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硕士论文范文

时间:2023-03-16 17: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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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硕士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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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上可以按照以下几点:

(一)首先要先自查一遍,知道哪些地方是抄的或者报告中的标红位置。自查方法有很多,比较严格的学校通常会建议你用知网查,毕竟是官方系统。知网如果和你学校有合作的话,那么学校一般会有途径推荐。这个自行选择吧,查知网的就比较贵,硕士论文一次将近400元。市面上也有paperpass那些,便宜很多,但是为了保险嘛,只能多花钱了。一般建议先查一次,改完再查一次。

(二)具体改。知网硕士论文给你标出来的红字你就把它全改了,首先要知道要领,不是随便改点近义词就行了,而是整个句子打碎,句式啊,用词啊,都换掉。知网还是很智能的,你改一点点没用。所以我最建议的,最保险的方法就是,红字全删了,重写。听到这里先别跪,不是要你重新原创,而是复述,复述OK?换一种表达方式。删干净了,才保险。语文好的人是不在话下的。如果你论文字数本就很多了,那些不影响逻辑的描述,你甚至可以直接删掉。毕竟你答辩都过了不是?具体技巧见下:

1、如果原句文学性比较强的,就用白话叙述。e.g.“一日之计在于晨” 改成 “一天最好的时候是早上”。都不要说“早晨”,完全避开每一个字,才最保险。

篇2

文章编号:ISSN1006―656X(2014)01-0023-02

一、民生内涵的界定

民生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概念,在古代社会主要与百姓物质需要的满足联系在一起,正如《左传・宣公十二年》所云:“民生在勤,勤则不匮。”这里的“民”,即百姓之意。而《辞海》中对于“民生”的解释是“人民的生计”,是一个带有人本思想和人文关怀的词语,话语语境中显然渗透着一种大众情怀。

二、我国民生问题的现状

随着改革开放,我国经济水平得到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民生问题有了极大改善,但仍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从教育看,它已经成为国民立足社会的基础,但在现实中,还存在着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不够、义务教育的福利性保障不够、受教育的机会尚不公平等问题。

从社会保障看,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与完善依然是任重而道远,像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覆盖面,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贫困人口的救助,老年人、残疾人的福利享受,等等,都还有许多事要做。

除此之外,我国仍存在诸多民生问题,因此我国应当不断完善法律制度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法治社会的内在要求

第一,在改革开放的今天,民生问题已不能简单的等同于丰衣足食的追求,而涉及人的全面发展。民生问题包括生存权、劳动权、受教育权、工作权、休息权、健康权等合法正当权益的维护,而且还涉及与社会经济相关的政治生活问题,如信息公开、民主法制建设,社会保障体系、社会福利制度以及社会对于困难群体的关注和关怀等。因此,完善法律法规,保障法律的贯彻实施是尊重和维护民生权利,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

第二,法律是公平正义的守护神。在现阶段,我们要深化收入分配改革、增加城乡居民尤其是中低收入者的收入、合理调整和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合理抑制关系百姓必需品的食品价格、帮助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在全国农村实行免收学杂费的义务教育等,都需要通过完善税法,劳动法,价格法,社会保障法,住房保障法,义务教育法等使之实现。

第三,民生问题的法律解决法治社会具有的方式。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我国对民生问题的解决主要是通过行政方式和措施。尽管这些措施具有一定程度的时效性,但不能形成有效规则,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在一个法治国家,不允许超规则之外的规则出现,所以,只有将与民生相关的问题上升到法制规范的层面,通过法律的途径,才能真正使民生问题的解决得到有效保障。

四、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存在的法制问题

民生对法制的依赖关系以及法制对民生的价值功能表明,要保障和改善民生,就要有完善的法制。目前不仅形成了以宪法为基础、以社会法为核心、以民商法及其他法律为重要组成部分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体系的雏形,而且人性化执法的推行也使执法环节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但是,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相比,我国的法制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目前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我国关于民生的法治理念滞后

