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并购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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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并购论文

篇1

最初将管理者过度自信或乐观主义假设引入公司金融的是Roll,他提出了“狂妄自大(HubrisHypothesis)”假说,假定市场是有效的,而经理层是无效的,以此来解释现实中大量失败的并购。他认为,许多公司收购活动的失败,原因在于管理者的过度自信,高估目标公司,对收购后的收益过度乐观,从而发起了一系列有损企业价值的收购。

目前,经理人过度自信的公司并购理论模型基本都是UlrikeMalmendier和GeoffreyTate理论模型上的微调。该模型分为没有竞争者存在的并购活动和存在竞争者的并购活动两类,分别对比了理性公司高管和过度自信公司高管的并购决策,得出结论:过度自信的经理人更可能执行负期望收益的并购活动;在具有丰富的内部可动用资源(例如:存在较多的现金等)经理人中,过度自信的经理人比理性的经理人更易实施并购活动;证券市场股票价格对过度自信经理人执行的公司并购行为会做出消极的反应,市场累计超额收益率是负的,即并购的绩效差。

1.2实证研究

(1)过度自信衡量指标的选取。

U.Malmendler和G.Tate在其2005年的工作论文中指出,分析管理者过度自信所面临的最大挑战就是如何建立一个度量过度自信的标准。学术界较常采用的指标主要有以下几类。

①管理者持有本公司股票或股票期权的数量变化。

该衡量指标由Carpenter.Jennifer在1998首先提出。他认为,在行权机会很好的时候,如果管理者不是选择行权和卖出持有的本公司股票,而是继续持有其股票期权,或者购买公司的股票,那么说明该管理者对其企业的发展前景过分看好,可以视其过度自信。换句话说,可以将管理者持有本公司股票或股票期权在行权期内是否净增长作为衡量管理者是否过度自信的指标。U.Malmendier和G.Tate的实证研究支持了Carpenter.Jennifer的假设,他们在考察了1980-1984年福布斯50家公司后发现,CEO自愿保留本企业的股票和股票期权的倾向与本公司股票未来的超额收益并不显著相关,这种自愿持有股票期权的做法实际上反映了CEO的过度乐观情绪。同样使用该指标对管理者过度自信程度进行衡量的学者,还包括Gervais和Odean。郝颖、刘星和林朝南在考虑到我国股票期权的阶段性变现存在制度障碍的情况下,对上述的指标进行了改进,将三年持股数量不变的高管人员归为适度自信,将2001年至2003年三年间持股数量增加且增加原因不是红股和业绩股的高管人员归为过度自信。

②管理者预计年度盈利水平与实际水平的差异。

LinHu和Chen在其实证研究中,将管理者预测的公司年度盈利水平与公司的实际水平进行了比较,若预计水平超过实际水平,该公司的管理者则被视为过度自信。余明桂、夏新平和邹振松结合我国的实际,以上市公司的年度业绩预告是否变化为依据,来判断上市公司的管理者是否过度自信。上市公司业绩预告的类型包括四种乐观预期:略增、扭亏、续盈、预增;四种悲观预期:略减、首亏、续亏、预减。如果乐观预期在事后变脸,即预告的业绩与实际的业绩不一致,则将该公司的管理者定义为过度乐观。王霞、张敏和于富生也运用该指标,以我国非金融类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对管理者过度自信与企业投资行为的关系进行了研究。

③并购频率。

Doukas和Petmezas通过并购频率来度量管理者的过度自信。首先,他们定义三年内从事多次(如五次)或者以上的并购就表现出过度自信的特征;然后,检验并购次数和收购绩效之间的关系,若检验结果发现,频繁收购并不影响收购绩效,则不能定义上述过度自信;若有证据表明,收购越频繁绩效越差,那么就证实了该定义。

④指数类衡量指标。

有些学者利用现成的指数来衡量管理者的过度自信程度,这些指数主要有消费者情绪指数和企业景气指数。

余明桂、夏新平和邹振松以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的企业景气指数来代表管理者的过度自信程度。企业景气指数也被称为企业生产经营综合景气指数,它是根据企业家对当前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综合判断和对未来发展变化的预期编制而成的。该指数数值范围在0—200之间,以100作为临界值。当景气指数大于临界值时,表明经济状况趋于上升或改善,处于景气状态;当景气指数小于临界值时,表明经济状况趋于下降或恶化,处于不景气状态。当景气指数大于100点时,表明企业家对企业生产经营和对未来发展乐观,存在过度乐观倾向。

(2)管理者过度自信和并购决策之间的关系。

U.Malmendier,G.Tate.发现管理者的过度自信与并购显著正相关,过度自信的管理者比理性管理者会更频繁地实施并购。另外,CEO的过度自信对现金很多、没有负债的公司的收购兼并活动产生的影响最大。郝颖、刘星、林朝南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在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高管人员中,四分之一左右的高管人员具有过度自信行为特征,同高管人员适度自信行为相比,高管人员的过度自信行为与公司的投资增长水平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傅强,方文俊以企业景气指数为过度自信衡量指标,通过实证检验发现管理者自信程度与并购呈现显著正相关,说明管理者的过度自信是并购的重要动因之一。

2股票市场误定价理论

2.1理论模型

股票市场驱动并购的基本思想最早由Rhodes-Kropf提出。由Shleifer和Vishny明确地将这种思想概括为“股票市场驱动并购”理论,并提出相应模型,用以解释“谁收购谁”、“现金收购还是换股收购”、“收购后收购双方的股价运动趋势是什么”等并购活动中的问题。但是Shleifer和Vishny的模型并没有考虑问题,它假定收购双方的管理层的行为均符合股东价值最大化的目标,不存在管理层的道德风险。Friedman在实证研究过程中,遵循Shleifer和Vishny的思路重新构建了表达类似思想的模型,引进了管理层的私人收益这个变量,使得模型也融合了理论的基本观点。

2.2实证研究

(1)误定价指标的选择。

评估目标公司、收购公司以及整个市场是否存在错误估价的指标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净资产账面价值与公司股票市场价格的比率;另一个留存收益计算的公司价值与股票市价的比率。JamesS.Ang、YingmeiCheng、MingDong等均在其实证研究中使用了这两个指标。

(2)市场误定价和并购决策之间的关系。

MingDong等对台湾1978—2000年间发生的2922个成功并购案例和810个失败案例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并购公司、目标公司以及整个市场的错误定价对并购活动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不仅涉及接管的数量、目标公司敌对性、成功的可能性,而且包括并购支付方式和支付溢价。

目前,已有大量的实证研究结果证明,股票市场错误定价与并购活动的发生具有正相关性。Rhodes-Kropf等采用市净率的改进指标作为衡量股票市场错误定价的标准,研究发现,行业短期和长期价值差异与账面价值的比率和兼并的密度高度正相关。ImenTebourbi以1988—2002年间,由加拿大公司发起的符合条件的462项并购交易作为研究样本,首先根据不同时期并购事件的数量,将并购市场分为“冷”和“热”两种类型,然后观察并购方在并购前、并购中和并购后的股价表现,结果发现并购事件主要发生在公司股票价值被高估、管理者对并购反应过度的时期。

另有部分学者从市场误定价角度,对并购方以及被并购方的特征进行了研究,得出了一些有趣的结论。这些结论对公司选择并购对象、制定并购决策,投资者预测可能发生的并购活动都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JamesS.Ang和YingmeiCheng的实证检验结果表明,股票价值被高估的公司更有可能成为主动并购者,即并购公司股价被高估的程度一般比被并购公司高。Rhodes-Kropf等认为个别公司和行业价值差异与账面价值比率将推动高市净率收购低市净率公司;而当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的长期价值与账面价值比率存在差异时,则市净率低的公司收购市净率高的公司。

市场的错误定价对并购活动的影响也体现在并购支付方式方面。Friedman研究了美国1973—2000年的3827个并购样本,在对不同支付方式的比较中发现,相对于现金收购方式,股票收购方式与收购方的Tobins’Q和目标公司溢价的正相关性更强。JamesS.Ang和YingmeiCheng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并购公司股价被高估的程度越高,越有可能采用股票作为并购支付方式,从而支持了Friedman的结论。MehmetE.Akbulut在其研究中假设,如果并购公司股票存在溢价,则该公司的管理者会愿意使用股票作为并购的支付方式,因而会在并购前出售自己投资组合中被并购公司的股票。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在以股票作为支付方式的并购活动前,并购公司的内部交易异常增长,而在以现金支付的收购活动前没有出现类似的现象。该研究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股票误定价与并购支付方式之间的关系。

3总结与展望

通过上文对文献的回顾和梳理,我们可以发现,管理者过度自信和股票市场误定价这两种行为公司金融理论在解释公司并购决策制定方面,已经取得了许多有意义的成果。但是笔者认为,此方面的研究仍然存在可以突破的地方。

笔者想指出其中的一点,管理者过度自信理论、股票市场误定价理论所基于的假设条件实际上是相互对立的:管理者过度自信理论认为市场是有效率的,管理者缺乏理性;相反,股票市场误定价理论认为市场缺乏效率,而管理者具有充分的理性。笔者认为,建立起管理者过度自信理论、股票市场误定价理论之间的关系,从而提出更贴近现实状况的理论模型将会成为未来的一个研究方向。

参考文献

[1]RollR.Thehubrishypothesisofcorporatetakeovers[J].JournalofBusiness,1986.

[2]U.Malmendier,G.TateWhoMakesAcquisitionsCEO0verconfdenceandtheMarket’sReaction[Z].NBERWorkingPaper,2003.

[3]CarpenterJennifer.Theexerciseandvaluationofexecutivestockoptions[J].JournalofFinancialEconomics,1998.

[4]GervaisandOdean.Learningtobeoverconfident[J].ReviewofFinancialStudies,2001.

篇2

(二)利用一些地方政府将招商引资作为政绩考核的指标急于吸引外资的心态廉价并购当地的一些企业或提出各种有利于自己抢占市场占有率的条件,挤压当地企业的生存空间。一些地方政府特别是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制定了各种优惠政策来吸引跨国公司投资,对外资不区分善意还是恶意,甚至不惜代价地吸引外资,为恶意并购提供了难得的机遇。这种盲目吸引外资导致的结果是地方企业的发展受到了极大地限制,一些国企趁机被外资以廉价收购,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而一些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在外资的拼命打压下难逃破产倒闭的命运。杭州齿轮厂在与外资整体合资时双方由于控股权的争夺使得谈判一度陷入僵局,此时,外资威胁称“如果不控股,就不来杭州投资”,最终,在地方政府以及其它各方面的压力下,外资如愿以偿,成功控股。合资后,杭州齿轮厂的商标被外资禁止使用,其优势产品和研发力量以及大量技术成果也尽归外资所有。

(三)跨国公司利用其技术优势与中方合资后排斥合资企业的自主创新,大举扼杀中国品牌,使中国企业变成单一的加工厂,成为跨国公司全球生产链上的一环,既没有知识产权又没有核心技术。大多数中方企业与跨国公司合资的初衷是利用跨国公司资金优势的同时,学习和消化他们的管理与技术。然而,跨国公司却并不会向中方转移核心技术,其转移的仅仅是操作技术。当中方试图自主创新改造民族品牌时也会遭到外资的阻碍。我国的汽车工业在这方面就是相当典型的例子。上海汽车曾试图利用大众公司的技术改造民族品牌,但遭到了大众公司的断然拒绝,并且严格规定不允许将大众技术用于任何中国品牌上。

(四)少数一些跨国公司利用其雄厚的资金对同行业的国内中上游企业进行掠夺式的收购,从而取得整个行业的话语权,继而抢先制定行业标准,给其它弱势企业制造障碍,防止其它跨国公司进入。我国在实行长期的外资单向开放后,目前在一些行业内已出现了外资企业限制竞争的现象。柯达公司1998年对中国感光行业进行了大规模并购,并购了除乐凯公司以外的几乎所有同行企业,一举奠定了其中国感光行业的垄断地位,其对中国感光行业的控制不仅限制了其它国内企业的竞争而且还使得其它跨国公司难以涉足中国市场。

(五)一些跨国公司在并购图企的同时,利用国企改革之际成功绕过我国现有法规,打入部分限制外资进入的重要行业。2002年4月,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颁布,电信,燃气,热力,给排水等行业被允许外资进入,同年8月,《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正式实施,民用航空业也被允许外资进入。现今,外资已经进入到中国绝大多数行业和领域。而在此之前,个别原先禁止外资进入的行业已有被外资渗透的现象时有发生。

(六)随着A股市场全流通改革的逐步完成,跨国公司通过股票二级市场对中国上市公司进行恶意收购的比例将会逐渐增加。由于目前没有外资公司在中国A股上市,跨国公司往往以受让股权或战略投资人绝对控股的方式与中国企业合作,从而间接进入中国股市。股权分置改革的推进以及一批关于外资进入资本市场的相关法规和办法的实施也将为跨国公司收购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甚至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提供了机遇。

二、跨国公司在华恶意并购的特点

(一)跨国公司大举并购我国重点和关键产业的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往往在全行业中起着技术支撑和产业转型,的引导作用,容易受到行业内其它企业的追随。近年来,发生在工程机械业,装备制造业,电器业等重点和关键领域的并购案层出不穷:凯雷-徐工并购案,西北轴承厂外资并购案,杭州齿轮厂外资并购案,大连电机厂外资并购案,无锡威孚外资并购案,锦西化机外资并购案等。这一系列并购案的最终结果是中方一再痛失品牌,市场和产业平台。工程机械业和重大装备制造业是整个工业的基础,它涉及国家长远的发展能力等方面的问题。作为这些领域的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如果被外资掌握控制权,势必造成整个行业的过度集中和垄断,国内企业也因此失去自主创新能力,甚至危害国家经济安全。

(二)随着国企改革和股权分置改革的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具有一定实力和发展潜力的上市公司成为跨国公司觊觎的目标。国有大中型企业往往基础好,市场知名度及信誉高,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并购后可取得短期投资,长期见效及改造一步到位的最佳经济效益。并购方还可以以三资企业的身份享有国家的各种相关优惠政策。国有企业改制和地方推进国有产权改革都为跨国公司并购国有大中型企业提供了机遇。另外,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股权在外资并购中具有明显的吸引力。未来资本市场股权分置改革结束后上市公司股权的全流通对我国资本市场带来巨大好处的同时也给恶意并购开启了机会之窗,上市公司所面临的恶意并购威胁更加现实化。

(三)在并购过程中,由于我国资产评估制度不合理,评估方法不科学,产权交易不规范,同时由于中介机构不成熟,我国企业在并购过程中往往处于被动地位,致使国有资产流失严重。跨国公司并购中国企业时,有部分企业对国有资产评估不实甚至未对国有资产进行有效评估,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价格往往偏低,而且对企业所用有的商标,专利,品牌,信誉等一些无形资产未给予充分的重视,没有计入企业总资产价值中,从而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损害国家利益。企业并购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市场行为,技巧性和操作性很强。在并购过程中,并购双方的信息对称,价格协商,法律保证等都应该由中介机构承担。然而由于并购刚刚在中国起步,中介机构尚处在发育阶段,这方面的专业人才有限,导致企业并购过程在非客观公平的条件下进行,致使我国企业在并购中处于劣势,并购成本过高,资源难以优化,资产难以有效重组。

(四)跨国公司并购中国企业的成功与否取决于政府,而非市场的选择。由于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的转轨期,传统体制的惯性使政府在企业并购过程中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缺乏规范性。一些地方政府官员为了突出业绩,盲目追求GDP,违背市场经济规律,强制性地对企业并购决策进行干预,对外资由利用变成了仰仗。为了吸引跨国公司的投资,不惜以市场换技术,以地皮换资金,以国企的资金换资金,以环境的污染换资金。其后果是妨碍了资源的优化配置,抑制了产业组织结构的合理化,对国家经济安全造成了不利影响。

(五)中国企业自身的落后为跨国公司的并购在产业层面上产生垄断提供了可能,而恶意的跨国并购又会锁定中国企业的落后。我国企业落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我国企业普遍规模偏小,竞争力弱,有的企业在整合多家企业迅速壮大自己的规模的同时也因为整合的企业良莠不齐而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包袱,这为跨国公司的恶意并购埋下了伏笔。其次,我国企业技术研发能力弱,即使一些大企业的研发投入都还不到2%,而跨国公司一般的研发投入一般都在5%-15%之间。这正是我们企业普遍落后跨国公司的主要原因之一。再次,一些企业目光短浅,崇洋,把与跨国公司合作看作是一种时尚和光荣,殊不知与跨国公司合作容易,但要达到双赢最终还是要靠自身实力,而不是寄希望于讨好跨国公司。

(六)少数一些跨国公司恶意并购中国企业仅仅是出于投机的目的。在企业并购中,并购双方的股票往往都会上涨,收购方可以在目标企业的股票上涨之后将其拥有的股份溢价转让获取溢价收益。也有一些专门从事收购投机的企业长期致力于研究各个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和股权结构,寻找那些股权分散或有潜在价值的企业,通过发行垃圾债券或者抵押贷款取得融资来收购这些企业,然后经过短期的包装重组后出售,从中牟取暴利。

三、防止跨国公司恶意并购的对策研究

恶意并购的危害在于会形成垄断,抑制自由竞争。古典经济学认为,自由竞争的经济是最有效的经济,垄断会破坏良好的经济秩序,阻碍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防止跨国公司的恶意并购对我国国家经济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对于那些试图垄断中国市场的恶意并购要从宏观和微观层面上同时采取措施制止和防范。

