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技术科学论文范文

时间:2023-03-17 18: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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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技术科学论文

篇1

(一)重视设计,忽略技术

目前许多高校的建筑学专业课程设置中,仍然将设计课程与技术课程割裂开来,使得技术类课程相对建筑学专业成为独立的学科。技术类课程缺少与设计教学的互动,在总体教学组织上缺少统筹规划。设计课程专业学习仅仅对建筑的美学、空间利用、形式结构、色彩等方面进行考虑,却忽略了建筑技术,导致课程枯燥。一般来说,注重学生创意能力的培养,根据不同的设计原理,教师会布置相关设计题目。而同步开设的建筑技术类课程主要包括建筑结构与构造、建筑物理与设备等方面,其知识点繁多且复杂,技术性强,在整个学习过程中学生发挥能动性小。在设计课程的对比下,建筑技术类课程更显得乏味。同时在课程安排上,教师也会侧重绘图技巧,导致学生精力大多用在绘制图表上,而对常用的建筑技术知识不求甚解,影响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课程体系涣散

从教学计划中的课程体系来看,主要矛盾体现在课程体系涣散、联系性不强。建筑技术与建筑设计相对独立,部分建筑技术课程过分强调自身课程体系的独立性,造成技术被作为单独学科讲授,导致设计课程出现功能认识与形式模仿的状况。学生无法建立完整的知识结构,导致综合技能掌握更加薄弱。建筑技术类课程教学内容实用性不明显,采用循序渐进方式进行课程设计,所以低年级学生的设计题目及设计建筑技术问题比较简单,学生在设计构思时对建筑的美学、空间利用、形式结构兴趣浓厚,但对技术类的问题考虑甚少。另外由于接触的建筑技术问题比较简单,所以学生在设计中不会考虑建筑技术对设计的合理性影响,导致学生错误的认为建筑设计主要是解决好建筑功能问题、建筑形象问题,而不会考虑技术类问题。

二、建筑学专业建筑技术类课程教学改革

(一)加强技术类课程的设计比重

强调实践性教学模式传统的建筑技术类课程,大多都是以教师课堂讲解为主,学生对技术类课堂教学的反应多为枯燥、难以理解,并且技术类课程中涉及的公式繁多、知识复杂、量大,同时教学过程中师生互动缺乏,课堂气氛沉闷,使得教学与实际差距甚大,教学质量难以提高。工程实践中的技术设计是建筑专业学习的一个重要环节,但大学课程中却没有一门系统的、综合的技术设计课程,学生只能凭自己摸索获得不完整的知识。应改革建筑技术类课程的教学方式,压缩、精简理论部分教学内容,加强技术类课程的设计比重,如建筑构造课程由两个学期的构造1课程、建筑构造2课程,可调整为理论课程与建筑构造设计课程,前者以讲解为主,后者以设计为主。提高建筑技术课程的教学效果,可以将教材内容以专题课形式进行讲解实践。将课堂教学部分分为课堂理论部分与实践性教学两部分,在课堂上根据教学内容将两部分进行穿插讲解,实现重要理论技术与实践在课堂上同时进行,并非传统教育模式下的课堂讲解后再进行实践。这种教学方式能更好的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动性,培养学生的学以致用能力,提高教学质量。针对建筑技术类教学中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可从几方面入手:(1)现场教学,现场教学具有灵活性,技术课堂讲师可根据教学内容,利用课堂实践,带领学生到学校周边工地进行现场教学,增强学生的感官认识。另外教师也可根据课堂教学内容,引导学生对校园周围建筑进行实践调研,并对调研结果在课堂进行分析,创造良好的教学气氛,同时增强建筑技术类教学的趣味性,让学生能够在学习中主动探索。(2)要求学生运用建筑技术知识,绘制技术设计分析图,查找自己的设计方案是否存在不合理性。这一教学方法的实施,首先要教师先了解学生有做过哪些类型设计,选取学生做过的设计作品,然后根据技术教学进程,让学生从建筑技术角度分析自己的方案是否设计合理,在课堂上进行讨论。这样的教学模式使得学生对建筑技术课程兴趣增强,大大的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主动性。(3)运用典型案例教学。典型案例教学可以让学生直接了解到在方案设计中所忽略了的建筑技术问题。因为学生在学校学习阶段所接触的设计题目,涉及的建筑技术问题一般比较简单,教师可以找一些建筑技术比较复杂的实际工程案例,在课堂上进行剖析,让学生能够充分的认识到建筑技术设计的重要性,并能在今后的方案设计中充分考虑建筑技术问题。

篇2

Abstract: Although Science and Technology have close connection and similarities, but after all they are two different concepts.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ir differences from the pursuing aim,researchable object,activity's direction,process of questing,concerned problems,adoptive methods,thought modes,constitutive elements,language expressions,final results,evaluative standards,contains of values,norm of following,occupational constitution,social influences,historical origin and development,development and progress.

Key Words: science, technology, comparison of similarities and differences, clarifyving concepts.

