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研究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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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研究论文

篇1

在台湾,长期以来,各级学校升学风气相当浓厚,一方面在文化传统上,台湾文化传统与大陆是一脉相承,各个家庭不论贵贱贪宫,都极尽所能供子女上学,以求得最高学问;另一方面经过半个多世纪的蓬勃发展,台湾经济已取得相当成效,岛内民众收入较以前也大为改观。据统计,台湾人均国民收入由1955年的二三百美元到1995年达12,000美元。国民收入的大幅提升,使民众有能力追求更高的教育投资。在台湾,国民小学6年和国民中学(初中)3年为一贯制的国民基础教育。国民中学后高中分为普通高中和高级职业学校,而各类高级职校、专科学校的科类,专业设置彼此没有衔接,大多为终结性的教育,学生毕业后只得就业;同时专科学校以上的技术学院,科技大学数量极少,致使职校、专科生在职教体系内升读学院、大学的机会极低。尽管近几年职业类高校有了大的发展,但台湾社会重学轻术的思想仍然根深蒂固。许多父母纷纷把子女送进普通高级中学(甚至国外),但苦于普通高中学额有限,只好暂时寄身于各类职业院校备考升学,导致在读职校及专科生为了学位文凭不得不进补校学习,准备插班升大(普教系统)考试。据统计,1994年就有15万专科毕业生参加大学插班考试。很显然,无论是职校生还是专科生,均无法专注于在校时职业技能的学习,而想方设法进补校补习,以备来日升学考试之需,而越来越多的职校为了生存,也只得投其所好,更多地让学生修习一些文化及理论课程。其结果是职业院校的功能日见弱化,职教体系与普教体系一样,陷入所谓的“恶补”困境之中。

2.职校招升困难重重

首先,进入20世纪90年代,台湾人口出生数呈逐年减少趋势。据统计,90年代初台湾人口出生大约维持在32万人,1993学年度学生数更是国民中学三年级的395,920人降至国民小学一年级仅309,106人。未来台湾学生来源将日趋减少,各校(包括各职业院校)招生也必然更感困难;其次,近年来台湾教育主管部门不断出台措施,扩充高中(职)等招生规模,以致国民中学毕业生升学机会得到进一步提升。据统计,近些年台湾每位应届国民中学毕业生的升学机会率高达123%。升学机会扩充使学生选择学校就读的意愿更有了弹性,但也造成了各类职业院校生源不足、学生素质低下,甚至中途退学等,如1994学年度,全台湾高级职校退学人数就高达1.18万人之多,其中多数为自愿退学;再次,普通大学的迅速扩招,形成了普通高校招生的强势,也必然造成职业高校招生的弱势。表(一)显示:台湾普通高中毕业生升读大学及大专的机会,1992学年与1993学年分别为11O.5%和105.2%,而同期高级职校毕业生升学的机会则仅仅分别为27.9%和28.3%。显示高级职校升学机会十分有限,就读职校事实上就成了终结性教育,难怪职校招生困难重重。

3.师资设备仍显不足

首先,技职教育的主要目标是培育各类技术人力,所以开展各个层次职业技能的学习与实务训练是其中心任务。在台湾,高级职校教师主要由师范院校培养。由于长期没有解决好师范院校的理论学习与职业院校所需要的实际技能之间的脱节问题,使各职业院校师资虽然有一定的知识及学术水准,但其职业科类、专业实践知识及技能往往十分有限,因此也就无法满足从业时的需要;其次,在台湾,尽管部分职业院校与企业之间建立了建教合作方式,但并没有像德国那样在全社会建立一种“双元制”职教体制,也没有像美国和日本那样积极推行产学合作的职教模式,其结果是职业院校与产业界经常保持沟通的管道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在产业及职业结构发生不断变迁的当今台湾,职校教师因未能及时了解业界发展的实际情况,导致其现有的知识及技能结构与现实社会的要求产生了日益严重的脱节现象;第三,在职教师进修意愿不强。即使进修由于所修课程大多为理论科目,实践知识及实用技能的学习并不多,所以进修后对提升现任教师的业务水平没有太大的帮助。第四,台湾各专科、技术学院教师主要是由各大学研究所培养的,而一般大学研究所也比较缺乏职业教育需要的实践教师及相关设备,所以研究所的毕业生到大专职校任教,也往往缺乏开展职业教育的实践能力,当然所培养出来的各类职业人才,也就难以符合产业界所需的标准。

