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履职报告范文

时间:2022-03-23 16:4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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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履职报告

篇1

一是打造新型特色产业规模种植示范区。在车路、红湾、康湾、麦垛四个移民村逐步探索特色节水作物种植,坚持规模化、产业化导向,先后完成节水覆膜玉米、枸杞、红葱等特色产业探索式种植,于2018年引进中宁县丰兴源枸杞有限公司在康湾新村建设标准化枸杞种植基地1300亩;在四个移民村全面推广红葱种植,当年完成种植3664亩,亩均收入1500元以上,致富增收效益明显。今年,进一步扩大特色产业规模化种植力度,引进甘肃佛慈集团建设万亩色素辣椒种植基地,流转土地7810亩,涉及农户802户(其中建档立卡户224户),完成种植色素辣椒4220亩、葵花2100亩,洋葱350亩,红葱1100亩;动员群众巩固扩大红葱种植面积,已完成种植5100亩,种植结束后可达7000亩左右。同时在康湾新村建设2000头肉牛养殖场项目,目前正在进行主体工程建设,逐步形成以枸杞、红葱、洋葱和色素辣椒种植为主,以小杂粮种植、畜牧养殖为辅的特色节水作物产业链。

二是打造草畜产业规模养殖示范区。在马塘、高岭、田套子、周段头、北沟沿、碱台子、上庄子、下庄子、贺口子、周沟10个马塘灌区行政村新培育发展肉牛肉羊养殖示范村6个,培育发展20头以上规模肉牛养殖户5户,200只以上规模肉羊养殖户180余户,养殖业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完成牛存栏5100余只,羊存栏1.1万余只,鸡存栏9500余只。同时在硷台子村建设标准化万头肉牛养殖场,目前正在进行场地平整。与高岭村475亩枸杞、周沟村200亩枸杞、上庄子村300亩黄花形成以玉米种植、畜牧养殖为主,以小杂粮、硒砂瓜、枸杞、饲草、黄花种植为辅的灌区产业链。

三是打造硒砂瓜提质增效示范区。在五丰台、喊叫水、石泉、北沿口、周马庄子5个硒砂瓜主产村建设品质品牌保护区1.5万亩,硒砂瓜总面积稳定在5.6万亩。同时探索培育发展设施农业,在喊叫水村建设标准化蔬菜大棚10座,进行硒砂瓜、色素辣椒育苗,目前正在报批中。与喊叫水村500亩文冠果、周马庄子村520亩枸杞形成以硒砂瓜为主,以玉米、饲草种植、畜牧养殖为辅的传统产业链。

二、工作中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特色产业政策缺乏有效调查研究,针对性不强、停留在纸上。如2018年出台的饲草配送政策,只能从中宁运输,运至喊叫水后反而每吨亏50元;2019年小杂粮、马铃薯种植补贴调整后,小杂粮80元/亩,马铃薯300元/亩,群众为了政策补助大规模种植马铃薯,但喊叫水乡实际不适合种植马铃薯,个头小、实际卖价低。

二是特色产业深加工不够,枸杞、黄花烘干房、红葱储藏室等仍停留的规划设计阶段。

三是特色农作物产业专业化指导不够,如2017年种植的部分枸杞苗木品质不纯正,严重影响产量。

四是贫困人口就业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存在一定差距,月嫂、瓦工、装机等培训后就业率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提升特色产业扶持政策匹配程度,向枸杞、红葱、色素辣椒、牛羊育肥等核心产业倾斜,完善配套加工体系建设,做大一门产业带动周边群众致富。

篇2

为了使自己能更好地履职,我积极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代表培训学习,学习党的十精神,学习人大依法履职的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了解掌握人大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增强了我的政治敏锐能力和政治鉴别能力,提高了思想理论水平,对如何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如何提出代表议案和建议等代表履职所需要掌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有了系统的了解,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增强了使命感,群众意识、法制意识、服务意识、代表意识,为履行好代表职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积极调查研究,确保提议符合群众愿望

三年来,我始终坚持深入了解群众生产生活,努力做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及时了解本地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在每次人代会召开之前,我都要深入了解群众的生产生活,咨询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了解本地最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调查研究,了解民情,掌握到第一手的资料,为出席人大会议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酝酿、起草、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做好准备,为在人大会上充分反映本地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做好准备,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行工作。

三、积极提建议,依法行使权利

篇3

关注经济转调,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着眼于放大发展优势、强化发展支撑、突出发展特色,听取、审议和表决了区政府关于新材料产业发展情况和科技研发中心建设情况的报告,对全区工业重点项目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进行了视察。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建议区政府深入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切实提高新材料产业发展水平和科技研发中心建设水平;推进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项目在经济转调中的引擎作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对此,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收到了良好成效。

篇4

(一)有关学历要求。严格按原省人事厅《关于专业技术职务经常性评聘有关问题的说明》(云人职发[1993]第460号)和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农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21号)及原省人事厅、省农牧渔业厅《云南省农业技术职务经常性评聘工作实施意见(试行)》([92]云农(人)联字第18号)等文件执行。

(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大人专〔2011〕110号)的规定执行,属于免试或参评对象的,县市的由县市人事(职改)部门出具证明,州级的由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三)破格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要求。按照《云南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当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云职改办〔2008〕1号)的规定执行。

(四)履职考核档次要求。按原州人事局《关于我州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和任期届满考核条件要求的通知》(大人专字[1999]09号)的规定执行。

二、报送材料

(一)有关申报材料的要求

1、申报副高级职称者按照《云南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附件1)、申报中初级职称者按照《云南省大理州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袋》(附件2)上的要求准备材料,并按序号顺序装订,单位名称要填全称或规范化的简称,要填明州、县(市)、乡(镇)。

2、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再提交年度履职(届满)考核表,只须按要求在《推荐评审表》表九上注明近5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并由主管部门复核用印。非国有单位仍需提供履职(届满)考核表。

3、按照“谁审查原件谁负责”的原则,单位对个人所申报的材料认真审核,申报者所提交的复印件材料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能生效。