从宏观层面上来说,政府在跨国公司并购问题上的主要职能是根据国家经济结构调整的总体目标制定宏观调控政策和行规法规,通过制定外资并购的交易规则,保护国家经济安全。具体有:

(一)政府应进一步明确战略性产业,对于战略性产业外资进入的方式和深度要有明确的界定。对于涉及到战略性产业的外资并购应当加大审查力度,防范潜在风险。市场准入要管的同时更要加大准入后的监管。

(二)加快制定和完善现有法律法规,规范外资并购活动。随着我国市场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跨国并购活动将会越来越频繁,而我国的相关法规却不尽完善,一些法规制定之后没有根据形势及时做出修改,导致法规与市场不配套,对国家经济的安全运行产生威胁。与之相对应的是,以美国为代表的成熟市场和一些发达国家的法规相对完善。因此,我国有必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完善法规建设,包括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和近日刚出台的《反垄断法》,规范和强化证券市场的监管,建立规范化的资产评估机制,大力发展社会中介结构等。

(三)完善对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政绩的考核。跨国公司并购的步伐在加快,一些掌有企业控股权的地方政府出于引进世界500强的政绩考虑,对外资收购行为往往不去认真分析其背后真正的意图,盲目地将国有企业与跨国公司合资,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因此,对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政绩的考核不能单单停留在数量上,而应更看重其质量。

(四)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本土企业是国家确保产业安全最有力的措施。国家可以通过有效整合产权及其资源,对一些关系国家战略利益和产业安全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做大做强。同时,加大政策以及资金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全力支持有市场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对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要一视同仁,鼓励民营企业的发展,保持市场竞争的秩序和法规环境的公正透明。

从微观层面上来说,企业是并购的主体,任何一个企业都无法回避并购。我国企业要想不被跨国公司恶意并购,必须从自身发展角度寻求突破。具体有:

(一)我国企业应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努力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我国企业与跨国公司最大的差距就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足,而自主创新的实质就是通过各种手段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我国企业应当抓住现今国家鼓励自主创新的历史契机,通过自主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自身企业价值,增强应对外资并购的能力和实力。

(二)我国企业特别是各行业的龙头企业和上市公司要借鉴国外公司应对恶意并购的经验,构建完善的反恶意并购机制。反恶意并购机制有利于推进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建设,切实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有利于确定和维护并购秩序,提高并购效率;有利于国家对战略性行业的控制,有效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具体做法有:确保公司的股权不过于分散;修改公司章程,树立反恶意并购的意识和紧迫感,及早制定防范恶意并购的方案和条款;密切关注本公司的股价走势,防止突如其来的恶意并购等。

篇3

在我国有关公司并购动因的理论探讨中,税制对公司并购的激励效应一直是不可忽略的因素。这一效应在西方国家被称为“税收协同效应”。艾克堡(Eckbo,1983)指出,税制中(尤其是所得税中)一直存在刺激公司并购的因素,以获得税收利益为目的而进行的公司并购是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零和博弈”。经济学家认为,公司并购是存量资本优化整合的有效方式,是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途径,对并购给予的税收补贴就是社会性优化,达到私人市场体制无法产生的最优并购重组数量。笔者认为,由于我国中小企业所占比例很重,中小企业在生产、销售、人力资源、财务及研制开发上往往无法发挥规模经济的效益,企业并购重组是实现我国规模经济的有效手段,因此,税制中的有效激励措施应当确实提升纳税人的并购意愿,纳税人可以确实有效利用这些措施,而且不是借并购之名、行节税之实。

一、我国现行所得税制中的并购激励要素

我国现行所得税制中,对公司并购发挥激励效应的要素体现在一般性税收规则和专门性并购税收规则中。一般性税收规则中的并购激励要素可能不是出于鼓励公司并购重组的意图而制定的,但是这些税制共性实质上有刺激重组发生的效应,包括税法对亏损与所得的非对称性待遇、源自债务的税收屏蔽、以及对股息歧视性课税导致的权益受困。专门性并购税收规则中的并购激励要素是指按照国际惯例,对满足股东权益和公司经营持续要求的并购给与免税待遇。

1.税法对亏损与所得的非对称性待遇

与大多数国家的做法一样,我国现行税法对于所得与亏损是采用非对称方式的,对于公司所得需要当期课税,而对于亏损则无法当期全额(亏损额与所得税率的乘积)偿还纳税人。我国规定亏损不可以前转,仅可后转冲抵将来应税所得,结转年限最高为5年。后转期限越短,那么税法的非对称性越强。在这一前提下,如果一家公司的亏损可以被转移给另一家公司,而后者可比前者更快地抵消这些亏损,那么与亏损后转相关的并购税收协同效应就产生了。因为目标公司目前或在最近的几年内无法利用亏损弥补这一规定,该规定的当前价值就很小;但是,如果亏损是转移给一个有足够利润、可以在目前或近几年内利用亏损弥补的收购公司,这种规定的价值就会提高。一家有累积亏损(净经营亏损)和税收减免的公司与一家有正收益的公司两者间合并,合并后公司价值的提高来源于通过兼并使得亏损提早向后结转。

2.源自债务的税收屏蔽

源自债务的税收屏蔽在我国也被称为税盾,主要来自于税制对公司不同融资方式的差别性税收待遇。我国税制对债务融资的利息支付允许税前扣除,而对股权融资的股息支付不允许扣除。因此,提高财务杠杆可以增加债务利息税前扣除的税收屏蔽效应,但是要考虑财务困境成本。财务困境成本源自破产的可能性,破产要消耗实际资源,而这些资源消耗既不能给股东、也不能给证券持有人带来任何收益。当财务困境成本增加时,贷款人将对某一限度之外的额外贷款要求更高的利率。在这一前提下,公司并购能够增加可承担的债务能力,当并购后联合公司的一个组成部分经营失败时,贷款人可以从另一个组成部分的获利中得到补偿,因此就使贷款人对额外贷款按较低利率来提供,这就是公司并购的“合作保险效应”。此外,如果两家公司的现金流量不是完全正相关,两公司资产并购重组后将使并购后公司的现金流振动波幅变小,破产的可能性就会进一步降低,这将降低“贷款人风险”。因此,为获得更高的税盾节税效应,就存在促使公司并购重组的激励效应。

3.对股息歧视性课税导致的权益受困

与大多数国家的做法一致,我国对股息存在歧视性课税,不仅体现在股息经济性双重征税,而且资本所得税只有在资本所得实现时才会征收,延期纳税事实上降低了该税的负担。基于这些原因,权益被困在了公司之中,我们称之为“权益受困”或者“锁住效应”。因此,有学者认为,公司所有者的最优策略是保留一切现金流量,不发放股息,并且在终止期将这些留存收益实现资本化价值。这种留存收益资本化价值的实现是通过出售整个公司或者公司资产达成的;也就是说,以并购的方式,将应发放而未发放的现金股息转化为资本所得。也有学者提出股息与收购负相关理论,认为收购是向市场分配现金的替代手段,人们可以将股息率,即股息分配作为解释变量,来检验当作出并购时,股息支付率是否就低。从而,由于权益受困在公司内,就产生了为解困而进行公司并购的税收激励效应。

4.免税并购规则

按照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当并购公司以股权而不是现金作为支付手段时,我国专门性并购税收规则规定,被并购公司和股东不需要确认应税所得,获得免税待遇。公司以股权进行资产并购和股票并购之时并不是课税的好时机,其目的一般是为了改善有关公司的结构,不是为了获取当期收益。免税并购要求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被重组公司经营的持续性,否则视为应税的清算解体;二是被重组公司股东权益的持续性,要求股东接受的收购款为重组公司的股票,否则作为应税的股权转让。我国给予免税待遇的公司重组共有四种类型:整体资产转让、整体资产置换、合并与分立。

二、税收激励在我国公司并购中实效性分析

1.我国并购重组处于公司为形成规模经济而进行的扩张整合过程,税法非对称性激励效应无法体现在发达国家,公司并购已经属于成熟行为,不少公司每年都出于税收筹划的目的,由专人负责寻找目标公司,进行相关操作。在公告栏或报纸广告中的亏损公司一向是资本运营者的最爱之一,积极寻求这些公司的可利用税收价值。而我国的并购重组从20世纪90年代后在国内才逐渐热起来,各市场主体的行为和认识尚不够成熟,亏损公司的“拖累”效应明显大于“规模”效应,虽然并购行为越来越多,但多数仍然未考虑税收筹划问题。例如,很多上市公司频频重组,但大多是为了剥离不良资产。有的是为了保住配股资格;有的是为了摘掉ST帽子;有的是为了大幅度提高业绩,为二级市场炒作提供素材,等等。具体目标和手法各有差异,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就是其重组方向是提高公司的利润率或赢利水平。这实际上与税收筹划的努力目标正好是相反的。由此可见,我国的公司资产重组还处于各个公司为形成规模经济而进行的扩张整合过程或提高行业中的竞争力、抢占市场份额的过程,并不是西方国家大集团公司的长期财务筹划与资本运营的阶段,亏损弥补的激励效应无法体现。

2.横向并购是我国目前资本运营的主要方式,参并公司现金流正相关,税收屏蔽激励的实效性比较差

在实践当中,我国公司在并购重组过程中充分利用未使用举债能力的效果并不明显,大致出于以下原因:其一,我国目前的公司并购重组尚处于形成规模经济时期,公司以横向并购为绝对主导来分得该行业中更大的“饼”(市场份额),而根本无需考虑《反垄断法》的要求。翻开1999—2006年的较大规模中国公司资产重组的报告,80%以上是横向并购,它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式重组。而公司并购重组的“合作保险效应”是针对混合并购的财务效应和税收效应,要求两公司现金流的非正相关性。其二,我国公司并购重组税盾不佳的原因还在于公司并购当时用债券作支付手段的比例小。债务融资在西方国家公司并购重组中被广泛使用,随之也产生了20世纪80年代盛行的融资工具“垃圾债券”(Junkbond),在近期又出现了大量混合融资工具,在当前西方并购中扮演重要角色,包括可转换债券,以及与长期债券一起发行的认股权证。而在我国,尚无为并购发行公司债券的先例,更不用说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和认股权证了。

3.信息传递功能导致的股息悖论,使我国目前的股息分配率较高,权益受困现象在我国不明显

在对股息严重歧视性课税的前提下,我国需要筹资的公司还愿意向股东支付股息,而不是积累留存收益进行并购,对这种股息悖论可能要采用米勒和罗克股息的信息传递功能来解释。他们的理论是从信息不对称的假设出发的,在这个假设中“管理者比外部投资者更多地了解公司当前收益的真实状况”;市场对当前收益的估计影响对未来预期收益的估计,而对未来预期收益的估计决定了公司的市场价值。但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这就会诱使管理者通过支付高于市场预期的股息(或者进行少于市场预期的外部融资),从而抬高股票的价格,即使这种做法削减了投资,增加了税收负担。这一理论也说明了我国受困权益现象不明显,歧视性股息课税对并购激励效应不佳的原因。

4.我国免税并购规则的法律文本定义过于严苛,可行性差,缺乏免税激励的实效性

按照2000年6月我国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通知》,当企业发生整体资产转让、合并与分立三种重组方式,满足以下要求,就可以获得免税待遇,该要求为:在重组过程中,被重组企业或股东接受的支付款当中,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所支付的股权票面值(或支付的股本的账面价值)20%,则企业不确认转让所得或损失。当发生整体资产置换这一重组方式,它的免税要求是:置换交易补价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入总资产公允价值不高于25%。从我国对企业并购免税规则的法律文本定义来看,它是一项过于严格的限制性规定,企业很难在并购中达到这一要求,无法获得免税激励。以企业合并为例,企业通过合并形式新设或存续是根据《公司法》依法进行的,它的法律性要求强;而且在合并当中,被并公司的存货、可折旧资产、资本性资产、盈余公积和留存收益、亏损结转、债务等都作完全转移,利益的关联性极强,这几乎很难成为仅出于税务筹划目的而选择的重组方式,尤其是它致使其中一个公司(吸收合并)或两个公司(新设合并)失去法人资格。因此,与我国超过80%的股权支付比例要求不同,在西方一些国家,例如美国,对企业合并当中的权益持续要求一般都是很宽松的,对于股权支付额的比例要求一般不高,只要超过50%都是可接受的。由此可见,我国免税并购规则的字面定义过于严苛,对企业并购的激励效应比较小。

三、建立对我国公司并购有效税收激励制度的构思

(一)在近期内,应当强调专门性免税并购规则的激励效应,设计明确的、多样性的、可行的免税并购方式,构建纳税人可以确实有效利用的税收激励措施

我国目前关于公司并购的专门性免税规则是不明确和笼统的,一方面是严苛的法规字面限制,使公司出于正常经营与资本运作目的并购很难获得免税待遇,阻碍了公司通过并购方式优化资产配置,使免税并购激励措施的实效性无法有效发挥;而另一方面则是宽松的实质内容,留下广阔的空间给纳税人进行纳税的筹划,通过无谓的损失经济效率来获得免税待遇。因此,完善我国的免税并购规则,对我国的税制建设是必须而且必要的。

1.改善严苛的法规字面定义,区别公司并购类型,细化并明确相应的免税规则

基于不同并购方式获得税收利益的难易程度不同,笔者认为我国的免税规则应当设计如下:第一,针对免税合并和分立而言,由于它的法律性要求强,应当放宽法规的字面规定。将获得免税待遇的最低股权支付比例要求从80%降为50%,同时,对构成股权支付的股票性质明确规定比较宽松,不要求必须是有选举权的股票(即选权股),它可以是普通股、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可赎回优先股等等,只要不是“债券类”优先股即可。但是,为防止免税规则滥用,要增加分步交易整体化原则(意味着当公司并购之前和之后的不同交易都是达成并购计划所不可缺少的步骤和行为,那么这些相关交易被视为一项并购交易的统一步骤),明确“历史”股东才可以获得免税待遇,而且,重组之后的三年内,如果股东销售股票,视为股息分配。第二,针对免税整体资产置换而言,由于它是具有我国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特色的收购方式(我国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置换出上市公司的不良资产,注入优质资产,从而改变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因此应适当提高货币性资产所占比例,但是,为防止免税滥用,需要加入同类资产要求(例如以经营性资产为主的分支机构与以无形资产为主的分支机构不是同类);此外,对关联企业间的置换要严格税务审查。第三,针对免税整体资产转让而言,由于它是易于形成税收筹划利益的并购方式,因此应严格规定股权支付比例,同时应当限定要求用选权股支付,另外,纳税人以资产换取的股权至少持有三年,否则失去免税资格。第四,应增加以股换股的免税规则,这一方式是当今各国主要的免税并购方式,尤其是以现金作为收购支付手段几乎无法完成的大型公司并购,因此,我国也应按照世界惯例,给予免税待遇。

2.设计多样性的、可行的免税并购方式

有税收激励实效性的免税并购规则设计理念,应当是只要是具有相同或相似经济实质的并购交易,就在相同的税收条件下进行。也就是说,尽管可能采用了不同的技术手段,但只要并购交易的实质是一致的,就应当享受相同的免税并购待遇。因此,根据税收中性原则以及实践中运用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我国应当设计多样性的免税并购方式,以使纳税人可以根据公司的总体运营策略选择有效率的并购方式。以兼并为例,不仅应当包括免税兼并和合并,还应设计免税子公司三角兼并和子公司反三角兼并,基于合并是根据公司法进行的,还要设计免税以股票换资产型实践性的兼并。当母公司意图将被收购公司的或有和不明债务隔离在外时,由它的受控子公司用母公司的股票兼并目标公司(免税三角兼并)将是可行的免税并购方式;当母公司希望买壳上市时,由它的受控子公司反向被目标公司所兼并、目标壳公司存续(免税反向三角兼并)将是良好的选择;当并购公司不愿承担未公开的“暗箱式”负债时,尽管需要做每一项资产的复杂过户,但是实践性的免税以股票换资产型兼并却是更有效的并购方式,可以避免承担过多负债。

3.明确公司并购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为发挥近期免税并购规则的激励效应,我们放宽了法律文本的字面定义,而且设计了多样性的、可行的免税并购方式,这就需要增加对我国免税并购交易性质的判断,作为反免税优惠滥用的前提。这一判定标准就是并购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当公司为获取税收利益而进行迂回的不符合经济效率的重组,就不符合该标准的要求。尤其当我国今后允许外资并购中国公司的情况下,这一要求就更为重要,因为避税地控股公司、离岸基金和金融公司作为收购公司时,获得免税并购的节税效果是惊人的,而且复杂庞大的跨国公司收购往往会引发税收节约计划。因此,我国应增加税务主管当局对公司并购“实质重于形式”的判定权力,对于纳税人选择的并购最优税收路径要求作以说明,阐明选择是出于充分的“经营目的”,而不是“税收利益”。它有几项标准:第一,参与并购的各方在资产或权益转让之时是否已经意识到了税收利益的存在。第二,在并购之后,被并购公司是否确实持续经营,而不只是一个空壳。第三,在控制权收购和资产收购当中,这些权益与资产是否确实对收购公司是必须拥有的或有益的。第四,如果并购不发生,纳税人是否也可以使用这些税收利益。第五,纳税人选择的并购方式是否是获得既定目标的最经济可行方式。

(二)在远期上,目前我国一般性税收规则中并购激励效应非常强,在此前提下,应当设计缜密、具有稳定性的税收规则,既要发挥税收激励的实效性,还要防止税收法规缺失形成的筹划效应。