在现代,科学和技术关系密切,之所以如此,除了二者相互依赖和相互促进——科学要借助技术更新设备、启示问题、激励灵感,技术要借助科学提高理论水准、扩展发明视野、开拓新奇领地——之外,也在于科学和技术确实有诸多相通或相近之处。正如考尔丁所说,科学和技术二者都处理物理世界,使用相同种类的物质世界的知识。二者在研究中使用经验方法,雇用在科学中受训练的人,使用类似的词汇表。技术因它所应用的知识依赖科学,有时也为科学进展提供未加工的材料,即新观察或其他的激励研究的东西。

考尔丁只是笼统论之。其实,条分缕析一下科学和技术的各个要素,问题就更清楚了。例如,在建制方面,科学与技术都是高度创造性的行当,它们都给予那些能够以有意思的方法合成完全不会在其他人那里发生的思想的人们以一种奖励。 在规范方面,科学和技术都具有非本地化和世界主义的特征。科学不是由于定义才是普适的,而是通过许多努力消解本地发现的与境的。技术不是自动地可用于其他境况的,它要求技术和境况两方面适应,以创造起作用的技术。这个消解与境过程的社会方面也是深入科学和技术之域消解与境,它在于在实践、流通和网络创造之间的交流。 在结构方面,一切科学都有理论、观察、实验这三个部分,技术同样如此。因此,把技术和科学对立起来的做法是毫无意义的。 科学和技术都进行观察和实验,提出理论,提出关于(通过实验)造成一定条件的方式的陈述。在基础研究问题上二者也有一定的重合。 在方法方面,技术研究与科学研究没有什么区别。其研究周期图式都是一样的:确定问题;用现行的理论知识和经验知识解决问题;倘若尝试失败,就找出某些可能的解决问题的假设以至整个假设-演绎系统;借助新概念系统寻求问题的解决;检验解决问题与结果;对假设或初始问题的表达方式做出必要的修正。 在评价方面,

任何特定技术的发展是否值得的裁决必须永远是暂定的,对借助新证据重新评价是开放的。以这种方式,对于科学使用的问题不能给出永恒的答案,正如科学理论本身的真理问题不能给出永恒的答案一样。

特别使我们感兴趣的是,在哲学底蕴方面,科学和技术都体现了操纵或摆布的思想。西方科学是作为实验科学发展起来的,而为了进行实验,它必须发展精确和可靠的操纵能力,也就是说进行检验的技术,人们操纵摆弄是为了检验。技术也操纵自然界的对象,同时也引起新的人操纵人的过程,或者说社会实体操纵人类个人的过程。随着技术的发展发明了新的和十分微妙的操纵方式,在这种方式中,对事物的操纵同时需要人类接受操纵技术的奴役。

也许正是由于这些相通或相近之处,不少人认为,科学和技术没有本质上的不同,或者没有原则性的区别,在二者之间是无法划界的。譬如,克罗斯和巴克坚持,在20世纪,科学和技术就形式而言似乎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在不把二者蛮横地弄得支离破碎的情况下,不可能把科学和技术作为分离的实体与整体分开。 雷斯蒂沃则一言以蔽之,纯粹科学的神话是近代科学作为礼拜堂的基石。近代科学的意识形态使我们之中的许多人相信,在科学和技术之间可以划界,并因我们社会和环境的疾病而责备技术。

诚然,在科学和技术之间“存在边界起初不可能十分尖锐地显示出来的领域,正如在遗传工程和基因治疗的情况中那样” 。诚然,“许多现代建制的探究形式把科学的知识进展的兴趣与特定技术的较大效率的目标融合在一起,一致在二者之间不存在建制上的划线。科学和技术在医学科学没有简单的可维持的区分,虽然在极端的对照中是清楚的。” 诚然,在科学和技术之间的任何区分实际上都可能强烈地受到意识形态因素的影响,如规划的制定和资金的提供就涉及区分问题。科学和技术的区分还缺乏明晰的和毫不含糊的划界标准,在一种与境中是所谓“科学”和“科学的”东西,在另一种与境中往往被称为“技术”和“技术的”东西,反之亦然。 然而,

不管怎样,从学理上讲,科学和技术毕竟不是一回事,二者的区别众多而明显。从实践上讲,把二者混同起来,也会在实际工作造成不应有的危害——我国科学政策和科研管理方面的诸多偏差,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混淆了科学和技术的概念和辖域 。为此,我们必须尽可能把科学和技术区分开来,以便于澄清概念上的混乱和纠正管理上的不当。

邦格曾经以表格的形式,列举了科学和技术之间的某些相似点和和相异点 。陈昌曙教授也从十个方面揭示了科学与技术之间原则上的、本质性的不同:基本的性质和功能,解决问题的结构和组成,研究的过程和方法,相邻领域和相关知识,实现的目标和结果,衡量的标准,研究过程和劳动特点,人才的素质和成长,发展的进展和水平,社会价值 、意义和影响。 在我的心目中,科学和技术一直是两个有别的概念和范畴。在混乱日盛且大有蔓延之势的情况下,我接连写了数篇强调科学和技术有别的文章 ,力图予以匡正。当时我没有研读多少资料,主要是凭直观和经验发议论的。在这里,我准备把原来简略的框架和十分有限的文字予以扩充,比较详尽地厘清一下科学和技术的差异。

