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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X928.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旨在确定火灾的发生原因及其发生规律,为预防火灾的发生和更有效的扑救提供重要依据,通过火灾原因分析,确定火灾责任、评定灾后损失等。调查工作直接的反应了公安消防机构的业务素质和相关执法水平。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新型的材料、技术工艺推陈出新,社会环境也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火灾的事故调查工作也面临着重大的挑战,调查难度日趋加大。由于近年来火灾事故的发生所引起的纠纷案件逐渐增多,为调查火灾事故的发生原因,责任评估以及损失赔偿等提出科学有效的依据,因此对于火灾事故调查的要求越来越高。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现状
1、基本调查设备缺少且陈旧落后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需要基本的设备进行信息采集、现场分析、监测、交通防护、通讯仪器等等相关工具。在发达国家中,火灾事故调查不仅应用了先进的物证采集分析技术和装备,还能通过电脑三维成像模拟事故发生现场,从而可以更加准确的判断火灾成因。然而在我国的很多基层消防单位,火灾现场勘查工作缺乏基本的装备仪器,先进的设备不会使用,仍然停留在传统的锄头抛、铲子趴的状态。调查人员主观经验主义严重,依靠直觉经验办事,造成很多痕迹物证无法在现场进行勘探分析,延误了最佳的调查时间,造成火灾事故调查分析缺乏科学依据,准确性不足。
2、缺乏专业人员、配备不足
火灾调查工作对于人员专业性、技术要求都很高。然而目前我国火灾事故调查科研机构设置较少,鉴于对火灾事故调查的特殊性,需要进行现场的勘查和询问取证,勘查分析与询问证据相互印证,需要现场调查人员具备很像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且能够完全熟练的驾驭,丰富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经验也是必不可少的,这样才能够胜任此项工作。然而,我国的绝大多数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并没有经过系统、专业的培训,知识通过实际工作经验总结摸索,因此要培养一名合格的火灾事故调查人员需要较长的时间。然而地方公安消防机构的警力不足,导致没有专门的火灾事故调查员,且其身兼数职需要进行消防案件工作又要进行建筑工程验收审查,有些人还要兼职内勤,由于我国现役体制问题,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很多骨干成员流失,火灾事故调查人员的整体状况是人少质忧,因此很难进行准确、科学的火灾事故现场调查工作。
3、调查人员缺乏专业素质和素养
火灾事故原因的调查准确性与调查人员的素质和工作状态有直接的关系。在市级、县级的公安消防机构中,调查人员大多都是半路出家,接受过系统的火灾事故调查专业培训的人员很少。一些刚刚接触岗位的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由于缺乏实际现场火灾勘探的经验积累,很长一段时期是无法进行独立的工作的。然而很多经验主义的老同志,由于调查方式落后,导致火灾事故调查没有准确、充分的科学依据。在面对重大、特大、复杂的火灾时,一些火灾事故调查人员由于主观的情绪抵触畏惧,造成错过最佳的火灾事故调查时机,为火灾事故原因评定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4、缺乏技术鉴定、火灾定性依据不足
火灾事故调查中对于火灾起火点、起火物、燃烧过程、火势如何蔓延等问题进行准确的鉴定,通过现场的勘查和询问相互印证才能够对火灾事故下结论。但是由于在一些事故调查报告中,过多的进行现场描述,缺少专业的数据说明和分析。在我国火灾事故中,电气火灾发生较多,这类火灾判定主要通过六种方式,金相分析法、外观形貌鉴别法、成分分析法、剩磁法、导线熔断宏观鉴别法、模拟实验法等。一般普通的电气火灾应用上述方法皆可进行判定,但是在火灾原因调查中缺乏技术鉴定。如判定是由于导线短路引起的火灾,但是没有对短路容痕进行收集、鉴定,因此无法判断短路是发生在火灾前或者之后。
5、忽视现场勘查和证据搜集
火灾事故现场调查主要是通过现场勘查和现场询问两种方式,通过二者互相印证鉴定火灾事故成因。然而在一些火灾事故现场调查时,工作人员主要偏重于现场询问,而对现场的勘查工作不足,或者偏重于勘查而轻询问。例如在一些火灾事故现场调查工作时,对于人员的安排侧重于现场调查询问,勘查人员不足,有些人员缺乏实践经验,敷衍行事。在事故综合评定中,以询问资料为主要依据,现场勘查资料甚少,询问调查的内容没有现场勘查证据验证,缺乏依据,影响了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准确性、科学性。
6、事故责任追究不严
在火灾事故调查判定责任之后,需要依法对相关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这是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重要环节。根据我国消防法规定,凡违反消防法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人都有明确的规定。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往往重视造成火灾发生的直接责任人指认,忽视了间接责任人。这样就导致事故处理指针对直接责任人,而放任了其他间接相关人员,致使一些上级领导部门和人员不被追究,造成隐患。另一方面,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存在人情判断,对责任人的处罚没有依法追究,除一些重大、特大火灾之外,很大一部分的火灾责任人处理工作没有按照法律执行,罚款成为了主要的处理方式。
7、档案建立不规范
根据《消防监督程序》相关规定,公安消防部门要对重、特大火灾事故建档,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归档。对于火灾事故的记录叫做火灾档案,是由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人员记载的,通过现实、客观的、反应火灾的发生原因、相关损失和伤亡情况,并总结经验。火灾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火灾事故报告、火灾损失清单、现场勘查记录、询问笔录、火灾鉴定书、火灾事故责任书、火灾现场照片等等。建立火灾档案是消防机构的一项基础而重要的工作,但目前我国消防机构普遍存在对于火灾档案建档不及时、内容不规范完整等等情况。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问题存在原因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在一些地方公安消防机构中,领导对于火灾事故调查工作重视程度不足,由于业务经验不足,只抓火灾扑救工作,没有将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作为工作重点。在一些重、特大火灾事故中,调查人员的主观畏惧情绪较重,希望由上级主管部门指派火灾事故调查人员,依赖思想过重。长此以往,火灾事故的原因调查和责任判定、损失核定等等内容都是通过消防机构的内部工作运作进行最终裁决。基层消防机构没有将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作为重点,仅视为火灾的善后处理,不能够从经验中吸取教训,提升改进火灾防范治理工作。
