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7 1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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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课堂提问的重大意义
1.课堂提问是变相的考勤,有利于控制课堂秩序,提高学生到课率。逃课是所有高校面临的问题。逃课率高原因很多,有学校课程设置的原因,有教师授课过于僵化的原因,有大学生自由散漫、自律性较差、对思政课不重视等原因,也有教师不考勤或考勤次数少的原因。思政课一般都是合堂教学,学生多,任课教师不可能每次都全部点名考勤,只能采取抽点的方式,或通过临时考试、布置作业当堂交等方式来考查学生到课情况,使某些学生产生了偶尔逃课也不会被发现的心理。此外,学生的“团结互助精神”也使得“替答到”现象普遍存在。因此,变化考勤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逃课现象。课堂提问就是一种变相的考勤方式。老师的随机点名提问,使学生对自己这堂课能否被提问成为未知数,自然不敢轻易逃课,也避免了“替答到”现象。当然,这种提问方式的覆盖面相对较小,但由于这种方式的或然性,在保证到课率上还是有一定效果的。2.课堂提问有利于集中学生注意力,巩固教学内容,温故而知新。课堂提问分为课前提问、课中提问、课后提问三个环节。课前提问一方面是对上次课内容的复习,加深印象,增强教学效果,另一方面是对新课的过渡。课中提问有利于集中学生的注意力,及时把学生的听课情况反馈给教师,强化听课效果。课后提问是对所学知识进行巩固复习,及时掌握学生学习情况,评价教学效果。3.保证经常性的课堂提问,对学生的学习心理产生暗示效应,有利于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和自觉性。现在的学生自尊心很强,自我意识突出,课堂提问恰恰利用学生爱面子的心理,促进其加强学习。所以,保证课堂提问的频率,会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习的主观能动性,保证学习效果。
二、以学生为主体,巧妙设计课堂提问环节
课堂提问的目的是对学生知识掌握程度的考查,所以要始终围绕学生展开,在提问方式上要有所创新,巧妙设计课堂提问环节。1.课前提问。课前提问包括两类,一类是认知记忆提问,这是对已学知识的复习巩固;一类是新课导入。设计这类提问,一般在新课开讲之前,时间最好控制在10分钟内,问题以2-3个为宜,抓住课程的重难点有的放矢地提问。课前提问设计的题型可以多种多样,包括以下几种。(1)直接回答型。如上次课讲授了法律的基础理论,这次课可以直接提问什么是法?法律的本质是什么?这种提问简单易答,既帮助学生复习巩固,又能够建立学生的自信心,以及对新知识的渴求。(2)案例回答型。教师出个案例,让学生进行简短的讨论分析,从而复习旧知识,提出新问题,达到温故知新的目的。(3)视频导入型。教师通过播放简短的视频,让学生发现其中反映的问题,成功导入新课。如:在教授社会公德之前,播放一段不文明行为视频,让学生发现问题,指出不良现象,提出解决方案。2.课中提问。课中提问是课程进行中教师根据上课的内容及学生的听课情况进行的提问。课中提问一方面是及时考查学生对所讲内容是否掌握及掌握的程度,另一方面也是教师控制讲课节奏,集中学生注意力的必要措施。课中提问要讲究提问的有效性,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提问的针对性。一方面要针对课程内容的重点、难点,另一方面要注意因材设问与因才施问。例如:让学生结合所讲内容,就某个案例、某个社会现象、某段视频资料进行讨论分析,发表自己的见解,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思考能力、表达能力等。(2)提问的变相性。抓住知识点设计问题,变相考察知识点。例如:讲到宪法,提问:“宪法中规定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是()?”该题要求学生注意自行归纳总结,否则就答不全面。(3)提问的多样性。同一个知识点可以设计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等方式提问,也可以组织学生讨论。例如:上例也可以设计成选择题:下列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是:A.劳动权B.受教育权C.休息权D.选举权。提问时,教师要注意抓住时机,及时评价,鼓励学生。(4)提问的结合性。提问的结合性是课堂提问的重中之重,也是思政课教学改革的亮点。教师设计的问题要求做到“三结合”:结合学生的兴趣、结合学生所学的专业、结合客观形势。例如:在讲授职业道德时,根据不同的专业,结合现实案例设计问题,组织学生展开讨论。针对2014年4月16日韩国“岁月号”客轮沉船事故,通过播放视频,在课堂上展开职业道德大讨论。让学生思考作为船长,他的职业道德应该是什么?在船只遇险时,船长应该怎么做?同时提出“同学们所学专业的职业道德是什么?”。在给财会类专业学生上课时,引导学生认识到财会从业人员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不做假账的重要性。对商贸类专业学生,强调爱岗敬业、踏实肯干,把热情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作为出发点和立足点。通过这种课堂提问的设计,让学生认识到遵守职业道德的重要性,从而提高职业综合素质。3.课后提问。课后提问是在讲完本次课后,针对重难点进行复习巩固,注重问题的实践性、思考性,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思维能力。例如:在讲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一章节后,可以通过列举实际事例,让学生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行分析,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密联系起来,从而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同时,通过布置作业,将课堂提问的功效延伸下去。作业的形式要求丰富多彩。例如:撰写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调研报告,爱国主义演讲稿,社会公德情况调查,撰写心得体会等。课堂提问是高校教学中不可或缺的教学环节,是高校思政课教学改革的重要突破点。本文通过对课堂提问环节的巧妙设计,改变以往陈旧的教学模式,相信会强化思政课的教学效果。