4、正常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在所申报级别的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上履职,否则不能推荐上报。

5、各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组织对破格申报人选的推荐,要切实做好行政领导、专家组和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民主征询工作。同意推荐票达到3个2/3以上,方可推荐上报。

6、对上一年度进入评委会评审未通过人员,若取得了新的成绩,可继续申报,但需由所在单位组织2/3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民主投票表决推荐,同意票达到或超过出席人数的2/3,单位方可上报,同意上报的需附单位民主投票结果。

7、高、中、初级人员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履职年限一律计算到相应高、中、初级评委会活动的当月(均足年足月计算)。履职年限要扣除低聘下一级职务的时间,即按同一级职务实际的聘用时间前后累计计算。

8、各单位必须认真对被推荐人的工作业绩和专业技术水平进行评估,并实事求是地出具推荐意见。乡镇改革后,乡镇所属站所参评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表13页“基层单位意见”栏加盖基层单位(站所)印章;表18页“单位审查意见”栏加盖乡镇政府印章,“单位主管部门或系列主管审核意见”栏加盖系列主管部门印章。对单位推荐意见简单,没有工作业绩和专业技术水平评估意见,以及内容不真实的,不予审核推荐评审。

9、各单位必须将《2012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和所有申报材料在本单位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并提交公示情况的报告。

10、申报副高职者必须报送打印的《申报高级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提要》(附件3)(A4双面印)一式三十五份,申报中职者不报送该评审材料提要。

11、各县(市)畜牧兽医局、州局属各单位必须报送《2012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附件4)打印件及用Excel制成的电子表格。

各单位要认真、严格审核上报材料,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和规范的,将不予受理。

(二)报送材料的时间要求

申报材料一律在2011年7月9-14日期间报送到州畜牧兽医局人事教育法规科。提前或逾期均不受理,未按要求报送材料,导致不受理而造成的后果由经办人员和相关责任人负责。

三、收费标准:评审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请自行留底,评审后,只退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16K中缝装订),其余材料一律不退。同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一律采用本文件所附版本,对其它版本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不再给予受理。

篇5

二是充实强化了镇办监管职能。在镇、街道办事处安监站加挂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牌子,镇办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各镇办安监站长兼任,负责组织食品安全日常巡查,配合监管部门实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报送食品安全信息,做好村、企信息员的培训和使用等工作。同时,为解决好食品经营企业点多面广,监管部门执法力量缺乏的问题,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了24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充实到镇办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巡查、问题隐患排查和信息报送等工作,并配套出台了《张店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提高了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三是延伸布设了村、企监督触角。在各村(居)、企业聘请具备食品安全工作经验、热心公益事业、有一定群众基础的同志,兼任村(居)、企业食品安全信息员,主要负责本村(居)、企业的食品安全情况收集、信息报送及情况核查等工作。截至目前,张店区食品安全信息员队伍已达279人,基本形成了一支覆盖所有村(居)和部分食品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信息搜集和反馈队伍,并已在日常巡查和摸底排查中发挥了重要的辅助作用。

(淄博市张店区编办 E:CWK)

邹平县“三个强化”助推食品安全监管履职检查

一是强化学习,切实领会精神。县编办、监察局、食安办组织有关人员集中学习了《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研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三定”规定,梳理出各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具体职责,充分把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职工作有关要求。

二是强化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县编办、监察局、食安办共同研究,精心制定检查方案,明晰检点。以单位自查,查找部门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以社会调查,了解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评价意见;以实地检查,深化各项治理整顿,解决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制,共同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强化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在完善县级联席会议协调机构的基础上,健立健全县、镇(办)、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组织,进一步理清监管职责,细化部门责任,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向农村延伸。同时,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对各监管部门工作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切实形成相互衔接、运转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格局。

(邹平县编办 曲庆光 E:LDQ)

莘县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职情况专项检查

莘县编办会同县监察局、县政府食安办组成了联合检查组,对全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履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分单位自查、社会调查、资料分析、实地检查等阶段逐步展开。县农业、卫生、商务、工商、食品药品监督、质监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逐项梳理分析2010年以来落实“三定”规定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情况、相关措施和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形成自查报告。联合检查组通过走访监管对象、访谈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开展社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职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各单位上报的职责和履职情况自查报告,分析各单位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社会对其具体的评价,明确了工作的重点。实地检查阶段,通过听取各部门的履行职责情况介绍、核查有关文件资料、查验群众反映问题和食品安全事件处置情况,进一步了解各部门履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最后,联合检查组形成书面反馈意见,上报政府主要负责人,并要求各单位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以这次检查为契机,县农业、卫生、商务、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形成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实现食品安全的全程监管,逐渐形成相互衔接、运转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格局。

(莘县编办 E:LDQ)

日照市东港区对17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履职检查

近日,日照市东港区编办牵头区监察局和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开展对全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职情况检查。这次履职情况检查一改过去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的方式,而是在常规检查的基础上走访监管对象20余个(家)、访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余人、开展社会调查问卷600余份,全方位,多视角、客观地检查了各部门的履职情况。通过检查发现目前我区存在着监管力量缺乏与经费不足;法规政策不完善;部分职能分散交叉,权责不清;个别执法人员执法不严;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等一系列问题。各镇、街道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行为缺少具体的监管文件规定,容易出现大包大揽,过度作为,出现监管错位、空位,不利于工作开展。针对检查梳理出的问题,东港区编召集主任办公会进行了专门研究,提出问题解决意见及办法,并把问题反馈到各镇、街道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列出整改时间表,由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整改落实。

通过科学地进行履职检查,一方面及时调整部门间职能界定不清、职能监管空白等问题,另一方面,通过强化履职监管,促使各部门准确履行职责,切实管好管住该管的事。(时桂英 E:WT)

昌邑市编办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职情况检查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从市编办、监察局、食安办抽调6名同志组成联合检查组,召开检查组成员和拥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单位的分管领导培训会,学习省、市检查精神,熟悉监管职责,为更好地开展检查打下坚实基础。针对部门和镇(街道)职责的不同,分别研究制定了11大项、22小项检查指标。

