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制度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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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制度论文

篇1

在基础教育的督导评估方面树立了与时俱进的要求。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我们国家对教育督导的基本要求是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以及基本上清扫青壮年的文盲,要彻底的解决适龄儿童“进得来”的基本问题;然而在九十年代初期,教育督导的重点则是要对“普九”的成果进行巩固,同时还要解决学生“留得住”的问题;从九十年代末开始,督导的中心就放在了解决学生“学得好”的问题闪,并且还要动员各方面的力量从而为学生创造“学得好”的有力条件;在当今的教育事业中,教育督导的重中之重就是要不断的的督促学生“学得更好”,从而满足社会、时展的基本要求。

每一个时期的发展所提出的基础教育都是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但是目前仍然存在着部分的教育体制、理念、内容和方法等,并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反而是阻碍了学生的发展。“双基“教育一直是我们国家引以自豪的模式,不过由于办学的效益并不高,导致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的能力比较低下,学生的学习成功率并不高。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发展,这种矛盾日渐突出,越来越多的人们意识到只有将人力资源转变成人才资源才能富强民国。面对现代科学技术的综合发展,对人才的要求方面必须要具有全面的、扎实的基础科学知识,以及整合性的科学技术能力;要促进我们国家乃至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就要求人才在科学与人文、现实和传统、历史和未来之间不断的协调、不断的化解,从而将自己历练成具有各种挑战能力的人才;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

小学教育督导,不仅要为教师、学生引导和树立正确的、从高的发展目标,更重要的是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教育事业发展的需求,将督导的中线转移到确保学校教育事业的质量上去,从而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也能适应时代的发展。

1.2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督导”工作主要是包括了“督政”、“督教”、“督学”这三个方面。基础性的教育从薄弱的环节逐渐走形有序、规范、完善,其中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所起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督政”主要是为了督促政府部门由上而下的注重教育,从而保证教育的优先发展。文明学校的评比、上等级的评估、各种专项的检查、特色学校的评估方案等的确立,这些在“督教”、“督学”这两个方面都起到了激励、制约、导向的作用,有力的推进了小学基础教育的发展,同时还是提升了教育质量的稳步前进。

是这社会、经济的发展,那么社会就会更加的渴望基础教育质量的提升,要求孩子们接受高等的教育,让孩子们的综合能力、知识水平都高人一等。社会在基于机制、体制等基本完善的条件下,更注重内涵的发展;同时这也是社会发展必然趋势。

1.3教育独到机制自身的完善与发展的需求

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我们国家刚开始恢复了教育督导的制度。经过将近25年的努力。教育督导在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升教育质量等方面都起到了良好的监督作用,也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不过,由于各个方面的局限性,我们国家的教育督导评估制度仍然不够完善,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缺陷、问题:一是督导的目标、内容、方法滞后;二是虽然是设置了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督导机制,但实质性的权利仍然受到约束;三是评估受到客观性的影响;四是教育的主体在评估主体中所占的比重较小,消弱了教育质量。

以上教育评估制度中所面临的问题严重影响了教育督导目标的完成,同时教育督导评估制度本身就需要完善。因此,在教育督导内容中,提升教育质量显得尤为的重要,反之也促进督导评估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2发展和完善督导评估的策略和方法

2.1转移督导评估的功能需求

不论什么样的评价制度都存在着相应的理论假设,只不过部分理论假设是隐形的。我们只需要对现行的督导评估制度进行审视就会发现其中的理论假设:第一,目前的教育事业中存在较多不合格的学校和低效能的教育;第二,在可以预见的时间内,若要提升教育水平,必须要依靠相关部门的奖惩,或者是施加外压;第三,在教育上实现学校组织目标比学校本身所需要的内在更重要。

以上的教育督导评估功能在理论上实现了“激励、制约、导向”,但是实质上还是将重点放在了奖惩和管理方面。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深入和发展,这种所带来的负面影响逐渐暴露于外:教育发展的不平衡;现行的评估制度缺少了尊重学校之间的教学差异;评估受到客观性的制约;被评估者容易对评估产生抵触的心理,很不利于督导工作的开展。

上述的种种弊端表现出了奖惩与管理功能的评估制度很不利于被评估者的积极参与,更加不利于评估者对教育质量的坚持。当基础教育发展到了一定的阶段,度打破评估的功能若是放在激励方面,将会有利于提升基础教育质量。

2.2督导评估性质、策略、方法的转变

既然评估的功能在转变,那么评估的策略、方法也应该是从“静”转变成“动静结合”,从而由“单纯的鉴定”深化到“鉴定与调研的结合”。

2.2.1在办学标准上尊重差异性

学校的办学目标是根据所在地进行创办的,办学的背景、基础、特点、风格等各方面的差异都是客观存在的,这样在进行评估的时候,除了要鉴定基础性指标是否达标之外,还要尊重学校之间的个体性差异,从而根据这种差异,确定个体化的评估制度,从而有针对性的学校提出改进的意见、发展的目标等,这样能更好的促进学校的发展和主动创新。

2.2.2评估多元化的主体

目前被督导评估的主体是越来越多,学校的行政、教师、学生。将评估的功能转移到激励之后,那么评估主体之间就不存在利害了关系了,同样的他们参与评估也就更加的积极、主动,彼此之间也能更加敞开心扉,然后做出合理、客观、具有价值的判断并谈论起改进的建议。

2.2.3注重方法上的调研

在目前的教育督导的重要职能主要是以评估来促进管理;因为现在的评估缺乏了连续性,往往只是注重的查阅资料、听汇报等之类表面性的工作,只是关注的行为结果及其被评估者即时的表现。若其中的可变因素没有得到及时的、相应的诊断或者是矫正机制,那么评估就很难保证其完全的客观性。客观的教育评估并不是一系列可以敷衍的顶峰期任务,为了要保证评估的客观性,那么就要注重教育全过程的客观标新,将重点放在对学校教育的所有活动的调研和观察上。当然这也就要求评估人员除了相对较高的政策水平之外,还要有比较高的专业素质。

篇2

评估制度在高等教育发展中具有“风向标”和“指示器”的作用,由政府主导的评估对高等学校的发展有很强的规范和导向作用。在我国高等教育评估中,首先,由于从评估工作的统筹到评估人员的选配都被纳入到了政府行政工作体系中,大大加重了政府工作的负担,同时也由于缺乏常态、连续的评估,造成评估工作成本过高。其次,由于政府主推的评估远离教学真实环境、远离市场环境,导致评估活动的信息收集不完整,对市场需求的反映有明显的滞后性。再次,政府集高等教育举办者、管理者和主导评估者三角色于一身,从评估开始到评估结束都有很强的封闭性,缺乏第三方的有效监督,这使评估活动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公益性受到社会公众的质疑,政府在办好高等教育和管好高等教育的双重目标下压力越来越大。

(二)未反映社会的利益诉求

社会主体是高等教育的重要利益相关者,高等教育质量的高低对其有深刻的影响。社会希望高等教育能产出更多的科技创新成果,培养更多能适应、推动社会发展的高质量人才。同时,社会希望自身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更高要求在高等教育评估工作中得到反映,并希望政府主导的评估活动的评估结果能融入到市场“信息流”中,为自己的决策提供依据。不仅如此,社会希望参与到评估中,引导社会资源对高等教育的高效投入,加强与大学的联系,扩大自身在高等教育发展中的影响力,改变社会对高校建设缺少话语权的现状,而上述种种诉求无法直接地在我国现有的评估制度中得到全面反映。

(三)高校参与评估的内动力不强

政府主导的高等教育评估呈现行政检查倾向,并且评估结果与政府的各项资源投入直接挂钩,高校在面对政府的评估时,不得不倾尽全校之力迎合评估标准,甚至不惜弄虚作假。评估一旦结束,学校便懈怠下来,逐渐在各高校间形成政府评估通过便“万事大吉”的消极思想。高校过分依赖政府的外部推动,无法形成参与评估的主体意识,对本应贯穿于日常教学的自我评估的推动意识不强,大大降低了教育评估的成效,影响了“以评促建”的实现。此外,现有的评估制度缺乏教师和学生的主动参与,教师和学生只是被动地接受检查,影响了高校参与评估内动力的提高,客观上也形成了高校评估缺乏基层参与的问题。

二、多元参与的意义

(一)有利于缓解政府在高等教育评估中的合法性危机

合法性是指得到社会大众或各个利益主体的普遍认同与自愿遵从。我国的高等教育评估制度自建立以来就带有明显的政府主导色彩,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高等教育利益格局不断分化,政府主导的一元评估制度,与利益主体多元化的社会环境契合度不断下降,无法实现其他利益主体的参与意愿和利益诉求,自然难以得到其信任和认同,形成合法性危机。高等教育评估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高等教育资源的配置,关乎各利益主体的切身利益,因此高等教育评估应有各利益主体的广泛参与。通过高等教育评估多主体参与,拓宽社会和高校参与高等教育管理的渠道,为其提供表达利益诉求的机会,从而使高等教育评估更加民主、科学,提高政府在高等教育评估中的协调能力,保证高等教育评估活动得到广泛认同和信任,缓解政府在高等教育评估中的合法性危机。

(二)有利于政府、社会和高校间的相互认可

随着市场经济和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政府、社会和高校各主体在高等教育的利益逐渐分化,这必然会产生利益的矛盾和教育价值观念的冲突。政府主导的高等教育评估活动因缺乏与社会、高校的沟通互动,评估的认同感下降。高校在政府“一把尺子量到底”的评价标准中呈现趋同态势,培养的学生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社会对高校建设的认同感下降,对政府在高等教育事业中的管理能力产生不信任。多元参与是通过利益主体的多元化,权力的多元分配,实现各方利益的最大化。可以通过政府、社会和高校共同参与高等教育评估,重建三方之间的信任关系,强化高等教育质量意识,引导政府、社会和高校各方的独立性,实现政府、社会和高校在高等教育评估中的相互认同。同时,在相互认同的基础上,激发各主体参与高等教育评估的积极性。

三、多元主体参与高等教育评估的策略

(一)政府创造多主体参与的环境

在高等教育评估多主体参与中,政府需要通过宏观上的制度安排和引导来巩固影响力。第一,政府在高等教育评估中职能的转变需要制度的保障。改善评估制度缺失的现状,创新已有的评估制度,加快评估的立法,实现更加合理有效的制度安排,确立社会、高校参与评估的合法性,并对社会、高校参与高等教育评估的方式进行明确的规定,确保社会、高校在参与评估时有法可依。第二,积极培育和发展教育评估市场。引入教育评估服务的竞争机制,运用立法、委托合作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评估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协调。第三,建立多样化评估标准。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发展,需要有多样化培养目标的高校,也需要多样化的评估标准来衡量不同类型高校的质量。通过多样化评估标准的实施给予高校充分的建设空间,以充分发挥高校探索特色发展的创造性,使评估工作真正成为大学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自我约束的动力。

(二)社会提高自身的参与力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在教育市场资源配置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教育评估领域,社会需要自主创造参与机会,提高自身的参与能力。第一,政府对公共高等教育经费的减少为社会市场参与高等教育提供了机会。社会可以充分利用自身的资金、信息优势,加大与高校的横向合作,提高社会与高校的密切程度,并运用市场竞争机制的参与,促进高校提高专业设置和学生培养中的成本效益,扩大社会在高校发展中的话语权,进而将这种影响力映射到高等教育评估中。第二,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将自身参与高等教育评估的利益诉求以合理的方式反馈到政府评估的运行中,使这种参与愿望不断以温和的方式得到强化,进而引起政府在评估决策中的考量,为自身参与高等教育评估创造和谐宽松的环境。

