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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面实施优良种子工程
按照“农业种为先”的要求,深入研究本地自然资源和各农作物种子的种性,科学制定农作物品种布局意见;积极培养现代种业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加快种业发展的产业化进程,把博州建成全区主要的良种繁育基地,推动制种产业做大做强;严格种子市场准入关,规范可追溯和技术服务等行为;严肃查处销售假冒伪劣种子的行为;积极引进试验、示范、优良品种,不断提高良种在农民增收中的价值。
三、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健全农产品、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检测检验体系,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突出抓好农业投入品监管,重点整治蔬菜瓜果等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高毒农药和违规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行为。强化对农药经销商和农产品生产者特别是鲜食农产品生产者的教育培训,从源头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中心建设,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制度。实施动态管理,继续开展产品认证工作,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
四、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将农业产业化作为农业重要经济增长点,把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培育、引进作为重中之重予以突破。一是围绕现代畜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布局,创立一批在市场上叫得响、占有率高的名牌产品,促进农业整体效益提高。二是认真落实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进一步规范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运行监测管理办法,逐步加大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扶持力度,竭力为农业产业化发展创造条件。三是按照“突出特色建基地、围绕龙头建基地”的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根据市场和企业需求,在博州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的基础上,与专业村和种养大户实现对接,共同推进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五、加强和完善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不断探索农技体系创新机制,建立实用高效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全面提高农技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建立一只高素质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队伍。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设置机构。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和必要设备的购置及更新,保证基本农技推广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增强农业社会化服务实力。三是加强机制创新,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效率。进一步明确政府在农技推广中的职能,探索和建立以国家农技推广机构为主导,农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共同发展的多元化推广体系。四是加强农业技术队伍培训。根据博州农技推广体系和现代农业发展需要不断提升博州农业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六、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
坚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促进农村土地合理有序流转。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力度,逐步形成影响力大、带动性强的经济实体。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规范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加强对农村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农民合法权益不受损。创新农村财务公开形式、方法,深入开展村干部离任审计,推进农村集体资产和农村财务管理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七、加强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体系建设