二是明确检查步骤。首先是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在食品安全监管履行职责方面开展的工作、取得的实效、存在的问题、意见建议等汇报。重点了解部门(单位)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过程中,是否存在职责不清、职责交叉、监管空白等方面的问题。其次是召集具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科室人员进行座谈,了解在具体监管过程中有没有越位、缺位、不到位的问题,重点了解在履职过程中的难点。从部门(单位)提供的监管对象名单中随机抽取2-3个单位,进行走访。再者是通过查看单位年度总结、科室总结、有关监管材料等,检查部门(单位)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是否全部落实到相关职能科室。对照检查指标,查看是否成立领导小组、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

三是广泛征求意见。从本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分别选择10名代表、委员进行走访,倾听他们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意见、建议。重点走访提出建议、提案的委员,了解建议、提案的答复情况。在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监管对象时一并进行社会调查。本次检查共发放社会调查问卷75份。

四是做好情况反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意见、建议整理汇总,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后反馈给有关部门(单位),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同时安排专人跟踪督查整改的情况,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昌邑市编办 E:ZY)

篇6

在现行体制下,上级行对县区支行的职能定位是:县支行要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对外履职,全面推进支行自身建设,贯彻执行货币政策,监测分析辖区经济金融形势,维护县域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在思想认识上有新提高,在工作作风上有新转变,在履职能力上有新提升,在精神面貌上有新变化,各项工作要处于领先和标杆位置。实现建设一流班子队伍、一流履职水平、一流工作业绩,争当排头兵的工作目标。

县区支行职能定位后,上级行要求主要做的工作是:

一是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增强支行履职能力。以“五通过”实现班子建设“五进步”、深化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创建文明单位、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二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有效提升风险防范。加强思想教育、加强制度建设、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设;三是强化央行职责履行,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加强货币政策贯彻执行、扎实推进“一创两建”、认真做好“两管理、两综合、一保护”工作、强化各项基础业务工作,提升基础金融服务水平。

在县区支行建设中,县区支行认真按照职能定位和以上要求认真履职,但在资源投入的经济性、管理的效率性、工作的效果性方面,还需要提高和进一步完善。当前影响县区支行建设更好发挥作用的主要因素是:多年未进人或进人太少,人力资源有效补充和有效利用不够;费用指标按人头下达,未充分考虑地区经济发展情况,支行业务量大小等因素;在管理和工作上偏重于不出案件,不出安全事故,满足于完成上级行布置的工作任务。业务创新,提升管理效率、工作效果不够;薪金收入更多体现在职务上、分支机构层级上,绩效上体现不够等。

二、县区支行履职与绩效审计的关系

绩效审计是指审计人员采用现代技术方法,对一个组织的活动或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进行客观、系统地检查、评价,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为有关方面决策提供信息的活动。

县区支行履职的绩效性提升,能有力促进县区支行建设。对外,能树立央行权威性,对县域经济发展、辖区金融机构指导及引导起到较好影响作用;对内,在内部管理、内控工作方面,能提高支行整体战斗力、凝聚力,确立团队精神。目前,县区支行履职情况考核和评价,尚未建立科学、系统的县区支行履职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主要是通过上级行一年一度的综合考核及内审部门的履职审计、离任审计来完成。一年一度的综合考核评价出来的结果,在学习先进的示范性、激励中等的指导性、鞭策后进的促进性上指向性、督促落实不够。

在上级行对县区支行履职活动一年一度的综合考核中,定性的考核及评价多,量化的考核及评价少,主要重点放在是否传达、贯彻国家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及上级行工作安排布置完成情况;是否按照议事规则及程序组织和参与决策;是否履行内部控制管理职责;是否履行业务管理职责等方面。而对县区支行履职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进行客观、系统的考核及评价不够。

人民银行县区支行作为人民银行最基层的派出机构,在履职活动中,自然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传达、贯彻国家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及上级行工作安排布置,强化内部控制管理,不违法违纪违规,防范重大事故和案件发生,重点防控要害岗位和人员等来履行职责。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尚未常态化、系统化纳入县区支行履职活动考核评价。

应该说,近年来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在贯彻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卓有成效的成绩。随着经济金融发展,在促进县区支行建设中,不论是上级行的考核评价,内部审计、县区支行履职的思维定式,都还未有步入绩效性考核及评价常态化轨道,如在考核及评价中,分析县区支行人力、资金、物资和信息使用的经济性;县区支行管理层及员工履职情况、工作运行效率、奖惩机制杠杆运行效率评价;县区支行贯彻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履职的效率和效果评价;县区支行完成目标任务的程度及在所属辖区形成的影响评价。对县区支行履职情况绩效审计可以解决以上问题,对常规的履职审计、离任审计应做一些改进、完善,在审计内容中增加绩效审计内容。

常规的履职审计、离任审计特点是:

(一)审计目的突出责任认定和处理,内审绩效审计不够

《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明确的审计目的“是指领导干部离任时,由人民银行内审部门对其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的审计,并确认其应承担的责任”;《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办法(试行)》明确的审计目的:“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领导干部在一定时期内履行业务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的活动”。审计目的突出的是确认其应承担的责任;责任认定和处理。实际工作实践中,内审工作的重点就是查找问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办法进行责任认定和处理。对县区支行审计的重点是合法、合规、“查错纠弊”,内审绩效审计不够。

(二)审计内容突出传达、执行、制度制定、问题纠正及处理,绩效性落实不够

《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办法(试行)》明确的审计内容:一是传达、贯彻国家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总行规章制度及上级行决定的情况。二是组织和参与决策的情况。三是内部控制管理情况。四是履行业务管理职责情况。绩效性落实不够,如传达、贯彻国家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总行规章制度及上级行决定的情况。简单执行和深入执行,执行的程度所体现的效果是不一样的,量化的评价“好中差”指标没有;如组织和参与决策的情况,重大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决策,不能简单审计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从绩效审计角度,要看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是否体现了全局、客观、科学,法律法规及政策把握是否准确适度,同一个重大事项换一个决策方案,是否能起到更好效果?再如内部控制管理情况。为什么有的岗位职责、工作制度、业务流程等未建立或未健全完善?为什么有的问题纠正了又犯,甚至是屡查屡犯?是操作层面、管理层面的问题,还是制度有缺陷?从绩效审计角度如何进行分析、评价、提出解决建议?