4.职校投资捉襟见肘

篇2

【关键词】职业教育/泛化/职业教育延伸/培训/学徒制

随着素质教育这一时髦的词汇被引入教育以来,在各种教育研究的论述中如果没有素质一词的使用似乎成了一种落后的观念。职业教育也不例外,在近几年的职业教育的研究中,素质一词的使用频率也在不断地攀高,刚引入且得到推广的“能力本位”教育理念和CBE等教学模式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质疑。为了达到素质教育的目标,无论是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还是职业教育,无不对学生开出了庞大的、系列化的教育内容清单,一种我们自己都无法描述、解释不清的理想化的教育目标追求在教育界快速地膨胀起来。职业教育似乎对这一问题更为显著,无论中职还是高职,所提出的教育目标所涉及的知识范畴和能力要求,可能是一个人一生所要追求的目标与境界。然而无论是高职还是中职教育,学生的学习时间毕竟只有短短的三年,这既有时间的约束,还有正规学校教育成本的约束,在三年之中我们要培养一个理论知识上似乎可以赶上专科或普高,在实践能力上可以达到高级工或中级工所需要的能力在现实中却是天方夜谭,通识教育已走到了职业教育的前列。这种理想化的追求实际上把职业教育进到了泛化,之所以称为泛化,是因为任何专业教育实质上都是职业教育,好像这样的教学目标追求可以使学生能够得到更强的能力,能够更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所提出的更高要求。而现实的实际却是学生就业难,企业更不满意。职业教育追求教育内容远离具体的岗位知识和能力的这种泛化是一种无奈的选择,还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呢?这不仅涉及到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也涉及到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问题。

一、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

我们之所以提出职业教育的类型,或者说职业教育的概念,是因为职业教育应与职业紧密相关,职业教育应培养学生具有相应的职业能力应该是理所当然的目标,而且职业能力中的职业是具有某特定范围的,它应直接对应于社会生产(广义的生产)相关的岗位或某类岗位。因为不存在没有岗位的职业,培养职业能力是职业教育的本质所在。职业能力不仅存在于我们目前所认为的职业教育之中,也存在于任何的专业教育之中,包括我们所说的普通高等教育。关于职业教育的本质问题,笔者已在相关文章中作了探讨,并提出了职业教育的标志:完成初始职业化,在这里不再过多地赘述。

既然是职业教育,在培养学生职业能力过程中,就必须参与特定的职业活动或至少是在模拟的职业情境中使学生对已有的知识、技能、态度等进行整合并内化为某职业的具体岗位能力。但是职业教育的泛化,使职业教育本应追求的教育过程受到了更多的批判,以人的全面发展、以人的未来学习能力等为主要价值取向的职业教育观念似乎已占了主流,通识教育的泛职业化理念已得到不少人的认可。通识教育最早是由纽曼提出的,通识教育就其是各种学科都要具备的、公民的、广泛的知识讲,它是通识教育;就其是所有公民都应具备的理智能力和一般知识讲,它是普通教育;就其基于人性,以人性为目的教育而言,它是人文教育。是不是在这种广泛知识的教育中,可以使人得到一种基本的技术实践能力呢,徐国庆在其《试论职业教育专业课程的展开顺序》一文中对此进行了否定。反过来讲,即使我们把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定位在针对某岗位群,而不是某具体的岗位,职业教育应追求的是什么,知识在什么样的教育过程中才能内化为个体的职业能力,因为在职业教育不断泛化的背景下,职业教育走向了知识化,而非职业能力的养成上。我们说转岗能力也好,进一步学习能力也好,适应能力也好,这些能力的培养是否在狭窄的职业教育过程中,即以某岗位的岗位职业能力为具体培养目标,或者说是教育方式下,学生就难以具备这些发展能力呢?其实,即使从一种狭义的职业教育作为出发点,或课程的组织方式,其转岗适应能力也未必就差。如机械维修工,如果某个体精通于维修机床,当他转岗到汽车、纺织、食品等行业来做维修工是极其容易的,因为机械维修的故障判断、修理过程所涉及的思维方式与操作过程是极其相似的。再比如一个精通车床操作的车工,他若转为一个铣床操作工,或一个磨床操作工等其它机床操作工并不是什么难事,甚至是在对设备的具体熟悉过程中,就基本可以胜任。如果说当个体不能进行转换,可能是所涉及到的其它基础能力太弱,如计算能力、新知识新技术的学习应用能力等,如果是这样,那只能说明我们所设计的职业教育的文化基础太低,它不能达到这类岗位的基本要求,这时就应当提升这类职业教育的基础层次。由于不同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不同,职业教育的基础层次也应当有所区别,在职业教育期间不断地强化基础文化知识教育也是职业教育资源的一种浪费。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即使职业教育基础层次设置得很高,我们也不可能在短短的3年之间就能完成个体一生所需知识和能力的培养。它更需要个体在今后的一生中不断学习。我们不能一方面高喊每个人都应该成为终身学习者,而另一方面总是在试图努力在短短的3年之间就把一个人一生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能力都培养出来,这既是不可能的,也是没有必要的,因为它需要更高的成本。关键的问题是我们如何能在学生职业岗位能力的养成过程中,把这种学习过程内化为学生学习的一种学习方法、一种思维过程,在今后的转岗等过程中形成一种具有广泛应用的、可迁移的学习能力,这是职业教育应当追求的目标之一。