作者:盛雪梅 单位: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科研道德正与知识产权法的立法宗旨有着些许关系,正确认识二者的关系,无论是对科研道德的养成,还是科研技能的提升均有裨益。一般认为科研道德包括社会层面与个体层面两个方面,社会层面的道德约束有以增进人类全体利益为总体宗旨、符合人道主义、引导人们获取更具价值合理性的生存方式和生存环境以主维护社会公正;个体层面的道德约束主要是指诚信、尊重以公正等内容。而所谓知识产权是指对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明权、发现权、商业秘密、商号、地理标记等科学技术成果权在内的一类民事权利的统称,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劳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的结晶而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从二者的内涵上来看,知识产权与个体层面的科研道德有着较强的关联,都是关注个人成果运用的一种规范。从知识产权法的视角来看,其所涵盖的权利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主体对本人智力劳动成果的权利义务,二是主体对他人智力劳动成果的权利义务。从这一点来看,个体层面的科研道德应该也包含两个范畴:教师个体尊重他人科研成果的道德规范与他人尊重教师个体科研成果的道德规范。本文认为,这一对科研道德“二元论”的划分认识对科研人员,尤其是青年教师的科研成长特别重要。教师个体尊重他人科研成果是青年教师最基本的道德要求,也是知识产权法规范的重要方面。青年教师在科研初期必将广泛借鉴前人和他人已有的研究成果,这一期间“诚信”和“尊重”的道德因素尤为重要,进行学术研究检索相关文献或了解有关研究成果,在或以其它形式表现学术科研成果时必须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如实标出,这是青年教师成长不能回避和跨越的道德门槛。另外,青年教师的成长过程中,学校及他人对其科研成果的尊重也不应忽视,这更多是“公正”道德因素的体现。在社会实例中,不乏一些所谓的学术前辈、学霸强行“借鉴”青年学者研究成果的现象,一方面,这为知识产权法律所不容;另一方面,也有悖于公正对待他人工作、实事求是地承认他人的贡献,发自内心地尊重竞争者的努力,坦诚直率地进行学术争论的科研道德要求。因此,只有青年教师尊重他人科研成果的同时,学术职业团体也公正地对待青年教师的科研努力,才能形成科学研究中必要的合作机制,形成相互激荡的思想氛围,才真正具备了科研道德的真正意义。从本体和他体的二元角度进一步理解个体层面的科研道德中的“诚信”“尊重”和“公正”三要素,充分重视科研道德中对于学术团体对青年教师学术努力的承认与尊重的道德要求,可以说是知识产权法对于科研道德的特殊意义。
1.教学内容的选取不应当面面俱到,应结合实际需要进行必要的删减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的内容非常繁杂,具体到每节课的内容都相当饱满。上过这门课程的老师都有这样的体会,每个问题不敢过于展开讲,否则一节课内容根本无法完成。笔者反思,为什么一定要按照教材规定的内容面面俱到呢?我们应该实现“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的转化,并且在内容的选取方面应该充分考虑到学生未来职业的实际需要。例如,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这部分内容理论性较强,并且与学生未来的职业需求几乎没有什么关系,因此笔者认为在教学时,可以大胆删去这部分内容。很多人会质疑这样的观点,认为这样教学的功利性太强。但笔者坚持认为:课堂时间是非常有限的,应该把更多的时间用在对学生更有用的问题上。我们目前的大学教育缺乏的是如何让学生更好地与未来社会的接轨。作为思政理论课教师,笔者决定大胆尝试,即结合学生未来职业需要对教材内容进行删减,以其为使学生的大学学习更为有效,使大学生在面对未来残酷的职业竞争中能自信地展示自己,成为职业圈当中的成功者。并且大学学习中老师讲授只占到很小的比例,更多的问题和知识可以通过其他渠道获得,所以删去的内容对学生的影响并不大。
2.教学内容应当重点向学生未来职业需要的软实力倾斜
在教学过程中,除了删减一部分内容之外,还应当重点放在学生未来职业需要的软实力方面。例如:对于人际交往这个问题,就应该着重向学生介绍人际交往与沟通的各种方法,帮助学生实际解决现在或者将来职场中所面临的一些棘手的问题;关于个人品德与道德修养这个内容,就应该通过大量实例告诉学生人的品格和修养对于人生的重要性以及需要具备哪些品格。在这些教学内容上的侧重,最终希望达到的目的是增强学生处理人际交往中各种问题的能力、提升学生的道德素质以及塑造学生的优良品德,而这些是学生未来职业生涯中最需要的“就业软实力”。
(二)通过教学方法的灵活使用以增强学生的“就业软实力”
1.小组教学法有助于增强学生的团队合作与沟通能力