(三)审计报告绩效审计内容不多

《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办法(试行)》明确的审计报告内容主要是:基本情况、主要工作业绩、发现问题及评价、责任认定、意见和建议。从绩效审计角度看,总体评价的绩效审计内容不多。如履职评价、效果评价、发现问题及原因分析,只是简单要求整改完善,而没有从制度层面、管理层面、操作层面提出解决措施、办法、建议。如问题存在于制度方面,制度设计是否有缺陷?如何建议完善制度。如问题存在于管理层,管理层监督检查为何不到位?如何从管理层解决问题。

(四)审计成果利用不够

履职审计、离任审计项目的实施,产生了一系列审计成果。这些审计成果在落实整改意见和建议方面,使常规审计目标得到较好实现。但不容回避的是,发现的同类问题,这次整改了,下一次又再次发生,这个支行发生,另一个支行同样发生。审计工作年年开展,同样问题时常出现。这就产生一个问题,一系列审计项目结束后,对内审基础信息的归纳、整理不够。如履职审计、离任审计发现问题主要产生在综合组织管理,还是基础业务运行管理,还是对外履行职责及内部管理方面?没有从县区支行建设绩效性和内审绩效性上进行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是制度方面?管理方面?操作方面?是共性还是个别性?如何提出建议、措施,达到对发现问题的标本兼治?绩效审计的专题分析、专题意见建议、综合研究在什么平台和渠道?以此达到整改问题、解决问题、警示风险的作用。如果内审工作仍然习惯于传统的“找豆子”,不在对县支行履职绩效审计上积极推进、突破,不能从全局高度上对绩效性审计进行分析,站在全局、政策、管理、操作层面提出改进提高县支行履职的措施、办法,很难促进县支行建设在思想认识上有新提高,在工作作风上有新转变,在履职能力上有新提升,在精神面貌上有新变化,各项工作处于领先和标杆位置的目标。

三、绩效审计与加强县支行建设有机结合

目前,上级行对县支行建设提出的总体思路是:加强县支行班子队伍、思想政治和内控制度建设,强化指导,明确方向,突出特色,找准履职切入点和突破口,充分发挥好金融支持作用,实现“以为争位,以位促为”,进一步提升履职效能,全力支持和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应该说,上级行对县支行建设提出的指导意见,思路明确,指导性强,但没有相应的绩效性量化考核评价办法配套,绩效性量化考核评价不够,缺乏客观、说服力强、统一、激励力度大的衡量评价指标,给实际操作执行、监督、评价带来一定难度。如突出特色,找准履职切入点和突破口,“以为争位,以位促为”,进一步提升履职效能。找特色不困难,如农业县区以支持“三农”为特色;资源枯竭县区以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就业为特色;中小企业较发达县区以金融产品创新、金融业务创新解决其生产经营资金为特色,这些都是定性的指导意见。问题是特色找出来,以何种形式让特色产生效率性?指导意见,银企座谈会推介会?宏观调控手段及措施?调查研究能在多大范围产生效果?这些都缺乏客观系统的评价体系,主观评价仍然是主导。由此就会产生,转发个文件开2个会是支持“三农”发展;为“三农”落实惠农政策、调整信贷结构、促进商业银行推进创新信贷产品、金融服务也是支持“三农”发展。显而易见,两者在县区支行履职的深度和程度上,在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履职效率和效果及形成的影响是不一样的。目前,对县区支行履职的效率和效果及形成的影响,缺乏量化的绩效性考核评价。履职情况一般和履职情况深入、较好,在考核评价和激励奖惩方面区别不太明显。

目前,对县区支行履职情况考核和评价,内审部门的审计最具有全面性、系统性。如果能将绩效性审计融入到对县区支行履职情况考核和评价中,在审计县区支行履职合法、合规基础上,促进县区支行履职更注重履职的效率和效果,这样,县区支行履职突出特色,找准履职切入点和突破口,建设一流班子队伍、一流履职水平、一流工作业绩会得到更好落实。

四、意见和建议

第一,健全完善相关审计制度,增加绩效性审计、制定绩效审计程序、完善评价标准、审计成果利用等内容。从制度上保障审计质量,提升审计分析解决问题的分量。

第二,在县区支行建设中增加绩效性考核评价内容,提升县区支行履职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客观性、认可性。尽快出台相应的配套管理办法、考核办法。

篇7

(一)各区(县)政府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的副职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如工作变动,接任人为当然责任人。)

(二)市有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

二、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一)各区(县)政府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

根据《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有关内容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对汕头市各区(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内容分为:1、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2、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建立,3、安全生产资金保障,4、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5、安全生产巡查、隐患月报、重大危险源监控、企业档案制度工作,6、安全生产政策部署、专项治理工作,7、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事项。对汕头市各区(县)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内容分为:1、责任目标,2、责任体系,3、预防体系,4、保障体系,5、事故查处,6、亮点工作。(具体考评评分标准见附表)

对各区(县)政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我局拟与汕头市“创建好班子”安全生产专项考评工作结合起来,考核结果既作为20*年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结果,同时又作为“创建好班子”安全生产专项考评工作的结果。

(二)市有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

考核内容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汕府办〔20*〕52号)和20*年《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有关要求进行。被考核单位分为:I类和Ⅱ类。I类为下达了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单位,包括: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质监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农业局、市国资委、汕头海事局、市高新区管委会、汕特保税区管委会。重点考核:事故控制、责任制落实、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安委会工作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打击“三非”和事故报告及处理等。Ⅱ类为未下达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单位,包括:市发展改革局、市经贸局、市教育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港口管理局。重点考核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履职情况、安委会工作落实情况及对各单位设置的单独考核项目(具体考核评分标准见附表)。

