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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基础理论性学科体系的构建应遵循从抽象到具体、从简单到复杂的表述规律,即从一个最简单、最抽象的逻辑范畴出发,通过将形成该范畴时所舍象掉的其他因素逐步地包含进来,再现研究对象丰富的规定性,从而使人们获得对研究对象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复杂而不是简单的,生动的而不是僵死的认识。财务管理基础理论体系的构建同样遵循上述规律。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财务管理基础理论体系的构建方法,并不等同于财务管理基础理论的研究方法。财务管理基础理论的研究方法与其体系的构建方法不同,遵循的不是从抽象到具体、从简单到复杂的表述规律,而是从具体到抽象、从复杂到简单的思维规律。既然财务管理基础理论体系要从一个最抽象、最简单的范畴出发,那么,科学地确定这一范畴便成为合理地构建财务管理基础理论体系的关键。
与基础理论的任务不同,应用理论的任务在于指导人们怎样去做事情,因而,应用理论无疑应具备鲜明的实践性与可操作性。既然二者的任务与性质不同,其起点选择与体系构建的依据也就不同。基础理论的起点选择与体系构建应遵循的是人类思维活动的规律,应用性理论的起点选择与体系构建应遵循的则是人类实践活动的规律。
二、财务管理学理论体系研究现存问题
为了构建起科学的财务管理理论体系,有必要对财务管理理论体系研究中现存的问题作一剖析。
1.有关财务管理学的内容构成。我国的财务管理学,迄今为止,其内容构成基本与西方国家的财务管理学相同,大致包括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总论,阐述财务管理的概念、内容、职能、目标、环境等基本理论问题;第二部分,介绍货币时间价值的计算与财务风险的测算等财务管理的基本方法;第三部分,介绍投资决策、筹资决策、股利政策、营运资金管理等财务管理实务处理的理论与方法。其中第一部分为财务管理学的基础理论部分,第二、三部分则为财务管理学的应用理论部分。财务管理学内容体系存在某些不科学、不完善之处。
2.有关财务管理理论起点的确定。对财务管理学起点范畴的确定,笔者认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将复杂的范畴作为财务管理基础理论体系的起点。一些复杂的范畴,比如“财务管理”,被作为财务管理基础理论体系的起点。勿庸置疑,“财务管理”是一个内涵十分丰富,综合性极强的范畴。它既是资金筹集、资金投放、资金运用和收益分配种种财务活动的总和,也是财务预测与决策、财务控制与监督、财务成果评价与考核种种财务管理职能的总和。有赖于其他一系列范畴才能予以说明的综合性如此之强的一个范畴是无法充当财务管理基础理论体系起点的。
(2)从财务管理学体系以外寻找起点。比如,将“环境”作为财务管理基础理论体系的起点。环境对事物发展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但决定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是事物的内因而不是外因。只有在明了事物的内在规定性、本质的基础上,才有可能揭示环境对事物发展的影响。这就意味着环境不可能处于起点的位置。
(3)将财务管理假设作为起点。任何科学研究都有一个假设问题。这是因为世间的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自存的,都会与其他事物发生这样或那样的联系,从而使研究对象处于不断变动的状态之中。为了使研究得以进行,便需要首先对研究对象所处的环境条件加以限定,这种限定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假设。然而,如前所述,理论体系的起点并不等同于理论研究的起点,该种观点的不妥之处就在于将理论体系的起点与理论研究的起点混为一谈。
(4)将财务管理基础理论体系的起点与财务管理应用理论体系的起点混同。如前所述,财务管理理论包括财务管理基础理论与财务管理应用理论两大部分,二者的性质与功能作用不同,其起点也必然有所不同。
三、现代财务管理理论体系的构建