二、职业教育泛化的原因分析

职业教育既然是针对某岗位来培养学生职业能力的教育。为什么职业教育的泛化在各种教育理念的支持下似乎已成为一种主流的声音呢?其实,这是目前我们所说的职业教育一种无奈的选择。首先,我们可以从职业学校的现状进行分析。目前,我国的职业学校主要是由高职学院、普通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所组成。高职学院大多是过去的普通中专所改建,与普通中专的教学模式有着无法分割的历史渊源;而过去的普通中专的培养目标是技术员,它的教学内容与培养模式与普通高等教育又具有极其相似之处,而且大多数学校的教学设施,尤其是涉及工业企业生产的教学设施,离能真正地开展职业教育相距甚远。职业高中是从20世纪80年代末期到90年代由方式形成的,其教学设施的落后程度不言而喻,甚至可以说大多数学校就不具备职业教育的基本条件。最具有职业教育特征的是技工学校,但技工学校(尤其是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技工学校)由于企业转制等各种原因造成严重的经费短缺,设备更新缓慢。同时,近十年之中,第二产业的就业吸纳能力一直不强,就业弹性就全国而言在某些年还是负数,学生就业难的客观现实使技工学校,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的技工学校不得不放弃这种传统的领域,向第三产业拓展。在这种情况下,技工学校的职业教育特征不但没有得到加强反而削弱了。其次,从职业学校的师资看,进行以岗位能力为基本目标的培养也难以达到要求,对“双师型”教师的大力呼唤就是师资状况的一个确切的反映。第三是职业学校的运行机制的影响。收费上学,学生分摊教育成本后,学生规模的扩大无疑成为职业学校追求的目标,因为只有有了规模,才能得到更多的收入。但问题是,对学生的收费标准是由政府规定的,学生规模的扩张所得到的收费难以弥补真正开展职业教育所需要的经费缺额。在这种背景下,以基础能力为培养目标的思潮无疑为职业学校摆脱困境找到了一种合理的出路,得到许多人的认可成了必然。

职业学校的泛化虽然给职业教育带来了不良的影响,如不具备基本的上岗能力等等。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其积极的一面。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庞大的教育适龄人口是一个基本的国情。在学适龄人口庞大而教育经费不可能无限增长,要使更多的适龄人口接受职业教育,或者说哪怕是一种基础的专业教育,或是一种职业引导教育,也是对我国人力资源进行开发的重要渠道。我们面临着两难选择,但也必须做出一种选择:大力发展真正的职业教育,教育成本高,在现有的经济支撑能力下,只有少数人得到专业教育。或者大力开展基础专业教育,在经济支撑能力一定的条件下,能够使更多的适龄人口接受到基础的专业教育。这种选择是不依我们的规划,我们的设想为转移的。这是社会经济对教育制约的一种表现形式。市场规律无时不在影响着企业、个人和学校的决策。