长期以来,人们将民生问题的解决看做是政府的“恩赐”或是人民群众对于社会的“祈求”,而没有意识到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早在文艺复兴时期人们就提出自由,平等,天赋人权的口号。在资产阶级社会人们将民生具体化,表现为:平等权,生命权,自由权,幸福权以及财产私有权,它是人的最基本的权利。因此解决民生问题是落实人权的重要体现,更是实现生存权,发展权的必然要求。

第二,我国保障民生的法律体系不健全

法治使社会发展成果分配规范化、法治化,作为社会利益的调节器,在社会动态发展中,保证社会公平正义价值的实现。

目前我国法律体系仍存在不健全、不规范的现象。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问题上我国法律制度仍显匮乏。我国宪法仅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而未对权利的运行和实现做具体的规范。经济法中也存在诸多弊端,以陕西凤翔“血铅事件”为例,可以发现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法》,《矿产资源法》都是原则性规定,操作性差。这些环境保护法的实施细则一般由中央政府的环保部门或地方政府来规定,从而使环保法律配置给公众环保权的实现取决于地方各级政府的经济发展目标。

适时修改不完善和已滞后的法规,真正使每一部社会法律发挥相应的规范社会关系和维护公民社会权益的作用,是社会立法的发展方向。

五、我国法律制度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解决方案

首先,树立以人为本的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方面,集中体现为以人为本。以人为本的法治理念是对人的存在、人的地位、人的价值进行法学反思的产物,具体包括以下方面的内涵:

一是人是法治之本,是法治的根本目的,法治是服务于人的工具,是保障人的生存和发展的手段;

二是人权是衡量法治完善与否的根本标准,是法治的终极价值,当不同的法治价值相冲突时,是否有利于人权乃是解决之道;

三是坚持人性化立法和人性化执法,将保障和实现人权作为立法与执法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机会。以人为本的法治理念是民生法治建设的根本指导。鉴于政府是公民权利的主要义务主体,因此应将培养和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以人为本法治理念作为重中之重。

其次,健全和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保障和改善民生最重要的是完善和健全保障性法律制度,我国现行的社会法主要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未成年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等等法律体系。它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必须不断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我国社会法。

第一,对于社会事业方面要按照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着力发展社会事业和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保证公民平等的受教育权,完善医疗体制改革,解决看病难的问题,促进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第二,进一步完善解决民生质量问题的《食品安全法》、《循环经济法》等等,通过完善法制建设改善民生。

再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改善民生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法制宣传工作是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利于增强公民依法维权能力,有利于形成保障公民权益的良好法治环境,是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的一项基础性法治工作。必须充分认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对改善民生重要性,紧紧围绕解决广大群众的民生问题,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为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普法理念。按照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要求,把促进解决民生问题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努力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二是高度重视宣传民生类法律法规。进一步推进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教育、医疗、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劳动争议、房屋拆迁、土地征用以及国企改制等方面的法制宣传,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依法表达利益诉求,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通过抓好重点普法对象来保障和改善民生。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水平,以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保障和改善民生。突出抓好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公务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以促进公务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执法为民保障和改善民生。突出抓好企业经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企业法制化管理水平,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增强企业抵御经济风险的能力,维护企业和职工的经济权益。突出抓好农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和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引导农民和农村“两委”成员依法管理村务,引导广大农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有效维护广大农民的民生权益。

参考文献:

[1]《怀化学院报》2008年第8期

[2]《福州党校学报》2011第5期

[3]王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建设研究.博士论文.山 东师范大学.2010

[4]郭军帅.民生新闻现状及发展趋向探究.硕士论文.郑州大学.2010

[5]邓伟云.从民主到民生.硕士论文.西南政法大学.2007

[6]王有斌.民生思想中国化研究.硕士论文.湖南农业大学.2011

[7]李艳军.社会建设视角下民生问题研究.硕士论文.东北师范大学.2011

[8]常艳杰.当前中国民生问题研究.硕士论文.河北大学.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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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献综述

1、蔡印霞撰写的硕士论文《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法律问题研究》,对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法律价值定位、功能、法律性质、存在的法律问题以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比较全面的研究,对本文结构的构建提供了参考依据。