(三)高校加强自我评估

篇3

德国《股份法》对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引入,一方面是为了简化实现公司损害赔偿请求权的途径,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弥补公司治理结构中所有人监督的欠缺。巧合的是,我国2005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也引入了股东派生诉讼制度。下面,通过对德国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评析,为我国的股东派生诉讼制度提供一个可以比较、参照的对象,以期对该制度在我国的进一步完善有所启示。

一、诉讼许可程序

所谓的诉讼许可程序是指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不能直接向法院以个人名义主张公司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而是首先向法院提出“允许以自己名义主张公司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申请,然后再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对其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允许其。这一具有实质审查内容的特许程序,不同于在大多数国家适用的仅仅是股东请求公司自己提讼的前置程序。

德国《股份法》首先对有权提讼许可程序的股东进行了资格上的限制。只有那些持有百分之一股份或者持股数额达到10万欧元的股东才能请求法院允许其代公司主张损害赔偿请求权。这一持股比例或数额上的限制,是要求股东在公司有一定的经济参与,以此确保诉讼提起的理由和动机的严肃性。同时,德国《股份法》规定持股比例和所持股份的数额,两者具备一个,即满足该股东资格的限定条件。“10万欧元的起始限额会使很多机构投资者和比较大的私人投资者有机会行使该权利。”而这一数额和可选择适用的起始限额“股本的百分之一”,没有任何关系。作为下限,这一持股比例估计至少相当于50万欧元的股票价值。这样的灵活规定,是考虑到了大型的上市公司和小型的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区别。股东可以根据公司规模的大小,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条件。

公司住所地的州地方法院的民事或者商事审判庭(德国《股份法》第148条第2款)决定是否允许申请人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其审查依据的标准是修改后的德国《股份法》第148条第1款确立的四项要件。

首先,持股时间要件,即股东派生诉讼的原告必须在其的不正当行为被公开之前已经持有股份。修改后的德国《股份法》第148条第1款第2句第1项规定,(提出诉讼许可申请的)股东要证明,其获得股票,是在其或者在全部继受的情况下其权利前手基于(信息)公开而获悉所宣称的义务违反或者损害(事实)之前。德国《股份法》将原告股东身份的获得限于其的不正当行为被公开之前,就避免了上述问题的出现。该条文里的“公开”指的是在大众传媒、经济出版物或者被广泛传播的网络服务中公开信息。如果一事件以这种方式被公开,(提出诉讼申请的)少数股东必须证明,他们在此之前已经拥有了股票,或者陈述并证明,尽管如此他们也不能获悉该信息。该证明可以通过一个或几个银行保管摘要或者购买文件进行。通过这一规定,法律要确保那些在获悉可能存在的义务违反事实后以滥用诉权为目的而短期获得股票的股东被排除在该权利适用领域之外,特别是那些为此目的通过没有相应经济投入的股票出借而获得股票的股东,不能享有法律赋予的股东派生诉讼提起权。(P46)

其次,请求程序要件。各国关于股东派生诉讼的规定中,一般都要求原告股东必须首先请求公司自己,只有在确定公司拒绝或者不予回应等法定情况下,他才可以提起股东派生诉讼。与其他国家的一般通行做法不同的是,德国《股份法》将股东请求公司的程序作为在诉讼许可程序中必须审查的一个前提条件,而不是作为前置程序中的唯一内容。按照德国《股份法》第148条第1款第2句第2项的规定,提出诉讼许可申请的股东要证明,其已经徒劳地、并设定合适期限地向公司要求,(由公司)自己提讼。这一规定强调了股东派生诉讼“辅”的特征。首先,公司的有权机关必须自己作出决定,是否对义务人提讼。为了明确公司的决定,提出要求的股东应该为公司设置一合理期限。对于这一期限应适用一般规则。《企业完整和撤销权现代化法》政府草案的立法说明中认为,两个月的期限应该是一个合理的期限。当然,如果公司明确拒绝了股东的请求,则不必拘泥于这一期限。如果公司只是说明有的打算,则不能以此否定股东的权利,因为公司有可能以此赢得时间达到拖延诉讼或者使损害赔偿请求权超过诉讼时效的目的。因此,如果股东能够证明,其已经设置了一个合理期限(两个月),而过了这个期限,公司没有提讼,则就满足了这一要件的要求。(P47)如果公司不能在这一期限内决定是否,则其可以在以后的一个时间,当然,对于这期间发生的费用,它要对已经以自己名义的股东进行补偿。

第三,公司损害要件,即公司须受到损害。德国《股份法》第148条第1款第2句第3项的规定,要有事实证明,对公司因为不正直行为或者重大违法或者违反章程的行为而受到损害的怀疑是正确的。也就是说,原告股东必须要证明,公司利益因为其的不正当行为而受到了损害。诉讼许可程序中对于法院的初期审查起决定性作用的是违法或者违反章程行为的严重程度。如果一行为明显的并且毫无疑问是最轻的或者轻微地违反了法律或者章程,并因此造成了损害,符合法定条件的少数股东也不能对此提讼,因为“在这样的情况下,小的少数股东(群体),不能强制那些沉默的或者有其他考虑的股东接受其追究责任的愿望”。(P47)

第四,非违反公司利益要件。依据德国《股份法》第148条第1款第2句第4项的规定,法院在诉讼许可程序中还要审查是否有基于公司利益的重大原因对抗该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张。并非所有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诉讼都符合公司利益。法院要在公司利益和股东诉权之间进行价值衡量。这一规定援引了联邦高等法院在ARAG一案的判决中确立的基本原则。在该判决中,法院认为,监事会有义务独立地审查,是否应该对董事会成员提起损害赔偿之诉;如果有重要原因,例如提讼不符合公司的重要利益,监事会可以不理睬有关的诉讼请求。(P108)在通常情况下,如果具备了德国《股份法》第148条第1款第2句第1至3项要件,法院就会准许股东派生诉讼请求。只有通过衡量,公司的重大利益会因此受到损害,法院才会驳回股东的派生诉讼请求。这一规则尤其适用于多重诉讼。由于股东派生诉讼会导致公司承担相应的费用,所以多重诉讼必须作为一个绝对的极端的例外。(P48)

通过诉讼许可程序的设置,对股东派生诉讼许可构成要件进行审查,从而排除那些不可能的、不必要的、不应该的诉讼,既能减少法院的工作负担,也避免公司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诉讼许可程序应该使股东少数获得一种可能,即着手进行一个自始就很有希望的诉讼,而不必承担在(后来的)诉讼中担负费用的风险。(P43)诉讼许可程序作为一个预防性的前置审查程序,将审查判断的权力赋予给法院,转移了股东的诉讼费用承担的风险。如此,会促进股东行使派生诉权的积极性,也以此措施来对公司的管理层施加压力,发挥所有者监督的作用。

当然,作为真正的权利主体,公司有机随时通过诉讼主张其损害赔偿请求权。如果公司以自己名义,则不允许同时存在尚未完结的诉讼许可程序或者股东派生诉讼程序。也就是说,公司诉讼取代了诉讼许可程序和股东派生诉讼。不过,公司可以自己选择,是否继续已经由股东提起并正在进行的诉讼。诉讼许可程序申请人或者股东派生诉讼原告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公司提起的诉讼。

如果法院准许了股东的诉讼许可申请,则该股东必须再次要求公司在合理期限内自己通过诉讼主张损害赔偿请求权。如果公司仍然拒绝,或者在股东设置的期限经过后仍没有,则股东可以在法院决定生效后的三个月内向公司所在区的州地方法院以自己名义提讼,诉讼结果由公司承担。二次请求程序的设定,旨在为公司再次提供一个自己的机会,这也迎合了股东派生诉讼损害赔偿请求权主体实为公司的特性。当然,如果公司仍然拒绝,则意味着其放弃了自己行权的机会,而宁愿无条件承担股东派生诉讼有利或者不利的诉讼结果。

二、股东论坛(Aktionaersforum)

如果法律或者章程对于股东权利行使的资格作出了持股比例或者数额的最低限制,则需要股东联合起来共同行使权利。但是,在发行记名股票的情况下,股东对于股票登记簿不能有一个总体的了解;而在发行不记名股票的情况下,那些不重要的股东本来就不能为公司和其他股东所知,以至于他们之间几乎不可能建立联系。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股权日益分散,股权结构也越来越具有国际化趋势。考虑到这些情况,修改后的德国《股份法》在第127a条作出了关于股东论坛的规定,即股东或者股东联合会可以在电子版联邦法律公报(elektronischerBundesanzeiger)的股东论坛向其他股东发出请求,按照《股份法》的规定共同或者提出申请、请求或者在某一个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在股东会召集请求权(第122条)、特别审查(第142条第2款)和股东派生诉讼(第148条第2款)等情形下,都可以适用股东论坛的规定。

股东论坛只是为了便于股东及股东联合会之间的联系而设置的,它并不涉及官方的公布行为,而只是私人之间的联系。为了这一联系,中央登记簿提供了便捷的平台,但是联邦司法部作为联邦法律公报的发行人,对其内容并不负责。按照修改后的德国《股份法》第127a第2款的规定,股东或者股东联合会在股东论坛上的呼吁请求,只能包括发出呼吁请求的股东或者股东联合会的姓名和联系地址,公司的名称,申请、请求或者就某一个股东大会决议事项行使表决权建议和涉及的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如果欠缺相应的通讯地址,则该公布请求会被驳回,因为通讯地址对于公司来说,是其获得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仅仅有电子邮件地址是不够的。如果涉及的是表决权行使,则必须提供明确的公司名称和具体的股东大会日期。而对于申请、请求或者表决建议的解释却不允许在电子版联邦法律公报上公布,以保持呼吁请求的中立。

当然,呼吁人可以将其解释在其个人网页上公布,并在股东论坛上附上链接和其电子邮件地址,使有兴趣的股东可以直接到该网页查看或者和该股东直接联系。由于今天的股东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网页或者其他的公开传媒方式传播自己的观点,所以要求股东首先将其解释告知公司,既不必要,也没有意义。(P43)所涉及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也不能将其针对股东或者股东联合会的呼吁请求的观点在电子版联邦法律公报上公布,而只能在其后附加公司网页的链接,使股东直接点击就可以到达载有公司观点的网页。

通过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建立股东之间联系的便捷渠道,不仅便于股东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以共同行使权利,而且还能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公司治理的缺陷,即所有人监督的欠缺。立法者希望联邦法律公报的股东论坛作为对每一个人开放的股东之间联系的基础,能够为股东所接受并普遍知晓,并且希望股东论坛与个别企业在因特网上被中断的交流平台相比具有更大的优越性。(P34-35)

三、诉讼费用的承担

诉讼费用承担的分配也是股东派生诉讼制度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合理分配诉讼费用负担,不仅可以促进股东积极行使派生诉权,同时也能避免出现滥讼的危险。按照德国《股份法》第148条第6款的规定,如果法院没有批准诉讼许可程序,则要由申请股东自己承担该项程序的费用。在其他情况下,诉讼费用承担问题则在最后的诉讼中视不同情况而定。如果公司自己或者承接了股东提起的尚未完结的诉讼,则对于其前或者承接前诉讼许可申请人支付的费用,公司要予以补偿。如果股东派生诉讼被全部或者部分驳回,并且股东不是基于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的非正确陈述而获得的诉讼许可,则公司要补偿申请人为此承担的费用。可见,在德国《股份法》上是以诉讼许可程序是否得到法院批准作为申请人和公司之间诉讼费用承担的划分界限。如果诉讼许可程序被法院驳回,则申请人要承担相关的费用,在法院对诉讼许可程序所作的驳回决定中就会包含这一费用承担的内容。这也符合德国《民事诉讼法》第91条第1款确立的关于费用承担责任分配的基本规则。因为在这一阶段,程序法院还没有进行初审,而且由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确定的争议标的的数额对于申请人来说通常是清楚直观的。另外,如此安排诉讼费用的承担,也是为了避免使诉讼许可程序成为个别股东检验派生诉讼成功希望值的免费试验程序。由于诉讼许可程序是法院为股东派生诉讼进行前期审查和把关,得到批准的诉讼许可通常意味着其后的股东派生诉讼具有很大的胜诉希望,所以本来是为了防止诉权滥用的前置审查程序,很可能会因为股东不负责任的诉讼许可申请行为,而沦为法院为别有用心的股东提供免费“检测”服务的工具。而在诉讼许可程序未被法院批准的情况下将诉讼费用负担划分给申请人,即符合诉讼法上谁败诉谁承担费用的原则,也会阻却那些以滥用派生诉权为目的的诉讼许可申请。因为申请人最清楚其理由是否具有充足的法律依据,从而能够自行判断是否提出诉讼许可申请。为了保护申请股东的利益,德国《股份法》同时也规定,如果诉讼许可申请是由于与公司利益相冲突而被法院驳回,而公司在对股东提出公司自己的请求进行答复时,能够指出该理由却并没有指出,则该申请人不需要承担费用。