(1)从追求目的上看,科学以致知求真为鹄的,其目标在于探索和认识自然;技术以应用厚生为归宿,其意图在于利用和改造自然。科学着眼于理论知识的不断进展,技术追求生产目标的有效实现。尽管技术也涉及知识——应用零散的经验知识和系统的科学知识,也创造一些实用性知识——但是它把知识工具化。也就是说,科学把知识始终视为目的,而技术仅仅把知识当作手段。

尽管在某些现实的研究课题或项目中,致知求真和应用厚生这两个目的是相伴出现的,即便研究者只涉及一个方面;尽管每一个正确的科学理论都可能潜在地导致技术应用,而每一项技术研究项目也可能促进科学知识的进展;但是,这并不能掩盖科学和技术在目的上的鸿沟之分。考尔丁对此洞若观火:科学和技术的基本区分还是在于目的。科学的目的是获取知识,技术的目的是应用知识控制物质。技术人员的问题是分派给他的,希望他提供答案;而科学中某种研究自由是基本的。于是,科学的发展遵从它自己固有的需要,即对真理的追求;而技术的发展遵循公众的物质需要。 桜井邦朋也一语中的:

科学和技术本来是有差别的东西,科学被认为是就隐藏在我们周围扩展的自然中所看到的各种现象的奥秘中的真理,换言之,是就各种事实和在它们之间存在的法则研究的学问;与之相对,技术是立足于把科学的成果作为在我们的生活中有用的东西熟练使用的目的而加以研究、而组成的东西,是实用性极强的东西。

不用说,纯粹科学,如果它是实验性的,也控制和改造世界,但只是为了认识实在在很小的规模上这样做,而不是以此为目的。科学是为了认识而去变革,而技术却是为了变革而去认识。 希尔也表达了类似的看法:“科学可以可以发明、改进和推广仪器工具,但是这不是它的首要关心。它的首要任务是认识,并通过认识扩大我们的知识。技术并不这么多地关心认识,它关心为最佳的利益而生产和使用。”

(2)从研究对象上看,科学以自在的自然实在为研究对象,不管这些对象是实体实在还是关系实在,不管它们是以物质形态存在还是以能量或信息形态存在,也不管它们是有生命的还是无生命的。总而言之,它们是自在的自然的。当然,为了获取自在的自然实在的知识,实验科学家也在受控实验中对其进行某些干预,但是这种干预是小规模的、不成气候的。更重要的是,如此干预只是作为获取自然奥秘的手段,而决不是为干预而干预,决不是把干预自然作为目的。相反地,技术的对象则是现实的或拟想的人造物,也就是说,它要设计或制造出某个自然界中没有的人工东西来。当然,技术也针对自在的自然对象做研究和试验,例如研究和利用天然石头作为建筑材料,但是无论从研究的出发点讲,还是从试验的结局上讲,都聚焦于实用和使用,其结果,已经使自在的自然存在变成为人的非纯粹的自然存在了,如砌墙基的方形花岗岩石料、抛光和切割的大理石平板。

(3)从活动取向上看,科学活动是好奇取向的(curiosity-oriented),与社会与境和社会需要关系疏远;技术是任务取向的(mission-oriented),与社会现实和社会需求关系密切。科学本来就是在有闲暇的条件下,由人的好奇天性触发的。科学爱好的激起,科学问题的提出,研究冲动的萌生,在很大程度上无一不是由好奇心驱使的。一个没有好奇心和惊奇感的人,是不会成为天才的科学家的。科学的好奇既表现在对自然现象的好奇(如爱因斯坦对指南针的好奇)上,又表现在对科学理论的好奇(如爱因斯坦对欧几里得几何学的好奇,对空间和时间问题的好奇,对经典力学和电动力学关于运动相对性解释的不协调的好奇)上,这些都可能成为新发现的导火线或助产士。爱因斯坦说得好:

重要的是不停地追问。好奇心有它自己存在的理由。一个人当他看到永恒之谜、生命之谜、实在的奇妙的结构之谜时,他不能不从心理感到敬畏。如果人们能够每天设法理解这个秘密的一点点,那就足够了。永远不要失去神圣的好奇心。

他还这样讲过:“如果要使科学服务于实用的目的,那么科学就会停滞不前。”