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实现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把农民培训与现代农业和农村二、三产业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广大农民接受和运用农业科技的能力以及外出务工、创业的技能水平。继续以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干部文化层次为目标,扎实开展村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学历教育培训工作,加快建立一支能扎根基层、带领农民致富的高素质农村干部队伍。
当今社会的农业已经不是低端劳作,不只是解决人们的温饱问题,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农产品的要求越来越严格,既要外在整洁美观、内在营养丰富,也要健康卫生。
1.2促进农田生物多样性的维持和保护,保护环境
多年来,我国多数农田滥用农药化肥,导致农田污染严重,生物多样性遭到严重破坏。而有机农业综合当地环境条件采用合理的农田管理措施(施用有机肥、免耕等保护性耕作方式、秸秆还田、轮作等),遵循自然发展规律和生态学原理,有助于农田生物多样性的维持或提高,进而保护环境,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1.3实现农业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相互均衡
有机农业是目前世界上发展较快的一种可持续、环境友好型的农业生产方式,其安全生产和健康消费理念为广大消费者所认可。发展有机农业可促进经济增长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有利于农村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条有效途径。
2有机农业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
2.1有机农业与旅游业互动发展
有机农业是个潜在的市场,是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典范和主要发展方向,与生态旅游具有共同的环境保护理论基础,共同发展,可实现双惠。在生态学和生态经济学原理指导下,以有机农业技术为推动力,推动有机农业与生态旅游互动发展,建成具有有机农业生产科研、生态旅游观光度假等多项功能的有机生态旅游园。
2.2发展设施有机农业,减弱不良气候条件对有机农业的影响
温度、水分、光照等气象条件与有机农作物的生长发育密切相关。在有机作物生长季节内,气象灾害频繁,将影响气候条件的有效利用,所以,应加强优质高抗品种的筛选和推广,加快设施有机农业建设,提高农业效益。
2.3规范有机产品标准,健全认证工作体系
目前,一些国际组织和国家已陆续制定了有机产品的法规与标准,随着有机农业的飞速发展,各国认证机构的认可结论将互相承认,这会给我国认证机构和生产经营者带来巨大效益。
3有机农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3.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发展真正的有机农业
现在市场上销售的有机农产品,符合标准的很少,所以,需建立规范的有机农业认证标准,完善认证管理制度,加强对认证部门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到规范运作、确保质量,保证认证工作的公正性、有效性和规范性。
3.2加强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对有机农业的正确认识
产业化背景下的农产品,在生产、流通等环节上出现了不安全因素,由此产生的食品安全问题虽然促进了有机农业的发展,但消费者对其的认识却还停留在表层。因此,生产者应建立有机生产过程的记录与可追溯体系,销售者加大宣传,让消费者正确认识有机农业。
摘要:将蚕豆‘青海13 号’有效地整合到青海旱作农业系统,并配套地膜覆盖种植技术提高旱作农业系统蚕豆的综合生产能力,对有效扩大青海蚕豆种植区域具有重要意义。在旱作农业区通过地膜覆盖和裸地种植2 个处理分析了地膜覆盖种植对‘青海13 号’蚕豆的增产作用。结果表明:地膜覆盖后明显改善了耕作层的土壤温度和土壤湿度,平均土壤温度提高了2.4℃,土壤湿度提高了14.1%,有利于旱作农业区蚕豆的出苗,促进了蚕豆生长发育,生育进程提前了约1 周;同时,地膜覆盖种植蚕豆后,株高、干物质积累明显提高,成熟期干物质积累增加了148.14%。单株荚数、单株粒数、单株产量分别提高了121.7%、87.4%、90.4%,从而使‘青海13 号’蚕豆在地膜覆盖种植后产量增加了23.55%。
关键词 :蚕豆;地膜覆盖;增产效应
中图分类号:S316 文献标志码:A 论文编号:2014-0441
0 引言
