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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10年上半年同时开课的护理(生物)2006级本科(五年制)一个教学班48人、2007级护理本科(四年制)一个教学班65人共计113人为观察组;护理(生物)2006级本科另一教学班(五年制)48人、2007级护理本科另一教学班(四年制)62人共计110人为对照组。
1.2方法
原《社区护理学》课程教学计划理论课时28学时,实践课时2学时,总学时30学时;考核方式为单一的期末卷面考试。观察组采用新的教学模式,改变传统教学模式,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使学生融入教学的各个环节,从教学中深刻认识到主动学习、主动获取知识的重要性,从而全面推进教学改革。优化整合教学内容,避免与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课程重复讲述。加强实践教学,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理论知识与实践紧密结合。改变期末考试办法,通过多种能力测试方案全面考核学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完善《社区护理学》课程建设工作,推进护理学科的发展,提高教师的教学设计能力和教学指导能力,为进一步推进PBL教学打好基础。培养学生语言表达、文字整理、PPT制作的能力;培养学生学会设计各种调查问卷、调查表、评估表、健康教育计划等社区护士应具备的基本技能;培养学生精诚团结、协作协调的团队精神。具体实施方法如下。
1.2.1资料准备
编写教改方案、课程内容整合方案,修订原课程教学计划。拟定总学时不变,调整理论课与实践课学时比例,增加实践课程学时数,突显本课程实践性较强的特点,理论课时调整为10学时,实践课时调整为20学时,其中理论学时主要用于讲授1章~5章的基本概念等内容;依照此计划修订教学大纲、课程说明、课程教案,编写实践教学大纲、实践教学设计和指导。编制学生实践活动评价标准、学生作业评价标准、PPT评价标准、教学效果评价标准,并聘请专家审核;建立《社区护理学》理论考试选择题题库。
1.2.2教学及考核方法
观察组:采取“新教改方案”方式授课,先对前5章内容用10学时进行课堂理论讲述,讲解基本理论、基本概念,使学生对本门课程建立初步认识,并在教学中引导学生利用媒体学习学科背景和前沿知识,扩展知识面,开阔眼界,加深对所学理论知识的进一步理解和记忆,要求提交作业数次;然后组织学生利用16学时的时间深入社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家庭、学校、单位、公共场所等部门运用护理程序针对存在的健康问题设计并开展相关健康教育活动、家庭访视、居家护理;最后,利用4学时组织学生集中汇报学习成果、学习体会、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并按照学校要求进行期末笔试。每次实践活动之后均需对学生的学习过程进行全面评估,参照已制定的评定标准评定成绩,全程记录备查。学生期末考试采取题库抽取50道选择题组卷的方式,满分50分;平时的实践活动评分总和占50分,合计满分100分。课程结束后,请有关专家、同行、学生运用教学效果评价标准对观察组进行全面评估,综合评价本教学方法的可行性、科学性、实用性,评定有无推广价值。并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对教改全过程进行再次修订和完善。整理有关数据,撰写学术论文,提交研究报告。
2结果
本研究实施后,对观察组和对照组学生统一进行理论及实践技能考试,结果见表1。对观察和对照组学生进行同一问卷调查,了解其对开设本门课程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方面的认识,对本课程内容的实际意义的理解及我国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现状的了解情况。结果显示,理论知识考试两组学生成绩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但实践技能考核结果显示观察组学生与对照组学生成绩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观察组优于对照组。且观察组学生在开设本门课程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方面的认识更加充分,能更好地理解本课程内容的实际意义,了解我国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现状。
2项目简介
2.1项目背景
山清水秀的从化位于广州市东北部,是广州“北优”发展战略的重要板块,休闲旅游业是“温泉之乡”从化主要的支柱产业。广州富力地产集团旗下广州德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富力泉天下住宅项目则位于广州著名的从化温泉旅游度假区内,东侧紧靠105国道,距离从化市温泉镇约1公里,距广州仅75公里,距京珠高速公路从化出口仅10多公里。项目西望“妙境”风景区,天湖公园、流溪河森林公园、流溪河温泉度假区、天湖瀑布、流溪香雪、仙沐园、三桠塘幽谷探险、钱岗古村落、温泉村等众星拱月环绕周边,是名副其实“核心度假区的度假核心”;基地北临流溪河,沿河风景秀丽;南依18洞高尔夫球场、休闲运动气氛浓厚;东揽森林海,地块中部还保留一原生态山林,将被打造为项目的生态山顶公园,成为名副其实的天然大“氧吧”,为本地块打造成为度假休闲居住小区赋予先天条件。项目总占地面积642017.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94939平方米,项目早于2008年开发建设。
2.2规划设计构思
基于项目所在地块的城市区域位置及自然环境条件,我们设想将城市化建筑空间与自然环境因素有机整合,打造“离尘不离城”的家居生活,提出“打造自然闲逸的原生态山地社区”这一理念。和谐、纯净、韵律是我们描绘的叠嶂山峦的社区生活的理想图景,高绿化率、低密度、良好的通风系统和无敌的景观视野是我们追求的终极目标。项目保留地块中央原生态较好的山体作为规划小区的绿心,精心打造作为服务全区的“绿肺”山顶公园。居住组团总体布局尊重地形,以扇形布局为主,组团之间通过景观绿化休闲带进行分隔。最后,设置通过一条12米宽的东西走向主干道依次串联各个住宅组团、休闲绿带及中央山顶公园,主干道两侧布置层次丰富、富有趣味的沿线绿化,构成横穿小区的绿轴。项目规划建设以双拼、联排、叠加住宅、11层小高层及18层高层为主的产品类型,户型面积从90-410㎡,多样化的产品为不同需求人士提供选择可能。项目容积率0.729,建筑密度20.9%,绿地率达到40.3%。同时,项目中部集中设置了充足的配套服务设施,使其提供最佳的服务半径,以满足休闲度假旅游人士的各种需求:规划设置5000㎡商业服务设施,SPA会所,文化活动站,老年人服务站,9班幼儿园、托儿所,肉菜市场,医务室等。便利的交通、完善的配套、纯自然生态的大环境,它将以从化温泉镇的温泉品牌为依托,充分发掘青山绿水的天然景观资源,打造一个适宜休闲度假同时生活配套完善的低密度住宅社区。
2.3项目创新点
2.3.1尊重自然,对场地透切分析,打造原生态的山地住宅区在项目前期从山地建筑与山地生态环境的相互关系出发,分析山地景观的环境原生性、视景独特性、生态脆弱性和情感认同性,归纳山地交通的特点,寻求车行交通、步行交通与山地环境,山地建筑结合的可能。同时在山地工程技术方面,从防灾、结构稳定、土方平衡等要求出发,研讨绿化、水文组织、边坡稳定及建筑防水的一些具体应对措施。力求创造一个“自然闲逸的原生态山地社区”。2.3.2灵活创新的设计手法,建筑与自然的有机融合规划设计结合基地不同的坡度起伏特征及地质条件,自由灵活进行布局:以中央“绿肺”山体为核心,以扇形形式布局组团,组团之间利用景观绿化休闲带进行分割,有效分配景观资源,绿化率达到40%,实现了“屋在林中,屋在山中”的意境。建筑设计上充分利用原始地形的具体条件,减少对场地大填大挖,降低工程造价,采用错层、跌落、筑台、退台、爬坡、吊脚、架空等多种手法设计建筑单体,使建筑与原有自然地形紧密结合,融为一体。2.3.3依山就势布置路网系统,创造独特的道路景观。由于地势落差较大,小区次干道结合地形及建筑组群,在满足消防环道的坡度,宽度及转弯半径的前提下灵活运用“之字路”、“爬山路”等多种形式体现山地住宅特色,形成多层次、活泼、有机的道路网络结构,使道路既是交通的动脉,又形成不断延伸的观景线,使视线层层变化又串联一体,呈现多种类型的景色。
2.4项目科学技术含量
2.4.1新材料为了营造简约、现代、自然的建筑风格,建筑设计及景观设计时,使用了新材料并尽可能多地使用当地材料:加气混凝土砌块、埃特板、镀膜玻璃、原地开采的岩石等。一方面节能材料经济环保,另一方面体现本地特色,与环境和谐统一增加归属感,使建筑处处彰显出自然,朴素,高品位的特质。2.4.2新技术区内住宅入口处均统一安装先进的豪华可视对讲系统,以及防盗门禁系统。2.4.3节地控制较低的建筑密度(20.9%),赢得大面积集中绿地,与组团绿地、道路沿线绿地一起“点-线-面”形成绿网,绿地率高达40.3%。停车系统尽量采用架空层停车或户内停车方式,同时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减少车位占用用地面积,节约城市用地;地面临时停车位采用绿化式停车位,通过植草砖的运用减少热岛效应增加小区绿量。2.4.4节水为了有效地利用水资源,减少水的浪费,特别安装了“雨水加收系统”。同时景观铺地材质上采用透水材料,充分收集雨水作为景观用水,减少市政用水的比例,大大节约水资源。2.4.5节能建筑设计上采用镀膜玻璃以实现建筑节能目的。公共区域均采用节能灯具,既达到节约能源的目的,又美观耐用和环保。
2.5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2.5.1项目的社会效益位于“核心度假区的度假核心”的富力泉天下项目,建成后必将成为从化市流溪河沿线一个高端优质的休闲度假住宅小区。整个小区居住环境质朴、清新、与自然有机融合,将带动周边生态人居生活形象的提升,是创造多功能的休闲度假式住宅小区和健康住宅典范,体现“自然闲逸的原生态山地社区生活”的设计理念。2.5.2项目的经济效益项目构筑的望山、亲水、环林的养生式度假居住环境,以及区内完善的公共配套设施,它将进一步强化从化温泉及康体养生休闲度假产业的优势,进一步拉动和活化周边以“温泉”文化为度假品牌的旅游经济,顺应了从化市加快经济转型,打造温泉之都和产业绿谷的重要发展战略的需求!2.5.3项目的环境效益项目尊重地形,通过错层、跌落、筑台、退台、爬坡、吊脚、架空等多种建筑设计手法及灵活布置的山地路网,减少对原始植被的破坏,与从化“山清水秀”的特质所融合;景观设计上尽可能减少硬质铺装,营造微地形,创造更多的绿化面积;同时,项目设计处处体现节地、节水、节能的理念,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前瞻性,生态环境效益进一步体现。
3与当前国内外同类项目的综合评价比较
本项目立足于“温泉之乡”从化温泉旅游度假区的大背景,通过深入了解分析使用人群对度假居所的需求,配套丰富的以休闲度假、康体养生为主题的公共服务设施,同时在规划设计阶段非常注重周边独特环境的调研和场地分析,以现状原生态环境保护为原则,场地改造为辅。与当前国内外同类项目相比,本项目更注重与周边温泉镇区的配合,业态和服务配套上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将更有利于提升整个从化温泉生态旅游度假区的整体形象;在场地设计上更吃通吃透,依山就势因地制宜与自然和谐统一,在满足了人们“回归自然”的心灵追求的同时,还考虑综合效益等多方面的可持续发展。富力泉天下项目,必将成为一个“自然闲逸的原生态高端山地社区”的典范。
