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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建设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要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必须有完备的生态体系作保障。随着新形势下林业工作的战略定位和发展思路调整,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已成为我国林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任务。森林分类经营改革是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的基础工作。
分类经营是我国林业20世纪末和21世纪改革的主题。分类经营能否顺利地实施和推行下去,关系到我国林业发展的前途和命运。关系到林业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林业生态功能的良好发挥,关系到建立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关系到林业的两个根本性转变。所以分类经营具有重大的理论研究价值和重大的实践意义。
一、森林分类经营理论及在我国的实践概况
所谓森林分类经营(Classifiedforestmanagement),又称为“森林多效益主导利用经营,即以发挥某一林种某一效益为主,兼顾其它方面效益的经营模式。它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根据社会对林业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两大要求,按照对森林多种功能主导利用的不同和森林发挥两种功能所产生的“产品”的商品属性和非商品属性的不同,相应的把森林划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并按各自特点和规律运营的一种新型的林业经营体制和发展模式。
森林分类经营并不是近年才提出来的,在18世纪形成的森林经营管理(森林经理)理论中就有组织森林分类经营的理论与实践。例如,在地域上把相互连接的、具有相同经营方向的块划分为森林经营区,与此同时,把地域上不相连接,但在森林经营目的、经营周期、森林经营方式上相同的小班组织成森林经营类型比如用材、防护、水源涵养、特种目的的森林经营类型合并建立起相应的森林经营体系,甚至直接以小班作为经营类型,这就是典型的分类经营。问题是传统的这种分类经营有以下的缺点:第一,突出了木材的利用忽略了其它各种效益;第二,只强调了经营的生物学和技术方面,忽略了经营的社会经济方面和林政管理方面;第三,只从自然和生物物理方面,而没有从事理和人理的互为储存关系考虑;第四,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体现为就林论林,没有与其它各部门、行业有机地结合,因而没有跳出行业的局限。
关于森林分类经营问题,国际上对其方式和目的要求,存在着两种不同看法。一种是在一定地域上,划块分类经营利用根据森林的主要功能划分为用材、防护、游憩、放牧等,发挥各自功能。国外称之为“邻接式多元化利用”。另外一种经营模式就是在一块森林中同时产生多种多样的产品和提供多种多样的服务,这叫做“同步或多元化利用”。这两种方式的讨论经历了相当长的一个时期,争论的实质是对森林利用是否存在着效益和功能上的互斥和兼容是单目标与多目标上的差异,也包含着对森林经营上的理解。在我国,对生态与经济是否一致的问题,长期存在着争论。一些学者认为:“在促进木材和林产品发展的同时,为人类自下而上和发展创造最佳状态的环境”,“强调生态与经济的矛盾是可以统一的”。而另一学派则强调“……紧紧抓住解放和提高林业生产力这个中心环节,突出效益原则,强调结构效益,对林业实行分类指导,按照专业分工的原则对林业经营格局进行大调整,集中力量重点突破,以重点林业的高效益带动全局的发展”,认为“生态经济一体化的林业难以实施”。从目前森林分类经营的理论与实践来看,后一种观点是严格的分类经营观点。但是这种分类经营应强调的是主导功能上的分工,是一种矛盾的主要方面,并不是互相对立、排斥(商品林与公益林),而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林业是一个既有生态效益又有经济效益的特殊行业,两大效益的建设有完全不同的经济属性。为了既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林业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又对市场机制失灵的方面加以克服,必须实行整个林业的分类经营。国家体改委和原林业部颁布的《林业经济体制改革总体纲要》,正式推出以分类经营改革为主题的林业经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在1992年,中国林业出版社出版的《林业分工论》一书提出一种分类经营的模式——“林业分工论”,即从发展战略和经营思想出发,接照森林的用途和生产目的,将林业分成商品林业、公益林业和兼容性林业三种。认为“林业分工论”是森林多功能主导利用的分工,是林业的分工,而不是林种的进一步划分。
自1995年原林业部颁发《林业经济体制改革总体纲要》以来,根据原林业部下发的《关于开展林业分类经营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林策通字[1996]69号)精神,各省(区)相继于1996年选择2~4个县(市)开展森林分类经营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全国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的通知》(林策发[1999]191号)和国家林业局《国家公益林认定办法》(林策发[2001]88号)文件精神,各省(区)相继启动了森林分类区划工作。到目前为止,大部分省(区)已完成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并将分类区划界定工作成果上报到国家林业局。其间各省林业厅(局)也同时制定和了本省的《分类区划界定工作方案》和《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操作细则》,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分类区划界定工作。
二、森林分类经营的政策和经营体制问题
新时期、新形势要求国家林业建设的战略目标是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要达到国家林业建设的战略目标,必须根据森林的不同功能,实施分类经营、分区突破、总体推进的发展战略。分类经营是新时期林业发展战略的基础和核心。森林分类经营牵涉到林业发展的方向,牵涉到林区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牵涉到国家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保障体系建设和国家财政经济利益。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法规是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的保障,经营体制改革是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的措施。但目前在实施森林分类经营中还存在有如下问题必须研究解决。
2.1国家和地方的生态公益林补偿办法尚未出台
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是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的核心政策,但是我国一直为建立生态公益补偿机制,这势必导致公益林经营主体不明,或经营主体无力正常地对其进行经营和管护,甚至会发生对森林资源的破坏性掠夺。经调查分析,我们认为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主要在于:①人们的生态观念不强,对林业的三大效益认识不到位。虽然我国在历史上就有植树种竹的优良传统,但人们更多的是追求森林中的木材、薪材及林副产品等林产品所带来的直接经济效益。农业、水利、旅游等行业长期以来形成认识上的严重偏差,弱视甚至无视林业所带来的各种生态、社会效益,人们享受这种效益成了理所当然,而补偿却成了盲区。林业部门,特别是营林业承担了繁重的造林、育林任务,而不能获得相应的补偿,经营困难成为必然。如一些森林公园、水利设施的经营中,森林的管护和抚育等任务属林业部门的“分内事”,而经营收入却进入了旅游部门、水利部门的账户。这种投入和产出脱节、剥离的现象应该说带有一定的普遍性。②森林的生态、社会效益计算困难。森林的生态、社会效益补偿问题的提出,已为时不短,并早已载入《森林法》中,但迄今还没有一个明确且切实可行的计算方法和补偿办法。
公益林的补偿问题是制约公益林建设和实行分类经营的关键。长期以来,因公益林具有效益外在性和受益对象广泛性的特点,造成公益林“少数人负担,全社会受益”、“相对不发达地区负担,相对发达地区受益”、“上游负担,下游受益”、“林业部门负担,全社会受益”的不合理局面。再加上其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到目前为此,国家尚未对国家公益林的补偿程序、补偿办法、补偿对象、补偿标准、筹资渠道等方面制订出明晰的政策。在国家政策尚未出台的情况下,各省、地方政府也未对地方公益林制订明晰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和办法。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和办法是关系到森林分类经营尤其是生态公益林发展和林区社会稳定的关键,实行分类经营,关键看能否建立健全有效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森林的生态、社会效益补偿机制滞后,已成为制约林业分类经营实际运作的瓶颈。
2.2分类经营管理体制尚不完善
长久以来,我国林业经营一直担负着两大基本任务:一是为国民经济建设和国民生活提供木质产品及其它林产品;二是改善国民生存环境。但事实上,我国林业几十年来受传统的管理体制和林业经营模式以及国民经济建设的要求等影响,一直奉行以木材生产为中心,重采轻造、集中过伐的林业经营模式。几十年来,整个林业的基础几乎完全建立在森林采伐工业上,大规模开采国有林区与天然林区,造成天然林面积的剧减。
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就必须要进行森林的分类管理。但在目前分类经营实践中尚未有完善的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办法,而传统林业经营模式混淆了作为商品产业的林业和作为社会公益事业的林业在经济属性、经营利用目标、经营方式、管理要求、社会实现形式以及价值利益补偿等方面的差别,而统一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之下,按同样的体制、同样的模式与方法去经营建设,带来的问题也很多:(1)大面积的天然林资源尤其是天然林中的原始林被采伐后,被林相单一的人工林取代,造成生态危机的潜伏。天然林生态系统结构复杂、功能完善、生物多样性丰富,具有人工林不可比拟的生态价值。(2)因缺乏科学的价值利益投入补偿机制,国有林区和各类防护林经营单位面临沉重的困难。因无林可采,或者无法在市场上实现其价值,生产经营难以为继。(3)林业企业经营目标不明确,林业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往往让位于林业的经济效益和目标。
2.3社会、经济发展对林产品需求矛盾依然存在
分类经营实施之初,将现有森林划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公益林的主要功能是发挥其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商品林则要承担社会、经济发展对林产品需求的重任。由于自然条件和历史的原因,我国森林资源现状分布、结构不均衡性及对天然林过量采伐,在分类经营实施之初所区划的商品林尚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林产品的需求供给;同时,对森林分布较多,并以木材生产为财政和林农经济收入主要来源的林区社会、经济发展是一个较大的冲击,资源危机和经济危困已成为制约重点林区尤其是生态地位特别重要的林区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
而林业生产力水平不高也阻碍了林业发展。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国家每年用于治山造林的投资不及水利投资的十分之一,随着两大生态林业工程的相继提出和推行,林业的地位和投入均有明显的提高,但由于受过去计划经济阴影的影响,更受眼前经济利益的驱使,时至今日,部分行业、部门对狭隘利益的维护和部分决策者的短期行为,以及全民生态、环保意识的淡薄等现状仍令人忧心忡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林业因生产周期长、生产力水平不高,生态及社会效益表现不很直观等因素的制约,使其在市场中成为一个弱势行业,且国家和地方在税收及现行的林政管理等方面,扶持发展的力度和营造有利于林业发展的市场环境等方面还远远不够,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遏制了林业分类经营的实际运行和健康发展。
2.4公益林建设与林农生活水平提高的矛盾
国家对重点公益林的区域布局政策及公益林的补偿政策不明确,让一些既得利益者坐享其成而未付出相应的代价。同时,也使一些地区在森林分类经营区划过程中埋下伏笔,以便将来向着有利于自身的政策上靠。另外,处于山区、重点林区的公益林,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林农的生计问题,。生态公益林建设区大多为贫困山区,林农对森林的依赖程度和期望值很高。林农在能源、建房和自用材等方面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消耗森林资源,经济来源在很大程度上也源于森林。政府若不能采取切实可行的调控手段对林农及其利益从根本上给予必要的扶持和保护,公益林的建设与发展将很难得到较长期的保证。
2.5林产品税费比例过高
据对部分省(区)调研,林产品税费征收比例占销售价的比例偏大,尤其在商品材上表现较突出。商品材平均税费比例占商品材销售的40%~50%,特别是农业特产税在商品材生产和销售环节双重征收8%,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林农对商品材生产的积极性,影响了商品林的发展。
2.6生态公益林的人工林问题
各省在分类经营区划中界定的生态公益林有许多人工林,这些划入公益林区域内的人工林除部分为生态工程建设投资营造的如长江防护林、退耕还林(草)等国家生态工程林外,尚有相当部分是世界银行贷款造林的速生丰产林和群众自发营造的用材林。据对湖北省调研,湖北省划入天保工程区的人工林面积为106.5万hm2,加上区划时未成林人工林地3.8万hm2,实际为110.3万hm2,直接划入禁伐区的人工林成林面积为7.3万hm2。这些已界定为生态公益林区的人工林尤其是世行贷款造的人工林和农民自发营造的用材林全部划入禁伐区势必影响世行贷款的债权和债务偿还,影响林农的经济利益而挫伤群众造林积极性,除天保工程外,其他生态公益林区也有类似情况。
三、实施森林分类经营有关对策和建议
实行森林分类经营是一项根本性和全局性的改革,其主要任务并不在于对森林进行简单的划类,而在于围绕分类经营这一个基本要求必须进行的从管理体制、经营方式、经济政策等一系列相关方面的配套改革,以推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进而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建设的全面的可持续发展。