另外,技术像现代社会的许多建制一样,其取向往往是短视的,科学则不是如此、也不能如此。多尔比认为,短视的观点可能在技术的语境中被捍卫,但是却会使科学研究遭难。因为集中关于可预见的眼前利益,会使科学完全转向应用的和任务取向的科学,会减少产生未曾料到的新知识的能力,从而也会使未来技术的源泉枯竭。 因为技术常常是为了满足眼前的需求而研制、应对市场当下的急需而生产的,所以不得不采取急功近利的态度和做法。科学一般不会如此短视,因为科学与人的物质欲求和市场的急需没有多少联系。假若出现短视的科学,也只能欲速则不达,美国攻克癌症计划的失败就是一个鲜明的例子,因为科学的发现是无法预见和计划的,只有在科学内部的各种条件具备和时机成熟之时(如旧有理论的完备,相关学科的发展,实验资料的积累,天才科学家的关注等)才有可能取得理论突破。正是由于取向的不同,科学研究的自由度要大得多,而技术的进展则要受到社会与境多方面的约束和限制。

(4)从探索过程上看,科学发现的目标常常不甚明了,摸索性极强,偶然性很多,失败远多于成功。因此,科学家在探究过程中随时掉转方向、动辄改换门庭是常有的事。诚如俗语所说:你本来要进这一个房间,却步入另一个屋子。在这种情势下,你根本无法计划和组织科学研究;即使硬着头皮做出计划,也不过是镜花水月而已,你根本无法在实践中实施。大凡头脑机敏的科学家对这一点都心知肚明。一般来说,他们只有一个大致的研究范围,至多只有一个飘忽不定、若隐若现的靶子,但是他们却具有审时度势、随机应变的本领——这是他们成功的秘诀之一。

相比之下,技术发明对准的靶子往往事先就很明确,可以做出比较详细、比较周密的组织和规划,然后或按图索骥,或有的放矢,偶然性较少,成功率较高。美国的曼哈顿计划和登月计划,中国的两弹一星工程,就是技术项目计划周到、组织严密、完成出色的绝佳表演,而刚才提及的美国攻癌计划则是计划科学失败的典型例证。正如我先前所写的:学术科学或基础研究是不可计划和组织的!组织和计划的学术科学不利于科学发展! 在这里,爱因斯坦的告诫值得我们认真汲取:“人们能够把已经做出的发现的应用组织起来,但是不能把发现本身组织起来。只有自由的个人才能做出发现。” 他还说:

科学史表明,伟大的科学成就并不是通过组织和计划取得的;新思想发源于某一个人的心中。因此,学者个人的研究自由是科学进步的首要条件。除了在某些有意识的领域,如天文学、气象学、地球物理学、植物地理学中,一个组织对于科学工作来说只是一种蹩脚的工具。

(5)从关注问题上看,科学需要了解“是什么”(what)和“为什么”(why),而技术面对的问题则是“做什么”(do what)和“如何做”(how do)。邦格用一句话点明:技术的中心问题是设计而非发现。正因为如此,技术虽然以应用科学为基础,但是并非机械地追随应用科学。 尽管实际情况远比想象的复杂——大量的、很好的甚至是很出色的科学工作,是在有着明确技术目的的研究过程中完成的,而且科学家自己在“科学”与“技术”职业之间来更而不改变自己实际从事的工作——然而“这些构成科学的问题是认识论意义上的问题,而技术研究的本质却是一件经济的和社会的工作。”

更为值得注意的是,科学发现的原创性和技术发明的原创性是不同的。“这两者的原创性都受人欣赏,但是在科学中,原创性在于比别人更深入地看到事物的本质的能力,而在技术中,原创性则在于发明家把已知的事实转化为惊人的利益的创造力。”因此,技师的启发性热情是以他自己迥异的焦点为中心的。他遵循的不是自然秩序的前兆,而是能使事物以一种新的方式运作以便达到某一可接受的目的,并能便宜地得到利润的可能性的前兆。在向新的问题摸索着前进时,技术专家所考虑的必定是科学家所忽视的利益与危害的整个全景图。他必定对人的需求特别敏感,并有能力评估他们准备满足这些需求时所付出的代价。科学家的眼光则全神贯注在大自然的内部法则上。

(6)从采用方法上看,科学主要运用实验推理、归纳演绎诸方法,而技术多用调查设计、试验修正等方法。考尔丁承认,技术研究的方法与科学方法有类似之处,如在实验中控制可变因素,使用矫正的参数,但是作为一个整体的方法根本不同于科学方法。科学的实验指向理解研究中的系统,本质上与科学方法的其他部分即说明的假设形成关联。没有导致新理解的实验是失败,实验通常借助一些假设设计,以便证实它或否证它。另一方面,技术的实验除了部分利用科学已经赢得的知识外,仅利用试错法,它不导致对自然的任何新的理解。技术通常满足于列举的观察资料,以方便的形式达到某种特定的目的,而不追求理解观察资料之间的关系。技术以科学的理解为先决条件,但它通常不为理解做贡献。广泛而精确的定量资料表并不构成知识,尽管它们可以是科学家的未加工的材料。