作者:梁影君 单位:广州市住宅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一、 关于社区商业服务的背景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规模不断扩大.我们的城市多了也大了,我们住宅逐渐趋向郊区化。资料显示,1978年我国城市数量193个。到了2000年这个数字被改写为667个。与数量剧增的同时,几乎所有的城市都在扩张、扩容。住宅小区在城郊结合部、甚至更远的城镇涌现,人口分布呈现由城区向近郊区扩散的趋势,并在郊区形成一个个新的人口密集地,密集度少则数千,多则上万、数万。目前,沈家门城区建成的和正在建设的居住小区达 10余 个,大批人口由市中心迁居城郊结合部,新建成区人口大幅度增加,这些社区蕴藏着无限商机。
其次,处于世纪之交的人们对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一天的紧张工作之余,人们已不再满足家庭里的业余生活,需要在家居附近寻求到档次更高、功能更全、服务周到的休闲娱乐和购物场所,人们需要一种氛围,需要广泛的交流,需要各种消费,而社区商业服务正是能满足人们这种需求的产物。――
二、 关于社区商业服务发展的必然性和必要性
有人的地方,就有市场。住宅经济从来就是与商业服务业联系在一起的。但在住宅小区轰轰烈烈建设的同时,几乎所有小区楼盘的广告却难有涉及“商业服务业”的。房地产广告眉飞色舞地侃侃而谈于地段、户型、装修的“奢侈”、“优越”、“高贵”和“上流”等等,一当生态保护成为“热门话题”,广告上的房屋及小区的自然环境及生态营造,立即也辞 汇华丽得如诗如画,但依旧没有或很少有社区人文环境有关说法,至于与人们生活起居息息相关的社区商业服务业,也仍然被忽略。由于事先没有一个整体的规划,随着居民的入住,购物难、就医难、入托难、上学难、就业难,以及文化体育活动难等各种“难事”接艟而至,又产生了小区管理工作中的腹背受敌,不得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造成小区秩序乱了方寸,引致一系列小区生活质量问题。
正因为如此,社区商业服务的发展,不是社区“居域上的小事,而更是关乎城市发展全局的大事,关系到城市文明建设,从而整个城市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大关键。近年来,社区商业服务已引起各级政府、社区、房地产商、商业界等有关部门的重视和关注。苏州工业园区从1998年起步的”邻里中心“建设的经验受到广泛的重视;上海将社区商业作为”十五“期间商业发展的战略重点,北京提出要在三五年内完善社区商业服务、、、、而我们普陀城区也已计划在东港兴建大型综合超市,方兴未艾的社区商业服务正逐渐走进千家万户,使社区居民的家得以延伸。
三、 关于社区商业服务的发展思路
根据社区商业服务既有商业特性又不同于一般商业的特点,使社区商业服务的发展能规范有序,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规划领先,有序发展。社区商业服务的发育与成长,是以小区为产业生态环境的。这就涉及到规划与建设为此提供的先天条件。社区商业服务是“家“的延伸,它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商业场所,而是一种与该社区及附近区域相应的消费中心,是社区生活的中心。因此,社区商业服务的发展必须纳入社区建设的总体规划。尊重小区人们生活行为的规律,遵从社区商业发展的客观要求,有关规划应包括社区商业服务的网架布局、与居住区的位置关系、规模结构、业态配置等内容方面,以使社区商业服务有规划遵循地落到实处。
2、强调“邻里亲情”,突出“家”的延伸。社区商业服务不同与其他商业的,正是因为其目标市场的特定性,即面向社区居民。因此,社区商业服务中心必须融合超市、专卖点等各种新型商业业态及餐饮、服务业,集购物、休闲、娱乐于一体,努力做到“家”的延伸。如:家庭厨房的延伸――菜市场、超市;餐桌的延伸――餐厅、小吃店;客厅的延伸――咖啡厅、茶座;书房的延伸――书店、阅览室;梳妆台的延伸――美容美发厅、化妆饰品店;家庭工具箱的延伸――提供维修、养护的系列服务、、、、家居生活中的千种百样,都能在这里找到对应的服务。唯其做到社区居民的“家”的延伸了,社区商业服务才真正找到自己的“根”自己的“生长点”,才能赢得“可持续发展”。
1引言
互联网的产生和发展可以称得上是20世纪的最后10年所出现的最激动人心的事情。随着网络对社会全方位影响的不断扩大,国内外专家学者从各种不同角度对虚拟网络世界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各种新名词、新概念,如虚拟社区、网上社区、电子社区、数字社区、数字化社区……这些概念有些是重合的,有些是有差别的,但是目前学术界对此并没有统一的界定,因此在使用这些名词时有着很大的随意性。那么到底应该如何去定义它们,怎样界定它们的联系,它们的区别在哪里,又有着什么样的包含关系,困惑着许多人。本文旨在通过对虚拟社区、电子社区及其相关概念进行比较分析,找出它们的差别,以期更好地理解这些概念,纠正这些概念认识上的混乱。
2虚拟社区、电子社区、数字(化)社区等概念的形成与发展
2.1虚拟社区的产生与发展
虚拟社区的雏形,在万维网发明以前就出现了,实际可追溯到1984年Brand和Brilliant创建的TheWell(WholeEarthLectronicLink,全球电子讨论链),主要用来实现“虚拟邻里关系”的交互式讨论和协商,1990年Well引进Cyberspace的名称,虚拟社区开始进入世人的视野。随着互联网的出现,虚拟社区迅速发展。从最初的电子公告版到新闻组,从网上聊天室到在虚拟社区服务器上构建自己的主页,一大群素昧平生的人由趣味相投而经常在线聚会,“匿名”的乐趣和摆脱空间限制的信息交往自由,使众多参与者在这个网络上构筑交流个人经验、分享兴趣的虚拟社区。随着虚拟社区的成熟,人们开始大规模地在网上集结、传文件、讨论和聊天,使用者因此获得了真正社会交往意义上的网络传播的乐趣。与此同时,虚拟社区自身的扩张也极其迅猛。一个典型的例证是:1994年由DavidBohnett创建的Geocities社区网站,到1998年3月,其访问人次已达1420万,1999年时,已拥有350万个会员站点。
在中国,虚拟社区也是由BBS和新闻组起步的。通过BBS和新闻组,网民可以实现一种一对多或多对多的交流。1997年10月,“网易”在国内第一个创建虚拟社区服务,“新浪”也随即宣布把虚拟社区作为主攻方向之一。而成规模的应用意义上的虚拟社区的出现,则是以1998年3月大型个人社区网站“西祠胡同”的创办,和1999年6月创办于美国硅谷的“全球华人虚拟社区”ChinaRen的登陆为标志的。其中,“西祠胡同”成功地发展了以讨论版组群为主导的社区模式,而ChinaRen则第一次以聊天室为核心,开发了游戏、邮件、主页、日志等一系列的以用户为中心的服务内容。由于地缘政治、意识形态、社会形态等方面的特殊原因,中国的虚拟社区的发展速度和繁荣程度一直十分引人注目,它们大多发展成为全国性的多功能、立体化的社会交往空间。这些虚拟社区所涉及的分类主题和交流主题,涉及了实在化的当代社会的几乎所有重要现象和事件。正是在共同探讨相同和相似主题的过程中,虚拟社区加大了社会阶层的凝聚力,它们不仅体现为地区、人群、阶级的汇聚,有时甚至反映了民族情绪聚合的观念水平。
2.2电子社区、数字社区、数字化社区与智能化社区概念的产生
电子社区这一概念的提出实际可追溯到美国最初提出的信息高速公路计划,即国家信息基础设施(NII)。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在其1993年2月向国会发表的“国情咨文”中正式提出了建设信息高速公路的设想,旨在建立“一个能给用户随时提供大量信息的、由通信网络、计算机、数据库以及日用电子产品组成的无缝网络”,使分布在全美各个地区的社区成为真正的智能电子社区。之后美国《大众科学》杂志对此又作了一个系统的概说,构筑了一个美国电子社区发展的全景图:一个前所未有的、全国性的和世界性的电子通信网,它能把任何人与其他地方的任何人联系起来,并提供几乎是任何种类的可视化的电子通信。用户可以把计算机、交互式电视、电话这三种不同属性的设备结合起来,把这种装置与电子通信网挂钩,传呼机、移动电话等数字式电子通信工具也可以与通信网相连。能够提供远程电子银行、教育、购物、税收、聊天、下棋、电视会议、医疗、图文电视、数据广播、信息查询、电子邮政等服务。美国政府的设想,在世界引起了巨大反响,在全球范围内掀起了讨论“地球村”和“数字地球”、“数字城市”、“数字社区”的热潮。
随着计算机、现代通讯技术的发展,信息技术得到空前的应用,信息技术本身已经溶入全球国民经济,乃至人们的生活之中。支撑信息技术的平台就是计算机、通讯技术,其具体表现基本形式就是数字化。一方面,信息作为资源必将通过交流才能产生价值,另一方面,信息作为资源在现代经济活动、人民生活中蕴藏巨大的需要,这就势必需要一个数字化的平台。包括数字城市、数字社区、数字岛、数字细胞等概念的提出,无非都是为数字化信息在各个不同空间区域为信息共享、交流及延伸出来的服务提供系统通道。信息要进行广泛的传播,是需要社会有机的综合。在城市,人们生活和活动的空间是城市,体现信息化的是城市骨干网;城市骨干网与下一级应用子网的连接能通路,重点在系统网络体系的构造,或作为基础的支撑,为各个应用的基本单位社区提供连接。而信息交流和产生价值需要具体的应用层的支撑,这些应用和增值将是依托社区为基础,那么数字化社区的概念应运而生。智能化小区是随着数字化社区的发展而发展来的。数字化社区包括了智能化社区。
3虚拟社区、电子社区及相关概念
3.1虚拟社区与网络社区
虚拟社区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概念。最早提出“虚拟社区”这一个概念的是英国学者HowardRheingold。他将虚拟社区定义为:以虚拟身份在网络中创立的一个由志趣相同的人们组成的均衡的公共领域。其实虚拟社区的概念核心来源于“虚拟现实”,虚拟现实是指计算机创造的所有环境。在虚拟现实中,人们再也感觉不到习以为常的上下、左右、前后的方位概念,唯一实在的就是它的物理外壳——计算机、网线、外部设备等,而通过这些工具展示虚拟现实具有模拟性、互动性、人造性、身临其境、远程展示以及网络化交往等特点。从虚拟现实出发引申出了虚拟社区、虚拟社团、虚拟城市、虚拟国家等一系列基本概念。1993年HowardRheingold又在著名经典之作《虚拟社区》一书中,将虚拟社区定义为:一群主要媒介为计算机网络,彼此沟通的人们,彼此有某种程度的认识,分享某种程度的知识和信息,相当程度如同对待友人般彼此关怀所形成的团体。Fernback和Thompson在1995年将虚拟社区定义为:通过既定领域内的不断联系,在虚拟空间中形成的社会关系。Balasubramanian和Mahajan在2001年对虚拟社区做出如下定义:虚拟社区是具备四大特性的任何实体,即人的聚合体、合理的成员、虚拟空间的相互作用和社会交流过程。尽管他们对虚拟社区研究的侧重点不同,但都一致同意使用“虚拟空间”这一关键要素来界定虚拟社区。
国内对于虚拟社区没有权威统一的定义。杜骏飞认为:虚拟社区,或称为网络社区、虚拟社群,它并非是一种物理空间的组织形态,而是由具有共同兴趣及需要的人们组成、成员可能散布于各地、以旨趣认同的形式作在线聚合的网络共同体。而戚攻和邓新民认为,网络社区在网络社会中具有一般社区的实体表现:第一,网络社区是一个空间单位;第二,网络社区存在着一定的人群;第三,网络社区内人与人、人与群体、群体与群体的互动表现为合作、竞争、同化、冲突、适应等各种形式;第四,网络社区具有相应的组织对社区进行管理,同时,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以满足社区居民的基本需要。林子华认为网络社区具有二重界定性。一重界定的网络社区是着眼于现代社区建设中的物质标志,表明特定社区建设中所应具备的网络信息设备、网络信息通讯及网络信息使用等各种指标情况。二重界定的网络社区是着眼于跨越时间和地域限制的网络空间的形成,表明网络信息沟通对人类社会生活所产生的广泛影响。撇开第一重界定,按第二重界定来说,网络社区相当于虚拟社区,它们是同一的。因此这两个词常互用。3.2电子社区、数字社区、数字化社区和智能小区
