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6 17:4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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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交强险”,英文缩写SALl)经国务院法制办、保监会及公安部等部门的反复研究和论证,并多次征求社会各方的意见后,于2006年3月1日由国务院正式颁布,并规定在2006年7月1日正式在全国范围内施行。可以说交强险是一个非常新的险种。该强制性险种的正式推出引起了社会各方广泛的关注,并引起了大量的讨论。
对于交强险正反两方面的声音都有。大部分认为交强险的推出不仅体现了关注生命,以人为本的立场,同时还由于其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体现了很好的社会公益性。也有对交强险的质疑声,比如认为它相对于之前的商业性的第三者责任保险来说可能加重一部分机动车的保费负担。还有观点认为交强险削弱了保险公司通过不同的保单类型来减轻投保人逆向选择的能力。
对于一个新的险种进行多方面多视角的讨论不仅必要而且意义重大。本文试图从经济学的视角出发,在理论层面上探讨交强险的推出对投保人带来的影响,笔者相信这不仅可以丰富我们对交强险的理解,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一个简单的经济学分析
(一)强制性的交强险减少恶意逃逸行为
我们从经济学的视角出发,即充分考虑该保险条例如何改变一些驾驶者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的激励,从而得出相应的结论。机动车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恶意逃逸是一种较为常见的行为,这种行为往往会延误受害一方的及时治疗而使得事故的后果变得更加严重。下面将分为两个步骤仔细地分析交强险的推出如何有效地遏制了这种不良行为的发生。
作为分析的第一步,我们先确定分析的主要群体——因交强险而行为改变较大的群体:即在交强险没有推出之前,尚未购买商业第三者保险的人或驾驶者。选择这个群体作为分析的主要对象的理由有两个方面:其一,该群体的数量庞大,据有关预测投保商业第三者保险的比例大约不到50%。其二,这部分群体受到的影响最为直接,因为以前他们可以自己决定是否购买相关的商业保险(比如商业第三者保险),而现在根据交强险规定中相关条文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他们必须购买交强险。
分析的第二步是通过一些简单数据分析,指出在没有发生特别重大的交通事故的情况下,该群体的个人将减少肇事逃逸的行为。
不难想象,对于在交强险实施之前未投保相应商业第三者险的驾驶者来说,无论交通事故大小,他们都有逃逸的激励,并期望能侥幸避开惩罚或赔偿。只不过对于不太严重的交通事故,他们逃逸的相对可能性要小一些而已。而一旦这部分驾驶者投保了交强险之后,本文下面的分析表明他们逃逸的激励会变小。
根据交强险的规定,在机动车驾驶者负全责的情况下其赔付标准的最高限额是6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2000元。
假设某个交通事故中,肇事者应该赔付受害者x<60000元钱。我们先考虑以前没有购买商业第三者保险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肇事者可能会有逃逸从而希望侥幸躲避赔偿的激励。假设肇事者逃逸后被发现的概率是P,发现后给予处罚的金额是F,那么肇事者实际面临这样的权衡取舍,如果不逃逸其损失是x,如果逃逸其损失期望是PXF,只要P×F<x,即满足P<x/F,这个肇事者就会选择逃逸。通过这个简单式子,我们可以发现,在执法力度一定的条件下(即概率P固定)肇事者选择逃逸与这样两个因素相关:其一是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事故越严重肇事者逃逸的激励就越大,理由是事故越严重意味着x越大,从而不等式P<x/F越容易满足,换言之,肇事者逃逸的行为与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正相关;同理可知其二,如果逃逸被抓到后的处罚越低,即F越小,肇事者逃逸的激励也越大。值得注意的是前面的第一个结论:肇事者逃逸的行为与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正相关。一般说来,交通事故越是严重,受害人越是需要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补偿,但是根据前面的分析可知在没有购买保险的情况下,肇事者此时越是可能丢弃受害人而选择逃逸。
再来考虑交强险强制推行后的情形,因为所有机动车驾驶者都购买了该保险,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其逃逸的激励就有了变化。仍然以前面的交通事故为例,肇事方应该赔付给受害者的还是x元钱,但是该赔款完全由保险公司负担,所以肇事方如果不选择逃逸,那么他的边际损失是下一年增加的保费y元,一般来说y是一个相对较小的数额。如果肇事司机选择逃逸他损失的期望值是P(Fy),我们不难得到肇事方逃逸的条件是P<y/(Fy)。将这个式子和前面的条件P<x/F做一个对比可知,只要满足y/(Fy)<x/F即y<x(1y/F),肇事方选择逃逸的激励就会小于以前没有强制保险情形下的激励。显然这个式子一般都是成立的,因为根据惯例保险公司保费的上涨很少翻倍(事实的情况是只有对那些经常出险者才会适当提高保费),以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为例(其交强险的费率定为1050元),由于交通事故赔付,肇事司机下一年度保费的上涨一般不会超过1050元,即y<1050。也就是说只要x>1050元,y<x(1y/F)就会满足(事实上,当x<1050元左右的事故都不算严重事故,即使肇事方逃逸也不会给受害者带来太大的问题)。所以我们可以很有把握地得出一个结论:交强险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交通事故逃逸的不良行为,保障了受害者及时得到治疗的权利。
所以通过前面简单的对比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实施交强险后,有一半左右的机动车驾驶者会减少事故发生后的逃逸行为。这种行为的变化显然对于交通安全有着不可忽视的现实意义,同时整体的社会福利也因为受害方比以前更可能得到及时的治疗而在一定程度上有了改进。
(二)交强险能在一定程度上使得驾驶行为更加谨慎
我们将根据很简单的理论分析来探讨交强险的推出如何影响驾驶者的驾驶行为。首先用B(e)、C(e)、T(e)分别代表一定谨慎程度驾驶的收益、成本和带来的保费支出,其中e表示谨慎程度的大小。根据经济学的一般假设有B,(e)>0,B”(e)<0,这说明驾驶越谨慎收益越大(因为事故率越低),但是谨慎的边际收益是递减的。由于收益递减的假设对于分析的结论非常重要,有必要对该假设的合理性B(e)做说明。可以将事故分为两种,一种是可以人为控制的,即驾驶者越是谨慎事故率就越低。另外一种是不可控的事故,比如一些突发性的难以预期的事故。当一个驾驶者从较莽撞变得更加谨慎时,第一种类型的事故发生率会明显下降,但是当驾驶者的谨慎程度已经很高时,第一种类型的事故率基本已降到最低程度,这种情况下发生的事故一般属于第二种不可抗力型事故,而这种事故率一般不会因为更加谨慎而减少。由此我们可以认为,谨慎的边际收益递减的假设是比较符合现实的。同时,仍然根据经济学的一般常识假设C''''(e)>0,C”(e)<0,这说明谨慎驾驶的成本是递增的C(e)(因为越谨慎所花费的精力越多)。T(e)表示投保人在下一年度保费的变化量。通常的商业保险一般都会根据投保人发生事故的次数来调整下一年的保费,事故率比较高的投保人其保费会随之上涨。交强险也有类似的条款,即保费也是与投保人的事故发生次数挂钩的。因此可以假设T''''(e)<0,即越谨慎事故就越少,那么与事故挂钩的保费增加幅度就越小。值得指出的是,虽然商业性的保险和交强险都通过保费的调整来应付投保人驾驶行为中的道德风险,但是两者之间还是有一定的区别。比如在商业性的保险下,投保人可以通过下次购买另外一家保险公司的保险来规避保费的增加,即T(e)=0;而在交强险的情况下,由于有资格经营该险种的保险公司相对较少,可以认为投保人规避的难度更大。
1.补充式外包,即将部分的内部审计职能赋予第三方。例如,在一些关键性的内部审计项目中聘请外界专业人士提供帮助。又如,在审计外地的分公司时,聘请懂当地语言或熟悉当地习俗的审计人员提供帮助。另外,在审计特殊领域(如电子数据处理系统)时,企业也可聘请这方面的专家参与审计。
2.审计管理咨询,主要是指请咨询机构帮助企业确定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人员数量及配备情况,并有可能促进内部审计计划的形成和改进。审计管理咨询服务还包括对内部审计人员的招聘工作,帮助管理层定义主要的审计风险领域等等。
3.内审职能全部外包。在这种外包形式下,企业不设内部审计部门,但是为了进行合理的经营性审计,就将内部审计职能全部外包给会计师事务所或咨询机构。
4.内外成员结合审计,亦可称合作内审。这种外包形式下,内部审计工作由一个统一的项目和审计工作组来完成,成员包括内部审计师和外部审计师,但内部审计师和外部审计师对这种结合审计分别承担不同的责任。
以上各种内审外包形式各具特色,因企业规模及行业不同,在是否实行内部审计外包及实现的方式上可能都有所不同。
一、内部审计外部化的优劣分析
内部审计究竟能否外部化?以何种方式实现?笔者认为,关键是要实现内部审计功能和社会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并使企业能够与急剧变化的外部环境相适应;这需要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进行分析、权衡和选择。
(一)内部审计外部化的优势
1.提高审计的独立性。经济学认为,当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时,内部审计是必须的。作为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内部审计能监督经营者如何更好地行使受托经营权,而内部审计的成本也构成了企业一项重要的管理成本。虽然内部审计部门代表所有者履行监督职能,具有权威性和独立性,但是,实际工作和管理层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方面,管理层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干预内部审计;另一方面,内部审计部门为了能顺利地完成自己的工作,必须主动同管理层协调好关系。在这种利益牵制下,内部审计可能会失去独立性,甚至与管理者共谋来欺骗所有者。而外部审计师独立于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站在一个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对企业委托事项进行审计,其工作只对委托人负责,因此能够客观地报告审计结果。
2.节约企业成本。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企业间竞争的日益激烈,内部审计的传统职能已不能满足企业增加价值的需求,因此,内部审计为适应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而不断扩充其职能,逐渐向风险管理和管理咨询拓展。风险管理和管理咨询业务的开展需要金融、会计、人事、市场、工程、计算机等方面的专业人士来共同完成。此时,企业将面临高额的成本。将内审职能部分或全部外包后,部分或全部的审计成本就变成了可变成本,从而降低成本。通常表现为:(1)节约招募、培训费用和维持成本。内部审计外部化可以避免内部审计人员的招聘费用,为更新和扩充知识而发生的培训费用以及支付专业人员的高额薪金。(2)节约开发软件和新方法的成本。为适应网络环境下的审计,企业必须不断开发新的审计软件以及对新出现的问题寻找解决方案,这会给企业带来高额的开发费用。如果内部审计外部化,咨询机构的这些开发费用就可以分摊给多个客户。(3)降低雇佣成本。外部咨询机构之间的竞争可能导致在相同的价格下,企业可以选择更为优质的服务。
3.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提高内审工作质量。内部审计外部化能够使社会人力资源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外部咨询机构由各方面的专家组成,他们通过了专业技术资格认证,并且在对不同类型企业提供咨询服务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熟悉不同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能够根据自身经验及被审计单位的经营过程、风险控制和管理等活动进行客观的评价并提出切合管理者需要的建议,这一点是仅仅服务于单个企业的内部审计师所不能及的。内部审计外部化能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将一些企业的先进经验介绍给其他的企业;内部审计外部化还可以充分利用地理资源优势,对于跨国公司而言,聘请当地的咨询机构或是熟悉该地区业务的外部审计人员可以帮助企业很快融人该地区文化,避免过长的适应期所带来的额外开支。
此外,企业还能够集中精力搞好主业。按照经济学的观点,企业的存在就是因为其专业性,衡量企业规模的最佳方式就是其管理成本小于产品的交易成本。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就是专业化分工的发展,因此管理层关注的焦点应该是组织的关键性业务,企业应该将其有限的资源投入到核心业务上,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同时,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服务公司的服务水平也越来越高,企业完全可以将其次要业务(如内部审计等)交给相应的专业服务结构去做,从而提高组织的竞争能力。
(二)内部审计外包的劣势
这个问题,首先应认识内部审计的发展和外部咨询机构的性质。内部审计是现代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从近年来的发展趋势看,其职能已由传统的监督、评价,拓展为监督、评价与咨询,逐渐由“监督导向型”向“服务导向型”转变;内部审计的重点由单纯的财务审计转向经营效益审计和风险审计;内部审计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监督和参谋作用。这使得内部审计作为一个专业职能已越来越多地和经营管理相融合,内部审计的经济性在不断增强。同时,外部咨询机构作为市场中的一员,他们的服务也是有成本的,他们的选择也是理性的,即在一定条件下会出现寻租现象。而且,由于内部审计要求的多样性,外包服务的价格发现机制主要靠谈判来确定。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却往往会增加企业的成本。