1.财务管理基础理论体系。构建财务管理基础理论体系,首先要解决的是逻辑起点问题。作为财务管理的对象,有人认为是财产,有人认为是价值,有人认为是资金,也有人认为是本金。而在笔者看来,财产、价值、资金、本金,均是财富的不同社会形式,都可以抽象为财富。
(1)财富及其社会形式。财富是人类为了满足自身的需要而作用于外部世界所获得的物质或精神的成果。任何财富的生产都是在特定的生产关系中进行的,特定的生产关系赋予财富特定的社会形式或属性。撇开社会属性、社会形式等社会规定性,财富是人类所创造的劳动产品或使用价值。在自然经济社会,财富直接体现为使用价值,在商品经济社会,财富的存在形式由直接的使用价值形式转化为间接的价值形式。股利、利息、工资、税金等既是财富的分配形式,也是不同经济利益关系的载体。
(2)财富运动及其管理活动的多样性。在社会的生产与再生产过程中,财富是处于不断运动、变化之中的,如数量的增减、形态的转化、产权的变动等等。人们必须把握这一过程,自觉地实施对财富及其运动过程的管理。对为国家所控制的财富进行的管理,就是财政;对为企事业、行政单位等多种经济组织所控制的财富进行的管理,就是财务。广义的财务管理,既包括国家的财政管理,也包括事业、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
(3)财务管理目的的二重性。财富不断地被消费,又不断地被生产出来。财富的生产总是在特定的生产关系中进行的。财富的生产过程,既是使用价值的生产与再生产过程,也是生产关系的生产与再生产过程。与此相应,进行财富管理必然具有双重目的:一是追求经济效益,用既定的耗费生产出尽可能多的使用价值;二是维护经济利益关系,保证各利益相关者实现各自的经济权益。
(4)财务管理职能二重性。财务管理的目的不同,其管理的职能也就不同。为追求经济效益,财务管理被赋予对财务活动进行规划、调控、评价的职能;为维护经济利益关系,财务管理被赋予对财务活动实施规范、监督的职能。随着财富生产、流通规模的扩大及其社会化、国际化的推进,人们对财务活动中经济利益关系的维护与协调,不再限于经济组织自身,而是突破单个经济组织的边界,逐渐成为国家乃至国际性经济组织的行为。
2.财务管理应用理论体系。因为财务管理应用理论是对企事业、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活动亦即微观财务管理活动规律性的描述,所以财务管理应用理论体系,实际上也就是企事业、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理论体系。
(1)与追求经济效益相关的企业财务管理理论体系。目前与追求经济效益相关的企业财务管理应用理论体系一般是按照财务管理活动的环节,即投资—筹资—权益分配来构建的。笔者认为,这一体系应该遵循企业财务管理实践活动的规律来构建,而不应该按照财务活动的环节来构建。也就是说,要把财务管理目标作为该理论体系的起点,并按照财务规划、财务调控、财务考核与评价三大基本职能顺序展开该理论体系的内容。
(2)与维护经济利益关系相关的企业财务管理理论体系。企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追求经济效益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让利益相关者得到各自的经济利益。如果在经济利益关系的处理上出现偏颇与失衡,就会使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阻碍,甚至难以为继。笔者认为,该理论体系的构建,同样应遵循财务管理实践活动的规律来进行。该理论体系由管理目标设定的理论与方法、管理职能实施的理论与方法、管理实效评价的理论与方法三部分组成,其要点为:企业对经济利益关系管理的目标,一是为保障企业财产的安全与完整,二是为维护各利益相关者的权益。由此财务管理被赋予规范企业财务行为与监督企业理财活动两大职能。为了行使两大职能,主要采用以下方法:依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对企业的财务行为进行规范与协调;发挥财务会计及内、外部审计的作用,进行事中、事后的财务监督;采取会计核算、财产清查、牵制等方法,保护经济组织和利益相关者的财产安全与完整,等等。
参考文献:
[1]黑格尔:逻辑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理论与实践研究(第二辑)[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4.