如果法院批准了股东的诉讼许可申请,则在法院作出的诉讼许可程序决定中,首先并不涉及费用承担的内容,因为在其后的诉讼中,还会区分股东以原告身份参与整个诉讼、公司另行和公司承接已经开始的股东派生诉讼等情形,所以诉讼费用承担将体现在诉讼结束后的终局判决(Endurteil)中。如果公司自行或者从股东那里承接了诉讼,则它要承担在其前或者承接诉讼前产生的申请股东的费用。如果整个诉讼都是以股东为原告进行的,也就是股东派生诉讼的情况下,在主体诉讼(Hauptverfahren)以被告方败诉结束时,当然毫无疑问应该由败诉方承担费用,而诉讼所得利益归公司所有。问题是如果被告方胜诉,则会涉及到应该由谁来最终承担诉讼费用的问题。按照民诉法的基本原则,应该由败诉的原告股东承担费用。但是股东派生诉讼不同于一般的诉讼,因为它是股东间接为了自己利益,而直接为了公司利益而提起的诉讼。所以,在股东承担费用以后,还存在着在公司与股东之间如何分配的问题。按照德国《股份法》第148条第6款,如果诉讼被全部或者部分驳回,原告股东对公司享有费用偿还请求权(Kostenerstattungsanspruch)。即虽然原告股东会在诉讼过程中预先支出一定的费用,但是他有权要求公司对其支出的费用进行偿还,包括诉讼费用和诉讼许可程序费用。股东对公司享有费用偿还请求权的理由,可以回溯到利他行为费用分派的一般原则,即享有利益者要承担费用。虽然适用这一原则的前提是行为要取决于他人的意愿,而在股东派生诉讼的情况下却是股东违背了公司的意志而行为。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诉讼许可程序被批准的结果恰恰表明,股东尽管如此仍有权为公司行为,并允许其无视公司的意志。而在立法说明中也指出,程序法院作出的诉讼程序许可的决定是一个强有力的推定证据,即诉讼提起是为了公司的正当利益。所以不能让公司仅仅承受诉讼带来的利益,而是也要同时承担败诉的风险。

从德国《股份法》对股东派生诉讼涉及的费用分担的规定可以看出,通常情况下,股东需要承担的只是诉讼许可申请被驳回而产生的费用承担风险,而在诉讼许可申请被批准以后,则完全由公司最终来承担败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除非股东是基于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的虚假陈述而获得诉讼许可。这一明显将费用承担风险分配给公司的规定,一方面体现了立法者希冀以此促使股东积极行使诉权,使其不会因为担心承担诉讼费用而放弃权利,从而有效发挥所有者监督作用的立法意图;另一方面也以此给法院特别是公司施加了压力。

四、作为利益平衡机制的商业裁判规则(BusinessJudgmentRule)

此次德国《股份法》增加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规定,其目的并不是为了强化董事的责任,而是为了便利少数股东追究董事对公司的损害赔偿责任。尽管如此,可以预见的是,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确立会使董事们面临更多的责任风险。那么,如何处理股东利益与董事利益之间的矛盾?如何打消董事对责任诉讼的顾虑,使这一制度不致影响董事正常的企业经营决策行为呢?

修改后的德国《股份法》在第93条第1款第1句后增加了这样一句话,即“如果董事在作出一项企业决定时理智地认为,其是基于合理信息为了公司利益行为的,则不存在义务违反(Pflichtverletzung)。”该规定排除了董事对公司的成功责任(Erfolgshaftung),即董事对于企业经营决策(unternehmerischeEntscheidung)中出现的“错误”不承担责任。这一规定被认为是以美国法上的商业裁判规则为蓝本的,并与德国联邦高等法院1997年在“ARAG/Garmenbeck”一案中作出的司法判决类似。在强化少数股东责任追究权利(Verfolgungsrecht)的同时确立商业裁判规则,使董事在涉讼的情况下可以通过适用该规则而免除责任,这无疑是一种利益平衡机制。

适用商业裁判规则首先要区分“错误的”企业经营决策和其他义务,比如忠诚义务、信息义务的违反以及对法律和章程规定的一般违反。(P21)也就是说,商业裁判规则只适用于企业经营决策框架内,董事违反义务的行为则不能被涵盖其中。比如,如果董事作出了错误的投资决议,致使公司遭受损失,如果其能证明决议作出时是基于合理的信息,是为了公司的利益,则董事不需要就该损失对公司负责;但是如果董事会作出一项逃避纳税义务的决议,公司因此受到处罚,则董事要对此承担责任,因为该决议不属于错误的企业经营决策,而是违反了法律,而“对于违法行为不存在责任免除意义上的‘安全港’。(sichererHafen)”(P21)

适用德国《股份法》上的商业裁判规则,需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l)必须要有相应的企业经营决策。之所以把商业裁判规则的适用局限在企业经营决策,是因为企业经营决策通常是对未来的一种预测,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无法通过司法程序来进行评价。这些需要企业在不确定的情况下作出的企业主导决策(unternehmrischeLeitentscheidung)比如:为了扩大生产能力而投资一套新的生产设备、生产一种专为上等阶层享用的新的轿车车型、确定下一个夏季货样的颜色、出版新的民法典全注、为打开东亚市场而购买一个外国批发商。(P83-84)这一特性,使企业经营决策区别于对那些法定的、章程或者聘用合同确定的、不具有事实上的评价余地(Beurteilungsspielraum)的义务的注意。(P22)

(2)董事在作出经营决策的时候必须“相信”是为了公司的利益而“行为”。对这里的“行为”要进行宽泛的理解,即决策本身和决策的执行都应包含其中,而不论其表现为法律行为还是事实行为。(P22)采用“相信”这一词语,使对行为的评价发生了视角转换,即不是从法官的角度,而是从作出决策的董事的角度对行为进行评价。而在法律条文中用“应该理智地相信(annehmenduerfen)”来表达,削减了其主观性色彩。如果董事对于一个与企业决策相关的风险以完全不负责任的方式进行了错误的评价,则不能适用该规定免除其责任。“为了公司的利益”指的是有利于企业长期的营利能力和竞争能力,以及有利于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它也包括子公司和整个企业集团的利益。这里所说的“公司利益”指的不是事后已经给公司带来的利益,因为适用该条规定的情形即是错误的企业决策已经给公司带来了损害。这里的“公司利益”指的是董事在作出决策时事先“理智地相信”能给公司带来的利益。

(3)行为必须是不能受到利益冲突和他人的影响,不能带有直接的个人利益。作为公司的经营决策者和领导者,董事必须要毫不偏袒地、独立地履行其职责。公司利益以外的其他利益,特别是董事个人或者与董事有密切关系的个人或者企业的利益都不能影响董事的行为。虽然这一点并没有直接规定在法律条文当中,但是法律规定已经隐含了这样的含义,即只有那些知道自己没有处于利益冲突之中的董事才能参与作出企业决策。(P23)

(4)董事必须理智相信,其行为是基于适当的信息作出的。一项企业决策的作出,常常也要基于直觉、经验、想象和对未来发展的鉴别力,基于对市场的感觉和客户及竞争对手的反应。这些不能完全被客观信息所取代。立法者既不想使董事丧失承担企业经营风险的勇气,同时也不想助长其鲁莽和轻率行为,而让投资者和劳动者为此买单。(P23)企业的经营决策者通常需要对经常变化的市场作出快速反应,因而很难或者根本不可能进行完备的决策准备。而那些看起来客观的信息,也可能会因为企业经济的发展趋势、变化的市场氛围而具有主观色彩。董事作为决策者有权对其掌握的信息进行理性评价,并据此作出决策。至于哪些信息是“适当的”,则由董事在考虑决策作出的时间、决策的种类和重要性的基础上进行判断。只有具备了上述四个要件,董事才可以适用商业裁判规则,免除自己的责任。按照德国《股份法》第93条的规定,在追究董事对公司损害赔偿责任的诉讼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董事要证明自己没有违反其注意义务,否则即推定其有过错。商业裁判规则的适用是对董事责任的限制,因而仍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由董事来证明上述四个要件的存在,以免除其责任。

股东派生诉讼是确保公司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最终得以实现的一项制度。然而,股东派生诉讼只是一项辅的公司权益救济措施。德国《股份法》上的股东派生诉讼制度一方面通过宽松的股东资格限制和较低的诉讼费用风险承担,促进股东行使权利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通过严格的诉讼许可程序审查防止股东滥用诉权;同时,独特的诉讼费用负担设计,对公司自己主张权利施加了潜在的压力;股东论坛的开通和商业裁判规则的引入,则表明了立法者对股东权利和董事利益的双重考虑。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也引入了股东派生诉讼制度,但是在规则设置上还存在着缺乏可操作性的问题。希望德国《股份法》对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规定能对我国进一步完善该项制度有所启示。

注释:

[2]参见德国股票研究所(dasDeutscheAktieninstitut)对性《企业完整和撤销权现代化法》政府草案的意见。

[3]德国《企业完整与撤销权现代化法》的政府立法草案及立法说明.

[4]托马斯·莱塞尔.德国资合公司法:第3版.高旭军,单晓光等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

[5]德国《股份法》第91条第1款:败诉方要承担诉讼费用,特别是要偿还对方当事人产生的费用,只要这些费用对于合乎目的的权利追诉或者权利辩护是必要的。偿还费用也包括补偿对方当事人因必要的旅行或者参加必要的庭审而耽误的时间;可以相应适用证明补偿的法律条文。

篇4

[关键词]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发展趋势

一、我国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研究的进展

我国电子政务建设已经开始向“以公共服务为核心”的阶段转移,强调面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通过“以人为本”的公共服务手段,更为人性化地行使政府管理职能。目前,电子政务应用系统的规模和社会影响越来越大,急需研究提出科学的绩效评估理论,以规范、指导和评价电子政务建设实践。研究已确定我国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建设的指导思想,即按照国家信息化建设的主要目标以及政府的行政理念、价值追求和职能责任等来确立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以制度机制制约各级政府和部门对电子政务作宏观、中观以及微观层面的评估,通过对

各地区的政府和部门之间的电子政务的发展环境、投资收益、发展状态和发展过程以及整体发展状况的对比,来了解差距和机会,激发变革勇气和发展信心,使政府在弥合“数字鸿沟”和消除“信息孤岛”的变革努力中不断地完善电子政务需求的政府基础,引领电子政务建设的正确方向,确保电子政务的有序发展,以保持电子政务的生命力并符合公众要求与期望,同时为今后的电子政务建设提供建设指导。我国还制订了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建设的总体目标,即通过有法律效力的制度安排把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工作长期固定下来,帮助政府更好地控制电子政务的发展方向,重视和提高电子政务建设的实效,以避免重复建设、盲目投资和缺乏效益,保证国家信息化战略目标的实现和电子政务建设预期目标的达成。