在未来的职场中,除了要求求职者具备专业技能外,还需要具备其他方面的能力,团队合作与沟通能力就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为此笔者经常思考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堂上,除了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法制观之外,还能否帮助学生增强未来从事职业中所需要的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经过反复研究尝试,小组教学法有助于增强学生这方面的能力。小组教学不仅能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调动学生参与课堂的积极性,而且能充分发挥“同辈教育”的积极作用,使学生能从同龄人身上学到更为优秀的地方。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小组教学能使学生充分意识到团队合作与沟通的重要性,没有团队合作与沟通,仅凭个人的智慧和力量,就不会有富有战斗力的小组。通过小组激励制教学,对表现积极和优秀的小组适当给予奖励和加分,极大增强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也使每个成员意识到众人拾柴火焰高。而没有获得奖励小组也会总结经验和教训,争取在下一次小组活动中发挥每个成员的潜力和优势做到最好。
一、教师要提高政治觉悟信思想素质
作为思政课教师,必须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做坚定的的信仰者,做好理论的传播者。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系列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必须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聚集点和落脚点,巩固马克思主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实现中国梦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系统掌握基本原理,经常学习回顾马恩原著,从原著中汲取营养,原原本本学习理论,以的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实现的中国化、大众化,加快推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恩格斯曾经指出:“每一个行业,都各有各的道德。”思政课教师应该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安于本职业,专于本职业,热爱教师这个职业。教师应该具备强烈的事业心,事业心是人们为实现远大理想而献身于具体事业的决心和责任感,对自己的工作有强烈的爱好、浓厚的兴趣。我们教师要让学生喜欢上我们这门课,首先我们自己必须喜欢这门课,热爱教师这个职业,我们教师自身必须充分自信,才能有充分的底气上讲台,才能把自己的知识传授给学生,以饱满的热情授课,让自己的热情感染学生,给学生带来正能量,培养学生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帮助学生确立正确的政治方向,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为学生将来走入职场打好坚实的基础。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关系,教师必须热爱和尊重学生,这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前提,是打开学生心扉的一把钥匙。“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学生也有值得我们教师学习的地方,我们要发扬民主精神,让学生畅所欲言,给我们教师提意见,以便我们改正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我们教师的教学水平,以达到学生的要求,让学生喜欢上我们的课,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实效性。任何人都希望得到他人的关心、理解和信任,尤其是潮气蓬勃的大学生,更有着强烈的自尊心和自信心。我在教学过程针对这一特点,研究不同层次的大学生的不同要求,在三年制的班级授课的时候更加注重启发大学生的思考,三年制的学生经过高考积累了一定的知识,在授课过程中教师只需点到为止,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更多的是让学生参与进课堂,启发他们的思维。而五年制班级的学生初中毕业就来上大学,知识积累相对较少,课堂讲授中则更多的则重于知识点的讲解,详细的内容讲解使学生全方位掌握知识,让学生能很容易的理解,尽量减少学生在学习中的挫败感,加强学生的自信心,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
二、教师的知识结构和能力水平