蚕豆是青海省重要的粮经兼用的商品作物,主要集中在灌溉农业区,种植面积稳定在2.67×104hm2,年产量达7.0×104~8.0×104 t,是青海省区域农民增收的优势作物之一,年种植效益达4000 万元以上。然而,青海省农业区70%分布于旱作区,这些区域作物种植结构单一,常年种植小麦、马铃薯、油菜等,多年出现连作,土壤结构和肥力越来越差,农作物持续增产的潜力较小。随着青海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蚕豆多元化产业发展对蚕豆需求的增加,蚕豆的优势区域逐步由灌溉农业区向雨养型旱作农业区拓展和延伸[1]。地膜覆盖是一项重要的农业增产技术,日本是应用地膜覆盖技术最早的国家,开始研究于1948年,中国地膜覆盖技术研究开始于1978 年,但覆盖面积和应用作物种类非常迅速。已广泛应用于旱作农业区蔬菜、粮食、油菜、果木等领域的高产栽培[2-3],同时,开展了不同作物地膜覆盖后的水温效应、水分生态效应和增产效应的相关研究,地膜覆盖具有保墒增温、抗旱和促进生长、提高光合效率,从而具有显著的增产作用[4-21],同时具有改善品质[10]和抗病虫作用[11,21]。袁祖培等[17]研究了辽宁地区地膜覆盖对不同蚕豆品种的增产效应。陈安茹[18]研究了四川甘孜地区不同蚕豆品种的地膜覆盖增产效应、杨和团等[19]和杨家贵等[20]分别研究了云南保山地区透心绿品种的地膜覆盖增产效果和抗病性,均表明地膜覆盖对蚕豆的增产效果明显,且具有一定的抗病性。刘效瑞[21]从栽培技术的角度通过品种、密度、施肥等因素研究优化了蚕豆地膜覆盖的高产配套技术。雷发林等[22]从生产的角度总结了旱作农业区蚕豆地膜覆盖高产栽培技术。地膜覆盖技术作为旱作农业区增产的重要措施之一,在青海旱作农业区蚕豆地膜覆盖技术的增产效果尚未见报道,本研究从增产效果角度分析青海旱作农业区的‘青海13号’蚕豆地膜覆盖增产效应。旨在通过地膜覆盖技术对青海旱作农业区主栽蚕豆品种‘青海13号’的增产效应分析,为在青海省旱作农业区推广‘青海13号’蚕豆地膜覆盖配套技术的推广应用提供参考。
1 材料与方法
1.1 试验时间、地点
研究田间试验于2012 年在青海省互助县林川乡尕寺加村进行。海拔2650 m,年平均气温3~4℃,年降雨量395 mm。
1.2 试验材料
选用早熟耐旱小粒蚕豆品种‘青海13 号’。‘青海13 号’是2009 年12 月10 日通过青海省第7 届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的粮饲兼用型蚕豆新品种,该品种具有籽粒小、白脐、成熟早、耐旱等特征,适于在青海省海拔2500~2900 m的山旱地种植。
1.3 试验方法
试验设地膜覆盖和裸地种植2 个处理。采用对比法,不设重复,种植密度为22.5 万株/hm2,小区面积666.67 m2。于2012 年4 月20 日播种前人工覆膜,于2012 年4 月20 日人工点播,田间管理与旱作农业区蚕豆的栽培技术相同。于不同的生育阶段田间按“Z”字型取点利用土壤水分速测仪测定土壤20 cm的温度和湿度,求平均值。成熟后,随机取30 株对株高、分枝数、单株荚数、单株粒数和百粒重等性状进行观测,取平均值。统计小区实际产量,并折合为标准单位产量。
2 结果与分析
2.1 地膜覆盖对土壤温度和水分的影响
地膜覆盖后对蚕豆种植土壤的温度和湿度的影响,结果见表1。结果显示地膜覆盖后对旱作农业区蚕豆生长的土壤温度和湿度有所改善,但在蚕豆生长的不同时期因大气温度和自然降水的变化影响,土壤温度和土壤湿度变化不一,蚕豆生长前期即6 月22 日以前,大气温度还比较低时,蚕豆株体较小,田间蚕豆植株没有封行,田间裸露面积较大时,地膜覆盖后具有明显的增温作用,5 月22 日至6 月22 日平均增温2.5℃,随着气温快速回升和田间的遮荫,地膜覆盖与裸地种植的土壤温度没有显著差异。而地膜覆盖后的土壤湿度一直高于裸地种植,整个生育期平均湿度提高了14.1%,尤其在苗期增温保墒效果,更有利于蚕豆出苗,为培育壮苗奠定了基础。
2.2 地膜覆盖对‘青海13号’蚕豆的生长发育影响
2.2.1 地膜覆盖对‘青海13 号’生育期的影响覆膜种植后提高了土壤温度和土壤湿度,有利于促进‘青海13 号’蚕豆的生长发育,出苗提前了9 天,开花期提前10天,成熟期提前了7 天,整个生育期提前了7 天。
2.2.2 地膜覆盖对‘青海13号’株高的影响‘青海13号’蚕豆的株高动态见表2。从表2 可以看出,地膜覆盖后‘青海13号’蚕豆的生长加快,苗期株高增加了4.90 cm,进入开花期株高明显加快,株高增加了15.3 cm,提高了45.0%,进入生长后期地膜覆盖后对株高的增加相对一致。
2.2.3 地膜覆盖对‘青海13 号’干物质的影响‘青海13号’蚕豆的干物质积累动态分析见图1。从图1 可以看出,地膜覆盖后‘青海13 号’蚕豆的生长加快,苗期干物质积累较少,平均单株增加了0.71 g/株,进入开花期干物质积累明显加快,平均单株干物质积累增加了2.45 g/株,分别提高了45.00%和65.33%,进入生长后期随着种子形成地膜覆盖后的干物质积累明显高于对照,平均单株净增加65.67g/株,较对照提高了148.14%,为创造蚕豆高产奠定了物质基础。
2.2.4 地膜覆盖对‘青海13 号’蚕豆产量的影响地膜覆盖后有利于促进生长发育,分枝数和产量构成因素均有所增加。从表3 看出,平均单株有效分枝数增加了0.6 个,单株荚数、单株粒数、单株产量分别增加了121.7%、87.4%、90.4%,从而使‘青海13号’蚕豆在地膜覆盖种植后产量增加了23.55%。
3 结论
3.1 地膜覆盖有利于改良青海旱作农业区土壤水温条件
地膜覆盖后可以改良旱作农业区的土壤温湿度,在蚕豆生长前期即播种到结荚期对土壤增效效果较明显,有利于蚕豆提前出苗,培育壮苗;在蚕豆全生育期均具有提墒保墒作用,均有利于蚕豆的生长发育。
3.2 地膜覆盖后对旱作农业区蚕豆生长具有促进作用在青海旱作农业区蚕豆地膜覆盖后,促进了‘青海13 号’蚕豆的生长发育,有利于植株生长和干物质积累,接近成熟期‘青海13 号’蚕豆在覆盖地膜种植与裸地种植的的干物质分别为110.0 和45.33 g,覆膜后能提高142.7%;对‘青海13 号’蚕豆的产量构成因素有明显提高,其中单株荚数、粒重和百粒重以及单株产量分别提高了121.7%、87.4%、4.7%和90.3%,覆膜较对照的平均产量提高了23.5%。
3.3 地膜覆盖后可以有效扩大青海蚕豆种植区域地膜覆盖具有增产保墒、促进蚕豆生长发育,提高蚕豆产量,对于青海蚕豆生产优势区域向旱作农业区或半干旱农业区转移提供了技术保障,通过地膜覆盖技术可有效地将青海蚕豆种植区域扩大到极度干旱地区和高海拔冷凉地区。
4 讨论
4.1 关于地膜覆盖的水、热效应
地膜覆盖明显改善了土壤耕作层的温度和湿度[4-8,24]。笔者研究表明,地膜覆盖的增温效应与大气温度和蚕豆田间遮蔽情况有关,大气温度低、田间裸露面积较大时,对地温增效更加明显。张德奇等[2-3]研究也表明,地膜覆盖改善了土壤的水、热状况,影响了土壤微生物活动和酶活性,并有利于土壤养分地有效利用。白丽婷等[6]认为,地膜覆盖不仅具有保墒作用,而且提高了小麦水分的利用率。
4.2 地膜覆盖对农作物的增产作用