1.破坏内部审计职能的整体性。内部审计的评价、监督、咨询的职能是相互支持、互为基础的一个整体,能为企业增加价值的咨询活动是建立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和评价的基础之上的,而咨询意见的采纳和顺利实施需要对审计过程进行监督,并且对绩效和风险进行评价,保证其按预期的方向发展。因此,将任何一项职能外部化都不利于内部审计发挥其整体功能。
2.导致管理当局对内部控制缺乏责任感。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中具有重要作用。内部审计本身就是企业内部控制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独立于具体操作和管理之外的控制层。内部审计部门直接对独立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或最高决策层负责,对具体的操作和管理部门内部控制的充分性和潜在的风险进行评价,并提出审计建议,以降低内部控制无效而产生的风险。与此同时,内部审计还帮助企业进行“软控制”环境的营造,是内部控制过程设计的顾问。可见,内部审计在帮助管理当局改善内部控制中发挥着积极的主观和客观作用,将其外部化不利于对内部控制环境的优化,同样也不利于内部控制方法的改进。
3.可能降低企业的竞争优势。一方面,因为内部审计和相应的管理咨询工作由外部机构来做,企业缺乏积累知识和创造价值的动力,无法充分发展内部审计所需的知识和人才;另一方面,要想获得真正有价值的咨询服务,势必会泄露企业部分的核心机密,这可能会影响企业的竞争优势。
4.放弃了内部审计自身的资源优势。首先,内部审计人员熟悉本公司的管理政策、业务程序、经营活动和人事状况,了解企业的组织文化、业务过程和风险控制方面的特点,能更好地提供符合管理层长期战略的咨询服务。而外部咨询机构只能通过一些公开的资料以及通过询问和观察来确定服务的重点。往往由于保密的需要,企业不可能向他们提供完整的资料,这势必影响到外部咨询机构对企业深入的了解和正确的判断,从而影响咨询服务的质量。其次,内部审计人员作为企业的内部人,其工作成果和个人的经济目标联系更密切,在主观上会更投入。再次,内部审计人员对企业的战略管理、组织操作程序和企业文化的了解程度是外部审计人员所不能及的。最后,如果内部审计部门的消失将会使企业越来越受制于外部审计人员,他们可能索要越来越高的佣金,因此企业必须权衡成本、效益问题。
5.内部审计外包的工作质量不一定令人满意。内部审计外包后,由于契约的不完备性,外部审计人员一般只在约定的范围内消极地进行审计,尽量削减审计计划,减少工作量,而不愿意积极主动地去帮助管理层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审计可能会变成一种程序性的工作,外部审计人员不会像内部审计人员那样全心全意为企业考虑。外部审计人员只与企业有短期的合约关系,企业最终的经营成果与他们没有直接联系。而且,外部审计人员毕竟不熟悉企业的实际情况,而内部审计人员,特别是那些在企业里工作了很长时间的内部审计师,更了解企业的发展战略、经营管理手段、企业文化、部门间的利益关系等因素。这种背景知识的差异可能影响到审计计划的深度和审计程序的执行,并可能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产生重大的影响。
二、我国内部审计外包的可行性
1.从独立性角度分析。内部审计独立性的实质不在于是由内部审计人员还是由外部审计人员来执行内部审计工作,而在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程度。内部审计机构在企业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是由管理层领导还是由董事会来领导,内部审计机构与业务部门及其他各职能部门之间存在着怎样的制衡关系等因素,将最终决定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程度。内部审计工作不独立,很大原因在于内部审计人员在经济上的不独立,不在于是由谁来执行内部审计工作,而在于我们的内部制度还不够科学、不尽完善。因此,可以通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来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可见,提高内部审计独立性的根本不在于是否将内部审计外部化,而在于完善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及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独立性不影响企业内部审计外包的选择。
2、从经济效率角度分析。效率通常指消耗的劳动量与所获得的劳动效果的比较,是个投入与产出的比率问题。在内部审计外部化问题上,较流行的观点是它有利于提高内部审计的效率,其理由主要在于它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内部审计人员的招聘成本、维持成本、培训成本等。也就是说,企业可以通过较小的成本来达到相似或者更好的审计效果。但是,该观点至少没有充分考虑下列影响因素:
(1)从投入来看,企业在将内部审计外部化时,已经隐性地支付了审计人员的选拔成本、培训成本等,而外部审计人员的素质是不尽相同的,甚至差别很大。如何选择高素质的外部审计人员来执行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是企业在将内部审计外部化时所必须考虑的。实际工作中,企业往往根据外部审计人员及其所在单位的声望、信誉等进行选择。通常,声望越高、信誉越好的外部审计人员,其在执行内部审计工作时所索取的服务费也越高而这就会造成经济学上说的资源投入冗余。
(2)从产出的角度来看,内部审计由“检查与评价组织活动和为本组织服务”转变为“增加组织价值和改善组织经营,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实践证明,通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审计人员可以更加深刻地理解企业的各项业务以及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增强协调和处理各种复杂关系及观察与分析问题等能力。如IBM、GE等很多跨国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已经成为经营主管和财务主管的集训地。也就是说,由内部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企业所获得的远不止内部审计工作成果的本身,而这是内部审计外部化所无法实现的。由此看来,认为内部审计外部化一定会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效率的观点是片面的。
三、具体情况还需具体分析
从经济学的观点看,企业采取内部审计外部有一定的合理性和经济性。至于外包的方式和范围需要结合企业自身的具体情况来分析。但是,在审计外包的工作中,应注意以下两点:
1广义发展论的定义及其涵义
广义发展论是运用多学科分析方法,以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一般问题为研究对象的、广义的发展经济学,是相对于仅以发展中国家和经济问题为研究对象的狭义发展经济学而言的。广义发展论及其核心理论模型“文化一制度—政策模式”是第四阶段发展经济学的综合发展理论框架的雏形。
一般来说,人们将所有国家按照发展程度区分为发达和不发达国家、较发达和欠发达国家,考虑到持续变化的过程,将不发达和欠发达国家称为发展中国家,较发达和发达国家称为发达国家。与发展经济学一贯只将发展中国家作为其研究对象不同,广义发展论的研究范围包括不同发展程度的所有国家。之所以这样界定广义发展论的研究范围主要有两个原因:
(1)发展不只是工业化,不单是发展中国家的当务之急,发达国家也还有继续发展的问题。具体来说,发展中国家通常面临增长和发展的双重任务(其中的最不发达国家面临启动、增长和发展的三重任务),而发达国家在实现了经济增长后,除了要解决经济增长中遗留的社会问题,还直接面临着如何继续发展的问题。因此,可以说,所有国家都是“发展中”国家,发达与不发达只是相对而言,发展是人类社会共同的、永恒的主题。
(2)自发展经济学诞生以来,尽管许多发展经济学家企图找到适合于所有发展中国家的一般理论,但这些理论都无法概括不同类型的发展中国家的差异,迄今为止建立经济发展理论的努力尚未获得成功。在建立一般理论模式的条件还不成熟的情况下,20世纪80年代以来发展经济学放弃了对一般理论的探讨转向“类型学”研究,即由注重一般经济发展理论的研究转向强调对不同类型的发展中国家作分组或国别的研究,企图使发展经济学再具活力。国别研究虽然是一般经济发展理论赖以建立的基础,但以国情特殊而否定一般发展理论的存在也是不妥的。国别研究毕竟不是具有普遍意义的一般性理论,发展经济学始终未从总体上揭示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更谈不上揭示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本质过程和一般规律,这不得不说是一个严重的缺陷。
因此,发展经济学的出路在于,一方面要做大量的国别研究,因为只有在对各种类型的发展中国家做了系统深入研究之后,才能从中提炼出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另一方面,要回归到发展经济学的主旨上来,要以探讨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本质过程和一般规律为己任。这样,发展经济学的研究范围就必须包括所有的国家。
这个意义上是广义的。
2广义发展论的理论结构
2.1发展一般问题的提出及其界定
信息技术革命和经济全球化带来了发展经济学的新发展。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加速全球化的进程,也加深了全球化的程度,即各国经济相互渗透的程度加深了,人们所关注的仅仅是各自国家的经济发展,更加关注世界经济总体发展状况。而现有的狭义发展经济学只是研究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问题,缺乏对世界经济发展的一般性的研究,已经回答不了现实提出的新问题,因此,发展经济学必须开辟一个宏观的研究领域—广义发展论,专门研究人类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支配因素及其相互关系,使人们对经济发展过程的本质有个总的概念。
广义发展论将文化、制度和政策视为发展的内生因素。即在发展过程中,政策对发展起着最直接的作用,是发展的一个重要变量;然而,政策的制定是在特定的制度安排之下进行的,制度安排决定了政策偏好,最终决定了经济发展收益的归属,从而制度也是发展的一个重要变量;制度安排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文化则对特定的制度安排的形成和制度变迁起着推动作用,因而,文化是发展的又一重要变量。那么,可以把发展简单地表示为政策、制度和文化的函数:f《P,I,c)(其中,P代表政策,I代表制度,c代表文化)。
2.2文化因素内生化
本文提出“文化因素内生化”,认为文化是影响经济发展因素中产生最深刻的内生因素。美国文化人类学家露丝·本尼迪克特(Rose.B)认为,一定的文化(模式),是一个民族(种族)在历史长河中逐步积淀而形成的,其形成过程可以归纳为:远古的生活环境所形成的行为偏好一长期的自然整合而形成的某种标准—标准逐渐被群体所认同一最终形成特定的文化。之所以说文化因素是影响经济发展的最深刻的内生因素,是因为文化模式具有持久性、隐蔽性和超越性,所谓持久性是指文化模式一经形成就具有很强的稳定性,除非当经济结构发生了剧烈的变革,文化模式才会出现明显的变化,但是文化模式中的一些“分子”仍然会长期保留下去,而形成特定的传统;所谓隐蔽性,是指文化是人类社会生活中最深厚的、渗透到大众生活中的无意识的层面,较之经济、政治结构具有更大的韧性,它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经济行为;所谓超越性,是指文化是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层面,可以超越特定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制度。文化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主要在于以下方面:1、价值取向。它是大众所认同的价值观和道德伦理标准,它不仅改变个人的发展,而且改变整个民族的发展进程。一种文化的价值观是否鼓励获取财富的经济行为、对个人财富是否有制度性的保障和如何使用财富,更确切地说,是否把财富用于生产性的投资,都对经济发展起着抑制或促进作用;2、商业进取精神。这是发展商品经济的人文因素。它包括对财富的向往(对财富的向往程度取决于财富所带来的边际满足的大小)、在工作中的能动性和冒险精神。其中,冒险精神指的是愿意改变个人的职业,这意味着可能背井离乡,但发展往往需要这样的流动;当然,文化并不直接作用于经济发展,而是通过影响制度层面间接地决定经济发展,它起作用的载体是“文化经济人”。经济学从人性的角度将经济行为主体定义为“经济人”,但事实上,一切行为主体及其执行经济行为都是在特定的社会人文环境下进行的,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经济人”实际上应是“文化经济人”。
3文化-制度-政策模式及其应用
文化-制度-政策模式是决定广义发展论是否具有社会功用的关键,这个模式的意义不仅在于阐释了文化、制度和政策这三者相互作用的机理,主要在于它在现实中的可操作性、可运用性。我用“诱导发展”这个概念来表示模式的操作过程。简单地说,“诱导发展”就是对模式地逆向运作,有两种方式:1、政策制定(制度交易)-制度变迁-文化整合-文化变迁2、政策制定(制度交易)-改变观念-文化变迁。第一种运作方式是通过政策选择推动制度变迁,从而追使传统(上接第35页)文化、观念发生变化,从而克服文化中不利于经济发展的因素,促进经济发展。由于政策不是直接作用于文化层面,而是通过制度这一中间层,因此是渐进式变迁;第二种运作方式是政策选择直接作用于经济行为主体,由于经济行为主体使文化发生作用的载体,其思想观念的变化最终将导致文化变迁卜克因素,从而利于经济发展。由于政策直接作用于文化载体,使文化遭到直接,剧烈的冲击,因而是突发式的变迁。这两种运作方式的根本区别就在于,政策选择首先作用的层面。对于文化底蕴深厚的国家来说,使用第一种诱导发展方式较好,因为这样可以避免文化层面直接遭受冲击,以渐进的方式进行变革可以减小变革成本。而对子历史并不悠长的国家,直接使文化发生变迁,一不仅加速了变革进程,而且也使变革以较小的成本进行,因此,第二种诱导发展方式更适合。