人员管理机制不够完善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对于人员的要求是很高的,不仅需要高素质、高专业技能还需要有丰富的火灾现场调查工作经验。然而我国的公安消防机构由于存在干部吸纳、任用机制不完善等问题,造成了火灾事故调查专业人员的短缺,后备力量严重不足。这样就造成了具备并掌握相关消防专业知识和先进科学技术的人才无法进入消防部门工作,或者进入消防部门没有得到善用,人员闲置情况严重。在一些单位中将火灾事故调查的专业人员岗位安排错误,造成人才浪费。对于现有的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只重使用,缺乏培养,重视火灾扑救,不重视事故调查。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审核、责任追究等监督机制不完善
目前对于我国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是否合乎法定程序、询问取证、技术鉴定等是否合作、最终火灾判定结果是否科学准确都没有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没有完善的复核标准、监督机制、责任制约,上级监管部门对于下级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所存在的问题,无法有理有据的纠正指导,调查工作难以改善。
完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相应措施和建议
切实认识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
根据我国消防法规定,在火灾扑灭之后,公安消防机构要根据火灾现场进行勘察、情况调查,并进行相关的事故检验、鉴定、提出意见,并及时的制定火灾事故认定书,提供火灾事故处理的有力依据。公安消防机构的法律职责就是要查明火灾的发生原因,根据事故调查进行责任划分,并有理有法的对责任者进行处罚判定,这样才能够维护我们的社会主义法治,更有利于防火救火经验总结,改善消防工作。因此公安消防机构要明确认识到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将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作为重点。相关领导要充分的给予财力、人力的支持、重视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完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责任制、监督机制、复核机制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必须要实行总责任人制度,针对各个环节:如现场勘查、现场拍照录音取证、现场绘图、询问、技术鉴定、模拟实验、综合分析等等工作明确相关责任人,并建立并完善各项工作的具体工作内容、要求、考核标准等等,实行奖惩制度。对于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上级机构必须进行严密的监督和复核机制,防范可能造成的民事纠纷、消防隐患等问题,要建立并形成相关的管理机制。
加强人员培养,建设高素质水平队伍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是具有严格的政策性、纪律性的,这项工作紧密结合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必须要做到客观、公正、准确、科学判定,因此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对人员的政治觉悟、责任感都有很高的要求。因此要加强火灾事故调查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政治素养。定期组织专业技术的培训,通过模拟实验培养其观察、分析能力,组织人员进行案例的分析和经验交流,提高专业技能。在队伍中培养并选拔优秀人员进行深造,培养高素质、高技术能力的后备力量。
建立并完善火灾档案制定、管理制度
火灾档案是对于火灾事故现场最原始、直接的资料,直接客观的记载了火灾事故的发生原因、火灾判定依据、人员财产损失、扑救和调查经验等内容。为消防机构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提供珍贵的资料,有利于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依法、科学、准确处理。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应当对所调查案件都建立档案,并规范内容标准,形成系统的火灾档案库,以便于对这些事故进行系统的分析,研究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找出火灾防范的弱点,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改善措施,提高火灾防范和治理的能力。
火灾档案的保存年限问题,对于一般的火灾要保存至少两年,重、特大火灾档案要长期保存,并及时上报上级消防机构。消防机构对于火灾档案的管理要明确责任,并完善奖罚制度,做好火灾档案的管理和建立工作,为更加的推动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提供基础。
建立联合火灾事故调查组织
地方机构要根据地区和专业人员分布情况,将区域划分,组建联合火灾事故调查组织。当辖区内发生火灾,尤其是重、特大火灾的情况下,辖区内的支队和大队要联合组织火灾调查人员与上级消防机构的监督复核人员进行现场火灾事故调查工作,通过人才设备的资源共享,联合调查更有助于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及时、准确、有效完成,也是一次很好的现场交流,经验培训机会,可全面提高区域内的消防机构整体工作水平,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
四、结论
公安消防机构要重视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重要性,根据实践总结分析经验,认识目前工作的不足,从客观条件上,如设备、人员、经费及管理机制等方面改善。加强火灾事故调查人员的专业技能、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应用相关措施加以改进,努力实现并推进火灾事故调查工作走向科学化、正规化、法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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