2、于敏在《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的定位与实务探讨》中对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的定位以及实务中的若干问题进行了分析,对本文的写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3、于敏在《海峡两岸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律制度比较研究》中阐述了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的法理,在考察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发展趋势的基础之上,对两岸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法律制度进行比较,分析了大陆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中的问题及其解决途径,对本文的写作有参考价值。

4、杨先旺在《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存在弊端进行简要的分析,为本文的写作提供了参考依据。

5、徐明水在《汽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与强制汽车责任保险之交错》中对台湾地区现行汽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体系及采行强制汽车责任保险制度的立法论及实务运用论上所衍生问题进行了探讨,对本文的写作有较大的帮助。

二.选题背景及意义

随着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对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呼声越来越强,但我国现行法律对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立法效力等级偏低,法律规定过于粗疏,许多具体制度缺乏可操作性,存在许多问题。如责任主体不明确、保险费率比较混乱、缺乏监督制度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阻碍我国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发展,有必要进行规制之。基于此,本文提出了本课题的研究。

意义在于:基于上述背景的考虑,研究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法律规制问题对于建立健全的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首先,只有结合我国的具体实际来研究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法律规制体系,明确其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才能正确确定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法律性质,从而为我国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法律规制提供正确的方向。其次,只有全面考察我国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现状,发现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才能正确认识到规制我国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从而为我国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法律规定提供理论上和实践上的依据,对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立法有所裨益。

三.研究的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 相关理论分析

一、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法律概念分析

(一)交通事故的法律定义分析

(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法律性质分析

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法律特征分析

(一)基本法律特征

(二)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第二部分 我国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法律规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必要性

(一)通过考察现状,发现问题来分析必要性

(二)通过分析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法律价值来予以考察

二、可行性

第三部分 国外立法和借鉴

一、立法比较

二、借鉴经验

第四部分 规制我国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若干建议

一、提高立法位阶,建立专门的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法律

二、完善现行的法律规定

三、协调好相关制度

四、完善相关的监管制度

四.工作的重点与难点,拟采取的解决方案

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在于对我国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法律规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分析以及完善建议上,拟采取的解决方案有:(1)采用文献检索搜集的方法。检索、搜集与我国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有关的法律问题、国内外相关著作、学术期刊和网络的学术论文,进行整理、筛选、归纳、分类,为本工作重点与难点的研究奠定基础。(2)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我国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法律制度中运行中存在的法律问题,通过充实论文的应用价值来予以解决该难点。(3)比较借鉴。通过比较研究国内外的立法规定,借鉴国外成功的立法经验,立足于本国实践,提出构想。

五.论文工作量及进度

(1)查找、搜集有关文献资料,初步确定选题;(2)根据掌握的文献资料正式确定选题,撰写开题报告;(3)到相关机构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4)撰写论文初稿,在导师指导下修改论文;(5)听取有关专家和专业人士意见,完善论文,最后定稿。

六.论文预期成果及创新点

本文以我国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法律规制为研究对象,采用对比分析、综合分析、案例分析等研究方法,对我国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进行了深层次的剖析,并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提出了完善的建议。本文的创新之处正在于此。考察法学界对我国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研究,大都集中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立法缺陷等理论问题上,很少有学者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对我国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全面的研究。由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本身包含着众多内容,如果单一研究某一个内容或者其中几个内容,显然不能挖掘其问题的根源。因此,本文首先从理论上分析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法律性质以及法律特征,以此为基础,对我国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现状进行了考察,目的在于全面发现我国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运行中的主要问题,然后针对这些问题,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试图寻找若干规制我国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对策,从而为完善我国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立法提供有力的理性支持。

七.完成论文拟阅读的文献

1、祝铭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版.

2、马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研究[j].法律适用.2003(1).

3、李薇.日本机动车故事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4、蔡印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法律问题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硕士论文.

5、高原.道路交通事故若干问题初探[j].畅行网.2010年1月1日访问.

6、铃木辰纪.保险论[m].成文堂,1992年版.

7、朱丽斯.东莞法院适用新交法判决保险公司直接向受害人支付保险金[j].人民法院报.2004年10月15日.

8、丁玉娟、张雅光.论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的法律适用[j].行政与法.2007(1).