(7)从思维方式上看,科学思维除了在科学发现的突破时刻以形象思维为主外,在大多数场合下是以抽象思维和概念思维见长的,而技术思维是具象思维和形象思维统治着技术设计和工业设计。由于科学理论具有非自然的特征,科学思维必须摆脱与常识相联系的自然思维强加的模式,以理性批判和概念分析开路。技术思维在早期是直接与常识和经验密切相关,尔后出现的以科学理论为基础的技术,还带有常识思维和自然思维的胎记和烙印,它直接沿着现成的科学知识下行,化形而上的抽象为形而下的具体,注重可行性和成本效益分析。沃尔珀特径直指明,技术的许多方面是看和非词语的,这完全不同于科学思维。这并不是说,科学家不使他们建构的概念和机制形象化,不过对科学来说,说明是基本的,必须把图像翻译为语言和符号,尤其是数学。由于未受词语化的理论的牵累,技术设计者在他们的心智中把不同的要素会聚在新组合中。与科学相对照,从文艺复兴直到19世纪的技术知识刊载在图示占统治地位的书中——信息主要以绘图的形式刊载。

尤其值得指出的是,技术思维是由技术理性或曰主观理性、工具理性主导的,科学思维则在很大程度上体现的是科学理性或曰客观理性、纯粹理性。所谓客观理性,按照霍克海默等人的观点,是指客观结构是个体思想和行为的量尺,而非人和他的目标。在这里,关键是目的而不是手段。也就是说,客观理性关心的是事物之“自在”而不是事物之“为我”,它要说明的是那些无条件的、绝对的规则而不是假设性的规则。所谓技术理性,关心的是手段和目标,追求效率和行动方案的正确,而很少关心目的是否合理的问题。它是围绕技术实践形成的一套基本的文化价值。它预设了笛卡儿式的主体-客体、精神-自然的二元对立,也预示了一种人对自然的新的体验方式:人作为主体,雄居于所有客体之上,把世界看成是一个可以纵和统治的集合体。它包括这样一整套基本文化旨趣:人类征服自然,自然的定量化,有效性思维,社会组织生活的理性化,人类物质需求的先决性。

(8)从构成要素上看,科学的构成要素可以说是非物的——科学知识体系纯粹是非物的;研究过程虽然离不开实验设备的支撑和物资的消耗,但是这些物本身并不进入科学的结果即科学理论之中。尤其是,基础研究或学术科学对物的依赖是很少的,甚至可以忽略不计,一支笔加几张纸足矣——难怪有人把相对论和量子力学革命称为“纸上的革命” 。即便非要把科学与物扯在一起,科学也只是“抽象物”的科学或“物之共相”的科学。相反地,技术则是实实在在的物的技术,时时处处与具体物打交道,起码或多或少是离不开物的。尽管在学术层面,学人对技术构成要素的理解还有“技术非物”和“技术是物”的歧见,但是技术恐怕很难完全与物脱离干系。只是“对于不同的技术,物的因素所占的份额和所起的作用是有所区别的。或者说,在人工自然的创造或技术活动中,人们可以让物质实物扮演各种角色,如载体角色、对立体角色、匹配体角色和包容体角色(这当然是不确切的划分)。”

(9)从表达语言上看,科学语言也使用日常语言进行事实的描绘和实验的叙述,但是其中无论如何缺少不了科学概念或术语。在科学理论中,更偏重抽象的概念说明和的繁难的数学推演,这一点在科学的典型代表物理科学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特别是要严密、精确地陈述科学理论,非数学语言和数学公式莫属。相形之下,技术语言多是具体的、平实的描述,缺乏复杂的概念分析和数学演绎。在技术中也运用数学工具,但大都是具体的数值罗列和一般的数字计算,技术结果也不要求绝对精确,只要满足实用需要,在某一误差范围内得出具体的数值即可。尤其是,表达科学知识和理论的科学语言的是可传达的、可交流的、可用文字和数学符号书写和记载的,科学共同体实际上是科学语言共同体,这个共同体使用相同的词汇表或词典。可是,在技术方面,情况就不同了:有些技术事项是无法用语言、文字或数学符号表达清楚的,因此得借助图示、模型、样品等来说明。更为歧异的是,不少属于技术的技艺、诀窍之类的东西根本无法用语言解释和传达,也无法从书本学到手,只能像师傅带徒弟那样,边干边学,边观察边体味,才能逐渐达到心领神会、游刃有余的境界。此类知识就是波兰尼所谓的“私人知识”(personal knowledge)或不可言传的知识(tacit knowledge)——后者也可译为“意会知识”或“默会知识”——技术知识的某些分野就归属这样的知识。

(10)从最终结果上看,科学研究所得到的最终结果是某种关于自然的理论或知识体系,技术活动所得到的最终结果是某种程序或人工器物。科学成果是人类精神的非物质成就,而不是设计和生产的物质成品。史蒂文森断定,科学不是技术,它不在于器械的发明。科学的中心关注和最终结果是knowing what即真理的知识,与knowing how即如何做的技术知识相对。当然,这两类知识是相互关联的,尤其是在现代。 沃尔珀特断言,科学的最终产物是观念和信息,也许是在科学论文中;技术的最终产物是人工制品,比如说钟表和电机。与科学不同,技术的产物不是针对自然实在衡量的,而是借助于新奇性和特定的文化加于其上的价值衡量的。 巴萨拉(Basalla)道同志合:“虽然科学和技术二者包含认知过程,但是它们的终极结果是不同的。创新的科学活动的最后产物最可能是写成的陈述、科学论文、公布的实验发现或新的理论见解。相对比,创新的技术活动的最后结果典型地是对人工制造的世界的添加物:石锤、钟表、电动机。”