目前,虽然职业教育泛化的问题是广泛的,但在不同地区,它所表现出来的趋势是不一样的。这也是学校自主办学面临社会经济状况而做出的一种选择,而正是这种多样化的选择,才满足了社会和个体对职业教育的需求。在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由于经济支撑能力强,就业岗位相对充足,职业教育的泛化问题就不是那么严重;而在中西部地区,由于经济支撑能力脆弱,就业岗位严重不足,职业教育的泛化就相对具有市场。我们无法判断这两种教育理念孰是孰非,哪一种对社会经济发展是不利的。即使是人力资本理论代表人物舒尔茨和韦尔奈的实证检验也只是局限于教育在培养个体农场主的适应不平衡能力中的作用,也并未涉及教育如何提高流水线工人的劳动生产率这一问题。关于学校教育是否可提高产业工人的劳动生产率,至今尚未有严格的证明,目前只有证据显示,更多的学校教育与较高的收入相关联。这说明,提高人口的受教育年限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是有利的。因此,对职业教育的这种泛化,我们无须更多的担心。

三、学校职业教育的延伸

虽然我们无须担心职业教育的泛化问题,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问题是怎样才能把学校教育与企业的具体岗位职业能力协调起来,或者说衔接起来。因为,只有在对口就业时,在学校所学的知识和技能才能在工作中得以应用,才能显著提高生产率,在对口就业不畅的情况下,从学校毕业的学生在非对口岗位如何才能快速地成长为岗位合格人员,这一问题仅靠教育系统是不能解决的,最好的一种途径是广泛地开展企业的岗前或在岗培训。然而对企业来说它们更注重追求利润,只有当他们觉得培训投资有利可图时,或者当他们的培训投资不需太多的投资成本时他们才愿意投资于员工培训。因为,企业投资培训也面临着风险,对员工过多地提供培训,当受培训人员培训后未对其很好工作就离开企业时,企业就会损失投资。关于受培训员工跳槽所引起的劳动关系纠纷问题在各种媒体屡见不鲜。即使法律健全的西方国家也同样存在这一问题。从目前看,实力较强的企业,由于其实力对员工吸引力强,对员工的职前和在岗培训已引起广泛重视,但对于广大的中小企业,由于经济实力以及对人才的吸引力弱,对员工的培训还微不足道。但是,不能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就会增加就业人员的快速流动性,人员流动得过快,延长了就业人员成为岗位熟练者的时间,降低了人力资源开发的效率,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是不利的。

如何解决这一问题,不仅是解决社会问题,而且对职业学校学生的出口问题也影响极大。我们应当通过职业教育的延伸来解决这一问题,而不应强制所有的学校都面向更具体的工作岗位进行教育,也不应对企业采取严厉的培训程序来解决这一问题,解决这一问题至少可以有两种途径。

第一,大力发展独立的培训机构。从目前看,需要技能培训的不仅是刚从校门出来的学生,我国存在的大量失业、下岗人员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也急需转岗和再就业培训,尤其是中西部地区,这一问题可能更为严峻。因此,我们应建立一定区域的技能培训中心,这一技能培训中心以区域的产业结构为依据来确定具体的培训项目,通过短期培训来缩短学生从学校到企业的适应过程。引入培训机构这一中间环节,有以下几点好处:(1)独立培训机构的专业化和针对性强,可以在最短的时间为企业提供适需的劳动者。(2)学校主要从事专业基础教育更易发挥其规模效益。(3)可以减少学校设备投资的浪费,因为,学校设备往往只能用于在校的少数学生,中间培训机构可以更广泛地用于社会失业、转岗的人员再培训。(4)有利于缓解企业与就业人员在培训问题上的纠纷,尽管在培训中,个体负担了更多的成本,但这种成本能够在进入企业后,由于其熟练程度高而增加收益来得到弥补,这实际上也是企业最易接受的雇佣形式。(5)由于独立培训机构的培训可以给从业人员工作能力一个明显标识,比企业培训更有利于劳动者的流动,这样的流动对企业没有损失,但是企业所能支付的较高工资实际上也是对职业教育的投资。这种中间独立培训发展的经验,在我国的香港以及美国、日本等西方国家都有可资借鉴的经验。