三、考核方式

(一)对各区(县)20*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采取自评加考核的方式进行,按市“创建好班子”考评工作的统一安排,自评工作从20*年2月18日开始,由各区(县)政府组织对各区(县)班子以及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进行自评:撰写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自评报告;填写第一责任人及直接责任人专项考评表自评分栏和撰写各考评表的自评分说明,于20*年2月22日之前一并报送市安监局。

市安监局在各区(县)自评的基础上,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等单位组成考评组,于3月3-6日对各区(县)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形成考核结果意见。其中,区(县)班子的考核结果意见报市委创建办。

(二)汕头市各有关单位20*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采用自评加审核的方式进行。从20*年2月18日开始,由各有关单位组织对安全生产责任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进行自评:撰写单位安全生产自评报告;填写考评表自评分栏和撰写考评表的自评分说明,于20*年2月24日之前报送市安监局。市安监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组织审核,形成考核意见及考核等次。

(三)考核意见及考核等次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通报被考核单位。

四、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的为良好;60—79分的为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五、工作要求

篇8

按照通知要求,现将本人履行政协委员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我叫xxx,现任xxxxxxx,是县政协第???届和第??届委员会委员,在履行政协委员职责的过程中,主要做出了三方面的努力:

一、学习是基础,提升履行委员履职尽责的能力

政协委员既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成员,也是各行各业中的精英和代表。具有双重身份。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代表各自的界别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作为一名政协委员,一是加强了对政协的认识,增强了作为政协委员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加强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这些工作能力,简单的讲就是要“能写”和“会说”。不“能写”,就写不好提案和调研报告,不“会说”就不能很好的发表意见和建议,不能进行广泛宣传。因此,无论是对自身的本职工作,还是作为政协委员,我都认真进行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的学习,期望通过学习,提高“写”和“说”的水平,更好地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

二、职业是根基,立足本职,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政协委员都是来自各行各业,都有各自繁忙的本职工作,都有双重身份,都要履行“一岗双责”。我在工作中努力处理好本职工作和履行委员职责的关系。努力做到一要立足本职岗位,做好本职工作,这是安身立命的根本。而政协委员是通过层层协商推荐和组织考察而产生的,只有做好了本职工作,有为有位,才能得到大家的认可、才能被群众组织和领导把我们推到这个位置上,这些都关系到政协形象,关系到政协履职的水平。作为一名政协委员,我经常提醒自己,不要忘记委员的职责,更不要忘记组织的重托、领导的信任。政协委员不仅是政治荣誉,而且更肩负着为各界群众参政议政的重要责任。因此,政协委员参政议政不仅是个人的事情,更重要的是体现着自己所代表的界别和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名政协委员,必须严肃认真、尽职尽责地对待政协工作,按时参加政协的会议,积极参加政协的各项活动,认真做好联系委员会安排办理的事情。不做不出席会议,不参加活动,不撰写提案,不发表意见的“四不”委员。我认为这都是缺乏责任意识的表现。几年来,我尽管有时工作比较繁忙,但丝毫没有动摇我对政协工作的热情和赤诚,积极参加政协的各项活动。政协的每一次全会我从不缺席,各项专题调研、视察活动我不轻易放弃;安排给我的工作,我都认真对待,尽心尽力,不推脱不马虎。有时会有白天参加界别小组的活动,晚上才回到单位处理日常工作的情况。但我知道,政协组织的各项活动,都是政协为我们委员搭建的参政议政平台,我很珍惜!能通过这个平合如实反映社情民意,为县委、县政府及时了解民情,制定政策部署工作提供有用的参考;同时,向群众宣传党的好方针好政策,这是我们委员的职责所在,也是群众的期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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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看守所位于外青松公路东庆路上,我走访后发现,由于历史原因,该地段违规出租土地、违法占地现象比较普遍,建筑、装潢、家具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颗粒、电锯发出的持续噪音、油漆气味等严重危害公共环境安全,也直接影响着只有一墙之隔的青浦区看守所公安民警、武警官兵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每次到青浦区看守所视察工作,看到那些为社会和谐稳定以及打击刑事犯罪艰辛付出的公安民警、武警战士们,默默忍受着局部环境空气污染对他们健康的侵害,一年四季无法开窗呼吸新鲜空气,都深深地刺痛着我的心。

2015年6月,上海市政府将青东农场区域列为全市第一批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重点区域。我马上意识到,解决东庆路环境顽疾的契机来了。在前期深入调研的基础上,2015年12月,我向区政协提交了《呼吁加强对青东农场东庆路口企业经营行政执法的建议》提案,多次到区环保局、区司法局、人社局反映情况,并在政协会议上大声呼吁。几经努力,2016年3月,青东地区东庆路地段整改工作开始启动,有关部门果断关闭了该地块上违法经营的小作坊、小厂房,噪音停止了,毒气驱散了,灰尘减少了,该地块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步入正轨。

再次来到东庆路,看到区看守所民警和武警战士能够享受到清新的空气和安宁的环境,我心中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了。我体会到,一个高质量的提案堪比一个有效的药方,能够及时祛除久治不愈的疾疴。

政协委员履职要与本职工作紧密相连,才能保证提出的建议“接地气”,有“温度”。我不仅在每年“两会”上审议报告时发表意见,在工作中也始终保持高度的敏锐性,时时、处处观察、思考,不放过任何可以行使民主监督的机会。

记得去年我院审查了一起重特大交通肇事案。在青浦区朱家角镇朱枫公路上,一辆直行的大货车与一辆转弯的小轿车发生碰撞,导致小轿车内的人员伤亡。我到现场考察,发现在G50朱家角高速入口处只设有直行交通信号灯,直行车辆与欲进入高速路口的左拐车辆抢车道现象非常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于是,我马上向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建议,应该增设转弯指示信号灯,有序引导车辆安全通行。该部门接到建议后,立即予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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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4-0-02

一、农村商业银行的法人治理存在的问题和困境

事实上,尽管经过了十年的发展,我国农村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仍未走上一条规范、标准的道路。决策、执行、监督不能有效分开,“三会一层”徒有其形而无其实。普遍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股权分散催生内部人控制

