学教学工作的深入浅出,以便让人文学院的哲学专业和非哲学专业的学生都能真正参与到哲学教学活动中来,从中受到真正的哲学教育,为各自的各专业知识的进一步学习打下良好基础。这当然就为相应的课程教材和课程教学方法提出了更高要求,并且要对相关教改实践的经验和教训进行认真总结与研究,以期不仅推动这门课程的教学实践,更能辐射其他相关文科课程。而且,高校哲学课程的特殊性恰恰在于内容与方法的不可分离性:方法内在于内容中,内容又提升和巩固着方法,哲学内容(哲学问题)本就是对哲学方法的凝练和反思。所以,本课题虽然是教学方法改革研究,但却必须对授课教材做出改革和更新,否则就无法真正展开我们的教学方法改革。我们因而用三年左右时间编写和出版了体现本课题研究宗旨的新的哲学通论课教材并按照此教材施行了新一轮的教学实践,以观察教学方法改革的实际效果。
二、“西方哲学通论”教学方法改革的具体措施
考虑到“西方哲学通论”作为哲学课程的特殊性,我们具体的教改实践是按照以下几个环节来展开的。
(一)结合本课程所展开的教学方法改革与教学指导思想改革的关系研究
“西方哲学通论”的教学方法改革依据于本科阶段哲学教育教学指导思想的改革。“西方哲学通论”这门新课程的出现本身就是教学方法改革的一个产物,而其中所渗透的改革精神首先是高等学校教学指导思想的改革。之所以要将这门西方哲学课程从哲学专业提升至学院各专业必修的平台课,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
首先,实现从专业教育到通识教育的转向。就文史哲各专业的具体情形而言,让这些专业的本科学生接受普遍的哲学教育有利于其本专业学识的深化和巩固,而且是大学人文素质教育的应有方案。
其次,设立“西方哲学通论”并不意味着削弱原有的哲学专业教育的职责和使命。在具体教学实践中,我们并不因为这门课的平台课程性质就降低这门课程的难度和深度,我们将为哲学专业学生以及有志于在哲学领域进一步深造的其他专业学生提供良好奠基并为进一步研究预留接口。
(二)结合本课程所展开的教学方法改革与教学内容改革的关系研究
设立“西方哲学通论”这门新课程来取代和提升原有课程设置,并且为了实现上述双重教学目标,我们就必然要进行教学内容的改革。就具体问题而言,我们改变了原有教学内容史论比例。“西方哲学通论”无疑仍是要以讲授西方哲学史为载体,当我们的教学内容将更加突出“论”的因素,也就是说,我们把西方哲学的主要问题、主要方法、主要历史脉络向学生“论述”清楚。这样的话,这门课程才避免成为一个纯粹史料、纯粹知识的堆砌物与拼凑物;也只有在史论结合的基础上把问题讲清楚,才能真正让各专业学生有所收获。
所有教育的真正困难之处不是把“什么”讲清楚,不是让学生记住“知识”,而是要让学生弄清“如何”,让学生看清研究对象究竟是“如何发生”的,这才是教育的真正目标与归宿。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正是此理,这样才能真正对学生的进一步学习有真正的推动作用。那么,我们的教改实践从自身而来具有这样两个特点。
1.我们改变了原有过度侧重知识和史料的哲学史教学。具体教改实践中我们突出了“论”的因素,更加侧重对哲学之“如何”的问题的论述和讲解。
2.我们并未完全丢掉知识的传授。否则这门课程的性质就将发生变化而不再适合本科教学。因此我们必须坚持史论结合,而且要侧重后者。
那么,我们的教学方法改革就必须先要做到教学内容的改革,由于目前国内的各种相关教材大都是侧重史料的哲学史传统教材,为了我们的具体教改实践的需要,我们用三年时间编写和出版了一部适合本课程需求的“西方哲学通论”教材。
(三)教学方法改革与教学主导性改革的关系研究
“教学主导性改革”又可细分为对“教师的主导地位”与“学生的主体地位”的关系研究问题。我们认为这二者之间存在一个“教学主导性的适宜转交”的问题,因此这两个问题被我们设置为一个问题来加以探讨。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一切教学方法改革都最终是为了激发和持续激励学生的学习兴趣。但我们究竟如何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呢?经过讨论,我们的对策是:在对教学内容进行深入改革的基础上,我们采取了一些必要措施来改革我们的教学方法,以期推动我们的教学改革实践。