虽然在近期内,由于我国公司并购处于起步阶段,我国一般税收规则中的税法非对称性、源自债务的税收屏蔽和股息歧视性课税等并购激励要素无法发挥有效作用,但是从长期角度来看,这些要素的激励效应是非常强的,甚至于纳税人可以利用它们过于简化和不确定性强的弱点,营造自己纳税筹划的舞台。因此,设计缜密而稳定的税收规则才是理想的税制效果。

1.发挥我国税法非对称性激励的实效性,同时设计反“亏损公司”并购滥用税收规则

从长期来看,我国税法对亏损与所得的非对称性待遇对公司并购的激励效应是很强的。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我国企业所得税规定亏损后转年限不长,前转与后转期越短,税法的不对称性越强,通过公司并购形式充分吸收亏损的税收筹划效应越强。第二,我国税法不对称性强,还体现在对税收亏损后转的非指数化或者不允许按现行利率资本化上。在此前提下,为防止亏损公司并购滥用,可以借鉴加拿大或美国的做法,设计我国反滥用税收规则。在加拿大,参与合并公司必须出具证明通过“偿债能力测试”的财务报表,否则,不能获得免税待遇,该测试的目的是为了限制合并一些处于财务困境的公司,以获得超额亏损的结转。在美国,如果盈利公司兼并亏损公司而导致亏损公司大股东(持股5%以上)发生了权益变动超过了50%(回溯合并前三年期间的任一时间,大股东的持股变动率增长了50%),那么每年可结转的净经营亏损就受到限制,此外,即使是这种受限制的税损结转也是有条件的,如果被并购公司的资产在经营中未持续至少2年,税损则完全不能结转。

2.积极利用源自债务的税收屏蔽的激励效应,同时设计“公司收购性负债”利息扣除限制

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利息扣除规定相比较,我国的债务税收屏蔽效应在长期上是比较强的。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我国在利息扣除方面的税收规定较宽松,西方国家的税收规定则复杂得多,要考虑资本弱化规则(即可允许的债务/权益比例的最高限额)和安全港规则(即对利率扣除规定的上下限);还要考虑管道融资规则以及对金融控股公司、纸面公司的严格利息扣除限制(即对避税地公司的虚假利息支付的扣除限制)等等。第二,与股息的经济性双重征税相比较,利息扣除的税盾效应尤其突出。在一些西方国家,对股息的经济性双重征税问题给与一定的间接性抵免制度,这在一定程度上相对减少了源自债务的税收屏蔽利益,而我国则不存在这种抵免机制。在此前提下,为防止纳税人滥用税盾效应,我国应当规定,当债务符合四个条件时,就属于“公司收购性负债”,应当限制其利息扣除:其一,债务确实是为公司收购而发行的;其二,债务在清偿顺序上不是优先的;其三,债务符合可转换标准;其四,债务过于巨大,使负债/股本比例过高,或者利息支出/年预计收益比率过高。

3.有效运用股息歧视性课税导致的权益受困并购激励效应,同时设计对“高额留存收益”的惩罚性课税

权益受困的程度主要取决于税制中对股息分配的课税重于资本所得的程度。从我国的税制来看,我国对股息分配采取经济性双重征税,不予以抵免,而对资本利得中的股票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股息所得税与资本利得税的差异进一步扩大。此外,我国规定当合并中20%以内的现金支付部分,使用了部分留存收益,其余支付采用以股换股,那么资本所得是不课税的,延迟到资本利得真正实现时课税,这使得股息所得税与资本所得税的差异更大。因此,从长期来看,我国歧视性股息课税导致的权益受困并购激励效应非常强。在此前提下,为缓解纳税人积累留存收益用于并购的税收筹划,我国应当对大量的留存收益课征高于正常的课税率的惩罚税,它可以迫使公司进行股息分配,否则不分红的公司积累大量收益面临被税务部门征收惩罚性所得税的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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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哈特维尔·亨利三世.企业并购和国际会计[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9]王晓洁,周艳平.内、外资企业合并中的几个理论问题探讨[J].经济与管理,20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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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从2008年美国华尔街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到世界各国救市政策的陆续出台,两年之中,我国的上市公司也经历了一场严格的洗牌。要想在危机中生存并取得长远发展,并购重组已成为很多上市公司的制胜法宝。然而成本影响了并购的效率。虽然世界各地的上市公司都普遍采用委托-形式,但因所有制结构不同,中国上市公司的成本与国外上市公司的成本存在体制性差异。在中国,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成本的表现形式因治理结构不同而有区别,不同的成本造成了两类公司不同的控制权收益,因而对并购效率的影响程度必然存在差异。

二、理论背景与研究假说

(一)成本学说

在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经理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非所有人的利益最大化,这样就产生了成本。Jensen和Mecking(1976)提出将股东分为内外两种类型成本管理论文,内部股东拥有外部股东所没有的对公司经营的决策权,由于股权分散造成外部股东的“搭便车”行为和内部人的“道德风险”问题将影响公司绩效。考虑到成本的存在,他们提出,通过提高内部人的持股比例会形成“利益协同效应(alignment effect)”,降低成本,并使内外部股东的利益趋于一致,提高公司绩效[1]。

(二)并购理论学说

企业并购指在市场经济下,两个以上的企业根据法律所规定的程序,通过签定合约的形式合并为一个企业的行为。一直以来,并购都被视为企业迅速扩大规模、实现战略目标的有力工具之一期刊网。并购战略自其诞生之初就开始受到理论界的高度关注,在过去的三四十年里,世界各国经济和金融学家对公司并购重组进行了多视角的研究,其核心问题之一就是并购的效率,即并购创造价值的能力。

(三)成本与并购效率

国有上市公司的成本主要表现为内部人控制下监督约束软化引起的人在职消费等管理费用的提高;而民营上市公司最常用的控股形式为金字塔式,绝对控股股东、家族成员利用其资金和信息优势,通过关联交易等形式掏空上市公司,转移资产,侵害小股东的利益,其成本突出表现为通过关联交易等形式转移资产、剥削少数股东形成的冲突[2]。成本的存在对并购活动产生负面影响,降低了整合效率。

由此提出以下假设:并购活动中的成本显著降低了并购效率,但国有上市公司和民营上市公司的表现形式因成本差异而不同。

三、研究过程

(一) 样本选择及数据来源

本文以2001-2008年间的深沪两市上市公司并购事件作为研究对象,在保证样本一致性、客观性和代表性的前提下,按简单随机抽样原则并结合以下标准进行抽样:

(1)以控制权为代表的控制权必须发生转移。

(2)同一公司连续发生的并购活动的时间间隔必须至少大于一年。

(3)剔除上市日至并购宣告日少于150个交易日的样本,以及利用市场模型法计算的参数(β系数)不显著的样本。

(4)剔除终极控制人性质不详、无偿划拨、目标公司净资产小于零、关联企业间股权转让及含B股或H股的样本。

最终得到的样本数量为915个,其中国企样本629个(包括盈利国企413个、亏损国企216个)、民企样本286个。本文所用到的市场交易数据、上市公司财务数据以及股权转让等数据均来自于WIND资讯数据库,部分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中的分省统计年鉴。

(二) 主要变量及变量定义

1、并购效率

以并购后目标公司最近的季报业绩为研究起点,并购后当年年报业绩为第二时点成本管理论文,并购后1年(年报)为第三时点,购后两年(年报)为第四时点 [3],在考虑并购后效率时,选取的财务指标有以下2种:

(1)净资收益率(NROE):用以综合反应并购后所导致盈利能力的变化,它是上市公司最主要的财务指标,不会受到股权稀释对盈余指标一致性的影响;

(2)主营业务利润率(CROA):也主要反应并购后对企业盈利能力的影响,用这一指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净资产收益率纵作假的缺陷。

2、成本

国有上市公司存在所有者缺位及内部人控制问题,其成本的表现方式主要是由于缺乏监督约束机制而引起的人在职消费问题,表现为管理费用;对于民营企业来说,最常用的控股形式为金字塔式,这种控股结构下的成本已不是特权消费,而是剥削少数股东形成的冲突。作为企业的绝对控股股东,家族成员可以利用其资金和信息优势,通过关联交易,套用上市公司募集的资金,达到上市公司圈钱的目的,因而民营上市公司的成本更突出地表现为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公司资产[4] 。对成本的所有变更及定义如表1所示。

表1 成本变量说明

 

变量

符号

定义

管理费用

M-costs

目标公司管理费用与销售收入的比值减去前一年目标公司管理费用与销售收入的比值

关联交易

Transaction

目标公司关联交易的金额与净资产的比值减去前一年目标公司关联交易的金额与净资产的比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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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上市公司收购与企业兼并浪潮的背景分析

伴随着世界历史步入20世纪,以企业为核心的市场体系处于了一个大的结构性调整阶。企业能否顺利调整到为整个世界的经济发展服务,成为了全球各大公司所关注的首要问题。在此转折点,各个励精图治的企业家无一例外的选择了扩大经营规模,进行资本运作,从而舍弃了前资本主义时期以家族为核心,以手工作坊式的管理为手段的经营模式。与这些企业家的理念相适应,进行企业的收购和兼并成为了他们首选策略。从那一刻起,通过收购和兼并,诞生了一大批知名的跨国公司,世界 500强的公司均是靠收购和兼并发展起来,无一靠自身的积累。

从20世纪初至今,在西方发达国家,并购现象已有百余年的历史,经历过数次,到目前已经逐步走向成熟,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正向更高的层次发展。与其他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较,美国的公司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完善,资本证券制度也较为成熟,因此,其公司的并购机制也较为合理。[1]为了更好的论述我国企业的并购问题,在此,笔者将对美国经济发展史上出现的五次并购浪潮做一下简略的交代。

第一次浪潮发生于1893年至1904年间,以同一行业企业之间的横向兼并为特点。经过此次并购浪潮,美国经济形成了较为合理的结构,为美国经济后来的高速发展奠定了基础。第二次浪潮发生于1915年至1929年间,在此期间,不同行业的企业间的纵向兼并开始大量出现,许多工业以外的部门也卷入其中。1954年至1964年间发生了第三次并购浪潮,其特点是把生产不同性质产品的企业联系起来的混合兼并数目大增。由此产生了许多巨型和超巨型的跨行业的公司。1975年至1991年间发生了第四次并购浪潮,此期间敌意并购席卷了美国企业界,一些名列500家最大公司的超级企业也成为了“袭击”的目标,大量上市公司被兼并,然后或被直接出售、或被肢解以后零散出售、或被重组后以新的面目重新上市。[2]自1994年开始,沉寂数年的美国兼并市场又掀起了第五次浪潮,兼并热目前仍在继续。此次兼并浪潮的显著特点是基本以友好为为主,进行主动的强强联合,显示出现代企业经营中的“联盟策略”。[3]由美国的上述五次浪潮所引发的世界范围内的并购活动由此展开,并开始“波及”到中国的企业界。[4]

二、 中国的企业走上并购之路的动因分析

从企业管理学的角度上来讲,一个企业要在激烈竞争的市场中生存下去必须以三种要素为依托:产品、资本、品牌。这三者之间的关系一般是这样的:资本的合并叫资本的集中,可以使企业迅速拓展规模。在规模扩大以后,企业要取得长久的发展,还需要进行品牌的宣传。产品经营是一个企业的立业之本,资本经营是企业成长的捷径,而品牌经营是企业经营的最高境界。企业的品牌不是一两年形成的,而是需要经过很长的时间来打造。在一个企业获得了一定的生存空间以后,他着重关注的便是成长问题了。要提高企业在成长过程中的核心竞争能力,笔者认为可以用两种方式培养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一是企业管理战略;二是企业交易战略,即外部成长战略,包括增资扩股,兼并收购和公开上市。核心竞争能力是企业综合素质的考察,主要侧重于企业是否拥有独一无二的技术。我国的企业经常搞价格大战,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企业自身缺乏核心技术。目前全世界500强企业,用于研究和开发的费用占全球的70%,仅通用汽车一家,每年用于研究的费用就达到80亿美元。而我国全国一年的教育经费仅相当于哈佛大学这一所大学的经费。这种状况成为了制约我国企业成为世界知名企业的瓶颈。

我国的企业现在除了在上述的生存和成长中步履为艰外,还面临着如下诸多问题:1、技术水平落后,至少落后发达国家15年;2、大多数的企业运作建立在多年积累的基础上,经营不成规模;3、企业设备闲置情况严重,未能达到固定资产的合理运用;4、发展资金严重不足;5、体制制约。在我国的股份制改造中,股本结构不合理,国有股的比重占69.1%,流通股比重占31.9%.这种体制直接导致了国家垄断。国家对国有股实施减持,但国有股的价格并不是按市场价格,这导致了价值与价格相背离,使股民对股市失去了信心。6、企业体制和组织制度不能适应新的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目前有些企业家和政府官员对企业组织形式的认识似乎有个误区,就是认为所有的企业都要向现代大企业升级。其实合适的企业制度是因时因地而异的,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和不同历史背景的企业各有适合于自己情况的企业制度,而没有普遍适用的标准模式。所以,我们应当树立这样的观念:一种企业制度安排是否优越,就看它能不能够降低交易成本,有利于企业的发展。过去开创时期那种作坊式的制造业组织,显然已经不适应目前的市场形式,需要及时加以改变。[5]7、法律制约,我国至今没有明确的企业并购法律。美国的公司并购之所以一浪高过一浪,国家、企业和个人都从公司并购中得到“实惠”,是因为美国有完备的关于公司并购的法律制度。美国的法律对公司并购作了严格的规定,公司并购要依法行事,从而保证了公司并购的规范运作。尽管我国有关公司并购的法律已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由于在公司并购中存在不合理的行政干预,限制了企业并购市场的发展,使企业并购机制难以形成,从而导致法律在公司并购中很难实现其应有的价值。[6]7、企业中介机构规模小、实力弱、人才短缺、造假现象严重。因此,要解决我国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调整产业结构、扭转国有企业的亏损局面、谋求企业的发展等),真正将企业做大做强,必须融入世界范围内的并购浪潮。通过企业并购,解决我国单个企业所存在的资金和技术问题。关于并购过程中的一些问题,我将在该文的以下部分做详细的阐述。

三、 企业并购的理论基础

在对现代企业并购的背景及其动因进行了粗略的论述以后,要将本文的重点部分,即第五、第六部分阐释清楚,我们必须还要对企业并购行为的理论基础进行一下论述。因为一切的实际操作手段都是建立在对其理论的深刻分析的基础之上的,没有一套完整的理论做指导,设计出来的实际运作方案也将是蹩脚的。

各国进行企业并购的实践主要是建立在以下的理论基础之上的:

第一,取得经营协同效应。以这种理论为指导进行的企业并购行为有利于企业进行专业化的生产、节省企业内部的管理费用、扩展销售渠道以及产品的推层出新等等。当一个企业面临需求下降、生产能力过剩和竞争力削弱的情况下,几家企业联合起来,以实现其在本产业中比较有利的地位;在国际竞争使国内市场遭受外国企业强烈渗透和冲击的情况下,企业间通过联合可以组成更大规模的企业,对抗外来竞争;当现代社会以法律的形式更加严格的管理企业的时候,通过并购可以使一些非法的做法“内部化”,从而达到继续控制市场的目的。公司并购对增强企业市场势力、取得经营协同效应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在横向并购的情况下,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企业在原材料、劳动力、销售渠道等方面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使要素市场的供应格局发生变化,少数几家企业可以控制这些要素的供求关系,从而使这些企业对其供求商和销售渠道的控制能力加强。在纵向并购的情况下,企业将关键性的投入产出纳入企业的控制范围,以行政手段而非市场手段处理一些业务,从而降低供应商与买主在购销过程的地位,提高并购方对购销渠道的控制能力。[7]

第二、获得财务协同效应。以这种理论为指导进行的企业并购行为有利于企业减少交易成本、产生税收效应以及产生预期效应等等。财务协同效应理论认为,由于公司并购会引起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再分配。并购利益从债权人身上转移到股东身上,或从一般员工身上转移到股东身上,所以公司股东会赞成这种对其有利的公司并购活动。从某种程度上讲,财务效应也可以看作是并购利益从政府到收购公司的利益再分配。这种财务效应理论认为,某些并购是以追求税收最小化的机会而产生的。一些学者认为,通过并购取得税收效应的主要途径包括:1、营运净亏损的结转与税务抵免;2、增大资产基数以扩大资产折旧额;3、以资产收益替代普通收入;4、私有企业和年迈业主出于规避遗产继承税方面的考虑等。总之,财务效应既影响并购过程也影响并购动机。[8]

第三,企业的发展动机理论。以这种理论为指导进行的企业并购行为有利于降低进入新行业的壁垒、降低发展风险和资本以及获得科技上的竞争优势等等。并购减少了竞争者的数量,使行业相对集中,当某一行业由一家或几家控制时,就能有效地降低竞争的激烈程度,使行业内企业保持较高的利润率;同时,并购可以降低行业的退出障碍,如钢铁、纺织等行业,由于资产专用性高,固定资产比较大,使这些行业的企业很难退出这些领域。通过并购,可以将低效和老化设备淘汰,调整内部结构,解决退出障碍过高的问题。以谋求企业发展为理论的企业并购行为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实现生产要素的互补。由于国际生产资料市场仍然很不完善,企业很难从市场获得某些关键性的生产要素,而通过并购就可以克服这一障碍,这一动机突出表现在土地使用权方面。2、建立紧密型的企业集团的需要。由于企业家素质的显著提高,以及国内、国际的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通过组建强有力的企业集团,可以大幅度地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特别是国际竞争力。

四、 现代公司并购的类型

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企业并购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以下简要介绍一下现今国际上比较通行的分类标准。