行政垄断指的是政府为了保护本部门或本地区所属企业的利益,通过法律、行政法规或规定的形式,维护这些企业的市场垄断地位,阻止竞争市场形成的行为。行政垄断是一种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现象,在经济转型国家则表现得尤为突出。由于我国正处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时期,行政垄断成为我国现阶段最主要的垄断形式。
行政垄断概述
根据曼昆的研究,垄断主要有经济垄断、自然垄断和行政垄断三种形式。市场垄断是少数公司通过自身的资本、管理或技术优势,取得具有市场势力的垄断地位,是市场竞争自发形成的。自然垄断主要出于规模经济的需要,即单个企业生产给定数量的多种产品的总成本小于多个企业生产该产品组合时的成本。自然垄断一般出现在供水、供电等公共领域。与上述两类垄断形式不同,行政垄断是出于保护本部门或本地区利益的目的,通过政府的法律、法规等形式取得的,这在经济转型国家比较容易出现。
行政垄断是我国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产物。改革开放之前,几乎所有的行业都由政府垄断,包括原材料供应、价格制定和产量等都是政府规定。改革开放以后,行业管制大大放松,但在一些具有网络特性的特殊行业,政府的反竞争行为依然大量存在。同时,由于地方和行业行政权力的扩大,地方政府和部门往往通过行政手段限制外地或者外部门企业的进入,从而保证了本地区或本部门的利益。
在行政垄断的诸多表现形式中,行业垄断和地区垄断是其中最为主要的两种。行业垄断又称为“条条”,是指政府或政府的行业主管部门为保护其特定行业的企业及其经济利益而实施限制行业其他企业参与竞争的行为。地区垄断又称为“块块”,指的是地方政府或其职能部门利用其行政权力设立市场壁垒的行为。上述两种行政垄断的危害性,可以分别通过经济学分析得出。
行业垄断的外部性与寻租
(一)行业垄断与外部性
传统经济学的外部性分析可以解释行业垄断的危害。如图1所示,假定某行业厂商的长期成本AC固定并为常数,且等于边际成本,即AC=MC。直线AC为需求曲线,直线AE为垄断厂商的边际收益(MR)曲线。当该行业处于完全竞争状态下时,均衡价格等于边际成本,即P=MC,市场均衡点为D,均衡产量和均衡产量分别为P1和Q1。此时的生产者剩余为零,消费者剩余为AP1C面积,社会福利(上述两者之和)达到最大,即AP1C面积。在行业垄断条件下,厂商通过行政垄断获得市场支配地位,厂商的最优产量由MR=MC时确定,均衡点为B,均衡产量和均衡价格分别为P2和Q2。此时,厂商实现了利润最大化,生产者剩余为P1P2BE面积,消费者剩余为AP2B面积,社会福利为P1ABE面积。与行业处于完全竞争状态时相比,社会福利净损失(DWL)为EBC面积。
从上述的分析可以看出,厂商通过行业垄断获得的利润是建立在社会成本上升的基础上的。行业垄断的外部性导致社会福利的净损失。
(二)行业垄断与寻租
寻租经济学的发展,为上述行业垄断模型的认识提供了新的角度。寻租是指利用资源通过行政过程获得特权从而构成对他人利益的损害大于租金获得者收益的行为(塔洛克,1999)。政府的租金来源可以分为无意创租、被动创租和主动创租三种。
塔洛克和波斯纳等人认为,行业垄断状态下的生产者剩余(P1P2BE面积)便是垄断产生的租金。厂商为获得垄断租金,就会花费少于这一租金的成本来谋取市场支配地位。另外,塔洛克的研究还显示,租金最终将全部耗散,从而成为社会福利净损失。
寻租经济学的研究表明,对于处于经济转型的我国来讲,上述寻租活动则表现为政府通过主动创租来与厂商分享这一垄断租金,或者为了政治利益使得本地厂商独享这一租金。政府的主动创租行为直接导致了行业行政垄断。我国由于采取了渐进式的改革方式,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紧密关系是逐步放松的。在很多行业,一些原先的国有垄断部门的既得利益受到了很大的保护。这种行业行政垄断,往往是政府的主动行为,为了保护其原来所属企业的既得利益而主动创租。同时,这种行业垄断也是转型经济所特有的上层腐败形式,随着转型的结束,这种现象也将逐渐减少。
地区垄断的博弈论分析
地区垄断是行政垄断的另一种重要形式。对地区垄断的经济学分析,可以通过博弈论入手。
(一)地区垄断的静态博弈
假设有甲和乙两个地区,两个地区各有一个彩电生产商。两地政府面临的选择为是否设置行政壁垒以使本地企业获得当地市场的支配地位。当某地没有行政壁垒时,两个厂商在当地的收益均为4。当某地设置行政壁垒时,本地厂商在该地的收益为6,外地厂商在该地的收益为1。同时假设地方政府的收益等于厂商的收益。甲乙两地政府的静态博弈收益矩阵如图2所示。从图2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典型的囚徒困境博弈,其纳什均衡为(7,7),即甲乙两地政府都会采取垄断措施。而与双方都不设置壁垒时相比,总收益是下降了。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在静态博弈中,设置壁垒成为双方的占优策略,也就是说行政垄断是必然的。这也就解释了目前我国地方行政垄断现象普遍存在的原因。
(二)地区垄断的动态博弈
用博弈的扩展式来表示地区垄断的动态博弈(见图3),博弈的参与双方依然为甲乙两个地方政府。为方便起见,笔者假设博弈只重复一次,即两阶段完美信息博弈。另外,首先由甲先进行选择。这一博弈可以通过逆向归纳来求解。在第二阶段,对于乙来说,当甲选择设置壁垒时,乙的最优选择是设置壁垒(选择“设置”得到7个收益,选择“不设置”得到5个收益);当甲选择不设置壁垒时,乙的最优选择依然是设置壁垒(选择“设置”得到10个收益,选择“不设置”得到7个收益)。因此,不论甲在第一阶段如何选择,乙在第二阶段都将选择设置壁垒。这样,在第一阶段,设置壁垒将成为甲的最优选择(选择“设置”甲在第二阶段将得到7个受益,选择“不设置”甲只能得到5个单位的收益)。因此,均衡结果是甲在第一阶段选择设置壁垒,乙在第二阶段选择设置壁垒,双方分别得到7个单位的收益。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单次重复博弈得到了与静态博弈相同的结论,即对于经济的参与者政府来说,地方垄断将成为必然的结果。倘若要改变这种地方垄断的话,必须寻求局外人的干预。
行政垄断的管制策略
从前面的经济学分析中可以看到,行政垄断的危害是巨大的。行业行政垄断不仅直接造成了社会福利的净损失,导致垄断行业运行的低效率,同时还将产生以寻租为目标的腐败行为。另一方面,地方行政垄断妨碍了统一市场的形成,降低了企业的收益和运行效率,使得资源难以在地区之间实现优化配置。而倘若不对行政垄断进行控制的话,行业行政部门或者地方政府选择行政垄断是必然的。因此,必须对行政垄断,特别是行业垄断和地方垄断进行管制,从而提高社会福利,增加企业运行效率,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一)创造自由竞争和开放的市场
随着我国的市场日益开放,从整体上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打破垄断的关键是形成有效的、可操作的竞争:引入国际竞争,消除进入壁垒;创造替代性竞争,提高产品或服务的可替代程度。具体包括:建立完善和健全全国统一的市场体系;确立地方权力的国家权力的构成化原则,使地方各级政府的权力成为国家权力的有机构成部分,不得利用权力搞经济割据;取消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主义,消除地区、部门的分割和封锁;树立新的市场经济观念,以市场为导向,以竞争为原则,转变管理制度,加强市场管理,制止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
(二)制定独立的反垄断法
对于行政垄断的规制,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行政垄断不应由反垄断法加以调整,其原因是:反垄断法的调整对象是市场垄断行为,行政垄断是行政行为;行政垄断是改革的产物,只能通过深化改革加以根本解决。另一种认为行政垄断应当由反不正当竞争法加以调整,其理由主要包括:行政垄断是损害公平竞争、危害市场秩序的行为;行政垄断并不是改革中的暂时现象,必须要有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进行综合治理;就法律调整社会关系、规范人们行为的基本功能而言,政府行为同样可以成为反垄断法调整对象。笔者认为,行政垄断单靠行政法解决,忽视了其市场性,必须要由反垄断法克服之,但这并不排斥从行政法的角度对行政垄断进行调整。
(三)减少行政垄断行为的实施机会
行政垄断是行政权力与市场相结合的产物。在博弈过程中,行政主体无疑已经成为局中人。因此,首先要减少行政主体成为局中人的可能性,消除垄断机构实施行政垄断行为的机会。具体的做法可以包括:改造国有企业,实现政企分离;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力量对市场的干预;禁止行政官员从事企业经济活动等等。通过这些手段来规范和限制行政主体的商业行为和政治行为,限制他们的商业特权和行政特权。
(四)建立独立的反垄断机构
在行政机构不可避免地成为行政垄断局中人的情况下,则需要通过引入局外人改变博弈双方的收益函数,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对行政垄断进行控制。现行法规定由其上级机关责令其整改,这种控制和监督方式实际上是国家行政系统的“内部”检查制度,并没有跳出局中人的圈子,其功能的发挥受到内部利益关系的制约。这种“以手打脚”的做法并不能从根源上消除行政垄断。建立独立于市场和行政机关的反垄断机构是控制行政垄断的必然措施。
(五)禁止设立限制竞争的行政机构
行政垄断是政府机构通过限制竞争,使得本部门或者本地区企业获得垄断地位的行为。限制竞争的行政机构是行政垄断存在的前提。因此,对行政垄断进行控制,必须禁止随意设立限制或者可能限制竞争的行政机构,或者对相关机构或有关社会组织授予限制或者可能限制竞争的行政权力。尤其应明确限制通过设置带有行政职能的行业协会等限制竞争。
(六)提高行政垄断行为的被追究率
理性的主体选择性行政垄断行为,大多出于对被追究率过低的估计。因此,要明确行政垄断行为的执法机构或设立该机构,强化反行政垄断机构的权威性,优化执法环境,提高行政垄断行为的被追究率。与此同时,还必须全面落实统一的惩罚措施,切实保护受害人的利益,鼓励同行政垄断行为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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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自然-历史、共时-历史、一般-特殊、抽象-具体、辩证法、历史唯物主义、抽象人类劳动、剩余价值、能指/所指/历史参照物
引言
在建立企业集团的过程中,需要弄清楚企业集团存在与发展的经济学原因是什么。关于企业存在与发展的合理性,大体上有四种理论:交易费用理论、基于动态竞争的战略管理理论、不完全契约理论和一体化发展理论。本文分别从以上四方面加以论述。
一、交易费用理论
早期的交易费用理论创始人科斯认为,企业和市场是可供替代的资源配置手段。在市场上,资源配置由价格来调节;而在企业内,相同的工作则由权威关系来完成,当企业扩展至在其内部组织交易的成本与通过公开市场交易方式或在其他企业内组织的成本无差别时就达到最优边界。其后的学者认为“企业集团”作为一种经济组织的出现是对市场机制的替代,并将市场经济条件下运作的企业集团可获得规模经济效益、垄断优势及多元化经营优势视为其存在的合理性解释。作为交易费用理论的追随者和发展者,威廉姆森从资产专用性、不确定性和交易频率三个方面区分了交易的维度,使交易成本的分析具有可操作性。在此基础上,他从企业核心技术角度提出了企业“有效边界”的概念。他认为企业是一种连续生产过程的纵向一体化实体,这个连续生产过程的不同阶段之间如果通过市场交易关系相联系,就需要签订一系列的合约。而由于信息的不完全和不对称,签订的合约不可能是完全合约,这就给经济主体的机会主义行为提供了条件,这样就会导致专用性资产事前投资不足。为解决这个问题,企业会通过前向或后向一体化,把原来属于市场交易的某些阶段纳入企业内部,这种情况下的企业成长就表现为企业纵向边界的扩展。
威廉姆森认为,根据交易维度的不同组合特征可以界定经济活动的不同管理机构;而交易契约的多样性主要是由交易特征上的基本差异造成的。在契约关系的治理效率问题上,威廉姆森划分了三种不同的治理方式,与交易维度的组合特征相对应,它们分别是市场治理、三边治理、双边治理和一体化治理,选择何种治理方式取决于维持交易关系(由不同的治理形式实施)的价值与治理成本的差值对比。尽管威廉姆森逐渐意识到由介于市场与企业之间的中间经济组织实施的双边治理交易的常见性和重要性,但他并没有提供对这种后来称之为“企业集团”的复杂经济组织运行方面的分析。
当两个法律上完全独立的企业通过市场交换各自的产品或劳务时,会产生交易费用,它是市场运行过程中由于摩擦而产生的费用。由于交易费用的存在,企业有一种不断将相关企业一体化的倾向。但当一体化达到一定程度便会使企业内部的组织管理费用快速升高,产生规模不经济。因此,核心企业并不是把所有的企业都一体化,而是将某些企业作为其外部的组织,并通过资金、技术、销售等纽带与它们保持联系。这些企业仍然是独立的法人,但与核心企业又有密切的合作关系。这样,就产生了一种介于企业和市场之间的中间组织形态,即企业集团。
市场内部化理论可用来分析为什么介于企业和市场之间的企业集团比单纯的市场交易更有效率。市场内部化理论主要是由巴克莱和卡逊等经济学家提出和发展起来的,他们认为不完善的外部市场机制造成了中间产品(如原材料、半成品、技术、知识经验等)交易的低效率,为提高这种交易效率,企业集团通过其有效的组织手段、行政结构将外部市场内部化。市场机制是通过商品价格来传导信息、组织生产的。在外部市场,由于信息的不完备,对某项产品的性能不了解等,相互欺骗的可能性就很大。越是信息不完备的市场(如中间产品市场),交易费用就越高。为避免相互欺骗和投机行为,交易者都需要付出很多成本。企业集团用内部各公司之间的行政协调关系部分代替了商品的交换关系,使买卖双方同属于一个行政组织,减少了相互欺骗的动机。在这种市场机制不完善或信息不完备的情况下,通过内部的行政组织来协调交易的企业集团显然比市场中的直接交易更能节约费用,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
企业集团的形成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可通过兼并,对外部资源进行整合,将外部企业吸收为内部成员,二是通过企业内部资源的分化——子公司化来实现集团边界的扩展。在交易费用视角下,企业集团是存在合理边界的。
市场与企业集团之间的界限,完全通过市场进行交易的主体由于市场机制自身存在缺陷、信息不完备,在寻找交易伙伴、谈判价格、避免相互欺骗和投机行为过程中,需要付出大量交易费用。加入企业集团(即核心企业的兼并行为)后,由集团通过内部的行政组织来协调成员企业的交易行为,可以节约市场交易成本,但其代价是增加了企业集团内部的组织成本和成员企业之间的交易成本。当集团吸收某一企业成为集团成员后,增加的组织成本和内部交易成本之和小于节约的市场交易成本时,这种替代(即吸收该企业加入集团)是有效率的。当增加的组织成本和内部交易成本之和等于节约的市场交易成本时,企业集团达到最大合理边界。当增加的组织成本和内部交易成本之和大于节约的市场交易成本时,这种替代是没有效率的,不应吸收该企业加入集团。