辅修制人才培养模式是指学生在修读本专业外再辅修公共管理专业的相应学分,并获得辅修证书。国内高等院校的本科公共管理专业普遍作为辅修专业开设。这种普通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依托高校的学科优势与相关专业学院的师资优势,面向党政机关与企事业单位管理的实际需要,培养掌握中外行政管理理论与现代管理方法技术,结合学生修习的第一本科专业,培养适合新的时代需求的复合型公共管理中高级人才。公共管理辅修模式以学分制为基础,目标是培养学生所修习的本科第一学位与行政管理交叉的综合知识,掌握现代管理的基本理论与方法。目前,国内开设公共管理辅修班的学校有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同济大学等十多所高等院校。该辅修专业学分要求一般为30分左右,主干课程有管理学、政治学,相关课程有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等。以北京大学为例,其政府管理学院行政管理辅修专业总学分为27学分,其中,必修课程15学分,选修课程12学分;专业课程包括:政治学原理、公共管理学原理、公共财政与税收、组织与管理、公共政策与分析、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宪法与行政法学、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当代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等。全部修满者可获得辅修专业毕业证书。目前国内公共管理本科普通辅修模式存在一些不足,如学科专业壁垒尚未完全打破;学科本位主义较严重;学生缺乏自主选课的机会;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不够;缺少培养团队精神和合作精神,忽视组织计划能力、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差,等等。与普通的辅修模式不同,浙江大学竺可桢学院借助本校MPA优质教学资源,面向全校本科生招收公共管理强化班(UPA)学生,目标是培养既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分析能力,又有专门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复合型公共管理人才。竺可桢学院采用在普通辅修模式基础上的强化辅修模式。按照人才培养目标设置课程体系,聘请校内外专家授课,在大三从全校优秀学生中选拔学生组班,实行二次招生,保证生源质量,并由MPA教授担任导师,实行专业指导和个性培养,加强政府实习平台和科研能力训练。在具体课程教学中,突破传统的教学方法,采用案例教学、团队学习、实地调研、多维讨论等互动式教学方法,注重强化班学生与MPA学员之间的沟通,共享MPA论坛等,为人才培养创造良好环境。
公共管理人才培养强化辅修模式的比较优势
强化培养模式和普通辅修模式在人才培养的目标和定位上均以复合型公共管理人才培养为前提,课程设置上侧重于学生对公共管理的理解及综合能力的提高,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主要课程包括政治学原理、公共政策分析、公共经济学、公共管理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公共部门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涉及经济、管理、政治、法律、社会等社会学科。在师资方面,复合型公共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更好地进行了优质资源的重组,聘请了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等的名师资源;在招生规模上,各个高校的该辅修专业录取人数均在60人左右,有助于在案例教学或讨论课中发挥优势。在招生过程中,浙江大学竺可桢学院公共管理强化班学生的自主管理和激励机制,使得学生在进行理论学习公共管理知识之余,通过对自身“公共事务”的管理,在实践中进行公共管理能力的提升:一方面将课堂中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另一方面,通过实践对理论的检验和思考,进一步巩固所学的公共管理理论与知识。此外,普通辅修模式一般以专业为依托,如北大模式;浙大则在这一方面进行了创新性的探索和实践,利用荣誉学院联合相关专业院系,整合优质教学资源,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对比分析强化辅修模式与普通辅修模式,我们发现强化辅修模式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优势:
(一)二次招生模式吸引了全校的优秀学生参与,保证生源质量
相比一般辅修班的招生,(1)公共管理强化班利用荣誉学院的优势和该班的文化传承吸引全校优秀学生申请报名,并通过一轮笔试、两轮面试方式,保证生源质量;(2)高质量的课程和高水平的师资队伍促进了学生学习;(3)班级文化传承促进学生维护班级荣誉感、责任感,为下一阶段的学习与实践提供了动力保障。
(二)整合优质教学资源,保证高水平的教学水准
充分利用荣誉学院的优势,可以整合学校各方面优质教学资源,集中力量培养公共管理复合型创新人才,为各专业院系输送高质量毕业生;反过来,也促使各专业院系及相关教师投入公共管理人才培养,形成良性循环,保证高质量的培养水准。
(三)注重案例教学,开设课堂讲座