笔者研究表明地膜覆盖对‘青海13 号’蚕豆具有显著的增产效果,与袁祖培、陈安茹、杨和团和杨家贵等[17-20]通过地膜覆盖对蚕豆增产效应的结果一致,同时,也认为不同蚕豆品种的增产效果具有显著差异。马树庆等[23]通过东北地区玉米地膜覆盖增温增产效应的地域性变化规律研究表明,地膜覆盖的增温增产具有地域性差异,有些地区基本无增收作用,推广地膜覆盖技术要因地制宜。青海农业具有立体特点,为了推广地膜覆盖技术在蚕豆生产的中应用,要进一步摸清其地域性。
4.3 地膜覆盖对蚕豆生产的增效问题
毕继业等[25]研究表明,地膜覆盖对农作物增产的正效应小于地膜残留对农作物减产的负效应或增产不增收。蚕豆是青海的商品化优势作物,市场需求量大,平均价格在5000.0 元/t 左右,实践表明,在青海旱作农业区蚕豆地膜覆盖的增产幅度在20%~100%,因此,地膜覆盖不仅能保障蚕豆的供给需求,同时,也能达到增产增收的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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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市场经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社会供给日益丰富,局部甚至出现了供过于求的现象,农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规模小而分散的“小农户”在面对“大市场”时就暴露出诸如获取市场信息困难、市场议价能力弱、资本不足、技术推广缓慢、物流体系不畅等问题,农业的发展当前面临着极大的困难,能否顺利的实现转型和跨越不仅关系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甚至影响到国家的长治久安。
日本、美国在发展过程中也曾出现过类似问题,通过对其农业发展历史的考察可以发现,面对这种情况,农产品的生产往往会出现集聚现象,其中某些还会逐步发展成为在一国市场内占有较高市场份额的主产地,这种主产地在直接生产成本、交易费用、销售渠道、组织程度、市场议价能力以及竞争手段与策略方面具有明显的市场优势,能够增加农民收入并促成农业的转型与升级。可喜的是,经过改革开放后三十多年尤其是1985年国家放开蔬菜生产之后二十多年的持续发展,我国部分农产品的生产也初步显现了集聚之势,如大蒜、黄瓜等蔬菜的集中程度日益提高,农产品的生产布局出现了竞争导致的集中和变动,真正意义上的农产品主产地在我国正快速形成,农业的区域化布局、专业化分工已成必然趋势①。因此,为了更好地把握这种趋势,更好地服务于我国农产品的生产经营,更科学地制定农产品布局政策,更好地促进农民收益的增加,实现全国农产品生产的协调,全面提升我国农产品竞争力,对农产品产地间竞争模式、规律进行研究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
经济活动的空间布局是经济学家研究的主要对象,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学者对农产品生产的集聚以及产地间竞争,已经有了较为充分的研究与认识,并且制定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政策制度。我国在农产品竞争力提升方面也已经采取了很多积极措施,积累了很多经验,但仍有很多困难。在中国经济领域的诸项改革中,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是迄今少有的几项矛盾最集中、情况最复杂的改革之一。导致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艰巨的原因很多,其中对农产品竞争机制认识的不完全、不深入,调控措施不当是一个非常关键的因素。
那么,到底是什么因素影响农产品的竞争力,哪些个因素起主导作用,影响程度有多大,又是如何影响的?这些方面在不同的产区应该是不同的。不对这些问题做进一步的回答,就难以真正了解中国农产品竞争力在产区间的差异。换言之,如果我们不对参与竞争的主产地竞争力进行分析,那么对某一农产品竞争力的分析也只能是对其进行全国平均数的分析后所得出的结论,只有在对主产地的形成及其竞争力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某一具体农产品的竞争力分析,才是有建设性的分析方法。
二、研究综述
对于经济活动的区域布局和分工的研究贯穿整个经济学发展的各个阶段,一直以来都是经济学领域的核心问题之一。早在1826年杜能就在其著作《孤立国》中对农业区位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为后续的理论发展提供了视角和基础。进入20世纪,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发达国家农产品的生产逐渐集中,部分农产品出现了在某一国内产量大、市场份额高、市场影响力强的若干主产地,美国、日本等国学者纷纷对这种现象进行了研究和解释,发展成了较为系统的农产品产地间竞争理论。农产品产地间竞争也成为一个广泛涉及经济学、地理学、社会学、政治学、管理学等多个学科的交叉问题,对其进行审视和研究需要从多学科角度综合运用相关理论。既需要运用农业区位理论考察农产品生产经营的空间位置与空间分布,还需要从产业组织理论、企业管理理论出发,对其竞争力进行综合评价并找出影响竞争力的主要因素和提升手段。下文就对与本文有关的诸领域研究进行总结与综述,以期为本研究提供基础和借鉴。
(一)农业区位理论