首先,根据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规定,农村商业银行单个自然人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5‰,单个境内非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10%。其次,农商行脱胎于信用合作社,股东的来源主要是自己的员工和客户。这两点决定了农商行的股权必将非常分散。基于成本收益的考量,股东很少会真正形成合力,参与到法人治理的过程中来。由于严重的股权分散和信息不对称,股东们更愿意选择“搭便车”,客观上形成农商行的内部人控制现象。

(二)董事会决策职能难以得到有效发挥

其一,从银行的特点来看,由于银行与大部分企业的经营模式不同,专业性极强,一方面,非专业的董事往往很难具备足够的水准,要完全看懂银行的报告和报表尚且费力,进行科学的决策和判断则更加困难。另一方面,经营层出于对“外行指挥内行”的天生反感和保护自身利益的考虑,对董事会报告的信息往往能少则少,避重就轻,董事很难全面了解银行的真实状况。

其二,从董事会的构成来看,除去高管担任的执行董事,农商行董事会的股权董事基本上都是银行的贷款客户,独立董事往往是地方上的退休领导,本身与银行存在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很难在董事会的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

其三,从董事会的组成及其职权行使方式来看,董事会及其下设委员会并非是银行的常驻机构,其履职方式主要是通过召开董事会会议和开展调研检查活动。非执行董事并不参与经营管理事务,仅靠一年开会的几份材料和走马观花的几次活动,无法及时了解和监督农商行的运营情况。

其四,从董事会的表决模式来看,尽管表面上看,“一人一票”的表决制度民主平等,实际上忽略了股份持有的差异,加重了内部人控制的事实。根据《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和参考上市银行的设置,我国农商行董事会中执行董事、股权董事、独立董事的比例通常为1:1:1。由于《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即可,这样就会产生两个问题:一是董事的持股数量多少与董事会决议是否通过毫无关联。极端情况是,即使股权董事持股达到100%,只要在人数上未超过半数,仍将失败。二是董事极有可能合谋损害小股东利益。只要利益一致,执行董事和股权董事完全可以撇开独立董事,强行通过决议。由于担任执行董事的农商行高管信息充分且利益高度一致,因此通常都能够在董事会的决策中占得先机。

(三)缺乏对高级管理层的有效的激励约束手段

首先,由于银行业的特殊性,想要客观地评价高管层的履职情况就十分困难:

其一,从经营的对象看,一般企业经营的通常都是某类商品或是服务,而银行经营的对象却十分抽象,是风险。银行正是把储户无风险的存款,转化为各种各样的风险投资来获得收益。然而,风险这个东西看不见摸不着,光靠股东、董事,根本无法客观评估一家银行的风险状况;

其二,从经营目的看, 普通企业通常都是以利润最大化或是股东价值最大化为目标,而银行则更加注重利润和风险的平衡-即实现所谓的稳健发展,而风险和收益本身就是对立的存在,如何评价高管层的经营是否“稳健”就显得十分困难。

其三,由于银行的高管和董事、监事、股东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很容易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比如说,如果股东偏好高收益,那么高管可以选择投资风险较大、周期较长的贷款,在风险暴露前及时抽身;如果股东偏好低风险,那么高管往往会选择投资低风险的票据、同业和中间业务,尽可能避免任何有可能产生风险的业务,而这种隐蔽的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更难发现。

在这样的背景下,加上农商行本身股东水平不高,内部人控制严重,想要靠内部来推动实现对高管层有效的激励和约束,几乎是不可能了。

(四)有效监督缺失

对农村商业银行法人治理的监督无非是来源于三个层面。一是来源于管理机构的监督。主要是来自于省联社和银监部门的监督。二是来源于银行内部的监督。即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的监督。三是市场层面的监督。这主要是来源于与其切身利益相关的利益相关者(股东、债权人、投资人等)的监督。然而在实际运行中,这三个层面的监督都很难到位。

首先,管理机构对农商行法人治理的监督难以深入。名义上,省联社是农商行的上级管理部门。而实际中,农商行作为股份制的独立法人,股东大会才是其最高权力机构,省联社对其管理缺乏法律支持,难以名正言顺。银监部门可以进行监管,然而法人治理很难用定量的指标去衡量,效果好坏往往需要一个较长的周期才能体现,很难监管到位。

其次,内部监督实际上很难落实。农商行股东十分分散且普遍素质不高,缺乏法人治理的专业知识,对法人治理监督的积极性很低。独立董事在薪酬上又并不“独立”,很难谈得上真正的独立性。监事会的外部监事基本上由银行内部协商并最终决定,薪酬实质上也是由管理层发放;职工监事基本都是银行的管理人员;股东监事通常与银行有着利益关系,就更不可能去较真了。

再说市场层面的监督。一方面,银行作为一个极为特殊的行业,其倒闭和破产的可能性极低,利益相关人通常并不担心投资的安全性问题,监督的积极性就不高。另一方面,市场监督的前提是及时和充分的信息披露。由于政策要求并不严格,农商行的信息披露一般每年只有一次。仅仅靠着一份年报,是无法监督银行的复杂的经营的。

二、加强农村商业银行法人治理的几点建议

(一)优化股权结构,提升股东地位和积极性

一是通过出台和修订有关政策和办法,放宽农商行的入股条件,适度提高自然人和法人的持股上限,形成相对集中和相互制衡的股权结构,提高股东参与经营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要求农商行提高增资扩股门槛,更加注重股东的法人背景,引进富有经验的战略投资者,提升治理的效率和经营的透明度。三是在董事会中适度增加独立董事、股权董事的比例,提高监事会中股东监事持股比例,在执行董事、股权董事、监事之间形成制衡。

(二)加强机制建设,发挥三会一层的不同作用

通过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分别作为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执行机构的权限和职责,构建“三会一层”之间相互协调和制衡的治理文化。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下设委员会每年须制定工作计划,年终须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说明,并向股东大会报告。银行要为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下设委员会履职提供足够支持,成立董、监事会办公室并配置专业人员,确保其能独立深入开展各类调研、监督、检查活动。