在公共管理强化班的教学过程中,突破了传统的教学方式,教师能更多地根据自己的丰富经验与实践成果,向同学们提出案例,进行启发式教育,充分运用互动式教学,直到学生自主进行课堂讨论,调动和发挥学生的潜质。如聘请的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浙江大学光彪特聘教授蓝志勇为班级开设的公共行政学分析课程中,就采用了模拟竞选的方式以了解美国行政的运作方式。公共管理强化班除了在课堂内的案例讨论外,还开展了各种班级活动以培养学生对公共管理理论的应用、对公共事务的思考能力。如“双周沙龙”,来源于课堂案例讨论的拓展,利用课余时间组织同学分组对相关议题进行资料搜集与讨论,强化了学生的理论应用能力。
(四)相对独立的班级管理体系,培养学生实践能力
竺可桢学院对班级的管理主要体现在课程设置与开课学院的沟通以及在课堂之外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目前,依托于竺可桢学院平台,公共管理强化班在班级管理上取得了较大的进展,进一步增强了班级的凝聚力,突破了一般专业辅修班仅仅在上课期间共学的模式;通过一系列的实践活动增强了班级的竞争力,在增强班级学生个人能力的同时增强了对公共管理理论的应用能力。班级开展的一系列活动包括:“致公讲堂”,精品课程展示活动、双周沙龙,案例讨论、中国企业体验实习奖励计划参与、政府平台,了解政府的运作方式等,这些实践活动都借助了竺可桢学院的平台和资源,也为同学们提供了在班级以外的实践机会。在毕业环节中,学校鼓励学生将主修专业的毕业设计(或论文)与公共管理强化班的调研分析相结合。
强化辅修模式的启示
从目前国内高校对于公共管理本科的教学建设来看,公共管理已经越来越受到重视,但是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大部分高校则仅是开设相关的专业辅修,并没有和MPA专业学位教育进行资源共享。在形式上,浙江大学竺可桢学院开设的公共管理强化班(UPA)是一个较为创新的教学模式,利用MPA的丰富资源,通过强化班的形式来培养复合型的公共管理人才,目前该教学模式已经较为成熟。事实上,在进行复合型人才的培养过程中,通过比较辅修模式和强化模式,我们发现以下3点对复合型公共管理人才培养具有借鉴意义:
(一)对生源鉴别的重视
大学期间,本科教学压力已经较大,在进行复合型人才的培养过程中,首先应考虑到要选择学有余力的同学及其兴趣、目标,否则,不仅复合型人才培养的目标难以实现,更有可能导致学生连本专业的课程都无法完成;此外,对是否适合本专业学习的学生进行条件鉴别也是复合型人才培养得以成功的重要条件。
(二)对课程教学方式创新的注重
(一)居民收入在全国GDP中的比重偏低且分配不公平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经济实力逐渐增强。但在我国经济总量在不断攀升的同时,资本收益过分压低劳动报酬的现象已成为当前全社会面临的严峻问题。1980年、1990年和2000年我国工资总额占GDP的比重分别为17%、16%和12%,2000年至2005年这一比重依然徘徊在12%~12.5%之间。与之相对应,美国2000年以后这一比重一直稳定在50%左右。从1999年以来政府、企业和居民三者最终分配比例上看,政府最终可支配收入的规模迅速扩大,企业的份额进一步上升,居民的份额则明显下降,相应地居民可支配收入也明显削弱。有很多学者认为,仅能勉强糊口的“生存工资”使我国产业具有低成本国际竞争优势是一种错误认识。在我国20多年的经济发展过程中,本应由全社会合理分摊的改革成本过多地由“弱势群体”承载了;本应由全社会合理分享的经济成果,过多地由所谓“精英团体”瓜分了。概括起来,当前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具有如下特点:(1)目前反映全国收入分配差异的基尼系数为0.46,收入分配相当不均;(2)收入差距拉开的速度非常快,短短20多年时间从相当均等拉开到如此差距,在世界范围内较罕见;(3)与收入分配结果相比,起点不公平较过程不公平更严重。起点不公平主要指有关社会政策的选择,表现为人们接受教育的机会、就业的机会、健康的机会等的不公平;过程不公平主要指进入市场和发展事业的机会不平等,表现为不同所有制企业实行区别对待的企业所得税,国有企业改制中内外勾结低价处置资产,利用内部信息或散布虚假信息恶意炒作股票获取暴利,通过征地剥夺农民,通过关系或贿赂低价获得国有土地等;(4)公共政策对起点不公平和过程不公平关注得不够,民众只能接受效率优先形成的结果不均等,每万元GDP增长所包含的就业机会在最近若干年内不断减少,就业机会减少进一步恶化了收入分配;(5)农民工的工资增长缓慢,工资水平普遍偏低,如改革开放以来珠江三角洲GDP年增长率平均在20%以上,但目前珠江三角洲农民工的工资绝大多数在600元左右,最近12年仅增长68元。
(二)优势产业占垄断地位导致行业发展差距过大目前我国各行业的发展不平衡,某些产业得益于先天性或行政性垄断而获得高速发展,行业收入也远高于其他竞争性行业。电信、铁路、电力、民航、金融和烟草等垄断性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较轻纺、建材、采掘、塑料制品、林业等行业职工平均工资高2倍~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别,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倍~10倍之间。垄断行业囤积的巨额资源及利润,使其应对国家宏观管理的能力和空间大大增加,客观上减弱、阻碍了国家宏观调控的效果,这在房地产业表现得最为突出。另外,一些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价格,强制交易;一些地方政府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企业间的合并、重组日趋活跃,部分地区、行业垄断苗头开始显现,形形的限制性竞争行为不仅损害了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而且阻碍了国家经济和技术创新的发展。