按照并购双方所处的行业划分,可分为:1、横向并购。即指市场上竞争对手间的并购。[9]横向并购的结果是资本在同一生产,销售领域或部门集中,优势企业吞并劣势企业组成横向托拉斯,扩大生产规模以达到新技术条件下的最佳经济规模。其优点是可以迅速扩大生产规模,节约共同费用,便于提高通用设备的使用效率,便于在更大范围内的合并企业内部实现专业分工协作,采用先进技术设备和工艺,从而有助于统一技术标准,加强技术管理,进行技术改造。横向并购是市场经济中生产集中和生产社会化过程中最早的一种公司并购形式。2、纵向并购。即指生产过程或经营环节相互衔接、密切联系的公司之间,或者具有纵向协作关系的专业化公司之间的并购。纵向并购中,并购双方往往是原材料供应者和产品购买者,所以对彼此的生产状况比较熟悉,有利于兼并后的相互融合。纵向并购重要集中于加工制造业和与此相关的原材料,运输贸易公司等。纵向并购的优点除了公司并购扩大生产规模、节约共同费用的基本特征以外,主要是可以使生产过程各环节密切配合,加速生产流程、缩短生产周期、减少损失,且较少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3、混合并购,即多元并购。系指横向并购与纵向并购相结合的公司并购。它既非竞争对手又非现实中或潜在的有客户或供应商关系的公司间的并购。混合并购的主要目的在于减少长期经营一个行业所带来的风险。在现代科技不断发展的背景下,一种原材料可以应用于几个不同行业的生产,一个行业的副产品乃至废品可能是另一个行业不可或缺的的原材料,因而充分利用原材料就成为混合并购的一个主要推动力。混合并购中由于收购公司与目标公司之间没有直接业务关系,因而从外表上看,颇具随机性,其并购目的往往较为隐晦而不易为人察觉和利用,所以有可能降低收购成本。

按照并购的出资方式划分,可分为:1、出资购买资产式并购。所谓出资购买资产式并购,是指收购公司使用现金购买目标公司全部或绝大部分资产以实现并购。以现金购买资产形式的并购,目标公司常依购买法或权益合并法计算资产价值,以并入收购公司,原有的法人地位及纳税户头取消。对于产权关系、债权关系清楚的企业,出资购买资产式并购能做到等价交换、交割清楚,减少纠纷。但就我国国内企业而言,由于财务会计制度为臻完善,从而导致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不清晰、透明度也有限,假如没有相关主管机关的适当介入,此种股市外的公司并购方式在我国难有用武之地。[10]2、出资购买股票式并购。所谓出资购买股票式并购,简言之,即收购公司以现金,债券等为支付手段,购买目标公司一部分股票,从而实现控制目标公司资产及经营权的并购方式。出资购买股票式并购既可通过股票发行市场进行,也可通过二级市场进行。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目标公司的股票是一种简便易行的公司并购方法,但因为受有关证券法规信息披露原则的制约,此种并购方式一旦演变为强制并购,即需要在持有目标公司股份达到相当比例时,向目标公司股东发出公开的收购邀约,容易增加收购成本。3、以股票换取资产式并购。即指收购公司向目标发行本公司的股票以交换目标公司的大部分资产。一般情况下,收购公司应同时承担目标公司的债务,双方有约定时除外(但该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在这种形式的并购中,目标公司应承担两项关键性的义务,一为同意解散本公司,二为将所持有的收购公司股票分配给本公司股东,这样,收购公司即可以防止所发行的大量股票集中在少数股东手中。4、以股票换取股票式并购。系指收购公司直接向目标公司股东发行收购公司的股票,以交换目标公司的大部分股票。此种并购方式,与以股票换取资产式并购相比,收购战略并无差别,仅是手段各异而已。

按是否征得目标公司同意为标准,可分为:1、善意收购。又称作友好收购,系指目标公司同意收购公司提出的收购条件并承诺给予协助,故双方高层通过协商来决定并购的具体安排。善意收购中,由于双方当事人均有合并的意愿,而且彼此之间情况较为熟悉,所以此类收购成功率较高。2、敌意收购。又称强制接管兼并,系指收购公司在目标公司管理层对其收购意图尚不知晓或持反对态度的情况下,对目标公司强行进行收购的行为。此种收购中,收购公司常采取突然袭击的方式,提出苛刻的并购条件,因而目标公司在得知收购公司的收购意图后,常采取一系列反收购措施,如诉诸反垄断法的适用,发行新股以分散股权。回购本公司已发行在外的股份,指责收购行为违规等,收购公司面对目标公司的反收购行为,也会采取下列方式,以实现并购目标:(1)发行垃圾债券筹资收购;(2)发出公开收购股份邀约;(3)征集目标公司股东的投票委托书等。采敌意收购,常会在收购公司与目标公司之间发生激烈的“收购战”。操作不当极易两败俱伤,让他人乘虚而入,因而必须筹划得当,有充足的资金和技术准备,方可放手一试。

公司并购的其他类型还有:杠杆收购、非杠杆收购、吸收合并以及新设合并等等。而我国公司的并购则主要包括:控股式并购、购买式并购、承担债务式并购、吸收股份式并购、抵押式并购、举债式并购、资产置换式并购以及委托书并购几种主要类型。这些类型与我在前面所详述的公司并购类型基本相似,只是名称略有不同罢了,在此就不再做更为详细的阐述。

五、 上市公司收购的实践及其完善

本文的上一部分我们列举了上市公司并购的多种类型,要将诸多类型的并购问题一一拿来此处进行论述显然不太现实。为了详细的阐释关于公司收购问题的实践及其完善问题,我们以上市公司的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为限进行简要的论述。

第一,要约收购(恶意收购)。

要约收购又称作招标收购,绕过目标公司董事会,以高于市场价格,直接向股东招标的行为。虽然以该种形式对上市公司进行收购时,收购公司一般公开地向目标公司全体股东发出要约,承诺以某一特定价格购买一定比例或数量的目标公司的股份,但由于在收购公司作出收购决议之前并未征得目标公司的同意或与目标公司达成协议,因此,收购公司恶意收购目标公司的意图还是较为明显的。我国的《证券法》规定有“强制公开收购”制度,即规定当收购公司持有目标公司股份达到一定比例,可能操纵目标公司的董事会并因而对股东权益产生影响时,收购公司即负有对目标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以购买股东手中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的强制性义务。依该法,强制公开收购的发动比例为30%.收购公司在达此比例之前,也可以自由发动公开收购,只是须先履行行政法规关于报告、公告的程序规定。可见,恶意收购虽然没有经过目标公司的同意,但是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仍是允许的。采用公开收购要约形式实现公司收购,一般经由三种途径:1、现金收购股权式(cash tender offer),以现金来买股票;2、交换收购股权式(exchange tender offer),以收购公司的股票及其他证券交换目标公司的股票;3、现金收购股权及可转换优先股收购(cash tender offer  convertible preferred stock merger),一并使用现金或证券来交换目标公司的股票,也称作混合收购。[11]

要约收购的具体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聘请顾问,找到一家证券公司,帮助挑选购买的对象。由于这一程序直接关系到收购公司对于目标公司的选定问题,对于最后的成功与否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在这个环节需要保密。2、进行试探性收购。首先收购少量的股票,看看股民的反应程度。以少量收购的方式进行试探可以防止股市的波动,不至于破坏国家金融秩序的稳定。3、进一步收购。根据我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当占有一家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就必须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上市公司,在报纸上予以公告,以后每增加或减少5%都要公告。4、报送收购报告(在发出收购要约之前进行)给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和上市公司。5、发出收购要约。根据我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当持有者持有股票已达到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30%时,才可发出要约。同时必须通知所有股东,除非经国务院、证监会同意。6、收购的确认。持有者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75%时,收购就成功。如果持有股份已达到90%,为了保护持有10%股份的中小股东的利益,必须无条件接受剩余10%的股份。7、在收购完成15日内,向证监会报告。

第二,协议收购(善意收购)

协议收购是指收购公司不向目标公司各位股东发出单方面的要约,而是直接找到目标公司董事会进行商讨。协议收购主要针对非流通股(国有股、法人股)。由于协议收购建立在双方相互信任、相互合作的谈判基础之上,一般不会对股市和国家金融秩序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国家也很少通过法律的形式对其进行规制。并且协议收购完全建立在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收购协议的基础之上,所以协议收购一般也不遵循法定的收购程序,而是以双方谈判所达成的收购程序为准。我们在此不再对协议收购进行详尽的阐述。

上市公司的收购过程中,由于涉及的利益相关方比较多,而且金额较大,一旦疏忽对于相关法律制度的构建和完善,极易造成社会经济的混乱。因此,以下围绕我国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制度完善问题进行一些粗略的论述

首先,完善保护少数股东利益的法律制度。公司收购活动中,少数股东利益的保护一直是立法与实践中的难点。我国《公司法》关于保护少数股东的规定相当缺乏和薄弱,对少数股东缺乏充分保护的现状已经造成了少数股东只关心股票投机,而忽视公司经营业绩,他们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为投机股东。由于我国目前国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受到严格限制,我国股市上的股民大多数属于少数股东的范围。如此庞大的投机队伍的存在,注定了我国股票市场具有浓厚的投机性质,这种现象严重阻碍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及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此外,当少数股东面对大股东的侵权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法律保护时,必然会影响到他们的投资热情和信心,致使他们对证券市场和国家法制失去信心,这对整个社会而言也是非常不利的。为此,我们需要进一步探索我国《公司法》在完善相关制度时应采取的措施。要做到对于少数股东利益的保护,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

1、推行外部董事制度或独立董事制度,并对外部董事或独立董事恰当定位。外部董事制度主要是英、美等发达国家在上市公司中实行的制度。按照这一制度,公司的董事会由两部分成员组成,一部分为内部董事,一部分为外部董事,经理人员由内部董事担任。外部董事创设的本意,在于强化对经理人员的监督与制衡,使其按股东的最大利益行事,由此保护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弥补内部董事在专业知识上的缺乏。但是,由于外部董事大都由社会贤达担任,故其在客观上又对维护非股东利益,促使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发挥了一定作用。近年来,为实行外部董事制度,英、美等发达国家公司中董事会的成员和外部董事在董事会成员中所占比例呈不断上升的趋势。[12]在我国上市公司的实务中外部董事或独立董事的建立也日益受到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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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吉利与锰铜公司合作经营

2006年12月20日,吉利与锰铜公司签订协议,成为吉利海外之路的偿试。合作4年之后,其合作品牌伦敦出租车在中国的的销售却不尽如人意,在上海每月仅生产400台,一半以上出口英国,上海每月销售40到50辆。根据锰铜控股2009年财报,该公司全年亏损730万英镑,而2008年财年亏损1420万英镑。

(二)上汽并购韩国双龙

2004年10月28日,上汽集团收购韩国又龙汽车48.9%的股权,总收购金额为5亿美元。根据上汽原有计划,上汽可以借双龙技术和研发优势加强自主品牌的研发,双龙汽车可以借上汽在中国的资金、渠道优势进入中国,双方实现共盈。但以后的经营并没有按照初衷进行。并购双龙汽车后,一些深层次的因素,诸如人员整合、与双龙工会的关系等方面出现了问题,加上上汽在整合国际资源等方面人才、经验的短缺,一度陷入危机,后聘有国际运作经验人士化解了危机,在2006年、2007年一度实现赢利。2008年后,由于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加上韩国国内市场受政府政策影响等原因萎缩,欧美市场也受到严重冲击,韩国双龙现金流陷入严重危机,至2010年双龙进入破产程序,上汽并购双龙案以失败而告终。

(三)北汽收购萨博核心技术

北汽以2亿美元价格购买了萨博3个整车平台、2款发动机技术和2款变速箱技术等核心技术,可用于中高级轿车和SUV等车型。北汽的自主研发体系的建立时间将因此而大大缩短,整体研发技术管理体系也会更快更好的发展。

(四)吉利收购沃尔沃轿车

2010年3月28日,吉利与福特签订协议,以18亿美元价格收购沃尔沃,成为中国目前最大的海外汽车并购案。吉利完成收购,总资金需要在180亿元左右,如此庞大的资金,对吉利是个巨大的挑战。目前吉利的年营业收入是140亿元,赢利为12亿元,积累如此大的资金,需要15年的时间。如此之大的资金流出,一旦吉利的资金链出现问题,后果将无法估量。横亘在吉利面前的,还有4大挑战:人才关、技术关、经营关和品牌关。

(五)腾中收购悍马案

2009年10月9日,通用汽车与中国民企四川腾中重工宣布,双方就通用旗下悍马车业务的出售签署最终协议。腾中重工将收购通用悍马,腾中重工将为此次收购付出10亿美元,其中收购悍马品牌付出5.5亿美元,其余4.5亿美元用于在成都龙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悍马生产线。 2010年2月24日,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在底特律宣布腾中重工无法完成对其旗下悍马品牌汽车的收购,此项交易失败。

二、案例分析

(一)出发点都是为了加强自主品牌开发,通过并购来提高自身技术、品牌优势。

(二)对国外品牌都表现出了不同程度的热衷,有的相当程度上达到了迷信的程度。

悍马是个高能耗产品,不符合中国目前发展战略,而国内企业却还热衷于收购,说明国内企业对海外品牌盲目追求。

(三)国内企业在进行海外汽车并购时,对社会环境没有进行深层次的分析,或者说是对当前困难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存在一并就灵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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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西方的企业并购动因理论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解释我国的部分并购活动,但我国的并购动机仍有自己的特色。上文指出,企业并购活动在我国起步晚,显然相应的理论研究也不够成熟,未形成自己的理论体系(这也是本文摘要中只对中国特色并购“动因”进行综述而未加“理论”二字的原因)。以下部分将是对中国学者认为能较好解释中国企业并购活动的西方并购动因理论和中国特色并购动因,分中国企业国内并购动因和海外并购动因进行的综述。

1.中国企业国内并购动因

由于我国正处于转型转轨的特殊时期,因而我国上市公司的并购动因也呈现出多样化和特殊性,通过阅读学者们的相关研究发现,中国上市公司国内并购行为存在很多异于西方并购理论所解释的方面。

1.1政府干预动机

洪道麟、刘力等(2006)通过分析多元化并购也指出,我国上市公司大部分是国有控股企业,它们与地方政府具有千丝万缕、错综复杂的关系。一方面,上市公司的发展离不开地方政府的鼎力支持,如资金筹集、税收返还以及政策引导等各种优惠;另一方面,上市公司有时会因为政府关联而背负一些额外的义务。贾良定等(2005)的调查显示国内企业在进行多元化选择时会考虑政府政策。

1.2狂妄假说理论

熊德华(2006)以1999—2003年间我国证券市场上的并购事件为样本,从并购角度考察我国上市公司的多元化并购战略与企业长期绩效之间的关系表明,狂妄假说和自由现金流假说可以较好地解释我国企业的并购类型选择动机。绩效越好,实力越强,管理层就越容易受到狂妄情绪的影响,这些企业也越容易选择实行多元化并购。

1.3借壳上市动因

范磊(2004)、陈传刚(2007)在各自的研究中都指出,有的中国企业并购动机受到资本市场的限制,借壳或买壳上市成为他们的主要动机。陈静(2008)认为,由于我国公司上市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所以上市公司资格的稀缺性;同时严格的上市标准使得一些民营企业被拒之门外,所以民营企业往往以上市公司作为并购目标,通过控制上市公司,从而达到本企业上市融资的目的。

2.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动因

由于我国企业的跨国并购实践起步较晚,加入WTO后才开始蓬勃发展,参与时间比较短,参与程度较低,关于我国企业跨国并购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不多,没有形成统一的体系。但可以有以下几点概括。

2.1获得优质资产及品牌,抢占国际市场

党伟、朱莹(2010)指出,中国企业并购外国已有的知名品牌,借助该品牌在当地的知名度、营销网络等资源进入该国市场,是中国企业抢占国际市场的一条捷径。对于增长己进入瓶颈时期的中国制造业企业来说,通过跨国并购,既可以依靠目标企业的品牌效应增强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力,还可以利用目标企业原有的稳定、系统的销售渠道开辟跨国市场,迅速在当地市场占有一席之地,提高在国际市场上的占有率。

2.2获得经济发展所需要的自然资源

薛求知(2004)将邓宁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与我国企业跨国并购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对我国企业的跨国并购动因进行理论分析,把我国企业跨国并购的动因分为四类。在市场寻求型中指出,中国企业海外并购获取技术的动机日益清晰,与20世纪七、八十年代日本企业、90年代韩国企业的海外扩张动机不谋而合。

2.3政府的鼓励政策

我国相当部分跨国并购并不是纯粹的企业行为,政府的鼓励政策对其从宏观上加以引导、协调、监督、管理和扶持,使其能顺利、平稳、持续地发展。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经济政策来引导企业跨国并购。王习农(2004)认为,政府政策的改变特别是向有利于吸引外资的政策转变,能使更多国家的企业并购进入,跨国并购对一国政治经济稳定性的敏感性较为突出,目标公司所在国政府更迭的频率、权力交接秩序、政府政策的稳定性、工会力量的强弱、劳动力价格水平以及劳动生产率水平等因素,都会在相当程度上影响跨国并购行为。

三、结论

企业的并购动因是多种多样,复杂多变的。本文通过对中西并购动因(理论)的简单述评,可以看出,尽管以上西方的企业并购动因能够解释我国部分并购活动,但我国的企业并购动机仍存在自己的特色。特别是中国企业的并购行为似乎始终有政府的影子,对此作者将在接下来的学习中对其进行实证研究。我们只有将各种动因之间、中西并购动因加以结合考虑,才能对我国企业的并购行为得到正确、深刻的认识,为我们研究企业并购效应和其它相关问题开个好头。