目前,国内已经有广东、江苏、青岛等省市开始着手进行不同深度不同形式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启动了将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纳入政府日常管理活动的破冰之举。有关学者也开始就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制度建设和体系建设进行研究。总的说来,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在我国已在学术和实践领域提上议事日程。

二、我国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研究存在的问题和发展趋势

实际上,我国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工作还处于政府日常行政工作之外的一种边缘性地位,并没有建立专门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机构,也没有通过法律把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作为制度安排固定下来。如何实质性地、有效地推进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成可专家学者们高度关注的问题。以前对电子政务绩效的研究主要从政府网站外部特征入手,进行外评估。电子政务绩效的外评估无需制度建设,但基于国内非政府的评价机构发展不成熟,政务公开程度不理想,公民参与度不足等原因,即便是外评估,在我国恐怕也还存在着一些制度障碍,使得评估方式只能局限于网站分析。如何使外评估提升到“公共满意度测评”的阶段值得研究者们深入思考。同时,仅仅评估电子政务的外部绩效是不够的,评估电子政务的建设绩效时,还应包括流程优化、制度建设、成本投入等内部绩效。

美国联邦政府电子政务绩效的内评估是建立在“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政府项目费用-效益分析”、“政府行政的绩效评估”这三大制度基础之上的。然而,这三大制度基础在我国几乎都不存在。首先,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尚待启蒙。如果说美国的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正在破解XYZ的话,中国则还在呀呀学语ABC。从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开始政务改革,大概落后于发达国家百年以上。《政府信息开放法》即将颁布,专家们建议尽快制定《隐私保护法》,逐步实现从信息管理到信息资源管理的跨越。其次,政府项目的费用-效益分析形同虚设。《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1986年获国家计委采纳。《方法与参数》中提出了国民经济评价方法,也就是国际上通行的费用效益分析法,它要求从国民经济全局对项目的投入及产出进行识别、计算、衡量。但是我国政府的投资极少受到约束,率性而为是家常便饭,且政府配置资源的深度和广度世所罕见,即使财务评价也常以“可批性研究”对付项目审批而已。结果,国民经济评价方法极少应用,政府项目的费用-效益分析形同虚设。再次,政府行政的绩效评估刚刚提上日程。值得高兴的是,针对政府行政的绩效评估已经提上日程。目前财政部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正在积极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管理制度和操作办法。但是我国现在还没有做到把政府的全部资源都纳入预算管理的范围,也未能准确地把握完成绩效目标需耗费的成本,还不具备科学地确定由公共部门还是私人部门履行一些公共服务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我国还不具备全面推行绩效预算的条件,政府行政的绩效评估有待规范和完善。

这三项制度中,最难的是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次难的是政府行政的绩效评估。因此,有关学者提出从政府项目费用-效益分析入手,建立粗略的项目评价制度。以费用效果分析暂代费用效益分析,用定性的、非货币化的“效果”对政府项目进行简单评价。我国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制度基础薄弱,难以在近期内实质性地推进内评估。如果不顾及制度基础,把政务绩效评估单纯视为一项技术、一种方法、一套指标体系,那就不会有任何实际效果。所以,对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制度的研究是不可忽视的,当务之急是研究建立专门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机构,研究如何以法律制度规范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然后在实践中渐渐推进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制度建设。

目前,有关研究在电子政务绩效的整体构成上还没有形成同意认识,各有偏重,使得各种评价结论无法横向比较。对电子政务进行绩效评价应包括哪些内容,采用何种评价方法,评价的指标是什么,如何确定绩效,以上这些问题在当前的研究成果中仍找不到答案。也就是说,我国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体系的研究存在严重的缺失。其中,对评估指标体系的研究尤其不足。电子政务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社会技术系统,涉及到的职能部门日益广泛,面向的服务对象日趋多元化,产生的社会影响十分深远,其绩效构成更加复杂,应用环境更加多变。曾有学者试图建立评估指标体系,但在我国当前制度缺失,技术落后的基础上建立科学合理、完整可行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几乎是不可能的,强行建立指标体系无补于事。当前提出的指标体系大多指导思想是计划思维的延续,不能确定由谁来推行体系,指标设立本身也欠科学。指标体系是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研究的关键点,所以在今后的研究中,指标体系将是研究的核心内容。此外,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其他方面,如评估方法、评估模型、绩效确定方法等也是研究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在既有的研究成果基础上和不断前进的实践经验获取中,我国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体系研究前途明朗。

同志曾指出,“要确实让老百姓感到信息化是为人民服务,为老百姓服务,这才有意义”。电子政务建设要结合人民群众的要求,对电子政务的绩效评估不只是一个管理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只有从政治的高度进行考虑,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研究中的问题才能从根本上解决。

参考文献:

[1]孙国峰.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成功执行的要点[N].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2004-07-20.

[2]唐钧.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渐进战略[J].电子政务,20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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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是学生在校期间最后一个重要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实现培养目标、培养学生专业工作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毕业论文成果的质量,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是专业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也反映学校培养人才的质量水平。

近几年来,随着招生规模的扩大和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到来,高校生源质量有所下降。再加上工业工程专业在我国从90年代初才开始创办,师资队伍、管理水平等教学条件的不足,在某种程度上也影响到毕业论文的质量。笔者根据多年从事毕业论文指导的经验以及在师生中的相关调查,对提高工业工程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质量进行了研究与思考。

一、工业工程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学科特点导致毕业论文选题较难。

工业工程具有鲜明的工程属性,国外一般把工业工程划入工程学范畴。但它又不同于一般的工程学科,它不仅要应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而且要应用社会科学及经济管理知识,具有交叉性、拓展性、目的性、人本性、综合优化性等特点。从多年的实践来看,工业工程专业的学生在选题时绝大多数都选择撰写毕业论文,因为毕业论文主要使用理论性的文章作文献,相对容易取得,而解决实际问题的题目需要进行深入调研,花费的精力多,得到的资料少,导致论文选题难。

2. 水平较低,创新不足。

工业工程专业在我国是一个比较新的专业,很多人对它不了解,导致学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就没有对它太多地关注,只是因为填了“服从”才学习这一专业的,所以相对来说生源的质量差一些,他们一般对指导教师的依赖程度较高。另外,工业工程专业的学生知识面较广但深度不够,往往没有自己的独特观点,对遇到的问题缺乏自己新的想法和思路,创新能力不强,容易造成论文选题缺乏新意、论文内容雷同等现象,往往是总结或重复别人的工作。在做理论性较强的题目时,论述空泛,基本概念含混笼统,甚至结论与论述脱离或与现实矛盾。做实践性较强的题目时,论述停留在表面现象或经验层面,不能深入进去,提出有价值的对策与措施。

二、影响工业工程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的原因分析

影响工业工程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 学生方面的原因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他们自己不努力,就很难提高毕业论文的质量。从学生这个方面分析,影响毕业论文质量的主要原因有:

(1)主观上努力不够

有的学生比较重视理论学习,对实践教学环节不够重视,存在着“做好做坏都能毕业”的错误思想和突击完成毕业论文的侥幸心理[1];另外,学生在撰写毕业论文时面临毕业,寻找就业机会需要花费时间,找到就业单位还可能会被要求在单位实习也要占用时间;还有的学生为了复习考研需要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这些都造成了毕业论文实际有效时间的缩短,最终影响毕业论文的质量。

(2)客观上能力不足

有的学生缺乏基本的论文写作能力,分不清主次,缺乏逻辑推理与分析能力,还有的学生文献查找能力不强,外语水平较差,计算机应用不够熟练,造成了论文质量的低下。

2. 教师方面的原因

教师是教学双边工作中的另一主体,学生毕业论文质量的好坏除了靠其自身努力以外,还取决于指导教师的正确指导。从教师这个方面分析,影响毕业论文质量的主要原因有:

(1)主观上重视不够

由于地方高校规模扩大,造成教师资源相对紧缺,出现了教师指导毕业论文人数过多的现象,如果再碰到一些责任心不强又不愿花太多精力的教师,学生的论文质量就可想而知了;另外,工业工程专业是个新办专业,教师很多是半路出家的,所以对这个学科改革前沿的理论和知识,教师本身也许并不太熟悉,因此很难指导出高质量的论文。

(2)客观上评价不准

教师评价体系中的一些重要的量化指标与每位教师指导毕业论文的质量很难关联,教师在指导毕业论文中所体现的敬业精神、学术道德与水平、诚信标准等也是知易行难的问题,很难体现在教师评价体系中,这也影响了教师指导毕业论文工作的时间和精力的投入。

3. 学校管理方面的原因

学校是各种政策的制定者,也是对论文质量最后把关的监管者。监管不力是影响毕业论文质量的重要因素。在现实中,每所高校基本上都制定了毕业论文的检查、考核制度,但往往执行时落实不够,要求不高,特别是近年来受就业率的影响,在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上会网开一面,这无形中助长了学生对毕业论文的不重视,也加大了指导教师的管理难度。

三、提高工业工程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的对策

为了解决以上存在的问题,结合工业工程专业自身的特点,笔者认为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的对策有:

1. 强化质量意识,提高责任意识。

做任何事最求“认真”二字,有了认真的态度,再加上较强的责任心,毕业论文质量的提高便水到渠成。高等学校要真正牢固树立质量是高等学校生命线的意识,不断提高责任意识。如果把毕业论文不合格(即没有达到合格毕业生要求)的毕业生送向社会,将会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形成恶性循环,影响学校的声誉。高等学校要做好毕业论文写作前的动员工作,使教师和学生明确毕业论文的教学与教育功能以及毕业论文的各项检查、考核制度;使学生充分认识完成毕业论文的重要性[2],强化教师和学生的质量意识、责任意识,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毕业论文的写作中去。

2. 加强制度建设,形成监控体系。

一项好的制度可以起到约束和示范的作用,所以高等学校要结合对毕业论文工作的领导和管理、选题工作、对指导教师要求、对学生的要求、时间安排、监督与检查、答辩工作、评分与评优、存档等内容制定相关的制度,通过制度来规范教师和学生。当然,制度的制定只是完成了一小步,关键还要能严格遵照执行制度,学校要为执行制度提供便利条件,才能形成监控体系,促进毕业论文质量的提高。

3. 注重全过程管理,把好论文质量关。

要想让学生写出高质量的毕业论文,必须加强全过程管理,具体来说,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1)毕业实习要“沉下去”

俗话说:“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学生在撰写毕业论文时,获得的第一手资料绝大多数是从实习企业带回的。而且,工业工程的学科特点就是要与生产实践相结合,所以要求学生一定要“沉下去”。同时,还要切实做好实习单位的信息反馈工作,对那些能满足实习要求、提供资料翔实并且愿意接受学生实习、实习效果较好的单位,学校要与他们保持长期联系,请他们为学生实习提供便利条件,让学生通过认真的实习形成感性认识,为撰写毕业论好准备。

(2)毕业课题要“选得准”

毕业论文的选题要“准”,要符合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设计或研究内容应有利于学生巩固、消化所学知识,有利于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实践中,应该分三步走:第一,在大四的第一学期就由每位指导教师先确定选题的范围,教师在选题时难度要适中、工作量要饱满;第二,专业系的教师坐下来对题目初审、互相交流和沟通,认真审查选题工作量和深度是否符合学校规定,并保证连续三年时间内的选题不重复;第三,在学生实习之前就让学生根据自己的专长和兴趣在教师规定的范围内选题。这样做的好处是,选题后的学生有充分的时间熟悉课题,并且带着问题去实习,有利于资料的收集。

(3)论文撰写要“钻进去”

经过科学的选题、认真的实习、教师任务书的发放,学生头脑中对论文可能就有了理性的认识,在此基础上学生一定要“钻进去”,通过阅读大量的文献,了解专业研究现状,工业工程专业的论文尤其要结合实习企业运用所学理论对其现状进行分析,填写开题报告。在论文的撰写过程中要注意思路清晰、论点正确、论据充分,及时向指导教师请教、交流,保证学生能按计划有步骤地撰写毕业论文。