单个企业与企业集团的界限,企业内部的组织成本可分为两部分:治理成本和管理成本。治理成本是维持公司治理有效运作而发生的成本,它主要包括治理的组织结构本身发生的成本和治理活动的组织协调成本;管理成本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成本,它主要包括经营管理组织结构本身发生的成本以及经营活动的组织协调成本。单个企业内部靠行政结构来组织生产,当企业规模超过一定程度后,组织过于庞大而造成低效率,管理成本大幅上升,这时通过内部资源分化成立子公司,可以节约管理成本,但其代价是增加了治理成本和成员企业间的交易成本。子公司化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从管理向治理和市场转化的过程,即以治理和市场职能部分地代替管理职能。这种转化是否有效率取决于职能成本的比较,当某一子公司成立后,增加的治理成本和内部交易成本之和小于节约的管理成本时,这种转化(即通过内部资源分化成立子公司)是有效率的。当节约的管理成本等于增加的治理成本和内部交易成本之和时,企业集团达到最大合理边界。当增加的治理成本和内部交易成本之和大于节约的管理成本时,这种转化是没有效率的,不应将内部资源子公司化二、基于动态竞争的战略管理理论
从动态竞争的战略管理角度,企业集团内部成员企业之间的独立交易关系可被称之为“半结合”,基于半结合关系形成的战略则为半结合战略。半结合关系使得交易双方相互依赖,促进了信任的发展,并降低了一方利用泄露的信息的风险。拜德勒克(Badaracco)认为,半结合战略有利于知识的流动,增加的信息分享将导致妥善处理差异性、复杂性与变化的更大能力,从而创造效益。保莫(Baum01)指出:被拒绝参加网络的威胁(这意味着没有利用日益增长被分享的信息的机会),将能促进合作。公司采取半结合战略而不是结合或双方均不受对方影响的销售关系的原因还包括:成本和风险的降低;加快进入市场的速度;增加灵活性;监督竞争者并使其保持中立。在小公司或追随者为何加盟企业集团的理由方面,塞门林革列出了三个明显的原因:可能寄希望于以后的增值而签订协议;和一家已经卓有声望的公司建立联系,可提高本公司的声望;由于组织或技术方面的依赖性而需要与大公司的战略保持一致。
企业拥有与之关联的另一企业部分所有权的理由包括:第一,股权参与安排作为可信承诺,可激励有效的关系特异性投资从而降低立约和监督的成本。第二,持股安排可消除有关目标公司投资机会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使目标公司因信息阻塞而难以从外部募集资金的问题得以解决。第三,持股法人企业可以比其他持股者更有效地监督和影响管理,因为持股法人企业可能拥有一般投资者所没有的知识经验和营运技能。基于动态竞争的战略管理理论着重阐明了交易合作的必要性导致企业集团内部合作网络的存在,但并未涉及具体的合作方式及合作关系的维护问题。
三、不完全契约理论
企业集团母公司与成员企业间合作关系存在的必要性是组建企业集团的参与主体加盟集团的首要条件,即企业集团内部网络性是集团成员能够获取增值收益的前提。
由于环境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与交易主体的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行为的矛盾,兼之交易主体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状态的可能性,经济合同的完全陛是不可能的或成本极高的,因此通常是形成不完全契约,而不完全契约往往导致“敲竹杠问题”。当进行专用性投资时,只有与选定的对象进行交易,专用性投资才具有价值;一旦转换交易对象,专用性投资就会失去应有的价值,因而专用性投资收益不反映在外部机会的价值上,这时投资方未能获取全部投资边际收益是由于重新谈判不仅产生盈余的再分配,而且导致外部约束条件起作用。因而,企业集团母公司与成员企业(或成员企业之间)的合作交易不能以契约形式的维持作为主要治理模式。
四、一体化发展理论
钱德勒认为现代企业的成长是在大量生产与大量分配相结合基础上成立起来的,而大量生产与大量分配的结合本身就是一个纵向结合范畴。他还详细论述了美国现代企业早期的横向一体化过程:卡特尔——托拉斯——控股公司。一体化发展理论主要基于行业价值链的增值性和内部价值链的增值性,企业一体化发展的途径主要采取多元化发展(包括相关多元化和无关一体化)或专业化发展。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中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但政府的行政审批制度仍然存在;而且,市场化改革之后的政府行政审批制度,与计划经济时期的行政审批制度保持了相当大的连续性。以新建企业为例,目前新建企业所需行政审批事项与程序,尽管比计划经济时期有所减少,但基本框架几乎未发生变化(李郁芳,2001)。事实上,行政审批本身就是市场化改革的必要条件之一。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政府在催生市场、扫除市场化改革障碍方面的作用无可替代。有学者认为,“特许式改革”是广东市场化改革的特点。事实上,在“摸着石头过河”的指导思想下,“特许式改革”贯穿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各个方面。事情常常是这样进行的:先由企业或改革项目的实施者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地方政府向上一级政府及中央有关部门申请,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层层审批、特许后方可实施某项改革。这种以行政手段强制性推动改革的方式,客观上必然强化政府的审批制度,使大量本应由市场本身实现诱致性制度变迁的过程,如企业上市、市场准入等,需要通过层层的政府审查、批准程序方可实现。这样,在经济转轨过程中,政府的行政审批制度在形式上发生了变化,由计划经济时期直接指挥微观经济活动,转变为目前通过审批标准来控制微观经济运行中的融资、市场准入等关键性环节;然而,政府行政审批的实质仍与计划经济时期一样,是政府企图控制微观经济领域资源配置的工具。
我国脱胎于计划经济时期的行政审批制度,与西方国家的行政审批制度有本质区别。西方国家的行政审批制度,其目的是弥补市场失灵,保护市场机制;而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其功能却是保持政府在微观经济领域资源配置的权力。换句话说,我国政府行政审批制度的起源,应被理解为保持政府的微观资源配置职能,不需要寻找“市场失灵”或“帕累托最优”方面的原因。二者在性质上的区别可以归结为行政审批制度“为谁服务”的问题。西方国家的行政审批制度是政府为市场服务的工具;而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则是使市场机制服从政府意图的工具。
可见,我国的政府行政审批制度还带有计划经济的烙印。出现这种局面的原因,与政府的公共选择有关。具体说,目前在我国政府的公共选择规则方面,有三个问题使当前的政府行政审批制度长期延续:
1.政府机构和政府官员的利益结构。正如布坎南所指出的,在行政领域或“政治市场”上,“个人是严格按经济人的方式行动的……当人们改变角色(即从市场交易主体变为公共选择主体——引者)时,并没有变为圣人”。(注:布坎南.自由、市场与国家[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89,347。)也就是说,政府并不是公共利益的天然代表,而是独立的利益主体。在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下,政府部门在履行管理职责时可以运用行政权力收取各种管理费用,并与本部门的收入和个人利益发生了联系。这就在客观上推动行政机关和公职人员谋求更多收费项目,获取更多审批权力。正由于政府官员的利益结果与审批所带来的收益有关,行政审批由政府的监督、管理职能演变为政府官员追求本部门利益以及个人奖金或福利的行为,形成政府本身不愿放弃行政审批的局面。如不久前广州市清理出的1050项审批项目中,各部门自报要求保留的有949项,占90.4%,自报取消审批的只有10项,仅占0.95%(注:李郁芳.关于政府审批制度的思考[J].管理世界,2001,(4):197-208。)。
2.政府规模膨胀。公共选择学派认为,由于政府官员的名誉、地位、权利、酬金经营与其所在的政府机构的规模大小成正比,因此政府官员必然千方百计地扩大政府机构,争取更多的职能和预算。这就在两方面要求行政审批的加强:第一,膨胀的政府规模需要更多的行政开支,在现有“吃饭财政”的状况下,财政难以满足政府机构膨胀的要求,导致相当多的地方政府因财政困难而发不出工资,迫使国家不得不默认行政机构审批收费。第二,扩大政府规模必然要求为新增加的公职人员提供工作机会,扩充政府行政审批项目是“因人设事”的简便办法。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规模持续膨胀,从1979年的505万人增长至2001年的1104万人,在国有单位职工总数中的比例由1979年的5.8%增至2001的14.0%(注:参见,中国统计年鉴(2001)[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2。),对政府的行政审批造成较大刚性压力。
3.政府官员的“设租”和“寻租”。如果说审批收费还是政府官员以合法的理由获取个人利益,那么“设租”就是以非法方式获得个人利益了。寻租理论中的租金是指一种由政府官员带来的非生产性收益,它的存在必然刺激人们“寻求租金”,就像利润的存在刺激人们“寻求利润”一样。政府通过行政审批制度在许多领域制造了垄断租金(即“设租”),而那些企图进入这些产业获取垄断租金的人会通过游说、贿赂、雇佣官员的亲属等方式去讨好、接近官员,以便通过行政审批获取租金。在这里,行政审批变成了权钱交易的工具,而那些有行政审批权力的政府岗位则成为人们心目中的肥缺和争夺对象。这同样使行政审批制度形成长期持续的刚性。
可见,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在某种程度上已成为政府官员出于个人利益而选择的控制微观经济资源配置的工具。政府行政审批的这种性质,产生了与西方国家行政审批制不同的政策后果。如在产业准入问题上,我国的行政审批缺席为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进入某产业制造了障碍;而西方国家的行政审批制度却是要取消或削弱进入障碍。当然,在西方管制理论中也有关于利用进入限制来防止新企业的“过度进入”而引起“过度竞争”的讨论,但这种讨论的目的同样也是要弄清“过度进入”是否会偏离帕累托最优,与我国行政审批制度企图控制市场机制的精神实质是不一致的。
二、政府行政审批制度的逆向选择效应
我国的政府行政审批制,阻碍了企业的产业进入,这种阻碍是通过逆向选择实现的。政府行政审批制的逆向选择效应,与常规的逆向选择有区别。常规的逆向选择,主要特点是当事人双方存在“信息不对称”,迫使信息劣势方对信息优势方采取一个武断的评价标准,低于此标准即停止交易;这使得高于此标准的信息优势方因不合算而退出交易,从而形成类似于“劣币驱逐良币”的逆向选择效应。而对于政府行政审批制,即使政府审批部门与申请进入市场的企业之间是信息对称的,同样会出现逆向选择现象。产生这种奇特现象的原因是,政府官员为寻求审批收费、租金等自身利益,无论政企之间是否存在信息不对称,也必须为企业制定一个武断的审批标准,以便从企业那里获得符合自己要求的收益,这就将产生阻碍企业进入市场的逆向选择效应。下面我们利用信息经济学根据具体说明这一问题。
假定存在欲进入市场A的企业i,它预期进入市场后将获得利润R;但如果企业i选择进入其他市场,可获得平均利润S,即企业i进入市场A的机会成本是S。假定S是一个常数且R>S,即企业i进入市场A后将获得高于平均利润的利润率。这一假定意味着,由于政府通过行政审批对市场A的进入管制,使市场A出现了高于平均利润的垄断租金R—S,吸引新企业进入该市场。但企图进入该市场的企业未必就能够得到垄断租金R—S,因为企业i在进入市场时必须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审批,这种行政审批将使企业i的成本增加W个单位,增加的成本包括三个方面:政府审批机构的收费;因行政审批而耗费的时间;寻租过程中的成本。由于这些成本纯粹是在进入过程中遭遇行政审批而产生的,因此可视为进入成本。政府审批机构为了自身利益,将选择一个符合自己收益的审批标准,这个标准将使企业i付出进入成本W。在这种情况下,企业i是否选择进入市场A,将取决于R—S是否大于W,即进入市场后获得的垄断租金是否足以抵偿进入成本而有余;如果R—S<W,则企业i选择不进入;如果R—S>W,则企业i选择进入。
不过,除上述垄断租金、机会成本和进入成本因素外,企业i是否进入市场A,还需要考虑企业进入市场后成功的概率。如果成功概率过低,则企业将无法获得足够的垄断租金甚至亏损,它还是要选择不进入。而成功的概率则与企业的预期收益R有关,因为市场经济的普遍规律是,高收益的项目蕴含着高风险(即低成功概率)。假定企业i存在连续多个投资项目,每个投资项目有两种可能的结果:成功或失败;成功的项目产生收益
从(4)式可以看出,政府的行政审批标准越高,企业i的进入成本越高,则企业i所选择的投资项目的平均成功概率越低。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随着政府行政审批标准的提高,企业要进入市场将不得不付出更多的审批收费和寻租成本,耗费更多的时间,这就要求企业在进入市场后能够获得更高的利润或垄断租金来加以补偿。也就是说,只有那些拥有高收益项目的企业才会进入市场。只有低收益项目的企业,随着行政审批标准的提高,将因为不合算而逐渐被淘汰出局,放弃进入市场的尝试。但在市场经济中,高收益就意味着高风险和较低的成功概率。行政审批标准的提高,实际效果将是越来越多的低风险企业选择不进入市场,而越来越多的高风险企业选择进入市场,从而企业投资项目的平均成功概率将因此而逐步下降。这就是的形成机制。可见,政府的行政审批标准在这里导致了“高风险的企业驱逐低风险的企业”,因此具有逆向选择效应。在这种体制下,优质企业有可能因为进入成本过高而不愿再与审批部门纠缠,放弃进入市场的努力;而只有那些拥有高风险项目的劣质企业才舍得花功夫和成本继续向行政审批部门“公关”。显然,政府行政审批制的这种效应,在提高了企业进入市场的难度的同时,也使进入市场的企业的质量发生了下降。从长期来看,这是极不利于经济发展的做法。
三、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从上述论述可以看出,要解决企业产业准入问题,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是必要的。市场经济中的市场失灵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政府对微观经济的管制,即政府的行政审批制是不可缺少的。问题是我们目前的行政审批制不仅没有弥补市场失灵,反而在制造市场失灵,亟需通过改革,使其由政府控制微观经济资源配置的工具转为政府弥补市场失灵的工具。在这方面,西方国家为我们提供了可以效仿的蓝本。但是,在目前政府行政审批制长期持续的深层次原因尚未解决的情况下,直接照搬西方的经验不现实。目前要改革行政审批制,实际上需要对政府本身进行改革。