作为一名思政课教师,首先必须掌握本专业的知识,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广泛涉猎其他学科的知识,触类旁通建构比较科学的知识体系,用其他学科的知识服务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教师拥有广博的文化知识才能适应学生渴求知识的需要。当今的大学生大多是思想活跃、知识面教宽、勤于思考,具备一定专业知识的“90后”,对于当今社会出现的热点问题也从他们的视角出发思考问题,具有新颖的分析社会现象的能力,得出他们认真思考后的结论。在社会热点问题分析中,有些学生很容易走极端,看到的是社会的阴暗面,我们教师要运用所掌握的知识,循序渐进地引导学生走回积极的正能量的一面,引导学生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善的,什么是美的,让学生具备明辨是非的能力。我们教师要宣扬社会主旋律,只有国家繁荣富强,才能实现个人的理想,国家为个人提供了实现理想的良好环境,个人理想的实现也促进国家的发展。个人的理想抱负与社会的发展国家的富强是紧密相连的,让学生明白我们个人前途与国家发展是同呼吸共命运。我们教师如果没有比较高的知识水平和文化修养,对于学生提出的问题很难给出令学生满意的答案,也很难驾驭课堂,没有趣味性,学生不喜欢上我们的课,提高教学实效性也就无从谈起。如果教师没有较高的知识素养,很难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师要随时保持学习的状态,让自己紧跟时代步伐,每天上网浏览网页,掌握每天最新的信息,熟悉网络用语,使我们教师与学生在交流时零距离,没有代沟,使自己在教学过程中有的放矢,善于捕捉各种各样的信息,尤其是关于医学方面的信息,我校大部分学生是医学专业,当今社会医患关系紧张,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七章的职业道德这一部分的讲授过程中,以典型医患关系的案例来授课,贴近学生专业,让学生充分思考,积极参与课堂活动,例如以“怎样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医护人员”为主体,进行演讲活动,让每个同学都参与讨论,每组推选一个代表上台演讲,教师逐个点评,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课堂教学的实效性。根据学生的需要和特点,及时、准确地给他们提供新的信息,帮助他们增长知识、开阔眼界,使教学富有针对性和时代感。教师的修养直接影响教学的实效性,也间接影响学生的思想道德的养成,也会影响学生以后的职业道德。因此,思政课教师必须重视提高自身的修养,以良好的修养为人师表、立德树人,为学生做榜样,使学生喜欢上我们这门课,提高教学的实效性,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使学生受用一生。
作者:龙丽波 单位:德宏职业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指出“:教师要把教学作为首要任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所以,教师敬业的首要表现就是做好教学工作。科学研究是艰苦的、严肃的事情,需要严谨的精神和态度。但是在教师中也出现了求名争利、心态浮躁、治学不严谨等问题,突出表现形式就是科研成果的粗制滥造,重量不重质,甚至出现了伪造数据、抄袭他人学术成果等现象。南京大学韩儒林教授有一副对联:板凳须坐十年冷,文章不写半句空。作为高校教师要要摒弃浮躁情绪,有耐心下苦功夫去弘扬科学精神、恪守学术规范,要坚决抵制学术不端的行为。
1.2服务社会、为人师表
所谓服务社会强调要勇担社会责任,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类进步服务;而为人师表则要求教师品德高尚,才能卓越,既要言传,更要身教,要言行一致、做学生的措模。说过“:老师对学生的影响,离不开老师的学识和能力,更离不开老师为人处世、于国于民、于公于私所持的价值观。广大教师必须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引导和帮助学生把握好人生方向”。当代高校教师,要用自身的良好行为,从政治思想、道德水平、治学态度、行为举止等多方面成为学生学习的榜样。老师们通过堂堂正正做人、规规矩矩做事的处事态度,教给学生怎么做人、如何做学事。正是这种示范作用,一直以来“为人师表”都是学生们人格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往往“胜于言教”。
2提升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途径
2.1提高高校教师法律素质
高校教师作为学生们在校期间最为密切的人,他们在管理和教学工作中所体现出的法律素质,会对学生们产生直接的影响。老师们应积极向学生宣传法律知识,培养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养成守法习惯,提高他们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因此,高校教师必须注重自身法律意识的培养、树立法治的思维习惯,可以通过查阅相关法律专业的书籍、参加法律讲座、关注与学生有关的法律法规来提高自身的法律修养,树立法治意识。
2.2加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理论学习
品德高尚的教师不是天生的,而是通过后来的努力,尤其是通过不断的学习、自我修炼与自我完善而逐步积累形成的。只有以科学的理论为指导,才不会在提升道德修养中迷失方向,才能真正培养出高尚的师德。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理论学习主要是通过个人自主学习和相关部门组织集中学习相结合:自主学习不会受时间、地点得限制,有一定的机动性和灵活性,但是受个人水平和自控力等方面的影响,可能达不到预期的效果;而组织集中学习,就是一种有组织、有计划的职业道德学习,能够克服自主学习的不利因素,使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不断提升。
2.3加强高校教师的道德实践
道德实践是教师职业道德培养的最终归宿,只有通过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进行道德实践,才能真正对自身塑造良好的师德起到积极的作用。具体做法有三点:一是钻研业务。二是科学研究。三是关心爱护学生。
