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范文

时间:2022-05-10 14: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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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篇1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各级领导的重要批示,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牢牢把握重点工作环节。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民族领域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增强活动场所管理人员和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乡镇的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恶性事故发生,确保我县民族领域安全稳定。

二、时间要求

从现在起至9月底。

三、检查范围

全县依法登记的活动场所,包括镇碧、镇麟瑞寺、镇寺、镇观音禅院、镇太平寺、镇来佛寺六个佛教活动场所和沟基督教聚会点、乡基督教聚会点、乡基督教聚会点三个基督教活动场所;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在建工程,包括2013年跨年度项目尚未实施完成的建设工程和即将下达的2013年度项目建设工程。

四、检查内容

(一)检查活动场所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信教群众生命作为重要的职责,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

(二)检查活动场所是否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逃生知识的教育培训。

(三)检查活动场所是否认真开展防火、防汛、建筑物及建筑施工安全、食品安全、地质灾害以及节日期间防挤压、防垮塌、防踩塌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

(四)检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在建工程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安全隐患是否排查整改落实。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县民宗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牵头,股为责任股室,股股红为具体责任人,负责统筹安排部署和具体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在全面督促检查的基础上,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对活动场所和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切实做到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排查出来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同时,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有关乡镇政府,共同监管、共同落实。

篇2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并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这次大检查的组织实施,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同时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规定,全镇党政副职根据各自分工和分管的工作,加强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督查。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镇、各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和员密集场所,重点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卫生院、幼儿园和中小学校等,以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检查。

三、检查方式

(一)督促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要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本单位的设备、设施、场所、环境等安全状况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整改结论。对于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期限、责任和措施。

(二)各村开展全面排查。各村要制定出具体的检查方案,对本辖区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地毯式的排查,做到有检查、有记录。同时各村要突出对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的排查力度,各村书记、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一经发现,要立即上报。

(三)开展全镇安全隐患大排查。由镇安监站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并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和具体的时间、人员安排。要对本辖区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处理结论。

四、检查内容

(一)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

(二)企业安全检查;

(三)道路安全、消防安全检查;

(四)建筑施工、违法建设、户外广告安全检查;

(五)学校、幼儿园、卫生院安全检查。

五、检查要求

篇3

各粮食企业要高度重视食堂安全工作,认真汲取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食堂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三个必须”的要求,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突出重点,举一反三,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食堂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对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严防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迅速开展检查

篇4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安排,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生命安全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地方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有效防控各类安全风险,彻底治理各类事故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我区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机构改革期间安全生产平稳。

二、工作机构。

为做好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街道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办事处领导班子任副组长,办事处各站办所主任、各社区支书主任、长田派出所所长、长田司法所所长等为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企业办办公室,主任由X同志兼任,联系电话。各站办所、各村(居)委会及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街道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从即日起,各站办所、各社区居委会及相关企事业单位按照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安排,全面深入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在全面检查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粉尘、烟花炮竹等重点行业的检查。

(二)认真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检查。

各站办所、各社区居委会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检查内容、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检查。

烟花爆竹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烟花炮竹经营企业擅自改变经营场所,超许可范围储存、经营礼花弹等由专业人员燃放的B级以上的烟花爆竹;存在改变仓库危险等级或超量储存的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检查:交通运输管理、交警、农机等部门要加大上路巡查的力度,重点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特别是加强对从事客运车辆的安全整治,加强节假日学生回家返校期间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相关管理部门要督促客运公司严格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员落实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坚决制止客车超载超速,坚决制止农用车、货车违章载客,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同时,要集中整治摩托车无牌无证、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公共集聚场所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网吧、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和公共娱乐场所等,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大型商场、高层建筑、地下商场、石油化工等人员密集场所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消火栓完好状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灭火器材配置情况;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行等情况。

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未经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已过期,未及时办理换证手续仍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超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范围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买卖、转让、出租、出借或伪造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经有关许可审批擅自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重大变更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以及未经试生产备案就擅自投入试生产运行的;对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或整改超期的;危险工艺自动化改造完成后未正式投入生产使用以及没有建立安全运行台账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储存装置未按照规定进行自动化监控系统改造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过培训考核取得上岗资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未按规定时限进行安全标准化达标或达标未通过的;企业存在严重违规违章指挥、作业行为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的;其他违反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行为。