(1)电子社区。电子社区从广义上是指社区信息化,实质上就是社区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也就是数字技术、信息技术、网络技术渗透到社区生活的各个方面。其本质是对物质社区及其相关现象的数字化重现和认识,是利用数字化的手段来处理、分析和管理整个社区,以促进社区的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交通流的通畅、协调和高速,通过数字化信息将管理、服务的提供者与每个住户实现有机连接的社区。电子社区就是要通过综合利用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控制技术和图形图像技术,依靠社区宽带网络,实现家庭智能化,社会管理现代化和社区服务信息化,从而全面提高居民的工作效率、生活效率和生活质量。
从管理层面来说,电子社区包括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社区智能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公众信息服务、教育管理、社会保障管理、社区环境质量监测与管理、社区管理等几乎涵盖社区生产与生活的所有管理方面和经济层面。
从技术层面来说,电子社区就是以全要素数字地形图、数字正射影像(包括航空、卫星遥感影像)、数字地形模型(DEM)、社区三维景观模型为空间定位的基本信息数据,结合地下管线、规划、土地、交通、绿化、道路、环境、经济、开发、旅游、房地产、人口、工业、商业、金融、电讯、电力等我们所关心的与空间位置有关的信息,建立数据库。在此基础上,建立各种信息管理系统和监控与决策系统,如综合市情系统、社区规划系统、交通指挥系统、配电管理系统等。
电子社区的形式可能是电子城市、电子街道和电子城镇,包括某一区域范围内的政府机构、企业、学校、医院、图书馆、社团、购物中心、银行、邮局、酒店、旅馆、车站、码头、机场、娱乐中心和家庭等基本信息节点。
(2)数字社区与数字化社区。数字化社区,人们习惯上简称为数字社区,是现实社区的数字化映射,是数字城市不可缺少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从一定意义上说,没有数字化社区,便没有数字城市,数字化社区是联通家庭和数字城市的关键节点,数字化社区可以有效地组织整合社区内的信息资源,实现信息资源及经营业务的共享。公民在网上可以享受到政府通过电子政务和企业通过电子商务提供的全程服务,使社会资源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利用。它同电子社区实质一样,只是考察的角度不同。电子社区倾向于从宏观出发,就整个大环境而言,它可以由数字化社区、数字城市和数字国家等组成。数字化社区从微观出发,强调数字化社区作为数字城市的基本单元。建设部关于“建筑住宅数字化技术应用”的国家标准,将数字社区定义为:“数字社区是指数字化程度达到一定水准的社区,是数字城市的组成部份,未来数字社区的集合,将覆盖到整个城市乃至到整个社会。社区数字化是指在社区范围内,利用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控制网技术、IC卡技术、互联网技术,建立社区建设、管理、服务数字化综合信息共享平台互联互通。使社区内的政府管理部门城镇居民、各行各业的企事业单位可以通过这一信息共享平台提供或享受各种社区内部及外部数字化的建设管理和服务的信息资源。”
(3)数字社区与智能社区。数字化社区和智能社区是不完全等同的,数字社区包括了智能化住宅小区。由于“数字城市”与数字社区不仅具有强烈的信息时代前卫观念色彩,而且应用前景十分激动人心,因此在智能化住宅小区工程建设领域的人士,积极地把数字社区的概念引入智能化住宅小区,并将两个概念等同统称为数字社区,这一点是值得商榷的。智能社区强调的是小区中提供“以人为本”的高科技手段的智能化服务和管理;而数字社区在通常意义上的智能小区基础上,更加强调数字信息资源共享,它的建设目标是在未来数字化信息社会里,实现人类共同的“无距离、无时差”的信息资源共享,同时实现住宅的智能化功能和管理。也就是说,数字社区是在智能社区概念的基础上,与整个“数字地球”、“数字城市”连在一起,是它们的一部分,具有更高的含义。数字社区与智能小区概念的最大不同是,数字社区建设的出发点是把小区作为整个数字信息社会的一个基本单元来考虑。强调的是在小区内实现社会的信息资源共享,从而提供更多的社会化数字化信息服务。
4结语
通过上文的分析可以得知,网络社区、虚拟社区、电子社区、数字化社区都是“网络社会”的表现形式。“网络社区”等于“虚拟社区”、“网络社区”大于“电子社区”或“虚拟社区”。虚拟社区是一个开放的分布式集成化的人际交流环境,它涉及到计算机应用技术中虚拟现实、多媒体、网络通讯、人工智能、CSCW等多个领域,也关系到心理学、社会学等诸多学科。虚拟社区的功能在于它能够集中并搜索到人们迫切需要的各类资讯,为社区成员提供和创造充分的互动和交流的机会,使成员产生对社区的忠诚度,促使虚拟社区蓬勃发展,当虚拟社区蓬勃发展时它的经济效益就出现了。虚拟社区已经被认为是电子商务中的一种重要商业模式,虚拟社区的存在破坏了原有商业交易的平衡,将更多的控制力转移到消费者手中,使买方地位得到加强。虚拟社区概括了未来一大类应用,凡是涉及人与人交流的领域,虚拟社区都有用武之地。对虚拟社区的研究,将促进虚拟会议、实境式电子商务、远程协同工作、数字图书馆、虚拟研究所、远程教育、网络娱乐等应用的实现,并进而迎接虚拟社会的到来。
电子社区、数字社区与数字化社区的实质一样,只是考察的角度不同。电子社区广义上指的是社区信息化,和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并列为社会信息化的三大主题,是社区信息化的重要内容,电子社区的形式大到数字城市、数字国家,小到数字社区、电子城镇和电子村庄;而数字社区或数字化社区是和数字城市联系在一起的,数字社区是构成数字地球的一个组成区域,数字社区是构成数字社会的一个基层组织。数字社区是由数字地球和数字社会引申出来的。数字社区是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和电子金融的有机结合点,是数字城市的重要应用设施之一。数字社区应当覆盖整个城市,因此它有许多不同的类型,当各种类型的数字社区建成以后,才能构成丰富多采的数字城市,只有最后整个地球都数字化了,才能真正实现社区信息化。
参考文献
1周玉陶.网络虚拟社区建设对图书馆用户教育的影响[J].大学图书情报学刊,2002(2)
2杜骏飞.存在于虚无:虚拟社区的社会实在性辨析[J].现代传播,2004(1)
一、“社区矫正”的概念
第一种观点认为,社区矫正是一种非监禁刑的刑罚执行活动。根据“两院两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对我国社区矫正所下的定义,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在这个概念之下,该《通知》明确规定社区矫正适用于如下罪犯:(1)被判处管制的;(2)被宣告缓刑的;(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4)被裁定假释的;(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通知》强调,对于这些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犯罪人中,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应当作为重点对象,适用上述非监禁措施,实施社区矫正。
第二种观点认为,社区矫正仅是刑罚执行方式,并不是非监禁刑的执行方式,社区矫正并不完全等同于非监禁刑。非监禁刑是与监禁刑相对应的刑种概念,社区矫正不是刑种概念,而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非监禁刑需要采取社区矫正的方式来执行,我国非监禁刑包括管制与剥夺政治权利;被判处监禁刑的罪犯经过法定程序裁定,也可以采取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方式,例如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符合一定的条件,包括认罪态度好、刑罚执行满一定年限等等,通过假释或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等,也可以对其采用社区矫正的执行方式。
第三种观点认为,应当将社区矫正的范围放宽一些,不能仅仅将社区矫正定位在刑罚执行方面,还应当考虑将出狱人的社会保护、受刑人的安置帮教工作、监狱行刑社会化等内容纳入这个系统,以发挥统一作战的协调功能,尽量从各个方面实现犯罪人再社会化的目的。因此,社区矫正就是指在国家专门机关的领导和指导下,发动社区群众、整合社区资源,对在社区中服刑和处遇的犯罪人给予教育、改造、保护的刑事执法活动以及对出狱人进行帮助、保护的社区社会工作。
上述各种观点对我国社区矫正的概念的表述各不相同,有的认为是非监禁刑的刑罚执行活动,有的认为是刑罚执行方式,还有的认为是刑罚执行活动和社区社会工作。但总的看来,上述观点对社区矫正概念的表述均有一定的不足,均不能全面准确地表达社区矫正的含义,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种观点将社区矫正定义为非监禁刑之行刑方式,显然是对非监禁刑的刑罚概念的误解。在我国的自由刑种类中,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这些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都是要将罪犯放在监狱和拘役所里,以监禁的方式执行刑罚的,因而属于监禁刑。只有管制这种限制人身自由的自由刑,不需要将罪犯放在监狱,而是放在社会上执行,因此,管制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惟一的一种非监禁刑。如果将非监禁刑的概念作广义的解释,可以把它理解为监禁刑以外的刑罚种类,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附加刑。但无论如何,非监禁刑的概念也不可能将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等刑罚裁量制度、刑罚执行制度、刑罚执行方式都包括进去。我们不能为了把社区矫正的概念简单化,而刻意对非监禁刑作扩大范围的解释,因为这样的理解非监禁刑是与刑法理论中的非监禁刑的概念相悖的。所以,将社区矫正的概念定义为非监禁刑的行刑方式是不准确的。
第二种观点虽然发现了第一种观点以非监禁刑的刑罚执行活动来定义社区矫正的不足,指出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监禁刑的罪犯,通过适用缓刑、假释,也可以成为社区矫正的对象。但对社区矫正的概念简单地定义为刑罚执行方式,也是存在着明显的缺陷的。从目前进行社区矫正的几种对象来看,缓刑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的刑罚,假释是附条件的提前释放,对缓刑犯和假释犯而言,只是监督考察他们在考验期内能否遵守有关监督考察的规定,如果能够遵守有关规定,对他们所判的刑罚(假释犯是假释时所剩余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从完善法律制度的角度看,对缓刑和假释确实存在一个监督考察制度进一步完善的问题,但对缓刑犯和假释犯的监督考察活动无论如何也不能混同于刑罚执行方式。从逻辑上讲,如果将附条件的不执行刑罚还称为执行刑罚的方式,那就必然会得出“不执行还是执行”的悖论。从目前被列入社区矫正对象的几种情况看,只有监外执行是惟一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并且它还仅仅是监禁刑的一种变通性行刑方式,还不能将其称之为非监禁刑的行刑方式。