第二,发展规范的学徒制。我国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但是在我们高喊借鉴德国职业教育成功经验之时,却把德国职业教育的本质——学徒制扔在了一边,基本上废除了我国已经形成了一套制度的学徒制。当然,我国那时的学徒制是存在缺陷的,它的主要缺陷,一是没有明确的进入标准,学徒制主要是工人子弟接班和计划安排的新增就业人员的岗前培训,由于没有明确的进入标准,过低的文化基础,如有的小学不毕业就当上了学徒,使学徒制培养的工人适应能力差。实际上,在那时学徒制只是社会用人制度的一部分,而非人力资源开发的手段。二是没有明确的学习内容和标准,尤其是专业基础理论。三是对于指导学徒的师傅没有筛选机制,师傅本身的操作技能和人际交往能力对学徒工的学习成效影响甚大。但这并不是学徒制本身的问题,主要是一个不规范问题。学徒制的取消对我国产业工人的培养,损失是巨大的。目前,这一问题已经显现,上海已实施了庞大的职业见习计划,在其它经济发达地区也正在发展,这说明学徒制有其自身的优势。需要指出的是,发展学徒制更易解决弱势群体的就业问题,在学徒期间无论是否得到工资,它都远比学校教育成本低。在社会的现实中,多数弱势群体的职业教育就是通过学徒制来完成的。由于我们没有学徒制度,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体即使有学徒的需要,但学徒在企业的存在可能将会被认为是一种非法用工,尤其是在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情况下,更为无职业技能的人员进入企业带来了困难,企业接受愿意学徒的人员对企业也带来了潜在的风险,这是大多数企业不愿做的。如果把它进行规范,使之合法化,也是对职业教育的多元化投资。我们不能只强调企业把大量的资金给学校,学徒制可能是企业更容易接受的投资职业教育方式。这对解决我国庞大的贫困人口就业问题和满足企业需要大量的熟练工都是有益的。

【参考文献】

[1]申家龙.社会学视野下的职业教育——内涵与特征.职业技术教育,2003(16).

[2]申家龙.社会学视野下的职业教育——层次与体系.职业技术教育,2003(9).

[3]申家龙.职业教育的本质属性——初始职业化.河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学报(职业教育版),2003(6).

篇3

1975年联合国教科文卫组织第35次国际会议通过了《关于教师作用的变化及其对于教师的职前教育、在职教育的建议》,强调必须重视教师教育的职前与职后的统一性及终身化。而日新月异的信息(网络)技术也正为自主性与终身化学习不断提供无限的、便利化的时空条件。所以,应当遵循《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小学部分),本着“学会工作终身学习”的职业教育理念,依据小学教师真实的工作过程,构建小学教师职业化、终身化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

二、基于工作过程的内容构建

在《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小学部分)中,课程目标领域是:①教育的信念与责任;②教育的知识与能力;③教育实践与体验。在《小学教师专业标准》中,基本内容为:①专业理念与师德;②专业知识;③专业能力。这两个标准,构成小学教师职前职后教育的一致性要求:一是理念(信念)与师德(责任)部分;二是专业知识与能力部分;三是实践与体验部分。在此重点论述知识与能力部分的构建:如前所述,教师职业“需要教师通过严格的和持续的学习获得和保持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那么什么是教师应有的“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就小学教师而言,作为专业化的职业教育,有关小学教师的应有的“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组成内容的确定,只能是遵循《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小学部分),本着“学会工作终身学习”的职业教育理念,依据小学教育的真实工作过程———包括教学工作、德育工作、课外活动、教研活动及教师成长等方面的工作(成长)过程(行动领域),在课程内容上构建基于工作过程的“小学教育知识篇”和“小学教师技能篇”的两大组合(知识与技能)模块(学习领域),正是进行教师教育的课程与配套教材建设的创新尝试。

1“.小学教育知识篇”(专业知识)包括:教育与教育学,小学教育,小学生、小学教师的相关专门知识(按照两个标准的相关条文有序构建,并以主题案例及知识话题引导知识学习)。

2“.小学教师技能篇”(专门技能)包括:教师成长、教学工作、德育工作、课外活动、教育研究的相关职业技能(按照两个标准的相关条文有序构建,并以真实工作案例及行动体验引导技能实操)。作为配套教材建设,首先应当革新“教材观”,变以教为主为以学为主,不再“为教而编”,而是“为学而编”,变教材为学材,即有助于变教而学,为学而行。因此,构建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内容在总体上既要体现小学教育、小学教师的特色,在具体部分又要体现工作过程的“行动领域”与教学过程的“学习领域”对应关系。最重要的是,更期望通过执教者创造性的组织教学,变“教教材”为“用教材”,变“知识灌输”为“行动体验”,创建职业化的“自主、行动、合作”的教学文化。