学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周边地质环境,对有地质灾害威胁的,及时制订治理方案,及早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学校消防安全,保证疏散通道通畅,上下楼分道线明显,教室、图书室、礼堂、学生宿舍等场所任意地点必须具备两个以上符合规定的疏散出口,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加强对新学期开学时学生的安全教育,严防学生擅自到江河游泳;加强学生放学时楼道、学校门口等容易发生拥挤地方的秩序维护工作,建议班级之间错开放学时间,严防发生学生踩踏事故;强化对校车驾驶人及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严防校车超员,严禁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车辆接送学生以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等违法行为。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针对目前我街道建筑施工项目众多的特点,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检查督查力度,确保安全生产。要重点检查在建工程的深基坑、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外脚手架、高大模板、施工临时用电、临边洞口、斜坡、高切坡等部位以及临时建筑物、广告牌的安全状况。凡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进行停工整顿,达不到安全条件要求的一律不能恢复施工。

城市公共交通、燃气供应、供水、供电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站办所、各村(居)委会及各企事业单位,按照“一岗双责”和规定的责任范围,做好本行业的安全检查工作,检查要做到全方位、多层次、抓重点和注重实效。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落实整改措施,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木业加工及涉粉尘企业安全检查: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消防设备配备情况,木糠车间粉尘防爆措施落实情况,晒场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工人防护用品穿戴情况。

各部门要围绕上述重点领域和重点内容,紧密结合辖区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

(三)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X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畅通。要做好值班信息的报送工作,及时掌握情况、沟通信息,遇有紧急重大情况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故意迟报、漏报或谎报、瞒报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结合实际,制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救援预案,做到方案明确、措施严密、处置得当。

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信息,第一时间有力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控制险情,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站办所、各社区居委会及各相关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确保街道安全稳定。

(二)加强督促检查。

篇5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市委、市政府召开的“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会议”的一系列重要部署要求,突出“安全稳定,防控为主”的活动主题,唱响安全稳定是发展的主旋律,强化旅游行业各单位部门的安全稳定监管职责和企业的主体责任,提高全民安全稳定意识和素质,进一步夯实安全稳定基层基础工作,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季促年的目的,为实现我市旅游行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良好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行业安全稳定工作的组织指导、督查检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4个督查小组,办公室在综合法规处,负责做好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小组按照条线分工各负其责,督查组负责检查各小组履职情况。

第一督查组组长:,成员:负责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特色旅游街区安全稳定的督查检查工作;

第二督查组组长:成员:负责旅行社、星级宾馆、导服中心安全稳定工作的督查检查工作;

第三督查组组长:成员:负责乡村旅游区、工业旅游区、自驾游基地、农家乐安全稳定工作的督查检查工作;

第四督查组组长:成员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安全稳定工作的督查检查工作。

三、工作计划

各单位积极参加全市性的主要活动,利用多种方式开展工作,营造“安全稳定、防控到位”的氛围,本次工作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与自查阶段(1月7日至2月6日)

各县区旅游管理部门组织学习传达“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市委、市政府召开的“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会议”等会议精神和重要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全面组织开展旅游安全稳定自查自纠活动,对本辖区内的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要环节、人员密集区进行全面检查排查,督导各旅游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和重点人员的管理情况;市旅游局以“四不两直”的形式进行抽查。各县区旅游管理部门于2月6日前将本辖区开展自查自纠情况报市旅游局综合法规处。

第二阶段督查整改阶段(2月7日至3月20日)。

各县区旅游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开展的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督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上报、跟踪督办、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市旅游局将对各县区旅游行业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抽查旅游安全稳定工作排查是否彻底、是否落实到每个旅游企业、每个环节、每个场所。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

各县区旅游管理部门要认真分析、解决旅游安全稳定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总结提炼安全稳定工作整改期间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市旅游行业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将对隐患排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健全旅游行业安全稳定工作长效机制,着力巩固安全稳定工作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各督查小组于3月28日将督查工作总结报市旅游局)。

四、有关要求

篇6

成立市民航局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民航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民航局党委委员担任,各处室、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此次大检查工作的安排、组织及各项工作要求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

二、检查范围

市民航局下属各处室、单位,主要包含:机场公司及下属各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客货公司、旅行社、天普公司等。