(4)论文评价要“严且准”

为了保证毕业论文成绩的客观公正,让学生认识到“一份耕耘,一份收获”,严格而且准确地评价毕业论文是一项重要的工作。论文成绩按毕业论文工作流程可分解成四部分,即平时考核、教师指导、教师评审、论文答辩。要保证论文成绩的客观性、公平性,杜绝人情分,同时,要细化评分项目,设置科学的评分标准,这样有利于形成良性循环,从而保证论文的质量。

4. 做好抽样评估,注意信息反馈。

为加大本科生毕业论文质量监控力度,不断总结经验,找出差距,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质量,高等学校应该建立毕业论文抽样评估制度。抽样评估分二级学院自评和学校评估两阶段进行。各二级学院在毕业答辩结束后要聘请专家在答辩结束后一周内对本院学生的毕业论文进行评估,抽样比例为本学院毕业生人数的15-20%。学校评估抽取比例为毕业生总数的10%左右,学校层面的评估最好是匿名的,可以在校内组织专家评估,也可以送校外同行专家评审,从而保证评价的客观公正。评估结束后,要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各二级学院和指导教师,及时奖优罚劣,以巩固这项工作,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质量。

总之,毕业论文是高等学校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工业工程专业学生提高市场适应能力的主要市场实践渠道。提高毕业论文的质量,对提高工业工程专业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全面素质,增强该专业学生在就业市场的竞争力等方面均具有重要意义。

篇6

毕业论文作为成人教育学历教育中一个重要的环节,是成教学生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的有效途径,也是对学生分析能力、创新能力、专业能力的综合培养,其最终目的是成人学生职业技能的全面提升。制定成人教育毕业论文的质量标准,建立相应的保障体系,对毕业论文的完成实施全程监控,将有利于提高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质量和学生职业技能水平。

 

一、当前成人教育毕业论文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成人特色无法体现,论文内容与学生工作脱节

 

成人教育毕业论文从选题、实施、答辩的整个过程基本上按照或是参考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论文流程进行的,无法突出成人教育的特色。

 

选题的内容偏重基础学科研究。普通高等教育是高等学校教学体系的基础和重点,长期以来影响着高校中其他教育形式。成人教育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等宏观教学内涵均是由高校普通高等教育衍生而来的,授课方式、考核形式与普通高等教育相似。毕业论文作为整个学习的最后一个环节,由于前期教学的影响,论文的选题多集中在基础研究学科上,成人教育学生的专业基础薄弱,完成论文的条件有限,导致论文整体上选题差别很大,质量不能保证。

 

毕业论文内容与学生实际工作脱节。成人教育学生多为在职从业人员,多数人有着长期的工作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通过成人教育来补偿自己的学历和提升职业技能水平,毕业论文是所学理论知识和具体工作最好的结合方式。但是,成人教育毕业生的论文受所谓的论文质量的约束,很少能与自己的具体工作相结合,将自己所学应用于实践之中。

 

毕业论文缺少成人教育特色。成人教育学生从事的工作多种多样,参加成人教育学习的最终目的是提升自己的学历和工作中的能力,毕业论文作为理论和实践结合的环节,应该是能够反映出每个学生的工作内容和特点以及几年来理论知识在学生工作中如何体现出来。但是,目前成人教育学生为了应付毕业论文环节,内容很多与学生实际工作无关,成人教育中服务行业的特色无法体现。

 

2、缺乏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

 

很多高校的成人教育管理部门为了方便,照搬普高教育毕业论文的考核体系,导致成人教育毕业论文的考核标准与普通高等教育的基本相近,对论文的科学研究层次方面有一定的要求,并以涉及学术层次水平高低评定论文的质量;这种考核标准脱离了成人学生的工作实际,导致一些学生为了完成毕业论文,出现了网上文献拼凑、他人写作、挪用别人数据等现象发生,完全背离了成人教育毕业论文的宗旨。

 

3、保障机制不完善,论文的完成缺少有力支撑

 

缺少论文指导课。论文指导是学生完成毕业论文非常重要的一节课,指导学生如何去开展相关工作,如何在网络上查找相关文献,如何按照要求格式去撰写论文。很多教学单位都忽略了论文指导课的重要性,或是缩短学时,或是直接取消面授,改为网上自学,出现了学生的论文格式不规范,选题不准确,论文内容与题目偏差等严重问题。

 

指导教师的选择问题。指导教师是学生论文完成的关键环节,为学生配备合适的指导教师可以让学生的论文工作事半功倍。成人教育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多为挂名,没有真正地去指导学生如何去思考、操作论文的完成,同时,指导教师多为高校教师,在帮助学生选题上多以自己研究的课题为基础,脱离学生的工作实际。

 

二、成人教育毕业论文质量保障体系的目标

 

建立成人教育中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质量保障体系,确保成人教育学生的毕业论文能保质保量的完成,同时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满足工作单位对员工工作能力提升的需求,是保障体系研究的主要目的。

 

1、在成人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质量保障体系下,论文实施的每个环节都具备相关操作制度和质量标准,各主体在整个过程中分工明确,各执其责,保证论文高效、高质的完成,确保论文的真实性和学生的诚信度。

 

毕业论文是学生完成某一专项研究的总结性材料,成人本科生毕业论文研究多数是在本人单位实施,与其具体工作联系非常紧密,内容相对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更加多样、复杂,论文质量不宜控制。建立科学可行、适用于成人教育需求的操作制度,在大的框架上对论文的方向进行把握,对具体细节内容进行有效控制。同时,对论文的每一部分设置质量标准,完全按照此标准衡量相关的操作,达到成人本科论文的实施的制度化、标准化。

 

2、成人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质量保障体系充分体现成人教育的特色,将学生工作单位引入到体系之中,为学生的毕业论文提供技术和物质支撑。把高校、用人单位、学生三个主体有效结合,充分发挥高校和用人单位的指导作用、质量保证作用和全程监管作用,保证学生论文的顺利完成。

 

成人教育学生的学习目的是为了不断提升自己的实际应用能力,将课堂中所学理论知识与本职工作有效结合,最终为工作效力服务。学生的工作单位是学生学业完成的最大支柱,特别是在学生毕业论文完成的过程中,工作单位起着重要的作用,不仅为学生提供完成论文的场所、仪器等硬件设施,还要学生配备具有一定资质的实习指导教师。因而,结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的学习特点,在毕业论文中引进工作单位,有效地将学生的学习与实际工作结合。

 

3、通过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质量保障体系,切实提升论文质量,最终达到高校顺利、高质地完成论文整体工作;用人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培训员工、利于单位发展的目的;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培养。

 

成人高等教育的最终目标是提升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毕业论文是学生理论学习与本职工作结合的最好体现。学生在完成学业,提升学历的同时能够增强自身工作能力,更好地服务于工作单位。

 

三、成人教育毕业论文质量保障体系形成的主要方法和手段

 

制定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的质量标准,建立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的质量保障体系,对于提高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本课题主要研究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毕业论文质量保障体系的各组成因素,包括前期规范、过程控制和后期评估,通过对过程中相关影响因素的分析,找到适宜的切入点,寻求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论文质量保障体系。

 

1、前期规范体系

 

前期规范是成教学生在实施毕业论文之前,学校对论文具体的完成形式和结果做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是学生完成整个论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整个论文工作的主线,学生按照此要求进行论文实际操作的每一个步骤。主要根据各专业和学生工作的实际情况以及毕业论文完成的整体过程,研究建立一系列符合成人教育的毕业论文制度:

 

(1)教育制度,包括制定完备的管理制度、毕业论文准备工作的教育、写作方法的教育、违反纪律的教育等。教育制度的建立,让学生明确论文工作如何开展和进行,对学生的论文过程做以框架式要求,约束学生在论文的完成中务必坚守诚信原则,以自己的真实数据编写论文。

 

(2)开题报告制度,成教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工作、论文设想、文献查阅情况、指导教师综合意见,形成具有可实际操作的论文构思,并以文字的形式向高校汇报,经高校专家审核通过施行。

 

(3)中期考核制度,依据开题的思路和步骤设计,对论文中期取得成果进行审评,根据前期情况规划下一步论文的具体实施。

 

(4)论文考核制度,对学生的论文完成工作进行考核,学校组织论文答辩,由学校老师和学生工作单位与论文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同时,成人教育主管部门对学生论文工作的基础数据进行检查和归档。

 

2、过程控制体系

 

过程控制体系就是对学生毕业论文进行质量跟踪,是论文写作中的把关环节,对论文的开题、期中考核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保证论文高质量地完成。依据学校制定的开题报告制度和中期考核制度,学生以书面汇报的形式向学校汇报论文思路及阶段性工作成果,学校对学生论文思路是否符合要求及进展情况做评价,学生工作单位作为实习单位对学生论文整个过程进行质量跟踪,及时与高校沟通,依据学生论文完成期间的表现给予评价。

 

3、后期评估体系

 

通过对学生论文质量、基础数据真实性、论文过程中的表现进行审查,对高校成人教育管理部门的工作、前期规范体系和过程控制体系进行有效评估,根据具体工作情况建立评估制度,同时验证上述两体系的合理性和实际操作性。

 

依据成人教育的特点,三个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需要由高校、学生工作单位按照各自的需求和要求共同完成,达到既能规范论文质量又能满足用人单位对员工继续教育的目的,使成人高等教育真正成为各行业在职人员学历和能力提升的有效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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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研究生教育规模迅速扩大,但培养质量却出现滑坡,各种质量问题日趋凸显。因此,在当前我国快速发展研究生教育的同时,应该把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放在首位,不断建立健全我国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机制,适当缓解研究生教育质量滑坡的状况。

一、优化过程,建构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运行机制

1、做好招生管理工作,保证生源质量

优秀的生源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因此,要制定严格的过程管理规则,规范操作程序和方法,把好入门关。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指导从招生政策的宣传、招生计划的编制、考试科目的设置到命题小组、评卷小组、复试小组及政审人员的确定以及其他各项工作。对于复试,也要加强组织和管理,确保选拔人才的高质量。在复试中,各招生单位对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应该一视同仁,对其操作技能、科研潜力、学习潜质、综合能力等进行测评,经过综合挑选,从而录取具有清晰的科研思路、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以及具备坚实宽广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高质量人才,避免“一考定音”的弊端。

2、进行课程评估,改善教学方法

课程评估主要是为了检查教师授课的质量和效果,并将其与预期目标进行比较,进而找出差距予以改进。因而可以通过设计研究生课程教学调查问卷来评估课程。问卷就教学内容是否按教学大纲进行,是否介绍本专业或本课程最新发展成果和内容,是否采用有效的多媒体手段教学,是否安排课堂讨论启发学生思维或其他相近形式,安排的课程教学是否对自学提出要求,教材内容是否有所创新,是否利用网络(包括电子邮件)进行互动教学和讨论,任课教师对研究生听课人数是否检查,是否采用双语教学,本课程考试监考教师是否认真负责,本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研究生对课程教学的改进建议等若干问题进行提问。在对问卷内容进行汇总和深入分析之后及时向任课教师提供反馈意见,并要求任课教师说明具体原因和提出相关的整改措施。一旦教师出现严重的教学问题并且未能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可以取消其上课资格。通过上述措施来改进教学方法,优化教学内容,可以达到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目的。