传统的哲学教育方法是教师占据绝对主导地位,以单纯的教师讲授为主要形式。我们已经逐渐认识到,这种教学模式尽管有可取之处,但其弊端也是不可忽视的。这种教学方法的最大弊端是难以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
在我们看来,要真正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这根本地意味着要把主导权适当地转交给学生。因为只有有了主导权,或至少有了对主导权的经验或追求,一个人才能对学习有真正的和持久的兴趣。那么,具体到教学实践问题上,我们就有必要改变原有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让学生有积极的参与意识和主导意识。我们所采取的改革措施有如下几点。
1.按照学号秩序安排学生担当“五分钟的教师”,即每节课开始留出十分钟,让做好准备的学生充当五分钟的教师,在讲台上对全班学生讲解他所理解的某个哲学问题,然后有五分钟的时间供其他学生对该学生提问,最后教师对整个环节给予点评。这个方法我们实施了很长时间,学生反响良好,充分调动了学生思考哲学问题的积极性。
2.将全班按一定人数分成若干小组,每月展开一场哲学专题的探讨活动,每个小组提供对该专题的研讨报告,各自安排代表上台发言。小组之间相互点评、打分。
3.教师在讲授课程时要坚持两个原则:(1)教学主导权的转交只是适当地转交,教师必须掌握最终的决定权,否则教学秩序和教学进程都会受到干扰,最终损害的是教学质量。(2)教学活动的重心要放在对学生领悟力的锻炼和提升上。只有坚持这两个原则并充分展开教学实践,我们才能有最坚实的把握来真正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最终激发其兴趣和提升其哲学素养。
(四)教学方法改革与考试方法改革的关系研究
在“西方哲学通论”课程的教学实践中,我们发现,传统的考试方法――期末考试成绩决定最终成绩,的确有较大弊端。因为这容易使得学生在课程学习时过度注重对知识的记忆和储备,而忘却了哲学学习的根本要义。首先要去理解、领悟义理,绝非只是去记忆知识。我们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实践中当然可以反复向学生强调指出哲学学习的特点,但为了在形式上能予以体现和保障这种指导精神,对考试方法和考试形式进行改革的确是有积极意义的,因此我们说教学方法改革也需要考试方法的改革。
我们具体的措施如下。
1.增加平时成绩的考察和鉴定,将平时成绩按一定系数纳入最终成绩。平时成绩的考察形式主要有课程论文、课程发言、小组报告等。人数较少的班级适当提升平时成绩系数,创新实验班可以考虑将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系数提升至60%。
2.改革期末试卷题目结构和内容,对试卷题目的难度和深度要有切实把握,既能满足检验学生知识性学习的一般要求,又能考察学生思辨性领悟的学习效果,即学生自主思考的能力。这一要求的实现既依赖于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同时也必须能多少体现改革效果。那么,这就为我们的试卷设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认真总结每次平时讨论、期末考试的经验和教训,探寻哲学考试的最适宜的模式,最终为哲学教学活动提供有力支援。
三、教改成果与经验总结
通过推进本课程的教学方法改革,我们使得绝大多数学生在哲学专业知识和哲学一般素养等方面都得到了提高。具体而言,进行通识教育,我们打通了文史哲各专业的原有专业限制,让学生能够了解进而掌握西方哲学史的基本问题,提升哲学素养,从哲学层面提升和巩固人文素质教育,同时也为哲学专业或有志于对哲学问题进一步深造研究的其他专业学生提供了基础和预留了接口。其次,使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系统地了解并初步掌握西方哲学历史脉络及基本内容,引导学生学习提出问题、分析问题的思维方法,锻炼和提高了学生的理论思维能力,在哲学教育中做到了理论与实际的结合、通史与原著的结合、阅读与思考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