三、检查内容

(一)各处室、各单位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开展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二)各处室、各单位安全生产主题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作为最重要的职责;是否按照《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号)及我局基础管理年活动要求,健全各类安全生产制度,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各类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要求。(三)各处室、各单位重点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情况。防雷、防火、防汛以及用电等设施设备是否有效可用,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切实可行;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和驾驶人安全教育是否到位,小时专人值守的动态监控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存在强行超车、强行会车、逆向行驶、闯红灯、超速行驶、超载行驶、疲劳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是否健全,消防设施设备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有效可用,应急疏散机制是否健全;机场特种设施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机关食堂及机场服务公司食品加工安全监测是否到位。(四)各处室、各单位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检查汛期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落实情况。

四、工作步骤

篇7

交叉检查及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轮交叉检查时间为元月18日—29日。

二、检查内容

(一)对局属各单位检查的内容

1、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及重大安全隐患的处理情况;

2、“一岗双责”和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情况;

3、2016年度春运安全工作组织实施开展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

5、本轮交叉检查落实情况;

6、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二)对生产经营单位检查的内容

1、无证、非法生产经营,违章、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2、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人员配备、内部管理、安全投入、隐患整治、宣传教育、应急救援、值班值守等);

3、各项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包括2、4、8法则,长途客车凌晨2点至5点禁行制度,GPS动态监管制度、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签单发航制度,港口码头责任制度,邮政快递查验制度等);

4、渡口设立的永久性《渡口守则牌》、安全警示牌、安全管理责任牌及停航封渡水位线情况;

5、客渡船、货物运输船船体质量、船舶证书、船员适任证书、船员配备、消防救生设备、船舶标识(船名、船籍港、载重线、乘客定额标志)情况;

6、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情况,违规托管、代管、挂靠情况,落实安全监管制度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情况;

7、公路标牌、标志、安全防护设施情况,桥梁安全隐患情况和超限超载整治情况。

三、检查方式

交叉检查由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局属各单位分头组织实施。交叉检查企业数量不低于辖区或本行业企业总数的20%,检查结束后要依法依规下达执法文书。

将组织综合督查组,重点督查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交叉检查推进情况和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综合督查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主要以暗访为主。

四、工作要求

篇8

2010年3月22日至4月10日。

二、专项检查的范围

1、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

2、客房数在30间以上的宾馆、酒店和就餐人数超过50人以上的营业性餐馆;

3、营业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网吧等公众娱乐休闲场所;

4、营业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集贸市场。

三、检查的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三项制度”的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和持证上岗的情况;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及演练情况。

2、建筑审批情况: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3、防火分区情况:建筑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要求。

4、安全疏散情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烟、封闭楼梯是否正常,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是否运行正常。

5、消防设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及消防控制室设备是否按要求设置、运行是否正常、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6、消防管理情况:《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是否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消防宣传“三提示”和提示性、警示性、禁止性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

7、灭火救援条件: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消防水泵结合器是否好用。

四、检查方式

3月22日至31日,由各乡镇、办事处开展自查与安监、公安消防、文教、工商等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抽查的方式相结合,对辖区专项检查范围内的所有公众聚集场所集中开展检查。

4月1日至10日,为巩固专项检查阶段,要做好迎接市安委会督查组的督导检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篇9

为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和治理纠正各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积极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防范安全事故的能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

成立镇“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镇长同志担任,留守处、卫生等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经济产业发展办公室联合办公,具体负责专项活动的日常监管和协调工作。

三、工作方法及步骤

此项专项活动从12月中旬开始至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12月23日-12月31日)

领导小组督促各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建立自查自纠与整改档案,并总结上报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2、执法检查,集中整治阶段(1月1日-1月15日)

配合安监局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冶金行业及职业卫生领域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并督促整改。对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问题突出的行业组织联合督点整治,切实落实“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

3、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1月16日-1月29日)

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及时跟踪,分析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4、总结提高阶段(2月7日-2月28日)

领导小组要对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形成经验资料。

四、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活动,是确保镇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健康稳定,遏制违法违规行为,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和手段,各企业一定要充分认识此次行动的重要性,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配合专项行动。

篇10

二、检查内容

1、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措施、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等方面的情况。

2、局属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落实职工“三级安全教育”以及现场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三、检点

结合人社系统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环境特点,我局此次安全生产检查的重点是“消防及公共安全”和建筑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局属各单位要认真对照:①人员密集场所设置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情况;②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的设置、数量以及保持畅通情况,公共区域及逃生通道及逃生通道的外窗金属护栏符合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要求情况;③防火、防烟分区设置情况;④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栓、防雷等设施的配备和完好情况;⑤建筑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建筑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经常性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具体由就业局负责;⑥电源线路的使用维护情况等六个方面的要求进行检查。