1)尽快制订和完善政策法规,建立管理办法。
森林分类经营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种政策、法规还不十分完善,正在积极探索之中。建议国家林业局在详细调研的基础上,尽快出台森林分类经营政策法规,如“公益林管理办法”、“商品林管理办法”、“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等。各级地方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森林分类经营的法规法律制订适合本地区的相关政策,使森林分类经营的管理和公益林的补偿、补助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除了国家要增加对公益林的投资外,必须尽快建立和健全森林生态公益林的补偿制度。根据“谁受益,谁投入”的原则,生态公益林的服务对象明确的,由其受益者补偿,服务对象不明确的,由政府补偿。征收的森林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主要用于公益林培育、经营管理和新的公益林工程建设。我国已有部分省、市在尝试采用一些方法开展生态公益林的补偿。如: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广州市流溪河流域水源涵养林保护管理的规定》,规定每年筹集1800万元作为流溪河流域水源涵养林的生态效益补偿费。各级财政都从年度支出中拿出不少于1%的费用作为公益林的投入;湖南资兴市按水库灌溉田亩面积每亩每年收取20元人民币作为生态补偿费;广西金秀县的大瑶山水源林使下游一些县受益,这些县每年给金秀县的水源林建设补偿费达数百万元。作为“全国森林分类经营试点县”的河北省平泉县根据补偿要素和实际情况,提出补偿标准,并把补偿渠道分为自我补偿、外部受益者补偿和国家政府补偿等三个方面。四川省作为一个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很难将公益林的经营投资完全交由政府或者社会去承担,但却可以本着向社会征收森林生态补偿费的思路,对一些事权比较明确的部门和单位,征收生态林的建设补偿费。只有将这个“瓶颈”尽快打开,森林分类经营的实施才有物质基础。
2)成立公益林、商品林管理机构,实施分类管理。
应建立与分类经营相适应的林业管理体制,将公益林建设纳入政府行为范畴,实行事业化管理,建议国家林业局成立公益林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国家公益林建设,将退耕还林(草)、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自然保护区建设等公益林建设统一纳入其管理范围,以免互相重迭,避免重复建设。各省(区)、地(市)、县根据其生态区位重要性,也应成立相对应的管理机构,统一组织本地区的公益林建设,实行国家统一领导下的各级地方政府负责制。而商品林建设商品林建设和管理可沿用原来的管理体制和方法进行。推向市场,作为企业行为,在市场上参与竞争,以适应市场,增强市场竞争力。这既是森林分类经营的要求,也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3)改进在分类经营条件下对森林的经营方式
根据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经营的不同要求和特点,分别采用不同的管理和经营方法。公益林建设以最大限度地发挥生态和社会效益为目标,应该根据不同的社会经济和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地采取封山育林、封山护林等营林方式,实行乔灌草结合、针阔叶混交合理搭配,以充分发挥森林的各种生态功能。对于商品林建设,以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为目标,根据市场的需求,采用高投入(包括高科技的投入)、高产出、高效益的“三高”模式的集约化经营。
尤其要调整商品林布局和结构,满足社会、经济对林产品的需求。商品林发展中应根据本地区自然、经济条件和市场需求,以市场为导向,大力营造速生丰产林,发展名、特、优经济果木林。在自然、社会条件好的地方,以工程形式营造速生丰产林,并根据速生丰产林资源布局,重新调整林产工业布局,形成资源——产业——效益良性循环。
4)帮助生态公益林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引导生态公益林区群众在不破坏环境建设的条件下发展经济,解决林区群众的实际困难,推广节能技术,发展沼气解决群众烧柴问题,发展林下养殖、种植业,开发新的产业,让林农增加收入,解决森林资源保护与林农生活提高的矛盾。
近年来,随着对城市工业污染源的综合整治,城市噪声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着城市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人身健康。城市噪声主要是指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其中交通噪声是一种非稳态、不连续的流动声源,影响范围广,时间长,危害程度大。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条件的改善,生活水平的提高,机动车辆迅速增长。从1992年起车流量每年平均以16%的速度增长。因此,必须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改善环境质量。
一、城市交通噪声污染的分类
(一)城市道路交通噪声
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污染已成为各国城市发展的共性问题,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污染主要有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据测定,汽车在行驶中的噪声为80~90,在城市快速道路上高速行驶的车流噪声接近100。
道路交通噪声计算,要根据交通量、平均行车速度、重车百分比、道路坡度和道路路面材料等因素得到一个基本的噪声计算值,然后计算由于传播、反射、吸收和屏障等影响所产生的修正,最终得到交通噪声评价值。现在还用一种叫机动车噪声污染分析处理系统的。该系统包括系统机动车噪声源强分析模块、路段噪声分析模块、交叉口噪声分析模块、环境噪声预测模块、环境噪声评价模块。其功能是:根据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提供的交通信息数据,分别处理路段两侧和交叉口周围的噪声强度等级,综合背景值,做出噪声预测。根据环境质量标准,做出换环境污染指标(噪声污染指数)。将处理结果进行储存和更新。
(二)城市轨道交通噪声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经济的高速发展,人口日益增多,目前的交通状况已不能满足要求,发展轨道交通已成为人们的共识。我国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已进入一个新阶段,轨道交通由于其运量大速度快、乘坐舒适、安全、稳定、占地少及空气污染小等诸多优点,在城市交通建设中独占鳌头。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主要有地铁,地面包括有轨电车、高架轻轨、城市铁路等形式。城市轨道车辆由于运行在城市中,其运行速度较低,一般情况下不允许鸣笛、且新的钢轨一般用焊接长钢轨,所以城市中的轨道交通噪声主要是以下四种:轮轨滚动噪声、牵引电机噪声、齿轮转动噪声及空压机噪声。地铁交通除列车运行噪声外,还有风亭及冷却塔噪声。高架轻轨噪声除轮轨噪声、车体辐射噪声、动车组牵引电机噪声外,还有桥梁结构噪声,与地面轨道交通相比,其噪声辐射面大,影响范围广。
(三)城市公路交通噪声
城市中对外公路交通噪声是指汽车在公路上行驶时所产生的噪声,交通噪声在现代生活中是很普遍的、最难避免的噪声源,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交通噪声污染的防治越来越受到道路设计者和使用者的重视。
汽车在公路上行驶时,轮胎与路面之间的摩擦碰撞、汽车自身零部件的运转(如发动机、排气管等)以及偶发的驾驶员行为(如鸣笛、刹车等)都是产生噪声的原因。交通噪声是宽频带的,即含所有可听范围频带的能量。交通噪声分析应考虑车辆产生最大噪声的交通条件,和最干扰公路两侧居民的交通条件,通常选用昼高峰和夜高峰两个时段来分析交通噪声的影响。
二、城市交通噪声防治措施
城市交通噪声的防治措施针对交通噪声的声源、传播及受声点3个关键环节,有多种措施可降低交通噪声对受声点的影响,在此我们称之为降噪措施。
(一)针对声源的降噪措施
选用低噪声路面。一般来说,汽车行驶在沥青混凝土路面比行驶在水泥混凝土路面噪声要低1~3。近年来欧洲许多国家相继开展了对低噪声路面的试验研究,外露集料表面的低噪声水泥混凝土路面的降噪特性可与传统的沥青路面相媲美,而疏水沥青混凝土路面的降噪效果更为明显,可降噪2~8。因此,使用低噪声路面可有效的降低公路交通噪声污染。运用交通管制措施禁止鸣笛,某时段内禁止大型车辆在敏感路段通行,调整交通信号使交通流顺畅因而车辆不需经常停顿等交通管制手段对城市道路的降噪效果较为明显,也易于采用,但这些措施不宜于野外公路,以免明显降低车辆速度和道路使用的方便性而影响野外公路的使用。
(二)针对噪声传播途径的降噪措施
在公路与受声点之间设置声屏障。声屏障是一个降低公路噪声的重要设施,也是道路设计者经常采用的降噪措施,对距公路200范围内的受声点有非常好的降噪效果。声屏障是一个明显干涉声波传播的阻挡物或部分阻挡物,它可以阻挡声的传播而形成一个声影区,其降噪效果随声程路程差的增大而增加。声屏障的形状和材料种类多种多样,可以用土、砖、混凝土、木材、金属和其它材料来构筑,修建声屏障除考虑其降噪作用外,还要注意其经济实用,并与其所处环境相协调做到视觉满意。
(三)针对噪声受声点的降噪措施
在公路受声点之间种植绿化林带。有关资料表明,非常稠密的树林(在声源与受声点之间
没有清楚的视线),且树林高度高过视线4.5以上时,树林深入30可降噪5,如树林深入60可降噪10,树林的最大降噪值是10。种植林带除具有降噪作用外,还兼有绿化美化环境的功能,但会大幅度提高公路用地范围,当公路经过荒山丘陵地区时,该方法较为实用,由于我国耕地紧张,所以当公路途经耕地时,该措施具有明显的局限性。
增大公路与受声点之间的距离。在公路选线时,应充分考虑公路交通噪声污染问题,尤其对《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中规定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2类标准的学校教室、医院病房、疗养院住房和特殊宾馆等噪声敏感点,应先估算其噪声声级,如通过设置声屏障无法解决噪声污染问题,就需考虑调整线位,增大线位与敏感点之间的距离,降低敏感点的噪声声级。
(四)针对城市轨道交通的噪声
城市轨道交通的噪声防治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主要应从声源降噪和传播途径降噪两方面考虑,特殊情况下对受声点加以防护。噪声防治应从降低噪声源开始,尽可能降低列车动力系统噪声。首先从车辆构造设计上加强防振、吸声措施,采用阻尼车轮及盘式制动,车辆踏面整修和车辆两侧架设防声裙等。其次,在轨道及桥梁结构上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如用超长无缝钢轨代替标准钢轨,以减少车轮对钢轨的撞击引起的噪声和振动,可降噪23;在承台上设置弹性聚合物砂浆垫层和配有弹性扣件的整体道床,以利吸收振动波,该整体道床与普通整体道床相比可减振降噪10;定期打磨钢轨,增加钢轨的平顺度,降低车轮与钢轨的摩擦、冲击、不均匀磨耗引起的轮轨振动与噪声,可降噪35。
三、解决方案
以上我们了解了几种城市交通噪声,虽然各自都有解决的方案,综合来说,我认为有以下几点:
1.对噪声严重超标的车辆应限期治理,车辆的年检应增加噪声检测项目。严格执行国家《汽车报废标准》,对达不到要求的车辆,该报废的必须报废,不得延用,加快旧车淘汰;
2.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环境噪声污染的控制管理,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合理布置临街建筑物,可采用设置吸声墙面、隔声门、窗,实行立体绿化,或使临街建筑物为商店、楼亭等,尽可能减少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4.建设现代化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要对交通设施建设和城市建设提出严格要求,明确规定城市规划部门在确定建设布局时应当根据国家噪声环境质量标准和民用建筑隔声屏障设计规范,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防噪声距离。与此同时,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有可能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应当设置声屏障或采取其他有效的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的措施;
生态环境建设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要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必须有完备的生态体系作保障。随着新形势下林业工作的战略定位和发展思路调整,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已成为我国林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任务。森林分类经营改革是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的基础工作。
分类经营是我国林业20世纪末和21世纪改革的主题。分类经营能否顺利地实施和推行下去,关系到我国林业发展的前途和命运。关系到林业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林业生态功能的良好发挥,关系到建立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关系到林业的两个根本性转变。所以分类经营具有重大的理论研究价值和重大的实践意义。
一、森林分类经营理论及在我国的实践概况
所谓森林分类经营(Classifiedforestmanagement),又称为“森林多效益主导利用经营,即以发挥某一林种某一效益为主,兼顾其它方面效益的经营模式。它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根据社会对林业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两大要求,按照对森林多种功能主导利用的不同和森林发挥两种功能所产生的“产品”的商品属性和非商品属性的不同,相应的把森林划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并按各自特点和规律运营的一种新型的林业经营体制和发展模式。
森林分类经营并不是近年才提出来的,在18世纪形成的森林经营管理(森林经理)理论中就有组织森林分类经营的理论与实践。例如,在地域上把相互连接的、具有相同经营方向的块划分为森林经营区,与此同时,把地域上不相连接,但在森林经营目的、经营周期、森林经营方式上相同的小班组织成森林经营类型比如用材、防护、水源涵养、特种目的的森林经营类型合并建立起相应的森林经营体系,甚至直接以小班作为经营类型,这就是典型的分类经营。问题是传统的这种分类经营有以下的缺点:第一,突出了木材的利用忽略了其它各种效益;第二,只强调了经营的生物学和技术方面,忽略了经营的社会经济方面和林政管理方面;第三,只从自然和生物物理方面,而没有从事理和人理的互为储存关系考虑;第四,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体现为就林论林,没有与其它各部门、行业有机地结合,因而没有跳出行业的局限。