参考文献:

[1]洪道麟,刘力,熊德华.多元化并购、企业长期绩效损失及其选择动因,经济科学,2006年第5期

[2]陈传刚,企业并购动因理论综述,北方经济,2007年第4期

[3]张维,齐安甜.企业并购理论研究评述,南开管理评论,2002年第2期

[4]朱莹.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动因、问题及对策研究【D】.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201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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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竞争的加剧,并购已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而我国对并购的研究起步较晚,多是建立在国外研究的基础上,目前,并购理论的研究多集中在并购动机的理论分析,并购绩效的实证检验、交易信息收集及并购后的整合管理等方面,对并购前期的重要一环――目标企业的选择研究不多,因此本文拟对目标企业选择的相关研究文献进行的回顾与总结,以期为相关的研究提供参考。

一、企业并购中目标企业选择的理论研究

在目标企业的选择方面,由于对企业并购的动机的理解不同,不同的企业并购动机理论其实都对目标企业的选择已经做出了限制,国外关于目标企业选择的理论研究中,主要的理论有:

(1)交易成本理论,认为并购的目的是将市场交易转化为内部关系,从而降低交易费用。是对企业纵向并购的一种理论解释。

(2)价值低估理论,主要是出于投机的考虑,该理论认为:在市场经济中,由于投资者拥有的信息不全面,因此产生了资本市场上许多不太出名的小企业相对于大企业来说价格被低估的情况。企业价值被低估对并购的影响一般以托宾提出的q比率来表示,q为企业股票市场价值(V)与企业重置成本(K)之比,即q=V/K。当q>1时,说明企业股票市场价值高于企业重置成本,形成并购的可能性很小;当q

(3)范围经济和风险分散理论,范围经济论和分散风险论对企业混合并购做出了解释。如果企业生产的产品品种单一,一旦这种产品市场低迷,企业就会面临巨大的风险,所以通过并购可以分散风险。范围经济论和风险分散论为企业的混合兼并提供了理论支持。企业通过混合并购策略实现范围经济和分散风险,形成生产成本优势、市场营销优势和技术创新优势,实现多元化经营,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4)市场势力理论与企业优势共享理论。该理论认为并购可使企业优势在并购企业和目标企业间相互共享,实现优势互补,提高竞争力。在现实的竞争市场中,一个企业可能拥有其它企业所不具有的竞争优势,如先进的管理经验、专利技术、品牌资产、产品差异化及独有的营销手段等,企业可以通过并购在并购企业和被并购企业之间进行分享,从而提高总体效益。

国内学者对目标企业选择的理论研究较少,倾向于研究目标企业选择时需要考虑的因素以及选优的方法。刘湘蓉(2001)对目标公司选择一般步骤及因素分析进行了阐述;欧阳春花(2004)主要研究不同的公司战略对目标企业选择的影响,刘智博)2004)通过实证研究了我国并购中目标公司的一般特征,何倩(2007)详细说明了层次分析法在目标企业选择的应用。

二、企业并购中目标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研究

在目标企业选择中,目标企业的价值评估是重要的一环。企业价值评估在国外发展的已相对成熟,主要的方法有:贴现现金流法,市场比较法,净现值法,成本法。西方国家的资本市场相对有效,企业的价值评估类同于股票价值评估。但是,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特有的流通股权与非流通股权分离的二元结构以及境内市场与境外市场严格隔离,导致我国上市公司价值评估难度加大,因此,现金流贴现法与净现值法主要用在了上市公司的价值评估上,在非上市公司的价值评估上,收益法使用的也比较广泛,但由于非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不充分,市场比较法应用得相当广泛。另外,成本法也时有应用,成本法用重置成本法评估企业价值,它是从企业重建思路来考虑的,即在评估时点重新建造一个与被评估企业相同的企业或生产能力及获利能力所需的投资额作为判断整体资产价值的依据。这种方法在估算资产的实体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方面存在着一定的主观性,而且难以反映资产的收益特征。

另外,Stewart(1991)提出了经济附加值(EVA)价值评估模型。即公司的经济附加值等于提前收益减去公司资产账面价值乘以加权平均资本成本。EVA 反映了企业税后净经营收益扣除了债务资本成本和权益资本成本后的收益,真正反映了企业真正创造的价值,能够有效的表现出企业的财务经济状况和企业的发展能力。

近年来,实物期权在价值评估中应用的也比较广泛。AngelienG.Z.Kemna 在(1993) Fina进行资本预算研究,在整个过程中进行实物期权的应用、核算,并发现对于战略性决策,实物期权确实比传统资本预算方法有用。

我国的学者也从多个不同角度对企业并购的估价方法及定价进行了研究。李长青(2002)提出了企业并购是把企业作为商品进行产权交易,研究了企业并购定价策略的方法,给出了决策模型和决策程序。聂志红(2002)总结了实践中对目标企业独立价值评估的几种方法,并从定性的角度构造了一个并购整体价值评估框架。喻剑(2002)提出了对目标企业并购溢价的现金流分析和整体价值评价的概念,提出了购并中的非上市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设想。黄薇(2007)论述了实物期权在目标企业定价中的应用.

综上所述,并购中对目标企业的价值评估需要综合运用不同层次的思路和方法,另一方面,在每次交易时都使用所有的定价模型、权衡所有的定价因素也是做不到的。应当根据并购的特点,选择适合的方法和模型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

参考文献:

[1]段 云:并购目标企业优选的价值评估模型.西南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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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海外并购,案例分析,战略, 整合

ABSTRACT

Oversea M&A (merger and acquisition) of Chinese company result from the adjustment requirement of industry framework,the great surplus of domestic capital and the appreciation pressure of  RMB.Chinese private company developed quickly.Therefore,it has come the era of oversea merger and acquisition of Chinese private company.

This articles takes from the reality of M & A cases --Zhejiang Geely Holding Group merge and acquise the well-known brands"Volvo" that is known as the "world  safest car"  , using the industry chain integration, cost-benefit comparison theory to explain reasons of Chinese private Overseas M & A  ,and the risks of Chinese private company in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then make strategic proposals.

KEYWORDS:Oversea M&A,Case Study,strategy,Integration

第一章 导论 1

第一节 研究对象、方法与路径 1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1

二、概念界定 2

三、研究的基本思路与方法 3

第二节   文献综述 4

一、垄断优势论 4

二、内部化论 4

三、国际生产折衷理论 5

四、规模经济理论 6

五、协同效应理论 6

第二章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背景及并购特点 9

第一节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背景 9

一、国际背景 9

二、国内背景 9

第二节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特点 10

一、目标行业差异明显 10

二、央企成为并购主力 10

三、现金出资继续占据主导地位 11

四、收购方式呈现多样化 12

第三章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并购沃尔沃的个案分析 13

第一节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的简介 13

一、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概况 13

二、浙江吉利控股集团的市场定位 13

第二节 吉利并购沃尔沃 14

一、并购内容 14

二、并购收益 15

三、并购成本 16

第三节 针对吉利并购沃尔沃的对策与建议 17

一、管理制度的沿用及发展 18

二、品牌管理 18

三、文化整合 19

四、人员管理 19

第四章 中国民营企业海外并购的对策建议 21

第一节  并购前企业做好尽职调查 21

第二节 并购方因地制宜进行企业整合 21

一、全面融合 22

二、保持各自独立性 22

三、创立新的企业文化 22

结束语 23

【参考文献】 24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研究对象、方法与路径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中国加入WTO后,中国经济全球化成为一个必然趋势。随着世界经济与中国经济的全面接轨,中国企业开始选择“走出去”这一发展道路,利用国际市场、国际资源进行新的发展。实现跨国并购是在全球化经济发展中,中国企业发展的必经之路。

各国企业都在探索如何转化危机,寻找新的发展机遇。对于中国企业来说,占据重要的一种方法是走出国门,进行跨国并购。而其中很大的一股力量是来自中国民营企业。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出现了快速发展的趋势,很多企业都通过并购的方式积极寻求海外发展的道路。民营经济是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快速发展的一种特殊经济成分。中国民营企业迅速成长的体现有三点:一是上规模的民营企业不断增多;二是民营企业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很多专利发明、技术创新以及新产品开发都来自民营企业。三是民营企业各项机制不断完善,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了比较好的制度保护。大多数企业选择了公司制的组织形式,以得到政策的更多庇护。 

本文运用了成本收益分析法来分析吉利并购沃尔沃这一案例,并在文中指出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风险。除了从政策环境方面的不利因素之外,还有企业自身因素,对被兼并企业的文化管理不了解,造成兼并后的企业运作失败。通过本文研究,可为中国民营企业的海外并购活动提供参考。

二、概念界定

   (一)企业并购的概念

企业兼并,是指并购方企业取得被并购方的全部股权组成新的法人主体的行为。

1.企业并购(M&A)是企业兼并(Merger)和收购(Aequisition)的合称。企业兼并,是指并购方企业取得被并购方的全部股权组成新的法人主体的行为。具体包括两种形式吸收合并与新设合并。

吸收合并是指并购方取得被并购方的股权,被并购企业被并入并购方企业并去法人资格,并购方仍然保留原有的法人资格,并购完成后并购方承担被并购方的全部债权债务。

新设合并是指合并双方并入新成立的公司(以下简称新设公司),合并双方以己原有的股权按照一窄的比例换取新设公司的股权,原双方企业均失去法人资格,同时新设公司产生法人资格,新设公司承担并购双方的债权和债务。

2.企业收购,是指收购方企业用现金支付或股票置换、承担债务等方式,取得并购方企业的股权或资产,从而达到对被收购方企业的控制。收购包括股权收购与资产收购,前者是获得被收购方企业的股权,从而拥有对被收购企业的决策表决权,实现在财务、经营、管理等方面对被并购企业的控制,后者只是资产买卖活动。

3.兼并与收购的最大区别在于,兼并使并购双方原来的两个法人主体合并为一个法人主体,而收购中并购双方并不合并为单一的法人主体,只是一方取得另一方的控制权.但在实际当中,二者联系非常紧密,往往相互交织,难以区分.因此许多学者将二者合并起来,统称为并购,泛指在经济活动中一个企业为了取得另一个企业的控制权而进行的产权交易活动。

(二)企业并购的分类

按并购双方所处的行业分类,公司并购可以分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

1、横向并购

横向并购是指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之间的并购。比如两家啤酒公司的合并就是横向并购。横向并购可以迅速扩大企业的生产规模,有利于实现专业分工,改进设备,提升技术,也可以降低管理费用,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规模经济。

2、纵向并购

纵向并购是指一个企业向上下游企业所实施的并购。按并购的不同方向可分为 前向并购和后向并购。前向并购是向其产品下游企业进行并购,后向并购是向其产品上游企业进行并购。纵向并购可以缩短企业产品的生产周期,节约运输成本,仓储费用:保证原材料及零部件的及时供应,降低交易成本。

3、混合并购

混合并购是生产经营活动没有关联的企业之间的并购。具体又可以分为三种形态:

产品扩张型混合并购。它是指产品生产技术或工艺相似的企业之间的并购,其目的在于利用企业本身的技术优势,扩大产品门类。如汽车制造企业并购农用拖拉机或收割机制造企业。

市场扩张型并购.它是指具有相同产品销售市场的企业之间的并购,其目的是利用本企业或目标企业的市场优势,扩大市场销售额。如化肥制造企业并购农药生产企业就是利用化肥和农药是面对同一市场,一家企业可以利用另一家企业的市场销售网络优势迅速扩大销售量。

纯粹混合并购。它是指产品和市场都无关联的企业之间的并购。如房地产企业并购汽车制造企业。混合并购可以实现多元化经营战略,可以增加收入来源,分散企业经营风险。

三、研究的基本思路与方法

(一)研究的基本思路

   

首先描述中国企业海外并购日益活跃的现状,其次叙述“吉利”并购“沃尔沃”的案例过程,指出吉利”并购“沃尔沃”的原因并运用相关理论进行分析,然后提出对策建议,最后总结主要观点,提出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二)研究方法

    1.案例分析法

案例研究法是认定研究对象中的某一特定对象,加以调查分析,弄清其特点及其形成过程的一种研究方法。通过案例分析法分析案例《浙江吉利控股集团并购“沃尔沃”》,并提出中国企业海外并购从战略上如何选择和遇到风险时需采取的策略。

2.文献研究法

文献研究法是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或课题,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地、正确地了解掌握所要研究问题的一种方法。文献研究法被子广泛用于各种学科研究中。本文从各大经济学术期刊和论文文献来分析中国民营企业海外并购。

3.比较分析法

     通过比较成本收益来分析案例——浙江吉利控股集团并购“沃尔沃”,研究中国企业海外并购从战略上如何选择以及遇到风险时需采取的策略。

第二节   文献综述

一、国内研究现状

有学者从产业链、政府和某些具体的产业来分析海外并购前应做好哪些准备。赵红岩(产业链整合的演进与中国企业的发展,当代财经,2008.9)从产业链的四个阶段:规模经济,专业经济,模块经济,网络经济来阐述产业链整合功能对中国企业的影响。赵伟和黄上国(促进民营企业跨国并购的对策研究,国际经贸探索,2004.3)分析了中国民营企业跨国并购现状及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并认为只有通过采取建立扶持政策、完善监管体系、法律体系和非政府支持体系等方面的措施,中国民营企业才能获得更好的发展。郭旭东(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产业视角,世界经济研究,2007)总结了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特征,从家电产业、装备工业、能源产业这三个具有代表性的行业出发,以产业视角分析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动机,认为中国产业结构的升级使国内企业的海外并购具有一定的历史必然性;国际产业转移的新趋势提供给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时机及产业发展程度不同导致不同产业的海外收购模式存在差异。武勇、谭力文(论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经济问题探索,2004.8)分析了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现状和制约我国企业跨国并购的因素,阐述了我国企业跨国并购急需解决的战略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对策来帮助民营企业在并购中应思考的问题。

有学者通过具体的案例,如TCL集团海外并购案例、联想并购IBM PC业务的案例分析,雅戈尔海外并购等海外并购实例来分析并购的特点、原因和战略等。倪奕雯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研究, 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 2007) 采取以规范研究为主,案例分析为辅的研究方法,对我企业海外并购的背景、动机和成效进行系统的梳理,并结合TCL集团海外并购案例的分析,对中国企业在海外并购过程和并购整合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探讨,并给出相应的对策。王海(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经济后果研究——基于联想并购IBM PC业务的案例分析,管理世界,2007)以资本市场数据为基础,实证检验和对比分析并购前后财务指标及市场份额变动趋势,研究了联想并购IBM PC业务的经济后果,认为联想目前仍然没有逃出“赢家诅咒”的宿命,目前成败尚无最终定论。邱欣欣(我国企业海外并购趋势、特点及战略分析,商业研究,2004.19)结合我国企业海外并购实例对跨国并购的趋势、特点及战略进行了初步探讨,对我国企业的海外并购在战略采取方面有很大的意义,从战略和战术两个层面来探讨和分析海外并购成功的原因。刘造林和沈洁(雅戈尔海外并购整合的理性分析,财会月刊,2008)以雅戈尔海外并购后整合为研究对象,分析其在并购整合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遭遇到的挑战,总结中国企业海外并购成功需要把握的要点,包括企业对自身的正确定位,对目标公司和并购时机的合理把握,充分认识整合困难,合理估计并购整合成本,整合应以增强企业核心为导向。

有学者注意并购后的整合问题。覃娜(中国企业海外并购行为研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2007)从企业并购的一般理论,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特点,提出中国企业大量进行海外并购有四个主要动因,并对中国企业海外并购行为进行SWOT分析,指出了海外并购存在的问题,包括并购历史时间尚短,一直以来并购集中在国有企业,并购领域只局限在个别行业和发达地区;并成功进行海外并购的战略措施:做好并购前的准备,优化并购中的环境,注重并购后的整合。陈剑和陈晶晶(中国企业海外并购中的人力资源整合对策初探,企业经济,2007)关注到了中国企业海外并购中的人力资源整合问题,认为导致中国企业海外并购中人力资源整合失败的原因主要包括四个方面:海外并购目的多为借用国际品牌加速国际化进程,致使目标公司缺乏认同感和双赢意识;没有专业的整合领导团队对整个整合工作负责;文化背景差异;忽略关键员工的价值。针对这四个问题,陈剑和陈晶晶提出整合策略,包括:从观念上摒弃对目标公司的俯视,更多从双赢理念出发,尝试让目标公司取得比目前更好的状况;建立一支专业的整合领导团队全面负责整合工作;加强沟通;知人 善任——挽留启用目标公司的核心人才;关注文化整合,发挥其在人力资源整合方面的重要作用;培养员工的企业认同感。

二、国外研究现状

经济学家们对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研究相当重视。主流理论如小规模技术理论(威尔斯,L.T.Wells,1977)、技术地方化理论(拉奥,Sanjaya Lall,1982,1990)和技术积累理论(坎特韦尔,John A.Cantwell,1991)解释了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规模扩张的原因。其他非主流的国际投资理论还有市场学派理论(克拉维斯,Kravis,1982),制度学派理论(安哥多,1978)和集聚经济理论等。邓宁(J.H.Dunning,2000)在原有理论基础上将与资产增加型(Assets Augmenting)及联盟行为相关的跨国投资活动纳入到理论框架中,形成拓展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

由于企业跨国并购的广泛性和重要性日渐突出,对这一领域的研究也日益增多。概括而言,在学术界影响较大的企业跨国并购理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垄断优势论