三、基于行动导向的技能实训

小学教育永远是实践第一的活动。在实际工作中,小学教师的工作能力一般都比知识量更为重要。因此,无论是职前教育还是职后培训,有关小学教师工作的系列技能部分就是职业教育的核心内容,而与小学教育相关的知识通过引导自主性或探究性学习理解和掌握。我们既不能单方面谈论课程的内容构建,也不能离开课程的内容构建单方面谈论教学方法。基于工作过程的内容构建必然需要基于工作过程的教学方法。这是教师职业教育的课程建设和教学设计必须同时考虑的。基于工作过程的教师职业技能的教学方法有以下几种。

1.行动导向教学法是德国职业教育的主要教学方法,它是基于工作过程培养学生综合能力的有效教学方法。但同样也是适用小学教师职业教育的主要教学方法。因为行动导向教学法的内涵就是指教师不再按照传统的学科体系来传授教学内容,而是按照职业工作过程来确定学习领域,设置学习情境,以学生为中心、以小组为学习形式组织教学,并强调学习过程的合作与交流,培养学生的职业行动能力。特别是“以学生为中心”、“合作与交流”完全就是小学教师实际工作要求的预演。而理论与实践一体化更是任何职业教育所必需的。

2.微格教学法原作为教师教学技能专用的教学法,实际就是与具体组成行动导向教学法的“角色扮演法”或“模拟教学法”在内涵上一致的教学法。现可更大范围用于教师系列职业技能的实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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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英国是世界工业革命的发源地,但其职业教育在工业化国家中,却起步较晚,发展缓慢。20世纪80年代以后,英国政府意识到劳动者素质不高是英国经济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调整和完善职业教育的行政管理,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就是这一系列措施中的重要一环。

一、英国现行行政管理机构及职能

英国的教育行政是由中央教育行政机构与地方教育行政机构共同组成的。学校主要由地方教育局管理,中央不直接设立和管理学校。学校校长权力很大,有决定课程的权力。中央教育行政机构只通过财政援助、视导工作和其他协助方式进行指导和监督。英国的教育行政体现了中央权力和地方权力的结合和合作,这是它的一个特色。

(一)中央管理机构及职能

英国现行的中央教育行政机构是教育与技能部。1899年以来,英国的中央教育行政机构称为教育署,1944年改称为教育部,从1964年起更名为教育与科学部;1995年教育部与就业部合并,改名为教育与就业部,2001年6月,英国大选之后,工党政府即把教育与就业部更名为教育与技能部。由于英国的英格兰以外的三个地区(威尔士、苏格兰和北爱尔兰)存在着某种分权状态,因此,英国现行的中央教育行政机构只有下列两项职权:对苏格兰的各级各类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指导大不列颠的大学、学术研究和文化艺术工作。北爱尔兰是完全自治的,不受教育与技能部的领导。教育与技能大臣通过内阁向国会提出教育法案,而论文后根据国会的决议命令和制定有关学校和教师的各种规章制度,同时对地方教育行政当局和私立学校进行指导和监督。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大臣的权力有所加强,但也只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为了防止独断专行,设立各种咨询机构,如中央教育咨询委员会等等;规定大臣的行政措施必须经过议会的承认和质询;为大臣和部规定权力的界限,如不能直接控制大学,不直接开设和管理任何学校,不管教师的任命和升级事宜,不决定课程、教科书和教学方法。

在英国教育与技能部,职业教育主要由基础教育四司、成人高等教育二司和成人高等教育三司管理。基础教育四司一处负责城市技术学院的管理工作;成人高等教育二司负责制定有关成人教育的政策及拨款事宜,与成人教育拨款委员会及就业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为十六岁以上青年制定职业技术培训标准;成人高等教育三司负责成人教育,其中包括扫盲和函授教育、基本技能培训及远程教育,负责职业继续教育。