(11)从评价标准上看,对科学的评价以是非正误为主,以优劣美丑为辅,真理和审美是其准绳;对技术的评价是利弊得失、好坏善恶,以功利和价值为尺度。沃尔珀特一言蔽之:“技术的成功与欲求和需要有关,而科学的成功依赖于与实在符合。” 对此,多尔比论述说,就作为知识形式的科学和技术而言,二者之间的关键区分是,技术借助于实用标准“它奏效吗?”评价,而科学知识则借助于“它为真吗?”评价。他继而指出:

对技术和科学而言,成功的标准依然是不同的。在技术中,成功与起作用的产品、尤其是与在目前市场条件下在商业上的产品俱来。相对照,在科学中,成功的标准不是它起作用,而是它被接受为真。

(12)从价值蕴涵上看,作为知识体系的科学大体上是价值中立(value-neutrality)的,或者说其本身仅蕴涵为数不多的价值成分;而技术处处渗透价值,时时体现价值,与价值有不解之缘。莫尔就是这样看问题的。他说,真正的科学知识在伦理的意义上是善的,而在技术中,情况就完全不同了。每一项技术成就,必然使人又爱又恨(有矛盾心理):它能够或善或恶,技术必然是双刃工具。尽管把已知的技术成就分类为善或恶从来也不是确定的,但是任何一项给定的技术总是在伦理上能够分为善或恶,这取决于人心中的目的,取决于过去、现在和将来的边界条件。 邦格详细地陈述了他的观点:对科学家来说,所有具体对象都是同样值得研究的,而不涉及价值问题。技术专家却不是这样:他把实在分为原料、产品和其他部分(即一堆无用之物),他最珍视产品,其次是原料,最轻视其他部分。技术知识和技术活动的价值准则是与纯粹科学的价值中性相对立。技术专家凡事都要衡量其价值,而科学家只衡量自己的活动和成果的价值。科学家甚至以摆脱价值观念的方式去处理价值问题。 虽然基础研究作为心理过程的评价,它也做出价值判断,但是这完全是内在的:它们涉及科学研究的要素,诸如资料、假设和方法,而不涉及科学研究的对象。另一方面,工程技术专家不仅做出内在的价值判断,而且也做出外在的价值判断:他评价他能得手的每一事物。基础研究就其自身目的而言,是寻求新知识,是不涉及价值的,在道德上是中性的。当可以做某些有利于或不利于他人的幸福或生活的事情时,才涉及道德,工程技术专家恰恰在这里有份儿。他们应该遵守可以称之为技术命令(technological imperative)的东西:

转贴于 你应该只设计或帮助完成不会危害公众幸福的工程,应该警告公众反对任何不能满足这种条件的工程。

(13)从遵循规范上看,科学遵循的规范是美国科学社会学家默顿所谓的普遍性(universalism)、公有性(communism)、无功利性(disinterestedness)、有组织的怀疑主义(organized scepticism);技术的规范与此大相径庭,它以获取经济效益和物质利益为旨归,其特质是事前多保密,事后有专利。波兰尼看到这种天壤之别:“科学知识与技术操作原则之间的不同被专利法认识到了。专利法对发现和发明做了鲜明的区分。发现增加我们关于大自然的知识,而发明则建立一个服务于某一得到承认的利益的新的操作原则。” 普赖斯也十分清楚:

存在着科学和技术之间最为重要和最有意思的一种对照。大家都明白,在科学上只要你第一个发表了,你就打败了其他人。通过发表来表明你对知识产权的私有要求。非常不可思议的是,你的发表越公开,你的产权要求就越安全地为你所独占。在技术上则是另一回事。当你做出发明时,你必须为其取得专利,你必须防止工业间谍的窃取,你必须看见它远在能够被竞争者复制或取代之前就被制造出来并销售出去。在技术上你得用通常的保护方法来确保你的私有权。

他进而揭橥,这种差异的原因在于,从哲学意义上看,即使科学是对规律的一种概括和发明过程,自然却非常强烈地表现出似乎只有一个世界可以被发现,如果波义耳没有发现波义耳定律,那么必然会有其他人去发现。但是,技术中的大部分竞争比在科学中有更多的回旋余地。技术是一种文明所获得的,而科学则让人感到更像是自然的规定而不是人的大脑所拥有的。