3、加强导师队伍建设,提高学科建设水平

在研究生的整个培养过程中,导师的学术水平和指导能力对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要建立严格的导师资格审查制度,严把导师质量关。要以科研能力与水平作为选聘研究生导师的最重要指标,以有无承担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数作为教师有无招生资格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学科建设是学校建设的核心,也是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保证,而教师队伍建设是学科建设的核心和重要力量,拥有一支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教学与科研实力雄厚的教师队伍是保障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关键。另外,要根据未来学科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统筹规划,重点创建一批名牌学科,努力营造宽松活跃的学术氛围,针对学校重点发展和建设的学科,以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为重点,集中力量,带动整个教师队伍建设。

4、严格论文评审和答辩,把好学位论文质量关

研究生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质量好坏的主要表现形式。因此,必须从选题、开题、论文答辩到提交申请学位都要有一套严格的执行标准对学位论文质量做出基本保证。一是建立统一的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在论文的评审过程中,要求论文评阅专家按照论文撰写规范的要求,严格参照论文评分标准,逐项评审、打分,形成一种科学合理的学位论文质量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从而保证论文评阅的公正性。二是实行学位论文评阅的回避制度,积极推行论文盲评制度。论文评阅实行导师回避制度,导师不参与学位论文评阅过程和学位论文评阅专家的提名和聘请。参加盲评的学位论文必须隐去研究生姓名、单位、指导教师姓名及其指导教师的参考文献、致谢等所有可能涉及研究生及导师个人情况的内容,由学位办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严格的形式审查,而后统一送至外校的学位办公室,委托论文评阅专家按照统一而细化的评估指标对学位论文进行评阅,逐项打分,从而形成一种客观、公正、严格的学位论文评审机制。三是严格答辩程序。由学科聘请具有硕士学位以上学历的教师担任答辩秘书,负责整个答辩的准备工作。学位论文盲评结果不合格者直接延期半年至一年,学院组织盲评通过者进行答辩,答辩委员会应该由其学位论文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并由学院主管院长审批组成人员的资格。严格答辩程序,严把论文质量关,从而有效地保证学位论文答辩的原则性和严肃性。

二、加强管理,建构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监控机制

1、重视培养方案的修定

规范、科学、合理的培养方案,可以有效地保证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培养方案应包括研究方向、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学习年限、课程学习要求、学位论文标准等内容。培养方案一般按学科领域来制定,既要体现统一要求,又要体现各个学校和各学科领域各自不同的特色,体现时代特点。

2、合理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个人培养计划体现了研究生个人与研究生指导教师的个性特点,并且是在学科领域培养方案的指导下制定的。培养方案中诸如学分要求、必修课等是必须遵守的,但也为个人培养计划留有足够的空间,比如研究方向选择、课程选择等。研究生培养计划是在导师指导下,根据研究生课题研究方向及实际情况,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制定的。个人培养计划制定以后,必须严格执行,并要进行中期检查,不能按时完成计划的,推迟毕业。

3、规范课程管理

一般而言,主要通过规范教师的讲课要求、规范课程的考核办法、规范成绩管理办法等来加强课程管理。具体措施是:一是科学有效地安排课程教学。实行校、院两级课程管理制度和管理重心下移,充分调动院级研究生管理者的积极性;二是规范课程考核和成绩管理办法。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是课程管理的依据,任课教师要按照教学大纲和研究生院的具体安排组织课程教学并进行考核,且不能随意降低要求。

4、优化课程体系和加强教材建设

为了保障课程体系的前瞻性与前沿性、宽广度与纵深度,研究生课程需要按照“科学、规范、拓宽”的方针更新教学内容,优化课程体系,从而形成具有科学合理的课程结构比例,能够充分体现学科领域特色的综合型课程体系。在教材建设上,要重视教学内容的更新,特别是一些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要不断地充实新的研究内容以适应科学技术的发展。在安排教学内容时,一要打破学科、课程间的壁垒,加强课程与课程体系间的联系和结合,体现通识化和综合化发展趋势;二要站在时代高度重新审视经典教学内容,推陈出新;三要把本学科、专业前沿知识,以及体现当代科学发展特征的多学科知识的交叉与渗透反映在教学内容中;四要把培养学生科学的思维方法、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等教学内容安排进教学计划,使教学内容不断适应科学技术的发展,使研究生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5、加强学位论文管理

为了保证论文的高水平、高质量,必须严格学位论文撰写的过程。比如开题报告、学术讲座、中期检查、预答辩、正式答辩等,都是必要的培养环境,都是不可或缺的,对每一阶段都要有明确的要求。

三、改革评价,建构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反馈机制

1、积极建立研究生培养自我评价制度

大力借鉴质量管理学中全面质量管理的思想,调动广大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充分尊重基层学术组织的地位和作用,争取他们的支持与共识,在自我评价目标、指标体系的建立、评价方法的选择上以及具体的实施方面都要充分依靠他们,尊重他们的建议和意见,自上而下地建立起研究生培养质量自我评价制度。

2、建立研究生培养多元评估指标体系

根据不同类型的学校、学科门类和项目的要求、目标,设计不同的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指标体系。一是不同人才培养目标的评估。我国对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有不同的具体要求,学术人才的培养主要侧重于科研能力和实验操作,在设计这类人才的培养质量评估指标时应着重体现培养单位的科研条件、科研水平和科研成果,以及对研究生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的评定;对于专业学位人才的培养主要侧重于其从事某职业的技能和方法训练,在设计评估指标时要重点反映培养单位具有满足技能训练的基地和条件、达到的技能要求以及考核的具体方法。二是不同层次学校和学科门类的评估。学校的办学思想和办学定位决定了其办学性质的不同,形成了风格各异、特色鲜明的办学宗旨。在制定评估标准时,应根据学校的定位和层次制定不同的评估体系。不同的学科门类建立具有相应特色的评估体系,对同一学科门类不同阶段的评估也应有不同的评估标准。三是专业学位的评估。根据专业学位开放式教育的特点,我国对专业学位项目评估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大胆的实践。评估指标和标准包括办学目标、师资队伍、设备条件、教学管理和组织质量以及项目管理等方面;在评估程序上,采取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强调自评和专家实地考察,提供详细的评估结论并反馈到单位,提高教育项目的办学质量。

3、建立毕业生信息反馈制度

毕业生就业状况反映了学生的培养质量和社会的认可程度,反映着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成功率,也是对学生综合素质最直接的检验。为了提高研究生的就业率,在用人单位中树立良好的声誉,由于研究生的声誉是一种持续的质量效应,因此培养单位要努力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且要将这种努力长久地坚持下去。当然,研究生的就业率还与培养单位对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关,也与国家的就业政策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此外,还应该重视社会和用人单位对毕业研究生质量的评价。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向社会输送高层次、高素质的人才,研究生培养质量最终是要经过用人单位直接、长期的检验的,因而用人单位对研究生的质量最具有评价权。另外,各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十分重视用人单位对所培养的毕业生的评价意见,努力建立一种完善的毕业生信息反馈制度,从而能够有效地收集、分析和处理毕业研究生的反馈信息。

(注:项目基金:2009年度福州大学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研究生培养与管理质量保障机制理论与实践研究”(09BY13)。)

【参考文献】

[1] 程其玲、韩萍芳:采取多种措施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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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人特色无法体现,论文内容与学生工作脱节

成人教育毕业论文从选题、实施、答辩的整个过程基本上按照或是参考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论文流程进行的,无法突出成人教育的特色。

选题的内容偏重基础学科研究。普通高等教育是高等学校教学体系的基础和重点,长期以来影响着高校中其他教育形式。成人教育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等宏观教学内涵均是由高校普通高等教育衍生而来的,授课方式、考核形式与普通高等教育相似。毕业论文作为整个学习的最后一个环节,由于前期教学的影响,论文的选题多集中在基础研究学科上,成人教育学生的专业基础薄弱,完成论文的条件有限,导致论文整体上选题差别很大,质量不能保证。

毕业论文内容与学生实际工作脱节。成人教育学生多为在职从业人员,多数人有着长期的工作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通过成人教育来补偿自己的学历和提升职业技能水平,毕业论文是所学理论知识和具体工作最好的结合方式。但是,成人教育毕业生的论文受所谓的论文质量的约束,很少能与自己的具体工作相结合,将自己所学应用于实践之中。

毕业论文缺少成人教育特色。成人教育学生从事的工作多种多样,参加成人教育学习的最终目的是提升自己的学历和工作中的能力,毕业论文作为理论和实践结合的环节,应该是能够反映出每个学生的工作内容和特点以及几年来理论知识在学生工作中如何体现出来。但是,目前成人教育学生为了应付毕业论文环节,内容很多与学生实际工作无关,成人教育中服务行业的特色无法体现。

2、缺乏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

很多高校的成人教育管理部门为了方便,照搬普高教育毕业论文的考核体系,导致成人教育毕业论文的考核标准与普通高等教育的基本相近,对论文的科学研究层次方面有一定的要求,并以涉及学术层次水平高低评定论文的质量;这种考核标准脱离了成人学生的工作实际,导致一些学生为了完成毕业论文,出现了网上文献拼凑、他人写作、挪用别人数据等现象发生,完全背离了成人教育毕业论文的宗旨。

3、保障机制不完善,论文的完成缺少有力支撑

缺少论文指导课。论文指导是学生完成毕业论文非常重要的一节课,指导学生如何去开展相关工作,如何在网络上查找相关文献,如何按照要求格式去撰写论文。很多教学单位都忽略了论文指导课的重要性,或是缩短学时,或是直接取消面授,改为网上自学,出现了学生的论文格式不规范,选题不准确,论文内容与题目偏差等严重问题。

指导教师的选择问题。指导教师是学生论文完成的关键环节,为学生配备合适的指导教师可以让学生的论文工作事半功倍。成人教育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多为挂名,没有真正地去指导学生如何去思考、操作论文的完成,同时,指导教师多为高校教师,在帮助学生选题上多以自己研究的课题为基础,脱离学生的工作实际。

二、成人教育毕业论文质量保障体系的目标

建立成人教育中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质量保障体系,确保成人教育学生的毕业论文能保质保量的完成,同时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满足工作单位对员工工作能力提升的需求,是保障体系研究的主要目的。

1、在成人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质量保障体系下,论文实施的每个环节都具备相关操作制度和质量标准,各主体在整个过程中分工明确,各执其责,保证论文高效、高质的完成,确保论文的真实性和学生的诚信度。

毕业论文是学生完成某一专项研究的总结性材料,成人本科生毕业论文研究多数是在本人单位实施,与其具体工作联系非常紧密,内容相对全曰制普通本科生更加多样、复杂,论文质量不宜控制。建立科学可行、适用于成人教育需求的操作制度,在大的框架上对论文的方向进行把握,对具体细节内容进行有效控制。同时,对论文的每一部分设置质量标准,完全按照此标准衡量相关的操作,达到成人本科论文的实施的制度化、标准化。

2、成人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质量保障体系充分体现成人教育的特色,将学生工作单位引入到体系之中,为学生的毕业论文提供技术和物质支撑。把高校、用人单位、学生三个主体有效结合,充分发挥高校和用人单位的指导作用、质量保证作用和全程监管作用,保证学生论文的顺利完成。

成人教育学生的学习目的是为了不断提升自己的实际应用能力,将课堂中所学理论知识与本职工作有效结合,最终为工作效力服务。学生的工作单位是学生学业完成的最大支柱,特别是在学生毕业论文完成的过程中,工作单位起着重要的作用,不仅为学生提供完成论文的场所、仪器等硬件设施,还要学生配备具有一定资质的实习指导教师。因而,结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的学习特点,在毕业论文中引进工作单位,有效地将学生的学习与实际工作结合。

3、通过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质量保障体系,切实提升论文质量,最终达到高校顺利、高质地完成论文整体工作;用人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培训员工、利于单位发展的目的;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培养。

成人高等教育的最终目标是提升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毕业论文是学生理论学习与本职工作结合的最好体现。学生在完成学业,提升学历的同时能够增强自身工作能力,更好地服务于工作单位。