农业区位理论主要研究的是农业生产类型随着农业区位而变化的特点和规律,即商品经济条件下农业的生产布局。该理论的奠基者是德国农业经济学家杜能,他在《孤立国》中运用局部均衡方法,在不考虑各地自然因素和社会经济因素的差异下,阐明了市场距离对农业生产集约程度和土地利用(农业)类型的影响,第一次确立了农业类型的区位存在着客观规律性及优势区位具有相对性等有关农业布局的重要概念。随后,韦伯(1909)提出了“工业区位论”,其和杜能的“农业区位论”的共同点都在于着眼于成本最小、节省运费。但是这种设想的工农业布局模式却是一种过于理想主义的图式,在实践中往往正是由于各地不同的自然因素和社会经济因素导致了工农业生产的空间差异。特别是到了现代,农业中交通运输、罐头制造和冷冻技术迅速发展,运费大幅度下降,市场距离在农业土地利用方式决策中日益成为次要因素,农业区位论的直接适用范围更是大大缩小。和杜能试图解释大范围地区宏观的农业区位不同,现代的农业区位论者更多地注意研究具体农场的“农业决策”。影响农业决策过程的各种因素中,不仅包括各种社会经济因素、技术因素、自然因素,还应包括农户的行为因素,如个人业务知识、经验、偏好以及冒险精神,等等。在我国,也有很多学者以“农业区位论”为基础进行了相关研究。傅铭②从“农业区位论”的基础理论出发,对吉林省的农业区位资源进行了定量分析。李瑜、郑少锋③按照农业区位理论和产业演变的一般规律对西部退耕还林地区农业的布局进行了研究。还有的学者对“农业区位论”本身的指导意义和不足进行了研究。付晓东、张西玲④指出了“农业区位论”在地区增长动因和过程分析、地区产业结构及演变分析、地区协调发展等领域问题的不足与缺失。安树伟、梁增泰⑤指出了运用农业区位理论调控农业生产布局与生产要素投入,从而提高经济效益的一般思路和方法。
(二)竞争理论
西方古典竞争理论可追溯到亚当·斯密的古典自由竞争理论,假设市场的“自然秩序”以及理性的经济人,强调“看 不见的手”对市场调节的作用,主张自由竞争。在自由竞争理论中,商品交换和竞争过程中,存在着商品和要素价格的自然平均比率,商品的价格在竞争的作用下,围绕着自然价格上下波动。19世纪70年代,西方学者中提出了边际效用价值理论,以此为基础建立了新古典竞争理论。以马歇尔(1890)为代表的新古典竞争理论认为竞争是市场过程最终会实现的均衡状态,在均衡状态下会实现市场均衡以及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和谐一致。马克思(1867)的竞争理论是围绕着他的商品价值理论和实践,在剩余价值理论之中展开的。在马克思的竞争理论中,同一部门内生产者之间的竞争形成商品的社会价值,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竞争决定着商品价值的实现程度。马克思的竞争理论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他考虑了竞争过程中生产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对价值形成和实现的影响,从而在竞争理论中第一次揭示了竞争过程的动态性质。
现代竞争理论中,熊彼特(1912)提出了动态竞争和创新理论的初步观点,认为竞争经济的实现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企业不断通过运用新技术来开发新产品,从而实现所谓的创新。竞争推动着企业不断地创新与技术进步,大企业则逐渐因为创新和技术进步而形成垄断,获得高额利润。克拉克(1950)在创新和动态竞争观点的影响下,提出有效竞争理论,形成现代竞争理论的一个完整理论体系。克拉克所提出的有效竞争是由“突进行动”和“追踪反应”这两个阶段构成的一个无止境的、动态的竞争过程。“突进行动”是先锋企业首先创新运用新的生产技术,推出新产品,开发新的市场等从而获得“优先利润”,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追踪反应”是指随后其他竞争企业开始追随先锋企业的创新模式,以分得优先利润,从而使利润平均化。至此,先锋企业再次创新,其他企业也不断追随,竞争即以这种循环方式不断持续。20世纪70年代后,现代竞争理论有了新的发展,形成了哈佛学派和芝加哥学派的竞争理论。哈佛学派的S-C-P体系采用市场结构(S)、市场行为(C)、市场成果(P)三个概念,认为竞争决策的目标是保证竞争过程达到有效的市场成果,为了保持有效的市场竞争,获得和谐的市场成果,必须对市场结构和市场行为进行调节和干预。芝加哥学派则严厉批判了哈佛学派的S-C-P体系,他们认为市场竞争应是一个没有国家干预、由市场力量自由发挥的过程,国家对于竞争的干预应仅限于为市场竞争过程确立制度框架。新奥地利学派的竞争理论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后,与芝加哥学派的理论同时对反托拉斯政策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虽方法论和理论基础不同,但是对垄断的宽容态度和反对政府干预等观点是一致的。
我国学者也有相应的理论研究。洪银兴⑥认为我国的出口贸易和利用外资要由追求数量增长转向追求质量和效益,以适应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要实现这个转变,必须认识和发挥自身优势,与此对应,在贸易战略上着重突出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他认为,单纯的比较优势,不一定就能成为产品的竞争优势,需要将比较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王宇翔、谢科进⑦曾利用比较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的理论研究我国苹果产业的发展,认为苹果产业的发展应采取以竞争优势为导向,以比较优势为基础的战略。充分发挥苹果产业的比较优势(生态资源优势、劳动力资源优势、区位资源优势),深化低级生产要素的使用,培养苹果产业所需要的高级生产要素,重点培养富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提高国内需求品质,满足国际市场要求,完善相关及支持性产业的建设,加强政府支持,充分把握机会,将苹果产业的比较优势充分转化为竞争优势,提高竞争力,促进苹果产业的发展。综合国内外学者的竞争理论研究,现有竞争理论主要以动态竞争和创新理论为主流,国内学者主张促进国内产业从比较优势转化成为竞争优势,提高我国产品在贸易中的竞争力,从而占据有利的竞争地位。
(三)农产品的产地间竞争