(三)加强监督管理,强化信息披露

目前,银监会的监督管理仍然是促进银行加强法人治理最为直接和有效的手段。银监会一是可以通过规定监管员列席农商行股东大会、董监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将相关会议的议案、决议、出席及发表意见情况和会议记录纳入到监管体系,对农商行的法人治理进行指导和监督;二是可以通过加强监管立法的方式,明确农商行对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监察审计、财务状况、合规管理、高管薪酬的披露要素及方式,为董事会、监事会履职和银监监管提供充分依据;三是对农商行董、监事会的运作情况进行常规监管,对其其下设委员会履职情况进行重点关注,以确保其深入履职,不走过场。

(四)构建职业董、监事市场,提升独立度

造成当前农商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董事、监事的水平不高,独立性不够。解决这一问题最为有效的办法就是构建起职业的董、监事市场。通过设置水平较高的专业门槛(参考注册会计师、律师等行业),确保董、监事的专业水准;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组成联合招聘组,在公开市场上选拔优秀人才。如此其一可以避免委托人因时间和能力限制,无法充分履职职责的问题;其二可以有效地保证董事、监事特别是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的独立性;其三,对职业董、监事的任职期限进行强制规定(如六年),出于维护自身职业声誉的考虑,其也必将努力勤勉履职。

(五)对高管层实施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一是要董事会薪酬管理委员会要发挥主导作用,建立和实施科学、合理和可操作性强的绩效考评制度;二是监事会要发挥监督作用,建立履职档案,对高管的履职情况进行长期跟踪监督,按年度进行评价,并作为考评的重要依据;三是要落实高管层薪酬的延期支付制度,使风险和报酬在时空上匹配;四是根据农商行自身特点,摸索推行股权激励制度,给高管层套上“金手铐”。

参考文献:

[1]武青.提升股份制商业银行监事会的监督水平[J].中国金融,2007(22).

篇11

一、疫情的报告、确认

(一)疫情的报告

1、凡在XX镇辖区内发现动物重大疫病或疑似感染动物重大疫病疫情时,必须立即向镇防控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报告,指挥部必须在2小时内向区重大疫病防控指挥部报告。

2、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不明原因猝死畜禽、有传染病症状的应及时向镇畜牧站报告。畜牧站在接到或了解情况后,应立即派兽医2人以上赶赴现场调查核实。对怀疑是动物重大疫病的,应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区农业农村局或区动物疫控中心。

3、任何瞒报、漏报、迟报、谎报和阻碍他人报告疫情的行为,都要依法严肃处理。

(二)疫情的确认

1、动物重大疫病例确认

对疑似或确认动物重大疫病病例实行专报管理,凡辖区内报告的疑似,临床诊断病例,须经治疗小组会诊后报告。

2、动物重大疫病疫情确认

镇畜牧兽医站在接到疫情报告后要立即派出2名兽医或检疫员赶到现场进行临床诊断,符合动物重大疫病临床诊断指标的,诊断为临床疑似动物重大疫病的要立即通知区农业农村局、区动物疫控中心到现场诊断。对现场诊断怀疑为动物重大疫病疫情的,镇畜牧兽医站应及时采集病料送区动物疫控中心进行确诊。

二、应急指挥系统和部分分工

(一)应急指挥系统

1、镇成立动物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由镇党委副书记、提名镇长李吉渊任指挥长,由分管领导张知春、镇党政办主任谭江华、镇派出所苟永林、镇财政所刘楠、镇畜牧站罗堂林,各村(居)民委员会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领导和组织协调全镇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畜牧站办公室。

2、镇成立动物重大动物疫病疫情处理预备队,由镇动物重大疫病防控指挥部成员及相关单位职工、村书记、主任组成,具体职责是:当发生动物重大疫病疫情时,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畜牧站、村级疫情报告员、防疫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做好疫情调查,组织开展紧急预防接种,消毒及无害化处理,等具体防治工作。当发生疑似或确诊动物重大疫病病例时,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畜牧兽医站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做好疫情调查诊断,处理具体防治工作。

(二)部门分工

动物重大疫病应急工作由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1、村(居)委会负责疑似动物重大疫病疫情调查,疫情调查报告,组织搞好动物重大疫病疫区动物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

2、镇畜牧兽医站:负责制定动物重大疫病处理方案,疫情监测、检测、预测、预报、疫源追踪,发病动物及同群动物扑杀的技术指导,组织实施检疫、消毒、无害化处理和紧急免疫接种。

3、镇财政所:负责安排落实防治经费。

4、镇派出所:协助做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加强疫区社会治安管理和保卫工作。

5、镇文广站:负责正确舆论导向。

三、预防措施

(一)动物重大疫病预防措施

1、加强餐馆、饭店、食堂、农村宴席等公共餐饮的肉食品原料和卫生监督管理,严防病、死动物肉进入餐桌。

2、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宣传教育,向群众宣传病(死)动物的危害性,告知群众不要宰杀、加工、销售、食用病(死)动物。一旦发现病(死)动物,要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动物重大疫病预防措施

1、免疫、消毒、药物预防:当受到外部疫情威胁时,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接种。同时定期消毒,规模养殖场和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开展饮水、饲料添加抗生素药物预防工作。

2、检疫:加强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运输检疫,严格执行引种检疫申报制度。

3、监测:实行疫情零报告制度,对种畜禽场,畜禽交易市场和高风险区域的动物,实施疫情监测和风险评估。

四、疫情的控制和扑灭措施

(一)疑似或确认动物重大动物疫病控制措施

1、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对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进行个案调查,追溯可能的感染来源。

2、对病例家庭及其畜圈、禽舍等区域进行消毒处理。

3、按要求对病例进行标本采集,包装、运送和实验检测。

(二)动物重大疫病疫情的控制和扑灭措施

一旦发现疫情,要按照“四早”的原则及时有效处理,彻底消毒,严格隔离,强制免疫,坚决防止疫情扩散,并按照疫点、疫区、受威胁区不同性质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五、保障措施