第三种观点将出狱人的社会保护、受刑人的安置帮教工作、监狱行刑社会化等内容统统都纳入社区矫正的概念,使社区矫正成为一个无所不包的庞大的社会工程。这一概念的缺陷一方面在于它将监狱行刑的社会化也纳入社区矫正,人为地把社区矫正扩大到监狱矫正的领域。另一方面,它又将出狱人的社会保护、安置帮教等都纳入社区矫正,将社区矫正的范围又扩大到对犯罪人提供社会福利保障的领域,超越了矫正教育的内容。如果这样界定社区矫正的概念,必然造成社区矫正工作的严重变形,使得社区矫正成为向犯罪人提供社会福利保障的一项社会工作,并且犯罪人在社区矫正中所享受的这些社会福利保障,是社会上遵纪守法的下岗待业公民都无法享受到的,而对犯罪人来说只是因为他们犯过罪,服过刑就能够轻易享受到,这样的社区矫正无异于鼓励善良的人们去实施犯罪。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对社区矫正的概念可以作如下表述:社区矫正是矫正机构将罪犯放在社区里进行矫正教育,在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有效地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对罪犯矫正教育工作的新型矫正方式。
二、社区矫正与刑罚制度的关系
(一)刑事法律所规定的刑罚方法和刑罚制度是社区矫正的法律依据
尽管社区矫正并不等同于刑罚执行活动,但社区矫正的各项具体工作和措施都是在相应的刑罚制度的基础上进行的,所以,社区矫正必须要在刑事法律框架内进行,撇开现行的刑罚制度对罪犯采取的任何所谓有利于回归社会的矫正措施,都很容易突破罪刑法定原则的限制,造成侵犯罪犯的人权的结果。在“两院两部”联合发出的《关于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社区矫正的首要任务便是“按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刑罚的顺利实施。”其次才是对罪犯的帮助和教育。无论是确保刑罚顺利实施的矫正措施,还是对罪犯进行教育帮助的矫正措施,都不能随便突破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从社区矫正措施的内容来看,很多矫正措施都涉及到对罪犯人身自由的限制问题,如管制措施本身就是以限制人身自由为内容的刑罚的执行,对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的社区矫正,就是执行法院对其所判处的刑罚,必须按照刑法第39条规定的五项管制内容来制定具体的管制措施。对缓刑犯、假释犯的监督考察措施中也包含了与管制内容基本相同的限制罪犯的人身自由的内容。这些矫正措施的采取,也同样要以刑法第75条、第84条对缓刑犯、假释犯所规定的考察内容来为依据。只有以现行刑法为依据的矫正措施,才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精神,才能确保刑罚的顺利实施。
(二)社区矫正工作的实践经验将对刑罚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产生强大的推动作用
我国目前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是在现有法律体系的框架内,靠国家刑事政策的推动而进行的,随着试点工作的逐步深入,现行法律制度滞后的问题将表现得越来越突出,社区矫正的实践对刑罚制度的改革和完善随时将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一方面,社区矫正代表了刑罚制度改革和发展的方向。随着人类社会刑罚观念的进化,刑罚方法更趋人道,刑罚由重到轻的发展趋势将极大地推动以监禁矫正为主体的现行矫正模式逐步向以社区矫正为主的矫正模式的变革。上个世纪50年代以来,联合国的一些刑事司法规则,例如《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1955),《监禁替代措施》(1980),《减少监狱人口、监禁替代措施和犯罪人社会整合》(1985),《联合国非监禁措施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即“东京规则”(1990)等,都明确倡导尽可能避免监禁,将监禁作为最后一种迫不得已的手段使用,大大促进了国际社会刑罚制度中对社区矫正的适用[3](第5页)。社区矫正推动刑罚制度发展的这种国际化趋势决定了我国刑罚制度必须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推进而作相应的改革。另一方面,社区矫正是以刑罚制度为法律根据的罪犯矫正模式,它不可能长期游离于刑罚制度之外单纯靠刑事政策的支撑而存在,社区矫正的法律化是必由之路,而社区矫正法律化的过程就是社区矫正工作推动刑罚制度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从目前的社区矫正实践看,我国现行刑罚制度还难以适应社区矫正工作快速发展的需要,改革与社区矫正相关的刑罚制度是历史的必然。
三、改革和完善刑罚制度,保证社区矫正在法制轨道上健康发展
(一)增加非监禁刑的刑种,完善管制刑,确立非监禁刑在刑罚体系中的应有地位
1.增设社区服务刑。所谓社区服务刑,是依法判处犯罪人无偿地在一定时间内从事社区内的公益劳动,或者为社区成员提供特殊服务的一种刑罚方法。社区服务在西方一些国家经过几十年的实践,其做法日渐完善,受到了很好的矫正效果。在我国社区矫正实践中,这种刑罚方法很快便得到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广泛的关注。从的观点来看,劳动不仅创造了人,而且也能够改造人。人在劳动中不仅能够学会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而且能够学会尊重他人,珍爱生活,使他们的犯罪人格得到重塑。社区服务刑,是在社区矫正机关监督指导下,将罪行较轻,人身危险性不大的犯罪分子放在社区,让其进行一定时间的公益性劳动。这种在不影响罪犯正常的生活、工作、学习的条件下实施的矫正教育措施,与监禁矫正中的强制性劳动相比,其相对宽松的劳动环境及这种刑罚方法本身所体现的人文主义关怀,将更能够使罪犯的人格得到重塑。也正因为如此,社区服务刑在国外刑罚制度中才得到了普遍的重视。需要指出的是,在目前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中,有的地方借鉴国外的社区服务刑的做法,组织矫正对象参加社区公益劳动,这尽管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矫正措施,但从法律上讲,这种做法目前还没有刑事法律上的依据,因此也得不到刑事司法上的支持,因此组织矫正对象参加社区公益劳动只能作为一种矫正措施使用,并且要以矫正对象的自愿为原则,没有强制性。组织矫正对象进行社区服务的问题急需要用法律加以规范。
2.管制刑的完善问题。管制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惟一的以限制人身自由为内容的自由刑,但在过去以监禁刑为主体的犯罪矫正体系中,管制的地位微不足道,其矫正罪犯的功能一直没能得到很好的发挥。于是,在刑法理论上便出现了管制刑废止说,认为管制赖以存在的历史条件已经不复存在;管制刑插在拘役和行政拘留之间,使国家刑法措施体系不协调;在管制刑的执行方面,由于人口流动频繁,基层组织能力下降,使管制的执行失去组织保障;此外管制缺乏足够的严肃性和惩罚性,难以起到威慑作用。这种对管制刑完全持悲观失望态度的观点,是不足为取的。废除管制刑不仅与社区矫正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而且也与现代刑罚向轻缓化、人道化、经济化发展的方向大趋势背道而驰。管制刑不是我国刑法中一个可有可无的刑种,而是一个非常有潜力的刑种,对管制刑自身存在的问题,只能够从立法上去完善,而不应该轻易谈废止。
笔者认为,管制刑是我国独创的一个非监禁刑刑种,它是对罪行较轻,且人身危险性不大的犯罪人放在社会上,由专门机关在有关社会组织的协助下,对犯罪人进行必要的管束控制的一种刑罚。管制的本身含义便是对犯罪人的管束和控制,限制人身自由是管制刑的本质特征。如果在管制的基础上再附加强制无偿劳动的内容,必将使这种刑罚失去本来的意义。再者,无偿公益劳动属于社区服务刑的执行方式,如果我国刑法能够借鉴国外立法例,把社区服务刑作为主刑来规定下来,那么对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再实行强制无偿劳动,便成了两种主刑的附加使用,与主刑不能够附加适用的原则相违背。另外,笔者认为,在管制已被明确列入社区矫正范围,并建立起专门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管制刑的执行之后,完善管制刑的根本仍在于建立与管制刑的适用相配套监督管理制度。从刑法第三十二条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所规定的监督管理的内容看,所规定的五个方面的管制内容都是限制犯罪人人身自由的,这些规定基本上反映了管制刑的特征。缺少了这些方面的监督管理制度,管制将不能称其为管制了。但管制只规定了“管”的内容,却缺少了“教”的内容,无法与社区矫正以矫正教育为宗旨的理念相衔接。实践中将管制纳入社区矫正的对象范围因此也缺乏法律依据。为弥补这一不足,建议在刑法第三十二条增加一款,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必须接受社区矫正,必须参加社区矫正机构组织的集中教育、定期谈话、社会帮教、职业培训、心理辅导等矫正教育活动。社区矫正机构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所采取的矫正措施,必须以本条规定为依据。”这样规定不仅给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参加社区矫正提供了依据,而且为社区矫正机构制定具体的矫正措施。
(二)放宽缓刑假释和监外执行的条件,扩大社区矫正的对象范围
针对现行刑法在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等刑罚制度的适用对象及条件上规定过于苛刻,从而限制了社区矫正的存在空间的问题,有一种观点建议放宽这些刑罚制度的使用条件,将适用缓刑的条件,放宽到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将适用假释的条件放宽为,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三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后经改判为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8年以上,便可以假释。并且建议取消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的规定。关于监外执行的对象,建议对符合条件又没有社会危险性的无期徒刑罪犯也可以适用监外执行。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总体上看具有相当的价值,但对假释条件过分放宽的立法建议,不利于刑罚预防犯罪目的的实现。
(三)完善刑罚制度的内容,为社区矫正提供足够的法律保障
1.建立缓刑犯、假释犯审前人格调查制度,准确把握缓刑、假释的实质性条件。社区矫正的根据是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刑法在缓刑、假释的适用条件中均规定了犯罪人“有悔罪表现,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才可以适用缓刑假释,但这些条件过于抽象,实践中难以把握,把这些条件具体化的行之有效的办法,便是建立缓刑犯合假释犯的审前人格调查制度。:
判决前的人格调查制度,是源于美国的缓刑资格调查制度,指在法院判刑前,由专门机构对犯罪人的犯罪背景、一贯表现等进行专门调查,并对其人身危险性,即再犯可能性进行系统的评估,然后将调查与评估报告提交法院,供法院判刑时参考的一种制度。这一制度于1950年在海牙召开的第12届国际刑法及监狱会议上被积极倡导,目前已有不少国家和地区采用了此制度。我国理论界已有学者已开始对社区矫正的罪犯进行重新犯罪的风险预测问题进行研究,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果。他们将能够反映矫正对象人身危险性的主客观因素归纳为三十项量化指标,每个指标根据其反映人身危险性的程度的不同分别确定不同的分值,测得的分值越高,说明罪犯重新犯罪的风险越大。这种预测的准确性或科学性如何姑且不论,但这种考虑问题的方法,即基于罪犯的人身危险性而采取相应的监督、考察、管理和教育等矫正措施,对强化社区矫正的效果具有相当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2.对考验期内的缓刑犯、假释犯除了规定考察监督之外,还应增加矫正教育方面的内容。现行刑罚制度对社区矫正措施的规定,主要集中在“监督、管理”上,而在对罪犯的教育、感化、挽救等真正能够在社区矫正中发挥良好矫正作用的措施,却没有明确的规定。故此,建议在刑法第75条缓刑考验期内应遵守的四项规定之后,增加“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要接受社区矫正,必须参加社区矫正机构组织的集中教育、定期谈话、社会帮教、职业培训、心理辅导等矫正教育活动。”在刑法第85条对假释犯的监督规定后面,增加“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要接受社区矫正,必须参加社区矫正机构组织的集中教育、定期谈话、社会帮教、职业培训、心理辅导等矫正教育活动。”有一种观点认为,社区矫正是非监禁刑的执行制度,所有非监禁刑都应增加公益劳动的内容。公益劳动在国外称为社区服务,它是监禁刑的一种替代措施。是非监禁刑中是不可或缺的,在教育矫正的过程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所以,应通过刑事立法明确规定,适用非监禁刑罚的犯罪人应无偿的在一定时间内从事社区内的公益劳动,或者为社区成员提供特殊服务。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很值得商榷。首先,社区服务在国外刑法中一般都是作为独立的刑种规定的,强令犯罪人在多长时间内,完成多少小时的社区服务,必须依据法院的社区服务令。如果由社区矫正机关来决定社区服务刑的适用与刑期,显然有悖于刑罚权由法院统一行使的刑事司法原则。其次,无论将来刑法修改时将社区服务作为主刑,还是作为附加刑规定,都不能将其适用于所有的社区矫正对象。如果将其规定为主刑,根本不可能与管制这样的另一种主刑附加适用,即使规定为附加刑,也不可能与缓刑、假释等刑罚制度附加适用。再次,如果不将社区服务作为一种刑罚,而是作为一种适用于一切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措施来规定,那将使社区矫正失去应有的意义,无非是将监狱内劳改变为监狱外劳改,过度夸大劳动在罪犯改造中的作用也是不实际的。从国外的情况来看,不少国家无论是监狱内矫正,还是社区矫正,都没有强制罪犯劳动的规定,如在加拿大,即使关在监狱里的罪犯,也不必参加劳动,如果要劳动也是自愿的。他们并没有把劳动作为罪犯改造的必要条件,但他们的罪犯矫正工作也同样居于世界领先水平。故此,笔者认为,强制所有的社区矫正对象都参加社区公益劳动的立法建议欠科学性。
3.增加延长缓刑、假释考验期的规定。我国《刑法》第77条规定了三种导致缓刑撤销的法定事由,即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发现漏罪、实施了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在刑法规定的撤消缓刑的此三种情形中,对缓刑犯实施违法行为尚未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便直接撤消缓刑,执行原判,与社区矫正给罪犯以机会的价值追求不相符。为了有效地避免了短期监禁的弊端,刑法在撤销缓刑、恢复__监禁刑执行的问题上更应当持慎重的立场,只要还有其它手段足以对矫正对象起作用,就不应当动用监禁刑这一最后手段。有鉴于此,建议在我国缓刑、假释制度中增加“延长考验期”的规定。具体而言:如果被宣告缓刑、裁定假释的人员,在缓刑考验期间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破坏社会秩序并因此受到行政处罚的,法院可根据社区矫正机关的报告延长缓刑、假释的考验期一次。在延长考验期里再次实施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的,应当撤消缓刑、假释,执行原判或收监执行。
综上所述,社区矫正工作在我国还刚刚起步,目前还处在试点阶段。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急需相应的法律制度作保证,社区矫正相关的法律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但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我们还必须警惕以下两种倾向:一种是刑罚制度无用论的倾向。认为现行的刑罚制度妨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试图以社区矫正措施来取代相关刑罚制度,不管现行的刑罚制度怎样规定,只要认为是有利于罪犯改造的办法,都要拿来在社区矫正试点中试一试,这样必然会使有关的刑罚制度形同虚设,造成社区矫正工作无法可依的混乱局面。另一种是机械地照搬外国的社区矫正的做法,要求对我国现行刑罚制度进行削足适履式改革的倾向,认为社区矫正是西方完善的刑罚制度基础上的产物,要使社区矫正工作获得大的发展,必须建立西方式的刑罚制度和司法体制,否则社区矫正在我国现行的刑罚制度的土壤里便难以存活和发展。笔者认为,现行的刑罚制度固然存在与社区矫正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对这些问题的最终解决,必须在现有法律制度的框架内,靠社区矫正理论和实践的积极推动,通过对有关的刑罚制度的不断完善才能实现。只要我们大胆地探索,不断丰富社区矫正的理论和实践,深入研究与社区矫正相关的刑罚制度问题,建立与社区矫正相配套的刑罚制度的设想很快将会变为现实。
注释:
[1]王琼,等.行刑的社会化(社区矫正)问题之探讨[J].中国司法,2004,(5).
[2]何显兵.论社区矫正的根据[J].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2).
[3]郭建安,郑霞.略论改革和完善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J].法治论丛,2003,(3).
[4]马克昌.刑法通论[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
(一)政府在社区管理中的主导作用
中国城市社区管理所取得的显著成效,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功不可没,首先表现为社区建设运动是由政府发起和组织的。政府还通过制定社区发展的相关政策,引导社区建设、规范社区行为,对社区建设进行宏观指导;其次,政府均有专门的机构和组织来具体负责社区管理工作,为社区提供管理和服务;第三政府为社区建设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政府运用国家财政资金投入社区建设,不断提高社区硬件建设水平,在政府强有力地推动下,社区改造,尤其是硬件设施建设在短期内得到推进和改善;最后,政府是社区建设的协调者和控制者。在改革开放后,政府在中国城市社区发展过程中渐渐让渡出部分权力,其改革目标是扮演规划者角色。这里说的协调者,是指政府对于中国城市社区的发展方向和目标进行引导和监管,逐渐由过去的政府机构直接管理,向总体规划协调的间接调控方式过渡。
(二)政府在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毋庸置疑,政府在社区建设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但是,从现阶段社区管理的实际来看,政府在其角色的扮演和行政职能的行使中,也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现象和问题。总体来说,这些现象和问题可以概括为政府职能的越位、缺位和错位。政府职能的越位是指政府在行政过程中超越了其本来的职能和权限,是超职责、超权限的行政过程。
政府越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行政因素向社区弥漫式渗透,使自组织力量和机制难以发挥作用;政府包揽社区事务必然导致政府承担所有的成本;社区行政化,政府成为社区的惟一资源来源,社区居民没有形成对社区的认同感和责任感。政府的无限责任诱发了社区的道德风险,不利于社区自组织的培育、本地社区内资源的聚集。
政府职能的缺位主要表现在对非政府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等第三部门社会组织培育不到位,对社区内的非政府专业性社团资金投入不够,导致这些非盈利的服务性机构发展比较缓慢;政府缺位主要表现在:政府投入少。有些地方也出现了由于过分强调经济效益,而出现一些违章建筑、马路市场以及乱收费、乱罚款等屡禁不止的问题;宣传力度不够,地域发展不平衡,社区成员的认可和参与程度不高。
政府行为的“错位”主要是指政府混淆了工作的主次和轻重,特别是把社区的社会建设当做经济建设来抓,既当“裁判员”又做“运动员”。政府错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重管理、轻服务”现象相当普遍;社区组织的职能错位。我国现行社区组织中除了政府机构、居委会以外,还包括社区内的各类单位组织,他们往往隶属于各自不同的上级单位,社区内的许多单位处于半封闭状态,“单位办社会”现象十分严重。
鉴于政府在社区管理中如此重要的作用和当前存在的缺位、越位和错位问题,我们必须定位好政府在社区管理的地位。
二、政府在社区管理中的功能定位
政府在社区管理中职能的越位、缺位和错位导致作为社区建设的两大主体政府和自治组织的功能失调、角色错位。因此,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政府在社区管理中的功能进行定位。
(一)政府应该担当建设社区的功能
政府在社区建设中应当发挥适当的主导作用。表现为:倡导、动员、一定的经济和政策支持、监督、评价和经验的推广,用政策去促进社区建设资源的聚集和社区的持续发展。政府发挥主导推动作用直接目标是支持具体社区活动的开展,而深层目标则是促进社区资源的开放和动员,促进社区成员的参与。因此,政府在社区建设中的角色定位应是:担当建设社区的功能,积极发挥引导推进作用,在负起相应责任的同时,决不可“越位”、过度参与包办。
各级政府是我国社会管理中最具控制力的政权组织,能有效地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准确而有效地引导社区建设的方向,合理运用场地、设备和资源,限制任何偏离社区建设总目标的组织行为和个人行为,保障社区建设的健康发展。总的来说,各级政府通过制定规划和政策、提供管理和服务、组织协调服务和动员社区参与来担当建设社区的功能。
(二)政府应该担当建设社区自治组织的功能
社区自治组织是社区建设的基础,是居民参与公共事务和公共管理的平台、场所,因此建立完善的社区自治组织体系是社区建设的关键。笔者认为社区自治组织建设的重点应该放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在街道办事处层面构建社区组织的网络结构—社区理事会。社区理事会在成员组成上具有广泛代表性,包括街道办事处的代表、驻街政府职能部门的代表、企事业单位代表和居民代表等,其负责人由街道办事处代表兼任。社区理事会建立后将成为社区运行的主体组织,其主要职能是规划、协调和监督。