该理论是1960年由斯蒂芬•海默(Hymer)在其博士论文《一国企业的国际经营活动:对外直接投资研究》中首次提出。他认为传统的国际投资理论都有重要的前提假设:即市场始终是完全竞争的结构,企业在其中不具备任何支配市场的力量,它们生产的产品是同质的,有获得所有生产要素的平等权利。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争实际是不完全竞争,且这种不完全在不同的国家和市场都有不同程度和形式的表现。在这种情况下单个企业无法左右市场,竞争的不完全,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垄断。垄断带来利润并进一步刺激投资,扩大规模。没有特殊优势就不会产生直接投资,因此跨国并购是垄断动机的产物,是竞争不完全性的体现。

因此,跨国公司要进行对外直接投资,就必须拥有某种垄断优势(如技术、先进管理经验、规模经济、信息、国际声望、销售等优势),这些垄断优势足以抵消上述劣势,因此可以保证其在对外直接投资中获取丰厚利润。

(二)内部化论

该理论是1976由英国学者巴克利(Buckley)和卡森(Casson)在其合著《跨国公司的未来》中,将交易成本理论引进对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分析而形成。他们认为,导致对外直接投资发生的原因不仅仅在于最终产品市场的不完全性,更重要的在于中间产品市场的不完全竞争。为了谋取利润最大化,面对中间产品市场不完全的企业必然力图使这些中间产品在其组织体系内实行内部化转移。国际中间产品市场的不完全性主要由关税、配额、外汇管制和汇率政策等政府干预所引起,而跨国化的企业结构可以通过内部“转移价格”使税收支出极小化。内部化论者特别强调知识和信息也是中间产品,并认为知识产品市场的不完全性是决定内部化市场的重要因素。与垄断优势论不同的是,内部化理论并不是强调企业特有技术优势本身,而是强调企业通过内部组织体系和信息传递网络以较低成本在内部转移这种优势的能力。并认为这才是跨国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真正动因和优势所在。因为只有通过跨国并购或跨国创建的方法,才能以较低的成本将技术优势转移到国外,并且保护这些知识不被外人染指。美国学者马吉(S.P.Magee)则强调,跨国界的内部化可以使企业在新产品和其他信息开发上的投资得到充分报偿。

但是,交易内部化理论对跨国并购的适用性也是有限的,它是从跨国企业的主观方面来寻找其对外进行投资的动因和基础,而较少从国际经济环境的角度来分析问题,因此,内部化理论对于交易内部化一定会跨越国界,仍然缺乏有力的说明。

(三)国际生产折衷理论

前述的几种理论都是孤立地研究跨国企业的投资行为的。它们或者从企业内部,或者从外部环境分别寻找跨国投资的动因和行为机制,而实际上,直接投资只是跨国企业全部投资经营活动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它是跨国企业实现全球战略目标的重要手段和经营方式,但并不是唯一的手段和方式。为此,约翰•邓宁(Dunning)教授在1977年发表的《贸易、经济活动的区位与多国企业:折衷理论探索》中提出该理论。他将前述的垄断优势论、内部化理论以及区位理论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把跨国经营的决定因素概括为三类优势:所有权优势(O)、区位优势(L)和内部化优势(I),即OLI优势。并把这三类优势的拥有程度作为判断企业跨国经营方式选择的依据和条件。

所有权优势是一国企业拥有或能够获得而国外企业没有或无法获得的资产及其所有权,主要包括技术优势、企业规模优势、组织管理优势和金融优势等。区位优势是跨国公司在选择海外公司的国别、地点时必须考虑的东道国或东道国公司所具有的各种优势的反映。主要包括自然条件优势、经济条件、社会与制度优势。区位优势的大小不仅决定着一国企业是否进行对外直接投资和投资地区的选择,还决定了对外直接投资的类型和部门结构。内部化优势是指由于某些产品或技术通过外部市场转移时会增加交易费用,跨国公司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在母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进行中间产品的转移,就会防止市场缺陷的冲击,从内部化中获取高额利润。

    邓宁从微观角度概括了企业跨国发展的主客观因素:在主观方面企业拥有对特定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在客观方面,某些国家和地区具有特别适合这些无形资产发挥作用的有利条件;把两者联结起来,促使企业跨国化扩展的则是其转移使用无形资产的内部化组织能力。这样,他的折衷理论就较前述理论更全面和综合地说明了企业跨国发展的基本动因。

(四)规模经济理论

所谓规模经济(Scale economy),是指企业生产和经营规模扩大而引起企业投资和经营成本降低从而获得较多利润的现象。换句话说,规模经济是产品的单位成本随着企业规模及生产能力的提高而逐渐降低。在经济学中,这种现象又称作“规模收益递增”。1该理论认为:规模经济存在于生产、科研、市场营销等的各个环节。企业通过跨国并购,特别是横向并购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实现规模经济,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技术开发能力和生产效率的目标。

    这种规模经济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

1、企业的生产规模经济效应。跨国公司可以通过并购对企业的资产进行补充和调整,达到最佳经济规模,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并购也使跨国公司有条件在保持整体产品结构的前提下,集中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工厂中进行单一品种生产,达到专业化水平;并购还能解决专 业化生产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使各生产过程之间有机地配合,以产生规模经济效益。

2、企业的经营规模效应。跨国公司通过并购可以针对全球不同的市场进行专门的生产和服务,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可能集中足够的经费用于研究、设计、开发和生产工艺改进等方面,迅速推出新产品,采用新技术;此外,跨国公司规模的扩大使得其融资能力大大提高。

(五)协同效应理论

该理论认为企业并购活动能够给社会收益带来一个潜在的增量,而且对交易的参与者来说能够提高各自的效率。

    该理论包含两个要点:

一是企业并购活动的发生有利于改进管理层的经营业绩;二是企业并购将导致某种形式的协同效应,即所谓1+1>2的效应(并购后企业的总体效益要大于两个独立企业效益的算术和,同时也能增加社会福利)。

第二章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背景及并购特点

第一节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背景

一、国际背景

(一)经济全球化

 跨国公司为了加速公司的发展,选择采取在世界各地设立境外生产加工地点,以实现产品的全球化。经济全球化不仅加快了国际资本流动,接触了跨国间的制度障碍,而且使得跨国并购活动更加广泛与迅速。

(二)全球产业结构调整

经济全球化同时,产业结构也需要调整。通过并购,跨国公司以其交易内部化、生产过程全球化和全球生产企业化来重新整合全球的产业结构。目前,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在根据本国经济的实际状况进行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呈现出发展势头良好的趋势。

(三)国际市场的需求和需求的差别化

       虽然发展中国家处于相对劣势地位,但是仍可以发挥比较优势,主要来源于经济发展和国际市场需求的多极化和差别化。所以说很多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处在这样的国际市场中仍然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二、国内背景

(一)国内企业竞争压力越来越大

由于大部分消费品市场增长缓慢或者停滞不前,价格竞争激烈,大批企业利润下降甚至亏损,企业的生存压力越来越大,而且还面临着境外企业竞争国内市场。

(二)国内面临产业结构的调整

国内传统产业的产品市场需求已不能再有大的发展,应转移向高端产业方向发展。这样将会促进我国产业结构的升级与优化,还能扩大海外市场。

(三)国内面临严重的贸易失衡和贸易摩擦

我国企业大多还停留在劳动密集型发展阶段,其产品在国外市场上的竞争力往往是单一的价格竞争所致。只是依赖低成本优势会遇到贸易保护主义者的抵制,商品出口模式受到了挑战。另一个原因是,不同的区域经济集团对外来商品往往采取歧视性策略以保护本集团内部企业的利益。

        (四)对外依存程度大

国内资源类产品对国外的依赖程度非常大。除了资源以外,中国企业对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理念也有着很高的依存度。会产生的局面是国企再无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只对跨国公司有着很强的依赖性,而外方在垄断了市场份额后切断了国有企业原来的技术优势,而且也不肯传授和转移他们的核心技术,从而左右了中国很多企业的产出能力,甚至控制了他们的未来命运。

        (五)国内资本的积累

        国内资本供应能力强,外汇收入的增加,本币供不应求,导致本币汇率的升值。为了稳定币值,中央银行必须增加货币供给以收兑外汇,外汇占款比重的不断上升,货币政策不能灵活运用。

(六)人民币走强

人民币升值会引起中国企业更大规模向外投资,因为随着人民币的稳步升值,以人民币计价的海外资产价格将下降,这可使中国的企业能以更少的代价获得国外企业的资产。汇率的升值增强了人民币的购买力,外汇管制的放松便利了资金的流动,强大的外汇储备为企业的兑换提供了支持,这些对我国企业的跨国并购和新设投资都非常有利。

第二节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特点

一、目标行业差异明显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涉及的行业有家电、汽车、机械在内的制造业,也有电信、银行、IT业在内的服务行业和传统的采矿业。在金融危机前后,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在行业上存在明显差异。

     二、央企成为并购主力

海外并购是企业综合实力的体现。央企一直是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主力。进入21世纪以后民营企业日益活跃在海外并购的舞台上。在2005年的海外并购事件中,有限责任公司占32%,国有企业退居第二位。金融危机发生后,以外销为主的民营企业受到很大影响。

2007年到2009年第一季度的代表性并购事件中,中石油、中铝、中海油等均为央企。民营企业缺位成为金融危机中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突出特点。

但是各国对外国国有资本并购本国企业有诸多限制,民营企业参与海外并购时东道国政府审查会相对宽松。民营企业更关注并购成本、并购风险,具有更为谨慎的优势,较宽松的审查有助于他们在海外并购的路上走稳。如雅戈尔收购新马、263收购i Talk和美克收购Schnadig,都是中国民营企业在金融危机背景下进行海外并购的典型代表。并购交易为上述三家公司带来了很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现金出资继续占据主导地位

表3-2 海外并购支付方式一览表

并购支付方式 简单含义

1.现金出资 现金交换目标公司股东股票

2.换股收购 并购方股票交换目标公司股票

3.证券包销的现金收购 先接受并购方的股票,然后将其出售给商业银行变现

4.债券 用债券交换目标公司股东的股票

5.可转换债券或优先股 在规定的时期内按照预定兑换率可转换为普通股的债券或优先股

资料来源:张寒,跨国并购的理论、运作及我国企业的跨国并购问题研究[D],对外经贸大学

国际上大型跨国公司在进行海外并购时,可以选择的支付方式有多种(如表3-2)。对并购方而言,由于现金支付能保持现有股东的控制权,并且达成交易迅速简单,因而现金支付在全部支付方式中所占比率最高。但是现金出资对企业现金流的聚合提出了很高要求。中国企业海外并购也多以现金出资为主。由于中国企业获得现金流的主要方式是自身积累和银行贷款,通过贸易获得的现金大都用于企业日常经营,现金出资使得在并购资格审查过程中大量资金被冻结,企业经营灵活性因而变差。

四、收购方式呈现多样化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方式以往只有单一的协议收购,如今则协议收购和要约收购交替出现。2008年中钢集团以“敌意要约收购”方式完成了对澳大利亚中西部矿业公司的收购,表明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能力正在增强。

 第三章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并购沃尔沃的个案分析

第一节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的简介

一、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概况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汽车行业十强中唯一一家民营轿车生产经营企业,始建于1986年,经过二十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在汽车、摩托车、汽车发动机、变速器、汽车电子电气及汽车零部件方面取得辉煌业绩。特别是1997年进入轿车领域以来,凭借灵活的经营机制和持续的自主创新,取得了快速的发展。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总部设在杭州,目前资产总值超过140亿元,在上海、宁波、临海、路桥、兰州、湘潭建有六个汽车整车和动力总成制造基地,拥有年产30万辆整车、30万台发动机、变速器的生产能力。吉利汽车在全国范围内拥有近500个4S店和近600家服务站,据统计,吉利汽车累计社会保有量已经超过120万辆。自1997年进入汽车行业以来,吉利汽车连续六年进入中国企业500强,连续四年进入中国汽车行业十强,被评为首批国家“创新型企业”和首批“国家汽车整车出口基地企业”,并被誉为“中国轿车工业50年发展速度最快、成长最好”的企业。

吉利集团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结合当前汽车产业的发展趋势建立了“总体跟随、局部超越、重点突破、招贤纳士、合纵连横、后来居上”的发展战略。2007年6月,吉利集团开始战略转型,由单纯低成本策略向高质量、高技术、高效率、国际化战略转型。

二、浙江吉利控股集团的市场定位

吉利汽车初期的口号是“造老百姓买得起的好车”,推行低价策略,迅速抢占市场。经过几年的推广和运作,吉利汽车连续多年进入中国企业500强和中国汽车行业十强。有利必有弊,低价策略对吉利汽车早期的开疆扩土功不可没,但同时由于低价策略的执行使广大消费者给吉利汽车打上了低端产品的烙印。这直接导致吉利汽车的品牌知名度尚可,但美誉度较差。

为了扭转这种局面,吉利集团不断加强研发投入,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质量,并于2007年6月开始由单纯低成本策略向高质量、高技术、高效率、国际化战略转型,并提出了新的口号—“造最安全、最环保、最节能的好车,让吉利汽车走遍全世界”。虽然吉利汽车已经启动了战略转型,但是并不能立即改变广大消费车对吉利汽车的品牌认识,毕竟品牌的建立不是一蹴而就的。因此,吉利汽车目前的主要精力还是放在经济型轿车市场上,经济型轿车市场的成功将是进军中高端市场的基础和保障。

第二节 吉利并购沃尔沃

一、并购内容

早在2007年,李书福挖来了英国石油公司(BP)的财务审计师Peter Zhang来负责收购沃尔沃的事宜。后来李书福又请到了沃尔沃前总裁奥尔松出任顾问

通过一家美国咨询公司,李书福在2007年1月的底特律汽车展期间会见了当时

的福特汽车首席财务长勒克莱尔。据知情人士透露,双方讨论了包括沃尔沃在

内的诸多问题,但没有达成什么结果。

        金融危机爆发后,双方在2008年1月再次会面,这次李书福直接表达了吉

利有意收购沃尔沃。李书福向福特汽车正式发送了提议函件。但当时福特汽车

还在努力重组沃尔沃,还没有决定出售这一品牌。由于对吉利知之甚少,福特汽车没有认真对待这一提议。

       不过,随着美国汽车业在2008年逐渐陷入绝望,尽管福特汽车的状况要好于美国其他汽车公司,但也开始重新评估沃尔沃的选择方案。此后不久,吉利的提议就开始获得福特汽车内部的关注。前高盛集团总裁、出任福特汽车董事职位多年的约翰•桑顿得知了这一情况,他与中国有着广泛的联系。在福特汽车管理层的鼓励下,桑顿开始接触吉利集团。去年12月,桑顿在北京会见了李书福,了解吉利提出的计划。桑顿向福特汽车报告了情况,并建议认真考虑吉利的提议。大约这个时候,福特汽车宣布准备将经营亏损的沃尔沃挂牌出售。

吉利和福特前期已经进行了多次的磋商。该项交易得到了中方银行支持。沃尔沃目前的工厂、研发中心、工会协议和经销商网络将得以保留,同时,沃尔沃将借此进一步增强在中国这个重要汽车市场上的销售网络和采购渠道。未来的沃尔沃将由独立的管理团队领导,总部仍设立在瑞典哥德堡。2009年10月28日,福特汽车公司对外正式发表声明称,吉利汽车在沃尔沃收购谈判中为首选竞购方。

吉利汽车通过长达一年多的时间竞购,于2010年3月28日正式与福特汽车签约,以18亿美元的价格成功收购沃尔沃汽车,获得沃尔沃轿车公司100%的股权以及相关资产(包括知识产权)。

二、并购收益

         (一)全球成熟的经销网络和供应商网络

         如今,总部设在瑞典哥德堡的沃尔沃汽车公司,在全世界超过100个国家设立了销售和服务网络,拥有2,400多个销售点。

        吉利收购沃尔沃后,经销网络就覆盖到整个世界100多个国家,而不是单一的中国市场,这样势必会带来更多的机遇,因此会带来更大的效益。

         (二)品牌效应

         一个国家拥有知名品牌的多少反映了这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是国家综合实力的标志之一。但遗憾的是,无论从国产品牌现有数量、质量、规模、还是未来成长空间,中国品牌的塑造尚处于起步阶段。中国品牌普遍缺乏核心技术的支撑,在国际市场上缺乏知名度和竞争力。对于增长己入瓶

颈时期的国内企业来说,如何实现突破,如何与来自国外的知名品牌竞争,单

凭一己力量绝非易事。

        高端的沃尔沃品牌及其汽车安全技术会大大提升吉利的形象——吉利的产品一直被认为质量低劣。而且,将生产从瑞典移到中国可能会降低成本,改善收购后的业绩。吉利董事长李书福进军国际的雄心也会更进一步。自1927年第一辆沃尔沃汽车下线以来,“沃尔沃”这个品牌已响彻全球八十余年。80余年来,安全、环保、品质作为品牌的核心价值,始终贯穿在沃尔沃汽车发展的历程之中。自始至终,安全、环保和品质都是沃尔沃所恪守的品牌核心价值,是沃尔沃对每一个消费者永恒的承诺。当沃尔沃这个知名品牌出现竞争力锐减的趋势,吉利把握这一时机,通过海外并购将沃尔沃和中国的低成本生产制度结合起来,这样不但延长全球性知名品牌的生命周期,可能为企业带来实质的利润,而且能够使该品牌焕发新的光彩,获得新的机遇。

      (二)技术和知识产权效应

交易达成后,沃尔沃在中国市场的实力将得到加强,并在高速发展的市

场上创造新的增长机会和实现各项业务之间的协同效应。吉利借助于沃尔沃公司在 汽车高端市场上的生产技术和知识产权,拓展海外市场,进入以前没有进入过的国外市场,有利于降低技术成本。