依据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当农产品的生产开始出现过剩时,产地间的竞争则开始显现⑧。自20世纪30年代开始,美国学者着手研究农产品的产地间竞争问题,其中具有开创性意义的是。John D. Black的研究。John D. Black⑨认为影响农产品产地竞争力的因素主要包括产地的自然条件、地区条件、资本条件以及制度条件。基于上述研究,美国随后出现了一系列关于农产品产地间竞争方面的实证研究。如Robert L. Jack⑩等对美国东北部肉鸡产业的竞争状况进行了分析,认为美国的肉鸡生产形成了产地,但产地在不同时期因竞争而不断变化,进而运用影子价格建立了产地间的竞争模型,并指出肉鸡产业的未来发展方向。Stephen W. Fuller(11)等则以田纳西州的洋葱为研究对象,采用结构分析法对田纳西洋葱市场价格及市场份额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认为影响其价格的因素主要是运输等物流成本,而导致其市场份额下降的主要原因则是晚夏洋葱的上市。
我国也有部分学者研究了农产品的产地间竞争问题,耿献辉、周应恒(12)利用产地集中度系数和生产规模优势指数测度了我国梨生产的格局变动与发展趋势及其影响因素,认为我国梨的传统主产地竞争力不断下降,而新疆、陕西等新兴主产地正在形成,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是传统产地土地、劳动力等要素机会成本的快速提高和梨的品种选择制约。钟甫宁、刘顺飞(13)认为我国水稻生产布局近年来出现了较大变化,在各区域水稻相对于替代作物的收益差异以及资源条件约束、制度改革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南方区和长江中下游区播种面积减少较多而东北区实现了较大幅度增长。伍山林(14)认为中国的粮食生产具有稳定的区域变化特征,农村人均耕地资源和非农业产业就业是这种区域变化的重要影响因素。夏晓平等(15)认为自然资源条件、区域经济发展水平、非农产业发展和政府的政策支持力度是决定我国肉羊产地竞争力的核心因素。黄季煜等(16)对山东70个村的调查数据进行了分析,认为在以蔬菜生产扩张为主的种植结构调整中,一个地区的市场基础设施的改进和交通设施的完善是促进农户种植结构调整的主要决定因素,而现代零售市场和有名无实的农民合作组织则还没有产生积极作用。郑风田等(17)则从农业产业区的角度对影响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因素进行了分析,认为专业化分工以及交织的区域社会关系网络对于竞争优势的产生具有决定 性作用。综合目前我国学者的研究成果,可以认为自然因素对农产品产地的影响正日益缩小,而社会经济因素、技术因素作用则在迅速增强。我国农产品生产正在逐步实现从自然布局到经济布局的转变。
(四)农产品主产地的形成
关于农产品主产地的形成理论可以追溯至产业集聚理论,因为主产地的形成也是一种广义上的产业集聚现象。最先提出产业集聚概念的是马歇尔(1890),他认为导致产业集聚的主要原因是外部性,而外部性又可以分为劳动力的市场共享、专业化中间产品和服务以及因企业创新而引发的技术外溢三个层次。此后针对工业区位转移现象,韦伯(1909)通过系统研究劳动力、区位、集聚等因素工业区位集中的影响,提出了相应的“工业区位论”。胡佛(1948)则在沿袭韦伯和马歇尔的分析框架基础上,通过对运输成本的进一步细化,将工业区位论进一步发展成为终点区位理论和转运点区位理论,认为规模经济、本地化、都市化是产业集聚的主要原因。后来人们发现传统的区域经济学将空间因素完全抽象化并忽略所有生产要素的流动成本的相关假设与现实不符,终由迪克斯特和斯蒂格利茨(1977)扩大了传统区域经济学研究范畴,将空间、信息、创新、外部性以及聚集效应等因素纳入了经济活动空间布局的影响因素之中。
20世纪60年代,以浅见淳之(1989)、武部隆(1993)、崛田忠夫(1995)为代表的日本学者,结合本国农业的生产实践,将农产品产地间竞争理论逐渐发展成为主产地形成理论。其中,崛田忠夫⑦所归纳体系较为完备,该体系从农业生产及内部组织入手,将农产品产地的形成解释为农业生产活动在空间的布局,且主要是受地形与气候的影响并随着时间发生变迁,认为在时空的共同演进下,地域环境相近的农业生产相互依存,逐步展开机能性推展直至确立农业生产地域,即产地,同时依据生产广度与密度、生产方法的特殊性、市场评价、农户组织等因素,将主产地的形成划分为生产地区、产地、主产地、高度主产地四个层次。崛田忠夫的思想对后来日本的农业政策也产生了较大影响。
运用日本学者的主产地形成理论,我国学者也进行了一些有益的研究。韩曙、黄淑佳(19)认为当时以城市近郊为主的蔬菜生产政策已经不能适应现实的发展需要。李岳云、卢中华、凌振春(20)对我国蔬菜生产的区域化趋势进行了分析,指出虽然当前我国蔬菜生产的集中化程度不高,但却有向具有综合比较优势区域集中的趋势,并指出这种趋势是由生产者的利益驱动并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和集聚效应所实现的。卢凌霄(21)利用区位熵指标对我国蔬菜生产的集中情况进行了分析,认为我国全国层面的蔬菜生产有向某些特定省份特定区域集中的趋势,蔬菜的全国性主产地正在形成,并给出了我国蔬菜产地集中的政策建议。周应恒等(22)认为农民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种植决策改变(改为种植主产地蔬菜),主要是由于农户、生产技术、市场、企业、政府和特定机构发挥相关职能等多个因素的共同作用带来了规模经济、外部经济以及机会成本,从而在产地竞争过程中凸显比较优势而形成主产地。
(五)对现有研究的评述
综上所述,现有研究在以下两个方面已经较为丰富:一是农业生产类型随着农业区位的变化及其规律;二是农产品主产地形成的动因及机理,这在一定程度上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基础和角度。