其次,培养专业性社区工作者。社区建设需要大批政治素质好、热心为群众服务的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的作用在于推进社区工作专业教育与实务的发展,协调社会关系,在服务社会成员、推进社会互助、缓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稳定和社会进步等方面起到安全阀和推进器的作用,因此作为城市政府应积极开展培养专业社区工作者的工作。
(三)政府要培育和发展非政府组织
非政府组织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途径和实现政事分开的有效载体,要按照行业职能“同类项合并”的原则,界定政府部门和非政府组织的工作界面,逐步将现在由行政机构承担的一些技术性、服[:请记住我站域名/]务性、事务性工作进行彻底的剥离,交给社会中介组织承担,而不要再层层下放到社区。
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对培训前后护理人员对社区护理态度进行调查,包括从事社区护理服务的工作意愿、对社区护理职业前景预测、对自身胜任社区护理工作的自信度等。同时采用考核的形式调查护理人员的工作情况,总分为100分。
1.2统计学处理
应用SPSS16.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处理,计量资料以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或构成比表示,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培训前后护理人员社区护理相关知识得分比较
护理人员社区护理相关知识得分从培训前的(68.1±8.2)分提高到了(91.2±5.7)分,培训后得分显著优于培训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2.2培训前后护理人员对从事社区护理的相关态度比较
培训后护理人员社区工作意愿、对社区护理工作前景预测及对自身胜任社区工作自信度评价较培训前均有显著提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3讨论
随着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逐渐健全,社区护理作为整个社区卫生服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不可或缺。我国的社区护理起步较晚,目前尚没有学校开设专门的社区护理专业,导致社区护理人员缺口不断增大,临床护士走入社区服务已经成为了目前主要的解决途径,但是二者之间的工作重点又存在着不同:
(1)服务对象不同,医院护士主要服务对象是就诊的患病人群,而社区护士的服务对象则是全社区人群,除了患者外,同时还要面对更多的亚健康人群、高危人群,要考虑的不单单是生理上的疾病,同时更要关注服务对象的心理障碍;
(2)工作侧重不同,医院护士主要为患者群体提供以三级预防为主的服务工作,以协助医生治疗为主要工作重点,而社区护士则主要是提供一级、二级预防服务,不但要从事常规护理处置,更要融入到患者的生活环境中,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健康知识和防治措施;
(3)护理观念不同,医院护士对于专业知识的要求更加注重知识体系的深度,而社区护士则更要求护理知识的广度,不但要具有较强的应急处理能力,更要从多方面了解患者的需求。在医院护士转型为社区护士的过程中,由于工作重点的不同往往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首先是转型护士的资质偏低,社区护理工作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护理人员的认可程度较低,参加转型的护理人员往往是各大医院不能胜任临床工作的护士,很难达到社区护理工作的要求;其次是角色转变不到位,医院护士对于医生有着很强的依赖性,在转入社区之后很难适应当前的工作角色,只能担负起咨询、组织、协调的角色,不能做到积极主动地服务人群,加上沟通能力欠缺,在了解患者意愿,为患者提供心理指导和健康教育工作上往往存在障碍;最后则是缺乏必要的急救能力,社区服务体系是一个完整的服务系统,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和不可预见性,在遇到紧急事件时往往需要护理人员独立做出应对,而转型期护士往往存在缺乏相应经验,不能满足社区居民需求的问题。在培训方面,主要从以下几点入手:
(1)提高护理人员的工作认可度,让护理人员了解到社区工作的重要性,提高自我认同感,发自内心的愿意从事社区护理工作,更好地服务社区居民;
2讨论
2.1提升护理人员业务素质
在社区内科护理中,部分护理人员存在护理技能不足、服务态度不良等问题,有些护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缺少应有的责任心;因此,应对护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予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对护理人员基本的业务能力与理论知识加强培训,大力宣传“以人为本”的护理理念,重视加强护理人员的沟通能力,定时开展沟通技能培训,促使护理人员通过与患者及其家属的有效沟通建立和谐的护患关系。同时护理人员应主动进行自我约束与自我剖析,做到换位思考,充分为患者考虑。
2.2加强护患沟通
现阶段患者及家属的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提高,在治疗过程遇到不理解的问题时常有强烈的求真欲望。因其缺少医疗护理相关知识,若治疗结果未达到患者的预期效果,患者及家属易怀疑护理人员或对其进行指责,因此,护理人员应主动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在治疗前向患者及家属详细讲解治疗目的、可取得的效果及可能出现的其他情况,使患者及其家属有充分的思想准备。.33公开收费标准本次调查显示,医疗费用问题是患者对社区内科护理不满意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护理人员应在其入院时首先说明大概费用,使患者及家属对收费标准有明确的概念,在患者住院期间及时为其提供详细的治疗费用明细表。新仪器、新药品与新技术的使用可发挥更为明显的治疗效果,同时也会给患者家庭造成更大的经济负担,易导致其心态失衡,护理人员应为患者详细说明治疗中可能出现的情况。若治疗中需要使用贵重药物,应提前告知患者及家属,有疑问时给予明确、耐心的解释。
二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化面临的困境
(一)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化相关政策指导
不到位、实践相对落后长株潭获批两型社会建设以来,小到地方政府,大到国家政策层面,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都进行了大量的投入。但与两型社会建设的整体步伐相比,体育经费投放、场地建设、人才保障等远远落后于两型社会建设的其它领域,且缺乏相关的政策指导。笔者于2013年底查阅了两型社会获批以来长沙市体育局、株洲市体育局、湘潭市体育局、湖南省体育局、湖南省两型办等主管部门以及湖南省政府信息公布平台的相关政策和文件,结果显示:从2008年1月至2013年12月,湖南省政府颁布的1005个文件中,涉及有关两型社会的政府文件为20个,体育方面的文件为1个。2008年1月至2012年12月,湖南省体育局及长株潭地方体育局颁布的文件14个,其中有关体育方面的文件8个。从高校科研来看,有关两型社会的研究为9081(个/篇),其中论文6753篇,硕博论文1358篇,课题970个;有关两型社会建设过程中体育方面的研究为1093(个/篇),其中论文476篇,硕博论文476篇,课题141个(见表1)。由此可见,体育在两型社会建设中,依然停留在高校体育教师的科研中,而与两型社会对接的相关理论与实践还没有得到湖南省政府相关部门的相对重视,其生态化建设没有与两型建设的总体目标同步推进。这与笔者2011年初所检索的结果基本一致。调查同时显示:长株潭高校体育教师参与两型社会建设相关的体育论文、有关体育生态化发展的立项课题,在数量上居高不下,说明高校体育教师对两型社会建设中的体育及体育文化的生态化,态度是积极的和有信心的。
(二)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化欠缺整体规划、无借鉴经验
根据湖南省“规划引导,基础设施先行,重大项目跟进”的两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长株潭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化建设首先应当列入两型社会建设的总体规划,在总体规划中根据两型社会建设的特征,长株潭的人文、自然、体育发展等因素去规划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化建设。以长株潭的总体规划为切入点,对长株潭建设过程中已经编制且审批通过的14个规划和已经编制但在待审的4个规划进行分析,得出的结果显示:18个规划中,只有4个规划涉及到有关体育方面的内容,且都语焉不详。例如《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区建设管治规划》中只涉及“运动”“体育场地建设预留用地”和“奥林匹克运动”等简单的词语;《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中笼统提到了把洞井-跳马作为体育休闲区,并承办大型体育赛事和承接体育培训,把昭山打造成体育休闲公园,把湘江列入体育休闲区域等;《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区空间开发与布局规划》有简短两句话涉及把长沙的圭塘规划为体育中心、株洲河西打造成文化体育基地、湘潭酝酿体育休闲等;《湖南省“十二五”环长株潭城市群发展规划纲要》也只有寥寥数语要求体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和城乡文化体育均等化。由此可见,长株潭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化建设既无具体规划,也没有列入两型社会建设的总体规划中。同时,两型社会建设是摸着石头过河,没有前期的经验借鉴,其范围内的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化建设的探索性和曲折性很明显。可见,长株潭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化建设,不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具体的实践操作,都缺乏整体规划和经验借鉴。
(三)农村社区居民环境意识差、生态观念淡薄
湖南素有“五里不同俗,十里不同音”和“二八月乱穿衣”的俗语,长株潭处于湖南省南高北低马鞍型的中、北低地势地带,成“品”字形排开,其广泛的农村居住范围和恶劣的自然环境促使长株潭农村社区居民,在体育习俗的养成和体育锻炼项目的选择、体育文化的形成等方面,与城市居民存在很大的差距。农村的体育陋习根深蒂固、体育生态意识贫乏、体育生态规范或缺、体育生态教育贫瘠等状况,促使农村居民对体育器材的保护、体育场地的维护、体育行为的约束、体育活动的组织等缺乏必要的了解与认同,从而出现体育场地的随意占用、体育器材的恶意损害、体育广告牌的任意涂改以及乱扔垃圾、烟蒂、随意吐痰、破坏周边绿化等情况。调查显示,长株潭农村社区体育场地被占用情况较为严峻,有87%的体育场地被部分或全部占用,略低于湖南全省农村体育场地全部或部分占用92%的水平。同时,长株潭范围内有湘江、洞庭湖、仙女山、九郎山、岳麓山等名山名水,给农村社区体育运动项目的开展带来了一定的约束性和选择性。长株潭农村社区居民长期分散的生活环境导致其在体育生态观念、体育生态意识、体育生态项目选择等方面也有不尽人意之外。