三、成人教育毕业论文质量保障体系形成的主要方法和手段

制定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的质量标准,建立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的质量保障体系,对于提高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本课题主要研究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毕业论文质量保障体系的各组成因素,包括前期规范、过程控制和后期评估,通过对过程中相关影响因素的分析,找到适宜的切入点,寻求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论文质量保障体系。

1、前期规范体系

前期规范是成教学生在实施毕业论文之前,学校对论文具体的完成形式和结果做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是学生完成整个论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整个论文工作的主线,学生按照此要求进行论文实际操作的每1个步骤。主要根据各专业和学生工作的实际情况以及毕业论文完成的整体过程,研究建立一系列符合成人教育的毕业论文制度:(1)教育制度,包括制定完备的管理制度、毕业论文准备工作的教育、写作方法的教育、违反纪律的教育等。教育制度的建立,让学生明确论文工作如何开展和进行,对学生的论文过程做以框架式要求,约束学生在论文的完成中务必坚守诚信原则,以自己的真实数据编写论文。

(2)开题报告制度,成教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工作、论文设想、文献查阅情况、指导教师综合意见,形成具有可实际操作的论文构思,并以文字的形式向高校汇报,经高校专家审核通过施行。

(3)中期考核制度,依据开题的思路和步骤设计,对论文中期取得成果进行审评,根据前期情况规划下一步论文的具体实施。

(4)论文考核制度,对学生的论文完成工作进行考核,学校组织论文答辩,由学校老师和学生工作单位与论文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同时,成人教育主管部门对学生论文工作的基础数据进行检查和归档。

2、过程控制体系

过程控制体系就是对学生毕业论文进行质量跟踪,是论文写作中的把关环节,对论文的开题、期中考核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保证论文高质量地完成。依据学校制定的开题报告制度和中期考核制度,学生以书面汇报的形式向学校汇报论文思路及阶段性工作成果,学校对学生论文思路是否符合要求及进展情况做评价,学生工作单位作为实习单位对学生论文整个过程进行质量跟踪,及时与高校沟通,依据学生论文完成期间的表现给予评价。

3、后期评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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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43

近年来,随着市场对职教硕士需求的不断增长,职教硕士的教育规模也迅速的扩大,其教育质量问题也在日益凸显出来。研究生培养的质量和水平是研究生教育的生命力,因此,如何通过建立健全的质量保障体系来保障职教硕士教育的健康发展,成为需要关注的问题。

一、职教硕士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内涵

2010 年7月颁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指出“制定教育质量国家标准,建立健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在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如何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质量保障与评价体系,是当前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是确保教育质量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和体制机制的总和,包括教育质量标准体系、条件保障体系、教学管理体系和评价监测体系等各个环节。加强职教硕士教育质量保障建设是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加强高等教育质量建设的举措。

二、职教硕士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基本要素

1.生源质量

生源是研究生培养的基础材料;生源质量是研究生教育质量形成过程的起点,是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基础保证。近年来,尽管近些年来招收研究生的数量与日俱增,但是数量的增长并没有伴随质量的同步提高。一方面,“非科班”出身的学生占生源比例的大多数,导致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出现“本科化”倾向,硕士学位的攻读相当于在自身原有专业的基础上多修了一门专业;另一方面,其人才培养模式基本参照其它文科学科的培养模式,没有体现出职业教育自身的特色。有学者提出,“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是指在研究生教育阶段开始时,学生掌握的与未来研究方向有关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知识以及科研精神和学习态度满足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程度。”“在招生中选拔出具有科研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优秀生源是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基础和前提。”正是如此,才引发了对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审视,而优质生源是培养优秀人才的前提,生源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整个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水平。

2.师资队伍

导师队伍建设是提高职教硕士教育质量的关键。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师资队伍的建设是教育硕士培养高校最基本的教学建设,是建立一支人员精干、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特色鲜明、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对提高职业技术教育学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职教硕士教育决定研究生教育质量好坏的是“竹竿原理”,即决定职教硕士培养质量高低的一个重要因素在于是否有高水平的研究生导师。现阶段,研究生对导师的满意度不高,主要原因就在于导师对学生的投入不足。研究生教育是一种个性化教育,导师对研究生的个性化指导是研究生教育最显著的特征。“古今兴盛皆在于实,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如何使教授静下心来做学问、认真指导研究生,是现阶段研究生教育发展刻不容缓需要解决的问题。

3.课程设置

所谓课程, 即学校对学生所应学习的学科总和及其进程和安排。据调查我国职业技术教育学研究生教育仍然属于学术型的人才培养模式, 其课程设置“学科”导向的味道浓重。课程设置主要集中在基础理论方面的课程上, 如“职业教育原理”、“职业教育心理学”、“比较职业教育”、“职业教育史”等课程, 教育类课程占主要成分, 而凸现职业教育特色的“职业性”、“技术性”课程很少涉及; 只注重学生师范性能力的培养, 忽视了学生将来的职业应用能力, 无法做到与相关专业的结合, 造成了学生的片面发展。

4.学位论文的质量管理

学位论文是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研究生独立完成的作业,是研究生为获得学位而撰写和提交的论文。而培养研究生的科研技能和科研能力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学位论文,通过学位论文可以衡量出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培养质量。学位论文的质量是影响到研究生教育|量的关键因素之一。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的选题、综述、论文成果、写作能力,反映了其在研期间所学的基础知识和科研能力。因此对于学位论文质量管理是影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一个核心因素。

三、职教硕士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运行机制

运行机制是保证系统目标实现与完成的基本程序与手段,是系统或组织的要素之间相互作用、彼此联系的规则所形成的制度,包括系统的运行过程及在各个运行阶段与过程中所使用的方法、手段等。我国职教硕士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运行机制可以概括为:政府宏观调控,培养院校自主保证,社会参与监督,市场自主调节。具体来说:(一)外部支持系统输入。接受政府的委托(或社会的资助),外部在资金、项目及人员上提供支持,构成外部输入系统。(二)教育评估机构评估:第一步,高校质量综合评估一般程序;第二步,评估机构接受政府、高校或其他社会组织的委托;第三步,政府、社会、学校代表参与一的专家组;第四步,根据政府或社会用人部门制定的政策及标准,结合学校的自我价值取向研制评估议案;第五步,对学校实施评估;第六步,专家组提出评估意见;第七步,高校根据专家意见作出整改。(三)向社会、政府、高校输出。(四)反馈信息。评估机构提出反馈信息,政府利用评估结果作出决策。提供决策咨询,对政府的相关政策起到舆论监督及促进政策的作用。以上构成政府、高校、社会和评估机构之间的有效运行机制。

四、完善职教硕士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举措

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实质就是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建立质量监控系统和管理制度,采取一系列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对所有可控环节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和改进存在的问题,使人才培养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并保证质量逐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系统包括内部质量管理和外部质量管理两个子系统。

1.完善外部质量保障的探讨

(1)明确培养目标,树立正确的职教硕士教育质量观。

职教硕士培养院校必须树立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质量观。因此,培养的学生是否受社会欢迎、用人单位的评价以及毕业生在岗对社会的贡献,是判断其教育质量的主要标准。目前,职教硕士招生存在的一个很大问题就是生源不足,如果没有足够的优秀生源,那么加大招生规模和提高生源质量也只能是纸上谈兵。由此可见,加强招生宣传、提高中职学校师资水平势在必行。加大宣传不仅要宣传国家对职业教育的重视,还要上层管理部门出政策支持、招生学校出特色办学。上层管理部门要加强同相关行业的联系,将学位与从业资格、职称评定等挂钩,在政策导向上进行扶持,培养实际需要的人才。另外,招生单位还要积极争取优秀生源,主动与中职学校和相关部门联系,加大宣传力度。同时,还要针对中职学校和各行业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培养目标和相关课程的设置,为学校培养用得上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2)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公共治理作用

构建我国职教硕士教育质量保障体系,需要由政府、学校、行业协会、评估机构及社会各界等齐抓共管,并促进管办评分离。具体地说:(一)是政府要切实转变职能。多中心治理要求政府转变自身的角色与职责定位,涉及教育公共管理方面的具体职能应尽可能向社会组织转移;(二)是加强对全国职业教育质量保障的统筹协调。亟待成立“国家职业教育标准与质量监测评估委员会”,制定职业教育专业标准、课程标准和认证评估制度,建立全国职业教育数据信息平台等;(三)是支持学会或协会(学校联合体)加强自律管理。支持协会以吸纳会员的方式开展职业院校资质认证,并对全国职业教育评估机构进行资格认可,鼓励专业学会开展相关专业评估等;(四)是鼓励社会行业组织开展专业认证。结合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鼓励相关行业组织对职业院校开展专业认证,并加强与国际相关专业认证组织的合作。

2.完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的探讨

(1)招生制度改革,控制生源质量

生源质量是职教硕士教育质量获得保障的最基本前提。生源质量控制可从国家和培养院校两个层面来保障,建立起国家基本质量控制与学校特色质量控制有机结合的选拔机制。首先,被录取的研究生应是达到国家的一些基本要求。其次,被录取的研究生应在报考学校所设学科的专业方面具有学习和研究的能力,这主要是通过考试和面试来甄别。无论是国家组织的入学考试,还是学校组织的考试和面试,都要通过严密的制度设计确保入口竞争的公平与公正,尤其是主观性极强的面试环节;近年来部分学校采取的同学科或同专业统一面试、统一阅卷、导师与学生之间的双向选择安排在正式录取之后等做法,很大程度上控制了研究生招生过程中长期存在的道德风险和学术腐败,但这只是部分学校出于责任与公平考虑的自发行为,并没有形成一套具有普遍约束力和可操作性的保障制度,而且没有形成具有实际效力的问责机制。因此,职教硕士招生环节期待有利于保o公平、有利于甄别与竞争的选拔机制。

(2)加强专业化教师队伍的培养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

导师队伍建设是提高职教硕士教育质量的关键。是否有高水平的研究生导师是决定职教硕士教育质量高低的一个重要因素。第一,制定合理的导师队伍发展规划,形成由专业课老师、校内导师、校外导师等构成的导师团队,并考核导师团队的指导方案、指导工作量和指导效率。专业课教师可以在校园内选拔实践经验丰富,兼具课堂教学经验的优秀教师,或者聘请企业与公司内业务精通的综合素质高的技术人员担任职教硕士研究生的专业课教师。第二,明确和强化导师在研究生培养方面的主导地位。构建导师负责制和以科研究课题为引导的导师资助制度,将科学研究与研究生培养紧密结合,促进职教硕士教育质量的提高。导师的招生数量主要由其所承担的科研任务来确定,导师注重在科研活动中培养人才,研究生则从科学研究的实践中不断增长知识,提高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赋予导师在研究生招生、培养、科研和资助等方面更大的自的同时,也强化了导师对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责任。强调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导师对研究生既负有培养的责任,也负有资助的责任;研究生导师既有责任指导学生从事创新活动,也有责任关心研究生的思想教育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3)严格学位论文标准,控制“出口关"

衡量研究生培养质量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学位论文的撰写。是研究生能否顺利毕业、获取学位的核心依据。毕业论文在遵守学术规范的基础上,还要通过论文评审、论文答辩等实质性审查以确保其质量。目前,很多学位论文流于形式,评审程序与方法需要进一步改进。因此,要正确把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的规格和标准,严格控制“出口关”。职教硕士的学位论文应当达到硕士水平应有的技术难度、深度和先进性,也应体现一定的工作量。论文不应忽略其职业性,选题应注意结合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及所从事的教学实践。此外,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毕业论文评审还可以利用网络技术,实行网络匿名评审。从技术上来说,这点不难实现,且成本较低。

参考文献:

[1] 高先燕,职教硕士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研究[J].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3年5月.