       

         不管是技术、能源还是品牌,都可以归纳到“资源”这个大范畴内,而

中国又是一个“资源”相对匾乏的国家,成为世界制造业中心的目标设定无疑加大了这种资源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缺口。一旦弥补了这个缺口,那么中国的经济发展仍将保持高速稳定的增长。

      

三、并购成本

         近年来,沃尔沃轿车公司的销售收入下滑严重,2005年还能盈利约3亿美元,但此后3年均亏损严重。如果吉利接手后不能迅速改善沃尔沃轿车公司的经营状况,那这次收购给吉利带来的就会是一个无底深渊。

       (一)生产成本高

        当沃尔沃的市场表现稳定之后,吉利要考虑的就是如何降低沃尔沃的成本。高昂的成本是其多年亏损的重要原因之一。但这里所指的成本并不光是生产成本,而是其研发成本。福特近十年间为沃尔沃的技术研发提供了100亿美元的资金支持,这个数字是吉利望尘莫及的。不过低成本的车型开发却是吉利的特长。在最近两三年,每次车展吉利都会推出20多款新车型,甚至包括“小劳斯莱斯”等顶级豪华车型,吉利只缺少一个高端平台来投放。如果将来沃尔沃能够通过吉利开发的车型,再进行独有的安全技术的包装,后续产品的研发应当不成问题。

        (二)管理成本高

        当吉利并购沃尔沃后,整合是极其重要的一个环节。如何整合好收购后的企业,如何进行内部动员及沟通以建立共同的企业使命及企业文化,如何对整合的过程进行监督控制以保证协调效应的实现和整合后业绩的提升,如何在整合过程中不分散企业对市场及客户的关注以保证竞争优势,都是吉利并购沃尔沃后所面临的挑战。

        整合中最重要的是人力资源的整合问题。只有通过人力资源整合,才能充分发挥企业员工的潜能,和谐处理企业经营者与员工之间的关系,为以后的业务整合、治理结构整合、文化整合、营销以及财务管理整合等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品牌重新包装成本

        沃尔沃品牌的纯正,沃尔沃品牌的价值观念和企业文化一直是沃尔沃的价值成本之一。而吉利如若太多参与到沃尔沃品牌中去势必会影响沃尔沃在世界上的品牌价值,另外一个办法是重新创造自主品牌,这就需要大量的宣传资金投入和品牌包装的经验和人才,成本之高是可以估计的。

        (四)资金成本

        吉利用于收购沃尔沃的18亿美元对于一个中国民营企业来说是非常不容易的。即使通过上市融资和引进游资、贷款或内部现金流的重新分配等融资方式可能仍无法满足吉利对巨额资金的需求,因此吉利的资金链紧绷问题也会日益凸现。

      

第三节 针对吉利并购沃尔沃的对策与建议

       在吉利并购沃尔沃案例中,生产成本、管理成本、资金成本等各项成本总和与此次并购收益相比较,很有可能会大于收益,为了减少发生这种情况的概率,使收购合理,必须增加收益,减少成本,提出以下一些策略及建议。

   一、管理制度的沿用及发展

          如果沃尔沃的经营情况良好,管理方法基本得当,则应保持其管理制度和方法的暂时稳定性和连续性,以避免损伤沃尔沃员工的感情和工作的积极性。但从长期发展来看,在同一企业内部存在不同的管理制度和方法必然造成政策的混乱,因此充分吸取双方优秀的管理经验,制定新的管理制度,形成新的管理方法乃大势所趋。

       但管理的整合并不是对两个企业优秀管理经验简单地兼收并蓄。随着并购后企业规模的扩大,相应的信息传递渠道、沟通方式和管理方法均会发生相应的改变,如仍沿用过去的管理经验和方法去管理规模扩大后的企业,必然难以适应变化了的环境需要,可能造成管理僵化、丧失效率。

        吉利如何才能做好沃尔沃呢,当务之急,吉利应该保持沃尔沃品牌的纯正度,保持沃尔沃品牌的价值观念和企业文化,这也是瑞典方面比较担心的一点。毕竟,沃尔沃作为豪华品牌出现,其品牌定位和产品价值都与吉利不可同日而语。收购沃尔沃能使吉利的品牌形象及价值提高,但对于沃尔沃来说,其品牌影响力及形象多少会打一些折扣。

二、品牌管理

        如何才能保证沃尔沃的品牌价值和形象呢,这就需要吉利能够抵抗住诱惑,至少在产品层面尽量少的与沃尔沃产生瓜葛。吸收和利用沃尔沃的技术必定是吉利收购的诉求之一,但在短期内,为了保证沃尔沃的剩余价值,吉利应当避免与沃尔沃产生本质上的联系。

       1 999年福特收购沃尔沃时,为了获得其核心技术,并降低生产研发成本,将沃尔沃及旗下福特等各品牌车型进行平台整合,实现同平台开发,甚至共线生产。而沃尔沃也被一些人看作披着豪华外衣的福特,其品牌影响力迅速下降,在全球豪华轿车市场的占有率逐年走低,从1995年的14.9%降至2008年的8.2% 。

        虽然平台化是如今汽车业的发展潮流,但如果在两个迥然相异的品牌之间进行同平台是不合适的。吉利如果急于拿到沃尔沃的技术,而采取同样的策略是不可行的。李书福似乎对此也有着清醒的认识,他表示收购后沃尔沃和吉利会分开运作,保持沃尔沃品牌的独立性。

       自从2006年沃尔沃S40开始在长安福特国产后,今年又投产了专门针对化了的内外环境对原有管理模式进行调整和创新,是海外并购后面临的一项长期的任务。

三、文化整合

       企业文化的整合是在并购后整合过程中最困难的任务,但中国企业海外并购还面临企业文化差异挑战。中国企业在海外的形象通常与低价格的产品和低效率的企业联系在一起,被并购企业所在国的员工、媒体、投资者甚至是工会仍然对中国企业持一种怀疑的态度和偏见,由此带来双方在业务及组织上的整合都受到阻碍,整合的难度将大幅度增加。

        吉利要想把文化的冲突降到最低程度,就要学会如何建立起一种共同的文化,而不是非此即彼地选择一种文化。问题的焦点不应放在两种文化有多大的差异上,而应该权衡长期保持这些差异的利弊得失,吉利必须能够在文化整合和沃尔沃对一定自主权的需要方面找到平衡,而过于急进但错误的文化整合会直接导致资产价值的流失。

四、人员管理

         并购完成以后人员的整合也是至关重要的。西方很多并购案例表明,人才的流失是并购失败的一个重要因素。在西方并购之后被并购企业核心管理层大面积流失的失败案例也很多。然而,大多数中国企业都缺乏海外市场的运作经验,如果能借力于被并购企业原有核心人才,显然是完成并购整 合的捷径。

       虽然相对于国内而言,海外市场有大批职业经理人可用,而且成本也远比国内市场低,但是如果没有把握能留住被并购企业的核心人才,那么吉利就应该仔细审视并购计划,因为新近引进的职业经理人通常需要一个过渡期,这无疑会给整合带来更多变数,因此投入海外成本的方法会行之有效。

 

第四章 中国民营企业海外并购的对策建议

从吉利的并购案例中可以得到启示:并购有很长的路要走,实现了资本上的并购只是并购活动的开始。因此,企业要在并购前做好成本、收益分析,采取提高收益、降低成本的具体做法。具体做法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第一节  并购前企业做好尽职调查

科尔尼公司对全球115项并购案的跟踪研究表明30%的并购失败来自事前的战略规划和目标选择,60%的并购失败来自并购后的整合。并购过程中细致的尽职调查可减少这两种失败的发生。

做好尽职调查的第一步是选择一个好的财务顾问。经验丰富的国际著名投行是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首选。吉利应做好这方面的准备,在现实中,吉利也确实做到了,李书福请到了沃尔沃前总裁奥尔松出任顾问,通过一家美国咨询公司,李书福会见了当时的福特汽车首席财务长勒克莱尔。这使得吉利在人力资源和经验方面的不足得以弥补,与沃尔沃的沟通顺畅,并购运作合规性提高,并购成功的几率因之会增加。

尽职调查的第二步是明确调点。调点包括预测并购的成本与收益。对吉利而言,并购前需调查福特公司经营下的沃尔沃近几年来的利润或是亏损情况,对沃尔沃的剩余品牌价值进行评估。如若并购成功,并购后前期成本和并购后期成本也需相应规划,更重要的是成本与收益要相比较,做出最妥当的决策。

第二节 并购方因地制宜进行企业整合

整合是企业并购的最后一环,也是并购目标能否实现的关键。企业整合没有固定模式,成功者的经验是依据并购后新企业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因时制宜,选择不同整合模式。其共同点只有一个,就是保证并购双方的有效契合,互利双赢,即能发挥协同效应,从而降低成本,提高收益。

一、全面融合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多选择吸收合并。并购方吸收目标公司进入自己已有体系,目标公司不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并购方保留自身名称继续存在,并获取目标公司的财产、责任和权利。

在这种情况下,吉利对沃尔沃的整合宜采取全面融合的方式。采用这种模式初期,沃尔沃员工会觉得变化太快,一时难以接受。但是经历过一个调整期后,企业整体的协同效应得以体现。沃尔沃讲会成为吉利企业中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整合由此达到目标。

二、保持各自独立性

当海外并购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经营全球化,分散经营风险时,并购方和目标公司并购后整合仍保持各自独立性的做法比较合适。这种并购基于财务投资,即并购方并不想涉足具体经营活动,而是想要分得目标公司的经营利润。

对应吉利并购沃尔沃案例的具体做法是:沃尔沃已经纳入吉利公司的全球体系之中;但是吉利的内部和沃尔沃的内部,管理层和普通员工的职位、企业文化和生产销售的理念不发生改变,吉利只是按股权取得红利。

三、创立新的企业文化

当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目标是强强联合形成新的强大的企业集团时,整合双方最好的资源以创立一种新的企业文化是一条有效思路。沃尔沃企业文化中存在优秀成分,又与吉利企业属于同一行业,在并购后的整合上吉利企业应该学习对方的企业文化和管理模式,选择双方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的优秀部分加以融合,成为新集团的文化和经营理念。

结束语

海外并购是中国企业推进国际化进程的重要途径之一。经过多年探索,中国企业在海外并购领域已经积累了若干经验和教训。海外并购的行业也发展到涵盖诸多领域。在海外并购中,民营企业展现成本管控优势,使其在海外并购进程中获得空间。海外并购必须在前期制定严密周到的发展战略规划,做好尽职调查,对目标公司的收购报价坚守底线,充分利用国内和东道国的政策支持,妥善处理并购后整合问题,中国企业仍可以相对安全的进行海外并购。

本文研究的不足:在研究吉利并购沃尔沃案例中,没有用详细的数据来论证案例的过程及风险等,该并购案例是否成功有待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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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中图分类号:F276.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8)07-0024-02

国内外学者对跨国并购绩效的影响因素进行了深入具体的研究,国外学者认为,以下因素均影响跨国并购的绩效。

一、持有期限

并购持有期限从长期和短期两个方面来研究的。Jensen and Ruback(1983),Bradley,Desai,Kim(1988),Jarrell,Poulsen(1989)、Franks,Harris,Titman(1991)、Healy,Palepu,Ruback(1992)、Schwert(1996)、Loughran,Vijh(1997)、Echbo,Thorburn(2000)和Houston et a1(2001)等的研究,对目标公司(target firms)获得显著的正收益已经有非常一致的结论:获得显著的正收益。

二、支付方式

有两种基本支付办法:现金支付和股份(资产)支付。(Travlos,1987)发现,并购企业的经理寻求最盈利的支付并购的方法;特别地,如果认为企业的股票被低估,经理就会用现金支付并购;如果股票被高估,经理就会用资产支付并购。Pettway et al(1992)研究日本企业在美国的并购发现:收购中用现金支付比用资产支付对并购者有着高回报;Harris and Ravenscraft(1991)在跨国并购的研究中得出用现金支付对目标企业也有着高回报;可是,Eckbo et al.(1990)发现在加拿大的收购,混合支付(现金和股票)比单一支付(全部现金或全部股票)可获更高的超常收益。

三、收购公司的财务特征

负债权益比例(总负债/股东权益)的值越大,收购公司(bidder firms)的收益越大;Lang, Stulz, and Walkling(1989)的研究发现,收购公司的超额收益与收购公司的Q比例(市场价值/重置成本)存在正向关系。

四、双方行业的相关性

Rumelt(1974)把并购分成相关并购和非相关并购。并购企业与目标企业的资源或产品――市场类似,它们之间的并购称之为相关并购,或相关多元化;如果并购企业和目标企业处在不同的市场,并且他们的产品并不直接竞争,则称为非相关多元化,或混合并购。

Markides和Ittner(1994)认为在国际并购中,相关并购比非相关并购能够创造更多的价值。但Seth(1990)认为,相关并购与非相关并购在总体价值创造方面无显著差异;Lubatkin(1987)发生在1948―1979年间的1 031起美国FTC备案的最大并购案例证明得出并购企业与目标企业的股东价值升值的从大到小的顺序如下:垂直并购、纯粹混合并购、市场集中型并购、水平并购、产品集中型并购,而这一结论恰恰与传统假设相反。Ghosh(2001)及Linn和Switzer(2001)发现企业集中度与长期绩效之间不存在正相关关系;Agrawal,Jaffe和Mandelker(1992)发现混合型并购的长期股价水平要高于非混合型并购;Shelton(1988)研究表明并购允许并购者进入新的但不是相关的市场,可以为股东创造巨大价值。

五、并购的行业特点

Anand和Singh(1997)研究了美国国防工业多样化(diversification-oriented)并购与集中(consolidation-oriented)并购的绩效差异,其结论是处于产业的衰退阶段,集中并购的股票市场和运营绩效优于多元化并购;Bruton、Oviatt和White(1994)研究了51起困境企业的相关性并购和非相关性并购,发现困境企业的相关性并购其成效优于困境企业的非相关性并购;Park(2003)研究了在比较盈利性的产业,相关多元化比非相关多元化更加可获利;Kwok and Reeb(2000)提出上游―下游假说,不同国家相关业务的风险影响外国直接投资。投资于上游企业(在比较稳定的经济)可以降低风险,而投资于下游产业却增加了风险。

六、相对资产规模

(Asquith et al,1983;Kang,1993)认为当目标公司的规模增加时,并购企业的超常收益也增加;Cakici etal.(1996)利用发生在1983―1992年间的195个外国公司并购美国企业的数据推出与上述相反的结论:在国际并购中,外国收购者的超常收益同收购者与目标公司的相对规模没有关系。

七、汇率影响

Harris and Ravenscraft(1991)用实证的方法验证国际并购中的收益与汇率影响系统相关,他们发现美元越强势,对美国收购者来说收益越大。换句话说,买者的货币相对于美元是强势的话,把美国企业作为它的目标企业进行跨国收购的收益就高。

八、文化差异

Jemison、Sitkin(1986)和Buono et al(1985)认为,当两个企业有相对大的文化差异很可能导致“文化模糊”和过程损失;(Jemison and Sitkin,1986)认为大的文化距离与高程度日常并购整合冲突紧密相连;实证结果表明,对于双方存在明显文化差异的并购,投资者往往持消极态度。Buono,Bowditch和Lewis(1985)则进一步判断,企业文化(管理风格)的差异很有可能是购并不能实现预期目标的主要原因。

与前面看法不同,很多跨国并购研究对民族文化的存在持积极态度:Morosini,Shane和Singh(1998)在1987―1992年间调查52家跨国并购的企业发现,多国籍企业可以通过进入目标公司并获得嵌入民族文化中的多样化的惯例和技能,可以提高跨国并购的绩效;Barney(1986)认为,跨国企业需要拥有多元化的惯例和技能,以应对多元化的世界;Larsson和Finkelstein(1999)的研究更明确,他们认为跨国并购(民族文化差异)意味着更高的购并潜在价值,更低的员工抑制和流失率。

九、并购类型

并购一般分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理论上认为混合并购的效率是相对比较低的。Jensen(1986)认为,混合并购相对于相同行业内的横向并购和纵向并购而言更难以成功。效率理论认为,混合并购不能提高企业效率,但是,实证研究的结果没有为这些理论提供经验支持。Elgers和Clark(1980)发现混合并购的并购企业的收益高于非混合并购。Agrawal等人(1992)的实证检验则说明兼并后若干时间内混合并购的并购企业的效益并不低于非混合并购。

十、其他因素

其他影响跨国并购绩效的因素很多:

1.组织先前的并购经验

(Walsh,1995)认为,有着不同环境下的经验的经理和工人比没有这些经验的经理和工人的生产性会更高;(Calori,Johnson&Sarnin,1994)在国际化多样性企业的CEOs比国内企业的CEOs有着更丰富的知识结构;(Hitt et al.,1998)过去的并购经验可以加速企业形象建立的过程和被并购企业的资源整合;(Han,2002)通过91家投资在中国的韩国企业分析,有着相当多的国际化经验的投资者比有着有限国际化经验的投资者能够展现更优良的业绩;Markides和Oyon(1998)也认为先前的国际并购经验能够更有效的管理和整合并购;可是,Haleblian和Finkelstein(1999)认为组织先前的并购经验的影响由正到负。目标企业与先前的目标企业越类似,并购效果越好。但当这些先前经验如果被不适当的总结,组织先前的并购经验与并购绩效没有显著的相关性,甚至呈负相关关系。