(14)从职业建制上看,科学和技术无疑是相互渗透的,并且经常看上去好戴着同一顶帽子或穿着同样的实验服装。但是将两者混淆起来的做法是把表面的东西——例如机构联合——当成了深层的东西 。在科学共同体中,其主要成员是以思想型、理论型、动脑能力见长的研究员和教授;而在技术共同体中,其主要成员则是以实践型、经验型、动手能力见长的发明家和工程师。前者的建制实体是国家科学院、科学各学科研究所、科学学会、综合大学的科学研究机构等,后者则是国家工程院、工科院校的研究机构、工程学会、工业部门的研究所、工业实验室、高技术开发区的企事业单位等。不同的职业建制也体现在人才培养模式的差异上。科学人才的培养主要在综合大学的理科院系和科学研究所进行,注重理论知识、概念辨析、数学基础、逻辑推理的训练;技术人才主要在工科院校、工业研究所和实验室培养,偏重专门技能知识、数值计算、实际操作的训练。尽管这两种角色可以转换,也有可能一身二任,但是转化总得有一个学习和适应过程,而且“双肩挑”的人毕竟是稀少的,即便兼而有之,此类人物也是有所侧重的。

(15)从社会影响上看,科学和技术对社会的影响都是巨大而深远的,而且各自作为子文化,都是文化进化的重要推动力,显示出很强的文化渗透性 。但是,二者的社会影响无论如何是有相当大的差别的。科学主要是观念形态的东西,它的社会影响基本上是思想上的和精神上的,尤其是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直接作用于人的心灵,促使人更新观念、提升素质、完善人性,而它对政治、经济、军事、环境和生态基本上没有直接的影响。技术则不然:技术往往是以器物的形态出现的,它对人的思想和精神的影响是间接的,但是却直接作用于社会的其他各个方面,其影响是巨大的,而且具有两重性。反过来,由于科学自身的本性,社会对科学的影响较小、约束力弱,但是对技术影响很大、约束力也强烈得多。

(16)从历史沿革上看,技术的历史是古老而漫长的,可以说从原始人打制第一块石器时就开始了,而科学的历史沿革是相当短暂的,至今不过三百余年的历程,即使把科学的萌芽时期计算在内,也仅仅有两千多年。与技术的历史相比,科学的历史短得简直可以忽略不计。此外,技术依赖于科学的时间,就更为短暂了 。沃尔珀特对此印象深刻,他进而还洞察到科学和技术在历史上相互影响的不对等性,以及科学起源与技术起源在特点上的差异。他说,在确立科学的非自然本性(反常识的和反直觉的)时,必然要在科学和技术之间做出区分。区分的证据主要来自历史。技术比科学要古老得多,它的大多数成就——从原始农业、陶器的烧制、金属的冶炼制造、大教堂的建筑乃至蒸汽机的发明——无论如何是独立于科学的,直至19世纪科学才对技术产生影响(合成染料和电气工业)。这些技术基于常识和经验的实践手艺,而实践取向无助于纯粹知识。技术的历史大都是无名的历史,这再次不同于科学。就观念和器械而言,历史上的科学严重地依赖可以得到的技术,技术对科学有深刻的影响,反过来,科学对技术的影响是相当晚近的事情。一旦承认科学和技术之间的区别,科学在希腊的起源就呈现出特殊的意义。科学的特殊本性对科学仅仅一次出现负责。往往被认为是科学家的中国人实际上是熟练的工程师,对科学做出的贡献微不足道。他们的哲学是神秘主义的。容许科学在西方得以发展的,也许是理性和支配自然的定律的概念。 史蒂文森也明确地意识到,与科学不同,技术在某种程度上对一直存在的每一种人类文化是共同的。与技术不同,科学并不是在人类历史的每一个阶段都存在或在每一个文化传统中都存在。

(17)从发展进步上看,科学和技术都具有发展进步的性质,在这一点它们与文学、艺术、哲学不尽相同。但是,它们二者在发展进步的特点上判若黑白。列维特揭示,科学发展与技术进步,科学与作为在社会、经济、历史中展开的技术的逻辑,是很不相同的,尽管这两个建制看起来并肩前进。关键的差别在于,科学——仍然是指对惟一的物理世界的探索——的确是逻辑的,无论是作为一个过程还是作为已经完成的提炼过的理论结构。科学的发展结构基本上是树枝状的,即新的知识分支不断从老的枝干上生长出来,尽管在更深的层次上是一体的。与之相比,技术展开的机制完全不同。那些在生长点和结点工作的人是混合的集群,很难以一种简单的方式加以概括。关键人物可以是科学家或工程师,但也可能是行政领导、官僚、银行家、军官或政治家。技术的进步、后退、停滞或分叉看起来并不遵循任何可以概括的逻辑。 沃尔珀特指出驱使科学和技术发展的动力大相径庭:对技术来说,它是市场的需求或进展中的技术“造成”的需要。情况似乎是,发明活动是受发明的预期的价值支配的,在投入高峰时即是发明高峰——科学往往不是这样的。 斯科利莫夫斯基(H. Skolimowski)认为,二者进步在目标上各行其是:与科学进步的目标在于接近真理相对应,技术进步的内在目标在于提高有效性。这种有效性在具体的技术实践中表现为精确性、耐久性和低成本(或称效率性)。 还有一点必须提及:尽管科学知识单元在进化过程可能出现复杂和多样的局面,但这只是暂时的、过渡的现象,它最终必将趋向简单性和惟一性。可是,技术物品的单元在进化中趋向复杂性和多样性,各种用途的锤子,各种大小和型号的扳手、螺丝,各种面料和花色品种的纺织品,各种配方和商标的牙膏、香皂等等。