9、刘晓红.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认定[j].当代法学.2003(1).

10、郑济世着.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之推动[j].保险信息.1997(139).

11、吕玉宝.机动车所有人在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的民事责任[j].2003(1-2).

12、王荣.质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j].法易网.2010年1月1日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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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题的原则和来源

选题的一般原则。客观上讲,要选择有科学价值、有现实意义的论题;主观上讲,要选择自己感兴趣,有利于展开研究,自己可以驾驭完成的论题。

这里所说选择有科学价值的、有现实意义的论题,主要是指:其一是要有理论价值,就是指那些对本专业、本学科的建设与发展能起先导、开拓作用,对各项工作起重要指导、推动作用的重大理论问题。其二是实用价值,就是指那些经济发展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即选题应该着重考虑的是人们在社会生活和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疑点和人们关注的热点、争论的焦点问题。

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创造性原则。即在财会专业的研究中、业务工作上有新的发现、新的创造。选择会计建设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理论问题或会计工作实务中的新问题来研讨。因为每一项新的发现、新的方法,都将使该领域科学的发展、改革、业务工作向前迈进一步。

(2)现实可行性原则。就是要根据自己的专业优势、兴趣

爱好,并考虑基本的实际研究能力、资料积累,以及可能争取到的指导、协调等条件去选题。爱因斯坦有一句名言:“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我们应该在自己熟悉或有浓厚兴趣的业务领域内选题。

(3)补充性原则。可以去选择那些在财会学科的研究中、工作实践中被忽视的领域和被忽视的环节,经过研究提出见解,填补空白。

(4)前瞻性原则。根据个人的能力,尽量去选择那些尚无人问津,或是前人研究的成果或经验,在未来经济的发展中不再适用的问题,经过研究,将其发展、完善,使之更为丰富、完整。

论题的来源。正确恰当地选择论题范围与论题的来源是密不可分的。论题可以从理论研讨和社会实践两方面得来:

一方面,来自社会实践中出现的新现象、新业务、新问题。

财会人员在实务工作中常常遇到各种各样难以解决的问题,需要对此进行研究,进行探讨,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新办法。比如,企业的存货大量积压,从而造成会计报告中的存货的信息严重失真。再如,随着企业股份制改造力度的加大,原有的企业内部会计制度需要进

行改革。这样一系列的问题,都需要解决,由此围绕着“会计信息失真”、“企业会计制度设计”、“现代企业制度下会计人员的职责”、“企业股份制改造”等展开了讨论。

随着会计环境的不断变化,一些新事物、新现象层出不穷。比如,金融衍生工具的出现,股票期权业务的开展,以知识资本进行的投资,资产重组概念的提出,通货膨胀的加剧等等,这些都对原有的会计理论、会计实务提出了挑战,也迫切要求有新的理论去指导实践。

另一方面,来自科研领域中出现的新观点、新问题。

人们在了解、研究已有的研究成果时,又发现了新问题,从而需要使原有的理论更加完善或扩展。例如,在探讨研究受托责任会计时,财会人员往往只重视提供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信息,而忽视了对企业现金流量的反映,于是在1999年出台了具体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该准则实施后,在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掀起了一场关于现金流量表研究讨论的热潮,而《现金流量表》准则,也在XX年进行了修订。由此可以看到,一些新问题需要研究、探讨,形成比较成熟的理论,然后以理论为指导,在实践中去实现它。

除此之外,我国良好有序的市场经济正在逐步建立,而且我国也已

经加入了wto,全球经济一体化,要求我们的财会工作也要和世界接轨,接踵而来的一些新的经济业务、经济关系势必要求我们的会计理论先行一步。比如,跨国企业会计、海外投资业务处理、金融保险会计、战略管理会计等问题,都值得探讨、研究。