1.重塑政府机构及官员的利益结构。据施蒂格勒对美国管制收费的研究,1969年美国的反托拉斯司、国家劳工关系委员会、关税委员会等基本不收费,其他管制机构的收费也很低,仅占总开支的0.022%—0.229%不等。这些费用只能弥补一些变动成本和手续费,政府官员的主要收入来源是财政拨款。这种利益结构足以保证官员不把审批收费作为“创收”的目的。因此,改革行政审批制实际上就是官员的利益结构的改革。政府官员的收入只能来源于财政拨款,不能与审批收费挂钩。如果做到这一点,就可大大消除审批项目的冲动。这就要求通过财政拨款适当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收入水平。
2.缩减政府规模。如果政府规模持续膨胀,财政开支就难以满足提高政府官员收入水平的需要,“因人设事”的现象也难以避免。如果仅仅取消审批事项,而机构和人员编制不作相应调整,行政审批制早晚会卷土重来。所以,缩减政府规模也是改革行政审批制的一个必要条件。目前我国的困难是事业单位规模、人员膨胀,占用的财政开支过多,使财政缺乏提高政府官员收入水平的能力。这就形成了一个链条:要改革行政审批制,需要缩减政府规模,而后者又要求缩减事业单位规模,以及与此相关的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市场化改革。
3.建立制约政府行为的力量。改革政府行政审批制度,说到底是要约束政府行为。但由于政府本身所具有的政治强制力和内在的扩张冲动,只靠政府自身改革难以奏效,前述广州市的审批项目改革就是例证。所以,改革行政审批制还需要建立外部的制约机制,即建立超越于市场和政府之上的力量。这就是法治。只有把政府行政审批制纳入法治的轨道,真正做到依法审批,才能从根本上控制和遏止行政审批项目的扩张。因此,必须尽快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实现政府行政审批的法制化,进而为实现法治社会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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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在第五次世界性的国际银行新一轮的并购浪潮中,有实力的中国银行也积极的参与到此次并购浪潮中来。一定程度而言,中国建设银行便是这条道路的先驱。中国建设银行自2006年8月24日在香港以97.1亿港币收购美洲银行?穴亚洲?雪以来,中国建设银行的发展有了一定的历史性突破。此次收购对建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本文将从经济学角度分析此次收购对建行正反两方面的影响,从而为中国其他银行的并购提供一些借鉴,鼓励我国银行走出中国,在国际舞台上争取一席之地。
中国建设银行收购美洲银行(亚洲)对建行产生的影响既有对其发展有利的一面也有对其发展不利的影响。本文将从成本收益、垄断、规模经济、范围经济、互补效应等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来分析此次并购给建设银行带来的正面的影响。从重组整合及制度健全的角度分析了此次并购给建设银行带来的负面的影响。
1正面影响
1.1成本收益角度分析
成本收益分析是一经济决策分析方法。在一定的条件下,个人在进行决策的时候,并不是单独考虑行动的成本或者收益的而是把成本和收益结合起来综合的比较和分析。如果该行动的收益大于其成本,那么这件事情就是值得做的;反之,成本大于收益,则人们就不会去做这件事情。该处的成本不仅要考虑显性成本,有时候还要考虑隐性成本。从理论上讲,当经济主体进行一项努力的边际成本和边际收益恰好相等时,它达到了自己的最优状态,此时消费者达到了效用的最大化,而生产者达到了利润的最大化。
对建行的跨国并购而言,是跨国并购不但可以提高其收益而且还可以降低其成本。因而建行并购的正面影响首先体现在并购带来的财务方面效益,及其综合成本的降低。并购带来的效率的提高是由于税法、会计处理惯例以及证券交易等内在规定的作用而产生的一种纯货币上的收益。除此之外,银行并购带来的较低成本的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财务协同效应也是其收益提高的原因之一。
根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6日2007年上半年经营业绩,中国建设银行2007年上半年的净利润为342.55亿人民币,比去年同期增长了47.50%。以下图1体现了中国建设银行并购后的盈利能力及其成本控制能力的提高。
图1显示,建设银行的2007上半年净利息收益率比2006年增长0.32%,比去年同期增长0.41%。净手续费用及佣金收入20071H同比新增63.86亿元。2007年上半年的税后利润比2006年上半年的利润增加了111亿元人民币,税前利润增加了177亿元人民币。
从图2可知,建行并购后2007年上半年的成本收入比低于去年同期的4.3%,而费用的增长为26.3%这一合理的增长速度。
并购对建行的收益成本的影响情况在图3中表现的更加明显。图3是建行2007年的中期业绩的2007年上半年业绩情况与2006年上半年的业绩情况比较。2007年上半年,建设银行的净利息收入、经营收入、净利润、资产回报率都比去年同期有显著的提高,而其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成本收入比等都比去年同期有了一定的下降。
1.2垄断角度分析
垄断一般指一个或多个市场在一个或多个阶段上的唯一的购买者或生产者。当一个企业在市场上居于垄断位置,那么他就可以指定有利于自己的价格与产量,并从中获利。
通过收购香港的美洲银行(亚洲)为实现建行在香港市场上的相对垄断地位获取定价权及提高其提供领先服务的竞争优势奠定了基础。美洲银行(亚洲)在香港市场是一家典型的中小零售银行,主要经营个人和中小企业业务,管理团队富有经验,财务表现良好,与建行现有香港业务重合度低。建行收购该行使建行在香港的业务规模扩大为原来的两倍,客户贷款从原来的第十六位升至第九位,这一点将在下文作详述。
下图显示并购后的建行核心资本充足率及其资本充足率仅2007年上半年就接近2006年全年的资本充足率。
1.3规模经济角度分析
规模经济指在一定的产量范围内,随着产量的增加,平均成本不断降低的情况。这是由于规模经济认为在一定的产量下固定成本是不变的,那么新增的产品就可以更多地分担固定成本,从而使总成本下降。成本的降低是企业追逐高利润的途径之一。因此实现规模经济有利于企业实现其利润最大化的目的。
中国建设银行收购美洲银行(亚洲)扩大了其规模,增强了其市场竞争力。据悉建行收购美洲银行(亚洲)后,其在香港的业务规模迅速扩大为原来的两倍,信贷能力提高了,其客户贷款也从原来的第十六位增至第九位,实现了一定程度上的规模经济。
由于建行及其美洲银行(亚洲)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不尽相同,因此两者特色产品和服务投向对方市场发挥了并购后银行服务的交叉销售的效应。这是由于并购后一方面可以减少重新开发新产品及拓展的成本,另一方面又可以同时扩大同一金融服务在不同目标市场的供应。例如,花旗银行在商业银行拥有广大的客户基础,设有3000个分支机构,在居民和企业存贷、外汇交易、贸易融资、信用卡发行等方面占有巨大的市场份额。旅行集团与之合并之后,就可以利用这些客户基础,推销共同基金、退休基金、人寿基金、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等金融服务①。
此外,并购后建行在香港的业务规模有了显著的扩大,其在香港的客户贷款总额排名也有所提高。如下图所示:
1.4范围经济角度分析
范围经济是指由厂商的范围而非规模带来的经济。只要把两种或更多的产品合并在一起生产比分开来生产的成本要低,就会存在范围经济。范围经济效益是指企业在产品范围、地理范围、生产链活动范围这三种领域中的扩张,为企业带来成本降低的效益。银行并购的范围经济则主要体现在管理的效率上。跨国并购一般是管理效率低的银行并购效率低的银行,并购后并购银行丰富的管理经验、先进的管理技术以及优秀的管理人才必定会通过范围经济而使被并购得银行的管理水平有所提高达到优势银行的管理效率水平。管理效率的低水平很难在短期内通过内部的调整来提高效率,而通过外资的并购则可以更快地提高其管理效率。
建行收购美洲银行(亚洲)后,通过双方的财务和管理等方面都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建行通过美洲银行(亚洲)所在的香港的有利地理位置优势,积极拓展海外业务,增强其在海外的竞争实力。如下图所示,建行2007年上半年的海外盈利水平相比2006年同期增长了252%。
1.1.5互补效应角度分析
并购银行与被并购银行之间会产生部分互补效应。并购后银行所产生的效率或效能远超过并购前各银行单独经营时所产生的效能之和,实现优势互补从而实现两者整体水平的提高。并购带来互补效应的同时会带来一定的协同效应。协同效应是指并购后两个企业的价值比他们并购之前的单个价值之和要大,也就是人们常说的1+1>2的效应。它与规模经济、纵向一体化或较好的技术有关。协同效应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管理一个是财务。①中国建设银行收购美洲银行(亚洲)不但可以优势互补而且可以实现协同效应。
并购后,建行的国际和国内市场份额的叠加使其面临的市场需求成倍放大,通过规模经济的作用增加银行效益,降低了企业的长期平均成本曲线,极大地增强了银行在国内外的市场竞争力。图7显示美洲银行的财务指标处于香港同业优秀水平。美洲银行的2005年成本收入42.2低于香港银行平均值43.5,核心资本充足率27.5高于香港银行平均值12.5。净利润增长率为20,而香港银行平均值仅为4.5。所有这些说明了美洲银行财务指标处于同业优秀水平,建行收购该行可以提升自己的整体水平。并通过互补效应,提高两者的劣势,优势互补,最终提高建行的整体实力。
2负面影响
2.1并购后建行的重组整合问题严重
建行尽管已经收够了美洲银行(亚洲),但此次收购活动也给建行带来了一系列的负面的问题,而并购后的重组整合就是建行面临的需要解决的问题,否则,这次并购不但不能给建行带来一定的收益反而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并购后的整合与重组主要包含债权债务整合、业务整合以及文化整合等。其中,对于跨国并购的建行来说文化整合显得尤为重要。由于美洲银行(亚洲)的管理层是美洲银行,因此对建行而言,文化方面必会有一些冲突。如果文化整合处理不好有可能会导致收购的失败。类似于此的例子有很多。德国德意志银行(Deutsche)并购英国的投资银行摩根·格林菲尔(MorganGrenfell)失败就是文化整合失败导致并购失败的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对于业务整合方面,由于建行银行缺乏跨国并购后的经营方面经验和管理技术,使建行在收购后有一个完整顺利的发展还需要一段时间。
2.2制度角度分析并购给建行带来的制度风险
作为中国银行并购国外银行的先例,中国建设银行的第一次收购给建行带来了效益,但同时也给建行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等都会面临一系列的挑战,能否克服这些治理缺陷,制定有效的制约机制,对公司的发展都会有重要的影响。
此外,中资银行稳健发展的另一重要缺陷是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比较薄弱。建行也不例外。不论从制度上还是从技术上都难以保证对各种风险的及时识别、评估和监控,难以对各种风险进行有效的规避和控制,难以对大量的内部关联交易和重要业务领域的风险暴露进行有效的防范,难以对一些业务和新产品的风险进行科学的评估和控制。
总结
建行收购美洲银行(亚洲)对建行产生的影响是辩证的,既有有利的影响又有不利的负面影响。有利的影响是,可以为我国其他试图走跨国并购的道路、成为国际性大银行的我国银行提供信心与勇气。负面影响是,一方面为建行克服改革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借鉴,以完善其并购后的制度等方面的问题;另一方面,对其他银行提供了借鉴作用,以使其在发展或走跨国并购道路时少走弯路。
尽管此次并购对建行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本文的分析可以给我国银行业的发展提出有益的借鉴。但是本文对此次收购影响分析也有其不足之处。首先,此次建行收购对建行的影响只是短期的分析,要对此次收购对建行的影响有一个准确的认识与判断,还需要长期追踪的分析。其次,本文在分析并购对建行的影响中没有将并购的影响因素与其他的因素分开,这使得收购对建行的影响没有做出一个全面的透彻的分析,有待进一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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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镇建设的加快,建设用地的不当扩张近年来也日益严重,大量农田耕地被低效率地占用,一些地方存在新一轮的“圈地”,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土地既是人类生存的环境空间,也是重要的生产资料。既具有自然特性也具有经济特性。因此现代社会中政府都对土地配置进行了广泛的干预。我国政府也对土地的使用和配置进行了严格的管理,但与大多数国家政府对土地干预方式不同的是,我国政府对土地使用和配置的管理和干预是建立在土地资源城乡“二元”分割的管理基础之上的。
一方面,城镇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不可以流动、转让,但除了部分政府拨划土地之外,城镇土地的使用权则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转让和租售,形成城镇土地使用权市场;另一方面,农村农用土地所有权则属于农村集体组织,国家规定农村集体范围内的农民都享有对农村土地的承包权,同时国家也鼓励土地承包权的转让,从而形成农村土地承包权转让市场。按照国家土地法的规定,农村土地与城镇建设用地之间是不可以自由转化的,城镇的土地使用权市场与农村的土地承包权转让市场是分割的。两类土地之间的转化需要经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批。