关于森林分类经营问题,国际上对其方式和目的要求,存在着两种不同看法。一种是在一定地域上,划块分类经营利用根据森林的主要功能划分为用材、防护、游憩、放牧等,发挥各自功能。国外称之为“邻接式多元化利用”。另外一种经营模式就是在一块森林中同时产生多种多样的产品和提供多种多样的服务,这叫做“同步或多元化利用”。这两种方式的讨论经历了相当长的一个时期,争论的实质是对森林利用是否存在着效益和功能上的互斥和兼容是单目标与多目标上的差异,也包含着对森林经营上的理解。在我国,对生态与经济是否一致的问题,长期存在着争论。一些学者认为:“在促进木材和林产品发展的同时,为人类自下而上和发展创造最佳状态的环境”,“强调生态与经济的矛盾是可以统一的”。而另一学派则强调“……紧紧抓住解放和提高林业生产力这个中心环节,突出效益原则,强调结构效益,对林业实行分类指导,按照专业分工的原则对林业经营格局进行大调整,集中力量重点突破,以重点林业的高效益带动全局的发展”,认为“生态经济一体化的林业难以实施”。从目前森林分类经营的理论与实践来看,后一种观点是严格的分类经营观点。但是这种分类经营应强调的是主导功能上的分工,是一种矛盾的主要方面,并不是互相对立、排斥(商品林与公益林),而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林业是一个既有生态效益又有经济效益的特殊行业,两大效益的建设有完全不同的经济属性。为了既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林业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又对市场机制失灵的方面加以克服,必须实行整个林业的分类经营。国家体改委和原林业部颁布的《林业经济体制改革总体纲要》,正式推出以分类经营改革为主题的林业经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在1992年,中国林业出版社出版的《林业分工论》一书提出一种分类经营的模式——“林业分工论”,即从发展战略和经营思想出发,接照森林的用途和生产目的,将林业分成商品林业、公益林业和兼容性林业三种。认为“林业分工论”是森林多功能主导利用的分工,是林业的分工,而不是林种的进一步划分。
自1995年原林业部颁发《林业经济体制改革总体纲要》以来,根据原林业部下发的《关于开展林业分类经营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林策通字[1996]69号)精神,各省(区)相继于1996年选择2~4个县(市)开展森林分类经营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全国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的通知》(林策发[1999]191号)和国家林业局《国家公益林认定办法》(林策发[2001]88号)文件精神,各省(区)相继启动了森林分类区划工作。到目前为止,大部分省(区)已完成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并将分类区划界定工作成果上报到国家林业局。其间各省林业厅(局)也同时制定和了本省的《分类区划界定工作方案》和《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操作细则》,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分类区划界定工作。
二、森林分类经营的政策和经营体制问题
新时期、新形势要求国家林业建设的战略目标是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要达到国家林业建设的战略目标,必须根据森林的不同功能,实施分类经营、分区突破、总体推进的发展战略。分类经营是新时期林业发展战略的基础和核心。森林分类经营牵涉到林业发展的方向,牵涉到林区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牵涉到国家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保障体系建设和国家财政经济利益。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法规是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的保障,经营体制改革是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的措施。但目前在实施森林分类经营中还存在有如下问题必须研究解决。
2.1国家和地方的生态公益林补偿办法尚未出台
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是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的核心政策,但是我国一直为建立生态公益补偿机制,这势必导致公益林经营主体不明,或经营主体无力正常地对其进行经营和管护,甚至会发生对森林资源的破坏性掠夺。经调查分析,我们认为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主要在于:①人们的生态观念不强,对林业的三大效益认识不到位。虽然我国在历史上就有植树种竹的优良传统,但人们更多的是追求森林中的木材、薪材及林副产品等林产品所带来的直接经济效益。农业、水利、旅游等行业长期以来形成认识上的严重偏差,弱视甚至无视林业所带来的各种生态、社会效益,人们享受这种效益成了理所当然,而补偿却成了盲区。林业部门,特别是营林业承担了繁重的造林、育林任务,而不能获得相应的补偿,经营困难成为必然。如一些森林公园、水利设施的经营中,森林的管护和抚育等任务属林业部门的“分内事”,而经营收入却进入了旅游部门、水利部门的账户。这种投入和产出脱节、剥离的现象应该说带有一定的普遍性。②森林的生态、社会效益计算困难。森林的生态、社会效益补偿问题的提出,已为时不短,并早已载入《森林法》中,但迄今还没有一个明确且切实可行的计算方法和补偿办法。
公益林的补偿问题是制约公益林建设和实行分类经营的关键。长期以来,因公益林具有效益外在性和受益对象广泛性的特点,造成公益林“少数人负担,全社会受益”、“相对不发达地区负担,相对发达地区受益”、“上游负担,下游受益”、“林业部门负担,全社会受益”的不合理局面。再加上其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到目前为此,国家尚未对国家公益林的补偿程序、补偿办法、补偿对象、补偿标准、筹资渠道等方面制订出明晰的政策。在国家政策尚未出台的情况下,各省、地方政府也未对地方公益林制订明晰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和办法。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和办法是关系到森林分类经营尤其是生态公益林发展和林区社会稳定的关键,实行分类经营,关键看能否建立健全有效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森林的生态、社会效益补偿机制滞后,已成为制约林业分类经营实际运作的瓶颈。
2.2分类经营管理体制尚不完善
长久以来,我国林业经营一直担负着两大基本任务:一是为国民经济建设和国民生活提供木质产品及其它林产品;二是改善国民生存环境。但事实上,我国林业几十年来受传统的管理体制和林业经营模式以及国民经济建设的要求等影响,一直奉行以木材生产为中心,重采轻造、集中过伐的林业经营模式。几十年来,整个林业的基础几乎完全建立在森林采伐工业上,大规模开采国有林区与天然林区,造成天然林面积的剧减。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就必须要进行森林的分类管理。但在目前分类经营实践中尚未有完善的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办法,而传统林业经营模式混淆了作为商品产业的林业和作为社会公益事业的林业在经济属性、经营利用目标、经营方式、管理要求、社会实现形式以及价值利益补偿等方面的差别,而统一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之下,按同样的体制、同样的模式与方法去经营建设,带来的问题也很多:(1)大面积的天然林资源尤其是天然林中的原始林被采伐后,被林相单一的人工林取代,造成生态危机的潜伏。天然林生态系统结构复杂、功能完善、生物多样性丰富,具有人工林不可比拟的生态价值。(2)因缺乏科学的价值利益投入补偿机制,国有林区和各类防护林经营单位面临沉重的困难。因无林可采,或者无法在市场上实现其价值,生产经营难以为继。(3)林业企业经营目标不明确,林业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往往让位于林业的经济效益和目标。
2.3社会、经济发展对林产品需求矛盾依然存在
分类经营实施之初,将现有森林划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公益林的主要功能是发挥其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商品林则要承担社会、经济发展对林产品需求的重任。由于自然条件和历史的原因,我国森林资源现状分布、结构不均衡性及对天然林过量采伐,在分类经营实施之初所区划的商品林尚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林产品的需求供给;同时,对森林分布较多,并以木材生产为财政和林农经济收入主要来源的林区社会、经济发展是一个较大的冲击,资源危机和经济危困已成为制约重点林区尤其是生态地位特别重要的林区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
而林业生产力水平不高也阻碍了林业发展。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国家每年用于治山造林的投资不及水利投资的十分之一,随着两大生态林业工程的相继提出和推行,林业的地位和投入均有明显的提高,但由于受过去计划经济阴影的影响,更受眼前经济利益的驱使,时至今日,部分行业、部门对狭隘利益的维护和部分决策者的短期行为,以及全民生态、环保意识的淡薄等现状仍令人忧心忡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林业因生产周期长、生产力水平不高,生态及社会效益表现不很直观等因素的制约,使其在市场中成为一个弱势行业,且国家和地方在税收及现行的林政管理等方面,扶持发展的力度和营造有利于林业发展的市场环境等方面还远远不够,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遏制了林业分类经营的实际运行和健康发展。
2.4公益林建设与林农生活水平提高的矛盾
国家对重点公益林的区域布局政策及公益林的补偿政策不明确,让一些既得利益者坐享其成而未付出相应的代价。同时,也使一些地区在森林分类经营区划过程中埋下伏笔,以便将来向着有利于自身的政策上靠。另外,处于山区、重点林区的公益林,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林农的生计问题,。生态公益林建设区大多为贫困山区,林农对森林的依赖程度和期望值很高。林农在能源、建房和自用材等方面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消耗森林资源,经济来源在很大程度上也源于森林。政府若不能采取切实可行的调控手段对林农及其利益从根本上给予必要的扶持和保护,公益林的建设与发展将很难得到较长期的保证。
2.5林产品税费比例过高
据对部分省(区)调研,林产品税费征收比例占销售价的比例偏大,尤其在商品材上表现较突出。商品材平均税费比例占商品材销售的40%~50%,特别是农业特产税在商品材生产和销售环节双重征收8%,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林农对商品材生产的积极性,影响了商品林的发展。
2.6生态公益林的人工林问题
各省在分类经营区划中界定的生态公益林有许多人工林,这些划入公益林区域内的人工林除部分为生态工程建设投资营造的如长江防护林、退耕还林(草)等国家生态工程林外,尚有相当部分是世界银行贷款造林的速生丰产林和群众自发营造的用材林。据对湖北省调研,湖北省划入天保工程区的人工林面积为106.5万hm2,加上区划时未成林人工林地3.8万hm2,实际为110.3万hm2,直接划入禁伐区的人工林成林面积为7.3万hm2。这些已界定为生态公益林区的人工林尤其是世行贷款造的人工林和农民自发营造的用材林全部划入禁伐区势必影响世行贷款的债权和债务偿还,影响林农的经济利益而挫伤群众造林积极性,除天保工程外,其他生态公益林区也有类似情况。
三、实施森林分类经营有关对策和建议
实行森林分类经营是一项根本性和全局性的改革,其主要任务并不在于对森林进行简单的划类,而在于围绕分类经营这一个基本要求必须进行的从管理体制、经营方式、经济政策等一系列相关方面的配套改革,以推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进而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建设的全面的可持续发展。
1)尽快制订和完善政策法规,建立管理办法。
森林分类经营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种政策、法规还不十分完善,正在积极探索之中。建议国家林业局在详细调研的基础上,尽快出台森林分类经营政策法规,如“公益林管理办法”、“商品林管理办法”、“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等。各级地方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森林分类经营的法规法律制订适合本地区的相关政策,使森林分类经营的管理和公益林的补偿、补助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除了国家要增加对公益林的投资外,必须尽快建立和健全森林生态公益林的补偿制度。根据“谁受益,谁投入”的原则,生态公益林的服务对象明确的,由其受益者补偿,服务对象不明确的,由政府补偿。征收的森林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主要用于公益林培育、经营管理和新的公益林工程建设。我国已有部分省、市在尝试采用一些方法开展生态公益林的补偿。如: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广州市流溪河流域水源涵养林保护管理的规定》,规定每年筹集1800万元作为流溪河流域水源涵养林的生态效益补偿费。各级财政都从年度支出中拿出不少于1%的费用作为公益林的投入;湖南资兴市按水库灌溉田亩面积每亩每年收取20元人民币作为生态补偿费;广西金秀县的大瑶山水源林使下游一些县受益,这些县每年给金秀县的水源林建设补偿费达数百万元。作为“全国森林分类经营试点县”的河北省平泉县根据补偿要素和实际情况,提出补偿标准,并把补偿渠道分为自我补偿、外部受益者补偿和国家政府补偿等三个方面。四川省作为一个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很难将公益林的经营投资完全交由政府或者社会去承担,但却可以本着向社会征收森林生态补偿费的思路,对一些事权比较明确的部门和单位,征收生态林的建设补偿费。只有将这个“瓶颈”尽快打开,森林分类经营的实施才有物质基础。
2)成立公益林、商品林管理机构,实施分类管理。
应建立与分类经营相适应的林业管理体制,将公益林建设纳入政府行为范畴,实行事业化管理,建议国家林业局成立公益林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国家公益林建设,将退耕还林(草)、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自然保护区建设等公益林建设统一纳入其管理范围,以免互相重迭,避免重复建设。各省(区)、地(市)、县根据其生态区位重要性,也应成立相对应的管理机构,统一组织本地区的公益林建设,实行国家统一领导下的各级地方政府负责制。而商品林建设商品林建设和管理可沿用原来的管理体制和方法进行。推向市场,作为企业行为,在市场上参与竞争,以适应市场,增强市场竞争力。这既是森林分类经营的要求,也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3)改进在分类经营条件下对森林的经营方式