(1)具体法律内容稍微不足。与2010年修订版的内容相比,“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3年修订版进一步删减了实体法和程序法相关内容,与2009修订版、2006修订版相比,具体法律内容更是少之又少。鉴于当前我国依法治国理念的逐步深入,笔者认为应让学生了解更多的法律内容,而不应一味的删减。
(2)教材编排较为死板。“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作为“两课”教材之一,有必要保持一定的严肃性,但是纵观历年修订版本,教材编排在排版、内容形式、用语等方面没有实质性进步,书中充斥着大量死板的教条、概念、条文等。这不但较难激发学生学习这门课的兴趣,而且不能很好地去影响学生,无法达到国家设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的目的。
2.法律教育部分的教学
(1)教师教学方式。在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进行讲述的过程,往往以教师单方面的授课为主要方式,缺乏与学生之间的互动,课堂气氛不够活跃,加之学生对这门课程的认识不深,思想上不够重视,经常有逃课或不认真听讲的情况发生,课堂效率较低,学生们往往都是在老师的灌输下被动地接受法律知识,而不是自己积极主动地进行学习。
(2)课程设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在2006年课程改革之前是分开的两门课程——“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但是在两门课程合二为一之后,由于将“思想道德修养”的内容排在“法律基础”之前,教师在授课的过程往往习惯于把教学重点放在教材的前半部分“思想道德修养”上,而忽视了有关法律知识的教学,教师的不重视就导致学生对于这部分知识的忽视,甚至是无视。除此之外,教材中有关“法律基础”部分的知识编写不够精确、概念含糊不清,难以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再者,整本教材通篇采用文字形式进行编写,理论概念性较强,知识分布过于紧密,会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容易产生疲劳感。
二、改善法律教育部分存在的问题的措施
1.教材改革
(1)保障教材编写的严肃性。
(2)增强法律部分教材的趣味性。
(3)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平衡性。
2.教学改革
(1)完善我国大学生法律素养教学的机制。根据我国目前法律教育发展现状,建立起一个从小学开始至初中、高中、大学的完善而衔接有效地法律教学体系,从小就开始培养学生一种法律意识,真正地体会到法律学习的重要性,自觉地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这既是时代的要求,也是教师这一职业的内在要求。教师不仅是一种职业,而且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造就新型人才的特殊职业,教育的目的就是让学生“成长—成熟—成人—成才”。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具有从事教育劳动的光荣感和自豪感,真正甘心成为学生“通向科学高峰的人梯”。在对待师生关系上,要强调对学生的尊重和赞赏,尊重学生的能力和意见,赞赏学生的长处和努力。在对待教学关系上,要帮助学生促进学习过程和结果的内化,帮助学生发现自己的潜能和发展的方向,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引导学生完善自己的人格。在对自我认识上,要学会审视自己的课堂行为,审视自己的课堂情感,反思自己的教学效果,反思自己的情感表现。
二、树立服务意识,让“上帝”满意
中国的教育缺什么?缺钱、缺人才、缺公平、缺教育观念……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缺服务意识。教育是一种服务,而且应当是一种开放性的服务。正如很多民办学校提出:“学生和家长就是我们的上帝。我们的学校教育就是要做好服务,让上帝满意。”如果教师能够想到自己是在服务,想过自己教过的孩子是否每一个都满意,每一个孩子是否都能发展,那么你就会努力提高自己的服务质量,不断内化自己的行为,规范自己的形象,恪守职业道德。虽然我们口口声声说为了孩子的一切,一切为了孩子,为了一切孩子,实际上并没有做到,因为我们缺乏服务意识。
三、倡导用爱心去锤炼师魂
“爱是发自内心的,爱是教育良知,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师爱就是师德的核心。”试想,在到处充斥着威胁、恐吓、偏见的环境里又如何培养出学生健康的心理和正常的情感呢?作为教师,我们要长期关注学生的学习、工作、生活过程,而不能做那种布置了任务,分配了工作就置身事外的老师。我们要全过程、全方位地关注学生的发展与成长,尽量引导他们在前行的路上自己去克服困难、解决问题,但只要他们真正出现困难时,就要及时为其排忧解难,以保证他们能够全面、健康、和谐地可持续发展。自始至终的坚持,全心全意的关注,这是何等强烈的工作责任感!这是怎样崇高的职业道德!所以,关爱学生,尊重学生,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是师爱的具体体现,这是塑造教师形象、锤炼师魂的最终归宿。“以人为本”,充分地关爱每一个人,尊重每一个人是严防师德沦丧的必备利器。
四、倾听教师心声,提高教育投入