(二)地方行政管理机构及职能

英国地方教育行政机构就是各地方的议会、教育委员会、教育局和教育局长。议会是地方自治的最高机关,同时也是地方教育行政当局。从英国的地方行政体制来看,以英格兰和威尔士地区为例,该地区设有47个非都市郡议会、36个都市郡区议会、33个伦敦自治市镇议会和郡一级的夕利群岛议会。这些议会均为地方一级的行政机构,也是负责本地区有关教育事务的法定机构,即地方教育行政当局。目前,英格兰和威尔士地区的地方教育行政当局共有117个。议会由民选的议长和议员组成。英国的地方议会是兼有决议和执行两种职能的机关,有权开办学校,任用教师,分配补助金,提供教材、设备等,即对本地区的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继续教育行使行政权力。不过事实上是委托教育委员会、教育局长和教育局行使这些权力的。每个地方教育行政当局都设有教育委员会,这是一个法定的机构。教育委员会由议员和专家组成,其比例一般为二比一。但各地方教育行政当局具体工作的执行机构是教育局,它通常设立在当地政府大楼内。大的郡通常还会在各地设立教育分局,负责片内的教育事务。教育局通常采取三级行政官员结构,从高到低分别是教育局长、副局长和助理局长,后者的人数通常为5名,教育局长由议会任命,他是教育行政事务的负责人。另外,各地方教育当局还存在与局内科室部门并列的直属于局长的称之为总顾问、高级顾问和顾问的人员结构。他们主要负责学校的视导和督察工作。地方教育行政当局在继续教育方面具备某些职责和权利,主要负责16~19岁青少年的部分时间制教育,并在成人非职业教育、青年培训、就业指导方面承担职责。

二、英国现行业务管理机构及职能

(一)课程与资格委员会

20世纪80年代中期,英国的教育制度在提高劳动者素质和能力及参与国际竞争上,遇到严峻的挑战,英国在职业资格体系上进行了巨大的变革,这一变革给国家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带来了一场革命。1986年10月,国家职业资格委员会成立,它是代表政府劳动就业部门具体负责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职业资格制度的权威部门,后与教育部门的课程委员会合并,现名为课程与资格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各级学校校长、教育和工商业界知名专家和政府官员组成,其职能是设计、管理和调整全国性职业资格标准,开发全国性的职业资格体系,鉴定、认可与授权颁证机构并对其进行监督、检查;收集、分析和利用国内外有关职业资格信息,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该机构实质上是在教育与就业中提供的政府框架内的一个公共机构。

(二)产业指导机构

产业指导机构一般都是行业性的民间机构。目前英国有150多个产业指导机构,覆盖了所有主要的产业部门。该机构代表产业界的利益,负责本行业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制定。它接受教育与就业部和课程与资格委员会的指导。每一产业指导机构都必须得到教育与就业部的认可,产业指导机构也要把他们开发新标准的计划通知课程与资格委员会。当这些标准得到教育与技能部和课程与资格委员会批准后,其具体实施也由该机构负责。除此之外,许多产业指导机构也具有工业培训的职能。

(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颁证机构

英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颁发是由各相关领域或行业的颁证机构负责的。这些机构都是经过国家职业资格委员会批准授权的。其主要职责是: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具体负责审定和设立鉴定站,审定鉴定站的考评员和检查员的能力水平,管理鉴定站的鉴定工作,培训督考员,对鉴定工作的质量负责。伦敦行业教育协会、商业与技术教育协会、皇家艺术协会是三家最大的颁证机构。

三、管理途径与手段

(一)改革教育体制,加强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沟通

英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文化传统的国家,其历史上的绅士文化传统对英国的文化教育产生着深远的影响。在英国,以培养绅士为目的的公学和传统大学格外受尊重,而各种类型的职业教育在主流社会中却被看成是下等知识和下等职业的化身。直到20世纪60年代,在生产力发展的推动下,英国各种与职业教育紧密相关的技术学院和技术大学才得到较大发展。但由于受到绅士文化的影响,招生人数严重不足。为了扭转这种对国家长远发展极其不利的局面,英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行政措施,改革现有的教育体制,打通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间的通道。首先,英国政府于1986年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并使职业资格证书与普通学历文凭相沟通,在两者之间建立起对应关系。如职业资格证书NVQ4级大体相当于学士学位,NVQ5级大体相当于硕士学位,同时可以相互转换。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三级,可以直接申请进入大学学习学士学位课程,经过大学预科学习达到Alevel而没考上大学的学生,也可以转入职业资格证书体系中进行学习。其次,英国政府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把一批成立于20世纪60年代的技术学院改名为大学,与英国传统大学并列,结束了技术学院与传统大学分道行走的历史,使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互相融合。