根据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经营的不同要求和特点,分别采用不同的管理和经营方法。公益林建设以最大限度地发挥生态和社会效益为目标,应该根据不同的社会经济和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地采取封山育林、封山护林等营林方式,实行乔灌草结合、针阔叶混交合理搭配,以充分发挥森林的各种生态功能。对于商品林建设,以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为目标,根据市场的需求,采用高投入(包括高科技的投入)、高产出、高效益的“三高”模式的集约化经营。
尤其要调整商品林布局和结构,满足社会、经济对林产品的需求。商品林发展中应根据本地区自然、经济条件和市场需求,以市场为导向,大力营造速生丰产林,发展名、特、优经济果木林。在自然、社会条件好的地方,以工程形式营造速生丰产林,并根据速生丰产林资源布局,重新调整林产工业布局,形成资源——产业——效益良性循环。
4)帮助生态公益林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引导生态公益林区群众在不破坏环境建设的条件下发展经济,解决林区群众的实际困难,推广节能技术,发展沼气解决群众烧柴问题,发展林下养殖、种植业,开发新的产业,让林农增加收入,解决森林资源保护与林农生活提高的矛盾。
生态环境建设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要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必须有完备的生态体系作保障。随着新形势下林业工作的战略定位和发展思路调整,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已成为我国林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任务。森林分类经营改革是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的基础工作。
分类经营是我国林业20世纪末和21世纪改革的主题。分类经营能否顺利地实施和推行下去,关系到我国林业发展的前途和命运。关系到林业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林业生态功能的良好发挥,关系到建立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关系到林业的两个根本性转变。所以分类经营具有重大的理论研究价值和重大的实践意义。
一、森林分类经营理论及在我国的实践概况
所谓森林分类经营(Classifiedforestmanagement),又称为“森林多效益主导利用经营,即以发挥某一林种某一效益为主,兼顾其它方面效益的经营模式。它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根据社会对林业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两大要求,按照对森林多种功能主导利用的不同和森林发挥两种功能所产生的“产品”的商品属性和非商品属性的不同,相应的把森林划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并按各自特点和规律运营的一种新型的林业经营体制和发展模式。
森林分类经营并不是近年才提出来的,在18世纪形成的森林经营管理(森林经理)理论中就有组织森林分类经营的理论与实践。例如,在地域上把相互连接的、具有相同经营方向的块划分为森林经营区,与此同时,把地域上不相连接,但在森林经营目的、经营周期、森林经营方式上相同的小班组织成森林经营类型比如用材、防护、水源涵养、特种目的的森林经营类型合并建立起相应的森林经营体系,甚至直接以小班作为经营类型,这就是典型的分类经营。问题是传统的这种分类经营有以下的缺点:第一,突出了木材的利用忽略了其它各种效益;第二,只强调了经营的生物学和技术方面,忽略了经营的社会经济方面和林政管理方面;第三,只从自然和生物物理方面,而没有从事理和人理的互为储存关系考虑;第四,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体现为就林论林,没有与其它各部门、行业有机地结合,因而没有跳出行业的局限。
关于森林分类经营问题,国际上对其方式和目的要求,存在着两种不同看法。一种是在一定地域上,划块分类经营利用根据森林的主要功能划分为用材、防护、游憩、放牧等,发挥各自功能。国外称之为“邻接式多元化利用”。另外一种经营模式就是在一块森林中同时产生多种多样的产品和提供多种多样的服务,这叫做“同步或多元化利用”。这两种方式的讨论经历了相当长的一个时期,争论的实质是对森林利用是否存在着效益和功能上的互斥和兼容是单目标与多目标上的差异,也包含着对森林经营上的理解。在我国,对生态与经济是否一致的问题,长期存在着争论。一些学者认为:“在促进木材和林产品发展的同时,为人类自下而上和发展创造最佳状态的环境”,“强调生态与经济的矛盾是可以统一的”。而另一学派则强调“……紧紧抓住解放和提高林业生产力这个中心环节,突出效益原则,强调结构效益,对林业实行分类指导,按照专业分工的原则对林业经营格局进行大调整,集中力量重点突破,以重点林业的高效益带动全局的发展”,认为“生态经济一体化的林业难以实施”。从目前森林分类经营的理论与实践来看,后一种观点是严格的分类经营观点。但是这种分类经营应强调的是主导功能上的分工,是一种矛盾的主要方面,并不是互相对立、排斥(商品林与公益林),而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林业是一个既有生态效益又有经济效益的特殊行业,两大效益的建设有完全不同的经济属性。为了既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林业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又对市场机制失灵的方面加以克服,必须实行整个林业的分类经营。国家体改委和原林业部颁布的《林业经济体制改革总体纲要》,正式推出以分类经营改革为主题的林业经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在1992年,中国林业出版社出版的《林业分工论》一书提出一种分类经营的模式——“林业分工论”,即从发展战略和经营思想出发,接照森林的用途和生产目的,将林业分成商品林业、公益林业和兼容性林业三种。认为“林业分工论”是森林多功能主导利用的分工,是林业的分工,而不是林种的进一步划分。
自1995年原林业部颁发《林业经济体制改革总体纲要》以来,根据原林业部下发的《关于开展林业分类经营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林策通字[1996]69号)精神,各省(区)相继于1996年选择2~4个县(市)开展森林分类经营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全国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的通知》(林策发[1999]191号)和国家林业局《国家公益林认定办法》(林策发[2001]88号)文件精神,各省(区)相继启动了森林分类区划工作。到目前为止,大部分省(区)已完成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并将分类区划界定工作成果上报到国家林业局。其间各省林业厅(局)也同时制定和了本省的《分类区划界定工作方案》和《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操作细则》,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分类区划界定工作。
二、森林分类经营的政策和经营体制问题
新时期、新形势要求国家林业建设的战略目标是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要达到国家林业建设的战略目标,必须根据森林的不同功能,实施分类经营、分区突破、总体推进的发展战略。分类经营是新时期林业发展战略的基础和核心。森林分类经营牵涉到林业发展的方向,牵涉到林区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牵涉到国家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保障体系建设和国家财政经济利益。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法规是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的保障,经营体制改革是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的措施。但目前在实施森林分类经营中还存在有如下问题必须研究解决。
2.1国家和地方的生态公益林补偿办法尚未出台
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是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的核心政策,但是我国一直为建立生态公益补偿机制,这势必导致公益林经营主体不明,或经营主体无力正常地对其进行经营和管护,甚至会发生对森林资源的破坏性掠夺。经调查分析,我们认为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主要在于:①人们的生态观念不强,对林业的三大效益认识不到位。虽然我国在历史上就有植树种竹的优良传统,但人们更多的是追求森林中的木材、薪材及林副产品等林产品所带来的直接经济效益。农业、水利、旅游等行业长期以来形成认识上的严重偏差,弱视甚至无视林业所带来的各种生态、社会效益,人们享受这种效益成了理所当然,而补偿却成了盲区。林业部门,特别是营林业承担了繁重的造林、育林任务,而不能获得相应的补偿,经营困难成为必然。如一些森林公园、水利设施的经营中,森林的管护和抚育等任务属林业部门的“分内事”,而经营收入却进入了旅游部门、水利部门的账户。这种投入和产出脱节、剥离的现象应该说带有一定的普遍性。②森林的生态、社会效益计算困难。森林的生态、社会效益补偿问题的提出,已为时不短,并早已载入《森林法》中,但迄今还没有一个明确且切实可行的计算方法和补偿办法。
公益林的补偿问题是制约公益林建设和实行分类经营的关键。长期以来,因公益林具有效益外在性和受益对象广泛性的特点,造成公益林“少数人负担,全社会受益”、“相对不发达地区负担,相对发达地区受益”、“上游负担,下游受益”、“林业部门负担,全社会受益”的不合理局面。再加上其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到目前为此,国家尚未对国家公益林的补偿程序、补偿办法、补偿对象、补偿标准、筹资渠道等方面制订出明晰的政策。在国家政策尚未出台的情况下,各省、地方政府也未对地方公益林制订明晰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和办法。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和办法是关系到森林分类经营尤其是生态公益林发展和林区社会稳定的关键,实行分类经营,关键看能否建立健全有效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森林的生态、社会效益补偿机制滞后,已成为制约林业分类经营实际运作的瓶颈。
2.2分类经营管理体制尚不完善
长久以来,我国林业经营一直担负着两大基本任务:一是为国民经济建设和国民生活提供木质产品及其它林产品;二是改善国民生存环境。但事实上,我国林业几十年来受传统的管理体制和林业经营模式以及国民经济建设的要求等影响,一直奉行以木材生产为中心,重采轻造、集中过伐的林业经营模式。几十年来,整个林业的基础几乎完全建立在森林采伐工业上,大规模开采国有林区与天然林区,造成天然林面积的剧减。
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就必须要进行森林的分类管理。但在目前分类经营实践中尚未有完善的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办法,而传统林业经营模式混淆了作为商品产业的林业和作为社会公益事业的林业在经济属性、经营利用目标、经营方式、管理要求、社会实现形式以及价值利益补偿等方面的差别,而统一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之下,按同样的体制、同样的模式与方法去经营建设,带来的问题也很多:(1)大面积的天然林资源尤其是天然林中的原始林被采伐后,被林相单一的人工林取代,造成生态危机的潜伏。天然林生态系统结构复杂、功能完善、生物多样性丰富,具有人工林不可比拟的生态价值。(2)因缺乏科学的价值利益投入补偿机制,国有林区和各类防护林经营单位面临沉重的困难。因无林可采,或者无法在市场上实现其价值,生产经营难以为继。(3)林业企业经营目标不明确,林业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往往让位于林业的经济效益和目标。
2.3社会、经济发展对林产品需求矛盾依然存在
分类经营实施之初,将现有森林划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公益林的主要功能是发挥其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商品林则要承担社会、经济发展对林产品需求的重任。由于自然条件和历史的原因,我国森林资源现状分布、结构不均衡性及对天然林过量采伐,在分类经营实施之初所区划的商品林尚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林产品的需求供给;同时,对森林分布较多,并以木材生产为财政和林农经济收入主要来源的林区社会、经济发展是一个较大的冲击,资源危机和经济危困已成为制约重点林区尤其是生态地位特别重要的林区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
而林业生产力水平不高也阻碍了林业发展。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国家每年用于治山造林的投资不及水利投资的十分之一,随着两大生态林业工程的相继提出和推行,林业的地位和投入均有明显的提高,但由于受过去计划经济阴影的影响,更受眼前经济利益的驱使,时至今日,部分行业、部门对狭隘利益的维护和部分决策者的短期行为,以及全民生态、环保意识的淡薄等现状仍令人忧心忡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林业因生产周期长、生产力水平不高,生态及社会效益表现不很直观等因素的制约,使其在市场中成为一个弱势行业,且国家和地方在税收及现行的林政管理等方面,扶持发展的力度和营造有利于林业发展的市场环境等方面还远远不够,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遏制了林业分类经营的实际运行和健康发展。
2.4公益林建设与林农生活水平提高的矛盾
国家对重点公益林的区域布局政策及公益林的补偿政策不明确,让一些既得利益者坐享其成而未付出相应的代价。同时,也使一些地区在森林分类经营区划过程中埋下伏笔,以便将来向着有利于自身的政策上靠。另外,处于山区、重点林区的公益林,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林农的生计问题,。生态公益林建设区大多为贫困山区,林农对森林的依赖程度和期望值很高。林农在能源、建房和自用材等方面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消耗森林资源,经济来源在很大程度上也源于森林。政府若不能采取切实可行的调控手段对林农及其利益从根本上给予必要的扶持和保护,公益林的建设与发展将很难得到较长期的保证。