教师一样是人,一样有七情六欲,一样需要关爱,他们的心声一样需要倾听。目前不少报刊报道教师职业之辛苦,我觉得有过之而无不及,大多数教师从早晨七点多到晚上十点多都得工作,其压力之大实在苦不堪言。“一支粉笔,两袖清风,三尺讲台”一直以来都是对教师清苦形象的写照。具有高尚的人格,多讲奉献,少讲索取,这是一个人民教师具有的人格魅力,也是社会对他们的要求。然而,我认为在我们大谈师德建设,大谈奉献的同时,提高教师待遇和地位,倾听他们的心声,多关爱我们的教师也是当务之急,这是搞好师德建设的物质基础所在。做“经师”难,做“人师”更难,既做“经师”又做“人师”更是难上加难。正师风、铸师魂、强师能,打造新世纪教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良好师表形象需要社会、学校和教师本人的共同努力,希望能为中华民族之崛起而打造一支无愧于新世纪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一)教学内容的单一性。高校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是作为理论研究的重点教材,是在吸收最新的科研成果上的一门重点难点课程。以往的思想道德教育在教学内容上都是局限于道德领域上的灌输,课程的教学模式也是采取填鸭式的教育方式,使得思想道德教育课程脱离了实际,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中没有没有显示的依托是脱离实践的教育,使得学生们在实践中遇到问题不懂得学与致用,造成学生道德观念的模糊性,不能及时对道德现象进行及时的判断,从而到学生们会表现出一系列的道德问题。因此在以往教学内容上更加需要进一步的改进,建立、健全与当代大学生实际身心相结合的教学内容,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成果性。
(二)专题教学不突出。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课是围绕大学生的价值观、人生观、进行的教学活动,对大学生人生观的培养起着关键的作用,但是目前许多高校的思想道德以法律修养这门课程专题教育不突出,学生学习目标不明确,教学理念模糊,对培养大学生的正确的人生观存在一定的难点。
二、完善高校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程的途径
(一)教学内容因与时俱进。高校思想政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内容应该根据时代的发展不断更新教学内容,达到教学内容与时代进步相统一,现有的的教学内容大多是理论教学的知识,实践教学环节的课程比较缺乏,学生的积极性比较散漫,课堂上学习的效果到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高校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中,要把社会的热点问题融入到课程中,针对社会的的热点难点进行详细的讨论和分析,引导大学生学会分析社会存在的问题。教学内容可以将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加入其中,让大学生更好的了解中国传统的文化。同时也要关注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在高校一直是热门的课题,随着社会经济的速发展,大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也逐步的凸显,在高校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过程
(二)优化教学手段。在科技快速的发展过程中高校的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程应该运用高科技手段,互联网技术结合课本的相关知识收集相关的视频、图片等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形成一定的政治观,建立起鲜明的政治观念和政治情感,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学会、掌握基本知识,让学生学活,用活的理论知识应用大众媒体中,提高学生的内容学习的信息量,促进学生的思想健康教育。传统的教学手段,课堂上单向给学生灌输知识,学生被动的接受,这种教学方式学生没能形成很好教学实践效果。改变教学手段,使学生达成相应的教学目标,要让学生在思想上和行为上都能完成一定的教学目标。
(三)提高教师技能。大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是人与人的交流的工作,而不是机械交流,没有感情的教育是无法让人信服的。针对学生存在的实际问题要进行解释根据学生的特点去解决学生实际存在的问题。高校的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的课程,对教师的教学技能要求很高,提高教师的教学技能就是提高教师在授课过程中的方式方法。教师要借鉴国外高校“思想政治”教学的成果的经验,根据学生的实践情况,确定教学目标,积极的引导学生投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程教学。
(2)课程设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在2006年课程改革之前是分开的两门课程——“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但是在两门课程合二为一之后,由于将“思想道德修养”的内容排在“法律基础”之前,教师在授课的过程往往习惯于把教学重点放在教材的前半部分“思想道德修养”上,而忽视了有关法律知识的教学,教师的不重视就导致学生对于这部分知识的忽视,甚至是无视。除此之外,教材中有关“法律基础”部分的知识编写不够精确、概念含糊不清,难以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再者,整本教材通篇采用文字形式进行编写,理论概念性较强,知识分布过于紧密,会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容易产生疲劳感。
二、改善法律教育部分存在的问题的措施
1.教材改革
(1)保障教材编写的严肃性。
(2)增强法律部分教材的趣味性。