[2] 周文辉,李明磊.基于高校调查的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机制研究[J].教育研究.201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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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038(2012)07-0064-05

创新人才培养是研究生教育的核心内容,对增强国家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研究生和本科生的重要区别在于“研究”二字,而“研究”工作需要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因此,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要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2003年教育部推出的《从人口大国迈向人力资源强国——中国教育与人力资源问题报告》充分说明了人力资源管理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尽管研究生培养单位与企业等社会组织不同,是培养人才而非使用人才,但在最大限度地开发人员潜能、激励创新方面,研究生培养却和人力资源管理有很多的相通之处。因此,合理吸纳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论与实践,将其应用于研究生创新人才的培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的现状

(一)创新人才的含义

所谓创新人才,就是指具有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人才;是指那些具备优良品质、突出才智、坚强意志,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熟悉创新原理,掌握创新方法,在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中能以自己的创新性思维和创新性劳动做出创新性成果的人。

(二)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意义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世界范围内的竞争最终必然是人才的竞争,尤其是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的竞争。《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指出,要更新人才培养观念,树立多样化人才观念,尊重个人选择,鼓励个性发展,不拘一格培养人才。研究生教育作为教育的最高层次,在培养创新人才中具有重要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明确指出,研究生经过系统学习和科研训练,在充分借鉴现有研究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其学位论文应该是“创新性成果”。可以看出,研究生教育强调的就是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因此,研究生培养是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一个国家研究生培养水平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也决定了其发展潜力的大小和国际竞争能力的强弱。

(三)我国在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方面存在的问题

第一,研究生招生体制限制了创新人才的选拔。在我国,以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为主体的招生体制并没有改变,由此产生的结果是选拔的人才只具有良好的应试技巧,而无法确保其是否具有创新能力及开拓精神:无法确保其是否具有对知识的综合能力:无法确保其是否具有全面的综合素质。

第二,研究生教育模式忽视了对创新人才的鼓励和培养。主要表现在:①专业划分过细,知识结构单一。这种模式下培养出来的人才大多只是在某一学科领域里有较深的造诣,却难以综合运用多种学科知识和技术进行创新。②课程教学方式简单陈旧,有些还停留在灌输式的知识传授,创造性实践较少,对学生的考核也主要关注课堂所学的内容。限制了研究生实践能力和创造性的发挥。③导师的指导难以满足要求。部分导师没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指导学生,一些新兴学科和高新技术学科的导师也较为短缺,同时导师队伍整体水平和导师自身素质也有待进一步提高。④对研究生创新成果的激励不够。目前我国各高校专门针对研究生创新成果进行奖励的少,不能起到很好的激励作用,甚至有时连研究经费以及科研条件也不能得到满足,这些都不利于激发学生进行学术创新的进取精神。

第三,研究生学位取得的方式影响了创新人才的质量。学位论文是研究生科学研究的最终成果,其研究价值和创新程度无疑应当是研究生能否顺利获得学位的最重要标准。而在我国,淘汰制度不完善导致拿不到学位的研究生寥寥无几,许多论文答辩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导致一些研究生在论文写作过程中得过且过,科研成果的创新性不足。

二、我国研究生考核评估的现状

(一)考核评估的定义及其在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要意义

考核评估在人力资源管理中通常被称作“绩效考核”或“绩效评估”,是指企业为了实现生产经营目的,运用特定的标准和指标,采用科学的方法,对员工过去的工作行为及取得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估,并运用评估的结果对员工将来的工作行为和工作业绩产生正面引导的过程和方法。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考核则是指为了保证研究生培养的质量,对研究生的学习成绩、学术成果、创新能力等定期进行的阶段性考核和评价,包括最终学位论文的评价和通过机制。虽然高校研究生培养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目标并不相同,但研究生的考核评估与企业员工的绩效考核同样都需要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指标对人员进行合理客观且尽可能量化的评估,因此合理地借鉴人力资源管理中的绩效考核方法对研究生的考核评估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对其综合素质进行科学的考核评价,有利于保证研究生培养的质量、调动研究生学习和科研的积极性、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对于研究生创新人才的培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所以,建立科学的研究生考核评估制度,是我国研究生培养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我国研究生在考核评估方面存在的不足

1 考核的价值追求单一

长期以来,我国在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和考核方面都是片面地追求学生所在的某个单一学科成绩的好坏。但在当前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社会对创新型人才的需求很大,而创新型人才很大程度上需要多学科的结合和灵活运用。因此,考核价值追求的单一导致了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的不足,也使得人才的供给与社会需求的脱节。

2 考核的方式固化

大多高校研究生培养部门都把考核的重点放在最终的学位取得的环节上,如论文答辩、规定毕业时发表文章的级别与数量等。而对研究生的平时考核、中期考核较少。再加上我国现在的是传统的学年制模式,学生一般不允许提前或推迟毕业,这实质上等于把所有的学生都同等对待,忽视了学生的多样性,不利于创新人才的脱颖而出。

3 考核的指标不完善

在学位论文的评价方面,南于缺乏科学客观的评价指标和必要严格的淘汰机制,论文答辩起不到应有的作用,论文的创新性成果不足;在研究生的平时考核方面,学校也多是侧重于学分和成绩的考核,缺少对学生创新成果的量化评估和相应的奖励机制。

因此,要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激发研究生的创新活力必须首先从观念上转变,并从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着手,运用科学的方法建立方式灵活、多维度的研究生考核评估机制。

三、国外研究生的考核评估制度及对我们的启示

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都不约而同地加强了对创新型人才的培养,都强调把培养创新型人才作为国家兴亡的关键所在。各国的研究生培养在办学思想、课程设置,尤其是研究生的考核评估方面都贯穿着培养创新人才的理念。

(一)美国研究生考核评估制度的特点

美国研究生教育拥有严格的考核与淘汰制度,这有效地保证了研究生培养的质量。美国高校实施学分制,只要获得足够的学分学生就可获得学位。对研究生的考核评估除了学位论文答辩这一关键环节外,美国的研究生在学习过程中还必须通过两个重要环节,分别是专业知识综合考试和开题报告,这两个环节是对研究生的进一步筛选。有一定的淘汰率。以博士研究生为例,通过专业考试和开题报告淘汰的博士研究生比例有的高达20%左右。加上不能按时完成毕业论文或学术水平达不到要求的,最后博士学位的授予率只有58%左右。这个数字远低于我国的博士学位授予率。

(二)英国研究生考核模式的特点

英国的研究生培养实行的是一种“宽进严出”的制度,即获得进入高校攻读研究生的资格是比较容易的,申请的学生只要具备本科学历并拥有学士学位,经大学有关部门审查,通常都会获得入学资格。当然,申请名牌大学的研究生入学资格相对来说要难一些。在学习成绩和学术成果的考核方面,英国大学采用的是一种极为严格而又比较公平和开放的评价方法,即一般情况下,每门课程的成绩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考试成绩,另一部分是作业或课程论文,两部分的权重一般各为50%,且作业必须要有参考文献。而在学位的取得方面,各大学都设有不同比率的淘汰率,因此最后能够毕业并拿到学位的研究生要大大少于入学人数。

(三)日本研究生考核模式的特点

在日本的大学里,研究生所在的研究室每周都有例行的研究会议,这无疑对及时地掌握和督促学生所做研究的进展情况,起到了很关键的作用。这种研究会议和学生的必修课一样重要,被安排在学生的教学课程表中,全研究室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以及进入研究室的本科生都必须参加。会上,研究生们要向研究室的每一位指导教师和其他学生提交自己的书面研究报告,并进行汇报,主要讲述自己上一周课题研究的最新进展,介绍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工作设想。之后,研究室其他人员可以对其进行提问,阐述相互之间的不同观点和看法。通过这种会议,导师掌握了学生的最新研究动态。系统解答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的研究提出建议和指导:对于学生也是很好的学习机会,扩大了彼此的研究视野。同时这也会对学生所做的研究工作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锻炼了学生的科研和创新能力。

中国研究生的考核评估制度显得较为单一。中国研究生入学后的各种考核大都流于形式,考核标准也都过于宽松,几乎没有淘汰率,同时,研究生导师对学生学习过程的监督与考核也缺乏力度。这些显然都不利于激发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新精神,无法保证研究生培养的质量。未来我国的研究生教育在注重实践能力、创新思维以及跨学科综合能力的培养外,还需要借鉴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有关绩效考核的理论和方法,对研究生的学习过程和学术成果进行不拘一格地考核评估,从而更有效地激发学生积极的学习态度和创新热情。

四、我国研究生考核评估制度的构建

(一)研究生考核评估的目标和原则

构建研究生的考核评估制度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考核的目标及原则。构建研究生的考核评估制度是为了促进创新人才的脱颖而出,提高研究生培养的质量,并进一步完善研究生的教育管理体系。因此,研究生考核评估制度应以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和创新能力为主要目标并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价值统一性,即保证考核方法的选择和具体指标的设计等都能客观反映考核的目标要求:方法科学性。即保证考核方法选择的适当性,注重定性与定量的结合以及考核标准的全面客观等:实施严格性,即保证考核过程能够严格地实行,并有效地起到对研究生的约束和激励作用。

(二)人力资源考核方法在研究生考核评估中的应用

1 关键业绩指标(KPI)考核对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的作用

关键绩效指标(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s,KPI)是目前被企业广泛应用的经营绩效成果测量和战略管理的工具。它是将公司战略目标分解细化成为员工个人的绩效目标,使员工在实现个人绩效目标的同时也实现了公司总体的战略目标,达到两者和谐共赢的效果。那么,这一考核方法在研究生的考核评估中应该如何应用呢?高校研究生培养的目标是有效地培养创新性人才,因此考核指标的设计除课程成绩、思想品德外,应该重点设计与学生的学术和创新能力有关的指标,如发表学术论文的数量和质量、学年论文及毕业论文的创新性,以及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各种创新性成果等。KPI考核的另一个特点是十分注重考核的定量化,从而保证考核结果的公平客观。这就需要考核的设计者要尽量选择容易量化的考核指标,并保证这些容易量化的指标能够真正反映考核的目标要求。

2 360度考评对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的作用

360度评估是在20世纪80年代由美国学者Edwards和Ewen等在不断研究中发展而成的,它是一种多角度进行的比较全面的绩效考核方法。考核结果由被考核者的上级、同级、下级以及客户综合评价同时结合自我评价综合而成。

在这一考核方式中,对研究生的考核可以借鉴的就是在考核中加入研究生的导师、同学、同门的评价以及学生的自我评价等。360度考核的内容主要以定性考核为主,带有很大主观性。不同主体在认识上的差异也容易造成考核结果的差距。因此在选择参与考核的主体时尽量将不相关的、不了解学生情况的人员排除在外,同时严格保证评估的匿名性,此外,对不同学生的评估结果也要给予一定的平衡调节系数,以保证评估结果在学生间横向比较的公平性。在研究生考核评估中采用360度考核方法能够从多个角度获得对研究生的评价,对于考察研究生各个方面的能力和素质会产生良好的效果,对学生的创新能力也必然会产生一定的督促作用。

(三)以创新能力为核心的研究生考核评估体系构建

研究生的考核评估应当从上述国外研究生考核评价方法以及人力资源管理绩效考核方法中吸收借鉴有用的部分,根据研究生培养自身所具有的特点,形成一套以学生创新能力为核心的,完整、科学的考核评估体系。

根据KPI考核体系的要求,由于研究生培养的目标是培养出有创新性的人才,因此研究生考核的指标设计就应当将这一目标理念细化到研究生的各项成果的考察中。考核指标除道德素养、各项课程的成绩外,重点突出与学生的学术和创新能力有关的指标,如以论文的创新性为主要评价指标评价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完成的学年论文、学位论文以及发表的学术论文的数量和质量,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各种创新性成果如发明创造、专利成果等。指标评分可以采用五点式评分法或其他评分方法,以实现指标的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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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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