2.5林产品税费比例过高
据对部分省(区)调研,林产品税费征收比例占销售价的比例偏大,尤其在商品材上表现较突出。商品材平均税费比例占商品材销售的40%~50%,特别是农业特产税在商品材生产和销售环节双重征收8%,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林农对商品材生产的积极性,影响了商品林的发展。
2.6生态公益林的人工林问题
各省在分类经营区划中界定的生态公益林有许多人工林,这些划入公益林区域内的人工林除部分为生态工程建设投资营造的如长江防护林、退耕还林(草)等国家生态工程林外,尚有相当部分是世界银行贷款造林的速生丰产林和群众自发营造的用材林。据对湖北省调研,湖北省划入天保工程区的人工林面积为106.5万hm2,加上区划时未成林人工林地3.8万hm2,实际为110.3万hm2,直接划入禁伐区的人工林成林面积为7.3万hm2。这些已界定为生态公益林区的人工林尤其是世行贷款造的人工林和农民自发营造的用材林全部划入禁伐区势必影响世行贷款的债权和债务偿还,影响林农的经济利益而挫伤群众造林积极性,除天保工程外,其他生态公益林区也有类似情况。
三、实施森林分类经营有关对策和建议
实行森林分类经营是一项根本性和全局性的改革,其主要任务并不在于对森林进行简单的划类,而在于围绕分类经营这一个基本要求必须进行的从管理体制、经营方式、经济政策等一系列相关方面的配套改革,以推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进而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建设的全面的可持续发展。
1)尽快制订和完善政策法规,建立管理办法。
森林分类经营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种政策、法规还不十分完善,正在积极探索之中。建议国家林业局在详细调研的基础上,尽快出台森林分类经营政策法规,如“公益林管理办法”、“商品林管理办法”、“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等。各级地方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森林分类经营的法规法律制订适合本地区的相关政策,使森林分类经营的管理和公益林的补偿、补助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除了国家要增加对公益林的投资外,必须尽快建立和健全森林生态公益林的补偿制度。根据“谁受益,谁投入”的原则,生态公益林的服务对象明确的,由其受益者补偿,服务对象不明确的,由政府补偿。征收的森林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主要用于公益林培育、经营管理和新的公益林工程建设。我国已有部分省、市在尝试采用一些方法开展生态公益林的补偿。如: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广州市流溪河流域水源涵养林保护管理的规定》,规定每年筹集1800万元作为流溪河流域水源涵养林的生态效益补偿费。各级财政都从年度支出中拿出不少于1%的费用作为公益林的投入;湖南资兴市按水库灌溉田亩面积每亩每年收取20元人民币作为生态补偿费;广西金秀县的大瑶山水源林使下游一些县受益,这些县每年给金秀县的水源林建设补偿费达数百万元。作为“全国森林分类经营试点县”的河北省平泉县根据补偿要素和实际情况,提出补偿标准,并把补偿渠道分为自我补偿、外部受益者补偿和国家政府补偿等三个方面。四川省作为一个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很难将公益林的经营投资完全交由政府或者社会去承担,但却可以本着向社会征收森林生态补偿费的思路,对一些事权比较明确的部门和单位,征收生态林的建设补偿费。只有将这个“瓶颈”尽快打开,森林分类经营的实施才有物质基础。
2)成立公益林、商品林管理机构,实施分类管理。
应建立与分类经营相适应的林业管理体制,将公益林建设纳入政府行为范畴,实行事业化管理,建议国家林业局成立公益林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国家公益林建设,将退耕还林(草)、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自然保护区建设等公益林建设统一纳入其管理范围,以免互相重迭,避免重复建设。各省(区)、地(市)、县根据其生态区位重要性,也应成立相对应的管理机构,统一组织本地区的公益林建设,实行国家统一领导下的各级地方政府负责制。而商品林建设商品林建设和管理可沿用原来的管理体制和方法进行。推向市场,作为企业行为,在市场上参与竞争,以适应市场,增强市场竞争力。这既是森林分类经营的要求,也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3)改进在分类经营条件下对森林的经营方式
根据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经营的不同要求和特点,分别采用不同的管理和经营方法。公益林建设以最大限度地发挥生态和社会效益为目标,应该根据不同的社会经济和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地采取封山育林、封山护林等营林方式,实行乔灌草结合、针阔叶混交合理搭配,以充分发挥森林的各种生态功能。对于商品林建设,以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为目标,根据市场的需求,采用高投入(包括高科技的投入)、高产出、高效益的“三高”模式的集约化经营。
尤其要调整商品林布局和结构,满足社会、经济对林产品的需求。商品林发展中应根据本地区自然、经济条件和市场需求,以市场为导向,大力营造速生丰产林,发展名、特、优经济果木林。在自然、社会条件好的地方,以工程形式营造速生丰产林,并根据速生丰产林资源布局,重新调整林产工业布局,形成资源——产业——效益良性循环。
4)帮助生态公益林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引导生态公益林区群众在不破坏环境建设的条件下发展经济,解决林区群众的实际困难,推广节能技术,发展沼气解决群众烧柴问题,发展林下养殖、种植业,开发新的产业,让林农增加收入,解决森林资源保护与林农生活提高的矛盾。
(一)项目资金ABC定性分类分析
在实际工作中,一般先按项目资金性质总体上划分:项目资金达30万元及以上的为A类,10-30万元的为B类,10万元以下的为C类。再按项目资金级别划分:国家项目和省市级重大项目为A类,省市级非重大项目为B类,其他为C类。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两者结合综合确定。
(二)项目资金量化分析
为进一步做好项目资金ABC分类管理,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还要通过定量分析方法加以验证,才能准确把握每一个项目资金的分类要求。
1.按项目资金来源的合同平均金额标准分析该方法需要:
(1)统计每种项目的价值总额。
(2)按平均合同经费金额标志由大到小排序,并累加数量、金额。
(3)计算累加数量、金额占全部项目数量、金额的百分比。以2012年末项目资金为例,分析结果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转基因重大专项和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资金项目等3类项目,数量累加为42个,在全部127个项目中占比33.07%,而合同经费平均累加为304.83万元,在全部127个项目合同经费平均累加423.43万元中占比71.99%,金额比较符合A类项目70%左右的标准,项目数量累加占整个项目数量的33.07%,超过10%左右的标准,但金额标准是主要成份,数量指标不影响ABC分类。所以该3类项目可以确认为A类项目进行管理。国家其它部委、省农业资源开发、省农业地方标准、省农业科技支撑计划和省科技厅(其它)等5类项目,数量累加为30个,在全部127个项目中占比23.62%,而合同经费平均累加为80.15万元,在全部127个项目合同经费平均累加423.43万元中占比18.93%,符合B类项目平均累计金额占全部项目资金金额20%左右时,项目数量也占整个项目数量的20%左右的标准,所以该5类项目可确认为B类项目进行管理。农业部公益性行业专项、市级计划等8类项目,平均累计金额占全部项目资金的9.08%,金额指标符合10%的要求,而数量却占整个项目数量的43.31%,与70%左右的理想化分类标准差距较大。实际上金额和数量这两项指标同时满足不太现实,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2.按项目资金来源的合同金额系数分析该方法是基于标准化分类法稍加改进所至,需要:
(1)分别统计各类项目金额算术平均数,即该类项目的总金额除以该类项目的具体课题数。
(2)以项目金额平均数对各类项目从大到小排列。
(3)计算项目合同经费总额(A值)的平方根,即各类项目金额。
(4)对A值的平方根值进行累加。
(5)计算VE系数分类区域,即将A值的平方根值进行累加总额除以3。仍以2012年末项目资金为例,此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转基因重大专项和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资金项目等3类仍为A类项目,国家其它部委、省农业资源开发、省农业地方标准、省农业科技支撑计划等4类为B类项目,省科技厅(其它)、农业部公益性行业专项、市级计划等9种项目为C类。系数分析法与上述标准法得出的结果基本相同,不同的只是省科技厅(其它)项目,由标准法的B类划到系数法的C类项目。在此情况下,省科技厅(其它)项目要结合定性分析情况,按照项目资金从严管理的要求,尽量按B类项目管理,防止管理不到位的情况发生。
3.利用ABC分类管理法对项目资金预算分析
ABC分类管理法也可应用于项目预算管理。作者采用合同金额系数分析法,对本单位2011-2012年期间主持的农业自主创新资金项目预算情况进行了分析研究。其中材料费和基础设施建设费为A类预算科目,占预算总额的40.96%,是重点管理的对象,特别是种子、农药、化肥、塑料薄膜、饲料等消耗性资产,要作为存货严格出入库制度管理,从严把关控制。劳务费、仪器设备费、燃料动力费和测试化验加工费为B类预算科目,占预算总额的36.73%。会议费、差旅费、出版文献费、技术培训咨询费等5项为C类预算科目,占预算总额的22.31%。通过上述分析,找出在项目资金管理中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能够有效实行项目资金分类管理,进而提升了对项目资金分类管理的保障能力。
二、落实分类管理措施,提升对项目资金管理能力
一个单位项目资金管理,不仅是财务人员的事,更是涉及项目资金各方的配合管理过程,应当按规定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项目预算,并对仪器设备购置、合作单位资质及拟外拨资金进行重点说明。各方的责任要明确,措施要得力。
(一)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
单位要承担项目资金管理责任科研人员要依法合规开展科研活动,提供的各项原始票据要真实,并对其负责,承担单位要承担项目资金管理责任。单位是科研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领导者要高度重视A类项目资金的预算、使用、决算过程,对提供的各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绝不能有重项目争取、轻项目管理的思想,要引导科技人员按项目要求进行绩效评价。
(二)重大项目资金实行
A类重点管理,提升会计核算能力财务部门将划入A类管理的项目,进行单独会计核算,作为重点管理。如有特别重大的项目实行专户管理。只要能够核算好、控制好、运用好这部分A类项目资金,出现较大问题的概率就较小。划入B类管理的项目,进行辅助会计核算,作为一般重点管理。划入C类管理的项目,进行合并会计核算,作工程项目成本控制与管理探究为一般管理。
班级管理目标的建立,是班级管理操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应该说任何管理模型的构建仅仅是一种方式方法,只有达到规定的目标,才能衡量一种模式的优劣甚至是成立与否。因此管理目标的设定和管理模型的建立、操作有着决定性的关系。
中师的学生在校三年,这期间正是他们的身心向成熟发展的过渡性的关键阶段。就大多数情况而言,学校的管理都是以班级为单位。实际上,这个基本单位具备着多种功能,它既是进行教学、组织活动、纪律规范的基本单位,也是学生进行交往和个性成长的最小环境。在这样一个具有社会意义和生态意义的组织单位中,班主任担任着多重的角色。班主任既是班集体的组织者、管教者,又是指导者、联系者和参与者。
同时,管理的对象和目标的终端实现者又是学生,而且不同年级的师范生有着不同的阶段特征。因此班级管理的目标应该具有层次性,它相应的模式也应该具有系统性和整体性。
前苏联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的平行教育理论认为:在集体的教育目标中既有远景性的,又有中景性的和近景性的。这个理论启示我们,在班级管理的目标建立中,要考虑到其层次性和递进性。也就是说后一个目标的开始必须建立在前一个目标达到的基础上,前一个目标的实现又推进着更高层次目标的实现。例如,根据中师生培养规格,设定某班级一年级以“形成专业意识,打好专业基础”为管理目标;二年级以“巩固专业思想,培养专业能力”为目标;三年级以“树立教育理想,具备职业素质”为目标。这个目标体系的设定是以形成专业特色为主线,以形成集体意识为核心,以形成教育理想为最高境界。
班级的管理主要是通过管班活动使这个群体组成的异质性班级过渡成为具有纪律性和共同目标的班集体。这就告诉我们,要避免把班主任仅仅看作是一个“管教者”,纠正学生违纪行为、对学生的日常活动进行监督,这只是班主任工作职责的一部分。对学生进行专业指导,通过集体来培养和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形成他们的崇高理想与职业信念。要使班级管理成为生动的、全面的、高层次的管理。
二、班级管理的“理论——操作”模型
为什么要称之为“理论——操作”模型呢?因为任何一种“模型”的建立都必须要有全面的实践基础和深刻的理论背景。本文提出的几种模型结构尚属初步认识。它主要是体现由实践认识到理论分析的一种思路。
下面根据班级管理过程中的人际关系结构和主要影响通道提出四种“理论——操作”型的模式。
1.树状模式这种模式的主要结构是以班主任为班级管理中的主干。班主任并不直接参与对全班学生的管理,他是通过对班委会的管理,再由班委会具体参与班级管理。并且由班委会将学校、班主任的管理意图渗透到学生中去。
在这种模式中,班主任扮演着一个“导演”的角色。其主要特点是管理结构层次分明、程序清晰,有利于发挥学生的积极作用,锻炼学生的能力,使学生逐步学会自己管理自己的班级。但这种管理模式不利于班主任和学生之间的情感交流与信息反馈。这种模式的操作要点是注重先行培养班委会成员的管理能力,正确看待和发挥班委会的中介作用,使他们成为管理过程中的“主角”。
2.网状模式在这种模式的结构中,班主任起着担纲作用,学生处在这个整体的管理网络中。它的实质是:班主任充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积极性,使他们由被动接受管教变成主动参与管理。由此使学生之间形成一种相互影响的管理关系的网络,以达到“纲举目张”的效果。其主要特征是:以班主任为纲要,以班委会为骨干。
这种结构是一种动态的整体,在这个网络里每个学生的位置、角色在不断变化着。例如在课外体育活动中,一些具有体育才干又有较强组织能力的学生就处在管理者的地位。在班会活动中,一些表达能力强或者是具备艺术能力的学生又可处在管理者的位置。可见这种模式有利于发挥每个学生的主动性和潜能。还有利于培养学生的集体意识和自主性,使大多数学生的个性在集体互动中得到充分的体现。但这种模式对班主任能否起到“纲领”作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处理不好学生容易处在自由状态。其关键是班主任要充分研究了解每一个学生的个别特征,注重在不同的管理环境中发挥不同学生的作用。