会计硕士毕业论文写作难点之收集资料

对于资料的收集主要涉及到时间的安排和方法的选择两个方面。在时间的安排上,也要像选题一样将资料收集寓于学习过程之中,也就是说关键要靠平时积累,而不能仅仅指望写作之前的临时寻找。从某种程度上还可以认为,平时学习当中收集资料其实也是一个对问题认识加深,对选题思路拓展的过程,在很多情况下,当学习到一定阶段,资料收集到一定程度时,对某些问题便会有一定的了解与掌握,下一步的研究方向也就逐渐明朗,要选择的题目也能基本确定,甚至行文的框架都可以大致形成,而并不需要再为了某项研究、某篇文章去专门做大量的资料寻找工作(当然一些大型的研究课题不包括在内)。

这样,边进行学习、边收集资料、边着手选题,三者同步进行,效率自然会明显提高。在收集资料具体方法的选择上,我的建议是做卡片,把欣赏的文章,闪光的结论、精彩的论证记下来,并注明出处,像编制图书馆的查阅目录那样分门别类地归集好。这样再多的资料也能收集得井井有条。

除此之外,对来源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资料也要加以留意:一是各类《年鉴》上的数据资料。这类资料的全面性、综合性、权威性较强,具有较高的引用价值。二是网上资料。网上的信息容量大,更新速度快,获取便捷,是现代社会一条很重要的资料来源渠道。同时,在网上还可以与一些名家、学者进行直接的对话与交流,从中也能获取大量用其他方法难以求得的资料或信息。三是他人的文章或书籍后面摘录的参考资料。这类资料一般都是作者在研究过程中精选出来的,对于相关问题的再研究具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会计硕士毕业论文写作难点之内容写作

会计论文的一般要求,可以概括为“四性”,即正确性、客观性、创见性、平易性。

正确性 会计论文的观点要正确,符合四项基本原则,符合党和国家现行政策以及各项法律法令法规,言之成理,文以载道。要求作者必须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提出合乎客观规律的观点。

客观性 会计论文作为学术性论文,特别要注重实事求是,对所研究的问题进行周密的调查研究,忠于客观实际,尊重事实,从客观实践中验证自己观点的正确性。切忌带着框框找材料,或凭空捏造,主观臆想,面壁虚构。

创见性 会计论文要有独特的见解,不能人云亦云。论文作者应对研究的现象或问题进行长期深入的观察、分析,以便从中发现别人没有发现或没有涉及过的问题。创见是会计论文的生命。时下某些论文之所以毫无价值,原因就是没有创见,或拾人牙慧,或抄袭拼凑,没有一点新东西。

平易性 会计论文是阐扬会计科学、指导会计工作实践的,要求通俗易懂,不仅会计专家懂,而且有一般会计知识的人也能懂。做到这一点,就要求会计论文语言明白准确、浅显通俗。

如何攻克会计专业硕士论文写作难点

1、多请教自己的导师。

写论文如果没有什么思路的话,这个时候不妨跟自己的导师多讨论一下,有的时候导师虽然不适合直接传授你知识,但是可以给你一些启迪,让你能够找到新的思路和方法来看待论文,这也是一种很好的克服写作论文困难的办法。

2、多跟同学进行交流。

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多跟一个同学讨论,也许就多一点论点和论据产生了呢。每一个人看待事物的角度不同,得出的结论也不一样,而且在阐述自己论点和论据时也会有不一样的陈词。因此在跟他们讨论的过程中你也会有所收获的。

3、多查阅图书馆资料。

图书馆可是一个非常好的地方,在这里收集的各种资料能够为你的论文写作提供一些论点支撑和论据补充,因此,有时间的话不妨多跑几趟图书馆,争取将里面的资源多运用一下,相信你也能从中找到你想要的东西。

4、查阅网上的论文库。

其实网上也有一些论文库的资料可以为我们所用的,只要写过论文的人都知道,网上的资源其实也非常的丰富,只不过有的时候我们没能及时发现,所以就错过了。建议你可以从网上找一找相关的文献和资料、论文等进行阅读,加深自己在某个命题方面的认识,这样写论文的时候就容易成功了。

5、多进行调查和实验。

很多论文不是你凭空想象就可以写作出来的,此时应该把你的观点进行调查,了解大众的想法是不是跟你的观点一致;另外,若是理科的学生写作论文的话,还应该不断的进行实验,这样才有数据支撑你的观点,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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