这种城乡“二元”分割土地管理制度的形成,一方面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是历史上形成的;另一方面也有现实的考量。其一,保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是对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考量。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在农村地区存在着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作为最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在一定意义上隐含着对农民劳动就业和基本生活权利的保障,国家希望通过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农户承包来缓解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压力和减轻贫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压力。其二,城乡土地市场“二元”管理也是国家粮食或农业安全的需要。我国属于人口稠密的国家,可利用的土地、特别是可耕地少,人均耕地面积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为了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也必须要保护可耕地面积。
“二元土地市场”利益级差
城乡分割的“二元土地市场”,形成了城镇建设用地与农村农用土地之间巨大的利益级差,特别是在城乡结合部。“二元土地市场”的利益级差表现在如下方面:
(一)土地产出价值级差。农用土地与城镇建设用地,在使用价值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别。农用土地的价值除了为农业生产提供空间外,更具有直接参与农业生产的作用,土地的肥力是决定农用土地产出的关键;而城镇建设用地一般不能够发挥直接的生产功能,位置是决定土地价值的关键。
尽管在土地上的投资都能增加土地的价值,但农用土地与城镇建设用地,投资增值的方式和过程是不同的。农用土地上的肥力投资只能改善土地本身的肥力价值;而建设用地的投资则具有强烈的外部效应,由于工商业强烈的聚集效应,周围土地上工商业建设投资的增加,会大大提升所在土地地块的价值,所在地块的投资也会大大提升周围土地地块的价值。
(二)土地社会功能负担级差。土地不仅具有工农业生产功能,还承担着一系列的社会功能。在我国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中,城镇建设用地与农村农用土地承担着不同的社会功能。根据土地管理法,建设用地所承担的社会功能就是保障城镇工商业的繁荣和城镇居民生活和居住;而农用地承担着两项重要的社会功能,即保障农村居民基本生活、就业权利与国家农业安全。在当前城乡差别较大的情况下,很显然两类土地所担负的社会功能也存在较大的级差。农村土地承担了更多具有外部性的社会功能,正是因为农用地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粘附作用,才不至于对城镇就业造成更大压力,也正是农村稳定廉价的农业产品生产和销售才保证了城镇人口农产品消费不受威胁。
(三)土地税费负担级差。在农村地区,由于无法对农民家庭经营的实际产出进行评估,所以农业税的征收多以农牧业生产的土地面积作为标准,并且加以固定,这就使得农业税成为实际上的农用土地税;而在农村地区,由于劳动力过剩,土地对于农业产出的贡献极其微小甚至表现为负,所以对农用地哪怕是很轻微的税收征缴也意味着极高的税收负担。
而对城镇建设用地而言,土地上的产出是全部工商业活动,根据我国税收制度,工商业活动所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种的计税方式都是按照产出或收入而不是按照土地使用面积进行的。所以这些税收都与土地面积的使用无关。真正因为土地使用而负担的,只有四种类型的税费: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而这四种税的征收比率很低,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建设用地税费属于地方税种,地方政府总倾向于执行更低的土地税费标准。所以,从税费负担比较,可以很清晰地看出,两类土地所承担的税费负担不合理,农用地比城镇建设用地承担了过高的税费负担。
(四)土地利益分享级差。尽管土地管理法规定,城镇用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农用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但是土地利益的分享并没有与所有权的形式保持一致。
从土地负担角度看,农村土地对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吸纳和对粮食产出安全的贡献都是针对国家总体利益的,不会或很少对农村集体或地方城镇构成影响;但从税费收入分享的角度看,尽管国家是城镇土地的所有者,但是全部与建设用地有关的税收都属于地方税种,由地方支配,建设用地带来的土地上工商业繁荣的利益也是属于地方城镇的。在以GDP作为衡量地方官员政绩的考核机制下,农用土地的使用很显然对地方利益是一种负担,而建设用地的使用对地方利益则是一种提升。
批转租金与土地流失
农用土地承担了过高的社会功能和税收负担,使得农用土地使用中的内部成本大大高于城镇建设用地。
城镇建设用地使用的内部收益高于农用土地的使用,这意味着农业用地向城镇建设用地的转化有利可图,因为国家对建设用地与农用地实行二元管理方式,那么土地在两种管理体制之间的转换就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租金空间。
在我国的土地审批制度中,土地转换审批管理权力是分散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4条、第45条,只有涉及省级和国家级的大型建设项目中农用地的转用才由国务院审批,其他农用地转用均可由各级地方政府审批。土地转换租金空间的设置是保证全国就业市场稳定与农产品消费安全的需要。但是土地转换租金的控制权却属于中央和地方共同享有,地方享有更大的租金控制权。各级地方政府代表的都是各级地方利益,这导致了各级地方政府在追求地方发展的过程中,都愿意扩大农用地向建设用地的转化。更为严重的是,一些掌握土地审批权的官员,也尽可能地利用土地转化的审批从地产开发企业手中捞取腐败收入。
在西方微观经济学中,关于企业的理论集中在“厂商理论”部分。所谓厂商是指能做出独立生产决策的单位,主要包括个人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在研究生产者行为时,一般的理论假定是,企业都是具有完全理性的经济人,其生产目的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即在既定的产量下实现成本最小,或者在既定的成本下达到产量最大。厂商理论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1)生产理论。主要研究投入的生产要素与产量之间的关系,即如何配置资源,使生产要素既定时产量最大,或者说使产量既定时投入的生产要素最少。(2)成本理论。主要研究成本与收益之间的关系,厂商只有在扣除成本后,才能谈得上利润的最大化。(3)市场理论。市场有不同的结构,即竞争与垄断的程度不同。它研究的是当厂商面对不同的市场时,应该如何确定自己产品的产量和价格。企业只有处理好以上三方面问题,才能实现利润最大化目标。
厂商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是传统的微观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假设。实际上,现代经济学家的进一步分析认为,厂商的目标是多元化的。例如美国经济学家W·鲍莫尔分析了厂商以销售量最大化为目标的行为;美国制度学派经济学家K·加尔布雷斯则把稳定与增长作为大公司这样的厂商的目标,它们追求的是适度利润。但是,在一般的微观经济理论中,仍以利润最大化为基本假设,本文的分析也不例外。
在研究企业问题时,国内普遍使用的“效益”概念,在西方经济学中并没有对应的理论。西方经济学中,一般使用的是“效率”概念。虽然生产理论、成本理论和市场理论等主要关注的是实物量,但关注的不是总量,而是比率(ration)以及比率的变化率。例如,关注的不是总产量,而是边际产量和平均产量;关注的不是总收益,而是边际收益和平均收益;关注的不是总成本,而是边际成本和平均成本;关注的不是总劳动量,而是劳动生产率等。因此,研究企业状况时使用“效率”作为指标顺理成章。
在生产理论中,假定技术水平不变,那么,影响企业效率的因素主要有劳动、资本、土地、企业家才能。以Q代表总产量,L、K、N、E分别代表劳动、资本、土地和企业家才能,则生产函数可以表述为:
Q=f(L、K、N、E)
一般把土地作为固定的,企业家才能难以估算,因此,生产函数可以简化为:Q=f(L、K)
著名的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则进一步表述为:Q=ALαKβ
在生产函数中,各生产要素的配合比例称作技术系数。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技术系数是各不相同的。一般的分析中假定技术系数不变,如果技术系数可以变动,则生产要素的最适组合的原则是:应该使所购买的各种生产要素的边际产量与价格的比例相等,即要使每一单位货币无论购买何种生产要素都能得到相等的边际产量,达到生产者均衡状态。
生产理论分析了影响企业效率的各种要素及其配置比例,主要考察的是企业的技术效率。但技术效率并不等于经济效率,技术效率反映的是企业的投入产出组合,而经济效率则是在考虑价格因素情况下的最低成本组合,它要求投入价格与产出价格的比率等于生产边界的斜率。因此,要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企业还要考虑收益与成本的关系,这就涉及到成本理论。
成本函数可以表述成下列公式:
C=f(Y、W、T)
其中,C为企业的总成本,Y为企业的产出变量,W是企业的投入价格向量,T为企业的制度结构。通常T被定义成“虚拟变量”。从该成本函数看,在对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率进行评估时,人们所选择的指标主要不是通过工程成本研究来给定的一个绝对效率值,而是一种制度性的相对效率。因此,这一方法所考察的是技术效率和经济效率共同作用的结果。例如,国有企业生产成本比私有企业低,这可能是由于前者技术效率比后者高,但经济效率并不一定高。
当然,现实的市场结构由于竞争与垄断程度不同而是不同的。在不同的市场条件下,企业收益与成本变动的规律也不相同,因而,企业对最大利润的追求要受到相应的市场环境的制约,只有面对不同的市场采取不同的决策,才可能提高效率。
二、中国国有企业效率的决定因素及其影响程度分析
微观经济分析中所涉及到的效率主要是技术效率和配置效率。前者主要是投入产出效率,后者则为资源配置效率。技术效率是把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和资本生产率加以综合的生产率指标,它能够较好地反映出企业的综合效率水平。测定技术效率的方法通常采用生产函数,主要是超越对数生产函数,然后运用OLS方法(普通最小二乘法)和随机前沿模型进行分析。本文主要从技术效率的角度研究中国国有企业的效率。
Groves、Hay和Gordon等人对中国国有企业进行了抽样调查数据分析,认为改革以来国有企业的效率的确取得了一定的增长,增长主要来自于奖金的激励、人力素质和教育程度的改善。
刘小玄、郑京海(1998)在此基础上对1985~1994年中国国有企业的状况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研究,认为影响国有企业效率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留利。即企业在完成既定的基数利润后留给自己的部分,由于上交的基数利润是既定的,因而留利是一个变量。留利对产出效率的作用表现为,边际利润或留利的增长,会使边际产出也相应增长。他们认为,企业真正追求的是留利或剩余的最大化,而不是利润。
(2)浮动工资。浮动工资由奖金构成,来源于留利,以浮动工资占总工资的比例来测定。浮动工资是直接对职工的激励,因而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产出效率。
(3)经理(或厂长)的工资。这是对经营者的激励因素,而经营者对企业的发展和效率的提高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尤其在中国的企业中,在缺乏资本的真正所有者、企业主要依靠企业家才能来推动和发展的情形下,经理(或厂长)的工资对企业效率的提高作用重大。
(4)企业年龄。一些研究生产率的经济学文献都证实了企业年龄对于企业的效率具有显著作用,然而,究竟是年轻的企业有效率还是年老的企业有效率,在不同国家、不同时期和不同条件下往往是不同的。据Pitt和Lee(1981)的研究,年轻的企业比年老的企业更有效率。而另外的看法则是,年老的企业更有经验,在其市场经营和组织管理和工人的技术操作方面积累了较多的信息,具有相应的信息和人力资本的优势。在国有企业中,企业年龄对企业效率究竟是什么关系需要研究。
(5)教育程度。这是一个标志企业人力资本质量的变量,以企业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职工占全部职工的比重来测定。通常认为,企业的教育程度对企业的效率有着积极的正效应。在Gordon和Li(1995)看来,在80年代中期,中国的国有企业的生产率的增长中大约有一半得益于劳动力教育程度的改善。虽有高估的可能,但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教育和人力资本对效率的重要作用。
(6)其它的解释变量。如开工率、决策权、市场竞争程度、预算约束、时间、地区、规模和产业等都对企业的效率有不同侧面和程度的影响,可以作为“虚拟变量”进行分析。
在此基础上,他们提出了如下的超越对数生产函数:
㏑Y=α+β1㏑L+β2㏑K+β3(㏑L)(㏑L)+β4(㏑K)(㏑K)+β5(㏑K)(㏑L)+βiXi
其中,α为残差,它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看作效率的近似值,并可以为各种政策变量、制度变量、企业特征变量所解释;K和L分别代表资本和劳动投入要素;Xi为添加的各种解释变量。这里主要关注的是由Xi所代表的各种解释变量与企业效率的关系。
对于上述生产函数,分别运用OLS方法和随机前沿模型的极大似然方法(过程复杂,这里略去介绍)进行了分析,得出的结论是:
留利对企业效率有着积极的正效果。在OLS分析中,留利大约可以解释产出增长的10%;在前沿生产函数模型分析中,留利对产出增长的解释大约8%;在残差模型中,留利每增长一个单位可使效率增长约5%。看来,留利是企业发展和提高效率的源泉之一,也就是说,剩余权对于企业有着积极的意义。
浮动工资比例也对企业效率有着显著的正效果。在OLS分析中,该变量大约可以解释产出增长的8%;在另外两个模型中,效率约可增长5-6%。
企业年龄变量对企业产出增长的作用也是积极的和显著的,其解释程度达到12%;即使排除了随机误差项干扰的其他模型中,效率的相应增长也达到7-9%。