3.交叉模式这是指在管理过程中班级里的学生要受到多方面的影响和制约。例如,在学习、活动和生活中要受到来自班主任、教务处、政教处、团委、总务处等多方面的管理。这种模式是把班级管理放到学校整体环境中去考虑,因为班级是不可能脱离学校环境而存在的。
其主要特征是:结构倾向于开放,有利于学生接受全方位的管理和多方面规范化的发展。当然这种模式要求各方面要协调一致,否则就会造成管理上的混乱。还会形成一管就“死”,一放就“散”的局面。
4.轴辐模式这种模式是以班主任为中心,整个班级的管理工作都围绕班主任的中心意图运作。这样在结构上就以班主任为原点将管理影响辐射到每个学生身上,形成明确的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班主任直接参与每个学生、每个事件的管理。班级中出现的各种事件也可以直接了当地反馈到班主任这里。
其特点是:模式结构呈圆周式,带有闭合倾向。这种管理比较细致,能深入到每一个学生的细微之处。可以及时掌握班集体发展的动态,其控制性较好。但容易使学生处于被动的地位,很难达到更高层次的管理目标。其操作要领是班主任要全面关心学生,以情感交流作为联系学生的纽带,逐步形成教师的权威性。切忌“婆婆嘴”造成学生的逆反心理。
以上四种模式无论是从操作还是理论而言,孰优孰劣不能一概而论。这里主要是以班级管理过程中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定位、作用发挥的形式途径来加以区分。因此不可能是运用某一种模式就能达到既定的管理目标。除了这种构建的方法还可以根据管理者的风格、管理内容等参照标准进行模型建立和理论分析,这就另当别论了。我们倾向于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主导模式操作和辅助模式操作相结合的方法。这样就可以照顾多方面的因素,使操作模式具有独特的运行机制。如何建立具有现代教育意义的哲学层次的理论模型,这不仅是理论要进一步研究的课题,更是中师教育实践有待探索的新领域。立优化模式的“质性材料”在每个不同的班级所处的环境中有许多相同或相似的影响因素。一些具有确定性的或量化的影响材料且不去关注它。这里之所以把另一些因素称为“质性材料”,正是因为这些影响因素具有不确定性,而且这种“材料”有一个开发、利用、组合的过程。正如有了砖头,还需要泥浆来粘合一样,有了一定的管理关系还需要情感作为“融合剂”。在这些材料中有“显性材料”,有“隐性材料”;有“刚性材料”,也有“弹性材料”。作为“质性材料”主要是指以下几方面内容。
1.确立管理关系、赋予基本型态。班级中的基本关系可以从多角度来看,如组织关系、教学关系、交往关系,正式关系、非正式关系,团体关系、个人关系等。从管理的角度来看主要是管理与接受管理的关系、被管理者之间的关系、成员与环境的关系、运作过程中的主从关系等。班主任要指导学生在较短时间内确立班级的组织结构、目标结构、角色结构、管理关系,班级的基本形态才能形成,管理模式才能具备操作的内在机制。
2.营造班级氛围,注意管理者人格特征的作用。良好的班级氛围显示着班级中各种成员共同的心理特征或倾向性。它在形成集体意识和班级特色中起着渲染的作用。班级气氛形成的凝聚点就是每个成员都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高级情感的激发与培养是朝向更高管理目标迈进的群体动力。一些学者认为教师的领导方式也影响着班级气氛的形成和学生的意向。教师以他的理智的(如劝诫、指导、说教等),情感的(如关心、热爱等),个性的(如风度、气质、坚毅等)心理因素融进管理的影响通道中去起隐性作用。班主任民主式的领导帮助学生学会自动解决问题,乐意为班集体贡献力量,形成班集体的正确舆论并起到监督和调节作用。超级秘书网
德育管理理念是学校德育管理者对学校德育管理的全过程,各要素及其关系的根本认识和价值追求,是一个更为高级更为宏观的内在意念、思维方式、思想意识。德育管理理念是对德育管理的一种根本认识和价值追求,是一种理性的思维。我国德育管理理念的类型很多,德育管理者要根据学校和学生的特点运用不同的德育管理理念来指导学校的德育管理活动,实现德育管理的目标。
1功利性管理理念
功利是指功效和利益,功利性管理理念就是以实际功效或利益为行为准则的伦理观点为价值导向。功利性管理理念实际上是一种利己主义的伦理学说理念。但我们所说的学校德育的功利化倾向并非指德育的个人主义、利己主义,而是指学校德育中存在的片面强调的外在价值,即社会公众价值,忽视教育的育人、育德本体价值。功利性管理理念是伴随工业革命而产生的。在工业社会,“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工业化、都市化、市场化、世俗化的进程大大加快了社会结构和社会秩序的变化,也改变了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与此同时,工业文明的概念统一、集中、规模、同步、竞争、效益、标准化等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其中包括教育和学校生活。体现在德育管理过程中,其特征主要有:
第一,德育管理的目标是使学生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只注重德育的外在功能,看重社会效益。德育的短期行为严重。
第二,德育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学生获得谋生的手段。对学生来说学习就是为了找到好的职业,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和就业机会是学习的直接动机,培养良好的道德不是因为自身需要,而是社会的需要,(当然社会也需要,但这只是外因)社会需要德才兼备,学校就要按社会需求的模式去培养。所以,“听话”“服从”就成为学校培养道德的标准。
第三,德育管理的方式是同一的、强制性的。在德育管理中主要运用惩罚的手段,激励的方法被忽视。学生就像产品,要生产高质量的合格产品,就必须用同一标准去强制要求,按照工厂化模式对被管理者进行强制性的管理,达到符合社会用人的同一标准。这种管理理念束缚了学生个性的发展,不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
2本位主义管理理念
“本位主义是一种为自己所在的小单位打算而不顾整体利益的思想,是个人主义的一种思想表现。”本位主义也叫小团体主义,是放大了的个人主义,其主要特征是只顾眼前的局部的利益,不顾长远的全局的利益,一切从自己的小集体、小团体的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点。衡量一切的标准就是是否符合本单位的利益。其特征主要表现在:第一,德育管理的目标是实现学校秩序的有序性;第二,德育管理的对象主要是学生,与德育的对象相混淆;第三,在制度上忽视学生的主体性;第四,不从长远出发,只顾眼前利益。
本位主义的价值理念,使学校在整个德育管理过程中,把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列为第一位,只从学校自身的利益出发,不关注学生个体的身心发展。德育管理需要有效地整合人、财、物、技能、环境等各种资源,调动各级管理者的积极性。但这个过程是一个缓慢的投资过程,为了眼前的利益,本位主义者一般不会去考虑的。本位主义管理理念忽略了教育的本质是“传播文化、传递人类文明,传递人类劳动和智慧的一切成果和结晶”,而不是为教育者带来利益;忘记了教育首要的功能是育人,是促进受教育者个性的发展,而不是教育者的发展,思想品德教育尤其如此。
3情感管理理念
“情感”一词,常用于日常生活和文学作品中,包含的意义很多。但其科学定义应该是一种对现实的反映。情感及其多种多样的体验形式对人们的行为有着“调节机能”。“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人的行为,成为人的活动和各种动作(以及动作完成的方法)的持久的或短时的动机,从而产生追求所提出的和所想到的目的的意向和欲望。”理性固然重要,但理性不能离开情感,离开情感的理性就会失去其效力。规则、规范、制度的制定必须合情合理,当人们感情对立时,理性则常常是对抗的,这时要疏通理性,就需要从感情开始,情通理则通,情不通理则对立;管理的理性,要建立在感情通融的基础上,而不可能在感情对立的前提下获得理性的认同。
每个人都是有感情的,他们的各种感情会编织成无形的人情和感情网络,形成共同的理性认识和感情纽带,达成默契与共识。在德育管理中必须要尊重人性的规律,以谋求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尊重学生、理解学生、关心学生,在制度的框架里,留有一定的空间,把理和情置于其中,理中有情,情中有理,做到“润物无声”。
4文化管理理念
德育的文化管理理念就是把人们所认同的优秀文化融入到德育管理的各环节中,以文化的价值观念维护有效的秩序,实现学生的德育目标。文化对现实的管理活动有巨大的作用。这主要是:(1)价值定位。任何管理活动都离不开价值定位,价值定位的不同,会使管理出现重大差别。(2)优先选择。管理者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在价值冲突中进行优先选择。在德育管理中。如果认可“人本价值理念,那么就会在制定各种制度中,体现个体的充分发展,不会以过多的惩罚压抑个性;相反,会运用更多的激励和鼓励发展个性。(3习惯选择。文化影响着人们的学习、行为,并通过文化的积淀养成习惯,建立不成文的甚至下意识的规则体系。例如,一个饱读诗书深懂礼仪的重要性的领导,不会常常把训斥、谩骂挂在嘴边,不会经常去惩罚人;相反,一个没有深厚文化底蕴的领导,不会有很高的涵养,言谈举止就会欠佳,他会认为惩罚比什么都管用。
管理也是一种文化,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是我国教育管理的基石,是我们处理教育工作各方面关系的基本原则。经过一代又一代人的思考、实践,形成了一个民族对人与人、人与自然、现实与未来的理解和共识,这就是文化传统,是文化的底蕴。文化是社会的产物,是一个社会的共识,是民族认同的标记,因而是民族得以凝聚的最大而无形的力量。中华民族讲究和合、宽容,克己、自省,诚信、坚韧等等,这些优良的传统都可以挖掘出来,用到管理之中,使学生在一种自觉不自觉、有意无意的轻松环境中内化自身的品行,加强身道德修养,提高思想水平。
中图分类号:TP39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064(2017)03-0229-02
近年来,“一张图”工程取得如下成果:一是建立了全国所有县的土地利用现状本底数据库(包括矢量数据和栅格数据)。二是将依法批准的基本农田范围形成全国所有县的基本农田数据库。三是2008、2009年通过多源数据采集,建立了覆盖全国的最新遥感影像数据库。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全国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及年度利用快速变更维护新机制,建成了一批覆盖全国的不同比例尺,区域地质,矿产资源,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等级数据库,全国四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累计近6000TB的海量数据,基本完成了国家、省、市三级国土资源数据中心体系的建设。但目前我国国土资源部各类业务及专题数据分散在各个业务科室独立存储和管理,并没有进行统一的管理,业务数据之间不能进行有效共享和充分利用,不能为相关部门提供辅助决策,也成为推进我国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催化剂。
1 课题意义
为保护国土资源,国家了很多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但如何做到令行禁止,又如何使最基层的数据能真实的反馈到国土资源部,以使国家制定出更有效、更完善的政策,便成了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最迫切解决的问题。
(1)通过“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的建设,将各项审批与各类数据库密切关联,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弄虚作假,同时减少了国土资源管理人员腐败的可能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日常审批和管理数据通过综合监管平台实时入库,按设定的更新机制及时更新。
(2)“一张图”核心数据库,能够保证数据的唯一性、实时性、准确性,以此作为调查评价、监测工作和数据分析的基础,来调查、分析结果正确性。通过“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对国土资源数量、质量、分布、潜力及开发利用状况等数据进行分析,能够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供调控资源供应总量、布局、结构、时序的依据。
(3)“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具备监测和预警功能,通过对各项审批、各类市场、土地利用计划、供地率、违法违规等指标的监测和预警分析,并分级、分类预警,帮助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现的问题,改进相关法规。土地督察机构可充分运用“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的数据成果,提高土地督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例如能够避免一个批文多地使用等违法事件的发生。
2 课题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2.1 研究目标
依照“金土工程”的总体要求和四川省对信息化建设的整体部署,以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带动国土资源信息技术跨越式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方式的根本改变,全面提升县级国土资源管理与服务水平,实现“数字国土”信息化建设。县级国土资源数据管理系统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以国土资源各类数据为核心,依托地籍数据库成果、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成熟的数据库管理、GIS平台和网络系统,按照统一的标准,建立具有信息管理、数据综合分析、数据分类查询、综合统计分析及信息服务等功能的国土资源数据管理体系,形成标准统一、上下一致的国土资源基础数据采集、更新、传输与应用服务的机制与技术体系,为国土资源管理业务提供顺畅的信息渠道。
2.2 建设内容
2.2.1 h级“一张图”数据库建设
收集、整理全区的土地征收、土地供应、土地利用、耕地保护、土地储备、执法监察、矿产资源、地质环境、土地规划、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开发复垦、城乡地籍、业务数据、遥感影像、变更调查等各类专题数据和基础数据,构建西充县“一张图”国土资源数据库。并采用统一标准及技术体系,及时、动态更新各类专题数据和业务数据。
2.2.2 数据应用服务系统建设
采用GIS及数据共享利用技术,将“一张图”数据库中的各类数据内容按要求、按权限到用户桌面,为用户提供数据浏览、查询、定位等功能,统一数据资源,实现“一张图”数据库及服务系统的充分利用和共享。
2.2.3 综合分析利用及监管服务系统建设
紧密结合业务需求,针对县委县政府、领导及业务管理需要,采用数据挖掘与GIS空间分析利用技术,提取国土资源各类信息,以地图、统计图、表格、报表等多形式的直观展示,为领导分析决策提供信息保障。
2.2.4 移动及离线应用服务系统建设
采用移动GIS应用报告及数据共享利用技术,将核心、重要的数据进行离线打包,在移动办公设备中采用轻量或移动GIS技术进行加载,为用户提供数据查询、地图浏览、信息展示服务,并可输出到大屏或进行投影,在项目决策、项目分析与选址、用地规划与审批等提供即时服务。