科学和技术在历史上的绝大多数时间是分离的,科学大规模地转化为技术的高峰时期也寥寥可数 ,可是在现代,科学趋于技术化和技术趋于科学化也是不争的事实。为此,斯平纳提出认知-技术合成体(cognitive-technical complex)和现实化的科学(realized science)的概念 ,拉图尔甚至和盘托出了“技科学”或“技术科学”(technoscience)的生硬概念 。这种科学技术一体化的思想是后现代主义的主题思想之一,诚如福曼(P. Forman)所言,技术取向的科学(technologically oriented science)以及科学取向的技术(scientifically oriented technology)其范围之广和力量之大是众所周知的。这是后现代性之结果。 为了说明科学和技术之间的密切关系,人们提出了诸多说明模型,例如“线性模型”、“舞伴模型”、“杂交模型”等。这些模型都有可取之处,也道出了部分真理。但是,线性模型似乎简单化了一些,把科学和技术复杂、多变的关系描绘得过于径直,而且易于引起技术神话。舞伴模型亦有把科学和技术互动过程简单化之嫌,同时它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科学和技术不仅可以跳双人舞,而且有时也独舞。杂交模型把科学和技术视为一个新的综合体,这实际上已经使二者一体化了——这是我们绝对不能同意的——尽管这种一体化是部分的一体化而非整体的一体化。我觉得,可以接受的比较周全的观点也许是:

科学和技术是有联系的,但并非一体化;科学和技术是有区别的,但并非决然对立;科学和技术有时是互动的,但互动的形式多种多样,互动的过程错综复杂,而不是线性的和一义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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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人有意或无意地把科学视为“生产力”和“财神爷”,国人习惯于或集体无意识地把“科学和技术”称为“科学技术”、进而简化为“科技”,就是这种现状的生动反映。有趣的是,这种状况在东邻日本也存在。正如桜井邦朋所言:“在我国,把科学和技术看做同质的东西,在各种场合把‘科学技术’归拢在一起使用。像现在这样的科学发现经过不了多久就被应用于技术,进入到我们的生活之中,在屡屡经历这样的经验期间,随之认为科学和技术是水平同质的东西。”参见桜井邦朋:《現代科学論15講》,東京教学社,1995年,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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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格厘清了一种误解:“经常有人认为,技术与文化是格格不入的,甚至是彼此对立的。这是一种错误的观点,是对技术过程尤其是对革新性技术过程的理论丰富性完全无知的表现。……事实上,技术并不是一个孤立的组成部分,它与整个文化的其他各个分支有很大的相互作用。而且在现代文化中,只有技术和人文学科(特别是哲学)与其他文化分支有很大的相互作用。具体地说,技术与系统的哲学的几个分支(逻辑、认识论、形而上学、价值论和伦理学)都有很强的相互作用。”参见邦格:技术的哲学输入和哲学输出。

海森伯对此有具体的说明:从18世纪和19世纪初起,形成了一门以发展机械操作过程为基础的技术,这起初只是旧手工工艺的发展和扩充,其基本原理人人都能掌握。甚至在蒸汽机得到应用以后,技术的这一特性并未得到根本改变。但是,19世纪后半叶出现的电工技术,使得技术与旧手工工艺的联系已经不复存在,电力这种自然力的开发不是来自人们的直接经验,而是基于科学理论。参见海森伯:《物理学家的自然观》,吴忠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年第1版,第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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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赖斯的说法有一定的道理:科学的正常成长更多地来自科学,而技术的正常成长更多地来自技术。技术专家用的科学大多数是他们在学校学习和大众知识中的科学,而科学家用的技术大多数是伴随他们成长起来的那些技术。两者之间的强有力的相互作用只出现在很少的时候,因而引人注目地形成历史山脉的高峰。在17世纪的科学革命中,有一种从工匠技艺状态向新型科学仪器的有力转换,它使科学从古代状态突破而获得爆炸性的增长,并带来现代的实验传统,带来望远镜、显微镜、气压计、温度计、抽气机和各种静电机械。在我们这一代,工业革命已经达到一个新水平,主要通过物理学——特别是爱迪生的电学——科学找到了它回报技术的方法。在大多数情况下,科学并没有给技术许多帮助,但偶尔你会遇到像晶体管和青霉素这样完全相反的反常事件。同样必须注意的是,这里存在的引人注目的例外而不是规律。高峰不是典型。不能以牛顿和爱因斯坦的标准去判断科学家。不能以晶体管的特例去判断科学对技术的影响。承认科学和技术大体上是只有松散联系的系统,人们的动机目的甚至训练都非常不同,属于完全不同的类型,这在理智上是没有什么困难的。普赖斯:《巴比伦以来的科学》,第170~17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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