三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化的发展策略
(一)强化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化的政策指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政府在两型社会建设的进程中,应重视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化建设,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文件,如有关加强长株潭农村居民体质监控工作和开展“全民健身示范乡镇”工作的政策和文件,以保证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化有序推进。从运动场地建设、运动器材配置、运动环境维护,到村落、社区、乡镇的体育生态运动场所的配备,都应当指示到位、政策到位,保证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同时,乡镇文体办要在政策文件指导下,制定相关的具体实施方案,如《ⅹⅹ乡关于体育文化周开展工作实施方案》《ⅹⅹ村关于成立“健身秧歌队”“腰鼓队”的通知》等,并报政府相关部门备案,以保证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化建设的循序渐进,也保证其与两型社会建设的同步并行。
(二)加快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化发展规划,加强试验区建设
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化要列入两型社会建设的整体规划,与两型社会建设同步推进。要通过对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化试验区建设和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体育运动项目实践两个方面来加快整体规划。从农村社区体育设施的配置、经费的投放、运动场馆的建设、体育从业人员的配备等进行整体规划和宏观布局。尽快出台相应的规划,如《长株潭城市群体育资源共享规划》,以保证长株潭农村社区体育文化在其生态化及发展方面有章可循。试验区建设,首先要围绕长株潭生态绿心地区,以大河西、天易、昭山、云龙、滨湖等先导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将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化建设列入绿心地区和示范区的实施方案中。出台相应的如《长株潭生态绿心地区体育文化、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来加快和规范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的生态化建设,再根据实施方案进行规划、布局、实施。其次,通过对绿心地区及先导区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将试验区经验向周边农村社区辐射,编制出台《长株潭3+5城市群体育发展规划》,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生态体育运动项目,要以长株潭农村社区地理位置为切入点,以洞庭湖、湘江为经线,仙女山、九郎山、岳麓山为纬线,公共自行车项目为网状覆盖面,力求打造一个集赛龙舟、登山、自行车于一体的原生态体育运动项目。
作者:王江 马卫刚 单位:石河子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中小企业融资难,集中体现在获得银行贷款难。担保条件调查企业中,有47.4%的贷款企业认为从银行获得借款存在不同程度的困难,其中21.1%的企业认为很困难,26.3%的企业认为困难,但可争取。从调查情况可以了解到,武侯工业园中小企业的总资产规模偏小,往往缺乏足够的固定资产,这就使得中小企业在向商业银行贷款时抵押较困难,而担保条件不合格是中小企业难以获得贷款的最主要也是最常见的原因,认为融资难的企业中有32.5%的被调查企业认为银行的抵押品要求过高。中小企业难以提供合格的担保、抵押品,一是因为中小企业由于自身规模小、资金实力不强,难以提供符合要求的抵押品和找到有实力的担保单位。银行要求的担保品主要是设备、房产等实物资产,而中小企业实物资产较少。在对武侯区工业园中小企业的融资调查中,只有19.6%把实物房产等固定资产作为担保资源。而企业认为可以作为其最大担保资源的专利技术和生产订单(占41.4%)却无法满足银行的抵押品要求。二是因为抵押担保程序繁琐,费用较高,部分中小企业难以承受。
申请社区金融中小企业贷款项目的34家企业中,其中83.9%的贷款企业处于发展期。社区金融贷款企业中71%企业2007年和2008年的主营业务平均增长率大于10%,90%以上的企业有正的增长率。尽管受到全球经济衰退以及中国经济增长放缓的影响,这些企业仍显示出了强劲的增长能力。处于发展期的企业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去支持企业的发展,而内部融资一般很难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需要大量的外部融资。其中有很大资金缺口,急需融资的占19.4%,略有资金缺口,需要融资的占80.6%;约占一半的企业资金缺口在300~500万元之间,而94.7%的贷款企业资金缺口在100万元以上。其中希望用于长期投资资金(1年以上)占43.8%;短期流动资金(1年以内)占46.9%;而希望追加资本金(用于降低资本负债率等)占9.4%。中小企业在其发展阶段,总会有不同的资金缺口。社区金融中小企业贷款项目能够有效的解决企业的部分融资状况,根据调查,34家企业中,社区金融贷款金额,在企业年融资量中所占百分比,有41.4%的企业达到了50%以上,其中有27.6%的企业把社区金融作为企业的全部融资来源,可以满足部分企业的融资需求。2.有效降低融资成本企业向银行贷款时,需要定期向银行支付利息,按照现行贷款利率政策,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时,会根据企业不同的信用等级制定贷款利率,而商业银行贷款对于中小企业贷款执行的利率一般都会在国家基准利率上浮50%以上。国家开发银行四川分行执行的贷款利率为国家基准利率上浮5%,武侯区工业园管委会对按时还款的企业给予50%的贴息,企业在整个贷款中财务成本仅为4%左右,可以有效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提高中小企业融资效率。3.企业利益相关者的激励在企业进行联合互保贷款的过程中,社区金融办将相关企业进行组合,如企业是有业务往来、企业之间是上下游产业,这样的组织可使园区内企业进行一定的交流,尤其是参加社区金融贷款项目除了能够获得资金外,对企业带来的最大好处是能与工业园其他企业进行管理经验交流,业务整合并加强与政府之间的交流,及时了解工业园的优惠政策以及能够在工业园区内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的声誉。有83.9%的被调查企业认为能与工业园其他企业进行管理经验交流、业务合作以及加强与政府之间的交流,及时了解工业园的政策优惠;有74.2%的被调查企业认为参加社区金融贷款项目能获得工业园管委会的合作与支持,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便利;有67.7%的被调查企业认为参加社区金融贷款项目能建立良好的银行信用体系,获得商业银行贷款;64.5%的被调查企业认为参加社区金融贷款项目有助于在工业园区内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的声誉。4.建立了企业的信用制度对于中小企业自身而言,在目前直接融资渠道不顺畅的情况下,要想通过间接融资从而解决资本不足的问题,需要做的最大事情就是提高自己的信用程度。社区金融项目能够帮助中小企业建立良好的信用体系,如成都府天新材料公司,通过参与社区金融项目,其良好的信用表现引起美国西部投资公司的重视,并决定投入120万美元入股该公司;四川新路桥公司,以参与社区金融项目为契机,成功取到农业银行光华支行1300万元。作为中小企业自身来讲,必须深刻认识到信用就是无形的“营业执照”,在银行借贷过程中,企业的信用即贷款偿还能力,是银行首先考量的问题,只有信用好、效益好、偿贷能力强的企业,银行才会给与支持。因此,建立良好的企业信用基础,既有利于中小企业自身的进一步发展,也有利于金融部门业务的开展。5.有效的解决银行与贷款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难题由于银行与企业之间在信息上不对称,出现了银行对企业和项目不了解和把关审核十分严格,企业和项目对银行提供的金融服务不了解而无法准确高效地实现融资的情况。因此,有时出现了金融服务不能完全配套和对路,造成了时间的浪费和效果的弱化。而银行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信息和资金运用情况难以获取,增加了商业银行贷款审查的难度和监督的成本。
当武侯工业园园区内的企业申请社区金融中小企业贷款项目的时候,首先作为主管部门的工业园管委会对于园区内的企业相当熟悉和了解,都属于政府的管理范围,政府的各职能部门可以从不同渠道了解企业的整个生产经营情况、企业贷款的诚信等,这些信息直接决定企业贷款成功与否。通过社区金融办的评价和引荐,可以有效做到信息对称作为银行独立审贷的信用保障基础。银行1.国家开发银行2008年8月在杭州举行的第二届APEC工商咨询理事会亚太中小企业峰会上,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王丽丽表示中小企业为银行做出的贡献非常大。与大企业放贷相比,银行对中小企业要付出更多的成本。而社区金融恰好解决了此问题,将银行此方面的职能转移到了政府相关的职能部门,降低了银行的成本,由于政府信用的担保降低了风险。在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审批社区金融贷款时,其很多工作都由武侯工业园管委会社区金融办工作人员处理,大大节约了其人力成本,并且政府的介入,更加刺激了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国家开发银行每年有2000万的专项资金用于此项目。在实际业务开展过程中,4年来一共发放贷款4680万元,足额收回贷款资金3420万元,还有1260万元还在期限之内。迄今为止,还没有一家企业拖欠贷款,不良贷款率为零。同时银行的利息收入为367万元,回报率为7.84%。承担相对较小的风险,获得了较好的回报。2.成都市商业银行由于国家开发银行的特殊性质,需要有其它金融机构来实际发放贷款和回收贷款。社区金融办在洽谈和实际运作中联系了不同的商业银行,最后选定了成都市商业银行作为委贷银行。委贷银行收取贷款总额的0.3%作为委贷费用,此费用由成都市武侯区工业园管委会承担。委贷款银行有了一定的中间业务收入。政府成都市武侯工业园管委会在社区金融过程中出钱又出力,是为了执行我国的政策,有力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合理利用资源解决企业难题,完全体现了政府服务于企业的职能。同时对于当地的税收、就业、投资环境等都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2项目概况
“挥毫当得江山助,不到潇湘岂有诗”,一条湘江将长沙城隔成“西文东市”两番不同的特色。而作为长沙的西大门,岳麓区已发展成科教大区和长沙的文化名片。岳麓区高等院校云集,科研院所遍布,人文历史悠久。
岳麓文化艺术产业园以岳麓区政府为主,联合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等多所高校及省内外知名文化企业共同开发建设,充分发挥岳麓区湖湘文化深厚底蕴和岳麓山大学城教育文化科技资源优势,依托“山、水、洲、城”的自然资源,创新“区校合作”模式,合力打造一个富有湖湘文化气息的文化艺术产业基地。