(3)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平衡性。
2.教学改革
(1)完善我国大学生法律素养教学的机制。根据我国目前法律教育发展现状,建立起一个从小学开始至初中、高中、大学的完善而衔接有效地法律教学体系,从小就开始培养学生一种法律意识,真正地体会到法律学习的重要性,自觉地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二、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法的含义
从词源看,“方法”的英文是“method”,德文是“methode”,该词源于希腊文“methodos”,其意为“某种事物的‘引申’”,“某种事物的内在逻辑与结构的‘追踪’”。什么是方法?概括地说,方法是指向特定目标、受特定内容制约的有结构的规则体系。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为了完成一定的教学任务所采用的工作方法和学习方法称之为教学方法。教学方法包括教师教的方法和学生学的方法,是教的方法和学的方法的总称。具体讲,教学方法是指向特定课程与教学目标、受特定课程内容制约、为师生所共同遵循的教与学的操作规范和步骤,它是引导、调节教学过程的规范体系。教学方法在完成教学内容,达到教学目标之间起着中介桥梁作用。教学内容能否完成,教学目标能否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学方法的设计与选择。教学方法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随着教学活动的发展而发展,特别是在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知识增长和更新越来越快的今天,为了把越来越多的知识传授给下一代,就需要有现代化的、好的教学方法。教学方法是一个体系,具有层次性。首先是一般方法,即哲学方法;其二是普通教学法,适用于各科教学的通用方法;其三是各种分科教学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法就属于分科教学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法是指教师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引导学生参与各种形式的教学实践活动,调动学生对社会道德现象和自己与他人的道德行为进行分析、判断、体验、评价、对照、内省,帮助学生形成道德动机,促使学生的道德认识向道德行为转化,进而形成良好品德的教学方法。实践教学法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方法的一个大类,既是辅助课堂讲授的重要方法,又是延伸课堂教学、引导大学生加强自我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素质修养的重要方法。
三、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法的教育学依据
文章编号 1008-5807(2011)03-149-01
一、探讨的缘由
就一般而言,“价值”表达的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一种相关性,是客体所具有的属性及其对主体而言的意义.教育的价值是建立在教育的本质特性基础之上的,是教育对于主体的存在和发展而言所具有的意义。追求价值是教育教学活动重要的驱动力,而且教育教学还是一种创造价值的实践活动,这不仅意味着教育教学的内容本身是具有价值的,还意味着我们对教育教学活动存在一种价值期待,希望能藉此实现我们在某一方面的需要、利益和追求。
因此,如果没有动态的价值追求和价值实现,没有存在于这一过程中的价值取向,整个价值系统就会成为没有生命的东西,课程的真正价值也就无法实现。而很多老师没有重视这一点.
二、教学实践中形成“基础”价值取向的依据
思政课的根本任务是要把理论教育和人才培养结合起来,通过科学的理论武装来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青年大学生是社会发展的新生力量,他们的理论认识、思想观念和行为选择并不是凭空出现的,而是有着十分丰富的理论和实践根源。因此,培养怎样的人才,培养这些人才具有怎样的素质品质,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的基本要求,新课程教学中价值取向的形成必须充分体现这一基本目标,并由此出发形成一条贯穿教学过程始终的线索。新课程在展示其全新的结构体系和内容安排的同时,也对教育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基础”课程教学中价值取向的基本内容
(一)政治性与科学性相统一的价值取向
教学的至高宗旨是以此为方向引领学生的思想、观念,并进而引导其行为。这一方向既要落实在思想修养和道德修养的教学中,也要体现在法律修养的教学中,要在教学中避免具体地、逐个地讲解法律条文。可以说,政治性与科学性共同构成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课程生态”,政治性是其根本方向,科学性则是其生命之源,新课程在教学中必须形成政治性与科学性相统一的价值取向。
(二)社会性与个体性相统一的价值取向
要做到社会性与个体性的统一,必须把思想、道德、法律领域社会性的要求转化为青年学生的内在需要,事实上,在这些领域的社会性要求中包含着许多对于人的主体地位、人的全面发展、人的社会性生存等方面内容的关注。因此,我们的理论教育一定要紧扣学生的现实生活,要了解学生的需要和追求,分析学生的需要和追求,只有深入学生的生活实践和思想实际才能使学生在思想上产生共鸣,从而唤起并引导学生的需要和追求,只有把规范领域社会性的要求放到社会实践的情境中去体验,才能形成学生在实践中遵循规范的心理基础,并成为个体行为的重要动力。