1、物资保障:组织专门的防疫和治疗队伍,建立健全紧急物资储备,包括药品、防护用品、器械及动物重大疫病疫苗、消毒设备等为防治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

2、资金保障:防控动物重大疫病应急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对扑杀畜禽给予一定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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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强化联系措施。一要搭建联系平台。常委会及有关办事机构要运用网络、联系会议以及设立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等载体,为代表联系群众搭建形式多样的平台。二要明确联系对象。应采取点面结合的方法。在“点”上,建议一名代表在所在选区最多联系三名群众,如果联系人数过多会影响效果;在“面”上,可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对选区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三要明确联系方式。代表可以采用电话、走访、座谈等方式加强与群众的联系。四要建立联系制度。各级人大常委会应该研究制定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对联系工作作出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增强制度约束力,用切实可行的制度来推动该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三是抓好工作保障。一要强化组织保障。常委会应成立相应的联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联系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二要强化经费保障。根据《代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应设立专项工作经费,确保联系工作开展。三要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分期分批组织代表参加开展群众路线主题教育活动,增强代表责任意识、群众意识,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四要发挥示范作用。常委会领导及委员要率先垂范,带头联系群众,主动关心群众疾苦,听取群众意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是突出联系效果。一是注重典型引路。要宣传报代表联系群众中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树立人大代表整体形象。当前,媒体在报道代表风采时,对代表在其行业的事迹报道多,执行代表职务方面的内容报道少,让人有本末倒置之感,对人大代表的报道应该侧重对其履职及联系群众方面的报道。二是开展代表述职。代表履行职务情况要通过一定形式向所在选区的选民报告,让群众知晓其是否履职尽责。在述职方式上,也并非需要召开大规模的会议,可以通过广播、在选区公示栏公示或召开群众代表会议等方式述职,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三是提高议案意见质量。这是代表是否紧密联系群众的重要体现。一方面,要明确代表撰写议案及批评、建议、意见的数量和质量,鼓励代表在联系群众的过程中多看多想多写,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意见。一方面,常委会及有关办事机构要加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意见的督办力度以及代表反映群众有关困难的解决力度,并及时向代表反馈。四是强化代表履职考核。将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纳入代表履职考核,对联系群众工作中表现出色、受到群众充分肯定的代表进行年度性表彰,进一步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经验交流

____年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是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义务,是人大工作的根基、优势和活水源头。换届以来,营山县人大常委会按照 “谋发展、惠民生、重法治、促和谐”的工作取向和“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强基固本、务实创新”的工作要求,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为群众造福”,着力创新方法,拓展内容,完善机制,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一、抓平台、重沟通,促联系工作常态化

一是抓知情参政平台建设。坚持常委会重要工作向代表通报,重要会议邀请代表列席,重要活动吸收代表参加;将常委会15名非驻会委员按行业、特长和意愿进行分组,参与闭会期间常委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去年以来,主要围绕保障性住房建设、就业促进、食品药品安全、第二净水厂建设、高速公路建设、新农村建设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累计邀请人大代表220余人次参与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及工作评议等活动,推动了“一府两院”相关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是抓履职联系平台建设。按照“宜分则分、当合则合、便于联系、发挥特长”的原则,将全县3000余名人大代表划分为56个代表小组,实行常委会领导联系片区和组成人员、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机关委室联系代表小组和部门,并将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手机号码对外公布,实现了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全覆盖。今年以来,全县人大代表共走访群众5000余人次,常委会组成人员接听群众来电超过200次,帮助群众解难事、办实事1200多件。

三是抓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建立完善代表建议集中交办、重点督办、跟踪回访、评选表彰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等制度,创新“先办文、后办事,先面商、后答复”办理机制,及时转化代表联系群众的成果,确保了群众通过代表反映的建议意见件件有回音、事事有交待。两年来,办理县人代会期间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均在97%以上,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

二、抓载体、重创新,促联系工作实效化

一是开展“三个一”活动。紧扣多点多极支撑战略和“两化互动”、城乡统筹、“两宜”城市建设等重大部署,组织代表围绕全县改革发展大局,通过“

调研走访一批重点工作、推动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至少提出一条合理建议”,积极宣传和落实县委重大决策,认真听取和征求群众意见,充分发挥代表在发展主战场的生力军作用。活动中,代表们针对城市建设、新农村建设、计划生育、就业促进等重点工作深入调研走访,撰写调研报告36份,提出建议363条,为促进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汇聚了强大正能量。特别是在调研第二净水厂一期工程时提出的取水头部易址、输水管道和施工便道改向等优化方案,累计减少工程成本1500多万元;提出的“把工程建设和沿线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相结合,惠及沿途群众,实现效益最大化”的建议得到县委、县政府采纳和实施,5公里水泥路和200亩水产基地均已竣工,周围5000多名群众直接受益。二是开展“倾情寻访百姓梦”活动。紧紧围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和谐四川,打造宜居宜业幸福营山”主题教育活动主题,组织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和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走进社区、村社、园区、企业,开展“倾情寻访百姓梦”活动,倾听百姓好声音,了解百姓 “草根梦”。通过活动,代表们收集整理了解决“大班额”、减少土地撂荒等16个百姓最关心、最紧迫、最直接的现实问题,及时反馈给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并结合重点建议督办工作,有关委室一一跟踪落实。

三是开展“挂、包、帮”活动。将“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活动与“双联系”工作相结合,确定人大代表挂包对象836个(户),帮助制定发展规划395份,落实帮扶资金800余万元,千方百计帮助困难群众脱贫致富。省人大代表、民盟营山主委郑同春,发挥自己联系党外人士的优势,在挂包点绿水镇锁口村开展“(民)盟绿(水)合作”,帮助落实资金300多万元,实施农村扶贫、农业产业培育等16个项目,使该村迅速由贫穷落后向富裕文明转变,成为全县代表联系帮扶工作示范基地。

三、抓机制、重落实,促联系工作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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