2.3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国土资源“一张图”工程,是为了更好地全面掌握国土资源状况、改进国土资源监管方式、提升国土资源信息服务能力。通过县级国土资源“一张图”建设,形成覆盖全县土地“批、供、用、补、查”,做到资源状况“一览无余”。为更好的实现一系列任务的同时有以下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2.3.1 建立“一张图”核心数据库
在国土资源信息化基础设施支撑下,按“一张图”建设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对不同类别、不同专业的海量、多源、异构数据进行梳理、整理、重组、合并等处理,利用提取、转换和加载等工具以及其它必要的手段,将处理、加工好的数据按照统一的建库标准进行入库,数据按分层分类管理,形成国土资源核心数据库。主要内容有卫星遥感影像、行政区域、地形数据、中心城区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行政区域、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利用现状、城市乡镇规划等。“一张图”核心数据库还包括建设用地审批系统(农转用、土地征收、土地供应等数据)、执法监察管理(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土地矿产动态巡查、低效闲置用地清理等数据)数据库等。
2.3.2 开发B/S架构在线地图浏览服务及C/S结构编辑管理系统
按照满足国土资源核心数据管理共享服务和维护的要求,开发“一张图”B/S架构在线地图浏览服务及C/S结构编辑管理系统,实现对全县土地资源相关数据的集中浏览、管理与更新维护。系统具备数据采集、检查、入库、处理、更新、交换(输入输出)、元数据管理以及数据备份、系统监控、数据迁移、日志管理等较为完备的功能。实现以图形、表格、GIS和虚拟化相结合的方式,直观、准确、动态地展示全县国土资源信息。
开展成果应用服务。在国土资源核心数据库及“一张图”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基础上,充分利用“一张图”成果,开展国土资源信息服务。一是将不同业务环节、不同系统之间的数据通过空间位置关联起来,为领导决策、业务管理提供综合性信息。二是将地理信息服务(图形浏览、定位查询、空间分析等)进行功能封装,为建设用地等各项行政审批业务系统提供统一的图形数据支撑。三是开发土地利用分析、市场分析和内外业一体化土地执法等专项应用服务。
2.3.3 建立运行环境和运行机制
一是建立国土资源“一张图”及核心数据库运行网络环境,完成全县国土资源系统业务内网建设,逐步实现县到市的网络互通;二是建立县级国土资源数据中心,在充分利用现有基础设施的基础上,对主机系统和存储系统进行升级,完成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建设;三是采取有效的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建立计算机信息安全综合防护体系,确保全县“一张图”数据运行安全,并建立全县国土资源数据生产、汇交、管理、更新、应用服务制度,规范数据生产和汇交流程,建立数据更新机制。
3 课题的研究方法、设计及试验方案,可行性分析:
3.1 课题的研究方法
文献复查法、个案研究法、咨询法、需求分析法、实地调研法。
3.2 设计及试验方案
3.2.1 设计原则
本课题在设计过程中综合考虑了实用性及操作等因素,并为今后的发展、普及、改造等因素留有扩充的余地,具有以下原则:
(1)易用性原则:在技术上,应用目前比较成熟的技术。本系统的最终使用用户是土地资源相关部门以及普通的大众。由于用户的受教育程度参差不齐,所以,在设计系统的同时会考虑系统的简易性、通俗性。
(2)一致性原则:在设计完整的业务流程过程中,充分安排好各环节的衔接,保持数据流与业务流的一致。系统将用户权限等统一纳入管理,整个系统所有数据采用统一的编码、统一的数据存储格式、统一的用户界面。
(3)可扩展性原则:系统的数据内容会一直随着系统的运行发生动态的改变。除了一些基础数据库相对来说比较稳定之外,随着土地资源监管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升级,其他各类数据库以及业务管理模式将可能会发生改变。同时,各种办公的流程以及和这些流程相关的表格也会发生变化,在设计系统时会适应将来可能发生的变化,预留一些扩展升级用的接口。
(4)安全性原则:在设计系统时会遵循安全性原则,充分考虑到网络安全、用户权限以及数据的保密等情况,并能够提供数据的备份功能。系统会严格按照相关的信息安全与保密制度和规定,采用安全措施,保证业务部门的数据安全,防止系统外部的非法访问。
3.2.2 技术路线
本文立足于数据管理论、信息论、综合监管系统论及现代管理学、国土资源管理、电子政务、等多学科理论,采用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相结合、技术设计与综合应用示范互为补充的研究方法,通过对国土资源管理的目标、内容、方法的全面分析,界定国土资源监管的基本内涵,并提出土资源监管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国土资源监管的目标及主要内容和环节,面向国土资源管理与决策分析,针对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国土资源监管的需求,构建国土资源监管的模型,提出实现国土资源监管的基本思路和监管模式,形成国土资源监管的理论框架。基于形成的国土资源监管理论框架,依托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科技手段构建实现国土资源监管的技术架构,并根据该技术架构设计和集成所需的技术手段和方法,以南充市西充县为综合应用示范区进行实证研究,验证其理论的科学性和技术的合理性,以期望真正能通过科技手段实现国土资源的精细化管理。
3.3 可行性分析
(1)经济可行性:“一张图”数据库系统由于建设意义巨大,得到了国家的资金支持,建立数据库系统的人力和设备条件充足,保证了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数据库建成后,会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
(2)技术可行性:GIS平台和网络系统应用比较普遍,操作性实用性较强,建设难度不是很大,进而为此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较好的外部条件。
(3)具备的优势:自身的专业优势和岗位优势,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力和技术的支持。
(4)具有较好的资料收集和整理能力以及论文写作水平。
参考文献
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了关于改进科研经费核算与管理的相关新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科研经费的列支范围,以及单位在科研活动中所承担的管理责任,这也对医疗单位的科研经费管理及核算提出了全新要求。但目前很多医疗单位的管理人员对于此方面工作仍缺少足够的关注,经费使用随意,经费资源管理混乱,项目支出核算困难。针对此现状,不断完善并创新经费核算与管理工作已成为医院当下最为紧迫的任务之一。
一、科研经费核算与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科目设置不够细化
新医院会计制度对科研经费的核算设置了科教项目收入和科教项目支出,科教项目结转(余),待冲基金,科教项目收入、支出和结转(余)均未设置明细账。虽然说“待冲基金”这一设置能够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科研经费的支出,但对实际发生中的其他科研业务费包括文献检索费、查新费、学术会议的差旅费、研究成果评审专家费、费、协作费等均没有明细科目,导致课题决算时收入支出归集不清晰,对其支出的合理性无法做出明确的评价,也无法发现在经费实际使用过程中有无违规现象,更谈不上精细化管理。
(二)科研经费账目支出不全面
只是核算了购领固定资产、卫生材料、药品及会议费、差旅费、版面费等部分支出,没有将科研所用的房屋、水、电、人员工资和奖金及临时工工资等计入科研成本,导致科研项目成本偏低。
(三)科研经费支出的随意性比较大
目前医院相关会计制度中对科研经费的核算工作没有详尽的规定,从而造成即便是同一地区的医院,科研经费的核算工作也存在较大的不一致性。例如一些医院除将能源耗材、培训、水电、设备、印刷以及协作等所需支出列入到科研经费列支之外,还将餐费、甚至礼品等费用也一并列支其中。此外医院不同的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根据自我需要单独购置仪器设备、试剂、卫生材料等,没有考虑医院是否已拥有相同仪器设备和材料,造成经费的浪费。差旅费、会议费、交通费等存在超标、超范围使用现象。发放科研劳务费、专家评审费手续不严,签领单上无本人签字,由科教部门经办人员代领。科研奖励费的支出占全部科研经费支出的比例过高,奖励经费按照下拨经费和自筹配套资金的一定比例发放,但很多用于奖励国家级论文的版面费,真正用于科研项目和课题的奖励却并不多。
(四)经费拨付不及时、配套不到位
在经费实际下达的过程中,拨付普遍存在延迟的现象,往往由医院先行垫付资金,导致项目由于缺少资金而进程缓慢。另外,新的医院会计制度规定,自筹配套资金不属于“科研项目收支”范畴,而是直接记入“医疗业务成本”,但配套资金应单独核算、单独管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存在和临床科室混合领用物资,仓库领用单上未注明是哪个科研项目,而是直接标注科教部门领用,财务在不知晓的情况下很容易将该笔支出计入管理费用。
(五)各部门间的协调力度不够
科研工作主要由医院的科研管理部门全权管理,包括科研立项、申报、科研开展、评审以及科研经费的相关日常管理工作,在这一过程中,医院的财务部门应当和科研管理部门通力协作,强化沟通、监督,确保科研经费列支、核算等会计实务操作的正确性,并及时发现存在的错误,加以更正。
(六)科研经费管理工作中存在不足
目前很多医院并没有高效的经费管理办法,其管理工作的不足包括管理权限模糊、经费使用随意、成本控制意识薄弱、缺乏奖惩机制、监管力度不足、预算有待进一步细化等。因此要提高科研经费管理效能,在政府出台新制度的同时,医院需要积极探求新的管理模式、管理思路,并通过有效的管理手段激发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
二、医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细化“科教项目支出”科目
结合医院实际,在该科目下设置“人员经费”、“卫生材料及低易品”、“药品”、“日常经费”四个明细科目。另外,还可按科研项目或课题的名称设置辅助账,分别列支项目的收与支,实行双辅助明细核算。在经费实际使用过程中,会发生用科研经费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库存物资的情况,单位配套资金使用的核算,建议在“医疗业务成本”科目下设置“科研配套”的明细,按科研项目或课题的名称设置辅助。这样对每个课题费用支出花在什么地方,目前进度如何便可一目了然,财务人员对于每笔科研经费的支出就会有一定的了解。科研项目支出的细化核算,能更好地了解项目的收支情况,有利于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对其使用的合理性也可做出相应的判断。
(二)对科研经费采用全成本核算
将科研费用分为直接科研成本和期间成本,在核算过程中,直接成本凭报销单据直接列支在科教项目支出的各个明细科目下。但期间成本却需要财务人员会同资产管理部门加以归集分配,根据科研项目或课题的性质设置分配的比率和方法,对科研所用的房屋、仪器设备、水、电、等进行分摊。此外科研经费还应当根据不同用途进行分类管理,并进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三)加强科研经费的预算管理
一个新的项目立项后,科教部门、项目实施部门共同商议编制经费预算,对各项支出做出大致的配比,财务部门根据收支情况对其预算进行审核,共同完成预算。在项目进行过程中,财务要切实发挥监督和管理作用,采取有效的措施把经费管好用好。严格审批制度,经费支出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科教部门、分管院领导签字,由财务进行审核后方能列支。内审部门要经常对差旅费、招待费、人员劳务费、专家指导费等进行不定期地审计,进一步查缺补漏,规范管理。财务部门定期通报预算执行情况,根据实际发生数对预算进行调整,确保科研经费收支平衡,不出现赤字。
(四)构建报销管理制度
首先需明确经费的列支范围、审批权限,并制定规范的报销流程。涉及到医院科研工作的设备、试剂、科研材料等采购支出,需要严格根据国家出台的相关规定开展。
(五)建立健全有效的科研项目绩效考评机制
首先财务与科教部门、项目实施部门共同商议明确项目的绩效目标,其次要定期实施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六)加强科研资产管理
在科研活动中如果需要购入某种设备、仪器、材料等某类资产时,首先上报,并需要由科研项目负责人分析购入此类资产的必要性,确定需要采购后,登入到医院固资明细表中。此外医院还要加强各类资产的跟踪管理,防止资产闲置或重复购置。医院应当将科研购置的设备、材料同正常经费所购置的设备采取同样的制度进行管理,开展采购、调拨、报废的全过程管理,并鼓励科研工作者可利用科研经费结余来采购。此外,除设备、材料等有形资产外,很多无形资产也是科研经费的重要构成内容。因此为提高经费管理效能,需要将无形资产也纳入到经费核算及管理的体系中。包括对各类无形资产进行评估、转让。
(七)强化部门间的沟通协作
医院的科研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应当在科研活动中,强化信息沟通,当科研立项后,财务部门就与科研部门一同协作,监督科研预算是否合理,并提出完善建议。当科研项目需要支出费用时,需要由科研管理及财务部门的审核批准以后,才能列支。
(八)构建科研经费信息化管理平台
为提高管理水平,医院可通过信息技术构建全面的经费管理平台。或将科研经费纳入到现有财务信息管理平台中,以现代信息技术推动科研经费的管理效率。首先通过信息平台生成经费预算,在正式立项前,由科研项目负责人将科研的基本信息以及科研预算的相关信息输入到信息平台上,生成经费预算计划表。之后将预算上交,通过对预算以及项目的分析审核,确定是否正式立项。确定立项后,将预算发给医院的财务部,由财务部根据预算计划建立专项经费账户,以及相关科目。如果所要开展的科研项目包含多项子项目,那么预算也要相应的建立各子项目预算,以及汇总预算,在实施各子项目经费管理的同时,做好同步汇总经费管理。此外很多科研项目所涉及的内容多,包括多个子项目,导致存在混乱,甚至出现不明确自己所属子项目经费预算的情况。对此,信息平台可建立经费查询功能,相关人员能够通过这一模块明确预算编制以及当前的执行情况,明确是否存在超支,实现经费的实时监控。同时还可通过信息平台,实现经费的绩效考核。针对不同子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及预算编制,制定预算考核目标,并细化到项目的各科研者身上,进行考核。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本文首先对科研经费核算及管理的现状进行阐述,之后分别从会计科目设置、经费账目支出、经费拨付、各部门间的协调以及科研经费管理等方面分析科研经费核算与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问题,提出了细化科教项目支出科目、科研经费的预算、核算、报销、绩效考评机制,从强化沟通协作以及构建科研经费信息化管理平台等方面提出了强化医院科研项目经费核算与管理的几点建议,希望能为相关人士提供些许参考。
参考文献:
[1]胡小君.从财务角度谈医院科研经费管理[J].医院管理论坛,2014,(10):55-57.