经理(厂长)工资变量对企业效率也有着积极的正效应,但这种效应似乎不太大,在前沿生产模型和残差模型中其解释程度分别为3-5%。
教育程度变量对于企业的产出增长率的作用相当稳定,其在OLS和前沿生产模型分析中都能保持在10%的正效应水平上,而在残差模型中其解释程度也不低于9%的水平。
在其他变量中,除开工率外其他变量都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决策权、市场竞争程度、预算约束、产业变量等虽然都对企业的效率有不同侧面和程度的影响,但效应有的不明显,有的不清楚。
另外,运用前沿随机生产函数模型还对国有企业的平均效率进行了测定,它大约在0.5左右。这表明国有企业的效率普遍不高,只能达到生产可能性的一半的水平。
上述实证分析的结果表明,在中国企业改革过程中,生产率增长的决定因素除了规模、资本装备率等由技术性规定的因素外,最主要的因素是产权(决定留利,进而决定经理和职工的工资)、人力资本(如教育程度)和市场竞争。虽然市场竞争因素在上述模型中效应不明显,但这说明国有企业之间的竞争效率很低,与乡镇企业、合资企业等相比有很大的差距,这也恰恰提醒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国有企业的放开程度。
三、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的效率比较
为了更全面地透视和把握国有企业的整体效率,有必要在以上对国有企业本身效率分析的基础上,通过与非国有企业效率的比较来做进一步的研究。对此,刘小玄(2000)从所有制结构和企业隶属等级制的角度作了较为深入的探讨;姚洋(1998)则对非国有经济成分对工业企业技术效率的影响进行了分析。
刘小玄以1995年全国工业普查的数据为基础,从全部75万家企业中选择了20余个产业,共计大约17万家具有竞争性特点的企业进行了效率测定。分析方法主要采用了生产函数模型和OLS计量方法,分别对普查数据中提供的所有制变量和企业隶属等级制变量对于企业效率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和比较,得出的结论主要是:
就所有制变量的影响看,国有企业在全部测定的行业中效率最低,这个结论相当稳定,并且在所有测定的行业中表现得完全一致。同样,另一个十分稳定的结论是,私营个体企业的平均效率最高。具体来说:以国有企业为参照系来比较,私营个体企业的平均效率最高,大约为国有企业平均效率的2-5倍左右;其次为三资企业,平均效率约为国有企业的2倍左右;再次为股份制企业和集体企业,其平均效率约为国有企业的1-2倍。
这一结果表明,企业产权关系对企业效率有直接的影响。国有企业效率最低是由于产权结构单一,难以形成所有者激励;令人关注的股份制企业效率不高,是由于其是人为的捏合和行政力量推动的结果,初步形成的产权结构还不够稳定,尚处于未定型的产权状态;而私营和个体企业的良好业绩则完全来自于明晰的产权关系,这种产权关系不仅十分稳定,而且是在市场经济中自发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同样,三资企业良好的绩效主要得益于其相对明晰和稳定的产权关系。
对于企业隶属等级制变量,模型分析的结果表明:在所有的行业中,村级企业的效率最高,而且十分稳定和一致。其次,在大部分行业中,乡、镇、村或街道这一层次的企业平均效率明显高于县级以上的企业。这表明,处于比较低的等级层次的、均为计划外的民营企业,往往比那些较高等级层次的、主要是计划内的传统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具有较高的效率。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这实际上是与所有制因素相联系的。因为等级越低的企业往往是由民营或私有企业组成的,这些企业的产权模式实质上是古典式的;而中央或省地级控制下的企业几乎是清一色的国有企业。这与上述所有制因素对企业效率的影响的结论是一致的。这也说明,企业的效率高低不在于行政隶属等级的高低,而且二者恰恰表现为反方向的关系。
可见,在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并存的转轨状态下,越是远离计划控制链条的企业发展得越快,效率也越高,而且这种效率通过市场竞争关系逐渐“辐射”开来。这是市场经济发展必然导致的结论。
姚洋(1998)分析了非国有经济成分对工业企业技术效率的影响。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非国有经济成分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也对国有企业的整体效率产生了积极的作用。其作用之一便是提高我国工业企业的技术效率,这种提高可能来自两个方面:其一,非国有企业改变了国有企业的运行机制,变无人负责为有人负责,从而达到节约投入、提高效率的效果。其二,非国有成分的增加还可能对全体企业从两方面产生正的外部性:(一)非国有企业的增加加剧了市场竞争,从而迫使所有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提高效率,以便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这种效应称为内部效应;(二)外资的进入可能同时带入先进的生产和管理技术,并扩散到其它企业中去,这种效应可以称为外部效应。
姚洋利用1995年工业普查资料,抽取了12个大类行业中的14670个企业作为样本,首先采用随机前沿生产函数模型估计这12个大类行业的生产函数,然后在此基础上计算各个企业的技术效率,并对之进行回归分析。实证分析的结果表明:与国有企业相比,集体企业的技术效率高22%,私营企业高57%,国外三资企业高39%,港澳台三资企业高33%。可见,非国有企业比国有企业具有更高的效率,同时,这些统计结果也充分地证明了非国有成分对提高中国工业企业技术水平的内部效应。
那么,非国有经济成分对国有企业的外部效应如何呢?实证分析的结果显示:行业中集体企业和国外三资企业的数量每增加一个百分点,每个企业的技术效率分别提高0.2%和1.1%;但是行业中私营企业和港、澳、台三资企业同等数量的增加却使得每个企业的技术效率分别降低0.7%和2.8%。前者的正外部效应说明,集体企业和国外三资企业在提高自身效率的同时,也对本行业的生产和管理技术的传播起到了显著的促进作用。后者的负外部效应说明,尽管私营企业和港、澳、台三资企业自身的效率比国有企业高,它们的增加却对行业内其它企业技术效率的提高起到了显著的抑制作用。对后一结果的一个解释是,私营企业和港、澳、台三资企业导致行业内部的过度竞争,造成产品的积压,因而减低了效率。另一种可能的解释是,私营企业和港、澳、台三资企业封闭性较强,不轻易转让自己的技术和管理经验。
四、结论
通过以上粗线条的介绍和综述可以看出,微观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对中国国有企业的效率有很强的解释力,为我们分析中国的国有企业效率问题提供了有用的工具。对国有企业效率的研究不仅需要理论上的分析,更需要严肃的实证分析,以为国有企业的改革提供全面的决策参考。
改革以来国有企业的效率的确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这说明市场化的改革方向是正确的。国有企业效率增长的决定因素除了规模、资本装备率等由技术性规定的因素外,最主要的因素是产权(决定留利,进而决定经理和职工的工资)、人力资本(如教育程度)和市场竞争。
其它因素中,产业因素对企业效率的影响表明我国市场经济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垄断性特征,由此形成一定的垄断性的效率来源。地区因素表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具有明显的生产率优势,这可能得益于该地区的开放程度、市场发育程度以及人力资源素质较高等因素。当然还有其它未提到的因素可能对国有企业效率的增长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还需要从新的角度进行挖掘。
国有企业的效率虽然有所提高,但与其它非国有企业相比都要低,这与国外关于企业效率的实证研究的结论是完全一致的。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一方面与国有企业自身的性质、所有制结构、行政隶属等先天因素有关;另一方面,也预示了国有企业有进一步改善效率的巨大空间,这也许通过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成熟的管理经验的引进得以实现。
国有企业先天效率的低下以及非国有企业对整个企业效率提高的积极作用,也向我们提供了一条有益的启示,这就是政府应尽量减少国有企业的数量,鼓励其它非国有经济成分的生长,把政府可管可不管的事情尽量交给市场去完成,使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的结构达到自然的均衡状态,这也许是中国国有企业进一步改革和前进的方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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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著作权许可使用制度的经济学基础、经济背景及其商业价值等基本理论的初步探索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它是开展著作权经济利益动态研究的前提,为作品的市场准入及其大规模的商业流通提供了知识产权法学视野下的理论支撑和准备。著作权制度的正常动态运转并不完全取决于经济因素,它还有其他的诸如哲学、社会学和法理学的基础,也有着技术背景和思想背景等其他决定因素。本文仅着眼于经济学范畴进行探讨。
一、著作权许可使用制度的经济学基础探源
通常认为,只有当预期收益与作品的复制成本的差额超出或等于其表达成本时,作品才得以创作。创作一部作品必然需要耗费大量的成本、时间和精力;作品的上市也需要一定的成本投资,在社会不给予智力创作以补偿的情况下,盗版活动就会泛滥、猖獗。盗版既没有“表达成本”,也不需要投入开发者的创造性,但它却可以以更低的成本复制并以更低的价格出售。在这种状况下,创作者所付出的各项投资将无法收回,作者的创作动机必定会因此而受损,因而,有必要建立著作权许可使用制度以便使权利人获得长期的、稳定的效益。不过,著作权的保护水平也不能过高,否则有可能限制作品的传播,增加不必要的教育、研究和娱乐成本。所以,最理想的著作权制度应该在追求创作者利益最大化与照顾广泛的社会公益需要之间求得一种平衡。
在缺乏著作权保护的情况下,也有可能会存在一个自然的市场机制为智力创作者提供较充分的报偿。因为很多作者具有天生的创作欲望或者在其创作中具有其他方面的优势,像第一个将作品推向市场获得的优势、较低的复制成本,在有些情况下这足以使其收回成本。另外,创作者也可以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加以防范。但是,对大多数智力产品来说,个人的控制能力总是十分有限的,并且这种行为极有可能损害社会利益。在很多情况下,使用者完全可以通过降低复制成本和不用付出投资来获取创造者的努力,如此不利于化解开发智力成果所承担的风险。因此,即便处于“避免危险”以及“促进经济增长”的考虑,也很有必要通过著作权许可使用制度授予智力创作者一定的财产权以使其至少能禁止一定的复制形式,从而令创作者在边际成本之上收回成本。
作者的垄断权允许确立边际成本以上的价格,而这一结果必然导致对作品传播的无销率的限制。这里的边际成本代表被要求产生作品的单个的额外的复制品的资源,假定作品存在的话。作品的有效分配需要至少愿意支付边际成本的每一个消费者能够购买作品的复制品,因为这会导致社会盈余,等于消费者放置在该作品上的价格和在生产该作品的社会成本(如边际成本)的差额。这与谁实际获得该盈余无关。如果该作品被以每一个消费者放置在作品中的价值的价格出卖,作者将获得盈余;而当价格等于边际成本时,消费者获得盈余;但只要价格处于这两个极端之间的某一点,在每一个情况下,所有的盈余都会实现。价格等于边际成本是确保所有的交易发生盈余的一种方式,而不仅仅是可能的有效率的制度。但是,边际成本制度是导致有效分配的最简单的制度,就像其他的制度需要不同的消费者使用不同的价格一样。所以说,高于边际成本的价格会无效率地限制作品的传播。
但是,如果许可使用的成本(与许可证相关的交易成本)变为零,作品的传播就不再会被无效率地限制。这是因为如果创作作品的作者能够与后续的使用者谈判而没有成本,创作者就不会提出一个过高的使用费要求而使作品的使用者不能够获得任何利润。如果使用者不能够获得利润,他也就不会再使用该作品,而不使用作者的作品也就不会再支付任何的许可费。对任何一个作者而言,他始终具有使其作品尽可能地被广泛发行的动机,能够获得一些许可费总比没有要好些。所以,实际情况是:只要有合适机会,作品一般都会被许可使用,但许可的成本要尽可能地压低。这样,一方面可以保证许可费确定之前提下的作者收益,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使用者预留出自己的利润空间,防止许可费的支出过高,最终实现双方利益的最大化,也即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二、著作权许可使用制度产生、发展的经济背景
按照制度学派的理论,当一些经济主体的精神创造性成果十分丰富时,希望出让一部分,即存在“结构上的供应”;而另一些主体恰好缺乏这方面的成果,希望从外引进,即存在“结构上的需求”。两者结合到一起,自然而然地导致著作权贸易的产生,而且这种供求关系正是著作权许可使用贸易得以产生和发展的原动力。
科研成本大幅提高刺激了著作权许可使用贸易的发展,从而大大改变了贸易结构,使得著作权贸易特别是著作权许可使用贸易得到了空前的发展机遇。政府和企业界大量投资用于科学研究和文化发展。这些情况对著作权许可使用贸易的发展起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世界范围内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的巨大需求为著作权贸易提供了广阔的市场。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市场经济主体的振兴和发达以及竞争力的增强,不再是单纯地凭借其所拥有的自然资源和资金,更主要的是取决于运用科学技术的能力和水平。由于社会对科学技术文化方面的投入不断增加,科学技术文化事业发展的规模日益扩大,从业人数和队伍不断壮大,美国几乎是每10年翻一番,西欧发达国家是每15年翻一番。据科学预测,进入21世纪中叶,科学技术文化事业的从业人数将占世界总人口数的20%。这说明,丰富多彩的创造性智力活动将在本世纪成为人类的普遍性活动。这些因素无疑为著作权许可使用贸易的发展创造了十分有利的环境。此外,越来越多的关税与非关税贸易壁垒对普通商品的国际贸易产生的障碍和阻力正好助长了国际著作权贸易的发展,而跨国公司的迅速发展也为国际著作权贸易的发展提供和拓宽了渠道。因此,在各种主客观条件日趋成熟和完善的过程中,著作权贸易获得突飞猛进的发展是一种必然趋势,而且在21世纪成为主要的贸易形式也是不可阻挡的。