(三)国有企业的发展没有体现全民利益的增加1994年税制改革后,国有企业的税后利润全部归企业所有,因此有些企业既垄断了国有资源又享受税收返还等财政支持政策。对这些企业而言,它们不需支付任何资本成本,但对市场中的其他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来说,客观上形成了不公平竞争。财政部统计的数字显示,2006年全国国有企业实现利润1.1万亿元,同比增长19.7%。同时,由于未建立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制度,效益好的企业职工收入不断膨胀,困难企业职工收入却不断减低,以至2006年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专门下发通知,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加强对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发放的调控,避免工资水平过快增长,导致社会分配不公平。国有企业利润持续增长,与国有企业大多属各种形式的垄断行业、享有对诸多资源和要素的垄断特权不无关系。与此同时,国有企业虽然源源不断地获取了高额利润,却并未按国际惯例向企业的所有者——国家分红。2006年初,世界银行发表的一份分析报告指出,尽管我国中央国有企业近年来利润持续大幅度增长,但是不论财政部、国资委还是其他任何中央政府部门,都未从中央国有企业获得股利,这与其他国家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在德国、法国、丹麦、新加坡等国家,国有企业向国家上缴红利是十分普遍的现象。这部分收入可以用来解决在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事业改革中的资金短缺问题。197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英国经济学家詹姆斯·米德提出的“社会分红”理论认为,在一定地域内,政府从投入国有企业或社会化企业的资金和土地中获得利润后,应将一部分作为“社会红利”分给全体公民,以体现公民对企业或资源的全民所有性质。“社会分红”在一些国家已成为现实。从操作层面看,中央国有企业的利润应向国家分红,省市级国有企业的利润应应向社会分红。因此应理顺机制,创造条件,认真解决与落实国家和人民对国有企业的所有权与收益权。
(四)政府参与分切房地产利润蛋糕无助于降低房价我国目前高昂的房价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在城乡居民收入增加不多的情况下,房地产价格却高歌猛进。近10年来,大学毕业生的起薪几乎没有增长,但房地产价格同期却上涨了至少5倍以上。造成房价上升的原因很多,但囤积土地是开发商利用不可再生资源待机获取高额利润的重要方式。土地本应受政府有关部门的严格监管,但在国家整顿土地批租背景下愈演愈烈的囤地风潮显示有关部门对此缺乏有效的制约手段。土地资源的流失,导致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手段减弱,而房地产商对楼市的操纵空间更大。大规模的圈地囤地使房地产商通过垄断土地垄断房价,形成区域性房地产主导价格。一些地方政府将土地作为城市经营的重要手段,也为开发商圈地囤地提供了机会。开发商大肆囤地的背后,是地方政府谋求通过房地产开发创造GDP增量纵容的。被囤积的土地长期处于待开发或闲置状态,对国土资源造成了巨大浪费,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对公共利益的瓜分。在房价调控上,国家开征土地增值税、房产交易所得税等税收政策无法抑制房价上升的势头,相反推动了房价上升。古往今来,征税从不能压低商品的价格。拉姆齐说:在食盐的交易中,由于需求者好歹都得吃盐,需求较缺乏弹性,所以政府即使向供应者征税,税负也必定会转嫁给需求者;而在青菜交易中,由于供应者好歹都得把当天的青菜卖掉,供给较缺乏弹性,所以即使政府向需求者征税,税负也必定会转嫁给供应者。房地产属于食盐类商品。在房地产市场总体供不应求的情况下,开发商或卖房者定会将这部分税收转嫁给买房者负担,在这点上,所有的开发商或卖房者是利益一致的。因此,政府通过征税方式调控房地产,税收最终会转嫁给购房者,加重购房者的负担。降低房价需要灵活的调控手段,“一刀切”的征税办法只会加重普通购房者的负担。
前言
自“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与推广,对我国政府部门财政管理工作带来极大的影响。然而,从我国现阶段政府的财政部门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来看,受传统财政管理理念、管理模式的束缚相对比较严重,导致“营改增”财政理念无法有效落实,严重制约到我国政府的财政管理工作的开展进程。
现阶段政府的财政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
(1)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自我国实施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以来,从整体发展角度来看,目前已取得一定积极的成效,但该体制受多种客观条件限制,在实际实施过程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例如没有明确划分政府之间的支出责任,仅是对中央政府部门与地方政府部门的支出责任进行原则性划分,没有对省级政府、市级政府、县级政府、乡级政府的支出责任作出更系统、更明确的划分,且各地区政府之间支出责任差异相对较低;没有合理划分政府之间的收入,该现象受我国政府之间支出责任划分的影响,导致我国政府之间收入划分方式缺乏科学性与合理性,且主体税种类相对较少,税制结构以流转税的形式为主,对划分政府之间收入带来一系列不利因素;缺乏规范、总体设计的转移支付体系,导致支付资金监管工作不到位,无法对转移资金进行合理的约束与控制;省级政府以下的财政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对市级、县级、乡级财力调整力度有限,纵向财力与横向财力不平衡问题较为突出。