四、检查方式

采用局属各单位自查和全局组织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检查安排

1、自查阶段:即日起至2013年7月1日,由局属各单位对照检点进行自查和针对性整改,并于7月1日前向局办公室报送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自查的情况。

2、检查阶段:2013年7月1日至10日,由局领导带队对照各单位的自查情况重点对就业服务大厅、社保经办大厅和局内重点部位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排查的安全生产隐患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3、整改阶段:2013年7月11日至7月20日,局属各单位针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排查要求进行认真整改,做到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4、验收阶段:2013年7月21日至8月1日,对巡查中发现问题责令整改的责任单位进行验收,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

六、检查要求

1、学习宣传到位。及时向广大干部职工传达《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内容。充分利用全系统干部职工会议向干部职工宣传安全知识,自救技能等增强职工安全意识。

篇11

二、检查的重点范围

检查的重点范围为煤矿、道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地质灾害防治、危化物品、烟花爆竹、发电供电、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的企业(经营单位)。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2.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用工、保险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制度建立情况。按行业特点各项制度制定,执行情况。

4、作业场所(含危化物品、烟花爆竹、船舶、车辆、特种设备)安全设施建设情况,设施、设备技术执行,作业规程制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5.隐患排查和应急管理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隐患排查整改台帐建立落实情况。

6.区域内的地质灾害监测和治理情况。

四、检查时间和方式

此次检查从4月10日开始,到5月中旬结束。采取企业(单位)自查、政府检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以自查为主。

检查分为三个阶段,即4月10日至15日为准备阶段,4月16日至4月3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矿山企业的自查整改4月20日前完成,情况专题报乡政府),5月1日至5月15日为政府检查、总结阶段。

五、有关要求

篇12

为切实加强“中秋”、“十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消除事故隐患,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范围

张庄公园旅游设施设备安全、六大农贸市场、加油站、粉尘企业、窑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建筑市场安全、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交通运输、食品、药品、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综合检查

这次大检查的主要内容有:一是检查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二是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有关单位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三是检查文艺演出、集会等大型公共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预案制定和落实情况;四是检查各行业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安全事故隐患及其排查、整治、监控和登记建档管理情况;五是检查开展各项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六是检查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和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二)专项检查

道路交通方面:公安负责检查是否有危险路段、事故黑点、运输车辆是否无证驾驶、超速行驶、违章停车、疲劳驾驶、占道行车、违章超车、酒后驾驶以及摩托车无证无照、驾驶员不戴安全头盔、违章载人等行为。交管负责检查客运企业是否符合经营资格和安全生产条件,车辆安全状况是否良好,是否带病车上路,驾驶员是否持证上岗,危险地段是否设立警示标志。农机部门负责农用运输车辆检查是否无证无照,是否黑车非驾,是否违章载人。工商分局负责检查贸易市场、骑路集市、店外店铺和流动售货摊点是否影响交通等。

公共聚集场所消防方面:公共聚集场由公安分局配合县消防部门负责,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危险化学品方面:要重点检查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

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是否设置了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

仍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员工是否按规定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建立了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并悬挂明显标志。特种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烟花爆竹批发及经营方面:公安分局、安委办切实加强烟花爆竹运输、储存、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中秋”、“十一”期间安全经营。建筑施工、学校、特种设备、渡口渡船、燃气、供电等方面,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检查。

食品、药品、公共卫生安全方面:由镇安委办协调各负有监管职责的单位,加大对学校、医院、车站、宾馆、饭店等人员较为集中场所的食品、药品、公共卫生安全的监管力度,确保节日期间安全无事故。

三、检查的时间和方式

检查时间从9月17日开始至10月7日结束;检查方式实行自查、抽查与督查相结合,以企业、行业自查为主,条块结合,各有关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各司其职。

四、组织方式

各村(社区)负责本辖区内全面的安全大检查,镇安委会成员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对所属行业的检查,镇政府组织督查。

五、检查要求

1、要高度重视,把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听取汇报,亲自解决存在的问题。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检查责任制。对照通知要求,认真排查事故隐患。检查要严要细,严禁搞形式、走过场,检查组要对检查效果负责,凡因检查不到位而造成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所有检查必须有检查记录,包括检查时间、人员和负责人。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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