(二)改革就业制度,加强职业培训

在职业资格制度推行以后,英国政府规定新就业或再就业人员必须持有GNVQ或NVQ证书。企业不同的技术岗位必须录用具有与其相应等级的GNVQ或NVQ证书的人员。此外,英国政府还加强了职业培训的管理。20世纪70年代以来,英国政府开展了系列培训活动。1978年针对未就业青年开展“青年机会计划”,针对已就业而未接受正式职业经验及培训者开展“统一职业准备”,1983年开展“青年训练计划”,1988年推行“共训工程”,1994年实施“现代学徒计划”等。进入21世纪后,英国政府在全新理念的指导下,制定了一些非常有力度的职业教育管理措施,以期对新世纪的职业教育与社会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2002年底,英国教育技能部《2006年战略计划》对未来四年英国教育的目标和策略作了非常具体详尽的阐述。其中提出从2002~2004年,取得二级水平证书的19岁学生的比例以每年3%的速度递增,到2006年,再增加三个百分点;为成人提供更多学习机会;2003~2004年,在一半以上的继续教育学院新建“卓越职业教育中心”;在每个地区建立2所技术学院;推行国家“生活技能”战略,从2001~2007年,将累计提高150万成人的基本技能水平,从2003~2006年使100万的已就业人员取得国家职业资格。

(三)引进经济手段辅助管理

为了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英国政府设立了与普通大学教育基金并列,由政府拨款的职业教育基金会。该基金会负责制定一套完整的资助评分标准,对每一所接受拨款资助的职业学校进行质量评估,将评估结果与该校每年的在校学生人数结合起来确定拨款数额。英国职业学校每年的经费有75%来自政府职业教育基金。除直接给职业学校拨款外,英国政府还给培训与企业协会拨专款,并对参与GNVQ和NVQ学习与培训的人员给予经济上的支持,制定相应的政策对重视职业教育的培训单位和个人给予经济上的资助。如通过调整工资和扩大级差的政策来鼓励进修,对未就业者给予免费学习,对已就业者给予带薪学习或减免税金的优惠,并建立个人学习账户,政府为其注入资金。

四、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经过近三十年的改革开放,生产力得到高速发展,社会对职业技术人才的要求从数量到质量都有了极大的提高。我国有着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但是,当前一些地区和行业却出现了“民工荒”的现象,这是我国劳动力市场人才“结构性”短缺的征兆。这种现象与英国20世纪60~70年代的情况颇为相似。更主要的是,中国与英国在文化教育方面有着相似的历史背景。中国的科举文化与英国的绅士文化一样,深深地影响着中国人对职业教育的态度。“学而优则仕”、“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观点已经深深扎根于中国人的心灵土壤之中。因此,虽然中国政府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就大力提倡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可是二十年来成效却不显著,职业技术学校普遍面临招生严重不足的困境。这种困境的摆脱,极大地依赖于国家行政管理的到位。英国职业教育行政管理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一)教育与就业统筹管理

英国政府经过几十年的努力,以教育部和就业部的合并为标志,最终结束了职业教育中教育与培训分离的局面,使英国职业教育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我国现阶段同样面临着英国当年教育与培训分离、教育部与就业部(劳动部)各自为政的问题。我国职业教育总的来看有两个体系,一是隶属于教育部门管理的职业学校,一是隶属于大型企业或行业管理的技工学校,它在行政上接受劳动部门的管理。这种管理上的分治局面极不利于我国新时期职业教育的发展,尤其不利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推广。我国现行的职业资格管理办法是由劳动部负责制定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政策。但教育部却为自己管理的职业学校大开方便之门,不参加统一的职业技能鉴定,获得职业资格,而是以学历证书等同于职业资格,这就使职业资格证书的严肃性大打折扣,职业教育的质量缺乏应有的保障,同时,劳动部门管理的技工学校及其他岗位培训在教学方面也不接受教育部门的管理,教育教学的科学性也难以得到保障。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英国的经验给我们很好的启迪,我国职业教育要迈上新台阶,必须在统筹管理上做好文章。

(二)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分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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