(2)财政支出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政府的财政管理工作并没有在改革财政收入的同时对财政支出进行改革,导致财政管理工作出现不协调发展局面。从我国政府的财政支出管理的整体发展情况来看,主要呈现以下两方面的问题:其一,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尚且处于过渡阶段,并没有完全达到改革的终极目标。例如,部门预算工作中缺乏可实施性的研究方案,对预算方案的编写不够规范,导致项目支出预算结果缺乏效益性与准确性;政府在开展收支改革过程,将大量的预算外资金处于游离状态,政府部门呈现随便花钱的状态;国库改革设计诸多资金试点环节,降低财政资金运行效率;缺乏完整的政府采购的政策法规,采购工作缺乏规范性与科学性。其二,政府部门对财政绩效工作监督不到位,为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带来负面影响。例如,政府的财政监督管理模式缺乏科学性与规范性,忽视对财政工作的日常管理,没有针对财政管理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建立具有全过程性的运行机制;财政监督体制缺乏完善性与整体性,受财政机关、审计机关的监督对象、监督范围、监督时间之间具有较差形象,导致财政审核工作缺乏严格性、细致性,降低监督工作的综合能效。
政府的财政管理措施与办法
(1)完善财政管理体制,规范政府间财政关系
为解决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首先需要对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进行完善,对各级政府之间的关系进行重新整合,提高政府间财政关系的规范性与合理性。首先,政府部门应以支出收益范围原则为基础,对各级政府部门的支出责任进行明确划分,使省级政府、市级政府、县级政府、乡级政府之间的财政责任具有高度的统一性与一致性;其次,坚持事权、财权相结合原则,对政府部门之间的事权、财权进行合理分配、科学调整,明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税收管理权限,使中央政府、省级政府、市级政府、县级政府、乡级政府均能够各司其职,落实各司其职,做好各自的本职工作;其三,根据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对现有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进行不断完善与整合,使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与现阶段社会发展能够协调一致,为财政转移支付工作提供可靠的理论依据;其四,对省级以下财政管理体制进行完善与整合,对省级以下政府的财政管理工作进行理论,推动省级以下政府的财政改革。
(2)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率
为确保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工作能够协调统一,需要政府部门对财政收入进行改革的同时对财政支出进行改革,使财政收入制度与财政支出制度之间能够相互统一,保持高度的一致性。首先,政府部门应对预算制度进行完善与整合,将现有预算制度作为改革基础,根据现阶段财政收入情况、支出情况,结合我国基本国情,利用现代化统计手段,对财政信息进行系统、全面的整合,明确预算管理重点,对预算制度进行进一步深化与整合,规范预算制度编制程序,细化预算制度编制内容,优化预算编制方法,提升预算支出的有效性、科学性与合理性;其次,落实收治管理工作,全面推行综合预算编制工作,将内部收人与外部支出结合在一起,增加财政管理工作对预算工作的约束力;其三,增加国库收支管理力度,利用现代化支付方式代替传统支付方式,实现支付手段的现代化、信息化与一体化,不断扩大政府部门财政工作的支付范围,构建具有动态化的监控系统,实现对国库全天候监控,提升国库资金运转效率;其四,不断完善政府采购法律体系,做好政府采购管理与职能分离工作,优化采购流程与采购方式,扩大采购规模与采购范围,全面落实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其五,构建一体化财政支出绩效考核评估制度,对政府的财政工作进行科.学评估,以结果为导向对财政管理制度进行系统评估,不断提升政府的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
总结:
综上所述,在“营改增”的背景下,我国政府的财政管理工作得到新的发展与突破,與此同时一些新的问题油然而生,为确保政府的财政管理改革能够顺利开展,充分发挥财政管理工作作用,需要我国党政府部门从现阶段发展情况入手,不断对财政管理工作进行整合,有针对性的解决政府的财政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提高政府的财政管理工作的针对性与目的性,为我国政府的财政工作提供一个良好的管控环境,促进我国财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