2.管理风格差异与绩效

(Bhagat,McQuaid,1982;Sathe,1985)认为管理风格是指管理要素和组织的主体文化;(Covin,Slevin,1988;Khandwalla,1977;Miller,1987)认为管理风格包括以下一些要素:管理群体对待风险的态度,他们的决策方法,以及控制沟通类型偏好;(Davis,1968)认为:管理风格的一致性能够促进并购后的吸收,而管理和哲学上的差异会成为成功并购的障碍;(Buono和Bowditch(1989))提出假设,管理风格上的差异是企业通常未达到并购前进行的可行性研究所预估的绩效水平的主要原因。

3.并购企业获得目标企业的顺利程度

Bradley et al(1983)认为目标股东在经历一次未成功的并购之后,在紧接着的数年内的一次新的并购提议能够保持在第一次并购的价位上。如果第一次未成功的并购导致目标企业的股价上升,而在五年内未见新的合并方案,那么,其股价基本上跌到原来的水平。Bradley et al(1988)认为如果有多个收购企业对同一个目标企业进行竞争那么就会降低收购者的回报;Harris and Ravenscraft(1991)和Cakici et al(1996)研究外国公司并购美国企业时也有类似的结论;另外,美•罗伯特J.博尔盖塞(Robert J Borghese),保罗F.博尔杰塞(Paul FBorghese)提出,识别和筛选潜在的收购对象中,也是一个影响因素。

国内学者也对跨国并购绩效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认为持有期限、支付方式、收购公司的财务特征、并购次数、并购类型、相对资产规模、汇率因素、同属管辖、关联交易、并购的成功与否都不同程度地影响并购财富;干春晖(2005)认为,并购的顺利程度对并购财富有一定的影响;廖运凤(2006)目标企业外部环境包括政治法律制度、经济环境、社会文化环境和技术环境。外部环境是一个由多种复合因素构成的系统。投资者在做出跨国并购的决策之前,必然对这些影响并购成败的外部条件有所了解,才能使并购为并购双方带来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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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

陈昆玉提出“公司并购的绩效”是衡量公司并购成功与否的依据,这个概念并不是完全准确,但是让我们在某种程度上对并购绩效有了一定的认识。对公司并购绩效的深入研究有助于加深对其他方面的认识,“然而一般都是集中在对中国现有政策的解释和已有实践的解释方面上,在很大程度上带有单项就事论事的倾向”。关于企业并购绩效的研究范围涉及到很多方面――宏观的、微观的,以及国内的、国外的,还有国内外之间的,这样研究起来就需要以大量的实证数据为基础。通过收集的论文结果来看,大部分论文对绩效的研究都是从实证角度出发的,并且关于企业并购绩效的实证研究也是当今国内外研究的热点。

一、并购绩效的理论研究

张宝红提出股权结构会对公司决策产生重要影响,进而对公司并购绩效产生影响。作者通过外资所处的股东地位不同对公司绩放产生的影响,得出的结论是虽然上市公司被并购后扩大了生产规模取得较大的经营收入,但同时加大了偿债能力出现危机的风险,所以出现整体业绩下滑的情况。

宋耘提出了通过协同效应的实现程度来衡量并购绩效,即通过并购所涉及的两个企业间的相互作用而创造的净利益。但是在这篇文献中他只是提出了分析方法,并没有真正的分析具体的实证数据,也就没有得出并购绩效的具体变化。

二、并购绩效衡量方法研究

国外对于并购绩效普遍的研究方法是超额收益率法。这种方法将收购公告前某段时间(事件窗)内并购双方股东的实际收益R与假定无并购公告影响的那段时间内股东的正常收益E(R)进行比较,得出超额收益AR,即AR=R-E(R)。

目前国内关于并购绩效实证研究主要是通过分析财务数据的方法对企业并购的绩效进行的研究评述的,而仅部分学者提出了将“并购动因”和“财务指标”结合来对并购绩效进行分析。

超额收益法。Anup和Jeffrey回顾了22篇研究文献,这些文献分别计算了发盘收购、其他收购、购买资产等重组方式发生后公司长期的超常收益,综合的结果是兼并后长期绩效为负,发盘收购的绩效为非负(甚至可能为正)。财务数据法是通过建立一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选取一定的财务指标,通过考察事件发生前后指标变化来评价事件的影响。

利用因子分析法对上市公司并购前后绩效动态变化进行研究。陈雯、窦义粟等利用“KMO及巴特利特球形检验”的方法进行因子分析,得出的结论:中国企业跨国并购后从综合绩效得分上看还是比较成功的,但可能由于整合战略制定上的一些失误,综合绩效振荡上升,上升的速度不快。吴豪、庄新田利用因子分析研究方法与屈颖爽的类似,建立一个指标体系,其中包括十三个元素(也是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但是多出了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股东权益比率这三个因子),得出并购后公司当年绩效确有一定的提升,但缺乏长期性的结论。

“并购动因”和“财务指标”结合的分析方法。史田田提出应从企业“并购动因”与“并购绩效”关系上对企业并购绩效进行系统地研究,指出现在大部分对“并购绩效研究不从每种动因产生的理论根据和实施条件研究并购目标选择的侧重点,缺乏对企业并购绩效的探源性分析”。作者还指出了目前研究缺乏从产业角度深入研究企业并购绩效。蒋叶华,陈宏立提出了并购动机的研究是企业并购绩效研究的重要方面,指出对于企业并购前后的效益分析要了解并购的动机,以有利于揭示并购中存在的问题及制约因素。还提出了企业并购绩效评价方法:(1)非正常收益法;(2)会计指标法。

三、研究结论

大部分的文献都是通过具体的财务数据来分析,这样的得出的结果也比较类似,即企业并购后短期绩效较好,但是缺乏长期性。这样的分析方法笔者认为存在以下问题:

1 并购案例非常多,而且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大部分学者研究只是选择了某一个目标公司进行财务分析,缺乏代表性。

2 只是给出了结论,并没有分析成因。

3 分析方法比较单一,并不能全面地、系统地得出比较有说服力的结论。

虽然有的学者提出单纯的财务数据分析的一些问题,并给出了解决方案,比如史田田和蒋叶华等提出的并购动因,以及从产业角度研究并购绩效等,但并没有给出具体的实证分析,没有很强的解释力。如在以后对并购绩效的实证研究中加强对产生结论进行成因分析,尽量结合多方面的因素来进行研究,这样的结论才能更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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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

外资并购实际上是基于东道国视角的跨国并购行为,是指外国投资者对东道国国内企业的兼并收购行为。外资并购我国企业从20世纪90年代才真正开始。进入21世纪,伴随着我国加入WTO等国内外环境条件的变化,外资并购在我国得到了快速发展,出现了凯雷并购徐工机械等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外资并购事件。2008年出现的全球经济危机,使得最近两年外资并购步伐有所放缓。但是,我国巨大的市场始终对外资具有极大的吸引力,随着未来全球经济的复苏,外资并购在我国又将重新活跃。

由于外资并购在我国出现并发展至今仅仅只有十几年的时间,所以我国学者对外资并购的研究起步较晚。但随着近年来外资并购事件的增多以及国内各界对外资并购越来越多的关注,对外资并购的研究迅速增加,研究视角趋于广泛。笔者将目前国内有关外资并购的研究概括为四个主要方面:外资并购动因的研究、外资并购后整合过程的研究、外资并购效应的研究和其他角度的研究。

一、外资并购动因的研究

国内学者对外资并购动因的解释,借鉴了西方企业并购一般理论和跨国直接投资理论,同时考虑了中国外资并购的现实情况。

桑百川(2003)认为,外商控股并购国有企业一般出于两种动机,即战略性并购动机和投机性并购动机。战略性购并动机又包括协作动机、惩戒动机和试探性动机。黄海霞(2007)把外资并购方的动因区分为战略性、投机性及介于二者之间的战略―投机性和投机―战略性动因。

许崇正(2002)指出,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的动机将主要集中于两点: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以及从增强公司全球竞争力出发,利用中国的区位优势和要素优势,在中国设立全球供应基地。余珊萍、葛慧妍(2003)认为:全球竞争背景是跨国并购的推动因素、中国相关政策的出台为外资进入中国市场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中国巨大的目标市场规模是吸引外资的新奶酪、迅速扩大在中国市场的份额是外商投资的新目的。

李建国(2002)将外资并购的动机概括为六个主要方面:一是获取规模经济;二是巩固市场地位;三是获取重要资源;四是获取先进经验技术;五是获取短期收益;六是避税转移资产。

二、外资并购后整合过程的研究

外资并购后的整合过程对外资并购的实际效应或是否成功至关重要。西方学者对跨国并购整合中的人力资源管理问题、文化差异问题、并购整合与并购绩效的关系等方面的研究取得了一些成果。近年来,国内学者也开始关注研究外资并购后的整合问题。

季成(2007)研究了跨国并购的智力资本整合问题。其借鉴经典的跨国公司OLI理论框架,系统地分析了跨国并购的智力资本整合对跨国公司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区位优势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深入探讨了跨国并购的智力资本整合对跨国公司的静态价值创造效率和动态价值创造效率的影响;对跨国并购智力资本整合的绩效评价管理问题也进行了研究。

对外资并购整合过程进行综合研究的有邱毅(2006)、顾卫平(2004)和潘爱玲、吴世农(2007)等。邱毅(2006)着重从核心能力转移角度,对跨国并购整合过程进行了系统地研究,建立了一个并购整合过程核心能力转移的模型。顾卫平(2004)建立了一套基于契约和资源的跨国并购管理整合理论框架,将跨国并购视为两国投入要素,通过公司控制权市场实现有效结合的一种模式,相关契约和资源整合的实际效果将会决定跨国并购的实际效果或成功率。潘爱玲、吴世农(2007)从能力管理的角度,对跨国并购整合战略的目标、实现目标的要素组合以及跨国并购整合战略的实施流程进行了探讨。

也有学者研究外资并购中的文化整合问题。胡峰、刘海龙和金桩(2003)指出,文化差异是跨国并购活动失败的主要原因,而实施文化整合是保证跨国并购成功的关键。潘爱玲(2004)就文化整合与跨国并购的关系、文化整合的流程设计、模式选择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三、外资并购效应的研究

(一)外资并购对股东财富及企业财务业绩影响的研究

由于外资并购在我国上市公司样本数量少,数据收集困难,外资并购对股东财富及企业财务业绩影响的实证研究目前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

多数研究结果表明外资并购使目标公司股东短期内获得了累积超额收益。李梅、谭力文(2007)对外资并购和国内并购的财富效应进行了比较研究。研究结果表明,从总体上看,外资并购公司股东获得的累积超额收益要大于国内并购公司股东获得的累积超额收益,尤其在并购公告前后的几个短期累积区间内,外资并购的累积超额收益要显著高于国内并购。郑迎飞、陈宏民(2006)的研究结果显示,在短期内,被外资并购的上市公司投资者获得的日平均收益为0.1327%,说明外资并购发生时投资者普遍持有乐观预期;而长期来看,显著为负的累积超额收益表明,并购的长期股市效应不理想。叶楠等(2006)选取了发生在2003年的6个典型外资并购案例,发现其中只有一半的公司在事件期内取得了显著的超额收益,另外三个公司的外资并购消息并没有带来累积超额收益率的明显增加,反而引起了股票收益率的下跌。

多数研究也表明,外资并购后被并购公司的财务业绩得到明显改善。陈继勇等(2005)研究认为,汽车行业的外资并购绩效不仅整体明显优于内资并购,而且这种业绩改善具备明显的持续性。张华、贺春桃(2007)研究认为,外资并购给被并购公司带来了内在活力,使公司整体经营和管理绩效相对于被并购前有较为明显的改善。郑迎飞(2006)采用全局主成分分析法对26家被外资并购国内上市公司的业绩分析表明,外资并购当年综合业绩低于并购前水平,但随后两年业绩有所提高。但也有研究结论相反。卢文莹等(2004)研究了1995~2003年被外资收购的10家上市公司的财务绩效,研究结果表明外资对我国上市公司的收购并未使目标公司的财务绩效有显著改变。

(二)外资并购对目标企业竞争力等方面影响的研究

郭关夫、冯齐(2008)实证研究了外资并购对目标企业竞争力的影响,研究结果为目标上市公司被外资并购后,短期内企业竞争力有所下降,但不明显,经历一定时期(一年左右)后,竞争力得到相当程度的提高,说明通过吸收外资提升企业竞争力是个比较长的过程,需要较长的期间来考察。冯齐(2008)进一步研究了外资并购对目标公司竞争力的影响要素,包括主并公司与目标企业的行业相关性、外资控股比例、主并公司来自的地区等。

苏艳(2007)从外资并购给国内企业带来资本增量、充分利用目标企业资产存量以及通过伴随着并购活动而来的进出口贸易能提高生产力等三个方面分析了外资并购影响目标企业生产力的作用机制;利用基于DEA方法的Malmqulst指数,分析了外资并购国内企业所带来的生产力变化及影响生产力提高的因素;分析得出外资并购带来的制度变迁效应有利于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这些制度因素中最重要的方面是由控制权调整带来的委托和治理机制的改善以及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李君(2006)从微观角度研究了跨国公司并购对我国企业的品牌、技术溢出效应和公司治理的改善。

(三)外资并购对东道国影响的研究

有些国内学者从宏观角度研究外资并购对我国的影响。

罗志松(2005)提出了外资并购风险论的初步理论框架,从制度风险、产业风险和金融风险三个角度论述了外资并购对东道国的风险,并对外资在华并购的风险进行了实证研究。

何映昆(2003)建立起一个基本的理论分析框架――跨国并购对东道国产业竞争力的影响是通过作用于形成和创造产业竞争力的影响因素来实现的;从外部技术流入、企业组织和管理、市场结构以及产业结构等视角研究跨国并购对东道国产业竞争力的影响机理及后果;从实证角度考察了跨国并购对我国产业竞争力的影响,并着重说明在中国的现实条件下,是否有利于通过跨国并购提高我国产业竞争力。

郑迎飞(2006)将跨国公司并购国内企业的若干特征模型化,以跨国公司市场进入的因果为主线,以提高国内社会福利为目标,从本国政府如何规制外资并购的角度重点研究了如下几个关键问题:跨国公司的市场进入策略与政府规制、并购策略与条件识别、跨国并购的“融资和战略投资”双重特性与政府规制、基于市场结构的跨国公司选择,以及外资并购的产业效应和企业微观绩效。通过案例研究和实证研究揭示跨国公司并购国内企业的产业效应,提出国内可能出现产业效率提高和产业竞争力被压制双重效果的观点。

此外,姚战琪(2003)研究了跨国并购对市场结构变动及国际资本流动的影响;楼朝明(2008)研究了中美企业间跨国并购中的国家经济安全问题;等等。

四、其他角度的研究

除以上分类综述的外资并购文献外,国内学者对外资并购的研究角度还有很多:有进行综合研究的,如王习农(2004)的《开放经济中企业跨国并购研究》,张寒(2005)的《跨国并购的理论、运作及我国企业的跨国并购问题研究》以及叶建木(2003)的《跨国并购的理论与方法研究》;有研究外资并购国有企业的,如桑百川(2005)的《外资控股并购国有企业问题研究》和李盾(2005)的《外资控股并购国有企业的状况、问题和前景》;有研究外资并购政府规制问题的,如陈清(2008)的《中国外资并购政府规制研究》和杨镭(2003)的《跨国并购与政府规制――兼论中国对外资并购的规制》;有研究外资并购法律问题的,如何培华(2005)的《外资并购法律问题研究》;等等。

综观国内学者对外资并购的研究,可以发现,既有理论研究也有实证研究,研究的视角相当广泛,实证研究的方法也很多样,有事件研究法、经济增加值法和主成分分析法等,但笔者认为还存在以下研究局限:

第一,系统研究外资并购我国上市公司的很少。国内已完成的博士论文中,通过中国期刊网检索到的专门研究外资并购上市公司的只有李新平博士(2005)的《中国资本市场外资并购上市公司研究》,该论文从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变迁的理论出发,对中国的外资并购交易制度进行研究,并从积极促进上市公司外资并购和对其适度规制两方面进行了重点研究。

第二,没有系统全面地对外资并购的财富效应进行实证研究。目前对短期股东财富效应的研究较多,而对长期股东财富效应的研究很少,通过中国期刊网检索到的只有郑迎飞、陈宏民(2006)研究了外资并购后3年的股市效应。而且,除股东财富效应外,对外资并购的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财富效应几乎没有进行实证研究。

第三,实证研究外资并购后被并购公司财务业绩的文献中,对影响因素的研究非常少。笔者通过中国期刊网检索到的文章只有张宝红(2007)的研究,该研究认为跨国公司所处不同的股东地位和不同并购类型都对并购绩效有影响。而且,鲜有文献研究外资并购对被并购公司长期财务业绩(3~5年或更长时间)的影响,这主要是受我国外资并购的实践限制。

第四,缺乏将跨国并购动因与外资并购效应结合起来进行的研究。笔者认为,外资并购效应可以从外资并购的动因是否实现来衡量。

第五,受我国外资并购的实践限制,外资并购上市公司的样本有限,从而限制了大样本的实证研究。

从辩证的角度来看,目前存在的这些研究局限,也正是未来研究需要扩展的领域。随着我国外资并购实践的发展,外资并购的样本会逐渐增多,这些研究局限将被突破。

【参考文献】

[1] 桑百川,郑建明.国际资本流动:新趋势与对策[M].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3(1).

[2] 潘爱玲,吴世农.基于能力管理的跨国并购整合战略[J].广东社会科学,2007(4).

[3] 郑迎飞.外资并购绩效的全局主成分分析[J].上海管理科学,2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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