三、著作权许可使用制度的商业价值
(一)许可使用的商业优势
许可使用堪称应用范围最广也是使用最为频繁的一种著作权贸易方式。它与著作权转让、著作权担保等其他著作权转移方式相比,至少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商业优势:
1.既不会发生权利让渡,又可强化对著作权利用的控制。许可使用与转让、担保的本质不同在于它不会有权利主体更迭危险,对于特别看重权利归属和权利掌控的著作权人来说,这种贸易方式具有极强的诱惑性和普适性。在许可使用的方式之下,许可人可以通过合同的方式对被许可人使用自己作品的时空范围加以限制,使得被许可人必须严格遵照自己的意图行动。这种合同控制的方式往往比自己直接去使用还要控制得好。2.可以先期进入本来不可企及的市场。许可使用可以使自己的作品快速覆盖到本来不可能延及的市场,一是先期进入市场,二是扩展市场的地域范围与经营范围。作品尤其是计算机软件作品进入市场的实际可以说是最为关键的。稍有迟缓,作品也许就失去了新颖性,因为著作权法并不排斥作品的偶然巧合。尽管著作权的生命在于独创,但作品的新颖程度对于其市场价值大小的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所以说,先期进入市场就意味着占得先机,拔得头筹。
作者如果希望自己的作品能够进入自己从未涉及的地理市场而自己又无推销或发行渠道的话,则只有两种可能的选择:一是专门设立分支机构;二是许可使用。而后者往往是最快捷的路径。正如扩展地理市场一样,许可也可以扩展作品市场。一个市场主体可能只拥有在一种作品上利用其著作权的资源,而该著作权却还可以运用于其他服务上,录影业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如今,家用娱乐节目光盘存在着巨大的市场,然而电影和电视节目的独立制片人常常不具备大量生产和发行光盘的能力,为了从这个市场中获得充分的利益,这些制作人将其知识产权及其影片和电视节目的著作权许可给某些公司,由后者制作并发行其复制件。
3.有利于提高声誉和信誉,获取附加收益。许可使用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广告宣传,尤其是在自己从未涉猎的领域内为许可的话,那便会给许可人带来意想不到的额外收益。而且被许可人为此所作的努力一般都会锦上添花般有利于许可人的声誉和信誉,至少在被许可人的产品、销售和服务保持一种适当的质量水平时应该如是。
此外,许可使用制度还催生了邻接权制度。邻接权本身就是一种因协助传播而产生的权利,它是许可使用制度派生出来的一项权利。可以说如果没有许可使用制度,也就不可能有邻接权制度。所以,著作权许可使用制度是邻接权制度衍生的逻辑前提。
(二)许可使用在贸易中的不利
“不管有什么样的好处,许可还是无法与完全的垂直结合相比拟的”,人们在准备选择著作权许可使用贸易之前还必须对其在商业上的不利之处加以仔细权衡和辨别。
1.会失去对著作权进一步利用的控制。许可使用最主要的不利表现为可能会使许可人丧失对其著作权进一步利用的控制。通常情况下,许可人一般会尝试通过许可协议中所商议的条件来保持某种控制,但是,由于下述三个原因使得这种契约性的控制极少能够实现预期的结果:一是被许可人会极力反对有关严格控制的条款;二是反垄断法限制了许可人对被许可人的营业尤其是有关价格政策的控制程度;三是无论许可协议是如何规定的,实际的行为人总是被许可人,因此,他比许可人拥有更大的控制权。
2.会失去与受众的联系甚至丧失公众认知。商业经验表明,与受众即顾客保持一定的联系是何等的重要。当作者通过许可将其作品授权他人行使时,他可能因为丧失与其最终客户的联系而失去其最佳的富有竞争性的构思源泉。此外,由使用作品所带来的公众认知的好处及提高了的声誉也有可能直接归于被许可人而非许可人。事实上,一些别有用心的被许可人可能会利用其经济力量在市场中获得本应由许可人取得的开发知识产品的好处。
1中国经济学的目标
中国虽然已经初步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还存在两个方面的缺陷:一方面,计划经济体制的核心部分尚未彻底触动,深层问题没有完全解决;另一方面,一些新建立的重大制度仍是框架性的,尚不稳固,在具体实施中还有不少漏洞。因此,建设一门能反映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特点和中国经济发展道路特色的中国经济学是有必要的。这也是中国经济学的根本目标所在,而中国经济学的具体目标可分为体制结构、经济运行和经济发展三个部分。
体制结构目标主要从中国的渐进式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来分析,所有制结构和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及其保障体系较为完善。经济运行目标主要包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经济运行目标和宏观经济运行目标。微观经济运行目标主要包括企业和企业制度的完善及国企改革的推进、社会主义市场机制、市场体系、社会主义市场秩序和规则较为完善。宏观经济运行目标是实现总供给与总需求及其相互关系的平衡、宏观经济调控目标顺利实现、政府职能得到完善等。经济发展的目标就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增长目标(包括经济增长的目标和经济增长方式等)和经济发展目标(包括经济发展方式、经济发展与经济结构、中国二元经济结构、对外开放和经济全球化的关系、科学发展观及经济与社会的和谐发展等)。
2中国经济学面临的困境
2.1经济学被边缘化,研究成果和研究团队萎缩
在中国经济学被边缘化,甚至已无立身之地。目前,高校马思主义经济理论课程已被严重压缩,中国经济学界研究成果,主要是有关西方经济学的内容,有关经济学内容的不到十分之一;有的虽然打着经济学的招牌如《劳动价值论》,却在宣扬资产阶级要素价值论的观点。
其次,经济学专业的研究生对经济学的学习不感兴趣,更谈不上研究。在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十七年招收的330名博士生中,他们在学期间发表的经济学论文一千多篇,其中真正研究经济学的不到10篇。经济学专业的教学队伍中从事经济学的教学与研究者也日益缩小。
2.2中国经济学传统教学体系与教学方式严重滞后于国际化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学教学体系与教学方式改革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教学体系与教学方式仍严重滞后于国际上经济学专业的新发展。首先,教学内容重复。以经济学专业学生为例,大学本科阶段学习的政治经济学内容在高中就曾经完整的学习过,研究生阶段则开设专题性课程,但在体系性、知识抽象性程度上基本没有差异。其次,理论体系被人为割裂。一是将政治经济学从体系中分割出来。二是政治经济学资本主义部分和社会主义部分在范畴与原理上没有科学衔接,尚未建立整体的政治经济学体系。再就是,教学方式的“封闭性”。当前中国经济学教学缺少足够的教学参观或社会调查等课外活动。
2.3经济理论脱离经济现实,教学方式扼杀学生的创新精神
首先,理论脱离经济现实,难以满足本土化的要求。经济学是一门社会科学,理论来源于实践,目前,中国经济学的教学方法基本上都是教师选定一本教材,以教材为中心开展教学活动。国内经济学教材出版周期一般较长,教材内容与现实经济问题极易产生距离与脱节;再者,由于国内教材大多直接照搬西方理论,西方理论与中国经济现实本身也有距离。其次,“满堂灌式”教学,忽视教学过程,扼杀了学生的创新精神。在课堂教学中,老师不可能讲清楚全部的经济学理论,这就要求老师主要传授学生科学合理的学习方法,提高学生自学能力和解决分析问题的能力;而偏重于死记硬背和机械化训练,则缺乏课堂交流和学习能力的培养。
2.4理论研究缺乏规范性,对两个范式关系的认识上存在偏差
在过去几十年间经济学研究取得了很大成就,但相当数量的重大基础理论问题还认识模糊。这一点在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认识问题上表现得尤为突出。例如:以什么作为切入点开始经济学分析?用什么作为主线将这种理论体系贯穿起来?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特征究竟有哪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存在的原因是什么?市场经济怎样才能真正与社会主义、与公有制有机结合起来?对这些根本问题的认识尚缺乏基本规范,认识相当混乱。
在研究过程中,明显地存在着对两个范式关系的认识上的偏差问题。学术界存在两种片面倾向:一是排斥和轻视西方经济学理论,对于现代西方的经济学理论采取一种简单否定的态度;一是把西方经济学特别是主流经济学当作唯一科学的经济学理论,忽视它所具有的意识形态的成分,否定经济学的科学意义和对社会主义建设的指导作用。总起来看,后一种倾向在当前呼声甚高。此外,中国经济学研究中也存在诸如选题过于宽泛、研究结论草率等其它问题。
3中国经济学的构建
在这种背景下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将西方经济学中意识形态理论与市场经济理论相分离,将市场经济理论的科学成份嵌入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之中,实现两种经济学说的整合不仅必要而且可行。
3.1整合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和西方经济学均衡分析理论
劳动价值论更多关注的是市场经济运行的本源性问题,为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及其运动规律提供了理论依据。均衡分析理论更多描述的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外在表现,为揭示价格与供求的内在关系及其资源优化配置规律提供了分析工具。中国经济学研究对象和任务已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资源优化配置,将均衡分析工具嵌入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可以克服马克思经济学说价格变动分析的不足,赋予劳动价值论以新的时代内涵。
3.2整合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劳动者行为动机假设和西方经济学经济人假设
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劳动者行为动机假设注重全社会成员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并认为劳动仅仅是谋生手段,这种分析框架揭示了社会主义劳动者之间生产关系及其行为动机的本质特征,但难免带有计划经济的局限。西方经济学中关于经济人“追求个人效用最大化”假设,反映了市场经济主体行为动机的某些重要特征,但却“往往具有非社会性和非历史性的倾向”。将两种行为动机理论整合为在全社会各阶级各阶层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经济人“追求个人效用最大化”假设。
3.3整合马克思广义政治经济学思想和西方发展经济学
马克思晚年时期未能构建起以发展中国家为研究对象的广义政治经济学。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西方兴起发展经济学,先后经历了从结构主义到新古典学派,再到以人为本的发展经济理论;从宏观模式的经济增长理论到微观分析的人类发展理论。这些理论均从不同程度上揭示了经济落后国家摆脱贫穷落后、实现工业化、经济市场化、社会化、现代化的发展规律。将西方发展经济学的科学因素嵌入马克思广义政治经济学的分析框架,建立中国特色的发展经济理论,是中国选择适合国情的科学发展战略的需要。
3.4整合马克思阶级分析理论和西方新制度经济学
在马克思的分析模型中,包括了新古典分析框架所遗漏的所有因素:制度、产权、国家和意识形态。然而他未能深入分析未来生产方式技术持久进步、经济充满活力的动力源及各劳动者阶级之间以及阶级成员内部潜在的利益矛盾对其的影响。而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制度经济学则从供求关系、均衡价格的技术分析转向了产权关系、交易费用的制度分析,从而揭示了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在私人成本和收益与社会成本和收益不一致条件下,产权界定、国家干预以及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制度创新和制度安排对技术持久进步、经济充满活力的重要作用。尽管新制度经济学自身尚未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但不妨碍我们将该学说中的科学因素嵌入经济学阶级分析理论框架中。
4中国经济学的发展趋势
4.1走向规范和实际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学的研究视野不断开阔,方法不断创新,比较成功地实现了传统经济学研究范式向现代经济学研究范式的转型,越来越走向规范化。但是,中国经济学从总体上看还是不成熟的。基础理论还比较薄弱,研究方法还比较落后,学科规范还不够严格,中国经济学作为一种科学体系还在形成,中国经济学必须坚持走向规范。建立学术规范,发展学术评价,是中国经济学进一步发展和提高的重要条件和必由之路。
多年来的改革开放,中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中国经济学理论仍然落后于实践,中国经济学理论的发展仍受着传统思维方式的束缚。为此,中国经济学必须坚持走向实际。对于中国经济学来说,当务之急是要从实际出发,搞清楚中国所面临的究竟是什么样的经济问题,仔细分析问题背后的原因,找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和途径并且揭示出中国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
4.2走向开放和世界
经济学的开放是不可避免的。既勇于肯定,又勇于否定,一切取决于是否经得住实践的检验,而不论源于何时,出于何人,来自何方。经济学走向开放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坚持引进来,将外来的理论综合到中国经济学理论和中国实践中去;二是坚持走出去,要加强交流和不同学科间的联系,进行多学科理论、多元研究方法与手段的综合运用。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经济学也正在逐步走向世界。但中国经济学走向世界,必须首先立足本土,其次必须立足经济,关注技术,立足当代,面向未来,使中国经济学的研究始终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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