[2]陈翠华.新会计制度下医院科研经费使用的核算与管理思路[J].财经界(学术版),2013,(6):189.
[3]杨燕军.浅谈如何加强医院科研经费的核算和管理[J].医院管理论坛,2011,(5):45-46.
1、引言
现代企业管理有各种各样的理论和方法,相关论著颇丰,但系统论述荣誉管理内容的论著尚未看到,这对企业管理学来说不能不说是一个缺憾。事实证明,荣誉管理对一个企业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本人基于多年的企业管理实践,试图建立企业荣誉管理的概念并对有关内容进行系统阐述,供企业开展荣誉管理时参考。也算是对企业管理学内容的补充,抛砖引玉,吸引更多的企业管理者参与荣誉管理的讨论与实践。
2、荣誉及其基本特征
荣誉即光荣的名誉。由各级政府、政党、组织授予集体或个人。授予形式包括召开表彰大会、庆功会,表彰决定、嘉奖令等多种形式。表彰公文、证书、奖状、奖牌、奖章、勋章、奖杯、奖旗等均是荣誉的代表符号,也是荣誉实物。荣誉的本质是各级政府、政党、组织对集体或个人价值、贡献的一种认定。它具有几个基本特征:第一,荣誉是社会组织给予的一种评价,而不是一般的社会评价。第二,荣誉是一种积极的评价,而不包括消极的评价。第三,荣誉是社会组织给予的正式评价,而不是随意的评价。
3、荣誉管理的概念
根据工作实践,笔者对荣誉管理做出如下定义:所谓荣誉管理,是指主动策划和开发组织和员工的荣誉并对各种荣誉信息和实物进行收集、分类、保存、展示和利用的过程。如果这个组织是一个企业,那么上述管理过程就叫企业荣誉管理。企业荣誉管理的主要目的就是提升企业和员工的形象,增加企业的品牌价值,把荣誉优势转化为竞争或经济优势。
4、开展荣誉管理的必要性
开展荣誉管理是企业品牌塑造的需要。品牌塑造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是一个逐步积累过程。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大量的荣誉积累、适当的广告宣传都是塑造品牌必不可少的条件。
开展荣誉管理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需要。对于垄断性行业的企业来说,竞争压力较小。而对于竞争性行业的企业来说,压力是非常大的。全球经济一体化加快,使得更多企业面临国内外的竞争压力。要战胜竞争对手获取订单,必须充分利用自己的优势,而企业获得的荣誉特别是重要荣誉就可能成为优势之一,有时甚至起决定性作用。
开展荣誉管理是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的需要。荣誉不仅是对过去的肯定,也是对荣誉获得者的鞭策。企业应通过管理,把企业荣誉和员工荣誉转化为企业发展的动力,提升全体员工的集体荣誉感,放大荣誉的激励作用。同时,规范的荣誉管理,有利于荣誉的开发与重复利用,提高工作效率。
据了解,目前很多企业对荣誉的管理是不规范、不系统的。实际操作与本文提出的荣誉管理的概念相差甚远,存在诸多问题。如:注重集体荣誉管理,忽略员工个人荣誉管理;存在荣誉实物破损和丢失现象;荣誉的开发利用程度不足,效率低下等。
因此,企业开展荣誉管理是非常必要的,也是非常重要的。
5、荣誉管理的具体内容
(1)荣誉信息和实物的收集管理
荣誉信息收集管理是指将各种荣誉信息收集、整理的过程。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荣誉申报信息的收集,二是对已获得荣誉信息的收集。荣誉申报信息主要通过各类媒体、荣誉授予部门或组织发来的书面申报文件途径获取,重点跟踪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关联度较高的网站。及时收集荣誉申报信息可为下一步策划荣誉申报奠定基础。对已获得荣誉信息的收集,重点考虑如何把企业内部各单位或部门的荣誉信息汇集在一起。可建立荣誉信息定期上报和备案制度,保证荣誉信息的收集能够及时、全面。
荣誉实物的收集管理是指将荣誉表彰公文、证书、奖状、奖牌、奖章、勋章、奖杯、奖旗等荣誉实物集中在一起的过程。荣誉实物需要扫描或拍照,形成实物数码图片,便于长期保存、展示,以及开发利用。并不是所有荣誉实物要集中在一个地方,可实行分级收集、分级保存。
(2)荣誉归类管理
荣誉归类管理是指对各种荣誉进行分类,并采取不同方式对荣誉信息进行管理的过程。分类的目的是便于保存,调阅和开发利用。
企业荣誉从大的方面讲,可分为集体荣誉和员工个人荣誉,部分个人荣誉具有集体荣誉属性。纳入企业荣誉管理的集体荣誉包含企业层级和企业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层级的所有荣誉,而员工个人荣誉仅限于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荣誉,比如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行业大师、省部级以上劳模等。
按照荣誉授予的主体可分为:各级政府部门授予的荣誉、各党派所属各级机关授予的荣誉、各种组织(如:公司、集团、商行、企事业单位、研究机构、慈善机构、商、社团或上述组织的部分或组合。)授予的荣誉三大类。每一大类又可按行业、级别等类别进行细分,比如,各党派所属各级机关授予的荣誉可分为中央级、省级、地市级等;各级政府部门授予的荣誉可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等。总之,结合企业实际并便于管理是分类时应遵守的基本原则。
(3)荣誉保存管理
荣誉保存是荣誉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包括荣誉信息保存和荣誉实物保存。
荣誉信息保存的要求:
企业应建立荣誉管理信息数据库,详细记录企业层级,企业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层级以及企业员工的荣誉信息。
荣誉实物保存可采用分级管理模式:企业层级的荣誉实物集中保管。企业应明确一个部门负责保存,以保证该层级的荣誉实物全部、及时、完整集中在一起;企业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层级的荣誉实物,建议由各单位、各部门指定专人保存,并编制详细的荣誉汇总清单;企业员工的荣誉实物由本人保存。企业有关活动需要员工个人的荣誉实物时,应按要求提供使用。
(4)荣誉展示管理
荣誉展示的目的是增加企业员工的凝聚力,提升集体荣誉感,提升企业的形象。荣誉展示是一种导向,表示企业对荣誉的重视与肯定,进而调动更多员工努力向上、取得更大成绩、争取更多荣誉的积极性。
荣誉展示应形成制度,要求作为岗位工作内容去完成。对于企业荣誉或员工个人获得的但对企业声誉有重要影响的荣誉,均应作为展示的对象。可采取如下几种展示形式:在本企业显著位置进行实物展示,或用照片办宣传板报、展板;以新闻报道的形式在有关媒体宣传获得的荣誉;建立企业实物荣誉室,长期或定期展示荣誉实物或照片;建立企业网上荣誉室,长期展示荣誉照片或其他荣誉信息。
(5)荣誉开发管理
荣誉开发指采取主动态度为企业和员工争取更多荣誉的过程。目前各种荣誉取得的方式可分为三种,第一种是直接分配型。具体方式是将荣誉数量指标直接分配给企业,企业按要求上报即可获得相应荣誉。第二种是机会均等型。具体方式是设定授予荣誉的条件,授予数量不限,企业自愿申报,按程序评审后全部或部分企业可获得该荣誉。第三种是自由竞争型。具体方式是设定授奖条件,授予数量有限,企业自愿申报,按程序评审优中选优后,部分企业可获得该荣誉。
企业应注重荣誉申报信息的收集,积极主动参与荣誉的申报,特别是第二种、第三种荣誉的申报。一般来讲,第二、三种荣誉对企业的影响更大些。
荣誉具有累积效应。在已获得荣誉基础上,可获得更多荣誉、更大荣誉或重要荣誉。企业应注重累计荣誉的申报工作。
(6)荣誉利用管理
荣誉对于一个企业的健康发展是不可或缺的。每一次荣誉的申报,都是对企业的一次宣传;每一个荣誉的获得,都是对企业形象的再次塑造和提升。因此,荣誉的申报和获得,具有广告效应。也就是说,荣誉的申报过程,就是荣誉利用的一种方式。效果类似于社会上各种炒作产生的宣传效果,但仅为正面效果。
利用荣誉获取资质是荣誉利用的一种方式。企业要合法经营,需要取得各种资质。目前很多种资质需要各种荣誉做支撑才能够取得,特别是资质的升级更是如此。
利用荣誉获得订单是荣誉利用的一种方式。具备某些荣誉,获得客户青睐,可直接获取订单。在很多项目招标中,某些荣誉是作为投标资格限制或评标加分项,因此,没有这些荣誉,就没有资格投标或参加投标以失败告终。
利用荣誉优化职能管理也是荣誉利用的一种方式。荣誉管理规范后,人力资源等有关部门在开展干部选拔、人才选拔、职称评审、年度考核等活动中,均可利用荣誉信息资源,提高工作效率,杜绝弄虚作假,体现公平、公正,使管理职能更有效发挥。
6、几点建议
(1)提高对荣誉管理的认识
企业必须对荣誉及其管理有一个正确的认识。首先,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需要各种荣誉的支持;其次,面对越来越多的企业荣誉和个人荣誉需要加强管理,合理利用,充分利用;第三,荣誉的申报应变被动为主动,有选择、有计划。
(2)开展系统化的荣誉管理
建立企业荣誉管理信息系统。把企业及其所属单位获得的所有荣誉、企业员工获得的重要荣誉(注:各企业可自己定义何谓重要荣誉)纳入管理系统,荣誉信息统一管理,荣誉实物分类管理和保管。
(3)有计划地进行荣誉开发
企业应注重荣誉申报信息的收集,积极主动参与各种荣誉的申报。更重要的是,有计划地进行荣誉开发。比如本企业缺大师,应按照大师评审标准中对荣誉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培育和申报;缺某个资质,应按照该资质评审标准中对荣誉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培育和申报。总之,就是缺什么荣誉,有计划地补什么荣誉,增强荣誉申报的计划性和超前性。
(4)设置荣誉管理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