但是目前农产品产地间竞争力的研究却较多的选择以比较优势为评价标准,通过局部、静态的分析方法研究制约产地竞争力的因素。这就造成了只能对部分可量化指标如生产成本、要素成本等进行分析,而忽略创新能力、经营组织、社会文化和历史因素的基础作用,同时,更缺乏对农产品不同产地间竞争格局的历史变迁所进行的全面深入的探讨,这都将对农产品产地间竞争问题的现实和理论认识产生制约作用。有的研究虽然阐明了单个产地的行为模式与产地竞争结构的对应关系,但对于产地竞争结构的长期变化仍旧缺乏系统探讨。从绝对优势理论、比较优势理论到交易费用理论、竞争优势理论再到近年兴起的动态竞争理论,经济学家对国际贸易、工业企业的竞争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相对而言,上述理论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就显得单薄,尤其是动态竞争理论,尚未见到在农产品产地竞争力研究领域的直接运用,因此,对农产品产地间竞争的研究也需要建立一个动态的研究框架。实践证明熊彼特的“创造性破坏”理论也适用于当前农产品的生产经营,无论是农民合作组织的出现、差异化的产品策略、政府政策的支持都可看作生产函数的某种创新,亦会对农产品产地竞争力产生重要影响。
三、动态的研究框架
(一)动态分析的理论基础
农产品的竞争力实际上就是农业内部不同农产品产业的竞争力,即在农产品的生产、集中、加工、运输、销售等过程中所形成的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各种组织的效率在市场上的体现,是农业经济和战略管理学科共同的研究问题。因此,必须将农产品竞争这种经济活动纳入竞争力的一般分析框架中进行考察。
农业的经济活动具有范围广而边界模糊的特点,从初级农产品到食品之间的产品形态也多种多样,因此,为了界定明确的研究范畴,建立恰当的分析框架,学者们对农业经济活动进行了类别划分。Breimyer(1960)将农业的经济活动划分为三个类别,即初级农产品生产、将饲料转化为动物性产品、食品产品的市场营销。后来这一理论框架主要用以分析资源的所有权与管理、最终消费品与初级产品、价格趋势的关系。在此基础上,Abbott与Bredahl(23)根据由农业到食品产业的各环节及其产品与最终消费品之间的关系,将农业经济活动划分为无差异初级产品的生产、差异性初级产品生产、由初级产品向半加工产品转化、由初级产品和半加工品向可消费品的转化四种类型。无差异的初级产品竞争力取决于生产、运输成本,运用古典的农业区位理论即可对之进行有效分析,此阶段的竞争策略即所谓的“低成本竞争”。由于市场需求的有限,随着生产的逐渐升级,农产品转入“差异型”竞争。
竞争力是一个经济学与产业组织理论、企业管理理论交叉的范畴,研究竞争力必须从产业组织和企业战略管理的角度出发。Porter(1990)在对国家某一产业竞争力的分析中提出了“钻石理论”(24),他认为,一个国家某种产业的竞争力取决于四大关键要素,即生产要素(包括天然资源、人力资源、知识资源、资本 资源、基础设施)、需求条件(主要是本国市场的需求)、相关与支持性产业的表现(主要是这些产业和相关上游产业是否有国际竞争力)以及企业的战略、结构和竞争对手的表现。四大因素相互作用,加上两个变数较大的因素——政府(其作用主要体现在通过政策调节、创造竞争优势上)与机会(包括重要发明、技术突破、生产要素与需求状况的重大变动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等),形成钻石体系。
波特对产业竞争力的评价方法是公认的运用产业组织理论研究国际竞争力的典范,后来也被许多学者运用到农产品竞争力的分析中来。如Hobbs(25)运用这一理论分析了丹麦猪肉产业获得国际竞争力的过程。丹麦的猪肉产业不具备资源禀赋优势,但是通过产业组织和产业内部的大规模、高度集中的合作,实现了在纵向产业链上的多种创新,包括建立确保产品安全性和提品信息的产品追踪体系、专门的市场条款等,显著提高了丹麦猪肉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同时,竞争优势的实现又离不开比较优势的发挥(26),充分发挥经济的比较优势是波特“钻石体系”中四大关键要素存在和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林毅夫、蔡防、李周(27)指出,只有按照经济的比较优势来选择产业、技术及组织生产活动,产业和整个经济才能最大限度地创造经济剩余,从而创造出竞争理论所重视的“高级生产要素”,遵循比较优势是企业和国家具有竞争力的前提。
(二)农产品产地竞争力的影响因素
由于农业生产以及农产品的特殊性,农产品产地的竞争力主要受以下两类因素的影响。
1.直接因素
主要包括成本、质量、品牌以及产品差异性。其中成本与质量是基础,是形成产品竞争力的基本来源,与产地的自然条件、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基础设施、农户经营水平以及产业组织化程度等基础因素密切相关。随着农业产业化的不断深入以及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品牌以及产品的差异性对竞争优势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也是农产品产地间竞争日趋成熟的表现。
2.基础因素
主要包括农业的自然资源、基础设施、科技水平、农户经营水平、产业组织化程度以及产业政策。其中,农业的自然资源虽然属于初级生产要素,但是对农产品的质量与产量乃至成本都具有较大影响,最终影响农产品的竞争力;农业的基础设施属于农业生产的高级要素,主要影响农产品的成本,进而影响其竞争力;农业的科技水平包括技术开发及技术推广,也属于高级生产要素,是提高产品竞争力的最有效途径;农户的经营水平及产业的组织化程度则直接影响产品的质量与成本以及产业规模,从而影响产品竞争力;产业政策是政府指导产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可以优化资源配置,最终提高产业竞争力。
在上述诸多因素中,如果把分析的着眼点放在产地间的竞争与市场营销战略的关系上的话,那么我们认为可以把上述因素提炼为以下五个因素,亦即:组织行为、市场结构、农户行为、技术结构、自然属性。同时,产地整体竞争力的增强是五大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见图1。