(三)思想、道德与法律教育“一体化”的价值取向
“新教材从社会秩序结构的角度,把这个法哲学、社会哲学中的问题以全新的面目展示在我们面前,把思想、道德、法律放到社会规范的层面上让我们重新认识:思想、道德与法律都以社会为其发生的基础,它们在内容上相互影响、相互吸收,在实施中相互作用、相互支撑,在功能上相互补充、相辅相成,共同立足于社会、历史经验和现实的基础之上,共同构成影响社会秩序的要素;它们所要达到的最终目标是一致的,即通过综合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和法律素质,来形成我国社会发展所需要的特定的社会秩序。可以说,教育“一体化”的价值取向,是取得教学实效的重要途径。
四、以改进教学方法、增强教学实效来促进课程可持续发展的价值取向
众所周知,文学创作是和创作主体密不可分的,它集中表现了创作主体对客观世界的审美体验和认识。从古至今,创作主体在整个文学创作活动中的地位都是不容忽视的,特别是古代文论始终将对创作主体的研究置于重要位置,深入探讨创作主体的德才和学识、情操和禀赋等各个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及这些因素与作家创作的关联性与复杂性。本文集中探讨的是中国古代创作主体的人品与文品的具体关系。“文德说”是中国古代作家论中的一个很有影响的命题。它的实质是说创作主体的道德修养决定文学创作成就的高低,这在文学史上确是一种带有普遍性的文学现象,先秦开始一直为历代文论家所重视并且不断地加以发挥,“德”与“文”的关系随着其内涵的发展也是在不断地演变。
“文德说”就其源,起自先秦时期的言、德之论,它最早出自《周易•小畜》:“君子以懿文德”。这里的“文德”,不是专门针对文人而言的,不专指作者,而泛指一种美德。《礼记•表记》中说“君子耻有辞而无其德,有其德而无其行。”这既表明了德行第一、言辞第二的思想,又强调了德、行、言必须统一。虽然“文德说”在先秦并不专指文学,却对后世文学主体论的“德”与“文”的关系发生了直接的影响。汉代王充在《论衡》的《佚文》等篇中明确地提出了“文德”的概念,他说:“《易》日:‘大人虎变其文炳,君子豹变其文蔚。’又日:‘观乎天文,观乎人文。’此言天人以文为观,大人君子以文为操也。”“以文为操”,就是以礼乐规定的文饰为仪表,而这种礼乐规定的文饰是合乎道德规范的。在《书解》篇中又说到“人无文德不为圣贤”。这里将道德和文章看成一体,当然这一命题也引起了后世批评家们的争议。
然而我们必须承认文人的感情意念通过文辞都充分表露出来了。魏晋南北朝时期,继承“文德”之论的文论家颇多。魏文帝曹丕在《与吴质书》中提出的“观古今文人,类不护细行,鲜能以名节自立”成了一个时期评论文人无德或少德的理论依据。刘勰的《文心雕龙》除了有很多篇目论及文德之外,还有专篇论及文人品德,其论文人德行的专文是《程器》篇,借用《尚书•周书》上的比喻,说明人材要“贵器用而兼文采”,不能象近代词人那样“务华弃实”,本末倒置,强调文人要注重品德的修养。南朝梁代文学家萧统对于陶渊明的评价算是真知灼见,准确地论述了文与德的关系。陶渊明不仅诗品高洁,人品也一直为后世的人称道,特别是他不为五斗米折腰的精神令人敬仰。因此萧统不仅为他编文集,而且在序言中高度评价了陶渊明的文品和人品,这也是历史上最早的高度评价陶渊明诗品和人品的论文。
唐宋时期,古文运动兴起,主张“文以明道”、“文以载道”,强调政治教化的功能,因此对作家道德修养的要求更为强化。唐代的韩柳及其门人对于“文德“作了更深一层的论述。韩愈在《答李翊书》中从古文运动的角度,阐述了学习古文须以“立行”为本,而以“立言”为表。他以自己的亲身经历现身说法,说明只有“行之乎仁义之途,游之乎诗书之源”,进入了“处若忘,行若遗,俨乎其若思,茫乎其若迷”的境界,达到了“取于心而注于手”的熟练程度,并且还要再修养若干时日,“然后浩乎其沛然矣”,才能写出出色的文章。明清时代,文论家继承并发展了韩愈等的观点,尤以宋濂为称首,其《文原》上下篇提出了文章的写作要崇实务本,合义理、事功、文章为一体的主张,认为文章的成败高下不能仅仅从文字上去下功夫、而要从根本上着手,十分强调道德修养的重要性。纵向观察,中国古代文论家都把“文德”说作为中国古代文学主体论的重要内容,认为文品是人品的反映,只要道德修养好的人才能创作出优秀的文学作品,因此对于进行文学创作的主体而言必须要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这样对于“文品”的提高也有积极的意义。
中国古代文论中所出现的“文品”、“赋品”、“诗品”、“诗格”等概念,实质都是与“人品”对应而言的,以“立德”为创作主体的首要条件,古代文学创作中对创作主体德行的重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古代文论对主体性的深刻认识,对自身人格及创作的关系的认识。文学创作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评价它的作用和价值,既不能采取绝对肯定的态度,也不能采取简单的否定态度,而只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文学创作的成败显然是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但是毕竟会有一个主导因素制约着,创作主体的品格是绝不容忽视的,主体的品格在很大程度上预先规定了作品审美价值的高低,创作主体借其创作表达自己的情感、表现自己的审美情趣,因此表现主体的情志、个性、理想,始终是文学创作的基本特点之一。所以古代主体论对作家品格的重视,成为一个良好的导向,这使得作家不断地修身养性、加强道德修养,表现自己高尚的情操,这对社会风气的加强、文学的发展都是有积极作用的。但是过分强调“立德”的作用,而忽视创作中的特殊性,这将无疑会阻碍文学的发展,如果完全用“德”、“人品”来衡量一个人的创作成绩,这也是极不公允的。因此我们必须强调创作主体既要重视道德修养,又要不断在实际中开阔自己的学识视野、丰富自己的人生经历、坚持不断创作、重视创作中的文辞表达,只有将这几者紧密结合,才有好的文章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