桔子洲街道位于大学城的中心地段,从溁湾镇到岳麓渔场,形成了以湖南师大、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为代表的大学城产业链。在1.5km2的范围内,有210所画室和近100个音乐、舞蹈、播音、体育等特长培训班。每年来自全国各地的艺术专业学子有4.5万余人,他们在这里求学,他们在这里消费,他们在这里发展。师大、中南、湖大一带的麓山脚下成为湖南艺术家的一个集中活动区域。
锦绣潇湘文化艺术中心作为文化产业园的重点项目更是受到社会关注。项目占地约15亩,总建筑面积约27090m2。项目交通便利,与南面的城市道路阜埠河路通过规划的24m绿化带相连,景观环境优越,离湘江风光带仅百米之遥,有8路公共交通直达市区的各个方向。艺术中心集艺术交流、展示、交易、培训为一体,建成之后对于促进区域文化产业发展、提升区域形象必将起到积极作用。(图1、图2)
3“艺术的盒子”——形式与功能的重新诠释
当代社会,设计行业的发展,不管是“功能”还是“形式”,都经历了一种从物质性到非物质性的过程,即功能与形式的脱离。这也是以灵活性对抗复杂性,由形式激发功能的过程。设计领域越来越追求“一种无目的性的、不可预料的和无法准确测定的抒情价值和种种能引起诗意反应的物品”,设计过程与艺术创造过程越来越相似。
锦绣潇湘文化艺术中心建筑造型是按功能分区,在用地范围等外部条件限定下的理性分析思考所激发出来的灵感,形成一组具有独特流畅外形的“艺术盒子”的叠加。随着视点的转换达到不一样的效果,其本身就是一项层次丰富的造型艺术作品,通过其自身的艺术形象来唤起人们的思想感情上的共鸣,是灵感和热情的激发容器,体现了无拘无束的生活精神。
“艺术盒子”错落地叠加更突出其艺术感与趣味性。叠——人上架人,物上叠物,相环相扣,相行相错,或同或异,妙趣自出。(图3)叠加作为一种最简单的砌筑手段,便捷、实用、稳定,其中均蕴含着奇妙的艺术法则。单纯、韵律、平衡、变化、动感。
同时“艺术盒子”的叠加,突出了独立单元+自由组合的特色。该艺术中心主体功能为艺术家创作室、设计师工作室、工作坊、艺术品展示区、展销及艺术培训区。鉴于艺术活动的相对自由属性,其建筑空间形态的相对多变、灵活、可塑是十分重要的。既要保持整体的自由开放形态,同时又要尽量保证个体的相对独立,提供其个性化活动的可能。所以采取独立单元组合形式,可同时满足与兼顾这种既矛盾又共生的需求。
选择基本单元以叠合形式构成,我们关注:
⑴基本单元具有相同或相似结构形态。
⑵规律或规律中有变化的组合形式(渐变或变异)
所以,变化与不一的功能其实均可以在制约中进行,或曰在“盒子”中进行,正所谓“规则中有变化、变化中有规则”。所以,绮丽纷繁景象还原后其本原往往是最简单模式组合而已,只是我们熟视无睹罢了。
4技术表现与形象“自由化”
文化建筑的技术表现不应是单纯地为了表现高技术,更重要的是考虑人的因素,关注人的情感、心理领域,探索高新技术在人类心理领域的认同。多数情况下,新技术主要是在应用在建筑的结构上,但技术的表现也越来越多地体现在外观、表面、其至建筑的细部,而且这些因素常表现为自发的产物。只有把技术表现的内涵加以扩展,才能实现建筑的人性化和情感化。
形象“自由化”意指建筑形象的非物质化倾向,体现了一种模糊、轻盈、塑性、空无的形象。在高度发达的技术条件下,建筑师的创造力不再受原来的美学法则束缚,建筑几乎已经没有实现不了的形式,不再拘泥于规正、方整的形象,而以更自由的形象出现。建筑师在创作过程中很大程度上是要打破那种传统的,人们头脑里固有的一些东西,而且并不一定带有强烈的目的性。总之建筑师不再创造那种一望即知的建筑形象,像后现代的美术作品一样,更重要的是表达建筑师在创作过程中对建筑倾注的情感因素,而人们更能从中体会朦胧的美感。
本项目通过叠加、错位、悬挑等处理手法,既体现了建筑的技术表现,同时外挂采用铝条和玻璃条的随机组合,形成时尚的数码语言,与造型结合构成了一个面向城市的醒目标志,带动周边领域的活力。铝板和玻璃因不同的反射度等物理特性,随着季节气候以及时间的不同,光在建筑上绘制出一幅色彩和图案不断变幻的流动画面,每时每刻都呈现出不同的表情。富有特色的形象给人们带来强烈的不同的视觉和心理感受。(图4)
5休闲化、交流空间的增加以及与环境的融合
休闲是文化活动的基础,二者从来就交融在一起。作为当代的文化活动的载体--文化建筑更体现这一特色。在当今社会,博物馆、影剧院、展览馆已成为公众假期休闲的重要场所。这对文化建筑的社会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样的公共场所担负着越来越重的提供大众交流和休闲活动可能性的任务。它从一个文化教育场所变成了一个“具有多重职责的社会中心”。
文化建筑最重要的功能之一就是为人们提供休闲、交流的场所。文化建筑中的交流空间、共享空间的比重也在不断增大。一些具有历史主义的传统文化建筑的扩建,更主要的也是为了增加原有不敷重荷的公共空间。
现代文化建筑中的许多传统意义上的交通空间,正肩负越来越多交流空间的功能,如广场、楼梯、走廊、坡道、台阶等。交流空间的增加还体现在更多非确定空间的出现。建筑内部的楼梯本身除了满通功能外,又是多向度的空间联系体,不只是空间之间的转换与延伸,更是两层空间对话的中介,一个充满活力的空间。以往的走廊多是单一功能性的通过式空间,因此多只是满足了疏散宽度即可,对空间的连系也是越直接越好。现在走廊往往从房间的一侧脱离成为公共空间,甚至成为人们愿意留连的临时展厅和咖啡座。走廊与楼梯一起成为建筑内部的停顿空间,在原来人们看似无法达到之处架起一座空中桥梁,完成空间的跃迁。坡道在建筑内部也大量地被应用,这更多地体现出空间的连续性并消减建筑人工刻画的痕迹。坡道除了是考虑人性化的无障碍设计外,越来越多地表现了空间渗透和意识诱导的意愿。建筑外部广场设置的大台阶则对人们有着天然的吸引力,人们更愿意在这里驻足、休憩,因此往往成为城市或建筑中最具活力的空间。外部台阶具有无可比拟的对城市空间的开放性和亲和力,因此突显了文化建筑的公众意义。同时中庭、餐厅、咖啡厅这些交流空间在文化建筑中的重要性也越来越突出。本项目在入口空间、楼梯、走廊、交流平台、挑空露台等位置的处理中,尽可能地扩大交流空间,使人们在建筑中的活动本身也成为一种交流体现。(图5)
现代文化建筑的发展也越来越重视与环境的融合,这不仅包括自然环境,也包括城市的空间环境。文化建筑多以一种文雅的姿态与周围城市建筑、街道广场或公园融为一体。设计过程中往往注重在建筑内部引入城市空间,或构造类似城市肌理的群体结构,以此来延续参观者的空间感受,取得与环境的协调。或者抽取周围环境建筑的共有要素语言如色彩、质地、比例、构件等,进行重新阐释和翻译后形成符号,应用到新建筑中去,以取得视觉上的延续和形式上的相似。建筑的空间布局也多采用分散化的方式,顺应地势分布建筑的各个组成空间,利用连廊、庭院等,联系各部分,并做到内外环境渗透。
6小型化与专业化——社区文化建筑发展趋势
目前,城市的文化建筑多是向综合体发展,其往往包括图书馆、展览馆、剧场、教育场所等,有的更包括了商店、旅馆及娱乐设施。而社区文化建筑的发展趋势则应是小型化与专业化。由于人们多元化、个性化的选择需要,以及日常活动范围的限制,相当多的人更愿意在自己喜欢的专业和社区范围内的场所进行交流、探讨,而不选择城市的大型综合文化场所。小型化、专业化趋势的迅速发展,一方面是社会对公众交流意识的日益重视及为提升公共环境品质而做出的选择,像小型的社区中心或文化会馆等。比如欧美的社区中心以及日本社区的公民馆,在社区的文化生活中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另一方面是一些旅游城市为增加地方特色而设立的一些主题非常鲜明的展览馆等设施,如画廊、手工艺品博物馆、民俗博物馆等等。综上所述,社区文化建筑的发展要进行全面规划,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在建设中应力戒主观随意和盲目性、不讲科学性,而应合理规划、分级发展。对社区文化建筑来说,小型化、专业化的建筑投资较少,建设周期短,内容也更贴近市民生活。所以我们应结合本地区文化产业特色来发展合适的文化建筑,二者也必将会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参考文献:
[1]王其钧,王谢燕.文化建筑设计.机械工业出版社,2008.
[2]高伦.当代文化建筑设计手法研究.硕士论文,天津大学,2001.
选题是论文写作关键的第一步,直接关系论文的质量。
常言说:“题好文一半”。对于临床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来说,选择论文题目要注意以下几点:(1)要结合学习与工作实际,根据自己所熟悉的专业和研究兴趣,适当选择有理论和实践意义的课题;(2)选题宜小不宜大,只要在学术的某一领域或某一点上,有自己的一得之见,或成功的经验.或失败的教训,或新的观点和认识,言之有物,读之有益,就可以作为选题;(3)选题时要查看文献资料,既可了解别人对这个问题的研究达到什么程度,也可以借鉴人家对这个问题的研究成果。
需要指出,选题与论文的标题既有关系又不是一回事。标题是在选题基础上拟定的,是选题的高度概括,但选题及写作不应受标题的限制,有时在写作过程中,选题未变,标题却几经修改变动。
二、设计
设计是在选题确定之后,进一步提出问题并计划出解决问题的初步方案,以便使科研和写作顺利进行。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论文设计应包括以下几方面:(1)专业设计:是根据选题的需要及现有的技术条件所提出的研究方案;(2)统计学设计:是运用卫生统计学的方法所提出的统计学处理方案,这种设计对含有实验对比样本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论文的写作尤为重要;
3)写作设计:是为拟定提纲与执笔写作所考虑的初步方案。总之,设计是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科研和论文写作的蓝图,没有“蓝图”就无法工作。
三、实验与观察
从事基础或临床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科学研究与撰写论文,进行必要的动物实验或临床观察是极重要的一步,既是获得客观结果以引出正确结论的基本过程,也是积累论文资料准备写作的重要途径。实验是根据研究目的,利用各种物质手段(实验仪器、动物等),探索客观规律的方法;观察则是为了揭示现象背后的原因及其规律而有意识地对自然现象加以考察。二者的主要作用都在于搜集科学事实,获得科研的感性材料,发展和检验科学理论。二者的区别在于“观察是搜集自然现象所提供的东西,而实验则是从自然现象中提取它所愿望的东西。”(巴甫洛夫语)因此,不管进行动物实验还是临床观察,都要详细认真.以各种事实为依据,并在工作中做好各种记录。
有些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论文的撰写并不一定要进行动物实验或临床观察,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论文或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综述等,但必要的社会实践活动仍是不可缺少的,只有将实践中得来的素材上升到理论,才有可能获得有价值的成果。
四、资料搜集与处理
资料是构成论文的基础。在确定选题、进行设计以及必要的观察与实验之后,做好资料的搜集与处理工作,是为论文写作所做的进一步准备。
论文资料可分为第一手资料与第二手资料两类。前者也称为第一性资料或直接资料,是指作者亲自参与调查、研究或体察到的东西,如在实验或观察中所做的记录等,都属于这类资料;后者也称为第二性资料或间接资料,是指有关专业或专题文献资料,主要靠平时的学习积累。在获得足够资料的基础上,还要进行加工处理,使之系统化和条理化,便于应用。对于论文写作来说,这两类资料都是必不可少的,要恰当地将它们运用到论文写作中去,注意区别主次,特别对于文献资料要在充分消化吸收的基础上适当引用,不要喧宾夺主。对于第一手资料的运用也要做到真实、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