图1 影响竞争力的5个因素
(三)建立动态研究框架的意义
结合产业组织理论、营销战略管理以及竞争理论,着重依据上述影响竞争力的五个因素探讨农产品产地间的竞争问题,必然涉及市场结构的变化以及产地经营组织及农户行为模式的对应,因此一定程度上的长期分析是必要的,同时这种分析也必然是一个动态的分析框架。
建立动态的研究框架,可以弥补我国对农产品产地间竞争研究的不足。从目前农产品竞争力研究的现状来看,国内农产品竞争力研究存在以下两方面的局限性。
一是研究所依据的理论基础范围较窄。目前盛行的研究大多是从比较优势出发,从产业的角度进行研究。但是,单纯的比较优势不一定能成为竞争优势。因此,只从产业的角度进行研究是片面的、不完整的,还必须针对农产品的产地,从农产品生产运营组织的角度,对其竞争战略和组织的绩效进行研究。所以,对农产品竞争力的研究,应该将产业组织理论与企业战略理论特别是营销战略理论相结合,同时借鉴最新的竞争力研究范式,使我国对农产品竞争力的研究更加全面与深入。
二是对竞争力的影响因素认识不充分。现有文献对农产品竞争力的研究片面地集中于供给方面,而缺乏对需求因素的考虑,即农产品消费者的需求和偏好变化对竞争力的影响。同时,现有文献对供给的研究也大多集中于供给中的生产成本,忽略了流通成本。可以说上述对农产品竞争力研究所存在的问题已成为国内现有研究的重大缺陷。
基于以上原因,建立一个较为全面、动态的研究框架,广泛运用产业组织理论和企业战略理论,同时借鉴最新发展的竞争力理论,可以为我国农产品竞争力的研究建立一个系统的分析框架,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丰富国内学者对于农产品产地间竞争理论的研究视角,同时通过对农产品产地间竞争过程的观察,总结适应不同类型产地的竞争策略和竞争手段,为我国正在形成的农产品主产地提升其自身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可借鉴的成功经验。
[收稿日期]2011-12-19
注释:
①苗齐:《中国种植业区域分工研究》(博士论文),南京农业大学,2003年3月,第17~18页。
②傅铭:《吉林省农业区域优势分析》(硕士论文),吉林大学,2009年4月,第21~29页。
③李瑜,郑少锋:《农业区位理论与西部退耕还林区农业产业布局研究》,《农业现代化研究》2007年第3期。
④付晓东,张西玲:《平原农业县如何发展工业经济——以河南省滑县工业发展为例》,《工业技术经济》2004年第2期。
⑤安树伟,梁增泰:《陕西省西乡县土地生产潜力与人口承载量研究》,《陕西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995年第4期。
⑥洪银兴:《从比较优势到竞争优势——兼论国际贸易的比较利益理论的缺陷》,《经济研究》1997年第6期。
⑦王宇翔,谢科进:《从比较优势走向竞争优势——以我国苹果产业为例》,《黑龙江对外经贸》2006年第12期。
⑧王秀清:《大都市郊区蔬菜产地的竞争策略问题》,《中国农村经济》1996年第9期。
⑨John D. Black, "Social Implications of the Restriction of Agricultural Output",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June, 1931.
⑩Hui-Yuan Chen Wu, Robert L. Jack, Dale Colyer. The Northeast and Interregional Competition for Broilers. NJARE, April 1985.
(11)Stephe n W. Fuller, Oral Capps, Jr., Haruna Bello, Cart Sharer. Structure of the Fresh Onion Market in the Spring Season: A Focus on Texas and Its Competition. Western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 December 1991.
(12)耿献辉,周应恒:《从集中走向分散:我国梨生产格局的变动解析》,《南京农业大学学报》2010年第9期。
(13)钟甫宁,刘顺飞:《中国水稻生产布局变动分析》,《农业技术经济》2007年第9期。
(14)伍山林:《中国粮食生产区域特征与成因研究——市场化改革以来的实证分析》,《经济研究》2000年第10期。
(15)夏晓平,李秉龙,隋艳影:《中国肉羊产地移动的经济分析——从自然性布局向经济性布局转变》,《农业现代化研究》2011年第1期。
(16)黄季焜,牛先芳,智华勇,董晓霞:《蔬菜生产和种植结构调整的影响因素分析》,《农业经济问题》2007年第7期。
(17)郑风田,顾莉萍:《准公共服务、政府角色定位与中国农业产业族群的成长——山东省金乡县大蒜个案分析》,《中国农业观察》2006年第5期。
(18)崛田忠夫:《産地生不流通論》,東京:大明堂,1995年。
(19)韩曙,黄淑佳:《关于蔬菜商品生产基地新格局的思考》,《商业时代》1989年第7期。
(20)李岳云,卢中华,凌振春:《中国蔬菜生产区域化的演化与优化——基于31省区的实证分析》,《经济地理》2007年第3期。
(21)卢凌霄,周德,吕超,周应恒:《中国蔬菜产地集中的影响因素分析——基于山东寿光批发商数据的结构方程模型研究》,《财贸经济》2010年第6期。
(22)周应恒,谢美婧,熊素兰,周威山:《江苏邳州大蒜主产地形成机制研究:农户规模化种植视角》,《农业经济问题》2010年第9期。
(23)Maury E. Bredahl, Philip C. Abbott, and Michael R. Reed Competitiveness in International Food Markets, Boulder,Co:Westview Press. 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